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E/C.12/TUR/Q/1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Distr.: General

14 June 2010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委员会

第四十四届会议会前工作组

2010年5月25日至28日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公约》的执行情况

在审议土耳其的初次报告(E/C.12/TUR/1)方面需处理的问题的清单,涉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一至十五条

一.执行《公约》的总体框架

1. 如缔约国报告第2段所述,《公约》对土耳其法律有直接的影响,并在国家法院适用,因此请举例,说明国内法院援引《公约》作为起诉理由或者解释的依据的情况。

2. 请解释民间组织没有参与缔约国报告的编写工作的原因。

3. 请表明缔约国是否打算撤销对一些人权条约的其余保留,特别是对《公约》关于教育权的第十三条的(第三和第四款)的保留。

4. 请向委员会通报关于建立独立的人权机构的法案草案的情况以及缔约国为建立一个能遵守《巴黎原则》,并能处理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在内的人权问题的国家人权机构而采取的其他步骤。

二.与《公约》一般性条款有关的问题(第一条至第十五条)

第二条第二款不歧视

5. 鉴于缔约国的《宪法》规定平等待遇和不歧视,因此请向委员会通报缔约国是否打算扩大对歧视缘由的禁止范围,使其关于歧视的立法与《公约》一致。特别请缔约国向委员会通报它是否打算重新提交一项立法修正案,以明确地将“性取向”列为要禁止的歧视原因。请向委员会通报缔约国为处理基于性取向的污辱和歧视及其影响而采取的具体措施。

6. 请说明缔约国为确保防止民族、族裔和宗教少数群体遭受任何形式的歧视而采取的立法措施或其他措施的情况。还请说明在《1923年洛桑条约》所涉各族(亚美尼亚、希腊和犹太)和其他少数群体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和情况,同时提供分类数据。

7. 请说明执行《2005年残疾人法》的程度,包括残疾人享有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方面的成果。请解释为何尽管有此法律,但仍然没有规定残疾人无障碍进入房屋、学校、公共交通、医院和公共机构。请向委员会通报缔约国为落实《劳工法》第30条而采取的措施,并说明遵守该条款的情况,该条要求雇佣50名以上雇员的工作场所雇佣残疾人。

8. 鉴于《移徙工人公约》的批准,请向委员会说明缔约国打算为确保移徙者、寻求庇护者和难民有效获得保健服务、教育和就业而采取的措施的情况,如为发放拘留认可证而提供便利。

9. 请就人权主席团、人权理事会和其他有关机构处理的涉及歧视以及侵犯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指称案件提供统计数据。还请就这些机构在处理歧视案方面的效力作出评述。

第三条男女平等权利

10. 请向委员会说明缔约国为加强男女平等所作的立法修正的影响。还请表明是否为克服传统文化的陈规陋习而对立法和政策的影响开展了基于性别的评估。

11. 请提供详细资料,说明缔约国为改进并加快妇女平等参与各级的公共生活和决策而采取的措施。请在以下方面提供妇女代表的最新统计数据: (a) 议会、政府和其他公共职位;(b)公共服务,包括司法机构、警察和学术机构中的高级职位;(c)私营部门中的高级职位。

三.与《公约》具体条款有关的问题(第六至第十五条)

第六条工作权

12. 请向委员会解释《宪法》第49条规定的“工作义务”的意义以及在行使工作权是如何适用这项原则的。

13. 注意到缔约国报告第134段至第142段详细介绍了缔约国在2003年为解决失业问题而采取的立法措施和其他措施,因此请缔约国按性别、年龄组和城乡分布,提供2004年以来失业情况的最新统计数据。

14. 请提供详细资料,说明缔约国在执行缔约国报告第184段所述《劳工法》方面遇到的障碍。还请提供资料,说明缔约国非正式经济部门的工作情况,包括这种工作的程度以及所涉的部门,并说明为使非正式工人走出非正式经济并鼓励雇主登记自己的公司,确保非正式工人获得基本服务和社会保护,进一步防止雇主侵犯他们的权利而采取的措施的情况。

第七条享有公正和良好的工作条件的权利

15. 请解释缔约国报告第182段所述《关于在农业和林业企业工作的雇员的工作条件条例》以及适用于缔约国报告第180段所列企业和“企业关系”的劳工立法所规定的权利,在哪些方面与《第4857号劳工法》规定的权利不同。

16. 请按公司规模和城乡分布提供资料,说明缔约国报告第154段所列,职业保健和安全条例的执行情况,包括通过申诉而报告的不遵守方面的数据或者没有为劳工检查所包括的不遵守方面的数据。

第八条工会权利

17. 请表明是否通过了法律草案,以修正关于工会的2821号法、关于集体劳资协议、罢工和停工的第2822号法、关于公务员工会的第4688号法。请提供这些修正案实质内容方面的资料。

第九条社会保障权

18. 请向委员会通报:缔约国是否能够通过社会保障组织、手艺人、工匠和自由职业者社会保障组织以及退休基金这三个社会保障机构,来按照委员会关于社会保障的第19号一般性意见提供全面的保障覆盖。

19. 请解释缔约国的私人社会保障系统是如何动作的。还请提供关于向“绿卡”持有者提供的福利方面的详细信息。请向委员会通报有哪些群体得不到任何形式的社会保障,这些群体的规模以及缔约国为纠正这种情况而作出的努力。

20. 请提供资料,说明向没有被《关于公务员的第657号法》、《第4857号劳工法》或《第5953号新闻劳工法》包括在内的女工提供的产妇保护的情况,以及对从事非正规工作的妇女和不被工作所涉产妇福利包括在内的妇女是否按委员会关于社会保障的第19号一般性意见的建议制定了保护计划。

第十条结婚和建立家庭的权利,保护家庭、母亲和儿童

21. 请向委员会通报缔约国在制止基于性别的暴力,包括家庭暴力和荣誉谋杀方面是否取得了进展,这些行为是否被列为犯罪。还请向委员会通报在缔约国的立法中配偶强奸是否是一种刑事罪。

22. 请向委员会通报缔约国报告第288段提到的家庭和社会研究总局的活动和职能,并就该机构处理案件提供资料。

23. 鉴于缔约国是贩运妇女儿童的过境国和目的国,请表明缔约国为打击卖淫和贩运而采取的法律、政策和措施。请提供可比较的统计数据,说明缔约国境内境外使妇女儿童卖淫、贩卖和贩运妇女儿童的情况以及在这方面的司法案件和判罪情况。

第十一条适足生活水准的权利

24. 请表明在充分落实《公约》第十一条和缔约国《宪法》第57条规定的住房权方面,诸如《平民住房法》等等的住房政策是否取得了成功。

25. 请表明,按照委员会“关于适足住房权:强迫搬迁的第7号一般性意见”,关于防止贫民窟现象的第775号法律的规定特别是在强迫搬迁方面是否符合缔约国的义务的规定。请提供资料,说明实际实施这项法律的情况,包括缔约国报告第423段所述该法第31条规定的获得住房的条件、负责执行该计划的管理机构以及该计划下提供的年平均住房量(如果有数字的话)。

26. 请表明缔约国为确保由于大型的基础设施建造项目,包括Ilisu大坝而受到影响的人的《公约》权利得到保护而采取了如此政策和措施。

27. 请表明是否就无家可归和住房不足的情况开展过全国性调查,提供详细的调查结果,特别是提供没有住房或住房不足的个人、家庭和街头儿童的数量以及居住在过分拥挤或结构不安全的住房中的人的数量。

28. 请向委员会通报缔约国在按家庭规模的收入方面的贫困线。还请按地区就贫困线以下家庭的百分比提供资料。

第十二条享有能够达到的最高身心健康水准的权利

29. 请就《卫生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提供更新资料。请表明该方案是否处理卫生专业人员短缺的问题。请提供保健服务费用方面的资料,包括支付不起医疗费用的个人或家庭的百分比。

30. 请提供在以下方面采取的措施及其影响方面的资料:

防止,特别是防止儿童和青少年酗酒、吸烟成瘾,使用违禁药物和其他有害物质;确保对药物使用者的适当治疗和康复,包括替代性药物依赖疗法;

预防性传播疾病,包括艾滋病毒/艾滋病,就这种疾病的传播情况向高风险群体、儿童、青少年和广大民众提供教育,向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的人支持,减少社会对他们的羞辱和歧视;

确保在精神治疗设施对心理疾病患者进行适当的治疗和照料,并对这种封闭性治疗进行定期审查和有效的司法管制。

31. 请提供资料,说明在全国特别是对青少年和青年提供性保健和生殖保健服务以及教育和宣传方案的情况。

32. 请向委员会通报缔约国为帮助难民和寻求庇护者获得能负担得起的充分的保健服务而打算采取的措施。

第十三和第十四条教育权

33. 请表明为减少中小学辍学率而采取的措施,特别是为减少女孩、族裔少数群体的儿童、贫困家庭的儿童以及移徙和难民儿童的辍学率而采取的措施。

34. 请表明正规学校各级教育中残疾儿童的入学率。

第十五条文化权利

35. 请向委员会通报:根据委员会关于人人有权参加文化生活的第21号一般性意见,所有人,特别是处于不利地位的边缘化群体,包括农村地区和贫困的城市地区的群体,残疾人和少数群体是否能获得并负担得起文化货物和活动,是否能进入文化和自然场所,是否能参与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