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口

76 315 人 (马恩岛 -2001 年)

88 200 人 (泽西岛辖区 -2005 年)

63 267 人 (格恩西岛辖区 -2001 年)

每 100 名妇女对应男子人数

96 人 (马恩岛 -2001 年)

95 人 (泽西岛辖区 -2001 年)

98 人 (格恩西岛辖区 -2001 年)

族裔群体

泽西岛人, 51% 、英国人, 35% 、葡萄牙人 / 马德拉人, 6% 爱尔兰人, 3% (泽西岛辖区 -2001 年)

格恩西岛人, 60.8% 、泽西岛人, 0.6% 、英国人, 25.9% 、爱尔兰人, 0.6% 、葡萄牙人, 1.8% 、其他欧盟人, 1.5% 、其他欧洲人, 0.6% 、其他, 2.3% (格恩西岛辖区 -2001 年)

15 岁以下者所占比例

17.8% (马恩岛 -2001 年)

15.7% (格恩西岛辖区 -2001 年)

18% (泽西岛辖区 -2001 年)

65 岁以上者所占比例

16.7% (马恩岛 -2001 年)

15.5% (格恩西岛辖区 -2001 年)

16.6% (泽西岛辖区 -2001 年)

城市居民所占比例

72.6% (马恩岛 -2001 年)

约 50% (泽西岛辖区 -2005 年)

27.6% (格恩西岛辖区 -2001 年)

宗教

基督教(主要)、伊斯兰教、犹太教(格恩西岛辖区)

国内生产总值

13 亿英镑(马恩岛 -2003- 20 04 年)

27 亿英镑(泽西岛辖区 -2005 年)

15 亿英镑(格恩西岛辖区 -2006 年)

(说明:三个岛上计算国内生产总值的方法不同,因此,其数字并不能进行直接比较)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17 309 英镑(马恩岛 -2003- 20 04 年)

30 900 英镑(泽西岛辖区 -2005 年)

24 538 英镑(格恩西岛辖区 -2004 年)

通货膨胀率

4.2% (马恩岛 -2005 年)

3.1% (泽西岛辖区 -2005 年)

4.4% (格恩西岛辖区 -2006 年 12 月)

政府赤字 / 盈余

1 400 万英镑(马恩岛 - 2004- 20 05 年)

3 920 万英镑(泽西岛辖区 -2005 年)

1 890 万英镑(格恩西岛辖区 -2005 年)

政府债务

1 172.61 万英镑(泽西岛辖区 -2005 年)

就业率

98% (马恩岛 -2001 年)

82% (泽西岛辖区 -2001 年)

99% (格恩西岛辖区 -2006 年)

成人识字率

格恩西岛 100%

语言

英语、马恩盖尔语(马恩岛)

英语、法语(泽西岛辖区)

英语和诺曼 底 法语(格恩西岛辖区)

预期寿命

男性 76.3 岁;女性 80.7 岁(马恩岛 -2001 年 )

男性 77 岁;女性 82 岁(泽西岛辖区 -2004 年)

男性 77.5 岁;女性 82.0 岁(格恩西岛辖区 -2001 年)

婴儿死亡率——每 1 000 例活产中 1 岁以下婴儿死亡人数

3.6 (马恩岛 -2000- 20 04 年)

2.1 (泽西岛辖区 -2004 年)

4.5 (格恩西岛辖区 - 1999- 20 03 年)

生育率

56.7 (马恩岛 - 2000- 20 04 年)

51.3 (泽西岛辖区 -2004 年)

46.6 (格恩西岛辖区 -2001 年)

2. 总的政治体制

政体

1.辖区的政体经过长期演变而来,可追溯到古代。但这一政体基于民主原则,而且,格恩西岛、奥尔德尼岛和萨克岛的立法机关的权威在各自岛屿都是无可争议的。这一政体体现辖区的保守和守法的特点。

英王与辖区

2.英王通过枢密院,根据联合王国政府大臣以枢密院顾问的身份提出的建议,对辖区的善治负主要责任。然而,英王充分注意到辖区人民的自决权,在没有辖区当局的同意的情况下,不太可能试图将行使任何理论上的立法权力作为最后手段。联合王国宪法事务大臣是主管辖区事务的枢密院成员,并在辖区、英王和联合王国政府之间起着联络作用。他主要负责将辖区的法律转呈至枢密院(之前须征求可能有关的任何其他政府达成的意见),以获得皇室的同意。

辖区与议会

3.辖区在联合王国议会中没有代表,《法令》并不自动适用于辖区。不过,在少数情况下,或许会商定有必要将联合王国立法适用于辖区的情况之时,联合王国政府和辖区主管机构不仅就立法的内容和目的进行磋商,而且还就将该立法适用于辖区所采用的恰当方法进行磋商。

与联合王国的宪法关系

4.1969年设立的一个皇室委员会对联合王国与辖区的宪法和经济关系作了研究。该委员会接受这一惯例:在辖区主管机构同意的情况下,联合王国议会就内部事项为辖区制定立法,但委员会还认为:只要联合王国仍对辖区的对外关系及其善治负责,联合王国就必须有权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对辖区的任何事项进行干预,包括有权为其制定立法。

5.巴赫勋爵2000年5月3日在英国上议院将“善治“界定为:”在司法或社会秩序严重崩溃的情况下,可使用皇室剩余特权对海峡群岛和马恩岛的内部事务进行干预。“然而,这些评论意见只是重复了1969年皇室委员会的智慧。如上所述,宪法关系现在被认为是在向前发展,并且任何剩余的在没有获得辖区当局同意的情况下所行使的作为最后手段的立法权现在仅被视作是理论上的。

与欧洲联盟的宪法关系

6.在联合王国政府1971年申请加入欧洲经济共同体之时,对辖区的地位作了进一步审查。在谈判之后达成的解决办法依据《加入条约第3号议定书》,使海峡群岛(辖区是群岛的一个组成部分)与欧洲共同体保持一种特殊关系。这项《议定书》的大意是,辖区各岛屿在欧洲共同体共同关税区和共同对外关税范围内,同时也须遵守(并享受其益处)《欧共体条约》第28至31条,其中规定禁止对进出口施加数量限制。根据第706/73号条例,辖区各岛屿还受到关于保护农产品中的竞争的某些规则的约束,但是仅限于各岛从事这类产品进出口时。但是,《欧共体条约》余下条款并不适用于海峡群岛,因而,就除关税措施和对进出口的数量限制以外的所有其他方面而言,群岛实际上属于“第三国“。于1993年11月1日和1997年10月2日生效的《欧洲联盟条约》和《阿姆斯特丹条约》,但这并未改变《加入条约第3号议定书》所规定的宪法地位。

7.《第3号议定书》确立了辖区与联合王国在欧洲经济共同体内的宪法关系,并使此种关系成了一种正式关系。此种关系是无法改变的,除非修改《议定书》,而修改《议定书》需要欧洲共同体所有成员国的一致同意,还需要海峡群岛人民的同意。

各立法机构的权力

8.辖区由三个单独的机构实行管理。格恩西岛、赫姆岛和杰图岛由格恩西岛议会管理(区别于立法机构审议院),奥尔德尼岛由奥尔德尼岛议会管理,萨克岛和布雷克胡岛由萨克岛议会管理。但是,格恩西岛议会在财政和行政上对奥尔德尼岛的某些政府部门进行管理,并将税收和关税额度适用于奥尔德尼岛(计入格恩西岛的总收入),还将格恩西岛的此类立法适用于由格恩西岛负责的部门。格恩西岛在奥尔德尼岛上负责的服务领域方面的立法适用于由格恩西岛负责的部门。格恩西岛负责奥尔德尼岛的机场、移民、警察、社会事务、卫生、教育、儿童保育及收养等事项。

9.立法机构负责提出内部立法,而审议院(格恩西岛议会)则有权在整个辖区执行刑法,并在奥尔德尼岛执行有关上述保留服务的立法。据此,各岛的政府负责决定开支和税收水平,制定财政和经济政策,并在总体上实行善治。每个立法机关在立法和征税方面都完全独立于联合王国议会,但辖区的善治最终由英王负责(见上述评论意见)。

各立法机关的构成

格恩西岛

10.格恩西岛议会依据经修正的《1948年格恩西岛改革法》设立,由两个机构组成,即审议院和选举院。选举院的唯一职能,是充当治安官的选举团,在联合王国没有治安官一职,但是它类似于永久任期陪审员。

11.审议院是格恩西岛的立法机关,其权威和权力来自普通法和经修订的《1948年格恩西岛改革法》。审议院由以下人员组成:首席文官及当然议长;45名人民代表,以及两名奥尔德尼岛议会议员,以及两名有发言权但没有表决权的法律干事(检察长和副检察长)。

12.人民代表经普选产生。审议院(下称为“议院“)任期4年,4年后举行大选。议院通过十个部门行使行政和管理职能,每个部门在行动上都对议会负责。这些部门由议会依据决议设立,承担具体任务,或依据立法得到设立,应具有法定权力并行使法定职能。这十个部门是:

财政和资源;

商业和就业;

文化和休闲;

教育;

环境;

卫生和社会服务;

家庭;

住房;

公共服务;

社会保障。

13.除了这十个部门以外,还有一些委员会行使非行政的职能,诸如对立法草案进行检查和审查,以及立法机构的职能。

14.议会已经逐步建立起一个固定的文职机构。该机构由议会各委员会直接管理和负责。所以,在格恩西岛,文职机构的权力来自议会,而不是像联合王国那样来自王室。

15.议会每月举行会议,审议各部门和委员会向其提交的提案。这些提案涉及经济和财政政策,提出和批准立法草案,以及各种开支项目。但是,议会做出的决定不得对今后的议会有约束力,而且,由于格恩西岛没有类似内阁政府的结构,议会任何部门或委员会都不得迫使议会通过任何特定措施,不论该措施有多么重要。格恩西岛不存在党派政治,因此,立法程序要求议会独立成员多数人达成高度协商一致,只有这样才能使拟议的措施获得批准。

16.政策理事会由经选举产生的首席部长和十个部门的部长组成,其任务是审查提交议会审议的所有提案和报告。为经选举产生的议会部门和委员会提供支持的,是一支约由1 700人组成的专业文职人员。每个议会的部门和委员会都设有一名主任。议会首席执行官是格恩西岛文职机关负责人,并担任政策理事会的主任。议会各部门还直接雇用大约2 700名非文职人员,这些人员包括体力劳动人员(1 050名)、护理员(830名)、教师(600名)和警察(175名)。

奥尔德尼岛

17.奥尔德尼岛议会是奥尔德尼岛的立法机构,其权威和权力来自2004年《奥尔德尼岛治理法》。议会由奥尔德尼岛议长(岛屿文职机关负责人、岛屿代表、经普选产生、任期4年)和10名成员组成,后者也是经普选产生,任期4年。除了由格恩西岛立法规定并由该议会管理的事务以外,奥尔德尼岛政府的余下的职能由议会委员会管理。奥尔德尼岛的政体密切参照格恩西岛的政体,一支人数很少的文职人员队伍辅助政府部门开展工作。但是,审议院在征得奥尔德尼岛议会同意之后,可就任何事项为奥尔德尼岛制定立法,前者还可在无须经后者同意的情况下就关于上述提及的保留服务的刑事事项制定立法。考虑到格恩西岛对这些保留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奥尔德尼岛由两名成员的审议院担任议员。

萨克岛

18.萨克岛议会(Chief Pleas of Sark)是萨克岛的立法机构,其权威和权力来自1951年《萨克岛改革法》。该议会的组成目前正在审查,但是,当前由以下成员组成:

(a)萨克岛领主;

(b)法官;

(c)萨克岛40名承租人,他们与领主和一些自由保有的财产所有人一道,是萨克岛所有土地的排他所有人;以及

(d)十二名按普选产生的代表,任期3年。

19.萨克岛领主是文职机构负责人、岛屿代表。这一职位属于世袭职位。法官则为议会当然议长,由领主在征得辖区副总督批准之后任命。

20.萨克岛议会每年举行4次会议,并以非常类似于格恩西岛议会和奥尔德尼岛议会的方式行使政府职能。与奥尔德尼岛一样,审议院可在未经萨克岛议会同意的情况下就刑事事项为该岛制订立法,但就任何其他事项制订立法则须经萨克岛议会事先同意。

3. 保护人权的一般法律框架

21.格恩西岛辖区充分致力于促进人权。这包括使经同意载于国际文书的各项人权生效。迄今为止,下列协定对辖区具有约束力: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76年8月20日);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976年 8月20日)、《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1969年4月6日);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1969年12月8日);

《欧洲人权公约》(1953年10月23日);

《欧洲防止酷刑和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公约》(1989年2月1日);以及

国际劳工组织选定公约。

22.然而,如同在联合王国一样,国际公约无法直接在格恩西岛辖区内执行,除非将这些国际公约专门纳入其国内立法。目前,《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尚未被纳入国内立法,但是,如果联合王国决定将其纳入,那么辖区当局将考虑这么做。

23.《欧洲人权公约》是被纳入国内立法的公约之一。由于2000年颁布了《格恩西岛辖区人权法》,个人现在可以在辖区法庭和法院直接行使载于该《人权法》的各项权利和自由。

24.《格恩西岛辖区人权法》于2006年9月1日生效,并以以下四种主要方式发挥作用:

(a)它要求所有公共当局(其中包括行政部门和法院)以符合《公约》所载各项权利的方式行事;

(b)它准许在公共当局未能这么做时向国内法院或法庭提起诉讼,国内法院或法庭有权酌情提供公正和适当补救办法或救济措施;

(c)它要求对所有立法按照符合《公约》所载权利的方式进行解读和执行。如果这么做不可能,辖区的某些法院可以正式宣布该法律不符合《公约》,尽管这一宣布将不会影响该立法的有效性、连续性运作或执行;以及

(d)它要求国内法院或法庭在确定一个与欧洲人权委员会权利相关产生的问题时考虑到以下任何相关因素:

(一)欧洲人权法院的判例;

(二)欧洲人权委员会的决定或意见;以及

(三)部长理事会的意见。

25.当国内补救方法已全部使用,保留向欧洲法院上诉的权利。

26.此外,辖区的立法机构颁布了《2005年格恩西岛辖区种族仇恨法》,该法规定了有关蓄意或可能激起种族仇恨的特定罪行最高可被处以七年监禁和(或)不限数额的罚金。

27.尽管联合王国在批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时没有将辖区包括在内,但是辖区已于2004年颁布了《格恩西岛辖区防止歧视法(授权条款)》,以通过关于一切形式歧视的次级法律。随后,2005年通过了《格恩西岛禁止性别歧视就业法令》,以便既能在工作场所禁止此类行为,又能为其受害人提供补救办法。就业与歧视问题法庭有权听取此种申诉并对其进行审判,同时还拥有向皇家法院提起上诉的权利。

28.此外,目前正在对《儿童法》草案进行协商,该法将对辖区的法律进行改革,以确保辖区法律在进一步保护载于《欧洲公约》中的一般权利和自由的同时,与《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保持一致。

29.除了个别法律中所规定可以利用的特定补救办法以外,受害人可以向皇家法院申请对行政部门和议会法令的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这一领域的法律仍然相对较新,但是正在迅速发展。

4. 关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信息和宣传以及 向委员会提交的报告

30.向联合国各委员会提交的关于各种公约的所有定期报告和联合国各委员会随后做出的结论和建议,以及其他由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发布的报告的副本经指定的政府办事处要求,可免费提供。

31.皇家法院图书馆和公民咨询局以及格恩西岛、奥尔德尼岛和萨克岛的公共图书馆也存有这些报告的副本。此外,在格恩西岛议会的网站上也能找到这些报告,网址为:www.gov.gg/ccm/navigation/government/human-rights/other-conventions-covenants/。

5.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法律地位和具体执行情况

32.国际公约无法直接在格恩西岛辖区内执行或直接适用,除非将这些国际公约专门纳入其国内立法,如同在联合王国一样。然而,目前,《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尚未被纳入国内立法,但是,如果联合王国决定将其纳入,那么辖区当局将考虑这么做。

33.根据一般法律原则,行政当局或法院有权在行使酌处权或解释法律时以符合辖区的条约义务的方式行事。

6. 对结论意见的答复

结论意见第24段

34.上述标题5中的说明对该结论意见作了答复。

结论意见第25段

35.格恩西岛议会在其于2003年11月举行的会议上对除贫战略和共同除贫方案投了赞成票。

36.除贫战略和共同除贫方案是作为对1998年3月的一项关于低收入者和家庭的动议的答复而制定的,同时也是布里斯托尔大学汤森国际贫穷研究中心在2000年至2002年之间就格恩西岛生活水平所进行的广泛研究的成果。

37.格恩西岛生活水平调查得出结论,尽管格恩西岛上绝大多数人享有较高的生活水平,但是,仍然有16%住户的生活水平处于大多数岛民所能接受的水平之下(即他们经受着相对贫穷)。另有5%的人有陷入相对贫穷的风险。这种贫穷对单身父母、单身养恤金领取人和有多个子女的大家庭的影响尤其大。格恩西岛上76%的贫困家庭不是单身养恤金领取者就是有受扶养子女的家庭。

38.在2009/2010年期间,有人提议重新开展格恩西岛生活水平调查,以帮助确定格恩西岛除贫战略所取得的总体进展,并对共同除贫方案在执行这一战略中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39.通过议会各部门、非政府组织、志愿团体和私营部门的协调行动,共同除贫方案纳入了于2003年2月获得议会核准的格恩西岛公司住房方案,以作为向执行议会住房方案提供切实框架的方法。

40.在过去的一年里,鉴于当前限制公共支出,并考虑到即将在2008年实施的新税收战略,议会开始对共同除贫方案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前进的最好方法。

结论意见第30段

41.目前,所有警官都接受纳入了人权方面的法律和程序的培训,比如,其中包括有关逮捕和拘留嫌疑犯的法律和程序。《2003年格恩西岛辖区警察权力和犯罪证据法》对这一法律和程序做出了规定。这被认为是对《欧洲人权公约》的全面遵守,同时也是所有警官所要接受的培训内容。同样地,对警官进行关于人权事项的培训也被认为是至关重要的。联合王国的警官和监狱官接受的培训中包括人权教育。在《2000年格恩西岛辖区人权法》颁布之后,格恩西岛的法官和律师也充分认识到人权问题的重要性。该法于2006年9月1日生效,并且还将《欧洲人权公约》纳入了国内立法。

结论意见第33段

42.商务和就业部刚刚结束了一场公共协商,并正在编制关于最低工资的法律,供格恩西岛议会于2007年秋季进行审议,如果可能的话会更早一点。

结论意见第34段

43.没有专门规定罢工权的立法。

44.经修正的《1998年格恩西岛就业保护法》第8条规定,雇主以雇员参与或提议参与工会活动为由开除雇员是不公平行为。

结论意见第35段

45.格恩西岛妇女庇护所共有5张床位。可用床位数可以满足格恩西岛上妇女的需求。

46.“家庭暴力问题论坛”支持由议会提供的机构间培训,并发起了一项运动来提高对其服务的认识。

47.目前正在编写一项关于家庭暴力和虐待的战略,以提供一个团结的机构间办法。该战略将于2007年晚些时候由审议院批准。还将于2007年通过的是由助产诊所牵头的对所有孕妇在产前时期进行家庭暴力的筛查。

结论意见第36段

48.当前现有保护儿童的法律是《1967年格恩西岛儿童与青年人法》,该法将被《2007年格恩西岛和奥尔德尼岛儿童法》所取代,后者将于2008年开始实施。

49.《2007年格恩西岛和奥尔德尼岛儿童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儿童免遭伤害,并规定了父母和其他人照料儿童的责任、权力和权利。然而,该法没有专门提到禁止实施体罚。

结论意见第38段

50.尽管没有保存统计数据,也没有相关法律适用于无家可归的问题,但是,格恩西岛上确实存在一些无家可归者。对于那些可能会处于无家可归境地的人,社会保障部通过补充福利计划向他们提供房租津贴,以协助他们在私营部门承租住所。然而,可能有少数人是愿意成为无家可归者,并选择不要福利系统的协助。

51.已经制定了议会住房战略来确保岛上所有合法居民都有住处,以满足其合理的需求。

结论意见第39段

52.环境卫生与污染管理办公室是卫生和社会服务部的组成部分,它根据公共卫生法的规定,负责确定房舍是否适合人类居住。在进行此种评估时考虑到了各种因素。

53.为了缓解那些“燃料贫乏”者的情况,社会保障部在10月和4月之间为某些住户发放燃料津贴,以解决其家庭的供暖问题。

结论意见第41段

54.目前,学生贷款并不是格恩西岛高等教育系统的主要特点。更多详细内容可参见本报告的第十三和十四条部分。

结论意见第44段

55.上文标题4的说明对本结论意见作了答复。

第一条——自决

56.自2004年5月1日起,格恩西岛的立法机构审议院的规模从57名有投票权的议员减至47名,其中45名是在七个选区由普选直接产生的,每个选区选举6、7名议员。其余两名议员是来自奥尔德尼岛的代表。在奥尔德尼岛,10名议员都是通过普选直接产生的。萨克岛议会的12名议员也是通过普选直接产生。其余的40名议员由于产权的关系而拥有席位。然而,萨克岛立法机构Chief Pleas 目前正在接受审查,并且在《2007年萨克岛宪法》颁布之后,所有议员,或者大多数议员将会直接选举产生。上述三岛的政府体系和选举办法反映出当地人民的愿望。

57.此外,上述三岛的行政部门在一定程度上都进行了一些改革。继2004年进行的改革之后,格恩西岛的政府目前由10个部门组成,并受到政策理事会的监督,后者由首席部长(担任理事会主席)和各部部长组成。所有担任这些职位的人都由议会选举而产生,各部的副部长也是如此。每一个部门都受其委员会领导,后者由部长、副部长和3名其他委员组成。此外,各部可能最多会有2名不具有投票权的成员。

58.自2007年1月起,奥尔德尼岛的所有议员均成为政策和财务委员会的当然成员。在萨克岛,通用和财务委员会已成为通用和咨询委员会,但是仍保留同样的权力。

59.除萨克岛以外,辖区对人们在自己一生当中自由处理个人自然财产和资源方面没有任何限制。在处理死后遗产方面有某些限制,其目的是要保护未亡配偶和(或)子女的权利。此外,在结束对萨克岛《继承法》(该法所纳入的主题是(a)私生子女和无遗嘱死亡;以及(b)不动产的继承人不确定)的全面审查之后,审议院颁布了《2006年格恩西岛继承和杂项规定法律改革法》。在萨克岛,根据《1999年萨克岛不动产继承法》的规定,所有在继承不动产方面使男性优先于女性的法律规则或习俗都被废除。允许对原先的经济公寓和自有房屋进行租赁。萨克岛议会提议起草法律准许将这些财产用作抵押(这在1565年的财产转让中是不被准许的)。

第二条——《公约》中所载各项权利的实现情况

60.在颁布了《1996年(经修正的)格恩西岛改革法》之后,凡是年满17岁且符合法律规定的人士,并且(a)如果在申请选民登记之前已经在格恩西岛连续居住两年以上或者(b)在此申请日期之前已在格恩西岛总共住满5年,即有权在选民册上登记。虽然只有年满18岁或18岁以上的人士才有选举权,在其他方面没有任何限制。奥尔德尼岛(《2004年奥尔德尼岛政府法》第33(3)(b)条)和萨克岛(《1951年萨克岛改革法》第13(2)(a)节,如果一名公民不是寓所的产权所有人)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除其他外)“一名公民并非联合王国生效法律所指的外国人”,即有权在选民册上登记。因此,根据《1981年英国国籍法》(第50(1)以及第51(4)条)的规定,“外国人”是指既非英联邦公民,也非受英国保护的人士,又非爱尔兰共和国公民的人士。

61.格恩西岛辖区完全致力于促进人权。这包括执行载于国际文书中的各项权利。然而,如同在联合王国一样,国际公约无法直接在格恩西岛辖区内得到执行,除非将这些国际公约专门纳入其国内立法。目前,《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尚未被纳入国内立法,但是,如果联合王国决定将其纳入,那么辖区当局将考虑这么做。

62.《欧洲人权公约》是被纳入国内立法的公约之一。由于2000年颁布了《格恩西岛辖区人权法》,个人现在可以在辖区法庭和法院直接行使载于该《人权法》的各项权利和自由。此外,辖区的立法机构颁布了《2005年格恩西岛辖区种族仇恨法》,该法规定了有关蓄意或可能激起种族仇恨的特定罪行最高可被处以七年监禁和(或)数额不限的罚金。另外,2005年通过了《格恩西岛禁止性别歧视就业法令》,以便既能在工作场所禁止此类行为,又能为其受害人提供补救办法。

第三条——两性平等

63.辖区仍然致力于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各个领域的男女平等。尽管联合王国在批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时没有将辖区包括在内,但辖区已于2004年颁布了《格恩西岛辖区防止歧视法(授权条款)》,以通过关于一切形式歧视的次级法律。随后,2005年通过了《格恩西岛禁止性别歧视就业法令》:禁止在就业领域对妇女(或男子)进行基于性别或变性的歧视或危害。该法还禁止歧视已婚人士。就业与歧视问题法庭有权听取此种申诉并对其进行审判,同时还拥有向皇家法院提起上诉的权利。

64.该法令还禁止以下领域的性别歧视:在征聘、薪资、晋升、调职或者培训等机会方面,或者在提供任何其他福利(当然也包括以金钱形式支付的福利)、设施或者服务方面,或者拒绝或者故意忽略向他们提供这些机会,或对他们进行解雇或使其受到其他形式的损害。

65.目前,辖区规定的最低离校年龄为15岁,议会已经决定将格恩西岛的最低离校年龄增加至16岁。

第四条——对享有《公约》权利的限制

66.辖区有关当局并不认为在享有《公约》所载的各项权利方面存在任何限制,这与本条条款不符。

第五条——对《公约》权利的限制或减损

67.在当前的法律框架下,辖区有关当局没有意识到任何限制或减损。

第六条——工作权

68.公民如果想在格恩西岛工作,他们必须持有有效的工作权证件,可以是证明其具有合格居民身份的身份证,也可以是证明其具有合法居所的证件。雇主不在岛上的雇员或者是来自岛外的自营职业者除外。

69.至于在其他岛屿,希望在奥尔德尼岛工作的欧洲共同体国民必须根据《1975年奥尔德尼岛就业许可法》的规定申请工作许可证。同联合王国的情况一样,根据《1971年移民法》,非欧洲联盟国家公民的人士必须在获得工作许可证之后才能在格恩西岛辖区工作。

70.格恩西岛正在制订由格恩西岛《劳动力发展方案》,这主要由格恩西岛议会政策理事会分组负责。该方案将旨在确保格恩西岛的劳动力不断得到发展,以满足经济的需求,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该方案主要有以下三大目标:

增加对劳动力的参与——该方案旨在增加劳动适龄人口中实际参加工作人口的比例,而这将侧重于消除任何可能存在于工作场所的障碍以及减少排斥;

提高劳动力的效力——这将确保通过技能发展和提供培训机会使劳动力成员得以增加其潜力,以满足发展经济的需求;

使住房许可证*的惠益最大化——这一点确认了必须通过引进技术和劳动力,从而对地方劳动力进行补充,为经济带来相关利益。

*见下文对《格恩西岛住房(居所管理)法》的介绍。

71.截至2006年12月底,格恩西岛的劳动力市场由31 622人构成。这一数字同时包括了被雇用者和自营职业者。2002年9月底,格恩西岛的总就业人口达到最高峰,为32 330人,并自那时起略有所下降,但仅仅是少量减少。

72.劳动力总量中有55%为男性,45%为女性。女性就业的增加速度要快于男性。在过去的十年里,男性就业增加了3%,而同期女性就业则增加了8%。

73.截至2006年12月底,有208人登记为失业。其中,164人,或0.5%的劳动力领取失业补助。2006年1月,领取人员为202人,达到1997年初以来的最高水平。然而,与1980年代初的1000多名失业者相比,过去十年里的失业率还是比较低的。

每年3月份领取失业补助者占劳动力的百分比

年份

3 月的劳动力总数

登记失业人数

领取补助人数

领取补助者占劳动力的百分比

1997

29 941

200

169

0.56

1998

30 430

131

115

0.38

1999

30 657

110

105

0.34

2000

30 969

12 3

117

0.38

2001

30 368

73

66

0.22

2002

30 688

93

76

0.25

2003

31 375

120

95

0.30

2004

31 436

136

101

0.32

2005

31 354

209

162

0.52

2006

31 156

219

184

0.59

74.2005年1月3日,《2004年格恩西岛社会保险法(修正案)》对《格恩西岛社会保险法》增加了一节新规定,并根据该规定制定了条例。这使社会保障部门能够提供生病补助、残疾补助、工伤和工伤致残补助或失业补助,以促进其返回就业岗位或其他有酬职业。此种补助包括基本的技能培训、短期岗位专项培训、在领取补助的同时安排参加自愿工作和治疗性工作、在领取补助的同时安排工作试用和逐渐返回工作岗位、为那些在经历了长期的丧失能力或失业之后试图重返劳动大军的人支付职业起步开支和返工奖金。

75.社会保障部还开展社区和环境项目计划,其目的在于为那些因为失业或长期生病而未工作的人提供工作和培训机会。2006年该计划安排了132个职位。

76.根据1994年和2001年的《格恩西岛住房(居所管理)法》的规定,如果不是合法居住,那么公民不能在格恩西岛工作。该法被用作控制人口的一种方法。

77.除了《住房控制法》以外,住房部门还管理着《1990年格恩西岛工作权法(时限和证据)》,该法要求包括自营职业者在内的每一个在格恩西岛开始或者改变工作的人都持有“工作证件”,以表明他们是合法居住者。只有持有这一证件的人士才能在格恩西岛找工作。这有助于拥有合格居住条件的能够工作的人士保留其工作。

78.没有特别的条款确保自由选择职业。然而,格恩西岛具有公开获得就业机会的文化。

79.在2005/2006学年,格恩西岛进修学院录取了6 000多名学习职业课程的非全日制和全日制学生,已授500 000多个学时。另外还有3 000名被成人教育方案录取的学生。格恩西岛进修学院的工作是综合性,也是多样化的,能满足年龄在15至90岁之间学生的各种不同需求,不管是非全日制的还是全日制的。学院在五个校区,在更广泛的社区提供从入门到学位各级不等的课程。

80.学院主要侧重于在所有课程中提供职业方面的技能培训,并与个别的雇主和雇主协会有联系。学院还与格恩西岛培训局、狱政部以及卫生和社会服务部开展合作。与社会保障部合作为失业居民提供了获得基本识字和数学课程的机会。这些课程免费向所有18岁以下的人提供,而对成年人则收取稍许的费用。

81.格恩西岛还在开展一个在议会注册的学徒计划。目前,有400多名学徒与170个注册单位签订了契约。该计划涵盖了12个职业领域。

82.还有900多名学生在联合王国的170所高校里学习高等教育课程。这些学生学习各种课程。其中最受欢迎的四门课程是商业研究、创作艺术、生物学和英语。

83.教育部还正在为那些在格恩西岛重要的第四阶段(14-16岁)学习的学生创造职业机会。

84.没有证据表明,合法居住人员在格恩西岛上获得生产性和自由选择就业方面遭到困难。格恩西岛几乎实现了全面就业,而统计数据也表明,过去5年里,劳动适龄人口中的失业率在0.22%和0.59%之间(约32 000人)。截至2006年12月底,有208人登记为失业,其中有164人,或劳动力的0.5%为失业补助领取者。这些登记为失业的人当中有很多人存在健康方面的问题,使其就业选择只能被限制在很小的范围内。

85.很少有证据表明,在就业或职业中存在机会或待遇方面的不平等。然而,2005年,格恩西岛议会通过了《2004年格恩西岛辖区防止歧视法(授权条款)》,迄今为止,在授权条款下通过了以下两部辅助法律:

《2005年格恩西岛禁止性别歧视就业法令》;以及

《2005年格恩西岛就业和歧视法庭法令》

86.格恩西岛上合法居住者的职业指导和培训、就业和职业免费向所有人提供,不论其种族、肤色、性别、宗教和原籍为何。没有产生过任何与这些问题有关的争端或矛盾。

87.1994年和2001年的《格恩西岛住房(居所管理)法》于2004年6月30日到期,并被延期至2007年6月30日。然而,考虑到即将举行关于格恩西岛人口和移民政策的辩论,该法最近又再次被延期两年,即延至2009年6月30日为止,以便留出时间对该法进行全面审查。

88.雇主需要保存一份证明其雇员居住状态的工作证件副本。住房部的住房控制监察局被赋予法定权力去往工作场所对雇主被要求保留的记录进行检查。

89.在报告所述期间,仅对少数没有遵守《工作权法》的雇主提起了诉讼。

第七条——享受公平就业条件的权利

90.《1998年格恩西岛就业保护法》规定了要求雇主达到的最低标准,并提供了一个专门裁定不公平辞退问题的体系。《2005年格恩西岛就业保护法(修正案)》进一步改善了对雇员的保护,该法缩短了对在做出不公平辞退申诉之前所需的连续就业时间,并允许就业和歧视法庭来审理有关申诉。此外,《2001年格恩西岛就业保护法(周日车间工作)》使车间工人的职位得到改善。根据该法,车间工人不会因为决定选择不在周日工作而被辞退或受到其他任何不利影响。如果申诉得到法庭的支持,那么法庭将判决受害人获得损害赔偿金。

91.格恩西岛确定工资的主要方法是通过在各方之间签署“就业合同”订立相互协定。在一些情况下,就业条款和条件通过公认的工会或工作人员协会的“自由集体谈判”来商定。

92.格恩西岛议会将考虑在2007年期间推行最低工资法律。

93.没有多少证据表明存在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或者有关同工同酬的条件,或妇女的工作条件比男子所享受的这些条件差的情况。如果雇员认为他们在就业条款和条件(包括薪水)方面遭到歧视,他们可以向独立的依照法律成立的就业法庭提出性别歧视的申诉。

94.关于性别歧视的法律使妇女(和男子)在认为自己遭到有关晋升机会方面的歧视时能够就歧视提出申诉。自从2006年3月1日推行该立法以来,就业和歧视法庭尚未收到过任何有关晋升机会歧视的指控。

95.格恩西岛职业健康与安全方面的立法是《1987年格恩西岛工作健康与安全条例(总则)》以及更早颁布的被视为是相关的法定条款。

96.1987年的条例涵盖了所有在职人员,包括自营职业者,唯一的例外是私人经济的佣仆;这是《联合王国工作健康与安全法》在岛上的翻版。

97.目前,有三名训练有素的检查员和一名见习检查员受权代表商务和就业部执行该条例。为实现对该条例的遵守,检查员可以使用一系列执行权力;这些权力包括要求改进的正式信函或禁令通知,以及对违法行为的起诉。1996-2006年期间对报告的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如下:

按贸易、企事业性质划分的伤害——标准工业分类体系(SIC 80)

1996 年

200 1 年

2006 年

0

农业、园艺业、树木栽培和渔业

43

22

15

1

能源和水供应产业

22

23

8

2

采矿、金属、矿产品和化学品制造业

10

14

13

3

金属制品和工程行业

47

16

20

4

其他制造业

41

19

22

5

建筑业

129

99

88

6

批发和零售销售、旅馆和餐饮维修(车辆和消费品)

165

117

102

7

运输和通讯

47

36

39

8

银行、金融、保险和商业

37

25

12

9

其他服务业和政府管理

152

107

152

10

杂项

1

5

0

694

483

471

关于( FLARE ) CIVICA

A

农业、林业和渔业

B

能源和水供应行业

C

采矿业

D

金属制品和工程车辆行业

E

其他制造行业

F

建筑业

G

销售 / 旅馆 / 餐饮业

H

运输和通讯

I

银行等 / 商业服务

J

其他服务业

K

杂项

按事故类型划分的伤害

1996 年

2001 年

2006 年

与移动的机械或进行机械加工的材料的接触

1 9

19

13

被移动的,包括飞行的或凋落的物体击中

47

17

18

被移动的车辆撞击

7

7

9

撞击到固定或静止的物体

34

20

12

在操作、托举或搬运过程中受伤

357

213

266

滑倒、摔倒或坠落

107

98

65

从高处坠落

63

47

32

被倒塌的或翻倒的某物困住

2

7

4

溺死或窒息

0

0

0

接触有害物质

14

9

9

遇到火灾

2

3

1

遇到爆炸

0

1

1

接触电流或电火花

4

1

2

被动物抓伤

0

1

0

其 他类型的事故

38

29

37

未具体说明

6

14

2

700

486

471

事故媒介

1996 年

2001 年

2006 年

托举和输送机械 / 装备

39

28

27

便携式电能或手工工具

47

33

40

任何车辆或相关装备 / 机械

57

40

30

其他机械

27

11

13

加工工厂、管道作业或散装贮藏

9

10

2

任何经处理、使用或储存的材料、物质或产品

154

115

98

煤气、蒸气、灰尘或缺氧空气

10

5

3

病原体或 被感染物质

1

0

0

活的动物

4

1

2

任何种类的活动容器或包装

89

48

70

地板、地面、楼梯或任何施工表面

114

99

84

建筑、工程结构或挖掘 / 地下作业

32

10

6

梯子或脚手架

50

31

26

建筑用模子材料、模板和施工支架

0

2

3

供电电缆、配线器械或装备

9

3

3

娱乐或体育设施或设备

3

3

0

其他媒介

49

35

64

未具体说明

6

12

0

700

486

471

98.来自社会保障部记录的资料对这一数据进行了补充,该记录表明,在2006年,新增265起工伤补助案例,其中涉及一起作业中事故或规定的导致丧失工作能力的职业病,以及12起新的表明永久性丧失行动能力或职业病的工伤致残补助。

99.在格恩西岛,没有法律规定或提供关于休息天数或工作时间的法定权利、限制工作时间、定期带薪休假,以及公共假期薪酬。然而,大部分的雇主一般会通过就业合同提供一系列的福利,其中包括本段中所提到的一些或所有种类的福利。

100. 目前,格恩西岛议会没有打算采取任何措施来改变这一状况。

101. 审议院通过了《2005年格恩西岛禁止性别歧视就业法令》,以消除在劳动力市场上任何男女职位之间的不公正区分。在考虑提供就业机会、就业条件、培训机会、晋升或其他福利和终止就业或其他损害时基于性别、变性或婚姻状况的原因而不公平地对待工作申请者或雇员或执行一项具有类似效果的措施是不合法的。根据性别所作的一个例外“真正的职业资格”已被确认,但是限制十分严格。

102. 除了禁止性别歧视的立法和考虑推行最低工资立法以外,没有其他立法或管理细则、程序和做法影响着获得公平而良好待遇的权利。然而,在格恩西岛皇家法院(普通司)比查尔德诉格恩西岛议会一案的司法审查诉讼程序中,格恩西岛议会、公共部门薪酬委员会根据《1972年格恩西岛议会关于公务员养恤金和其他福利细则(修正版)》规则第23(2)条的规定而决定在比查尔德先生作为冗员被裁之后不增加其应享养恤金被认为违法。

第八条——成立和加入工会的权利

103. 通过推广,格恩西岛辖区成为以下公约的缔约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劳工组织《组织和集体谈判权利公约》(1949年(第98号))和《劳工组织结社自由和保障组织权利公约》(1948年(第87号))。尽管这些文书由于没有被专门纳入格恩西岛辖区的法律而无法直接执行,但是,这些文书中所载的各项权利则受到《2000年格恩西岛辖区人权法》的保护。该法律规定,可以直接适用《欧洲人权公约》第10条和第11条。

104. 此外,根据《1998年格恩西岛就业保护法》第8条的规定,如果雇主因雇员属于或希望成为一个独立工会的成员,或者参加或打算参加工会活动而辞退该名雇员,这被认为是不公平的,并且可以因此提起诉讼。

105. 在格恩西岛上,加入或成立工会没有必须履行的任何实质性或正式条件。在格恩西岛上没有关于成立工会的法律条款。格恩西岛上没有任何会影响加入或成立工会权利的限制。格恩西岛上没有关于工会与国际工会组织结盟或加入国际工会组织的立法。在格恩西岛上没有对工会自由运作的权利施加任何条件和限制。

106. 在格恩西岛上,一些工会根据各自雇主和相关的谈判团之间的自愿承认协议而运作。就不用开展调查所能知道的情况来看,所有相关的工会都是经确认的独立工会的“分支”,并根据由联合王国认证干事所颁发的独立证书而运作。

107. 格恩西岛上的工人没有宪法或法律规定的罢工权。然而,公认的是,工人有权罢工或参加罢工前的劳工运动,以抵抗那些他们要反对其雇主行动的情况。

108. 格恩西岛上没有对警察或议会成员的权利施加任何限制。格恩西岛没有自己的武装部队。

109. 除了在《1998年格恩西岛就业保护法》中所规定的保护免遭因作为工会成员、拒绝成为工会成员或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辞退以外,没有什么其他变化。该法在2001年进行了修正,删除了关于提出与工会有关的不公平辞退申诉的“时间限制”。

第九条——社会保障权

110. 《公约》第九条各项规定通过下列法律及其附属法律的实质性机构得以执行:

经修订的《1950年关于家庭津贴的法律(格恩西岛)》;

经修订的《1971年关于补充福利金的法律(格恩西岛)》;

经修订的《1978年格恩西岛社会保险法》;

经修订的《1984年关于护理和照料病弱者津贴的法律(格恩西岛)》;

经修订的《1990年格恩西岛保健服务(福利)法》;

经修订的《2002年格恩西岛长期照料保险法》。

111. 格恩西岛具有下列社会保障部门:

医疗保险;

生病福利金;

产妇福利;

老年人福利;

残疾福利;

未亡者福利;

工伤福利;

失业金;

家庭福利。

112. 社会保险计划适用于所有居住在格恩西岛、奥尔德尼岛、赫姆岛和杰塞岛上超过离校年龄的人。社会保障费由个人和雇主缴纳。缴纳的额度根据收益/收入的上下限的平均值而确定。这一缴款加上格恩西岛议会的一个法定赠款足以满足各种雇员、自营职业者和非雇员人士分别应享受的缴款福利的费用。

113. 此外,格恩西岛议会从其一般预算和非缴款计划从划拨资金全面资助儿童、需要家庭内照料者及其照看人的福祉,并为那些无法维护自己福利或没有足够的资源来获得适足生活质量的人提供财政和医疗援助。

114. 格恩西岛社会保障体系所提供的各项福利摘要如下表所示。

表1–格恩西岛各项福利概况

分支 / 福利

主要特征

福利的性质和级别( 2007 年)

覆盖范围

融资方法

医疗保险

医疗福利赠款

以保险为基础,部分付款用于支付医生和护士的诊断费和护理费

12 英镑用于支付看医生的诊断费 6 英镑用于支付护士的护理费

被保险居民

缴款加一般预算

药品福利

以保险为基础,用以支付处方药物,以及名义处方收费

每项处方药物超过处方名义收费 2.60 英镑的处方药物的费用

被保险居民

65 岁以上居民不用支付处方费用

缴款加一般预算

医疗设备福利

以保险为基础,用以支付由医生指定的医疗设备的费用

医疗设备的全部费用

被保险居民

缴款加一般预算

专家会诊福利

以保险为基础,用以支付专家会诊费用

专家 会诊的全部费用

被保险居民

缴款加一般预算

物理疗法福利

以保险为基础,用以支付物理疗法与相关次级照料的费用

物理疗法与相关中级保健的全部费用

被保险居民

缴款加一般预算

奥尔德尼医院福利

以保险为基础,用以支付在奥尔德尼 Mignot 纪念医院紧急住院费用

在奥尔德尼 Mignot 纪念医院紧急住院的全部费用

被保险居民

缴款加一般预算

旅行津贴赠款

以保险为基础,用以支付在岛外寻求医疗的病人的旅行开支

从格恩西岛和奥尔德尼岛飞往联合王国、泽西岛或法国以及从奥尔德尼岛飞往格恩西岛的旅行费用

被保险居民

缴款 加一般预算

旅行支出补助计划

当保险部分的旅行津贴不够用而将造成经济困难时,对病人旅行和住宿费用以及与在联合王国医疗相关的非医疗陪同费用的财政援助

旅行和住宿的全部费用

适用于那些无法支付与岛外医疗相关的旅行和住宿费用者

免缴款审查计划,全部由纳税人资助

生病福利金

生病福利

向因身心疾病或因疾病或与工作相关事故引起残疾而导致丧失工作能力的雇员和自营职业者按周发放的基于保险的,最多发放 26 周的财政援助

全额福利 - 111.58 英镑 / 周

需满足某些缴款条件的被保险居民

非雇员者不享受生病福利

缴款加一 般预算

残疾福利

向因身心疾病或残疾而无法工作达 26 周以上的雇员和自营职业者按周发放的财政援助,额度高于生病福利或工伤福利

全额福利 - 135.94 英镑 / 周

需满足某些缴款条件的被保险居民

非雇员者不享受残疾福利

缴款加一般预算

产妇福利

产妇津贴

向因休产假而停止工作的人按周发放的基于保险的,最多发放 18 周的财政援助

全额福利 - 111.58 英镑 / 周

需满足某些缴款条件的被保险孕妇

非雇员孕妇不享受产妇津贴

缴款加一般预算

产妇补助金

基于保险的用于协助产妇支出的一次性补助

280 英镑

被保险的 普通居民孕妇

缴款加一般预算

老年人福利

老年人养恤金

向 65 岁以上的男子和妇女按周发放的基于保险的财政援助

全额福利 - 151.50 英镑 / 周 受抚养子女的补助额 - 76 英镑 / 周

需满足某些缴款条件的被保险居民

缴款加一般预算

长期照料福利

向私人护理院和小区居民发放的统一费率、免入息审查的福利金,用于协助支付其长期照料的费用

私人小区  – 322 英镑 / 周 私人护理院  – 602 英镑 / 周 与居民一起支付 - 147 英镑 / 周

经评估认为需要照料的并持有需求评估小组证书以及具有小区或护理院床位者可以领取。 申请领取者必须在格恩西岛或奥尔德尼岛连续生活满 5 年,并在申请之前在格恩西岛或奥尔德尼岛至少生活了 12 个月。

全部由 2007 年 1 月 1 日以后的缴款者资助。在此日期之前,款项由一般预算补充

残疾福利

护理津贴

因身心残疾而需要另一人经常或长期照料的成年人和儿童可以领取的统一费率福利金。该津贴旨在改善残疾人的总体福利情况。该津贴可以被用于支付照看费用。

77.80 英镑 / 周(年收入不超过 71 350 英镑)

需要进行 3 个月以上所需级别照料者,除非是疾病晚期病人,需要满足某些居住条件

免缴款计划,全部由一般预算资助

残疾照料津贴

向每周至少向领取照料津贴的残疾人提供 35 小时照料的成年人发放的统一费率福利金。该福利金还旨在为在社区向残疾人提供照料提供一定程度的奖励

62.80 英镑 / 周(年收入不超过 71 350 英镑)

向每周至少向领取照料津贴的残疾人提供 35 小时照料的成年人发放,金额低于就业时较低收入限制

免缴款计划,全部由一般预算资助

未亡者福利

丧亲补助金

在配偶死亡之后立即向丧偶者发放的基于保险的一次性补助金,以提供额外的财政援助

全额支付 - 1 375 英镑

需要满足某些缴款条件的被保险居民

缴款加一般预算

丧亲津贴

向不领取丧偶单亲津贴但年龄在 45 至 64 岁之间者按周发放的基于保险的财政援助

全额福利 - 137 英镑 / 周

需要满足某些缴款条件的被保险居民

缴款加一般预算

丧偶单亲津贴

向丧偶但有需要抚养的子女的男子和妇女按周发放的基于保险的财政援助

全额福利 - 159.50 英镑 / 周

需要满足某些缴款条件的被保险居民

缴款加一般预算

死亡补助金

用于协助丧葬开支的基于保险的一次性补助金

全额津贴 - 434.00 英镑

需要满足某些缴款条件的被保险居民

缴款加一般预算

工伤福利

工业医疗福利

基于保险的用于 支付因工伤或法定职业病而导致的医疗和辅助医疗方面的支出

医疗和辅助医务的全部费用

签订服务合同的雇员或者在事故发生时或遇到这一条件或疾病时需要缴款的自营职业者可以领取

65 岁以上的自营职业者和赚取收入低于较低收入线者不能申请领取工伤福利

缴款加一般预算

工伤福利

按周向因工伤或法定职业病而无法工作的雇员和自营职业者发放的基于保险的财政援助,通常发放 26 周

111.58 英镑 / 周

缴款加一般预算

工伤致残福利

按周发放,用于补偿因工伤或法定职业病而丧失身体或智力行为能力的基于保险的财政援助

福利金额参照 由医疗委员会对以百分比表示的残疾程度做出的评估而确定。 100% 残疾者可领取的福利金最多为 122 英镑 / 周

缴款加一般预算

失业福利

失业福利

向通常为雇主工作者因失业而需要求职者按周发放的,基于保险的财政援助,通常发放 30 周

全额福利 - 111.58 英镑 / 周

需要满足某些缴款条件的失业人员。自营职业者和非雇员不享受失业福利

缴款加一般预算

家庭福利

家庭津贴

统一费率的免入息审查福利金,用于协助支付抚养子女费用

该津贴的发放基于家庭的子女数量,对家庭的规模没有限制

13.20 英镑 / 周 / 儿童

初级护 理人员(男性或女性)

免缴款计划,全部由一般预算资助

115. 社会保障部还实施一个综合社会援助计划,在议会每年所核准的范围内,向养恤金领取人、求职者、单亲家庭、病人和残疾人发放一笔足够的收入,以满足其需求。

116. 2005年1月3日,《2004年格恩西岛社会保险法(修正案)》对《格恩西岛社会保险法》增加了一节新规定,并根据该规定制定了条例。这使社会保障部门能够提供生病补助、残疾补助、工伤和工伤致残补助或失业补助,以促进其返回就业岗位或其他有酬职业。此种补助包括基本的技能培训、短期岗位专项培训、在领取补助的同时安排参加自愿工作和治疗性工作、在领取补助的同时安排工作试用和逐渐返回工作岗位、为那些在经历了长期的丧失能力或失业之后试图重返劳动大军的人支付职业起步开支和返工奖金。

117. 2005年的社会保障支出为1.375亿英镑。这估计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的8.77%。

118. 格恩西岛居民可以取出其个人企业年金以及个人健康保险保单。这并不影响居民享受议会养老保险或健康福利。

119.各阶层人士都享有社会保障权利。

120. 《1990年格恩西岛医疗服务法(补助)》作了进一步的修订,取消了关于申请者在根据法律申请任何福利之前必须在格恩西岛生活满一定期限的要求。议会还颁布了旨在取消在提供社会保障福利方面对男女所做的任何区分的法律。因此,《1978年格恩西岛社会保险法》已经修订,将扩大那些有资格领取这些福利的人员范围。这些修订条款将于2004年起开始生效:以丧偶育儿津贴取代了寡妇育儿津贴,向45岁或以上人员发放一年;将已故配偶本有资格领取的养老金转至其仍然在世的配偶,并推行了一种面向少数妇人(根据其年龄和结婚日期)的基于其丈夫缴款情况而确定的单独养恤金。

121. 在工伤领域,寡妇的福利被未亡者的福利所取代。同样地,在所有为防止剥夺领取养老保险资格的法律中所有对寡妇的提及都替换成了不带性别色彩的术语。

122. 现在可以向岛民发放职业培训、工业整顿课程或提供用于促进返回就业岗位之目的的工具、设备和运输方面的补助金。

123. 《2002年格恩西岛长期照料保险法》的推行促使设立了一个基金,为那些需要长期照料和临时护理人员提供补助。那些在日常生活中进行正常活动时若没有别人协助或照料可能会受到伤害的人(不管是身体还是智力残疾,或者两者皆有或都没有)现在可以就其处境获得援助。

124. 提供给付养老金、未亡者福利,以及生病福利、失业福利和产妇福利的社会保险计划已经修订,并于2004年1月1日起开始生效,为所有缴款者提供按照法律规定的明确定额津贴,而不分性别、婚姻状况或家庭环境为何。

125. 在此之前,社会保险计划的结构更偏向于已婚妇女,因为其可以依据丈夫的保险记录领取部分养恤金。已婚男子也可以要求就其受扶养子女和成年人家属而申请增加福利金。

126. 自2004年1月1日起,对社会保险方案所作的重大改动开始生效。这些改动个人化了缴款责任和福利津贴,实现了两性平等。订正的方案包括对家庭责任的承认,允许照看16岁以下儿童的没有从事有偿工作的被保险人每周申请保险缴款信用。

127. 这些改动有助于增加妇女的退休后收入。

128. 格恩西岛拥有庞大的移徙群体,他们为主要的经济部门提供了劳动力,诸如金融、保健、教育、零售、园艺、旅游业和招待行业。通过国际合作,岛屿有关当局已经与下面所列的国家签署了互惠协定,以便为那些在国际社会工作的本地居民保留其社会保险福利,反之亦然:

奥地利、巴巴多斯、百幕大、加拿大、塞浦路斯、法国、联合王国、马恩岛和泽西岛、意大利、牙买加、日本、马耳他、新西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荷兰、美利坚合众国。

除了上述合作以外,国际援助不属于相关事项。

129. 萨克岛没有社会保障以及社会保险的法律,但是萨克岛当局支付福利补助。福利补助来自向居民征收的资本税。

第十条——保护家庭的权利

130. 目前,正在就新的《儿童法》草案进行协商。该法将对格恩西岛和奥尔德尼岛现行的法律进行改革。在对包括苏格兰在内的全世界各种管辖区域所采纳的做法进行审议之后,该法旨在推行那些被证明是为最高效的做法。其目的在于保护儿童免遭伤害,并促进其适当而充分的健康、福利和发展,而这将通过采纳更为现代的秩序和更简化的程序得以实现。还制订了一套指导原则来管理对该法的适用,以便对儿童生活的方方面面进行审查,提出有助于其成长为负责任和守法的社会成员的建议。儿童会议召集人将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强制性干预,以便为相关儿童提供适当的照料、保护、指导或控制。任何此种条款的性质都将由儿童、青年和社区法庭来决定,这是一个由社区成员组成的非专业机构。作为对监护和法庭福利服务的代替,将设立保障事务处来保障儿童的福利,并视需要对任何法院、法庭和会议召集人提出建议。

131. 进一步立法将把刑事责任年龄从10岁提高到12岁,并且设法让所有儿童都避开刑事司法系统,被控犯有情节最为严重的罪行的儿童除外。还将对该系统进行改革,儿童可以还押在安全的住处,并希望对在法庭诉讼中的儿童证人采取特殊措施将有助于使他们在压力处境下能够放松下来。议会还采取行动,在处理刑事问题方面赋予司法机构以更大的权力,通过了《2006年格恩西岛辖区刑事司法法(杂项规定)》,加大了对有关拍摄不雅儿童照片罪行的惩罚。

132. 此外,议会还颁布了《2000年格恩西岛收养法(修正案)》。该法允许在接到被收养儿童的申请时公布其出生记录。在进行这种公布之后,如果有人提出请求,可以提供咨询。如果申请者希望联络其他家庭成员,则可以选择将其姓名输入新创建的《收养联络登记册》。

133. 为了保护非婚生子女的地位,格恩西岛在继承问题上取消了婚生和非婚生之间的区分。

134. 家庭被视为是由共同相关人组成的社会单位,通常用于指拥有或者曾经拥有子女的家庭。家庭具有不同的形式和结构,比如核心家庭、大家庭、再婚家庭、单亲家庭、收养和寄养家庭。

135. 根据拟议新法律的条款,家长被定义为对子女负有父母责任的父亲或母亲。父亲的定义可以是儿童在遗传上的父亲,或者在收养的情况下,根据收养程序获准收养该名儿童的任何男子。母亲被定义为是生育该名儿童的妇女和(或)在收养的情况下,根据收养程序获准收养该名儿童的任何妇女。

136. 达到获得成年人地位和选举权的法定年龄为18岁。但是,如果父母同意,允许性行为和结婚的法定年龄为16岁。自2001年以来,为了和格恩西岛保持一致,奥尔德尼岛上的成人法定年龄被减至18岁。

137. 根据岛上管理婚嫁权行使的法律规定,适婚年龄的男子和妇女有结婚和成立家庭的权利。

138. 格恩西岛提供家庭津贴等福利,也提供一系列的保健和社会保健服务,诸如助产士、保健视察员、接受过照料家属培训的校园护士、旨在尽量使有困难的家属团聚的社会工作者、临时护理机构和护老院、家庭中心和家庭支助组。辖区立法中还载有父母和子女的法定合法权利。在考虑这些措施的可用情况或适用性时,大家庭和其他形式的家庭组织也同样得到承认。

139. 所有参与格恩西岛社会保险计划并正常居住在格恩西岛和奥尔德尼岛上的所有孕妇均有资格获得产妇福利。

140. 应向本身不从事有偿工作同时又不是雇主的孕妇发放最长达18周的产妇津贴。为满足获得产妇津贴的资格,申请者必须满足某些缴款条件。收到的福利金额取决于在相关缴款年度里的缴款次数。目前的全额福利金为111.58英镑/周。

141. 产妇津贴以前只限于从不早于孕妇预产期所在周之前11周起至不晚于婴儿出生之后6周的18周内提供。这实际上缩短了那些在离预产期不到11周但仍然在工作的妇女申请津贴的时间。2000年,社会保障部采取了一种弹性办法,将申请日期改为在不早于预产期所在周之前11周开始并在婴儿出生所在周之后的第17周结束。

142. 产妇补助金是用于协助支付分娩费用的一次性付款。应向参与格恩西岛社会保险计划并正常居住在辖区的所有孕妇发放该补助金。该补助金目前为280英镑。

143. 妇女在一次怀孕或分娩期间不能同时领取产妇津贴和产妇补助金。

144. 根据《补充福利法》,所有孕妇和单亲妈妈,不管其是否满足缴款条件,都可以获得其他入息审查社会援助保护。

145.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由普通医疗保险计划开支,而分娩前后的医疗服务则由卫生和社会服务部提供。

146.目前,格恩西岛上没有要求雇主提供带薪产假的法律。选择提供带薪产假的雇主通过签订合同协定来提供此种福利,该协定必须载于主要就业条款和条件的声明(或合同)之中。根据《2005年格恩西岛禁止性别歧视就业法令》(于2006年3月1日起生效)的规定,雇主被要求包含一项关于产假的条款,明确规定什么是提供的和什么是不提供的内容,作为其雇员书面条款和条件的组成部分(不管雇主选择是否提供带薪产假都应这么做)。

147.格恩西岛辖区通过在2001年实施1999年的《最有害的童工形式公约》(第182号公约),对儿童的保护也得到了加强。

148.1917年的《儿童和青少年保护法》明确规定,不应雇用11岁以下的儿童从事街头贩卖,从事运送、搬运任何可能造成伤害的超重物品,也不应雇用儿童从事任何可能对人身、肢体、健康或教育造成伤害或损害的职业。

149. 经修订的《1976年关于家庭津贴的法律(格恩西岛)》规定了对家属和儿童的经济支助。

150.没有关于雇用童工的最低年龄限制。但是,1917年的《儿童和青少年保护法》指出,不到离校年龄的儿童不应在早上6点之前或晚上9点之后工作,不应从事危险的职业,诸如采石和采矿。所有儿童都具有获得援助和保护的同等权利。

151.没有亲生父母的儿童可以获得领养和收养服务。卫生和社会服务部还在必要时为残疾儿童提供寄宿照料和临时护理,以及一系列帮助其家属照料他们的服务。

152.格恩西岛社会是开放的民主社会。总体而言,人们认识到自己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但是他们不一定了解这些权利和自由的详细内容。一系列卫生和社会保健专业人员向人们进行个别指导。还向所有儿童提供个人、社会及健康教育课程。卫生和社会服务部与教育部密切合作,以解决所产生的任何问题。

153.在报告所涉期间,国家法律、法院裁决或管理细则没有发生任何影响到第十条所载权利的改动。然而,目前保护儿童的法律是《1976年格恩西岛儿童和青少年法》,该法将被《2007年格恩西岛和奥尔德尼岛儿童法》所取代,后者将于2008年开始实施。

154. 格恩西岛辖区在全面实现本条所载权利方面没有接受任何国际援助。

第十一条——享有适足生活水平的权利(特别是获得水、食品和住房的权利)

155. 2001年,汤森德国际贫穷研究中心进行了一项关于格恩西岛生活水平的调查。此次调查的主要目的是,根据本地的和其他地区的各种有关基准,评估格恩西岛上可被视为生活在相对贫穷状态的家庭数目。调查结果表明,16%的人口被认为生活在相对贫穷之中。如果支付不起足够的“生活必需品”,从而达不到被认为是岛上绝大多数人所能接受的最低生活水平的人被定义为生活在贫穷之中。在被调查者看来,生活必需品就是他们认为即使没有钱也不能缺少且每个人都需要的基本物品和活动。

2001年格恩西岛的贫穷状况——客观衡量的“相对”贫穷百分比

%

贫穷人口

16

易受贫穷影响的人口

5

已脱贫人口

3

不贫穷人口

76

资料来源:表2.9:格恩西岛生活水平的调查:第二阶段报告:格恩西岛贫穷和生活水平,D Gordon等人,2002年。http://www.gov.gg/ccm/general/online-reports/22-reports/survey-of-guernsey-living-standards.en。

家庭类型

贫穷者百分比

贫穷者比例

单身养恤金领取人

43

30

养恤金领取人夫妇

5

3

单身成年人

16

12

无子女的成年夫妇

6

7

单亲

63

14

有一个子女的夫妇

10

6

有两个或以上子女的夫妇

16

14

有子女的三个或以上成年人

26

11

多个成年人家庭

4

3

共计

16

100

资料来源:表2.10:格恩西岛生活水平的调查。

156.根据调查结果,格恩西岛议会制订了一些措施,以作为旨在减少格恩西岛上相对贫穷的“共同除贫方案”的一部分。2009/2010年还将进行这一调查,以便根据2001年的基准对取得的进展进行评估。

157.目前,没有数据可以用来对格恩西岛上的收入群体按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进行划分。

158.物质生活质量指数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识字率= 99

与指数挂钩的婴儿死亡率 = 100.9

与指数挂钩的预期寿命= 102.1

总体物质生活质量指数 = 100.7

159.格恩西岛面临的主要饮食问题是营养过剩而不是营养不良,格恩西岛上有20%的成年妇女和19%的成年男子被归为肥胖。卫生和社会服务部最近同意支助一项综合战略,以解决格恩西岛上的肥胖问题。肥胖问题将成为今年晚些时候提交给审议院报告的主题。报告将包括营养原则知识传播情况的进展。

160.所有迹象都表明,与其他先进经济体相比,格恩西岛上的居民享有优质的卫生保健和卫生保健成果,但是,格恩西岛为做到这一点的花费却相对较少。

161.供水情况良好,并且须经过水质检测。

162.环境卫生部定期对环境卫生的各个方面进行监测。在过去的几年里,报告的食物中毒等事故在逐年减少。

163. 住房部直接或通过住房协会向那些经济拮据者提供社会住房,而住房标准是由环境卫生干事和医疗卫生人员所实施的立法来决定。

164.弱势群体方面没有出现任何具体问题、国家政策、法律和做法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也没有措施来改善生产、保存和分配粮食的方法,因为这些都没必要。也不需要任何土地改革措施。

165.2001年的人口普查结果表明,格恩西岛上有22 963处自有住房,较1996年的20 455处增加了2 508处,即增加了12%。2001年,岛上总共有23 068户家庭,每户人家的人口数从1996年的2.55人下降至2001年的2.51人。

166.2006年开展的住房需求调查的早期结果表明,41%的家庭拥有自己的房产,33%的家庭拥有以按揭形式购买的房产,16%的家庭租住私营部门的公寓,10%的家庭租住社会出租房租赁公司的住房。这大体上与2001年的人口普查结果一致,尽管在这五年里,从私人租赁房产数目的百分比来看似乎略有下降,但住房自有率则略有上升。

167.住房部负责就有关格恩西岛住房政策问题向议会提出建议,其目的在于确保格恩西岛上的所有合法居住者都能获得住处,以满足其合理需求。

168.住房部2007年在行政管理、员额配置及其老人院方面的收入预算为1 725 000英镑,其中包括因使用其110处老人院所收取的费用。另有7 000 000英镑收入来自于租住社会出租房的承租人所缴纳的租金,这是租金减免之后的净额。该收入用于对房产进行维修,以及对租赁服务的日常管理。

169.此外,2007年,还向集体住房方案划拨了7 000 000英镑的资金,用于议会的住房基金的现代化和改善项目、向住房协会提供赠款以及其他支助集体住房方案的资金项目。本报告将在下文中对这些举措进行更为详细的讨论。

170.2008年,住房部的筹资安排将有所变化。住房部将继续从其租户处收取租金,但是没有了拨款,取而代之的是租金减免,幅度将再增加7 000 000英镑。这将增加集体住房方案的财政确定性,并使住房部能够更加有效地对未来的发展项目进行提前规划。

171.通过议会各部门、非政府组织、自愿团体和私营部门的协调行动,集体住房方案于2003年2月获得议会的核准,作为向实施住房战略提供实际框架的一种手段。

172.该方案由六大行动领域组成,这些领域共同体现了满足议会住房战略需要在各个方面采取多样化的行动。这六大行动领域中每一个领域的目标都要跨越议会每一个部门的任务授权,并且侧重于实现这些目标的行动。

173.集体住房方案的《行动领域E》详细介绍了为那些贫困者提供支助住房的承诺,包括老年人和青年。

174.最近,住房部与卫生和社会服务部同一个私营组织合作,为格恩西岛上第一个“特别照料”住房计划提供赠款支助,该计划的目的是满足老年人对照料和支助的需求,同时又使其能够保持自己的独立性。

175.这些部门还不断提供赠款,以支助全国儿童之家青年住房项目,该项目旨在满足那些没有家人支助并处在无家可归的危险境地、失业或遭到社会排斥的青年人的需求。

176.尽管没有关于无家可归者和家庭数字的统计数据,也没有适用于这一问题的相关法律,但是,格恩西岛上的无家可归者很少。对于那些面临无家可归的人员,社会保障部将通过补充福利计划为其提供房租津贴,以协助他们租住私营部门的房屋。然而,可能有少数人愿意成为无家可归者,并且选择不利用福利制度。

177.通过卫生和社会服务部,议会在圣祖利安之家为那些需要长期获得援助生活环境的人们提供数量有限的住所,这些人包括具有社会、医疗或精神病问题的人以及那些没有援助就无法在社区里自立的人。

178.2001年开展了第一次“住房需求调查”,目的是确定格恩西岛上未来的住房需求。2001年的“住房需求调查”报告了战略住房建造目标,目前被确定为每年300套新房。开展第二次“住房需求调查”以及之后每五年定期开展调查的义务已被纳入集体住房方案年度行动计划。

179.2006年又开展了一项“住房需求调查”,结果表明,格恩西岛上绝大多数家庭的住房面积充足或者多于满足其需求所需面积,有1 700户家庭(71%)居住面积超出其需求。虽然格恩西岛上有571户家庭(占家庭总数的2.4%)在严格意义上来说生活条件过于拥挤,但是其中37%的家庭认为其房屋居住面积符合标准。

180.没有关于生活在不符合标准条件之下的人的确切数字。然而,在2006年“居住需求调查”被问到其对影响其居住状况的问题的看法时,79%的回答者没有对其现有住所提出问题,但是21%的住户报告称,他们有一两个或三个或更多的问题。主要问题是房屋潮湿、漏水和有水气凝结现象。然而实际上,严重的问题只对很少数的家庭产生了影响。

181.环境卫生与污染管理办公室是卫生和社会服务部的组成部分,它根据公共卫生法的规定,负责确定房舍是否适合人类居住。在进行此种评估时考虑到了各种因素,诸如:

维修;

稳定;

防潮;

自然采光;

通风;

供水;

排水和卫生设施;

准备和制作食物以及废水处置的设施;

供热;

隔热;

电气接线的安装;

隔音;

外部环境;

防火和逃生手段;

个人洗浴设施(沐浴/淋浴、洗手盆、热水和冷水);以及

可能会对任何居住者(或客人)的健康、安全和福祉造成不利的身心影响的加剧危险的不足之处。

182.如果房舍存在一处或多处缺陷,以致于不适合在此条件下居住,那么该房舍应被视为不适宜人类居住。如果在接到居住者的投诉之后,并确认任何房舍不适宜居住之后,该问题将被提交至公共卫生主任,他具有关闭此种房舍的权力。在没有开展足够的工作以使其适合居住之前,这些房舍将不会提供给人居住。对于细小的房屋缺陷,将根据公共卫生法律的损害条款进行处理。

183.通过集体住房方案成立了一个私营部门业主论坛,并鼓励业主采纳最近订正的有关出租房屋的自愿良好做法守则以改进标准,该守则由环境卫生与污染管理办公室公布。

184.住房部正在对这一部门的合住标准进行研究,特别是在寄宿房屋和职工宿舍,以调查是否需要法律来规定对一些房屋条件进行改善。

185.生活在“非法”居住区或住房的人数有待确定。

186.经修订的《1946年租金管制法(格恩西岛)》生效,以确保承租人对在私营部门租住的房屋缴纳合理租金。起初,所有私人出租的房屋租金均受到管制。然而,由于过去以来对法律所作的修改,现在只有1%的房屋是按照这种方式进行管理的。目前正在对该法律的效力进行审查。

187.还制定了立法来保护私营部门所出租房屋的承租人免遭逐出。

188.关于与承租人的租约,如果业主想让承租人离开,他必须首先发布一个迁出通知书,说明逐出原因。如果对逐出存在争议,承租人没有腾出房屋的,业主可以向皇家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下达逐出令。根据每一个案件的具体情况,皇家法院可以对承租人的逐出实行一段时间的延期。

189.自2002年起,共下发了124份逐出令,平均每年约25份。

190.与社会出租房的承租人签订的租约详细叙述了可被逐出房屋的情况。

191.只要承租人满足以下几条,就有权利居住房屋:

(a)遵守租约条款;

(b)继续有资格获得政府住房;

(c)其居住的房屋可以满足其需求。

192.如果出现违反上述条件的情况,在极端的情况下,住房部将竭尽全力与承租人进行合作,避免采取逐出行动,但是在穷尽其他办法的情况之下将会这么做。

193.迁出通知书由住房部发布。如果承租人没有腾出房屋,那么可向皇家法院要求下发逐出令。只有极少数的案件到达这一阶段。2006年期间有两个案件被提交至法院。

194.在对租约进行审查的情况下,只有在进行了向住房上诉法庭申诉的正常申诉程序,并且在要求腾空房屋的决定得到确认之后,才可以酌情申请逐出令。

195.没有固定的标准用于评估住房开支是否负担得起,不管是基于支付能力还是收入的一个比率。

196.没有赋予住房权的法律。这意味着格恩西岛议会没有提供住房的法定义务。格恩西岛没有诸如住房法令、无家可归者法令、市自治机关法等立法。

197.为了使开放土地和未开放土地的开发减小到最低程度,规划政策旨在确保在现有城市土地区域内和先前已开发土地上提供尽可能多的新住房。重点在于更好地利用现有住房储备,并将其他空置楼房进行转用和再利用。

198.满足社会各个部门的住房需求的重要性得到承认,其中有两个方面被认为是特别重要:负担得起和满足社区所有成员的一系列住房需求的能力,包括老年人和残疾人。

199.主要住房原则是:

90%的格恩西岛住房要求应当在城市地区计划区内得到满足;

在居住区和先前已开发的土地(棕色田地位置)上应容纳尽可能多的新住房;

有潜力对遗弃或空置楼房进行转用或再利用,并鼓励居住在顶层。

开放土地和未开放土地上所需的开发量应被减至最小程度;而住房目标区的投放则要仔细加以控制;

应保留现有住房储量,并酌情进行改善和替换;

住房开发实现的密度应与实现设计、居住和住宅舒适性的良好标准相符。

体现住房需求的一系列广泛的住房应当得到鼓励,包括普通家庭和小户人家的住房、社区住宅区,以及为老年人和其他具有特殊需求的家庭所提供的住房。

200.住房目标区是一块将来可能会根据核准的规划纲要的规定用于容纳主要的新建住房和其他形式开发所需要的保留地。

201.绿地位置可能被划为住房目标区,但是只有当议会确定在现有区域内开发机会不足时才会将这些位置用于开发。对住房目标区的投放进行严格的控制。

202.目前,城市地区计划已确认了五处住房目标区。

203.为了满足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要求住房目标区满足以下几项标准:

住房目标区符合现有发展模式,可以利用地方设施;

公共交通可达;

住房目标区避开重要景点、保护区、野生动物或其他环境保护区;以及

以可持续的方式提供适当的基础设施。

204.关于农村地区,住房的发展仅限于对现有房屋的转用和进一步的区分。还通过提出关于改善房屋、重新利用闲置空房以及减少入居率低的情况的建议,鼓励对现有住房储备进行更好的利用。

205.提供住得起的房屋以满足已经查明的社会需求,这将限于议会能够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施加控制或其他强制性手段的地区。这包括向该地区进一步提供保障性住房以满足已查明住房短缺需求的机会。

206.格恩西岛上的所有建筑工作都由《1956年格恩西岛建筑物法》和经《修正的2006年建筑物条例》修正的《1992年建筑物条例》管理。环境部的建筑物管制科负责确保建筑工作符合法律法规。

207.没有适用于处理住房部门歧视现象的法律。

208.在特定条件下,《1975年住房收益税法(格恩西岛)》通过对出售、租赁所得住房收益征税的方式来管理房产投机。根据该法第9条的规定,免除对一些交易的管制。

209.该法是一项反通货膨胀措施,其目的并不在于对社会各行业行使住房权造成不利影响,而是限制房产投机。

210.2005年10月,议会对一份关于格恩西岛自建计划的可行性报告进行了审议。决定推迟这一计划,直到其他更为紧急的社会住房选择得到实现并且有资金和土地之时。

211.住房部与社区组织积极合作,后者提供与住房相关的服务。上述在住房部以及卫生和社会服务部以及全国儿童之家之间开展的为青年人提供住处的跨部门工作就证明了这一点。住房部与格恩西岛住房协会(下文将对其进行更为详细的讨论)之间的关系也是证明。

212.如果得不到议会、住房协会或其他提供者提供的某种形式的财政补贴就买不起或租不起房,那么这些人就可以租住社会出租房。住房部和格恩西岛住房协会合作,以满足格恩西岛的社会住房需求,并为社会出租房申请者找到最合适的住房解决办法。议会的住房储备由1982处房屋组成,用于满足具有住房需求的人,主要是有受扶养子女和养恤金领取人的家庭,但同时也向那些医疗需求可以通过社会出租房得到适当满足的人提供。

213.住房部不断对租约进行审查,以确保社会住房储备能够得到最为高效的利用,并且向那些处境最为艰难的人提供住所。社会住房的分配政策包括:

经评估被认为是符合资格标准处于“住房需求”的候选者名单;以及

打分制,使每一位被接受的申请者列于候选者名单,以表示其可能获得的优先考虑。打分制有助于住房部确保将满足申请者需求的空置房屋分配给最迫切地需要获得该房屋的申请者。

214.分配政策给予住房部以一定的灵活性,以确保其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其住房储备,适当地满足申请者的需求。该住房政策并不旨在为申请者提供终身租赁,除非不断有这种需求。

215.《2004年格恩西岛议会住房法(租赁、出租和退款计划)》制定了一个“房租退款评估计划”,以确保社会出租房的承租人能够支付得起房租。

216.这部法律明确规定了将承租人逐出房屋的程序以及使其生效的条件,诸如由于承租人情况的变化使其不再满足继续承租社会出租房的资格或者违反租约的。所有社会出租房承租人都能收到一本《承租人手册》,其中详细规定了承租人和住房部的责任。

217.经修正的《2005年格恩西岛住房条例(审理和上诉)》通过了一项计划,使承租人或可能的承租人就关于申请主要社会出租房的政策所做决定向独立的法庭提出上诉,比如关于被列入候选者名单、租约审查或获得租金退款。

218.总共有将近4 950人租住由住房部所有并管理的社会出租房(约占人口总数的8.25%)。

219.此外,格恩西岛住房协会还拥有167套社会出租房的单元房。据估计,在未来的三年里,格恩西岛住房协会的房屋组合数将增加至500家。在此期间,住房部将使其住房储量合理化,从现在管理的1982处房屋调整至将近1900个住宿单元。

220.目前,在现行的候选者名单上登记的有92户家庭。此外,目前还有311户家庭居住在由住房部或格恩西岛住房协会的房屋,他们要求进行房屋移交。此外,格恩西岛住房协会还有一个由197户家庭组成的候选者名单。

221.格恩西岛住房协会对住房部实施不同的资格标准,其标准更为广泛,以使更多的人能够获得住处。比如,虽然住房部的政策旨在满足老年人和低收入家庭已确定的主要需求,但是,格恩西岛住房协会可以将其25%的住房储备分配给非提名的承租人,这可以包括单身人士以及无子女的低收入夫妇家庭。

222.格恩西岛住房协会最近推行了一个“部分所有权计划”,以使更多的人能够购置房屋产权的一部分。尽管目前只有10户家庭可以拥有部分所有权,但是社会出租房发展方案主要侧重于此种措施,以支助中介住房市场的发展,并随着住房部的旧房屋重新得到开发而增加这种类型的房屋供应。

223.预计将于2008年末完成的一个社会住房开发项目将再提供25处部分产权的房屋,占该地区新住所的30%。一些其他社会住房开发项目也正在规划之中,同时还将对其他部分所有权住房的需求进行不断的评估。

224.社会住房开发方案的另一个目标是恢复住房供需之间的平衡,特别是有关于在现有房屋储备中所确定的一居室房屋的短缺问题。

225.2006年对住房部老式房屋进行了全面翻修。现在,重点已经转到一个滚动的现代化方案,以提高房屋的绝缘性和能源效率,减少承租人的燃料开支。

226.住房部还管理着一个“房屋贷款计划”,以协助首次购房人从普通住房市场上购置房产。该计划由财政和资源部管理下的住房开发和贷款基金资助。2006年,发放了六项贷款。由于格恩西岛上不断上涨的房价以及私营机构所提供的负担得起的信贷,近年来对该计划的利用有所减少。议会同意,该基金的赢余部分可用于资助集体住房方案下的倡议。

227.还存在一个“住房改善贷款计划”,以协助那些无法从银行获得融资的人进行房屋的基本维修。贷款的利率通常要低于商业贷款利率。2006年期间只发放了一项贷款。此外,2006年期间还核准了24项赠款,以协助首次购房人支付一些单据的费用。

228.在报告所涉期间,对适当住房权产生不利影响的法律没有作任何改动。

229.辖区在全面实现本条所载权利方面没有接受任何国际援助。

第十二条——健康权

230.《2000年格恩西岛辖区滥用药物法(修正案)》的颁布使《1974年格恩西岛辖区滥用药物法》的修正得以快速实现,因为它准许以命令而不是法令的形式进行修正。对该法的这一领域所作的进一步改革有:《2005年格恩西岛辖区滥用药物法(修正案)》改变了对各种罪行的最高量刑,《2000年格恩西岛辖区毒品贩运法》采用了没收令,并规定了有关受管制物质的生产和供应的其他罪行。对毒品贩运资金的洗刷问题由《1999年格恩西岛辖区的犯罪收益刑事司法法》关于洗钱的条例实行管理。

231.《2000年格恩西岛和奥尔德尼岛纹身、穿刺、针灸和电解法》于2000年5月生效,该法对这些活动的工作者及其房舍、对其房舍的进入及检查等权力采用了登记制度,以确保其遵守卫生标准,以及通过一系列的刑事制裁推行的一个强制执行制度。

232.2002年,议会颁布了《2002年越界废物运输法令》,它执行了1993年2月1日关于监督和控制废物在欧洲共同体内部运输、输进和输出欧洲共同体(欧共体)的第259/93号理事会条例。该条例反过来使1989年3月22日《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在欧共体内部开始生效。

233.随着《2005年格恩西岛禁烟(禁止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法》的通过,禁止在任何封闭的公共场所或工作场所吸烟。

234.格恩西岛面积为63平方公里,拥有60 000多人口,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952人。除了圣彼得堡港和圣桑普森两大主要人口中心以外,整个岛屿可以被描述为一个城市农村混合发展之岛,将它们分开将毫无意义。

235.卫生和社会服务部的政治责任是“促进、保护和改善所有人的健康,办法是通过提供医院、社区、社会和公共卫生服务”。

236.卫生服务发展计划载于卫生和社会服务部的“2007-2009年业务计划”之中,后者本身是格恩西岛议会政府全面商务计划的组成部分。这包括进一步发展一系列现有服务,其中一些专门针对儿童或老年人。在提供服务时对男子和妇女的情况不作区分,而在过去五年里的唯一重要变化是推行了长期护理强制型保险计划、开发了额外照料住房,并建立了快速反应工作队,在人们自己的家中为其提供照料,减少入院或养护院的需求。

237.用于卫生和社会保健的国内生产总值百分比从1998年的7.1%上升至2003年的7.9%。医疗保健总开支的79%由中央财政资助,剩余部分来自私营部门的卫生捐款。2001年,格恩西岛上每1000人中的执业医师人数为1.6,其中有48%从事初级保健工作。据估计,医疗保健总预算的近40%被用于初级保健部门。

238.婴儿死亡率为每1 000例活产中有4.5个婴儿死亡(1999-2003年期间的平均值)。没有更详细的数据可用。

239.人人都能使用安全的水和安全的粪便处理设施。

240.2003年,97%的婴儿接受了适宜年龄的白喉、破伤风、百日咳和小儿麻痹症免疫接种,89%的婴儿接受了麻疹免疫接种。由于格恩西岛上没有结核病问题,因此没有结核病的免疫接种。没有按城市和农村地区开列的细目。

241.2001年格恩西岛人口普查时男子和妇女的出生时预期寿命分别为82岁和77.5岁。没有对更小人群的预期寿命进行进一步的细分。

242.尽管一些服务在提供时不是免费的,但是社会保障部会为那些经济情况欠佳者支付医疗费用,因此在获得初级保健、事故和紧急情况照料或产妇照料方面不存在问题。所有人均可以在一小时路程以内获取所有服务。所有孕妇均可以在怀孕和分娩期间获得训练有素的工作人员的照料。在过去的十年里没有与怀孕相关的产妇死亡案例。

243.所有婴儿都能获得训练有素的工作人员提供的照料。

244.2002年公布的格恩西岛生活水平调查结果显示,处于最弱势的人口分组为单身母亲和单独生活的养恤金领取人。这种社会不平等正在通过共同除贫方案加以解决。没有具体数据表明上述群体是否因此遭受了过多的对健康的不利影响。

245.为了使死胎的发生率减少到最低程度,定期召开关于孕产妇发病率和死亡率的会议。同时,格恩西岛还参加了英国母婴健康秘密调查(CEMACH)。

246.专门健康保险计划意味着,所有中级保健都是免费提供,在转诊到岛外时,自己不用对岛上没有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卫生和社会服务部不认为在居民身患重病的情况下获得高质量照料方面存在经济或其他障碍。

247.如上所述,存在一个由议会支助的安全网提供初级保健,这也适用于穷人和老年人。65岁以上的人免收处方费。

248.在国家政策、法律或实践中,均无任何对全体人民或某个特殊群体或地区的健康状况产生消极影响的变化。

249.在卫生和社会服务部的业务计划中,四大工作环节之一是“预防和筛查”,而卫生促进股最近又开展了一项大众和专业协商,以便将卫生促进倡议优先安排到那些被专业工作人员和普通公众认为是最重要的领域。

250.辖区在全面实现本条所载权利方面没有接受任何国际援助。

第十三条和十四条——受教育的权利

251.初级教育为义务教育,年满五岁的人均可免费获得初级教育。《1970年格恩西岛教育法》规定:“……应逐渐建立起由初级教育、中学教育和继续教育三个阶段组成的法定公共教育体系;应由理事会在其权力范围内(由格恩西岛审议院指定的政治机构,目前为教育部)负责,通过确保提供这些阶段的高效教育以满足人民的需求,促进社区的精神、道德、心理和身体发展。”

252.理事会应有义务确保具有充足的学校,以 -

提供初级教育,即满足年龄未满十岁六个月的小学生需求的全日制教育,以及满足达到该年龄并适宜于同未达到这一年龄的小学生一起接受教育的小学生需求的全日制教育;以及

提供中学教育,即满足中学生要求的全日制教育和满足年龄达到十岁六个月并适宜于同中学生一起接受教育的小学生需求的全日制教育:所提供的学校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才可被认为是充分的:学校在数量、特征和设备方面足以满足所有学生的需求,教育机会可以提供各种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需求、能力和才能以及在校不同阶段的教学和训练,包括适合其各自需求的实际教学和培训。

253.格恩西岛的强制入学年龄可以指五岁到十五岁之间的任何年龄。年满十五岁应被视作是超过了强制入学年龄。

254.继续教育属于义务教育之后达到国家资格框架三级或三级以下水平的教育。高等教育系指高于这一水平的课程,包括本科和研究生学位课程。18岁的学生中大约有27%直接升入高等教育,在某些地区,进入高等教育的学生人数接近37%。

255.多数格恩西岛上的学生在岛外求学。格恩西岛上提供全日制学位水平课程的能力有限。因此,多数课程在英国或其他地方教授。由于峡岛属于皇家属地,多年来的协定规定来自岛上的学生在学费上不享受留学生待遇。高校所了解的原则是,英国的高等教育机构在所收到的学生经费方面,来自各岛屿的学生和英国(本土)学生是一样的。在与英国大学签订的一份协定中,资助格恩西岛学生的费用标准是与资助英国本土学生的标准一样。目前,格恩西岛教育部每年花费650万英镑用于高等教育和其他补助金方面。根据2005/2006年度的支出水平,大约有84%的预算用于本科阶段高等教育的奖学金。如果包括岛上不教授的研究生课程和继续教育课程,这一百分比则上升至90%。

256.高等教育通常不是免费的,除非家庭收入少于特定的限值。有子女上大学的父母被要求负担其子女的教育费用。在没有父母评估的情况下,一些学生可被视为独立学生。目前的补助金制度在下文中进行了概括。

257.如果在课程开始之前已经在峡岛、英国或马恩岛连续居住三年,那么他/她有资格申请获得奖学金。教育部为全日制学习制定了两种奖学金:

由父母缴款设立的奖学金;以及

独立学生奖学金。

258.为了有资格获得奖学金,课程必须通常是教育部资助的,比如具有进入一所公认大学所需的最低学位。奖学金主要包括两方面:(1)基本生活津贴和(2)课程费。

259.基本生活津贴是对满足食宿费所必须的估计花费。还添加了旅行津贴。英国大学的收费分为四类。因此,格恩西岛议会的费用根据所开展的课程和父母评估的等级而变化。

260.奖学金的各个部分都根据父母缴款情况来定(独立学生除外)。父母缴款通常根据前一财政年度的收入进行评估。津贴的发放会把家庭的具体情况考虑在内(比如家庭的子女人数越多,津贴就越多)。将这一津贴数从收入数字中扣除,得到一个剩余数额,然后根据这一数额按照每4英镑缴1英镑的标准确定其缴款的比例。

261.如果确定的父母缴款少于基本生活津贴,教育部会将剩余部分作为补助金发放给学生。低收入父母不要求向基本生活费或收费进行缴款。收入相对较高的父母没有任何基本生活费用补助金,并被要求向2006年9月开始上课的学生最多提供5 950英磅的缴款。基本生活和旅行津贴可能会根据课程的长度以及学习地点的变化而有所不同。

262.初级教育为义务教育。教育部委员会有权提供除了学校教育以外的初级(和中学)教育。根据《1970年格恩西岛教育法》第45(1)条的规定,如果委员会确信,由于特殊情况,一名儿童或青少年无法就读合适的学校以接受初级教育,那么委员会可以做出特殊安排,使其接受学校外的教育,初级教育或者中学教育视具体情况而定;或者,如果委员会确信,其接受全日制教育不可行,那么委员会可以安排在其他方面相类似的但少于全日制教育的教育。

263.格恩西岛议会能够提供的学校在数量和特征方面都足以满足岛上人口之所需。在格恩西岛上合法居住的儿童受教育的权利从来没有被剥夺过。

264.格恩西岛上所有15岁以下的常住学生都可以接受义务教育。2008年,离校年龄将提高至16岁。

265.格恩西岛议会在该年龄之后提供教育和培训。这主要是通过格恩西岛继续教育学院和文法学校的格恩西岛大学预科中心提供,其中包括:

一、二和三级的全日制课程;

经议会登记的学徒计划;

非全时职业学习—一至三级。

266.19岁以下的学生可免费获得中学教育。成人学生可以申请经过经济状况调查的补助金。

267.识字——格恩西岛议会为岛上的所有青年人提供教育。它具有一个明确的课程大纲,将识字规定为所有学生的一门必修课。

268.全国课程大纲标准评估测试对儿童的成绩进行评估,并帮助教师确定儿童认识中的优点和弱点,包括对11岁儿童的阅读、写作和拼写能力进行测试。2005年,格恩西岛小学生中英语达到评估测试水平四级的达到77%。自1997年以来,通过英语评估测试水平四级的学生百分比已上升了24%。

269.成年人——制定了一个识字方案来协助那些希望参与格恩西岛继续教育学院识字项目的成年人。2006年,格恩西岛上16-19岁青年人当中注册接受16岁以后全日制教育的比例达到70%;而注册接受全日制教育和培训的比例则升至74%。

270.预算——2007年的教育收入预算为6710万英镑。公共服务的收益费用估计为3.01亿英镑。因此,教育预算约占公共服务总开支的22%。

271.学校制度——格恩西岛辖区有类似于英国的初级和中学教育以及特殊学校制度。所有儿童都遵照英国的国家课程大纲进行学习。然而,学校和教育体制无须接受英国教育法管辖。学校位于三座岛上:格恩西岛、奥尔德尼岛和赫姆岛。有4所被保留的中学和一所文法学校、奥尔德尼岛上有1所适合所有年龄段学校和14所小学,其中一些是幼儿园和小学,而其他则属于单一小学。奥尔德尼岛的小学年龄段的学生在圣·安妮学校上学。在赫姆岛上还有一所小学校。来自罗马天主教家庭的儿童可以在两所罗马天主教小学中选择一所就读。

272.另外还有三所由格恩西岛政府即审议院资助的独立学院以及四所较小的私立学校:其中两所位于格恩西岛,一所位于奥尔德尼岛,另一所位于萨克岛。这些私立学校没有格恩西岛政府的资助。

273.小学年龄段(5-11岁)的儿童所上的学校取决于该儿童的居住地点;这被叫作生源区。父母的选择有限,因为儿童通常只能在家庭住所所在地的生源区配套学校就读。一些家长选择将其子女送往那些应付学费的独立学校上学。入读文法学校需要经过一个称作“十一岁以上”的甄选过程。另外,根据“十一岁以上”的甄选过程中的表现以及父母的偏好,还有一些学院会有奖学金发放。没有通过文法学校甄选或没有获得独立学院奖学金名额的儿童仍然将在生源区所在地的中学就读。

274.离校年龄为15岁,尽管很少有学生在这一年龄就离校。格恩西岛和奥尔德尼岛上中学年龄段的学生可以选择三种学校:为16岁以下学生教授课程的学校、为18岁以下学生教授课程的学校和为具有适度或严重学习和身体障碍的儿童提供教育的学校。所有这些学校都有训练有素和合格的工作人员。

275.在格恩西岛,所有年满16岁的学生都有机会学习通往A级水平、AS级或诸如国家普通职业资格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这样的职业资格的课程。学院里的学生可以继续学习本院校的课程,但是,所有学生,不管是学院、四所中学还是文法学校,都有资格申请进入文法学校大学预科或继续教育学院学习,条件是要达到最低入学条件。

276.至于那些教育需求不能在主流学校得到满足的学生,格恩西岛教育部继续保持着两所特殊学校。若要被这两所学校录取,学生必须已经接受或正在接受“正式评估”,以确定其主要需求领域。新建的Le Rondin 学校与中心满足小学年龄段的学生的一系列特殊教育需求。具有特殊教育需求的中学年龄段学生目前就读于奥克韦尔学校,而继续教育学校则提供16岁之后的教育机会。

277.学校建设——为教育体系各个阶段提供现代化的、适合教学目的的设施是教育部的主要目标之一。

278.教育发展计划是对教育产业进行重组、合理化和再发展的一个蓝图,该计划的方案1是要对特殊教育、中学教育和16岁后教育进行重组。

279.已经有三个项目在预算范围内按时完成——Le Rondin学校和中心这一初级特殊学校和儿童发展中心、文法学校大学预科中心和新的表演艺术中心以及继续教育学院大厅。

280.目前正在格恩西岛北部进行三所新建中学中第一所学校的建设工作。它还包括一所与主流学校配套的新建中等职业学校,这两所学校共用一套主要设施,包括一个6个泳道的游泳池、一个体育馆、一个健身馆和一面攀登练习墙。

281.这些新的大楼和那些已经完成的大楼将使特殊需求教育从三所学校重组为两所,并将中学教育从四所学校重组为三所(圣彼得堡港学校将被关闭)。

282.新的大学预科中心和继续教育学院的重新发展还将提高16岁以后教育部门的能力。随着议会资金的到位和新的教学楼的建设的逐渐开展,继续教育学院最终将迁移至位于圣彼得堡港学校的位置。

283.教育发展计划的所有大楼设计将至少能维持50年,能够灵活应付未来在格恩西岛上提供教育时出现的变化、尽可能顾及自然采光和通风条件,并且在第一次大修之前最少能维持15年。

284.在教学时间以外,室内和室外的体育设施以及学校礼堂和教室将提供给更广大社区居民使用。

285.在切实享有得到这些水平的教育的权利和促进识字率的措施方面是否有任何脆弱和处境不利的群体?举例说,指出少女、低收入群体的儿童、农村地区儿童、身心有残疾的儿童、移民儿童和移徙工人儿童、属于语言、种族、宗教或其他少数的儿童、土著人民儿童能享有第十二条规定的识字和教育权利的程度。

286.不存在基于性别的歧视。男女享有接受教育的同等机会。尽管格恩西岛确实存在一个由主要从事接待和园艺工作的移徙工人组成的劳动力队伍,但并不存在特别弱势的群体。长期以来,这支劳动力队伍由葡萄牙籍的移徙者(特别是马德拉群岛)组成。而后来则由来自东欧的人员组成,特别是拉脱维亚籍人。在这些人中,绝大多数只在格恩西岛工作很短的时间。还在学校向那些母语不是英语的儿童提供额外的援助。

287.年龄在5-15岁的儿童应接受全日制义务教育的规定保障了获得教育的同等机会。

288.合格教师的起薪与其他毕业生的职业相比颇具竞争力。在格恩西岛上,新任教师的最低年收入为23 289英镑,与联合王国新任教师19 641英镑的年收入相比要高很多(均为2006年9月工资水平)。除了基本工资,其他福利包括教师养恤金计划、可观的休假安排以及获得进行额外管理职责的报酬。格恩西岛薪资结构主要采用由六个薪点组成的薪资等级,这与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情况类似,但是在每一个薪资点上,格恩西岛上的币值更高。薪资一般每年都会有所上涨。

289.教师每年最多可享受12周的带薪假期,同时还可享受一个最后数年薪资职业养恤金计划,并且享受保障福利,60岁可以退休。从大陆调至格恩西岛的教师还可以获得搬迁津贴。教师还可以受益于一项综合职业发展方案以及在连续业绩良好的基础上获得年薪的增长。在教师方面,格恩西岛议会致力于确保教师具有适当的规划、准备和评估时间,而在普通班级规模和师生比率(中学为1:15)方面,格恩西岛要优于许多其他辖区。

290.格恩西岛的公务员制度有其自己的毕业生征聘方案。刚毕业的公务员起薪为811个薪点。2006年4月的起点为19 666英镑。格恩西岛上刚毕业的教师相应的起薪为22 721英镑。公务员计划允许薪水每年加速递增。四年后毕业生可以提高至820点,相当于28 589英镑。从主要薪级来讲,四年后的教师起薪为28 230英镑。然而,作为六个薪级的一部分,教师薪资通常将升至32 626英镑,最后将超过公务员的薪资。此外,教师还可以通过在基本薪资基础之上从事其他职责而获得有偿管理津贴来增加其收入。根据上述数字,最低应付津贴(第一级)将使教师的年薪增加2 189英镑。

291.达到主要薪级最高级的合格教师可以申请根据特定标准进行评估。如果他们满足了这些标准,则可以越过一个薪资级别到达一个更高的薪级。新的薪级上有三个薪点。这一门槛值为优秀的授课教师提供了一个涨薪的机会。到2006年4月,格恩西岛上教师的薪资可以提高到36 647英镑,不算任何其他管理津贴。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对应数字为33 444英镑。

292.校长和学校其他领导的薪资为脊柱式薪酬架构的31点,从37 489英镑到78 639英镑不等。教师的薪资在很大程度上与学校规模有关。相比之下,公务员高级干事的薪资范围(2006-2007年度标准)从38 141英镑到115 747英镑不等。

293.至于学生获得奖励的百分比,该数字为17%。那些有能力支付这些机构费用的人通常有获得奖励的机会。有些奖励是根据学习成绩授予的,比如奖学金。格恩西岛政府在这些规定情况下会提供某些财政援助。

294.所有5至15岁儿童都可以获得免费的义务教育。所有19岁以下儿童都可以获得免费中学教育。格恩西岛在满足第十三和第十四条所载要求方面没有接受任何国际援助。

萨克岛

295.继2002年授权法律之后,萨克岛颁布了《2003年萨克岛教育法令》,目的是为萨克岛学校制度提供法律基。该法律的总体目标在于确保15岁以下学生在精神、道德、心理和身体方面获得全面发展,同时,该法还规定父母的义务在于确保其子女接受教育,并成立了萨克岛议会教育委员会对这一制度实施监督。

第十五条——文化权利

296.在本辖区,人人得以行使其思想、良心及宗教自由的权利(《欧洲人权公约》第10条)、言论自由的权利(第11条)及集会和结社自由的权利(第12条),他或她可以参与或表现其认为与其相关的文化。除了禁止违反公共秩序、蓄意或可能激起种族仇恨、破坏或可能破坏和平或有关展示淫秽资料或其他不雅展示的行为以外,对艺术创作或表演自由没有任何限制。

297.由于可以自由享受科学进步及其应用所带来的好处的权利,本辖区没有颁布任何旨在进一步规定这些目标的立法。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本辖区在决定政策事项时没有将科学研究考虑在内。本辖区决定以更加正式的形式执行《濒危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其中将在转移有关物种的严格标准方面对科学机构实行破例。

298.通过颁布《2004年格恩西岛辖区知识产权法(授权条款)》,本辖区寻求确保充分实现人人能享受保护其本人的任何科学、文学或艺术作品所产生的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利益的权利。为此,议会根据该法制定了以下旨在保护这些权利的立法,并必要时对许可证制度作了规定:

《2005年格恩西岛辖区表演者权利法令》(表演者在公众阅读和面对观众进行戏剧或音乐表演中有关录音、广播或发行其副本的权利);

《2005年格恩西岛辖区版权法令》(文学、戏剧、音乐和艺术作品、电影和广播中有关复制、发行副本、表演、此种作品的租借的权利);

《2005年格恩西岛辖区数据库法令》(“制作者”在数据库中的权利,“制作者”系指在数据库内容的整理上发挥实际作用的人);

《2005年格恩西岛辖区未注册设计法令》(所有人和(或)一项设计权利的独占许可人的权利);

《2005年格恩西岛辖区注册设计法令》(必须已在海外注册的设计的所有者的权利,因为辖区没有任何首次注册的程序);

《2006年格恩西岛辖区商标法令》(可能在辖区进行首次注册的注册商标的所有者和(或)获许可者的权利;以及

《2006年格恩西岛辖区未注册设计权利(半导体布局)法令》(半导体产品所有人和(或)独占许可人的权利)。

299.此外,辖区正在制订《2007年格恩西岛辖区注册作物育种学家权利法令》,并将颁布《2007年格恩西岛辖区注册专利法令》,以提供进一步的保护。这一立法方案一俟完成,就有17项国际公约和协定可以在格恩西岛辖区实施。还必须满足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涉贸知识产权问题)协定》所要求的标准。

300.尽管这一法律对他人知识产权进行仔细的保护,但是,应当指出的是,在必要时,为了教育机构和图书馆等机构的利益,该法也包括一些除外条款。

301.在保存、发展和传播科学与文化或保护在科学研究和创造性活动方面所必需的自由领域没有制定任何法律,因为对这些活动没有任何限制。在尊重人权的现代社会,人人都可以获得此种信息,也鼓励与其他个人和机构开展合作。

302.格恩西岛辖区认为国家政策、法律和做法没有发生任何对载于第15条权利产生消极影响的变化。

303.政府业务计划概述了格恩西岛的文化和独立特性的重要性,以及随之产生的各项活动。政府业务计划系指拉脱维亚和葡萄牙社区之间的关联。

304.关于人类文化遗产的保存和展示,制定了博物馆收藏政策。政府定期考虑举办关于格恩西岛遗产的新展览,而目前正在进行格恩西岛法语(格恩西岛土著语言)的编写工作。

305.在所有文化领域都有一大批才华横溢的青年人——教育部具有一系列广泛的文化研究/活动课题。

306.各个部门的人都积极参与组织和参加活动和倡议。

307.据国家课程大纲,在地方学校教授科学。

308.格恩西岛在实现第十五条所载权利方面没有接受任何国际援助。

第二章、泽西岛辖区的报告

导言

这是泽西岛议会提交的第五次定期报告。泽西岛采取了一系列新的措施以支持《公约》各项原则的执行,下文所提供的答复将对这些情况进行介绍。

第一部分

1. 统计数据

统计数据(包括“领土和人口”和“经济、社会和文化特征”部分)

人口

88 200 人 (泽西岛辖区 -2005 年)。

每 100 名 妇女对应男子人数

95 人 (泽西岛辖区 -2001 年)。

族裔群体

泽西岛人 51% ,英国人 35 % ,

葡萄牙人 / 马德拉人 6% , 爱尔兰人 3% (泽西岛辖区 -2001 年)。

15 岁以下者所占比例

17% (经订正)

(泽西岛辖区 -2001 年)

65 岁以上者所占比例

14.1% (经订正)

(泽西岛辖区 -2001 年)

城市居民所占比例

约 50% (泽西岛辖区 -2005 年)

宗教

基督教(主要)

国民总收入

32 亿英镑(泽西岛辖区 -2005 年)

人均国民总收入

36 000 英镑(泽西岛辖区 -2005 年)

通货 膨胀率

3.1% (泽西岛辖区 -2006 年)

政府(赤字) / 赢余

5 180 万英镑盈余(泽西岛辖区 -2006 年 —— 有待最后确认)

政府债务

1.118 亿英镑(泽西岛辖区 -2006 年 —— 有待最后确认: 1987 年之前养恤金计划赤字)

经济活动率

84% (泽西岛辖区 -2006 年)

成人识字率

见教育部分

语言

英语、法语(泽西岛辖区)

预期寿命

男性 77 岁;女性 82 岁(泽西岛辖区 -2004 年)

婴儿死亡率——每 1 000 例活产中 1 岁以下婴儿死亡人数

2.4 (泽西岛辖区 -2005 年)

生育率

52 .4 (泽西岛辖区 -2005 年)

2. 总的政治体制

309.自从上一次报告于2000年1月提交以来,泽西岛政治体制经历了重大的转变。政府机构的审查最终产生了一个部长级政府体制,取代了之前的委员会制度。新制度始于2005年12月。作为管理和立法机构的议会保留了其作用,仍然有53名当选成员,其中有12名议员、29名代表和12名总管。

(一)新的部长级结构

310.然而,目前有10位部长和13位助理部长,他们从当选的议会成员中任命。包括首席部长在内的所有部长均由议会任命。这些部长为行政管理者,他们负责拟议和制定政策。

311.10位部长由首席部长领导,并且每两周举行一次部长理事会会议。

(二)新的审查小组

312.其余30名非执行成员可以参加新组成的审查小组。审查小组负责对政策进行审查,并向部长理事会负责。这六个审查小组是:公司事务、经济事务、教育和民政事务、环境、卫生、社会保障和住房审查小组以及审计委员会。

(三)部门结构

313.一些部门进行了重组,每个部门由一位部长领导。部长有权就议会战略计划框架内的一些已经获议会机构核准的事项做出决定。这此决定被作为部长级决定记录在案,并在签署后生效。这些决定将根据《公众获得官方资料守则》在议会网站上发布。

314.新部门为:

– 首席部长部

运输和技术事务部

– 内政部

社会保障部

– 卫生和社会服务部

教育、体育和文化部

– 住房部

财政和资源部

– 规划和环境部

经济发展部

司法结构仍与以前的一样。

(四)议会战略计划

315.部长理事会在2006年制定了一项富有远见的议会战略计划。http://www.gov.je/NR/rdonlyres/7D462750-EFD8-446E-A0E6-E024EEA59DE5/0/ StatesStrategicPlan2006to2011.pdf

316.该计划所涉期间为2006年至2011年,议会已经就此达成一致。这是一个路线图,规定了泽西岛政府应遵循的方向。它包括政府致力于实现六项承诺。各个部门的工作都根据该战略计划而制定规划并进行评估。

(五)六项承诺是:

一:我们将保持经济强劲、成功和环境可持续性。

二:我们将创造一个使泽西岛上所有人都有机会享有优质生活的环境。

三:我们将促进一个安全、公正和公平的社会。

四:我们将保持并促进自然和建筑环境。

五:我们将为泽西岛创造一个强大的公认身份,并形成真正的归属感。

六:我们将确保议会的服务是必须的、高效而优质的。

317.这一计划由社区特别是青年人参与的主要协商活动演变而来。与社区的协商和接触被视为其未来成功的一个关键要素。为此,在首席部长部下设立了一个通信股。各部门正在制订新政策,如文化政策和收入支助政策等,以确保实现战略计划中所列的各项承诺。目前,还在制定其他战略,其中包括卫生和社会保健战略、社会融合战略和能源战略。还对政府必须采纳“加入、协调工作”的做法进行了着重强调。

318.泽西岛政府认为,部长级政府的新风格和对议会战略计划的承诺是支持《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精神以及将《公约》所载权利在泽西岛生活中予以实施的重要成就。

3. 保护人权的一般法律框架

319.2000年的报告提及了《2000年泽西岛人权法》,该法将《欧洲人权公约》纳入了泽西岛的国内法之中。该法于2006年12月10日生效。提供人权保护的不仅有泽西岛普通法或习惯法,还有泽西岛通过联合王国成为缔约方的关于保护人权的国际公约。

4.关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信息和宣传以及向委员会提交的报告

320.根据新的部长级政府体制的规定,本报告将提交首席部长,以供其通过部长级决定予以核准。然后,该决定可以被公布于议会网站。没有私人网络接入的公众可以在公共图书馆免费查阅。

5.《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法律地位和具体执行情况

321.《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并不是泽西岛国内法的组成部分,但是,作为联合王国经泽西岛同意代替该岛承担的一项国际义务,它将在泽西岛法庭使用国内法时予以考虑——见《1998年泽西岛法律报告》第213页的Benest 诉Le Maistre一案,泽西岛上诉法庭的一项决定确认,关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在考虑法庭可以运用哪种原则来实施酌处权以及在普通法不确定的情况下,该《公约》可以协助法庭解决法律中的不明确之处。此外,泽西岛议会不会颁布有违其国际义务的法律。

6. 对结论意见的答复

第24段:在确认所有人权的相互依存性和不可分割性原则,确认所有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都是可予审理的同时,委员会重申了原先建议(参看1997年的结论意见第21段),强烈地建议缔约国重新审查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纳入国内立法的问题。委员会指出,无论通过何种方法将国际法纳入国内法律体制中(一元论或二元论),一旦批准了一项国际文书,缔约国就有义务予以遵从并在国内法律体制中充分予以贯彻。为此,委员会提请缔约国注意委员会关于《公约》在国内适用问题的第9号一般性意见。

322.泽西岛政府对委员会所表述的观点表示最高的敬意。然而,它认为现在并不是将《公约》纳入泽西岛国内法的适当时机。对这一立场当然要进行审查。

第25段:委员会在回顾其原先建议(参看1997年的结论意见第33段)之际,再次建议缔约国审查并增强其政府行政机构内的体制安排,旨在确保在政府制定有关诸如减轻贫困、社会福利、住房、保健和教育的国家立法和政策的早期阶段,考虑到缔约国根据《公约》所承担的义务。鉴于委员会的一般性意见是基于多年来的经验,包括对大量缔约国报告审查后提出的,委员会建议缔约国在制定可影响到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政策时,考虑到委员会提出的一般性意见和声明。

323.泽西岛政府各位部长在推广法律时要求考虑到泽西岛人权方面的国际义务,特别是要发放一个证明书,确认在其看来,该法律遵从了《欧洲人权公约》。虽然没有法定要求发放一个遵守《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证明书,但是,在制定有关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法律时会将这一国际公约考虑在内。

第30段:委员会促请缔约国确保针对学生和司法人员、检查官、政府官员、公务员以及其他负责执行《公约》的行为者开展的人权教育课程和培训方案,充分地注意到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324.关于学校里的人权培训问题已经包含在对第十三和第十四条的答复中。在执行2006年12月的《泽西岛人权法》之前,首席部长部在法律界成员的协助下还实施了一个针对政府官员的培训方案。

第33/34段:委员会促请缔约国在确保全国最低工资水平时,适当考虑到适足生活水准要求问题。此外,委员会建议,向18岁以下的工人提供最低工资保护,这一办法应当以不歧视的方式适用于18至22岁之间的青年工人。

委员会重申其原先的建议(参看委员会1997年的结论意见第23段),即应将罢工权列入立法,并使罢工行动不会再造成失业。

325.就泽西岛而言,这些问题在下文对第七和第八条的答复中已有提及。

第35段:委员会建议缔约国继续努力制止家庭暴力,尤其确保设有足够的庇护所,以解决家庭暴力受害人的需要。委员会请缔约国在下次定期报告中提供资料,阐明缔约国针对家庭暴力所采取的进一步措施以及这类措施的成果和实效。

326.2006年中,泽西岛议会警察局家庭暴力股进行了重组,并任命了一位新的公共保护检查员来领导它。起初,她将重点放在了儿童保护事项上,但是也对采纳旨在解决家庭暴力问题的创新性做法开展了重要研究。与此同时,泽西岛议会警察局继续推行积极的强制执行政策。

327.2006年6月,适逢“国际人权日”和“世界杯”,泽西岛议会警察局、妇女难民协会和其他伙伴发起了一项主题为“你的家是否是一座没有栅栏的监狱”的反对家庭暴力运动。

328.下一年将推行或推广一系列的措施,以支持更好地保护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促进对这些罪行的行为者进行更好的干预:

泽西岛家庭暴力问题论坛,其中泽西岛议会警察局是成员之一,正在研究家庭暴力问题专门法庭的好处。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家庭暴力问题专门法庭方案旨在确保这些专门法庭在运用该体系时承认家庭暴力受害人所面临的困难和特殊关切;

2007年1月启动了一个新的家庭暴力行为者方案。许多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支持这一概念作为改变施暴者行为的一个手段。犯罪者可以自己向该方案自首,也可以通过法庭授权将其诉诸该方案;

2007年的主要政策重点之一是通过监视危险的犯罪者来保护弱势受害人。2007年将查明并监视家庭暴力的惯犯,以改善其受害人的安全状况。

第36段:根据国际人权法所基于的个人尊严原则(参看委员会第13号一般性意见第41段)并参照《公约》第十条第1款和第十条第3款,委员会建议,遵照儿童权利委员会的建议(参看儿童权利委员会1995年的结论意见(CRC/C/15/Add.34)第31段),禁止家庭对儿童的体罚做法。

329.泽西岛政府尊重委员会的观点。然而,它认为,如果体罚相当于合理的惩罚,则父母一方可以对暴力指控进行辩护。现有这一法律地位对所有相关的不同人权确立了一个适当的平衡。但是,泽西岛政府将对这一问题进行审查。

第38/39段:委员会建议,缔约国集中努力消除不成比例地影响到诸如少数民族群体的社会中一些群体的无家可归问题。委员会还建议缔约国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无家可归的严重患病者得到充分的保健照顾。

委员会建议缔约国立即采取措施改善许多家庭和个人劣质的居住条件,并缓解那些“燃料贫乏”住房的情况。

330.就泽西岛而言,这些问题在对第十一条的答复中已有提及。

第41段:委员会促请缔约国根据委员会关于受教育权问题的第13号一般性意见第14、20和45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征收学费和学生贷款办法,不会对家庭背景不富裕的学生产生负面影响。委员会请缔约国在下次定期报告中提供资料,详细阐明征收学费和学生贷款办法对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群体的影响。

331.学校体育与文化部门目前正在对政府提供支助用以协助支付学费和资助学生接受继续教育的方式进行审查。之后开展了一个由社区参与的协商进程。此次审查的结果尚未最终确定。

第44段:委员会请缔约国向社会所有阶层,尤其是政府官员和司法人员,广泛地散发本结论意见。委员会还鼓励缔约国邀请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会的其他成员参与第五次定期报告的编写工作。

332.本报告将公布在议会的网站上进行公开(参看上文第4段)。

第二部分

第一条——自决

333.泽西岛是一个小岛,拥有独立的政府和法律,而联合王国则最终负责其防务和国际关系。泽西岛是全球公认的政治稳定的社会。

第二条——《公约》中所载各项权利的实现情况

334.自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泽西岛辖区已发展成为一个具有超前思维的现代社会,个人在自由追求其政治、经济、社会或文化发展方面几乎没有面临什么制约。尽管泽西岛在联合王国于1951年批准了《欧洲人权公约》之后成为了该《公约》的一个缔约方,但是,2006年对《2000年泽西岛人权法》的实施根据《公约》的条款则进一步保护了个人的权利。

第三条——两性平等

335.目前,实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所载任何权利均不需要专门遵守泽西岛法律中的非歧视条款。

336.2006年7月公布了关于泽西岛拟议的《2000年泽西岛禁止歧视法》的公开协商文件。该文件宣扬了这样一种理念,即制定一部拥有至高权力的并带有附属条文的授权法律,以至少能够保护免遭基于种族(包括肤色、种族、国籍、民族血统或原籍)、性别、社会性别、性取向、变性、残疾和年龄的歧视。然而,大家公认的是,关注立法需要和泽西岛规模以及该法律对资源将产生的影响至关重要。

337.协商于2006年10月结束,其建议获得了大力的支持。目前正在进行该法的最后起草工作,并有望于2007年下半年提交至议会供辩论。

338.《禁止歧视法》还旨在保护任何因歧视或一系列被禁止的行为而遭受损害的人,这些被禁止的行为包括侵害、非法广告、骚扰和其他在某些条件下的歧视性做法等,并为根据法律而提起的诉讼提供一个执行机制。

339.有人建议,应该将法律的范围扩展到就业领域,包括就业选择、雇员待遇、合同工人、伙伴关系、专业组织或贸易组织、专业机构和职业培训,以及教育中的歧视、提供商品、便利和服务、获得和利用公共房舍、房舍的处理或管理以及俱乐部成员资格。

第六条——工作权

请提供贵国全体工作者和诸如妇女、年轻人、较年长者和残废者等特殊类工作者的情况、水平、就业、失业和就业不足的趋势。请与十年前和五年前的相应情况做出比较。你认为哪一些人、群体、区域或地区在就业方面特别易受影响或处境不利?

340.自2000年报告以来情况几乎没有变化。泽西岛在业人口大约为52 000人(2006年12月为51 780人),在夏天还要增加大约8 000人。泽西岛的失业率较低,从多数经济测定标准来看,可算是充分就业。平均失业率为0.5%左右,在过去十年中从来没有超过3%。从整个年度来说,泽西岛的失业率通常是有波动的,在春夏两季由于有季节工,失业率就下降,而在冬天失业率就升高。一般来说,失业人士可在六至八周内重新找到工作。

请论述为了确保所有能工作和寻求工作的人都有工作而采取的主要政策和措施。

341.岛屿的就业机构和各种较大规模企业全年宣传和管理大量征聘方案。岛上媒体也参与宣传提高工作机会认识的活动。

342.社会保障部管辖的工作中心继续为岛屿就业和职位空缺的相关事务提供专业的综合服务。工作中心面向雇主和求职者的服务是免费的,且与私人就业机构的服务是分开的。

343.辖区仍然积极确保有特殊需求的人群的工作机会。社会保障部分配财务资源来支持为有特殊需求的人群制定大范围的避难、治疗以及其他工作方案。2000年报告中提到的2007年工作方案预算以及泽西岛就业信托基金总计为1 324 700英镑。公共部门继续给予支持,为有特殊需求的人提供职位。

请指出采取了哪些措施以确保最大的工作成效。

344.认为不必采取措施以确保最大的工作成效。

请指出有哪些规定确保可自由选择职业和确保就业条件不侵犯个人的基本政治和经济自由。

345.所有人有权通过自愿选择或者接受的工作谋生。

请论述贵国所有的技术和职业培训方案,它们的实际运作方式和可得性。

346.2000年报告提到培训和就业合作社的工作。该工作继续进行,但是自从部级政府的新体系建立以后,该工作职责移交给经济发展部新成立的企业和商业发展部门。这项新服务的目标是鼓励新成立的企业、支持新成立的以及现有组织的成长和鼓励经济部门的多样化。

347.2005年,教育运动以及文化与经济发展部联合开发并出版了一个新的《岛屿技能战略》。该战略覆盖了所有非义务教育地区。

348.为了区分培训需求的优先次序,泽西岛继续委托雇主调查,以查明泽西岛劳动力的规模和结构、聘用活动和困难、培训和企业发展活动以及企业面临的其他挑战。2004年调查的结果促进了制定2005年技能战略。

349.针对这些调查结果,企业和商业发展与雇主以及培训机构进行合作,制定了旨在改善劳动力技能的方案和行动。当时的思路是集中于企业发展,而不是宣传培训本身,因为当时认为雇主的管理水平已经相当不错,而且他们会自动地看到培训与培养雇员之间的联系以及价值。然而,认识到在一些贸易行业还是存在具体的技术缺陷,因而继续开展泽西岛学徒培养计划,以便学徒获得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成为国家承认的技工。

350.此外,已经为主要在旅游业部门工作但也在零售等其他经济部门工作的季节工安排了具体的培训程序员。Beinv'nue 活动已经为1000多人提供了顾客护理培训。其他部门的具体培训计划包括一个地方护士培训士官生计划、在建筑部门开展的健康与安全培训以及为实现欧洲计算机应用资格证书认证进行大型投资。

351.职业培训主要由苏格兰高地大学提供,接受以教育委员会为主的校董会的资助。

352.自2000年报告以来培训活动的参与量增加。在2001年至2006年期间,泽西岛资助了:

500家企业的管理发展培训班;

1500 家企业的10 000人获得资格证书,其中多数是国家承认的资格证书;

300家企业的2000人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000 个人获得了欧洲计算机应用资格证书;

450家企业举办企业规划研讨班;

100家公司努力实现人员投资;

有400多人参加泽西岛学徒培养计划,该计划提供建筑、汽车以及电气设备方面的分阶段在职培训。这项行动帮助了当地居民达到技工水平,同时还掌握了基本的企业管理技巧;

加强了与雇主的联系,从而成功地推动了职业介绍服务,使得雇主更多地参与聘用面试,组织更多的开放日活动,让雇主直接参加招聘工作;

泽西岛大学生实习方案帮助大学生寻找和获得工作职位;

为泽西岛监狱中监管的犯人提供在线学习的环境。

请指出在达到充分、生产性和自有选择的就业时碰到了什么特殊困难,并指出在什么程度上克服了这些困难。

353.不详,见上。

请指出贵国的法律、行政做法或在实际关系方面,是否对不同的人或不同的群体根据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意见、国籍或社会出身加以区别、排斥、限制或优待,从而取消或妨碍了在就业或职业方面平等机会或待遇的承认、享有或行使。为了消除这一歧视又采取了一些什么步骤?

354.在现有(或计划的)就业立法对雇员提供的保护中不存在对这些背景的人的区别、排斥或限制。《歧视(泽西岛)法200-》以及为针对种族(包括肤色、种族、国籍、人种或原籍);性别、性取向、超性别;残疾和年龄的歧视提供的支助条例都为可能发生这类区别、排斥或限制提供额外保护(见上述第三条)。

请根据种族、肤色、性别、宗教和国籍提供贵国在职业辅导和培训、就业和职业方面的实际情况资料。

355.现无关于根据种族、肤色、性别、宗教和国籍提供职业辅导和培训、就业和职业的可用资料。

请指出在什么主要情况下,根据上述条件做出的区别、排斥或优待,由于某一项工作的内在要求而不被认为是歧视。请指出在这些条件方面出现的执行困难、争执或争论。

356.目前泽西岛还没有歧视法律,但是目前提案的详情见上述第三条。

请指出贵国的工作人口之中,为了维持自己和家庭成员适当生活水准而在一份全职之外再兼职的人口比例。论述一段时间内的发展。

357.没有可用数据显示就业人口中有多少比例担任一份以上的全职工作。

在以后提出的报告中,请简要地论述报告期间内在国家立法、法院决定以及行政条例、程序和做法方面影响到工作权利的变化。

358.见对新就业立法的发展情况的反映,参见第七条。

请指出国际援助在充分实现第六条所载权利时发挥的作用。

359.国际援助不适用于泽西岛。

第七条——享受公平就业条件的权利

请提供有关确定工资的主要方法的资料:

360.如下所示。

请指出是否制定了一个最低工资制度并说明它适用于哪些受薪组,每一组所包括的人数,以及确定这些组别的主管当局。

361.最低工资制度是根据《2003年(泽西岛)就业法》制定的,于2005年7月1日生效。该制度提出了一个适用于所有超过义务教育完成年龄的员工的最低工资以及实习工资。

362.《就业法》规定,在联合王国,最低工资规定可能无法惠及某些“特殊阶层的人”,包括完全就职于岛外的水手或不常在岛内居住的居民;股份公司渔民;慈善机构;非官方组织或法定机构;囚犯(除了必须给那些根据安置方案在监狱外从事工作的人支付最低工资);常住的宗教以及其他社区成员。

是否有任何受薪者在法律上或事实上不受这最低工资制度的保护?

363.16岁以下年轻人和上述特殊阶层的人仍然不受保护制度保护。

这些最低工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以什么方式防止它受到侵蚀?

364.最低工资是由《就业法》规定的,雇员可以通过泽西岛就业法庭行使其获得正确的最低工资的权利。还可以向恣意无视或拒绝支付合格雇员最低工资的雇主,或没有支付要求的工资的雇主施以罚金。

365.最低工资受《就业法》保护而免受侵蚀,该法律成立了就业论坛,这是一个独立的非政治化的咨询机构,旨在进行咨询和为社会保障部部长提供最低工资比率的建议,并充分考虑到岛屿经济的影响。就业论坛由9名社区成员,即3名雇主、3名雇员和3名独立人员组成。社会保障部部长必须在制定新的最低工资比率之前咨询就业论坛。

在决定最低工资水平时,在什么程度上和以什么方法考虑到工作者及其家庭的需要以及各项经济困难。又怎样对它们进行调和?在这方面什么是有用的标准、目标和水准基点?

366.《就业法》要求就业论坛在编写建议时将经济因素考虑在内。论坛充分考虑在咨询程序期间提出的所有证据和回复。

367.论坛在审查时审议所有可用统计数据,包括家庭支出调查、平均收入数字以及零售物价指数等其他可用劳动统计数据。它还必须审议泽西岛辖区岛屿战略计划中制定的目标、辖区经济顾问的建议、其他管辖区的最低工资比率(尤其是联合王国和马恩岛),此外还必须审议世界其他管辖区以及其最低工资是如何比照中等收入的。

368.就业论坛应该考虑使雇员工资真正有区别与两个受影响最大的行业(即,农业和娱乐业)的可持续性之间实现正确的平衡,这往往是非常重要的。这两个行业倾向于雇用季节工,其拿最低工资的雇员也最多。它们主要受出口影响,因此面临着与其他最低工资更低或没有最低工资的管辖区的竞争。论坛了解,当地雇员的需求一般与这两个行业的竞争力达成平衡是至关重要的(因此要保障这两个行业的工作机会)。

请简述为确定、监督和调整最低工资而设立的机制。

369.论坛通常每年在社会保障部部长的领导下审查最低工资制度。论坛大范围咨询公众,其数据库拥有约150个利益相关和受影响的团体,包括联盟、员工协会、雇主、雇主协会、雇员、独立人口以及咨询机构。论坛审议收到的所有建议并与相关团体碰面以进行详细讨论。

370.在完成咨询以后,论坛建议部长在第二年4月1日采用新的比率,并针对咨询期间提出的其他问题或部长特别向论坛咨询的问题也给予了建议。

371.部长随后对意见做出回应,包括拒绝其中一些意见(若有)的原因。部长要求针对最低工资制度或比率提议的所有变化来对立法进行必要的改动。

请提供关于十年前、五年前和目前平均和最低工资发展情况的资料,并列出相应的生活费用演变情况。

372.五年或十年前没有最低工资。但是在过去的10年间,与零售物价指数相比平均收入有所增加。

请指出实际上最低工资制度是否得到有效的监督。

373.自2005年7月1日提出平均工资以来,已经对其进行了两次审查。《就业法》要求的这种方法在执行过程中设置了大量的检查站,从而提供了一种有效地监督最低工资的方式。联合王国和马恩岛也采用了同样的方式,通过独立于最终提议新最低工资比率的政府部门的一家咨询机构来咨询公众意见。

请指出贵国是否存在同工同酬的问题,侵犯到同工同酬的原则,以及妇女的工作条件是否低于男人。

374.2000年泽西岛辖区通过的同酬立法是就业立法第二阶段的一部分。目前第二阶段的其他方面工作已经开始展开,包括产妇收入和要求弹性工作制。在就业论坛完成对这些问题的咨询工作以后,将会开始进行同工同酬问题的工作。

为了消除这种歧视,采取了哪些步骤?请论述对于受到歧视的各组人这些步骤的成就和失败。

375.目前还没有关于同工同酬问题的立法,计划在《就业法》第2009-10号方案中解决这一问题。

请指出采取了什么方法根据所要履行的工作促进对工作进行客观的评价。

376.还未实施这类评价。

请指出公共和私营部门中雇员的收入分配,同时考虑到工资和非金钱方面的福利。如果有的话,请提供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中相同工作的薪酬数据。

377.没有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中相同工作的具体数据。但是2005年中等家庭年收入为34 000英镑(2005年家庭开支调查)。

在规定工作卫生和安全最低条件方面有什么法律、行政或其他规定?这些规定在实际上怎样执行,它们适用于哪些领域?

378.已经颁布的主要法律为《1989年(泽西岛)工作卫生和安全法》,该法律为工作卫生和安全制定了法律和行政框架,其中包括:

参与工作活动的各方的一般职责,包括设计师、供应商、雇主、自由职业者和雇员;

规定泽西岛辖区制定附属立法,应对具体卫生和安全事务,包括特定活动的许可证;

安排社会保障部部长核准业务守则、为特定活动颁发许可证以及指挥调查工作;

任命有权开展调查的检查员检查工作场所并执行行政处罚;并

起诉没有遵守工作卫生和安全立法的组织和个人。

379.《1989年(泽西岛)工作卫生和安全法》不适用于在私人家庭工作的家佣。

380.工作中受伤或健康受到不良影响的人可以通过法院的民事诉讼程序向雇主索赔。

请指出哪些类工作者被法律从现有办法中排除,哪些类工作者没有充分得到或完全得不到这类办法的福利。

381.在私人家庭工作的家佣是唯一不包含在《1989年(泽西岛)工作卫生和安全法》的工作者。

382.但是他们仍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向雇主索赔。

请提供关于这些年来(十年前、五年前与目前比较)工作以外(特别是致命)职业事故的数目、性质和频率的统计数字或其他资料。

383.统计数字资料是基于2天或以上天数不工作而通过社会保障补助金计划进行的索赔。2004年该补助金计划发生变化,可以进行直接赔偿,但尚未实行。

384.2004年提出的这项新计划还规定了提供工作中健康受到不良影响的统计数字。2004年以前没有此方面的统计数字。

385.2005年是公布统计数字的最后一年,社会保障补助金制度记录了1226例工作意外和健康受到不良影响的索赔,其中864例是工作意外,327例是因为健康受到不良影响。索赔中有1059例是由雇员提出的,326例索赔来自于在建筑行业工作的雇员。对757位索赔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进一步分析发现,37%的工作意外索赔是由于超负荷运转,53%的健康受到不良影响索赔是由于工作造成了肌肉骨骼失调。

386.在2001年,因工作意外而索要补助金的数目上升到1456例。其中,497例发生在建筑行业。据报告称,32%的事故原因是由于搬运或起重而引起的。

387.1995年9月30日以前12个月的事故统计数据显示,1510例索赔为工作意外索赔。其中,有540例是建筑行业雇员索赔。32%的报告事故是由于搬运或起重而引起的。

388.1995年或2005年记录期间没有工作中人员重大事故,但是2001年发生了3起当地渔民死亡的事故(其中一起事故致2人死亡)。

请提供关于贵国实现平等晋升机会原则的资料。

389.在就业立法接下来的阶段审议的问题中,目前没有关于晋升机会的问题。

哪一组工作人员目前被剥夺这种平等机会?特别是,妇女在这方面情况如何?

采取了什么步骤消除这种不平等?请论述对于处境不利的各群体,这些步骤的成就和失败。

390.如上所述。

请论述贵国在休息、休闲、合理限定的工作时间、定期有薪假期和有薪的公共假日等方面的法律和做法。

391.根据《就业法》规定,雇员工作时间没有限制。《就业法》涉及的年轻人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期有限制(询问教育部门)。

392.《就业法》要求所有雇员每年有10天的带薪假期以及有薪的公共和银行假日(泽西岛有9个)。如果雇员被要求在公共或银行假日工作,那么他有权获得另一个带薪假日以做补偿。

393.《就业法》规定所有雇员工作7天必须拥有不受间断的24小时休息时间。如果雇员和雇主双方同意,则雇员可以在14天后获得不受间断的48小时休息或在14天内获得两个不受间断的24小时休息。

指出影响这些权利实现程度的因素和困难。

394.关于年假问题没有发现困难。公共假日关于非工作日和休息日也是银行和公共假日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已经就此问题提供了额外指导,以确保雇员没有丧失享有带薪休假或休息日的权利。

395.有召唤和待命安排的组织要确保为各种组织不间断地提供服务和紧急服务,并且要通过调动和待命应对业务紧急情况,因此提供“不受间断”休息日的要求可能存在困难。

396.以下行为守则说明了“不受间断”的含义内容:

如果合同规定或由于业务要求,雇主要求雇员在其休息时间内做以下事情,则休息时间被视为中断:

雇主随意要求雇员在工作场所意外地方(如在家或通过电话)做工作有关行为;

看管工作场所;或

在工作地点或附近。

397.如果雇员的休息时间受到打扰,那么必须在受打扰工作时间的14天内补偿休息时间。如果休息日没有受到打扰,则视为完整的“休息日”,不要求补偿休息时间。

指出哪些类工作者被法律禁止或在实际上不能享有其中一些权利。为了纠正这种情况,设想或采取了什么措施?

398.所有雇员享有这些权利。

在以后提出的报告中,请简要地论述报告期间内在国家立法、法院决定或行政条例、程序和做法方面影响到公正和有利的工作条件的变化。

399.每年按预期提高最低工资和实习工资。没有计划做出其他改变,除了上述制定就业立法第二阶段做出的变化。

请指出国际援助在充分实现第七条所载权利时所发挥的作用。

400.国际援助不适用于泽西岛。

结论意见第33段。委员会促请缔约国确保在确定全国最低工资水平时,适当考虑到适足生活水准要求问题。此外,委员会建议,向18岁以下的工人提供最低工资保护,这一办法应当以不歧视的方式适用于18至22岁之间的青年工人。

401.现以未来最低工资增长的基准为当地平均收入的40%。这一数字非常接近于世界其他管辖区域的津贴或平均(或有时为中等)收入,并且也是合适的。2008年最低工资比率计划随平均收入的增长而高于40%的基准。论坛在未来几年计划建议将基准从40%逐步提高到45%。

402.最低工资适用于超过义务教育年龄(16岁以上)的所有雇员。

403.所有16岁以上的雇员有权获得全部最低工资或低一点的实习工资,此工资可以支付给新入职,有新雇主且正在接受最多为期一年的“经认可的”培训的雇员(年龄不限)。培训核准须通过社会保障部部长批准,或满足行为守则的要求。

第八条——成立和加入工会的权利

请指出在加入和成立一个自己选择的工会时必须符合一些什么实质性或形式上的条件。

404.目前在泽西岛没有任何有关工会的法律,也没有规定成立工会必须符合的条件。但是有一些大型工会的分支机构在泽西岛积极开展活动。就召开会议而言,法律着重保护公民享有人身自由和言论自由。

405.但是自1997年以来,已经开展了大量工作制定工会相关立法。此后社会保障部部长编写了《2007年就业关系法(泽西岛)》并广泛征求了意见。泽西岛辖区于2005年5月17日通过了该法草案,同时该法草案还得到了枢密院的核准并登记入皇家法院。预计该法律将与2007年中生效。

406.《就业关系法(泽西岛)》旨在提供一个直接明了的法律鉴定以及工会、集体协会和雇主协会注册制度,并赋予这些机构在习惯法中没有的明确的法律地位。工会和协会必须在申请注册时提供信息以证明其地位。泽西岛全部已有工会有望在本法律颁布之时自动注册。

407.《就业关系法》规定的工会申请注册标准是必须由至少七名工会或雇主协会成员,或工会或协会一名官员提交申请。只有工会或协会授权的人才可以提出申请。

408.《就业关系法》规定申请时必须注明工会或协会的名称和地址、工会或协会官员的姓名以及工会或协会章程复印件(由每位申请者监督)。申请时须交齐所有费用,但是政府不打算在此时收取费用;只有将来程序在管理上变得繁复时,该规定才实施。

请指出是否存在关于某些类工作者成立工会的任何特别法律规定,以及这些特别规定是什么,它们在实际上怎样适用,受到这些规定管制的人有多少。

409.对于某些类工作者没有特别的法律规定。

工作者在行使加入和成立工会权利时是否有任何限制?请详述规定这些限制的法律条款以及它们在过去一段时间内的实际执行情况。

410.到目前为止,普通法律已经赋予了该项权利。但是,如上所述,新的《就业关系法》将建立一个简洁的工会注册程序。然而这并不是一种限制,这只是一个较小的行政要求,不会很繁琐,也不会对工会职能自由产生负面影响。

411.政府没有计划提出工会或协会申请注册的“代表”的标准。大家认为这些要求规定并不过分,是一个手续。

请提供关于贵国政府怎样保障工会结成联盟并参加国际工会组织的权利。在行使这项权利时有什么法律和实际限制?

请详细指出对工会自由运作的权利加以什么条件和限制。哪些工会在实际上受到这些条件或限制的不利影响?采取了一些什么措施来促进自由的集体谈判?

412.工会或就业协会一旦注册,其行为或成员就拥有民事不法行为责任的豁免权,如恐吓、干预商业或导致违背合同,此外还拥有在贸易限制范围内的刑事责任豁免权。

413.在以下情况中,这些豁免不适用于工会或协会(或其官员):

工会或协会没有根据法律注册;或

工会的行为没有经过投票以及按行为守则规定得到大多数成员的同意;或

如果采取的行动或行为没有获得大多数成员的同意,则不是行为守则规定的合理行动或行为。

请提供关于在贵国成立的工会数目和结构的数据,以及它们各自的成员数目。

414.即将颁布的《就业关系法》将提出工会的注册要求。目前运输和普通工人工会是联合王国工会的一个分支,也是迄今为止联合王国最大的工会组织。

请指出贵国的宪法或法律是否保障工作者的罢工权,如果没有的话,又采取了什么其他法律或实际措施来保障这项权利的行使?

对行使罢工权有些什么限制?请详细叙述有关这些限制的法律条款以及它们在过去一段时间内的实际执行情况。

415.即将颁布的《就业关系法》没有特别指出罢工行动。目前关于行为守则中含有罢工行动的规定,在最终定稿之前还有待于最终协商。

416.然而就业法院根据《就业法》或《就业关系法》做出的判决不能迫使一个人工作。根据《就业关系法》,法院可以宣布就业条款与条件,而不能决定一份就业合同的具体行为。

417.如果在纠纷的任何阶段,如谈判、和解、调停或仲裁(经双方同意)无论有没有泽西岛咨询与和解合作部的协助都无法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自愿谈判解决纠纷,则最后将集体纠纷移交就业法庭处理。将纠纷移交法庭处理并不排除尽一切可能采取其他方法解决纠纷。

请指出是否有任何特别法律规定管制某些类工作者行使罢工权利,这些特别规定是什么,它们实际上怎样执行,以及受到这些规定管制的工人数目。

418.没有法律规定管制某些类工作者。

请指出军队、警察或国家行政人员在行使上文第2和第3段所述的权利时是否受到任何限制。这些限制在实际上怎样执行?

419.《就业法》并不适用于就职于泽西岛辖区警察官员的人。即将颁布的《就业关系法》也不包含同样的豁免。

在以后提出的报告中,请简要地论述报告期间内在国家立法、法院决定以及行政条例、程序和做法方面影响到第八条所载权利的变化。

420.《就业关系法》以及相关行为守则将于2007年生效。

421.《就业关系法》的主要目标是:

(a)提供一个直接明了的工会、集体协会和雇主协会法律鉴定和注册制度,并赋予这些机构明确的法律地位;

(b)为了建立一个法律纠纷解决程序,支持和发展岛内良好的就业关系,以减少纠纷并通过正当的程序使纠纷初现端倪时就得到解决;

(c)支持行为准则。

422.就业论坛在协商后便写了行为守则草案,就业论坛是一个独立的机构,其目的是商议就业立法并提出建议。论坛的代表比例均衡(3名雇主、3名雇员和3名独立人员)。

423.论坛对回复进行了整理并向前就业和社会保障委员会呈交了一个关于守则内容提议的建议。随后,经过商议编写了守则草案,同时一份行为守则工作草案现已完成。

424.社会保障部部长计划在公众咨询最后一个阶段后完成相关守则的编写工作。随后计划于2007年中,守则和提议的法律指定生效时间将呈交给泽西岛辖区。

425.泽西岛咨询与和解合作部自2001年起开始运作,其部分职能为通过协商、调停仲裁解决雇主(或雇主组织)与雇员(或工会/雇员协会)之间的就业纠纷,从而促进改善泽西岛的劳资关系。

426.泽西岛咨询与和解合作部是一个独立的公众供资机构,其不受政治走向的影响,是一个根据《泽西岛咨询与和解法》建立的法定机构。

427.泽西岛咨询与和解合作部认为并促进和解成为解决集体纠纷的一种有效方式,不需要根据《就业关系法》诉诸于法庭。如果纠纷双方无法通过谈判、协商或调停解决他们之间的分歧,在必要时泽西岛可以安排一名独立的仲裁人。

428.泽西岛咨询与和解合作部在2005年为75起集体问题请求提供了援助,2006年48起,其中包括工资纠纷、集体协定的解释以及请求时被纠纷援助。无论调停是否立即解决了纠纷,合作部总能使双方不带偏见的寻找其他解决方法,从而商讨出一个解决方法。

429.虽然《就业关系法》草案为解决纠纷提供了一个正式 、合法的程序,但是多数当事方更愿意非正式解决事务。当《就业关系法》生效并且集体纠纷通报给了法庭时,将首先请泽西岛咨询与和解合作部尝试通过提供建议和援助,以及协商或调停(如果当事双方同意)解决纠纷。

430.在此过程中,泽西岛咨询与和解合作部将有充足的时间,尝试通过其他方式鼓励达成协定以及鼓励双方在过程任何阶段通过自愿谈判的方式解决纠纷。如果纠纷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则将纠纷移交给法庭作为最后的解决方式。

结论意见第34段。委员会重申其原先的建议(参看委员会1997年的结论意见第23段),即应将罢工权列入立法,并使罢工行动不会再造成失业。

431.《就业法》规定如果雇员的索赔要求因为以下原因被拒绝,则自动视其为不公平(即通常的年龄上限以及服务时间长短要求不适用)。

成为或提议成为一名工会成员;

在合适的时间参与或提议参与工会活动;

不是工会成员,或拒绝成为(或保持)一名成员;

由于工会成员资格或活动而造成选拔程序冗长。

432.《就业关系法》生效后将为雇员提供额外保护,因为雇员如果由于进行了“合理的”劳资行为(即该法起草的行为守则没有说明为“不合理”的行为)而遭拒绝,则也自动视为不公平。

433.如果雇主对雇员的拒绝是不公平的,则雇主要向雇员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被视为有重要的劝诫意义。赔偿金根据年龄和服务时间长短等级无上限金额,可以高达26周的工资。《2005年(泽西岛)就业(赔偿金)指令》规定赔偿金。

434.这可能导致雇主赔偿大量赔偿金,从而充分保护雇员。如果这类保护适合于所有自动受到不公平开除的类型,如因雇员怀孕而开除,则针对违反工会条例开除雇员进行额外惩罚是不合适的。

435.在此过程中,泽西岛咨询与和解合作部有充足的时间鼓励采用其他方法使双方达成协定,此过程的任何阶段当事双方都可以通过自愿谈判解决纠纷。如果纠纷不能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则将纠纷移交给法庭是万不得已的方式。

第九条——社会保障权

请指出贵国具有下列哪一些社会保障部门:

医疗服务;

生病福利金;

产妇福利;

老年人福利;

残疾福利;

幸存者福利;

工伤福利;

失业福利;

家庭福利。

请叙述贵国所有的每一部门中,现行制度的主要特点,指出所提供的保障包含的内容,不单在全体人口方面,而且在社会的各个群体方面,以及福利的性质和水平和为这些制度筹取资金的方法。

436.本条的规定由以下法律实施:

经修改的《1974年泽西岛社会保障法》;

经修改的《1967年泽西岛卫生保险法》;

以及由在此制定的大量配套法律实施。有关这些法律的副本以前已经提交。提交上次定期报告以来所通过的新的法律(提出了一些重大改革)的副本同本次报告一起提交,其中包括:

《2000年(泽西岛)社会保障法(第14号修订)》;

《2002年(泽西岛)社会保障法(第15号修订)》。

437.如上次报告所述,泽西岛有以下类型的社会保障。

医疗服务

438.卫生和社会服务委员会提供免费医疗。

439.根据《卫生保险法》,只要在泽西岛居住超过6个月,所有受保人都有权获得医疗补助,可以部分报销请全科医生看病以及购买补助药物的费用(药品补助)。

440.医疗补贴由卫生基金开支。收入低于规定数额的人士可以申请卫生保险豁免,从而有权在不缴纳保险费的情况下获得上述补助。目前准备采取行动尽可能促进提供初级医疗服务的医生使用信息技术,并且扩大相互之间的联系,从而为病人提供最佳服务。

供款性质的补贴

441.《社会保障法》规定,职工在按收入缴纳保险费以后可领取各种现金补贴。

442.从离校年龄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的所有人必须参加这项保险计划,但是对于某些类别的人士有例外的规定。

443.保险费和补贴的数额是逐年增加的。补贴从雇主、雇员以及辖区所缴纳的保险费中开支。2002年完成了制度定期调整保险费金额,以确保社会保障基金足以应付人口变化对受抚养人年龄比的影响,从而保障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权利。

444.自上一次报告以来对以下(a)到(j)所列的补贴进行改革,以确保补助支付给真正需要的人们,同时避免无意之中剥夺申请人领取补助的权利。

(a)短期欠缺行为能力津贴是支付给由于疾病或意外而无法工作的人,津贴支付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b)52周以后长期欠缺行为能力津贴取代疾病补贴,其支付须满足一定的条件。补贴支付由于疾病或伤害而导致的能力损失。现有的丧失工作能力补贴索赔者仍然可以获得该补贴;

(c)短期欠缺行为能力津贴取代伤害补贴;

(d)残疾补贴与长期欠缺行为能力津贴相同。它是支付由于意外或疾病而丧失身体或精神能力的人,不能与短期欠缺行为能力津贴同时支付。补贴的金额取决于残疾的程度,可以随妻子或成年人而提高;

(e)产妇补贴是一种一次性的补助,用以支付因生育而引起的一般性费用,可从产妇本人或其丈夫的保险中开支。提出了与产妇津贴相同比率的养父母津贴;

(f)产妇津贴。由于怀孕而离开工作岗位的妇女有权领取每周发放的津贴,限期为18周。产妇津贴从其本人的保险中开支;

(g)遗属津贴是在守寡初期帮助寡妇或鳏夫。寡妇可以在丈夫去世以后领取52周的津贴。随后将支付寡妇或鳏夫遗属津贴,从而确保他们领取养恤金的权利;

(h)提出为那些由于疾病或伤害而无法工作的65岁以下人员提供欠缺行为能力养恤金;

(i)老年津贴:在1975年以前,领取养老金年龄为:妇女60岁,男子65岁。1975年的法律将领取养老金的年龄统一规定为65岁。然而,这项法律保障了在1975年以前投保的妇女的权利,她们可以通过本人的保险在60岁时申请老年津贴。本人并未投保的妇女可以凭借其丈夫的保险在65岁时申请老年津贴。不久实施了一种新的“弹性养老金计划”,这项计划允许人们从63岁开始领取养老金,但是金额要低一些;

(j)丧葬补贴是在投保人或其配偶或儿女死亡时发放的一次性补助。在某些情况下也可发放非供款性质的补助。

非公款性质的补助

(a)《1973年泽西岛护理津贴法》规定,向由于严重身体或者精神残疾因而需要随时护理的人们每月发放现金补贴。这种补贴规定的收入限额很宽,可以免税发放,而且可以同时领取任何其他的补助;

(b)《1954年泽西岛非供款性质补助法》规定,向在1896年以前出生的居民发放非供款性质的补助(这些居民因为年老没有能力缴纳保险费,因此有资格领取老年津贴);

(c)《1972年泽西岛家庭津贴法》规定,向需要抚养至少一名16岁以下儿童的家庭发放免税津贴,津贴数额按家庭收入以及儿女数目计算。这种津贴需经每年审查;

(d)福利牛奶。向以下类别的居民提供低于零售价的牛奶:

5岁以下的儿童;

孕妇;

65到70岁的以下人员;

领取教区福利;或

享有健康保险豁免权;或

由于健康状况必需牛奶或者非常需要牛奶;

70岁以上的老人;

(e)成人残疾津贴。发放对象是由于残疾而一段时期无法工作的成年人。这种津贴是按月发放的,必须符合居住年限以及收入水平方面的一些条件;

(f)护理病人津贴。发放对象是由于必须在家中照料领取护理津贴的亲人而无法工作的处于工作年龄的人士。这些人士可以免交社会保险费以保护自己的福利权利。同其他补助一样,这种津贴需要满足在收入水平方面的条件;

(g)儿童残疾津贴的发放对象是16岁以下但残疾程度又不够资格领取护理津贴的儿童。申请人必须符合在居住年限和收入水平方面的条件;

(h)残疾人交通津贴。目的是要帮助那些由于身体或精神严重残疾而无法独自安全离家的青年人或者儿童。申请人必须符合在医疗、居住年限以及收入水平等方面的一些条件;

(i)照料儿童津贴。目的是要帮助在外工作的父母支付由于托人照顾孩子而增加的开支。这项政策旨在确保由于照看孩子费用而享有减税待遇的人们不会因为无须缴纳所得税而处于不利地位。

(j)教区福利补助(有教区发放)。这项福利补助的目的是要增加某些人们的收入,这些人没有从事全日制工作而且从社区福利以及其他途径获得的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

445.福利补助的发放对象是在泽西岛出生的居民,而且必须在岛上至少连续居住五年。

446.2007年根据目前收入的一般方式计算的收入支助补贴包含所有上述补贴以及辖区租金折扣和免租金计划。

失业补助

447.《社会保障法》没有规定发放失业补助。失业人士可向其所在地区的郊区福利局申请福利补助,但是必须符合上述规定条件。

请指出社会保障占贵国国民生产总值和全国和(或)区域预算的百分比。目前的数字与十年前比较有何变化?发生变化的原因为何?

448.1998年社会保障的开支为8 700万英镑;卫生基金的开支为1 300万英镑;非公款性质的补助开支为2 150万英镑。2005年(最新公布数据)上述数字分别为社会保障1.46亿英镑、卫生1 850万英镑以及非供款性质的补助3 050万英磅。

请指出贵国的正式(公共)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得到任何非正式(私人)安排的补充。如果有的话,请描述这些安排和它们与正式(公共)制度之间的相互关系。

449.上述正式社会保障计划不是通过非正式安排和私人保险制度,职业或个人对社会保障制度没有影响。

请指出贵国是否有任何群体完全享受不到社会保障,或只获得比大多数人口少许多的社会保障。特别是,妇女在这方面的情况如何?请详细叙述这些得不到社会保障的情况。

请指出为了让上述群体获得社会保障权利,贵国认为应采取哪些必要措施。

请论述贵国政府在其现有资源的最大范围内所采取的政策措施,以落实这些群体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请提出一个日历和时间基准以衡量在这方面取得的成就。

请描述这些措施对有关的脆弱和处境不利群体的效应并报道这些措施的成果、问题和缺点。

450.所有阶层的人士都享有社会保障权利。自2002年起计划注重个人权利,每名妇女不管结婚与否都有责任缴纳保险费。已经修改了养恤金规定,包含了已婚妇女,她们可能在结婚和工作时选择不缴纳而致使养恤金较少。

在以后提出的报告中,请简要地论述报告期间在国家立法、法院决定以及行政条例、程序和做法方面影响到获得社会保障权利的变化。

451.泽西岛辖区继续审查社会保障和社会协助制度,同时在收入支助项目完成后将查看岛屿的养恤金规定。

请指出国际援助在充分实现第九条所载权利时所发挥的作用。

452.除了通过互惠协定,则不需要国际援助。

第十条——保护家庭的权利

请指出贵国社会对“家庭”一词的定义为何。

453.经修订的《1972年泽西岛家庭津贴法》第4(1)条规定了“家庭”一词的定义,具体如下:

“根据这项法律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均应视为组成了家庭:

(a)居住在一起的丈夫和妻子,他们的亲生子女或男方、女方自己的孩子,以及他们抚养的孩子;

(b)鳏夫或者不和妻子住在一起的丈夫,他的亲生子女,以及他所抚养的孩子;

(c)寡妇或者不和丈夫居住在一起的妻子,她的亲生子女,以及她所抚养的孩子”。

请指出为了各种目的贵国儿童被认为达到成年的年龄。

454.(泽西岛)18岁为达到成年的法定年龄。最低离校年龄为16岁。《2003年泽西岛就业法》依法为16岁及16岁以上劳工在工作场所提供保护(见第6条)。经父母同意,男人和女人在16岁可以结婚;达到18岁,可以自主结婚。

请提供贵国为了为家庭提供援助和保护所采取的不论是正式的或非正式的方法和手段的资料。特别是:

贵国怎样保障男人和特别是女人充分和自由同意结婚和建立家庭的权利?请指出并详细描述所采取的措施未能废除不利于享有这一权利的做法的情况。

455.男女结婚和建立家庭的自由应符合《2001年泽西岛婚姻和公民地位法》的有关规定。根据这项法律,有近亲、继亲、姻亲关系的双方禁止结婚。

贵国采取了一些什么措施来帮助成立以及维持、加强和保护一个家庭,特别是当它是一个负责照料和教育未成年儿童的家庭时?尽管采取了这些措施,是否仍有家庭完全得不到这种保护和援助或者只得到比大多数人口少许多的保护或援助?请提供这些情况的详细资料。在决定是否提供或适用这些措施时,特别是在政府福利方面,是否承认大家庭或其他形式的家庭组织?

关于(a)或(b)项之下出现的缺点,又预备采取什么措施加以补救?

456.有关情况通过社会保障家庭津贴提供支助;教区福利和健康保险体系与2000年提出的报告中所载一致。

457.“桥梁”是于2006年新开放的中心。 设立“桥梁”旨在会聚致力于支助家庭和青年人的各种法定和自愿机构。该中心支助的对象通常是一般情况下难以获得支助的那些人。中心通常在对象处于危机的时候为不同年龄阶段的个人包括家庭和青年人提供支助,提供的援助有助于发展个人技能以便于帮助他们获得工作。个人可以由学校和机构部门推荐,也可以自我推荐。

458.《1953年泽西岛分居及抚养法》授权小额债务法庭就夫妻双方分居、抚养任意一方和所生子女问题制定法令。《2000年泽西岛分居及抚养法(第2号修订案)》于2000年10月20日生效。该法规定在夫妻双方平等的基础上执行法庭的司法权。

请提供贵国保护生育制度的资料。特别是:

描述保护办法的范围;

指出产假的总长度和分娩后的强制性休假期;

描述在这些期间内提供的现金、医疗和其他社会保障福利;

指出这些福利的发展情况。

请指出在贵国社会中是否有妇女群体完全得不到生育保护,或只得到比大多数人少许多的保护。请详细叙述这些情况。为了补救这种情况已采取或预备采取什么措施?请叙述这些措施对有关的脆弱和处境不利群体的效应并报道这些措施的成果、问题和缺点。

459.社会保障部将开始磋商考虑产假薪酬(工资)和获准产假问题,作为开始制定就业法的一部分。在磋商结束之后,将开始准备就该问题的立法。目前,岛上许多雇员有他们自己的产假制度。已经交纳过足够社会保障金的妇女也可以获得生育补助和生育津贴(见第九条答复)。

请描述为儿童和青年提供的特别保护和援助措施,特别是保护他们不受经济或社会剥削的措施或防止他们受雇于有害他们身心、有生命危险或可能妨碍他们正常发展的工作。

贵国规定各个行业雇用有酬童工的最低年龄为何?

请指出有多少儿童,并且是在什么年龄组的儿童在什么程度上从事有酬工作。

请指出儿童在他们家族的家园、农场或企业中受到雇用的程度。

请指出在贵国是否有任何组别的儿童和青年完全享受不到保护和援助措施或只享受到比大多数人少许多的保护和援助措施。特别是,孤儿、无亲身父母的儿童、少女、被弃儿童或丧失家庭的儿童以及在身体或智能方面有残疾的儿童的处境又是如何?

有没有告诉上一段中提到的儿童他们各自的权利?

请详细说明任何困难和缺点。这些不利的情况发生了什么变化?为了补救这些情况又采取了一些什么措施?请描述这些措施的效力并报道其成果、问题和缺点。

460.按照第十三至第十四条的规定,泽西岛实施义务教育。泽西岛没有学龄儿童工作的事情发生,也没有资料记录显示儿童在课余时间或假期被家庭的家园、农场或企业雇用。

461.然而,《2002年泽西岛儿童保护法》11第48条规定,一般情况下卫生和社会服务部部长有权就雇用童工制定法令,包括如果人们认为雇用童工有损儿童健康或致使儿童不能接受教育,部长有权以书面形式告知雇主,禁止雇主雇用童工或者强加雇用儿童的限制条件。该法还规定,在任何儿童参加支付过入场费的演出,以及参加广播或电视节目或工作之前,应得到部长的许可。

462.此外,职业发展部有一套实践准则,建议14岁以下儿童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9小时,上学期间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不上课或假期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7小时。

463.更广泛意义上来讲,2000年的报告指出,泽西岛提供专家服务保护儿童并帮助有需要的儿童及其家庭。2002年颁布的更加全面的《泽西岛儿童保护法》依法规定,卫生和社会服务部拥有保护以及促进儿童和家庭福利的法定权利和职责。向所有儿童提供的服务都是免费的,不论儿童的原籍或者居住年限。于2006年开放的“桥梁”中心为青年人提供多种多样的便利措施,有青年工人援助他们,并且还提供咨询和养育服务。

464.根据《2002年泽西岛儿童保护法》的规定,16岁以下儿童的监护人有以下行为将被视为犯罪:故意或鲁莽地对孩子造成任何伤害;使儿童置身于有害环境中,因照顾不周导致可能伤害儿童的行为。有任何一种上述行为的监护人将受到法律制裁,最高刑期为10年,并处以罚款。

在以后提出的报告中,请简要地论述报告期间内在国家立法、法院决定以及行政条例、程序和做法方面影响到第十条所载权利的变化。

465.上述《2002年泽西岛儿童保护法》于2005年开始实施。

请叙述国际援助在充分实现第十条所载权利上发挥的作用。

国际援助与本报告无关。

第十一条——享有适足生活水平的权利(特别是获得水、粮食和住房的权利)

请提供关于贵国人口,不单是总体人口,而且包括不同的社会、经济、文化和其他群体的目前生活水准的资料。这些不同群体的生活水准多年来有什么变化(譬如与十年前或五年前比较)?整体人口或一些群体的生活条件是否在不断改善?

467.国际社会认为泽西岛享有非常之高的生活水平。泽西岛没有普遍出现饥饿、营养不良或干渴现象。根据辖区战略计划,政府目前的政策是为低收入群体提供全面的福利支持,并且通过本报告将继续支持高品质生活、并在有可能的地方提高这些标准。

如果贵国政府最近向联合国或一专门机构提出了有关载于第十一条的所有或其中一些权利的情况报告,你不妨指出这些报告中的有关部分,而不必重复同一资料。

468.泽西岛没有就一般的生活水平提出最新的报告,因此有关情况以本报告为准。

请指出人口中最穷的40%的国民平均总产值。贵国是否存在一条“贫穷线”,如果存在的话,其基础为何?

469.没有关于“贫困线”的统计资料。衡量标准基于“相对低收入”。

2002年泽西岛收入分配调查

相对低收入:是收入中位数的60%

不同家庭类别收入中位数的60%(单位:英镑/周)

支付住房成本之前

支付住房成本之后

单身成年人

192

133

夫妻

314

241

夫妻和两名学前儿童

427

328

夫妻和 5 至 11 岁的子女

458

354

单 亲和 5 至 11 岁的子女

336

246

2002年泽西岛收入分配研究

家庭相对低收入(是收入中位数的60%)(每种家庭类型所占的百分比)

家庭类别

支付住房成本之前

支付住房成本之后

独居者 (有养老金)

33

45

两个或两个以上领养老金的人

40

36

单亲和 至少 一个不到 16 岁的孩子

37

64

单亲和超过 15 岁的孩子

23

37

一对夫妇和 至少一个不到 16 岁的孩子

17

28

一对夫妇和超过 15 岁的孩子

4

11

有一人领养老金的夫妇

15

19

独居者(没有养老金)

6

19

不 领养老金的夫妇

5

9

两个或两个以上 无关的人

4

4

其他

7

11

所有家庭

16

24

请指出贵国的物质生活质量指数。

470.泽西岛没有制定物质生活质量指数。

获得足够的粮食和水的权利

请对于贵国在什么程度上实现了获得足够粮食和水的权利做出综述。在这方面,论述现有的资料来源,包括营养调查和其他监察安排。

471.与2000年报告中提到的情况一样,泽西岛居民享有足够的粮食和水,多数问题涉及营养过剩而不是营养不足。更多相关信息载于第十二条。

请就在贵国存在饥饿和(或)营养不良的程度提供详细资料(包括按不同地理区域分列的统计数据)。这项资料应特别针对下列问题:

特别脆弱或处境不利群体的情况,包括:

无土地农民;

边缘化农民;

农村工人;

农村失业者;

城市失业者;

城市穷人;

移徙工人;

土著人民;

儿童;

老年人;

其他特别受影响的群体;

在上列每一组人中,男人和女人的情况是否有显著的差别?

上列每一组人的情况在过去五年来所发生的变化。

472.泽西岛居民没有挨饿或者营养不良问题。

报告期间内,在国家政策、法律和做法方面是否发生了变化,不利地影响到这些群体或部门或最穷的地区获得足够粮食和水?如果有的话,请描述这些变化并评估其影响。

473.这一条并不适用。

请指出贵国政府认为应采取一些什么必要措施以保证上述每一组脆弱或弱势群体和最贫穷地区能得到足够的粮食和水,并充分实现男人及女人获得粮食的权利。指出已采取的措施并说明为了衡量这方面取得的成就所制定的时间性目标和营养基准。

请指出通过使用技术和科学知识改善粮食的生产、保存和分配方法等措施怎样有助于或妨碍了实现获得足够粮食和水的权利。请描述这些措施对生态可持续性和保护及保存粮食和水源生产资源的影响。

474.这一条并不适用。

请指出采取了一些什么措施来传播有关营养原则的知识并具体指明社会中是否有任何特别群体和部门缺乏这一知识。

475.政府目前的健康战略和“健康学校方案”载于第十二条。该项战略和方案都涉及到营养问题的建议。另外,卫生和社会服务部雇用了国家注册营养师。他们为岛上居民提供营养方面的专家意见,并参与保健专家的培训。经过专门训练后,他们为个人饮食和营养提供意见,并且他们还参与医院(在综合医院和老年人护理康复医院)和诊所工作。他们还为泽西岛病人提供帮助和支持。如有要求,他们还为心理健康医院和诊所的病人提供服务。

请描述贵国政府采取的任何土地改革措施以保证土地制度被有效地用来促进在家庭一级的粮食保障,而又不影响到在农村和城市环境里的人的尊严,同时又考虑到《公约》第六至八条内容。请描述所采取的措施:

就这方面进行立法;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执行现行法律;

通过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促进监督。

476.《1974年泽西岛农田法(控制销售和出租)》规定,需经批准后,才可以出租或出售农田,特殊情况除外。旨在改善农业体制的主要措施涉及支持经济增长以及保护农田。所有可耕地只能由真正的农民耕作。旨在改善农业结构的其他措施包括农村倡议计划以及其他业务发展措施。除此以外,《1991年泽西岛杀虫剂法》确保严格遵守有关使用化学品的做法守则,禁止使用某些化学品,同时还实施了一项方案,对食品中的化学残渣规定了最高限额。

477.同时还采取措施为了泽西岛的长久利益保存和清洁野生鱼类和人工饲养的鱼类。2004年7月,联合王国(代表泽西岛)和法国签署了《格朗维尔湾条约》。该条约允许泽西岛和法国在预防性措施的基础上和出于社会经济因素考虑联合管理渔业资源。

478. 运用管理措施使渔业在最小面积的渔区达到最大化的生产量。定期监测鱼类和贝、甲壳类动物,以防受到污染。通过研究、控制渔区、监控水质和生产等措施积极支持养鱼业。

479.目前新的沿海区域战略正在定稿。该战略将有助于在发展养鱼业,更广泛的社会需求以及资源的质量这两方面取得平衡。

480.旨在促进粮食保障的相关立法包括:

《1974年泽西岛农田法(控制销售和出租)》;

《1964年泽西岛保护农田法》;

《1953年泽西岛农产品销售法》;

《1947年泽西岛农业利润法》;

《1965年泽西岛农业法(保护价格和财务援助)》;

《1974年泽西岛农业法(贷款和担保)》’

《1994年泽西岛海洋渔业法》;

《1991年泽西岛杀虫剂法》。

481.环境部每月出版一本指导手册,告诉农民最新发展情况并向他们提供指导意见。渔业局的执法小组利用科研/监测船开展有关捕捞鱼类的研究并且监测捕获量。根据研究结果修改管理措施,以便提高长期的渔业产量。

482.总的来讲,由于前农业和渔业部门合并为政府的环境部,泽西岛粮食和水生产资源的保护、保存工作有所提高。

请描述和评估贵国政府为了保证在生产和贸易方面公平分配按需求计算的世界粮食和水供应,并同时考虑到进口粮食(以及进口水)和出口粮食(以及出口水)国家的问题而采取的措施。

获得适当住房的权利

请提供有关贵国住房情况的详细统计数据。

483.2001年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有30 242处结构独立、有人居住或部分有人居住的住房,其中的94%为单独的家庭占有。在普查期间,另有2 065套居民住宅闲置。1991年至1996年期间共增长3 448处住房,增幅为12%。

484.根据2001年的人口普查数据,35 562户家庭共有居民人数87 186人。这些数据表明每户家庭平均人口为2.38人。18 031个家庭或51%的家庭拥有自建私房。

请提供关于贵国社会中最脆弱并在住房方面处境最不利的群体的详细资料。特别指出:无家可归者和无家可归家庭的数目

485. 在泽西岛只有很少的个人和家庭无家可归。住房部向符合居住年限规定的无家可归家庭提供住房,但是故意造成无家可归状况者不在此例,例如一些家庭拥有足够的收入或资产,但是就不愿意安顿下来。住房部已经不再向无家可归者提供廉价公屋。卫生和社会服务部以及一些自愿机构,尤其是庇护信托基金会,向无家可归者提供临时住房。庇护信托基金会的总经理在他2005年年度报告中指出,在报告期间,有58人至少有一个晚上露宿街头。其中有一人露宿街头达100多天,几乎所有的其他人属于偶尔在外过夜。现在,露宿街头被无家可归者认为是他们的最佳选择。信托基金会的拓展服务部开展工作后,这一数字在下降。服务部的首要目标是劝导无家可归的人入住临时住房,以便在切实可行的时候尽快搬进普通住房。2005年,共有411人入住过信托基金会为无家可归者提供的三处住房。

486.卫生和社会服务部通过儿童服务部为符合居住年限规定的16-18岁无家可归的青少年提供住宿(最多9人)。除此以外,各种慈善组织也为无家可归者提供临时住房。虽然这种慈善组织往往优惠照顾符合居住年限规定的人士,但有时也有例外。

目前得不到适当住房和得不到诸如用水、取暖(如果需要的话)、垃圾处理、卫生设施、用电、邮政等基本服务(如你认为这些服务与贵国有关)的个人和家庭数目。包括那些住在过于拥挤、潮湿、结构不安全的住房中或其他影响健康的人数;

487.就符合居住年限规定的人士而言,要想知道有多少个人和家庭的住房条件被认为是不符合标准或者过分拥挤的,以及有多少人由于紧急的健康原因需要搬迁,最好查阅泽西岛辖区紧急申请住房名单。到2007年3月31日为止,在264名申请人中有122人的申请是“紧急的”或者“高度优先的”。目前住房部已经不再向无家可归者提供廉价公房,但有时个别单元也用来作“临时逗留”之用。

488.不符合居住年限规定的人士只能在出租房屋内居住。人口办公室通过法定权限和做法守则来控制出租登记房屋的标准。根据法律,凡是向5名以上人士提供住所的房屋必须在人口办公室登记,该办公室规定了严格的登记条件,例如:每个房间最多容纳人数,提供厨房设施用品,提供厕所、洗脸盆、浴缸以及淋浴设备、房间布置等等。必须每年重新登记,同时进行彻底的检查。目前有250家经过登记的租房公司为5 375人提供住所。

目前被归类为居住在“非法”定居点或住房中的人数;

489.非法居留的人数不详,但是住房部正积极调查违反《住房法》和《租房法》的案例,并向总检察长提交案卷用以提出起诉。

过去五年内被驱逐的人数和目前在任意驱逐方面或任何其他驱逐方面没有法律保障的人数;

490.没有在过去5年中被逼迁居的人数记录。就房客来讲,遇到这种情况的人数不到200人,如果连寄宿者计算在内的话,遇到这种情况的人数大约在400-500人之间。居住在出租房屋之中的人数仍为1万人左右。租房部门的竞争在加剧,这使得房客可以选择搬迁到条件不错而又便宜的房屋。

住房支出高于政府根据支付能力或收入比率规定的负担能力的人数;

491.有5 329名符合居住年限要求的居民必须领取补助才能付得起房租。目前每年房租补贴金额为2 350万英镑。住房部为符合居住年限规定的、在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租房居住但其收入不足以支付房租的人们发放相当可观的补贴。向低收入的租户发放补贴,以保证他们支付房租的钱不超过收入的27%。然而,不符合居住年限规定的人们在住房上的花费可能会大大超过其收入的四分之一。

申请居所的等候名单人数、平均等候时间和为了减少这类名单以及协助名单上的人寻找临时住房而采取的措施;

492.上文中提到,2007年3月31日泽西岛辖区申请公共住房的人数为264人。由于优先顺序和紧急程度不同,等候批准的时间也就不同,有的只需要一天,有的可能要等上五年。住房部不再经管公房,但是对于申请三居室单元的有两个孩子的家庭来说,平均等候时间为12个月。

493.为私营部门和公营部门租户所制定的租金补贴计划有助于确保多数居民可以承受租金负担。

494.住房部仍在继续资助住房基金会,以便建造足够的公共租房单元。

根据下列不同类住房使用权所列的人数:社会或公共住房、私人租房部门、房主自住、“非法”部门和其他。

495.以下数字来自2001年人数普查:

家庭总数

35 562

自建私房

18 031

51%

公共租房

5 017

14%

私营租房 / 职工宿舍

12 365

35%

在私营租房总数中有大约1000套是住房协会提供的。

请提供是否存在任何影响实现住房权的法律的资料,包括:

规定住房权内容从而充实这一权利的立法;

诸如住房法令、无家可归者法令、市自治机关法等立法;

有关土地使用、土地分配、土地配给、土地分区、土地上限、包括赔偿规定在内的土地征用、包括社团参与程序在内的土地规划等立法;

关于房客使用期权利保障以保护他们不被驱逐的立法;关于房客得到住房资助和租金管制(或津贴)的立法、关于住房负担能力的立法等;

关于建筑法规、建筑条例和标准以及提供基础设施的立法;

在住房部门禁止所有形式的歧视,包括对传统上不受到保护的群体的歧视的立法;

禁止任何形式的驱逐的立法;

任何违背实现住房权的法律的废除或法律改革;

限制住房和房地产投机的立法,特别是当这类投机对社会所有阶层实现住房权有不良影响时;

对那些居住在“不合法”部门中的人给予合法所有权的立法措施;

关于住房和人类住区的环境规划和卫生方面的立法。

上述立法与2000年报告中提到的基本一致。唯一不同的是,根据经多次修订的《1962年泽西岛租房法(登记)》、《1962年泽西岛租房法令(一般性规定)》以及随后颁布的法令的规定,人口办公室对有5名以上房客的私营租房的登记、标准以及其他事项进行管制。

497.有关房客被驱逐问题的立法如下:

《1915年租赁土地法》,这项法律规定了与土地有关的所需的通知期。

《1946年不合作房客逼迁法》,这项法律授权小额债务法庭法官在驱逐令生效之前自行决定推迟逼迁。

498.如前所述,拟议的《泽西岛反歧视法》将会把范围扩大到有关处置和进入包括居民住房在内场所的歧视行为。

请提供为了实现住房权而采取的所有其他措施的资料,包括:

为了鼓励“授予能力战略”而采取的措施,通过这些战略,当地的社区组织和“非正式”部门可建造住房和开展有关服务。这些组织是否能自由作业?它们是否得到政府的资助?

499.情况与2000年报告中提到的一样。

国家为了建造住房单位和增加建造其他廉租屋而采取的措施;

500.近几年的新住房主要是使用由辖区提供贷款利息补贴支助的住房基金来购买。

为了释放空置、使用不足或使用不当的土地而采取的措施;

501.泽西岛规划和环境部负责重新分区工作,目前正在制订一项有关重新分区的建议,以便拨出用地为55岁以上的人建造250套新房。重新分区计划载于泽西岛辖区于1987年批准的泽西岛规划。从1987年以来,泽西岛辖区根据对预测住房需求的定期评估,已经批准了一些新的重新分区计划。辖区还参与了目前正在进行的“城市用地行动”,其目的是要在泽西岛繁华区域拆除旧楼并且建造新楼。

502.辖区直属住房越来越需要整修。主要的障碍仍是足够的资金保障问题。一项工程方案已经确定,并且首都方案已经提供了首批资金。为了解决资金不足问题,规划和环境部将依靠其大量的房产作为提供额外资金的手段。辖区内26%的房客没有收到任何租房补贴。这一因素结合其他因素表明仍有大量的房客无力购买廉价房。规划和环境部制定了“房产计划”。如在2007年得到辖区批准,该计划将以股本贷款的形式在十年期为现有房客出售大约800套住房。卖房所得收入将被用于弥补整修房屋费用的差额,并且规划和环境部还可以购买福利住房以满足泽西岛日益增多的老年人的需求。

政府采取的财政措施,包括住房部或其他有关部的预算占国家预算百分比的详细资料;

503.提供了各种财务援助,其中包括:

(a)租金补助——每年大约2 350万英镑;

(b)辖区未偿清贷款补助——大约7 000万英镑;

(c)向教区提供低息贷款,以便为老年人提供住所;

(d)向自愿组织提供低息贷款、补贴以及廉价租房,以便为老年人、残疾人、无家可归者、低收入家庭、遭受丈夫殴打的妇女以及嗜酒者和瘾君子提供住房。

为了确保有关住房和人类住区的国际援助是用来满足处境最脆弱群体的需求而采取的措施;

504.国际援助的问题并不适用。

为了鼓励特别是在农村一级发展小型和中型城市中心而采取的措施;

505.在过去的几年中,规划和环境部同许多教区合作来发展小村庄。辖区提供了贷款以帮助第一次购房者购买在这些发展区域中的住房。

在城市改造方案、再发展项目、地点升级、筹备国际活动(奥林匹克、展览、会议等)、“美丽城市运动”期间所采取的措施,这些措施保护居住在或邻近受影响地点的人不被驱逐,或根据互相协定得到新居所的保障;

506.除了上文提到的1946年法律以外没有其他保护。

报告期间内,在国家政策、法律和做法方面是否发生了不利于获得适当住房权的任何变化?如果有的话,请描述这些变化并评估其影响。

507.在本报告所涉期间在国家政策、法律以及惯例等方面没有发生变化。

请详细叙述在实现第十一条所载权利方面碰到的任何困难或缺点,以及为了补救这些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如果本报告中还未论述过)。

508.所遇到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和2000年报告中提到的一样。

请指出国际援助在充分实现第十一条所载权利方面所发挥的作用。

509.国际援助的问题并不适用。

第十二条——健康权

请提供有关贵国人口的身体和精神健康资料,不单是总体人口的资料而且也包括社会中不同群体的资料。这些群体在过去一段时间内的健康情况发生了什么变化?

510.享有身体和精神健康的权利包括在泽西岛卫生和社会服务总体战略之中。泽西岛政府通过大量工作指标和卫生调查衡量人口健康水平。这些措施在辖区商业计划、健康和社会服务局商业计划和卫生医务人员年度报告中有所规定。以下是一些例子:

提高泽西岛人口出生时平均预期寿命

结果:男性76.8 岁,女性81.8岁

泽西岛男性和女性出生时预期寿命在提高,已经接近2010年目标。

英国的数据为男性76.6岁,女性为80.9岁13

测量对象:泽西岛人口出生时平均预期寿命

重要性:预期寿命是衡量一个国家健康水平的一种间接方法。

保健系统对预期寿命有一定的影响,即使不比其他诸如个人收入、生活方式、教育、营养水平、住房质量的影响因素更重要,最起码和它们一样重要。

衡量预期寿命的一种方法是在当前死亡率和伤残率不变的情况下,预计现在出生个体平均存活的年数。

目标:到2010年男性年龄达到78.6岁,女性达到82.5岁

减少患心脏病和中风的死亡人数

结果:死亡率为0.0841%。

这个数据接近于目标,并计划在2010年之前达到目标。14

英国的数据为0.0967%。15

测量对象: 75岁以下人群得心脏病、中风以及相关疾病的死亡率

重要性:泽西岛居民死于上述疾病主要是由心血管疾病和癌症引起的。

目标:到2010年达到0.085%(老年人标准化死亡率)。

减少癌症致死的死亡人数

结果:0.1183%

这个数据接近于目标,并计划在2010年之前达到目标。16

英国的数据为0.1216%。17

测量对象:75岁以下人群死于癌症的死亡率

重要性:泽西岛居民患癌症死亡主要是心肺血管病和癌症造成的。

目标:到2010年达到0.113%(老年人标准化死亡率)。

减少自杀和不明原因损伤致死的死亡人数

结果: 0.0086%

该数据接近目标数据,计划于2010年之前达到目标。18

英国的数据为0.0086% 。19

测量对象:自杀和不明原因损伤致死的死亡率

重要性:自杀和不明原因损伤致死是受关注的一个问题,不仅由于关系到当事人而且还会对家庭成员造成影响。

目标:到2010年达到0.0074%(各年龄组标准化死亡率)。

减少成人和儿童吸烟率

上一年度的比例

成人 29%2125%

儿童33%22-

结果:成人 - 25%23

这一结果仍在提高,最迟将于2010年达到目标。

儿童33%——有关儿童的数据将于后半年得到。

英国的数据: 成人为 25%。24

测量对象:成人和儿童吸烟率

重要性:吸烟是引发疾病和过早死亡的最大隐患。1/3的各类癌症以及1/7的心血管疾病均由吸烟引起。

超过80%的肺癌患者是由吸烟直接引发的。20

目标:到2010年16岁以上成年人达到24%

到2006年14、15岁儿童达到29%。

请指出贵国是否有一个国家卫生政策。请指出是否采纳了卫生组织的基本保健做法作为贵国卫生政策的一部分。如果是的话,又采取了什么措施来落实基本保健?

511.初级医疗保险和综合的免费中级医疗保险的合并意味着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所有人都可以获得医疗保健。“医疗保险豁免”的规定确保了某些人士享有免费初级医疗服务(见第九条)。

请指出贵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和国家和(或)区域预算用于卫生方面的百分比,这些资源中有多少百分比是用于基本保健?与五年前和十年前的数字有什么差别?

512.卫生和社会服务委员会(现为卫生和社会服务部)2005年净收入在二级医疗服务和社会保健方面的实际支出为127 493 011英镑(占总的净收益性支出的26%)。25

如果有,请提供卫生组织就下列问题规定的指标:

婴儿死亡率(除了全国数字外,请提供根据性别、城市/农村分列的数字,并在可能时提供根据社会―经济或种族群体和地理区域分列的数字。请列入对城市/农村和其他分区的全国性定义):

513.请参见第一部分统计资料的表格。

能获得安全供水的人口(请按照城市/农村分列);

514.泽西岛90%的人口由贯穿整个岛的自来水供应网供水。其余居民可以从深水井、水井获得水或者向自来水供应商买到水。

能使用适当的排泄物处置设施的人口(请按照城市/农村分列);

515.86%的岛上居民有污水排放设施。其余人口则没有。岛内的污水按照欧洲城市污水处理指令标准处理。污水在排放到海洋之前会经充分地机械和生物处理、分离、并经紫外线消毒。泽西岛是欧洲首个安装大型紫外线工厂的国家。该系统保护岛内促进旅游业的景观娱乐用水使用者和高质量的洗澡用水水质。污水污泥在利用先进的处理方法处理后才会回收或处置。

对白喉、百日咳、破伤风、麻疹、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症)和结核有免疫力的儿童数目(请根据城市/农村和性别分列);

516.请参见下面有关预防疾病的信息。

预期寿命(请根据城市/农村、社会 - 经济阶层和性别分列);

517.请参见表格1。

能在一小时旅程(步行或乘坐其他交通工具)之内得到受过训练的人员治疗普通疾病和受伤,并能经常得到20种主要药物供应的人口百分比;

在怀孕期间能得到受过训练的人员护理的妇女比例和得到这些人员接生的妇女比例。

518.所有的产妇都能得到受训人员的护理和接生。

请提供关于产前和产后的产妇死亡率数字;

519.泽西岛的产妇死亡率非常低。过去十年里没有产妇死亡的记录。

能得到受过训练的人护理的婴孩比例。

520.所有的婴孩都可以得到受训人员的护理。

(在(f)至(h)指标方面,请提供按城市/农村和社会–经济群体分列的数字)

521.这一条并不适用。

可否通过对第4段使用的指标的分析或其他方式发现贵国有任何群体的卫生情况比大多数人口的情况恶劣?请尽可能精确地界定这些群体,并详细论述。贵国是否有任何地理区域的人口健康比其他地区恶劣?

522.因为泽西岛是个小岛,所以没有衡量样品大小可能的详细数据。但是,也没有证据表明岛内群体间存在巨大的差别。

报告期间,在国家政策、法律和做法方面是否发生了对这些群体或地区有不良影响的变化?如果是的话,请论述这些变化及其影响。

请指出贵国政府认为应采取哪些必要措施以改善这些脆弱和处境不利群体和贫穷地区的人口的身心健康情况。

请说明贵国政府为实现这些改善,在最大限度利用其现有资源的基础上而采取的政策措施。在这方面指出衡量其成就的时间目标和基准。

请描述这些措施对审议中的脆弱和处境不利群体和对贫穷地区的卫生情况的影响,并报道这些措施的成果、问题和缺点。

523.上述四条并不适用。

请描述贵国政府为了减少死胎率、婴儿死亡率和让婴孩健康地成长而采取的措施。

524.泽西岛辖区一直是经合组织成员国中死亡率最低的地区之一。辖区一直在执行一项有关监测儿童健康的方案,目的在于确保儿童的健康成长。

请列出贵国政府为了改善环境和工业卫生的各个方面而采取的措施。

525.根据《泽西岛水污染法》的规定,由规划和环境部官员实施对表层水和地下水全年检测的方案。这项法律于2000年11月27日正式颁布。为了整个国家的利益,检测结果会成为泽西岛水环境综合数据库资料。

526.泽西岛计划在不久的将来实施《水资源综合管理法》(2007年6月5日辖区辩论),该法将考虑保护、更好地管理和增强泽西岛水资源,并且将保护萃取水厂的用水权。

527.《2005年泽西岛垃圾管理法》于2005年2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这项法律规定所有的垃圾点(除非有例外情况)需有许可证,只有注册运输公司才可以在岛内运送有害的或医疗垃圾。还将考虑到重新运输泽西岛作专门处理和处置到联合王国和欧盟其他国家的有害废弃物。

请描述贵国政府为了防止、治疗和控制流行病、地方性流行病、职业病和其他疾病所采取的措施。

528.卫生部有一项广泛的免疫注射和筛查方案,其中包括:

流感免疫接种;

白喉、百日咳、破伤风混合疫苗;

麻疹、流行性腮腺炎及风疹混合疫苗;

丙型脑膜炎疫苗;

Hib i疫苗;

乳腺筛查;

子宫颈筛查。

529.泽西岛政府还有一项大范围流感计划,并储存了所需的达菲胶囊。

请描述贵国政府为了在人生病时能得到所有医疗服务而采取的措施。

请描述(e)至(h)分段中所列措施对贵国社会和贫穷地区内脆弱或处境不利群体的情况的影响。请报告有关的困难和失败以及成效。

请指出贵国政府为了确保老年人保健费用的增加不会危害到这些人的健康权而采取的措施。

530.由于泽西岛居民可以免费接受医院治疗而且不论年龄大小都可以享受为普通开业医生提供个人补贴和为个人提供药剂服务的健康保险,所以上涨的费用不会影响到人们接受医疗保健。在可以的情况下,资源有限的人们可以免费接受普通开业医生治疗和药剂服务。

请指出贵国采取了什么措施以尽可能提高社区对基本保健的规划、组织、运作和监督方面的参与。

531.泽西岛初级医疗服务完全作为私营部门运作,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成员和医务专家直接交流的机会。另外,社会护理服务由某董事会监督下的一个慈善组织提供。大部分资金是根据公共服务水平协定的规定来提供的。

请指出贵国采取了什么措施以提供有关普遍健康问题,以及防止和控制这些问题的教育。

532.泽西岛政府有明确的卫生战略,并与“第三部门”的组织合作提高卫生水平。目前的重点是:

减少吸烟者人数;

解决不断上升的肥胖率问题;

诸如糖尿病的慢性病。

533.同时,泽西岛政府还在大范围内开展“健康学校方案”。该项耗资巨大的方案旨在:

支持儿童和青年培养健康行为

帮助提高学生成绩;

帮助减少不平等现象;

帮助促进社会包容性。

534.重点是:

包含性教育和人际关系教育以及药物教育(包括嗜酒、滥用烟草和挥发性物质)的个人、社会和健康教育;

健康饮食;

体育活动;

情绪健康(包括恃强欺弱行为)。

请指出国际援助在充分实现第十二条所载权利方面所发挥的作用。

535.国际援助并不适用。

第十三和第十四条——受教育的权利

为了充分实现人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贵国政府怎样履行其为所有人提供强制和免费初等教育的义务?(如果初等教育不是强制和(或)免费的,特别见第十四条。)

536. 《1999年泽西岛教育法》确保公民受教育的权利。26

537.对所有5岁至16岁的儿童实行义务教育。小学就设在居民点的附近。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做出了特别规定,其中包括新移民的子女。5岁至11岁儿童的小学入学率为100%。其中74%的儿童选择免费小学教育,其余的26%的儿童选择私立学校,所有私立学校都接受辖区的资助。人们认为,泽西岛已经完全实现享受免费教育的权利。

是否所有人一般都能接受中等教育,包括技术和职业中学教育?这种中等教育在什么程度上是免费的?

538.16岁以下儿童的中等教育是义务性质的,在16岁以后有学习能力的儿童可作自由选择。职业教育大约占教学内容的10%。人们认为多数教育在某种程度上来说都是职业性的。中学各年级(11岁至18岁)的教育都是免费的,除此以外,还有大量接受辖区资助的私立学校。人们认为,泽西岛居民享受中等教育的权利已经完全实现。泽西岛对16岁以下的儿童实行全日制的义务教育,90%的学生在16岁以后继续中等教育。其中45%的高中毕业生进入大学学习。仅有0.07%的大学生离校时没能获得正式学历。

贵国在什么程度上能普遍实现高等教育?高等教育的费用为何?是否已实践免费教育或正在逐渐实践?

539.泽西岛辖区资助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总投资为17000000英镑。辖区通过一套试行计划将其中的10000000英镑左右用来支助个人。凡是参加在岛上举行的联合王国高等院校入学考试并且符合要求的学生有权申请并且获得高等教育。由于泽西岛是个小国,而且几乎没有高等教育(公开大学和苏格兰高地学院除外),学生一般在联合王国接受大学教育。据估计,45%的高中毕业生进入大学,泽西岛辖区根据其家长的收入水平向这些学生发放助学金。每个收入水平大约有40%的人会完成一流学位。

为了为那些不曾受过或完成整个初等教育的人设立一个基本教育制度做出了什么努力?

540.最近泽西岛一项关于识字水平和计算水平的研究表明,20%的成年人会欣然接受额外的支持。这个数据与在联合王国进行的一项类似研究的结果相似。泽西岛该类问题的大部分是由于岛上的新居民造成的,因为许多迁居居民的母语不是英语,一小部分人在他们的国家没有完成初中教育。泽西岛实施了“生活技能”战略,而且还增加了学习基本技能培训和“英语作为第二语言”的课程。

如果贵国政府最近向联合国或一专门机构提出了有关载于第十三条的权利的情况报告,你不妨指出这些报告中的有关部分,而不必在此重复这些资料。

541.教育制度的目的旨在鼓励所有人在智力、美学、道德以及精神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所有学生都有机会了解泽西岛的社会、历史背景、权利以及特权,以便同其他社会进行比较。泽西岛教学大纲是根据联合王国目前使用的大纲拟定,其中规定了广泛、平衡的教学内容。《联合国宪章》规定的“人权教育”是教学内容的一个组成部分。鼓励并且发展同邻国,尤其是法国和联合王国的联系,在泽西岛合法居住和工作的其他国家公民享受平等的教育权利。学生有机会了解联合国的职责和活动,因为这是教学内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实现第一款中所述的受教育权利方面碰到了一些什么困难?贵国政府在这方面规定了什么时间性目标和基准?

542.不适用。

请提供下列方面的统计数字:识字率、基本教育入学率,特别是农村地区资料、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入学率、所有各级教学的中途退学率和毕业率(在可能情况下请按性别、宗教等因素分别列出)。

543. 义务教育制已经实行相当长时间,目的是要让所有居民接受一定程度的教育,同时向有需要的成年人提供有关基本技能的培训,并予保密。在泽西岛成人文盲现象是个很小的问题,只作为个别情况处理。没有关于辍学率的详细统计资料,但是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辍学现象,因为所有儿童都必须接受义务教育。在17岁仍在接受教育的学生当中,约有11%的学生在完成两年教育之前辍学。

并请提供为了提高识字率而采取的措施的资料,包括以下的数据:方案的内容、目标人口、资金和入学情况,以及按年龄组、性别等分列的毕业统计数字。请报告这些措施的成果以及困难和失败情况。

544.教育、体育和文化部针对三个不同的群体实施扫盲战略。2005年接受成人基础教育的成人占成人人口的0.58%。参与学习的成人占成人总数的5.5%,分布在35个学习区。391名成年人在学习计划中登记。目前还没有2006年的数据。

545.在岛内开展的工作针对下列群体:

母语为非英语的成年人:大部分人来自说波兰和葡萄牙语的国家,课程由天主教会在教堂成功地开展;

母语为英语的成年人:针对这种情况,教育、体育和文化部与缓刑、监狱和青年服务部合作确定具体需要,推行各个方案;

最后,针对14至19岁青年开设的课程教育、体育和文化部侧重于提高他们的识字、计算以及信息和通信技术技能,以防止他们将来不识字、不会计算。

请提供贵国预算(如必要,区域预算)用在教育方面的百分比资料。

546.2005年投入教育、体育和文化部的经费占泽西岛辖区非贸易支出的21.5%。2005年净收益性支出为9 080万英镑,比2004年增长了120万英镑,增幅为1.3%。2005年由于接受中等和高等教育学生人数增加而增加的开支为160万英镑。

547.自从上次报告提交以来,教育、体育和文化部承担了岛内体育、娱乐、文化和传统的责任。在这些领域的净支出占泽西岛辖区总的非贸易性支出的1.4%左右(包含在上文提到的21.5%之内)。

描述贵国的学校制度,在建立新学校方面的活动,学校的邻近性,特别在农村地区的情况,以及入学进度表。

548.泽西岛教育系统如下:

初级教育

25 所小学

( 5-11 岁)

学生人数

714

特殊教育

2 所学校

( 5-11 岁)

学生人数

55

中等教育

4 所初级中学

( 11-16 岁)

学生人数

3 034

2 所完全中学

( 11-18 岁)

学生人数

1 398

1 所高级中学

( 14-18 岁)

学生人数

694

3 所特殊中学

( 11-16 岁)

学生人数

94

进修学院

( 16 岁以 上)开设全日制和业务课程

全日制学生

813

非全日制职业教育学生

3 763

成人教育学生

6 059

泽西岛商学院学生

1 043

549.在泽西岛,每个教区至少有一所小学。边远地区中学生有机会乘坐校车上学。

550.一项泽西岛综合建筑方案将竣工。这项方案始于1990年代初,实施过程中几乎见证了所有中小学的重建和改建。

551.过去十年中,教育、体育和文化部:

新建了两所供11至16岁学生使用的中学;

新建了一所供11至18岁女孩使用的女子学院;

新建了一所供14至18岁学生使用的学校;

重建了一所供11至16岁学生使用的中学;

建立了两个供中学和进修学院使用的体育中心;

修建或翻新了七所小学;

对三所小学进行了大规模整修;

在一所中学校址上建立新的特殊学校。

552.正在进行的和计划进行(提供资助的)的修建工程包括:

在一所学校校址上修建新的小学和托儿所,翻新整修另一所小学;

翻新一所特殊学校;

继续对一所中学进行改建;

翻新、改建一所中学;

翻新进修学院。

553.教育、体育和文化部制定了中小学教育住房的标准,保证修建的房屋适合开展现代课程教学。

554.泽西岛所有学校的时间表类似,即上午8:30上学,下午3:30放学。为了缓解交通堵塞问题,上学和放学时间略有不同。另外,有些学校在非教学日开展课外活动。每天最少有两次课间休息,分别在上下午。

在什么程度上,在不同水平的教育方面实现了同等入学机会和执行了提高识字率的措施?比如:

男人和女人接受不同水平教育和参与这些措施的比例为何?

555.有6 500名学生(占成人人口的10%)在高地学院进修。人人享有接受所有成人教育项目的平等机会,但是没有参加这些项目的男女比例的统计资料。有关扫盲项目的资料在上文中提及。

在切实享有得到这些水平的教育的权利和促进识字率的措施方面是否有任何脆弱和处境不利的群体?举例说,指出少女、低收入群体的儿童、农村地区儿童、身心有残疾的儿童、移民儿童和农民工儿童、属于语言、种族、宗教或其他少数的儿童、土著人民儿童能享有第十二条规定的识字和教育权利的程度。

556.教育局有明确的政策,向所有层次和所有群体的居民提供同等的教育机会:

(a)男女学生人数同居民中两性人数成比例;

(b)所有居民享有上述提及的受教育权;

(c)不断监测教材和教学方法;

(d)由于需要的增长,这些年来为移民家庭提供的服务也随之扩大。

贵国政府采取了或预备采取什么行动以便在贵国实施或保障获得所有水平教育的同等机会,举例说明采取了什么形式的反歧视措施、财政鼓励、奖学金、积极区别对待政策?请描述这些措施的效力。

557.教育、体育和文化部在提供教育方面采取包容性的做法。在采用这些包容性做法的时候,教育、体育和文化部竭尽全力保证学生和工作人员得到平等待遇,保证学校尽量减少歧视性做法。在解决上述问题的过程中进一步体现了该部门对平等性和多样性的支持。

请描述在这方面提供的语言设施,诸如是否为学生提供母语教学。

558.该部全面支助实施一项“学习英语”方案。最近已经任命了该方案的负责人和助理,他们将负责协调母语为非英语的学生的语言要求。不同小学的托儿所和小班也教授英语。

考虑到教科文组织召开的教师地位特别政府间会议于1966年10月5日通过的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请描述贵国所有教育水平的教学人员的情况。教师的工资与(其他)公务员的工资比较起来如何?这一比率在一段时间内有何变化?贵国已采取了或预备采取什么措施以改善教学人员的生活条件?

559.教师的工资在泽西岛议定。通常根据公务员的标准增加教师工资。根据合同来岛工作的教师享有房租补贴。人们认为,这一节的要求已经基本达到。

在贵国不是由政府设立和管理的各级学校的比例为多少?那些想设立这类学校或进入这些学校的人有没有遇到困难?

560.可在泽西岛开办独立学校,但是必须符合教育、体育和文化部的规定:具有足够的教职员工,同时学生可以获得令人满意的教育。目前有7所不是由政府建立和管理的学校,大约有2307名学生。除了在招生人数方面有所限制以外,在开办独立学校以及进入这些学校就读方面没有其他困难。

报告期间内,在国家政策、立法和做法方面是否发生了不利于第十三条所载权利的变化?如果有的话,请描述这些变化并评估其影响。

561.在本报告所涉期间,没有发生对于第十三条所载权利有负面影响的任何变化。泽西岛已经修订这个领域的法律以反映目前的做法。

请指出国际援助在充分实现第十三条所载权利方面发挥的作用。

562.泽西岛已经在没有国际援助的情况下实现了以上权利。

如果贵国目前没有实行免费的义务性初等教育,请提供有关为了逐渐实行该类教育所需行动计划的细节,以便在此计划规定的合理年限内落实这一原则。在落实这一行动计划时又碰到了哪一些特别的困难?请指出国际援助在这方面发挥的作用。

563. 不适用。

第十五条——文化权利

请描述贵国为了实现人人能参与他们认为适当的文化生活的权利以及表现他们自己的文化而采取的立法和其他措施,特别是提供下列方面的资料:

为了促进文化发展和公众参与文化生活,包括为私人倡议提供公共支持而预备的资金。

564.2005年9月泽西岛通过首个文化战略,泽西岛辖区正式承诺支持岛内居民的文化生活。该战略为文化发展设定了意义深远的日程,同时建立了一个新的机制,把公共基金用于为支持文化活动而设立的组织中。

565.这项战略的范围广泛,包含七个主要的战略性目标:

促进、发展、强化泽西岛的身份;

使文化活动成为泽西岛发展必不可少的成分;

帮助发展、推动经济活动;

丰富所有居民的生活质量,增强游客的经历;

帮助基层群众发展文化;

鼓励各文化活动部门成为致力于帮助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发展自我的学术性组织;

扩大参与文化活动的途径。

为了执行促进公众参与文化生活和传统艺术和工艺的政策而设立的体制性基础设施,诸如文化中心、博物馆、图书馆、剧院、电影院等。

566.泽西岛为以下四个主要的文化组织直接提供资金:泽西岛传统信托基金会、泽西岛艺术信托基金会、泽西岛艺术中心协会以及泽西岛歌剧院。为了最好地鼓励发展文化事业,以及完成文化战略的若干具体目标,教育、体育和文化部部长设立了文化委员会以汇聚不同部门机构参与文化活动。文化活动分两类:一是针对所有居民召开的年度会议,无论是各文化组织成员还是个人都是参与对象;二是若干核心项目小组,以鼓励包括非营利性文化组织和自愿部门在内的文化机构间交流观点。资金还用来帮助实现文化战略设定的目标。

泽西岛传统信托基金会

567.泽西岛传统信托基金会的目的是“要爱护泽西岛的历史、传统和文化,并且广为宣传,促使广大居民了解和接受,同时发挥想象力讲述有关泽西岛传统和文化的故事,以激励全岛居民创造更好的未来。”

568.泽西岛档案馆于2000年7月开放,馆内收藏了泽西岛的所有档案资料,既有公共的也有个人的。档案目录可以在线查阅,档案馆在《2002年泽西岛公共记录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569.2004年,泽西岛与英王共同庆祝创立独立的宪法体制800周年。泽西岛传统信托基金会是组织庆祝这一纪念日的重要合作伙伴之一。

570.在历时五年的考古发掘、学术研究、建造和修复之后,修葺一新的奥格山古堡于2006年开放,获得了巨大好评。

571.作为一个组织,泽西岛传统信托基金会继续与社区小组、志愿者通过正式和非正式教育方案以及各种传播媒介进行合作来促进泽西岛居民的文化生活。教育方案和传播媒介包括:开放日、活动、动漫、讲习班、谈话节目、夜校、展览和旅游。572.鼓励居民参与文化活动的一个策略就是减少人们了解泽西岛历史、传统和文化的经济负担。抽认卡保证所有全日制学生免费进入泽西岛传统信托基金会的各个场所,60岁以上居民持有金卡意味着泽西岛老年人可以无限制地享受免票入场;泽西岛档案馆面向居民免费开放。

573.泽西岛传统信托基金会的一项协议中规定,泽西岛辖区为泽西岛人协会提供资金。泽西岛人协会是一个致力于学习、理解、弘扬泽西岛历史和文化的学术社团。该社团设有方便社团成员和公众作研究用的图书馆和影像档案馆。

泽西岛艺术信托基金会

574.根据文化战略,泽西岛艺术信托基金会旨在支持当地的艺术和手工艺。该基金会为手工艺者和艺术从业者提供资金,并且通过各种方法支持艺术活动。这些方法包括:通过列表形式宣传活动、发送邮件、组织具体活动(比如为鼓励原创开展比赛,艺术家工作室开放日等)、发表书籍、为当地手工和艺术从业者提供包括在泽西岛以外表演的外出手续、赞助服务和宣传推广等在内的咨询服务。该基金会还提供年度奖学金,更多的居民可以通过多种多样的艺术形式与艺术家和手工业者交流。

575.泽西岛艺术信托基金会资助个人和组织,其中包括泽西岛诗歌音乐比赛大会。该大会每年在春秋两季组织创作、表演艺术节,每次能吸引3 000人左右参加。目前诗歌音乐比赛大会有14个自治部门,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工作纲要,有一个或多个审判员,监督比赛的报名和管理工作,并负责与比赛者交流。明年该大会将庆祝其成立一百周年。

泽西岛歌剧院

576.泽西岛歌剧院是拥有650席位的传统剧院,经翻新修葺后于2000年重新开放。歌剧院利用泽西岛辖区提供的拨款组织一场年度演出,泽西岛外的专业作品和泽西岛的艺术作品都会上演。

泽西岛艺术中心协会

577.泽西岛艺术中心协会由一个250座的剧院、一个美术馆和用作上课和当地文化组织开会的若干手工艺坊组成。该协会有一项拓展方案,其中包括协调泽西岛旅游业支持下的夏季露天音乐会和街头表演;还有一个到法国和德国巡演的青年剧院;弘扬并颂扬泽西岛历史和文化的剧院教育近代史。

578.泽西岛辖区大力支持庆祝节日和一系列特殊活动,包括花赛、泽西岛国际空气展,以及5月9日泽西岛解放日的年度纪念活动。

推动文化特征作为个人、群体、民族和区域之间相互欣赏的因素。

579.为庆祝效忠英国王权800周年,泽西岛于2004年举行了大型庆祝活动。庆祝活动包括举办展览、特别活动、开展历史研究,以及为女王殿下作全息肖像。全息肖像已经在联合王国和国外多个美术馆展出。这些庆祝活动重点突出了泽西岛文化遗产尤其是自治机构的出现与 1204年与英国王权建立联系以及在随后的若干世纪加强联系不可分割。此次庆祝让人们更深入地了解了泽西岛的身份。

580.泽西岛传统信托基金会积极地增加发行出版物以探索泽西岛的认同性,其中包括1940至1945年占领海峡群岛史,1204年对泽西岛发展的重要意义的学术研究。

581.作为促进理解泽西岛文化遗产倡议的一部分,教育、体育和文化部公民身份方案将从2008年起包括文化成分,内容为向小学生介绍立法体系(泽西岛辖区)和司法制度(皇家法庭),以及泽西岛与王权关联的重要性,由此才建立了这些自治机构。该方案针对泽西岛范围内学校的单一年龄群体,该方案的实施最终将使其成为每个小学生课程的一部分。

提高对本国种族群体和少数民族及土著人民的文化遗产的认识和欣赏。

582.对认识种族群体对泽西岛当今文化结构的影响给予特别关注。关于后者,泽西岛艺术信托基金会于2005年支助了一个波兰节日,融汇了波兰少数民族成员的创造性优势,其中还包括波兰电影节。其他少数民族有葡萄牙族(主要是马德拉人)、法语族和意大利族,这些少数民族在泽西岛生活方面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参加有益于居民和游客的露天文化和烹饪活动。泽西岛传统信托基金会和艺术中心协会都将为庆祝岛内土著人民的文化生活举办活动纳入他们的方案中。

583.由于地理位置接近同时又具有共同的历史,因此泽西岛同法国的布列塔尼地区和诺曼底地区有着密切联系。已做出努力加强这种联系。泽西岛的一些教区同南诺曼底的社区有长期的联系,定期举行的一些活动会把这些社区聚集在一起。泽西岛的一些组织,例如法英友好协会和泽西岛-库坦塞斯协会,对法国的文化活动具有深厚的兴趣。泽西岛辖区同南诺曼底地区委员会于1994年成立的友好委员会继续加强这两个地区之间的文化和商业联系。诺曼底及海峡信息和咨询中心是泽西岛的一个信息和咨询中心,由英吉利海峡总理事会和南诺曼底地区委员会支助,正在泽西岛内积极宣传诺曼底。与此同时, 1998年7月在卡昂开放的“泽西岛中心”现在已经在法国雷恩开设了办事处,在布列塔尼地区和诺曼底地区为泽西岛做宣传。泽西岛是英联邦议会协会以及国际法语国家议会协会的成员,并且积极参加这两个组织的活动。

584.1998年5月12日,泽西岛同马德拉岛签署了一份友好协定,并于2003年5月续签了该协定。马德拉岛不同的文化群体对泽西岛进行了大量访问。经过多年努力和解,圣赫利尔郊区与德国南部小镇Bad Wurzach成功缔结友谊。在1940年至1945年海峡群岛被占领期间泽西岛居民被驱逐到Bad Wurzach。缔结友谊后两地区开展了大量文化交流活动,包括一流艺术家的作品展,青年剧院的表演。2005年解放日当天,来自Bad Wurzach的一些学生参与表演了一个小节目,作为庆祝女王殿下访问的庆祝活动的一部分。

大众媒介和通讯媒介在促进参与文化生活方面的作用。

585.泽西岛的传媒,其中包括电视、广播以及报刊杂志,都通过结合新闻和时事积极参与促进岛内的文化生活,尤其致力于艺术和文化。还侧重于通过发表创造性作品、在广播中播放音乐或者报道视觉艺术来鼓励支持当地创造性人才。

保存和介绍人类的文化遗产。

586.根据《欧洲保护建筑遗产公约》(格拉纳达,1985年10月),以及《保护建筑遗产欧洲公约(修订)》(瓦莱塔,1992年1月),泽西岛辖区有义务:

鉴定并保护有文化价值的建筑和场所(从建筑、考古、历史和其他方面来考虑);

保存这些文化遗产资产的详细目录;

提高公众对泽西岛建筑遗产和考古遗产的意识和理解。

587.主要根据《2002年泽西岛规划和建设法》、《2002年泽西岛计划》以及一些相关的立法和补充性规划指南采纳和落实了一项立法政策体系,由此上述义务已经履行。泽西岛建筑物和在建筑、考古及历史方面有重大意义的地点登记表是个重要的工具:这是一个完整的列表,包含个别场所、建筑物以及在任何一个时间有文化遗产价值的区域。登记表中包含文化资产旨在保存其对泽西岛文化遗产和设施所做的贡献,并保证在规划过程中的物质考虑,即在规划中通过法律和/或规划政策保护有文化价值的建筑物和场所。泽西岛还实施一项计划,提供部分资金支持对登记表中所载建筑物的历史建造结构进行修理、维护和修复。

588.泽西岛辖区认识到岛内建筑环境的形式和性质对泽西岛的地方独特性和文化认同性起着重要的作用。在规划过程中,泽西岛致力于保护高质量的修建环境和公共领域,这些区域的建筑物、公共区域、艺术与设计对保持和加强泽西岛的独特性起了积极的作用。通过了设计原则,根据这些原则,要着重保证新发展的本土关联性,并且大范围发展计划鼓励公共艺术的包容性。通过一项双年奖励计划来认识和奖励高质量的设计和本土特性。这项计划旨在向人们展示为泽西岛建筑环境做出积极贡献的新建筑物和场所,并且提高人们对他们的认识。

为了保护艺术创作和表演的自由,包括传播这类活动成果的自由以及作为对这项自由所加的任何限制的一项指示的立法。

589.没有有关保护艺术创作和表演自由的立法。对于这种自由的唯一限制是创作和表演不得有悖于社会道德或者违反有关法律。

在文化和艺术领域里的专业教育。

590. 泽西岛在文化和艺术领域中有优良的教育传统,不仅学校和继续教育学院有专家教授课程而且有高质量的设施作保障。每年有相当数量的学生攻读与艺术有关的学位课程和进修课程。

为了保存、发展和传播文化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591.泽西岛辖区的文化战略侧重于通过理解和弘扬岛上文化来发展人们对泽西岛身份的认同感。具体目标包括探索将泽西语作为泽西岛官方民族语言,并与若干机构合作在岛内推广居民说泽西语;开展各种计划增强人们尤其是青年人对岛屿身份的认同感;设立牌匾增强人们对以历史事件和名人命名的地方的认识。教育、体育和文化部有义务监测文化战略实施各个方面的进展情况以及以后的发展情况。

请报告这方面的效果以及困难和失败,特别是在土著人民和其他处境不利和特别易受伤害的群体方面。

592.泽西岛是个小国,其制定的文化战略力求包容岛内所有居民。

请描述为了实现人人有享受科学进步及其应用所产生的利益的权利而采取的立法和其他措施,包括那些旨在保存、发展和传播科学的措施。特别是,就下列方面提供资料:

为了确保科学进步的应用为所有人带来利益而采取的措施,包括旨在保存人类自然遗产和旨在促进卫生和纯洁环境的措施,以及为了这项目的而设立的体制性基础设施。

为了推广传播有关科学进步的资料而采取的措施。

593.以下是泽西岛2000-2006年期间采取的措施:

巩固政府部门。2004年,在泽西岛政府部门重组过程中,前环境服务处(自然历史和半自然景观用地管理)、农业和渔业局、水利局、气象局合并为规划和环境部环境局。此次合并使泽西岛政府部门开展的大多数环境科学工作得到了巩固。以下是一些相关活动。

2005年泽西岛报告概述了泽西岛在环境方面当前和未来的职责,分为12个“环境方面”。根据这些方面,确定了5项“环境优先计划”。报告中还有完成优先计划所需的主要措施,以及监测进展过程的基线数据和提议。这项报告有电子版(http://www.gov.je/)和打印版。

生物多样性行动计划生物多样性和主要数量变化指标由环境局的监测方案衡量。衡量方法包括提议的和现存地点的居住环境,指示物种如鸟类和蝴蝶在岛内样本区的数量状况。个体行动计划对优先保护物种的监测方案作了详细说明。一项召集志愿者收集资料和实践执行这些计划的活动已经启动,许多人积极响应报名。

建立拉姆萨尔27区。在2005年2月2日世界湿地日指定了三个拉姆萨尔区,这三个区域位于海峡群岛之一泽西岛附近,有礁石和浅滩。由于法国西北沿海的圣马罗海湾地区巨大的潮差,这三个地区呈现出一系列礁石潮间带环境类型。Les Écréhous 和 Les Dirouilles是位于泽西岛东北部沿岸的大面积礁石区;Les Minquiers 是距离主岛域南部34公里的浅滩区;Les Pierres de Lecq 位于西北部海岸。

国际会议2006年,关于保护联合王国海外领土和其他岛国的“至关重要的生物多样性”会议在泽西岛举行。此次会议聚集了来自联合王国的大部分海外领土和附属领土的代表,讨论了小岛存在的环境问题并交流了观点和信息。

洗澡用水水质标准。洗澡用水水质研究是在泽西岛辖区环境局的主办下进行的。该项研究指出了新修订的关于洗澡用水水质标准的EC 指令(EC 2006/7/EC)的发展情况。

监测经济鱼类对经济鱼类的监测工作由环境局的渔业部门实施,包括一项射线标记方案。

研究可能有破坏性的物种该项研究是环境局所负责工作的一部分。其中包括吉普赛蛾信息素自动混乱研究。对当地病原真菌种类的抗性鉴定旨在发现更多可能的化学用途。

为了防止科学和技术进展有违于享有所有的人权的目的而采取的措施,这方面包括在生命、健康、个人自由、隐私等方面的权利。

对行使这项权利所施加的限制,以及规定这些限制的法律条款详情。

594.没有上述提到的措施。

请描述为了实现人人能享受其本人的任何科学、文学或艺术作品所产生的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利益的权利而采取的立法和其他措施。特别是提供有关旨在充分执行这项权利的切实措施,包括为科学、文学和艺术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护这类活动产生的知识产权。在实现这项权利方面遭遇到一些什么困难?

595.相关法律如下:

《1913年作者版权法》;

《1957年泽西岛登记设计法》;

《1958年泽西岛商标法》;《(经修订的)泽西岛商标法》;

经1981年修订的《1957年泽西岛专利法》;

《2000年泽西岛商标法》;

《1908年著作权利法》。

泽西岛当局旨在使其知识产权保护立法达到国际标准,而且已经在这方面取得了巨大进展。

贵国政府采取了什么步骤以保存、发展和传播科学和文化?请特别描述下列方面:

在宪法一级采取的措施,包括在国家教育制度下和通过通讯媒介采取的措施。

为了促进这种保存、发展和传播所采取的所有其他切实步骤。

597.没有关于保存、发展和传播科学和文化的法律和协议。进步社会的成员通过新闻传媒或者教育体制了解世界科学和文化领域中的发展情况。

598.所有人都有权享受开展科学研究和创作活动的自由,但是在泽西岛这样一个小国,开展大规模的研究既不合适也不经济。

599.很明显,本节所提到的从事科学和创作活动的人士可以同岛内和岛外的有关组织自由进行商讨。

请描述旨在尊重和保护在科学研究和创造性活动方面所必须的自由的法律、行政和司法制度,特别是:

为了促进享有这项自由所采取的措施,包括为科学研究和创造性活动创造所有必要条件。

为了保障科学家、作家、创造性工作者、艺术家和其他从事创造性工作的个人及其各自的机构自由交流科学、技术及文化方面的信息、观点和经验而采取的措施。

为了支持从事科学研究和创造性活动的学术团体、科学院、专业协会、工会和其他组织和机构而采取的措施。

有什么困难影响到实现上述自由的程度?

600.关于上述问题的答案请参见下文。

请描述贵国政府为了鼓励和发展在科学和文化领域里的国际联系和合作而采取的立法和其他措施,包括为了下列方面采取的措施:

让所有有关国家最充分地使用由于它们加入了在科学和文化领域里的区域和国际公约、协定和其他文书而获得的设施。

让科学家、作家、艺术家和其他从事科学研究或创造性活动的人士参加国际科学和文化会议、讲习班、讨论会等。

有一些什么因素和困难影响到这些领域里的国际合作的发展?

601.泽西岛是科学和文化领域中的一些国际公约的成员国,其中包括《欧洲文化公约》,因此在必要时会开展国际合作。

报告期间内,在国家政策、法律和做法方面是否发生了不利于第十五条所载权利的变化?如果有的话,请描述这些变化并评估其影响。

602.在本报告所涉期间,在国家政策、法律和做法方面没有发生会给本条所载权利带来负面影响的变化。相反,文化战略的采用是泽西岛辖区鼓励发展文化活动的战略性方法。

如果贵国政府最近向联合国或一专门机构提出了有关第十五条中所载权利的情况报告,你不妨指出这些报告中的有关部分,而不必在此重复这些资料。

603.近年来泽西岛没有就本条向任何联合国组织或者专门机构提出过报告。

请指出国际援助在充分实现第十五条所载权利方面发挥的作用。

604.国际援助并不适用。

第三章马恩岛的报告

关于主要发展情况的总结 —— 2007 年 7 月

第一条

605.自从提交第四次定期报告以来,马恩岛没有重大改变。

第二和第三条

606.《2001年人权法》28将《欧洲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公约》的规定纳入了马恩岛法律。这项法案于2006年11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纳入马恩岛法律的《欧洲人权公约》中规定的权利和自由适用于全岛居民。马恩岛居民在享受权利和自由的时候,不会因性别、种族、肤色、语言、宗教、政治的或其他观点、民族或社会出身、与某民族有联系、财产、出身或其他地位而受到歧视。

607.已经制定了《2004年种族关系法》29为人们免受种族歧视提供法律保护。由于该法案的做法守则仍在制定中,所以法案还没有生效。这项法案没有涉及就业歧视问题,就业歧视问题将在纳入马恩岛政府2007至2008年度立法方案中的《就业平等法》中另作规定。

608.2006年制定的《残疾歧视法》30依法规定,在为残疾人提供货物、设施、服务以及处理或管理营业场所过程中歧视残疾人是非法的。由于在联合王国制定相似法律后,新法律预计在若干年后才能逐步实施,所以目前这项法律还没有生效。

第四和第五条

609.马恩岛《2001年人权法》将《欧洲人权公约》的规定纳入其中。《欧洲人权公约》规定,并非所有的权利都是绝对的。当权利受限时,只有明确的法律允许干预(如:马恩岛议会法案),才可以干预这些权利。对权利的干预是为了达到诸如保护国家安全、预防犯罪或社会混乱以及公众安全等合法目的。

第六、第七和第八条

610.《2000年就业(反对性别歧视)法》在男女就业平等方面依法作了规定。这项法律于2001年10月得到全面实施。

611.2001年制订的《2001年最低工资法》31于2002年1月1日开始生效。不分所从事的工作类型,这项法律设定了雇主应支付的最低工资。

612.《2006年就业法》32重新制定、更新和强化了马恩岛原有的就业法律。该法已生效。这项法律以及根据这项法律制定的相关法律在某些领域作了新的规定或加强了某些规定,比如:

可享有的年假;

弹性工作;

产假、陪产假和收养假;

对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不受歧视的保护范围扩大到其过去的工会会员会籍和工会活动;

雇主引诱其雇员加入工会或不加入工会或参与工会活动、或针对工资或工作环境不要进行集体谈判均为不合法行为;

对有害于行使工会权利(如降职、开除)的现行保护措施的范围现已扩大到其他类型的工会活动,比如使用工会服务;

加强了对采取劳工行为的雇员的保护;

加强了因工会(和其他)原因遭解雇的补救措施,并且就业法院被授予新的权力调整再就业问题。

第九条

613.自从提交第四次定期报告以来,马恩岛没有重大改变。有关社会安全的法律大体上与联合王国的有关法律一致。 但是,应该注意到尽管目前女性可以领取国家抚恤金的年龄为60岁、男性为65岁,但是女性领取国家抚恤金的最低年龄将从2010年起逐渐提高。到2020年,男性和女性领取国家抚恤金的最小年龄将均达到65岁。

第十条

614.马恩岛关于儿童福利的主要立法载于《2001年儿童和青年法》33中。本法重新制定了《1991年家庭法》的第一和第二部分。本法还对现行的照管儿童法律进行了修订和改革并对儿童福利作了新规定。该法严格遵守载于《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原则。

615.关于婚姻问题,于2004年4月1日生效的《2003年婚姻诉讼法》34对以前这方面的法律进行了修订,包括《1991年家庭法》中关于婚姻诉讼的部分。在《2003年婚姻诉讼法》生效的同时也废止了《已婚妇女地产法》、《1921年寡妇权利法》和《1965年已婚妇女财产法》并重新制定了某些相关的法律规定,授予夫妻双方上诉的机会。该法还对家庭住宅和家庭暴力作了新的规定。关于儿童和家庭的更多资料载于马恩岛政府最近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作的报告。

616.关于保护准妈妈、有工作的妇女以及需照管家庭的双职工的进一步规定载于《2006年就业法》以及根据该法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中。特别是:

《2007年产假条例》[SD No 76/07];

《2007年收养假条例》[SD No 77/07];

《因生育暂停工作法令》[SD No 98/07];

《2007年陪产假(残疾儿童)条例》 [SD No 97/07];

《2007年弹性工作条例》[SD No 96/07];

《2007年兼职工人条例(防止受到不利待遇)》 [SD No 104/07];

《2007年陪产假(出生)条例》[SD No 78/07]。

第十一条

617.自从提交第四次定期报告以来,马恩岛没有重大改变。

第十二条

618.尽可能地为居民提供最广泛的切实可行的高水平医疗服务。目前与医院有关的治疗服务大部分由新开的贵族医院提供。贵族医院位于马恩岛首府的郊区,于2003年7月开放。马恩岛并没有国家卫生服务部提供的特殊治疗,根据与联合王国达成的协议,病人可以到联合王国接受免费治疗。马恩岛政府认为他们为马恩岛居民提供了很好的保健水平,这与联合王国的许多地区的保健水平大致相同。

619.《2001年国家卫生服务法》35重新制定和修订了与卫生服务相关的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

620.《2001年教育法》36是马恩岛在教育领域的主要立法,于2004年开始生效。这项法律是对已有法律的重新制定和完善。该法进一步确定教育部旨在促进学生的精神、道德、社交和文化发展(《2004年第2号教育(课程)法令》),并规定教育部有法定义务设立足够的学校保证所有学生接受教育,包括适合不同需求的实践教学和训练。有关岛内目前教育状况的更多资料载于马恩岛政府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提交的报告中。

第十四条

621.本条所述内容与马恩岛无关;马恩岛中小学实施免费义务教育。

第十五条

622.自从提交第四次定期报告以来,马恩岛没有重大改变。同样,也没有限制条件妨碍岛内所有居民参加他们认为相关的文化生活,展示他们自己的文化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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