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
委员会根据《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通过的关于第32/2018号来文的决定 *
来文提交人: S . L . 及其子
据称受害人: 提交人
缔约国: 西班牙
来文日期: 2 0 18 年 5 月 11 日
事由: 被从没有法定居住权的住所驱逐 ( 将房屋出租给这家人的人并非合法房主 )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于 2 0 19 年 1 0 月 11 日举行会议 , 注意 到反复 试图与提交人联系无果 , 按照《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之下的临时议事规则第 17 条 , 决定终止对第 32/2 0 18 号来文的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