收入 ( 特元 )

1994 ( 特元 )

1995 ( 特元 )

1996 ( 特元 )

1997 ( 特元 )

1998 ( 特元 )

平均收入

1,712

1,831

1,895

1,966

2,180

中等收入

1,300

1,400

1,500

1,500

1,800

D. 保护人权的一般法律框架

18. 对《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规定的人权予以保护的一般法律框架包括《宪法》和其他立法,如:《公共援助法案》(第32:03章);《住房法案》(第33:01章);《教育法案》(第39:01章);《婚姻法案》(第45:01章);《养老金法案》(第32:02章);《工会法案》(第88:02章)。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对人权事务具有管辖权的是司法机构。存在针对侵犯人权行为的赔偿制度,它通常采取货币赔偿形式。

19.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提到的并且受到《宪法》或其他立法保护的权利包括:男女在法律面前平等享受所有人权的权利;加入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家庭受保护的权利;获得足够食物的权利;获得适足住房的权利;家庭受保护的权利;健康权;受教育权;和文化权利。《宪法》第7章对免除适用人权保护作出了规定:只有在总统宣布的紧急状态下才能部分克除上述权利。《宪法》第5章明确宣布,任何法律均不得减除、减少、妨碍或授权减除、减少或妨碍《宪法》所承认和宣布的任何基本权利,除非已作出明确规定,例如:

紧急状态期间;和

立法被宣布为与上述权利和自由不符并由议会两院的规定多数所通过时。

20. 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管辖下的所有个人,无论是成年人还是儿童、公民还是居民或外国人,均受《宪法》的保护。此外,《宪法》明确宣布,任何人不论种族、籍贯、肤色、宗教或性别一律享有基本权利。

E. 《公约》的宣传普及

21. 本报告的起草由司法部的人权股负责。该股成立于1999年7月,负责起草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作为缔约国加入的各项国际人权文书基于其中的条约义务而需提交的各种报告。该股的其他职能包括:

代表国家就提交给国际人权机构指控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违反条约义务的上诉和信件作出答复;

就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尚未批准的国际人权文书的批准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对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已批准的国际人权文书的保留作出审查;

对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国内法律是否符合国际人权条约义务作出审查;

促进更多地了解国际人权文书和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根据这些文书的法律义务;

向监督委员会,即人权事务委员会和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作出陈述。

虽然政府在起草本报告时并未与非政府组织作出咨商,但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政府打算在起草今后向联合国提交的人权报告时作出这一安排。

22. 目前尚未对外传播这一报告。然而,在获得内阁的批准后,政府打算发表这一报告并连同《公约》的副本一同对外公布。此外,这份报告将分发给法律专业人士、司法机构、非政府组织以及公司和有关组织的人员。

F. 《公约》的法律地位和具体执行情况

23. 《公约》承认的权利基本上由目前《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宪法》作了体现。《宪法》的第1章题为“承认和保护基本人权和自由”。该章宣布“以下规定的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籍贯、肤色、宗教和性别业已存在并且将继续存在。这些权利包括在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权利和受到公共当局的平等待遇权利,以及个人的私生活和家庭生活受到尊重的权利和父母和监护人为其子女或被监护人选择受教育的学校的权利。

24. 《公约》规定的其他权利受到以下立法的保护,例如:1998年的《国家最低工资法令》;《国家保险法案》,第32:01章;《劳动者赔偿法案》,第88:0.5章;《工会法案》,第88:0.2章;《公共援助法案》,第32:0.3章;《成熟年龄法案》,第46:0.6章;1998年第4号《孕妇保护法案》;《住房法案》,第33:0.1章;1981年第19号《地主和租用法案》;1917年《公共健康条例》;1994年第5号《区域健康主管机构法案》;《精神健康法案》,第28:0.2章;《教育法案》,第39:0.1章;和国家高等教育(研究、科学和技术)《机构法案》,第39:58章。显而易见,《公约》规定的人权已成为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国家法律制度的一部分,法院、其他法庭或行政当局可直接援引这些权利并由它们直接予以实施。

G. 在执行《公约》方面国际合作的作用

25.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确实利用了国际援助和合作以促进该《公约》规定的权利的实现。1999-2000财政年度,为促进实现上述权利由国际供资的项目、方案和其他计划占总预算的30.6%。

二、《公约》具体条款方面的情况

第一条

26.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人民通过1962年脱离联合王国实现了政治独立行使了他们不可剥夺的自决权利。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作为一个主权独立国家从那时起便开始自由选择其本身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政策了。人民的自决权利是创建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的奠基石之一。

27. 政府的经济政策方向是发展一种健全和开放的市场经济。政府致力于积极吸引外国对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投资。除了颁布消除限制外国投资的立法和撤销外汇管制外,政府还对外国投资者制定了范围广泛的财税奖励。这些奖励通常采取减免进口税和其他税务减让等形式。

28. 关于自由处置天然财富和资源方面的情况,请参见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给人权事务委员会的第三次定期报告(CCPR/C//99/3)以下简称CCPR第三次报告)第21-29段。

29. 关于促进自决权的实现,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是联合国非殖化特委会的一个积极成员(24国特委会)。它担任了该特委会的主席并且参加了联合国对加勒比海和太平洋有关领土的访问。

30. 这种积极参与还反映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支队作为加勒比共同体集团的一部分参加了1994年联合国派往海地的维持和平部队。

31. 如需进一步了解促进自决权实现方面的情况,可参见ICCPR有关第一条的第32和33段。

第二条

32. 《公约》承认的权利基本上均由《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宪法》作了体现。《宪法》第一章题为“承认和保护基本人权和自由”。该章宣布,以下规定的权利“不分种族、籍贯、肤色、宗教或性别已经存在并且将继续存在”,其中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受任何公共当局的平等对待权利,以及尊重个人私生活和家庭生活的权利和家长或监护人为其子女或被监护者选择接受教育学校的权利。然而,《宪法》中并没有对如何惩治歧视作出具体规定。

33. 除了《宪法》外,还有防止某些类型的歧视的立法。例如,在《教育法案》中有一个反歧视条款,第39:01章对促进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教育作出了规定。第7节作出如下明确规定:

“公立学校不得以本人或家长的宗教信仰、种族、社会地位或语言为理由拒绝接受任何学生入学。”

34. 有关《公约》的权利受平等保护方面的情况,可参见ICCPR第三次报告有关第二条的第35至第49段。

35. 关于在消除歧视方面所采取的措施的情况,请参见ICCPR第三次报告关于第二十条的第249和第251段以及关于第二十六条的第287至293段。

36.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为促进这些权利的全面实现利用了国际援助和合作。在1999/2000财政年度中,为促进这一实现由国际对项目、方案和其他行动提供的资金占总预算的30.6%。

资金来源

百万特元

%

中央政府方案

1552.485

99.043

外部来源

479.397

30.584

贷款

435.044

27.754

美洲间开发银行

282.753

18.039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103.641

6.612

加勒比开发银行

48.65

3.104

欧洲投资银行

0.000

0.000

赠款

44.353

2.830

美洲间开发银行

3.928

0.251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3.090

0.197

欧共体

35.095

2.239

其他外国融资机构

2.240

0.143

国内来源

1073.088

68.459

贷款

131.890

8.400

共和国金融和商业银行

131.890

8.400

总收入

916.198

58.450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政府

916.198

58.450

道路基金

25.000

1.595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政府

25.000

1.595

国家企业方案

15.000

0.957

国内来源

15.000

0.957

一般收入

15.000

0.957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政府

15.000

0.957

总计

1,567.485

100.000

37. 此外,在1999/2000财政年度,世界银行将提供1.036亿特元的贷款。这一资金将用于为下列方面的活动融资:加强第四个基础教育方案下的小学教育质量和招生率,加强环境管理部门的业务,支持邮政部门和司法部门中的改革努力以便落实国家公园和湿地管理方案。

第三条

38. 《宪法》保证男女享有平等权利。《宪法》第一部分第一章中规定的基本人权和自由除其他外,不分性别得到承认并公布于众。

39. 1985年,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签署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它于1990年1月12日批准了该公约。

40. 1997年颁布了《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妇女协会(合并)联合会法案》第37号。该法案力求将协会组成社团,其目的在于:

“(a)通过鼓励组成妇女协会改善和发展家庭和社区生活条件;

“(b)促进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妇女对教育、文化和公民发展的兴趣并确保这一发展;

“(c)提供社会活动中心;

“(d)发展合作企业,和

“(e)尽一切努力通过研究和采取行动,促进全世界各国妇女之间的友谊和相互了解。”

该组织与国家社会发展部一道主要着眼于改善妇女的生活质量和她们的家庭生活。该组织是世界农村妇女协会的会员之一,该协会是一个非政府组织网,在64个国家设有办事处。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妇女培训方案,以便使她们能够从事非传统职业,并使她们能够从事不同方面的社会和社区发展工作。

41. 根据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家庭暴力频繁这一情况,已起草了有关家庭暴力的新的立法,取代1991年的《家庭暴力法案》并按照国际标准颁布了全面的处置家庭暴力的立法。新的立法最近由议会通过,其名称为《家庭暴力法案》1999年第27号。该新的法案第22节规定,地方治安法官需获得宣誓证词证明:

“(a)有充分的理由怀疑在居所中有人遭受痛苦或面临遭受另一人肢体伤害的现实威胁,其情况相当于家庭暴力,并需要帮助才能解决或防止伤害;和

“(b)不准警察进入该居所为(a)段中述及的个人提供帮助,”

地方治安法官可签发一份书面授权令,授权警察在签发该授权令24小时内可于任何时间进入授权令中说明的居所,但须符合该授权令中规定的条件,以便采取必要行动,防止发生或再次发生侵犯行为或破坏和平,或保护生命和财产。该法案第23节规定,当警察有理由认为某人正在从事或欲从事相当于人身侵犯的暴力行为,如不立即采取行动可能造成严重受伤或死亡时,他有权行使其权利,在没有逮捕令的情况下进入居所并从事逮捕。然而,警察在行使本节规定的权利时,需经事件发生地点的警察支队负责人向警察局长立即提交一份书面报告。

42. 有关男女权利平等的进一步情况,请参见ICCPR第三次报告,第三条,第53至64段。

第四条

43. 《宪法》第一章第三部分第8节规定,总统“可在不同时期发出公告,宣布国家处于紧急状态”。该公告若要生效必须载有总统因出现下列情况而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的命令: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与外国即将发生战争、地震、飓风、洪水、火灾、流行病或传染病的爆发或其他灾难;或因任何人已采取的行动或威胁要采取的行动,而这种行动所具有的性质和规模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破坏全社会或社会相当大一部分人的生活的供应或服务。

44. 凡任何人因紧急状态时期通过的法案或条令而被拘留时,在其拘留期的任何时候他或她均可要求依法设立的某一个独立和不偏不倚的法庭对其案件作出审理,该法庭庭长应由大法官任命。

45. 关于国家可以对《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所载的权利作出克减的条件和环境方面的进一步情况,请参见ICCPR第三次报告的第66至第75段。

第五条

46. 《宪法》第5节明确宣布,任何法律不得废除、克减或干预,或授权废除、克减或干预《宪法》中承认和宣布的基本人权和自由,除非已作出明确规定,例如:

在紧急状态时期;或

凡明确宣布立法与这些权利和自由不符并且按照《宪法》第13节已为议会两院中规定的大多数所通过。

47. 关于以上第43段(b),《宪法》第13节规定,一法案可明确宣布有效,即便它与《宪法》第4节和第5节(基本人权和自由章节)不一致。在此种立法作为法律颁布之前,必须得到议会五分之三多数的批准。然而,即使这种得到所需议会多数通过的法案仍可基于下列理由在高等法院对其提出质疑:在一个恰当遵守个人权利和自由的社会中这样做缺乏正当理由;或为了应付紧急状态下的局面这样做缺乏正当理由。在遇有据此对一法案提出质疑的情况下,高等法院有权宣布该法案违法宪法并自其颁布日期起无效。

48. 法院是《宪法》的监护者,对于任何就议会的法案提出合理质疑的情况,法院有权宣布这种法案违反《宪法》中关于基本人权和自由的条款,因而无效。

49. 《宪法》第二节宣布,无论是最高法律还是任何其他法律,凡其中内容与《宪法》不一致之处即为无效。

50. 议会只有在遵守宪法规定的情况下才能对《宪法》作出修正。第54节规定,《宪法》中有关个人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规定只有在得到议会两院中各院至少三分之二票数的支持方可作出修正。

51. 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国际法条款除非经议会明确转化为一项法案,不能自动纳入国内法,或对其产生直接效力。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政府目前正在对加入的所有条约和公约作出审查,以便确保其国际义务能够在国内法中产生效力,凡有必要,各部委正在执行恰当的立法。

第六条

52. 从1970年代到1990年代,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经济财富的变化反映在国家的就业水平方面。从1998年10月到1999年3月,劳动力大军的平均人数为562,600。这一数字比1997/1998同一时期的劳动力人数增加了3.4%。本财政年度的头六个月(从1998年10月到1999年3月)就业人数为480,600人,与1997/1998同一时期的467,600人相比,增加了2.8%,即13,000个工作职位。此外,在目前这一财政年度,男性占总就业人数的63.9%,即307,300人,就业的女性总数占35.1%,即173,300人。1998年第四季度(6月到9月)的失业率为15.1%,而到1999年第一季度则下降到14.1%。男性失业率继续下降,达到11.6%,而女性失业率则持续攀升,达到19.5%。失业率最高的群体仍旧为男性和女性中15至19岁这一年龄组。失业率1975年为14.8%,1987年增长到22.3%,1999年下降到11.7%。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明显影响到经济增长和国家的发展以及就业水平。然而,不能再依赖国家作为全国劳动力大军的最大雇主了。在这方面,正在探索刺激增长的新的办法从而最大限度地利用劳动力。劳工和合作部在开展工作时积极采取行动减少失业并为人们有效进入劳动力市场提供手段。该部着眼于制定和执行能够带来经济稳步发展以及充分和生产性就业的政策和技能。该部在这一领域中的工作可归类为:

国家就业服务

国家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处理劳工关系

53. 国家就业服务属于劳工和合作部的职权范围,它有就业调换、登记中心和农场方案股组成。全国就业服务机构为雇主和社区成员免费提供服务。其任务是:

“通过为每一种公共工程和其他工程招聘、提供咨询、选择和安排工人,促进就业和对国家的劳动力作出最佳利用。”

54. 目前,劳工和合作部正在对人力司(全国就业服务机构在其管辖下运作)进行重组,使其在结构、人员配备、实际设施和运行方面成为一个高质量机构,以便有效地应付21世纪的挑战。为确保全国就业服务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可望满足的先决条件包括:

落实所需要的立法框架

改进有型基础设施

培训工作人员

制定业务标准

开辟申请空缺职位的恰当途径

制定计划周密的公共关系方案

在这方面,就业调换部门的主要职能主要围绕着填补空缺,游说雇主和为地方和外国企业提供服务,提供职业信息和指南,进行职业培训和提供统计资料信息。

55. 劳工和合作部还计划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三个地区举办人才交流会。这些活动的目的在于鼓励雇主和雇员就其工作和技能作出登记。可望这一活动能够增加对申请者的工作安排并且能够提高针对政府有关雇主和雇员培训方案方面的建议份量。

56. 劳工和合作部还正在扩大现有的农场方案以便将能输出当地劳力的更多的国家包括进来。

57. 劳工和合作部认识到拥有数量充足的掌握在全球经济中保持竞争力所需技能的工人是取得成功和不断吸引投资进而使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在这方面,查明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职业供求规模是一个起码的先决条件。最近(1999年10月)劳工部成立了全国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它通过对人力资源的最佳开发和利用为建立和保持劳动力市场的平衡提供了一种手段。该信息系统是一个全面的信息工具,它及时并连续不断地搜集并向用户传播最新的信息。该系统搜集、分析并向目标用户传播劳动力市场的信息。

58. 全国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也使劳工和合作部极为受益,因为它充当了信息交换中心的角色。它对加强该部的业务以及其客户的业务均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尤其是该系统对劳工部的就业服务职能产生了直接的影响,人力司积极参与了人事安排,确定雇主需要和劳动力的供应。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为劳力安排官员提供了及时有用的数据,使他们在人员安排上更积极主动。该系统还有助于制定关于培训和再培训方面的政策。

59. 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在劳动力计划方面也发挥着关键的作用。劳动力计划概念现已成为劳工部用于向其利害相关者兑现承诺的一项核心胜任能力。其目标在于为人力资源开发作出贡献,以便通过促进一种灵活和高效率的劳动力大军而提高国家的竞争力和生活质量。该系统可提供用于预测和展望就业、职位空缺、生产力和国内生产总值发展趋势所需要的数据内容。该信息系统为发展人力计划制度提供了技术数据平台。

60. 劳工和合作部调解司的中心职能是提供调解服务,从而促进保持一种稳定的产业关系气氛。主要目标是加强工人与雇主之间的关系,以便创造一种有利于外国直接投资的气氛,而这样做预期会对经济的增长与稳定产生积极的影响。

61. 现有的其他专业指导和培训方案包括青年培训和就业伙伴方案和金属工业公司培训和发展方案。前一方案包含三个基本内容。职业技能培训部分目的在于赋予15至25岁的青年人以就业,包括自我就业技能。前一种方案在生产和服务领域提供了范围广泛的培训课程。凡完成培训的人既能达到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相当于准技工和技工水平。职业提高培训内容着重于培训人对工作的态度,建立信任和自尊感的培养以及必要情况下的识字和数学补习教育。最后,后培训帮助内容为那些培训方案毕业生并有兴趣自己开办企业的人提供项目开发、营销和企业管理方面的技术支持以及为其他人提供工作经验。该方案每年利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学校和社区设施为14个专业领域培训约10,000名年轻人。

62. 金属工业公司培训和发展方案的执行为的是满足现代技术培训的需要,它为培训者提供直接经验,对机械和工具加以操作以及在有关知识、技能、态度和习惯方面的胜任能力课程。该方案提供的培训还着眼于防止工作疏漏并着眼于对高质量生产的重视。自该方案实施以来,已提供了范围广泛的技术培训,从而培养了一批新的工程师、经理人员、技术员和技工,使他们具备生产新产品和管理生产线的企业家能力。

63. 培训和远距离学习部的目标是充当有关青年培训方面的信息和经验的资料库的作用,并制定旨在提高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建设方面的能力培训政策和方案。因此,该部负责通过全国远距离学习和培训方案改善国家人力资源的基础。近来在这方面采取的主动行动包括成立以社区为基础的远距离学习和培训中心和电子媒体制造中心,后者配备有向大众提供课程所需要的技术。国家培训机构还确立了一种基于胜任标准的新的国家框架。它确保培训系统除了为经济的关键部门制订专业标准和职业资格外,还能适应劳动力市场条件的变化。

64. 不同民族和性别所从事的职业:1998年

职 业

非 洲 人

华 人

印 度 人

女 性

男 性

总 计

女 性

男 性

总 计

女 性

男 性

总 计

国防军

2,025

2,025

-

-

-

-

205

205

立法者、参议员、官员和管理人员

6,387

6,025

12,412

335

1,130

1,465

7,048

9,394

16,442

专业人员

2,877

4,287

7,164

34

34

68

2,553

4,996

7,549

技术和相关专业人员

19,006

12,604

31,610

301

19

320

12,003

11,021

23,024

办事员

27,662

7,316

34,978

167

102

269

23,195

7,798

30,993

服务行业人员和商店店员

31,107

21,600

52,707

202

311

513

22,653

12,101

34,754

农业、林业和渔业人员

999

4,129

5,128

-

34

34

1,975

9,923

11,898

手工业和有关方面的工人

10,259

48,254

58,513

34

103

137

5,070

35,258

40,328

设施和机床操作人员和装配工

4,984

18,819

23,803

33

-

33

4,784

26,536

31,320

初级职业

53,259

47,409

100,668

-

35

35

30,346

55,656

86,002

总 计

156,540

172,468

329,008

1,106

1,768

2,874

109,627

172,888

282,515

职 业

叙利亚 / 黎巴嫩人

白人 / 高加索人

其他民族

女 性

男 性

总 计

女 性

男 性

总 计

女 性

男 性

总 计

国防军

-

-

-

-

-

-

-

308

308

立法者、参议员、官员和管理人员

33

138

171

361

1 318

1 679

2 710

4 034

6 744

专业人员

66

-

66

33

513

546

1 577

1 748

3 325

技术和相关专业人员

33

68

101

402

229

631

6 971

5 801

12 772

办事员

34

-

34

636

34

670

13 604

3 566

17 170

服务行业人员和商店店员

34

35

69

168

104

272

12 681

7 640

20 321

农业、林业和渔业人员

-

-

-

21

34

55

568

2 864

3 432

手工业和有关方面的工人

-

34

34

34

103

137

2 674

12 618

15 292

设施和机床操作人员和装配工

-

35

35

-

104

104

1 607

6 554

8 161

初级职业

-

34

34

-

240

240

10 444

15 161

25 605

总 计

200

344

544

1 655

2 679

4 334

52 836

60 294

113 130

请注意以上的统计数字,其中“国防军”一栏中的33名女性,“办事员”一栏中的67名女性,“服务业职工和商店职工”一栏中的34名女性,“技工和相关工人”一栏中的35名男性和“初级职业”类中的34名男性要么未注明所属民族,要么资料不全。

65. 劳工和合作部未收到关于因种族、肤色、性别、宗教和民族籍贯而造成歧视的案件。就该部所了解的情况,没有出现不承认上述方面的歧视为歧视的情况。

66. 不同行政区的失业率:1994-1998年

行 政 区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西班牙港

18.6%

17.2%

16.7%

13.6%

14.7%

圣费尔南多

16.5%

14.9%

10.2%

13.2%

9.4%

阿里马堡

12.7%

15.7%

17.1%

15.2%

17.2%

圣乔治-迪亚戈马

11.1%

9.1%

12.1%

10.1%

8.7%

圣乔治-圣安

26.8%

24.9%

18.7%

19.4%

18.5%

圣乔治-塔卡利瓜

17.2%

17.0%

19.8%

17.8%

15.0%

圣乔治其余部分

23.4%

19.5%

17.9%

14.9%

18.0%

查瓜纳斯堡

15.4%

10.9%

12.7%

12.5%

11.4%

卡罗尼

15.9%

14.3%

14.4%

13.2%

12.7%

纳里瓦 / 马亚罗

14.2%

17.3%

15.3%

15.8%

16.1%

圣安德鲁 / 圣大卫

24.9%

12.0%

12.4%

13.7%

13.3%

维多利亚

15.9%

16.8%

15.5%

13.9%

13.6%

福廷角堡

26.8%

29.7%

27.8%

28.2%

24.1%

圣帕特里克

22.8%

24.3%

21.9%

18.1%

18.2%

多巴哥

17.2%

14.0%

11.1%

10.0%

7.7%

总 计

18.5%

17.1%

16.2%

15.0%

14.2%

不同民族的失业率:1994-1998年

族 群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非洲人

22.4%

20.2%

18.8%

17.6%

16.0%

华人

5.0%

3.0%

1.4%

0.0%

1.5%

印度人

14.9%

14.5%

14.0%

12.7%

12.1%

混血儿

18.1%

17.5%

15.7%

15.1%

15.3%

叙利亚 / 黎巴嫩人

0.0%

5.3%

5.0%

10.9%

7.5%

白人 / 高加索人

6.1%

4.7%

2.6%

1.0%

4.6%

其他族群

12.5%

33.4%

0.0%

0.0%

0.0%

未注明

36.7%

0.0%

18.3%

0.0%

50.0%

总 计

18.5%

17.1%

16.2%

15.0%

14.2%

不同性别的失业率:1994-1998年

性 别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男 性

16.4%

15.1%

13.1%

12.3%

11.3%

女 性

21.8%

20.6%

21.0%

19.4%

18.9%

总 计

18.5%

17.1%

16.2%

15.0%

14.2%

青年失业率:1994-1998年

年龄组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5-19 岁

37.7%

37.3%

34.2%

33.3%

35.7%

20-24 岁

29.6%

27.9%

25.6%

24.4%

22.5%

总 计

18.5%

17.1%

16.2%

15.0%

14.2%

由于无法找到工作每周工作不足33小时的人:1994-1998年

工作小时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不足 1 小时

89

172

35

68

136

1-8 小时

4,104

1,936

2,602

1,835

2,285

9-16 小时

5,946

5,590

5,890

4,540

5,285

17-24 小时

10,850

10,098

10,314

11,463

10,984

25-32 小时

13,140

11,876

12,415

11,820

11,964

总 计

34,129

29,672

31,256

29,726

30,544

67. 从以上统计数字可得出以下推论:

1994-1998年的期间的失业率下降了;

女性的失业率高于男性;

青年人的失业率占劳动力总失业率的相当大的一部分;

1994-1998年这一时期失业趋势较为稳定;

妇女和青年是人口中最易受失业影响的群体。

68. 劳工和合作部积极落实减轻全国失业问题方面的政策和措施,通过提供手段使找工作的人能够利用国家就业服务以便作出安置。这一服务中的农业方案部分之所以关键是它容许将地方劳力输出。N. H. R. M. I. S. 在这方面也十分关键,它着眼于劳动力规划以便实现国家人力资源的最佳利用。劳力计划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对未来劳动力的需要作出预测,从而使教育机构在各自的教学课程中适应劳动力市场的要求并确保个人能够达到有关标准,从而满足雇主今后的需要。

69. 目前,并无保证工作必为生产性的具体措施或立法。然而,雇员——雇主关系是以普通法的基本原则为指导的,它规定雇用合同中暗含一个条件,要求雇员必须操作和生产,否则雇主有理由解雇雇员。

70.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政府认识到未来最大的投资在于人力资源方面。因此,政府通过落实培训和远距离学习部的以社区为基础的远距离中心项目而为个人在新的一千年中享有成功和创造性的生活提供机会。通过该项目,社区中的人可依其方便学习由各种地方、区域和国际教学机构开办的学术、手工艺、技术和提高课程。学习这些课程的设施是由以社区为基础的远距离教学中心提供的。在完成这些课程之后,参加者可获得所学课程的证书。这种中心就设在个人所居住的社区内,他们通过电视、收音机和录音带或录像带,包括互联网在内学习这些课程并得到教学辅导。学习中心为社区中愿意参加任何远距离学习计划的人提供便利和灵活的时间安排。这类中心与远距离学习秘书处挂钩,而该秘书处是培训和远距离学习部的“机械手”。该秘书处负责确保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能够有获得技能和提高技能的机会。

71.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立法中无具体条款保障就业选择自由。然而,传统上,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工人拥有而且继续享有职业选择自由,但必须满足具体的资格要求。

72. 现有法律中并无具体条款确保这类条件不会妨碍个人的基本政治和经济自由。然而,《宪法》第4节除其他外,保障个人以下的权利:

“(a)参加政党和发表政治观点;和

(b)个人的生活、自由、人身安全和享有财产的权利以及除非经过应有的法律程序权利不能被剥夺。”

此外,《宪法》第14节规定,不论何人指称《宪法》的规定就其而言遭到践踏,此人可请求高等法院作出纠正。

73. 在力图实现充分的生产性就业和可自由选择的就业目标方面所遇到的困难与技术含量增加这一全球性变化联系在一起。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政府必须适应和跟上这种变化。这涉及到劳工和合作部,它在力争实现充分的生产就业和可自由选择的就业目标时必须针对这类变化作出调整。该部的人力调配方案是实现这些目标的关键。随着技术的进步,新的不断扩大的就业市场要求工人具有信息技术方面的专门知识。然而,安排申请者越来越难,因为普遍缺乏对就业市场具体需要的认识。换言之,大部分职位空缺需要的是那些技术能力强或拥有专门领域知识的申请者。因此,越来越难安排缺乏基本电脑技能的申请人。在这方面,该部的战略方向要求管理者和决策者以远见考虑环境的变化,而这一变化均对实现充分的生产就业和可自由选择的就业产生影响。政府的投资政策常常鼓励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而问题在于这类跨国公司并非一向遵守例如最低工资标准这类法律实践。在这方面,通过发展一种全面的体制性检查、预防和强化机制系统从而加强现有法律的执行制度和程序。该部的主要方向还包括为所有找工作的人,包括处境不利的人在内,提供全面的就业服务,其中包括在寻找恰当的工作或培训方面提供帮助和咨询。为克服缺乏经验和不了解就业市场的困难,该部还对所有人力分配干部进行了培训,使他们能够对找工作的人提供咨询意见。因此,对所有申请人常常举办“工作世界”讲座,其中包括传授面试方面的技巧,如何写简历和衣着方式。

74. 指导公共部门运作的条例包括公共服务条例、文职条例和警察条例。已发现这些条例中的某些规定带有歧视性。因此,政府正在对这些条例作出全面审查,以确保它们符合关于雇员待遇机会均等的国际标准。政府在这方面采取的一个重大步骤就是颁布了机会均等立法,其形式为《机会均等法案》(1999年)。该法案必须经议会批准。该法案除其他外力求禁止在就业、教育和提供商品和服务方面的歧视。它还力求促进具有不同性别、肤色、种族、籍贯、宗教和婚姻状况的人的机会平等。该法案对各种形式的而不只是公共部门的雇主——雇员关系具有管辖权。该法案规定成立机会均等委员会,除其他外,受理、调查和尽可能调解关于歧视方面的指控。该法案还谋求成立一个机会均等法庭,作为一个拥有听证和处理由委员会转交的申诉的高等法庭,并作出其认为恰当的宣布、命令和赔偿。此外,该法案规定对法庭的裁决和就法律程序和经准许就事实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

75. 以下的统计数字显示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有的人从事一个以上全日工作。然而,这一情况只占总劳动力很小的百分比,而且这一比例长时期相对稳定。遗憾的是,统计数字并未揭示这部分人口的具体特征。

从事职业的数目

年 份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两种工作

6,574

6,231

5,489

6,739

7,055

三种工作

-

-

-

103

35

76. 劳工和合作部所采用的改进就业状况的总的战略具有许多组成部分。其着眼点放在下列问题上:

创造和保持一种稳定的产业关系气氛;

促进工会活动;

改善工作条件和工人的权利和福利;

促进采用三方协商进程解决关键的劳工问题;

确保遵守国际劳工标准;

提高工人的就业选择和机会。

77. 劳工和合作部调解司提供调解服务,它促进产业关系气氛的稳定。该司的职能直接得到工业法庭的支持,后者有权受理和处理工会纠纷;对集体协议作出登记,受理和处理与登记之类协议有关的事务以及按照1972年的《产业关系法案》,第88:01章,受理和处理破坏工业关系的诉讼。这两个机构均促进良好的雇主——雇员关系,进而促进稳定的经济发展。还值得一提的是,产业关系改革委员会一直在对《产业关系法案》,第88:01章和有关立法进行审查。

78. 劳工和合作部正在实施一项全面的劳工立法改革方案,以确保至少保障工人的起码权利。这项改革方案既包括与集体有关的法律。其中的一项立法工作包括《职业安全和健康法案》(1999年),议会必须对它作出辩论。

79. 1996年,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批准了第144号《国际劳工公约》,它涉及促进执行国际劳工标准的三边协商。在这方面,成立了144三边委员会以促进全面审查所有未批准的公约,并视情况提出批准建议。迄今为止,该委员会除其他外已建议批准:《男女同工同酬公约》(第100号),《商船最低标准公约》(第147号)和《(残疾人)职业康复和就业公约》(第159号)。利用这一三边调解进程确保了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所有利害相关者均能充分参加劳工关系论坛。此外,它也是发展一种受到广为宣传的立法环境的关键策略,它努力确保工作条件符合国际标准和区域标准。此外,劳工事务常设三边委员会正在成功地利用三边进程履行其授权。

80. 劳工和合作部设立了全国就业服务机构,它帮助普通人进行就业安置。这类服务是由设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关键地区的就业交换办事处进行的。目前,该部已在人力计划方面制定了方案,这些方案可使职工更有准备的充分投入劳务市场。

81. 关于工人流动自由,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非本国国民工作需要有工作许可证或工作许可豁免。根据对《移民法案》的一项修正案,非本国国民可在该国居住的12个月中工作1个月而无需获得工作许可。目前,身为西印度群岛大学毕业生的非本国国民可望能拿到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政府批准的工作许可证。然而,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参加了加勒比共同体劳工部长常设委员会会议对于大学毕业生和其他专业人员,有技能的人和其他职业的人自由流动问题的讨论。

第七条

82. 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有一套最低工资制度,它是由1976年颁布的《最低工资法案》,第28:04章规定和加以管理的。根据该法案第3节(1):

“部长可通过政令(以下简称“最低工资令”)就任何类别工人的一般最低工资和服务期限和条件或某一产业或行业任何类别工人的最低工资和服务期限和条件作出规定,或在满足必要条件下定出适用于普通工人的全国最低工资。”

83. 1998年以前,各部门的最低工资是由根据以上一节制定的具体最低工资令规定的。这些政令对下列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服务期限和条件(其中包括度假、病假和产假)以及全日制职工和半日制职工各自的每周工资和小时工资。现行的五项最低工资令为:

1991《餐饮业工资令》

1991《店员最低工资令》

1991《家庭帮工最低工资令》

1994《加油站工人最低工资令》

1995《保安职业职工最低工资令》

84. 《最低工资法案》,第88:04章还成立了最低工资委员会,它负责“就确定最低工资和服务期限和条件有关的所有事务向部长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第6节)。在提出这些建议时,该委员会需对以下方面给予考虑:

“(a)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一般工资水平;

(b)生活费用;

(c)按照根据《国家保险法案》建立的全国保险制度应摊交的费用和领取的福利金;

(d)其他经济因素,包括经济发展的需要、生产力水平和实现和保持高就业水平的可取性(第14节)。”

85. 根据《最低工资法案》,第88:04节,订立最低工资要经过若干阶段。这些阶段如下:

由部长决定是否“有必要为任何工种确定最低工资或服务期限和条件或不作规定”(第11节);

如果“可有效管理服务报酬或期限和条件”的机制不存在或不足,此事应交由委员会负责(第11节);

委员会如果认为机制未发挥足够的效率,它应就改进该机制的效率提出建议;

如果委员会认为“部长应当确定最低工资或服务的期限和条件,”则必须就最低工资、关于假日薪酬和病假以及可能需要的其他基本条件提出建议(第13节);

接受委员会的建议予否由部长作出最后决定。此时它可建议发布政令;

此时对部长签发政令持异议的人可提出反对意见;

所有反对意见将转交给委员会,它就这些反对意见提出看法并对政令草案作出补充、修正或修改;

部长随后可下达一项最低工资令,根据此政令雇主支付给工人的报酬不得少于该政令的规定。

86. 《最低工资法案》,第88:04章第21节还赋予部长以授权下属官员作出视察以确保遵守该法案的权利;

87. 1998年,下达了《全国最低工资令》。它为涵盖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所有工人制定了一种单一的最低工资。《全国最低工资令》将最低工资率定为每小时7个特元,并对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所有职工的最低服务期限和条件作出了规定。这些期限和条件除其他外涉及正常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午饭时间(不少于45分钟)和加班费,后者由该政令第二张表作出了规定。根据第5节,对加班的界定是超出正常工作日所规定的8小时以及在非工作日、星期日和公共假日工作的时间。随后对该政令草案作出了审查并于1999年作出了颁布。1999年《全国最低工资令》第二部分第6节规定,本政令中的全国最低工资和与加班有关的规定适用于家庭帮工、店员和保安业职工。现有有关政令中的其他规定和条件继续生效。

88. 1998年的《全国最低工资令》涵盖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所有非技术工人。然而,该政令第8节详细提到了不适用该政令的人:

在例如以下有关政府机构批准的培训学校受训的人员:

青年培训和就业伙伴方案;或

全国能源技能中心;

(b)为政府的部委或机构不定期计划提供服务的人;

(c)在提交给负责劳工事务的部长并由其批准的其他方案下工作的人;

(d)登记的实习生;

(e)假期工作的学生;和

(f)在登记的慈善组织和向社会服务和社区发展部登记的社会服务机构中的志愿服务人员。

89. 1999年才颁布了《全国最低工资令》。在提交报告时,最低工资委员会尚未从事任何研究进而对违反全国最低工资的情况作出衡量。然而,评估全国最低工资的影响这一问题已引起了某些重视,但尚未在这方面采取任何确定的行动。

90. 最近在确定全国最低工资时对既要照顾到工人的需要同时也必须对其他经济因素给予考虑而采用的标准作出了说明。在这方面,召开了一个特别三边委员会会议,审查世界银行关于按照相当于非技能劳力的市场工资制定单一的最低工资的建议,并就新的最低工资提出建议。该委员会在履行这一授权时对下列方面作出了考虑:

非技能劳力的现行市场工资;

家庭帮工的最低工资水平;

目前的失业率;

创造和保持高就业水平的中期政策目标;

工人不同的生产力水平;

保持国内生产的商品和所提供服务价格的竞争力;以及

控制通货膨胀。

在考虑上述因素时,委员会审查了统计数据。给予考虑的部分统计数据包括:按工业类别和工人类型划分的非技能工人每小时平均最低工资;按经济活动划分的非技能工人每小时平均最低工资;和选定经济活动中的非技能工人每小时的平均工资。这项工作已经完成,既公布了一项政令草案,对外征求意见并随后作出有关修正,1998年公布了第一个《全国最低工资令》。

91. 按特元计的不同职业月收入分配情况:

公共部门(1998)

职业

受雇者总计

1000特元-1499特元

1500特元-1999特元

2000特元-2999特元

3000特元-3999特元

4000特元-4999特元

5000特元和以上

专业人员

34,767

330

752

4,496

机关和服务部门的办事员

34,397

1,868

2,902

16,156

9,644

2,755

1,972

销售人员和服务人员

10,788

1,973

4,066

4,209

369

137

34

司机、机床和工厂的操作人员

7,291

317

902

3,087

1,436

717

832

贸易职工

10,727

341

1,298

4,933

2,020

1,012

1,123

农业、渔业和有关的劳力

5,511

820

1,663

137

-

34

空运业、运输、建筑和制造业的劳力

10,354

1,444

2,857

4,122

630

104

-

所有其他劳力

1,859

226

4,054

1,058

54

-

34

按特元计的不同职业月收入分配情况:

私营部门(1998)

职业

受雇者总计

1000特元-1499特元

1500特元-1999特元

2000特元-2999特元

3000特元-3999特元

4000特元-4999特元

5000特元和以上

专业人员

45,511

4,858

3,376

10,287

8,363

5,240

13,387

机关和服务部门的办事员

43,229

14,777

9,356

12,221

4,768

1,285

981

销售人员和服务人员

25,758

15,846

4,824

3,448

988

275

377

司机、机床和工厂的操作人员

30,383

9,433

7,542

7,793

3,161

859

1,595

贸易职工

47,421

14,780

10,604

14,338

4,738

1,588

1,373

农业、渔业和有关的劳力

12,423

7,740

1,596

2,265

549

103

170

空运业、运输、建筑和制造业的劳力

13,694

7,652

3,400

1,990

515

137

-

所有其他劳力

3,585

1,836

889

723

103

-

34

92. 根据《国家保险法案》,第32:01章第三部分,国家保险规定建立了国家义务保险制度,按照该制度凡登记的受雇人员均就丧失收入作出了保险。这其中包括因就业和就业中的工伤险,其中包括疾病或因就业性质而造成的损伤。此外,该方案对因工伤而死亡的职员的赡养人支付抚恤金。国家就业保险金由四个类别组成:工伤补助、残疾补助、医疗费用和死亡抚恤金。工伤补助支付给保险人,他因其就业中的工伤或因其就业性质而导致的规定的工业疾病而造成丧失工作能力。受伤职工领取的每周补助按照其就业级别由70特元到540特元不等。残疾补助为的是补偿体力或智力的丧失,其中包括进行畸形而无论是否丧失体力或智力。这一补助可作为赠款或作为津贴支付。赠款为一次总付,针对的是例如失能被评估为不到20%。失能被评为3%或以下时,按3%支付。关于津贴,对有保险的职工将按工伤补助的百分比支付。所支付的百分比与医生对失能评定的百分比将一致。死亡抚恤金是支付给已死亡的承保人特定家庭的付款或定期付款,此人在就业过程中或因就业而造成的事故或规定的工业疾病而死亡。抚恤金是针对因非就业伤害而死亡的承保人支付的付款或定期付款。无论是死者留下的寡妇、鳏夫、子女、领养子女、孤儿和受赡养的父母,只要起码交付了50次保养费,就有资格领取这一补助。该项补助的范围由每周15到145.80特无不等,主要取决于领取者与死者的关系和原承保人的就业级别。国家保险委员会还对承保的死者支付一笔2000特元的丧葬费。病假补助支付给因生病而无法工作的承保人,因为此人被怀疑患有传染病并得到有照医生的证实。如果失去能力因工作中的受伤而致也支付这一补助。依承保人的就业级别,该项补助对承保人的每周付款由63到486特元不等。产假补助支付给承保的妇女,她们因怀孕而脱离工作因而丧失收入。该项补助包括每周津贴——最长13周和一笔生育补助。承保的妇女如果未丧失收入,她仍可领取生育补助。依承保妇女的受雇级别而定每周支付的这种补助由63到486特元不等。生育补助金为1000特元。国家退休保险补助目的在于补充退休之后个人的收入。凡交纳国家保险金的职工都有权领取退休补助。该补助的领取年龄为60岁到65岁,无论退休与否。补助可按津贴支付,也可按一次性付款支付。每周津贴有50到243特元不等。关于一次性补助,凡1972年4月10日到1975年4月9日年满退休年龄的承保人,所支付的一次性退休补助相当于所付的保险金的五倍,但最低金额为200特元。凡于1975年4月10日或以后年满退休年龄的承保人,其退休一次性补助相当于所支付的保险金价值的三倍,但最低数额为200特元。

保险费率表(国家保险)

收入等级

每周的收入

职工交的保险费

雇主交的保险费

每周所交保险费总计

Z即每周交费

I

80.00-129.99

2.93

5.86

8.79

0.60

II

130.00-179.99

4.33

8.66

12.99

0.88

III

180.00-229.99

5.75

11.50

17.25

1.17

IV

230.00-289.99

7.28

14.56

21.84

1.48

V

290.00-359.99

9.10

18.20

27.30

1.85

VI

360.00-429.99

11.07

22.14

33.21

2.25

VII

430.00-499.99

13.02

26.04

39.06

2.65

VIII

500.00-569.99

14.98

29.96

44.94

3.05

IX

570.00-649.99

17.08

34.16

51.24

3.48

X

650.00-729.99

19.32

38.64

57.96

3.93

XI

730.00-809.00

21.57

43.14

64.71

4.39

XII

810.00 and over

22.68

45.36

68.04

4.62

Z即规定的是雇主就年龄未满16岁或已超过65岁的职工的就业工伤保险投保所交的保险费。

93. 由政府部门所雇用的男女雇员没有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工作条件都是一样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薪水是按照职务等级确定的。因此,政府所雇用的所有男女雇员均按照个人所拥有的级别领取同样的薪水。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政府承认集体讨价还价作为一种手段以确保相同职业和男女之间以及同一级别内报酬相同。在这样作时坚持了从事同样价值的工作无论男女报酬相同的原则。

94. 关于对工作的客观评估,根据所从事的工作采用了一套职位评估和分级制度。此外,最低工资委员会所建议的工资水平是以同工同酬概念为基础的。因此基于工作的具体性质,经常对职位作出评估并提出重新定级方面的建议。对效绩评估制度正在进行重新审查以及采用一种更可靠的效绩评估制度从而改进提级工作。这一制度力求对公共服务部门中的每一职务均制定一种充分的职位说明和指导手册,从而对工作人员的效绩作出更准确的评价。其作用在于改进所有工作人员的技能,提高他们的效率并培训他们准备承担公职服务中的更重要的责任。负责效绩评估制度的中层和基层管理人员必须受到人力资源管理某些方面的恰当训练。人事部的中心培训股已经为年龄30到45岁担任管理下属工作的公职人员开办了讲座,这些人的职责包括对下属的工作表现作出评估和报告。

95. 职业健康和安全规定已由1948年的《工厂法规》和《雇佣妇女(夜班)法案》,第88:12章作出了规定。《工厂法规》所作的关于促进健康、安全和福利的规定涉及工厂雇佣的人员,它主要适用于工厂,但对建筑作业、工程、建造、船坞、码头船埠和电站等作出了某些具体规定。关于健康标准,该法规规定需保持清洁,防止过分拥挤,保持充足的通风,提供足够和适宜的照明,视情况有效的地面排水以及提供充分和适宜的卫生设施。关于安全标准,该法规规定对下列设备需安装防火装置:主要动力源(该法规对其所下的定义是,“所有通过蒸气、水、风、电、油料燃烧或其他能源提供机械能的引挚、发动机和其他设备”)、传动装置、任何机器的危险部分以及“道路、车间或工厂的所有危险部分”(第16节)。此外,它还对机械的安全养护、安全建造和地面、通道、楼梯和护栏的保养作出了规定该法规还对出入工作地点的安全方式和遇有火警时的逃生方式作出了规定。最后,关于福利,该法规禁止在制造火柴时使用白磷,禁止雇用年轻人搬抬过重物,禁止进口和销售由违禁材料制作的商品。

96. 根据《工厂法规》第29节,如果视察员认为加工条件或所从事的工作,或正在使用的道路、车间、机器或设备的任何部分有所任何职工的安全、健康或福利,负有全权管辖的法院有权:

“(一)禁止使用道路、车间、机械或设备的那一部分,如果能够修复或改变,则在修复或改变以前禁止使用;或

“(二)要求占用者采取法令中所规定的步骤对提到的危险予以补救;或

“(三)禁止使用工厂或其中的任何部分,直至法院认为消除危险而必要的工作得到落实为止。”

97. 《工厂法规》第六部分对事故和职业病的通知和调查作出了规定。根据第37节,任何造成死亡或使个人失去能力无法赚取全额工资三天以上的事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各区的检察员作出报告。根据第38节,如果诊断出任何工厂职工患有“铅、磷、砷、汞、苯或苯胺中毒,或患炭疽病,或患传染性皮肤溃疡,或患其他病症,”治疗该职工的医生必须向劳工专员部高级工厂视察员提交一份书面报告,并报告姓名。此外,《法规》的这一部分还授权总统指示对事故和发病案例作出证实的调查。

98. 《雇用妇女(夜班)法案》,第88:12章阐述该法案为有关在工厂企业雇用妇女上夜班的法案。其中第5节禁止在晚上雇用妇女,而某些情况除外,第6节对这些例外作出了如下规定:

“(a)……只雇用同一家庭成员的工业活动;

“(b)通常不从事体力工作而担任管理职务的妇女;

“(c)法院在根据本法案审理任何上诉时认可的情况:指控的夜间工作是由于无法控制的造成工作中断的情况促成的,它不属于经常性质,工作所涉及的原料或处理中的原料很容易坏,必须夜间工作以防原料的某些损失;

“(d)为了立即运货而对鲜水果的处理和包装。”

99. 1980年,将《雇用妇女(夜班工作)条例》补充进了该法案第8节。这些规定确定了监察员的权力、对妨碍监察员执行公务给予的处罚和改变和减少夜班时间所需要的行政程序。

100. 最近的一个立法措施是1998年的《职业安全和健康(第二号)法案》,最近对它作出了修正并重新交给了议会。一旦通过,该法案将对目前有关在职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和福利方面的现行法律作出修改和延长,以便使它们跟上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迅速工业化的步伐。一旦颁布该法案将取代1948年的《工厂法规》和《雇用妇女(一般工作)法案》,第88 :12章。

101. 拟议的法案与现有立法存在许多重要的区别。其中最重要的内容是该法案对目前就业的所有人具有充分的管辖权而不只是在工厂中上班的人。

102. 《职业安全和健康(第二号)法案》第二部分对于雇主相对于雇员和其工业设施周围的非雇员以及相对于工作中的雇员和制造商和供应商的一般责任。目前的立法并未对这些一般责任作出规定。也在这一部分中,特别是在第6(4)条中专门增加了如下一项特别规定:

“凡雇主生产危险或有毒物质,该雇主应将其掌握或应当了解的有关该物质的使用、储存和经管方面的所有危险和注意事项告知从事该物质工作或在其附近的所有职工。”

“本法案第4(1)对“危险方面的注意事项”所下的定义如下:

“关于危险物质的恰当和安全使用、储存、运输和经手方面的注意事项以及有关该物质毒性的资料。”

103. 第三部分规定凡职工认为在从事这一工作时有可能危及本人或其他职工时,他/她有权拒绝这一工作。该法案的这一部分也对报告、调查和解决拒绝工作的程序作出了规定。而目前的立法并没有赋予职工这一权利。

104. 该法案第四部分对于雇用年轻人在有危险的机器上干活所需要的额外安全措施作出了规定,如防护服和装置,清除有毒烟雾和禁止工作场所缺氧。而现有的立法中缺乏这类额外的安全要求。

105. 该法案第五部分对于消防灭火和火灾时疏散的方式作出了规定。虽然现有的立法有同类规定,但新的法案在如下方面更为明确:为职工规定疏散通道和保持这类通道畅通无阻以便于在出现火灾时疏散。

106. 第6部分对健康要求作出了规定,它与目前立法中的规定相同。然而,新增加的内容包括对噪音和震动的监控和视必要对呼吸系统作出保护以及体检要求更严格,其中包括就职前需体检。

107. 该法案第7部分涉及职工的福利设施,而其中的大部分内容目前的立法没有作出规定。具体而言,这些设施的费用不能由职工支付,其中包括提供充足和使用方便的供水、冲洗设施、卫生设备、衣服存放处、急救用品、食堂、休息室和午餐室。在较大的工厂企业,雇主还需备有救护车和配备医务和护理人员的急诊室。

108. 与目前生效的《工厂法规法》相同,该法案的第三部分规定须将有可能妨碍公众安全和健康,或造成或可能造成死亡和严重受伤的事故通知首席检查员并对事故做出调查。该部分还规定医务人员须报告职业病病例并对这类报告作出调查。表1列出了38种职业病,其中包括支气管肺病、职业哮喘、皮肤病和肺癌。这与《工厂法则》所列的疾病大有不同,该法规中只提到了8种疾病。

109. 该法案第9部分涉及工业设施对年轻人的雇用。该法案第4节(1)部分对年轻人所下的定义是年龄由14岁到18岁的人。根据规定,年轻人必须经过体检以便证明其适于在某工业设施就业。此外,该部分限制年轻人于晚上10点以后到早上7点以前上班。

110. 法案的第11部分载有全新的意见,它是现行立法中所没有的。它要求所有工厂和仓库的建造计划需提交首席检察员批准。

111. 《法案》的第12部分对职业安全和健康主管部门作出了规定,第66节列举了它的职能。具体而言,该主管机构将负责《法案》规定的执行,为部长提供有关问题的情况并对《法案》所涉问题向有关人员提供帮助和资料。该法案第67节规定由该主管当局批准行为守则以便为拟议立法的要求提供实际指导。第68节规定须在刑事诉讼案中采用这一行为守则。

112. 《法案》第8部分成立了职业安全和健康主管机构,它将指导若干技术股的运作并落实其本身的政策。《法案》的这一部分还规定了检察员的权利,而第74节赋予了它们补充的权利。具体而言,检察员有权向安全方面有危险的设施的主管人发出禁令或改善通知(对工业设施的事务具有最终控制权的任何个人”),以便视情况禁止或限制对场地、工厂或机器的使用,直至作出满意的安排从而对危险员加以有效的控制。该法案还涉及到了检察员的滥用权利问题。

113. 《法案》第14部分对违反行为、惩罚和法律诉讼作出了规定。凡违反或未遵守该拟议法案任何规定人犯有违犯行为并将按照《简易法院法案》第4:20章节作出处理。在未规定明确处罚的情况下,对肇事者有可能罚款2万特元并判刑一年,并对判决后继续犯案每天罚款1万特元。此外,任何个人因违反或未遵守拟议法案的任何规定而受到伤害时可上诉工业法院要求予以纠正。工业法院可作出非判刑惩罚,例如对受害人作出赔偿。

114. 《工厂法规》对非受雇于工厂的工人,例如从事建造、工程、建筑、港口、码头和船埠以及电站的工人作出了专门的规定。现有的法律没有对工厂以外的职工作出规定,因此,将他们排除在受保护之外。正如前面所提到的,新的《职业安全和健康法》力求废止原有的制度。

115. 劳工和合作部工厂检查司负责这一健康和安全规定的执行。该单位由以下人员组成:一名工业监察管理,两名二级工业安全官员,六名三级工业安全官员和一名工厂视察员。

116. 通过在工作地点对职工和管理人员开办讲座,通过例如希普利亚尼劳工与合作社研究学院和若干商学校的授课从而传播工人权利和与就业有关的立法方面的咨询。

117. 不同行业的工伤事故:1992、1994、1996-1999

1992

1994

1996

1998

1999

行 业

致命

非致命

致命

非致命

致命

非致命

致命

非致命

致命

非致命

农业

-

-

-

1

-

-

-

-

1

糖业

119

4

82

-

96

3

132

-

53

石油业

1

136

-

84

-

87

-

75

-

20

制造业

1

364

-

244

1

356

-

194

-

98

电、天燃气、水

1

27

-

39

2

13

-

1

1

1

建筑业

-

-

-

12

1

-

-

30

-

22

批发业、旅馆和饭店业

-

12

-

1

-

-

-

2

-

-

运输、仓贮和通讯业

-

1

-

1

1

16

-

28

1

18

金融服务业

-

-

-

-

-

-

1

2

-

-

社区和社会服务业

-

-

-

-

-

-

-

-

-

-

个人服务

-

-

-

-

-

-

-

-

-

-

118. 1960年颁布的《工人赔偿法案》,第88∶05章对在就业期间因公受伤的工人的赔偿作出了规定。第一部分涉及对《法案》的解释和医务仲裁人的任命和报酬。第二部分涉及赔偿。第三部分涉及医疗。第六部分涉及专员,第七部分涉及一般性规定,以上于1960年生效。第四部分涉及职业病,第五部分涉及强制性保险,这项规定到1997年才生效。

119. 《工人赔偿法案》第四节规定:

“如果任何受雇人员因就业和在就业过程之中因事故而受伤,其雇主受以下规定的约束,应作出赔偿。”

所提到的意外包括所受的工伤妨碍工人领取全额工资少于3天的情况或这一伤害是有工人故意的不良行为造成的。

120. 《工人赔偿法案》第四部分对职业病作出了规定。按照第17节(8),凡由一特别医务委员会或一名医生因工人患《法案》表一所列疾病而签发医务证明,并证明该疾病造成该名工人残疾或死亡时,若专员认为这一疾病是由该名工人的工作性质所造成的,而签发医务证明或该名工人死亡发生在雇用后24个月内,”则该名工人有权根据该法案获得赔偿。《法案》接下去对收入的计算、计算起止日期以及通知要求作出了规定。

121. 《工人赔偿法案》第五部分对强制保险作出了规定。该法案第24节提到:

“…除非所雇用的工人已上保险,否则雇用该名工人违法。”

任何雇主违犯该节均属于犯违法行为。

122. 除政府雇员和集体协议和私人合同所包括的工人外,现行立法没有对保障工人福利,例如节日、假日或病假薪水照领作出规定。然而,劳工和合作部目前正在拟定有关工作基本条件的立法。

123. 60岁和60岁以上的人可按照合同协议受雇于公共(或)私营部门。

第八条

124. 工会的成立和开展活动受《工会法案》,第88∶02章和据此拟定的有关条例管理。根据该法案,所有工会需向已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对工会作出登记的法定要求除其他外,必须包括:

向登记处提供一份有关人员姓名和职务的清单;

使用单一名称登记;

在其规定的地区从事主要活动;这指的是“管理工人与工人之间或厂主与厂主之间的关系,或对从事任何行业规定限制条件和对其成员提供的好处。”

刊印工会规则,其中需载有关于召开工会会议的地点、工会的目标、资金的使用目的、工会会员享受利益的条件,制订、更改、修改和废除规则,担任和连任职务和对资金作出投资的程序。对帐目作出年度或定期审计,凡与该资金有关的人都可以查看工会帐目和工会成员名单,也包括解散工会的方式:

需有登记的办公处。

关于必须满足的加入工会条件,《工会法案》,第88∶02章规定,除非作出不同的规定,任何16岁以上21岁以下的人均可成为工会会员。

125. 根据《工会法案》,第88∶02章,只要工会获得制定其本身规章制度的权利,即可自由发挥其职能。《工会法案》只通过为需由工会解决的问题确定最低标准而提供了一种总的框架。除了有关工会登记的这些和其它规定外,实际上,可自由组织工会和开展活动,不受任何干扰。

126. 《工业关系法》,第88∶0.1章,除其它外,赋予法院责成工会或其他工人或其他人的组织从事或继续从事工业活动的权利。该法案第21节设立了一个负责登记、认可和颁证的委员会,由其负责向获得承认的多数人工会颁发证书。

127. 以下是工会活动方面的限制:

登记认可和颁证委员会将其成员占有关单位工人的50%且成员品行良好的工会承认为多数人工会。只有获得承认的多数人工会才能同雇主进行集体讨价还价;

对于威胁采取或以发生罢工行动的地方,如果劳工和合作部长认为国家利益受到威胁或受到影响,他或她可请求工业法院发出强制令,禁止有关方面开始或继续采取行动。法院根据国家利益也可视情况发布这一禁令;

凡执行或从事关键性服务的职员或工人不得采取损及这种关键性服务的工业行动。关键性服务包括:电力服务、净水和污水服务、内部电话服务、对外通讯联络(电话、电传、无线电)、消防、健康服务、医院服务、清洁卫生服务、公共校车服务和民用航空服务;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工业行动:消防、公职部门、监狱、教学和中央银行的工作人员和其他雇员。

128.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政府已批准了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98号,这是朝着促进自由集体讨价还价方向采取的渐进步骤。

129.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目前有109个登记工会。它们至少由七人组成,其中包括主席、秘书和两名理事。部分主要的工会包括由公职教师组成的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联合教师协会、油田工人工会、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工职服务协会、政府和联合工人国家联盟(最大的工会)、海员和滨水区工人工会和全特立尼达糖业和普通工人工会。劳工和合作部设有一个工会司,它负责与工会有关的事务。

130. 《工会法案》对于残疾人或老年人未作区别。他们有加入和组织工会的平等权利。

131. 根据《工业关系法案》,第88:01章,每个工人均有权成为任何工会会员或加入任何其选择的工会;有权不成为工会或其他工人组织的成员。“工人”一词系指:

(a)任何与雇主签定合同或按照合同受雇或有报酬从事任何有技能、无技能、体力、技术或其他工作的人;

(b)任何按手艺、用途或习惯或由于任何行业或工业的既定雇用或招聘劳动力方式通常受雇或主动寻求和接受就业的人;

(c)按照劳工合同为雇主提供服务或履行职责的任何人,这种人包括:

已被辞退、解雇、裁减、拒绝雇用或未雇用,无论是否与纠纷有关或属于纠纷的结果;

其辞退、解雇、裁减或拒绝雇用导致纠纷;或

(d)由于不准进厂或因罢工而停止工作的任何这种人。

132. 任何下列人员不视其为工人:

(a)公职人员;

(b)国防军或任何辅助性军兵种成员,或警察、消防或监狱工作人员或任何城市的警察,或受雇作为农村或庄园警官的个人;

(c)教学人员或受雇于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持有教学身份的人;

(d)中央银行的职员和雇员;

(e)以下方面的人员:

任何机构或企业负责制定政策或有效控制整个机构或企业或其中的任何部门;或

在任何机构或企业的制定政策过程中常发表有分量的意见;

(f)以任何身份受雇于家庭,其中负责私人住宅内由房主支付报酬的专职司机、园丁或干杂活的人;

(g)《工业培训法案》中所界定的实习者。

133. 虽然《宪法》对罢工权利未给予保护, 但《工业关系法案》, 第88:01章规定:

“受本节和第59节[处理未解决的纠纷]的限制,凡雇主与获得承认的多数人工会发生未解决的纠纷时,雇主或承认的多数人工会所采取不准入厂或罢工行动。”

必须将不准入厂通知或罢工通知转交对方和劳工和合作部之后才能采取行动。根据第60节(4),不得与劳工和合作部确认纠纷未得到解决7天之后,或双方以要求劳工部长将纠纷提交法院处理之后采取行动。而对方一向可以不发通知即以罢工或不准入厂方式作出反应。

第 九 条

134. 社会和社区发展部在社会部门是一个核心部位,它负责执行由一系列中期政策框架和其他全国规划文件所阐述的政府国家和社会发展目标。该部的任务是赋予社会脆弱群体以实现自力更生的能力,从而加强它们的福利并促进它们对国家发展的贡献。

135. 社会和社区发展部的社会福利司为国家的老年人和需要帮助者提供社会保障。通过管理由每年合并资金供资的非摊交社会保障方案,从而为社会中的脆弱群体提供养老金、公共帮助、残疾人补贴和紧急救济金。1996年,约有88,000人接受养老金和公共帮助。社会福利司提供的三个主要方案均有章可循。这方面包括《养老金法案》,第32:02章(经修正);《公共帮助法案》,第32:03章和《领养儿童法案》,第46:03章。对于年收入不足5,000特元的65岁以上的人,每个月提供的养老金为600特元。根据该法案,盲人如果不能自我维持生计,不满上述年龄即可领到养老金。公共帮助的对象为需要帮助的儿童、残疾人和穷人。根据《公共帮助法案》,第32:03章第三节:

“对于其残疾妨碍其谋生而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帮助以满足其需要;这种帮助通常给予一家之主,而其需要应视为包括其赡养者在内。”

应向所居住地区的地方办公室申请公共帮助。年龄在40-65岁,其年收入低于5,000特元的残疾人或领取残疾补助金。

136. 特立尼达的老年人约为96,000人(占总人口的7%)。预计到2005年这一数字将提高到15%。为了解决处境贫穷的老年公民的需要政府于1939年颁布了《养老金法案》以便为老年人提供养老金。个人领取养老金的法定条件为:

必须年满65岁;

个人的年收入不得超过7,000特元;

本人在申请养老金的前20年需以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为惯常居住地。( 在这20年期间临时出境的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年者不视为丧失居民身份。)

137. 现有约70,000人,占65岁以上年龄的人口的65%,每月受益于该方案。凡月收入低于100特元的个人每月可领取养老金620特元。如果月收入在100特元与620特元之间,个人有资格每月领取520特元。养老金中还包括食物补贴70.15特元。此外,所有养老金方案的受益者均可获得一张乘车通行证,使他们可以免费乘座公共交通服务公司经营的公共汽车。这一乘车证明终身有效。

138. 1934年即颁布的《退休金法案》,第23:52章仍有效。其目的在于对1934年8月1日以后被任命担任工职的官员所领取的退休金、退职金和其他补贴作出管理。该法案第14节规定,工职官员须于年满60岁以后退休,在特殊情况下须于50岁退休。该法案第4节载有唯一的限制,它规定,《退休金法案》第23:52章不适用于《退休补助(外交服务)法案》,第17:04章所适用者(因为其中已载有退休金规定)。《退休金法案》,第23:52章载有其他规定,工职官员必须服务并摊交费用年满10年才能根据该法案领取退休金。如果该官员任职未满10年,可申请退职金。第4节规定,享受退休金职务的女性公共官员不满五年者,可出于已婚或即将结婚的理由可退休。然而,对这一节的修正规定,只有于1997年8月14日以前担任工职并已婚的妇女才能以结婚为理由退休。

139. 目前,有5,000多人继续领取公共帮助补助。此外,最近对养老金补助规定作出的修正导致又有8,000名老年公民有权享受养老金方案。政府已在协调摊交和非摊交社会保障制度,以便使该制度更为公平。

140. 《帮助儿童方案》第46:03章是圣米歇尔男校(供年满10岁的男孩就读)、瑞蒙德女校(供10岁到18岁的女孩就读)、圣马利儿童之家和圣多米克儿童之家为任可学校和孤儿院。这四所教育机构容纳了648名儿童。这些机构存在人满为患和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社会和社区发展部认识到需要培养儿童在机构照顾结束之后的自立能力,正在与下述机构的管理部门一道制订青年人方案。其中一个项目就是农场项目。捐献出了10名男青年参加该项目,其中包括汽车和小型设备的维修培训,然而,该项目本身不可能接受所有需要照管的儿童。统计数字显示,每年约有65名儿童不再接受机构照管。社会和社区发展部认为,开创过度之家可迅速解决这些机构原住校生的住宿、社会和培训需要。这类服务的眼前目标是使脱离照管的年青人能够具备社会和教育技能,以便使他们能够自立。已打算在这些过度之家中为最多30名原儿童之家的男女住校生提供最少一年最多3年的住宿,并为这些人培训和就业提供便利。1997年,社会和社区发展部对四个社会发展项目的设计和执行作出了协调,其中包括整修和建造圣米歇尔男校、阿利波瑞蒙德寄宿设施、库瓦临时宿舍和桑特若过度寄宿设施的建筑物。就这些项目的进度而言,圣米歇尔项目分若干阶段进行。多功能食堂和厨房设施已于1999年完工并开放使用。该项目中的内部商店,新的洗衣房和宿舍仍有待完成。库瓦临时宿舍可望于2000年3月中旬完成。桑特若设施可望于2000年3月底完工。最后,阿利伯设施可望于本财政年度完成。

141. 1994年第19号《儿童(修正)法案》第11节(12)规定,凡有人发誓一儿童和一年青人受到或正在受到伤害,其身心健康引人关切时,如条件需要,地方治安法官可签发一项命令,授权任何警官将这名儿童或年青人带往安全地点,直至有地方治安法官作出召见。获得这一授权的警官可进入,如有必要可通过武力进入授权令中说明的任何住所、建筑物或地方并将孩子和年青人带走。

142. 《国家保险法案》第32号:01章规定了一种强制性全国保险制,其中登记的受雇官员需对丧失收入作出承保。这方面包括个人因就业或在就业过程中受伤的保险,其中包括疾病或就业性质造成的工伤。根据该法案,16岁以下和65岁以上的人不能承保就业工伤险。此外,按照该法案不能承保的就业包括每周不足10小时的非全日就业,每周收入低于5特元的就业,妻子由丈夫雇用式的就业,雇用非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公民,按照《特权和豁免权(外交、领事和国际组织)法案》,第17 :01章而免受社会保障规定管辖的人以及由国际组织所雇用的任何人。

143. 《全国保险(福利)条例》是根据《全国保险法案》,第32 :01章制订的。这些条例规定可为患非工伤引起的疾病病人提供病休津贴、产假津贴、残废津贴(属于病休津贴的延伸)残疾津贴、死亡抚恤金(属于付给死亡者家属的工伤津贴)和抚养津贴(付给孤儿和寡妇的补助金)。

144. 《寡妇和孤儿养老金法规》赋予已故由特别条例规定的可领取养老金官员的遗霜和遗孤领取养老金。然而,在有关其他类别工作的立法中也做出了相同的规定。部分例子包括 : 《退休津贴 ( 外交人员 ) 法案》,第 17 : 04 章第 10 和第 11 节以及《退休金法案》,第 23 : 52 章第 21 和第 22 节。

145. 虽然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为本国的大部分人口提供社会保障,但社会中的一些群体并未包括在正式的社会保障计划之内。他们是 :

必须对其有身心障碍的子女(尤其是有多重障碍的子女)的医疗和教育作出安排的低收入家庭 ;

艾滋病检查成阳性,医学上并未失去工作能力但却由于工作地点中的歧视而失业的人 ;

丈夫生前未向社会保障计划摊交费用,而其本人医学上并未证明失去挣钱能力的寡妇。

146. 对年龄40岁到65岁医生证明其身心残疾无法挣钱的人提供残疾补助金。该方案是1998年开始实行的,由社区和社会发展部社会福利司向社会中唯数广泛的贫弱和处境不利的个人发放。约有3000人由该方案中受益。此外,每年还以提供大约6,000,000特元补助金的方式帮助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的非政府组织。

147. 社会和社区发展部与佩雷斯·盖赫罗信托基金项目合作还争取促进对残疾人的职业培训,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培训服务,上门培训和支助服务,满足不同的学习方法和需要帮助克服入学要求、面视和筛选程序方面的问题并提高安排和就业机会。该项目的目的在于使受训人员回到各自的教学机构之后对其它教师进行培训。

148.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还有一个全国残疾人中心,它部分由社会和社区发展部供资(占20%),其收入由该中心自己筹措(占80%)。该中心的目的是对15岁以上的残疾人进行培训,使他们掌握能够长期就业的职业技能。该中心主要培训体能、听觉和语言方面的残疾者以及轻微智障或学东西慢的人。该中心的平均在校生为150到200个,提供的培训方案分三个层次 :培训、实习和生产。当学生达到生产水平时,他们将实际运用新学到的技能,例如除其它外木刻、食品生产和成衣制作,在完成之后,该中心将这些产品售出并由此而筹集其80%的收入。在完成培训方案之后,该中心通常为学生提供合同雇用。然而,需要有更面向实际的方案。换言之,需要能在外面找到长期就业职位。这样的中心只有一个,工作人员称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需要有更多的中心为本国其它地区的残疾人服务。虽然确实需要更多的资金,但该中心感到,随着资金的增加,必须提高问则制,以便确保残疾人能够从中受益。

149.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并未积极将残疾人划入单独的体制,而是尽一切努力使他们融入社会的主流。实际上,社会和社区发展部已制订了全国残疾人政策。该政策中的执行措施包括保持就业收入和社会保障、康复和技术帮助并提供设备。该政策力求促进下列方面 :

将残疾儿童纳入常规教育 ;

提供恰当的教学帮助和支持 ;

鼓励残疾人自立更生并促进他们参与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 ;

消除对残疾人的排斥和歧视 ;

在这方面制订立法 ;

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合作。

由于这一政策,成立了全国协调委员会并设立了残疾事务股作为该委员会的秘书处。这两个机构制订方案改进残疾人的地位并为他们争取平等的机会。

150. 目前,管理社会保障计划的法律不够灵活,缺乏涉及新产生的“处于危险之中”人的类别,例如艾滋病阳性者。然而,政府承认需要在这方面采取措施。

151. 以下显示出了即包括经常项目又包括资本的支出以及社会保障作为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GNP)的百分比。

年 份

支 出 百万特元

GNP 百万特元

占 GNP 的 %

1990

347.2

19,830.00

1.8

1999

947.8

38,619.00

2.5

152. 在1998/1999财政年度,政府拨出总计8,430万特元支持社会和社区发展部,文化和阳性事务、非政府组织和专门机构的各种社会和社区服务、项目和方案。在1999/2000财政年度,政府已拨出了总计5910万特元以满足上述领域活动的资金投入需要。

153. 1998/1999财政年度,社会和社区发展部得到的拨款总额为3,080万特元,对继续完成协助社会上的流离失所者、滥用麻醉品和改善社区设施等方案。库瓦临时宿舍的建造工作大部分已完成,造价为220万特元。对西班牙港的街头儿童收留中心作了扩建,可为另外15名儿童提供住宿。为建造8座新的社区中心和为修缮现有的27所中心拨出了1,200万特元。虽然面临人力短缺困难,但在全国减少滥用毒品方案方面仍取得了进展。一些咨询机构因在提高公众认识和编写教科书方面有成就而获奖。开展了公众教育运动并且继续出版季度通讯。通过落实社区发展基金下的若干方案,也提高了为贫困社区提供的社会服务。这些服务包括更新下水道、道路和桥梁以及在组织发展、项目的筹划、执行和管理方面的培训方案。

154. 在1999/2000财政年度,Y E P P社区方案将得到社区发展基金的支持。已为低收入社区1,500名年青人的50种技能培训提供了310万特元。为扩大幼儿早期照料和教育方案拨出了800万特元。据估计,在未来的一年将设立约32个配备工作人员的中心。此外,为提供有关本国贫困状况的最新资料,将从世界银行的增款中拨出120万特元持续作生活状况普查。将拨出3,160万特元用于支持由社会和社区发展部完成的方案。以对该部社区发展司负责的完成建造和修缮32座社区中心的任务总计拨出了1,300万特元。还将对现有的另外26座中心作出新的整修。

155. 本条中所涉及的立法并未将妇女作为例外。她们在受益种类和范围方面享有同等的权利。

第十条

156.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制订了《成熟年龄法案》,见第46∶06章。该法案修正了与成熟年龄,未达到规定年龄的人和达到某一年龄的时间等方面的法律。根据该法案第2节(1)条,年满18岁而非年满21岁的人达到成熟年龄。《儿童地位法案》,第46∶07章第3节规定,非婚生儿童与婚生儿童在地位和权利、特权和义务方面相同。根据《儿童法案》,第46∶01章,对儿童的定义是14岁以下的人,对年轻人的定义为14岁和14岁以上的人。

157. 《家庭法律(未成年人监护、住处和抚养)法案》,第46∶08章界定评规定家长有权作为其婚生或非婚生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他们有权指定监护人以及法院在未成年人的监护、监管和抚养及有关事物方面的权利。根据该法案,未成年人的定义是18岁以下的人,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的定义为包括未婚或已婚的未成年子女,或双方作为其家庭未成年人对待的任何其他未成年子女。该法案第3节规定,任何法庭在受理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监护或抚养或管理属于未成年人或为未成年人托管的任何财产的诉讼时,最优先的考虑必须是未成年人的福利。同一法案第4节(1)条规定,母亲与父亲享有同等的家长权利。该法案第2节(1)条将确认生父的命令界定为,“法院宣布某人为已出生或未出生孩子的生父的命令)。该法案第24和第25节对出现婚姻破裂时合理供养家庭中任何未成年人的恰当财物分摊问题作出了规定。

158. 《婚生法案》,第46∶04章第3节规定,凡非婚生者的父母结婚或在过去结婚时,如果非婚生者的父亲在结婚之日居住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这一婚姻即从其父母结婚之日起使此人(如果仍活着)成为婚生人。

159. 《儿童法案》,经1994年第19号法案作出修正,载有保护受到虐待或忽视的儿童的条款。该法案第3节规定,任何16岁以上对儿童或年轻人负有监管、负责或照料责任的个人,如果故意殴打、虐待、忽视、遗弃或抛弃儿童或年轻人,或造成或促成儿童或年轻人被殴打、虐待、忽视、抛弃或遗弃,其方式可能造成儿童或年轻人的被殴打、虐待、忽视、遗弃或抛弃,而其方式损害儿童或年轻人的健康,则对该人在起诉定罪时罚款1万特元和(或)监禁两年。在简单定罪时,对这种人罚款5千特元并监禁6个月。

160. 国家定有照顾孤儿的政策和立法。孤儿由儿童保育院收养或由家庭领养。政府部门还为遭遗弃的儿童提供食宿。由法院决定对他们进行短期和长期照管。正在作出努力使他们尽可能与家人或亲属团聚。

161. 有智能和体能障碍的儿童待遇通常不够理想。目前满足其居住、康复和教育需要的设施不足。国家的社会福利部门通常并未向其家庭成员中有智能或体能障碍的家庭提供帮助,以保证这类成员享有受教育权和合理的生活标准。非政府组织和社区服务部门在为这种人和其家庭提供帮助方面占有突出的地位。

162. 当前在为脆弱儿童提供帮助方面存在两个主要缺陷。第一,多年来未能对立法制度作出改革以按照有关的国际公约(主要是《儿童权利公约》)满足儿童的需要。第二,总的来说,在提供社会服务方面,面对越来越多的儿童问题—— 其主要表现为滥用毒品、逃学和艾滋病问题—— 相应的人力和物力却没有跟上。

163. 已成立了一些机构解决这类不足。首先,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政府已大幅度增加对照料儿童(寄宿或其他类别)的补助。其次,1990年成立了全国家庭服务司,解决与家庭儿童有关的问题。第三,还开展了对儿童保育院人员的职业生涯培训。

164. 最近由议会通过了新的立法,其中使有关儿童的政策和服务更符合《儿童权利公约》以及由儿童问题世界首脑会议通过的《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的精神相符合。这项立法包括:

1999年《儿童管理机构法案》该法案力求成立一个作为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儿童监护的权威机构。它还力求为有关儿童的社会体制规定严格的准则。该法案授权这一机构对需要由其照料和保护的儿童暂时行使父母权利和义务。它还规定该机构在其认为必要时将这类儿童交由法庭决定取消还是确认其所承担的职责,并对儿童作出恰当的照料。最后,该法案力求确保无论是否处于家庭环境儿童都能够丰衣足食和得到照料;

1999年《领养儿童法案》该法案废除了现有的《领养儿童法案》,第46∶03章,使这方面的法律与这一领域中的发展趋势相符合。该法案力在对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领养程序作出管理并体现这种利益集团有关改革领养法的建议。该法案还要求领养事务委员会在实现其目标方面与儿童机构合作并提供帮助,同时赋予儿童法院以领养事务的管辖权。此外,该法案力图解决居住在国外但却希望领养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儿童所遇到的困难。它还作出规定,使居住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儿童能够为不住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外国人领养,因而解除了现有领养法对国籍的限制。然而,它还作出了一些保障规定以保护带有外国人领养的儿童;

1999年《儿童社区宿舍、养育院和幼儿园法案》该法案力求对监督、批准和管理儿童之家、康复中心、养育院和幼儿园作出规定。该法案规定,这类住宿机构必须符合批准、监督和管理方面的具体要求。此外,该法案提出了一种带有儿童机构建立的正式养育照管制度概念,并将公布愿作养父养母的申请程序;

1999年《杂项规定(儿童问题)法案》该法案力求对若干项现行的儿童法律作出一系列修改,以便实行改革和保障使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遵守《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义务。该法案将取缔《体罚(16岁以下犯案者)法案》,第13∶03章,以便遵守《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涉及儿童的第37条;

1999年《儿童(修正案)法案》该法案力求将目前与儿童有关的立法与《儿童权利公约》相一致。该法案将修正《儿童法案》,第46∶01章,以确保遵守该公约,并使之与1999年《儿童机构法案》和1999年《儿童社区照管机构法案》(见上述讨论)协调一致。由该法案作出的主要变化是对“儿童”的定义所作的修正,已将“儿童”的上限年龄由14岁提高到18岁。

165.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事实上承认家庭的若干种定义。这些定义包括以下内容:

家庭类型

定 义

大家庭

几代同堂

核心家庭

有父母和子女 ( 或经法律批准或属于普通法关系 )

单亲家庭

家中只有父母一方负责照管儿童

兄弟姐妹家庭

无成年家长,主要为成年照管者已居住到国内或国外其他地方,或者他们患有精神病或吸毒

在发放补贴时,社会和社区发展部对上述各类家庭均予以承认。

166. 以下列举了为家庭提供帮助和保护所采用的方式。

帮 助

说 明

正式帮助

全国家庭事务部门 ( 教管司 ) 尤其针对家庭暴力和犯罪提供咨询意见

资金帮助

由社会和社区发展部社会福利司通过补贴或补助提供资金帮助

物质帮助

社会和社区发展部分配司提供食品篮子

领养和抚养照管

由社会和社区发展部提供便利

保护和法律服务

由法律事务部、国家安全部和警察提供保护和服务

非正式服务

文化和两性事务部通过一条 24 小时电话热线提供咨询

非政府组织和社区团体、宗教组织提供资金服务和资金帮助

167. 社会和社区发展部全国计划生育服务司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保护和保持家庭健康的主要机构。该司的主要工作以预防为主,其中包括针对人口各种群体的讲座和座谈会以及为需要介绍给其他部门的家庭的咨询和康复服务。该司还与其他有关机构一道力主修改和颁布立法以保证家庭健康。该部的社会福利司负责收入补贴和少量个案服务。为了支持家庭自力更生提供微型企业帮助。这一帮助是通过该部的社会福利司、教养司和全国计划生育服务司提供的。社区发展司还通过社区开展预防和康复工作。

168. 目前,关于提供社会福利补助有严格的准则。例如,如果一家之主,通常是父亲因生病无法工作或已死亡,子女可享受补助。然而,女性一家之主难予获得补助,因为补助通常是根据男性家长的地位确定的。此外,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新的贫困家庭由于现行生活需要标准很严格,取得社会福利补助的资格不容易。需要修改法律解决这方面的需要。由于存在歧视做法,染有艾滋病毒的一家之主并非因患病而可能丢掉工作,其家庭可能遭殃。而且虽然对大家庭和其他形式的家庭组织给予考虑,但实际上处理过程很长,还有公平问题。有关人员和社会服务团体继续劝说要求改变现有做法。多年来,有某种程度的变化,但变化势头极其缓慢。

169. 社会和社区发展部的现行政策推动一种以社区为基础的可持续发展进程,其中为社区的所有部分提供社会服务。目前,该部正在考虑改革其社会服务提供系统,以便通过非政府组织(就其所能)采取一种分散的以社区为基础的服务。部分非政府组织所开展的活动已出现有条不紊这一可喜的变化。政府还拨出资金协助加强和发展这类结构。

170. 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存在着对有老年人的家庭提供社会服务不足这一问题。目前,政府提供养老金,并且在过去五年中三次提高养老金,以便保证使这些人的生活超过规定的贫困线。还制定了一项老中青伙伴方案,通过它来培训年轻人照顾老人。通过采用这类方案改善一代人与另一代人之间的关系并使年轻人就业。此外,政府基于选定的标准为若干老年之家提供补贴,同时每年对照料老年人的人进行培训。目前正在制定有关老年人的政策,以确保尊重他们的权利和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

171.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婚姻方面的法律有:《婚姻法案》,第45:01章,《穆斯林婚姻和离婚法案》,第45:01章和《印度人婚姻法案》,第45:03章。

172. 关于结婚和建立家庭权利方面的进一步情况,请见关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三次报告第23条下的第260-265段。

173. 据1990年的人口普查数据,在703,208名被调查的人中,未婚者303,837人,已婚者323,804人,依法分居者7,082人,离婚者14,822人,未说明其婚姻状况者12,489人。1990年人口普查生育能力报告对“合法分居”的人所下的定义是未与配偶居住在一起并经司法程序获得分居的人。

174. 1998年第4号法案《孕妇保护法案》的执行为的是防止以怀孕为理歧视妇女。该法案称本身为的是对产假津贴和保护的最低限度作出规定。根据该法案第5节,该法案并不适用于已由书面法律、工业裁定或集体协议作出优于本法案所规定的条件的情况。此外,本法案适用于所有女性职工。第7节规定,职工有权请产假并在产假期间领全薪。该法案第9节(1)下规定,怀孕职工有权享受13周的产假。她可在距预产期6周时休产假,或在此后由雇主确定的某一日开始休产假,但必须在休产假满13周后返回工作岗位。第10节规定,职工可因医疗方面的原因在13周后延长产假,但不能超过规定上班日后的12周,但必须提供医疗证明并告诉雇主她哪天回来上班。这一延长期的前6周将领半薪,而后6周不付工资。此外,职工可出于非医疗方面的原因延后上班日,但不能超过原规定的13周之后的4周,而且她必须向雇主说明其不能回来上班的理由和打算回来上班的日期。

175. 在产期保护方面还有其他立法,例如《最低工资法案》,第88:04章、《教育(教师队伍)条例》第48节和《教育(中学教师产假)条例》。关于《最低工资法案》,第88:04章,凡制定了最低工资并已实施,到目前为止的一个条件就是对产假时间作出的规定。目前,已执行了5个最低工资令以及《全国最低工资令》,其中都规定产假包括产权6周和产后7周。

176. 1990年的人口普查统计数字显示了为全日读小学或中学的妇女的下列活产数字:

调查的妇女总数:353,655人(有8,975名妇女未予说明)

没有孩子: 91,207 人

六个孩子: 15,864 人

一个孩子: 47,545 人

七个孩子: 11,418 人

两个孩子: 54,175 人

八个孩子: 8,515 人

三个孩子: 43,526 人

九个孩子: 6,193 人

四个孩子: 31,775 人

十个孩子: 4,534 人

五个孩子: 21,944 人

十一或十一个以上孩子: 7,983 人

177. 对雇用儿童的限制载于《儿童法案》,第46:07章第五部分,其中第90节规定,只雇用家庭成员的业务除外,任何雇主凡雇用年龄18岁以下的人上夜班,无论是在公共还是私营工业企业,均属违法。可在甘蔗制造厂和总统例外宣布的任何企业内雇用16岁以上的人上夜班。按照第91节,14岁以下的儿童不能在任何公共或私营工业企业就业或工作,只雇用家庭成员的企业除外。该节不适用于按照拘役令在官方认定的工业学校或孤儿院有14岁以下儿童从事的工作。

第十一条

178. 通货膨胀率(消费品价格指数的变化,%)

通货膨胀率

1986

1989

1992

1995

1998

1999

7.7

11.4

6.6

5.3

5.6

2.3

1999年的通货膨胀率为1999年9月与1998年1999年相比的差率。

179. 社会和社区发展部消除贫困和建立平等变化管理股执行了一个称为“认领一个社区”的项目,其目的在于由公司企业资助贫困社区,尤其提供社区设施和资助项目。

180. 贫困线是确定人口绝对贫困程度的一个大众化措施。为确定人口是否具有可接受的福利水平,通常对构成保持较好的生活水准和健康生活所必需的一览子内容作出评估。其中包括收入和食品需要。按食物消费衡量,贫困线的计算方法是每天卡洛里最低摄取量2,400。这些起码食品内容的成本是合并在一起算的。按每月人均支出衡量,贫困线的确定是达不到起码的生活水准,即每月收入低于674.82特元。根据1992年作出的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生活条件普查显示,有32.5%的家庭生活在该贫困线以下的绝对贫困状态中。

181. 农业、土地和水产资源部已确定并且落实了改进粮食生产、保藏和分配的若干措施。在蔬菜生产方面,提倡对病虫害进行综合治理,以便改进生产质量。蔬菜中的农药残留量使得产品无法进入更大的全球市场,而且在近期内给国民造成直接的健康危害,从长远看则通过环境退化间接造成这一危害。综合治理方案还涉及到在旱季和雨季对水的控制,以便总地促进大部分作物的扩大生产,具体而言则促进蔬菜生产。在这一框架内,水质也作为计划作物用水的一个因素予以考虑。打井、筑坝和通过蓄洪闸和有效维持的水稻控制洪水的系统构成目前的水管理方案的一部分。水管理方案的目的还在于减少土壤流失,改进作物质量和协助遏制土壤退化。该方案的目标还在于改进某些作物的培育方式。例如,芋头生产的改进就是改变原来与环境不利的在劣水质(流动缓慢/死水)中生长的做法变为采用可控制的灌溉方式实现的。同样,根茎作物的手工收获已由机械化收获取代,以鼓励精工细作广泛种植。这将导致符合粮食安全计划的大规模收获。该计划规定,某些作为主食的粮食(即米、山芋)应从生产潜力、抗病、耐保存和消费者接受程度加以审视和评估。这种做法将导致制定一套种子认证制度和颁布恰当的立法。

182. 关于粮食保藏问题,目前正在对后收获技术作出评估和落实。农业、土地和海洋事务部研究司的任务是开发提高易腐烂作物储藏期限的技术,以规定若干种产品用于农业加工。这些作物包括西红柿、木薯、青豆和干豆、黄瓜、南瓜、柑桔和其它水果。现正在采用这些科学方法以增加全年的食物供应品种,并减少因腐烂和供过于求而造成的损失。关于粮食保藏,对农场主进行培训十分重要。农业部中的一些司正在和外部机构一道开发一整套技术教育和培训小加工商和农场主,以便对加工作出监督以保证质量和食物安全。

183. 在农业部门已制订了发展和加强农场主的合作社制度。这将对粮食分配产生积极的影响并减少农场主个人的产品销售负担。有保证的市场和有保障的价格将会刺激提高生产和生产率。已提倡对若干单独的产品以及对农业投入供应采取合作社办法。在传统作物方面,提倡对可可和咖啡实行有机耕种。该方案阐明,对可可以有机方式生长的农场应促进环境旅游,参观农场应成为一个常规特色。生物制成的一个例子,生物防虫的一个例子是由农业、土地和海洋事务部发起的一项西斯比斯科粉蚧虫商务防治方案。该方案通过利用昆虫的捕食习惯成功地抑制了西斯比斯科粉蚧的大面积蔓延,同时为严重的作物损失问题提供了一种生态可持续和环境稳妥的解决办法。最近,对甘蔗作物的沫蝉采取了一种类似的控制办法。在海洋环境方面,加强了保护和保持鱼类资源的监视、控制、监察和强化系统。该系统具有海上和岸上的侦测和防范不适当的和非法捕鱼作业的能力。此外,该系统还促进环境方面的可持续性,保护和养护鱼类。捕鱼专门操作和储存制度船上应用方案构想的是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减少捕获后的损失。它将提高有限鱼类资源的储存期和扩大其可捕获性。

184. 自1994年以来,农业、土地和海洋事务部即采取了农业改革措施。其目的在于有效和高效管理土地资源。土地,尤其是公共土地的管理方式深刻地影响到国家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生活。迄今为止国家仍是全国土地的最大拥有者,有鉴于此,国家采取的任何改革措施都将决定土地改革的调子。目前正在贯彻的国家农业用地咨询制度具有以下目标:

编制一份完整的国家出租农用土地册;

调查所有这类土地的使用情况;

核查遵守租赁协议条文的情况;

为土地管理建立自动化的信息系统;

因此,国家农用土地信息系统是农业部能够对国家土地的利用作出有效管理并将注意力用于利用不足和荒弃的国家土地。根据该制度,到1998年底,已经对国家土地的位置、使用状况、租赁状况、利用水平、土地使用、水资源和土壤类型方面的资料作出了记录。这一数据库为恰当规划土地使用提供了便利。

185. 有各种措施使人们对营养有所了解。卫生部主要由营养和代谢部负责这项任务。该部的食品示范人员每天对保健中心作出视察,提供营养方面的信息并对食物的制作加以示范。还以活跃宣传形式向大众提供信息,并每周提供营养咨询。婴儿营养需知通常是通过婴儿友善诊所和下列支助性组织提供的,例如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母乳喂养信息服务和母乳喂养协会。中学也进行了营养教育,第一和第二年是必修课,第三和第五年是选修课。通过培训方案和讲座教师们通常都很熟悉情况。教师还通过家政经济协会和其加勒比对口单位加勒比食品和营养研究所而不断获得最新知识。还通过传媒和其它支助性组织和个人提供营养信息。社会上的所有群体一般都能获得这种信息。

186. 虽然《宪法》中并未对适足的住房权作出规定,但《住房法案》第33:01章对实现这一权利作出了规定。该法案的作用包括修改、巩固和扩大与鼓励建造住房和拥有住房有关的法律。该法案第3节设立了全国住房机构,该法案第8节和第9节对其政策和职责作出了如下规定:

“(8)本机构负责执行和贯彻政府在住房方面的政策,在行使其职能、权力和职责时,需服从部长的指示。

“(9)本机构可对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或其中的任何部分的住房条件和现有住房设施是否充分作出调查,并可采取步骤传播信息,从而导致建造或提供较充分和有改进的住房设施以及了解和通过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社区计划。”

187. 《住房法案》,第33:01章第四部分对软贷款作出了规定。第35节对“软贷款”所下的定义是,全国住房机构通过其批准的代理商向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用于建造住房和购买可永久拥有的土地的贷款或预支资金。根据该法案第2节,“第一收入家庭”的定义是,家庭的总收入在该机构看来不足以在该家庭所居住的地区按现行租房市场条件租到能满足其需要的住房的家庭。

188. 《住房法案》第33:01章第六部分对低租金住房项目作出了规定,该法案第2节对其所下的定义是按照全国住房机构批准的标准提供体面、安全和卫生的住房设施并租给低收入家庭或由该机构根据同业主的协议,因住房短缺、人口过多或拥挤而指定的任何其他这类人而建造的住房项目。

189. 《住房法案》第33:01章第七部分就改善住房贷款作出了规定。第二章对它下的定义是,由银行或批准的信贷机构为资助修缮、改造和扩大住房和使之现代化而提供的贷款或代表贷款或预支资金的债务收购。

190.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政府中设有一个住房和住区部,它负责执行政府在住房和住区部门的任务。发展可行的住区方案,为所有公民提供可接受和可支付得起的住所。该部在住房和住区方面的政策目标如下:

促进住所的提供;

增加现房量;

改善实际生活条件;

投资基础设施以便刺激房屋建造;

创造就业;

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不平衡,确保国家平衡发展;

加强文化价值系统;

在其它类和恰当的住房基础方面开展公民教育和培训。

191. 在住房和住区部1998年出版的一份小册子中,该部在最后一段写道: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政府接受享有住房是一项基本人权,因此住房和住区部按照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公民的需要,尤其是人口中低收入部分的需要制订其住房和住区政策和方案。”

192. 住房和住区部有三个执行机构负责落实住区方案:

项目执行股的设立为的是管理由美洲间开发银行资助的住区方案,其中包括选址和服务,住所建造的供资和技术服务,提供社区设施和对强占房屋者作出安排以及对选定地区的基础设施作出更新;

全国住房机构,其设立为的是帮助向人口中低收入阶层提供住所;

制糖业劳动福利委员会,它通过协助制糖工人、甘蔗种植者和由卡洛尼多种经营方案有限公司(1975)供应的工人提供住所而对住区方案作出补充。

193. 制糖业劳工福利委员会是一个法定机构,它由议会1948年的一项法案成立,以解决低收入制糖工人和甘蔗种植者的住房需要。1996年对该法案中的有关规定作出了修改,以便使受雇于卡洛尼多种经营方案(1975)中的工人也能向该委员会申请贷款和建房用地。

194. 全国住房机构是1962年8月7日按照1962年第3号法案(第33:01章)设立的。根据该法案,这一机构负责提供住房解决办法,其中包括抵押住房单位,配齐水电的建筑用地、强占者安排和对建造房屋提供技术帮助。该机构在为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公民提供住所方面提供了一系列公共服务。这类服务之一是提供基本的住房设施。为取得接受这种服务的资格,申请者必须是: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公民或合法居住者;

18岁或18岁以上;

不是房屋或土地的拥有者或部分拥有者;

拥有收入纳税;和

属于低收入者,月收入不超过3,632特元。

目前全国住房机构在全国各地共有5,470个供出租用的住房单元。

195.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目前总的住房量约为295,000个单元。这一数字已由1980年的231,436个单元增加到1990年的271,840个单元(这是可获得的最后一年普查数据),到2000年可望增加到318,600个单元(为下一人口普查年)。这些数字所给予的是从1980年到1990年年平均增长率为1.6%这一数字。在1991年到1995年期间,政府部门提供了631个独单和99个新的公寓单元,造价分别为5,560万特元和2,430万特元。在过去两年中,住房和住区部提供了4,286块水电齐备的建筑用地和980个住房单元。

196. 1990年每家平均人口4.09人。根据1990年《人口普查家庭和住房报告》,对家庭所下的定义是一人和多人生活在一起并且至少共用一顿主餐的地方。对一家之主所下的定义是负责家庭事务主要责任的男性或女性。以男性为一家之主的家庭为197,754个,以女性为一家之主的家庭为77,101个。以男性为一家之主的家庭其人口为28,699人,平均每个家庭有4.19人,而以女性为一家之主的家庭人口为296,429人,家庭平均人数为3.84人。

每类家庭的人数

1口人

2口人

3口人

4口人

5口人

6口人

7口人

8口人

9口人和9口人以上

38,044

39,362

42,331

49,856

40,425

27,525

15,507

9,153

12,643

197. 1990年《人口普查报告》对居住单位所下的定义是,任何建筑物或一建筑物单独和独立的部分,其中一人或多人(4口人家庭)居住在一起。对“免租住所”所下的定义是家庭成员对于占用的住所或土地不交租金的情况。最后,对强占住所下的定义是,未经房主允许或对住所或土地无任何合法权利而对其占据使用的家庭。以下为1990年人口普查时所收集的关于住房和居区方面的统计资料:

不同租赁类型的住宅单位

主要住宅类型

所有类型

271,871

独立建筑

209,575

个人拥有

201,930

套间 / 公寓

45,251

私人租用

36,040

排房

4,559

政府租用

6,821

上下楼 / 双层公寓套房

4,016

租赁

1,247

商业 / 工业建筑物的一部分

6,202

免交租金

22,088

工棚

627

强占

1,289

独室

287

其他

986

其他类

759

未说明

1,470

未说明

595

198. 按家庭人口和住所房间数列出的家庭情况:1990

家庭人数

房间数目

总计

1室

2室

3室

4室

5室

6室

7室

8室或8室以上

情况不明

1 口人

274,846

10,729

35,691

84,084

82,677

33,279

14,691

6,580

5,639

1,476

2 口人

38,044

4,760

10,701

12,009

6,843

2,020

745

268

268

430

3 口人

42,331

1,482

5,873

13,905

12,551

4,659

2,030

877

736

218

4 口人

49,856

1,269

5,707

15,996

15,561

6,137

2,693

1,274

1,017

202

5 口人

40,425

773

3,456

12,195

13,627

5,614

2,482

1,138

991

149

6 口人

27,525

442

1,870

7,491

10,006

4,217

1,791

841

759

108

7 口人

15,507

198

888

4,045

5,696

2,514

1,152

524

436

54

8 口人

9,153

96

420

2,249

3,338

1,622

766

339

287

36

9 口人

5,194

43

227

1,062

1,915

1,007

496

228

193

23

10 口人

3,087

20

100

588

1,092

613

341

162

159

12

11 口人

1,751

14

51

292

599

371

202

127

89

6

12 口人

1,058

7

18

167

354

237

142

61

68

4

13 口人

1,553

4

24

196

457

320

255

113

177

7

199. 以下为1990年有关居住单元供水系统的统计数字以及住宅中卫生设施的统计数字:

住宅供水来源

住宅中的卫生设施

公共供水 —— 管道铺入居住单元

149,570

坑或池式公厕

112,318

公共供水 —— 管道铺入住宅单元的院子

32,925

有下水道的抽水马桶

59,689

私人供水 —— 管道铺入住宅单元

11,509

无下水道的手冲厕所

97,147

私人供水 —— 管道未铺入住宅单元

14,012

其他类

186

供水为公共水管,即在街上

40,881

无厕所

1,190

卡车供水 —— 水装在大圆桶 / 小桶中

11,628

未说明

1,341

河水

4,222

其他类

5,788

未予说明

1,336

200. 根据1990年的统计数字,有245,329个家庭可用上电;有121,298个家庭拥有或使用电话;有218,710个家庭拥有或使用冰箱;有218,646个家庭拥有或使用电视;有258,129个家庭拥有或使用煤气灶或电炉;有37,286个家庭拥有或使用电热水器。

201.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已制定了新的全国住房政策,它承认住房和可行的住宅区是社会和经济逐步发展的关键。政府已作出承诺,建造可行的住房小区并分配、开发和以付得起的价格向建造其住房的人提供土地。政府还承诺对国有土地或属于国有企业土地强占者提供一定的租用保障。

202. 为该政策保持一致,政府落实了1998年第25号法案,《国有土地(租赁规规范化)法案》。该法案使某些强占国有土地的人不致被赶走。此外,在指定地区它为强占者和租用者获得租借身份提供了便利,它还对开辟土地居住开发区作出了规定。该法案第2节对强占者所下的定义是“实际占用国有土地而无请求权或拥有权的人。”该法案还设立了土地居住管理署,它负责管理和执行该法案针对特立尼达国有土地的规定。关于多巴哥,其负责机构为多巴哥议会。

203. 1998年,住房和住区部的项目执行股,制糖业工人福利委员会和全国住房机构开发和执行了若干旨在帮助低收入个人解决住房问题的方案。

办法

方案执行股

制糖业劳工福利委员会

全国住房机构

补贴

对5,000平方尺的小块地补贴11,000特元,其中受益人可享受相当于所选住宅中费用15%的补贴

对年人均收入不足11,602特元的家庭给予50%的补贴年人均收入在14,504特元到18,854特元之间的家庭分别享受45%和40%的补贴

配齐水电的建房用地以每平方英尺不超过5特元的价格卖给受益者对租金和租期抵押也予以补贴以照顾低收入公民

抵押融资

批给受益人供建造住所的贷款如果在预付款后12个月内提走贷款,可免交资金收费

建房利息为5%提供给季节工人的贷款只需在其工作期内偿还

技术咨询/帮助

在建筑期内免费为受益者提供技术咨询

在建筑期内技术咨询免费

正在对是否需要提供技术帮助作出评估

其他

免交法律费用对租赁协议免收费低价出售房屋图纸

已采取步骤涉及、试验和研究一种方法,找出能够确保公平分配现有公寓和其他产品以最有效地满足最需要的人的愿望

204. 在1998/1999财政年度,政府拨给住房和住区部8,140万特元由其继续开展城市开发/再开发、城市规划和发展买得起的住房方案的活动。这一年,美洲间发展基金方案得到3,400万特元,全国住房机构得到1,930万特元,制糖业工人福利委员会得到530万特元。按照美洲间发展基金方案,建造了483套住房并为全国8处建筑用地配齐的水电。按照全国住房机构方案,有112套公寓已完工,64套住房已交付给因铅污染而搬迁的居民。在全国住房机构负责的开发中还注意采取措施改进公共卫生。此外,对14座无水处理厂作了维修和保养,新建了一座污水处理厂并已投入使用。

205. 1999/2000财政年度,对即将由住房和住区部门落实的项目已拨出7,590万特元。这笔拨款将用于落实在全国提供住房、开发建筑工地、提供服务和对强占土地者加以管理等方面的行动。在计划的其他行动中,政府打算更新无水处理系统,继续完成200套住房的建造,使另外约300套住房开工,为西班牙港的约200套公寓铺设电线,为居民开发100个住房单元并开发约141块建筑用地。

206. 1999年10月,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针对拉丁美洲和加勒比人类住区行动计划哈瓦那第三次部长级会议,编写了行动计划进度报告。该报告找出了关键问题领域并探讨了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现将主要内容归纳如下:

实现社会公平和缓解城市贫困: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分为13个增长中心,正在研究将这些地区联系在一起的贯通全国的公路网络初步设计方案。这一举措的目的在于查明农业、工业、商业、住房、娱乐和公共设施地区。其目标在于通过促进全国各行各业相结合和可持续的城市中心的增长,扩大商业和就业机会,减少农村——城市的人口流入(这一流动造成贫困拥挤的城市社区的增加)。”

“1989年7月制定了核准的抵押公司方案,目的在于改善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贷款。”

“1998年创建了一个有3亿特元的住房基金以便为低收入阶层的住房供资。”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政府目前正在争取为本国设立一个抵押确认基金,其中包括批准的抵押公司和住宅抵押银行业内的所有利害相关者。住宅抵押银行指出,该基金将导致住房开工建造的增加并使更多的人成为房主,减少对私人利息率的压力,提高可用于担保的基本抵押手段的质量。”

“1996年至1999年,共建造了2,817套住房和公寓。”

“土地规划局更新了基础设施并且在28处对7,000个以上的家庭作了安排。”

“社区设施为用于社会、文化和经济活动的多用途中心。已在两地完成了两个多用途中心的建造,还有三座订于1999/2000年完成。”

“住房和住区部正在落实一些机制按目前价值将出租房屋售给目前租用的房客。”

“全国住房机构已发起了一个再开发试验项目,目的在于改善西班牙港东部社区的生活条件。”

“减轻贫困的努力包括:开发一系列住房选择办法并涉及低成本的住房图纸以满足低收入阶层的需要;不仅也为住房方案的受益者提供低息贷款,而且还免除资金费用;在受益人建造房屋阶段为其免费提供技术咨询”;

改善人类住区的生活质量:“住房和住区部土地银行股已开发了一种全国国有土地数据库,它协助查明可供适宜、便利和可持续的住区的土地”;

改善人类住区的环境:

“环境管理局积极落实环境标准,尤其是在工业和交通部门。”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目前缺少一项正式的全国建筑规范。工程建筑的设计通常可满足美国和英国标准,而小型建筑物的建造(非工程性质)受《公共健康法规》150第4号第12章和《市政公司法案》,1990年第21号(建筑条例)的管理。建筑视察员审核新的许可申请,监督建造的进行并采取强制行动。全国紧急情况管理署目前正在采取行动加强防备、应对、减少灾难和灾后重建的体制能力;改进对危险的公共认识、灾难对应和减轻措施;对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自然人为事件的灾害和危险评估作出介绍;加强社区对于灾害的对应措施;促进所有机构对减轻灾害的筹划;制定一个全国小型建筑物建筑规范并为非工程建筑物(居住和小商业用)的翻修改造制定一本技术手册。”;

可管理性和参与:

“政府积极投入全国的实际开发,并专门强调在农村落后地区建立城市类型的增长中心。在这方面,已完成了三个构想计划,三个地区的报告草稿接近完成,八个地区的构想计划取得了进展,已完成了对特立尼达整个西海岸的项目制定研究,目前正在开展关于拟订一种土地开垦路线和政策以及沿海结构的工作。”

“关于公民参与社区改进工作,全国自助委员会(隶属社会和社区发展部)从1996年至1998年已为750个项目提供了便利。这些项目范围广泛,包括基础设施方面的水、道路和供电,也包括社会基础设施,礼拜堂、社区和文化建筑。”;

政策和管理效率

“关于人类住区指标,住房和住区部正在评定数据,以期优化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人类住区规划,实施和评估工作。”

“关于加勒比国家的技术合作,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政府已收到了圭亚那和安提瓜政府提出的援助请求。技术合作协议的具体细节应有待制定,以便促进执行。”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政府正在实施1998年《土地规划和开发方案》,它将促进国家的有效实际开发。关于重组政府机构以落实有关立法,应指出,1988年6月,住房和住区部的任务扩大到包括国家的实际开发。为该部其中包括其若干机构在内制定的一项战略规划目前正在得到该部各方面来源的融资。”

207. 尽管过去和现在采取了众多政策措施和战略举措,但政府在住房和住区部门仍然面临着严重的挑战。无家可归和比率之高令人难以接受,而且继续造成严重危机。需要政府解决的若干关键挑战包括:

对可付得起的住房日益增长的需求远远超出供应能力。1996年进行的研究显示,1996年到2005年大约需要115,000套住房。其中低收入阶层约需要50,000个单元;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低收入阶层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他们没有能力支付按照管理部门所确定的现有基础设施和住房标准建造的房屋。不现实的高标准已造成目标群体所能支付水平的下降。房价与收入之比作为衡量能否支付得起的一种标准。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城市地区,这一比例约为9:4。这一高比例表明,家庭需储蓄若干年才能积累出符合贷款标准的10%至20%的购房本金。对于低收入阶层来说,储蓄要用20年。因此,市场上的大多数正式住房单位是人口的大多数买不起的。因此,人口的这一部分只能靠政府补贴的住房方案或靠强占以满足其需要;

国家用于住房和住区部门的财政资源逐年下降持续减少了对土地开发、住房建造、抵押贷款甚至目前国有出租住房保养方面的拨款。这已经导致房源的大量减少;

按照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提供住房无法满足所有公民适足住房的要求,因为无法长期维持所要求的投资水平。其结果造成无家可归情况的增加。此外,未能充分解决低收入阶层的需要导致持续性的强占、未能许可的分割和无规划的居住;

执行严格和过分高的建筑和开发标准,对于应付自然灾害虽有必要,但造成建筑成本的增加。为了避免这一高成本,许多住房的建造未达到规定要求。此外,批准审核极为缓慢,常常使开发工作受挫;

住房建造物质(即机器、设备和材料)的绝大部分来自进口。由于这种情况,住房部门面对国际供货方面的波动和货币波动极容易受到影响。

208. 目前,除了每十年进行一次的全国人口普查外,未执行其他机制监视住房情况的变化。

209.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地主和佃户法案》,1981年第19号对管理地主与佃户之间的关系作出了法律规定。该法第三部分具体规定了地主和佃户的义务。关于适足的住房问题,该部分作出了下列方面的规定:可不予声张地享受遗赠不动产,地主有绝对的义务在雇用期使其房产适于人的居住,对佃户住处的结构和外表加以维修,对住处的供水供电设施加以维修以保持正常运转,对佃户有权使用的建筑或庭院保持完好状态(这些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照明,使用安全和能够充分发挥其作用)。该第第21节规定,地主妨碍佃户的隐私便利只能出于下列必要:履行其修缮、改善或改变遗留不动产的义务。然而,这一打扰时间上须合适,需作出合理通知。

210. 《宪法》第四章(c)项庄严载有关于个人的隐私权和家庭权利,其规定如下:

“兹承认并宣布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已存在并继续存在不因种族、籍贯、肤色、宗教或性别而有歧视的下列基本人权和基本自由,即 ——

“(c)个人的私生活和家庭生活受到尊重的权利。”

211. 有四座低收费旅店由救世军掌管。男旅店可接纳50名低收入或领取养老金的人。对逗留期限没有时间限制,但每周必须交60特元才能继续住宿。在这座旅店每个房间内都有一个小厨房,而且可使用淋浴设施。提供咨询,但属于可选择性的。然而不提供食物和衣服。青年工人旅店可容纳18至35岁的男青年30名。屋内有一张床、一张桌子、一个小柜子、一把椅子。也有沐浴设施。每周费用为80特元。然而不提供食物或衣服。在盖蒂斯格兰特妇女旅店可接纳36名妇女,她们只能在该旅店居住四年。每个人有一个房间并可使用沐浴设施。每月的费用为200特元。这里也不提供食物和衣服。最后,约瑟芬肖女子旅店可容纳18到35岁的妇女100人。每个人有一个房间并可使用沐浴设施。使用者可随便呆多长时间,但她们必须过所谓的集体生活。其中包括同一层的人共用一个洗澡间并为食物和衣着筹款,因为并不提供食物和衣着。每周费用50到80特元,取决于房间由两人还是一人住。

212. 1999年起草了《社会流离失所者法案》并已提交给了议会。该法案力求解决因人口中社会流离失所者显著增加而产生的问题。它作出如下规定:

评估中心自愿或非自愿收容社会流离失所者;

成立评估和照料中心并加以监督,以便对由这些中心收容的人予以特别照顾,其中包括在作出评估之后给予医疗和心理护理;

对吸毒者予以戒毒并使之康复;

将社会流离失所者由照料中心转交给认真承诺照管这些人的家属或朋友照料。

该法案的主要目的在于为解决社会流离失所者提供一个法律框架。该法案第3节对“社会流离失所者”所下的定义是:

“任何常见于公共场所的闲散人员,无论是否乞讨,因患病或其他原因无法处理,无谋生手段或无居住地,无法令人满意地叙述个人的事情,引起或可能引起过往公共场所的人的厌烦,或招人讨厌。”

此外,该法案还着眼于对社会流离失所者作出重新安置、评估、处理和使之康复,在某种程度上已改变了惩罚观念。该拟议立法的最终目的在于使这些人重新融入社会的主流。

213. 1999年《社会流离失所者法案》还力求成立一个社会流离失所问题股,由它负责对社会的流离失所者的照料,重新安置和康复。该法案第7节规定设立一个社会流离失所者基金,目的在于接受公司或其他个人的捐款以便为有关社会流离失所者的项目筹集资金。

214. 过去,政府通过提供补助和资本支出帮助非政府组织,尤其出面建造住所。这些住所提供住宿、医务、饭菜、培训和就业机会。最近,社会和社区发展部以社会流离失所问题为着眼点,力求通过其方案使无家可归者重返社会。这一导向力求帮助那些人逐步实现自力,其中包括就业,但住房并不属于该方案的着眼点。

215. R.E.H.A.B. 信贷合作社是一个贷款机构,其成立和运作专门为的是残疾人的利益。它大约有300名会员,它为残疾人提供软贷款,供购买房子,开办企业或修缮房屋使其容易进出。该方案没有得到政府的资金。

216.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没有立法对残疾人出入建筑物或利用服务作出规定。此外,没有立法明确保护残疾人的权利。令人遗憾的是交通、建筑物和便道——后两者都坑坑洼洼——都无便用设施。这给残疾人在社会上的活动造成巨大障碍。1999/2000财政年度,政府已拨款2.62亿特元用于完成道路和桥梁工程,拟议的工程方案将支持南部公路发展方案和沙洛特维尔-兰斯福迷公路项目中的公路建造以及全国高速公路方案和地方道路和桥梁方案中的保养和维修计划。后者是由区域企业和地方政府部管理的。

217. 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为年长公民或老年人提供住宿和高质量的照顾长期受到忽视。目前缺乏批准、监督和管理敬老院和制定照料标准的机制。老年人长期以来未得到充分的重视,在很大程度上只为他们提供了标准照料设施。1999年《敬老院法案》是解决处理这些问题的立法需要的最新举措。该法案将设立老年人照料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在落实该法案方面充当社会和社区发展部的咨询机构。该法案第5节为老年之家确立了分级制度,它承认每一等老年之家有不同的照料要求。老年之家的分类如下:

中间照顾设施:由房主、经营者或管理者用于为三名或三名以上老人提供24小时食宿和个人照料以及基本医疗和护理的住所,其中有一名持照护士在一名持照医生的指导下全日值班照顾老人,而住在里面的老人离不开照顾和监护,他们与设施的主人、经营者和管理者非亲非故;

居住照料设施:任何由房主、经营者或管理者用于为三名或三名以上老人提供24小时照料的场所,这些老人与设施的主人、经营者或管理者非亲非故,需要为他们提供住处、饮食和保护性监护,其中可能包括在短期生病或恢复期间代表他们保存、发放或开药;

专门护理设施:由房主、经营者或管理者用于为至少三名和三名以上老人提供24小时住宿、用餐和专门护理和治疗服务的场所,这些老人与设施的主人、经营者或管理者非亲非故。专门护理和服务是指通常由一名注册的专业护士所从事的或在其监督下由持照护理人员对他人进行24小时护理,其中包括对老年人、病人、受伤者或弱者作出观察、照顾和安慰,按照持照内科医生或牙科医生的处方给药和治疗以及行使需要大量专业判断和技能的其他护理职能。

该法案还对养老院的批准和管理作出了规定。

218. 为纪念国际年长者年,社会和社区发展部开展了若干活动帮助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老年人融入社会并在这方面提高公众的认识。其中包括:

在媒体上发表若干文章其中载有关于老年人的情况;

印发粘胶随贴宣传品;

举办提高公众对老年问题认识周,其中总理和总统与民众一起参加了赞助马拉松赛跑;

为纪念活动创造了一首主题歌和音乐录像带。

219. 社会和社区发展部还正在落实一个称为照顾一个老人之家/照顾一名老人的方案,这一活动的目的在于宣传一种敬老的社会。按照这一方案,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学生以及青年警察俱乐部成员将与老人保持一种照顾关系。

220. 社会和社区发展部印发了两种小册子,题为“老龄对心理的影响”和“对老年人的财务忠告”,以便向公众传播信息。此外,该部还印刷了一份由社会福利司所提供的服务的介绍,它详细提供了关于养老金领取者可享受的待遇。这一资料可随时向社会福利司下设的13个地方委员会索取。该部与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自由者协会一道成立了年长工民局,它相当于一个老年人的技能银行,使老年人能够继续为社会作出有用的贡献。该部社区发展司通过其在社区一级的各种方案提供成年人教育,文化活动和休闲时间的利用。

221. 关于国家侦听问题,由于接受法律的原因,在执行1985年《联合王国侦听法案》之前采纳的联合王国1985年前的立场适用于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这一权利来源在于行使英王特权,而非由成文法规明确承认。该权利涉及为某种与国家安全或维护公共秩序有关的目的接收、检查和公布英国王室发出的任何信息。英国王室在19世纪以电报和电话传达信息的这一新的方法也赋有这一特权。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由国家安全部行使这一权利,该部可下达一项侦听令。在每种情况下,该部部长均需有理由签署这一命令。实际上,是出于侦查严重犯罪或维护国家安全的目的才侦听通讯。服从部长命令的人不算违法。部长有绝对的酌处权,他可就任何人、领导人、机构或国家各部下达侦听令。尽管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没有对1985年的联合王国法案作出任何改革,但司法部目前正在对侦听法作出审查,以便将其变成法规形式并制订防止滥用的保障。

222. 关于接收邮件问题,1999年新的《邮政法案》现已生效。该法案第47节规定,任何人无正当理由或借口,拆开或造成拆开任何非寄给他的邮件,属于违法,可判罚85,000特元或监禁6个月。第46节要求凡拿到非寄给他或她邮件的人必须将它退还给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邮局重新投送。不遵守这一规定者违法,可处罚5,000特元。第48节规定,邮政公司的任何雇员或代理,凡在行使其职责时向任何人隐藏其所知道的一邮件内容,属于违法,可处罚10,000特元的罚款或监禁12个月。

第 十二 条

223. 健康权得到经修正的1917年《公共健康法规》的承认。该法规除其他外,规定 :

维修保养街道 ;

根据各自规定建造房屋 ;

地方当局需提供清除垃圾和清扫服务,其中包括处理污物 ;

禁止有害或威胁健康的滋扰 ;

保持销售牛奶的标准 ;

检查和销毁工人消费使用的不安全食品 ;

禁止污染供水 ;

保持所有公共建筑物内的供水安全 ;

对付传染病 ;

保持面包房的卫生条件(面包房的定义是任何通常焙烤、晾干或销售,或为销售目的或销售准备而存放,或为工人消费最近已售出面包、饼干、蛋糕或糕点的任何从事焙烤或销售技能的地方) ;

旅馆、餐馆、零售食品的商店和小贩、工厂、车间、理发馆和类似的商店,屠宰厂均须卫生经营 ;和

保持销售新鲜肉类的条件。

224. 1994年《区域健康机构法案》第5号对成立区域健康机构作出了规定,第6节对其权利和职能阐述如下 :

“(a)为健康保健提供有效制度 ;

“(b)在教育和培训人员以及在药物、护理、牙医、药学和生物医学和健康科学领域,兽医以及任何有关的附属和辅助领域的研究方面与西印度群岛大学和任何其他或城市机构合作 ;

“(c)在公共健康方面与市政府合作并向其提供咨询意见 ;

“(d)负责所有其财产的运作、建造、配备、供给、保养、管理、安全保障和修缮 ;

“(e)促进新的保健制度 ;

“(f)提供供服务、教学和研究用的保健设施 ;

“(g)与从事类似和辅助任务的国家、区域和国际机构建立和发展关系;和

“(h)从事一切符合和有助于实现该机构目标的工作。”

该法案所指的保健包括口腔保健和眼睛保健。

225. 1994年《区域健康机构法案》第5号的第一张表对若干区域健康机构作出了规定并划拨出了由他们负责提供保健的城市。该法案的第3张表介绍了由于这一法案而给各区域健康机构配备了保健设施的类型和数目。现将其内容归纳如下 :

区域健 康机构

所负责 的城市

健康中心

医 院

医院和健 康中心

扩大的保健单位

其 他

西北地区

3

18

2

中部地区

4

20

1

2

1

西南地区

5

31

1

1

东部地区

2

16

2

1

多巴哥

多巴哥岛

16

1

226. 《精神健康法案》,第28 :02章对收容、照料和对待精神病人作出了规定。根据该法案第2节(1)段“精神病人”即患精神紊乱需要照顾、监护、治疗和管制,或其中任何一种的人,需要保护其本人或保护其他人。该法案第一部分对精神病院法庭作出了规定,第18节(1)段对其职能阐述如下 :

“(a)对每一经医生建议住院一年以上病人的情况每年至少审查一次 ;

“(b)对根据法院命令或国家安全部命令而住院超过6个月的病人每6个月审查其情况一次 ;

“(c)对每一精神病院、精神病区或批准的疗养院每年至少视察一次。”

法庭在行使其职责的一个月内必须向卫生部长提交一份报告或其认为必要的建议。

227. 《精神健康法案》,第28 :02章第3部分对精神健康审查法庭作出了规定,该法庭负责审查对于一住在医院、精神病区、核可的疗养院或私人医院中的病人的出院申请。根据第23节(3)段,审查法庭在考虑这类申请时必须确定病人是否患有精神病,是否需要进一步护理和治疗,是否对本人或其他人有危险。一旦认为病人精神已正常,或无须在医疗单位继续护理或治疗,将批准出院。

228. 《精神健康法案》,第28 :02章第3部分规定下列情况违法 :虐待或故意忽视已患精神疾病者;与接受治疗的病人或精神病患者性交 ;协助病人逃跑 ;妨碍根据本法案执行公务的人员。对任何犯有上述违法行为的人罚款1,000到10,000特元,监禁6个月到5年。

229. 目前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精神病院服务分为9个地区。圣安医院负责6个地区,西班牙港的医疗单位负责另外3个地区。圣费尔南多和斯卡博茹医院只接受重病号。圣安医院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最大的精神病院。该医院有若干座楼房,分27个病区,占地5公顷。在1997/1998财政年度,该医院接收了2,014名病人。在1998/1999年期间,人数下降到1,795人,下降11%。出院病人与上一年相比减少12%。每个病人平均住院222天,病房占用率为91%。这一期间有19人死亡。这一期间男病人第一次住院人数减少4%,再次住院的男病人比上一年减少14%。第一次住院的女病人减少19%,再次住院的女病人减少7%。出院男病号减少15%,出院女病号减少6%。儿童有单独的病区。精神病医生每天查看病区,只有到社区诊所出诊查看出院病人的日子除外,这种情况约一周两次。医院遇到的某些问题包括过分拥挤和长期缺乏护理人员。以尝试通过执行1994年《区域健康法案》来解决这些不足。一份经修正的精神健康计划现已交政府内阁审查。他对全面变化作出了考虑并着眼于促进精神健康、预防、治疗和康复。

230. 1993年,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进行了一次预期中的精神病接触研究,发现女性发病率为每万人2.4名。非裔特立尼达人口的发病率是印度裔特立尼达人口的2倍。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缺乏全面的精神病数据。

231. 1971年,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自杀率为每10万人7名。1998年这一比例上涨到每10万人17名。

232. 1986年,滥用毒品的人占划定区域内由精神病院收容的人员的34%。(1975年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划分为5大块或5个区域,每个区域大约有20万人。每个区内有一批精神病医生、社会工作者、社区护士和准医疗辅助设施)。1985年对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学校进行了一次吸毒调查,它显示91%的学生喝酒,46.7%的学生抽烟,6.9%学生吸食大麻。只有1%的人试用过可卡因。

233. 在精神病院,一支多专科医疗小组为病人提供恢复治疗。入院时一名精神病医生和一名社会工作者对病人作出评估。还可能作出职业评估。对部分病人作出医学检查。除了作为主要治疗方法的服用药物外,还进行有限的电痉挛治疗或电击治疗。还各种辅助性咨询和起码的正规心理治疗。与提供支持的非政府组织建立了联系。当病人出院时将他们交给社区诊所照管。每个月在全国进行72次对出院病人的巡诊。有一支由精神病医生、社会工作者和心理健康官员组成的队伍负责照管出院病人。

234. 在埃里克威威廉医学综合设施中设有一个专对儿童的诊所。它始建于1975年,每年大约接受400名新的转院病人。

235. 在圣安医院有18名艾滋病阳性病人。总的来说,对这些人的精神疾病按照与其他精神病患者相同的方式加以治疗。

236. 卫生部目前正在制定一项关于病人权利和义务的章程草案。最近经过一系列协商之后目前正在对它作出修改。该章程所确定的每个病人应具有的权利包括:

基于本人需要,而不论性别、宗教、种族、社会阶层或民族籍贯,可公平享受对待或住院问题,或恰当的治疗和个人护理;

在有关其个人和透露个人情况方面有隐私权;

人身安全权利;

不受虐待的自由;

从协调其治疗的负责人处获得有关其目前诊断、治疗、危险、其他治疗方法和预测情况的权利;

为获其自愿和知情同意或其法律授权代表的知情同意不得强行接受任何程序的权利;

拒绝治疗的权利;和

在住院后其文化和(或)宗教表达的权利。

237.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免疫法规》,第13号第12章规定,由区免疫医生负责在指定地点和时间对所有人进行免疫,但这些人需以前未做过天花免疫或保护,或者区免疫医生认为其身体状况不适宜免疫。

238. 《公共健康(幼儿园和小学免疫)法案》,第28:03章规定任何申请入幼儿园和小学的人均需遵守对某些传染病做免疫的规定。根据该法案第3节(1)段:

“即便有任何法规做出相反规定,任何申请幼儿园或小学的人都必须向校长出示一份对各种传染性疾病的免疫证明,除非有医生证明,说明出于医疗原因其不适宜对某种传染病或其他传染病免疫,在这种情况下则不需要出示这一传染病或其他传染病的每一证明。”

该法案于《免疫法规》对儿童需对所有常见传染疾病进行义务免疫做出了规定。

239. 婴儿对白喉、麻疹、小儿麻痹和肺结核做出的免疫情况:

病类

年份

估计

白喉

1998

91%

麻疹

1998

91%

小儿麻痹

1998

91%

肺结核

1998

240. 西班牙港、圣费尔南多、好望山、斯卡博如格的医院,若干区医院和社区健康中心提供免费医疗保健。公共医疗设施提供产前护理以确保孕妇能够产出活泼健康的新生儿。免费为孕妇和婴儿提供食品、补铁品和多种维生素。

241.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全国健康政策采用了世界卫生组织的初级保健做法。所有区健康机构都把初级保健作为其优先战略和预算的优先项目。对健康中心做出了翻修,现正在制定增加其他设施的计划。在这一领域正在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242.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1998年的婴儿死亡率为每千名活产15.6,1998年的人口年增长率为0.6%。1997年的婴儿死亡率为每千名活产16.2。1997年的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0.9%。造成婴儿死亡的主要常见紊乱症状,例如腹泻,在政府的保健机构中得到有效和迅速的治疗。无区分城市和农村、社会各阶层和不同族群的婴儿死亡率数据。

243. 为减少死产和婴儿死亡率而采取的措施包括以下内容:

健康中心和医院采取的产前护理,其中包括:

普及妇女及早做产前检查的做法,即在怀孕后12周内做检查。全国各健康中心和医院均提供产前保健;

及早诊断和处理综合症状,其中包括2级转院护理;

提供营养咨询;和

提供受过良好训练的健康专业;

(b)部分医院应有的设施包括以下:

采用恰当的技术,如新生儿病房、超生波检查等;

分娩监测;和

配备训练良好的护理和医务人员。

244. 1996年导致死亡的10种主要原因:

导致死亡的原因

1996

等级排列

数量

每10万人比例

占全部死亡的%

心脏病

1

2.332

184.5

24.9

恶性肿瘤

2

1.253

99.2

13.4

糖尿病

3

1.139

90.1

12.1

脑血管病

4

1.019

80.6

10.9

肺炎、支气管炎、肺气肿、哮喘

5

444

35.1

4.7

人体免疫缺损病毒

6

396

31.3

4.2

自杀、他杀和受伤

7

357

28.3

3.8

消化系统的其他疾病

8

326

25.8

3.5

事故

9

312

24.7

3.3

产前死亡

10

192

15.2

2.0

按一年中间人口每10万人发病率做出的计算。

上述统计数字显示,1996年,人体免疫系统缺损病毒(艾滋病)占全部死亡病因的4.2%。这一数字显示,它比1994年有了大幅度增长,1994年它只占各种死亡原因的2.8%。

245.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全部人口均可在1小时步行或乘车前往的医疗设施中得到治疗,这一设施均备有20种药品。所有健康中心也都备有这类药品,并且通常设在各社区5英里的半径范围内。

246.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家庭计划生育协会在西班牙港、圣费尔南多和斯卡博如格(多巴哥)均设有办事处。该协会除其他外,提供避孕服务,自愿性绝育、乳房检查、不孕检查、家庭生活教育方案、同龄人互相学习培训、公司企业的保健、妇科服务和怀孕检查。这些服务以低收费提供给公众,如愿意成为该协会会员,每年交纳会费,则收费更低。此外,西班牙港医院,好望山妇科医院和圣费尔南多总医院为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人口提供免费产前和产后检查。健康中心和区保健工作人员也提供免费产前和产后服务。

247. 1996年,99%的活产婴儿在出生时有一名医生或助产士在场。此外,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所有婴儿均能得到恰当的护理。

248. 在过去十年中,保健方面的政策和做法没有发生变化,没有对某些群体的总的健康状况产生不良影响。实际上,保健政策和做法面向的是加强人口中所有阶层,尤其是低收入阶层的总的健康状况。

249. 然而,人口中某些群体比人口大多数的健康状况明显要差。这些群体包括穷人、老年人和那些存有智障和机能障碍的人。为了改善脆弱和处境不利的群体的身体和智能健康状况,政府强化了国家健康政策并扩大了对它的支持,所基于的原则包括:公平、可承受和可利用医疗保健和保护所有人的健康。政府还力争和非政府组织及社区组织一道制定社区保健方案,支持保健方案和改进提供的服务,要实现这一点,部分靠的是培训各方面的有关保健人员。该方案还着眼于解决目前积压的白内障、前列腺和儿科急诊手术病例。

250. 为改善健康状况,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一道工作并为它们提供财政帮助。医务社会工作者、精神病科社会工作者、社区保健访查员和以脆弱和处境不利的群体为对象的保健人员均为改善处境不利者的健康状况作出了重要的贡献。这些措施为有关人员提供了安慰和解脱。

251. 为儿童的健康发育正在采取或已经采取的措施包括下列方面:

由健康中心、二级和三级保健医院提供的产后保健;

目前正在由健康中心为儿童提供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免疫,例如小儿麻痹症、流行性腮腺炎、麻疹、白喉、破伤风等;

健康中心收留的幼儿的营养状况得到监视和改善;

正在利用大众传媒、保健诊所和教室开展对家长和儿童关于健康问题的教育宣传;

通过儿童基金会发起的一项有利于儿童的医院计划,正在大桑格埃医院积极鼓励和促进母乳喂养;

对患有智障的儿童正在提供理疗和监护,通过为非政府组织,例如伊丽莎白公主残疾儿之家提供政府补贴以解决有体能障碍的儿童的需要;

目前正在实施免费学校保健方案,其着眼点在于初级保健;

由健康中心诊所提供计划生育方面的咨询和资料。

252. 现已采取了各种措施最大限度地扩大社区对基础保健各方面的参与。这些措施包括市镇会议,其中区域健康机构执委与社区每年召开一次会议,讨论与本区域内提供保健有关的问题;市区会议,其中区域健康机构执委、医疗组和社区团体举行会议;地方政府一级召开的协调委员会会议;要求非政府组织、社区组织和保健队伍协同配合的专门项目/方案;健康展览会;和由社区参加主办健康日的纪念活动,例如世界健康日,世界无烟日,世界艾滋病日,等。

253. 以下说明了基础保健总的支出占全部保健支出的百分比:

1987 ( 特元 )

1992 ( 特元 )

1997 ( 特元 )

初级保健支出

38,956,118.00

45,082,166.00

72,200,000.00

总的保健支出

539,175,644.00

544,646,567.00

663,218,305.00

初级保健所占的百分比

7.23

8.28

10.89

254. 为预防、治疗和控制传染病、流行病、职业病或其他疾病已采取或正在采取的措施包括以下方面:

全国疫病监视股和特立尼达公共卫生实验室现正在进行流行病监视和研究;

新的实验室服务;

卫生部、健康教育部正在开展宣传和教育方案;

正在执行预防和控制行动计划;

免疫。

255. 为保证生病时能得到医疗服务和照顾已经采取或存在采取的措施包括:

已建立了地理上具有良好分布的健康中心和医院网络,其中设备良好,有经过培训的医务和护理人员;

除一个三级医院外,所有健康中心和医院的保健均免费;

大多数医院均有救护车服务;

对利用公共保健服务的病人免费发放药品。

256. 关于在健康方面已经采取或正在采取的措施,其效果是人口总的健康状况已得到改善。这是预防和控制许多传染病的结果,例如狂热病、疟疾、天花和小儿麻痹。在过去十年中男性和女性的寿命均提高了,此外,在提供保健方面社区组织和非政府组织扩大了伙伴关系。在这方面遇到的困难是健康部门资金不足以及人员不足。还存在行政和技术效率低下的问题,这些妨碍了旨在改善医疗保健的各种项目和方案的执行。尽管落实了各种措施,但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仍存在单独的营养不良情况。另外,1997年的统计数字显示,婴儿死亡率(16.2%)、产妇死亡率(38.9%)、产前死亡率(23.5%)和新生儿死亡率(12.2%)都比较高。某些关键领域缺少工作人员是一个长期的问题。某些领域需要修改立法,而其他领域则需要有新的立法。

257. 尽管有这些缺陷,但仍取得了积极的成果。最重要的就是对可预防疾病的免疫接种覆盖范围已稳步扩大:

可预防疾病的免疫

1978

1997

小儿麻痹症

45%

91%

白喉 / 破伤风

38%

91%

麻疹 / 传染性腮腺炎 / 风疹

38%

258. 同时,正在执行健康部门的改革方案,它将极大地改进全国的健康服务。这一改革的目标如下;

加强卫生部门的政策研究、计划和执行能力;

转变公共卫生开支的重点,使之用于减少紧迫的健康问题并影响私营部门在开支方面作出相同的转变;

促进生活方式的改变和其他社会介入,以便减少可预防的大病和死亡;

提高公共服务和私人服务的成本效益并最大限度地达到质量和利用的公平;

提高公共对于健康服务质量和提供服务的费用之间关系的认识。

259. 1990-1996年的统计数字表明,97%的人口可获得安全用水;1990年的统计数字显示99%的人口可利用排泄设施。

260. 卫生部环境健康司采取了改善环境和工业卫生方面的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执行质量监督方案,监视自来水和工业用水的水质,已经控制污染物。其做法包括对水中的细菌污染物做采样和化验。这一工作是与自来水和污水管理局协作完成的;

执行食品卫生方案以确保食品安全。这样做的办法是对食品商和餐馆加工的食品进行取样和化验;

改善对家庭和工业废弃物的管理(其中包括垃圾和污水);

加强对媒介携带疾病,例如登革热和疟疾的控制。

261. 政府促进健康权的一个机构是环境管理机构,它是政府按照1995年第3号法案成立的。根据该法案,该机构的职能除其他外,包括协调、促进和监督全国环境战略的执行;落实保护和明智的利用环境的成文法律;促进和鼓励所有人更好地了解环境;以及加强环境方面的立法、管理和体制结构。1997年,环境管理机构着重加强了污染控制。它还基于五次公共协商收到的意见和机构本身的审查结果拟定了一项全面的国家环境政策。这一政策除其他外阐明,政府承担责任通过政策和措施促进人的健康和生活质量。此外,人人有权生活在有尊严和有利健康的高质量环境中。这一责任包括认真规划和管理空气、水、土地、植物和动物等天然资源。

262. 《人体器官移植法案》,1999年第3号,目前正由议会审议,它规定可对人体器官做移植和输血。此外,它力求对这类事宜提供严格的指导和监督。该法案规定必须事先征得捐献者的同意才能移走身体的血液和器官,而且还规定医生必须有证书才能移植器官和抽血。根据该法案第5节,心理健康的成年人在得到医生嘱咐后,可将其身体上的可再生器官移植给另一个人或作医学或科学研究使用。此外,表示同意时必须有一名指定的官员在场,尤其验明是否符合本节的要求。第16节规定,成年人可为治疗,医疗或科研目的捐献血液。第21节对由指定官员行使权力移走死者器官的条件作出了规定。

263. 以下显示了用于保健的实际经常支出和资本支出以及占国民生产总值的百分比:

年份

支出 ( 百万特元 )

GNP ( 百万特元 )

占 GNP %

1990

347.2

19,830

1.3

1999

947.8

38,619

2.5

264. 1998/1999财政年度,给卫生部拨出8,700万特元用以继续完成美洲间发展银行供资的卫生部门改革方案中的核心基础设施和体制改革。此外,将3,260万特元用于改革,以改善为人口提供的健康服务。这些措施包括:建造一座卫生设施,一个包括采购20辆救护车的实验项目,培训24名急救医务人员和为设计一种新的病床提供了顾问服务费。

265. 在1999/2000财政年度,为健康部门改革方案已拨款1.565亿特元,着重用于建造和更新各种设施。为区域健康机构职工的养老金拨款3,500万特元,为的是促进人力由卫生部找上述机构流动。对全国救护车服务实验性方案拨款1,750万特元,以开办有效(迅速应答)和高效的全国救护车24小时试行服务,其中包括在职的准医疗服务和联络通讯,以便使保健服务合理化。在技术援助和培训领域,为发展管理系统、咨询系统/咨询技术发展方案和发展初级保健和高质量医疗保险已拨款1,070万特元。同时,为进一步发展通讯、社区护理,有选择地集中服务和技术研究方案作了7.5百万特元的拨款。另外,已为司法部拨款9.7百万特元,以继续完成建立民事登记制度的工作,它将为利用保健系统的所有人制定一个独特的识别号码。

266. 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原有艾滋病的人继续受到污辱。尽管在无数医疗设施为公众免费提供介绍性小册子,但关于这个问题的教育十分罕见。从1983年到1997年,报告了2,642个病例,但这一数目不能准确地代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染有这一病毒的准确人数。据信后一数字远远高于前一数字。由于艾滋病不是可引起人注意的疾病,因此很难掌握感染的准确数字。医生并没有意义向卫生部报告其发现的艾滋病患者人数。1997年底,据估计,携带艾滋病的成年人和儿童为6,800人(其中包括2,200名年龄在15岁到 49岁的妇女和年龄在15岁以下的100名儿童)。

267.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设有和条艾滋病热线,从早上8点到晚上8点特为公众提供咨询和看病介绍。它是一个非盈利匿名组织,由志愿者管理,只有一名工作人员除外,志愿者在招聘时接受基本的咨询训练,随后每三个月进行强化训练。这些训练着眼于提高听力技能。约有50名登记的志愿者,他们以不定时“露面”贡献出其时间,或在特定场合下贡献出一、两个小时。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不习惯做志愿工作,因此在任何时间只有一到两志愿者接电话。在不忙的日子,热线大约收到10个电话,在繁忙的日子大约收到25个电话。志愿咨询人员将病人介绍到可接待艾滋病人的医生那里或可提供照料和化验的公共医疗机构。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有三座设施免费提供艾滋病化验,对结果加以保密。该热线若要顺利提供服务,每年需要200,000特元,但最近经营费用只有62,000特元。卫生部为其提供了办公处和设备,但其他资金来自工作人员所称的“乞讨信”。这些信发往全国各家各户,要求大众提供资金支持。

268.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为防止艾滋病的蔓延已采取了各种措施。这些措施包括:

执行预防和控制方案该方案是由全国艾滋病委员会管理的,该委员会1987年由内阁任命。1989年,对它进行了重组,扩大了参加者的范围,以便反映艾滋病对社会的多方面影响。全国艾滋病方案协调员负责对这一方案进行日常管理。一批专业人员和非专业人员通过各种小组委员会负责该方案的执行;

监视和研究主要监视手段包括:性传染病控制方案、国家输血服务中心(其中对所有血都作艾滋病化验)、特立尼达公共卫生试验室和加勒比流行病中心。加勒比流行病研究中心还对艾滋病进行研究;

信息和教育正在对公众开展有关艾滋病问题的教育和提供信息的方案。这些方案通过电子和印刷传媒以公众为对象,通过讲座、宣传招贴、传单等以学校为对象;

病人照料和支持通过以下方面为病人提供照料和支持:医院护理,在女王公园咨询中心作出化验前后,设立艾滋病热线,在社区中心对病人进行护理和由非政府组织为带有艾滋病毒的人提供支持和咨询(即希利尔罗斯保育院为传染艾滋病的儿童作出照料);

其他措施在这方面的其他措施包括目前对保健工作人员进行的培训和若干非政府组织给予的支持。

269. 为防止歧视而采取的措施已融入全国健康政策的人权内容。这一政策指出“所有男女,无论是否染有艾滋病,均有权决定生殖和健康问题,可获得能保护其本人和家庭健康的信息和服务”。涉及到儿童福利时,所作决定应符合儿童的最大利益。此外,目前正在制定一项管理工作地点艾滋病问题的全国政策。保证无歧视的政策原则如下:

保护有艾滋病的职工的社会和法律权利,其中包括健康和安全,以及保障他们的就业福利;

保证艾滋病检查受到恰当监督并且对病例资料保密;

促进对职工及其家属的咨询、支持和教育,以便保持动力取得令人满意的工作成绩和工作效率。

270. 为就健康问题及其预防进行教育而采取的措施包括:

在医院的健康中心门诊时提供咨询;

在健康宣传展览会上,通过录象和印刷材料等手段传播健康信息;

在学校和各种社区组织论坛上开展卫生讲座;

借助大众传媒传播健康信息;

通过交流传播健康信息。

271. 社会和社区发展部,为残疾人提供大部分社会服务以帮助他们自力和融入社会。也为残疾人提供了有限的专门医疗服务。以下设施提供了专门的医疗护理:

伊丽莎白公主残疾儿童之家;

治疗听力障碍的听力受损者诊断研究教育和治疗中心;

各大医院治疗机体障碍的矫正科;

各大医院和某些健康中心治疗视觉障碍的眼科;

治疗精神障碍的圣安医院;

治疗机体失能的圣詹姆斯医学综合设施。

残疾人也可以找私人医生就诊。然而,总的来说私人医生缺乏必要的知识和充分治疗残疾人的技术。这可能与缺乏资金有关。目前,政府在这方面没有采取特别行动。

272. 有一部分机构为残疾人提供鼓励和保持生活自理和机能发挥作用的康复服务,伊丽莎白残疾儿童之家除提供其他服务外,也为身体残疾的儿童提供医疗以及心理咨询,帮助他们应付本身的不便。由社会和社区发展部、教育部、圣费尔南多康复中心、听力受损者诊断研究教育和治疗中心、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聋哑人协会、全国蒙古儿协会,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自理生活中心以及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盲从福利协会所提供的支持性服务都为残疾人实现更大程度的自理提供了帮助。卫生部为机能残疾者免费或以最低收费提供人体器官修补物和其他矫正设备,以便减轻失能或残疾造成的影响,帮助他们融入社会。此外,为患有眼障的儿童(最多到11岁)、退休者和社会福利领取者免费提供眼镜。各大医院配备的机体治疗设施也用于残疾人的康复。

273. 没有关于老年人保健费用的资料。然而,全国健康政策通过严格遵守下列指导原则而保持老年人健康:普遍性/可利用性、公平性、能承受性/可持续性、质量、负责任和相互支持。这些原则用于确保老年人能够得到高质量的保健,使他们在寻求保健时不会处于不利的地位。

第十三条

274.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教育制度摩仿的是英国的教育制度。学校分为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属于政府办的公立学校和政府资助的教会学校免费提供小学和中学教育,可到5级或12年级。对部分学生来说还要再上两年以便通过英国伦敦剑桥大学的“高等”考试。小学供5-12岁的儿童就读,中学供12-20岁的学生就读。也有若干私立小学和中学。目前,全国共有155所中学和477所小学。在155所中学中,有29所受政府帮助,71所由政府供资,55所属于私立。至于小学,136所由政府供资,341所受政府帮助,68所为私立。1998/1999学年,小学共有169,580名学生注册,印度群岛大学的教育受到政府的大力补贴。

275. 《宪法》并未对受教育权作出规定,然而《教育法案》,第39:01章对此作出了承认并加以保护,该法案对鼓励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教育作出的规定。该法案第6节(1)段规定了公共教育制度,其中包括小学教育)适合于小学生的全日制教育),中学教育,适合20岁以下学生要求的全日制教育)和进一步教育(包括超出中等教育的全日制教育、半日制教育或15岁儿童的业余文化培训和娱乐活动)。此外,第6节(2)段作出了如下规定:

“除了(1)小节提到了公共教育3个阶段之外,还有适合聋、哑、盲、愚或其他方面残疾的儿童需要的特殊学校。”

276. 《教育法案》,第39:01章第7节载有反对歧视的一款,它规定:

“任何人不得因其本人或其父母的宗教信仰、种族、社会出身或语言而被公立学校拒绝录取。”

277. 《教育法案》,第39:01章第一部分规定建立学校。按照这一部分,学校分为两类: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根据第11章(3)段,公立学校被定义为由总的公共开支而非由某一部分公共的开支管理的学校。换言之,其资金来源于政府,根据第11节(6)段,私立学校需由某人或某一权威机构而非政府供养和管理的学校。该法案第13节规定,教育部长有责任使公立学校的数目足以接纳应受义务教育的儿童。该法案第76节(1)段对义务教育年龄做出了规定,将其界定为6岁到12岁。

278. 政府帮助和政府资助的学校面临的主要困难包括要求入某些学校,即那些高水平和好成绩学校的要求数量庞大。这个问题在城市地区就更为普遍,城市儿童通常都想在父母的工作地点就近上学,政府认识到这一困难,但目前并没有采取什么措施。

279. 《教育法案》,第39:01章第二部分对教师的任命和雇用以及成立教师队伍做出了规定。具体而言,第54至第61节规定了教师的薪水、递增幅度、聘用期限、任聘条件和辞职等。由《宪法》第125节设立的教师委员会负责教师的任命、提升、调换和任命的确认。该委员会还负责对担任或代任教师的人做出解聘和给予纪律制裁的决定。根据《宪法》的授权而制定的《教师条例》除其他外对教师的任命和调换做出了规定。

280. 《教育法案》,第39:01章第三部分对义务教育做出了规定。根据该法案第77节,

“每一应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家长有责任通过使儿童正常上课,使其接受适合于其年龄、能力和悟性的有效全日制教育。”

281. 《教育(教师队伍)条例》是依照《教育法案》,第39:01章第85节(11段)的规定而制定的附属立法。这一条例除其他外,对教师的聘用、养老金和退职金、薪水、增加工资、递增工资、补贴、请假和辞职等做出了规定。该条例6(1)段规定聘用教师的最大年龄为45岁。然而,条例第10段也规定,退休人员如果具备对于教师队伍来说特别有用的关键经验或技术资格,而又不可能通过提拔某人或新任命某人填补这一特殊位置时可以将其重新聘用。关于递增工资,条例第25段做出如下:

“凡教师薪水有级别之分时,影响教师支付递增部分,但每年完成的工作必须令人满意,直至其达到工资表中的最高一级。应支付教师递增工资而无论其属于长期或临时受聘,或推荐任用,但需符合条例的规定。递增额将按照每职务的具体规定支付。”

282. 目前教师的工资属于适用于所有公职部门的级别分类和补偿计划的一部分。工资水平按照编码的工资幅度而有不同,它通用于所有公职部门。

283. 目前正在进行一项工职评定试验。这一做法的目的是采用较之目前更为科学的方法对公职单位各部门做出分类。这一新的职位评定的结果是取消现有的分类计划,以便对每一类公职(例如教师、警察等)定出不同的分类和补偿计划。此外,由于对教师职位做出评定,将对职务做出重新分类,从而提高了提级和职业发展的机会,最终将改善教师队伍的生活条件。

284. 《教师养老金方案》,第39:02章和《受助中学教师养老金方案》,第39:03章对教师的退休津贴受助中学教师的养老金分别做出了规定。受助中学属于公立学校,其校务管理委员会接受公共基金用于建造、扩建、重新建造或为学校提供的设备和设施。这两项法案都规定了相同比例的养老金(不超过教师在其任教期间任何阶段所领最高工资的三分之二),同样的条件(即退职金条件和重新雇用时应发养老金)以及60岁对于相同的义务退休年龄。

285. 《学生周转贷款基金方案》,第39:05章规定设立和管理学生周转贷款基金和所涉事宜。按照第3节(2段),该基金的目的是为希望在教育机构求学的学生提供贷款。第6节(1)段设立了学生周转贷款管理委员会,尤其负责确定可提供贷款的学习课程;处理贷款申请;接受、管理和投资基金;通过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中央银行与学生谈判并达成贷款协议。第18节规定,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政府可对根据该法案提供的贷款加以担保。第19节规定,遇有学生拒绝或未能偿付贷款的情况,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政府将负责偿还任何担保的贷款。

286. 虽然中学教育是免费的,但并非所有人都能就读。需通过入学资格通考,参加考试的学生有70%-75%可通过并被录取。政府打算让2001年使所有学生都能就读中学。目前的问题是没有空缺。正因为如此政府正在建造更多的学校,目前正在建的有21所学校。

287. 每个人都可以接受高等教育,但须满足所要求的学术标准。就学费而言,所有专业学生都要交某种程度的费用,只有教育本科和教育学研究生除外。全日制本科生每年所交的费用由10,400特元到74,115特元不等,取决于专业。医科每年的费用为74,115特元,政府通常支付其中的一半费用。以半日制完成本科的费用为全日制读完本科的费用的一半。

288. 教育部内设有一个成人教育股。该股在全国各地设有45个终身学习中心,这些中心为15岁和15岁以上未能读或完成小学和(或)中学教育的人提供学习机会。目前,注册学生为9,754名,有45名教务主任和370名辅导教师。教务主任和辅导教师通常由教育部的退休校长、教务主任和教师中选拔产生。他们的“专门知识”和经验得到最充分的利用。该方案提供扫盲和补习教育,方向是满足“二次机会”教育的特殊需要。介绍性职业课程包括:制衣、建筑、取暖、打字、照顾老人、会用电脑、装订、制陶、小用具修理等等。也举办家庭生活教育和后小学教育课程。

289.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识字率(1994):

识字状况

年龄组(岁数)

15-24

%

25-34

%

35-44

%

45-60

%

61+

%

总计

%

功能性识字

88.5

80.8

83.0

67.8

56.3

77.4

功能性不识字

9.0

14.2

13.6

20.3

20.0

14.6

文盲

2.8

4.9

3.4

11.9

23.7

8.0

总计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识字状况

男性

%

女性

%

总计

%

功能性识字

76.9

77.8

77.4

功能性不识字

15.6

13.8

14.6

文盲

7.5

8.4

8.0

总计

100

100

100

识字状况

非裔

%

东印度人

%

其他

%

总计

%

功能性识字

78.3

73.7

86.0

77.4

功能性不识字

16.5

14.5

8.7

14.6

文盲

5.2

11.8

5.3

8.0

总计

100

100

100

100

宗教

功能识字

%

功能不识字

%

文盲

%

总计

%

圣公会教

7.6

1.6

0.0

9.4

浸礼教

4.5

1.1

0.4

6.0

印度教

18.5

4.5

3.9

26.9

穆斯林教

3.0

0.4

0.3

3.8

五旬教派

6.7

0.5

0.4

7.7

长老会教派

3.1

0.6

0.4

4.2

罗马天主教

22.3

3.6

1.5

27.4

1.1

0.2

0.0

1.5

其他

10.6

1.8

0.6

13.1

总计

77.4

14.6

8.0

100

识字状况

手工业/其他行业

%

服务业职工

%

独立劳动者

%

受保护职业

%

秘书/售货员

%

专业人员/行政人员

%

功能性识字

77.6

79.9

80.0

86.8

87.8

90.0

功能性不识字

14.2

13.6

14.3

7.9

10.2

8.2

文盲

8.2

6.5

5.7

5.3

2.0

1.8

总计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290. 根据1990年的人口统计数字,由15岁以上的203,479人完成了专门培训。在这一总人数中,由60,518人(29.7%)受到行业、手工业和工业方面的培训;有34,670人(17.0%)受到商务方面的培训;由27,128人(13.3%)受到服务业方面的培训。此外,关于得到非企业教育最高水平的情况,数据显示,在被调查的4,486人中,有4人接受过托儿所或幼儿园教师的训练,有130人受过小学教育,有2,050人受过中学教育,有2,064人受过大学教育。1990年,上全日制学校的学生总人数为322,751人,其中317,840人不满20岁,有4,486人年龄在20岁或20岁以上(有425人未说明年龄)。女学生的人数(161,616名)超过了男学生(161,135名)。

291. 以下列出了有于教育的实际经常性和资本支出及其占国民生产总值(GNP)的百分比:

年 份

支 出 百万特元

GNP 百万特元

GNP%

1990

809.4

19,830

4.1

1995

1,157.9

28,774

4.0

1999

1,445.1

38,619

3.7

292. 在1998/1999财政年度,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用于实现教育和培训目标的拨款为1.348亿特元。在全部拨款中除其他外,建造和装备学校45所,培训了65名任前和在职教师,为35%的有需要的小学生使用的课本出资900万特元,培训小学校长150名,改善了全国高危险学校中的安全措施并资助121名教授到海外或在当地进行培训。

293. 在1999/2000财政年度,政府为促进教育和培训目标已拨出了2.55亿特元。这笔钱用于目前正在采取的各种措施和行动,其中包括:

建造60所小学和12所中学;

在150所学校落实学校改进计划;

完成对大约100名校长的培训;

提供馆藏书和教学材料;

加强45所高危小学的安全措施;

课程发展、教学和学习方法、专业发展,测验和评估以及有待通过开展有关国际咨询而加强教学;

获得7块建校用地并对整个方案中的建筑部分作出管理;

在40所中学设立和更新图书馆设施;

装修教师学院;

进一步发展特殊教育;

发展和扩大教育部中的信息技术股;

建造技能发展设施;

通过Y.T.E.P.P.对大约6,000名受训者作出手工艺的初步培训。

294. 关于为保障平等利用各级教育而正在采取的措施,教育部1998年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全国53所小学中实行了先期试行评估方案。计划于2000年9月全面执行这一项目。该方案目的在于对儿童在受教育的不同阶段其强项和弱点不断作出评估以保证他们能够达到升级的水平。该方案的目的是改善小学的学习和教学水平。如同《教育白皮书》所说明的,该方案是教育部目前所进行的改革工作的一部分。平等就读问题的解决办法还包括通过小学和中学建造方案以及为中学就读交费以便为男生和女生都提供入学机会。

295. 1998年,就小学教育而言,毛入学率为79.6%,而净入学率为73.1%。在1998/1999学年,在由中学录取的105,790名学生中,有743(0.7%)名学生退学。

296. 以下显示了特立尼达西印度群岛大学1988/1989学年至1996/1997学年的毕业生人数:

年 份

毕业生人数

1998/1989

631

1989/1990

620

1990/1991

628

1991/1992

663

1992/1993

715

1993/1994

629

1994/1995

837

1995/1996

839

1996/1997

841

297. 在教育残疾儿童方面教师受过训练,但在普通公立学校中受过这种特殊训练的教师很少。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有13所获承认的公立特殊学校。但公立特殊学校数量不足,不能满足全民的需要。大部分这类学校设在特立尼达南部。这使得多巴哥和特立尼达其他地区的儿童很难就读。

学校类型

其中的学校数目

听障者学校

3

视障学校

1

患精神障碍者学校

1

体能障碍者学校

1

智能障碍者学校

4

交叉类

2

学前照料学校

1

298. 教师在完成师范学院的教师培训课程之后被分配到特殊学校工作。在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属于选修科目。建议所有学生从事这方面的学习。在学校内对在职教师进行培训,以便新的教职员工有机会能与“辅导”教师一道工作。凡是教听力有障碍的学生的教师必须上18个月的课,这门课是由特立尼达西印度群岛大学通过远距离教学实验进行的。在成功结业之后,教师将得到一份听力障碍教学证书。儿童早期护理教育人员必须经过西印度群岛大学的专门培训。凡是教有其他障碍和残疾的儿童的教师要到牙买加的师范学院接受专门训练。此外,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乌鲁夫雷德教师学院和谢菲尔德大学通过远距离教学上课和提供特殊教育方面的证书、本科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愿意接受例如语言治疗、动能训练、听力和行为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培训的教师可上大学进一步深造。

299. 由于缺乏应有保养,特殊学校中的大部分设备已老旧和难以使用。不时有私人和公司向学校捐助设备和资金。儿童助听器和眼镜既容易损坏又很贵。然而,已采取行动对这些物品减税。

300.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有一个全国蒙古儿协会,它是根据1989年第3号法案成立的。根据该法案,协会的目的和目标是:

“(a)为蒙古儿提供帮助;

“(b)为蒙古儿提供教育、训练、娱乐和住宿设施;

“(c)举行活动鼓励公众了解蒙古儿,以便使他们能够为社会接受和吸收;

“(d)促进和鼓励对蒙古儿的研究;

“(e)帮助蒙古儿获得专门的治疗或外科治疗;

“(f)尽一切努力确保蒙古儿能得到训练并鼓励他们争取和保持就业,并尽其全力参加正常生活;

“(g)尽一切的所能实现上述目标。”

301. 多巴哥也有一个残疾儿童委员会。该组织是按照1975年的第28号法案组成的。该法案第三节对该委员会的目的和目标概述如下:

“(a)调查多巴哥的残疾儿童的问题;

“(b)为多巴哥残疾儿童成立照料、寄宿和福利中心;

“(c)协助多巴哥残疾儿童的教育、治疗培训和康复;

“(d)与任何部分或全部与本协会目标相同的机构或协会或政府合作;

“(e)采取一切有助于实现该委员会目标和有助于促进多巴哥残疾儿童福利的行动。”

302. 《教育法案》,第39:01章没有任何规定禁止老年人受教育。

第十四条

303. 目前不仅是上公立学校而且上私立学校的学生所面临的困难是要买教科书和制服,要上课这是必需的,而且必须由家长提供,并非所有家庭都有财力这样做。有些家长让孩子退学就是因为买不起所需要的教科书或恰当的制服。最近政府在这方面采取的措施包括拨款900万特元帮助贫困孩子购买教科书。

第十五条

304. 虽然《宪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参加文化生活的权利,但《宪法》参与其他非民事条款承认这一权利。这些规定载于第4节:

“(h)良心和宗教信仰及其保持的自由;

“(i)思想和表达自由;

“(j)结社和集会自由。”

305. 关于现有立法是如何执行这些《宪法》规定的,请见ICCPR第三次报告和234至第238段。

306. 政府通过文化和两性事务部为全国的文化团体提供资金和技术帮助。在全国节假日,例如艾德蒂瓦利、解放日和浸礼教徒解放日这类全国节日,捐出大笔钱用于庆祝。文化部负责维持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遗产和保持发扬其文化传统。

307. 美洲印第安人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最初居民。居住在这块土地上的有两支美洲印第安人部落——加勒比印第安人和阿拉瓦克印第安人。加勒比和阿拉瓦克两族曾是世仇,但他们面对欧洲的殖民者而团结在一起。美洲印第安部落最终消亡了,虽然境内已不存在纯加勒比印第安后裔,但美洲印第安人的后裔仍在推动保持其祖先的文化传统。其祖先为美洲印第安人的社区约有300人。桑塔罗沙加勒比社区是作为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其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和保持他们的传统并重新发展和恢复旧有的美洲印第安人的传统。桑塔罗沙节最能体现这一努力。这一节日长达一个月,由加勒比社区为其教区和其他社区组织的一系列活动组成。它以每年8月15日的一项要事为开端:清晨6点在骑士山鸣放礼炮。在鸣放礼炮之后,加勒比社区举行“烟火仪式”。这是一项土著人的仪式,目的在于赞颂大地、祖先和加勒比印第安人的家庭和朋友。活动之后是和午餐,并出售各种美洲印第安人的风味佳肴。美洲印第安人的手工艺品也出售。

308. 1990年5月当时的政府内阁正式承认桑塔罗沙加勒比社区为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仅存的土著人民社区的唯一合法代表并为保持桑塔罗沙节每年惠赠补贴30万特元。现任政府继续提供这一年度补贴。1992和1993年,当时的政府为在特立尼达举行的两个加勒比节额外提供了25万特元,用于支持作为东道主接待采访的加勒比美洲印第安人代表团的国内美洲加勒比社区。1993年,当时的总统授予加勒比社区以国家奖察考尼亚奖章(银制),表彰其在文化和社区服务方面做出的努力。阿里马博路格委员会将其对加勒比社区用于保持桑塔罗沙节的年度补助金由500特元增加到5,000特元。

309.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每年举办狂欢节,它在圣灰星期三之前大约持续19天。狂欢节是在加勒比举行的最大节日之一,其目的在于庆祝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历史和文化。在圣灰星期三之前的星期一和星期二举行乐队游行。这是一次非正式公共假日。在乐队游行之前还有许多活动,其中包括钢管乐队比赛、儿童乐队游行、即兴小调之王比赛、即席小调比赛、索卡之王比赛,狂欢节国王皇后比赛和一次“全民参与”游行。1991年第9号法案为此目的设立了全国狂欢节委员会。该法案第9节对这一委员会的职能做出的规定,其中(a)到(d)小节内容如下:

“(a)由政府主持全国所有狂欢节活动的协调和进行;

“(b)制定、维护和审查在全国庆祝狂欢节的规则、条例和程序;

“(c)确定、评估和促进与狂欢节有关的所有行业,以便加强和推销狂欢节产品和服务;

“(d)制订和执行一项推销狂欢节战略,以便最大限度的挖掘狂欢节收入潜力为国民经济做出贡献,其中考虑 ——

“(一)未开发的狂欢节潜力;

“(二)在国内和出口市场推销狂欢节产品和活动的可能;

“(三)私营部门为资助狂欢节的具体活动做出的贡献;和

“(四)建立旅游业与狂欢业之间的密切促动关系。”

310. 《国家狂欢节委员会法案》第4节所载的该委员会的目标如下:

“(a)使狂欢节成为有活力的全国文化和商业事业;

“(b)为有效和高效提供和推销狂欢节文化产品提供必要的管理和组织设施结构;

“(c)为目前研究、保藏和长期展览每年积累的狂欢节产品——由狂欢节的手工艺者、乐师、作曲家和设计者创造的产品做出安排。”

311. 1998年2月6日至24日估计约有32,071名参观者来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在狂欢节期间共消费8870万特元。

312. 通过《知识产权法案》,第82:80章对保护知识产权做出了规定。该法案保护书写作品,镌刻(定义为蚀刻、平板刻、木刻、印刷和其他类似作品)、摄影(包括由任何类似于摄影程度制作的作品和印版(包括任何铅板和其他平板、石板、砧板、模子、模型、转印图案和底板,用于打算或打算用于印刷和复制任何作品,以及制作和打算制作唱片、穿孔滚筒或其他音乐作品装置的模子和其他设备),使之未通过购买知识产权获得此一权利之前不得部分或全部复制。

313.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文化是多方面的,而各种生活方式和相互关系方式受到其教育制度的敬重。其中一些已专门成为所教课程的一部分。在小学教育中,由于“对学校广播”节目,小学生们对民间文学耳濡目染。在社会研究和教学大纲中有关于国家节日这一专题的课程,学生们还参加全国文化活动和学校比赛(即民间舞、音乐)在中学教育中,在社会研究教学大纲中有关于文化形式专题的课程,在加勒比历史教学大纲中有关于加勒比艺术形式的课程,学生参加文化活动和学校比赛(即钢锅比赛)。虽然标准英语是教学语言,但方言被视为儿童的第一语言并且为儿童所精通。文化所着眼的科目包括文学、戏剧和创作艺术。用于发展和传播文化的一项措施就是语言艺术课程,故事、讲演、说唱、即兴小调,歌曲和拉波索。鼓励小学生们发挥他们的创造性利用线条图画和其他形式的艺术来说明他们的作品。老师和学生们向其他老师和学生展示他们的文化作品。还邀请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文化的表演者们举办展示文化的讲座,并鼓励学生欣赏和采用这些文化方式。

314. 《全国高等教育(研究、科学和技术)学院方案》,第39:58章设立了全国高等教育(研究、科学和技术)学院。该法案第12节对该学院作了如下概述:

“(a)提供和促进本国的科学技术服务;

“(b)促进和发展与国家发展需要有关的民间科学技术能力;

“(c)协助国家机构采用符合其需要的技术;

“(d)监督和发展规定机构的课程;

“(e)促进和监管高等教育和深造设施,尤其是 ——

“(一)从事、推动和促进科学技术研究和发展并提供科学技术服务;

“(二)提供、推动和促进高中以上的深造和专门培训;

“(三)研究和收集科学技术发展方面的资料,评估以使用和由国家即将进口的技术,并促进新技术的传播和应用;

“(四)协助个人和组织获得适合其需要的技术;

“(五)为提供专门和进一步教育酌情指定某些培训机构作为核可的机构;

“(f)履行部长不定期分配给它的其它有关职能;

“(g)采取一切有助于其履行职能的必要措施。”

315. 总理办公室的新闻司授权管理全国的通信政策,尤其制订下列方面的指示:

与公众联络,提供了解政府信息的渠道;

树立形象,阐明立场和作出分析;

加强公共教育设施;和

使政府文件的下达标准化。

实现上述目标的做法是收集、解释和传播信息。该司还负责保持政府与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人民双向沟通渠道的畅通。该司的摄影科负责总统、总理和政府各部长的摄影。这个科还为政府各部门、学校、非政府组织、驻外使团和公众提供政府官员的照片。它还报道政府的活动。电视科的主要职责是制作电视节目和全国、社会和文化问题的纪录片并报道政府的活动。该科推动对全国节假日的了解。通过该科还可以获得有关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历史事件的档案录像带。此外,该科为及时报道总理在国外的访问活动提供和安排卫星链路,以便使人们了解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该司的无线电科通过收音机节目,制作有关国家和国际事件和问题的资料和专题报道而使国民了解政府的活动、计划和政策。该司的研究机构——研究/图书馆科负责制作公众感兴趣的传单、介绍、小册子、招贴画等等。它收集和传播关于政府和国际事件,尤其是对本国有影响的国际事件的信息。它还通过调查和民间测验了解公众的反应和为新闻司提供反馈。

316. 关于文化,总理办公室新闻司与全国广播网协作制作地方电视和收音机节目,为其他有关机构提供支持,通过提供本地节目的质量和数量,减少外国广播公司对地方媒体的文化渗透。为了迎接新的信息时代的挑战,政府决定执行一项全国广播政策,其中包括:

制定管理新技术的规章制度,促进无线电和电视广播服务的便民利用和提供;

促进广播与电话和电脑的一体化,为例如远距离学习,互联网和定作录象开辟新的市场;和

确保新的管理结构符合多媒体环境。

317. 发展代表当前工业水平的电信和信息技术服务同时配合建立透明和无歧视性电信管理环境继续成为政府信息/通讯政策的着眼点。

318. 新闻司支持政府的全国发展目标,通过提供有关国家遗产的档案资料以激发全民的自豪感。为此新闻司正在建立一个信息和检索系统。它使公众可以获取政府的信息并维护和保藏目前有新闻司储存的档案资料。媒体近年的扩张和外国节目通过闭路电视的扩散使得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面临的文化渗透威胁成为一种活生生的现实。这增加了新闻司通过其节目教育民众认识本身丰富和多样的文化遗产的责任。因此,出于新闻司的历史资料储存的方式必须使人人都能容易利用和查阅。为了使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人民能够准确、高效和按照所要求的数量获得信息,新闻司认识到需要对信息资源、以及其各科收集、储存和检索能力作出全面的审查和提升。目前正在通过建立一个信息检索系统来达到这一目标,预计它将于两年内完成。

319. 在未来几年中,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政府打算继续开展电信部门的改革。这不仅是为了促进生机勃勃的电信和信息服务部门的发展,还为了保证为人口提供具有成本效益和现代化的电信服务。电信司的作用和职能包括制定和执行一项全民服务政策;建立电信和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为新式通讯技术颁发许可证提升现有的电信基础设施。

320. 在1998/1999财政年度,文化部获得620万特元拨款以开展活动。其中包括国立博物馆和圣安德斯要塞的修缮工作,为女王大厅建造围栏的五个月设计费,装修国家档案中心和在女王公园萨瓦纳为狂欢节研究所节目。

321. 在1999/2000财政年度,文化部获得930万特元的拨款开展下列活动:

继续装修全国档案中心;

成立狂欢节研究所;

建立表演艺术中心;

为博物馆工人和计算机技术档案员着手开展培训活动;

设立家庭暴力科;和

完成女王大厅围栏的设计。

322.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政府认识到有责任为社会中处境不利和易受侵害者提供充分的服务并促进他们的充分发展。为此认识到它在提高全社会对于使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每一个方面所带来的好处方面具有关键的作用。在这方面,政府正在制定政策措施,促进残疾人融入社区生活的主流。政府认识到残疾人的需要,将近一切努力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这些需要。信息是个人成长和发展的关键,现正在作出努力确保使残疾人能够获得把握个人成长与完善机会的信息。总理办公厅的新闻司通过一种残疾人也能获得信息的方式着手使残疾人融入社会的主流。例如,以手势语言传播政府部门的公告。在财政部长宣读1999年预算时使用了哑语作为使有听力障碍的人能够了解的媒介。新闻司1998年开始采用了这一政策并且今后在面对全国的发布中将继续利用这一媒介。新闻司通过收音机和电视节目提供信息,其方式使有听力障碍或理解困难的人也都能了解。此外,公众,其中包括残疾人均能获取新闻司收音机和电视节目的视带或听带。新闻司还制作了描述残疾人情况的节目,以突显他们的潜力和成就,这一努力的目的在于促进残疾人充分融入社会并为社会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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