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届会议

2007年5月21日至25日,日内瓦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执行情况

在审查聖马力诺关于《经济、社会、文化国际公约》第一条至十五条内所载权利的初次、第二、第三和第四次合并定期报告(E/C.12/SMR/4)时应处理的各项问题清单

一、一般资料

1.提供补充资料,解释《十二人理事会》在司法系统中的地位;尽管《关于公民权利与聖马力诺宪法秩序的根本原则的宣言》(此后称宣言)中宣布司法机构的独立性,但可向该理事会就上述机构作出的决定进行上诉。

2.指出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会参与编制本报告的程度。

3.指出在那些判例中在法庭上直接援引了《公约》的规定(HRI/CORE/1/Add.119,第158段),采取了一些什么措施来提高公众、司法部门和政府部门其他代表对《公约》所载权利的意识?

4.指出缔约国是否会设立一个符合《关于增进和保护人权的国家机构地位的原则》(“巴黎原则”,联合国大会第48/134号决议的国家人权机构。

二、有关《公约》一般原则条款的问题(第一至第五条)

第二条第一款:国际合作

5.指出缔约国使用了哪些手段在与第三国进行经济合作方面促进人权。

第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条不歧视和男子与妇女享有平等的权利

6.明确地指出1974年7月8日第59号法律第4条关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且不受以其性别或个人、经济、社会、政治和宗教地位为由而受任何区别待遇的原则的宣言中,没有提到特别是种族、肤色、语言、和国籍等字是否完全符合《公约》第二和第三条的要求。特别是缔约国采取了什么立法或其他措施,在享有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方面禁止种族歧视?(报告第68段)。

7.就非公民居民的情况提供补充资料,并指出目前有些什么或将来会采取什么立法和其他措施以确保他们能不受歧视地享有他们的权利,因为这牵涉到越来越多的人以及有关他们受到歧视的报导(报告第61段)。

8.提供关于缔约国为了实现男女平等,特别是鼓励他们更大参与公共和私人部门决策而采取的具体措施的详细资料。

三、关于《公约》所承认的具体权利的问题(第六至十五条)

第六条:工作权利

9.指出缔约国为了减少妇女失业率(2004年估计为2.23%,而男人的失业率则为1.20%)而采取的措施。

10.提供在落实报告第74段提到的关于在公共和私人部门雇用残疾人士的法律方面最近五年的统计资料。

第七条:公正和良好的工作条件

11.提供关于劳工视察的资料,并在这方面指出缔约国没有批准国际劳工组织1947年第81号公约的原因。

12.提供关于报告第92段提到的机会平等委员会受理各个个人或各个协会提出的申诉的2006年以来统计资料。

13.指出各类的最低工资是否足以确保工人和他们的家庭能过过得去的生活。缔约国是否有意规定一个全国最低工资?(报告第76和80段)。

第八条:工会权利

14.列出报告第124段指出的对行使工会权利和罢工权所作的法律限制。指出圣马力诺的罢工频率和最受影响的部门。

第九条:社会保障权

15.提供关于报告第134段提到的失业补贴支付的最近五年统计资料,并指出为了什么原因非公民在职业活动被中止或减少时不能获得失业补贴。请指出非公民是否也不能获得其他方式的社会保障福利。

16.缔约国是否有意批准劳工组织《1952年社会保障(最低标准)第102号公约》和《1962年社会保障同等待遇第118号公约》?

第十条:保护家庭、母亲和儿童

17.提供有关报告第146段提到的为年轻夫妇购置或修缮住房提供贷款的最近五年统计资料。

18.提供有关被收养儿童由于人口登记局没有记录下他们亲身父母的资料而无法认识亲身父母这种情况的更详细资料。缔约国是否已采取措施以便批准《1993年关于在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和进行合作的海牙公约》?

19.提供有关在不同国籍结婚时只有父亲能将国籍传给子女的法律的修改情况。

20.指出缔约国是否不再使用《合法子女》和《私生子女》等字眼而像报告第147段那样只使用《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的措词。并请指出所有子女不论是婚生或非婚生都享有《公约》所列的所有权利。

21.提供关于是否存在贩卖人口、卖淫和行乞现象及其程度,及其落实刑法典以惩罚这些行为的效果等具体资料。还采取了什么其他措施以应付这些现象,特别是在对受害者的待遇方面?

22.指出采取了什么措施以禁止和防止儿童在家庭和学校里受到体罚,虽然刑法典禁止此类行为?是否存在任何执行了刑法典中有关规定的案件?

第十一条:获得相当的生活水准的权利

23.提供关于有多少家庭生活在贫穷中,及采取了什么具体措施以保证他们获得适足生活水准的权利等补充资料。

24.提供关于报告第176段提到的获得临时分配住所的人在合同结束还未找到住所的情况的资料,提供关于以住房合作社代替国家通过社会住房进行直接干预对于低收入人士的有效程度的更详细资料,包括统计数字(报告第192和193段)。

第十二条:获得体质和心理健康的权利

25.提供关于为了防止过胖,尤其是儿童过胖所采取的措施的效果等补充资料(报告第167和168段)。

26.提供关于为了精神病患者提供的治疗的资料。

27.提供关于缔约国内艾滋病/艾滋病毒普遍性的最新资料和统计数据,并描述采取了什么措施以防止这一流行病。提供关于心血管病患者的情况资料。

第十三条:受教育的权利

28.指出缔约国采取了什么措施,以允许非意大利母语的儿童能更多地获得小学教育。

第十五条:文化权利

29.提供更多关于广播电视播放局的结构和活动的资料,指出在电视和无线电台上保留给圣马力诺文化的空间,并明确指出在实际上是否容纳其他种类的文化。(报告第26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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