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前工作组

2008年11月24日至28日,日内瓦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执行情况

审议塞浦路斯就《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一条至第十五条所述权利执行情况提交的第四次和第五次定期报告(E/C.12/CYP/5)时拟提出的问题

一、一般性资料

1. 请解释说明《宪法》中如何体现《公约》。请举出个人在国家法院援引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案例。正在采取哪些措施确保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受到侵犯的受害者能够获得有效司法救济,并确保法院的命令和判决得到执行?

2. 请说明国家保护人权协会是否遵循《巴黎原则》,为何迄今未获增进和保护人权国家机构国际协调委员会的认证。请说明国家协会的职权是否涵盖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并引述判例法中的例子。

3. 鉴于缔约国的报告曾通报国家保护人权协会和非政府组织,请说明其对报告有何贡献。

4. 请解释说明关于反对种族主义和其他歧视的第42/04号法设立的监察员一职的任务授权,并举例说明该机制处理的案件。鉴于监察员办公室承担了作为平等机构的新职能,是否对其提供了足够的资金以履行由此带来的额外职责?

5. 请说明是否在各级学校提供人权教育,在国家官员和司法学校中是否提高了人权特别是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意识。

二、有关《公约》一般性条款的问题(第一条至第五条)

第二条第2款:不歧视

6. 请说明新的基本反歧视立法(缔约国的报告,第16段)是否规定保护人们不受基于各种理由的歧视。并请解释说明为何没有一个案子根据新的基本反歧视法提交法院。采取了哪些措施使弱势群体了解为其提供的新的申诉程序?是否为受害者维权提供法律援助?

7. 请说明反歧视机构、平等局和塞浦路斯平等机构之间的互动情况。请举例说明他们如何处理属于各自职权范围内的案件。

8. 请解释说明议会中为何没有少数群体的代表,为何分配给土耳其族塞浦路斯人的24个席位仍然空缺。请解释说明1975年关于在缔约国居住的土族塞浦路斯人待遇问题的维也纳第三协定的落实程度。

9. 请说明是否按照1960年《宪法》赋予土族人在正式交易中使用自己语言的权利。

10. 请解释说明为何罗姆人、庞提安希腊族人和马龙派教徒仍然受到歧视,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对这些人的偏见和歧视表现。

11. 请就关于监狱人口中非公民占到30%的说法作出评论。并请说明在审查庇护申请期间申请者是否被收监,并解释为何在有些情况下被驳回的庇护申请者在不适合长期拘押的警察拘留所被关押6至10个月。

第三条:男女平等权利

12. 请说明缔约国是否执行或考虑执行全面的战略,包括明确的目标和时间表,以改变和消除缔约国内歧视妇女的文化态度、习俗和陈规定型观念。并请通报缔约国是否开展了旨在消除有关男女的家庭和社会传统角色的陈规定型观念的宣传活动。

13. 请阐述为扩大妇女参与公共和政治生活而采取的具体措施(缔约国报告第607段)。为何定额制度未能增加各级决策层的妇女人数?

14. 请解释说明为何没有专门法律禁止工作场所的性骚扰。

四、有关《公约》具体条款的问题(第六条至第十五条)

第六条:工作权

15. 缔约国提供的统计数字(第29-35段)是否包括在塞浦路斯居住和/或工作的第三国移民?请提供更详细资料说明据称占劳动者六分之一或七分之一的无证移民工人的情况。

16. 请提供资料说明受雇在缔约国南部工作的土耳其族塞浦路斯人的情况。采取了哪些措施确保恰当地登记每天赶赴塞浦路斯政府控制区内工作的土耳其族塞浦路斯人?

17. 鉴于有消息表明青年就业率始终在较低水平上浮动,妇女就业率仍远远低于男子(报告,第31段),请提供详细和准确资料,说明为增加青年人和妇女就业机会而采取的步骤,包括向其提供的技术和职业培训课程,并说明降低青年和妇女失业率的政策。

18. 请解释说明为何寻求庇护者在提出难民地位申请后前6个月内不能获得就业机会,为何在6个月之后政府只允许其获得农业和种植业的工作机会,并据报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很差。

第七条:公正和良好的工作条件权

19. 鉴于缔约国的资料(第106段)表明塞浦路斯男女工资差别很大(25%),请提供资料说明已经或考虑采取哪些具体措施以执行2002年的《男女同工或同值工作同酬法》。

20. 根据委员会收到的资料,虽然法定最高工作时数为每周36-38小时,但移民工人中的最大群体――家政工作者――仍然每周工作7天,每天工作14-16小时,工作条件苛刻。鉴此,请解释说明为何家政工作者和“艺术人员”是唯一两类其合同取决于内政部的劳动者。并请解释说明为何家政工作者不适用《劳动安全和保健法》及《工作时间组织法》(报告第113和124段),为何他们仍然在规定最低工资制度之外。根据委员会以前关于保护这些人的建议采取了哪些专门和具体措施?

21. 最低工资是否足以为劳动者及其家人提供适足的生活水准?如何并依据什么标准决定最低工资?请说明如何确定集体协定的工人最低工资(报告,第92段)。

第八条:工会权利

22. 请说明1977年处理劳动关系的《劳资关系守则》为何没有法律效力且其建议不具有约束力。请说明这部守则如何协助解决劳动纠纷并提供具体例证。守则是否涵盖所有劳动关系?请解释说明仲裁委员会的任务授权及其决定对当事方不具约束力的原因。

23. 《宪法》第10条和第27条以及《基本服务部门劳动争端解决程序协议》第1.2条处理基本服务部门的罢工问题。请对缔约国报告(第154段)加以补充,说明哪些部门被视为基本服务部门,并澄清基本服务部门的争端解决办法。

第九条:社会保障权

24. 请说明采取了哪些措施以确保向社会保障体系缴款的移民工人有效获得社会保障福利,包括在塞浦路斯境内能够领取失业或疾病津贴,离开塞浦路斯能够领取养老金。

25. 请说明采取或考虑采取哪些措施加速向寻求庇护者发放居留许可的程序,这是获得在保健、社会福利和教育领域权利所必须的。

第十条:保护家庭、母亲和儿童

26. 请说明法律中是否有专门条款规定家庭暴力为刑事罪行并惩处家庭暴力。请补充提供家庭暴力肇事者受到起诉和惩处案件的最新资料。请说明为何在暴力侵害妇女案件中必须有至少1名证人才能对肇事者定罪。是否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庇护?并请提供资料说明政府各部就此问题开展的合作以及为执行防止家庭暴力法而划拨的人力和财政资源。

27. 请说明政府是否准备改革据报仍被用于帮助贩运人口和强迫卖淫的艺术人员签证制度(缔约国报告第70和74段)。请澄清说明是妇女本人还是公司老板申请签证?请提供资料说明采取了哪些措施以进一步查明受害者并向贩运受害者提供庇护。

28. 请提供依据2000年《打击贩运人口和儿童性剥削法》和2001年《保护证人法》起诉的案例。请说明为何2000年打击贩运人口法中规定的刑罚不够严厉,与对其他严重罪行规定的刑罚不相称。

29. 请说明政府是否准备撤销塞浦路斯公民配偶取得塞浦路斯国籍的一项主观条件“人品好”(缔约国报告第206段)。缔约国能否具体说明,在哪些情况下,即使塞浦路斯公民的外籍配偶为非法入境或居留者,部长委员会也可予以登记(第257段)。

30. 据报,由于在达到法律规定的条件方面遇到的障碍,移民几乎不可能实现家庭团聚权利,请就这一指称作出评论。

第十一条:适足生活水准权

31. 请说明缔约国如何确定贫困线以及居住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口比例。

32. 请提供最新资料介绍包括针对流离失所人口在内的各类住房政策和方案的成果。并请说明经修订的《租金管制法》如何防止强制搬迁并遵循委员会的第7号一般性评论。并请提供最新资料说明为中低收入人群住房提供贷款的住房融资公司的成绩。

33. 鉴于在塞浦路斯政府控制区内土耳其族塞浦路斯公民日益增多,请解释说明政府如何确保他们在恢复财产或就财产损失获得赔偿方面免遭困难。

34. 请说明正在或考虑采取哪些措施改进据报居住在不符合建筑和卫生要求的老房子中的移民的住房条件,并确保罗姆人家庭能够获得水电等基本设施。

第十二条:身心健康权利

35. 请说明是否向缔约国全体人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如何确保移民和塞浦路斯人享有同样的服务。

36. 请提供资料说明缔约国实行的精神保健政策。请说明当局准备如何解决精神疾病患者越来越多地被移送到养老院的问题,是否考虑增加门诊资金和开设更多的日间中心。

37. 请提供资料说明强制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哪些人有保险哪些人没有保险,以及保险的确定标准。请具体说明保险涵盖的疾病种类,说明为何不包括妇科病等一些疾病。

38. 请说明采取了哪些措施解决儿童和青年人中酗酒、吸烟、吸食毒品和其他有害物质比例高的问题。

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受教育权利

39. 政府是否考虑废除2005年发布的要求所有小学和中学校长向移民当局通报本校登记的移民儿童以调查其法律身份的通令?

40. 根据委员会收到的资料,庞提安希腊儿童在学校受到事实上的隔离。据报,由于受到学生家长的排斥,罗姆人儿童在获得教育机会方面受到歧视。请就这一消息作出评论,并提供为消除针对弱势群体儿童歧视所采取措施的任何现有资料。

41. 请说明采取了哪些措施确保土耳其族塞浦路斯儿童获得以本族语言提供的教育。

42. 教师是否受到在多文化环境中教学以及应对种族主义或歧视态度各种表现的适当培训?

第十五条文化权

43. 请提供最新资料介绍最近成立的非国民融合问题专家委员会的工作成果(缔约国报告第495和496段)。并请向委员会详细说明移民融合政策框架的内容。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