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缔约国报告组成部分的共同核心文件
澳大利亚*
[收到日期: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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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略语 3
导言 5
一 . 概况 5
A. 人口、经济、社会和文化特征 5
B. 宪法、政治和法律结构 17
二 . 保护和促进人权的总体框架 29
A. 接受国际人权准则的情况 29
B. 国家一级保护人权的法律框架 30
C. 国家一级促进人权的框架 34
D. 国家一级的报告程序 38
三 . 关于不歧视、平等和有效补救措施的资料 40
A. 不歧视和平等 40
B. 有效补救措施 47
附件
一 . 补充统计数据 49
二 . 关于促进和保护人权的补充资料 54
缩略语
ABS澳大利亚统计局
ACT澳大利亚首都直辖区
ADA2004年《年龄歧视法》(澳大利亚联邦)
AFP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局
AHRC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
AHRC Act1986年《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法》(澳大利亚联邦)
ALRC澳大利亚法律改革委员会
CAT《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CEDAW《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CERD《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
CRC《儿童权利公约》
CRPD《残疾人权利公约》
Cth澳大利亚联邦
DDA1992年《残疾人歧视法》(澳大利亚联邦)
DFAT外交贸易部
GDP国内生产总值
GNI国民总收入
HI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ICCPR《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ICESCR《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ILO国际劳工组织
LGBTIQA+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和性别多元者、间性者、性别奇异者、无性恋和其他性向或性别多元者
NGO非政府组织
NDIS国家残障保险计划
NHRI国家人权机构
NPM国家防范机制
NSW新南威尔士州
NT北领地
OPCAT《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任择议定书》
PJCHR议会人权事务联合委员会
Qld昆士兰州
RDA1975年《种族歧视法》(澳大利亚联邦)
SA南澳大利亚州
SDA1984年《性别歧视法》(澳大利亚联邦)
SPT防范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小组委员会
Tas塔斯马尼亚州
UN联合国
Vic维多利亚州
WA西澳大利亚州
导言
1.澳大利亚政府谨此提交根据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2006年5月发布的统一准则(HRI/MC/2006/3和HRI/GEN/2/Rev.6)编写的最新共同核心文件。
2.本文件介绍了澳大利亚的概况、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框架以及为促进不歧视、平等和有效补救措施而采取的措施。
3.本文件中所报告的数据是编写文件时获得的最新数据,尽量提供了数据源链接,以方便查阅最新数据。
一.概况
A.人口、经济、社会和文化特征
4.澳大利亚是一个稳定、民主和多元文化的国家。健全的国内法律、政策和机构共同保护人权,并支持就人权问题展开热烈的公开辩论。在这样一个自由、民主和开放的社会中,我们致力于促进人权、性别平等和法治等价值观。包括公民和政府在内的所有人都受法律约束并有权享有法律的权益。
5.澳大利亚是地球上最古老连续文明的发源地,其历史可以追溯到六万多年前。土著人和(或)托雷斯海峡岛民身份是一个非常个人的问题,而且可能极其复杂。土著文化和托雷斯海峡岛民文化是澳大利亚民族身份的重要组成部分。
6.澳大利亚政府一贯承诺在国内和国际上保护和促进人权。澳大利亚为成立联合国和制定国际人权框架作出了贡献,我们为此感到自豪,并继续负责任和积极地参与联合国人权条约机构的报告工作,在制定和维护国际法方面发挥建设性作用。澳大利亚在2018年至2020年当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反映出我们对《世界人权宣言》目标与宗旨的坚定承诺,以及澳大利亚政府真诚且一贯地为推动国际人权进步发声的承诺。
7.澳大利亚的全面概况可查阅外交贸易部网站https://www.dfat.gov.au/about-australia/Pages/about-australia。
1.地理
8.澳大利亚是陆地面积第六大的国家,国土面积770万平方公里。澳大利亚面积大约是欧洲总地理面积(1,020万平方公里)的四分之三。澳大利亚位于亚太地区,最近的邻国是距离达尔文市东北部1,591公里的巴布亚新几内亚。其他邻国包括北部的印度尼西亚和东帝汶,东南部的新西兰和东部的太平洋岛国。澳大利亚是唯一一个独占一块大陆的国家。
9.澳大利亚近20%的土地是沙漠,70%的土地被归类为干旱或半干旱土地,这是决定澳大利亚人口分布的重要因素。
2.历史
10.在1788年英国定居者和流放罪犯抵达之前,土著和托雷斯海峡岛民已经在澳大利亚居住了6万多年。据估计,在澳大利亚沦为殖民地之前,土著和托雷斯海峡岛民人口在30万到100万人之间,分为500多个不同的部落,讲250多种不同的语言。
11.1788年至1859年期间,英国在澳大利亚建立了六个独立的殖民地,即新南威尔士、昆士兰、南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维多利亚和西澳大利亚。这些殖民地是半独立的实体,地位平等,政治上彼此独立,各自有自己的代表议会。
12.1901年,澳大利亚各殖民地组成澳大利亚联邦,仍然是大英帝国的一部分。依据《宪法》将这六个殖民地改制为“州”,随后一些领地相继成立。《宪法》规定设立国家首都,为此于1911年成立了澳大利亚首都直辖区。北领地于同年成立,之前曾是南澳大利亚的一部分。澳大利亚还有许多其他领地,但目前只有澳大利亚首都直辖区和北领地拥有自治权。
13.澳大利亚在20世纪获得了在国际事务中的独立地位。澳大利亚于1942年通过了《威斯敏斯特法令》,追溯至1939年9月3日生效,正式结束了澳大利亚与英国之间的大部分宪法联系,随着1986年《澳大利亚法》(澳大利亚联邦)的通过,最后的宪法联系也被解除。英国君主仍然是澳大利亚的国家元首,只是作为澳大利亚女王或国王,地位已截然不同。澳大利亚联邦的行政权属于君主,由君主任命的总督代为行使。除特殊情况外,总督根据澳大利亚联邦各部长的意见行事。
3.经济
14.澳大利亚是全球经济表现最强劲的国家之一。澳大利亚拥有高效的政府部门,高技能和灵活的劳动力市场以及有竞争力的工商部门。
15.2023年第一季度,澳大利亚国内生产总值5,571亿澳元,较上年增长2.3%,国民总收入5,488亿澳元。2023年第一季度,澳大利亚人均GDP为21,112澳元,相较2022年第一季度的21,047澳元,年增长率为2.4%。2022-2023年预算中的优先事项包括家庭、区域发展、卫生、教育和环境,以履行政府关于提供生活成本救济的承诺,打造更加有韧性和现代化的经济。
16.截至2023年第二季度的12个月内,消费者价格指数上涨了6.0%。价格涨幅最大的是保险和金融服务(+8.5%)、住房(+8.1%)、食品和非酒精饮料(+7.5%)以及文化娱乐(+6.8%)。
17.自2019年以来,主要由于2019冠状病毒病大流行(COVID-19疫情)的影响,澳大利亚政府总债务由2019年3月的5,344亿澳元增加到截至2022年10月28日的8,949亿澳元。
18.澳大利亚2022-2023年度的对外援助计划估计为45.49亿澳元,比2021-2022年度的43.35亿澳元(包括临时措施)增加了2.41亿澳元。2022-2023年度,援助占政府支出的0.72%,低于2012-2013年度的1.32%。
19.主要经济指标经常变化,请前往澳大利亚统计局网站www.abs.gov.au/AUSSTATS/abs@.nsf/mf/1345.0浏览最新数据。
4.人口
20.截至2022年6月30日,澳大利亚的常住人口估计为2,590万人。人口年增长率为1.1%,海外移民对人口增长的贡献(约占60%)略高于自然增长(约占40%)。
21.澳大利亚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低的国家之一,估计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3.3人,远低于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每平方公里33.0人),与冰岛相当。
22.由于澳大利亚的地理特点,超过80%的澳大利亚人居住在距离海岸线100公里以内。人口高度城市化,72%的澳大利亚人居住在主要城市,其中超过40%的人居住在两个州首府,分别是悉尼(530万)和墨尔本(510万)。人口密度差异很大,人口密度最高的地区包括悉尼和墨尔本(例如墨尔本市中心每平方公里19,900人),人口密度最低的地区集中在昆士兰州、华盛顿州和新南威尔士州(每平方公里不到一人)。
23.澳大利亚土著人是世界上最古老连续文明之一的守护者。考古证据表明,土著人已经持续在澳大利亚居住了6万多年。另一个独特的群体是托雷斯海峡岛民,他们是美拉尼西亚人的后裔,数千年前最先在昆士兰和巴布亚新几内亚之间的大陆北部岛屿上定居。
24.截至2021年6月30日,澳大利亚估计有98.4万土著人和(或)托雷斯海峡岛民,占澳大利亚总人口的3.8%。这表明自2016年以来,土著人和(或)托雷斯海峡岛民人口增加了23.2%,2016年估计有79.84万人。最近一次人口普查(2021年)中,在认为自己是土著人和(或)托雷斯海峡岛民的人中,91.4%认为自己是土著人,4.2%认为自己是托雷斯海峡岛民,4.4%认为自己既是土著人也是托雷斯海峡岛民。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十分之一的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在家里说土著语言或托雷斯海峡岛民语言,共有150多种不同的语言。
25.与具有类似殖民历史的其他国家(如加拿大和新西兰)的土著人一样,许多指标表明,土著和托雷斯海峡岛民在处于不利地位的澳大利亚人中占比过高。《缩小差距年度报告》承认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在维持世界上最古老现存文明方面的持久力量和韧性。澳大利亚所有政府都致力于与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及其社区、组织和企业合作,落实各项政策、方案和行动,以提高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的预期寿命,降低过早死亡率,改善教育和就业情况。
26.澳大利亚是一个多信仰、多文化和多语言的社会。在2021年人口普查中,51.5%的澳大利亚人要么出生在海外,要么父母至少有一方出生在海外。人口普查显示有超过300种不同的血统,其中澳大利亚血统是第二大最常见的血统(34%)。欧洲血统包括五个最常见的血统中的三种(英国:33%,爱尔兰:9.5%,苏格兰:8.6%)。除欧洲血统以外,最常见的是中国血统(5.5%)。
27.虽然澳大利亚没有官方语言,但英语是最常用的语言。超过五分之一的澳大利亚人说英语以外的语言,最常见的是普通话(2.6%),阿拉伯语(1.4%),越南语(1.2%)和广东话(1.1%)。
28.在2021年人口普查中,在填写了宗教信仰选填问题的人中,43.9%的澳大利亚人自称是基督徒,38.9%的人自称没有宗教信仰。在其余报告宗教信仰的澳大利亚人中,最常见的宗教是伊斯兰教、印度教、佛教、锡克教和犹太教。澳大利亚人的宗教信仰在过去十年中发生了变化,自称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口比例和自称信仰基督教以外宗教的人口比例都有所增加。
29.2021年,澳大利亚有309,996名新生儿,总和生育率为每名妇女1.70例活产。自1976年以来,澳大利亚的总和生育率一直低于更替水平。2021年的死亡人数为171,469人,粗死亡率为每千人6.7人,标准化死亡率为每千人5.1人。
30.澳大利亚是世界上预期寿命第三高的国家。2019-2021年,男性出生时预期寿命为81.3岁,女性为85.4岁。 在过去十年中,得益于更加完善的保健服务、更加安全的工作环境以及医学和技术的进步,预期寿命大幅提高(男性提高1.6岁,女性提高1.2岁)。无论男女,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的预期寿命都低于非土著澳大利亚人。2015-2017年出生的土著和托雷斯海峡岛民男性预期寿命为71.6岁,女性为75.6岁。
31.澳大利亚低生育率和高预期寿命的影响在澳大利亚的人口金字塔中有所体现(下图)。澳大利亚人口的平均年龄为37.2岁。在过去二十年(2000-2020年)中,0-14岁儿童占人口的比例从21%下降到19%。大约65%的人口处于劳动年龄(15-64岁),尽管这一比例在过去二十年中有所增长,但增长率在过去五年中有所放缓。总人口抚养比估计为54%(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负担54名非劳动年龄人口)。附件一表A1至A2中提供了更多数据。
来源:澳大利亚统计局,2020年。
32.澳大利亚正在经历人口老龄化。2022年,16%的人口(400万人)年龄在65岁及以上,预计到2066年,这一比例将增加到21%至23%。85岁及以上的人口在过去二十年增加了91%。老龄化已被确定为澳大利亚未来最重要的挑战之一,对健康、老年人护理、住房和熟练劳工等方面的影响尤其大。
33.根据2021年人口普查,大多数澳大利亚人居住在私人住宅中,通常是一个家庭(70.5%)或个人(25.6%)居住。与非土著家庭相比,土著和(或)托雷斯海峡岛民家庭的每户平均人数较多(每户3.1人)。
34.2021年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澳大利亚的家庭构成在过去25年中发生了很大变化。虽然有子女同住的夫妻家庭仍然是最为常见的家庭结构(53%),但与1996年的54%相比有所下降,没有子女同住的夫妻家庭和单亲家庭的比例有所增加(分别从32%增加到47%和从15%增加到16%)。2021年,80%的单亲家庭由妇女担任户主。继2017年对《1961年婚姻法》进行修正,实行婚姻平等之后,2021年人口普查统计到近25,000对同性婚姻。
5.社会、经济和文化特征
收入和支出
35.在2021年人口普查中,15岁及以上澳大利亚人的每周个人收入中位数为805澳元。澳大利亚统计局《收入和住房调查》(2019-2020年最新结果)收集了关于澳大利亚人经济福祉的详细数据。2019-2020年度,每周家庭总收入中位数为1,786澳元,每周等值可支配家庭收入中位数为959澳元。收入前五分之一家庭占总收入的40%。等值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324。财富分配比收入分配更不平均,前五分之一家庭拥有家庭总财富的63%。2019-2020年度,家庭净资产和家庭总收入的基尼系数分别为0.611和0.436。
36.图表:2019-2020年每五分位的等值可支配家庭收入占比和净资产占比。
37.四分之三(75%)的澳大利亚家庭有负债,30%家庭的家庭债务是其收入的三倍或更多。在过去十年中,房地产价值不断上涨,利率低,实际收入增长甚微,导致过度负债增加。
38.在2015-2016年度,住房成本占每周家庭商品和服务支出的30%(附件一,表A4)。其他主要支出包括食品和非酒精饮料(17%),交通(15%)和卫生保健(6%)。家庭教育支出在2009-2010年度至2015-2016年度之间的增幅最大,从每周31澳元增加到44澳元,增幅44%。就支出而言,在未调整通货膨胀因素的情况下,家庭每周平均基本支出从2009-2010年度的718澳元增加到2015-2016年的846澳元。
39.综合社会调查显示,在2020年,19%的家庭无法在一周内为重要的事情筹集到2,000澳元;21%的家庭在过去12个月内遇到过现金流问题。
劳动力参与率
40.截至2023年6月,劳动力参与率为66.8%(男性71.3%,女性62.7%),就业人数增加至14,046,100人,此前由于COVID-19疫情导致2020年3月至2021年11月期间的每月就业人数大幅波动。
41.2023年6月,失业率维持在3.5%(男性3.6%,女性3.4%),青年(15至24岁)失业率上升至7.8%,低于2020年7月16.6%的峰值和COVID-19疫情爆发前的水平(2020年3月为11.6%)。
42.2023年5月,澳大利亚最大的就业行业是卫生保健和社会援助(占就业人员的15.3%),其次是专业、科学和技术服务(9.5%),建筑业(9.4%),零售业(9.3%)以及教育和培训(8.4%)。
43.2021年,58.0%的15-24岁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充分参与就业、教育或培训,55.7%的25-64岁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处于就业状态。鉴于劳动力市场的动态性质,澳大利亚统计局每月发布最新统计数据,2023年6月的数据是起草本文件时获得的最新数据。
44.2022年8月,12.5%的受访员工称自己是工会成员,但不同行业的情况有所不同,其中教育和培训行业(30%)以及专业职业群体(19%)的工会成员比例最高。
教育
45.在澳大利亚,教育由政府和非政府学校(包括教会学校和独立学校)提供;大部分学生(65.1%)就读政府学校。学生必须从5岁或6岁至17岁或18岁期间接受正规教育(具体年龄因各司法管辖区而异)。政府学校通过州政府或领地政府获得大部分公共资金,其中一部分来自澳大利亚政府。家庭通常需要支付校服、课本和其他必需品的费用。
46.2021年,澳大利亚小学的全日制学生与教学人员的比例为14.5(政府学校为14.4,非政府学校为14.8),中学为11.9(政府学校为12.4,非政府学校为11.3)。2022年,所有学校的平均生师比为13.1名学生对应1名教师。
47.6-15岁人口的入学率(99.3%)、出勤率(1-10年级学生中71.2%的学生出勤率达到90%或以上)和表观学生保有率(10-12年级为81.6%)都较高。
48.教育成果也很出色,90%以上的学生在3、5、7和9年级达到或超过了识字和算术方面的国家最低标准。在说服性和叙述性写作方面,达到或超过国家最低标准的学生比例从3年级的97%下降到9年级的82%。2016年,81%的澳大利亚四年级学生达到或超过了国际阅读能力标准,而2011年这一比例为76%。《缩小差距年度报告》提供了土著和托雷斯海峡岛民学生与非土著学生的学习成果对比数据。
49.2021年,国内高等教育入学人数为1,162,260人。自2011年以来,国内本科入学人数增加了29.9%。来自偏远地区或区域的学生入学人数增加了14.0%,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学生入学人数增加了43.2%,具有土著和托雷斯海峡岛民身份的学生入学人数增加了96.5%,残疾学生入学人数增加了157.9%。据估计,25-34岁的澳大利亚人中有43.5%拥有学士学位或更高学位。
50.2022年,在全国范围内,99.2%的全日制学龄前土著和托雷斯海峡岛民儿童入读学前教育项目。
51.2021年,在全国范围内:
在澳大利亚早期发展普查的所有五个领域中,34.3%的土著和托雷斯海峡岛民儿童入学时被评估为发展正常。
20-24岁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中有68.1%已经完成12年级课程或同等学历。
25-34岁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中有47.0%已经完成了三级证书(进入许多行业的最低资格要求)或以上的非学校学历。
卫生
52.澳大利亚拥有一个有效的卫生系统,澳大利亚人普遍健康长寿。
53.2022年最大的疾病负担是非传染性疾病,包括癌症(17%),其次是肌肉骨骼系统疾病(13%)、心血管病(12%)、精神卫生和物质滥用(12%)以及神经系统疾病(8%),不同年龄段和性别之间的疾病模式存在差异(附件一,图A1)。
54.超过三分之一(38%)的疾病负担可以通过减少接触可改变的风险因素来预防,特别是饮酒和吸烟、超重(包括肥胖)、饮食风险、缺乏锻炼和高血压。
55.2022年,传染病占总疾病负担的4.5%。2021年疾病报告率最高的是COVID-19(47.1万例)、性传播感染(例如衣原体感染:8.6万例)、胃肠道疾病(例如弯曲杆菌病:3.7万例)和导致水痘及带状疱疹的疾病(水痘带状疱疹:3.3万例)。2021年,澳大利亚新增552例艾滋病毒确诊病例。艾滋病病毒的报告率为每10万人2.2例,自2019年以来下降了38%。
56.澳大利亚的婴儿死亡率较低(2021年每千例活产中有3.3例死亡),低出生体重(定义为出生体重小于2,500克)发生率较低(2021年为6.8%),大多数(92.6%)澳大利亚儿童在两岁时就已完全接种疫苗。2020年,全国89.0%的土著和托雷斯海峡岛民婴儿出生时体重正常。
57.营养问题是澳大利亚儿童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2022年,8.5%的儿童达到了推荐的水果和蔬菜摄入量。大约25%的5-17岁澳大利亚儿童超重或肥胖。
58.澳大利亚妇女获得和接受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护理的情况参差不齐。在2013年对18-51岁的女性和男性进行的一项全国调查中,85%的人使用避孕药具。在18-23岁的女性中,避孕药具的使用率很高,避孕药比避孕套更常用,特别是在年轻群体中更常用(60%使用避孕药,45%使用避孕套)。大约五分之一的青年女性曾意外怀孕,意外怀孕往往与没有坚持使用避孕措施有关,而不是不使用避孕措施。
59.堕胎在澳大利亚的所有州和领地都是合法的,但堕胎法律因司法管辖区而异。一些司法管辖区强制要求报告堕胎事件,但没有全国统一的堕胎数据报告。据估计,20%至25%的澳大利亚妇女在一生之中会经历堕胎。
60.孕产妇健康指标良好。2021年,80%的分娩妇女曾在怀孕的头三个月接受过产前护理,96%的分娩妇女接受了五次或以上的产前检查。2020年,孕产妇死亡率为每10万名孕产妇死亡5.5人,2011年至2020年期间孕产妇死亡率相对稳定,在每10万名孕产妇死亡5.0人至8.4人之间。
61.2021年的死亡率维持在较低水平(每10万人死亡507.2人)。2021年的十大死因是冠心病(占死亡人数的10.1%)、痴呆病(包括阿尔茨海默病)(9.3%)、脑血管疾病(5.7%)、肺癌(5.1%)、慢性下呼吸道疾病、直肠结肠癌、糖尿病、淋巴癌、泌尿系统疾病和意外跌倒。近年来,由于吸烟率下降以及预防、检测和治疗方面的进步,死于循环系统疾病的人数有所减少,而死于痴呆病的人数在过去十年中增加了53.8%。
62.心理健康仍然是澳大利亚关注的一个问题。
精神病和吸毒病症是第四大疾病负担,占总疾病负担的12%。
精神障碍的严重程度和持续时间因人而异,也可能是间歇性发作。在最近一次于2020-2021年进行的全国精神卫生和健康研究中,估计有21.4%的成年人在过去12个月内经历过精神障碍,最常见的是焦虑症。
在自称是男女同性恋或双性恋,或者无性恋、泛性恋或酷儿等其他性取向的澳大利亚人中,超过一半(54.4%)的人在2020-2021年曾患有精神障碍。这一比例是普通群体(21.4%)的两倍多。
63.精神病、自残和自杀是导致青少年发病和死亡的主要原因。
2020-2021年,39.6%的16-24岁青少年患有持续12个月的精神障碍,其中包括近一半(46.6%)的16-24岁女性和近三分之一(31.2%)的男性。
自杀、自残和抑郁症是15-24岁人群的两大疾病负担。焦虑症和酒精使用障碍也分别是导致女性和男性发病的主要原因。这些主要原因累积起来占女性总疾病负担的24.0%,占男性的25.7%。
2021年期间,有3,144人因故意自残(自杀)而死亡,男性的比率高于女性。2012年至2021年,男性自杀率从每10万人17.0人增加到18.2人,女性从每10万人5.6人增加到6.1人。
64.澳大利亚人可获得在不同护理环境中提供的各种精神保健服务,包括全科医疗、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和医院服务。2021-2022年,估计有280万人接受了有医疗保险补贴的精神卫生服务。2020-2021年的一项调查发现,很高比例的受访者认为他们通过专业精神卫生服务和社区专业精神卫生服务获得的护理“良好”、“非常好”或“极好”,超过70%和接近90%的受访者认为服务体验是积极的。
65.澳大利亚的LGBTIQA+群体多样化,往往有独特的医疗保健需求,在获得医疗保健方面面临态度障碍和其他障碍,并且健康状况较差的风险有所增加。
LGBTIQA+群体自我报告的健康状况比澳大利亚社区的平均水平差。
LGBTIQA+群体经常受到严重的羞辱和歧视。LGBTIQA+群体所遭受的羞辱、偏见、歧视、孤立和侮辱与不良健康状况有关。
66.2023年,澳大利亚政府宣布制定首个《LGBTIQA+健康与福祉十年国家行动计划》(《行动计划》)。该《行动计划》将指导澳大利亚缩小健康差距,并在整个卫生系统中改善面向LGBTIQA+群体的服务。
B.宪法、政治和法律结构
1.总体结构
联邦结构
67.澳大利亚实行联邦宪政制度。澳大利亚《宪法》确立了代议制和责任政府民主制度。根据联邦制度,在澳大利亚政府和六个州(新南威尔士州、维多利亚州、昆士兰州、西澳大利亚州、南澳大利亚州和塔斯马尼亚州)政府以及两个自治地区的政府(澳大利亚首都直辖区和北领地)之间划分权力。
68.每个管辖区都设有一个由人民选举产生的立法部门,一个对立法部门负责的行政部门,以及一个独立的司法部门。根据三权分立的原则,澳大利亚《宪法》设立了联邦的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门,司法部门与其他部门严格分离。澳大利亚《宪法》还在联邦和各州之间分配权力。有一系列广泛的制度和保障措施――特别是民主选举、联邦层面政府的三权分立以及独立的司法机构――防止出现任意使用政府权力的现象,同时促进围绕人权问题展开热烈的公开辩论。
69.联邦议会只能就《宪法》中明示或暗示的特定主题进行立法。这些主题大多列在《宪法》第51条中。联邦责任领域包括国防和外交事务;州际和国际贸易与商业;外国、贸易和金融公司;货币;移民;邮政、电信和广播服务;以及大部分社会福利服务和养老金。
70.州立法机构在遵守澳大利亚《宪法》的前提下,拥有制定法律以促进本州和平、秩序和良政的一般权力。各州的责任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卫生、教育、刑事司法和公路。每个州都有自己的宪法,规定了自己的政府制度。每个州都设立了一个地方政府系统,通常负责地方规划决策和市政服务等事务。
71.《宪法》第122条授权联邦议会制定与领地有关的法律。联邦议会已赋予澳大利亚首都直辖区和北领地很大的自治权。
72.澳大利亚政府通过多种方式与州和领地政府互动。
所得税以及关税和货物税由联邦征收。澳大利亚政府可以向各州提供财政援助,为其提供收入来履行职能。《宪法》第96条允许联邦向各州提供用于任何目的的有条件援助。联邦有权对各州使用资金的方式施加条件,从而能够在联邦没有直接权力的领域中影响各州的行事方式。各州保留征收所得税的立法权。
《宪法》第109条阐明了联邦法律和州法律之间的关系。《宪法》规定,当州法律与联邦法律相悖时,适用联邦法律,州法律在相悖之处无效。
法律框架
73.在澳大利亚,法律主要包括:
联邦议会在澳大利亚《宪法》规定的权力范围内通过的法律,以及根据这些法律制定的委任立法或次级立法;
北领地和澳大利亚首都直辖区的州议会和立法会议通过的法律,以及根据这些法律制定的委任立法或次级立法;
已被接受并仍然适用于澳大利亚的英国普通法或成文法;
源于英国普通法系、继续由澳大利亚法院解释和阐述的澳大利亚普通法。
74.修改澳大利亚《宪法》的唯一途径是举行全民投票。成功的全民投票需要大多数州的大多数选民投赞成票,并且总体大多数选民支持修改。自联邦成立以来,澳大利亚共计举行过44次修宪提案全民投票,其中8次获得通过。上一次成功的全民投票是在1977年。
75.澳大利亚是一个世俗国家。根据澳大利亚《宪法》第116条,联邦不得制定任何法律来确立任何宗教,或强制实行任何宗教仪式,或禁止自由信奉任何宗教,也不得将宗教测试作为担任联邦下属任何职位或公职的资格要求。
76.2023年底将举行全民投票,以修改澳大利亚《宪法》,新增加第九章。第九章将设立一个名为“土著和托雷斯海峡岛民之声”的机构。该机构的职能是就有关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的事务向议会和行政政府提出意见。
立法部门
77.根据澳大利亚《宪法》,澳大利亚联邦的立法权属于联邦议会,正式成员包括国王查尔斯三世陛下(一般由总督代表)、众议院和参议院。然而,国王在澳大利亚政府中并不履行日常职责。此外,澳大利亚宪法惯例的一项基本原则是,国王或其代表履行的大多数职能都是在澳大利亚政府建议下履行的。
78.下议院又称众议院,有151名成员(由于人口变化,下一次联邦选举将减少到150名),经过单议席选区的普选产生。每个选区通常代表相似数量的人口。代表各州的议员人数通常与各州人口成比例。
79.上议院又称参议院,是联邦制度的一部分,旨在代表各州人民的利益。参议院由76名参议员组成,每个州12名,澳大利亚首都直辖区和北领地各2名。《宪法》第7条规定,各州的参议员由该州人民作为一个选区直接选出(除非议会另有规定)。
80.立法必须由两院通过,然后提交总督御准成为法律。
政治参与
81.澳大利亚的选举制度基于成人普遍选举权的民主原则。1918年《联邦选举法》(澳大利亚联邦)(《选举法》)规定,年满18岁的澳大利亚公民必须登记投票,参与联邦选举投票是强制性义务。在州和领地选举中,登记和投票也是强制性义务。
82.下列人员不具备在联邦选举中登记或投票的资格:
不能理解登记和投票的性质和意义的人。《选举法》规定,在采取行动将某人从选民名册上除名之前,必须提供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以支持任何此类结论。
被判犯有叛国罪并且未被赦免的人。
83.服刑三年或三年以上的囚犯没有资格在联邦选举中投票,但仍可登记。
84.截至2023年6月30日,97.5%有资格投票的澳大利亚人已登记投票。由于实行强制投票制,联邦选举的投票率普遍较高(见下图众议院选举投票率)。虽然近年来投票率略有下降,但有效参与率(正式投票占符合投票资格人口总数的比例)保持相对稳定。附件一表B1提供了更多数据,包括按州和领地分列的投票率。
来源:澳大利亚选举委员会,2022年。
85.澳大利亚政府力求确保投票过程方便社会各界所有选民参与。
澳大利亚选举委员会制定了《2012-2020年残疾人包容战略》,以支持残疾人充分参与选举制度。该战略包括确保以无障碍形式提供投票材料和最大限度地在选举办公室、投票区和投票服务设施中建设无障碍环境。
澳大利亚政府承认,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在选民名册和投票中的代表性不足,非正式投票率较高。然而,土著人民的登记率正在上升。截至2023年6月30日,据估计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的登记率为94.1%,而2017年为74.7%。2010年,制定了《土著参与选举方案》,旨在增加土著人民的选举知识,消除登记和投票方面的障碍。澳大利亚选举委员会负责参与事务的官员通过与当地社区组织和其他利益攸关方建立伙伴关系,以满足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文化和区域需求的方式为其提供选举服务和信息。
86.2019年,87%的受访者表示他们对澳大利亚选举委员会提供选举服务的能力非常或相当有信心,85%的受访者认为澳大利亚选举委员会在2019年联邦选举中将公平地进行或已经公平地进行了选举。
87.截至2023年3月15日,澳大利亚共有57个注册政党,包括全国性政党的州支部。自1943年以来,目前在澳大利亚议会中有席位的政党中,只有澳大利亚工党和与国家党组成联盟的自由党在众议院中赢得了足够的席位,可以在选举后组成政府。
88.议会组成随着议员辞职、取消资格和党派成员变动而发生变化。目前按党派和性别分列的立法席位分布情况可查阅澳大利亚议会网站www.aph.gov.au/Senators_and_Members。
89.截至2022年1月1日,39%的联邦议员和39%的州和领地议员是女性。在过去20年中,各州和领地议会中的女性比例与联邦议会中的女性比例高度一致。女性在州和领地议会中的总体代表比例高于2001年的22%。关于议会文化多样性的数据有限,但在2018年的上届议会中,估计78%的联邦议员有盎格鲁-凯尔特背景,16%有欧洲背景,4%有非欧洲背景,2%有土著和(或)托雷斯海峡岛民背景。
行政部门
90.《宪法》承认责任政府制度,部长直接对议会负责。总理以及行政政府只有在获得下议院的“信任”时才能留任。部长必须从上议院或下议院中选出。因此,从选举议会成员的人民到行政机构,存在着一条直接的责任线。
91.在联邦大选之后,总督委任一名议会成员担任总理。被选人是获得众议院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之一的领袖,或者是能够获得众议院多数普遍支持或“信任”的人。澳大利亚政府的其他部长由总督根据总理的推荐从议会成员中任命。
92.从《宪法》字面上看,总督的权力看似广泛。然而,实际上,根据惯例,总督几乎完全按照澳大利亚政府各部长的建议行使行政职能,并由澳大利亚政府对这些行为承担政治责任。在行使法定权力和职能以及许多宪法权力和职能时,总督根据联邦执行委员会的建议行事,联邦执行委员会的在任成员包括澳大利亚政府的各部长。
司法部门
93.在澳大利亚,司法独立以及司法与政府立法和行政部门相分离非常重要。澳大利亚的法官在解释和适用法律方面独立于政府行事。《宪法》保障联邦法官的任期,立法保障州和领地法官的任期。《宪法》规定,联邦法官年满70岁必须退休。
94.澳大利亚联邦的司法权属于澳大利亚高等法院、澳大利亚议会设立的其他联邦法院以及具有联邦管辖权的州和领地法院。澳大利亚法院的等级制度和法院之间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来源:生产力委员会,2023年。
95.《宪法》赋予高等法院初审和上诉这两类管辖权。《宪法》第75条规定,初审管辖权适用于下列所有事项:
任何条约引起的事项;
影响其他国家领事或其他代表的事项;
联邦或代表联邦的人是诉讼一方当事人;
涉及州与州之间,或不同州的居民之间,或一州与另一个州居民之间的事项;
寻求针对联邦政府或联邦法院官员的命令状、禁止令或强制令的事项。
96.根据《宪法》第76条,联邦议会还可以制定法律,赋予高等法院对其他特定事项的初审管辖权,包括因《宪法》解释而引起的或涉及《宪法》解释的事项,以及根据议会制定的法律而引起的事项。根据这些条款,高等法院与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共享部分管辖权,并在某些类型的事务中与联邦法院或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和家庭法院共享部分管辖权。高等法院是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和州法院的终审上诉法院。
97.根据1976年《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法》(澳大利亚联邦)设立的联邦法院具有初审管辖权和上诉管辖权。联邦法院可审理针对其他法院判决,包括澳大利亚联邦巡回和家庭法院判决的上诉,在有限的情况下,也可审理针对州和领地法院判决的上诉。联邦法院的管辖权包括在联邦议会制定的法律引起的任何事项,以及对联邦官员发出命令状、禁止令或强制令等事项。
98.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和家庭法院是根据2021年《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和家庭法院法》(澳大利亚联邦)设立的。《联邦巡回法院和家庭法院法》于2021年9月1日生效,将澳大利亚家庭法院(根据1975年《澳大利亚家庭法院法》设立)和联邦巡回法院(根据1999年《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法》设立)合并为一个单一行政机构。
99.前身为澳大利亚家庭法院的联邦法院继续作为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和家庭法院(第一分支)存在,对家庭法事务或由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和家庭法院(第二分支)移交的或由联邦其他法律授权审理的子女抚养诉讼拥有初审管辖权,并对家庭法事务和子女抚养事务拥有上诉管辖权。前身为联邦巡回法院的联邦法院继续作为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和家庭法院(第二分支)存在,对一般联邦法律事务(包括行政法、破产、消费者保护法、隐私法、移民、版权和公平工作等事务)拥有初审管辖权。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和家庭法院(第二分支)也是所有家庭法事务的单一入口。所有联邦家庭法事务都提交至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和家庭法院(第二分支)。
100.州和领地法院对根据州或领地法律提出的所有事项拥有初审管辖权,在联邦议会授予法院管辖权的情况下,对根据联邦法律提出的事项拥有初审管辖权。一般来说,无论是根据联邦、州或领地法律提起的刑事案件,都由州或领地法院处理。
101.最高法院是州和领地的最高法院,审理重大民事诉讼和严重刑事案件。
102.中级法院由一名独任法官主持,负责审理大多数严重刑事犯罪案件,需要由陪审团裁定案件事实,还负责审理金额不超过一定数额的民事诉讼。澳大利亚首都直辖区和北领地没有中级法院。这一管辖权由最高法院和治安法院或地方法院共享。
103.即决裁判庭(包括治安法院和地方法院)由治安法官主持,以即决方式(即没有陪审团)审理案件。即决裁判庭处理交通违章、民事债务追讨诉讼、公民对另一公民或对公司的小额索赔,以及一些抚养、监护和财产方面的纠纷。治安法官还对严重罪行启动交付审判程序,以确定是否有初步证据确凿的案件需要交由法官和陪审团裁决。
104.在所有州和领地都设立了小额索赔法院和法庭,能以迅速、便宜和非正式的方式解决小额法律纠纷。
2.非政府组织
105.澳大利亚的非营利部门规模庞大,种类繁多,在民间社会、社区发展、住房和无家可归问题以及救助贫困和弱势群体等一系列领域作出了重要贡献。澳大利亚有超过20万个非营利组织。在澳大利亚政府的监管框架下,超过58,500个组织在澳大利亚慈善和非营利委员会注册为慈善机构,其中近三分之二是小型慈善机构,年收入低于25万澳元。最新详情可查阅www.acnc.gov.au。
106.澳大利亚发展援助支持非政府组织在海外实施广泛的社区发展方案。澳大利亚非政府组织必须得到外交贸易部的认证,才能通过澳大利亚非政府组织合作方案获得资金。截至2023年3月,已有44个非政府组织获得全面认证,16个获得基本认证。最新详请可查阅https://www.dfat.gov.au/development/who-we-work-with/ngos/non-government-organisations-effective-development-partners-statement。
3.媒体
107.澳大利亚拥有自由和独立的媒体,并承认独立的媒体在促进思想和信息自由交流以及鼓励公开辩论方面的重要作用。
108.澳大利亚有两家制作独立电视、广播和在线内容的公共广播公司,即澳大利亚广播公司(ABC)和特别广播服务公司(SBS)。特别广播服务公司侧重于多语言和多文化节目,包括国家土著电视频道,该频道由土著和托雷斯海峡岛民制作、为他们服务、内容与他们有关。
109.澳大利亚的媒体所有权集中程度是世界上最高的,由少数几家公司和相互关联的家族利益主导。在10份大都市或全国性报纸中,有9份归两家公司所有,而几大在线新闻网站几乎也都归这两家公司所有。有四家公司占据了电视和广播的大部分收入。然而,近年来新的在线网站进入市场,许多澳大利亚人改用社交媒体或其他数字平台访问媒体内容。
110.澳大利亚每个媒体部门都有自己的共同监管或自我监管形式,这体现了独立新闻媒体的重要性。政府不干预商业媒体或政府所有媒体的编辑决定。然而,澳大利亚会对某些媒体内容进行监管或分级。
111.澳大利亚媒体可以自由报道所有议会程序。媒体可以报道法院裁决,但在特定和有限的情况下除外,例如为保护儿童或性犯罪受害者身份而禁止报道。
112.澳大利亚给予媒体组织和记者某些特权,包括立法规定的保护,例如:
保护记者不透露消息来源;
如果某一行为是在新闻报道过程中实施的,并且所涉组织公开承诺遵守已发布的隐私标准,则豁免适用1988年《隐私法》(澳大利亚联邦)。
113.在制定政策和立法时,政府会平衡影响获取信息和表达自由的相互竞争的权利和责任,包括在公共利益和澳大利亚的国家安全要求之间实现适当平衡。
4.犯罪和司法
114.各州和领地主要负责刑法和司法事务。关于联邦罪行的法律载于1914年《犯罪法》(澳大利亚联邦)和1995年《刑法典》(澳大利亚联邦)。
115.澳大利亚于1973年通过了《1973年废除死刑法》,根据联邦和领地法律废除了死刑。2010年,《犯罪立法(禁止酷刑和废除死刑)法》将禁止死刑范围扩大到所有州。
罪行受害人
116.2021年,性侵犯犯罪率为每10万人121起,凶杀及相关犯罪率为每10万人1.4起。有153名绑架/诱拐受害者。这些数字表明,与2013年相比,绑架和凶杀案件数量有所减少。自1993年以来,性侵犯的受害者人数从每10万人69人增加到2021年的121人。这是警方29年来记录的性侵犯受害率最高的一次。
117.没有关于犯罪受害者赔偿的最新国家数据,但在2011-2012年度,估计共向受害者支付了1.77亿澳元的赔偿。 一些州和领地政府有自己的犯罪赔偿方案,如维多利亚州的受害者援助方案,可根据受害者和犯罪的类型提供赔偿。
犯罪
118.澳大利亚大部分司法管辖区的刑事责任最低年龄为10岁,但北领地的刑事责任最低年龄为12岁。最低年龄以下的儿童不能被指控犯罪,不会正式受到刑事司法系统的制裁。对于10至14岁的儿童(或北领地12至14岁的儿童),可推翻的无犯罪能力推定意味着,只有在能够排除所有合理怀疑的情况下,证明儿童知道其行为是错误或严重错误的,才能认定儿童负有刑事责任。这是一个事实问题,由控方承担举证责任。
119.澳大利亚统计局汇总了有关警方对被控犯罪者采取行动的统计数据,包括犯罪者必须在法庭上回应的指控,以及警告或发出处罚通知等非诉讼行动。在2021-2022年度,警方对369,488名10岁及以上的犯罪者提起诉讼,比上一年增加了3%。犯罪人数由2020-2021年度的每10万人1,599人增加到2021-2022年度的每10万人1,632人。三项最常见的主要罪行是意图造成伤害的行为(23%的罪犯),非法毒品罪(14%)和杂项罪行(17%)。在2021-2022年度,共有635宗凶杀及其他相关罪行,比率为每10万名10岁及以上人口2.8宗。
监禁
120.2022年,澳大利亚监狱中有14,864名未判刑囚犯,占监狱人口的37%。还押候审犯通常与已判刑的囚犯分开关押。截至2020年6月30日,审前羁押时间中位数为3.4个月。
121.2022年,澳大利亚共有成年囚犯40,591人,全国监禁率自2021年以来下降了6%,从每10万成年人中214名囚犯降至201名。囚犯最常见的罪行和指控是意图造成伤害的行为、非法毒品罪和性侵犯及相关罪行。这些罪行的刑期中位数分别为1.8年、4.2年和7.5年。
122.2022年,31.8%的囚犯是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非土著人占67.6%。澳大利亚土著人的监禁率为每10万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中有2,330名囚犯。
123.自2023年1月以来,已有43人在拘留期间死亡。在过去十年中,监狱羁押期间的死亡率保持稳定,2022年为每100名囚犯中有0.21人死亡。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占拘留期间死亡人数的五分之一。自然死亡的大多是55岁及以上的囚犯,而自缢死亡的几乎全部是55岁以下的囚犯。2021-2022年,警方拘留期间和拘留相关行动中发生了17起死亡事件,其中9起发生在警方拘留或试图拘留个人的过程中。
青少年司法
124.青少年司法系统主要处理犯罪时年龄为10-17岁的青少年,尽管各州和领地之间的年龄规定不尽相同。青少年司法系统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在社区而不是在拘留所对青年人进行监管。
125.2021-2022年度,澳大利亚平均每天共有4,536名青少年接受青少年司法监管,其中82%在社区,18%在拘留所。76%的被拘留青少年未被判刑。96%的受监管青少年年龄在14岁及以上,71%的青少年首次接受监管时年龄在14至17岁之间。在2021-2022年期间完成的青少年犯平均监管时长是14周。
126.与成年人一样,土著和托雷斯海峡岛民青少年在刑事司法系统中占比过高。2021-2022年度,土著和托雷斯海峡岛民青少年的受监管率为每万人121.1人,而非土著青少年为每万人6.5人(19倍)。
司法系统
127.2020-2021年度,全国司法系统总支出估计为209亿澳元,其中65%用于警务,26%用于矫正服务,9%用于法院。2020-2021年度,每10万人有284名警务人员,每10万人估计有4.6名司法人员(刑事法院2.4人;民事法院2.2人)。
128.2021-2022年度,506,212名被告的案件在州和领地刑事法院结案。案件在上级法院结案的被告中,87%获得了判决结果,9%的案件被检方撤回,3%的案件被移交给其他级别的法院。所有刑事法院由立案至结案所需时间中位数为9.1周,较往年略有增加(2020-2021年度为10.3周;2019-2020年度为7.9周;2018-2019年度为7.0周;2017-2018年度为6.7周;2016-2017年度为6.9周)。各法院的效率参差不齐:高等法院结案所需时间的中位数为36.4周,儿童法院为11.4周,治安法院为8.3周。
129.平均案件积压量因法院类型和司法管辖区而异,但总的来说,在所有州和领地,最高法院、地区法院和治安法院的民事法庭案件积压量一般都高于刑事法庭(见下图)。积压是指特定等待时间的案件数量占待处理案件总量的百分比,不同类型的法院基准标准不同。
来源:生产力委员会,2016年。
130.提供法律援助是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一个关键机制(见第189和第229段)。2022-2023年度,共有96,773宗免费法律援助申请,其中79%获得批准。
二.保护和促进人权的总体框架
A.接受国际人权准则的情况
131.澳大利亚在支持人权方面有着悠久传统。澳大利亚已经批准了七项核心人权条约和七项相关的任择议定书(见下表)。关于澳大利亚接受国际人权文书的更多信息见附件二表A1至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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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 |
批准日期 |
生效日期 |
保留 |
声明 |
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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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
1980年8月13日 |
1980年11月13日 (第41条1993年1月28日生效) |
第十条第二款(子)(丑)项,第三款 第十四条第(六)款 第二十条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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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一项任择议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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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9月25日(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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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项任意议定书》 |
1990年10月2日 |
1991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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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
1975年12月10日 |
1976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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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
1989年8月8日 |
1987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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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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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任择议定书》 |
2017年12月21日 |
2018年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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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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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
1983年7月28日 |
1983年8月27日 |
第十一条第2款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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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任择议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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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4日(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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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 |
1975年9月30日 |
1975年10月30日 |
第四条(子)项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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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权利公约》 |
1990年12月17日 |
1991年1月16日 |
第37条(c)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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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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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 |
2006年9月26日 |
2006年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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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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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 |
2007年1月8日 |
2007年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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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权利公约》 |
2008年7月17日 |
2008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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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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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权利公约任择议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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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21日(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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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澳大利亚所作的保留符合这些条约的目的和宗旨,也符合《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其他缔约国没有对这些保留提出正式反对。
133.2018年10月25日,澳大利亚通过了2018年《民法和司法立法修正案》,废除了1984年《性别歧视法》第43条,该条豁免了与战斗职责有关的歧视妇女行为。这项修正案使澳大利亚得以撤销对《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所作两项保留中的一项。澳大利亚目前遵守了第十一条第1款(b)项和第十一条第1款(c)项规定的义务。
134.澳大利亚目前不考虑撤销对其他条约的保留。
B.国家一级保护人权的法律框架
1.一般法律框架
宪法保障
135.澳大利亚没有国家一级的民权法案,但《澳大利亚宪法》载有一些对权利和豁免权(以及普通法权利)的明确保障,例如:
联邦政府获得的任何财产必须是以公正条件获得的(第51(xxxi)条);
对违反任何联邦法律的任何犯罪行为的刑事指控均应由陪审团进行审判(第80条);
联邦政府不得制定任何法律来确立任何宗教或禁止自由信奉宗教(第116条);
公民不得因居住在一州而在其他任何另一州受到任何歧视(第117条);
公民有权在联邦选举中投票,但须遵守联邦法律对这项权利的限制(第7和第24条)。
136.高等法院还指出,《宪法》的结构本身就包含一些权利。例如,在Lange诉澳大利亚广播公司案(1997)189CLR520中,高等法院认为,《宪法》以“代议制民主制”为基础,而围绕政治问题和政府制度的自由沟通与辩论对这种制度至关重要,因此侵犯关于“政治事务”的沟通自由权的立法是无效的,除非它对保护一些其他公共利益是必要的。
议会活动
137.澳大利亚各个管辖区域内实行自由民主的政府制度,使有关个人能够提出人权和基本自由方面的关切。部长们分别和共同对议会负责,必须回答议会就其职责范围内的事务提出的问题。
138.议会在通过立法的过程中进行辩论,这是审查侵犯基本权利、自由和特权的行为并作出裁决的主要途径。议会审查委员会根据一套问责标准评估法案,这些标准重点关注拟议立法对个人权利、自由和义务的影响,具体包括:
参议院法案审查常设委员会,负责审查拟议的立法措施,并提醒参议院“注意侵犯个人权利和自由或侵蚀议会立法权力的隐患”。
参议院委任立法审查常设委员会,负责审查“剥夺、减少、约束或限制自由民主社会传统上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委任立法或次级立法。
139.议会人权问题联合委员会是负责审查法案和立法文书对人权的影响的主要委员会。
根据2011年《人权(议会审查)法》,议会人权问题联合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审查提交议会两院的所有新法案和立法文书是否符合人权,以尽量减少新立法在实践中导致侵犯人权行为的风险。议会人权问题联合委员会向议会报告,就一项法案或立法文书是否符合人权、是否存在对人权的限制以及能否允许这些限制等问题提出建议。《人权(议会审查)法》将人权定义为澳大利亚已加入的七项核心人权条约所载的权利和自由。
在制定和完善立法时会考虑议会人权问题联合委员会的报告,但立法的有效性或法案在议会获得通过的能力不受报告影响。
议会人权问题联合委员会承担下列职能:
审查现行法律是否符合人权,并向议会两院报告。
调查总检察长提交给它的任何与人权有关的事项,并就该事项向议会两院报告。
140.政府可以在必要时要求其他的参议院委员会调查人权问题。
参议院法律和宪法事务常设委员会可以调查总检察长办公室和内政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已经对允许宗教教育机构基于性取向和性别认同歧视学生、教师和职工的立法豁免以及移民拘留期间的指控进行了调查。
参议院社区事务常设委员会可以审查卫生和社会服务事项,已经对机构和住宅环境中针对残疾人的暴力、虐待和忽视行为进行了调查。
141.澳大利亚政府、州政府和领地政府还可以设立皇家委员会,这是对重大公共事务进行调查的最高形式。近年来,澳大利亚政府皇家委员会调查了一些重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人权问题。这些皇家委员会包括:
调查自动催债计划的皇家委员会
调查国防和退伍军人自杀问题的皇家委员会
调查残疾人遭受暴力、虐待、忽视和剥削问题的皇家委员会
调查老年护理质量和安全问题的皇家委员会
调查性虐待儿童问题机构应对情况的皇家委员会
调查北领地拘留和保护儿童问题的皇家委员会。
司法机构
142.澳大利亚实行普通法体系,这意味着对许多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承认和保护依赖于几个世纪以来普通法法官对这些权利的阐述。澳大利亚法律改革委员会在2015年关于传统权利和自由的报告(ALRC第129号报告)中讨论了普通法所承认的传统权利、自由和特权。该报告可查阅www.alrc.gov.au/publications。
143.司法机构在保护某些公认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方面发挥着作用,包括通过制定法定解释规则,从立法上减轻对这些权利和自由的无意侵害。合法性原则保护基本的普通法权利不会在立法解释过程中受到侵害。法官们认为,议会一般无意废除普通法的基本权利。因此,只有议会用明确的措辞表明这种意图,或者在必要的暗示下,才会采纳废除基本权利的解释。
行政法
144.澳大利亚的行政法制度提供了问责机制,适用于政府就影响个人权利或利益的事项作出的决策。问责机制允许人们质疑根据联邦法律作出的决定,并了解作出特定决定的理由。
1975年《行政上诉法庭法》设立了行政上诉法庭,这是一个独立机构,负责根据议会400多项法令审查联邦部长、主管机构和官员作出的决定。行政上诉法庭可以维持或更改某项决定,撤销某项决定并以自己的决定取而代之,或将决定发回原决策者重新考虑并给出指示和建议。该法庭在其管辖的领域内审查实质问题,这些领域包括社会保障;澳大利亚公民身份、护照、海关、签证和签证相关决定;公司和金融服务监管;以及信息自由等等。
1977年《行政决定(司法审查)法》规定,联邦法院可对根据联邦立法采取的行政措施进行司法审查。当受害人寻求审查令时,法院有权审查决定的合法性,包括作出决定的程序。在司法审查中,法院不能重新作出决定。常见的补救办法是发回原决策者依法重新作出决定。
145.澳大利亚所有州和领地都有行政法机制,其职能与联邦一级的行政法机制类似。
2.具体的人权和反歧视法律框架
146.澳大利亚实行二元法律制度,这意味着包括人权文书在内的国际条约不是自动执行的,需要通过国内立法落实,才能根据澳大利亚法律生效。在澳大利亚受条约约束之前,澳大利亚政府会确保实施该条约所需的任何立法已经到位。
联邦人权立法
147.下列澳大利亚联邦法律载有反歧视的规定:
1975年《种族歧视法》(澳大利亚联邦)规定,在公共生活的所有领域基于种族、肤色、血统、民族或族裔出身或移民身份歧视他人均属违法。
《种族歧视法》在国内履行澳大利亚根据《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承担的义务。
1984年《性别歧视法》(澳大利亚联邦)规定,在公共生活的关键领域基于性别、性取向、性别认同、双性人身份、婚姻或关系状况、怀孕或可能怀孕、母乳喂养或家庭责任歧视他人均属违法。
《性别歧视法》在国内履行澳大利亚根据《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承担的义务。
1992年《残疾人歧视法》(澳大利亚联邦)规定,在公共生活的关键领域基于残疾歧视他人是违法的。
《残疾人歧视法》在国内履行澳大利亚根据《残疾人权利公约》承担的义务。
2004年《年龄歧视法》(澳大利亚联邦)规定,在公共生活的关键领域基于年龄歧视他人是违法的。
148.其他联邦人权立法包括:
1986年《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法》(澳大利亚联邦),该法规定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是一个独立的法定机构,其职能包括教育和提高认识、调查和调解关于非法歧视和侵犯人权的申诉,并就人权关切问题进行全国调查和报告(关于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的详细情况,见第151-155段)。
2009年《公平工作法》(澳大利亚联邦),其中包括旨在防止和消除工作场所歧视的规定,禁止基于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母乳喂养、性别认同、双性人身份、年龄、身体或精神残疾、婚姻状况、家庭或照顾者责任、怀孕、宗教、政治意见、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的就业歧视。
1988年《隐私法》(澳大利亚联邦)落实了《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七条)承认的隐私权,使受监管实体(如澳大利亚政府机构和某些私营部门组织)收集和持有的个人信息得到保护。
州和领地立法
149.有三个司法管辖区已颁布法定人权文书,其中根据《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确定了一些基本权利和自由。这些法定文书要求行政部门以符合人权的方式行事和作出决定,要求司法部门以符合人权的方式解释立法。
2004年《澳大利亚首都直辖区人权法》(首都直辖区)明确规定了受保护的权利以及这些权利可能受到的限制,并解释了人权在澳大利亚首都直辖区法律中适用的问题。《澳大利亚首都直辖区人权法》还为提交立法议会的法案建立了一个审查机制,规定了公共当局在人权方面的义务,并赋予个人就据称公共当局侵犯人权的情况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的直接诉讼权。
2006年《维多利亚州人权和责任宪章法》(维多利亚州)的许多职能与《澳大利亚首都直辖区人权法》非常相似,包括能够宣布立法不符合人权和建立法案审查机制。《维多利亚州宪章法》旨在保护和促进某些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包括法律面前的承认和平等待遇以及生命权。它承认土著人享有独特的文化权利。
2019年《昆士兰州人权法》(昆士兰州)保护23项人权,并要求公共实体以符合人权的方式制定决策和行事,要求议会在通过新立法或修改现行法律时考虑人权。除了《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的权利外,《昆士兰州人权法》还保护《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规定的两项权利(受教育权和健康权)和《世界人权宣言》规定的一项权利(财产权)。《昆士兰州人权法》还承认并保护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的独特文化权利。
150.所有州和领地都制定了反歧视立法,并设有监督人权和反歧视事务的委员会。虽然每个机构的职能各不相同,但其职能都包括裁定或调解根据特定管辖范围内的立法提出的歧视申诉,以及开展人权教育和提高认识。
C.国家一级促进人权的框架
1.在国内落实和促进人权
国家人权机构
151.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是澳大利亚的国家人权机构。根据《关于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国家机构的地位的原则》(《巴黎原则》),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被认证为“A”级国家人权机构。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自1999年以来一直保持这一地位。
152.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是一个独立的法定机构,其职能包括:
教育和提高认识;
调查和调解关于非法歧视和侵犯人权的申诉;
就人权问题进行全国性调查和报告。
153.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通过澳大利亚政府总检察长向联邦议会报告。2023-2024年,澳大利亚政府将向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提供2,670万澳元(预估),用于委员会的运作以及提供方案和服务。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目前由一名主席和以下七名专员组成:
人权专员;
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社会正义专员;
年龄歧视问题专员;
残疾歧视问题专员;
种族歧视问题专员;
性别歧视问题专员;
国家儿童事务专员。
154.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开展的公开调查将澳大利亚的主要人权问题列入了政治和公共议程。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进行的重要调查集中在土著和托雷斯海峡岛民儿童与家人分离(1997年)、移民拘留中的儿童(2014年)、对澳大利亚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就业歧视(2016年)、澳大利亚工作场所性骚扰(2020年)以及土著和托雷斯海峡岛民妇女和女童(2020年)等问题。更多信息请访问www.humanrights.gov.au。
155.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近年来开展的主要项目包括:
2022年,种族歧视问题专员重新启动了“杜绝种族主义,从我做起”运动,以推进伙伴关系、研究和数据工作,解决澳大利亚的种族主义问题。还推出了《国家反种族主义框架》,以建立一个长期的集中参考点,指导政府、非政府组织、企业、教育工作者、卫生专业人员、警察、其他司法当局、民间社会和社区的反种族主义行动。
2022年,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社会正义专员发布了“Wiyi Yani U Thangani(妇女之声)-实施框架”,旨在通过全国性方法促进土著和托雷斯海峡岛民妇女和女童的权利。
2021年,残疾歧视问题专员启动了“IncludeAbility”计划,以增加残障人士的就业机会。
国家儿童事务专员推动了2021年《安全与支助:2021-2031年保护澳大利亚儿童国家框架》的出台,该《框架》提供了一个国家框架,以改革制度,改善儿童福祉,确保在设计旨在帮助儿童和家庭的政策时聆听他们的“声音”,包括与家庭暴力、残疾、儿童性虐待,以及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儿童早期发展有关的政策。
2018年,当时的性别歧视问题专员开始对澳大利亚工作场所性骚扰现象进行调查,并发表了《工作场合中的尊重:性骚扰国家调查报告》(2020年),该报告建议进行重大改革,以确保通过教育、研究、支助服务以及立法和监管框架更有效地预防和解决性骚扰问题。
2021年,当时的性别歧视问题专员主导了一项对澳大利亚联邦议会工作场所的调查,就确保安全和互相尊重的议会工作场所,以及确保议会在预防和应对欺凌、性骚扰和性侵犯方面采用最佳做法提出了建议。
其他国家机构和主管机关
156.1976年《监察员法》(澳大利亚联邦)设立了联邦监察员,负责监督联邦政府各部门和机构,包括处理投诉和调查不公平待遇事件。联邦监察员也可以自行决定调查相关问题。联邦监察员还是《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任择议定书》规定的国家防范机制协调员和联邦拘留场所国家防范机制。更多信息请访问www.ombudsman.gov.au。
157.1982年《信息自由法》(澳大利亚联邦)赋予公众查阅政府文件的权利,但有一些例外情况,并规定了政府为公众行使这一权利所承担的一系列义务。澳大利亚信息专员办公室是一个独立的法定机构,根据1988年《隐私法》(澳大利亚联邦)、1982年《信息自由法》(澳大利亚联邦)和2010年《澳大利亚信息专员法》(澳大利亚联邦),承担与隐私、信息自由和政府信息管理有关的职能。更多信息请访问www.oaic.gov.au。
158.有两个独立的国家主管机构负责工作场所中的权利。
公平工作监察员作为国家工作场所关系监管机构,根据2009年《公平工作法》(澳大利亚联邦)的规定,提供有关澳大利亚工作场所法律的教育、援助和建议,并酌情公正地执行这些法律。
公平工作委员会是澳大利亚的国家工作场所关系法庭,也是注册组织的独立监管机构。该委员会根据2009年《公平工作法》行使职权,并负责根据2009年《公平工作(注册组织)法》对注册组织进行注册、认证和问责。委员会通过行使制定和修改最低工资和现代劳资标准的权力,促进集体谈判,批准协议,处理纠纷以及促进已注册雇员和雇主组织的财务透明度和有效治理,来支持雇员和雇主之间建立简单、公平和灵活的工作场所关系。
159.澳大利亚法律改革委员会是一个独立的法定机构,根据1996年《澳大利亚法律改革委员会法》(澳大利亚联邦)运作。澳大利亚法律改革委员会就总检察长提出的专题进行研究,并就实现法律现代化或更新法律、消除法律缺陷、简化法律和改善诉诸司法的机会提出建议。澳大利亚法律改革委员会将报告提交议会讨论。然后,澳大利亚政府可以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执行所收到的任何建议。澳大利亚法律改革委员会监督建议的执行情况。最近关于人权问题的重要调查审查了以下事项:家庭法;虐待老人;监禁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联邦法律中的平等、行为能力和残疾问题;联邦法律侵犯传统权利和自由;宗教或信仰自由。更多信息请访问www.alrc.gov.au。
160.2023年7月,澳大利亚政府根据2022年《国家反腐败委员会法》成立了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国家反腐败委员会是一个独立的联邦机构,负责发现、调查和报告联邦公共部门中的严重或系统性腐败行为。它还将对公务员和公众进行有关腐败风险和预防措施的教育。
161.澳大利亚负责任商业行为国家联络点根据《经合组织跨国企业负责任商业行为准则》(《经合组织准则》)和相关的经合组织尽职调查准则,推行负责任的商业行为标准。澳大利亚负责任商业行为国家联络点还提供了一个非司法申诉机制,帮助解决针对跨国企业执违反经合组织准则的申诉。关于澳大利亚负责任商业行为国家联络点和申诉的信息可查阅https://ausncp.gov.au/。
《经合组织准则》是国际公认的一套全面的负责任商业行为标准,涵盖信息披露、人权、贿赂和勒索、就业和劳资关系、环境、消费者利益、科学和技术、竞争和税收等问题,与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相一致,二者是相辅相成的框架。
民间社会和非政府组织
162.非政府组织向澳大利亚政府提供有关影响基层人民的人权问题的重要信息,并教育公众了解他们可以利用的人权方案和保护措施。澳大利亚积极争取民间社会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编写所有人权条约报告,并重视它们在确保这一进程的透明度和问责制方面发挥的作用。
教育机构
163.澳大利亚的课程通过教授法律和司法制度、澳大利亚公民的自由和责任以及澳大利亚政府的国内和国际角色和责任,进行人权教育。
164.澳大利亚国立司法学院、澳大利亚司法行政学院和司法管辖组织为司法人员和律师提供司法工作相关问题的教育,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州和领地的律师每年都必须完成法律继续教育,包括法律道德必修课程,执法人员必须接受多元化教育和培训。
传播人权文书
165.外交贸易部负责维护澳大利亚条约数据库,这是一个在线资源,用于研究澳大利亚已签署或已采取其他条约行动的条约。
166.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网站提供了大量关于人权和反歧视立法的信息,包括为澳大利亚年轻人制作的信息,为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提供的资源,以及关于用24种不同语言提出人权申诉的信息。
2.在国际上促进人权
167.人权是澳大利亚总体外交政策方针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为个人所受待遇本身就是澳大利亚人关切的问题,而且促进和保护人权是澳大利亚更广泛安全和经济利益的基础。
168.澳大利亚的人权政策非常注重实现能够改善个人权利的实际成果。澳大利亚政府认为,建设性的参与,加上技术援助、能力建设和发展保护人权的机构,是促进人权的最有效途径。
国际参与与合作
169.澳大利亚一直都是国际舞台上积极、合作和务实的人权倡导者,并在制定许多现行核心人权条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澳大利亚首次赢得了任期为2018至2020年的人权理事会成员国席位。澳大利亚的入选基于五大支柱:性别平等、良政、表达自由、土著人民权利以及强有力的国家人权机构和能力建设。
170.澳大利亚积极参与人权理事会的普遍定期审议进程,该进程涉及每五年对联合国所有会员国的人权记录进行审议。澳大利亚于2021年向联合国提交了第三次普遍定期审议国家报告,并对澳大利亚在2015年第二轮普遍定期审议期间收到的建议作出了回应。
171.2023年,澳大利亚任命了首任人权大使,以提升澳大利亚在全球人权领域的领导地位。澳大利亚承诺运用我们所掌握的一切策略来维护人权,设立这一角色是承诺的一部分,符合我们的价值观和利益。这将有助于加强澳大利亚对联合国人权架构和国际法的支持。
172.澳大利亚的全球首位“第一民族”大使将有助于把“第一民族”的观点纳入澳大利亚外交政策和外交事务,并在全球范围内促进土著人民的权利。性别平等大使是澳大利亚性别平等以及妇女和女童人权工作的主要倡导者。澳大利亚在专门负责打击现代奴隶制、偷运人口和贩运人口的大使领导下,加大了提倡人权和打击现代奴隶制方面的宣传力度。
173.澳大利亚认为多边合作是在全球范围内保护和促进人权的有效工具。澳大利亚继续通过双边对话与其他国家就人权问题进行建设性交流,并提供能力建设举措,支持长期切实改善人权状况。澳大利亚与越南和老挝展开正式的人权对话,并继续根据具体情况向其他国家政府提出值得关注的个案和专题问题。
174.澳大利亚的人权义务已融入向其他国家提供打击犯罪合作援助的框架之中,包括警察间协助、机构间协助、引渡和司法协助。
175.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局制定了关于在死刑案件中提供警察间国际协助的准则。这些准则是分级制定的,以考虑到可提供协助的各种情况。具体而言,这些准则限制了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对在外国提出的指控和罪行可判处死刑的情况下提供协助的能力,除非总检察长在考虑到案件的所有情节后同意提供协助。警察间的协助不包括代表外国使用强制权力。
176.引渡是一国逮捕某人并将其送往另一国进行刑事起诉或判刑或服刑的程序。澳大利亚的引渡制度受1988年《引渡法》管辖,其中载有保护和保障核心人权的若干措施。例如,《引渡法》规定,只有在请求国保证不因死刑罪行审判某人的情况下,才可移交犯有死刑罪行的人;或即使因死刑罪行而受审,也不会判处死刑;或即使判处死刑,也不会予以执行。《引渡法》还载有符合澳大利亚国际义务的保障措施,包括强制性拒绝理由,除其他外,如果有充分理由相信某人如被引渡将有遭受酷刑的危险,或提出引渡请求的目的是基于受保护特征(包括种族、性别、性取向、宗教、国籍和政治意见)进行歧视,或存在双重追诉的情况。
177.相互协作是各国用来在刑事调查和起诉中获得政府间协助以及追回犯罪所得的正式程序。如果收到的请求涉及代表外国使用强制权力,则需要使用相互协作程序。澳大利亚1987年《刑事事项互助法》(《互助法》)规定了保护和保障核心人权的若干措施。例如,如果外国请求协助调查可判处死刑的罪行,澳大利亚法律规定有权拒绝协助。如果外国请求协助调查、起诉或惩罚因涉嫌、被指控或被判定犯有可判处死刑的罪行而被逮捕或拘留的人,《互助法》规定,必须予以拒绝,除非总检察长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情节,认为应当提供协助(例如,证据有助于辩护或请求国作出了免除死刑承诺)。
178.《互助法》还包括其他保障措施,例如,如果有充分理由相信相关个人有遭受酷刑的危险,或者提出请求的目的是为了基于受保护特征(包括种族、性别、性取向、宗教、国籍和政治意见)进行歧视,必须拒绝提供协助。
国际援助
179.澳大利亚的发展方案重点关注通过与发展中国家建立有效的伙伴关系来减少贫困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从而为促进人权做出贡献。《发展伙伴关系计划》是与所有主要伙伴国共同制定的,构成了我们提供援助的基础。2023-2024年,澳大利亚在预算中提供47.68亿澳元的官方发展援助,约占国民总收入的0.19%,占2023-2024年澳大利亚政府支出的0.70%。关于澳大利亚发展活动和预算的更多详情,可查阅https://www.dfat.gov.au/development/australias-development-program。
D.国家一级的报告程序
180.为了根据联合国人权文书编写全面的报告,从澳大利亚八个司法管辖区和联邦一级的责任机构收集了信息。
181.澳大利亚政府的常设国家人权机制成立于2016年,旨在通过促进联邦、州和领地政府之间的协调,加强澳大利亚在人权问题上的报告和与联合国之间的合作。常设国家人权机制包括:
澳大利亚政府部门间委员会,为编写联合国人权报告提供协调、一致和有效的方法;
联邦、州和领地条约常设委员会,由各州和领地总理部门或首席部长部门的代表组成,负责促进政府间的磋商与合作;
与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和非政府组织进行磋商的机制;
关于澳大利亚人权报告程序的公开资料。
182.各个司法管辖区以编写报告为契机,可以审视其为确保履行澳大利亚的国际义务而采取的措施。
183.如下所示,编写报告的责任由三个不同的机构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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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 |
责任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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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
总检察长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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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
外交贸易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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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 |
外交贸易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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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
总理和内阁部(妇女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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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
总检察长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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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权利公约》 |
总检察长办公室 |
|
《残疾人权利公约》 |
总检察长办公室 |
184.澳大利亚审议并认真考虑所有人权机制提出的建议,包括各委员会和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的结论性意见。向负责相关政策和方案的部门、部长和(或)管辖区提供这些建议,供其酌情予以审议和执行。
185.通过非政府组织和政府网站向公众传播关于建议的信息。
186.澳大利亚政府还建立了普遍定期审议监测程序,其中包括一个作为所有报告工作中心枢纽的网站。
三.关于不歧视、平等和有效补救措施的资料
A.不歧视和平等
1.一般资料
法律结构
187.澳大利亚对人权条约采取的一般做法是,在批准条约之前确保国内立法、政策和做法符合条约。澳大利亚的法律框架符合并履行澳大利亚所缔结的人权文书规定的义务。这包括不歧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法律平等保护所有人的义务(见上文第二部分A和B节)。
188.澳大利亚的反歧视立法允许采取特别措施,通过支持正在面临或曾经面临根深蒂固的歧视的群体和促进平等获得机会,来促进更大程度的平等。例如,针对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的定向招聘战略一般来说并不违法,比如为托雷斯海峡岛民原住民保留某些职位或工作安置计划。
消除歧视和促进平等的一般措施
189.澳大利亚政府致力于促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澳大利亚政府为一系列向社区中最弱势成员提供法律援助的方案提供资金,包括2020-2025年国家法律援助伙伴关系,该伙伴关系向各州和领地政府提供资金,各州和领地政府再将这些资金分配给法律援助委员会、社区法律中心以及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法律服务中心,为处于不利地位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澳大利亚政府还管理财政援助计划,这些计划可以帮助个人处理某些联邦法律事务或海外法律事务。
190.澳大利亚政府开展宣传运动和提高认识活动,以纪念具有重要意义的国际日,例如国际妇女节、国际残疾人日以及和谐周(包括3月21日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国际日)。
191.最近,澳大利亚政府于2023年6月9日批准了国际劳工组织《暴力和骚扰公约》(第190号公约)。该《公约》要求已经批准《公约》的会员国确保国内法律提供一个框架,禁止工作场所中一切形式的暴力和骚扰行为,包括性别暴力。澳大利亚批准了《公约》,表明我们致力于为所有人提供安全和相互尊重的工作场所。
192.国家和司法人权机构和机关、民间社会和非政府组织行为体都通过各自的活动(见第二部分C节),例如通过制定关于良好做法的工具和准则,促进工作场所反歧视。
缩小经济、社会和地域差距的一般措施
193.澳大利亚政府高度重视确保增强所有澳大利亚人的经济权能,为此制定了支持经济增长的政策,并提供直接资助和服务,用于支持特定的社区群体,包括老年人、失业者、父母和家庭照护者、残疾人、学生以及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除了社会保障金之外,还向领取收入支助的人提供一系列联邦和州优惠和津贴,以帮助支付医疗服务、药品、交通、租金和其他生活费用。
194.澳大利亚致力于解决农村和偏远地区处境尤为不利的问题,特别是在教育、就业和社区安全等领域。通过土著发展战略、澳大利亚偏远地区战略方案供资、国家农村和偏远地区卫生战略框架、国家伤残保险机构农村和偏远地区战略以及国家区域、农村和偏远地区教育战略,实施了一系列缩小差距的措施。
2.为可能处于不利地位或边缘化的特定群体消除歧视和促进平等的措施
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
195.澳大利亚政府致力于与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和解的持续进程,保护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的艺术、文化和语言,并解决他们在社会和经济上的不利处境。
196.自高等法院对Mabo诉昆士兰州案(No2)(1992)HCA23作出裁决以来,澳大利亚普通法承认一种土著产权形式,反映了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根据传统法律和习俗对其传统土地和水域的权利。正式承认土著产权使传统所有者能够获得并参与决定其土地、水和资源的使用。1993年《土著产权法》(澳大利亚联邦)规定了法定程序,通过这些程序,土著人对土地和水的产权能够得到承认和保护,包括通过确定土著产权和自愿协议。自土著产权制度建立以来,历届政府都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支持或承认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根据传统法律和习俗,在与土地或水域保持连续联系的基础上享有土地权。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的土地权利和利益在澳大利亚约50%的土地上得到正式承认。
197.澳大利亚政府正在通过两项关键战略采取一系列广泛的举措,以解决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的不利处境并促进平等:
《缩小差距国家协议》(《国家协议》)使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和政府能够共同努力,克服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所经历的不平等,实现与所有澳大利亚人平等的生活结果。“缩小差距”框架于2008年建立,并于2020年7月发布了与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合作制定的《缩小差距国家协议》。“缩小差距”框架承认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在维持世界上最古老现存文明方面的持久力量和韧性。《缩小差距国家协议》以四项优先改革为核心,重点是改变政府与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之间的合作方式,并巩固17项社会经济成果。优先改革将:
加强和建立正式的伙伴关系和实现共同决策;
设立由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社区掌管的部门;
改革政府组织,更好地为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服务;
在区域层面完善和共享数据和信息,使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社区能够作出知情的决定。
《土著发展战略》资助并实施各种方案,以消除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参与就业的障碍,并提高他们的社会和经济参与程度。
198.促进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不受歧视和获得平等待遇的其他一般措施包括:
联邦的土著采购政策鼓励土著创业和发展商业,为土著人和(或)托雷斯海峡岛民提供更多参与经济的机会。
为专门面向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的司法、法律和保健服务提供资金。
采取一系列预防、转送和改造措施,解决刑事司法系统中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人数过多的问题,实现法律面前实质性而不仅仅是形式上的平等。
儿童
199.澳大利亚政府有一系列旨在促进儿童和青年权利的方案、政策和战略,包括:
2018年成立了国家儿童安全办公室,为政府和各部门提供国家层面的领导,以实施国家政策和战略,加强儿童安全,减少未来对儿童的伤害。这包括带领实施《2021-2030年预防和应对儿童性虐待十年国家战略》,该战略为预防机构、家庭和网络等所有环境中的儿童性虐待提供了长期、一致和协调的方法;
2019年,澳大利亚各级政府就《儿童安全组织国家原则》达成一致,并制定了全国统一的方法,在各组织中促进有利于儿童安全和福祉的文化。国家儿童安全办公室牵头开发资源,以协助各组织落实《国家原则》;
《联邦儿童安全框架》是整个政府部门一体联动的政策,为澳大利亚政府各实体创造和维持有利于儿童安全的行为和做法设定了最低标准;
澳大利亚打击剥削儿童中心由澳大利亚联邦警察领导,汇集主要利益攸关方,共同努力打击剥削儿童行为;
《安全与支助:2021-2031年保护澳大利亚儿童国家框架》为确保儿童安全和福祉以及减少虐待和忽视儿童行为的长期方法提供了框架;
《儿童保障框架》旨在促进接受移民服务的儿童的安全和福祉;
《2022-2032年消除暴力侵害妇女和儿童行为国家计划》是一个总体国家政策框架,用于指导消除暴力侵害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行动。
200.可以任命独立的儿童律师在家庭法诉讼中代表儿童的最大利益,并确保在有关养育安排的决定中重点考虑这些利益。虽然儿童律师不听从儿童的指示,但他们必须形成独立的观点,了解什么是儿童的最大利益。独立的儿童律师可与儿童及其辅导员和教师会面,以确定儿童的最大利益。
201.澳大利亚大部分州和领地的刑事责任年龄为10岁(见第118段)。儿童法庭处理18岁以下儿童所犯的大多数罪行,并通过非公开庭审、保护儿童身份和注重改造(包括通过恢复性司法程序)等做法,促进儿童权利。
文化和语言多元化的澳大利亚人
202.澳大利亚是一个成功而自豪的多元文化社会。澳大利亚致力于维持一个多元文化、宽容和包容的社会。
203.根据2022年10月预算措施“为多元文化澳大利亚服务的政府”,澳大利亚政府承诺开展多元文化框架审查(“审查”)。审查的目的是确认澳大利亚政府的多元文化政策环境和体制安排适合进一步推进澳大利亚的多元文化社会,同时指出移民将继续推动澳大利亚社会的多样性,而种族主义和歧视是主要的系统性障碍,阻碍我们实现建立包容和公平的多元文化社会这一共同目标。这次审查是一次重要机会,可借此总结和反思从新冠肺炎疫情中吸取的关于政府如何在危机中为不同社区提供支助并与之合作的经验教训。
204.2022年10月的预算还向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提供了750万澳元的资金,用于主导制定国家反种族主义战略,为解决澳大利亚的种族主义问题制定协调一致的共同愿景。在制定这项战略的过程中,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正在进行社区主导的磋商,优先考虑文化安全和无障碍环境。
205.澳大利亚政府资助了一系列支持建设多元文化社会的赠款方案和倡议,例如用于促进融合的赠款。澳大利亚政府还提供了许多其他方案来支持社会包容,例如面向移民的社区中心方案和社区联络员网络,该网络推动社区参与,以了解社区情绪,加强社区对政府方案和政策的理解,并就社会包容面临的挑战和参与障碍向政府提供反馈,以便与澳大利亚的不同社区进行接触。
206.澳大利亚政府提供免费的笔译和口译服务。这项服务的目的是提供平等获得保健服务、紧急服务和法院服务等关键服务的机会,它是促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一个重要机制。澳大利亚政府提供资金,支持在对土著语言口译服务需求很大的司法管辖区提供这些服务。最近(2021年进行)的人口普查报告显示,澳大利亚各地使用150多种土著和托雷斯海峡岛民语言。澳大利亚政府还资助土著人和托雷斯海峡岛民的语言培训和资格认证活动,以增加语言服务人员的数量,提高口译资源的可及性。
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和性别多元者、间性者、性别奇异者、无性恋和其他性向或性别多元的澳大利亚人(LGBTIQA+)
207.2013年,对1984年《性别歧视法》进行了修订,禁止基于性取向、性别认同和双性人身份的歧视。各州和领地的反歧视立法也禁止歧视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和间性者。
208.2013年,澳大利亚政府制定了《性别承认准则》,为保存个人档案的澳大利亚政府机构提供指导。2021年,澳大利亚统计局推出了《2020年生理性别、社会性别、性特征变异和性取向变量标准》,以规范有关生理性别、社会性别、性特征变异和性取向的数据收集和发布工作。
209.2017年12月9日生效的《2017年婚姻修正案(定义和宗教自由)法》使同性婚姻合法化。该修正案修订了1961年《婚姻法》,将婚姻重新定义为“两人排除所有其他人,自愿终身结合”。该修正案还允许承认根据外国法律在海外缔结的现存同性婚姻和未来的婚约,以及在该修正案生效前由外交或领事官员根据外国法律在澳大利亚主持的同性婚姻。
210.各州和领地负责制定有关出生、死亡和婚姻登记的立法。澳大利亚大多数州和领地都修订了出生、死亡和性别登记法,允许这些司法管辖区的变性人和多元性别者在无需接受性别确认手术的情况下变更出生证明上的性别。
澳大利亚老年人
211.澳大利亚政府致力于改变消极态度,消除阻碍澳大利亚老年人充分参与社会生活的障碍。
212.大多数澳大利亚司法管辖区都制定了战略或政策,来支持健康老龄化和对老年人友好的社区,并促进澳大利亚老年人参与社会和经济生活。
213.2019年3月19日,发布了首个《2019-2023年应对澳大利亚老年人虐待(老年虐待)问题国家计划》。《国家计划》确定了关键的政策和行动领域,从长远来看,应当鼓励社区更好地认识到年龄歧视的影响和年龄歧视在虐待老年人问题中起到的作用,并赋予澳大利亚老年人自主生活的权利。《国家计划》是联邦、州和领地关于老龄化和虐待老年人问题政策的补充,不能取而代之。澳大利亚政府高度重视澳大利亚老年人的安全和福祉。虐待老年人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实施虐待的通常是老年人信任的人,如家庭成员、朋友、专业人士或有偿护理人员。2023年4月,澳大利亚政府同意制定《2019-2023年应对澳大利亚老年人虐待(老年虐待)问题国家计划》的后续计划。
214.2023年,年龄歧视专员发布了《改变观念:测试年龄歧视干预措施》报告,该报告为短期和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提供了支持,以改变对老龄化的负面看法,并减少老年护理设施和社区环境中工作人员的年龄歧视态度。
215.2021年,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发布了一份名为《年龄有什么关系?》的报告,阐述了澳大利亚人一生中遇到的年龄歧视问题。2023年4月发布了一份名为《我们这一代》的补充报告,该报告深入分析了关于澳大利亚年轻人对于自身年龄和代际身份的看法。
残疾人
216.《2021-2031年澳大利亚残疾问题战略》提出了建设更加包容和无障碍的澳大利亚社会这一愿景,在这样一个社会中,所有残疾人都可以作为社区中的平等成员发挥自身潜力。该战略目的是:
发挥国家领导力,促进残疾人更多地融入社会;
指导公共政策所有领域的活动,包容残疾人,响应残疾人的需求;
推动主流服务和系统,以改善残疾人的状况;
动员整个社区,让整个社区知情和参与实现一个更加包容的社会。
217.通过批准《2021-2031年澳大利亚残疾问题战略》和《缩小差距国家协议》,澳大利亚政府致力于确保政策、方案和服务的设计反映残疾原住民及其家庭和更广泛社区的生活经验、独特需求以及固有优势和能力。这两个框架都提供了优先考虑残疾原住民的机会,一是通过将残疾问题作为“缩小差距”行动中的跨领域优先事项加以解决,二是通过在《2021-2031年澳大利亚残疾问题战略》中重点关注交叉性和多样性。
218.2013年7月制定了《国家伤残保险计划》,旨在提供一种统一的全国性办法,为残疾人及其家人和照顾者提供资金支持。该计划为所有65岁以下有永久性和严重残疾、符合资格的澳大利亚人提供他们所需的合理和必要支持。《国家伤残保险计划》旨在支持受助者利用合理和必要的支持来实现个人目标,过上更加独立和充实的生活,包括有机会更多地参与社会和经济生活。《国家伤残保险计划》自2020年7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219.国家伤残保险计划质量和保障框架提供了全国统一的办法,以保证向残疾人提供支助和服务的质量和保障措施,包括规定服务提供者有义务开发更好的方法,预防、发现和解决暴力侵害、虐待和忽视残疾人的问题。国家伤残保险计划质量和保障委员会负责监督质量和保障措施,以全面落实该框架。
220.2019年,联邦和州政府的一个跨司法管辖区工作组制定了一项《关于因认知或精神健康受损而不适合辩护或被判无罪的人的国家原则声明》。该《原则》旨在确定整个法律程序中以及个人受命令约束期间的保障措施。这些原则是最佳做法原则,可确保处理方法是量身定制、具有包容性和以康复为导向的,由各机构和服务提供者合作提供协调一致的护理。
221.联邦法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改善残疾人获得服务的机会,包括满足残疾人的实际需要,在网上为残疾人及其照顾者提供无障碍信息和资源,为潜在的陪审员提供关于诉讼期间可能使用的相关服务的信息,并为联邦法院的司法官员和工作人员提供培训。
222.联邦法院还支持残疾人在司法系统中工作,提高司法系统更有效地响应社区需求的能力,这与澳大利亚公共服务委员会的《团结一致,实现目标:2020-2025年澳大利亚公共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战略》相一致。
妇女
223.澳大利亚政府重视促进性别平等,实现妇女经济平等,制止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增加妇女在领导和决策职位中的代表性,以及改善妇女的健康和福祉。通过以下政策制定了关键措施:
《妇女预算说明》,这是一份预算文件,详细说明了用于推动性别平等的预算措施。澳大利亚致力于提供促进性别平等的预算,将性别平等纳入政策提案的设计,并通过公共资源的分配加强性别平等成果;
2022年10月17日发布的《2022-2032年消除暴力侵害妇女和儿童行为国家计划》是一项总体国家政策框架,用于指导旨在消除暴力侵害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行动。它强调社会各界,包括政府、企业和工作场所、媒体、学校和教育机构、家庭、家庭暴力和性暴力事务部门、社区和所有个人,都必须共同努力,实现在一代人内消除性别暴力的共同愿景。澳大利亚政府还承诺推出澳大利亚首个独立的《消除暴力侵害原住民妇女和儿童行为国家计划》;
《2020-2030年国家妇女健康战略》,其中概述了澳大利亚改善妇女和女童健康状况,特别是那些最有可能健康状况差的妇女和女童,以及减少不同妇女和女童群体之间不平等现象的国家办法;
《2020-2025年打击现代奴隶制国家行动计划》实施了防止人口贩运、奴隶制和类似奴隶制的做法(包括强迫婚姻)的举措和做法,并为受影响的人提供保护和支助。《国家行动计划》的九项基本原则之一是解决妇女和儿童的特殊需要,妇女和儿童深受现代奴隶制之害。更广泛而言,澳大利亚应对现代奴隶制的措施还包括在《1995年刑法》(澳大利亚联邦)中规定了关于人口贩运、奴隶制和类似奴隶制做法的全面罪行,最高可判处25年监禁,成立了澳大利亚联邦警察专门调查小组,制定了专门为受害者提供支助的计划,以及澳大利亚根据《2018年现代奴隶制法》(澳大利亚联邦)制定的供应链透明度框架。
224.在法律和刑事司法事务中促进妇女不受歧视和妇女平等的活动包括:
对1975年《家庭法》进行了立法修正,以加强法院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的能力,在某些情况下禁止在涉及家庭暴力指控的家庭法诉讼中对个人进行盘问,并简化法律程序;
通过州和领地儿童保护和警务人员在联邦家事法院同地办公,以及落实《家庭法与家庭暴力和儿童保护系统之间信息共享国家战略》,促进家事法庭与儿童保护和刑事司法系统之间共享关于家庭暴力以及虐待和忽视儿童风险的信息;
根据《2020-2025年国家法律援助伙伴关系》提供获得法律援助的机会,把经历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风险的人作为优先服务对象,并通过一项国家方案提供专门的家庭暴力法律援助;
维护《全国家庭暴力工作手册》,该手册为司法官员审议与家庭暴力相关案件有关的法律问题提供了核心资源,以支持协调各管辖区对此类案件的处理方式,协助制定决策并资助所有联邦、州和领地司法官员的培训,以加强司法官员处理家庭暴力问题的能力。
225.工作场所性别平等机构是澳大利亚政府的一个法定机构,负责促进澳大利亚工作场所中的性别平等。工作场所性别平等机构的主要职能包括为雇主提供咨询、实用工具和教育,以及监测和报告性别平等情况。大型雇主必须向工作场所性别平等机构报告性别平等指标,包括劳动力的性别构成、性别工资差距(男女平均全职工作收入的差异)以及性骚扰和性别歧视事件。
226.2022年,启动了全国初级预防宣传运动“防微杜渐”(Stop it at the Start)运动的第四阶段,旨在减少暴力侵害妇女行为。该运动利用广泛的媒体手段,借助在线工具和资源,宣传与年轻人讨论不尊重态度和性别不平等问题的重要性,并打破针对妇女的暴力循环。
227.当时的性别歧视问题专员牵头对澳大利亚议会工作场所文化进行调查,并在2021年《设置标准报告》中提出了关于营造安全和相互尊重的议会工作场所的建议。专员还根据2020年《工作场合中的尊重报告》,在澳大利亚工作场所启动了一项重大的文化改革进程,以确保通过法律和文化改革举措更有效地解决性骚扰问题。
B.有效补救措施
228.第二部分B节和C节介绍了在澳大利亚就侵犯人权行为寻求补救的主要机制,其中包括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和联邦、州和领地法院,以及包括监察员、委员会和法庭在内的各种其他机构。
229.为了促进切实利用这些机制,法律援助委员会和社区法律中心可对根据反歧视法提出申诉事宜提供免费咨询或援助。法律援助委员会和社区法律中心由联邦、州和领地政府资助,但独立于政府存在和履行职能。
230.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调查的大多数申诉都通过调解得到解决。在2021-2022年度,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共收到3,736宗申诉,对大约1,819宗申诉进行了调解,其中1,128宗(62%)已成功解决。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解决申诉,例如道歉、改变政策或赔偿。申诉人和应诉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即可获得调解服务。申诉和调解结果是保密的。
231.如果根据联邦反歧视法提出的申诉无法调解,在某些情况下,申诉人可通过联邦法院提出申诉。法院有权审议是否有充分理由对某些申诉进行聆讯,并在确信存在非法歧视的情况下发布命令。法院可裁定的补救措施包括命令不得重复或继续实施非法歧视行为、表达歉意、向申诉人支付赔偿、雇用或重新雇用申诉人,或采取任何合理行动或行为方式对任何损失或损害进行补救。
对被拘留者的补救措施
232.澳大利亚的囚犯可通过州和领地反歧视机构和监察员诉诸申诉机制。此外,根据联邦立法被定罪的囚犯也可向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提交申诉。
233.被移民拘留的人有权针对内政部(包括澳大利亚边防部队)的政策、拘留条件或所提供的服务提出申诉。可通过服务提供者、内政部、联邦监察员办公室、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澳大利亚红十字会、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或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提交申诉。
234.澳大利亚于2017年12月21日批准了《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任择议定书》。
《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要求建立一个由适当的国内和国际监督机构定期查访拘留场所的预防性制度,并赋予其有效运作所需的所有必要权力、资源和独立性;
根据《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澳大利亚必须建立一个或多个国家防范机制,并为防止酷刑小组委员会的查访提供便利。国家防范机制和防止酷刑小组委员会都会进行查访,以确保防止拘留场所中的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
澳大利亚于2017年批准了《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之后根据《任择议定书》第24条宣布最多推迟三年履行建立国家防范机制的义务,以便与州和领地政府合作建立澳大利亚的国家防范机制。2022年,禁止酷刑委员会接受了澳大利亚再推迟12个月的请求,将开始履行国家防范机制义务的日期推迟至2023年1月20日;
澳大利亚的国家防范机制由负责查访拘留场所的联邦、州和领地机构的合作网络组成,并由国家防范机制协调员和联邦监察员协助工作。总体而言,八个州和领地政府中有六个已经指定了一个或多个国家防范机制;
《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要求设立负责对拘留场所进行查访的独立机构,旨在通过及早发现和补救问题来防止伤害,从而改善被拘留者的状况,包括那些尤其脆弱的被拘留者,例如残疾人,包括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原住民和青少年;
国家防范机制和防止酷刑小组委员会的查访是预防性和观察性的,查访后可向包括联邦、州和领地政府在内的有关当局提出建议。
附件一
补充统计数据
表A12018年和2022年按每五岁一组分列的澳大利亚人口数量
|
年龄 |
2018 |
2022 |
||
|
人口数 |
百分比 |
人口数 |
百分比 |
|
|
0–4 |
1 464 779 |
6.33 |
1 510 519 |
6.0 |
|
5–9 |
1 502 646 |
6.42 |
1 612 017 |
6.4 |
|
10–14 |
1 397 183 |
6.06 |
1 638 721 |
6.5 |
|
15–19 |
1 421 595 |
5.97 |
1 533 583 |
6.1 |
|
20–24 |
1 566 793 |
6.96 |
1 637 036 |
6.6 |
|
25–29 |
1 664 602 |
7.51 |
1 824 957 |
7.2 |
|
30–34 |
1 703 847 |
7.45 |
1 914 394 |
7.3 |
|
35–39 |
1 561 679 |
6.89 |
1 894 010 |
7.3 |
|
40–44 |
1 583 257 |
6.38 |
1 704 611 |
6.5 |
|
45–49 |
1 581 455 |
6.68 |
1 621 720 |
6.2 |
|
50–54 |
1 523 551 |
6.12 |
1 653 384 |
6.3 |
|
55–59 |
1 454 332 |
6.12 |
1 533 577 |
5.8 |
|
60–64 |
1 299 397 |
5.44 |
1 491 748 |
5.6 |
|
65–69 |
1 188 999 |
4.83 |
1 302 214 |
4.9 |
|
70–74 |
887 716 |
4.07 |
1 143 727 |
4.3 |
|
75–79 |
652 657 |
2.80 |
874 264 |
3.3 |
|
80–84 |
460 549 |
1.94 |
566 069 |
2.0 |
|
≥85 |
486 842 |
2.02 |
217 336 |
1.7 |
来源:澳大利亚统计局,3101.0――澳大利亚人口统计数据,2022年。
表A2澳大利亚2013-2019年出生和死亡人口数量
|
指标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
出生人数 |
305 377 |
311 104 |
309 142 |
315 147 |
305 832 |
294 369 |
309 996 |
|
总和生育率1 (每名妇女的活产数) |
1.8 |
1.8 |
1.7 |
1.74 |
1.66 |
1.59 |
1.70 |
|
死亡人数 |
159 052 |
158 504 |
160 909 |
158 493 |
169 301 |
161 300 |
171 469 |
|
粗死亡率 (每千人死亡数) |
6.7 |
6.6 |
6.5 |
6.3 |
6.7 |
6.3 |
6.7 |
|
标准化死亡率2 (每千人死亡数) |
5.5 |
5.4 |
5.3 |
5.1 |
5.3 |
4.9 |
5.1 |
|
婴儿死亡人数3 |
991 |
970 |
1 019 |
988 |
1 009 |
943 |
1 009 |
|
婴儿死亡率 (每千例活产的死亡数) |
3.2 |
3.1 |
3.3 |
3.1 |
3.3 |
3.2 |
3.3 |
1特定年龄组生育率之和,表示一名妇女在生育龄期(15-49岁),如果按当前年龄组生育率来生育,一生中将生育的子女数。
2考虑到人口的年龄结构。
3定义为活产婴儿在一岁生日前死亡。
来源:澳大利亚统计局,3301.0――澳大利亚出生数据;澳大利亚统计局,3302.0――澳大利亚死亡数据。
表A32009-2010年和2019-2020年澳大利亚家庭收入和财富状况
|
指标 |
2009-10 |
2019-20 |
|
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 |
||
|
职工收入 |
60.8% |
61.9% |
|
政府养老金或津贴 |
25.2% |
22.3% |
|
其他 |
8.7% |
12.1% |
|
家庭每周总收入中位数 |
$2 058 |
$2329 |
|
家庭每周等值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 |
$1 034 |
$1124 |
|
家庭等值可支配收入的基尼系数2 |
0.329 |
0.324 |
|
家庭净资产基尼系数 |
0.428(2005-06) |
0.436 |
|
负债家庭占比 |
72.2%(2005-06) |
74.6% |
|
负债占家庭收入三倍或以上的家庭占比 |
23.4%(2005-06) |
30.3% |
1根据家庭规模和构成的变化进行调整的等值可支配家庭收入,同时考虑到因共用居所而产生的规模效益。
2国际公认的衡量不平等的概括性标准,数值范围在0和1之间,越接近0表示越平等。
来源:澳大利亚统计局,6523.0――家庭收入和财富。
表A42009-2010年和2015-2016年澳大利亚家庭支出和经济福祉
|
指标 |
2009-10 |
2015-16 |
|
家庭每周支出中位数 |
$1 034 |
$1 185 |
|
家庭每周平均支出 |
$1 236 |
$1 422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住房费用 食品和非酒精饮料 医疗保健费用 交通 教育 其他 |
28.0% 16.5% 5.3% 15.6% 2.5% 32.0% |
29.8% 16.6% 5.8% 14.5% 3.1% 30.4% |
|
在过去12个月里经历了财务压力 等值可支配收入最低的五分位 等值可支配收入第二个五分位 等值可支配收入第三个五分位 等值可支配收入第四个五分位 等值可支配收入最高的五分位 |
16.4 32.5 21.3 13.8 9.0 2.1 |
14.9% 30.7% 18.3% 13.8% 6.4% 1.8% |
来源:澳大利亚统计局,《家庭支出调查》(6530.0),2017年。
|
男性 2019年总死亡人数:89,401人 |
女性 2021年总死亡人数:82,068人 |
|||||
|
排名 |
死因 |
死亡人数 |
占比 |
死因 |
死亡人数 |
占比 |
|
1 |
冠心病 |
10 371 |
11.6% |
痴呆症和阿尔茨海默病 |
10 276 |
12.5% |
|
2 |
痴呆症和阿尔茨海默病 |
5 664 |
6.3% |
冠心病 |
6 960 |
8.4% |
|
3 |
肺癌 |
4 968 |
5.5% |
脑血管疾病 |
5 620 |
6.8% |
|
4 |
脑血管疾病 |
4 180 |
4.6% |
慢性下呼吸道疾病 |
3 854 |
4.7% |
|
5 |
慢性下呼吸道疾病 |
3 951 |
4.4% |
肺癌 |
3 706 |
4.5% |
|
6 |
前列腺癌 |
3 620 |
4.0% |
乳腺癌 |
3 129 |
3.8% |
|
7 |
血液、骨髓和淋巴癌 |
3 083 |
3.4% |
直肠结肠癌 |
2 580 |
3.1% |
|
8 |
糖尿病 |
2 953 |
3.3% |
糖尿病 |
2 451 |
2.9% |
|
9 |
直肠结肠癌 |
2 893 |
3.2% |
泌尿系统疾病 |
2 319 |
2.8% |
|
10 |
自杀 |
2 358 |
2.6% |
心脏病 |
2 022 |
2.5% |
来源:澳大利亚统计局,3303.0――死亡原因,澳大利亚,2021年。
图A12022年澳大利亚按性别和年龄组分列的造成疾病负担的主要原因(伤残调整寿命年,以千为单位,占年龄组的百分比)
LBW:低出生体重;RTI:道路交通事故;COPD:慢性阻塞性肺病;SIDS:婴儿猝死综合征
疾病排名不包括每个疾病组中的“其他”残留病症;例如,“其他肌肉骨骼疾病”。
来源:2022年摘要报告,澳大利亚疾病负担研究,BOD 37,2022年。
B.宪法、政治和法律结构
表B12010-2022年澳大利亚联邦选举统计数据摘要
|
年份 |
众议院 |
参议院 |
||
|
投票率 |
无效选票率* |
投票率 |
无效选票率* |
|
|
2010 |
93.2% |
5.6% |
93.8% |
3.8% |
|
2013 |
93.2% |
5.9% |
93.9% |
3.0% |
|
2016 |
91.0% |
5.1% |
91.9% |
3.9% |
|
2019 |
91.9% |
5.5% |
92.5% |
3.8% |
|
2022 |
89.82% |
5.2% |
90.5% |
3.4% |
* 投票率并不代表有效参与。如果选票填写不规范(例如,未标记的选票,上面有识别选民身份的文字),则投票被视为非正式投票。无效选票不计入任何候选人的票数。
来源:澳大利亚选举委员会,2022年。
附件二
关于促进和保护人权的补充资料
接受国际人权准则的情况
表A1澳大利亚对核心国际人权条约及其任择议定书的保留和声明文本1
|
《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
|
保留 第十条 关于第二款(子)项,接受分别羁押原则是一个需要逐步实现的目标。关于第二款(丑)项和第三款(第二句),只有在主管当局认为分别羁押对有关青少年或成年人有利的情况下,才接受分别羁押的义务。 第十四条 澳大利亚提出的保留意见是,在第十四条第六款设想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行政程序而不是根据具体的法律条款对误判提供赔偿。 第二十条 澳大利亚将第十九、二十一和二十二条规定的权利解释为与第二十条相一致;因此,鉴于澳大利亚在切实关系到公共秩序利益的问题上已经对该条所述主题进行立法,保留不再就这些事项制定任何进一步立法规定的权利。 声明 澳大利亚实行联邦宪法制度,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在澳大利亚联邦和各个组成州之间进行分配或共享。澳大利亚联邦、州和领地当局将根据各自的宪法权力和行使这些权力的安排,在澳大利亚全境执行该条约――1993年1月28日 澳大利亚政府声明,它代表澳大利亚承认委员会有权接收和审议某一缔约国指称另一缔约国未履行上述《公约》规定义务的来文――1993年1月28日 |
|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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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澳大利亚政府特此声明,它代表澳大利亚承认委员会有权接收和审议某一缔约国指称另一缔约国未履行上述《公约》规定义务的来文;以及 澳大利亚政府特此声明,它代表澳大利亚承认委员会有权接受和审议澳大利亚管辖下声称因缔约国违反上述《公约》条款而受害的个人或其代表所送交的来文――1993年1月28日 修正 已于1993年10月15日接受对第17条第7款和第18条第5款的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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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任择议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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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根据《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任择议定书》第24条,澳大利亚宣布推迟三年履行澳大利亚根据《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任择议定书》第四部分承担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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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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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 第十一条第2款 澳大利亚政府指出,受雇于联邦政府、新南威尔士州政府和维多利亚州政府的大多数妇女都享有带薪产假。关于受雇于新南威尔士州和其他地方的所有其他妇女,根据联邦和一些州的劳资标准,提供无薪产假。单亲母亲接受收入调查后,可领取社会保障福利。澳大利亚政府表示,它目前尚不能按照第十一条第2款的要求采取措施,在整个澳大利亚实行带薪产假或等同于社会福利的产假。 声明 澳大利亚实行联邦宪法制度,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在澳大利亚联邦和各个组成州之间进行分配或共享。澳大利亚联邦、州和领地当局将根据各自的宪法权力和行使这些权力的安排,在澳大利亚全境执行该条约。 修正 已于1998年6月4日接受对第二十条第1款的修正 关于战斗职责的保留条款 澳大利亚批准《公约》时作出了一项保留,即“澳大利亚政府声明,如果《公约》的适用要求改变将妇女排除在战斗和与战斗有关职责之外的国防部队政策,那么澳大利亚不接受《公约》的适用。”澳大利亚政府正在审查这项政策,以便更准确地界定“战斗”和“与战斗有关的职责”。 2000年8月30日,澳大利亚撤销了这部分保留,并提交了以下保留:“澳大利亚政府表示,如果《公约》的适用要求改变将妇女排除在与战斗有关职责之外的国防部队政策,那么澳大利亚不接受《公约》的适用。” 2018年12月14日,澳大利亚撤销了这项保留,当日生效。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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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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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 第四条(子)项 澳大利亚政府……声明澳大利亚目前无法明确将《公约》第四条(子)项所涵盖的所有事项视为犯罪。其中提到的行为仅在涉及维护公共秩序、公共恶作剧、伤人、骚乱、刑事诽谤、共谋和未遂等事项的现行刑法规定的范围内予以惩罚。澳大利亚政府打算在适当的时机,尽早寻求议会立法,以具体落实第四条(子)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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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澳大利亚政府特此声明,它代表澳大利亚承认委员会有权接收和审议澳大利亚管辖下声称因缔约国侵犯上述《公约》条款所规定的任何权利而受害的个人或群体所送交的来文――1993年1月28日 修正 已于1993年10月15日接受对第八条的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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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权利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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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 第37条(C)项 澳大利亚接受第37条的一般原则。关于(C)项第二句,只有在主管当局考虑到澳大利亚的地理和人口情况,认为这种分开监禁可行并且符合确保儿童能够与家人保持联系的义务,才接受将儿童与成年人分开监禁的义务。因此,澳大利亚在无法履行第37条(C)项所规定义务的条件下批准该《公约》。 修正 澳大利亚未接受对第43条第2款的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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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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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澳大利亚国防部队将继续遵守最低自愿入伍年龄为17岁的规定。 根据《任择议定书》第3条第5款,年龄限制不适用于军校。职业管理总局局长持有一份适用年龄豁免的授权机构名单,包括军事和民用机构(包括用于培训学徒的机构)。年龄限制也不适用于军事学员计划,该计划中的学员不会被招募进澳大利亚国防部队,因此不是澳大利亚国防部队成员。 希望加入澳大利亚国防部队的人必须向招募官员出示出生证明认证副本原件。所有未满18岁的澳大利亚国防部队应征者在入伍或任命之前,必须出示其父母或监护人的书面知情同意书。 所有希望加入澳大利亚国防部队的应征者,必须充分了解其未来职责和责任的性质。招募官员必须确信,未满18岁的人是在真正自愿的基础上提交入伍申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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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权利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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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澳大利亚承认,残疾人在生活的各方面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享有法律权利能力。澳大利亚声明,它的理解是《公约》允许作出协助决定或替代决定安排,代替个人作出决定,但这种安排必须实属必要、作为最后手段并受到保障措施约束; 澳大利亚承认,每个残疾人的身心完整性有权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获得尊重。澳大利亚还声明,它的理解是《公约》允许对个人进行强制援助或治疗,包括为治疗精神残疾而采取的措施,但这些措施必须实属必要、作为最后手段并受到保障措施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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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承认残疾人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有权自由迁徙、自由选择居所和享有国籍。澳大利亚还声明,它的理解是《公约》并不赋予任何人作为非国民进入或留在一国的权利,也不影响澳大利亚对希望进入或留在澳大利亚的非国民提出的健康要求,只要这些要求是依据合法、客观和合理的标准提出的。 |
1澳大利亚对《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没有作出保留、声明或修正。
22018年10月25日,澳大利亚通过了《2018年民法和司法立法修正案》,废除了《1984年性别歧视法》第43条,该条豁免了与战斗职责有关的歧视妇女行为,从而消除了阻碍妇女履行战斗职责的所有障碍。这使澳大利亚得以撤销对《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保留,因为澳大利亚现已遵守第十一条第1款(b)项和第十一条第1款(c)项规定的义务。
表A2澳大利亚加入的其他国际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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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公约和相关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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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1955年修正的1926年《禁奴公约》 •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及其1967年议定书 •1954年《妇女参政权公约》 •1954年《关于无国籍人地位的公约》 •1961年《减少无国籍状态公约》 •1998年《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 •2000年《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及《关于打击陆、海、空偷运移民的议定书》和《防止、禁止和惩治贩卖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议定书》 •2016年《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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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已加入的一些国际劳工组织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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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第29号) •1947年《劳动监察公约》(第81号) •1948年《结社自由和保护组织权利公约》(第87号) •1949年《组织权利和集体谈判权利公约》(第98号) •1951年《同酬公约》(第100号) •1957年《废除强迫劳动公约》(第105号) •1958年《(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第111号) •1964年《就业政策公约》(第122号) •1970年《确定最低工资公约》(第131号) •1981年《职业安全和卫生公约》(第155号) •1981年《关于有家庭责任的男女工人享受平等机会和平等待遇公约》(第156号) •1973年《最低年龄公约》(第138号) •1999年《最恶劣童工形式公约》(第182号) •2019年《暴力和骚扰公约》(第19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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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的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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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反对教育歧视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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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的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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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承认离婚和法定分居公约》 •1973年《扶养义务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公约》 •1980年《国际诱拐儿童民事方面的海牙公约》 •1978年《结婚仪式和承认婚姻有效公约》 •1993年《关于在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和进行合作的公约》 •1996年《关于在父母责任和保护儿童措施方面的管辖权、适用法律、承认、执行和合作的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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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瓦四公约和其他国际人道主义法条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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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之第一日内瓦公约》 •1949年《改善海上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及遇船难者境遇之第二日内瓦公约》 •1949年《关于战俘待遇之第三日内瓦公约》 •1949年《关于战时保护平民之第四日内瓦公约》 •1977年《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四公约关于保护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第一议定书》) •1977年《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四公约关于保护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第二议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