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
委员会根据《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通过的关于第98/2019号来文的决定 *
来文提交人: E. P. P. 和女儿
据称受害人: 提交人
缔约国: 西班牙
来文日期: 2019 年 1 月 17 日
事由: 因未支付租金而被驱逐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于 2 0 19 年 1 0 月 11 日举行会议,注意到提交人撤回申诉的请求,因为他们已被分配社会住房。委员会按照《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之下的临时议事规则第 17 条,决定终止对第 98 / 2 0 19 号来文的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