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届会议

第713次会议简要记录

2006年1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时在纽约总部举行

主席:皮门特尔女士(副主席)

目录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的第四次、第五次和第六次合并定期报告

因马纳洛女士缺席,副主席皮门特尔女士代行主席职务。

上午10时10分宣布开会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的第四次、第五次和第六次合并定期报告(CEDAW/C/VEN/4-6、CEDAW/C/VEN/Q/4-6和Add.1)

1.应主席邀请,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代表团成员在委员会议席就座。

2León女士(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说,在报告所涉及的一段时期里,另一个政府已经上台。在1999年当选的新政府的领导下,委内瑞拉在尽一切努力履行其国际义务,特别是在男女的人权方面,这已载入该国的《宪法》。作为一个真正民主和包容的社会,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努力融合所有以前遭排斥的群体,尤其是妇女群体。然而帝国主义的罪恶侵略阻碍了其在经济和社会领域的发展。

3.根据委内瑞拉新法律,女性的状况有了很大改善。1999年的《宪法》承认妇女从事的家务劳动是一种能够创造价值和财富的经济活动。它还承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提出要采取积极措施反对歧视,并且规定了社会和家庭权利。《土地法》在土地分配方面给予女户主优惠待遇。发放产前护理津贴,并保证了妇女的性和生殖权力。

4.有两个机构在委内瑞拉妇女发展方面起了带头作用,分别是1999年成立的全国妇女研究所(INAMUJER)和2001年成立的妇女发展银行(BANMUJER)。两个机构均受益于预算拨款的增加。在将性别观念纳入主流方面已取得了重大进展,特别是在国家统计局(INE)内部成立了一个负责性别统计的小组委员会,以及于2005年通过了一项将性别平等考虑在内的国家预算。

5.由于全国妇女研究所与一些妇女组织的一致努力,女性在公共生活中的参与率有所增加,这反映在国家选举委员会2005年的一项决议中,该决议要求国家、市及地方决策机构提名女性和男性候选人。国民议会中女性代表的比例已经从10%增加到25%。在委内瑞拉还有更多体现在参与民主方面对性别问题有敏感认识的例子,包括名为“与全国妇女研究所的交汇点”和“妇女发展银行客户基层网络”的基层妇女组织。虽然妇女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已被载入《宪法》,但仍需采取措施对抗各种家长制文化遗留下来的顽固的对妇女的歧视形式。

6.就业是政府优先考虑的事项之一,尤其是在努力消除贫困的工作中。政府鼓励妇女创立微型企业,首先是通过一个微额信贷计划,然后,随着主权人民银行于2001年成立,通过合作组织,银行向妇女提供一种名为“credimujer”的特殊拨款。此外,妇女发展银行、微额金融基金、最近的大众经济部、以及一些专门的活动或任务还向妇女提供其他一些资金援助措施。

7.妇女,包括最贫穷的妇女,在很大程度上从成功的全国扫盲和教育运动中获益,同时也受益于政府努力创造就业机会,使她们能够在公共资金的支助下创办合作企业。卫生保健系统的发展也专门针对妇女,尤其是怀孕妇女。还有一些针对大多数受排斥妇女以及土著人所居住的偏远地区的活动,主要集中于6个州,在那里,当选的国民议会代表一直积极参与制定法律和政策。

8.农村的土著人群和其他弱小的妇女群体参加各种大型的活动(“misiones”),这些活动针对诸如不发达、依赖、社会经济不平等、环境混乱、贫困以及贫困的女性化等问题的根源。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进展,但是尚未达到政府所希望的目标。通过联系和协调委内瑞拉妇女与全世界妇女的行动,委内瑞拉将会以更快的速度前进。

9.委内瑞拉采取了很多主动行动来打击对妇女的暴力。在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支持下组织了1500多次研讨会,涉及全国约500000名妇女。《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和家庭暴力法》规定了报告暴力案件的程序、预防性措施及适用的惩罚种类。开通了报告针对妇女的暴力案件的免费热线并且为保护受害者开设了避难所。这是一个与顽固的家长制观念有关的文化问题,因此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消除的。

10.内务和司法部制定了一项方案,与全国妇女研究所合作解决卖淫和贩卖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的社会、经济和文化根源。关于人权问题,现任政府付出的努力远远超出以前所做的工作。它承认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去做,并会继续朝着同一个目标努力,尤其是通过影响深远的行动来促进性别平等。

第1条至第6条

11.Flinterman先生称赞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政府批准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任择议定书》,并询问是否采取了任何措施根据其中第13条广泛宣传该议定书。重申《任择议定书》所提供的补救办法和程序,他对政府断言一些所谓的“公民社会”组织拒绝参与起草报告表示担忧,特别是由于他从一些独立的消息来源听说许多发表了与政府不同意见的妇女遭到迫害甚至谋杀。因此他希望了解政府已经或即将采取什么措施以保证向委员会递送信息的妇女不会遭到虐待或威胁。

12.谈到缔约国建立对妇女的法律保护制度(《公约》第2条)的义务,他对一个事实表示满意,即根据该国《宪法》第23条,国际人权公约优先于国家法律,并询问在国家层面为妇女提供的具体补救办法。注意到在2000年至2003年期间,国家维护妇女权利办事处共处理了由权利受到侵犯的妇女递交的约12,000份投诉,他想了解关于2004年和2005年投诉数量的最新信息,以及其中有多少起投诉已经提交国家法院。他还想知道全国妇女研究所是否拥有就此类投诉采取行动的授权,如果有,它的决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他想知道国家法院宣布的裁决是否引用了《公约》,并且询问是否制定了措施使司法机构和执法部门的官员熟悉《公约》的条款及委员会的一般性建议。

13.最后,他提请注意在缔约国的法律体系中明显混淆了“公平”和“平等”两个词的意义,他要求就政府对这两个词的理解加以澄清。

14.Tavaresda Silva女士指出,虽然缔约国的报告提供了关于以消除对妇女的歧视为目的通过的政策和措施的详细信息,但是它缺乏对这些措施的实际效果的分析。她希望这点不足将会在下次报告中得以纠正。

15.报告对政府与公民社会之间的合作问题没有给予充分的关注。因此她希望了解是否存在此类合作的正规渠道,以及是否所有感兴趣的非政府组织都有机会就报告发表评论。由于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的所有政府机构必须对希望参与它们工作的非政府组织进行登记,她想知道对于在全国妇女研究所登记是否有任何要求,以及非政府组织在操作上是否受到任何限制。

16.虽然她承认不同的语言对特定术语的使用也有所不同,但是她希望提请注意,委内瑞拉政府显然错误地混淆了“公平”和“平等”的概念。前者强调公平对待和同等条件,在拉丁美洲国家,通常指为争取妇女权利而进行的斗争的最终目标,它与后者并非同义词。因此她敦促缔约国重新考虑这两个词的区别。

17.报告中介绍了很多旨在提高妇女地位的不同的计划和方案。政府在这方面的成就值得称赞,但是她强调需要一种全面协调的方法以防止重复性工作,并保证将性别平等观念纳入国家生活的各个领域。

18.Arocha Dominguez女士说,委员会知道缔约国正在面临社会经济困难及缔约国政府愿意遵守《公约》条款。委员会在1997年就曾对该国促进妇女进步的机构表示过担忧,但是,根据各种非官方消息,目前的机构(即全国妇女研究所)比其前身更加软弱。因此,她仍然不清楚被描述为隶属于民众参与和社会发展部的一个自治团体的全国妇女研究所起何种作用。处于这一特殊位置的机构被赋予了怎样的优惠条件?是否仍在做出努力以便为该协会的主席保留一个内阁成员的位置?她很想知道,以其目前的身份,全国妇女研究所是否能够与高层政府官员及部门进行有效的合作。

19.Schöpp-Schilling女士称赞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政府为加速提高妇女地位而做出的艰苦努力。然而她对于缔约国对人权概念的理解感到有点困惑,即:妇女的权利也是人权,因此通过消除歧视和实现性别平等来努力保护和促进妇女权利也是努力保护和促进人权。应当毫不迟疑而非循序渐进地做出这方面的努力。

20.谈到临时特别措施的问题,她欢迎一个事实,即:根据《宪法》第21条,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帮助那些可能受到歧视或排斥或易受伤害的个人或群体。然而,似乎在对“积极措施”一词的理解上存在混乱,根据国际法,这个词通常意味着一个国家采取积极行动实现一个特定目标。她称赞缔约国采取措施促进提高妇女地位,例如成立妇女发展银行和为母亲提供农村住所,她认为那些看似长期的措施并非为加快实现实际的男女平等而制定的临时特别措施。因此她想知道缔约国1997年不申请配额的决定是否对临时特别措施性质的不了解。因此,她想知道政府和公民社会是否正在对此种措施的性质进行讨论。她询问政府是否打算将此种措施应用于妇女生活的其他领域,以及政府是否计划出台专门针对土著妇女和非裔妇女的临时特别措施,因为这些妇女通常是多种歧视形式的受害者。

21.Popescu女士回顾说,在审核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第三次定期报告期间,委员会曾指出性别陈规定型观念和家长制模式依然存在,并建议采取广泛的措施与之对抗。因此,她欢迎一个事实,即1999年《宪法》通篇使用非性别歧视性语言,而且其中的第76条承认妇女的性和生殖权利。此外,还出台了许多媒体宣传和教育方案。但是报告中并未包含对这一领域进展的评估或对所遇到的主要障碍的说明。

22.谈到大众媒体对女性的描写,她说,虽然《广播电视社会责任法》的通过是一项积极举措,但尚未收到有关违反该法的投诉。况且,调查设诉的程序极其复杂。她想知道政府是否打算简化这些程序,并出台一个更为明确的违法处罚制度。她还想知道是否采取了任何具体措施鼓励以积极的方式在媒体上描绘女性的正面形象。

23.她很想了解对平等教育方案第二阶段成果的评估,并希望缔约国提供更多信息,说明为提高少女和妇女对保证性别平等和反对校园性暴力的必要性的意识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她想知道是否采取了一些措施让女孩们为从事传统的男性职业做好准备。

24.最后,她指出土著妇女和非裔妇女的文盲率和辍学率非常高,而且她们也更容易被贩卖和剥削。她询问是否对这些群体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提请注意必须采取临时特别措施来改善她们的状况。

25.皮门特尔女士作为委员会成员发言,她对家庭暴力的受害妇女表示关心,这在拉丁美洲国家是一种特别普遍的现象。性别陈规定型观念的继续存在加之不介入个人私生活的原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这种局面,她认为应当对该领域的研究给予更大的关注。由于家庭暴力事件很少向警方报案,医疗保健部门应当建立家庭暴力登记簿以便跟踪调查。此外,旨在消除暴力和改变观念的预防措施应当纳入学校课程,并且应当发起针对女性和男性的媒体运动。她对政府检察官办公室要求从《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和家庭暴力法》中删除对家庭暴力犯罪者采取防范措施的条款表示特别关注,并且询问政府和公民社会采取了哪些措施解决这一敏感问题。

26.最后,缔约国在回答一系列问题和疑问时曾肯定地说,在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卖淫和贩卖人口并非主要问题。她不同意这种说法,因为人所周知,发展中国家日益严重的贫困导致了此类犯罪行为的增多,她敦促该国政府下大力气解决这个问题。

27.León女士(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回答委员会成员的问题时说,委内瑞拉现在有一个维护人民权利办事处和一个隶属于全国妇女研究所(INAMUJER)的国家维护妇女权利办事处。

28.Jaimes女士(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说,在委内瑞拉,人权条约享有与《宪法》同等的级别。因此,委内瑞拉的法律机构在遵守《宪法》的同时也必须遵守这些条约。关于为提高妇女对人权文书的存在及其等级的认识而做的努力,她说《公约》已在法庭上被援引。关于这一点,应当记得委内瑞拉正在经历一个鼓励男子和妇女在了解《宪法》原则的基础上积极参与的政治过程。因此委内瑞拉在尽一切努力提高对《宪法》及其所含原则的认识,尤其是通过出版和散发大量的《宪法》副本,组织人权讲习班和会议、以及提高对国际条约和公约的认识运动,其中包括《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此外,全国妇女研究所还援引《公约》来答复政府检察官对删除针对家庭暴力犯罪者的防范措施的条款的要求。全国妇女研究所于2004年出版了一本小册子分发给全国各地的妇女。还就一些条约和一份文件的宪法等级问题举办了讲习班,这份出台的文件包含有关《美洲防止、惩罚和根除对妇女暴力行为公约》、《妇女平等机会法》、《世界人权宣言》和《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和家庭暴力法》这些在委内瑞拉广为人知的文书的信息。讲习班的对象是协调中心,今后能够提高大众认识的协调人、受理有关对妇女暴力事件的指控的机构及其他公共权力机构。这些讲习班还包含对《宪法》所载权利的讨论。

29.Acevedo女士(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在回答关于政府如何确保协调一致地实施国家促进妇女平等计划的问题时说,全国妇女研究所——有关妇女和性别平等的公共政策指导机构——为所有公共权力机构起草了一个五年计划。将性别观念纳入主流机制包括在起草阶段与各个机构协商和在实施阶段与技术工作组协商并与政府机构达成一致。根据计划中的指标进行评估。由于委内瑞拉的州和市级政府在拟定计划和编制预算方面是独立的,全国妇女研究所呼吁建立地区和市妇女研究所来实施该计划。这些地区和市级研究所由全国妇女研究所的地区局及其他局评估。迄今为止,已经成立了14个地区研究所和7个市研究所。在一些州,地区妇女研究所的主席是州政府的成员。全国妇女研究所还设法向直接负责起草和实施性别平等政府的政府官员提供性别问题培训。

30.在努力确保协调一致方面,与国家统计局(INE)签署了一份协议,将性别观点纳入国家统计数字,从而解决缺少按性别分类的数据的问题。最近还成立了一个负责性别问题的国家小组委员会。在卫生部,一个工作组正在制定一项性和生殖健康方案;性和生殖健康标准也正在国家层面实施。同时还与科学技术部及规划和发展部签署了协议。

31.她肯定地说,以前的国家妇女委员会的政策确实具有全国性的影响。关于协会为改善其在政府内部的地位所做的努力,成立一个独立的部的提案仍在讨论之中,与此同时,全国妇女研究所也在寻求一切可能的途径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中产生更大的影响。虽然协会是隶属于大众参与和社会发展部的一个自治机构,但它制定了覆盖全国的战略并尽可能有效地与各政府机构合作。尽管如此,全国妇女研究所确信它还必须加强与执行内阁其余部门的相互合作。

32.de Saab女士(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回答关于政府检察官的作用的提问,她说,作为全国妇女研究所工作的直接成果,2005年8月向所有委内瑞拉人散发了一份公报,告知他们在每个州至少将设立一个检察官办公室负责家庭暴力事件。各个州首次出现一位专门负责家庭暴力事件的检察官。

33.为了终止土著部落的妇女和少女在她们所在的安索阿特吉州被坏人利用,州政府和瓦劳部落签署了一份协议,向瓦劳部落提供诸如渔船和渔具等物品,并通过官方渠道帮助出售他们的产品,从而使他们获得经济上的独立,并允许他们回到原住地,过上更符合他们传统的生活。

34.关于贩卖人口的问题,安索阿特吉州像许多旅游目的地一样有许多十分偏远的地区常常处在被称为“使命(misiones)”的政府专项运动的范围外。随着委内瑞拉与古巴签署了一项协议,仅在一年之内(2004年至2005年),超过95 000名幼儿和青少年——特别是女孩——已经被登记为一个名为“Misión Identidad”的运动的成员。这是朝前迈出的重要一步,因为许多母亲没有经济条件带他们的孩子千里迢迢地前往州首府。这项活动和登记措施使得犯罪团伙带女孩们去旅游区变得不再容易。看到这项措施取得成功后,在安索阿特吉州为尤其容易被拐卖的儿童和青少年设立了一个常设的登记中心。

35.最后,安索阿特吉州还由官方下令成立了州妇女研究所,还设立了一个避难所,妇女及其子女最多可以在里面呆三个月并接受法律、心理和健康援助。还保存了所有已经在地方接受过援助的家庭暴力受害者的记录。在这方面,全国妇女研究所在指导方针、地区讲习班和会议地点方面提供了非常宝贵的支持。

36.del Mar Álvarez女士(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回答关于为解决侵犯人权问题所采取的措施的提问时说,政府的政策绝对尊重所有公民的人权,包括那些反对派在内。如果公共或私人团体提出指控,将履行法律规定的司法程序。这一做法与前任政府大相径庭,在前任政府执政下的委内瑞拉人民一直遭受迫害和强迫失踪。没有具体的报告指出委内瑞拉国内侵犯人权的问题;禁止此类违法行为(包括强迫失踪和未经授权的搜查)的宪法条款得到遵守。

37.关于非政府组织和政府之间的法律渠道,她说,当一个非政府组织与政府——特别是全国妇女研究所接触时,政府总是会听取非政府组织的意见。报告中提到了就暴力问题开展工作的非政府组织。全国妇女研究所对非政府组织进行登记,因此它知道它们是谁以及它如何支持它们的工作。登记的惟一要求是出具合法文件,证明相关团体是在对妇女的暴力和家庭暴力领域开展工作的非政府组织。不存在阻碍任何非政府组织进行登记的要求。

38.谈到家庭暴力的问题,她说有13个州设立了维护妇女权利办事处,负责帮助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此类事件的报案数量上升,这是由于妇女对于家庭暴力是一种犯罪的认识不断提高,使得她们更加愿意提出指控。关于已报案案件数量的统计数字已经写入报告,虽然实际数量可能更多,因为许多妇女仍然尽量隐瞒她们是受害者的事实。部门机构收到的任何此类报案均递交维护妇女权利办事处处理。一旦统计局负责性别统计的小组委员会结束其工作,便可获得对情况更为全面的认识。

39.关于政府检察官办公室向最高法院提出的关于对家庭暴力犯罪者采取的防范措施的要求,全国妇女研究所与在最高法院外示威抗议的非政府组织及宪法法院法官进行了讨论,但是迄今尚未形成任何决定,僵局仍在持续。为审查法律而成立的委员会希望准备好它的提案由非政府组织于2006年3月进行审议。

40.Castañeda女士(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说,委内瑞拉中央大学的妇女研究中心就“平等”和“公平”这两个词对提高妇女地位的重要性展开了内容丰富、范围广泛的辩论。她指出可能在差异中谈到平等:虽然一名加拉加斯的职业妇女与一名亚马逊地区的土著妇女是平等的,而且有共同关心的问题,但她们的生活在许多方面相去甚远。现在停止争议是不可能的,但是讨论会继续。

41.Osorio女士(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说,家庭虐待和性传播疾病的报案数量上升,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妇女已经知道可以获得帮助。大约有一半的州向国家统计局提供健康统计数字。

42.政府已经决定制定一项平权行动政策,通过恢复权利从而让土著人群受益;同时已经制定了专门的卫生保健方案,开设了教育课程,提供双语服务和医院以满足他们的需要。通过大规模的免疫运动,特别是针对黄热病的免疫,土著人群中传染病的死亡率有所下降。

43.她还骄傲地报告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05年10月召开的第三十三届大会上已经宣布委内瑞拉是“无文盲国家”。

44.Arratia女士(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说,《公约任择议定书》的签署已经在国家新闻和全国妇女研究所发表的时事通讯中宣布。全国妇女研究所将继续广泛散发有关《任择议定书》的信息,确保让所有妇女都知道控诉机制。所有委内瑞拉人都享受充分的表达自由,那些表达反对观点的人不会受到迫害。向委员会提交的报告已经起草,其中纳入了非政府组织、政府机构和独立团体提供的信息。

45.教育和体育部正在修订学校课程和课本,使它们与《宪法》中反对歧视的条款相一致。该部刚刚成立了一个委员会负责剔除教材中的陈规定型观念,特别是对土著妇女和非裔妇女的陈规定型观念。《土著人民法》纳入了接受用土著语言提供的教育的权利。为改变非裔委内瑞拉人在大众中的形象还出台了一项国家教育方案。在接受扫盲培训的1 400 000人中有67 000人是土著人,接受培训的非裔人数量也很多。

46.已经成立了种族歧视问题总统委员会,由教育和体育部负责,非政府组织及其他政府机构参与,旨在消除委内瑞拉社会中存在的歧视性文化。当她作为一名非裔妇女在2005年率领代表团签署《公约任择议定书》时,她曾亲身经历了心理上的变化,这在上一个时代是不会发生的。

47.根据最近通过的《广播电视社会责任法》,迄今为止已有两家广播公司被起诉违法。

48.Jaimes女士(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说,根据新《宪法》,两院议会已经变成一院制的国民议会。在新的框架下,妇女权利问题议会委员会已经由国民议会中的妇女、家庭和青少年问题常设委员会所取代,它由分别负责每个相关领域的三个小组委员会组成。因此,在国民议会中有一个委员会专门负责性别问题。目前该机构中妇女代表的比例为25%,虽然尚未达到50%的最终目标,但这一比例是空前的。《宪法》支持非性别歧视性语言,因此正在进行从一些法律中剔除这些语言的工作。然而,妇女在司法机关和法律职业中的代表名额仍显不足。

49.León女士(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说,对违反《广播电视社会责任法》的违法者实施的惩罚是利用广播时间传递有关妇女和少数民族的积极的信息,或为孩子提供教育课程。妇女在获取媒体信息、听到属于她们自己的声音并向全国传递她们是谁的信息方面取得了极大进展。

50.Morvai女士强调,随着对人格尊严重视程度的加强,需要一个更有力的承诺,以终止一切非法利用人的形式,包括使妇女成为满足他人需要的被利用对象的卖淫行为。

51.Saiga女士询问《宪法》第88条是否已经得到执行,1982年《民法典》是否仍然有效且未做修改。谈到1937年《刑法典》,她提请注意全国妇女研究所的观点应当彻底改变,并非只是做部分的修改。她还询问代表团对该问题持何种观点。

52.Patten女士希望了解为改善妇女——例如非裔妇女诉诸法庭的途径,并向所有妇女提供法律援助而采取的措施。

53.主席作为委员会成员发言,她就全国扫盲运动一事向代表团表示祝贺,但是询问是否制定了任何战略以避免那些刚刚脱盲的人失去他们刚刚获得的技能。

54.León女士(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回答说,总统也对扫盲成果感到担心,因此紧接着第一次扫盲运动很快开始了第二次运动,使扫盲成果达到一个更高的水平。许多学生从更高水平的学习中毕业。

55.Castañeda女士(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回答关于卖淫和劳动力的问题,她解释说,根据千年发展目标,政府的战略是到2015年将赤贫比例减低至12.5%,到2021年彻底消除赤贫。因此将会有更多的人在正规经济领域工作,而更少的人在非正规经济领域工作。为此将会提供基础设施和资金,土地改革将设法鼓励人们从隐藏着一些贫民窟的沿海城市地区迁往北部平原地区定居。

56.这一努力与解决卖淫和拐卖人口问题密切相关,因为它将有助于妇女摆脱贫困、从事有尊严的工作并成为经济中心。妇女发展银行就是取得成就的一个例证。

57.del Mar Álvarez女士(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指出,1982年《民法典》的改革为男性和女性规定了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并废除了妇女在婚姻中的从属角色。这些条款在《委内瑞拉宪法》中得到进一步扩充,例如关于父母双方平等的抚养责任。

58.她承认《刑法典》已经过时,但是由全国妇女研究所提交的从性别角度拟定的新的刑法条款目前正在讨论之中,经过普遍协商,它将被用于起草一份刑法与性别法合并草案。

59.维护人民权利办事处帮助贫困妇女诉诸法庭,例如免费起草必需的,而且有时是十分昂贵的法律文件。这些文件随后由妇女特别辩护人提交法庭。

60.Jaimes女士(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回顾说,根据《宪法》,诉诸司法程序是免费的,人民权利维护员数量的猛增确保了为所有人免费提供法律代表。此外,最高法院超过四分之一的法官是女性,在全国有一半以上的法官是女性。目前法官是通过考试选拔的,需要经过高强度的培训。目前在职的法官中有一半是通过这一程序选拔的,考虑到保证司法独立,这一数字不久将有望达到100%。

61.Castañeda女士(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谈到《宪法》第88条和妇女的社会保障权问题,她解释说,正在致力于通过养老金制度使这些条款得到落实。国民议会正在就该议题进行讨论。

下午1时05分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