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A/HRC/RES/61/14

大会

Distr.: General

31March2026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人权理事会

第六十一届会议

2026年2月23日至3月31日

议程项目3

促进和保护所有人权――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包括发展权

人权理事会2026年3月30日通过的决议

61/14.意见和表达自由:促进和保护意见和表达自由权特别报告员的任务

人权理事会 ,

回顾人权理事会2008年3月28日第7/36号、2009年10月2日第12/16号、2011年3月24日第16/4号、2013年6月13日第23/2号、2014年3月27日第25/2号、2017年3月24日第34/18号、2020年6月19日第43/4号、2020年7月16日第44/12号、2022年7月8日第50/15号、2023年4月3日第52/9号和2024年7月10日第56/7号决议,以及人权委员会和理事会以往所有关于意见和表达自由权的决议,

认识到切实行使《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世界人权宣言》所载的意见和表达自由权是享有其他人权和自由的根本条件,也是建立民主社会和增强民主的根本支柱,同时铭记所有人权都是普遍、不可分割、相互依存和相互关联的,

回顾人权理事会2007年6月18日关于理事会体制建设的第5/1号决议和关于理事会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行为守则的第5/2号决议,强调指出任务负责人应根据这两项决议及其附件履行职责,

关切地注意到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因履行职责日益成为打击的目标,包括遭受针对他们的镇压活动,

1.欢迎促进和保护意见和表达自由权特别报告员的工作;

2.决定将促进和保护意见和表达自由权特别报告员的任务再延长三年;

3.敦促各国全力配合并协助特别报告员履行任务,提供特别报告员索要的一切必要信息,并积极考虑特别报告员提出的访问请求和落实建议的请求;

4.秘书长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为特别报告员有效履行任务提供一切必要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

5.特别报告员向人权理事会以及大会第八十二届和第八十三届会议提交年度报告,涵盖与其任务相关的所有活动,以便使报告进程取得最大效益;

6.决定根据理事会工作方案,继续审议意见和表达自由权问题。

2026年3月30日第52次会议

[未经表决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