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婚姻状况(占人口的百分比)

性别

未婚

已婚

寡/鳏居

离婚

分居

总数

30.7

60.6

6.1

2.6

0.4

34.6

62.9

1.6

0.9

0.2

27.4

58.5

10.8

4.03

0.5

30.从上表可以看出,在单身(未婚)和已婚人口中,男子所占比例高于妇女。丧夫者或同丈夫分居的妇女高于男子,因为大多数丧夫的妇女不再结婚。这表明男子的死亡率高于妇女。城市人口的婚姻状况分类同农村地区相同,但未婚男女所占比例有所不同。在城市,未婚男女所占比例分别为39.2%和30.6%;农村地区的该比例分别为:男子31.5%、妇女28.5%。柬埔寨男女的初次平均婚龄分别为24.2岁、25.2岁。一般来说,男子的结婚年龄比妇女晚。因此,初婚平均年龄比较高,男性为26.6岁,女性为23.6岁。

教育

31.柬埔寨的教育网络、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旨在为男女,尤其是穷人、残疾人和弱势群体提供平等服务,以便满足短期和长期市场需求。2006年,公立职业技术培训机构的毕业生为10,686人,不包括在非政府组织和私立学校接受培训的学生。这一数字比2005年有所提高,增加了9,073人。柬埔寨在多个省市进行两性不平等和职业培训调查。金边等城市的学生比农村地区的学生有更好的学习机会。

人民的经济状况

32.根据2004年两次全面普查之间的调查,7岁及以上的在业人口比率为:

总人口:55.5%

男性:66.3%

女性:64.6%

二、政治背景简介

33.柬埔寨在历史上是一个伟大而荣耀的民族,过去拥有光辉灿烂的文化。

34.然而,柬埔寨的繁荣和荣耀在多次战争后日渐消退。

35.脱离法国殖民统治赢得独立后(1863-1953年),柬埔寨采用了另一种政体,实行君主立宪制,西哈努克为国王兼国家元首。这一时期,柬埔寨的经济和文化状况好于邻国。

36.1970年,朗诺上将发动军事政变,推翻诺罗敦·西哈努克国王陛下的统治,柬埔寨成为共和国。

37.1975至1979年,柬埔寨由波尔布特种族灭绝政权统治,柬埔寨经济和文化陷入低谷。此外,在波尔布特残酷的独裁统治下,300多万无辜平民在3年8个月零20天内惨遭杀害。

38.1979年1月7日,柬埔寨从红色高棉种族灭绝政权的统治下彻底解放出来,但是内战拖延了20多年,这使柬埔寨人民遭受了悲剧性灾难:骨肉分离、贫困潦倒、痛苦不堪。

39.1990年代,国际社会尤其关注柬埔寨,并且提供支持,促使四个高棉政党(柬埔寨国家党、高棉解放阵线、柬埔寨和解阵线和民主柬埔寨)坐到谈判桌前,结束了拖延已久的战争。

40.1991年10月23日,高棉四个派别对关于柬埔寨和平的《巴黎和平协定》表示欢迎,并在此基础上成立了全国最高委员会,代表全国各地担负起领导全国人民达成民族和解的重任。

41.此后,在柬埔寨设立联合国临时权力机构,是为了监督《协定》的执行情况,并帮助举行1993年5月23日至28日的全国大选。选举之后,国会第一届会议于1993年6月30日设立了一个常设委员会,以制订一部能够反映全体高棉人民意愿的宪法。《宪法》于1993年9月21日通过。1993至1998年,国会设立了由两位首相领导的政府,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第二次全国大选(1998-2003年);国会在第三任期间设立了新政府,由一位首相领导。

三、国家基础设施

国家的政体

42.1993年5月全国大选后,柬埔寨更名为“柬埔寨王国”,国家格言是“国家、信仰、国王”,一直沿用至今。

43.柬埔寨王国实行君主立宪制,诺罗敦·西哈莫尼国王为国家元首。国王任期为终身制。国王根据柬埔寨王国最高法律,即《宪法》统治国家。

44.为了领导和统治国家,柬埔寨王国实行三权分立制度: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这三个机构拥有法律规定的不同的权力和职能。

国家的组织形式

45.柬埔寨是一个王国,国王根据《宪法》、自由民主和多元主义原则进行统治。柬埔寨王国是一个独立、主权、和平、永久中立和不结盟的国家,还是一个拥有统一领土、遵循一部宪法、拥有一个政府、一个法院系统的国家,柬埔寨是不可分割的。

46.柬埔寨王国的领土分为12个省和4个直辖市,由省长和市长管理。这16个省市分成185个县,由县长管理。这185个县又分为1,621个乡,由乡长管理。

国家的政治形式

47.柬埔寨是一个王国,国王根据《宪法》、自由民主和多元主义原则进行统治。人民通过自由公正的选举选择自己的代表。公民通过国会、政府和各级法院行使自己的权力。

48.柬埔寨王国保障公民享有所有权利和自由。这些权利包括政治、经济、社会和国民文化权利。

四、政府结构

49.首相领导柬埔寨政府,是国会的一员。其他政府成员从国会成员或非国会成员中选出,但后者必须是在国会中有席位的党派成员。所有政府成员都在得到国会确认后由国王任命。

50.所有政府成员就政府的总体政策集体对国会负责。每个政府成员就其个人行为对首相和国会负责。

五、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

51.柬埔寨王国的最高权力机构被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权力部门。

立法权

52.柬埔寨王国参议院是立法机构的上议院。参议院在1998年全国大选后成立。参议院由主席、第一副主席和第二副主席领导。柬埔寨王国国会是唯一一个拥有立法权的最高机关。国会不得将立法权交与机构或个人。

53.国会在2003年自由公正选举之后成立,由三个获胜政党的123名成员组成。他们当中的73名成员来自柬埔寨人民党,26人来自奉辛比克党,24人来自桑兰西党。国会由主席、第一副主席和第二副主席领导。

行政权

54.柬埔寨王国政府是国家的行政机关,由首相、三位副首相、高级大臣、大臣和国务秘书组成。所有政府成员就政府的总体政策对国会承担共同责任。每个政府成员就其个人行为对首相和国会负责。

55.柬埔寨王国政府是一个多党制政府,获胜政党联合执政,铭记1991年10月23日《巴黎和平协定》所述的独立、完整、中立和民族团结原则,奉行自由民主和多元主义政策。

司法权

56.司法机关是国家三个最高权力机构之一,是柬埔寨唯一行使司法权的机关。司法权是独立的,保障且保护公民的所有权利。此项权力赋予了最高法院和各级法院。

57.柬埔寨王国的法院分为两级:初审法院和高级法院。一级法院指的是初级审判法院,包括省市法院和军事法院,这些法院负责审判案件并将案件转至上诉法院。

58.上诉法院有权听取冤情申诉,审理对省市法院和军事法院裁决的上诉。

59.最高法院有权审理对上诉法院判决提出的冤情申诉,最高法院只考虑法律是否有错,而不关注案情本身。但是,对于提交了第二次冤情申诉的诉讼,最高法院应通过联合小组进行审理,在考虑法律是否有错的同时也考虑案情本身。最高法院的裁决有绝对权力,这意味着不能对案件再进行申诉,除非犯罪案件再次申诉。

六、保护人权的总体管辖框架

A.管辖权及其他人权事务主管机构

60.尊重人权是柬埔寨王国的重要职责之一,政府一直关注人权问题,旨在坚持自由民主的政治立场、进行有效的统治,政府对此一直矢志不渝。为此,政府设立管辖行政机构和其他组织,以保护各种人权。这些管辖机构包括:

司法机构

61.该机构拥有司法权,司法权是一项独立权力,旨在保障长治久安并保护公民权利和自由。柬埔寨王国的司法机构包括:

省市法院和军事法院是初级法院。省市法院有权管辖本省市的整个辖区。军事法院设在金边,负责管辖柬埔寨王国的整个领土范围;

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是高级法院,设在金边,有权管辖整个柬埔寨王国领土。这些高级法院有责任根据各自的管辖权和法律程序处理各种案件,包括行政案件。

国会和参议院保护人权和申诉受理委员会

62.这些议会委员会负责根据被侵权公民提出的要求,分别代表国会和参议院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国会设立了9个委员会。

柬埔寨人权委员会

63.该委员会代表政府采取行动和行使职责,负责调查和收集与落实人权相关的信息,以形成报告提交联合国。该委员会本身负责监督人权做法,制订适当措施,改善人权做法。

非政府组织

64.在柬埔寨王国,除了具有管辖权的国家机构之外,还有非政府组织负责处理人权事务。他们积极参与对人权做法的监督,并提供智力、物质和技术支持,以改善柬埔寨境内的人权做法。

B.通过司法机构保护人权

65.每个公民都有权受到司法机构的保护。每个公民都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以便该机构保护其身体、财产、名誉及其他权利不受侵犯。

66.法院重视解决公民提出的法律申诉,以便惩恶扬善并给予适当赔偿。

67.国际文件规定的所有人权都受到《柬埔寨宪法》和其他法律的保护。

68.相反,《柬埔寨宪法》和其他法律中没有违背国际文书阐述的人权原则的条款。

69.国际文书中的具体规定在法院和行政权力机构中未被用作保护人权的直接证据;然而,这些规定已作为主要原则援引,纳入到柬埔寨的法律法规中,而且它们还是柬埔寨保护人权的重要工具。

70.各级法院负责管理和保护人权。司法系统出台了自己的明确机制,以管理、监督和预防主管当局的一切侵犯人权行为。

1条:自决

71.柬埔寨王国是一个实行自由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基于这一原则,公民在全国执行政府相关的政策路线。国际财产包括土地、山脉、海洋、地下水、空间、岛屿、河流、运河、湖泊、森林和自然资源。在文化方面,国家有义务保护并推广民族文化、历史遗址和文物,修缮文物古迹;公民拥有所有权,并有权拥有和自由出卖自己的财产。

72.每个公民有权在柬埔寨领土上投资,政府鼓励投资者将以下领域商业化:

主导工业和高科技产业;

创造工作岗位;

增加出口;

发展旅游业;

生产农工产品和工业加工产品;

加强有形基础设施和生产能源;

保护环境;

在发展中地区,尤其是经济部门投资。

农业

73.柬埔寨王国85%的人口以耕作和打猎为生,1%以捕鱼为生。种植各类作物的土地总面积约为3,117,102公顷,用来种植大米、混合作物和经济作物。

74.人口增长率约为2.5%。为了随时给人口增长提供必需的产品,必须扩大种植面积、提高生产率、开发农业和其他部门,每年增加2.8%的食品供应量。

75.目前,柬埔寨的种植土地总面积为3,117,112公顷。尽管人口在不断增长,但农业发展的主要障碍是田间埋设的地雷。现在,政府和其他非政府组织互相帮助,合力排除地雷,并逐步减少地雷带来的问题。

76.在柬埔寨,橡胶种植项目内外的家庭橡胶种植发展速度在不断加快,因为橡胶价格呈增长趋势而且政治稳定、局势安全,而且适宜的土地和自由化政策发挥了作用。

77.2007年,天然橡胶的种植面积约为82,000公顷,比上一年增加了17%,其中国家的橡胶种植面积为39,500公顷、私人公司的种植面积为6,200公顷。私人公司将橡胶种在66,600公顷经济特许土地上。参与家庭橡胶种植发展项目的橡胶种植家庭和有自己的种植园的中小型橡胶种植家庭的种植面积为36,300公顷。

78.柬埔寨是幸运的,因为它有渔业资源,尤其是不仅有淡水渔业资源,如洞里萨湖、湄公河和低地河流,而且还有海洋和公海渔业资源,一直延伸到泰国湾。淡水渔业对于柬埔寨的市场供应和大部分农户来说意义重大。

工业和手工业部门

79.工业和商业企业能够创造工作岗位、提高居民收入、改善人们的生活条件、为供应本地市场和出口生产大量优质产品,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且在国家经济发展方案中举足轻重。很显然,该部门能够为国家财力做出贡献,2004年占27.1%、2005年占26.9%、2006年占28.7%。

80.柬埔寨经济已融入开放的全球市场,其政治日趋稳定、法治不断强化,虽然邻国在进口、投资吸引力、基础设施和服务方面高出一筹,竞争力更强,但这些有利条件增强了国内外投资者参与柬埔寨工业发展的信心,而正是工业发展使得经济逐步增长。

81.在柬埔寨王国,石油天然气的开采始于1969至1975年间,此后中断,1991年恢复开采,并取得了可喜的成就。总长度达16,000公里的优质C.I.SMEC数据表明,柬埔寨蕴藏着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

82.除了出口日用品之外,柬埔寨的主要出口商品包括木材和橡胶。然而,柬埔寨还出口少量农产品,如大豆、玉米、芝麻、棉花、木棉、烟草及精加工和未加工的珠宝。目前,柬埔寨的服装出口公司已经启动了四年,确保柬埔寨的出口量能够快速增长。近年来,出口额年年攀升。2004年,出口增长了23.27%,出口值达到20.2867亿美元。2005年,出口增长率为9.92%,出口值达到22.2999亿美元;2006年增长了22.51%,出口值达到27.3207亿美元;2007年出口增长了8.51%,出口值达到29.6462亿美元。

旅游业

83.旅游业是无烟工业、商业和服务业,同包括直接和间接参与在内的所有成分有机地联系在一起。旅游业目前已成为本区域,乃至全世界经济发展的重点和社会发展的推动力量,柬埔寨王国也不例外。旅游业的繁荣极大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增长,还创造和增加了就业机会、为公民创收、减轻了贫穷。

84.柬埔寨重视本国的旅游业,而且一直在旅游政策,如生态旅游政策上给予支持。王国政府将旅游业看作柬埔寨国内优先发展的五大产业之一,并将旅游业战略发展纳入王国政府第三个任期中重要的矩形战略中。

85.柬埔寨旅游业赢得了投资动力。旅游业收入已成为强有力的投资,被视为通过游客实现的外国投资且无需支付利息。旅游产出分配通过就业等多种形式得以实现,帮助减少了求职者造成的流离失所现象。旅游产出帮助提高了家庭收入、改善了生活条件,因此对减贫做出了贡献。旅游业及相关领域为柬埔寨创造了就业机会,大约300,000人因此直接就业,数十万人间接就业。旅游收入对柬埔寨的文化发展和环境保护也起到了重要作用。暹粒省的吴哥窟和生态旅游景点得到维护,就是有力的例证。

公共工程和交通

86.王国政府认为通信网络是柬埔寨王国相互交织的动脉,能够将本国、区域和世界连为一体。此外,这种有形的基础设施还对柬埔寨的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是减贫、排忧解难的最有效手段。

87.基于这一认识,王国政府继续优先恢复和建设各类通信和交通网络,包括公路、桥梁、铁路、水道、港口、码头和与各个区域相连的航线。

公共工程

88.始于政府第二个任期的公路改造和修建工程,在政府第三个任期完工,总长度为269.6公里,共耗资5,802.3万美元。始于政府第三个任期的公路改造工程,在此期间完工,总长度为600.8公里,共耗资1.3125亿美元。始于政府第三个任期的公路改造工程,在政府第四个任期完工,总长度为1,012公里,共耗资4.0515亿美元。

89.桥梁建设工程:始于政府第三个任期的桥梁建设工程,在此期间完工,总长度为3,199米,共耗资5,610万美元。始于政府第三个任期的桥梁建设工程,在政府第四个任期完工,总长度为2,035米,贷款支出额为7,420万美元。

90.全国修复了多条公路,为王国政府实现2004-2008年矩形战略做出了贡献,该战略旨在改善经济、创造就业机会、保障公平和社会公正,柬埔寨王国政府首相洪森亲王在2004年7月新王国政府成立后对此做了解释。此外,这些修复的公路为圆满实现柬埔寨的千年发展目标也做出了重要贡献。

91.2005年,农村发展部制订了一项详细的农村地区公路发展战略计划,并制订了长期发展战略计划和农村公路管理方案。该计划的目标之一是为重建和维护全国2,800公里的农村公路出台了一个统一正规机制,农村发展部负责此项工作。关键问题是为农村公路发展更新和出台严谨的政策。目前,农村发展部大臣起草了农村公路发展政策。此项政策将成为农村公路大力发展和管理的核心指南,并为有效支持农村公路发展注入一切投资提供便利。

92.农村地区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是农村地区发展总投资的一部分。这些投资在农村地区得到显现,获得的社会机会增加、其他经济成分得到发展,这对减轻农村人口的贫穷和整合国民经济发挥了直接作用,尤其对城乡一体化起到推动作用,因为农民在各个季节都不时地需要将产品运送到价格更高的市场上销售;农村地区的居民在患病时也需要出行去医院看病;中小学生也需要去上学;柬埔寨王国政府和致力于农业部门的其他非政府组织和保健人员也需要前往各个村庄。

交通

93.内陆交通工程:在公路网络经过十年的逐步改造后,内陆交通量大大增长。自行车在册数量从2004年的22,600辆增加到2007年的129,900辆,年均增长率为66.75%,轿车在册数量从2004年的15,520辆增加到2007年的24,470辆,年均增长率为30%。到2007年,在册自行车数量为671,000辆,在册轿车数量达到197,800辆。在册各类车辆总数为671,000辆。到2003年,车辆总数为446,950辆,2007年增加到868,800辆,增长率为94.3%。随着各类车辆拥上道路,必须为这些车辆提供及时、透明的公共服务。前几年,王国政府建议将车辆登记工作和驾驶证发放工作下放给各省市的公共工程和交通管理部门。短期内移交此项工作存在弊端,会造成工作拖延,因此必须要求主管部委继续提供额外指导和建议,并同相关机构合作,努力解决拖延问题,并为人们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94.港口服务:西哈努克自治港和金边自治港致力于港口基础设施的开发、工作程序、现代办公设备供应和设施整修,以应对日益繁荣的水路交通。金边自治港还努力鼓励集装箱货物海运业务,并同湄公河委员会和比利时合作,在金边到Khaom Samnor, 即柬埔寨和越南共同边境之间,启动了配有56个救生圈和12个信号灯的导航安全系统,以保障交通设施24小时航行安全和进出导航。同时,这两个港口同柬埔寨海运局合作,努力改善并提升服务质量、协调、停泊程序和快速货运水平。

95.因此,2004年西哈努克自治港转运的商品总量为1,503,000吨,2007年增至1,818,000吨,年均增长率为107.3%。2004年转运的集装箱为213,000个,2007年增至252,000个,年均增长率为104.5%。2004年金边自治港转运的商品总量为533,000吨,到2007年增加到956,000吨,年均增长率为121.7%。2006年金边港转运的集装箱为3.03万个二十英尺标准箱,到2007年增加到3.82万个,年均增长率为126.5%。

2条:保障行使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96.总的来说,柬埔寨王国政府承认并落实国际人权公约中阐述的所有权利。在柬埔寨王国疆域内对人权的承认和尊重,已经在《宪法》中做了明确规定。《宪法》第31条规定,柬埔寨王国承认并尊重《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以及人权、妇女权利和儿童权利方面的公约所规定的人权。

97.因此,王国政府重视并保障《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规定的所有权利,致力于在全国各地落实这些权利。对所有权利的保障都在规定上述所有权利的法律和公约中得到详细阐述,并在《宪法》第35至第36条中做出相关规定。

98.除了1993年9月24日颁布的《宪法》之外,王国政府还集中精力制订同《宪法》相一致的其他法律法规。通过部长会议批准的、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相关的新法律包括:

《禁赌法》

《土地管理、城市化和建设法》(1994年5月23日)

《部长会议组织和职能法》(1994年7月19日)

《投资法》(1994年8月4日)

《移民法》(1994年8月26日)

《公务员共同法》(1994年10月21日)

《最高司法行政官委员会组织和职能法》(1994年12月22日)

《商业程序和登记法》(1995年5月3日)

《商会法》(1995年5月16日)

《律师法》(1995年6月15日)

《新闻出版法》(1995年7月18日)

《柬埔寨皇家武装部队退伍伤残军人抚恤津贴法》(1995年10月18日)

《制止绑架、贩运、买卖和剥削人口法》(1996年2月29日)

《国籍法》(1996年8月20日)

《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法》(1996年11月18日)

《药物管制法》(1996年12月9日)

《医药管理法》(1996年12月9日)

《劳动法》(1997年1月19日)

《国会成员选举法》(1997-2002年)

《乡委员会选举法》(2001年)

《政党法》(1997年)

99.此外,《宪法》第139条还确定了其他法律的法律效力,规定“所有维护国家财产、权利、自由、私人合法财产且符合国家利益的柬埔寨法律和标准文件,将继续有效,直至被新法案修改或废除。但与《宪法》精神相违背的规定除外。”因此,1993年《宪法》之前的以下法规仍然继续实施:

《婚姻和家庭法》(1989年7月20日)

《土地法》(2001年8月30日)

《过渡性刑法》(1992年9月10日)

《司法体系法》(1993年1月28日)

《刑事诉讼法》(1993年1月29日)

100.另外,柬埔寨正在执行更多的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相关的法规,包括法律、法令、二级法令、指示和公告。柬埔寨公民无论男女都享有平等权利,这得到《宪法》第31条的保护,“高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并享有相同的自由和义务。”

101.《宪法》原则规定,保护妇女、彻底消除对妇女歧视、为妇女提供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活动方面同男子完全平等的权利。

102.为了维护这些权利和男女平等,《宪法》还规定消除对妇女的侮辱和攻击:

在就业方面禁止对妇女歧视和剥削妇女(第45条);

禁止侮辱妇女的尊严(第46条)。

103.除《宪法》外,其他法律还为妇女提供优先权和便利:

在国家招聘公职人员时为妇女提供优先权和便利(《公务员共同法》第11条);

妇女就业受到保护且得到便利(《劳动法》第182、第183、第184、第185、第186和第187条);

目前,在私营企业就业时,妇女享有优先权且比男子更受青睐;

法律保护妇女选择婚姻伴侣(《婚姻和家庭法》第4条)。

104.在拘留或监禁期间,妇女应当同男子隔离,并由女性管理人员管理。

105.按照在所有领域男女平等的原则,妇女参与所有经济、社会和文化活动。妇女参与人数最多的领域是农业,占72.4%,7%从事工业活动,而服务业的妇女人数比男子多18.8%。

106.为了确保妇女在所有领域同男子享有平等权利,王国政府于1993年11月设立了一个秘书处,该秘书处于1996年1月更名为妇女事务部。该机构的作用是教育和指导妇女了解其法律权利,以达到同男子真正平等,推动妇女运动,改善她们的生活条件和职业能力,并确保妇女享有充分的权利。

107.在主管机构、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及国际社会支持下,柬埔寨高度重视对妇女,尤其是乡村妇女的帮助,帮助形式包括在妇女的社会义务和平等方面进行非正规培训、纺织、编织、家畜饲养以及提供无息小额供资使其能够创业。

108.妇女事务部起草了一部妇女法典,不久将提交国会批准。该法律将成为捍卫和保障妇女在所有领域充分享有权利的法律机制。

109.柬埔寨王国政府提交联合国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报告,介绍了权利和平等的详细情况。

适当生活权

110.柬埔寨王国将此项权利视为必须得到保障的重要权利,以使全体人民的生活充满希望,生活繁荣安宁。另外,此项权利能够保障人们从出生到死亡一生中具备充足的能力。

111.为了践行这项权利并实现目标,柬埔寨王国政府竭尽全力,于1993年通过了《宪法》,承认并尊重人民所有的权利(第31条)。特别是,《宪法》认识到,高棉人民不论男女均有权积极参加本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第35条)。《宪法》还承认《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国际公约》(第45条)和对儿童权利的保护(第48条)。此外,《宪法》还规定,国家应当努力保障人民享有更高的生活水平(第63条);国家应当保护并提升公民享受优质教育的权利(第65条);穷人应当得到免费的基本医疗服务(第72条)。《宪法》规定,国家还应当负责帮助得不到足够支助的妇女儿童(第73条)和残疾人(第74条)。

112.除了负责执行《宪法》以外,王国政府还努力制订第二个五年期社会经济发展计划(2000-2005年)。改造和发展柬埔寨的全国方案已经执行,各个机构制订了各自的发展计划,旨在为柬埔寨全体人民提供适当生活权。

113.王国政府虽然已经做出了巨大努力,但还是承认有些人依然生活贫穷,而且王国政府一直在认真努力解决这个问题。

政治权利

114.柬埔寨政府奉行自由民主和多元主义政策(第51条)。高棉公民不论男女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罢工权、非暴力示威权、建立政党权,享有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出版自由和集会自由权。但是,任何人在行使此项权利时,不得侵犯他人的权利,不得影响社会的优良传统、违反公法、公共秩序和国家安全(第34、第37、第41和第42条)。

115.2003年7月27日,柬埔寨约90%的公民第一次选举自己的代表。有23个政党参加了竞选。《国会成员选举法》于1998年7月获得通过。

116.关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到了同政治权利相关的其他权利,该报告已提交联合国。

就业和择业权

117.居住在柬埔寨王国的所有公民以及受其管辖的人享有就业权和择业权。

118.高棉公民不论男女均享有根据自己的能力和社会的需要择业的权利。高棉公民不论男女均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第36条)。《柬埔寨王国公务员共同法》适用于拥有适当司法地位的高棉公民,对妇女、偏远地区居民和少数民族公民给予优先权(《公务员共同法》第11条)。

119.除了《公务员共同法》之外,所有公民均有权不受歧视地根据自己的能力选择在私营部门就业,法律禁止或者与公共政策相违背的工种除外。此项规定意味着所有公民有权根据柬埔寨王国实行的市场经济体制,自由地将个人财产、不动产和动产用于商业用途(《宪法》第56.1条)。

120.私营部门的就业合同受到1997年通过的《劳动法》的保护:

所有国籍的公民在签署口头或书面的私营部门就业合同以在柬埔寨王国境内工作时,其司法地位不应考虑其中(第3和第65条)。

在雇用、确定和分配工作方面,在职业培训、升职、待遇、社会福利金发放、处分、终止就业合同方面,不得区别对待。然而,基于特定工作所需资质所做的区别、拒绝录用或录用,不应被视为歧视(第12条)。

禁止强迫或强制劳动以及为了抵消债务而雇人劳动(第15和第16条)。

121.由于劳动力市场的限制,大约2.5%的人失业。

拥有个人财产权

122.1975至1979年间可以索取公有财产,目前已经逐步废除。

123.在1979至1985年解放之后,国家第一次不得不应对最坏的局面,当时,赤手空拳,百废待兴,饥饿、威胁、混乱、战争与和平并存。因此,为了帮助那些没有劳动力的家庭,帮助那些没有牲畜的人都活下来,政府不得不特别关注生产主要粮食,即大米的劳动力。政府还安排和组织了归集体耕作小组所有的农田。除农田之外,每个公民都有权拥有各自的不动产和动产以及其他财产。

124.1986至1991年间,经济自由化在逐步推进。公私生产渐渐成为全国的主要生产模式。土地所有权开始获得承认。

125.1992年到现在,国家对土地所有权的承认得到了明确的保障。柬埔寨人民拥有充分占有和拥有土地的权利,而且他们还有权继承国家(24)先前分配的住宅和商业用地。

126.如果国家为了公共用途需要征地,所涉个人的土地所有权将被没收,但这必须依法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必须给予被征地人适当的赔款和补偿。

127.基于上述《宪法》原则,所有国籍的所有人,只要是合法居住在柬埔寨王国,都有权成为财产的主人,但只能为具有柬埔寨国籍的自然人或法人所拥有的土地除外。

128.虽然《土地法》经过了修改,但土地纠纷依然存在。这些纠纷是因土地所有权的争夺、非法出售土地和强制及非法占有土地引起的。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在继续推行土地登记制度和土地所有权收费制度。

129.除了不动产和动产的所有权之外,王国政府还保护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保护权等,并通过《过渡性刑法》保障这些权利。其中第2和第3条规定,凡是伪造在柬埔寨或其他国家合法使用的商标权,都属于侵权行为,应被判处5到15年有期徒刑。

130.王国政府将教育和培训视作国家发展的重要因素。国家还认为改进教育和培训是对整个国家发展的重要贡献。此项权利受到《宪法》第65、第66、第67和第68条的保障。

131.王国政府优先发展免费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因为有效的初等和中等教育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尤其是对妇女极其重要。据调查,人们公认,受过教育的家庭子女较少,而且子女能得到更好的照料、身体健康、学业出色。然而,家庭贫穷和社会规范已成为妇女接受高等教育的障碍。大多数识字妇女都不能完成初等教育。接受高等教育的女生比男生少。并非所有人都能按照自己的年龄获得教育,以及留级和辍学等问题,尤其是妇女,依然是王国政府必须应对的挑战。

132.政府机构特别关注高等教育和职业培训。同时,许多私人投资者也在这一领域投资。然而,虽然政府机构、私营部门和非政府组织共同努力,但柬埔寨依然缺乏人力资源来满足市场经济的需求。

133.关于上述权利的详细信息载于以下条款项下。

婚姻和家庭权

134.男女在所有领域,尤其在婚姻和家庭事务方面平等(《宪法》第45条)。发生在红色高棉政权时代的未经当事人双方同意的群体逼婚做法已经废除。双方年龄过小或者违背双方意愿的强迫婚姻应当绝对禁止(《婚姻和家庭法》第2条)。达到法定年龄(男子20岁、妇女18岁)的男女有权决定自己的婚姻。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违背自己的意愿结婚(《婚姻和家庭法》第4条)。未经双方同意的婚姻应当绝对禁止(《宪法》第45条、《婚姻和家庭法》第2条)。然而,婚姻通常由父母包办。这种做法看起来像是父母强迫子女结婚,但事实上,父母只是撮合,做出决定的仍然是子女本人。

135.到目前为止,王国政府还没有对每个家庭实行生育政策。现在已经在执行生育方案,旨在教育家庭安排好生育间隔。

136.王国政府高度重视提高人民和家庭的福利与生活水平,在这方面制订了政策并采取了措施。

137.各个机构一直在执行此项政策。农林渔业部负责确保各家各户得到粮食保障。工业矿产能源部负责管制各个工厂和企业的食品生产。商业部负责监控商品流通和商品检验。卫生部关注人们的健康――保护人们的健康,救死扶伤。社会事务、职业培训和青年改造部更加关注弱势群体,如孤儿、鳏寡、街头流浪者、老年人和残疾人。教育部关注提供优质教育。此外,国家营养方案于1997年开始实施,旨在为提高人民和家庭的福祉及生活水平指明方向。

138.王国政府还采取各种政策和措施,确保柬埔寨境内的居民能够切实享有真正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139.柬埔寨王国政府的主要目标是,实现社会的公平、公正和和平;基于柬埔寨的国情通过经济增长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该方案要求改革法律制度,以确保法律得到执行、公正得到实现。该方案还要求建立适当而有效的行政结构,保持政策与可持续经济继续融合。

140.根据计划部的统计资料,国内生产总值(国内总产值)在最近三年(2004至2006年)保持11%的增长率。2005年,国内总产值的增长率高达13.5%。然而,国内总产值增长速度在2006年略有下降,为10.8%,2007年为9.6%。总的来说,2003至2007年的国内总产值增长率约为10%。该统计数据说明柬埔寨的经济取得了成功。

141.王国政府认识到人民的困难和需要,并且坚决承诺采取各种适当的措施,利用现有的立法和资源,以确保人民的人权,尤其是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得到尊重。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外国援助。此外,国内政治形势的改善也十分关键。王国政府希望国际社会将继续支持柬埔寨。

142.柬埔寨严格奉行中立政策,奉行不结盟政策,愿意与邻国和世界其他国家和平共处。这是政府一贯坚持的政策,旨在消除一切形式的歧视,并确保生活在柬埔寨王国的所有人享有自由,还确保在一切领域,包括政治、经济、社会福利和文化领域中的平等。柬埔寨王国政府执行了此项政策,这与柬埔寨加入的国际公约所阐述的原则是一致的。

143.柬埔寨的法律框架建立在保护人权和消除歧视原则的基础上,其宗旨是依法确保所有人的平等权。

144.1993年《柬埔寨宪法》是柬埔寨王国政府的最高大法,其中的以下条款是根据《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编写的:

第31条:柬埔寨王国承认且尊重《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以及与人权、妇女权利及儿童权利相关的其他公约所规定的人权;

高棉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信仰、政治倾向、出身、社会地位、财富和其他状况,人人享有相同的权利和自由并履行相同的义务;

第32条:每个高棉公民都有生存、个人自由和安全的权利;

第38条:法律保障不得对任何个人进行身体虐待;

不得起诉、逮捕和拘留任何人,但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每个公民都享有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利;

第44条:所有人拥有单独或集体所有权。

145.已经执行的其他法律:第139条指出,“凡是维护国家财产、权利、自由、私人合法财产并与国家利益一致的柬埔寨法律和标准文件,应当继续有效,直至被新法案修改或废除,但与《宪法》精神相违背的规定除外。”

146.第1款中规定的王国政府的法规和政策,保障居住在柬埔寨的每个人无差别地享有平等。

147.关于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的报告详细介绍了柬埔寨境内的歧视情况,该报告已经由柬埔寨王国政府提交联合国。

3条:男女平等

148.1993年《柬埔寨王国宪法》保护和保障男女在经济、社会福利和文化领域的平等权利。

第36条:择业权;同工同酬权;领取社会保障和其他社会福利权;妇女不得因怀孕而失去工作;

第46条:妇女有权休全薪产假;

第76条:工人和雇员领取社会保障的权利;

第68条:接受各级教育的权利;

149.《宪法》还不允许低估妇女:

第45条: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

第46条:禁止贩卖人口及通过卖淫和猥亵剥削妇女,这对妇女名誉造成影响。

150.除《宪法》外,其他法律也保护和保障男女在婚姻中的平等(第1-29-31条和第32条):

《公务员共同法》规定,在公务员招聘中优先录用妇女(第11条);

私营部门的女工受到《劳动法》的保护(第182至第186条);

柬埔寨王国的法律不包含对妇女歧视或者限制妇女在某些领域工作的条款,某些影响妇女健康的工种除外。然而,妇女迄今还没有充分行使她们的权利。

经济权利

151.柬埔寨总人口为1,282.4万,其中662.7万是妇女,超过男子的619.7万。85%的妇女在农业部门工作,在该部门工作的男子占其总数的77%。

152.在过去几年中,虽然很少有妇女在政府部门或民间社会中身居要职,但是家庭之外的经济活动急需妇女参与,如工厂、私营企业、餐馆、酒店和促销员。

社会权利

153.在实际当中,在政府机构工作的妇女如果与男子做同样的工作、担任同样的职务、具备同样的技术水准,则领取同样的工资。特别是,妇女也同男子一样获得健康津贴等福利,如果在偏远地区工作也领取地区奖励。

154.在工厂或私营企业工作的妇女受《劳动法》条款的保护。在工厂和私营企业,雇员的报酬分为不同等级;例如,有些工厂设定了不同的报酬――最低工资为每月40美元,最高为每月100美元。

155.服务业是一个覆盖面广且在不断增长的行业,同时也是一个对妇女敏感的行业。有些工作迫使妇女沦为妓女或者遭受性剥削,虽然在该部门工作的妇女挣到的工资比较高。

156.根据卫生部的报告,根据2003年进行的血液检查结果估计,约有170,000柬埔寨人感染了艾滋病毒/艾滋病,相当于总人口的3.3%。每三个感染者中就有一名妇女。2000年,感染者从1999年的7,726人降至2,720人。卫生部一直通过大众传媒努力在全国各地提供健康教育并提高健康水平。

157.少女和大多数妇女日常生活的一个惊人之处是她们可能沦为商品。她们可能出卖自己的身体,或者尽其所能供养她们的家庭。一些妇女还陷入债务困境并沦为佣人。一些妇女除了沦为妓女之外别无选择,由于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给社会带来了破坏性影响。

158.根据当地的一些非政府组织的观察,金边的性工作者人数从2001年的80,000人增至2002年的130,000人,其中三分之一是未成年女孩。这表明50%的妓女都受到欺骗或者被拐卖,其中80%被父母、亲戚、邻居或信任的朋友卖掉。这一现象最常见的原因是她们为了偿还债务或者帮助养家。在未满18岁的妓女中,半数是受骗被卖或者诱拐的,欺骗者说她们将充当佣人或者帮助她们找到工作;其他人受到肉体虐待,遭到毒打而沦为妓女或女招待;如果企图逃跑,抓到后就会遭到毒打。为了打击这种犯罪行为,政府做出了极大努力来预防上述非法案件的发生,如关闭妓院、救出受害者,并为她们提供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以便她们能拥有正当的职业。

159.除了上述酷刑之外,各地妇女都遭受过家庭暴力,城乡都是如此。反家庭暴力组织和妇女事务部的调查显示,一些妇女遭到丈夫实施的暴力。这些妇女在丈夫醉酒回家或者双方争吵时遭到毒打。

文化权利

160.2000年,柬埔寨共有2,612,699名小学生,比1999年增加108,069人。2000年,中学生达到233,610人,比1999年增加14,822人。

161.幼儿教育:在2007/2008学年,柬埔寨共有1,634家国立幼儿园,也就是说几乎在每个乡都有一两所幼儿园。国立幼儿园共有79,585名学生,其中40,013人是女孩,占50.27%。幼儿园有3,130名工作人员,其中女性为3,073人,占97%。除了国立幼儿园外,还有100家私立幼儿园和1,017家社区幼儿园。另外,幼儿家庭教育在教育服务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162.小学教育:在2007/2008学年,柬埔寨共有6,476所小学;每个乡平均有4所。自2004-2005学年以来,增加了296所小学。实际在校人数从91.9%增至93.3%。女生比例从90.7%增至93.3%。在2008年教科文组织的后续报告中,柬埔寨小学的实际在校人数在129个国家中排名第21位。教育部一直在执行爱幼教育方案,并通过审查和更新课程设置和教科书来提高教育质量。教育部还把基本生活技能纳入课程设置中,其中包括小手工艺和农业基础知识、道德教育、饮食卫生和性知识方面的教育。

163.中学教育:2007/2008学年,柬埔寨在1,621个乡开办了1,006所国立初级中学。柬埔寨共有637,629名初中生,其中296,907名女生,占46.56%;共有教职员工27,240人,其中8,893人为女性。同2004-2005学年相比,初级中学增加了428所,学生人数增加了20.55%;女生增加了29.06%。教职人员增加了23.90%,其中女性增加了28.94%。柬埔寨有315所公立高级中学,每个省市平均有13所,高中生共有260,965人,其中106,782人为女生。高级中学有教职员工7,857人,其中2,162人为女性。同2000-2005学年相比,国立高级中学增加了83所,学生人数增加了47.33%;女生人数增加61%,教职人员增加15.05%;其中女性教职人员增加了16.68%。

164.非正规教育:15至25岁的青年文盲率从1998年的67%增至2004年的73.6%。共有392,904人注册参加成人实用扫盲方案,其中女性为251,423人。柬埔寨为46,665名青年和成人提供各个水平的同等学历和再入学方案,其中女性22,528人。社区中心还为3,529人提供短期培训方案,其中女性2,202人,参加培训的目的是获得各种技能,如缝纫、修理摩托车、收音机、电视机、饲养家畜、种植蔬菜和农业基础知识等。

165.高等教育:教育青年与体育部努力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成效。2006/2007学年,该部提高了高等教育司官员的能力,起草了《2008-2020年战略发展计划》,以加快柬埔寨教育部门的发展,从而实现区域认证。同时,柬埔寨认证委员会是一家评估教育质量的对外服务机构,近年来成绩斐然。2007/2008学年,本科生人数达到99,803人,增加了两倍。其中,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增加了81.31%,私立学校的学生增加了三倍。柬埔寨共有7,905人申请硕士学位,447人申请博士学位。同2004/2005学年相比,获得硕士学位的学生人数增加到7,905人,博士学位获得者增加到443人。2004/2005学年,柬埔寨共派339名学生出国留学,16名外国学生来柬埔寨深造。2006/2007学年,前往海外学习的柬埔寨学生增加到381人,共有118人来柬埔寨深造,连续六年一直在增长。

166.教师和教学法培训:目前,全国共有104,095名教职人员,其中38,558人为女性。教育青年与体育部修改了基层教师能力培养方案和幼儿园教师培训方案(12+2或8+2),编写了初中教师培训材料,并专门编写旨在将基层教师变为初中教师的培训材料,还出版了培训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的培训材料。自2007年以来,教育青年与体育部为普通学校培训了校长和副校长。该部还培训农村地区的基层教师,让他们能够从事复式教学。

挑战与解决办法

167.柬埔寨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该国依然面临着一些主要挑战,如缺乏基础设施。这已经成为影响儿童进入各级学校学习的最大障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推出了各种政策,鼓励社区、私营部门和发展伙伴以各种形式支持教育事业。另外,教育青年与体育部还一直在修建新学校,缩短初中生的家校距离,培训本地教师,尤其是偏远地区的教师。到2008年,首相宣布柬埔寨拥有3,030幢教学楼,相当于15,510间教室。

168.教育青年与体育部对课程设置进行了更新和改革,编写了新的、符合教学需要的教科书,努力确保全国学生都能有核心参考标准。此外,教育青年与体育部还一直考虑在学校和小城镇修建图书馆,为学习者和研究人员提供便利。该部还一直在为学校配备现代的适用技术和设施,以便学习者有能力为国家发展做出更有效的贡献。

未来计划

169.教育青年与体育部设立了如下目标:

继续确保所有儿童,尤其是女孩平等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实现全民教育目标;

在全国各地提供充足、公平和优质的服务,扩大各种形式的幼儿教育。尤其是,在教育服务落后的地区为中小学扩大校园面积、建造更多的教学楼,以应对教学楼不足现象;

提高所有部门和各个层次上的教育质量;继续加强私营部门与发展伙伴之间的合作;

通过性别平等主流化战略计划,继续提高教育官员的能力,以实现分权。

政府采取的措施

170.除了旨在提高妇女地位和保障男女平等做法的基本法律之外,政府还设立了妇女事务部,专门负责保护和促进妇女的权利,另外还设立了全国妇女理事会,诺罗敦·莫尼列·西哈努克王后担任名誉主席。

171.妇女事务部同国际组织合作,出台国际扫盲方案、托儿方案和妇女职业培训方案,如缝纫、织锦、编席、礼仪、计算机技能、沙龙等;还为希望扩大现有业务规模的贫穷妇女提供信贷。

172.妇女事务部还同卫生部、人口基金及其他非政府组织合作,以实施防治艾滋病毒/艾滋病健康方案、生育间隔方案及保健方案。

173.此外,政府还同国际非政府组织、国际捐助者和许多友好国家的使馆合作,通过印刷媒体、广播、电视、标语、图片,促进人权、儿童权利、男女在家庭和社会中的作用;同时解决家庭暴力和其他违法行为带来的问题。

4条: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受到的限制

174.1993年《柬埔寨宪法》第31条承认并尊重《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以及与人权,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相关的公约中规定的人权。这意味着赋予公民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是有保障的。但是,在实际当中,这些权利也受到法律限制。第31条最后一句指出:“这些权利和自由的践行应当符合法律要求。”

175.1993年《宪法》第58-1条指出,“国家财产主要包括土地、矿产资源、山脉、海洋、地下水、大陆架、海岸线、领空、岛屿、河流、运河、溪流、湖泊、森林、自然资源、经济和文化中心、国防基地和其他被定义为国家财产的设施。”

176.立法不得向公民收回《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所规定的权利。

177.2001年《土地法》第15条指出,“凡是有自然本源的财产,如森林、可航行或可漂浮水道、自然湖、可航行或可漂浮河流的河岸以及海岸;凡是专门为公共用途开发的财产,如码头、港口、铁路、火车站和机场;凡是供公众使用的财产,不管是处于自然状态还是开发之后,如公路、小路、牛车路、小径、花园、公园和保留地;凡是为提供公众服务专门划出的财产,如公立学校或教育机构、行政办公楼和所有公立医院;凡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自然保护区财产;考古、文化和历史遗产;不动产都是王国的财产,而不是皇室的私人财产。在位国王负责管理皇家的不动产。”

178.2003年《宪法》第36条指出,“高棉公民不论男女均享有根据自己的能力和社会需要择业的权利。”

公务员报考

179.柬埔寨王国《公务员共同法》第11条规定:

“凡是不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务员候选人,不论男女,不得被录为公务员:

拥有高棉国籍;

年满18周岁,不超过25周岁,但下列情况除外:

凡是获得高等教育学历的候选人,年龄限制“由25岁放宽至30岁”;

凡是在高等教育机构学习一年或数年但还未毕业的候选人,25周岁这一年龄限制应当根据候选人在高等教育机构学习的年限相应延长,但不得超过30周岁;

凡是服完义务兵役的候选人,年龄限制应当根据他们在军队服役年限相应延长;

必要时,王国政府可以颁布二级法令,免除候选人的年龄限制,以此满足优先需要和国家利益。

不得被剥夺国籍、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不得因破坏风俗习惯、尊严或诚实而被判定有罪或者实施过不当行为;

应当具备完成工作所需的充沛体力,以满足指示和管理条例规定的资质要求;

凡是来自少数民族和偏远地区的候选人或者女性候选人,可以适当照顾和优先录取;

应满足所申请部门的管理条例所要求的能力方面的必备条件。”

因此,公民不能随便申请公务员职位;而要受到法律条款的制约。

180.除了《公务员共同法》的条款限制之外,私人工厂和企业的招聘也受到1997年《劳动法》第174、第175、第181和第163条的约束。

181.在公共卫生部门,1993年《宪法》第72条规定,公民健康应得到保障。国家应当充分重视疾病预防和医疗。然而,2003年《宪法》还提出一些限制,下列条款规定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享受到上述保障:

第72条:穷人应当到公立医院、医务室和产科医院接受免费问诊;

第73条:国家应当建立托儿所,帮助那些得不到足够支助的妇女儿童;

第74条:国家应当救助残疾人和为国家献身的军人烈属;

第72、第73和第74条中的限制没有分割或削减权利,不会使一个群体比另一个群体更优越。然而,这样做是为了帮助劣势群体享有同其他人一样的平等权利。

5

182.1993年《柬埔寨王国宪法》承认并尊重人民的权利,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政府根据人权促进这些权利,禁止践踏《宪法》和国际公约中规定的人民基本权利和自由。

183.在柬埔寨,只有宪法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和政府颁布的其他法律。法律不允许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解释法律或国际公约的任何条款,进而给其他人的法律权利、荣誉和尊严带来负面影响。第117-1条指出,“宪法委员会有义务保障对《宪法》的尊重、解释《宪法》和国会通过的法律。”《宪法委员会组织和职能法》第15条指出,“宪法委员会有权在保证法律合宪的前提下,保障对《宪法》的保护和尊重,保障对《宪法》和国会通过的法律进行解释。”

184.在柬埔寨,国家人权机构同国际非政府组织和其他相关机构密切合作,审议、尊重、实施和发展法律条款和公约中关于权利和自由的规定,旨在让人民为国家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并保证社会公正。王国政府不违背或解释《公约》承认或禁止的影响权利和自由的法律规定。第107条指出,“王国政府的每个成员在执行公务时犯法或做出不当行为,都应当受到处罚。”《公务员共同法》第52条禁止公务员利用职权威胁人民的权利。凡违反该规定者,将依据《公务员共同法》第40条受到惩罚,并受到法律投诉。

185.《公约》通过之后,王国政府从未采取任何违背《公约》条款的行为。以下措施在民主社会中很重要,这些措施旨在确保国家安全、公共秩序以及人民权利和自由得到保护。具体内容如下:

《禁赌法》;

《制止绑架、贩运、买卖和剥削人口法》;

《医药管理法》;

《成瘾药物管制法》;

《爆炸武器管理和管制二级法令》;和

与砍伐森林、非法渔业和其他影响文化财产行为相关的其他法规。

186.另一方面,《柬埔寨宪法》承认的基本人权都没有受到压制或抵制,不管《公约》是否规定了这些权利。《公约》中没有的条款不得被用作减少或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依据。这意味着政府会支持和鼓励所有非政府组织和协会努力为全国人民谋福利,以便执行政府的一些项目并动员人民参与。政府欢迎所有本地和国际组织参与重建和发展经济,并努力促进民主做法、尊重人民的权利和民主。因此,王国政府没有理由压制和限制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6条:工作权利

公约

187.柬埔寨王国加入并批准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及其他国际公约,以便保障柬埔寨境内的所有居民享有就业权:

劳工组织关于女工夜间工作问题的公约和建议,1969年;

劳工组织关于儿童和青年工人夜间工作问题的公约和建议,1969年;

劳工组织关于强迫或强制劳动的第29号公约(1930年),1969年;

劳工组织关于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的第111号建议(1958年),1971年;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国际公约》;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

《儿童权利公约》。

宪法和法律

188.为了有效地执行各项公约,柬埔寨王国政府承认所有居住并工作在柬埔寨境内的人的权利。政府保护所有工作权利,并根据《柬埔寨王国宪法》的规定,努力为按照自己意愿求职的人寻找工作岗位。

189.《宪法》第36条第1款指出,“高棉公民不论男女享有根据自己的能力和社会需要择业的权利。”第36条规定,这些权利赋予了每个公民,以使他们有能力通过自由选择和协议,根据自己的能力在公共或私营部门谋生。

190.《柬埔寨王国公务员共同法》第13条指出,“原则上,筛选公务员候选人的每个过程都应当通过考试,除非王国政府另有规定。”

191.1997年《劳动法》第258条指出,“任何求职者都可以申请在劳动部就业安置办公室或所在省市就业办公室登记。所有用人单位都必须将本企业的空缺职位或者人员需求信息告知劳动部或所在省市的就业办公室。”

192.第259条:“用人单位不需要接受就业安置办公室推荐的求职者。优先接收哪类工人,应当由特定条款和管理条例来决定。”

193.第260条:“禁止就业安置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索取或接受与安置求职者有关的任何酬金。”

194.第261条:“外国人必须在取得工作许可证和劳动部发放的就业卡后才能就业。”

195.第263条:“涉及律师、法警、公证人等职业的任何类别的企事业单位在征聘人员时,必须优先录用柬埔寨人。”

在业人口和劳动力

196.劳动力是指在10岁以上在柬埔寨参加货物和服务生产的人。在上周他们可能就业,也可能没有就业。

197.11月完成的2001年劳动力调查结果显示,柬埔寨10岁及以上的在业人口为635.92万人,意味着比一年前增加了17.6%。这些人包括306.2万男性劳动力(占48.2%)和329.72万女性劳动力(51.8%)。金边、其他城市地区和其他农村地区的在业人口分别为36.92万(5.8%)、56.27万(8.8%)和542.73万(85.3%)(参见下表)。

表:按地区和性别分列的柬埔寨 10 岁及以上劳动力的相对分布情况 2000 年 11 月和 2001 年 11 月 ( 单位:千 )

地区

男女总数

2001年11月

2000年11月

2001年11月

2000年11月

2001年11月

2000年11月

柬埔寨

6,359.2

5,408.8

3,062.0

2,593.0

3,297.2

2,815.8

金边

369.2

394.6

188.7

194.3

180.4

200.4

其他城市

562.7

454.0

289.3

227.6

282.4

226.4

其他农村

5,427.3

4,560.1

2,593.0

2,171.2

2,834.3

2,388.9

198.表B显示10岁及以上的劳动力分布情况。如劳动力人口比率所示,10岁及以上年龄段的人口不管有没有工作占柬埔寨总人口的71.7%。该比例比去年的65.2%提高了6.5%。增加的来源之一是新生劳动力,尤其是10至19岁人口有所增加,这表明比上一年增加了10%以上。

199.农村地区的劳动力人口比率为74.2%,比其他地区的64.2%高出9.7%,比金边的53.6%高出20.6%。除金边外,农村和城镇地区的劳动力人口比率也出现增加,比2000年的58.4%和66.9%分别提高了6.1%和7.3%。

表:按地区、性别和年龄分列的10岁及以上劳动力人口的相对分布情况

地区/年龄段

2001年11月

2000年11月

2001年11月

2000年11月

2001年11月

2000年11月

柬埔寨

71.7

65.2

72.1

66.2

71.3

64.4

10-14

21.2

8.3

21.3

8.0

21.2

8.6

15-19

67.2

55.1

61.8

47.3

72.4

62.6

20-24

89.2

86.2

89.3

86.4

89.2

85.6

25-29

93.2

91.7

96.6

96.4

89.8

87.4

30-34

94.1

89.3

98.1

97.1

90.5

82.8

35-39

94.6

93.1

98.7

97.4

91.1

89.3

40-44

94.4

92.7

98.9

98.8

90.9

88.1

45-49

94.0

91.7

98.3

98.3

91.2

86.8

10-14

21.2

8.3

21.3

8.0

21.2

8.6

15-19

67.2

55.1

61.8

47.3

72.4

62.6

50-54

92.0

89.2

97.7

94.2

87.6

85.7

55-59

87.1

84.4

93.8

93.0

81.3

77.6

60-64

72.8

68.8

82.2

80.2

65.4

57.5

65岁以上

39.0

32.6

52.1

46.0

27.8

22.4

金边

63.6

56.3

57.2

59.4

50.4

53.6

10-14

2.3

11.5

2.8

11.2

1.8

11.9

15-19

25.8

40.6

16.1

31.7

35.1

49.2

20-24

66.1

69.2

64.3

66.7

67.6

71.1

25-29

85.5

78.6

92.8

85.2

75.6

71.2

30-34

85.1

76.0

94.4

92.8

75.6

62.9

35-39

72.9

86.4

91.2

99.5

58.3

74.6

40-44

79.2

88.1

93.6

99.4

64.0

78.1

45-49

75.5

79.5

97.1

97.7

62.6

67.2

50-54

70.6

98.2

77.2

78.3

66.2

55-59

70.6

63.1

90.2

79.5

50.3

47.1

60-64

46.4

53.0

57.2

60.3

38.2

48.7

65岁以上

21.8

19.9

25.7

44.1

18.7

3.6

农村地区

64.5

58.4

66.5

61.9

62.6

55.2

10-14

13.0

5.0

12.9

4.3

13.2

5.6

15-19

53.4

47.4

47.2

40.6

59.8

53.8

20-24

82.3

76.6

81.7

76.2

82.9

77.0

25-29

87.4

83.2

94.9

93.0

80.5

75.1

30-34

89.9

88.1

98.7

96.9

81.6

73.4

35-39

93.2

87.7

99.2

96.9

86.6

79.6

40-44

90.7

88.1

96.9

99.1

86.5

77.7

45-49

90.6

86.1

97.8

92.7

85.0

81.6

50-54

90.1

81.0

95.4

90.9

85.8

74.6

55-59

76.5

73.5

90.2

89.3

67.3

63.4

60-64

53.4

61.8

68.6

77.6

38.8

46.1

65岁以上

28.1

28.8

42.4

42.8

18.4

18.8

农村地区

74.2

66.9

74.2

67.3

74.2

66.5

10-14

25.3

8.4

23.6

8.1

23.4

8.7

15-19

72.8

57.6

68.0

49.7

77.5

65.0

20-24

92.4

89.1

92.5

89.9

92.3

88.3

25-29

94.6

93.7

97.0

97.8

92.2

88.3

30-34

95.4

91.3

98.3

98.0

92.8

86.1

35-39

96.8

94.3

99.3

96.6

94.8

91.7

40-44

96.4

93.8

99.7

98.6

93.8

90.3

45-49

96.8

94.1

98.5

98.9

95.6

90.3

50-54

92.8

92.3

97.9

96.4

89.1

89.4

55-59

89.7

88.0

94.5

95.0

85.5

82.4

60-64

77.0

70.6

85.8

81.4

70.1

59.5

65岁以上

42.1

34.0

55.7

46.5

30.2

24.4

200.35-39岁和45-49岁人口对劳动力的贡献率最大,农村地区最高,达到96.8%。然而,在其他城区和金边,对劳动力贡献率最大的年龄段为35-39岁,达到93.2%,其次是50-54岁年龄段,其贡献率为87.4%(参见表B)。

就业率、不完全就业率和失业率

201.柬埔寨劳动力的就业率为98.2%,比2000年提高了0.7%。如表C所示,男性劳动力的就业率为98.50%,女性劳动力的就业率略低,为97.8%。从整体趋势来看,在金边、其他城区和农村地区,男性就业率都高于女性。

202.在男子从事就业工作的一些农村地区,其就业率比城市地区高0.5%。原因在于这些地区的农村领域就业率高。

203.对比来看,柬埔寨男女的总体失业率估计为1.8%,其中女性失业率为2.2%、男性为1.5%。一些城市地区的失业率为2.0%,而金边和其他农村地区的失业率为1.8%。总之,在所有地区,女性失业率均高于男性。这一结果表明,妇女比男性更难找到工作(参见下文表C)。

地区

就业率

不完全就业率

失业率

2001年11月

2000年11月

%(增/减)

2001年11月

2000年11月

%(增/减)

2001年11月

2000年11月

%(增/减)

柬埔寨

98.2

97.5

0.7

38.1

27.9

10.2

1.8

2.5

(0.7)

98.5

97.9

0.6

39.0

29.9

9.1

1.5

2.1

(0.6)

97.8

97.2

0.6

37.2

26.1

11.1

2.2

2.8

(0.6)

金边

98.2

97.9

0.3

24.1

27.9

(3.8)

1.8

2.1

(0.3)

98.6

97.5

1.1

24.1

31.7

(7.6)

1.4

2.5

(1.1)

97.8

98.3

(0.5)

24.0

23.9

0.1

2.2

1.7

0.5

城区

98.0

97.0

1.0

35.3

24.9

10.4

2.0

3.0

(1.0)

98.1

97.6

0.5

33.3

21.7

11.6

1.9

2.4

(0.5)

97.9

96.4

1.5

37.2

28.2

9.0

2.1

3.6

(1.5)

农村地区

93.2

97.5

0.7

39.3

28.4

10.9

1.8

2.5

(0.7)

98.6

97.9

0.7

40.6

30.7

9.9

1.4

2.1

0.7

97.8

97.2

0.6

38.1

26.3

11.8

2.2

2.8

(0.6)

204.尽管柬埔寨的就业率略微上升了0.7%,但不完全就业人数(不完全就业人口被定义为就业、但工作时间过短的劳动力)上升了10.2%,从27.9%进一步增至38.1%。男性的不完全就业率为39.0%,女性的不完全就业率为37.2%。不完全就业率最高时达到39.3%,比2000年的28.4%上升了10.9%。在农村地区,男性的不完全就业率为40.6%,女性为38.1%。值得注意的是,其他农村地区女性的不完全就业率提高了11.8%,其他城区女性的不完全就业率只提高了9.0%。所以,该比率从上一年的24.9%上升到35.3%,提高了10.4%。另外,该表还显示,金边的不完全就业率比2000年的31.7%下降了7.6%。

各部门就业情况

205.如表D所示,70.2%的就业人口为农民、猎人和渔民,他们所占比例最大,其次是零售商和批发商(10.3%)、工厂工人(8.7%)。提供就业机会较少的行业是电、气、水、石料和采矿(0.3%)、酒店和餐馆(0.2%)及金融、非家具和其他商业(0.4%)。

D200111月按性别分列的柬埔寨主产部门的在业人口(10岁及以上)

行业

柬埔寨

金边

城区

农村地区

男/女

男/女

男/女

男/女

所有部门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农业、渔业和林业

70.2

70.8

69.7

16.0

15.2

16.8

45.8

45.6

46.1

76.4

77.6

75.4

工厂

8.7

5.6

11.7

12.8

7.7

18.1

10.0

7.3

12.6

8.3

5.3

11.1

电、气、水、采矿、石料

0.3

0.4

0.2

0.5

0.9

0.1

0.9

1.0

0.8

0.2

0.3

0.1

建筑业

1.5

2.7

0.3

3.3

5.8

0.8

3.4

6.3

0.4

1.2

2.1

0.3

零售和批发

10.3

5.8

14.5

29.9

17.5

43.0

21.7

12.5

30.9

7.8

4.3

11.1

酒店和餐馆

0.2

0.1

0.2

0.3

0.0

0.6

0.5

0.5

0.5

0.1

0.1

0.1

交通和电信

2.7

5.4

0.2

7.6

14.6

0.2

5.7

10.7

0.7

2.1

4.2

0.1

金融、非家具和其他商业

0.4

0.4

0.3

3.0

3.9

2.1

0.7

0.8

0.7

0.1

0.1

0.1

公共行政和国防

2.4

4.4

0.5

13.9

22.8

4.5

5.0

8.8

1.2

1.3

2.6

0.2

教育、卫生和社会事务

1.8

2.4

1.3

7.0

7.0

7.1

2.8

2.6

3.1

1.4

2.0

0.8

其他部门

1.5

1.9

1.1

5.7

4.7

0.9

3.5

4.1

2.9

0.1

0.1

0.0

206.在许多农村地区,四分之三略强的就业人口(76.4%)从事耕作、狩猎和渔业。同样,在其他城区,如果几乎所有的就业机会都在农业、狩猎和渔业部门,上述就业机会则占到所有就业机会的45.8%。在金边,商业部门吸纳的就业人口占就业总人口的29.9%。大部分就业妇女在服装厂、零售和批发业工作。大部分就业男性在农业、林业、渔业、公共行政和国防、交通和电信、建筑、教育、社会工作和其他部门工作。

弹性就业工人

207.表E的内容为在各种工作环境下的雇用工人总数。有工资的雇员和工人人数为101.35万。比较占雇用人口总数的比例发现,2001年11月的雇用人口比上一年同期的15.2%提高了1%,增至16.2%。

208.此外,拥有人力资本的雇主和投资者从2000年的230万提高到2001年的260万,增加了17.2%。然而,这一人群占总雇用人口的比例却降低了9.4%。在同样情况下,自愿为家庭工作而不要报酬的工人数量占总雇用人口数量的比重提高了16.8%,从2000年11月的230万提高到2001年11月的270万。该比例同2001年雇用人口总数相比降低了0.6%。

E200011月和200111月柬埔寨境内各种工作环境下的就业人口统计数据比较(单位:千)

地区/性别

雇用人口总数

拥有资本的雇主

雇员

无工资的家庭工人

其他

2001年11月

2000年11月

2001年11月

2000年11月

2001年11月

2000年11月

2001年11月

2000年11月

2001年11月

2000年11月

柬埔寨

6 243.3

5 275.2

2 551

2 177.3

1 013.6

803.1

2 672.0

2 288.6

6.6

6.2

209.相对而言,一些城区的就业人口付出更长的劳动时间(平均46个小时)。而金边和其他农村地区的工作时间则为45小时和43小时(见统计数据表4)。

210.图5列示了就业人口的工时情况。2000和2001年两年都呈现出同样的趋势,然而,因为就业人口在2000年的工作时间比2001年长,所以从某种程度上看规模是不同的。

211.助长失业的因素如下:

战争持续了20多年;

同期,投资者只在金边和主要城市地区投资,其投资还没有扩展到农村地区;

农村地区的生产、商业和作物生产总是遇到自然灾害;

农村地区的工资水平低于城市和城市地区;

没有技能和现代技术的人,无法满足当今受国际市场影响快速多变的劳动力市场需求。

212.在柬埔寨王国,观察当今就业情况后发现,就业率较高是由于以下因素:

王国政府出台了自由市场和私有化政策;

执行《投资法》;

排除长达20多年的战争遗弃的地雷;

同国际社会开展了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和贷款方面的友好往来和合作;

王国政府执行减贫战略和农村发展政策;

将当选政党纳入政府。

外国援助

213.非政府组织和国际组织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为开发和执行项目直接提供资金。因此,这些任务必须同王国政府的联合开发方案协调。鉴于报告尚未全部完成,所以提供援助的非政府组织还没有完整的数据说明这些非政府组织捐赠的援助额。这些捐款大部分都是由双边和多边组织通过非政府组织的援助方案发放的。这种捐款只是非政府组织参与的一部分,旨在为人们,尤其是受害者提供活得有尊严和自豪感的权利。

214.非政府组织资助的主要部门包括卫生、教育和培训、社会事务、社区发展和农业。非政府组织的主要关注点是培训和能力建设,将为旨在提高自力更生精神的活动提供资助。为了增强经济能力而计划的活动包括小额贷款和收入及创造就业机会。

措施

215.王国政府目前难处理的是达到法定就业年龄的人口、残疾人、移民工人、孤儿和寡妇等人的就业问题。为了降低失业率,王国政府制订了下列战略和重要目标:

在农村地区提供职业技能非正规培训,以创造就业机会和收入;

在城市提供自营职业的短期非正规培训;

提供正规技术和职业培训,通过现代技术促进就业。

216.为了逐步提高人力资源的质量,王国政府一直通过提高劳动力的自给自足能力来开发人力资源;同时还鼓励私营部门为城市、城区和农村地区的文化、外语、商业和多技术领域提供帮助。值得关注的是,在过去一段时间,教育培训的重点不仅放在从数量和技术方面紧跟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上,而且王国政府还认真思考当地就业所需的技术水平,以满足世界各地的社会需求和区域需求。

217.在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率降低的等待期里,王国政府一直努力通过三种途径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

增加各个部门的投资,尤其是吸纳大量劳动力的服装行业;

增加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数量,确保赤贫者能够就业,办法是录用他们在社会事务和劳动部工作,或者参加外国援助的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与私人公司密切合作,为柬埔寨劳动力提供培训和去国外工作的机会,如在第一阶段送他们去马来西亚工作。王国政府目前正在同许多其他国家进行这方面的谈判。

218.这是一种劳动力管理战略,对柬埔寨等发展中国家大有裨益,并将外国收入直接带给柬埔寨人民。另外,那些学会新技能和得到新机遇的人能够摆脱失业困境。

目标

219.原则上,王国政府和分管就业部门的部委制订了如下战略目标,以有效地落实就业权利:

加快《劳动法》培训;

通过在工厂和行业内定期监督加强检查;

准备在工会与雇主之间订立联合协议;

增强国内外的职业服务;

加强对柬埔寨和外国雇员的管理;

加快建设运转良好的职业培训中心;

继续同国内和国际组织合作;

在工厂和行业内对学徒培训进行监督;

开展评估检测,以认定已接受过培训的学徒的职业水平。

第 7 条:享受良好工作条件的权利

《宪法》和法律

220.柬埔寨王国正在建成法治国家,在尊重全体高棉人民意愿和遵守与人权相关的公约的前提下连续制订法律,旨在保障公民的择业权利、政治权利和个人权利。关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执行情况的详细报告,对这些权利做了明确界定,王国政府于1997年将该报告提交给联合国秘书长。

221.《宪法》第35条指出,“高棉公民不论男女都有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的权利。对于人民的所有建议,国家应当给予认真考虑。”根据《柬埔寨王国宪法》的这一条款,所有高棉公民都不应当被分化和歧视。

222.《宪法》第36条指出,“高棉公民不论男女均有权根据本人的能力和社会需要选择职业。所有居住在柬埔寨的个人,不论是不是柬埔寨人,都有权根据自己的能力选择职业。”

最低工资

223.柬埔寨王国承认关于公民享有经济、社会事务和文化权利的公约,上述公约让所有公民享有无区别地领取薪水、解雇费、工资、地区补贴和其他奖金的权利。

224.《柬埔寨王国宪法》第36条指出,“高棉公民不论男女都有权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附件2,第36条)。

225.法律保障男女均有权领取合理工资、加班费、佣金、退休金、津贴和奖金。妇女在产假期间有权领取工资,最低工资也受到保障。

226.《劳动法》第103条指出,“工资具体包括:实际工资或报酬、加班费、佣金、奖金和补贴、利润分红、小费、实物福利、超出法定标准的家庭补贴、假日薪金或补偿性假日薪金、雇主因工人伤残和孕期休假支付的金额。”

227.《劳动法》第105条指出,“工人报酬低于最低工资保障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应当是无效的。”

228.《劳动法》第107条指出,“在不分专业或工种的情况下,确立最低工资保障。各个区域的最低工资可以有所不同,视决定生活水平的区域经济因素而定。”

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劳动部的公告(部长命令)并参照劳动咨询委员会的建议确定。依据经济形势和生活费用的变化,工资随时调整;

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时应当考虑的因素应尽可能包括:

工人及其家庭的需求同国家整体薪资水平的关系、生活费用、社会保障补贴和其他社会群体的相对生活标准;

经济因素,包括经济发展要求、生产率以及达到并保持高水平就业率的好处。

229.《劳动法》第104条指出,“工资至少应达到最低工资保障水平,必须确保每个工人的生活水平能维护人的尊严。”

230.《劳动法》第109条指出,“依法确定的最低工资必须永久地张贴于工作场所、发薪和招聘办公室。”

231.《劳动法》第110条规指出,“如果有的话,雇主应当在下列情况下把佣金或小费计算在内:计算带薪假期报酬,计算因解雇工人而支付遣散费,计算因未事先通知终止合同而支付赔偿费,或者在任意违背劳动合同时。”计算办法是,根据月平均佣金,或直到离职或终止工作之日,不超过12个月服务期收取的小费。

232.《劳动法》第112条指出,“雇主必须采取措施,用准确和易懂的方式通知工人:

在指派工作前或在工资条款发生变化时,通知工人适用于工人的工资条款;

每个工资支付期的工资组成内容发生变化时,通知工人其工资组成内容。”

做法

233.在实际当中,尽管种族灭绝灾难和持续二十多年的战争使柬埔寨的社会经济困难重重,但王国政府为公务员和武装部队制订了社会保障政策,以帮助他们在年老、死亡和由于就业或执行任务致残时度过难关。这些政策包括:

1988年11月5日关于军官、官员、国家雇员和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政策的第245号决定;

1997年10月6日关于落实公务员退休金、职业伤残补助和青年职业改造的第59号二级法令。

234.对于那些在私人工厂或企业工作的工人和雇员,社会事务和职业培训部提出了部长会议关于社会保障法草案的决定,然后将该决定提交国会通过。

235.目前,公务员薪金最低。2002年,公务员人均月薪为30美元,无法满足家庭支出的需要。为了养活整个家庭,公务员不得不作为销售员、出租车司机和家庭园艺工人等赚取外快。

236.目前,在工厂和工业部门工作的工人和雇员每月最低工资为40美元,高于公务员的平均工资。

237.根据工人和雇员代表及其他代表提出的事实和证据,在纺织部门和鞋厂工作的工人和雇员在一到三个月的试用期里最低月工资定为40美元。对于那些根据实际生产的产品数量领取报酬的工人和雇员来说,工资没有限制。如果他们由于劳动效率高领到超过40美元的工资,超过40美元的部分全部归工人自己所有。相反,如果他们应得的工资由于劳动效率较低而不足40美元,雇主必须把工资补到40美元。

238.试用期结束后,已被录用为全职员工的工人和雇员每月领取45美元的工资,还有月奖金和长期工作奖金。对于那些根据实际生产的产品数量领取报酬的工人和雇员,工资没有限制。

239.2000年,为了向工人和雇员,尤其是那些在服装和制鞋部门工作的工人发放适当的解雇费,柬埔寨王国政府设立了劳动咨询委员会,该委员会由王国政府代表、雇主代表和工人代表等相关成员组成。委员会已经将最低月工资标准从1997年设定的40美元提高到45美元,外加奖金和长期工作奖金。同时,国家公务员的新补贴制度正在草拟之中。

240.欲知最低工资标准的详情,请阅读由社会事务、劳工和退伍军人部于1988年颁布的《劳动法手册》、2000年《社会事务和青年改造司法程序手册》以及社会事务、职业培训和青年改造部(目前已更名为劳动和职业培训部)2000年7月18日第017号通知。

就业歧视

241.《劳动法》第12条指出,“除非本法的条款,或保护妇女儿童的其他法律条文或管理条例,或者有关外国人入境和居留的规定明文规定,雇主不得以种族、肤色、性别、信条、宗教、政治见解、出生、社会出身、工会会员身份或参加工会活动为由,做出以下方面的决定:

雇用、限定和分派工作、参加职业培训、晋级、提职、支付报酬、发放社会福利、处分或终止雇用合同。基于具体岗位要求的资质条件而做出的区别、拒绝和接受决定不应当被视为歧视。”

242.公务员级别/等级的提升应当遵循男女平等原则,遵守《公务员共同法》第20至第22条的相关规定。

243.《公务员共同法》第11条指出,“申请公务员职位的男女候选人必须在达到同等条件下才能平等录用。”

244.《柬埔寨王国宪法》遵照《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6条,承认并尊重妇女的尊严。

245.第46条指出,“影响妇女声誉的贩运人口行为、卖淫剥削行为和猥亵行为一律禁止。”

246.尽管柬埔寨王国颁布了上述法律,然而在长达二十多年的战争影响下,妇女儿童的处境极其艰难。观察发现,柬埔寨妇女沦为妓女通常由于以下原因:

贫穷、家庭人口多、受到继母虐待、被继父强奸、被姐夫强奸、被坏人欺骗、被亲生母亲出卖、受到身体折磨、卖到他国;

需要挣钱为父母治病、身体上被丈夫折磨、结婚后分居。

247.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王国政府制订了合理措施,通过制订《制止绑架、贩运、买卖和剥削人口法》来保护妇女的尊严。

248.《制止绑架、贩运、买卖和剥削人口法》第3条指出,“凡是引诱他人,不论男女、长幼、国籍,不管是诱惑或使用其他手段,许诺金钱或首饰,但当事人没有同意,而强迫、威胁或使用催眠药,以便绑架并贩运/买卖他人或强迫卖淫,应判处10到15年监禁。如果受害者不满15岁,犯罪人应判处15年至20年监禁。”

249.《柬埔寨王国宪法》第46条指出,“国家和社会应为妇女创造条件,特别是要使无依无靠的农村妇女得到充足的社会支助,以使其能够就业、就医,送子女上学,能过上体面生活。”

250.根据上述条款,王国政府特别关注使妇女免受性别歧视。此外,王国政府同国内和国际非政府组织合作,一直通过搜寻目标受害者积极打击卖淫和人口贩运活动,并为她们提供急救服务。

做法

251.事实上,王国政府采取一切措施,通过研究保障平等权利的法律程序,消除在就业、婚姻和产假方面对妇女的一切形式歧视。政府在通过考试录用公务员时,严格遵照各部委提出的技能要求,所有妇女都有权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岗位要求申请参加考试。在私营部门,各企业或工厂在招工时应基于申请人的个人能力,妇女也可以根据工厂或企业提出的条件申请工作。然而,在实际当中,依然会出现一些男女不平等问题,如:在建筑工作中,男性的日工资是7 000瑞尔,女性为5 000瑞尔。除此之外,在工厂、餐馆和宾馆,大部分雇员和工人都是女性。

社会保障权利

252.《柬埔寨王国宪法》第36条指出,“高棉公民人人有权得到依法确定的社会保障和其他社会福利。”

253.王国政府于1998年11月5日颁布了关于55岁至60岁退休公务员和残疾公务员的社会保障政策的第245号决定。然而,工人和雇员必须在55岁退休,他们的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每周48小时。在紧急情况下,工人和雇员必须加班。加班时间的工资为最低工资外加50%额外工资。公务员、工人和雇员有权休公共假期和传统假日并领取全薪。妇女在分娩或流产时有权请假去保健中心或医院看医生。

254.国会于2002年8月15日通过依照劳动立法制订的、涉及到个人的《社会保障法》。此项法律涉及退休金、退休利益、残疾人利益和其他老年人利益。此外,此项法律还涉及与工作危险相关的利益,它所确定的社会保障费用由国家社会保障金库负担。设立国家社会保障金库的法令是依据柬埔寨王国政府2007年7月20日第572号二级法令颁布的,参与者由三方构成:王国政府、雇主和雇员。

255.《社会保障法》依据《劳动法》的相关条款制订了针对所有人的社会保障政策,其中的首要因素是与劳动有关的风险,其次是养老金和其他由二级法令决定的与实际经济形势相应保持一致的因素。

健康保护和安全权利

256.王国政府十分重视保护雇员的健康和安全。在现实当中,工人和雇员的健康和安全受到《劳动法》的平等保护。第229条指出,“所有用人单位和工作场所必须随时保持清洁,必须保持一定的卫生标准,必须维持工人健康所需的基本工作环境。劳动部和其他相关部委应当起草公告(部长命令),以监督受该条款约束的所有用人单位在执行该条款时采取的措施,尤其要关注以下情况:

工作场所的质量

清洁状况

符合工作人员需要的卫生安排

餐饮

工作站和座位安排

通风和卫生情况

个人防护措施和工作服

工作场所的照明和噪音水平”

257.《劳动法》第172条指出,“在有童工、18岁以下的学徒或女工的所有机构,雇主和经理必须注意其行为并保持其在公众面前的体面。严厉禁止一切形式的性侵犯(骚扰)。”

258.《劳动法》第172条还确定了不同类型的危险和艰辛工作,禁止18岁以下的儿童从事这些工作。

259.《劳动法》第229-230条指出,“禁止妇女儿童从事危险或繁重工作,以免影响其永久性的生殖健康。”

做法

260.在实际当中,劳动和职业培训部劳动检查司负责对各企业、工厂、车间进行卫生和劳动安全检查,并监督医务室、急救室、必备药物、清洁水和饮料的日常使用情况、盥洗用品和浴室情况。此外,工人和雇员被带到劳动部劳动医疗服务司接受体检。如果有人违反《劳动法》,违法者将被处以罚款和起诉。

平等获得劳动福利的权利

261.《宪法》第36条指出,“高棉公民不论男女均有权根据个人能力和社会需要选择职业。”因此,妇女和男子一样有充分的权利根据自己的能力和社会要求选择职业。

262.为了成功地实现上述目标,劳动和职业培训部制订了2006-2010年优先发展战略:

创造就业机会;

确保改善工作环境;

为每个受《劳动法》保护的人执行《社会保障法》;

培养公民的专业能力、技术和才能。

263.在根据各单位的技能要求通过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过程中,妇女有权根据自己的能力和招录条件申请参加考试。如果各个专业领域的私营雇主或业主需要招聘新员工、雇员和工人,妇女可以按要求申请工厂或企业的职位。男女公务员可以在平等的基础上得到荣誉级别/等级,其依据是《公务员共同法》第2至第32条的相关规定。由于实际情况要求,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妇女将根据自己的能力被评估或升职。拥有专业技能的妇女应当无差别地得到适当的职位。

带薪休假

264.1997年通过的《劳动法》第146条指出,“禁止每星期使用同一工人超过6天,每周休息时间应至少连续24个小时。”当有事情给雇员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带来直接影响时,雇主有权准许其员工休特别假。

265.2000年,为了适当解决工人和雇员的解雇费问题,尤其是服装厂和制鞋部门,柬埔寨王国政府设立了就业委员会,参与者包括王国政府、雇主和工人代表。就业委员会将最低月工资标准从1997年设定的40美元提高到45美元。2000年7月以后,用人单位开始发放月奖金和长期就业奖金。同时,公务员的新补贴制度也在酝酿之中。

266.《宪法》第46条指出,“妇女不得因怀孕而失去工作。”妇女有权享有带全薪的产假,且不会失去资历或其他社会福利。

267.《劳动法》第182条指出,“禁止雇主在女工休产假期间或解雇通知期末恰好在产假期间时解雇女工。”产假之后和回来工作的头两个月,应当只干轻活。

268.《劳动法》第183条指出,“妇女有权得到雇主支付的一半工资,包括额外补贴。”

269.如果某些原因可能给女公务员带来健康危害,该公务员有权向上级提出换岗申请。

270.一般来说,担任公共职务的妇女享有三个月的全薪产假,其他补贴照发。休完产假之后,妇女应当回来从事正常的日常工作,她们有权利用工休时间给孩子哺乳。在企业或工厂工作的妇女在分娩后享有90天的假期,在此期间其工资和其他补贴减半。

271.在实际当中,公务员有权每星期在星期六和星期日休两天假。公共假日和产假均为带薪假。工人和雇员有权享有同公务员一样的公共假日。工人和雇员愿意在假期工作,雇主确实会支付额外报酬。

障碍

272.尽管王国政府非常重视上述挑战,柬埔寨依然面临如下问题:

雇主与工人/雇员之间的摩擦依然存在。目前已经达成和解,主要重视下列重要目标:劳资纠纷和解、工会自由得到改进以及制订了执行《劳动法》的一些其他原则。2007年,劳动部将主要精力集中在解决劳资纠纷上。在经由职业官员依据《劳动法》实现和解后,争端双方能和谐相处。

迄今为止,173个用人单位的186起劳资纠纷实现了和解(103起可以调和、83起不可调和);劳动监察员依据提交的正式投诉解决了103起纠纷(52起可以调和、51起不可调和);劳动监察员还解决了涉及非法罢工的83起纠纷(51起可以调和、32起不可调和)。劳动部将这83起不可调和的劳资纠纷送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发生在59个用人单位和企业的61起纠纷得到解决(37起可以调和、24起不可调和)。

《劳动法》的执行情况似乎不佳。

措施

273.为了解决上述争端,柬埔寨王国政府通过劳动部制订了如下措施:

加快执行法律及行政改革和司法系统改革;

采取一切行动消除就业中的歧视现象,确保男女的平等权利;

加强《劳动法》的有效执行;

制订关于其他部门最低工资的公告;

提前制订《社会保障法》的执行命令;

为检查官员提供能力建设培训;

为负责社会保障的公务员提供技术能力建设培训;

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的危险状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为用人单位的医生提供卫生和劳动安全培训;

稳定目前正在运行的职业培训中心;

发布关于假期、工时限制和公共假日放假的公告。

第 8 条:组织工会的权利

公约

274.柬埔寨王国加入和批准了多个保障组织工会权利的公约和国际公约,具体包括: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992年8月26日);

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组织)《关于结社自由和保护组织权利的第87号(1948年)公约》(1999年8月23日);

劳工组织《关于适用组织权及集体谈判权原则的第98号(1949年)公约》(1999年8月23日);

《宪法》和法律

275.《柬埔寨王国宪法》保障高棉公民组织和加入工会的自由(《宪法》第36条)。

276.1997年《劳动法》保障和捍卫公民组织工会的权利。在第11章中,《劳动法》第266条指出,“即使没有优待条件且未经事先授权,雇员和雇主也有权根据自己的选择组织专业组织,唯一目的是研究、提高和保护组织章程所覆盖的人的权益、道德和物质利益,既可通过集体方式也可通过个人方式。”

277.《劳动法》第269条指出,“负责管理专业组织行政管理的成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年满25周岁;

具备高棉语读写能力;

无犯罪记录;

从事该职业或工作至少一年。”

278.《劳动法》第270条指出,“具备雇主专业组织管理者候选人资格的外国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年满25周岁;

具备高棉语读写能力;

依据《柬埔寨王国移民法》享有永久居住权;

在柬埔寨王国至少连续工作两年。”

279.《劳动法》第271条指出,“所有工人,不论性别、年龄、国籍都有成为工会会员的自由。”

280.《劳动法》第272条指出,“所有工会会员,只要满足上文《劳动法》第269和第270条规定的要求,都能参加工会的管理和行政工作。然而,工会章程可能对退休人员行使上述职能的条件做出限制。”

281.《劳动法》第273条指出,“个人加入工会的自由还意味着人们有不加入工会或雇主协会以及随时退出他们所加入组织的自由。”

282.《劳动法》第279条指出,“禁止雇主在做出招工、管理和分配工作、升职、报酬和发放福利、处分以及解雇决定时,将是否加入工会或者参加工会活动考虑在内。”

283.《劳动法》第280条指出,“禁止进行干预。在本条中,干预行为主要是指倾向于煽动成立被雇主或雇主组织支配的工人组织的措施,或为了将这些组织置于雇主或雇主组织控制之下,通过财政或其他手段支持工人组织的措施。”

工会活动的权利

284.此外,劳动部于2001年11月22日颁布了第305号公告,对企业或用人单位的工人专业组织的代表性和为缔结企业和用人单位的共同协议而举行集体谈判的权利做出相关规定。此外,第3条指出,“所有工人和雇员不得因为其身为工会领导候选人而受到解雇,个人代表也是如此。”

285.在实际当中,工厂或企业的许多工会有权自由、公正地挑选自己的代表而不受胁迫。因为工会代表都是通过工人/雇员的个人意愿和意志选举出来的,未受到任何强迫,因此成立起来的工会能在工厂和企业中运行顺畅,保障和促进工人的共同利益。

做法

286.很显然,2002年,劳动部颁布了关于专业组织的第277号公告。根据社会事务和劳动部的报告,共有14个联盟和392个基层工会,其中服装业有13个,另外一个是建筑工会,于2003年在暹粒市成立。

287.目前,上述工会在保护工人利益方面做得很好,且同社会事务、退伍军人和青年改造部开展良好合作,通过和平手段共同解决问题,依据《柬埔寨王国劳动法》捍卫和促进工人权利。

罢工权

288.关于罢工权的《宪法》第37条指出,“和平罢工和非暴力示威权应在法律框架内实施。”

289.罢工是指一个特定企业或单位中的工人/雇员相互同意集体停止工作的行为,旨在让雇主公正地解决他们提出的抗议,而且这也是他们恢复正常的一个条件。《劳动法》第319条指出,“罢工权和停工权应受到保护。万一仲裁决定遭到拒绝,它可以被争议一方引用。”

290.《劳动法》第32条指出,“应当按照工会章程中阐述的程序宣布罢工,其中必须声明罢工决定是通过无记名投票做出的。”《劳动法》具体规定了罢工前的程序,必须事先提交关于最少服务和基本服务条款的通知(第324、第325、第326、第327、第320和第329条)。《劳动法》第330条至第335条确定了罢工的影响,第336和第337条界定了非法罢工。社会事务部颁布了关于罢工权的第005号通告。

291.自1998年以来,金边的少数工人和雇员通过罢工向雇主要求合理的工资。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社会事务部同服装工会和雇主多次会晤,旨在就最低工资标准问题达成一致,即学徒最低工资为每月40美元、工人和雇员为每月45美元。关于王国政府第二个任期(1998-2003年)突出成就的报告显示,1998至2003年,柬埔寨共发生了658次罢工,其中345次是未经批准的。这些罢工行为表明工人和雇员享有罢工自由。

292.对柬埔寨皇家武装部队来说,想要践行上述权利的警察和公务员还必须遵循其他法律程序。《公务员共同法》不禁止公务员加入工会。

293.在1993年的柬埔寨国家政权下,柬埔寨工会的组织构架是从国家到基层的。国企的工人和雇员可以随意加入所有级别的工会并参加其活动。基层工会尤其重视改善雇员和工人的生计,当工会会员的家庭出现特殊情况、其本人生病、死亡或发生其他事故时,工会提供财政或物质援助手段。除了上述活动外,各级工会会员一直通过直接领导自己的工会组织,了解国家政策法律和国家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工会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维护工人和员工福利上,同时鼓励会员在个人工作、国家事务和道德方面有良好表现。

294.1993年选举之后,尽管没有制订关于工会的新法律原则,这一形象一直延续至今。然而,工会会员还没有开展任何显著活动。

295.《柬埔寨皇家武装部队军事人员基本条例法》第9条对雇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做出如下规定:“军事人员可以享受同其他公民相同的权利和自由。但是,对某些权利和自由的行使,应根据本法的相关规定受到一定限制。军事人员在执行公务和开展工作活动时应当保持中立,禁止利用职务之便和国家物质为政治活动服务。”

296.军事人员不得联合组成工会式的专业团体,不得加入同军事纪律相违背的任何专业团体。军事人员可以自由加入本条第1款未提到的团体组织。然而,要在这些团体或协会中担任职务,必须事先经上级军事部门核可。

297.国防大臣可以命令相关人员放弃他们担任的上述职务,必要时,可以命令他们退出有关团体。对那些曾经加入过政治组织或工会、现在为了保卫祖国必须作为军事人员履行义务兵役的人,他们在柬埔寨皇家武装部队服役期间必须停止在相关政党或工会中的一切活动(《柬埔寨皇家武装部队军事人员基本条例法》第12-1.2.3.4条)。

298.禁止军事人员行使示威或罢工权(《柬埔寨皇家武装部队军事人员基本条例法》第13条)。

做法

299.在实际当中,国防部正在执行上述法律。

300.总之,关于工会组建的相关法律执行力度还不够。在这种情况下,王国政府正在向全体人民普及意识,尤其在柬埔寨的工厂和企业中。因此,《劳动法》得到了认真执行。

措施

301.为了有效执行上述法律,王国政府采取了如下措施:

王国政府支持自由加入和组建工会的权利;

王国政府采取了严厉措施以确保工会会员罢工时的安全;

社会事务部广泛传播了关于作为工会会员的工人和雇员的罢工权的法律信息;

社会事务部重视并采取行动以保护工会运行;

社会事务部制订了严格措施和干预手段,以防雇主对工会干扰;

成立了劳资争议法庭。

第 9 条: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

302.为了巩固社会保障并尊重人权,王国政府一直积极致力于根据《柬埔寨王国宪法》和国际公约起草各项法律,随后将法律草案提交国会通过。

303.在这方面,《柬埔寨王国宪法》对本国所有男女公民享有保障的权利做出了如下规定:

高棉公民人人有权获得社会保障和第36-4条规定的其他社会福利;

女性公民不应因怀孕失去工作。而且,女性公民应有权休全薪产假而且不失去年资或其他社会福利;

国家和社会应为妇女,尤其是农村缺少足够社会支助的女性公民提供各种机会,使她们能够获得就业和医疗,并能送子女上学且过上体面的生活(第47-2.3条);

必须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国家应当充分重视防病治病工作。穷人应当在公立医院、医务室和妇产医院免费问诊;

国家应当在农村地区设立医务室和妇产医院(第72条);

国家应当充分照顾母婴,应当设立公立托儿所,为那些得不到充分支助的母婴提供帮助(第73条);

国家应当为伤残军人和为国捐躯的烈士家属提供帮助(第74条);

国家应当为工人和雇员设立社会保障制度(第75条)。

304.为了应对长达二十多年的战乱危机造成的社会价值观退化,柬埔寨王国政府要求相关部委加速制订法律,同时有效执行柬埔寨王国发布的各项法令,以确保社会保障。各部委高度重视执行国家政策,旨在在发展国民经济的同时相应地提高退休公务员的生活水平。国家建立的社会保障系统确保所有公务员得到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称的保障;同时,国家金融政策也致力于提高公务员的生活水平,办法是为退休公务员提供退休金,并为有关的公务员提供残疾、产假、病假、工伤和丧葬补贴。国家对退休金进行了调整,以使其适应新的工资制度,并通过四次修改公务员基本工资指数的单价而逐渐提高薪资水平。劳动部根据男女公务员各自的标准框架,为其提供退休金和工伤保障。

305.截至2007年,共有26 486名退休公务员(死亡3 527人)和6 217人因工致残的公务员(死亡1 376人),王国政府为上述人员支出了2 804 325 700瑞尔。劳动部连续三次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调整,同时为公务员设立了国家金库和社会保障制度,旨在改进现行政策并为公务员提供丰厚的福利,使人民共享平等发展政策带来的惠益。在过去五年里,劳动部决定为12 594名退休公务员编制薪资单,并复制了1 245人的薪资单。此外,已经为9 341名退休男性公务员的妻子和17 594名子女提供了各种补贴。

306.社会保障是王国政府需要应对的新课题,虽然在预算和技术方面有一定不足,但王国政府已经将注意力放在以下方面,力求改进法律框架和执法工作:

提供保健和医疗服务;

为孕产妇提供支助;

为应对工伤提供支助;

提供应急帮助;

为老年人提供支助。

保健和医疗

307.必须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政府应当充分重视防病治病工作。穷人应当在全国各地的国家级、省级、县和乡的公立医院、医务室和妇产医院接受免费问诊(1993年《宪法》第72条)。

308.患病的公务员、退休人员和工伤致残者有权在公立医院接受免费治疗。在接受治疗的三年里,公务员有权领取在职时所领取的足额月薪和其他补贴。1

309.工厂、企业和私人用人单位的工人和雇员在工作期间如果患病或受伤,有权到所在的工厂和企业的医务室及公立医院接受治疗,费用由雇主承担。2007年,劳动部继续致力于执行《劳动法》,主要通过在全国各工厂、企业和其他机构进行宣传、教育和培训,并对工作环境、卫生保健、安全、童工和外国劳动力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10.除为患病工人和雇员提供服务和保险外,卫生部还与雇主合作,采取行动控制传染病的传播,在选定地区由成立的疾病预防专家组进行疫苗注射(《劳动法》第245条)。

工伤事故补助

311.柬埔寨王国政府与雇主合作,在发生各类工伤事故时为受伤工人和员工提供服务,并制订相应措施防止工伤事故发生。1997年《劳动法》第250条规定,“各企业的负责人应亲自负责或指定他人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工伤事故发生。”

312.发生工伤事故时,雇主或企业负责人应承担如下责任,并支付赔偿金以妥善处理事故:

照料并治愈伤员;

提供每日赔偿;

提供年金或津贴;

承担丧葬费,并为靠死者扶养的人提供年金。

313.此外,雇主或企业负责人还有责任在伤员住院期间和治愈出院后提供如下支助:

治疗费;

药费及其他治疗附加费;

住医费或在诊所等设施支出的费用;

伤残者所需的假肢、拐杖和轮椅的供应、修理和调试;

伤员从出事地点到医院或住址的交通费;

承担帮助受伤人员恢复体能或进行技能培训的一切费用。

314.若发生事故,在伤员因工伤缺勤期间,伤员或其受益人有权从雇主或企业负责人处领取补偿;但只有在伤员缺勤四天以上时,其本人或其受益人才能领取补偿。如果因工伤缺勤四天或四天以下,伤员或其受益人只能领取正常工资(《劳动法》,第252条)。除此之外,伤员自缺勤的第五天起有权领取雇主支付的每日补偿。在头八天里,补偿金额等于每日正常工资金额。从第九天直到伤员痊愈,每日补偿金额降至正常日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二。

孕产补助

315.政府应允许女性公务员在产后休三个月产假并为其支付正常工资。在自恢复工作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她们每天有一小时的哺乳假。

316.企业和工厂的女工和女雇员有权休90天产假,并在此期间照常领取工资。产假后上班的头两个月,她们只能干些轻活(《劳动法》第182条)。

317.在产后一年里,仍在哺乳的女工每天可以休一小时的哺乳假。婴儿喂养假期限应单独计算,不得从正常的法定节假日中扣除(《劳动法》第182和第185条)。

老年补助

318.凡年满55岁或55岁以上且工作时间最长为20年的公务员,最多有权领取正常工资60%的退休金。工作时间超过20年的公务员,每年可以再领取2%的奖金。工作时间超过30年的公务员,有权领取净工资80%的养老金。此外,退休人员还有权领取地区补贴(按照居住地区的规定)、与其工作时间相称的医疗补贴,还向依赖他生活的妻子、未满15岁的子女发放每月津贴,如果主管教育机构出具接受教育证明,15岁以上子女仍可领取每月津贴。

319.显而易见,前社会事务、职业培训和青年改造部在1987至2001年间为16 929人发放了退休金。截至现在,2008年上半年共有26 486名退休人员(约3 527人死亡)、61 217名残疾人(约1 376人死亡),王国政府提供了共计28 043 255 700瑞尔的年度预算。同时,对公务员社会保险政策下的支出也做了调整,因病死亡者的补贴预算从1 800瑞尔增至1 200 000瑞尔,因工受伤或死亡者的补贴预算从200瑞尔增至600 000瑞尔。

320.2000年9月12日,政府发布了第15号指令,规定在社区开展老龄人口扶助行动并成立退休人员协会,以减轻他们面临的困难。此前,国际老年节全国组委会与国际老龄组织合作,在各社区进行了老年人生活条件实况调查,以便以后为柬埔寨的老年人制订政策。老年人政策现已出台并开始实施。每年10月1日柬埔寨都要庆祝国际老年节,以此来表彰老年人取得的成就并感谢他们为年轻一代留下宝贵经验。全国成立了约331家老年人协会,以互相帮助共度难关。对于政府公职人员以外的老年人,政府暂无政策为他们提供改善生活条件所需的每月财政补助。

321.柬埔寨皇家武装部队士兵有权领取退休金,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男兵年满55岁,正式服役时间至少25年;

女兵年满50岁,正式服役时间至少15年。

322.在条件艰苦、风险或对健康不利地区服役的士兵,年龄限制比正常条件稍宽:男兵10年、女兵8年;如果士兵按要求工作了5年,可以不按照这一要求,但男兵的服役时间应为15年、女兵10年,皇家武装部队的其他正式工作年限应为:男性约为20年、女性15年。

323.满足上述条件的士兵每月领取的退休金至少应为其退休前工资级别的50%。从在部队服役第五年或工作第六年开始,每年应加2%的奖金,但最多不超过最高退休金的80%。

324.满足以下条件的士兵每月有权领取退休前月工资80%的退休金:

男兵年满55岁,在柬埔寨皇家武装部队服役20年;女兵年满50岁,在柬埔寨皇家武装部队服役15年;

男兵年满50岁,在柬埔寨皇家武装部队服役期间,在条件艰苦、风险大或对身体健康不利地区服役15年;女兵年满45岁,在柬埔寨皇家武装部队服役期间,在条件艰苦、风险或在对身体健康不利地区服役10年;

柬埔寨皇家武装部队将军或作为士兵服役的国家英雄至少有权领取退休金;

在柬埔寨皇家武装部队服役至退休的伤残退伍军人除领取上述退休金外,还享有其他福利,如领取金额为退休前8个月工资的其他福利金;

对于在私营部门工作的劳动者和雇员,目前还没有出台有关该部门退休人员如何领取退休金的政策。

身体残疾补助

325.因身体残疾再也不能正常工作且达到退休要求的公务员,如果在政府部门工作超过20年,因身体原因有权领取退休金。如果工作不满20年,仍有权获得政府发放的补贴和其他一次性补贴(1994年《公务员共同法》,第39条第1-2款。)

326.身体残疾退休金最低为薪金净额的50%。因患病或事故而至身体伤残者有权领取该退休金,如果工作年限超过20年,退休金应为每年在净薪金的基础上相应再增加1.5%。

327.身体残疾退休金最高为薪金净额的65%。只有工作或出差时发生的事故导致身体伤残者,才有权领取该退休金。

328.身体残疾公务员的退休金包括:政府发放的补贴、医疗补贴、配偶及子女补贴以及与退休金相似的其他各种补贴(1997年9月6日《第59号二级法令》,第11-12条)。

329.有权领取工作能力丧失津贴的退伍军人包括:

患有慢性病、年迈或服役期间发生事故但并未对身体造成严重伤害且因条件不够未被定义为伤残退伍军人者,服役时间男兵不少于15年,女兵不少于10年。

在条件艰苦、风险大或对身体健康不利地区服役且主要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士兵。工作能力丧失可以分为三等(一等:失去80%的工作能力;二等:失去60%以上的工作能力;三等:失去40%以上的工作能力)。

330.上述退伍军人有权领取身体能力丧失退休金,凡符合上文(a)项规定的条件者,其退休金为退休前薪金的50%,在条件艰苦、风险大或对身体健康不利地区服役10年的男兵和在这种地区服役8年的女兵也享有同样的补贴。自部队服役第四年和在政府部门任职的第六年起,每年增加退休金额的1.5%,但是,总额不得超过工作能力丧失退休金额的60%。

331.符合上文(b)项规定条件的退伍军人,有权领取工作能力丧失退休金,具体规定如下:

一等:退休前月工资的100%

二等:退休前月工资的80%

三等:退休前月工资的60%

332.一等退伍军人应当领取月补贴,自营职业者的月补贴额应达到每位军人的最低工资加奖金。柬埔寨皇家武装部队指挥官的津贴应为晋升级别薪金的10%(《柬埔寨皇家武装部队工作能力丧失军人退休金和津贴法》,第9至第12条)。

333.除上述福利金外,工作能力丧失的士兵有权领取以下额外补贴;

相当于退役前月薪六倍一次性额外补贴;

如果士兵没有固定住所,政府应负责在中心城市为其解决住房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士兵只能领取上述奖金的50%;

生病、发生事故或死亡时,领取的社会保险金应与公务员相同(1994年《柬埔寨皇家武装部队工作能力丧失军人退休金和津贴法》,第13条)。

334.目前,在现行政策的指导下,22 801名残疾人得到了好处(根据2001年妇女事务和退伍军人部的报告),每月向他们及其受扶养家属发放月补贴;王国政府颁布了关于各省市妇女事务和退伍军人厅/室残疾人和军人烈属补偿准则的第79号指令。此外,王国政府颁布了一项指令,规定残疾人的月补贴增加10%。

12001年烈士和残疾人补偿准则

烈士

残疾人

死亡人数

受扶养人数

子女人数

补助金额

残疾人数

配偶人数

子女人数

补助金额

50 685

94 721

131 320

822 021 800

23 982

21 740

86 601

2 125 540 038

2:残疾人和受扶养人补助发放情况统计(20011月至12月)

编号

省/市

配偶人数

子女人数

补助金额

其他

1

金边

02

102

428 500

2

干丹

12

107

481 300

3

磅湛

09

211

907 400

4

马德望

03

138

512 700

5

茶胶

34

129 500

6

磅清扬

04

252

1 065 600

7

磅士卑

08

332

1 337 100

8

蒙多基里

32

140 500

9

班迭棉吉

01

55

137 500

10

波罗勉

49

204 500

共计

39

1 312

5 344 600

335.虽然王国政府尚未发放失业补助,但政府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在柬埔寨投资,兴办工厂、企业和商业实体,以吸纳柬埔寨的大量劳动力。

336.为了推动社会保障发展到下一阶段,根据《劳动法》框架下的个人社会保障法律和管理条例,王国政府颁布了《第16号二级法令》,要求设立国家社会保障预算,并且颁布了《第572号二级法令》,要求设立国家社会保障预算指导小组,确保为私营部门的劳动者和雇员制订社会保障制度,其中包括制订危险工作保险、医疗保险和抚恤金方面的某些安排。

337.为了执行上述准则,劳动部代表王国政府行使协调职能,编制并执行了国家社会保障预算,还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如设立国家社会保障预算运行的法律框架、与国际劳工组织等伙伴合作培养公务员的能力,并且制订了社会保障数据管理系统(工作将于2008年展开)。此外,为了提高危险工作问题管理条例的执行情况,劳动部批准了1998年2月12日《关于危险工作、津贴和劳动能力丧失等级的第58号S.R.K通知》。

338.同时,王国政府还关心全国各地的其他残疾人。根据1999年社会经济调查结果,全国共有残疾人169 058人,其中男性99 506人、女性69 552人(数据基于前社会事务、劳工、职业培训和青年改造部的报告。)

339.由于国家预算不足,王国政府尚未为其他残疾公务员制订每月补助政策。但是,政府一直与社会各界和非政府组织合作,扶持和支助残疾人,以筹集资金并帮助他们获得合适的工作及改善生活条件。

340.残疾人保护和扶持及消除歧视政策准则已经得到全面落实并取得了成效,为残疾人参与所有社会活动提供了机会。残疾人权利保护和扶持法草案已经由部长会议修改通过,即将提交国会和参议院批准通过。

341.柬埔寨王国签署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此项公约包含以下目标:

保护残疾人的权利和自由;

保护残疾人的利益;

防止、减少和消除对残疾人歧视;

恢复残疾人的身心健康和职业素养,确保他们充分且平等地参与社会活动。

342.社会保障是一个重要问题,王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这方面的工作,但因国家预算所限,政府尚不能为人民提供经济援助以维持适当的生活条件。国际援助主要集中在发展经济、教育和保健,因资金限制,社会保障很难充分实现第9条所规定的权利。

第 10 条:母婴保护

343.柬埔寨王国加入并批准了以下国际公约和条约: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992年5月26日);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1992年9月15日);

《儿童权利公约》(1992年10月15日);

劳工组织《关于准予就业最低年龄的第138号公约(1973年)》(1999年8月23日)。

婚姻和家庭法

344.在柬埔寨,“家庭”由父母和受扶养子女组成(《高棉词典》第一和第二部分)。父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在古代,子女成家是父母的职责,父母为子女做好一切安排,子女没有选择自己配偶的权利和自由。2005年5月15日,柬埔寨庆祝了国际家庭日,家庭政策的执行因此进入了第一阶段。节日当天,全国、各省和直辖市都举行了庆祝活动,农民、工人、商人和公务员的所有家庭代表都参加了庆祝活动。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扮演的角色为发展社会经济、开发人力资源、传承民族传统、习俗和文化做出了重要贡献。目前,随着经济、社会和自由的发展,法律维护男女自由选择婚姻配偶的自由。但是,就总体而言,柬埔寨社会仍然只承认以婚姻为纽带的家庭,批判那些不以婚姻为纽带的家庭。即使国家《宪法》第45条和《婚姻和家庭法》第3条都规定“只要符合一夫一妻的法律规定,婚姻在法律上便是完全有效的”,但仍然有一夫多妻、无婚姻关系的家庭存在,而且这些家庭与其他家庭一样幸福美满。此外,《家庭和婚姻法》第90、第91、第92、第93和第94条承认,非婚生子女(私生子女)拥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345.男女公民在组建家庭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和自由,夫妻对家庭承担共同责任,双方也有同样的离婚权利。

346.根据2004年人口普查的区间结果,柬埔寨共有2 188 663个家庭,其中25.7%的家庭由妇女担当户主。女性劳动者积极参加提高生活水平的活动,并致力于经济部门和社会发展,她们占全国劳动力的55%。

347.为了积极配合执行减贫政策,妇女事务和退伍军人部为妇女提供支持,以增强她们提高家庭生活水平的能力,这主要通过全国各地的妇女事务办公室和中心开展创收活动、设立奶牛银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教育,如纺织、针织、美发、雕塑、烹饪、计算机和英语语言。与此同时,妇女事务和退伍军人部还通过Neary Rattanak方案(女性是珍宝)和社会性别方案,为妇女提供扫盲、妇幼保健、性传播疾病和消除暴力等培训课程。

348.家庭暴力是社会上频发的主要案件,对受害人造成身心伤害并导致受害人丧失在家庭中的尊严。因害怕和窘迫,女性受害者很少揭发此类事件,因此,家庭暴力发案率没有准确的统计数字。根据妇女事务和退伍军人部1996年的数据,男性对女性实施家庭暴力占全部家庭暴力的95%。儿童也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同一数据显示,71.6%的女性和57.3%的男性认为打孩子是对他们进行教育的一种方式。

349.政府特别关注提高妇女法律意识,并通过各种方式积极推进此项工作,这为执行和宣传法律提供了重要保证。妇女事务和退伍军人部起草了消除家庭暴力法律并提请国会通过。柬埔寨全国妇女理事会负责审查和修订提高妇女地位的法律和政策,并执行这方面的方案。

产妇保健制度

350.政府为全国各地的孕妇提供充分的保健支助。国会批准并得到执行的某些法律规定了产前和产后两个阶段的产假(见《公约》第7条)。

351.监狱中的女囚犯在产前和产后能得到护理和医疗,允许她们出狱住院,并为其配备一名护士照顾母婴。

352.1993年《柬埔寨王国宪法》第72条指出,人民的身体健康应当得到保障。国家应当充分考虑防病治病工作。穷人可在公立医院、医务室和妇产医院接受免费问诊。国家应当在农村地区设立医务室和妇产医院。国家应当充分考虑助产士、护士和医生的培训,并定期为孕期出现问题的孕妇提供产前服务和特殊治疗。各省市都建立了医务室和妇产医院,为孕妇提供产前检查、接生服务、孕期护理咨询和免费破伤风疫苗,并对她们进行堕胎的不良影响的教育。

353.1997年10月6日颁布的《国家堕胎法》规定公民享有堕胎自由,但孕期不超过12周的孕妇才可以堕胎。孕期超过12周时,只有在诊断结果表明以下情况时才可以堕胎:

怀孕不正常、婴儿发育畸形或怀孕对孕妇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降生后婴儿可能患有不可治愈的严重疾病。

354.在强奸致孕的情况下,上述条件不应当限制堕胎,但堕胎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年满18岁的女性必须主动提出要求;未满18岁的女性必须由父母或监护人多次提出要求。

355.法律还规定对那些没有遵守职业道德、从事非法活动的人进行严厉处罚。因从事非法活动伤害女性者,最多判处5年有期徒刑,导致女性死亡者,最多判处10年有期徒刑。如果导致伤害或死亡者不是医生或医生助理和助产士,他/她应被判处1个月到1年的有期徒刑。强迫孕妇堕胎或鼓动其自愿堕胎者,应判处1至5年有期徒刑。如果强迫堕胎或鼓动孕妇自愿堕胎导致孕妇得慢性病、致残或死亡,强迫者或鼓动者应被判处5至10年有期徒刑(见第12条)。

356.虽然柬埔寨出台了产妇保健支助措施和计划,但在偏远地区,由于缺少医生、助产士和高科技设备,接生服务仍然不能全部到位。许多妇女依然采用传统的护理和接生方法及其他迷信做法。此外,大多数贫穷妇女所受教育有限,更不用说保健常识和正常护理知识了。部分妇女因操持家务或在外工作,健康状况较差,有的还会从丈夫那里感染各种疾病,尤其是艾滋病毒/艾滋病(欲知详情,见本报告第12条)。

法人年龄和儿童青年保健

357.少年是指18岁以下的人,法人是指年满18岁或18岁以上的人。

358.1993年《宪法》第34条指出,“所有公民,不论男女,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59.《婚姻和家庭法》第97条指出,“法人是指年满18岁或18岁以上的人。”

360.《关于合同和合同外责任的第38号法令》第14条指出,“凡年满18岁或18岁以上者,可随时以本人名义订立合同。”

童工

361.《宪法》保护儿童的权利和自由。1993年《宪法》第48条指出,“国家应当按照《儿童权利公约》的规定,保护儿童的各项权利。”

362.《劳动法》第177条指出,“准许从事有偿工作的最低年龄为15岁。”准许从事各种职业或是本身对青年人身体健康、安全或寿命有害的工作的最低年龄为18岁。12至15岁的儿童可受雇从事轻闲且不会危害其身体或心理和生理发育、不影响其接受正规学校教育的工作,他们参加各种指导方案或职业培训必须得到主管当局批准。《劳动法》第174和第175条指出,“16岁至18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从事地下采矿、采石场和本法第1条所述企业的夜班工作。”

363.1999年经济和社会调查的相关数据显示,童工率最高的年龄段是14岁至17岁,占童工的42%;10岁至13岁年龄段的童工率为10%;5岁至9岁年龄段的比率为3%。农村地区的童工比率高于城市。童工比率较高不足为怪,因为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儿童都在家里干农活。

364.童工现象因地理位置的不同而不同。高原地区的童工率最高(如腊塔纳基里省和蒙多基里省),这里有约三分之二14至17岁女孩和二分之一14至17岁男孩从事经济活动。其他地区只有9%男孩和21%女孩从事经济活动。

365.数据显示,80%的童工在农业、渔业和林业部门工作,4%至6%的童工在商业部门做销售员或街头小贩。3%到4%的童工在制造业工厂和建筑工地工作。在柬埔寨,童工每周平均工作44小时。10岁到13岁的儿童中有三分之一每周工作40小时以上,14岁到17岁的儿童中有三分之二每周工作40小时以上。

童工形式

家庭童工

366.柬埔寨儿童通常从事女佣工作:做饭、清扫、洗衣、照看幼儿和卖东西。与其他形式的童工相比,管理家务有某些独特的特点,如不固定且报酬最低。这些儿童往往每周工作7天、每天工作12至14小时。他们必须将工资交给父母或监管人。除以上形式的童工外,很多儿童还要在自己家里从事烹饪、清扫、洗衣、取水和照顾奶牛等劳动。

367.童工一直是政府努力应对的主要挑战。《劳动法》第368条规定要处罚雇用童工的雇主,对违反《劳动法》第173、第174、第175、第176、第177和第178条的规定雇用18岁以下童工的雇主,处以金额为其31天到60天工资的罚款。

儿童卖淫

368.贩运儿童和对儿童性剥削是童工现象中最不能容忍的一种形式,这种行为起源于1990年代,目前,由于人贩子和皮条客肆无忌惮地践踏儿童权利、破坏传统风俗习惯,这种现象日趋蔓延。有关统计数据表明,目前柬埔寨共有妓女80 000到10 0000人,其中35%在18岁以下,其中更有年仅12岁的儿童(1998年,柬埔寨人权组织调查)。少女沦为妓女,往往是因为生活条件所迫或因被贩卖或受他人引诱所致。关于卖淫问题的最新研究确定了一些易使少女卖身的因素:

姐妹、亲戚、朋友或爱人从事性交易;

父母离异或分居;

单亲或孤儿;

父母有一人或两人酗酒;

家庭赤贫;

女孩年龄适合从事性交易。

369.大多数性交易都是在柬埔寨境内进行的,柬埔寨也是机会性性交易者偶尔光顾的地方。

370.《宪法》第46和第47条指出,“禁止贩运人口和通过卖淫和猥亵行为剥削妇女并损害其名声。”

371.政府一直努力预防和消除性交易。政府于2000年4月6日发布了《第1号公告》,即《打击贩运儿童和商业性剥削五年计划》,制订了以下目标:

防止贩运儿童和商业性剥削;

增强柬埔寨颁布的宪法、法律和1996年在斯德哥尔摩签署批准的国际公约的执行效力;

相关部委和各级政府官员应采取有效措施,为打击人口贩运行为提供便利;教育人民了解这一社会问题的影响,发动社区运动,通过各种服务进行控制;

全国儿童理事会对此问题应负主要责任,以保护儿童、执行政府五年计划并向政府汇报工作进度。

372.《制止绑架、贩运、买卖和剥削人口法》指出,对涉嫌人员和犯罪者应判处十(10)到十五(15)年有期徒刑。如果受害者在15岁以下,对犯罪者将应判处十五(15)到二十(20)年有期徒刑(第3条)。男女皮条客或妓女组织者将被判处五(5)到十(10)年有期徒刑。

373.本法第7和第8条指出,“凡是提供场地进行卖淫或其他猥亵行为者,应处以一至五年有期徒刑,并处以五百万(5 000 000)瑞尔到三千万(30 000 000)瑞尔的罚金;如果是重犯,上述处罚加倍。”凡是与15岁以下未成年人进行性交易者,不论有关未成年人同意与否,应处以10至20年有期徒刑。如果屡教不改,将被处以最高刑期。

374.同时,社会事务、退伍军人和青年改造部与另外九个非政府组织合作,共同实施为社区贫困家庭提供服务的项目,如,磅湛希望之家接收了29名少女,并对她们进行化妆和缝纫课培训。世界展望组织新舰中心倡导在社区中预防贩运儿童(见2001年现状总结报告和2002年社会事务部工作目标)。

375.另外,妇女事务部与各个政府组织合作,执行了以下三项原则:

进行人力资源培训;

寻求帮助和确立原则;

开展宣传运动。

376.上述方案已经在与泰国和越南接壤的6个省市执行,已举办了34期培训班。妇女事务部举行会议,宣传预防贩运妇女和儿童,这些方案将在其他省市推广,以向公众宣传贩运人口带来的不良影响。

易受害儿童

377.贫穷、家庭破裂和艾滋病毒/艾滋病是造成儿童悲剧的主要因素。易受害儿童主要有弃儿、无家可归儿童、残疾儿童和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儿童。这些儿童易遭受各种剥削,往往也更会从事非法活动。

孤儿和弃儿

378.政府非常重视儿童工作。社会事务部收容了237名孤儿:男孩112人、女孩125人),有141名儿童(其中男孩93人、女孩48人)重新融入社会。统计数据表明,16个省的20家儿童中心共收容1 7957名孤儿――1 099名男孩和696名女孩。最近,除了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和老百姓个人提供支助以外,政府为每个儿童赞助10%以上的经费。例如,ASPECA基金会/国际知识分子援助委员会为1 385名寄养儿童提供了物质用品和现金,这些儿童每人每月能领取13到15美元奖金。Komar Angkor组织帮助养活20名收养儿童,每月还为磅士卑省的孤儿每人提供15美元生活费。世界粮食组织每季度向各个中心提供大米、鱼罐头、食用油。此外,首相和首相夫人赞助了以下三家中心:

Kien Klang孤儿中心:大米12吨、现金2 400万瑞尔、1500美元,另为一对新婚夫妇提供200万瑞尔

法国-匈牙利儿童中心:大米12吨、现金1 200万瑞尔

Kolap第四儿童中心:现金1 200万瑞尔

379.除上述支助以外,还有其他非政府组织等重要伙伴为上述儿童提供赞助。

儿童保健和青年改造

支持和保护儿童权利

380.柬埔寨广泛宣传《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阐述的基本自由和儿童固有的权利,并切实保护儿童权利。社会事务、退伍军人和青年改造部一直努力强化全国儿童理事会的工作并在各社区扩大该网络。柬埔寨的儿童状况已经有所改善,比如,儿童死亡率已经降低,儿童卫生得到改善,儿童入学率达到91.0%。

381.同时,该部还承诺采取一切措施,预防针对儿童的所有形式的暴力和交易,如非法使用童工、对儿童的性剥削、贩运儿童和社区内对儿童其他形式的猥亵行为。

孤儿照料

382.到目前为止,全国共有200家孤儿院,其中20家为国营孤儿院;共收留8 759名孤儿、残疾儿童和艾滋病毒/艾滋病患儿。这些孤儿在此有容身之地、能接受教育和护理,因此,他们学到了基础知识、接受了职业培训,随后能重新融入社会。此外,孤儿和易受害儿童还通过佛塔及国家和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其他方案,从社区、亲戚、监护家庭和寄养家庭处得到食物和其他资助。政府根据2006年10月26日第116号二级法令,增加了每月提供给国家收容中心的儿童和弱势人群的营养支助。

儿童保育替代措施

383.王国政府确定了提供儿童保育替代措施的原则,社会事务、退伍军人和青年改造部也为收容中心的儿童保育制订了最低标准并已开始执行。这些政策以儿童为重,将儿童利益放在重中之重的地位,并鼓励儿童走出收容中心,在社区抚养。最低标准规定了收容中心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的职责,要求他们按照儿童四项基本权利组织、管理和照顾儿童。

社区儿童保护网的作用

384.儿童保护网方案已经在波罗勉省和柴桢省选定的6个县、38个乡和480个村庄进行试运行。该网络对所有村庄的13 220名儿童进行培训,另有10 000人得到儿童保护网的支助。

国际儿童收养的作用

385.柬埔寨王国刚刚批准了《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海牙公约》。《国际儿童收养法草案》已经完成。不久,此项法律草案将提交部长会议办公室将审查批准,然后再提交国会和参议院通过。此前,该部就收到过收养申请,部长会议批准了其中的912份申请。

全国儿童理事会的功能

386.全国儿童理事会的职能是继续加强各项活动。《宪法》协调和推广该部与相关机构的合作,统一开展有益于儿童的行动。2005年5月25日,柬埔寨在暹粒省主办了第七届东亚和亚太地区儿童问题部长级论坛,来自26个国家的代表参加了该论坛。会议通过了《暹粒-吴哥宣言》,声明将努力缩小儿童间差距,致力于儿童发展,着重于改善儿童生计和儿童发育。此后,柬埔寨对儿童的区域责任和国际责任得到强化。柬埔寨每年都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和世界无童工日。全国儿童理事会报告了暴力侵害儿童、《宣言》和“适合儿童生长的世界”行动计划执行情况、贩运人口和性剥削方面的情况;并制订了第二个打击贩运人口和性剥削行动计划及保护受贩运活动影响的儿童原则并提交了其他文件。

387.第二个国家行动计划包括以下几点:设立打击人口贩运、走私和交易及对妇女儿童的性剥削工作队,由副首相兼内政大臣韶肯阁下牵头;成立国家级工作队,执行柬埔寨与其他相关国家就防止贩运人口和救助人口交易受害者达成的协议和谅解备忘录,由国务秘书尤艾女士阁下牵头;设立预防、保护、整合和执法修正高级别工作队秘书处,以及设立省级相关机制。将第二个打击贩运人口和性交易国家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执行责任从全国儿童理事会转给工作队负责人。执行打击人口交易、走私和买卖及对妇女儿童的商业性剥削新战略,包括设立省级工作队以开展相关活动。批准防止贩运人口和性交易的新法律。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六国合作反拐的其他五个成员国合作,柬埔寨王国政府批准了《第二个次区域反拐行动计划》(2008-2010年)。

388.柬埔寨在上述打击贩运人口和性交易行动中取得了成就,王国政府因此得以制订一项切实的计划,继续致力于打击贩运人口和性交易。

青年改造

389.青年改造通过教育青少年使他们逐步摆脱各种社会问题的羁绊,并为推动社会道德和保护儿童权利及儿童犯做出了贡献。柬埔寨接连不断地设立改造中心。1 244名儿童和少年犯因触犯法律和非法使用药物得到救治,改造中心为其提供营养支助、提供非正规常识教育和职业培训,其中838人已经重返社会。同时,该部还与主管当局合作,教育违法少年和非法使用药物儿童多达31 166人;与内政部合作保护狱中儿童的合法权利。

第 11 条第 1 款:获得相当生活水准 权利的一般条件

390.此项权利受到1993年《柬埔寨宪法》的保护。《宪法》第63条指出,“国家应当尊重市场规律,确保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改善。”根据《宪法》规定,柬埔寨王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减贫和缩小性别差距,以确保在人口迅速增长的同时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391.柬埔寨王国政府认为尽快减贫是其整体战略的重要部分。柬埔寨王国政府的愿景是,建立一个高度团结、教育昌盛、文化繁荣、人人健康、没有贫困、没有饥饿和摆脱愚昧的社会。为了实现这一愿景,柬埔寨王国政府将执行第二个经济和社会工作计划及国家战略,力求在国民和国际社会帮助下减缓贫穷。

392.同时,柬埔寨王国政府支持联合国就儿童权利所做的决定、1990年儿童问题世界首脑会议宣言和行动计划,消除饥饿及减少一切形式营养匮乏宣言、1992年国际会议和在罗马举行的世界粮食首脑会议以及2000年9月联合国大会批准的《千年宣言》。

柬埔寨的多层面贫穷

393.1990年,柬埔寨首次编写人力资源发展报告,测定其人力资源发展指数为0.501,属于人力资源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2002年,柬埔寨的人力资源发展指数为0.543,比1990年有所改善。这意味着柬埔寨人力资源发展达到了国际平均水平,在173个国家中名列第130位。但是,贫穷在柬埔寨境内仍然比较严重。柬埔寨有36%的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按现行汇率计算,该数值应为0.46至0.63美元。柬埔寨的贫穷现象主要原因是:人口增长快、缺少机会、缺乏安保和安全、社会歧视和人民易受伤害。穷人不能使用森林和渔业等自然资源也是一大障碍。大多数穷人(79%)都在农村务农。

394.1993至2000年间,耕作的平均增长率仅为1.6%。工业和服务部门的工作机会有限(仅为8%和18%)。1998至2000年间,服务部门的工作机会平均增长率仅为1.08%,而工业部门的工作机会平均增长率则明显高于服务部门,达到43.29%。虽然工业部门得到了一定发展,但仅有8.4%的人口受益于此。

395.健康状况恶化是导致贫穷和其他社会活力缺失(比如失去教育和工作机会等)的主要原因。贫穷的恶性循环、健康状况恶化和高额的医疗费使得贫穷家庭生活愈加困难。

396.没有接受过教育或只接受过少许初等教育的养家者贫穷率较高,而贫穷家庭的教育支出比率也非常低,不足1.1%。

397.穷人很少有机会享受服务和社会工作带来的基本便利。残疾人占总人口的21%。最穷的人要走5公里的路程才能到达保健中心,约26%贫穷残疾人(KIN TAE)居住地离最近的公路也不只5公里。

398.愚昧是阻碍穷人提高生活水平的一大障碍,因为他们会受到歧视并被排除在发展进程之外。

399.柬埔寨妇女不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她们的工作报酬极低,对土地和其他财产都没有所有权。妇女也得不到生殖保健。总之,她们在家里和社会都处于利益受损的地位。

400.少数民族也因自身在各级行政和立法机关中没有代表以及语言障碍等原因利益受损。

401.由于难以了解政府发布的信息和做出的决定,穷人不能参与社区活动,政府政策制订与执行之间形成了一道鸿沟。

402.由于穷人不理解法律和自己的权利,他们容易遭受剥削,所以,不能充分消费和行使自己的权利,也成了一个严重问题。

减贫的优先活动

403.减贫方面的优先活动包括以下方面:

稳定宏观经济;

提高农村地区的生活水平;

创造更多的工作机会;

增强人民的能力;

强化机构建设和改善治理;

减轻易受伤害性和社会歧视;

倡导男女平等;及

优先关注人口部门。

稳定宏观经济

404.改进政府政策的目标就是要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并发挥私营部门的主导作用。经济增长在增加穷人收入方面起着核心作用。政府的战略已经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经济实现了可持续增长且年均增长率达到6%到7%。取得这一成就意味着,到2005年底,人均收入(按2000年收入价值计算)为320美元。这意味着每年的人均经济增长率达到3.5%。

405.2005年是2006-2010年国家发展战略计划的基础年,在该战略计划的编写工作完成后,所得的2005年宏观经济数据比之前预计的2005年宏观经济数据有了显著改善,估计数更加明确。

406.最显著因素中的几项重要因素包括:

虽然国外诸多因素(如油价持续走高)造成各种不确定性,但2005年的国内总产值达到13.4%,创下历史新高,比编写全国战略发展计划时估计的7%增加近一倍;

(b)2005年农业部门(农作物)增长高达28.0%,比全国战略发展计划的估计数高出8.0%,这得益于有利的天气因素和对灌溉的投资;

农业部门高速发展,使得其他部门的发展相形见拙,增长极为不明显,农业部门(农作物)的比重达到16.9%,高于全国战略发展计划中预计的14.2%。

407.总之,2005年基础年的基本数据有所增长。因此,虽然这些数字以基础数据为依据且经过调整,但全国战略发展计划中的热点数据仍有所增加。

408.2005年人均国内总产值达到186万瑞尔,高于全国战略发展计划中预计的140万瑞尔,预计该数据有望在2010年达到288.8万瑞尔(相比之下,全国战略发展计划中的估计值仅为224万瑞尔)。

409.就整个工业和服务部门的比例而言,服装业仍处于领先地位,紧随其后的是旅游和建筑部门。柬埔寨王国政府普遍希望这种高速增长继续下去。

410.因此,所有宏观经济数据都经过调整且列入下表。在2005年高速增长的基础上,2006年国内总产值增速预计为10.8%。通货膨胀率保持在4.7%水平上。在开支前严格谨慎地进行预算编制,政府收入从2005年国内总产值的10.6%增长到2006年国内总产值的11.5%,政府开支也从2005年国内总产值的13.4%增长到2006年的13.6%。汇率保持稳定,一瑞尔兑0.0410美元。政府不动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如国有企业和国家及私营部门共同拥有的企业)的管理有所改善,管理更透明、更有效,有利于保护政府利益并增加固定收入。政府采取各种措施确保严格遵守法律,在出售和出租政府所有权或权利以及在提供所有政府合同时采用公开竞标程序,做到清晰透明。2006年被定位为小额供资年,多次举办集会和论坛,以提高人们对小额供资机构的了解、提高其效力并提高公众对该部门的认识。

重要宏观经济数据表(如无具体说明,数据为占国内总产值的百分比)

指标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以不变价格表示的国内总产值(百分比变化)

13.4

10.8

7.3

6.6

6.8

7.0

通货膨胀(年均百分比变化)

5.8

4.7

3.0

3.0

3.0

3.0

政府收入

10.6

11.5

10.7

11.0

11.0

11.6

税收

7.8

8.1

8.3

8.6

8.8

9.0

开支

13.3

14.2

14.4

14.6

14.7

14.9

资金流

7.7

8.0

8.6

8.9

9.2

9.5

外国直接投资(百万美元)

375

475

530

573

613

620

411.长期目标仍将是继续实现经济增长并为穷人提供各种支助。近年来实现的宏观经济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柬埔寨在最近两三年里在减贫方面取得显著成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因此,这一增长势头以后必须得到保持和强化。即使在1997年东亚经济危机、此后发生的结构形式和外资领域变化、2004到2005年油价高涨等外来经济因素的压力下,成功驾驭经济环境还是积累了信心和经验,推动上述宏观经济向前发展的一切理想最终都能彻底实现,取得的惠益也将对减贫产生广泛的影响。

412.除其他基本措施以外,必须开展的活动如下:

在执行公共金融管理改革方案方面取得进一步进展,在整合政府所有资源、资金流和资本时努力建立和确保高水平管理和问责制,确保有效地使用上述资源执行全国战略发展计划和其他优先方案。中期开支框架可能将用于多年期方案。

七部委的扶贫项目方案预算已经到位(教育、青年和体育部、卫生部、妇女事务部、农林渔业部、农村发展部,国土、城市规划和建设部及司法部),这将对穷人的处境有一定的影响。各部委预算的补贴和时间安排将受到认真监督,确保实现预期的改善目标。

由此产生的追加赠款和为优先领域及时注资,有助于扶贫工作。2005年农业部门得到的补贴占国内总产值的0.7%,该比例在2006年增长到0.91%。在农村发展部门,2005年的赠款占国内总产值的0.19%,该比例在2006年增长到0.2%。2005年卫生部门的补贴占国内总产值的0.89%,该比例在2006年增长到0.96%。2005年教育部门的补贴占国内总产值的1.38%,该比例在2006年增长到1.56%。

继续努力加强各相关机构(柬埔寨国家银行同经济与财政部)之间的协调,以改善和强化金融部门取得的成果,这在稳定宏观经济、确保经济发展的速度和目标、进一步调动不活跃的金融资源以对各项生产活动进行投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金融部门的愿景和发展计划正在更新,并在今后五年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建立良好的金融体系,以调动资源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金融部门改革还将注重强化细节管理和金融部门立法的司法框架。重要的法律包括:批准《消费法》、《可买卖的金融工具和支付业务法》以及关于担保业务的法律草案,这些法律已提交国会审查批准。

改革的目的是加强和改进对小额供资的获得。重要行动包括鼓励向小额供资机构发放许可证以及对它们进行注册,帮助通过会计准则的必要条件以及联合企业的适时报告。是否有必要将该活动框架扩展到合作社、金融服务机构、信贷团体和乡村银行等各种金融机构,目前正在对此进行研究。

413.实现宏观经济稳定并使经济实现6%到7%的高速增长,必须采取明确措施来执行改革方案,还要落实好以下辅助政策:

防止预算赤字;

制订合适的金融管理制度;

进一步深化银行改革;

增加国家收入;

加强预算和国库对社会工作和经济领域的适当开支;

改善投资环境;

改革公务员法;

推动司法和法律改革。

提高农村的生活水平

414.稳定宏观经济和相关金融部门的政策非常重要,但这并不能确保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因为大多数农村人是穷人。国家减贫战略确定了这项工作的障碍并建立了政治平台,目的是增加农村地区居民的收入,主要从土地、供水、耕作、林业、渔业和交通方面着手。这些部门取得的改进通过改善人们对基础服务的获得,为其他部门的减贫做出了贡献。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与其他部门的分权活动也存在着密切联系。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取决于贫穷差距的缩小。健康状况下降、缺乏教育和农业基础设施以及生产率低,导致农村居民生活贫穷。

增加工作机会

415.工人工作时间长但报酬低;生产率低;工作保障有限。因此,改进工作环境是减贫的一个关键因素。政府决定采取以下措施来增加就业机会:

发展私营部门;

扩大出口;

扩大旅游部门。

416.这些政策在实施后其各方面都将切实有效地增强人民的能力(如技能和健康教育),并改进治理和提高透明度。

增强人民的能力

417.国家减贫运动也反映出工作的优先次序,这对柬埔寨穷人的教育、保健和营养将产生影响。

418.为了实现全民教育目标,即人人完成九年制基础教育,教育部门将特别关注最贫穷人口和弱势群体,处理该领域的供求和质量问题。

419.教育政策将通过增加平等接受优质教育和扶贫系统的改革,促进经济增长。

420.2003-2007年保健政策试图依赖服务提供者与接受服务者之间的相互信任,基于循证原则,提供优质保健服务,不对性别、年龄、地区、住址或服务支付能力做出区别对待。

421.为了解决营养不良这一具体问题,有关方面对预防人生初期的营养不良给予注意和指导,办法是出生前便进行早期干预并向育龄妇女和孕妇提供营养品,以保证其身体健康并防止妊娠后期流产。

强化机构建设和改善治理

422.柬埔寨王国政府致力于执行治理行动计划,这是行动战略的框架,为促进八个优先领域的工作提供适当而透明的措施:

司法和法律改革;

行政和分散改革;

地方治理和分权;

公共金融改革;

反腐倡廉;

两性公平;

武装部队改革和复员;

自然资源(土地、森林和渔业)管理改革。

423.反腐倡廉是减贫工作最重要的一环。王国政府决定采取共同行动从根本上打击腐败,但法律、管理条例和行为准则并不足以有效打击腐败。法律框架中应增添有效的执法和司法机制。王国政府积极开展这些活动并最后确定可适用的法律框架是什么样的。

减轻易受伤害性和社会歧视

424.增强环境的可持续性和改进自然资源管理,是减轻易受伤害性的关键,其关键问题包括:

灾害管理,尤其是洪水管理;

长期战争遗留下来的排雷工作;

残疾人、艾滋病受害者、孤儿、流落街头儿童、弃儿和无家可归者的易受伤害性;

粮食保障;

社会救济方案受到王国政府预算和能力的限制。

倡导男女平等

425.65%的农业劳动力和75%的渔业劳动力都是女性,所以,如果政策和方案中不包含柬埔寨妇女的平等问题,贫穷就不能减缓。柬埔寨王国政府规定妇女事务和退伍军人部(现为妇女事务部)的优先任务是:

在保健、教育和农业资源管理领域减少性别差异和提倡男女平等;同时加强妇女的经济权力、改进社会工作、制订相应政策并加强对妇女的法律保护;

确保妇女儿童接受与其权利和利益相关的法律保护和法律教育,如获得土地所有权和使用自然资源;

在所有政府部门提倡男女平等;

与卫生部、教育、青年和体育部合作,共同处理教育问题;与农业部、水力资源部和农村发展部合作,推进农业工作和农村地区的创收工作;

清除妇女享受平等权利的法律障碍;

为柬埔寨王国政府各级重要官员开展性别平等教育,增进他们对性别问题的认识。

426.柬埔寨王国政府鼓励各政党将妇女列为党内职位的候选人,允许妇女拥有与男子相同的机会参加议会选举。王国政府将批准一项积极行动政策,在公共服务领域选拔和提拔一批妇女担任决策职务。王国政府还将确保在所有咨询、评估和监测环节上男女人数平等。

优先关注人口部门

427.国家减贫战略认识到扶贫的核心职能,这与人口有着密切联系,这在前三个方案中得到体现,其注意力应优先着眼于:

特别关注卫生部负责实施的穷人生殖保健和计划生育;

教育、青年和体育部负责实施的提高穷人的初级教育入学率;

农村发展领域的相关部委负责增加农村地区穷人的就业机会。

428.身体健康、受过教育且精力充沛的人,是国家的财富,也是国家财富的创造者。因此,人民是一切发展活动的核心,是发展的推动者和受益者。善治有利于人民不断进步、充分挖掘自身的潜力,为个人利益和国家社会的利益谋福利。国家人口政策的目标是改变人口发展趋势,使人口构成和分布与有利于减贫和提高所有柬埔寨人生活水平的可持续发展需求相一致,同时确保到2015年所有柬埔寨人都充分使用生殖保健服务。因此,王国政府在国家人口战略中极其重视帮助夫妻在决定生育数量时做出自由但负责的选择,并确定生育间隔和分娩时间,以便获得保健服务信息和完成上述意愿的办法。国家人口和发展委员会将负责执行国家人口政策。

表:重要人口指标

重要指标

1993年

2000年

2005年(估算)

人口(以百万计)

10.66

12.57

13.66

男女比例(100名女性对应的男性人数)

91.7(1996年)

93.0(1998年)

93.5(2004年)

0-1岁人口(%)

43.9(1996年)

42.8(1998年)

39.0(2004年)

15-59岁人口(%)

50.8(1996年)

51.8(1998年)

55.1(2004年)

60岁及以上人口(%)

5.3(1996年)

5.3(1998年)

5.9(2004年)

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

59.1(1996年)

64.0(1998年)

74.0(2004年)

寿命:女/男

51.8岁/55.8岁

54.4岁/60.6岁

57.9岁/64.1岁

总出生率

5.2(1996年)

4.0

3.3(2004年)

年增长率(%)

2.49(1998年)

1.81

1.81(2004年)

使用现代生育间隔方法的已婚妇女(%)

18.5

20.1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1996 年居民调查, 1998 年人口普查。

429.柬埔寨人口在1975至1979年间大幅减少。但是,此后随着死亡率降低、寿命延长、婴儿和五岁以下儿童和产妇死亡率降低,人口又开始逐渐增加,虽然有一项指标仍然较高,但上述社会现象在最近五年里大幅降低。正如上表(重要人口指标)所示,男性的预期寿命增加了6岁、女性增加了9岁,这反映出总体福利的改善。人口总出生率大幅降低。同时,在男女性别比例方面也出现了更加平衡的发展趋势,1979年,由于当局进行种族灭绝,男女性别比例严重失调。年轻人明显增多。目前,25岁以下人口占6%,10-20岁年龄段占36.5%。因此,年轻人是令人关切的一个主要问题,在失业率增加、青年人流动和年轻人对吸毒的态度越来越危险的情况下尤其如此。

第 11 条第 2 款:食物权

430.柬埔寨85%的人口住在农村,75%的穷人家的户主是农民。因此,要确保人民获得充足的食物,应当发展农业和与粮食保障相关的其他部门。

粮食保障

431.只有当所有人拥有社会有形设施和经济手段随时能获得安全且富有营养的粮食,来满足其积极和健康生活的消费需求及食物爱好时,粮食保障才得以实现。柬埔寨是一个高度依赖农业的国家,因此它的粮食保障和贫穷密切相连。在柬埔寨农村地区,全年有充足的大米和其他食品的家庭,就不算贫穷家庭,或者说就有了粮食保障。

公认的粮食无保障定义

432.人们不能获得足够、安全、有营养的粮食以满足其增长和发展需求并过上舒适积极的生活,就会出现粮食无保障。粮食无保障是因为无力获得粮食、购买力不足、粮食加工不当、国内粮食消费不足。粮食无保障是许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包括粮食储存、粮食获取和粮食消费。因此,有效的国家减贫战略必须确认每一个问题,并在相关的成员部委之间开展密切合作。

粮食

433.大米是柬埔寨粮食保障的关键因素,但是,粮食保障不仅是农业生产问题,更是许多因素相互作用的复杂问题。全国拥有充足的大米,并不意味着所有人,尤其是农村地区的最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有充足的大米消费。有些地区的农民大米产量过剩,而另一些人每年都缺粮。限制获得粮食的不利农业生产因素还包括灌溉系统不发达、土地少、土地贫瘠、农业服务推广领域有限和生产率低下。

饮食

434.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的生活支出达不到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公认国际标准,即每人每天摄入2 100卡路里食物。这些人购买力不足、经常背负沉重债务且得不到充足的贷款,即使市场上有粮食,他们也无力购买。市场体系不健全,物价和市场不稳定,社区基础设施和通信落后,耕作和作物种植的工作机会有限,投资低,都阻碍了人们获得粮食。

食物消费

435.柬埔寨人的主食是大米,满足了每日能量需求的68%。其他食物有鱼、块茎、蔬菜和水果等。饮食单一是导致全国粮食消费不断增高和缺少微量营养元素的主要原因之一。其他因素包括受教育水平低、知识少(尤其是妇女和少女)、促进身体健康和营养的工作力度不够、对儿童照顾不够、幼儿断奶不当、疾病传播的可能性大、得不到基础设施和公共保健服务(人口与健康调查,2000年)。得不到营养和保健教育,似乎是弱势群体营养状况不佳的主要原因。

确保粮食保障的政策和战略

436.柬埔寨王国政府的目标是,所有各级(国家、社区和家庭)促进全体柬埔寨人民的粮食保障,提高妇女儿童的身体素质;积极地向最贫穷人口传播粮食保障知识。无论采取何种战略,都应当努力加强协调合作,发现问题和探寻弱势根源,改善粮食储备、粮食供给和粮食消费。因此,粮食援助可起到重要作用,有助于及时满足最弱势群体的一般需要,确保他们参加有利于长期获得粮食保障的各种活动。这意味着要通过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强对人力资源部门的投入;通过劳动口粮来创造社区财富,如新建和养护公路、池塘、运河、学校或保健中心。在解决国内粮食保障问题时,政府必须妥善安排,确保妇女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并从中受益。柬埔寨高度关注粮食保障需求,尤其是女户主家庭这一弱势群体的粮食需求(例如,通过粮食保障特别方案等有针对性的方案)。

各组织重要活动总结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

437.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帮助柬埔寨支助联合国观察机构,这些观察机构在农业和农村发展部门开展工作,以促进柬埔寨确保粮食保障的可持续性和消灭贫穷。粮农组织与农林渔业部合作,通过粮食保障特别方案和妇女恢复灌溉系统、营养和保健项目提供技术援助,旨在通过提高妇女在管理中的权威和参与提高粮食生产、恢复灌溉系统和水资源、改善当地人口的粮食和营养状况,改善保健、引进技术、节省当地所有活动的时间。

Seila方案

438.Seila是柬埔寨王国政府1996年推出的一个方案,旨在根据分权和分散战略加强地方管理以努力消除贫穷。分权有助于增强各乡的实力,其数量从1996年的20家增加到2001年11个省220家和每个省会城市318家,包括以下各省:卜迭棉芷省、马德望省、暹粒省、菩萨省、拉达那基里省、茶胶省、磅湛省、奥多棉芷省和拜林市。2005年有望扩大到16个省,共有1 216个乡。地方管理项目的伙伴关系给各省和金边市的Seila方案提供了支持并引进了技术。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基金会)

439.2001-2005年儿童基金会与柬埔寨王国政府合作执行的方案目标是,改善粮食状况和农村社区穷人的处境。儿童基金会向营养部门提供直接支持,其方案直接着眼于三项战略:

制订战略和政策;

支持国家和社区两级对营养部门的干预;

建立营养信息系统。

受益人群

儿童权利方案覆盖的总人口

价格/受益人/每年

五岁以下儿童

103 150

16.35

妇女和五岁以下儿童

165 480

10.20

总人口

700 000

2.41

世界粮食计划署(粮食计划署)

440.世界粮食计划署为提高柬埔寨王国的粮食保障和营养认识做出了贡献,给致力于解决问题的各项活动提供了支持。粮食计划署和负责分析和定位弱势群体的单位,都认真对待信息组织过程,通过调查和现有数据瞄准柬埔寨粮食无保障地区,并为柬埔寨提供粮食保障基本常识。现在,粮食计划署与联发援框架积极合作,领导粮食保障和营养工作组的工作,与当地的捐助者协作解决其他社会问题。预计他们将推出粮食保障战略计划和明确的粮食安全方案。

441.世界粮食计划署致力于采用共同的方法制订发展方案,即动员各乡,尤其是弱势群体参加乡级小组,开展一系列具有鲜明特征的活动,并且参与粮食计划署社会支助项目支持的以工换粮方案。另外,一些乡在学校、市场出入(道路)和灌溉项目上获得了比其他地区更多的好处。粮食计划署通过Seila方案参与各乡发展计划,该方案是地方规划的分权过程。作为与王国政府合作的农村发展伙伴,粮食计划署将扩大与各工作伙伴机构的合作,包括联合国各机构、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欧洲联盟和非政府组织。

442.粮食计划署在2000年9月启动了补充营养项目,以解决柬埔寨弱势群体(尤其是孕妇、哺乳妇女和五岁以下儿童)在生命的某个时期由于缺乏主要营养给几代人带来影响的问题。大约35 000名五岁以下儿童和6 500名孕妇和哺乳妇女从每月饮食、生长监测和营养教育中受益。现在,该项目在六个省(马德望省、卜迭棉芷省、暹粒省、磅通省、磅士卑省和桔井省)30家保健中心实施。该项目由非政府组织、各省主管当局和粮食计划署合作执行,使得受益人得到与保健和全面营养有关的干预措施。

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组织)

443.世卫组织营养顾问自1999年初一直与国家妇幼保健中心的营养机构合作。世卫组织着重承诺,致力于支持国家工作人员的能力建设,在营养部门开展工作,给国家妇幼保健中心的营养机构提供专职的技术援助和培训。世卫组织的国家食品安全营养专家就食品安全、食物营养搭配、哺乳和缺少微量元素提出了指导意见,并提供许多建议和培训来支持和发展国家妇幼保健中心和卫生部的工作。

444.世卫组织还在以下方面支持卫生部的工作:儿童疾病综合管理方案国家战略、全国疫苗接种方案、保健系统改革、保健部门人力资源、消灭疟疾和登革热、基本药品、艾滋病、环境健康、预防失明、心理健康、麻风病和献血服务。

445.世卫组织计划通过为营养机构提供技术援助,支持王国政府努力解决柬埔寨境内的营养问题,特别是制订政策、方案、计划和监测执行情况,以及与缺乏微量元素有关的主要评估,推广母乳喂养,预防五岁以下儿童和妇女营养不良,支持儿童疾病综合管理方案。世卫组织和卫生部各司局、儿童基金会、粮食计划署、粮农组织和其他进行营养干预的非政府组织密切合作。

关键问题和干预部门

446.根据项目分析,有关方面对以下六个领域进行了干预:

农业生产和家畜饲养,防止大米产量过低(缺粮经常持续六个月),推动合理种植,包括种植各种作物和建立自筹经费团体;

通过举办技术培训班,增加家庭创收的机会,以改善低收入家庭的处境;

各村的自我管理大米银行向成员提供实物贷款,力求满足其粮食需求和短期贷款,帮助缓解贫穷和债务,包括村庄粮食支助预算;

在粮食和长期投资短缺的情况下,通过以工换粮方式进行紧急干预,发展各村的基础设施,尤其是农村公路、供水、小型灌溉系统和鱼塘;

提供保健服务和营养教育,力求改善饮用水和卫生状况(水井、厕所等),包括促进改善食品安全,尤其是儿童食品(营养教育和家庭种植蔬菜等)。另外,计划生育也被引入,旨在满足公民的综合需求;

通过召开合作村庄规划会议,支持村庄发展委员会,民主选举该计划的用户小组来增强村民的自力更生能力,这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农业部门

447.农业部门是王国政府减贫和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国家战略基础。农业是王国政府矩形战略确定的优先部门。该战略是相互连接成矩形的综合结构,其内容如下:

提高农业生产率和多样化;

土地改革和排雷;

捕鱼和渔业改革;

林业改革。

448.2004-2007年农业部门的情况如下:天气较好,没有出现2000-2001年和2002年那样严重的自然灾害。2007年禽流感爆发,12个省市爆发了破坏稻谷的虫害,但有幸得到遏制,没有扩散,也没有造成严重损失。林业、渔业和土地领域出现了违法行为,尤其是无政府林地出现了伐林造地、砍伐红树林等违法行为。但是,王国政府将采取严厉措施,阻止这些不法行为。

449.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总的来说,农业部门占国内总产值的比例呈下降趋势,从1999年的44.8%降到2007年的28.5%,这是柬埔寨三大经济部门竞争的结果,是一种进步。根据2007年主要部门的国内总产值,农业部门对国内总产值的贡献率为28.5%,其中各种作物生产占52.2%,渔业部门占24.8%,家畜家禽饲养占15.6%,林业部门仅占7.3%。农业部门的国内总产值年增长率平均为5.2%。

土地登记计划、土地登记系统的开发和解决冲突

450.该部门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土地登记、解决冲突、消除非法土地所有权、控制以投机为目的的土地所有权集中和有效使用土地,加强私有土地所有权的安全并加强国有土地管理。

451.土地管理、测量集中及私有和国有土地登记领域都取得了重大成就。到2007年底,土地系统登记收集了100多万块土地的数据,超过原定目标约60 000多块(目标为100万块)和700 000块土地所有权分布的数据。但是,直到2007年底才执行的分散土地登记,登记了约590 000块土地的所有权。这两项工作总共登记了约1 600 000块土地。

452.除了小块土地登记外,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部对私有和国有大型土地进行了登记,包括六大国有橡胶种植园37 495公顷、七大国家公园和野生动物居住地、国家私有土地5 000公顷(用于社会工作和经济发展的土地分配方案),10处私有土地3 463公顷(工业和经济专用区),相当于2 712公顷家庭橡胶种植园的1 175家工厂。

453.为了登记土地,土地管理、城市规化和建设部开展了大量的技术工作,如建立土地分析网络、制作horopito图、地球仪和专家地图,积极参加国家边境划界的技术工作。

454.为了加强土地安全,三级地籍委员会(国家、省和地区)做出决定,采用庭外调解办法解决成千上万没有登记的土地冲突问题。另外,在系统登记土地的过程中,行政委员会采用重划地界方法解决小摩擦,这些摩擦多数是土地边界案件。总之,采用调解办法解决了10 000多户居民的土地冲突,减轻了行政委员会和法庭的承担负担。

455.另外,做不完的地籍工作通过地籍服务和印章税也为国家预算收入增加做出了贡献。2004-2007年的总收入为130 000 000 000瑞尔,等于30 000 000美元。2007年收入比2006年增加了三倍,即89 000 000 000瑞尔,等于23 000 000美元,其中85 000 000 000瑞尔是印章税。按照善治原则,为了提高市场的效力,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部在王国政府支持下,在金边的两个已经系统登记过的地方实行试点项目,根据估算和土地市场调查,制订合理的土地价格评估系统,绘制土地价格区域地图,让公众了解土地价格评估。

社会性土地特许权

456.社会性土地特许权国家委员会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部为了发展社会经济分配土地,在两个乡4 000多公顷土地上进行社会性土地特许权试点项目,另有七个乡正在起草计划。为了鼓励执行到2008年将社会性特许权土地分配到10 000户家庭(等于一个省/市416户家庭)的计划,省/市土地分配和使用委员会正在研究如何界定土地区域,对真正无地的农户进行普查。另外,因为这是一项社会减贫措施,所以,在新农村建设、建立新的定居点、执行排雷土地使用计划和穷人非法占有土地管理条例的框架下,王国政府将土地分配给真正无地的居民。到2007年,此项工作已将12 000多公顷土地分配给20 000多户,大部分土地用于居住。问题是,尽管王国政府有足够的计划和程序来合理分配社会性特许权土地,但是仍然存在着伐林造地现象。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部要求各省/主管当局禁止伐林造地,鼓励执行关于国有土地管理的第118号二级法令和2007年11月8日关于社会性特许权土地分配计划的第6号指示,以及进一步执行2007年2月26日关于非法的国有土地所有权的第02号指示,将社会性特许权土地分配给真正无地的居民。这是王国政府在努力圆满地完成第三个任期的现有工作。

保护少数民族的土地保有权

457.王国政府承认并保护少数民族传统的土地保有权,以及与地方社区和政府达成的村庄边界划分。各省农村发展委员会和现有的村委会必须监测土地使用情况,以确保自然资源的可持续使用。王国政府必须确认耕作方法,合理收获部落人民维持传统生计所需的森林产品。王国政府研究并支持改进传统的耕作方法。尊重山区和高地部落人民在部落使用土地和自然资源方面的特殊使用方式。

458.为了保护土著少数民族的土地保有权,王国政府通过土地政策顾问鼓励完成土著少数民族土地登记政策草案的讨论过程,然后再报请王国政府批准。该政策已获批准,但还没有关于此类登记的二级法令。遵照王国政府的政策,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部采取试点行动,保护少数民族社区的土地,试点项目在拉达那基里省和盟多基里省的三个村庄,按照关于国有土地管理的第118号二级法令划定社区的土地边界。

排雷

459.按照柬埔寨首相洪森亲王提出的精辟建议,柬埔寨地雷行动中心(地雷行动中心)努力履行职责,并且取得了以下重大成果:

2002至2006年,地雷行动中心与四个国际和国内排雷组织,即柬埔寨皇家部队、地雷行动中心、光环信托组织和扫雷咨询组合作,在以下省份开展排雷行动:菩萨省、马德望省、卜迭棉芷省、柏威夏省、奥多棉芷省、磅通省、暹粒省、磅湛省、桔井省、拜林市和国家中部一些其他省份;

2004至2007年,排雷行动清理了17 986公顷的土地,发现和摧毁了以下各类地雷:343 008枚杀伤人员地雷、654 970枚未爆炸弹装置和5 524枚反坦克地雷。1992至2007年,柬埔寨排除了41 200公顷土地上的地雷,发现和摧毁755 705枚杀伤人员地雷、17 998枚反坦克地雷和1 594 203枚未爆炸弹装置。2004-2007年四年间清理出无地雷土地17 786公顷,穷人可以在此地建造新村庄、居住地和发展农业;

58%用于修路和建造新的定居点,14%用于新建学校、保健中心和石塔,约28%用于修建公共基础设施。

460.地雷行动中心和地雷致残救济组织领导起草了2004-2008年五年排雷行动计划,以完成王国政府的排雷战略目标。为了实现排除地雷和未爆炸武器的目标,地雷行动中心将开展以下行动:

最优先任务是,到2009年排除地雷密集的可疑地区的地雷;

将排雷活动与发展方案相结合;

到2005年协调排雷行动技术观察;

协助培养柬埔寨皇家武装部队的排雷能力;

协调排雷行动,开展地雷造成的事故教育;

提高受地雷威胁区域的排雷成就;

到2006年提高扫雷支出的实效;

自2005年起加强对排雷区的监测;

自2005年起执行柬埔寨地雷行动中心的标准。

捕鱼改革(渔业)

461.渔业是王国政府关注的一个部门,政府传播海洋和淡水渔业知识,发展孵卵所,进行捕鱼监视,并提高执法效力。渔业司的渔业管理专家级研究人员指出,湄公河和洞里萨湖水系的自然资源极其重要,它为柬埔寨人提供了食物和就业。每个柬埔寨人每年平均消费52.4公斤的加工鱼或新鲜烹饪鱼。在经济上,十分之一的人以捕鱼为生,全国有三、四百万渔民。王国政府发展渔民社区,让他们直接参与渔村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为可持续管理和保护公民的权益做出了贡献。王国政府宣布废除捕鱼区,以便人们从事家庭捕鱼,如:

2000年12月5日《第97号二级法令》

2001年1月15日《第04号二级法令》

2001年1月22日第06号、第08号、第09号和第10号二级法令

2001年2月16日第19号、第21号和第22号二级法令

2001年2月19日《第23号二级法令》

2001年3月5日《第27号二级法令》

2001年3月27日《第30号二级法令》

462.以下各省废除了捕鱼区并缩短了捕鱼边界,让居民从事家庭捕鱼:马德望省、磅通省、甘丹省、磅清扬省、菩萨省、暹粒省、卜迭棉芷省、磅湛省、金边市、桔井省、波罗勉省和茶胶省。2002年,王国政府与许多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合作,如粮农组织、湄公河委员会、柬埔寨重新安置和重返社会方案、STREAM-DFID、防治荒漠化公约、德国技术合作公司、商营航空协会、英国国际发展部、美国乐施会、英国乐施会、国际发展研究中心、世界自然基金会等,并决定将56.23%的捕鱼区改为217处海洋和淡水捕鱼场所,让人们从事家庭捕鱼。

表:渔业年产值(以千吨计)

产品

1990年

1991年

1992年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淡水鱼

65.1

74.7

71.3

67.9

65.0

72.5

63.5

73.0

75.7

71.10

海鱼

39.9

36.7

34.9

33.1

21.1

30.5

31.2

29.8

32.2

38.1

养殖鱼

6.9

6.7

7.0

7.4

7.6

9.5

9.0

11.8

14.1

15.0

共计

111.4

118.1

113.2

108.4

93.7

112.5

103.7

114.6

112.0

124.1

463.2007年,渔业管理当局做出各种努力,积极地对渔业部门进行管理,并取得了许多成就,如依据纵向管理结构编制法律对标准条款进行编制、修订、汇编和调整,加强渔民社区和发展水产业,开展研究和养护,打击不法捕鱼行为以及开展宣传等。王国法令、二级法令、公告和一些其他技术标准条款经过核查调整付诸了实施,以确保自然资源的可持续管理和使用。

464.为了加强渔民社区,渔业管理当局协调社区全体会议投票选举影子社区委员会,并批准委员会和成员登记,批准委员会章程、管理条例、地图和社区捕鱼区协议。

465.水产业发展有了明显改善。渔业管理当局在鱼类资源不丰富地区增加活动,与国际组织合作,强调并鼓励研究本地品种的繁殖和养殖,如Barbodes gonionotu、Trichogaster pectoralis(粗鳞毛足鲈)和Pangasianodon hypophthalmu(彩虹色巨型鲶鱼)、龙虾和其他品种,成功地进行了龙虾繁殖实验,这有利于将来的养鱼活动。

466.为了打击非法捕鱼行为,各级渔业管理当局大力打击和预防捕鱼季节的非法活动,在全国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467.渔业管理当局努力编写文件和开展宣传,鼓励各省/市的所有办公室在市区告示牌上张贴禁止非法捕鱼和参与渔业资源养护的图片,印制公报、图片、海报和其他包括捕鱼杂志在内的技术手册。

468.鱼对于数百万的柬埔寨人来说就像生命一样重要,因为它给他们提供食物、收入和生计。

淡水捕鱼共计375 000吨;

海洋捕鱼共计63 500吨,等于原计划60 000吨的105.83%,与2004年相比增加了7 700吨;

养殖鱼虾共计35 260吨(35 190吨鱼和70吨虾,等于原计划35 000吨的100.74%,与2004年相比增加了14 425吨);

加工海鱼产品共4 850吨,等于原计划4 000吨的121.25%,与2004年相比增加了50吨。

469.509个社区,包括447个捕鱼社区和62个池塘养殖社区,共有128 041个住户和390 323人。469个社区位于淡水捕鱼区,40个社区位于沿海区域。渔业保护区包括18个地方(保护海豚、种鱼、珊瑚、海草),它们都得到了当地居民的支持。

林业改革

470.根据2006年的森林树冠覆盖数据,全国森林树冠覆盖面积为10 730 781公顷,等于陆地总面积的59.09%。2002至2006年,森林树冠覆盖减少了373 510公顷,相当于国家陆地面积的2.06%。柬埔寨王国政府和农林渔业部制订的目标是,到2015年全国森林树冠覆盖率达到60%。

471.到2007年,遵照王国政府关于禁止、打击和废除非法占有森林、砍伐、焚烧、开垦、圈占森林的第01号命令和第02号命令,主管当局将各种林地253 181公顷和各种机械锯1 636件收为国家财产。

472.17家公司宣布废除24片、总共3 501 170公顷的特许林地征用协议。其他12家特许林业公司仍在经营,占地面积3 374 328公顷。这些公司必须重新谈判协议并按照国际标准起草特许森林管理计划。同时,所有特许林业公司的森林交易活动自2002年1月1日起推迟,直到公司的工作符合法律法规,拥有可持续森林管理的专家团队。

473.自2004年以来,植树造林10 730公顷,2007年达到9 219公顷。2004至2007年,种植的树苗从15 639 969棵增至19 896 725棵。

474.成立了300个森林社区,覆盖19个省/市的181 000公顷林地,覆盖62 400户家庭。

475.成立了77个自然保护社区,其中八个是在2006年成立的,划定了16个自然区的边界,绘制了保护区的官方地图。

表:2006-2002年森林树冠覆盖率的变化

编号

森林类型

森林树冠覆盖情况(公顷和百分比)

2006-2002年

2002年

2006年

1

稠密森林

3 720 493

20.49

3 668 902

20.20

-51 591

-0.28

2

半稠密森林

1 455 183

8.01

1 362 638

7.50

-92 545

-0.51

3

稀疏森林

4 833 887

26.62

4 692 098

25.84

-141 789

-0.78

4

各种类型的森林

1 094 728

6.03

1 007 143

5.55

-87 585

-0.48

5

森林总面积

11 104 291

61.15

10 730 781

59.09

-373 510

-2.06

6

无森林覆盖的土地

7 056 383

38.85

7 429 893

40.91

373 510

2.06

共计

18 160 674

100

18 160 674

100

( 2002-2006 年 森林覆盖数据资料 )

476.王国政府林业部门的战略目标以如下三个重要支柱为基础,确保森林管理的可持续性:

首先,可持续的森林管理政策,严格控制森林交易,遵守国际森林标准,要求通过禁止采伐、抵御旱涝灾害和保护鱼苗孵化处――红树林,保证充足的森林储备;

第二,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其他稀缺物种的自然保护系统;

第三,执行稳定透明的林业社区发展方案,让当地人直接管理。

477.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王国政府制订并执行国家林业方案,其中包括如下战略目标:

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和养护

准备批准和重新划分永久性森林财产,维护现有的所有森林资源,以保护好生态系统的机能和养护生物多样化,批准并执行关于完善永久性森林资产的分类和登记的二级法令;

加强执行林业法,尤其是关于预防、打击和取缔非法占有森林、砍伐焚烧森林和开垦圈占森林的第01号法令。加强执行养护战略,保护森林物种、斜坡、森林和野生动物基因保护区、风景旅游地和其他特殊体系圈,最大限度动员地方社区参与;

严格执行规范基本森林管理的技术框架,管理和利用自然资源,包括可持续的特许森林;

开展提高森林认识运动。

鼓励林业界参与社会经济发展

提高森林资源生态系统保护和生物多样化养护的社会经济价值;

鼓励私人部门投资和公共部门参与,加强人工森林的木材供应,代替天然森林的木材供应;

提高木材使用和加工效益,为森林产品寻找市场,特别是根据当地需求和出口需求植树造林;

继续鼓励尽可能地植树造林,保护种植的小树。

鼓励林业界为减贫做出贡献

从法律上承认和保护当地社区使用森林资源的传统权利,这有助于确保粮食保障和减贫。这些权利受森林法和其他法律的标准条款保护;

动员当地社区参与森林和野生动物养护,使其从森林资源的利用和管理中获得更多益处。

加强林业部门的能力和善治

在各级进行能力建设,增强管理机构能力和林业科学的技术研究方案;

进一步培训公众对当地社区的了解,以促进可持续地养护和管理森林资源;

加强林业行政部门的运作,因为他们有权做出决定并在当地开展业务活动,加强和相关机构的合作。

表:重要的农业生产(千吨)

产品

1990年

1991年

1992年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大米

2 500

2 400

2 221

2 383

2 223

3 448

3 458

3 415

3 510

4 041

玉米

88

60

60

45

45

55

65

42

49

95

土豆

60

56

80

51

65

82

70

77

67

229

番薯

31

39

60

48

36

39

38

29

30

33

蔬菜

170

249

210

221

197

193

250

117

128

182

豆子

12

13

14

11

17

20

14

15

9

16

甘蔗

258

145

142

145

219

202

171

188

133

160

大豆

22

35

40

39

23

17

28

56

28

35

花生

7

8

8

5

5

7

6

77

9

芝麻

5

8

6

5

4

4

5

3

5

7

烟草

8

9

9

5

12

11

10

10

10

6

羊角树

2

1

2

2

2

1

2

2

1

0

橡胶

35

35

28

22

21

35

42

38

41

46

畜牧业

478.王国政府着力解决动物饲养问题,对动物健康给予优先关注。世界银行的项目表明,柬埔寨积极进行畜禽疾病预防,通过检查和注射疫苗改善疾病治疗。鼓励本地生产饲料代替进口饲料。不断提供贷款用于杂交育种和购买动物来饲养。

479.由于政府的重视,人们扩大了动物养殖业,其结果如下:

畜牧业(百万)

饲养

1990年

1991年

1992年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母牛

2.2

2.3

2.5

2.5

2.6

2.8

2.8

2.8

2.7

2.8

水牛

0.7

0.8

0.8

0.8

0.8

0.8

0.7

0.7

0.7

0.7

1.5

1.6

2.0

2.1

2.0

2.0

2.2

2.4

2.3

2.2

家禽

8.2

8.8

9.9

10.7

10.0

10.1

11.4

12.1

13.1

13.4

480.2004至2007年,畜牧业生产发展和动物疾病治疗部门发展迅速,如:

动物死亡率和发病率降低,对农村兽医成功地进行了培训,这些兽医执行农林渔业部制订的政策,即各个村庄都应当有一名兽医;

较之前几年,禽流感减少。虽然在磅湛省出现了一例禽流感,但是政府及时进行了干预;

家养和半工业化饲养的各类动物显著增加。动物繁殖情况也得到改善,因为农民意识到好的动物品种能生长得更快,更抗病。同时,农民也意识到家庭和工业提供的动物饲料和饲料作物对饲养也很重要;

鉴于动物饲养增加,动物粪便成为影响居民生活环境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柬埔寨大力推行在所有的动物养殖场建造沼气池,并将该项目扩大到其他省份。

表:2007-2006年柬埔寨动物统计数据及动物统计数据比较

种类

总量

2007-2006年动物总数比较

动物数量:增减

百分比

母牛

3 368 449

+ 23 737

+ 0.70

水牛

772 780

+ 48 402

+ 6.26

Labors

4 141 229

+ 72 139

+ 1.74

1 755 280

+ 146.64

+ 0.8

2 389 389

-351 426

-14.70

死畜

15 825 314

+ 689 249

+ 4.35

动物养殖场种类

养殖场数量

动物总数

2007-2006年比较

农场

动物数量:增减

数量

百分比

数量

百分比

蛋鸡场

49

231 529

+8

+16.32

+42/579

+18.39

肉鸡场

128

392 812

+69

+53.90

+184 290

+46.91

鸭场

725

721 538

-1 156

-159.44

-1/071/43

-148.53

猪场

187

60 147

+116

+40.41

-285/126

-474.23

母牛场

43

5 019

+35

+81.39

+2.293

+45.68

表:2004-2007年柬埔寨动物饲养发展情况

年份

单位

母牛

水牛

家禽

2004年

3 039 945

650 572

2 428 566

13 990 592

2005年

3 184 146

676 646

2 688 612

15 085 547

2006年

3 344 712

724 378

2 740 815

15 136 065

2007年

3 368 449

772 780

2 389 389

15 825 314

环境保护、管理和自然资源保护

481.王国政府一直努力保护环境,管理和保护自然资源及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地维护生态系统并确保社会发展符合王国政府的减贫矩形战略,特别是减轻基层社区和土著居民的贫穷。有效的自然资源管理有助于改善柬埔寨的产品,因为柬埔寨的经济主要依赖自然资源。因此,保护环境和管理自然资源,特别是森林,对于吸收雨水、防止干旱、风暴、水灾及其他自然灾害起了重要作用。为此,在国际机构,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粮食及农业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环境基金支持下,在该区域和世界各地的非政府组织和国家协助下,王国政府采取了重大行动。为了保护环境和管理自然资源,特别是森林,国家颁布了如下标准文件:

1996年12月24日《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法》;

2002年9月3日《森林法》;

2006年5月24日《渔业法》;

2008年2月15日《国家森林保护法》;

2008年2月18日《生物安全法》;

2001年9月3日《土地法》;

2007年6月29日《水资源管理法》;

1993年11月1日《保护自然区皇家法令》;

1999年8月11日《关于环境影响评估程序的二级法令》;

1999年4月6日《水污染控制二级法令》;

1999年4月27日《固体废物管理二级法令》;

2000年7月10日《空气污染和噪声分布控制二级法令》;

2005年3月17日的《臭氧层污染控制二级法令》;

1999年1月25日王国政府颁布的关于非法林业管理和取缔措施的第01号公告;

1999年3月29日环保部颁布的关于建立调查森林罪行和取缔非法林业机制的第429号公告。

482.柬埔寨王国政府表示,林业部门应按照优先发展思路来发展,以恢复被破坏的森林,停止提供特许森林和没收受让人没有遵守法律或合同的特许森林。因此,2002年,柬埔寨王国政府收回了15家公司的21处特许林地,面积达3 001 470公顷,这些林区成为受保护的林区。国家保护区包括国家公园、野生动物保护区、多功能区和23处景观保护区,其中7处为国家公园,总面积为742 250公顷,位于戈公省、西哈努克市、暹粒省、上丁省和拉达那基里省。

483.另外,在国家捐助者、某些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如德国技术合作公司、湄公河委员会-德国技术合作公司、世界银行、世界自然基金会、国际发展研究中心、国际发展研究 、美国乐施会、区域社区林业训练中心、世界就业方案 、丹麦国际开发署、国际热带木材组织的支持下,王国政府开展了植树造林运动,恢复被砍伐森林,培育各种植物,并将其中的2 120 000株分发给人们,将其种植在850公顷被伐的林地上。柬埔寨一直在本国筹集资金,并呼吁外国提供资金用于森林管理(包括洞里萨湖区的被伐森林)。(资料来源:2002年6月在金边举行的第六届发展界讨论会议)。

484.王国政府在林业改革中做出的承诺,在最近几年中为保护森林覆盖做出了更大的贡献,2006年的森林覆盖率为59%。继续致力于合理保护和管理森林并开展植树造林运动,必将有助于在2015年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60%。这符合柬埔寨人权委员会的目标。

485.柬埔寨王国政府致力于加强治理,以保护和管理占国土面积25%的自然保护区和防护林,并加强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这一承诺有助于减少使用生物多样性,按照保护促发展和发展促保护原则,到2010年达到10%的标准。鼓励可持续地使用生物多样性,将其视为支持和增强国民经济以及增强基层社区家庭经济的重要因素。在此框架内,按照法律和技术要求保护环境和管理自然资源,有助于有效地发展国民经济和保障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体办法是,监测和评估现有项目和政府及私营部门重大投资项目的影响。2006至2008年,建立了73个自然保护社区和1个捕鱼社区。建立这些社区不仅是为了鼓励社区成员积极参与保护环境、森林和渔业,而且还为了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水平。自然保护区的六个自然度假村有助于减轻贫穷,特别是减轻自然保护区居民和土著人民的贫穷。2006年,王国政府没收了3 606.15公顷(三千六百零六公顷和十五英亩)非法占用的土地。对23个自然保护区中的18个进行划界,绘制全国各省市各保护区的官方地图。

486.柬埔寨王国政府竭尽全力加强环境监测,控制固体液体废物和工业垃圾,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和空气污染)及对公众的影响,并且采取严厉措施防止柬埔寨成为其他国家的垃圾倾弃场。王国政府还加强了对固体和液体废物;尤其是对公众健康和国家环境有危害的化学物质及各种污染化学物质的管理。重视环境教育和宣传,利用各种传播手段,如杂志、电台和电视,特别是旨在培养环保意识的现场问答讨论,还包括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佛教教育中的学校环境课程。同时,王国政府一直努力加强与国家机构、私营部门、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会合作,加强在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区域和国际框架中合作,并鼓励执行柬埔寨已经加入重要的国际公约和议定书,旨在提高柬埔寨在国际上的声望并为应对区域和世界的环境挑战做出贡献,特别是应对气候变化和提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机会。

主要挑战

487.环境部在环保方面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就,但也面临一些挑战,既有主观挑战也有客观挑战,都直接影响到环境管理任务。

488.移民进入保护区,同时也带来了贫穷,增加了对自然资源的消费需求,非法占有国有土地现象增多。他们砍伐森林圈占保护区的土地,合伙将土地所有文书或土地所有权卖给商人和其他一些投机分子。

489.23个保护区和国家公园的守林人人数和能力以及设备和设施供应都不能满足保护区的工作要求。此外,各省环保部门缺乏称职官员,影响了环保部工作的效力和效率。因为工作复杂,与环保部的工作要求相比,优先工作执行缓慢且完成量较少。

490.在保护保护区的自然资源方面,有关部委、武装部队、地方当局及社区的合作和协调有限。此外,一些省级法院推迟环保当局提交的案件调查和裁决。

491.保护环境质量的标准规范和法律存在缺陷,因为有些工作涉及许多其他部门,如工业、制造业、公共卫生和交通等,需要单独的法规来管理。此外,经济迅速发展也是现有的法规不能涵盖所有新发展的原因之一。

492.资源、研究设施和实验室工作开展得不足。到目前为止,环保部实验室开展工作完全依赖援助;在确保实验和研究的可持续性方面,国家基金支助的预算有限。

493.相关机构合作评估环境影响以及大众舆论的贡献都有限,因为某些人误认为评估环境影响会阻碍投资。

未来发展

494.环境保护部制订了下一个五年任期的如下目标:

继续加强执行关于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的《宪法》第59条以及柬埔寨王国政府的其他法律和法规,尤其是环境影响评估、自然保护区管理和环境质量保护;

继续加快国家环境政策和各级发展计划及战略的一体化,保证环境发展的持续性和连续性;

继续制订王国政府第四个任期的战略计划;

在教育机构和大众中加强环境教育和宣传,使人们参与保护环境和减贫;

加强和扩大同有关部委、机构、私营部门和民间社会的合作,推动环保方面的双边和多边合作。

了解耕种手段

495.以前,在农业部门,柬埔寨人通常使用牛、水牛等动物耕田。然而,最近政府重视向农民推广生产率高的农业机械,作为耕田的手段。这些活动受到欢迎,但也要求政府对新技术进行更多的培训,以确保耕作及时顺利。

社区和社会服务

496.在2004-2007年三年中,柬埔寨的经济年增长率达到10%。人均收入从290美元增加到589美元。贫困率每年下降1%。王国政府通过了矩形战略,第三个矩形战略的第四角是为自然灾害和其他事故的受害者提供社会保障,目的是恢复残疾人的劳动能力并促进老年人、孤儿、无家可归者、退伍军人及其家庭的健康。

497.社会事务、退伍军人和青年改造部制订了2004-2008年六项优先计划,其内容如下:

优先事项1:将社会服务扩大到弱势人群,对轻微和中等自然灾害和事故的受害者进行紧急干预,制订面向无家可归者、乞丐等方案;

优先事项2:继续在落实儿童权利和防止儿童犯罪中充当主力。组织社会服务以支持弱势儿童、孤儿、被贩运儿童,并继续扩大少年犯改造中心;

优先事项3:继续加强残疾人工作,扶助贫穷残疾人,并继续制订残疾人权利政策和法律,以及强化康复服务的可持续性和提高贫穷残疾人的生活水平;

优先事项4:继续管理和有效执行退伍军人、伤残军人和公务员政策,重视执行退休公务员和老年公民政策;

优先事项5:继续管理和执行退伍军人政策。进一步向目标人群提供补贴。此外,继续落实退伍军人、游击队员及其家属的生活条件;

优先事项6:加强各级社会福利服务。鼓励与当地和国际非政府组织和捐助者合作,并寻求人道主义援助,以满足社会服务需要。

498.在帮助弱势群体获得充足的食物和适当的生活水平方面,王国政府的战略政策是为他们提供工作岗位,使其能自力更生。该战略迄今赢得了当地和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支持。在外国援助下,王国政府提高能力,建立保护弱势群体机制,并加强对投资影响和人民收入改革的观察和评估。有关方面执行任务以保护弱势群体,如孤儿、农村地区贫穷家庭、城市暂住家庭、回返难民和失业工人。为了应对这些挑战,王国政府制订了如下行动计划:建立女性性工作者教育中心(Kolap 4中心是一个临时教育机构,对主管当局带到这里的10至20名女性性工作者进行教育,该中心正在寻求伙伴或监护人继续进行教育)。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的开发曾经得到国际劳工组织的协助。有人建议在全国广泛建立劳动力市场体系,该计划为期五年,耗资200万美元。然而,这些建议还没有得到积极反应。目前,政府根据自身的能力和现有资源收集劳动力市场的信息。2001年7月17日,政府发布了关于收集劳动力市场统计数据,如失业人数和为他们寻找就业机会的第15号通告。建立区域培训中心:在贡布省、菩萨省、磅通省、上丁省和金边市建立了五个区域培训中心,中心为学员们提供各种技能培训,如维修小机器、汽车、电子产品、空调、缝纫机、沙龙、雕塑(在菩萨省),结业后学员可以利用技能创收。此外,王国政府把孤儿院改成培训中心,建立了安全生产制度,在茶胶省建立了培训中心,在工厂增设了诊所,培养职业技能,在暹粒省建立培训中心,恢复和修缮改造中心等。

499.王国政府计划在221个工厂建立医务室,目前在67个工厂已建成,其余的也正在按计划进行。

食品质量管理

500.王国政府重视人民的福利问题,让一个部门(商业部抑制欺诈局和工业矿产能源部柬埔寨工业标准局)负责控制和提高粮食质量。迄今,王国政府继续颁布法律来控制消费品的质量和安全,这些法律是:

《工厂和手工作坊管理法》(2006年6月23日第0606/018号皇家法令);

《柬埔寨标准法》(2007年6月24日第0607/013号皇家法令);

制订9种食品的标准使其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告;

2001年6月21日关于产品和服务安全管理的第0600/001号皇家法令;

2001年3月9日建立部际委员会协调产品和服务质量安全监督的法律;

1998年5月8日建立部际委员会协调产品和服务质量安全监督的第28号公告;

2001年12月31日建立国家规范委员会技术小组的第353 M℃/2001号公告;

1999年7月29日关于对商标不符合第329号法规的食品进行检验的公告;

2000年9月7日控制供人食用的未烹调食品,如动物、家禽和鸡蛋的出口和运输的第 253号通告。

501.从现在开始,王国政府将在边境加强进出口商品的控制,防止假冒商品入境,继续检查市场上的商品以保护消费者权益。王国政府将建立实验室对食品中引起疾病或危险的细菌进行检验,对通过食物传播的病毒进行彻底检查。

第 11 条第 3 款:适当住房权

502.《宪法》第40条第1款指出,“公民到近处和远处旅游和合法定居的自由应得到尊重。”

503.柬埔寨的永久性房屋或建筑物占31%,20%为结实的房屋或建筑,48%是临时住房。城市的大多数建筑物是永久性建筑,而农村多数为临时建筑。全国约有90%房屋的地板是木地板或竹地板。大约16%是砖地板、7%为木材地板、5%为花砖混凝土地板。

504.全国约95%的家庭拥有房屋,城市为92.6%,比农村的住房保有率稍低。农村几乎没有人租房。有许多家庭所有成员都睡在一个房间(不算厨房、储藏室、浴室和厕所)。按照国家标准,全国99%的家庭拥有一到三间卧室,四间或更多卧室的大房子城市比农村多。

505.全国96%的家庭住有所居。4%的建筑物为住房和商铺,1%是住房和手工铺。

住房条件

合计

城市

农村

共计

100

100

100

私有房屋

94.8

9.6

95.1

租房

0.8

3.4

0.3

租房(无租金)

3.9

3.7

4.0

其他

0.5

0.3

0.6

506.房屋住所是人类的基本必需品。柬埔寨也是世界上众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多数人口住有所居(除了租房外)。即使许多房屋适合一人居住,但城市和农村有所差异。农村住房比城市狭窄。农村地区的人均居住面积为6.2平方米,而城市为8.3平方米。农村地区穷人的人均住房面积为4.8平方米,最富者为8.1平方米。城市人均居住面积从5.5平方米到11.6平方米不等。菩萨省人居面积仅为5.1平方米,在各省中最低,在西哈努克市,最小的人均居住面积为9.4平方米。金边市的人均居住面积为8.4平方米。

507.柬埔寨没有最贫穷群体和无住所群体的实际统计数字。

无家可归个人和家庭数量

508.目前,柬埔寨还没有无家可归个人和家庭的真实统计数字;因此,王国政府正在努力收集这方面的准确数据,以便制订战略和实际方案,为所有无家可归者提供适当的住所。

无安居保障的个人和家庭数量

必要的饮用水源(详细情况见关于保健的第12条)

509.城市和农村地区饮用清洁水的人口比率分别是60.3%和23.7%。水龙头、管井、深井水和购买的水被认为清洁水。奥多棉芷省使用清洁水的人占3.2%,金边市占85%。少数几个省份有30%以上的家庭用上了清洁水:甘丹省36.3%、桔井省32.8%、金边市85.4%、波罗勉省54.5%和柴桢省48.2%。

表:按主要水源分列的柬埔寨家庭类别

主要饮用水源

总数

城市地区

农村地区

共计

100

100

100

自来水

5.8

25.0

2.5

井水

14.9

13.8

15.1

深井水

40.3

22.4

43.4

地下水、河水、溪水、湖水和雨水

28.2

15.1

30.4

买水

8.3

21.5

6.1

其他水源

2.5

2.2

2.5

主要照明源

510.柬埔寨全国的大多数家庭使用石油/煤油灯,使用公共电力和发电机的家庭占15.1%。在这方面,金边市的比率比其他地区高53.6%(金边为75.5%)。在盟多基里省、柏威夏省、拉达那基里省和上丁省,人们使用其他照明源(如:天然植物灯或油灯)。

表:柬埔寨的主要照明源

共计

主要电力

发电机

电力和发电机

石油

电池

其他来源

共计

100

12.5

1.0

1.6

79.9

3.5

1.5

城市地区

100

49.2

1.8

2.6

43.1

2.4

0.9

农村地区

100

6.3

0.9

1.4

86.1

3.8

1.5

煮饭使用的可燃物质(燃料、天然气、木头等)

511.柬埔寨有90%的家庭使用木头做饭。使用木炭家庭所占比例较小。市区有许多家庭使用木炭和天然气,石油仅是补充燃料。

表:做饭使用的可燃物质分列的柬埔寨家庭类型

共计

木材

木炭或煤

石油

天然气

其他来源

共计

100

90.0

5.3

1.8

1.7

1.2

城市地区

100

64.9

22.5

2.8

9.1

0.7

农村地区

100

94.3

2.3

1.7

0.5

1.2

512.1979年,红色高棉垮台后,约有120 000人来到金边居住,其中多数来自农村地区。1998年,金边市居民增加到100多万。在过去20年里,柬埔寨不重视基础设施和社会工程,其他基础设施和相关机构遭到破坏,专家和专业人员流失,使其吃尽苦头。当时,金边市情况不同,因为红色高棉政权的幸存者先到金边,所以先有住房。1979年,城市空旷,可以自由选择,先到者就选择自己喜欢的房子。有些人选择豪宅居住,但是,当越来越多的人涌入城市,则需相应分配房屋。而有些人住在空地、废墟或楼顶上。目前,穷人随季节变化,住在不同的地方:洪水淹没的地区、多户合住房屋、废弃建筑物或其他地方,如铁路沿线、街道、屋檐下、沿岸、公共花园、污水管和七个地区的各种场所。2003年,估计约有596个贫困社区,其中住着约62 249户家庭、374 826人,占金边城市居民的35%。

513.很难估计街头流浪儿童人数,因为他们常常在闹市区流浪。社会工作者和街头流浪儿童组织估计,仅金边市的街头流浪儿童就有约1000人,他们独自流浪或与家人一起流浪。救助街头流浪儿童的友好组织估计,2000年,金边市有976名街头流浪儿童,其中86%是男孩、14%是女孩。这些儿童以捡垃圾、乞讨、擦鞋、在餐馆刷盘子和参与犯罪为生。

514.社会事务、职业培训和青年改造部(现名为社会事务、退伍军人和青年改造部)将金边的2100名街头流浪儿童遣送回家或遣送到社区。该部的两个中心对街头流浪儿童进行职业培训:Kolab第三孤儿中心和 Poun Phnom孤儿中心。培训历时3至6个月。在各省、直辖市或市区,该部与执行街头流浪儿童方案的非政府组织合作,在市区、各省和一些地区建立临时改造中心。在儿童基金会的技术支持下,该部已在17个省执行该方案(见《公约》第10条)。

515.法律保护所有柬埔寨人和被迫离开家园的所有流浪人口。如果柬埔寨王国政府需要公民的住宅地用以公共服务,王国政府将以合理价格购买所需土地。《土地法》第5条指出,“除非为了公共利益,私人的所有权不可剥夺。剥夺所有权应按照法律和管理条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且在支付公正平等的补偿之后才可进行。”

516.在柬埔寨,没有统计数据表明有多少人的住房支出超过规定的正常标准,也没有数据显示有多少人在排队等候获得住房。

517.柬埔寨有20个国家孤儿院,根据2001年底的最新统计数据,他们共收养了1 795名孤儿,其中 696名男童和1 099名女童。还有16 010名残疾儿童,包括7 217名女孩、8 793名男孩。

保障住房所有权的法律

518.保障居住权的法律规定,柬埔寨人有充分的权利拥有和世代继承住宅地所有权,有资格永远使用其土地。他们也有充分的权利将住宅用地转让给亲戚或兄弟姐妹或出售给其他人。但是,外国人在柬埔寨无权拥有土地或住宅,但完全有权承租。《柬埔寨王国宪法》第44条第1和第2款指出,“任何人,不论是个人还是团体,都有所有权。”只有高棉法人或具有高棉国籍的自然人有权拥有土地。合法的个人所有权受到法律保护。没收任何人财产的权利,只有是为了公共利益且符合法律规定才可以进行,并且要求事先提供适当而公正的赔偿。

519.关于城市无家可归者的住所的法律:对于这个问题,柬埔寨王国政府尚未通过任何政策。然而,王国政府帮助无家可归者,收留他们,使他们居住在建立的收容中心。

关于土地所有权、共有土地和提供土地的法律

520.人民有充分权利拥有和使用政府提供的土地。《土地法》第5条指出,“除非为了公共利益,私人的所有权不可剥夺。剥夺所有权应按照法律和管理条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且在支付公正公平的补偿之后才可进行。”

521.《土地法》第15条内容如下:

下列财产属于国家财产和法人财产:

凡是有自然本源的资源或财产,包括森林、任何水运手段可以经过的航道、天然湖泊、河坝和海岸;

任何为了公共利益或服务的财产,包括港口、铁路、火车站和机场;

任何为了公共利益或服务的财产(无论是自然形成的还是建造的),包括公路、道路和公园用地以及路旁小径或人行道;

任何为了公共利益或服务的财产,包括学校、学校建筑、行政建筑和公立医院;

依法保护的自然保护区中的任何财产;

考古、文化和历史遗迹;

属于皇室但不是任何皇室成员个人财产的不动产。不动产是执政国王管理的皇室财产。

关于拥有土地权、免受剥夺权、购房融资权、住房租赁管理权和支付住房租金权的法律

承租人权利、土地所有权和免受剥夺权

522.人人都有权使用或出租房屋,双方须订立合同。租房者享有《合同法》规定的使用权和取消房屋租赁权,承担法律之外的责任。《合同法》的有关条款规定如下:

第103条:“出租人应租赁给承租人完好的财产,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引起不必要的租赁问题。应保证租赁不会受到声称对租赁财产拥有权利,如抵押权的第三方的索赔”;

第104条:“出租人有责任对租赁财产进行重大修缮,除非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

第110条:“若租赁没有期限限制,一方不得终止合同,除非至少提前一个月或最多提前两个月发出通知。”

523.《土地法》第130条也对租房的安全性和使用做出规定,承租人只负责对财产进行维护,而重大修缮由所有人承担,但如果损坏是因承租人缺乏维修引起的,承租人必须自己维修。

住房的财政援助

524.柬埔寨还没有制订居民住房融资法律。

525.为了分担王国政府执行减贫政策所承担的责任,柬埔寨王国政府与国家和国际非政府组织及一些人道主义者密切合作,为穷人建房。诺罗敦·西哈努克国王陛下[国父]设立Samdech Aov团体,帮助穷人建房。

租赁管理条例

526.柬埔寨没有规范租金和支付居住费权的法律。但是人们有权住自己的房子,无需交纳任何税费,除非业主做生意或将住所租给其他人。

527.关于柬埔寨建筑法规和建筑标准的法律指出,柬埔寨人、私营公司或国家有权自由建造自己的住房。但是,在建造住房前,必须有足够的法律文件证明其有资格建造,施工现场不得扰乱受法律保护的公共财产。《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筑法》第12条指出:

“禁止任何个人、私营机构和公共组织在以下公共场所或土地进行建设”:

预留修建堤坝的土地

预留采矿和造林的土地

考古和历史旅游景点

花园、公园和开发区

预留修建道路或预留人行道的土地

预留兴建铁路和机场的土地

河流、海洋和溪流,包括河岸

总之,法律规定的禁用土地

528.第14条指出,“各建筑过程、各方面的改造和任何建筑用途的变动,都应得到主管当局的批准。”

529.在实际当中,柬埔寨在住房方面没有任何形式的歧视。因此,柬埔寨王国政府没有起草关于居住歧视的法律。

禁止任何形式驱逐的法律

免受驱逐权

530.在柬埔寨,人民有权住自己的住房,在法律上得到免受驱逐的保护。如果必须拆迁,政府会支付公正公平的赔偿。《柬埔寨宪法》第44条第2和第3款指出,“合法的个人所有权应受到法律保护。没收任何人的财产,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且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事先提供适当公正的赔偿。”

531.《土地法》第5条指出,“除非为了公共利益,私人的所有权不可剥夺。剥夺所有权应按照法律和管理条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且要支付公正公平的补偿。”

公共驱逐

532.此外,法律禁止在公共用地建造住房,如果建造的话可以驱逐。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为搬迁提供财政支持。

从租赁处被驱逐

533.有关租赁住房,承租人有权使用合同中规定的租赁房。如果业主在合同期内需要使用或出售房屋,业主必须偿付承租人一定的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

534.废除或修订居住权的法律:柬埔寨没有禁止居住权。

535.法律旨在打击住房或不动产方面的不公平现象,特别是影响居住决定权的不公平现象:如《合同法》所示,为了使所有受益人免受居住问题的困扰,政府制订了许多管理条例和司法程序来帮助人民:

第3条:“在下列情况下,合同是有效的:(1)是在真实和自由商定的基础上产生的;(2)是由有订约能力的当事人签订的;(3)标的明确,能够执行、合法且符合公共秩序和良好习惯”;

第7条:“因错误、强迫或欺诈制订的协议均为无效协议”;

第8条:“如果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实体内容出现错误,则错误便是宣布合同无效的一个理由。”

与居住在违章建筑的人,包括拥有或没有土地所有权证书的人有关的法律措施

536.目前,柬埔寨的一些人居住在法律不允许居住的地方。现在,政府设法让这些人慢慢迁走,给他们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或将他们搬到郊区已开发的地方,给他们居住地并提供其他有利条件,在那儿他们可以送子女上学和看病就医。但是,其他一些人仍住在违章建筑中。政府允许他们暂时居住,因为是在公共场所,所以不需要住宅土地证。《土地法》第3条第1款指出,“所有人都应当尊重国家和私人合法取得的财产。”《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法》第12条也有此规定。

关于环境规划和居民健康以及为人民建立公共住房的法律

537.柬埔寨迄今还没有法律规定住房建设应充分顾及环境规划。但是,《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法》第17条规定保护环境:

“凡是不符合已提交的土地使用和建设总计划和框架的建筑,则禁止建设。如果建设方案与公共安全、环境、公共卫生,具有考古、历史、文化和工艺美术价值的其他建筑或固定物体发生冲突,或影响自然资源保护区,则禁止建设。如果建设方案没有包括足够的基础设施或公共用具,则禁止建设。”

538.柬埔寨王国政府已采取行动,对住房建设和帮助无住房者给予充分重视。

539.金边市政府于1998年3月5日与各个组织合作,创办了名为“UPDF”的扶贫基金。该基金为91个社区、超过2672户家庭的穷人提供了金额达1 622 190 000瑞尔的资金,包括为677户家庭建房、帮助521户家庭创业、为1 064户家庭提供贷款用于生产高棉prahok(保存发酵的咸鱼)、为23个家庭连接供水系统、为86户家庭购买土地、帮助113户家庭发展农业。此外,在王国政府、国家和国际组织,如开发署、人居中心、英国国际发展部的技术和资金支持下,柬埔寨成功地搬迁了19个社区,包括8058户家庭,并为过去非法住在花园、下水道系统、水流域、楼顶和河岸的穷人提供土地165 381公顷。为了帮助这些人消除贫穷,柬埔寨王国政府与联合国人居署合作制订了战略,给他们在世界各地,尤其是亚洲贫穷社区永久工作的权利。2003年,柬埔寨首相宣布了一项政策,从过去的“取消穷人社区”转变到“改善穷人社区”。柬埔寨王国政府同意在五年内改善100个贫穷社区,根据从569个社区收集和管理的数据,464个社区已得到改善,其余的在执行持续发展计划。为了贯彻此项政策,金边市政府选择四个抽样地点实施土地分享项目:Dey Krahom区、Borei Keila区、火车站A区和火车站B区。这些项目帮助各社区在自己合法拥有的土地上建造住房。他们还可以申请更多的土地用来分享,申请财政支持用来进行住房建设。金边市政府及其伙伴承诺努力寻求穷人住房问题的解决办法。今后必须采取的措施是按照柬埔寨王国政府的最新政策,推动住房改善和土地共享。

540.柬埔寨王国政府不能为其国民建房,但允许私营公司和个人在遵守建筑法的条件下建房。

541.处理闲置土地的措施:迄今,柬埔寨王国政府重视用来转售的土地和有权势官员占有土地的问题。在相关机构和地方当局参与下,建立了土地纠纷解决委员会。为了解决土地闲置问题,柬埔寨王国政府制订了法律,对闲置土地征税。该法律由国会12月30日批准,并通过1994年12月31日第11NS.94号皇家法令颁布,1996年生效。征税有如下目的:

禁止为了商业目的倒卖土地(闲置土地)

鼓励合理使用土地

增加收入促进国家发展

542.没有使用土地的业主应当为其闲置土地缴税。税率为每平方米地价的2%,该值每年由闲置土地评估委员会确定。

第 12 条 : 健康权

宪法和法律

543.《宪法》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宪法》第72条指出,“人民的健康应得到保障。国家充分重视防病治病。穷人应在公立医院 、诊所和妇产医院接受免费问诊。国家应在农村地区建立诊所和妇产医院。”

544.《宪法》第73条指出, “国家应充分重视妇女儿童。国家应设立幼儿所,帮助得不到充分支助的妇女儿童。”

545.柬埔寨王国政府制订法律、法令和其他司法程序,鼓励提高医疗效率。其中的一些司法程序已经正式颁布,其余的已提交部长会议批准。

医疗政策

546.卫生部的目标是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使人们能够承担经济发展和社会工作的责任,并帮助减贫。卫生部的首要目标是提高基本保健服务的公平性和责任感,确保提供的服务质量高、价格公平合理以及卫生部的职能具有可持续性,以便继续妥善照顾穷人。

547.柬埔寨王国政府的医疗政策突出以下九个要点:

在各社区参与下,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包括计划生育和康复;

将财政和行政职能下放;

通过使用先进技术和遵守职业道德守则,促进公共服务与私人服务之间的竞争;

提高人们的健康认识并了解保健的好处;

加强卫生立法;

更加重视母幼保健,预防各种传染病;

照顾好弱势群体,如老人、儿童、残疾儿童,重视其他保健问题,尤其是精神、眼睛和口腔保健;

改进医疗信息系统。

548.在上述重要意愿指引下,柬埔寨制订了一些战略并正式启动,包括:艾滋病、结核病、疟疾、安全孕产、保健、口腔保健、安全注射、医疗和实验室废物管理以及献血。

549.年度业务计划和2002-2004年三年期公共投资计划支持这些政策文件,该计划包括16个项目,总金额达268 668 882美元,使得政策和战略得以实施。

550.突出的问题是政策与长期战略的统一,通过保健部门的政策和战略制订、2003-2007年总体计划的长期发展和2003-2005年开支框架的发展来实现。这些任务在全部门管理框架下运行,并获得了政府、国际机构和其他发展伙伴的支持。

551.该战略的基本理念是:

保健系统资金充足有助于有效运行,包括业务费用和给各级工作人员提供适当的奖励;

确保现有资源和资金的分配和使用透明、有效且有人负责;

根据公共医疗系统中的缔约原则加强和改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552.柬埔寨根据两项重要的政府改革政策,制订了该战略。这两项改革政策包括:公共管理改革方案和税收改革方案。卫生部继续与有关机构讨论该战略,如行政改革理事会、经济与财政部、公共职能秘书处以及其他发展伙伴,为采取所有步骤做好准备。卫生部为执行2008-2009年保健战略计划制订了保健政策大事记,该计划包括以下15点:

2008 - 2015 年保健政策大事记

1. 让 服务更加 响 应和贴近 大众,在 “ 提供公共服务 的 国家政策 ” 和 “ 权力下放和分散政策 ” 的框架内,将 服务 提供 和管理决策 权 下放 。

2. 加强 保健 部门 的 整体 管 制 , 采用全 部门管理 办法,强调 自力更生和 承担 责任, 以 提高 保健质量、促进和谐、加强组织协调及促进所有 伙伴之间 的有效合作 。

3. 促进获得 更广泛的服务 , 特别是 产妇、 婴儿和儿童 的生殖保 健 服务。可通过如下 机制, 如建造保健设施、由 特殊 经营 机构提供服务 合同、向穷人提供更多的 免费 保健 服务 、提供资产 基金和健康保险。

4. 通过 提供免费 保健 服务 、 扩大 资产 基金 、 获得 更多的 社会支 助,为穷人 建立 保健 融资体系。

5. 加强卫生立法 、 法规和道德 标准的 执行 力度 ,加强医药 、 化妆品 的 生产 、 销售 和 质量控制 以及加强 卫生和食品安全,以保障 服务提 供 者 和消费者 的 权利和健康。

6. 提高 保健 服务 提供 和管理 质量 , 制订 和遵守医疗 协议、 医疗指示和质量标准,特别是 制订 质量认证制度。

7. 提升保健人员的 专业能力 , 应对 人们对优质 保健 的增加 需求和责任,包括加强技能和相关技术 、应 用现代技术, 具体办法是: 提高培训质量, 增加 职业发展机会, 提高积极性 和改善工作环境。

8. 加强和 增加保健 信息系统 的 投资, 加强健康研究以 制 订 政策 、进行 规划 、根据 实际收集的数据 对 工作绩效 进行 监测和评估。

9. 增加 有形 基础设施 、 医疗设备和现代技术 的 投资, 改进 非医疗支 助 服务,包括血液安全 、 医疗 设备 保养和管理 、 医疗用品和医疗设备分 配 系统。

10. 通过提高保健意识和创造有利环境来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包括增加人力资源和完善财务结构,为传播信息、教育和宣传编制材料,以提高保健部门的质量,作为改变人们对保健部门的态度的一个步骤,找到获得保健的合适方法。

11. 预防 和 战胜 艾滋病毒 / 艾滋病 、 慢性病和非传染疾病,加强疾病 跟踪 制度,有效地应对现有疾病 的传播 和新疾病 的 出现。

12. 增强公共卫生系统 应对 挑战 的能力 ,尤其是 在以下问题上,如 性别 、 土著人 民保 健 、 卫生和清洁 、 改善学校卫生条件 、 环境健康风险 、 滥用 药物、精神 健康 、 伤害 、 劳动 健康 和安全 以及 与其他部门有效协作直接应对灾害。

13. 提高 公共和私营部门 在按照 政策 、 立法和技术 要求合作 提供服务 的效率 。

14. 通过 开展 宣传 以 提高 常规 服务 提供的 质量 , 鼓励社区参与 与保健 服务 提供 和卫生设施管理 有关的活动 。

15. 加强 保健 系统内 的各级保健 机构,以有效地 执行上述 14 项重大政策 。

国家保健服务预算(保健融资)

553.卫生部是政府的重要机构,获得政府的预算、贷款和国外援助,自2007年以来,光政府预算每年就增加12%。卫生部2003年的国家预算是4324万美元。

554.2007年,保健部门的核定预算是3369.26亿瑞尔;与2003年的2020亿瑞尔预算相比,增加了67%。其中中央预算为2385.76亿瑞尔(2003年为1321亿瑞尔),各省预算为983.5亿瑞尔(2003年为699亿瑞尔)。

555.2007年,个人支出是580美元,2003年只有338美元。2007年保健部门增长的18%,分配给了各省市。省卫生厅的年度预算由省长和经济与财政部掌握。

556.2007年,卫生部花费国家预算1 617 53900瑞尔,发展伙伴拿出1 085 048瑞尔帮助穷人。

557.自2003-2007年起,有330 465位接受医疗检查的穷人使用资产基金和政府支助的替代付款项目,其中2007年有152 213位。

558.很显然,社区健康保险执行的项目从2003年的1个增加到2007年的9个,其中在社区领取保险的人有45438位(9 088个家庭)。

有形基础设施的发展(2003-2007年省/市和中央保健基础设施的成就)

559.根据政府的目标和政策,卫生部一直在提高自身的能力和加强保健系统,以为人们提供服务。该部把重点放在向所有人提供基础保健服务,特别是向生活在偏远地区的人提供服务上,使他们能够分享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并减轻柬埔寨的贫穷。

560.根据省卫生厅和业务区的年度计划,已有823个保健中心在加快保健设施的恢复、修缮和建设,占全国保健中心总数的86%。中央一级也进行了保健设施的重大改进和修缮,包括卫生部大楼、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另外,带来保健和治疗技术进步的其他重大成果是:

柬埔寨政府与法国友好合作,创办了心脏病治疗中心,购买了医疗设备,支出总额为5 44324美元,其中政府出资620 000美元;

建立了一家产科医院,减少暹粒省Jayavarman第七儿科医院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母婴传染率;

建设国家结核病防治中心和购买医疗设备,资金为日本政府提供的7 650 000美元无偿援助。

561.在执行2003-2007年保健战略的五年间,卫生部努力改善以下保健基础设施:

省/直辖市

在贡布省、拉达那基里省、盟多基里省、磅士卑省、奥多棉芷省和柏威夏省建造省卫生厅大楼

2008年在柴桢省和桔井省设立省卫生厅

建造134所保健中心

建造和修缮了四所转诊医院

另有五所医院在建设和修缮中

建造艾滋病治疗同伴教育者大楼和大厅,12处已建好,另有两处仍在修建之中

建造用来照料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儿童的大楼,三处已建好,另有三处仍在修建之中

建造血液检验大楼:两处已建好,另有三处仍在修建之中

实验室:两处已建好,另有三处仍在修建之中

部委/中央

Preah Kosamak 医院:修建患者治疗大厅一处,牙科治疗大厅一处

国家儿科医院:修建患者治疗大厅一处,厨房一处,提高儿童健康水平门诊大楼一处,建造患者治疗大厅一处,资金由大韩民国赞助

柬苏友谊医院:建造心理和精神疾病治疗大楼一处

Kuntha Bopha医院: 2002年,建立了一家大型培训中心,其图书馆安装了因特网系统,供所有医生和护士研究使用(暹粒省Jayavarman第七医院)。2005年12月,修建了Kuntha Bopha第四医院,共有三层楼、555张病床和一个实验室、放射科和扫描仪。2006年,金边Kuntha Bopha医院会议厅建成,共有600张座位。2007年,Kuntha Bopha 第五医院建成,共有三层楼,300张病床和放射科

Calmette 医院:修建一座门诊大楼

Preah Ang Duong 医院:修建了一座眼科检查和手术大楼

国家疟疾和寄生虫病防治中心:修建了两层行政大楼和一个培训中心

结核病和麻风病防治中心:在贡布和暹粒省各修建了一座两层楼体检大楼和两座住院大楼

艾滋病毒/艾滋病信息中心:在修建中

医科大学:首相捐赠的五层大楼已建成;一个仓库、一座三层大楼(供行政和出纳使用),一座牙医大楼、一座培训大楼(日本政府捐助);另有12个房间

562.目前,卫生部管理着97个保健站、956个保健中心、50个县级转诊医院、24个省/市转诊医院和8个国家级医院。

公共保健服务

563.保健系统的改革从管理系统转变到基于人数的系统,保健系统分为三个层次:中央、省/市和业务区,其中包括保健中心和区/省转诊医院。中央一级有两个培训机构、两家研究所、六个国家中心、一家制药厂和八家国家医院。省/市一级有24家省/市医院和四个区域中等医疗专科学校。73个业务区有76所转诊医院和940个卫生中心。

564.2003年,柬埔寨共有2 170名医生、1 312名医生助理、396名药剂师、148名助理药剂师、139名牙医、87名牙医助理、4 533名中级护士、3 418名初级护士、1 814名中级助产士、110名初级助产士、351名中级实验室技师和114名实验室助理。

565.总之,当保健中心不能提供技术服务时,转诊医院和保健中心进行门诊检查和问诊。2003年,全国的门诊病人有所增加。根据指标,每年的个人新病例为0.39,但在一些地区,新病例从0.15上升到0.80。

566.全国共有病床7 786张,其中省县医院共有6 332张,2003年,病床使用率上升到60.70%。

私人保健服务

567.因高棉医生和外国医生开业,私人保健服务显著增加。私人保健服务的优点是从问诊到综合诊断无所不包。

568.2003年,卫生部为657家私人诊所发放执照,现有2 488家在无照经营。卫生部面临的问题是加强私人保健部门的监控系统,以确保他们按照职业道德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和医疗服务。

569.卫生部采取如下重要行动:

严禁各种形式的夸大咨询服务和私人诊所疗效的广告;

(b)2001年3月23日关于新的医疗服务代码、相关医疗服务和辅助医疗服务新徽标的第007/01号公告;

传播2000年11月3日关于管理私人医疗服务、相关医疗服务和辅助医疗服务的第1100/00号皇家法令;

传播关于允许外国人以医生、辅助医生和医生助理的身份在柬埔寨工作和开业所需手续和条件的二级法令。

母幼和妇女保健服务

570.一岁以下儿童的死亡率从2003年的1000名新生儿中115人减少到1998年的89.4人。1993年五岁以下儿童的死亡率从每1000名中181人减少到1998年的每1 000名中115人(平均死亡率为40/1000)。死因有腹泻、肺病和缺乏抵抗力疾病、登革热、疟疾和其他免疫疾病、营养不良、缺少微量物质。1998年人类发展报告表明,约有33%的五岁以下儿童严重营养不良。

571.2000年,一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每1 000人中95人,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每1 000人中124人。

572.用于一岁以下儿童的六种疾病疫苗的接种率从1994年的53%增至2000年的70%。在2001年前的12个月里,结核病的预防普及率增至79%、第三次小儿麻痹症疫苗接种运动的接种率为72%、百日咳和白喉71%、麻疹67%。到2000年底,在西太平洋区域服务的世卫组织工作队正式宣布,柬埔寨彻底消除了脊髓灰质炎。

573.产妇死亡率为每100 000名活产中473人。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有流产、高血压和大出血。卫生部的报告显示,34%产妇由训练有素的医务人员接生,66%由传统助产士接生。生育间隔的采用率从1995年的7%上升到2000年的19%。

574.在2003年前的12个月里,怀孕期间接种破伤风疫苗的覆盖率显示出以下结果:首次接种: 172352剂,占孕妇总人数的36.48%,共472452人;第二次接种:142839剂,占孕妇总人数30%;第二次加种:211165剂,占孕妇总人数的45%。

575.同时,各省/市和工厂的普通妇女(15岁至44岁的未怀孕妇女),首次接种破伤风疫苗:402674剂,占总人数14.7%;第二次接种为334316剂,占总人数12.2%;第二次补种:2735253人,占总人数的26%。

576.母婴健康状况明显改善。柬埔寨2005年人口与健康调查结果表明,儿童死亡率总共下降了30%(每年下降6%),2000年一岁以下儿童的死亡率为每1 000名活产中95人,2005年降至每1 000名活产中66人。另外,2005年,五岁以下儿童的死亡率从每1 000名活产中124人减至83人。尽管有所下降,但儿童死亡率同邻国相比仍然很高。另外,五年内产妇死亡率没有显出下降,仍然偏高,每1 000名活产中472名产妇死亡。

577.1999年以来执行的儿童疾病综合管理方案成为降低儿童死亡率的一种有效战略。 2007年,533家保健中心培训和执行该战略,但2003年只有95家保健中心。

578.2000年消灭了脊髓灰质炎。卫生部与儿童基金会合作,致力于积极参与提高社区和工厂的孕妇和产妇的疫苗接种率,以在2008年消灭母婴破伤风。

579.预防性药物的普及:一岁以下婴儿的预防性药物的普及率切实增加,其中一岁以下婴儿的白喉、破伤风、百日咳预防药物的普及率从2003年的73%增至2007年的82%,麻疹预防药物的普及率从2003年的69%增至2007年的79%。

580.孕检的普及:从2003年的33%增至2007年的68%,至少增加了两倍。

581.当地公共保健中心接生婴儿:自2003年以来,训练有素的保健人员增加了两倍,从22.4%增至2007年的44%。为了鼓励当地公共保健中心接生,王国政府最近制订了政策指导方针,给地方公共保健中心接生的助产士发放奖金,现在,地方公共保健中心的接生数量显著增加。

582.在过去五年里,2000年,在15-49岁已婚妇女中采用现代生育间隔办法的增加了19%,2005年达到27%,根据柬埔寨2005年的人口与健康调查,育龄妇女的生育率从2000年的4.0人下降到2005年的3.4人。

583.柬埔寨幼儿营养不良状况:总的来说,情况在不断改善。五岁以下儿童的营养不良率从2000年的15%下降到2005年的7%。发育不良婴儿从2000年的45%下降到37%,体重不足婴儿的总比率从45%下降到36%。

584.柬埔寨鼓励和提倡母乳喂养,包括即时母乳喂养,6个月以上婴儿纯母乳喂养和补充喂养比例增加。2003年,全国有三家医院成为示范性“爱婴医院”。到2007年,此项战略扩大到七家医院。根据柬埔寨2005年的人口与健康调查,6个月以下的婴儿纯母乳喂养大大增加,从2003年的10%增加到2007年的60%,增加了6倍。

585.6至59个月的婴儿第二轮食用维生素A的比例从2003年的47%增加到2007年的86%。产后6周的妇女食用维生素A的比例也从21%上升到2007年的59%。

防治传染病

586.预防传染病仍然是保健部门的优先任务,特别是防治艾滋病毒/艾滋病、疟疾、登革热、肺结核和其他传染病。根据柬埔寨2005年的人口与健康调查,15-49岁的成年男女的艾滋病毒感染率约为0.6%。2007年,艾滋病毒保密自愿咨询和检验服务中心增加了197个,全国各县都有这种服务中心,2003年只有37个。目前有26664人,大约80%的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者,包括儿童和成年人能够得到药物治疗(抗机会性感染治疗药物和抗逆转录病毒药物)。

587.结核病防治已得到显著改善。自2005年以来,全国各地的保健设施一直执行短期直接观察治疗战略,2003年只有约706家保健中心执行该战略。科氏杆菌+肺结核和肺癌的研究率从2003年的60%增加到2007年的65.4% 。到目前为止,肺结核的治愈率仍停留在85%以上而停滞不前。

588.消灭疟疾和登革热工作取得了令人满意的进步。 2003年,49%的高风险村庄得到治疗和护理,分到了蚊帐上使用的化学物质。2007年,发放率达到81%。疟疾感染者从2003年的1 000人中9.6人下降到2007年的4.2人。严重疟疾导致的死亡率从2003年的9.96%下降到2009年的7.9%。同样,严重登革热导致的死亡率从1.6%下降到2007年的1%。

589.艾滋病毒/艾滋病:国家艾滋病管理局重视给人们提供健康教育,通过百分之百使用安全套方案,防止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同时,卫生部着重于以最低收费或免费向穷人提供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治疗和护理。管理局还制订国家方案,减少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母婴传染率,提供保密自愿咨询和检验服务。目前艾滋病毒/艾滋病传播情况发生改变,丈夫传染给妻子的比例明显增加。

590.国家一级加强应对艾滋病毒/艾滋病,是2006-2010年第三个国家发展战略计划的组成部分,执行了柬埔寨发展矩形战略。第三个国家发展战略计划的共同目标是,柬埔寨的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减贫取得丰硕成果。

591.第三个国家发展战略计划是根据千年发展目标和具体目标起草,特别是第六个目标“预防和消灭艾滋病毒/艾滋病、疟疾和结核病等其他慢性疾病。”

592.2006-2010年国家战略计划的共同目标如下:

减少艾滋病毒/艾滋病新感染病例;

向艾滋病毒/艾滋病抗体阳性者和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者提供支助和护理;

减轻艾滋病对社会经济部门和人类,对个人、家庭、社区和社会的影响。

593.第二个国家战略计划和第一个国家战略计划的战略类似,但更具体、操作性更强:

扩大现有的干预和预防活动覆盖面并增加补充的干预活动;

全面扩大现有的护理和支助覆盖面,增加各种干预活动;

扩大现行干预活动的覆盖面,增加各种干预活动;

继续在全国和社区两级执行王国政府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的有效指导方针,以应对艾滋病毒/艾滋病的传播;

创造法律环境和制订公共政策,防止艾滋病毒/艾滋病传播;

通过检查、评估和研究给决策者和方案规划者提供更多信息;

提高和增强国家对策所需资源调动的稳定性和公平性。

594.近年来,普通百姓的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率在降低。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无人对此感到关切,因为尽管有下降趋势,但柬埔寨仍是东南亚区域艾滋病毒/艾滋病发病率高的国家。尽管近年来性工作者和性娱乐商店的艾滋病感染下降,但性交网络发生变化,情侣之间进行性交,他们很少使用安全套。男同性恋者和吸毒者的感染率较高,他们传播艾滋病毒的风险也较大。流动人口和流离失所者感染艾滋病毒的风险日益增加。新的艾滋病毒大规模感染发生在已婚男女、母婴之间。结果,感染艾滋病毒的妇女人数过多。

595. 尽管艾滋病毒的感染率正在下降,但是仍有数十万高棉人感染了艾滋病毒,更多的人受到艾滋病毒感染的影响,如失去父母、配偶和谋生的能力。需要治疗和护理、减轻艾滋病的影响等任务十分艰巨,加之经济增长缓慢和人力资源发展指数较低,因此,人民面临的挑战更加严峻。人们对艾滋病毒传播的巨大影响知之甚少,例如它对经济发展、贫穷和安全问题的影响。

596.结核病:王国政府决定免费对肺结核病人进行检查和治疗。卫生部关于2001-2005年结核病防控方案的政策指南中有这一概念。自1994年以来,结核病防控方案一直在执行短期直接观察治疗战略。该方案旨在提高康复率,康复率从1997和1998年的89%提高到的1999和2000年的92%。

597.麻风:2003年底执行麻风病防控方案减少了麻风病的传染。该方案覆盖了1 270万人(占总人口的99%)。该国家方案有两个麻风病咨询站,已咨询了2977多次,其中发现67例新增感染,为66位麻风病患者进行诊断和提供药品。

598.心理健康:柬埔寨大约有50%到60%的人面临着心理健康问题,这是30年前长期战争的结果,遭受种族灭绝和战后贫穷的人更是如此。自1992年以来,柬埔寨一直在加强心理健康行动,提供更多的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

599.受到能力和资源的制约,柬埔寨的心理保健服务发展仅关注基本的心理保健服务,这意味着治疗只有咨询一种形式,现在有12家医院提供心理保健服务。因此,2003年,7 446名病人得到咨询服务,43 129名病人接受了观察,共诊断了50 575个病例。

600.其他重要活动如下:

共培训20名理科专业的卫生官员;

各省市培养了20名护士、125名医生、110名心理保健护士;

完善心理健康政策;

起草十年期总体规划;

将人力资源调动起来,准备在一些省份开展服务。

人口率和平均寿命

601.根据2004年的人口调查,总人口为1282.4万人,其中男性619.7万。城市人口192.1万、农村人口1 090万。15岁以下人口约占50%, 15岁到64岁约占57%,64岁以上约占4%。同时,男性的平均预期寿命为54.4岁,女性为48.3岁(2000年人口与健康调查)。

健康教育和促进

602.国家健康促进中心主要负责健康教育和促进,该中心与卫生组织、有关部委以及国际组织和政府组织合作,执行健康教育和促进,具体办法有:

在沿街树立食品安全、金属使用、儿童营养和氯胺以及疟疾、登革热、乳腺癌和吸烟有害等广告牌;

制作119个节目,在电视和电台上播放,宣传保健活动;

举办讲习班,讨论执行主要保健政策的政策指导方针;

就食品安全问题组织培训员培训;

举办讲习班讨论小学健康教育的图片选择问题;

参加国内外的众多讲习班和技术会议。

人力资源开发

603.保健部门人力资源开发的重中之重是培训和分配工作人员,促进转诊医院和保健中心的发展并保证其履行职能,提供基本保健服务。除了基本培训,也由培训机构提供以下专业技能培训:

公共教育机构包括柬埔寨医科大学,该大学分为医学院、药学院、牙医学院和医疗及护士学校;

磅湛省、马德望省、贡布省和上丁省的地区中等医学专科学校;

私营部门的教育机构,包括国际大学和生命大学。

604.在过去五年里,从公共教育机构毕业的学生大约有3420人,包括378名医师、126名牙医、217名药剂师、1613名中级护士、245名初级护士、174名中级助产士、395名初级助产士、136名中级实验室学生、80名流动临床医生和56名护士。此外,卫生部在公共卫生部门成立了两年制高等教育机构,自2007年9月起在国家公共卫生研究所培养了25名卫生官员。

605.同时,卫生部共派出2020人到海外深造,其中1614人参加不到一个月的培训,236人参加1至6个月的培训,170人参加6个月以上的培训。柬埔寨鼓励保健人员服从分配,发展和支持转诊医院和保健中心的运作,在农村和边远地区提供基本保健服务。

606.正在执行的几项重要措施包括:

按各省/市确定的名额招聘护士和初级助产士,优先考虑录用来自助产士人数不够的保健中心所在地区的学生;

给助产士学生提供一年奖学金、给护理专业学生和东北地区的初级助产士学生提供奖学金;

给马德望省、磅湛省和贡布省各地区的助产士教师提供奖金,资金由人口基金资助;

执行经济与财政部的公告,即保健中心和保健站的助产士每接生一个婴儿可得到60 000瑞尔的补贴,经费由国家预算支付,转诊医院和国立医院助产士每接生一个婴儿可得到40 000瑞尔的补贴;

为提高培训质量,卫生部制订了保健部门培训二级法令,卫生部与教育、青年和体育部发布了关于公布保健部门各专业国家课程的部际公告;

根据保健部门培训二级法令规定的培训标准,卫生部翻修和扩建了医疗和保健技术学校校舍,增加了教室和实验室的一些必要的演示和实验设备,日本政府为此提供了约700万美元的财政支助。此外,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提供学习材料,满足四个地区学校的教育培训需要;

按照各省/市决定的名额,招聘卫生公务员。

607.为了提高柬埔寨人民的健康水平和福利,在方便人民获得质量好、价格合理、穷人免费、重视预防的公共保健服务原则的基础上,王国政府制订了如下目标和措施:

加强制订省市卫生厅和业务区年度工作计划的能力,制订各省和各县的全面发展计划,以促进制订省级三年期中期计划;

健全各级季度管理监察制度和年度评价制度,增强传染性疾病防控系统,以通过扶助机制制订经常性工作计划来预防传染病、管理和干预或预防其他传染病和提供服务;

通过信息技术计算机系统,提出各省和业务区所需的保健信息样品报告,同时增强数据和资料的分析和使用以及促进中央定期提供反馈信息;

通过在县一级对优先方案的培训,培养编制预算计划的能力,提高预算管理和使用效力;对于执行优先行动计划且给县级和全国保健中心提供技术会计培训的省/市实体提供计算机会计管理;

在省市医院和国立医院使用诊断和治疗服务,巩固穷人免费制度,以确保无能力支付保健费用的穷人能够获得所需服务;

加强服务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有效性和透明度,按照财务程序收费,收费原则旨在提高服务质量,并鼓励工作人员以负责精神和职业行为守则履行职责;

按照治疗准则和协议加强药品销售和使用管理,最大程度地避免药品库存过量和流通不畅;

在磅清扬省磅得叻业务区和柴桢省Romeas Hek业务区执行婴儿诊断和治疗综合试点战略;

提高一岁以下婴儿的各种预防性疫苗的发放率,覆盖其他50个业务区,将其覆盖率提高到80%。同时,改进婴儿麻疹、破伤风和小儿麻痹症综合研究体系;

推广金边市、甘丹省、磅士卑省、茶胶省、磅清扬省、菩萨省、马德望省、柴桢省、贡布省、磅湛省和西哈努克市9个月到14岁儿童的麻疹疫苗接种运动;

开展第2和第3阶段破伤风疫苗接种运动,接种对象为破伤风预防率低的省/市和业务地区的15至44岁妇女;

将孕妇产前至少接受两次检查的比率提高到40%。将接种破伤风疫苗的比率提高到占全部孕妇的50%;

将避孕手段的普及率提高到30%,将由受训人员接生的比率提高到占全部分娩的70%;

通过以下途径减少艾滋病毒的感染率:

加快艾滋病预防的教育和宣传运动,推广咨询服务;

加速百分之百使用安全套方案下的活动;

通过社区鼓励对艾滋病感染者的护理活动;

扩大金边各保健中心基于短期直接观察治疗疗法的结核病治疗网络,将覆盖率提高到85%,使治愈率保持在85%水平上。将登革热减少到每1000人少于10人,死亡率低于0.10%;

鼓励和促进自愿献血运动,确保血液质量和数量满足需要。有五个县的转诊医院提供血液储存服务;

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逐渐提高转诊医院,特别是省级和业务区转诊医院的技术能力,以提供一整套全面的积极服务,同时扩大保健中心和转诊医院之间的患者转诊系统;

加强对保健中心和转诊医院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临床技术和管理培训;

鼓励继续培训保健中心保健人员,让其学习4个月的母幼保健;为助产士提供为期一年的中期培训,以解决保健中心缺少助产士问题;

通过分散发展和利用保健中心的资源数据库系统,以及扩大数据库系统使私人教育机构毕业的保健服务专业学生也能接触该系统,扩大继续培训系统;

鼓励执行其他公共卫生方案,以满足人们对保健的需求,如健康教育和促进、口腔牙齿健康、心理健康、预防残疾、食品安全和营养等。

“减轻环境污染”

608.保护环境质量是王国政府的一项重要的环境战略政策。首相洪森阁下提出了一项建议,“绝不允许柬埔寨成为外国人的垃圾桶”。“三清”口号是水质清净、空气清新和土壤未受污染,类似于逐步执行的3R原则(减少、恢复和回收)。关于固体废物管理,该部将废物分为两类,即家庭废物和危险废物,这些废物按照技术标准分类存放,以确保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

609.同时,环境部对那些重视按照环境技术标准有步骤地管理垃圾处理场的省市领导表示钦佩。该部定期检查水污染源,这些污染源为 300个排放化学和有毒废物,包括液体废物的工厂,52个排放含污染环境物质的液体废物的工厂。他们必须使用净化蓄水池进行清理,因此,在2007年底,液体废物总量的98%在排入公共水源前已经净化。全国各地进行的水和空气质量分析结果表明,柬埔寨王国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污染率低于制订的标准。令柬埔寨感到荣幸的是,最近首都金边获得了环境一等奖,这说明环境改善机制发挥了作用,因为在这次世界大奖赛中有联合王国的400个城市参与。

主要挑战

610.尽管环境部取得了许多令人瞩目的成就,但也面临着客观和主观的挑战,这直接影响了环境管理任务。这些挑战包括:

611.移民涌入保护区,其贫穷加剧了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对土地的掠夺,他们砍伐保护区的森林并将土地据为己有。出现这些非法行为也与当局“非法”发放土地证书和林地购买证书给商人和投机者有关。

612.23个保护区的官员人数和能力以及材料和设施供应,满足不了保护区保护和养护工作的要求。环境部省级部门缺乏合格的政府官员也影响了环境部的效率。同时,环境部执行优先任务仍然缓慢、复杂和有限。

613.环境部与其他部委、机构、武装部队、地方当局和社区合作协调自然资源保护仍然有限。同时,一些省级法院不认真对待环保局提交的林业案件。

614.环境质量保护的法律和法规执行力度不够,因为环境质量保护与工业、卫生、通信等其他部门相关,要求执行不同的法律。此外,经济增长过快使现有的一些法律无法涵盖某些发展活动。

615.学习、研究和实验室工作既缺乏资源又缺少手段。迄今,环境部的实验室工作主要依赖援助;国家预算是有限的,不能保证实验室试验和研究的可持续性。

616.环境影响评估方面的机构合作和公众宣传有限,因为有些人仍然误认为环境影响评估可能会妨碍投资。

前进目标

617.环境部为今后五年制订了如下发展目标:

继续鼓励执行《宪法》第59条中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规定以及政府的其他环境法律和管理条例,尤其是环境污染评估、保护区管理和环境平等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继续敦促将国家环境政策纳入各级发展战略计划,以确保环境的永久性可持续发展;

继续为王国政府第四届议会制订国家环境计划;

在教育机构和普通百姓中加强环境教育,鼓励他们参与保护环境和减贫;

与其他部委、有关机构、私营部门和民间社会加强合作,改善环境保护部门的双边和多边国际合作。

毒品问题

618.药物管制是柬埔寨王国政府矩形战略中的优先活动,其中国家禁毒局由10个部委成员和一个秘书处组成,负责执行政策并确保王国政府的各项措施永久协调。

619.药物管制的目的是减轻并最终消灭毒品贩运、生产和种植以及非法使用药物。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国家禁毒局制订了一项业务计划,帮助保护人民的安全、安保、福祉和生活水平。

减少非法药品需求

620.国家禁毒局开展运动,提高公众,尤其是青年人的认识,与其他有关机构、非政府组织、民间社会、宗教、国营或私人大众媒体(电台、电视和移动电话公司)和各级地方当局合作。开展的活动包括:

开展减少毒品危害运动,以减少吸毒引起的危害和艾滋病毒/艾滋病的传播

移动信息传播小组与有关伙伴共同起草各种文件,以定期在优先省/市的不同目标区开展运动,最后在全国各地宣传毒品的影响和后果

定期与有关部委、地方当局和非政府组织举行会议

与教育、青年和体育部和国家艾滋病防治局合作,必要时制订具体计划,将非法毒品和艾滋病毒/艾滋病教育纳入各级正规和非正规的教育系统中

控制非法药品生产和贩运

621.国家禁毒局秘书处将加强与其他相关机构,如警察、柬埔寨皇家武装部队、海关、抑制欺诈局和各级地方当局合作,要求定期举行会议,交流前体化学品管制经验,防止毒品贩运、生产和种植,继续给执行药物管制任务的执法官员提供计算机辅助培训和各种法律程序培训。

622.国家禁毒局与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毒品和犯罪问题办事处)3区域办事处合作,加强和扩大目前的边境联络办公室,4拓宽其他战略区域,如国际港口和机场以及湄公河流域各省。

623.国家禁毒局毒品信息中心一直保存各种文件,共享与当地和国际合作开展的预防药物和前体化学品贩运的药物管制活动资料和经验。

624.国家禁毒局通过边境联络办公室加强与邻国合作,以防毒品流入,鼓励人们参与举报毒品生产、交易和使用行为。

治疗和康复

625.国家禁毒局要求王国政府在金边和吸毒者较多的重点省/市设立治疗和康复中心,成立专家小组,如治疗小组、吸毒成瘾劝导小组等,鼓励社区、家庭、非政府组织和宗教界参与治疗和康复方案。

626.在王国政府第三届议会任期结束之际,国家禁毒局执行了药物管制善治政策,预计将取得以下成果:

国家禁毒局秘书处、相关部委以及各级地方当局具备适当的技术能力、设备和人力资源,以有效、高效地执行任务,同时改善工作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大多数人,尤其是青年人了解违禁药物的后果和艾滋病毒/艾滋病通过吸毒传播;

将从前的多数罂粟种植园改为农业用地或工业园区;

修正禁毒法,以便高效惩处毒品犯罪分子;

重点省/市拥有的治疗和康复中心能够治疗大多数吸毒成瘾者,并在重新融入家庭和社会前教会他们技能;

将毒品种植、生产和交易及吸毒者人数减少到最低程度。

627.要实现上述目标,国家禁毒局需要政府和捐助界的支持,需要部委成员、相关部委和各级地方当局积极参与。

健康、农村卫生和经济发展

628.农村地区缺乏卫生设施和家庭清洁用水,是导致贫穷和影响国家经济发展的因素。洪森阁下领导的柬埔寨王国政府在看过报告后,允许并建议农村发展部成立一个由农村发展部领导的技术小组,解决清洁用水供应和农村卫生问题,由亚洲开发银行牵头协调发展伙伴成员和有关部委成员之间的关系。此项协作工作在协调与发展伙伴之间的关系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为成功落实清洁水供应和农村卫生设施调动了资源,有助于在2015年前实现柬埔寨千年发展目标,并实现2006-2010年《全国战略发展计划》中阐述的农村发展部目标。

629.为了开展农村发展部国务秘书严才力阁下领导的清洁饮水供应技术小组和农村环境卫生活动,2007年11月13日至14日举行了第一次全国农村环境卫生论坛,该论坛由柬埔寨首相洪森亲王主持。论坛意义重大,因为农村发展部作为推动清洁饮水供应和农村环境卫生的负责机构,致力于解决柬埔寨农村社区令人关切的卫生设施缺乏问题。

630.同时,严才力阁下作为清洁饮水供应和农村环境卫生技术小组负责人,在全国各省/市开展环境卫生运动。在发起2008年国际环境卫生运动时,他会见了发展伙伴,并向其解释了农村发展部促进清洁饮水供应和环境卫生的战略和政策,还鼓励改善柬埔寨王国农村地区的环境卫生。

农村供水

饮用水供应

631.农村清洁饮水供应是王国政府和农村发展部十分重视的关键问题,目的是满足人民,特别是消费和饮用干净饮水短缺的农村地区。在《2006-2010年全国发展战略计划》中,农村发展部预测,2007年农村清洁饮水供应将增加45%。然而,柬埔寨将继续增加供水,以在2025年达到全国人民百分之百得到供水。在过去的2004至2007年四年里,柬埔寨取得了一些显著的供水成果。

632.柬埔寨修建了630口“混合”井和1990口水井,恢复了318口井。安装了3770个新水泵,恢复了2692个水泵。155个集体池塘、150个混凝土蓄水池和179个巨型水罐建成并供水。向穷人分发了4875个水箱和2 000对塑料水容器。

提高农村的环境卫生意识

633.获得清洁饮水和环境卫生服务是一项人权。讲究卫生有助于减少疾病,有益于人们的健康并省下金钱和时间去学习,能给个人和家庭以及整个社会带来幸福。因此,预防疾病感染至关重要,是人民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农村发展部在执行清洁饮水和农村环境卫生方案中起了重要作用。该部与亚洲开发银行、儿童基金会和其他发展伙伴合作,促进该部门的发展,因为目前只有16.8%的柬埔寨农村居民使用厕所,显然远远落后于邻国。

634.除了供应清洁饮水和进行环境卫生教育之外,农村发展部计划的活动还包括教育人民了解艾滋病毒/艾滋病、禽流感和其他传染病的预防知识和基本保健预防知识,教育人民使用家庭厕所不随地小便,展示建造厕所方法,并教育人们饭前便后都要用清洁剂洗手,喝开水或瓶装水或无病毒水等放心水。特别是在1 607个目标村庄的水井里化验有没有有毒物质(砷),包括在磅清扬省、磅通省、波罗勉省、磅湛省、桔井省和金边城市地区的水井,以确定井水是否可以饮用。井水含砷浓度小于50 ppb就可以饮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635.2004至2007年,农村发展部化验了6260口井的砷浓度,修建了15882个家庭厕所和52个公共厕所,并分发给9236人坐便器。农村发展部向20462人提供健康和环境卫生教育,向成千上万的人宣传艾滋病毒/艾滋病预防措施,给27490名婴儿和孕妇测量体重。

向穷人供应清洁饮水

636.为了促进首都金边的减贫工作,金边供水管理局自1990年代初一直努力为贫穷社区提供清洁饮水。到目前为止,金边供水管理局为穷人修建了17231个清洁水供应连接点,包括:

金边市区:52个社区7 177个连接点,社区外2 511条管道

金边郊区:36个社区10 054个连接点,社区外6 310个连接点

637.这些活动的确有助于金边市减贫。日常清洁饮水的使用费从2000至5000 瑞尔/每立方米(不同地区价格不同)下降到仅550瑞尔/每立方米。结果,每个家庭每年可以减少约380 000瑞尔的开支。据估计,1999年到现在,金边供水管理局直接供应清洁水,帮助穷人节省了约6000 000 000瑞尔。

金边市贫穷社区定位

638.此外,孩子每天挑水满足日常基本需求的日子宣告结束。因为他们现在能得到金边供水管理局的直接供水。孩子们用在学习和娱乐以积累知识和强身健体的时间增加了。此外,清洁水的质量得到保证,因为金边供水管理局通过供水设施直接供水。饮用不清洁水引起的所有疾病也得到预防。

2008-2015年保健部门的挑战和目标

639.虽然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结果,但卫生部也意识到自己必须承担的责任和应当继续解决的问题,以确保穷人的健康。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有所下降,但与邻国相比仍然较高。要努力争取改善保健,就不能回避新的挑战,如禽流感、慢性病、交通事故和营养不良,特别是儿童营养不良。

640.卫生部将继续鼓励国际社会和私营部门增加对保健部门的投资,以提高公众的健康水平。优先考虑在全国各地建造转诊医院和保健中心,有效、公平和可持续地为全体公民,特别是穷人和弱势群体在当地提供保健服务。卫生部将调整助产士和护士的健康课程和工资,以鼓励人们学习卫生部现在缺乏的技术人员所需的工作技能。

641.卫生部将继续把工作重点放在执行预防和治疗传染病方案上,促进妇幼保健,降低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扩大慈善基金会,帮助穷人在全国各地的转诊医院和保健中心平等获得优质保健服务和免费保健。卫生部坚定地致力于制订和有效地执行与保健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

642.此外,保健改进和成就方面有以下指标:

公众对提高健康水平的理解

基础建设和保健资源(缺少助产士和合格的卫生官员等)

尤其是偏远地区的疾病传播系统

保健部门增加投资

减缓贫穷

家庭经济状况(普通家庭和官员)

使用干净水和基本环境卫生的普及

基本教育,尤其是对妇女的基本教育

道路系统应进一步改善。

结论

643.虽然在过去五年里保健服务的五项战略有所发展,但柬埔寨仍面临一些挑战,这些挑战影响了计划的成功:

到目前为止,大约有50%的保健中心推出并执行儿童检查治疗一体化战略

妊娠检查和分娩由技术人员来完成的比例较低

一些保健中心仍无法提供完整的最低成套服务

一些保健中心缺乏受过培训的助产士

转诊医院和保健中心的医务人员提供保健服务的能力有限

第 13 和第 14 条:受教育权

宪法和法律

644.《柬埔寨王国宪法》规定受教育权应得到尊重。王国政府认识到教育是人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此项权利将使儿童和成年人享受到生活中的其他许多权利。1992年批准的《儿童权利公约》和《宪法》中保障每个儿童接受基本教育的条款,要求王国政府致力于保障教育部门的优质服务。教育是调动人力资源及创造更大公平的关键领域,教育投资和培训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

645.《柬埔寨王国宪法》中涉及教育的条款和教育方面的法律包括:

第48条:《儿童公约》规定国家保护儿童权利,尤其是生命权、受教育权、战时受保护权以及免受经济和性剥削的权利。

国家应保护儿童的受教育机会、健康和幸福免受侵害。

第65条:国家应保护和提升公民在各个阶段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采取必要措施保证优质教育惠及全体公民。

国家应尊重高棉公民享受体育和体育带来的惠益。

第66条:国家应在全国各地建立全面标准的教育体系,以维护教育自由和平等原则,确保所有公民享有平等谋生的机会。

第67条:国家根据现代教学法原则制订教育计划,包括技术和外语。

第68条:国家在公立学校为全体公民提供免费中小学教育。公民至少接受九年教育。国家应推广和发展巴利语学校和佛学院。

646.《教育法》通过2007年12月8日关于教育权利和义务的NS/1207/032号皇家法令颁布,具体条款如下:

第31条:所有柬埔寨公民都享有在公立学校接受至少九年免费优质教育的权利;

第32条:在普通教育系统一(1)年级就读的权利:在正规教育系统一(1)年级就读的儿童在入学时应至少年满六(6)岁或七十(70)个月;

第33条:国家应保障公民在接受教育时的宗教自由和权利。允许教学课程中包含宗教通识教育;

第35条: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647.与学生接受教育相关的权利:

接受教育时自由表达个人见解的权利;

受教育权;

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

学生有为了教育目的集会和参加俱乐部的权利;

学生有检查和抄录与教育相关的个人记录的权利;

学生有亲自或通过其代表积极充分地参与制订其所在教育机构和全国的教育标准的权利;

人权,尤其是人格尊严权、免受精神和身体折磨及惩罚的权利受到接受、尊重和关爱的权利。

政府的教育政策

648.王国政府将继续推行“全民教育”,确保每个儿童享有九年基础教育的平等权利并创造一切有利条件使贫困家庭儿童有机会上学,尤其是加强和发展公立教育机构并为贫困学生增加奖学金。

649.王国政府将继续增加预算支出并调动更多的外国援助来执行2006-2010年《教育战略》所述的教育改革,以执行优先政策,即为柬埔寨王国的未来储备和开发人力资源。

650.重要政策和必要措施包括:

通过使用学校业务预算在居民区附近兴建学校,为所有学校聘请足够的教师,为学生,尤其是女生修建宿舍,保障平等获得教育服务;

通过增加学习材料供应、图书馆和实验室,提高教育服务质量和效率,并继续推进课程改革,增加学习时间,为贫困生提供奖学金;

通过推进工作机构改革,制订充足的法律法规以及为各级教育官员提供技术培训,提高机构能力和官员能力。

651.基于已掌握的数字和数据,教育、青年和体育部就王国政府的矩形战略执行以来教育领域的发展编写了报告,其内容如下:

促进平等接受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

幼儿和学前教育

652.2007/2008学年共有1 634所学前学校,几乎每个乡都有一两所学前学校。公立学前学校共有学生79 585人,包括女生40 013人(50.27%);共有教职员工3 130人(女性3 073人,占97%)。除了公立学前学校之外,还有100所私立学前学校和课堂、1 017所社区学前学校以及其他针对幼儿的家庭式教育方案,所有这些都在提供教育服务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653.共有212 883名三至五岁儿童,其中包括107 139名女孩(占50%)通过各种幼儿教育形式接受学前教育。

654.教育、青年和体育部为残疾和部落儿童制订了专门的教育方案,为这类学生的家长编制了文件,供他们了解儿童成长情况。

655.教育、青年和体育部制订了相关政策,鼓励私营部门和地方社区在一切情况下支持和发展幼儿教育及学前教育,尤其是在贫穷的农村、边远地区和部落地区。

小学教育

656.2007/2008学年共有小学6 476所,平均每个乡4所。与2004/2005学年相比,小学增加了296所,共有小学生2 311 107人(净入学率为93.3%),包括女生1 094 577人(女生净入学率为93.3%)。按区域分布,城市地区的小学净入学率为92.7%、农村地区93.6%、边远地区88.4%。净入学率从2004/2005学年的91.9%增至2007/2008学年的93.3%,其中城市地区从91.6%增至92.7%,农村从92.4%增至93.6%,边远地区从82.5%增至88.4%。同时,女生的净入学率从90.7%增至93.3%,其中城市地区从90.4%增至93.1%,农村地区从91.2%增至93.6%,边远地区从79.4%增至87.8%。数据增长明确表明,王国政府与教育、青年和体育部一直不遗余力地致力于提供平等受教育机会,不分性别和地区。

657.教育、青年和体育部执行各种战略,包括:入学、执行学生友好型教学方案、开展教育融资政策宣传活动、取消低年级学生的赞助费和其他不正当收费、编制学校业务经费预算、为贫困地区学生供应点心。执行这些战略取得了积极成果,小学入学人数有所增加。

658.小学一到六年级的升级率为78.6%。留级率降至10.6%、辍学率降至10.8%。教育、青年和体育部将更加关注留级率和辍学率比城市和农村地区都高的边远地区。

659.众所周知,为了提高目前和未来的教育质量,教育、青年和体育部进行了课程和课本改革,制订了学生成绩最低标准,提供了设施和课本。

660.在各级教育中,教育、青年和体育部在课程设置里纳入了基本生活技能,为学生提供以下方面的教育:手工、重要农事、道德、礼仪、卫生常识和食品卫生、种植、刺绣、烹饪、动物饲养、木工以及海岸环境保护和养护、艾滋病毒/艾滋病常识、禽流感、缉毒、贩运妇女/女童卖淫、妇女儿童剥削、社会性别、地雷和未爆弹药、生物语言等。这些技能在高棉研究、数学、社会研究和科学课程中教授。

中学教育

661.2007/2008学年,1 621个乡共有中学1 006所。与2004/2005学年的584所相比,增加了429所。

662.初中生共有637 629人(净入学率34.8%),包括女生296 907人(女生净入学率为35.9%)。净入学率从2004/2005年的26.1%增至34.8%,其中城市地区从41.3%增至55.9%,农村地区从23.7%增至31.5%,边远地区从3.9%增至11.1%。同时,城市地区的女生净入学率从40.5%增至56.9%,农村地区从22.2%增长至32.6%,边远地区从4.1%增长至12.2%。

663.初中七至九年级的升级率是77%,留级率骤降至2%,辍学率降至21%。教育、青年和体育部将更加关注辍学率比城市和边远地区都高的农村地区。2007/2008学年,仅有126 250名学生通过了初中毕业考试,占94.49%,其中有女生56 511人。2004/2005学年通过初中毕业考试的学生仅有91 310人。

664.公立初中的净入学率有所增长也表明,教育、青年和体育部一直在不遗余力地致力于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不分性别和地区。取得这一可喜的成绩,要归功于王国政府高度重视这一问题以及执行了一系列战略,如开展教育预算政策的广泛宣传运动;取消低年级学生的赞助费和其他不正当收费;为贫困生(每年17 667人),尤其是女生提供奖学金;以及编制学校业务费用预算。执行这些战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因为初中生的人数有所增长。

665.虽然自2004/2005学年以来七至九年级学生的学习设施有所改善,但仍不足以满足初中教学的需要。全部1 621个乡中设有初中的仅有1 296个(占79%)。对于那些未设初中的乡,教育、青年和体育部正帮助它们将小学校区内的核心小学改造成初中或是建立新初中,最迟在2012年完成这项工作。

666.2007/2008学年共有高中315所,平均每省13所,与2004/2005学年的241所相比,高中增加了74所。

667.入学学生共有260 965人(净入学率为14.8%),其中女生106 782人(女生净入学率为13.8%)。总净入学率从2004/2005学年的9.3%增至14.8%,同期,城市地区从22.7%增至41.3%,农村从6.1%增至10%,边远地区从0.2%增至1.2%。同期女生净入学率从7.9%增至13.8%,其中城市地区从21.1%增至40.2%,农村地区从4.7%增至8.9%,边远地区从0.1%增至1.2%。

668.2004至2007年,教育、青年和体育部共派出44名优秀高中生参加九次国际科学竞赛,共夺得1枚金牌、4枚银牌和12枚铜牌以及9项荣誉证书,两名学生在“最佳竞赛”中获得殊荣。

669.有关高中教育,教育、青年和体育部非常重视提高质量和效率,在课程中列入基础专业训练并推出选修课程,允许学生在11和12年级选择自己感兴趣和有潜质的科目。

670.2007/2008学年,通过高中毕业考试的学生共有55 178人(70.70%),其中女生23 712人;2004/2005学年通过的学生为34 174人。

671.柬埔寨执行各项战略使得高中生人数增加,这些战略包括广泛宣传学校业务经费预算政策、取消低年级学生的赞助费和其他不正当收费、为贫困学生,尤其是女生修建宿舍以及编制学校业务经费预算。但是,教育、青年和体育部必须继续确保国民平等获得受教育机会,不分性别和地区。

非正规教育

672.2006年,15至24岁的成人识字率从76%增至84.7%,15岁及以上的成人识字率从1998年的67%猛增到2004年的73.6%。

673.已有392 904人,包括251 432名妇女参加了实用识字方案。同等学历和重修方案为46 665名青年和成人,包括22 524名女性提供了各个层次的教育。另外,社区学习中心执行的各种短期培训方案帮助3 529人,包括2 202名女性掌握了各种技能,如缝纫、摩托车、收音机和电视机修理、动物饲养和蔬菜种植等。

674.93家社区学习中心开设了增收和专业技能培训课程,127位老师为127个班级传授19项技能,受惠学生6 239人,包括女生1 279人。教育、青年和体育部通过广播和国家电视节目加强和扩展非正规教育活动,通过流动教学车,提供关于信息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的教学课程。

高等教育

675.高等教育机构的数量和质量都已显著提高。目前共有61所高等教育机构,其中18所为国有,43所为私有,分布在18个省/市。2008年,共有五所教育机构得到王国政府的承认。

676.教育、青年和体育部通过向贫困生、女生和来自边远地区的学生提供奖学金,努力确保公平地接受高等教育。另外,教育、青年和体育部还在金边修建了四所学生宿舍。

677.2007至2008年,全国共有学生131 639人,其中女生44 342人,占33.68%。14 499人获得准学士学位,其中女生4 209人,占29.02%,6 656人通过毕业考试,其中女生1 892人,占28.42%。10 591人获得学士学位,其中女生38 564人,占36.40%;12 517人通过毕业考试,其中女生3 968人,占31.7%。10 365人获得硕士学位,其中女生1 528人,占14.74%,2 681人通过毕业考试。24人毕业考试并获得博士学位。

678.约7 905名学生继续接受高等教育,其中女生1 010人,占13%。完成高等教育的学生约有1 981人。有24人获得了博士学位。2004年,仅有1 448人接受高等教育,相比之下,增长了6 457人,增长率为445.93%。2004年获得博士学位的仅有4人。

679.教育、青年和体育部高度重视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成效,在每所高等教育机构中设立内部质量保障处,旨在监督、检查和适当协调公立和私立高等教育机构,以及与世界其他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合作。

680.柬埔寨认证委员会是评定教育质量的外部机构,已取得了丰硕成果。2006-2007学年,在世界银行支持下,教育、青年和体育部提升了高等教育司官员的能力,制订了2008-2020年战略计划草案,旨在促进柬埔寨高等教育的发展,使之能得到区域认证。

国际合作

681.教育、青年和体育部一直与友好国家合作,派遣了8 761人到30个国家学习(1980至2007年),其中1 880人攻读准学士学位、5 801人攻读学士学位、760人攻读高等教育学位、320人攻读博士学位。2006至2007年,教育、青年和体育部派遣了381人去海外深造,女性61人,占16%。教育、青年和体育部派遣出国深造的具有准学士学位的学生大约24人,包括女性7人,占29%。具有学士学位的学生增加了22人,达到158人,其中女性15人,占9%;具有高等教育学位的学生增加了126人,达到160人,包括女性33人,占21%;具有博士学位的学生增加了35人,达到39人,女性6人,占15%。

682.同时,教育、青年和体育部每年都接收外国留学生到柬埔寨继续接受教育。2007至2008年,共有来自越南、老挝和中国(享受奖学金)和来自韩国(自费)等地的132名留学生在公立高等教育机构继续深造。

师资培训

683.目前,全国共有教职人员104 095人,其中女性38 558人。教育、青年和体育部完善了地方教师进修方案和幼儿园教师培训方案(12+2和9+2),开设了6个面向小学和初中教师的专门教材科目以及13个地方中学老师进修方案的教材科目,出版了幼儿教师和小学教师专用的培训手册。每所师范学校都建有宿舍楼,为来自边远地区和有住宿困难的师范生,尤其是女生提供住宿。除了省市师范和培训学校及区域教育中心外,教育、青年和体育部还建立了15个人力资源中心,确保教育官员的能力得到提高,尤其是对那些没有师范学校的省市。

684.自2007年以来,在方案预算及国际组织和国际捐助者的财政支持下,教育、青年和体育部培训了1 555名普通学校副校长/董事,包括女性279人。另外,教育、青年和体育部还为两代2 392名地方教师(女性889人)和两代692名合同教师(女性203人)开设了进修课程。教育、青年和体育部还为来自边远和贫困地区的303人提供了辅修课程(女性26人)。培训内容的重点是执行“学生友好型教学方案”、信息技术利用、电子邮件以及其他重要的短期技能。

结论

685.教育、青年和体育部的工作在不断改进和完善,成绩喜人。各个级别的学生都能按照教育、青年和体育部制订的方案顺利完成学业。各级教师和教育官员尽职尽责。社区和学生家长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教育。在按照国家发展战略政策和教育、青年和体育部的行动计划执行王国政府矩形战略以取得更大成就的过程中,这些力量都是必不可少的。同时,在各级主管当局、国家机构、国际发展伙伴和非政府组织在教育部门精诚合作下,在人民、僧侣、长者、教育、青年和体育部高级领导与各级教育官员积极参与下,教育、青年和体育部的工作与本区域和全球其他国家的教育工作取得了同步发展和进步。

未来目标

686.为了实现全民教育目标以及确保教育质量,教育、青年和体育部制订了如下中期目标:

通过家庭对家庭的儿童教育增加零至六岁儿童的入学率,在社区及农村地区扩建幼儿园;

通过减少完全学校数量、继续在居民区附近兴建学校、在全国各地加强和增加学生友好型学校,提高小学入学率,尤其是农村和边远地区的小学入学率;

通过在没有中学的县乡兴建中学,提高初中入学率,尤其是农村和边远地区的初中入学率;

通过开设成人识字班和实用识字教育,加强社区学习中心的建设以及执行教育复兴方案和其他类似方案,发展非正规教育;

通过在没有高等教育机构的省市建立高等教育机构以及发展国家与私人部门的伙伴关系,提高高等教育入学率;

通过改进课程设置和师资培训方案以及为教师提供教学法方面的进修课程,提高各级教育的教学质量;

参照教育、青年和体育部的促进两性平等战略计划,通过国内外的讲习班和研讨会,培养分管官员的规划和管理能力;

加强执行各级指令和标准行政工作以确保工作效力。

国际援助的作用

687.国际援助的作用是确保第13条规定的权利得到有效落实,确保受教育能力,消除社会中的种族和宗教歧视以及帮助王国政府依靠技术管理发展国家。

第 15 条:参加文化生活的权利

688.在种族灭绝政权统治期间,柬埔寨的各个领域遭到严重破坏,尤其是经济、社会和文化部门。1979年以后,政府振兴了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在内的各个部门,赋予每个高棉公民一切权利。

宪法和国家法律

689.《宪法》(1993年)保护公民参与文化生活,具体规定如下:

第35-1条:高棉公民不论性别都有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的权利;

第41-1条:高棉公民有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出版自由和集会自由。

第69条:国家应保护和弘扬民族文化。国家应按规定保护和推广高棉语。国家应保存和保护文物古迹,修复历史遗迹。

第70条:任何涉及文化艺术遗产的犯罪都将受到严厉惩罚。

第71条:国家遗产以及列为世界遗产的遗产周边地区应认为是中立区,不得有军事活动。

690.1992年柬埔寨过渡时期联合国权利机构颁布的《过渡性刑法》规定如下:

第44条:涉及文化财产的犯罪。凡是偷盗或是试图偷盗国家、自然人或法人所有的柬埔寨国家遗产者,都将处以六个月至十年监禁。凡是非法出口或试图非法出口、转让或试图转让文化财产所有权的人,应受到相同的处罚。

第48条:凡是不尊重作者的知识产权,对著作、音乐创作、绘画、图画、电影、照片或任何其他印刷或雕刻制品进行生产,都构成对版权的侵犯。

凡是无视作者的知识产权,对知识产权复制品进口、出口、复制、表演和销售,同样构成对版权的侵犯。

691.为了确保每个人在文化生活和文化展示中的权利得到切实落实,王国政府关注以下方面:

重塑和弘扬社会文化、信仰、传统和风俗的价值;宣传创造成果;推广和发展文化活动

与教育、青年和体育部合作,培训艺术家、音乐家、建筑师、考古学家以及其他方面的文化专家

鼓励所有文化活动、艺术和文化表演以及展览,吸引公众关注自己的文化

发展和促进文化职业协会,旨在提高专业意识和保护其合法利益

鼓励和管制全国各地公民的所有保护文化活动

致力于鼓励通过电影、录像和多媒体宣传艺术和文化

对在影视录像中经营第七类艺术进行研究并颁发许可证

提供电影和录像制作技能培训

致力于宣传创造性成果,激励创造者,公开宣传所有艺术画、雕塑以及艺术作品

文化和艺术成就

692.柬埔寨王国拥有祖先创造并流传下来的丰富多彩的文化。文化财产包括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财产是高棉民族的象征。一个民族的文化价值是无价之宝,因为文化是传授给子孙后代的知识,他们将是这些知识的传承者,文化促进了经济发展,尤其是人力资源的发展。

693.为执行王国政府的矩形战略,按照第三届国会的文化和艺术行动计划,教育、青年和体育部提出以下两项原则:

1.落实政治、社会发展和和平文化

宗旨

学习、研究、保护和发展文化

创造就业机会、促进减贫

基于文化潜力促进经济发展

在社会中培育珍爱国家文化的意识

目标

将柬埔寨王国发展成一个高棉文化推广中心

在国际舞台上推广文化产品、扩大文化交流

2.参与和对策

利用当前的全球化和区域化给文化带来的良机

挖掘国家文化遗产的潜力,吸引文化游客

694.基于以上两项原则,为了履行职责并发挥作用,各文化艺术厅/室通过利用一切机会、力量和可利用资源,努力应对各种挑战和困难。在政府鼓励下,各文化艺术厅/室与相关机构、地方当局、国际机构和私营部门开展了良好合作,人民也积极参与。自第三届国会部长会议履行职能以来,有关各方集中精力保护和发展文化,取得了以下成就:

695.每年4月3日由文化艺术部担任主席的部际委员会都按计划组织国家文化节,各省市都开展这一活动,高级领导、政府代表、人民群众、公务员和武装部队参与此项活动。

696.为了弘扬保护文化财产和社会道德的精神,文化艺术部在庆祝国家文化节时关注以下主题:

2004年的主题是传统舞蹈和宫廷舞蹈,这是人类文化遗产中的非物质财产

2005年的主题是作为高棉特征的高棉文学

2006年,请求修改将4月3日庆祝国家文化节调到3月3日的二级法令

2006年的主题是木偶剧是人类的文化遗产

2007年的主题是道德与社会发展

立法

697.文化艺术部推动了以下重要司法程序的组织工作:

公约

保护水下遗产

保护和改进各种文化表现形式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皇家法令

建立保护和发展自然文化区柏威夏寺的国家机构

界定柏威夏寺区

界定Sambo Prey Kuh旅游区

界定Banteay Chhma寺区

将Koh Keh 寺区交由Apsara管理局管理

法律

版权法和相当物

二级法令

界定Boeung Mealea寺区

组织3月3日国家文化节

将皇家艺术大学建成公共管理机构

文化艺术部的组织和职能

公告

加强雕塑模型制作和艺术创作的管理

发展公共演出

为影视制作发放许可证

确定金边国家博物馆的票价

确定无继承权的文学、艺术和音乐作品作家和作者成果的文化作品生产和交易许可费

杜绝一切侵犯版权及相当物的活动

通知

为无继承权的文学、艺术和音乐的创造性成果管理权发放许可证

无继承权的文学、艺术和音乐成果的交易

制订两项二级法令草案,包括:

管理雕塑模型制作和手工艺品

管理和监督公共表演

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

698.文化艺术部领导层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学习研究进行管理和监督,具体做法是执行三项措施,包括在有能力的团队领导下就古寺区开展法律教育和直接管理,以鉴定寺庙的破损情况,旨在提出修复和发展计划建议,以及促进教育每个公民对保护国家文化遗产责任的认识。

行政措施

掌握犯罪形势和积极影响;

在打击犯罪和消除消极影响方面开展合作;

改进管理和控制结构。

699.总务处下设附属部门,它们代表文化艺术部对所有涉及文化遗产的任务进行协调,同时根据当前形势确定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各分管部门官员能够较好地履行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在各省制订长期保护和发展战略及计划;

加强收集信息的工作程序、内部纪律和景区视察,帮助19个省市制订计划;

在遗产保护事业中按计划使用预算,通过向下属实体和各省市下发标准执行程序,推广执行管理原则;

建立自上而下的信息共享机制,旨在及时了解文化财产的犯罪和破坏情况,同时采取及时行动。在这方面,与内政部遗产保护警局合作;

文化艺术部与教科文组织合作,在班迭棉吉省举办了“防止艺术品破坏和非法流通”讲习班。班迭棉吉省也是保护和发展物质文化遗产的重点省份之一。讲习班在艺术品管理和古寺文化游客服务准备方面提供了大量有益的经验。

国际合作

700.国际合作得到加强,目的是在遗产保护领域寻求援助。美利坚合众国使馆官员协助实施了Han Chey寺修复方案并按照联合国标准制订了档案编目。世界遗产基金正协助修复班特清麻寺,将于2008年5月初开工。政府继续与美利坚合众国大使馆合作,防止艺术品非法流入美利坚合众国,建立艺术品档案编目。政府继续在一些考古遗址合作进行开发和科研工作,其中包括:

日本的Yoshisoki Yasuda教授带队在班迭棉吉省Poy Snay遗址进行国际研究

Gerd Albrecht先生率领早稻田大学在柴桢省棉末县Sambour Prey Kuh寺地区进行研究

参加2010年国际展览组织规划讲习班,主题是湄公河的历史。参与国有柬埔寨、老挝、越南和瑞典。会议已举行了两次,第一次在柬埔寨暹粒省,第二次在越南安江省。

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指标

类型

单位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共计

其他

受保护的物质文化遗产

古寺

地方

766

766

783

783

仅限于档案编目中登记的数字

考古山丘

地方

966

966

966

966

古山上的佛塔

佛塔

487

487

487

487

古桥

89

89

89

89

考古遗址

地方

265

265

265

265

文化艺术部直接管理的艺术品

33 170

联合国标准编目登记的艺术品

16 889

博物馆多方收集的艺术品

3 775

701.2007年,对3 067件出口艺术品和许可证进行估税,产生的管理服务费高达16 755 000瑞尔,全部收入已存作国家预算。

博物馆工作

702.总的来说,各省市博物馆的艺术品管理和保护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有所进步,虽然有些省市还未建立博物馆。未建立博物馆的省市,艺术品暂时收集和保存在较为安全和条件较好的地方。

703.在暹粒省,吴哥国家博物馆以“建造-经营-交流”模式建造和开放。该博物馆通过公开技术展示和教育,组织并展出从吴哥保管处和金边博物馆借来交流的所有收藏。2007年11月12日到2007年12月31日,共有10 270人买票参观,其中外国人4 812人,本国人5 458人。西哈努克吴哥博物馆由索非亚大学和AEON俱乐部资助建设,展出了从班黛喀蒂寺发掘的275尊佛像。游客记录情况显示,本国游客多于外国人。

704.班迭棉吉省和茶胶省已经建成两座博物馆。班迭棉吉省、菩萨省和柴桢省的吴哥博垒博物馆正在建设之中,茶胶省博物馆已经开放。波罗勉省和马德望省的博物馆正在加固和修缮。磅同省、桔井省和磅清扬省博物馆大楼正在建设之中,已完工80%(桔井省博物馆由省福利预算出资建设)。国家收藏品四次在韩国、日本、瑞士和德国四国公开展览。

赤柬陈列馆

705.赤柬陈列馆的大部分文物保管在从柬埔寨文献中心借的一个大保险箱中。文献已制成微型胶片,供得到合法授权的研究者使用。国内外共有49 916人参观该陈列馆,其中外国访客22 972人。

塔仔山

706.共有外国游客120 800人参观。

Cheung Ek杀戮场

707.共有外国游客125 748人参观该中心,其中来自非政府组织的游客105 600人。

博物馆

类型

单位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共计

博物馆数量

地方

8

8

8

10

10

金边博物馆参观者

68 881

78 151

94 706

146 657

388 395

国内外购买门票参观者

11 520

11 312

16 353

21 502

60 687

41 797

43 039

61 107

90 703

236 646

收入

瑞尔

5 760 000

5 656 00

8 176 500

10 751 000

30 343 500

美元

125 391

129 117

183 321

272 109

709 938

新进艺术品

图画

21

46

89

475

627

登记艺术品

图画

2 241

4 482

4 029

3 844

14 596

修复后塑像

图画

131

263

173

767

1 334

国际文化工作

708.2007年8月7日,文化艺术部在Chaktomuk会堂举办了东盟成立40周年庆典,东盟全体成员国参加并表演了各国的时装秀和音乐会。

709.柬埔寨分别与美利坚合众国、法国和泰国缔结了双边协定,防止艺术品非法流入柬埔寨。与越南、韩国、俄罗斯、印度和印度尼西亚也签订了协定,以加强双边文化、艺术表演、电影、活动手工艺品、戏剧和人力资源培训并促进交流。文化艺术部参与了促进东盟国家青年对东盟各国文化的了解,参加了促进中小型文化产业发展的会议,落实了文化遗产媒体体系,加入了东盟木偶剧协会,与教科文组织在遗产和人力资源培训方面进行合作。文化艺术部与Amreth组织和艺术展览协会达成协议,以鼓励和促进艺术表演以及该部技术人员的方案设计技巧。另外,还与奈良学院和索非亚大学就研究和人力资源培训签订了协议。

公共演出工作

710.虽然在柬埔寨农村和边远地区公共演出并没有实现常态化,覆盖范围也有限,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提高。各省市的艺人重视他们的排练,对各种艺术形式进行研究,他们在各省市以及普通教育机构就高棉艺术和传统开展培训。

电影制作和文化推广

711.所有电影制作工作都取得了显著进步。高棉影视制作商业化表明高棉观众对高棉电影的支持和爱好,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电影制作质量、技巧和创造性仍然有限。对外国电影进口、宣传和商业化控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加强和改进。但是,电视台的外国电影商业化仍然没有正确执行关于影视制品成果管理和控制的第63号二级法令。同时,仍需关注和应对一些消极行为,例如侵犯版权放映、销售和出租无证音像制品以及放映黄色录像等商业化行为。

犯罪

712.涉及影视的犯罪共计2 720起,其中2 618起的涉案商贩已经受到劝说教育,并与执法部门签订终止不法商业活动的协议,另有102件涉案的影视放映厅已关闭。各省市的部际委员会开展了严打行动并取得如下成果:

没收97 549张违禁光盘,包括200盒录像带

没收一批设备,包括20台电视和18台光盘/磁带放映机

在金边有目的地对从事光盘刻录和淫秽光盘生产并在全国销售的场地进行突击检查;逮捕了违法分子头目,没收了一批大型设备,如10台CD光盘/VCD光盘刻录机,1台大型录音机和黑白照相机,刻录好的非法CD光盘和VCD光盘,161袋数十万张CD光盘和VCD光盘,以及95盒57 000张非法CD光盘和VCD光盘。政府已就这些案件启动法律行动和程序。

人力资源开发

皇家艺术大学

2006-2007年:学生总数:725人,包括女性171人

2004-2007年:皇家艺术大学544名学生,包括女生166人,取得了建筑、考古、舞蹈艺术和音乐学士学位

五所学院毕业生

名称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建筑学院

26%/女生2人

41%/女生4人

32%/女生2人

39%/女生1人

考古学院

25%/女生14人

24%/女生12人

48%/女生26人

32%/女生19人

雕塑模型制作学院

48%女生/9人

60%/女生5人

56%/女生18人

19%/女生7人

舞蹈艺术学院

8%/女生7人

8%/女生5人

17%/女生14人

12%/女生7人

音乐学院

22%/女生6人

10%/女生3人

8%/女生4人

8%/女生1人

中等美术学校

2006-2007年:学生总数:1 272人,包括女生566人

2004-2007年:获得音乐、舞蹈-戏剧-马戏、雕塑模型制作艺术文凭的毕业生总数为556人,包括女生222人

2004-2007年:获得音乐、舞蹈-戏剧-马戏、雕塑模型制作预科学位的毕业生总数为371人,包括女生126人

五所职业学校毕业生

学年

艺术文凭

艺术预科学位

2004

151人/女生67人

55人/女生11人

2005

127人/女生46人

81人/女生24人

2006

155人/女生71人

131人/女生45人

2007

123人/女生38人

104人/女生46人

非正规培训

713.各省市厅/室与非政府组织合作,旨在增加组织职业技能培训的预算,以传播知识和技术,并提高35 531名已经具备某种技能的受训者的能力,包括:

在暹粒省,540名受训者接受了高棉传统舞蹈的公共培训,320名受训者接受了雕塑模型制作和手工艺品培训

在桔井省,39名受训者,包括25名女性接受了民间玭琶乐培训

在磅士卑省,780名受训者接受了雕塑模型制作培训,包括纤维制造、陶瓷艺术品、着色和塑像

在马德望省,48人接受了民间玭琶乐培训

在班迭棉吉省,Krousa Thmey组织为34 584名受训者组织了雕塑模型制作和艺术表演培训班,包括绘画、雕刻、民间玭琶乐和木偶影子戏技能。在创造就业机会和减少贫穷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

面临的主要挑战

714.在工作过程中,开展活动面临的主要挑战有:

人力资源问题,无法适应全球化时代的工作范围;

各省市缺少保存艺术品的博物馆建筑;

寺庙、庙山、古池塘等国家文化遗产在自然力作用下以及由于偷盗、损毁和非法占用庙山和古池塘土地而受损;

先辈的雕塑模型制作标准可能逐渐失传,后代年轻人难以区分高棉雕塑与外国产品;

由于缺少现代技术设备,演说艺术发展滞后,导致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另外,由于一些作品的著者、作者和导演的能力非常有限,导致演出或服装不为民族传统道德所接受;

由于缺少原始文献以及了解和记得住传说的人,一些公共演出逐渐绝迹。虽然有些类型的喜剧演员增加了,但他们在演出中使用不文明的语言,做出一些不得体的动作;

在创造方面,高棉文学正面临危机,由于缺少好书以及推广和保存古书的方法(前人传给后代),高棉文学处于无序状态;

通过网络宣传和推广文化潜力仍无法大范围实施。

715.尤其是民族传统和习俗面临绝迹和失真的危险,年轻人中发生的不道德事件令整个社会关切。

716.但是,在履行职责为文化活动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基本上反映了长期战争给柬埔寨留下的后遗症,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来发展民族文化。文化艺术部将继续努力执行社会文化发展和和平建设政策方针,以保持和维护高棉祖先的灵魂、巩固社会的高尚道德以及鼓励制作高棉文化产品,这是中小型文化企业取得的创造性成果。

717.文化艺术部出台了两项优先措施。第一,增加拯救、保存和保护高棉祖先灵魂的活动,关注加强和振兴高棉的高尚道德。颁布关于文化的二级法令和技术标准及程序以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影响年轻人道德水平的消极行为,尤其是男女演员着装和行为不得体问题。第二,重点关注面临绝迹危险以及自然和人为损毁的文化遗产。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外国游客猛增的基础,能够为生活在文化财产附近的居民增加收入,通过文化产品创新能为国家减贫创造部分财政收入,国家文化遗产的多元文化创造力和潜力与现代技术相结合还能加速文化发展。

少数民族的发展

718.王国政府鼓励并保证山区和高原部落男女公民参与制订影响社区生活条件和利益的政策方针、发展规划和决策。符合山区和高原部落利益要求和真正期望的人力资源发展被视为优先事项。有关方面制订了识字方案和非正规教育,以促进巩固少数民族的固有知识、文化和语言,识字课本有高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两种版本。

科学进步和实施带来的利益

719.根据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方面的国际条约,王国政府为相关机构开展科学和文化研究提供方便,以确保每个人享受科学进步、执行和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权利得到落实。

寻求研究和培训途径,激励研究人员

为与国内外研究机构合作开展科学研究提供便利

推广科学和技术研究价值

依据版权法在精神和物质上保护科学、文学和艺术产品的利益

720.为了保护上述利益,王国政府于1998年6月23日颁布了第62号二级法令,具体规定如下:

维护、保护和宣传合法保存、保管和归档的所有收藏品

为出版各类图书提供便利,为图书发行提供支持

通过公共读物使所有人都能接触到书籍

对各省市图书馆进行管理

对各类图书馆的开放和控制进行授权

721.王国政府尽一切努力为所有有能力进行研究、创造和创新的人提供各种条件,供他们自由推广自己的成果,研究人员和作者的一切成果都受王国政府保护。

722.关于版权和相当物的二级法令第3条指出,“作家、演员、音符和电视广播等创造性和创新性成果受到法律保护,具体规定如下:

具有高棉国籍或在柬埔寨具有永久居住权的任何人,包括法人和在柬埔寨设立办事处的法人创造的创新性成果;

在柬埔寨出版的创新性成果的第一版,包括海外第一版且出版物在柬埔寨的持续时间在首次公开发行的30日之内;

在柬埔寨设立办事处或具有永久居住权的创作者的音响成果;

在柬埔寨完成的建筑工种取得的建筑成果以及柬埔寨境内的设施或建筑结构交易的其他艺术成果;

依据国际条约柬埔寨有义务保护的成果。

723.法律行动和其他措施有助于确保以下权利得到落实:保护受版权保护的科学、文学、著作和艺术的创作性成果产生的精神和物质利益。

724.为了促进文化的发展和推广,柬埔寨王国政府防止放映淫秽影像、无证影像以及无文化艺术部授权的电影院营业等犯罪行为,目的是监管和保存民族文化价值。为了执行上述措施,王国政府颁布了关于建立部际委员会打击影视犯罪第63号二级法令。根据王国政府的二级法令,全国各省市相关机构、厅/室全力贯彻执行并取得了良好成效。

725.措施包括采取指导措施,要求所有商贩、销售员和公司,包括有线电视公司接受教育,以了解第36号二级法令和第07号通知;要求他们发誓按照指导精神采取行动;同时要求他们对自己的行为和法律程序摁手印。国际援助在文化遗产保护和改善方面也起了重要作用。王国政府请求和建议所有捐助国提供援助和支持,扩大合作以落实文化权利。

柬埔寨:经济、社会事务和文化主要指标

(基于最新数据和调查全国战略发展计划某些领域2005和2010年的数据)

主要指标

单位

2005年

2006年

2010年

估算

预测

1.00

1.01

1.02

1.03

1.04

2.05

贫穷等级

全国59%(1993-1994年调查)

金边

其他城市地区

农村地区

贫困线以下人口

占人口百分比

占人口百分比

占人口百分比

占人口百分比

占人口百分比

占人口百分比

2005年

34.67

28.0

4.6

24.6

39.2

19.7

25.0

13.0

2.00

2.01

2.02

2.03

性别问题

农业部门的女性劳动力

工业部门

服务部门

占总劳动力百分比

占总劳动力百分比

占总劳动力百分比

52.5

53.5

27.0

50

50

37.00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3.10

3.11

人口

总数

人口密度

男:女(100)

0-14岁

15-59岁

60岁及以上

农村地区

市区

年增长率

总出生率(每名妇女)

平均预期寿命(出生后):男

百万(人口)

每平方公里

每平方公里

每平方公里

每平方公里

每平方公里

每平方公里

每平方公里

每平方公里

活产

13.80

74(2004年)

93.5(2004年)

39(2004年)

55.1(2004年)

5.9(2004年)

85.0

15.0

1.81(2004年)

3.4

57.87

64.14

14.08

79

94.38

37.3

57.2

5.5

15.3

84.0

94.85

46.5

45.0

4.8

无数据

无数据

2.1

3.4

4.00

4.01

4.02

4.03

4.04

4.05

4.06

4.07

4.08

4.09

4.10

4.11

4.12

4.13

4.14

4.15

4.16

宏观经济

年均国内总产值(按固定价格计算)

占国内总产值比率:农业(作物)

:家畜和家禽

:渔业

:林业

:服装厂

:建筑

:旅游(酒店和旅馆)

:交通

:其他服务

人均国内总产值

国内总产值年增长率(固定价格)

通货膨胀率(年均)

汇率

外汇储备(出口和非产品服务月度数据)

外国直接投资(年)

亿瑞尔

%

%

%

%

%

%

%

%

千瑞尔

%

%

瑞尔/美元

进口月数据

千美元

21 812

16.89

4.55

7.82

2.17

19.86

6.32

4.19

6.09

8.28

1 857.77

13.40

5.80

4 092

2.80

375

24 080

15.81

4.66

7.35

2.09

21.19

6.63

4.68

6.00

8.32

1 104.84

10.80

4.7

4 103

2.90

475

31 992

14.40

4.30

6.10

1.64

22.53

6.82

5.86

5.56

8.78

1 888.45

7.00

3.00

4 200

3.00

620

5.00

5.01

5.02

5.03

5.04

5.05

5.06

5.07

5.08

5.09

财政

总收入

税收收入

其中:直接税

:间接税

:外企税收

非税收入

总支出

其中:货币支出

:资本支出

占国民生产总值比率

占国民生产总值比率

占国民生产总值比率

占国民生产总值比率

占国民生产总值比率

占国民生产总值比率

占国民生产总值比率

占国民生产总值比率

占国民生产总值比率

10.60

7.80

0.90

4.40

2.20

2.30

13.30

7.70

5.20

11.50

8.10

1.10

4.40

2.20

2.10

14.20

8.00

5.80

11.60

9.00

1.30

4.90

2.40

2.40

14.90

9.50

5.0

6.00

6.01

6.02

6.03

官方发展援助 ( 包括 )

总数

外国援助

其他援助

百万美元

百万美元

百万美元

550.00

无数据

550.00

无数据

7.00

7.01

7.02

7.03

7.04

7.05

7.06

7.07

7.08

7.09

7.10

7.11

农业、林业和渔业

农作物用地

灌溉地

稻田

每公顷产量

捕鱼区

捕鱼社区

鱼:捕获(各种途径)

土地森林覆盖

复耕土地(自1985年以来使用的总土地)

用作燃柴

土地改革:颁发的土地证权数量

千公顷

千公顷

千公顷

平方公里

%

公吨

面积百分比

公顷

占家庭总数百分比

占全国总数百分比

2 893

596.3

2 438

2.48

4 152

56.5

340 000

60

15 729

83 9

15

2 930

721.3

2 480

2.49

505 000

59

16 825

83.9

17

3 500

810.3

2 500

2.50

4 150

56.5

445 000

60

30 000

61.0

24

8.00

8.01

8.02

8.03

农村改革

修复道路(总里程28 000公里)

获得清洁饮水(农村地区)

获得卫生设施(农村地区)

公里

占人口百分比

占人口百分比

22 700

41.6

15.7

23 710

42.6

15.8

25 000

45.0

25.0

9.00

9.01

9.02

9.03

工业

工业产品

其中服装业:产品

:劳动力

10亿

10亿

人数

15 960

9 571

305 678

19 284

12 709

307 902

30 611

20 600

369 026

10.00

10.01

10.02

10.03

10.04

10.05

能源

能耗:汽油和柴油

发电:

输电线长度(115千伏安)

获得能源的家庭数量

每人每年用电量

公吨

千瓦/时

公里

数目

千伏

196 323

894.5

134

208 476

54.01

227 908

1 073.28

279

250 000

83.84

317 350

1 346.00

444

370 000

89.11

11.00

11.01

11.02

11.03

11.04

交通

国家和省级道路:总长度

(柏油路)

铁路

国际港口数量

国际机场数量

公里

公里

公里

11 310

(2 100)

602

2

11 310

(2 732)

602

2

3

11 310

(4 100)

650

2

5

12.00

12.01

12.02

电信

电话(有线和无线)

因特网用户

千台

人数

882

8 632

1 179

8 960

1 469

22 500

13.00

13.01

13.02

旅游

到访游客人数

估计外汇收入

百万人

百万美元

1.30

600.00

1.70

1 049

3.12

1 500.00

14.00

14.01

14.02

14.03

14.04

14.05

公共信息

高棉语日报信息单位

英语日报信息单位

地方广播站数量

地方电视台数量

电视机数量

千台

16

6

21

14

700

23

10

22

15

1 000

35

18

27

17

1 800

15.00

15.01

15.02

15.03

15.04

15.05

15.06

15.07

15.08

15.09

15.10

15.11

15.12

15.13

15.14

15.15

健康

婴儿死亡率

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一岁以下婴儿接种白百破三联疫苗

一岁以下婴儿接种麻疹疫苗

产妇死亡率

专业保健人员接生数量

疟疾:在公共卫生机构接受治疗

疟疾死亡率

接受肺部检查者的结核病感染率

肺结核死亡率

成人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率

转诊医院

保健中心

清洁饮水获得情况(市区)

卫生设施获得情况(市区)

每千名活产

每千名活产

%

每十万活产

%

每千名病例

%

每十万人

每十万人

%(15-49岁)

占人口百分比

占人口百分比

66

82

83

80

无数据

44

7.30

0.36

无数据

无数据

1.9

69

965

35.0

55.0

15

82

76

70

472

无数据

5.10

0.39

269

0.60

69

972

37.0

60

83

85

85

243

70

6.00

2.25

214

60

0.5

75.0

67.0

16.00

16.01

16.02

16.03

16.04

16.05

16.06

16.07

16.08

16.09

16.10

16.11

教育

小学

距离小学最远路程

净入学率:总数

净入学率:市区

农村地区

边远地区

一至六年级学生续读率

初中校数量

距离中小学最远路程

净入学率:共计

净入学率:市区

农村

边远地区

一至九年级学生续读率

15-24岁人口识字率

公里

%

%

%

%

%

%

%

公里

%

%

%

%

%

%

%

%

2004-2005年

1 180.0

2.0

91.9

93.0

90.7

91.6

92.4

82.5

53.1

800

8

26.1

27.3

24.8

41.3

23.7

3.9

29.3

83.4

2005-2006年

6 277.0

91.3

93.0

89.7

91.2

91.7

83.7

48.15

911

31.3

32.1

30.4

50.1

28.6

06.0

26.48

84.7

2009-2010年

无数据

1.5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5

50

50

50

75

50

50

50

95

17.00

17.01

17.02

排雷方案

每年的地雷受害者(伤亡)

排除地雷和炮弹总面积

人数

公顷

875

30 263

440

35 436

200

45 000

18.00

18.01

18.02

18.03

文化

参观国家博物馆国内外游客人数

外汇收入

瑞尔收入

人数

美元

千瑞尔

66 571

129 177

5 656

91508

183 381

8 167

100 000

900 000

10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