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男女共计

劳动力

1,004.2

1,008.4

1,017.6

1,005.3

就业人口

931.7

949.6

965.3

938.8

失业人口

72.6

58.8

52.4

66.6

男性

劳动力

622.0

622.8

626.7

620.0

就业人口

589.3

596.6

606.7

593.0

失业人口

32.7

26.1

20.0

27.0

女性

劳动力

382.2

385.6

391.0

385.3

就业人口

342.3

352.9

358.5

345.8

失业人口

39.9

32.7

32.4

39.6

1999年单位:(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男女共计

劳动力

1,006.9

974.3

978.2

973.7

就业人口

928.8

903.1

912.4

896.1

失业人口

78.0

71.2

65.8

77.6

男性

劳动力

614.2

592.0

594.5

594.3

就业人口

581.2

564.5

569.1

562.1

失业人口

33.0

27.5

25.4

32.2

女性

劳动力

392.7

382.3

383.7

3,379.4

就业人口

347.7

338.6

343.3

334.0

失业人口

45.0

43.7

40.4

45.4

B. 按经济活动和性别排列的1998年和1999年在农业、畜牧业和渔业部门工作的15岁以上的就业人口

1998年单位:(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男女共计

713.0

704.2

701.2

699.7

男性

414.7

406.9

405.7

403.0

女性

298.3

297.3

295.5

296.6

1999年单位:(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男女共计

712.3

669.1

679.3

690.8

男性

403.3

385.3

389.8

394.8

女性

308.9

238.8

289.5

296.0

C. 按性别排列的农村地区15岁以上的就业人口

1998年单位:(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男女共计

931.7

949.6

965.3

938.7

男性

589.3

596.6

606.7

593.0

女性

342.3

352.9

358.5

345.8

1999年单位:(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男女共计

928.8

903.1

912.4

896.1

男性

581.2

564.5

569.1

562.1

女性

347.7

338.6

343.3

334.0

D. 按性别排列的农村地区15岁以上失业人口

1998年单位:(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男女共计

72.6

58.8

52.4

66.6

男性

32.7

26.1

20.0

27.0

女性

39.9

32.7

32.4

39.6

1999年单位:(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男女共计

78.0

71.2

65.8

77.6

男性

33.0

27.5

25.4

32.2

女性

45.0

43.7

40.4

45.4

E. 失业妇女年龄组:

1998年单位:(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女性

39.9

32.7

32.4

39.6

15-19岁

5.0

4.5

5.7

5.1

20-24岁

13.9

11.5

12.2

13.2

25-29岁

6.3

6.4

5.2

7.4

30-44岁

10.1

7.5

7.0

9.7

45-64岁

4.5

2.8

2.3

4.1

1999年单位:(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女性

45.0

43.7

40.4

45.4

15-19岁

5.7

5.2

5.9

6.1

20-24岁

12.9

13.5

11.5

12.3

25-29岁

9.0

8.5

8.4

8.4

30-44岁

11.8

10.1

10.0

13.3

45-64岁

5.7

6.5

4.7

5.4

66. 以上数据说明了三个基本假设(有待证实的假设):

在农村地区整体就业(农业和非农业机会)方面存在性别差异;

妇女失业百分比似乎要比男子高出不少。在农业、畜牧业和渔业部门工作的人口也属于这种情况;以及

20-24岁以及30-44岁的妇女年龄组遭受失业的影响更为严重。

67. 希腊政府的首要优先项目是使希腊人民富裕起来。要达到这个目的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改进就业状况。从市场角度来看,希腊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是可行的,在这种政策的指导下,取得了持续的高增长率,同时又将通货膨胀率和利率保持在低水平上。除此以外,这种政策促进了结构变革,从而确保市场更好运作以及加强竞争。在过去几年中希腊政府实行的宏观经济政策使得希腊达到了《欧洲联盟条约》所规定的标准;这一事实本身就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然而,最重要的是,这种政策创造了经济进一步增长的有利条件。由于财政良好、价格和汇率稳定以及利率下降,导致实际收入、经济活动以及投资的增长。投资增加以及利率下降将促进创造就业机会。

就业的一般趋势

68. 从长期来看,希腊就业率的增幅会很大,但是从短期来说,就业增长率不是很高。随着季节的变化,某些经济部门(例如旅游业)的就业率会发生波动,就旅游业而言,春夏的就业率最高,而秋冬时又有回落。

表 2

就业的趋势

1989年

1994年

1999年

男子

妇女

总数

男子

妇女

总数

男子

妇女

总数

就业人口

2,379,702

1,283,365

3,663,067

2,449,439

1,336,718

3,786,157

2,466,482

1,473,310

3,939,792

失业人口

104,806

150,662

255,468

157,871

212,389

370,261

201,789

321,589

523,375

劳动力

2,484,507

1,434,028

3,918,535

2,607,310

1,549,108

4,156,418

2,668,268

1,794,899

4,463,167

失业百分比

4.4

10.5

6.5

6.1

13.7

8.9

7.6

17.9

11.7

资料来源:希腊国家统计局、劳动力调查、国家就业观察站。

69. 1999年就业人口总数为3,939,792, 其中2,466,482人为男子,1,473,310人为妇女。从1988年至1999年,就业率上升了大约7.7%。在同一时期,妇女就业率的增长较快,达到15.4%,而男子的增长率约为3.6%。

70. 多数就业人士(约3,704,140人)从事全职工作,只有228,721人从事非全日制工作。从1988年到1999年,非全日制工作岗位要比全职工作岗位增长得快。在同一时期,全职岗位增加了7.3%,而非全日制岗位增加了15.9%。虽然同整个就业率相比,非全日制工作所占的比例仍然很低,但是从长期来说有上升的趋势。

在失业领域中失业时间和结构的情况变化

71. 1999年,根据劳动力调查所提供的数据,失业者总数为532,578人,其中210,169人为男子,322,419人为妇女。1999年的平均失业率为11.9%(1999年第一、第二、第三以及第四季度的失业率分别为:11.9%、11.7%、11.6%以及12.4%)。从1990年到1999年,希腊的失业人数增加了164,000人。然而,应当指出,在同一时期内,希腊劳动力的年平均增长率是欧洲联盟成员国中第三高的。虽然希望进入希腊劳动力市场的人数已有增加,但是希腊的年平均就业增长率要比欧盟的平均增长率高出5.5倍,从而导致创造了255,000个新的工作岗位。这些情况表明,希腊失业人数的增加主要是由于劳动力的增加,特别是由于妇女和移民涌入劳动力市场。然而,与此同时,希腊经济已经显示出稳定创造就业机会的能力,其比例是近年来最高的。据估计,刚才已经分析的这种稳定的宏观经济构架以及预期中的生产力的发展将在今后几年中创造新的工作岗位方面发挥更加有利的影响。

72. 根据最近提供的数据,2001年第二季度的失业率几乎下降了1%(从2000年第二季度的11.1%下降到10.2%)。男子的失业率为6.7%,下降了0.6%,而妇女的失业率(15.4%)下降幅度更大。失业人数估计为444,700人(与2000年相比,下降了9.4%)。青年失业率明显下降(15-29岁年龄组下降了11.8%),长期失业率也明显下降(下降了15.5%)。

在性别基础上的就业结构

73. 男子和妇女的就业数据是不同的。同男子相比,妇女在寻找工作方面面临更大的困难。在1999年的失业人士中,60.5%是妇女。在同一时期,平均失业率为11.9%,男子和妇女的失业率分别为8%和18%。然而,由于妇女在劳动力市场的参与率迅速上升,就业状况似乎发生了有利于妇女的变化。1988年,妇女占就业人口的34.9%,占劳动力的36.7%,而1999年这两项数字分别为37.4%和40.2%。同男子相比,妇女往往更多地从事非全日制工作。1999年,男子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比例为3.3%,而妇女的比例为9.9%。实际上,一些年来男子参加非全日制工作的比例上升得比妇女快,这种情况将导致这方面的男女比例更加平等。

74. 为了帮助妇女克服在劳动力市场所面临的困难,希腊政府和社会伙伴除了采取附加措施以外,还决定将性别平等的原则纳入《国家就业行动计划》的四大支柱之中。性别平等的原则也纳入了就业和职业培训计划,妇女参加这些计划的比例相当于妇女的失业比例。政府提供了新的机会,以便加强妇女的创业精神,同时妇女还获得了培训和教育,准备从事面向信息社会的更具活力的职业。

75. 关于为促进妇女就业和减少妇女失业而采取的措施,向国际劳工组织提交的下列国家报告均有提及:2000年有关实施国际劳工组织第122号公约的报告(附录二);1997年有关实施国际劳工组织第111号公约的报告(附录二);1999年有关实施国际劳工组织第111号公约的报告(附录二)以及2000年有关实施国际劳工组织第100号公约的报告(附录二)。

以年龄为基础的就业结构

76. 在希腊,年轻人是在寻找工作方面遭遇困难的第二个群体。然而,1988年-1999年以年龄为基础的群体失业情况表明,在同一时期中,年轻人在失业整体中所占的比例已经下降。1988年15-19岁和20-24岁的年轻人占失业人士总数的14.3%和29.7%,到1999年这两项数字已经下降到8.6%和24.5%。

旨在防止和减少青年失业的政策措施

77. 所实施政策的基本目标是要防止年轻人的长期失业(失业超过六个月),其办法是:帮助他们寻找工作,或者提供各种培训计划增加其就业机会。将以相同的方法解决失业超过六个月的年轻人的问题。

78. 正在实施旨在防止和解决失业问题的综合干预方案,为了更好地满足个别对象组的需要以及劳动力市场的要求,已经提出了一系列的措施(培训、工作经验、就业以及自营职业)。正在提出针对具体群体(例如大学毕业生)的特殊方案,同时正在通过现有的针对具体群体的方案(例如帮助严重失业地区的失业人士的方案)作出有利安排。就方案中的部门专业化而言,正在那些估计就业会增加的部门或者在那些失业问题十分严重的部门实施某些项目(例如,已经制定一些有关文化事业的方案,目前正在实施之中)。同时为现有的方案制定了特别奖励措施,以便鼓励失业人士学习新技术。

79. 通过综合干预解决失业问题是人力雇佣组织下属的就业促进中心的目标。在这些中心中,特别顾问为失业人士提供个别辅导。这些顾问试图为失业的年轻人提供没有补助的工作,如果没有可能安排工作的话,就向他们提供以下的选择:

参加求职俱乐部举办的短期培训班;

参加与人才雇佣组织下属的就业促进中心和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合办的连续培训班;

参加为18岁以下青年人举办的学徒班;

参加职业培训所为艺术院校毕业生举办的培训班;

通过“舞台”方案取得工作经验;以及

参加人才雇佣组织题为“积极生活中的年轻人”的主要方案,该方案由两个次级方案组成,其中之一是促进自营职业的名为“年轻的专业人员”的次级方案。必须指出,通过上述方案创造的就业机会的60%在方案结束以后依然存在。

80. 同前些年相比,1999年在实施“积极生活中的年轻人”的方案时提出了一项创新,部分方案涉及资助在文化部门中创造新的工作岗位以及举办新的企业。所谓文化部门是指那些开发文化遗产、音乐、表演、视觉和书画艺术、书籍、文化旅游业以及视听媒体的部门。其中有些行业面临严重的失业问题(例如表演艺术),而在另外一些行业中,就业率估计会有相当大的增长(例如视听媒体)。

81. 为了确保更多的失业年轻人参加“积极生活中的年轻人”这个方案,目前正在简化实施方案的程序,而且只要失业人士的活动涉及电脑或者一般技术,“年轻的专业人员”次级方案提供的资助就会更加有利。为那些发展缓慢而且失业率高的地区、农村地区以及岛屿提供了更多的资金。

有特殊需要的人士

82. 具有特殊需要的人士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中面临困难。为了提高这个弱势群体的就业率,已经制定了特别的保护法律以及促进就业的方案。希腊第2643/1998号法令以及第2956/2001号法令已经生效,这两项法令就在公共部门工作的处于不利地位人士的就业条件作出了规定。

83. 依照这些法令,在安排具有特殊需要的人士在公共部门就业方面,公共服务部门、公共企业和公司以及地方政府机构必须根据优先秩序任命或者雇用残疾人士、多子女父母以及其他的弱势群体。这些人士无须参加公共竞争或者选拔,应占所宣布空缺总数的5%。同时,凡是残疾率达到50%以上同时又很难找到工作的人士,有权获得上述5%之中的八分之三的职位。此外,凡是其子女或者兄弟的残疾率达到67%以上的人士有权获得上述5%职位中的八分之一。

84. 除此以外,公共服务部门、执法部门以及地方政府的行政机构也必须雇用盲人学校的毕业生担任电话接线员。盲人应占电讯中心有关空缺总数的80%。

85. 除了残疾人士应占空缺的百分比以外,上述法令还规定,残疾人士就业的年龄上限为45岁,要比正常人的35岁高出许多。

86. 必须指出,上述规定不仅仅适用于残疾人士在公共服务部门、执法部门以及地方政府的行政机构中的就业,同时适用于这些人士在公立以及私营的公司和企业中的就业。

87. 最后一点但是并非最不重要的一点是,照顾残疾人士的措施已经扩大到行政机构,涉及诸如减少工作时间、便利出入公共建筑物以及改进行政机构的服务等方面。

88. 具体来说,第2527/1997号法令规定,凡是其子女的残疾率达到67%以上或者其配偶的残疾率达到100%的公务员有权每天减少工作时间1小时。同一规定也适用于那些失明或者截瘫的公务员。盲人接线员每天可减少工作时间两小时。

89. 根据第2880/2001号法令,上述每天减少工作时间1小时的规定的适用范围已经扩大,凡经法庭裁决获得残疾人士监护权的公务员以及在某些条件下承担抚养残疾人士责任的单亲公务员在承担这一责任期间享有同等权利。

90. 所有建筑物都必须为残疾人士提供纵向和横向的设施,以便这些人士无障碍地出入这些建筑物,特别是中央部委、执法机构以及地方政府的行政部门的办公大楼,以及提供卫生和社会福利、教育、税收和贸易、以及停车等公共服务的大楼,以及其他有多人等待的公共服务建筑物。

91. 最后,关于改进行政机构的服务问题,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例如:

残疾人士优先;

关于内部文件往来,由公务员而不是残疾人士本人承担必要的程序;

尽快签发证明以及其他文件,以免再次奔波;

残疾人士可以通过电话提出要求,以邮寄方式领取证明和其他文件;

重要的公共服务机构,例如警察局、消防局、医院以及其他机构,配备有特别为残疾人士设计的特殊的通知和电话装置;以及

所有的公共服务机构都提供为残疾人士专门设计的登记表。

92. 第2643/1998号法案也就在私营部门,即在希腊营业的希腊资本或者外国资本的公司和企业中安排具有特殊需要人士就业的问题作出了规定。如上所述,第2643/1998号法令已经取代了第1648/1986号法令。从1987年安排第一批岗位到1998年,已经为具有特殊需要的人士安排了13,000个工作岗位。

93. 关于为促进具有特殊需要人士就业的方案的详细情况,请参看2000年向国际劳工组织提交的有关实施国际劳工组织第122号公约的国家报告。

地区差别

94. 希腊各个地区的失业率各不相同,1999年最高为14.5%(西马其顿),最低为7.8%(伯罗奔尼撒)。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区在不同的季节中失业率的水平和类型。在伊奥尼亚群岛、克里特以及南爱琴群岛,各个季节的失业率起伏很大,失业率在夏季大幅度下降。例如,在南爱琴群岛,1999年第一、二、三和四季度,其失业率分别为20.3%、7.3%、4.5%以及14.4%。这种波动的原因在于旅游业在上述地区的经济中占有很大比重,夏季游客众多,而在年初以及年尾旅游业几乎陷于停顿。

95. 为了防止和解决失业问题,政府制定了促使劳动力市场现代化的规章制度,执行了一系列的积极政策,促进就业以及利用新的信息和通讯技术所提供的各种机会,以便取得知识,加强商业活动和改进公共部门。

96. 在全面就业政策的框架内,从1998年开始每年制定《国家就业行动计划》。1999年和2000年的《国家就业行动计划》是根据欧洲委员会指导方针围绕以下四个方面(支柱)而制定出来的;

支柱一:改进就业机会――已经采取措施解决所有人口群组的失业问题以及防止长期失业;

支柱二:发展创业精神――已经采取措施鼓励开办企业;

支柱三:加强企业及其工人的适应能力――已经采取措施促使劳动组织现代化;

支柱四:加强男女平等机会政策――已经采取措施以便消除男女在就业方面的差别,解决在职业和家庭生活之间的矛盾,以及推动妇女重返劳动市场。

97. 有关为防止和解决失业问题而执行政策的更多信息,请参看2000年8月提交国际劳工组织的有关实施国际劳工组织第122号公约的国家报告。

98. 此外,最新的情况是:2000年12月通过了有关“促进就业和其他规定”的第2874/2000号法案,以便补充就业政策,为加强这种政策的有效性而创造或/和改进业务和机构条件。据估计,这项新法案会增强积极就业政策的有效性,其主要规定如下:

取消超出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及增加加班费,其目的是要促使招收新的职工(第2874/2000号法案第4条);

通过企业和工人就每年工作时数的安排签订协议,安排工作时间(第2874/2000号法案第5条)。有关每年工作时间的安排使得企业可以按照正在变化的需求更好地安排生产,同时更加合理地发展企业的资本设备。这将导致生产成本的降低以及生产率的增加,并且最终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扩大就业以及降低失业率;

减少雇员所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第2874/2000号法案第6条),除其他外,这将减少所有企业的劳动成本,从而鼓励企业为满足生产需要而招收新的员工。

99. 同时,根据以上法案,在劳工和社会保障部成立了一个专家委员会,处理有关就业、社会保障以及社会政策的事务。该专家委员会负责提出建议,并且研究和分析国家、欧洲和国际各级的动态。该委员会也负责研究是否有可能另外选择适当的措施,评估有关干预措施的有效性,同时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所提出的任何问题提供专家意见。该专家委员会的成立意味着,从此有了一个就上述事项提供专家咨询意见的中央机构。

富有成效的工作

《国家就业行动计划》

100. 使得企业和工人适应新的生产条件和劳动组织是希腊就业政策的支柱之一。《国家就业行动计划》的第三个支柱(基本方面)特别提到要鼓励企业及其工人的适应,以便企业能够适应在不断变化的条件,从而保存和加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对就业产生有益的影响。

人才雇佣组织的雇员在职进修方案

101. 人才雇佣组织为私营部门和公立部门的工人实施了在职培训方案,以便帮助工人更快地适应由于引进新的技术和劳动组织方法而提出的新的要求。这些方案的目的是要提高工人的生产率和企业的竞争能力。这些方案由两个次级方案组成,第一个次级方案涉及99名雇员以下的企业,第二个次级方案涉及100名雇员以上的企业。上述方案实施得非常成功。人才雇佣组织还为自营企业者以及雇员为5名以下的小企业举办了培训班。

欧洲共同体倡议ADAPT

102. 欧洲共同体倡议ADAPT为提高生产率作出了贡献。该倡议谋求促使工人适应工业变革,同时帮助企业提高其生产率。应当指出,社会伙伴在实施这一倡议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因为其中许多项目都涉及伙伴关系。

第2639/1998号法令

103. 于1998年通过的第2639号法令规定了更加灵活的工时安排。该法令制定了有关非正式就业安排的条例,提出了有关坚持就业的措施,同时就私营职业介绍机构的运作作出了规定。这种新的立法框架导致到1999年12月31日在希腊全国签订了190,311项新型就业合同。新条例的目的是要在劳动力市场进行一系列的结构变革,推动保留现有的工作岗位以及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同时增加企业的生产率和竞争能力。

第2874/2000号法令(“促进就业和其他规定”)

104. 第2874/2000号法令规定了年度工时安排,使得企业可以通过减少储备以及更加合理地利用其资本设备,尽快根据需求的变化安排生产。这种做法可能减少生产成本,同时提高生产率,从而增加就业和减少失业。希腊许多工业企业和贸易企业希望实施灵活的工时安排。另一方面,就工人而言,灵活的工时安排使得他们有可能将工作、进修以及家庭生活更好地结合起来。

自由选择职业――保障权利

105. 自由参加国家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权利是希腊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宪法》第5条)。《宪法》第22条第3款特别禁止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并且就战争以及由灾难引起的社会紧急状态作出了特别规定。希腊国民和外国人,无论是否受到劳动契约的约束以及无论是否自由职业者,均可享受以上权利。

现有的技术和职业培训方案

106. 农业部/农业推广处理事会以及国内农业经济理事会在以下部门组织了技术和职业培训班:农业部门(林业、植物生产、渔业及牲畜繁殖);国内农业经济部门(营养――食品技术、家庭资源的管理、消费者保护、家庭护理以及男女平等);合作社(行政管理);以及非农业活动(农业旅游业、加工和销售、手工艺品、农业机械、小企业管理以及电脑)。

107. 在1995-1999年期间,国内农业经济理事会同希腊的区域服务机构合作举办了以下的培训班:

表 3

培训班

部 门

培训班数目

参加人数

手工艺品

329

7,739

衣 服

173

4,300

食品技术

136

3,118

农业旅游业

107

2,499

电 脑

5

109

管 理

3

62

老人护理

3

59

儿童护理

1

25

农业机械

2

65

总 数

759

17,976

上述培训班的培训对象是农村妇女,其中有些直接从事初级商品的生产,有些间接参与(从事家庭劳动而不领取工资的农村妇女),还有一些从事非农业活动。

108. 目前已经权力下放的农业推广处理事会集中举办有关加工、销售和多样化内容的培训班,但是农民仍然很需要有关先进耕作方法和保护方法的培训。

109. 这些培训班的培训对象为男女农民。按性格分列的有关专业培训的数据如下。同前几年相比,参加2001年专业培训的人数似乎大大减少。人数减少的原因完全在于:从2001年开始,专业培训由新的农业和职业培训组织“DIMITRA”接管。

表 4

按性别分列的培训班数据

年 份

参加人数

男性 ( 百分比 )

女性 ( 百分比 )

1997

21,567

55.5

44.5

1998

23,965

48.4

51.6

1999

15,903

30.7

49.3

2001

861

62.7

37.3

资料来源:推广处理事会/农业部。

技术和职业培训制度/方案

110. 希腊制定了两种职业培训制度:初级职业培训和进修职业培训。

初级职业培训包括:学徒学校和职业培训所。学徒学校的学制为3年,在校学生为初中毕业生。

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负责进修职业培训。

111. 人才雇佣组织在实施职业培训方案方面发挥了主要的作用。该组织是个公共机构,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监督下开展工作。该组织由一个行政委员会管理,其中委员国家和社会伙伴各占一半。人才雇佣组织负责实施学徒学校和职业培训所的初级培训方案、各种进修培训方案以及为失业的年轻人专门设计的其他培训方案,将理论培训同实际操作结合起来,帮助学员获得职业资格以满足劳动力市场的需要。同时,该组织还通过特殊社会群体服务局为那些无法参加正常培训方案的具有特殊需要的人士实施职业培训方案和社会心理支助方案。上述方案为期两年至四年,目前正由人才雇佣组织下属的特殊职业培训中心予以实施。

112. 必须指出,已经就人才雇佣组织今后培训方案的规划作出了决定,先是确定企业的需要,然后让所有毕业生在某些企业中接受培训并且取得工作经验,这些企业将纳入有关补贴雇用的特殊方案。结果,凡是参加培训方案的学员都能获得具体的工作岗位并且取得工作经验。

113. 1999年在提供职业培训方案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方案的法定框架和行政框架得到了改善,社会伙伴和当地机构在设计和实施方案方面的参与得到了加强,同时在培训机构的核准方面也进行了实质性的改革。经过改进的职业培训将贯彻工人的整个职业生涯,并且为他们提供终生学习机会,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详细情况请参看于2000年提交的有关实施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就业政策”的第122号公约的国家报告(附录二)。

114. 农村妇女和自营职业的妇女往往面临必须照顾学龄前儿童和老人而又没有机构支助的困难。这种困难主要存在于山区以及偏远地区。

在实现全面就业、有效就业和自由选择职业方面的特殊困难

115. 在实现有关全面就业、有效就业以及自由选择职业的目标方面遇到的特殊困难如下:

企业提供的职位空缺大大低于需求;

企业提供的空缺与应聘人士在职业资格要求方面存在很大差距,其主要原因在于职业教育制度未能迅速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以及

移民工人大量增加。

116. 为克服以上困难,正在作出以下努力:

更加紧密和有系统地将职业教育同进修培训结合起来;

有系统地调查当地劳动力市场的需求;

确保促进就业中心同职业培训中心、社会伙伴以及当地劳动力市场的管理机构之间的更加密切和有系统的合作;以及

实施和延长旨在解决失业问题的积极政策,特别是要通过人才雇佣组织实施的特别方案,向失业人士提供符合其实际情况的支助。

禁止在职业指导和就业培训方面以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以及原籍为由进行歧视

117. 根据希腊《宪法》第5条的规定,“所有人都有权自由发展其人格,并且参加国家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但是不得损害他人的权利或者违反《宪法》以及法令规定。在希腊国土上生活的所有人均享有对其生命、荣誉和自由的全面保护,无论其国籍、种族、语言、宗教信仰或者政治信仰。”同时,《宪法》第13条也规定,“宗教良知自由不容侵犯。个人的宗教信仰并不影响享受公民权利和自由。”

移民工人

118. 《民法》规定,“移民工人享有与希腊国民同等的权利”(第4条)以及“缔约方可以选择适用其合约关系的法律”(第25条)。

119. 根据第499/1987号总统令及第545/1983号总统令的规定,欧洲联盟成员国的国民在同等的条件下有权同希腊工人一样在希腊自由活动和居留,从事有偿或者无偿的活动。

120. 持有居留证的非欧盟成员国的外国国民在劳动报酬、工作条件以及社会保障权利等方面享有同希腊工人同样的劳动权利和承担同样的义务,同时也承担现有立法所规定的其他财政义务(“有关向外国人发放短期居留证的”第359/1997号总统令第6条以及“有关在希腊居住的非欧盟成员国的欧洲国家国民的合法居留和工作条件和秩序的”第358/1997号总统令第4条)。凡是根据有关外国人在希腊入境和居留的第2910/2001号法令所规定的程序获得工作证的外国人也适用于上述规定。

禁止性别歧视

121. 有关在就业和其他方面实施性别平等原则的第1414/84号法令(《政府公报》10/A)确保男子和妇女在就业方面获得同等待遇和同等机会。所有部门在招收各级和各类职工时不得以性别或者家庭情况为由实行歧视(第3条)。

122. 在出版物、广告、宣传、竞赛通知、有关填补空缺的通知和规定、指示、职业培训以及在职进修之中,禁止提到有关人士的性别或者家庭情况,禁止采用可能会间接引起性别歧视的标准或者内容。第1414/84号法令第6条(a)款规定,禁止以性别为由终止雇用关系。

123. 同时,按照以上法令第2条的规定,禁止在制订和实施有关职业指导和再培训、关于改变职业的培训、针对一般公众的培训以及关于工人及其家庭的信息的方案或者计划之中以及在参加这些方案方面以性别和家庭情况为由给予不同待遇。

124. 在工人的工作条件、职务晋升以及职业发展方面也禁止任何形式的性别歧视(第1414/84号法令第5条)。

125. 有关平等待遇的劳工法的有关规定是在劳动监察局的监督下予以实施的。同时,凡是受到上述法律影响的女工有权向民事法庭提出上诉。为保护女工,第1414/84号法令第6条(b)款规定,凡是女工为实现就业方面性别平等的目的而提出上诉或者采取任何其他行动者,雇主不得采取报复行动终止有关雇用关系。

126. 希腊政府坚决致力于实现男女实质上的平等。最近根据2001年4月6日第三次议会修改宪法会议的决议,对希腊《宪法》进行了修订。经修订后的《宪法》第116条第2款规定:“采取积极措施促进男女平等并不构成性别歧视。国家计划消除目前存在的主要是针对妇女的不平等现象。”这是希腊《宪法》第一次规定采取积极措施消除目前存在的针对妇女的不平等现象。

127. 《国家劳动集体总协定》也规定采取措施消除歧视。2000-2001年《国家劳动集体总协定》第20条规定,“从事独立工作的人士在相同的劳动条件下,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获得同其他工人同样或者相似的待遇。同等待遇主要是指:在劳动场所的卫生和安全、保护工人不会因为性别、国籍、种族或者信仰等原因在就业方面遭受任何形式的歧视、最低就业年龄、产妇保护,获得培训和进修的机会、尊重其组织的权利以及采取集体行动的权利以及推动工人参加社会保险和教育计划等方面的平等待遇。”。

128. 同时,上述《协定》第22条规定,“缔约各方认为,应当作出一切努力尊重所有工人在种族、国籍、宗教以及文化方面的特征并且帮助他们适应工作环境。”

129. 人力雇佣组织提供了有关职业指导的服务,无论是个人还是团体均可获得这种服务,其目的是要提供有关就业机会的信息。法律保障所有有关人士(包括外国人)获得职业指导服务。

130. 为了确保所有人在就业方面获得平等机会,目前正在实施“有关防止劳动力市场排挤的业务方案”。这个方案的受益者是没有固定职业的失业人士,属于以下群体:具有特殊需要的人士、被遣返回国的希腊人、移民、难民、囚犯、劳改释放分子、少年犯、单亲家庭的户主、前吸毒者、具有文化和宗教特征的人士以及居住在山区和偏远地区的人士。

131. 该业务方案以以下方式帮助弱势群体的成员重新就业:第一,主要是通过职业培训帮助他们发展技巧和获得专业资格。第二,通过帮助他们创业或者鼓励雇主雇用经过上述方案培训的人士,促进他们进入劳动力市场。第三,通过附带支助服务,向他们提供社会和心理方面的援助,并且帮助他们迅速适应其工作岗位。提供附带支助服务的工作人员负责鼓励和提供信息及心理方面的援助,向雇主作宣传并且提供信息以及向有关家庭提供咨询和支助。

132. 每项综合方案都包括初步培训,帮助对象人士参加方案。向被遣返国民、移民以及难民等对象群体提供初步培训的目的主要是让他们学习希腊语,以便熟悉从事某些经济活动,掌握工作岗位技巧所必需的术语。

表 5

有关针对移民、难民、被遣返回国人士以及具有文化特征人士的业务方案的数据

1997 年至 2000 年“防止劳动力市场排斥”的业务方案

对 象 组

方案数目

参加人数

开支总额 ( 以希腊德拉马克计算 )

来自第三国的移民

21

325

907,107,340

难 民

19

284

843,490,106

从西欧国家遣返的人士

5

93

94,889,075

从非西欧国家遣返的人士

50

884

1,367,463,098

波马克人

20

326

674,647,655

罗姆人

35

531

1,342,266,116

移民的就业

133. 从1990年代之初开始,希腊从原籍国转变为收容国。希腊国家统计局根据“有关外国人入境、离境、居留和就业”的第1975/1991号法令收集的有关移民就业情况的数据显示,向移民工人发放工作证的情况如下:

表 6

发放的工作证

年 份

工 作 证

1994

28,730

1995

27,434

1996

24,965

1997

23,551

1998

25,017

1999

20,365

134. 根据“有关向外国人发放短期居留证”的第359/97号总统令以及“有关在希腊的外国人合法居留和工作的条件和程序”的第358/97号总统令,可对在希腊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实行监管。作为这一领域的主管机构,人力雇佣组织根据这一程序,发放了233,000张绿卡,允许有关外国人居留和工作。

135. 为了解决日益增多的外国人所引起的问题,必须在考虑到新的条件以及国际趋势的情况下,制定长期的移民政策。因此,“有关外国人在希腊的入境和居留,通过归化和其他规定获得希腊国籍”的第2910/2001号法令(《政府公报》,简报A, 第91/2.5.2001期) 获得议会投票通过。新的移民政策一方面规定了在希腊的外国人合法入境、居留和工作的条件,另一方面保护了在希腊居住的外国人的权利,并为他们融入希腊社会创造了条件,从而完全解决了移民问题。

136. 这项新的法令还为居住在希腊的非法移民提供了办理正常手续的第二次机会。根据现有的初步数据,提出的有关申请已经达到367,504份。

妇女的就业

137. 人力雇佣组织为了确保落实男子和妇女在就业方面的同等机会和同等待遇的权利,通过采取特别措施制定和实施有关补贴雇用的方案,以便推动妇女的就业。

138. 具体来说,人力雇佣组织通过“青年专业工作者”和“新工作岗位”等方案,向包括妇女在内的弱势群体提供更为有利的经济和其他方面的条件,支持和促进他们在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因为这些群体面临更加严重的问题,在进入劳动力市场方面遇到更多的困难。为了帮助妇女解决这些问题,已经采取了有利于她们的特殊措施(例如,增加补助)。

139. 关于促进弱势群体就业方案的详细情况,请参看2000年提交国际劳工组织的有关实施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就业政策的第122号公约的国家报告(附录二)。

兼职劳动人口的比例

140. 1997年至2000年兼职劳动人口的比例请看下文。应当指出,在全部劳动人口之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工作的职工是混杂在一起的,也就是说,数据并不显示,第一份工作是否全日制工作,也没有表明兼职者是否为了享受富足的生活:

年 份

百 分 比

199 7

3.6

199 8

4.7

199 9

4.3

2000

3.6

资料来源:《劳动力调查》(1997-2000年期间的第二季度),希腊国家统计局。

141. 旨在实施《公约》第6条而给予第三国的国际援助是在欧盟发展合作框架内提供的(《绿色圣经》、《科托努协定》及《欧洲――地中海协定》),其援助方向是国际发展七大目标,重点是“农村减贫”。

第 7 条

142. 希腊是下列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的缔约国:

《1951年同酬公约》(第100号公约);

《1921年每周休息公约(工业)》(第14号公约);

《1957年每周休息公约(商业和办公室)》(第106号公约);以及

《1947年劳动监察公约》(第81号公约)。

143. 希腊《宪法》第22条第2款规定,“一般劳动条件应由法律规定,并由经过自由谈判签订的劳动集体协定加以补充,在没有上述法律和协定的情况下,则通过仲裁加以规定。”

144. 为此目的并且为了实施《宪法》第22条,希腊议会投票通过了有关“自由集体谈判”的第1876/90号法令,该法令于1990年生效。这项法令赋予职业组织(工人组织和雇主组织)以集体促进和维护其利益的权利,规定这些组织在经过自由集体谈判之后,有权签订劳动集体协议,用以监管职工(包括技术人员和办公室雇员)的工作条件和报酬。

145. 根据上述规定并且经过雇主组织和雇员组织的自由集体谈判,按照工人的类别和专门知识确定其工资。劳动集体协议的目的是要确保对于职工的最低保护线,也就是每个部门或者每个行业的最低工资。

146. 除了劳动集体协议之外,由公认的最有代表性的或者全国性的职工工会和雇主组织也签订全国劳动集体总协定。这种协定适用于所有职工,凌驾一切其他具体条例。全国劳动集体总协定为希腊全国的职工规定了最低工资线,即规定了安全工资。根据第1876/1990号法令第7条,这种协定立即生效并且同法令一样具有强制性的效力。

147. 各方在谈判之中必须遵守诚信的原则。国家机构必须向有关各方提供有关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的一切必要信息以及有关各个经济部门的就业状况及价格和工资的数据。必须考虑的因素包括同生活费用相比的工资水平以及劳动的公正报酬。有关确定公正报酬的一个重要因素是通货膨胀,因此不得减少实际收入,同时必须确保职工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及文化生活的水平。

148. 在过去十年中,全国劳动集体总协定所规定的职工每月最低工资如下:

1990年(从1990年1月1日开始) 65,105德拉克马;从1990年7月1日开始,69,728德拉克马;

1995年(从1995年1月1日开始) 114,634德拉克马;从2000年7月1日开始,119,220德拉克马;及

2000年(从2000年1月1日开始) 153,643德拉克马;从2000年7月1日开始,155,948德拉克马。

在过去十年中,所规定的职工平均月工资毛额如下:

1990年,164,076德拉克马;

1995年,303,236德拉克马;

2000年,442,814德拉克马。

上述数额包括雇主和职工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149. 一般来说,劳动集体协定和劳动法由劳动监察员具体执行。劳动监察员监督企业,如果发现违法行为,便实施法律制裁。有效集体协议所规定的工资表是劳动监察员开展工作的主要工具,用来检查向职工支付的工资。为此,劳动监察局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在把集体协议及其工资表存入电脑档案,准备编成法典,作为第一步,有关工资表已经载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互联网的网页。

150. 从1999年7月1日开始,根据有关“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劳动监察局以及其他规定”的第2639/98号法令,劳动监察局已经成为具体监督实施劳动法的新的机构。劳动监察局已经取代了以前省政府下属的劳动监察处。劳动监察局在其组织结构以及监管办法方面的主要原则如下:

劳动监察局在中央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监督下开展工作,以便确保在监督实施劳动法方面执行统一的政策;

劳动监察局的结构;在于健全的中央部门及其地区办事机构;

扩大其职权,以便解决非法雇用和职工没有保险的问题;

区分劳动监察员的职务(分为社会、技术和医疗监察员),以便提高监察服务的质量;

向监察员提供强制性的初期培训和进修培训;及

劳动监察局通过雇主代表和职工代表共同参与的机构开展社会监察;

151. 社会监察局每天办公,由于其工作性质,该局职工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开展监察。劳动监察员有权进行任何必要的审查、测试以及查问,以便确保实施劳动法的规定,执行行政制裁或者提出起诉要求给予刑事处罚。

劳动监察局从1999年7月1日开始工作。因此,下表所列的是1999年7月1日以来的数据:

表 7

1999年至2000年的监察情况

1999 年下半年

社 会 监 察 1

17,027 次当场监察

1,192 次制裁:

892 次指控

300 次罚款

技 术 监 察

4,413 次当场监察

98 次制裁:

26 次指控

22 次罚款

50 次停业

2000 年

社 会 监 察

47,528 次当场监察

2,690 次制裁:

2,004 次指控

686 次罚款

技 术 监 察

18,141 次当场监察

899 次制裁:

299 次指控

207 次罚款

393 次停业

1“社会监察”一词是指监察工作条件、非法就业以及职工的社会保险,而“技术监察”一词是指监察工作场所的卫生和安全以及防止职业危害。

152. 应当强调指出,上述数字是指几个企业中的当场监察,因为有关劳动监察局所开展的监察的数据是有记录的,而在监察部门发出书面通知或者在这些企业中的劳动监察员进行监察之后监察部门根据企业所提供的数据而开展的监察是没有记录的。

153. 在劳动监察局开展工作的初期,监察次数不多,罚款也少,这是因为劳动监察局是在1999年7月1日开始工作的,当时作为一个新成立的机构,有好些问题需要解决。后来无论是监察次数还是罚款数额都有所增加,这种情况表明有关问题已经逐步解决,该局的服务也有所改进。

154. 有关这一方面的进一步资料,请参看1999年和2001年向国际劳工组织提交的有关为实施关于劳动监察的第81号公约而采取措施的国家报告。

155. 《宪法》第22条第1款规定:“所有职工,无论其在性别或者其他方面的区别,均应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

156. 为了执行上述宪法规定,有关实施就业方面男女平等原则的第1414/84号法令规定,男子和妇女均有权由于从事同等价值的工作而获得同等的酬劳(第4条)。“酬劳”一词是指雇主因所完成的工作而直接或者间接以现金或者实物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以及任何其他利益。在为确定酬劳的金额而划分工作岗位类型时,必须遵循男女职工平等的标准,不得有性别歧视。

157. 然而,妇女的平均收入继续低于男子。1998年妇女的收入情况如下:

表 8

妇女收入占男子收入的百分比

按性别和经济活动部门排列的平均收入

经济活动部门

妇女收入占男子收入的百分比

雇员平均月收入

保 险

62.8

银 行

76.8

批发贸易

83.5

零售贸易

94.4

矿 业

70.1

水电供应

63.1

工业 ― ―手工业

71.1

职工平均每小时收入

矿 业

78.6

水电供应

79.0

工业 ― ―手工业

82.5

资料来源:性别平等委员会秘书处、性别平等研究中心,希腊国家统计局处理的数据。

158. 为确保男女在收入方面的实际平等,欧洲委员会就第五个性别平等中期行动计划中的统计数据和工资结构制度组织了一系列的系统研究。

159. 通过调查制造业部门和服务业部门的工资结构获得了原始统计数据,目前正在利用这些数据调查造成男女收入差距的决定因素。同时正在考虑在希腊的某些经济部门和职业中收入不公的情况,特别是在以下经济活动部门之中:旅游业、银行、医院和零售业。与此同时,在性别平等秘书处监督下开展工作的性别平等研究所正以协调员的身份执行“平等工资――注意差距”的方案。该中心还以伙伴的身份参与执行“消除在工资方面的性别差距”的方案。

160. 上述方案旨在为妇女社会伙伴以及专业工作者提供信息,使他们认识到在收入方面的男女不平等,推动在执行措施以确保公平机会方面交流经验,同时寻找消除工资差距的机制。

161. 详细情况请参看1998年提交国际劳工组织的有关希腊实施劳工组织关于平等酬劳的第100号公约(1951年)的国家报告(附录一),同时参看1999年提交国际劳工组织的有关实施劳工组织关于消除就业方面歧视的第111号公约的国家报告(附录二)。

162. 希腊有关职工健康和安全的国内立法包括93项法规和其他条例:工业法规、社会保障法规、环境保护法规、有关防火的条例、环境卫生规定、有关建筑和设备自由流动的条例、有关防止辐射的条例、劳动集体协议、民法、海洋法、以及其他各种条例(例如有关采矿和采石的条例)。

163. 有关职工卫生和安全的立法框架由以下几部分构成:雇主的义务;职工的义务和权利;以及国家的义务。有关当班工人的健康和安全的规定适用于所有经济活动部门以及在私营部门和公立部门的所有职工。

164. 有关职工健康和安全的立法的总的原则是雇主负责制,也即雇主必须为下属工人的健康和安全负责,即使有关雇员没有履行其义务,或者雇主已经将有关防止职业危害的事务委托给他人或者有关服务公司,雇主也必须承担个人责任。

165. 雇主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提供保护并且预防职业危害(安全检查员和/或厂医的服务);

评估职工在卫生和安全方面的风险,同时根据这种评估拟订有关采取预防行动和改进劳动条件的计划,同时确定应该采取的措施;

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保护职工的健康和安全,防止职业危害,提供宣传和培训,建立必要的组织和提供必要的资源;

同职工们协商,也即就职工的健康和安全的所有问题征求职工及其代表的意见;

将现有的立法及其在企业中的实施情况、所涉风险以及已经采取或者需要采取的所有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通知职工及其代表;

向所有职工提供有关健康和安全的适当和足够的培训,特别是在职工上岗、调职、启用或者改变劳动设备以及所在工作地点启用新技术的时候向职工提供信息和指导方针;以及

如果现有立法有此规定,对职工的健康实施适当的监测。

166. 职工有义务执行有关健康和安全的规定,并且根据所接受的培训和雇主的有关指示,确保其健康和安全以及受其行为或不行为影响的他人的健康和安全。具体来说,如果职工发现任何会对健康和安全立即产生严重危险的情况,或者发现保护系统发生任何故障,必须立即报告雇主或者主管人员,同时参加安全条例所规定的所有工作,并与雇主合作,确保在环境和劳动条件中消除有关健康和安全的隐患。

167. 为了帮助雇主履行其义务,已经成立了预防工伤和职业病的服务公司,雇主可同这些公司签订有关提供保护和预防服务的合同。这些服务公司拥有科技人才(技术员和医生)以及在物理、化学和生物等方面抽样和测试的必要设备,因此可就解决职工的健康和安全问题向企业提出实际而有效的解决办法。

168. 根据法律和其他规定,在社会各级开展了广泛的对话(每次都有职工代表和雇主代表的参加),在这以后已经采取了行动,以便改进劳动条件和促进职工的健康和安全。

169. 在国家一级的社会对话是通过职工健康和安全委员会以及劳动监察局的社会控制委员会进行的。在区域一级的社会对话是在劳动监察局社会控制区域委员会中进行的。省级的社会对话是在职工健康和安全省级委员会中举行的。

170. 除了上述情况之外,在技术和卫生方面的劳动监察员在其职务范围以内推动社会对话:

在视察期间同企业的雇主和职工对话,以便监测法律和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同时就改进劳动条件提出建议;以及

参加各种涉及职工保护问题的机构在国家和地方各级组织的讨论、一日会议以及其他活动。

171. 除此以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支持那些参与职工的健康和安全工作的组织和机构并与它们合作,同时积极参加各部所属的机构、委员会、工作组以及其他组织的工作以及参加旨在促进职工的健康和安全的机构的工作。

172. 为了执行有关法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两个主要方面采取了行动:向有关各方、雇员和职工提供信息;以及监测执法情况。

173. 就提供信息而言,在互联网和国家信息网上设立了有关职工安全和卫生问题的信息网页(在位于西班牙毕尔巴鄂的欧洲职工健康和安全组织的欧洲信息网的框架内设立网页),这将有助于有关各方及时获得关于所有有关问题的有效和完整的信息,其中包括关于法律、实际解决办法、执行情况、研究、统计等方面的信息。

174.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也会:

散发有关法律执行情况的通告;

散发有关法律和执法情况见解的资料;

组织宣传活动;

每年组织欧洲职工健康和安全周,在这一周内举行一日会议,散发传单以及插播电视节目;

通过职工基金会为工会组织的专门会议和一日会议提供资金。

175. 第二方面的行动是监测执法情况。为监测执法情况已经成立了新的劳动监察局,该局是一个高标准的独立监测机制,该局的监察员都接受过特别培训。对于有关职工健康和安全法律执行情况的监测是由在技术和医疗方面的劳动监察员具体执行的,这些监察员在发现违法情况时有权给予处罚或者行政制裁。

176. 一般来说,劳动集体协议和劳动法是由劳动监察局具体执行的,劳动监察局负责监察企业并且对违法行为给予法律制裁。详细情况请参看1999年提交国际劳工组织的关于执行国际劳工组织有关在工业界和商业界进行劳动监察的第81号公约的国家报告。

表 9

有关工伤事故的选择性统计数字

年 份

工伤次数

1988

32,192 (79 人死亡 )

1993

23,959 (99 人死亡 )

1998

18,615 (78 人死亡 )

资料来源:希腊主要的社会保障组织,社会保障局。

177. 平等待遇是希腊劳动法的根本原则,希腊劳动法约束雇主并且确保所有职工享受平等待遇。根据《民法》第288条,雇主必须依据职业道德诚实履行对下属工人的义务。

178. 特别是有关男女平等的问题,“关于在劳动关系方面实行男女平等的”第1414/84号法令禁止在职务提升和职业发展方面实施任何性别歧视。

179. 详细情况请参看1997年和1999年提交国际劳工组织的关于执行劳工组织有关消除就业歧视的第111号公约的国家报告(附录二)。

180. 凡是在某个企业中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的职工有权每年享受24个工作日的有薪假期。在实行5天工作制的企业中工作的职工,有权享受20个工作日的假期(根据劳动制度规定,职工被解雇的当日不得计算在内)。在企业中每工作一年就增加一个工作日的假期,直至假期达到26个工作日,在实行5天工作制的企业中工作的职工可享受22个工作日的假期(第539/45号法令、第1346/83号法令以及目前有效的全国劳动集体总协定全部适用)。

181. 根据2000年和2001年全国劳动集体总协定第6条的规定,凡是为同一个雇主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职工以及以前已经为任何其他雇主工作12年以上的职工,如果他们每周工作5天,有权享受5周或者25个工作日的假期,如果他们每周工作6天,有权享受30天的假期。

182. 就公共节假日而言,第748/1996号皇家法令第4条明文规定下列日期为私营部门的公众假期:(a) 3月25日;(b)复活节星期一;(c)升天节以及(d) 12月25日。任择假期为:10月28日和5月1日,但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可决定宣布这两天为正式的公众假日(第380/68号法令)。

183. 在公众节假日休假的职工工资照发,但是如果他们照常上班,则有权领取相当于其工资75%的加班费。

职工的工间休息

184. 第88/1999号总统令根据欧洲共同体第93/104/EC号指示,对工作时间的安排提出了最低要求。希腊的法律遵照欧洲共同体的上述指示,规定凡是日间工作时间超过6小时的职工可享受至少15分钟的工间休息,在工休时职工有权离开工作岗位。而且,这些工休不得安排在每日工作时间的开始或者结束。以上法律还规定了工间休息的详细办法。如果集体协议或者现行法律没有规定工休的时间和条件,则由企业的雇主以及工人代表经协商后自行确定(第1264/82号法令)。

职工的每日和每周休息时间

185. 根据现行法律(第88/1999号总统令),在24小时之中职工的最低连续休息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职工的每周连续休息时间不得低于24小时(包括星期日)。然而,对于每周工作5天的职工来说,每周的连续休息时间延长到48小时。

186. 详细情况请参看2000年提交国际劳工组织的关于实施劳工组织有关每周休息(商业和办公室)的第166号公约的国家报告(附录一)以及2000年提交国际劳工组织的有关执行劳工组织关于每周休息(工业)的第14号公约的国家报告(附录一和附录二)。

187. 关于职工每日和每周休息时间的上述规定并不适用于受到信任的负责监督和指导的人员(例如,企业管理人员)因为这些人员受过特别的教育,具有杰出的能力,特别受到雇主的信任,而且还负责整个企业的全面管理和监督。

第 8 条

188. 希腊已经批准了《有关报告公约执行情况的指导手册》第21段所提到的所有国际公约。

189. 希腊《宪法》第23条第1款保证工会享有自由和有关权利,同时规定国家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行使这些权利。除此以外,《宪法》第12条还保证行使组织起来的权利和保护建立工会组织,保障建立非赢利性的协会和联合会的权利。

190. “有关工会运动民主化和扩大职工结社自由的”第1284/1982号法令(《政府公报》79/A/1.7.1982) 规定了职工成立和参加工会组织的必要条件。详细情况请参看1998年和2001年提交国际劳工组织的关于希腊执行劳工组织有关工会自由和保护组织权利的第87号公约的国家报告(第二章)。

191. 第1264/82号法令(第1条第3款(b)项)保障了工会组织成立工会联合会和劳工中心(二级工会组织)的权利。劳工中心由同一个区内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基层工会组织组成,而工会联合会则由同一个经济活动部门或者同个行业中两个或两个以上基层组织组成。所有工会均有权参加有关的工会联合会和劳工中心。除了工会联合会以外,所有劳工中心都有权参加工会联盟(三级工会组织)。

192. 国际劳工组织有关工会自由和保护组织权利的第87号公约第5条保障工会组织参加国际工会组织的权利。这项公约是由第4204/61号法令批准的。

193. 《宪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国家有义务采取适当措施,不仅仅保障工会自由,同时保障自由行使有关权利。除了《宪法》和国际劳工组织的各项公约之外,工会活动还受到第1264/82号法令的保护,这项法令规定向工会组织提供一般性保护,向工会领袖提供特别保护。

一般性保护

194. 国家有关部门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职工自由行使其组织和管理工会组织的权利(第1264/82号法令第14条)。如果雇主或其代表或任何其他第三方采取任何可能会影响职工行使其工会权利的行为或不行为,是非法的;这些行为包括:

向职工施加影响,要求其成立或者不成立工会组织;

以任何方式方法迫使职工参加或者不参加某个工会组织;

以任何方式干预工会组织的管理、运作或者活动;

以参加某个工会组织为标准区别对待职工。

保护工作场所的工会活动

195. 根据第1264/82号法令的第16条,职工及其工会组织在工作场所行使其所有工会权利时应受保护。工会有权在工作场所以及由雇主和工会领导所商定的其他地点设置公告栏。雇主或者得到雇主完全授权的代表必须至少每月一次同工会组织的代表会面,以便解决引起职工或其工会关注的问题。企业的工会代表或者该区的劳工中心的代表(如果有关企业的职工尚未成立工会的话)有权参加劳动和社会福利部下属的主管机构所开展的视察,并且提出意见。

对于工会会员的特别保护

196. 为了确保工会会员自由履行其工会职务,已经制定特别措施保护他们免遭歧视性待遇(免遭解雇和调职),工会会员为履行工会职务可申请特别事假。

免遭解雇的保护

197. 雇主不得终止同工会组织领导的雇用关系(《民法》第92节)。这项禁令的有效期为工会领导的任期以及期满之后的一年,但是法律具体规定的特别情况除外(第1264/82号法令第14条第10款)。如遇下列情况可终止同受保护的工会领导的雇用关系:

在同雇主签订雇用合同时,有关职工为了获得聘用或者取得较高工资,伪造证明或者保险单以欺骗雇主;或者

有关职工泄漏工业或商业秘密,或者从第三方接受或者向第三方索取非法利益,特别是佣金。

198. 在终止雇用关系之前,应由保护工会成员三人委员会投票决定,是否存在第1264/1982号法令第14条第10款所具体规定的特别情况(“有关保护职工免遭失业的国家制度及其他规定的”第1545/85号法令第25条,该条取代了第1264/82号法令第15条)。即使存在上述的特别情况,雇主仍然需要承担《民法》以及有关终止雇用关系的劳工法所规定的义务。

保护职工免遭调职

199. 不经有关工会组织的同意不得调动工会会员的职务。雇主有权向保护工会会员委员会提出上诉,由委员会决定调动职务是否必要。

为工会活动提供方便和批准事假

200. 雇主有义务提供方便,以便工会领导、审计委员会以及二级和三级工会组织的代表履行其职务(第1264/82号法令第17条第2款)。为此目的,雇主必须批准有薪事假和无薪事假。就无薪事假而言,职工的假期应被视为为行使雇用和社会保险关系所产生的权利而开展工作的时间,而不是为争取有关报酬而花费的时间。

促进自由集体谈判

201. 希腊《宪法》第22条第2款规定,“一般劳动条件应由法律规定,并由经过自由谈判签订的劳动集体协定加以补充,在没有上述法律和协定的情况下,则通过仲裁加以规定。”

202. 为此目的并且为了实施《宪法》第22条,希腊议会投票通过了有关“自由集体谈判”的第1876/90号法令,该法令于1990年生效。这项法令赋予职业组织(工人组织和雇主组织)以集体促进和维护其利益的权利,规定这些组织在经过自由集体谈判之后,有权签订劳动集体协议,用以监管职工(包括技术人员和办公室雇员)的工作条件和报酬。(根据第1876/90号法令第7条,集体协议的条款在生效之后立即具有约束的效力)。

203. 具体来说,全国劳动集体总协定应由三级职工工会组织同最有代表性的或者全国性的雇主组织签订,并应制定适用于全国所有职工的有关劳动条件的最低标准(第1876/96号法令第8条)。

204. 根据国家立法和惯例,职工从以下两个方面组织工会:

以企业或者企业所在的经济活动部门为单位组织工会;以及

以职工所从事的行业为单位组织工会。

205. 因此,在希腊成立了:

以职工所在企业为单位的工会(企业工会);

以职工所在的经济活动部门为单位的工会(部门工会);以及

以职工所从事行业为单位的工会(行业工会)。

206. 根据希腊职工大联盟所提供的数据,共有123个二级工会组织(联合会及劳工中心)参加了大联盟第二十九届泛希腊职工代表大会。他们代表了2,282个基层工会组织,共拥有752,818名登记工会会员。

罢工的权利

207. 在希腊,职工罢工的权利受到《宪法》、有关的国际公约以及习惯法的有关规定的保障。《宪法》第23条第2款规定,“罢工是合法组建的工会为保护和促进劳动人民的经济利益和普遍的劳工利益而行使的一项权利。”

208. 罢工的权利也受到希腊所批准的各项国际或区域公约的保护,特别是:

第53/74号法令所批准的《1950年欧洲人权公约》第11条;以及

有关结社自由和保护组织权利的国际劳工组织第87号公约(1948年);该公约已经由第4204/1961号法令批准。

209. 从立法角度来看,经第1915/90号法令和第2224/94号法令修改的第1264/82号法令发扬《宪法》以及希腊批准的各项国际公约的精神,特别保护和保障职工的罢工的权利。

210. 依据第1264/82号法令第19条,罢工构成职工的一项权利,工会组织为维护和促进职工在经济、劳动、工会以及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利益而行使这项权利,并且通过罢工表示为实现这些目标而团结一致。

211. 行使罢工权利是有条件的:在实施罢工前必须提前至少24小时通知雇主或其代表。

212. 如果职工通过私法同国家、地方政府机构、公共部门、公司以及公用事业企业订立了雇用关系,而这些部门和企业的运作对于整个社会的基本需要又是非常重要的,这些职工在罢工之前必须根据第1264/82号法令第20条第2款以及第2224/94号法令第2条的规定获得授权。

213. 上述部门和企业的工会组织在行使其罢工权利之前必须就需要解决的问题同其雇主进行公开对话。在其他企业中,号召举行罢工的工会组织可在罢工前或者甚至在罢工期间设法同雇主进行公开对话。而雇主一旦得知工人的要求或者工人准备举行罢工的消息,或者认为罢工可能会使其企业陷于混乱之中,也可设法进行公开对话。

214. 在那些其运作对于整个社会的基本需求十分重要的公共企业或者公用事业公司中工作的职工必须提前4天以法庭文件的形式将有关要求及其理由通知雇主、主管的部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264/82号法令第19条第2款)。在罢工中提出的要求必须同法庭文件中的要求相同。

215. 号召举行罢工的工会组织必须确保必要的工作人员在罢工期间到场保护企业的设施,并且防止损失和意外事故(已经取代第1264/82号法令第21条的第2224/94号法令的第1条)。特别是那些其运作对于整个社会的基本需求十分重要的机构、部门及公共事业公司,除了维持秩序的人员之外,还必须另外安排人员维持罢工期间整个社会的基本需要(第1264/82号法令第19条第2款,并经第1915/1990号法令第3条第1款和第2款以及第4条第1款补充)。

警察部队

216. 国防部的工作人员包括军人和平民。关于平民雇员,在上文中也已提及,《宪法》第23条保障他们组织工会的权利;“有关工会运动民主化以及保护雇员的工会自由的”第1264/82号法令也确定了这项权利。

217. 至于军人雇员,原则上并不禁止他们成立工会,因为《宪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国家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工会自由以及自由履行与此有关的权利,禁止任何违法行为”。但是,应当考虑到,就其工作性质而言,武装部队从广义上来说属于安全机构,其任务是确保国家的领土完整和保卫国家。在这种解释的基础上,应当考虑到,《宪法》第23条第2款中有关禁止司法官员和在安全机构中工作的人员行使其参加工会后获得的罢工权利的规定也适用于武装部队。

218. 正如上文所述,武装部队的成员不得通过罢工来行使其工会权利,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执行军事任务过程中行使这种权利,因为法律规定必须对这种行为进行干预,并以刑法处置(“有关武装部队军官地位的”第1400/73号法令第63条以及第2287/95号法令第46条和其他有关规定,其中批准了《军事刑法》,并就违反军纪的罪行作出了规定)。

警察部队

219. 根据第2265/1994号法令的规定,“有关工会运动民主化以及保护雇员的工会自由”的第1264/82号法令的条款也适用于希腊警察部队。据估计,上述条款适用于54,000名警察。

220. 根据上述法令第1条的规定,在警察组织工会方面没有任何限制。然而,该法令第1条第3款提到,“警察在行使其工会权利时不得超越希腊警察部队的特点和任务的限制,特别是不得违反警察部队超越政党服务于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性质”。

221. 根据第2265/1994号法令(第1条和第4条),警察有权在全国的所有省份和行政区域组织基层工会,同时也有权组织工会联合会和工会联盟。所有警察均有权参加所在省份或者行政区域的基层工会组织(第1条第5款)。警察的工会组织可以参加国际警察工会组织(第1条第10款)。

222. 共有64个基层警察工会组织。同时还成立了两个二级工会组织,共有大约34,000名成员。

223. 根据第2265/1994号法令(第1条第10款),警察的工会组织不得参加罢工。据估计,这项规定适用于54,000名警察。

公共行政机构

224. 关于公务员的工会权利,请参看1998年和1999年提交的有关执行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公务员劳工关系的第151号公约(1978年)的国家报告(第一、二、三以及四章)。正如上次报告所指出,希腊已经通过第2738/1999号法令建立了希腊公务员集体谈判的制度,该法令赋予公务员工会就在政府部门、执法部门以及地方行政机构中工作的公务员的雇用条件和劳动条件同政府进行谈判的权利。

225. 高级公务员工会同其他20个公务员工会参加了于2000年举行的第一次集体谈判。谈判的结果是:签订了两项特别集体合同和两项特别集体协定。

226. 高级公务员工会同其他25个公务员工会参加了2001年的谈判,由于总结了上次谈判的经验教训,这次的组织工作有所改进。2001年集体谈判的成果是:签订了四项特别集体合同和15项特别集体协定。这些成果表明,新的集体谈判制度正在逐步成熟。工会也意识到,通过规定的谈判程序可以有效地推动其要求。

227. 最后,值得注意的最近的情况是,内务、公共管理和权力下放部已经尽早提出了2002年集体谈判的程序,以便谈判各方有足够的时间在协商一致的气氛中提出自己的要求。

第 9 条

228. 从1955年以来,希腊就一直是国际劳工组织有关最低标准社会保障的第102号公约(1952年)的成员国,并且每隔两年向有关的监督委员会提出报告。

229. 希腊的社会保障涉及社会保障的所有部门(疾病和产妇、老龄问题、丧失活动能力、遗属、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失业和家庭问题)。

产妇津贴

230. 产妇津贴的发放对象是无法向保险公司索取这种津贴的职业妇女以及没有购买保险的产妇,发放期限为产前六周和产后六周,目的是要确保产妇享有令人满意的生活水平。发放产妇津贴的法律依据如下:第1302/82号法令第4条第5款(该项法令批准了国际劳工组织有关产妇保护的第103号公约(1952年))(《政府公报》第133号,A卷);第Γ2β/10195/12.12.83号部级决定(《政府公报》第769号B卷);Γ2β/oik.133/84号部级决定(《政府公报》第40号B卷);第Π2β/ oik.2331/96号部级决定(《政府公报》第467号B卷)。

231. 产妇津贴的金额是由一项部级决定确定的,目前的数额为220.10欧元(产前110.5欧元,产后110.5欧元)。根据卫生和福利部下属的家庭保护司的统计,这个方案受益者的人数如下:2000年797个产妇,2001年712个产妇。

家庭补贴

(a)第三个子女补贴;多子女母亲的补贴;产妇终身补贴

232. 根据第1892/1990号法令第63条(《政府公报》101/90 A卷)以及第2459/97号法令第39条(《政府公报》17 A卷),本方案已经生效,目前由农村人口社会保障基金执行。

233. 第三个子女津贴发放给有三个以上子女的母亲,直到有关儿童年满6岁为止。目前有41,000名母亲领取这项每月140.35欧元的补助。根据第1910/44号法令以及第860/1979号法令,多子女母亲津贴发放给这些母亲,直到每个未婚子女年满23岁为止。目前有81,280位母亲领取这项每月35.09欧元的津贴。这项津贴不得少于每月70.17欧元。第2163/1993号法令第2条规定,有四名以上子女的父亲也可领取这项津贴,但有一项条件:这些儿童的母亲不得领取同样的津贴。由于双亲去世而自立门户的孤儿也可领取这项津贴。

234. 无权继续领取上述津贴的母亲可获终身补助/养老金。这种养老金发放给191,500名母亲,金额为每月80.70欧元。整个方案由国家预算拨款并由农村人口社会保障基金支付。

235. 上述几种津贴也发放给欧洲联盟国家的公民。根据第245/1997号法令第39条和第2972/2001号法令第11条,在希腊居住和工作的欧洲联盟国家的公民以及欧洲经济区国家的公民,凡属多子女者也可领取这些津贴。

(b)无保护儿童津贴

236. 这项每月44.02欧元的津贴的法律依据是第4051/1960号法令以及第108/83号总统令(《政府公报》49 A卷),后经第48/97号总统令(《政府公报》148 A卷)的修改。这项津贴发放给所有无保护的儿童,直至其年满16岁,但有一项条件:有关儿童所在家庭的年收入(以三口之家计算)不得超过每月234.78欧元;从第四个儿童开始每个增加20.54欧元。这种津贴发放给27,998名儿童。

237. 这项津贴由省福利部门发放,从国家预算拨款。卫生和福利部致力于从现有的国家预算资源中尽可能逐步增加这种津贴数额。

(c)老人津贴

238. 没有投保的65岁以上老人可以获得老人津贴,其金额相当于农村人口社会保障基金所发放的基本养老金,该基金代表卫生和福利部发放这项津贴。每月津贴金额为141.46欧元,有配偶的老人可领取144.38欧元;有18岁以下子女的老人可领取147.31欧元(第128/82号法令(《政府公报》128/82 A卷)和第2556/97号法令第20条第13款(《政府公报》270/97 A卷)。

住房补助

239. 这项补助的发放对象是没有购买保险的65岁以上的贫困单身老人以及那些没有购买保险而又明显没有租房能力的老年夫妇。这项补贴的金额为每月146.73欧元,由省福利厅直接付给房东。

残疾人士的医疗津贴

240. 卫生和福利部在考虑到残疾的类型和严重程度的情况下实施有关资助残疾人士的12项方案。卫生和福利部负责制定残疾人士资助方案,由内务、公共管理和权力下放部拨款,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241. 确定方案受益人的标准是残疾的类型和严重程度、购买保险状况、来自其他方案的补贴以及机构或者医院的护理情况。

242. 卫生和福利部在执行残疾人士政策时的指导方针是满足残疾人士已经增长的具体需要。在这一方面,并没有根据其收入确定受益人的想法。

243. 根据2002年的统计数据,上述方案受益的总数和类别情况如下:

表 10

每月向残疾人士发放的方案资助(部级决定P3A/F18/1368, 《政府公报》26/2002 A卷)

残疾

受益人数

补助德拉克马数

补助欧元数

严重精神残疾

14 500

51 497-78 048

151.13-229.05

严重残疾

87 500

58 697

172.26

失明

23 705

49 998-101 390

146.73-297.55

失聪

4 500

49 998

146.73

地中海贫血

4 000

55 648

163.31

艾滋病/血友病

2 700

115 899

340.13

全身瘫痪

185

41 622

222.15

燃料/交通补助

4 400

46 747

137.19

四肢瘫痪/截瘫

3 500

144 420

423.83

住房补贴

860

49 998

146.73

Hancenics

600

49 998

146.73

总数

146 450

109 139-278 000

320 291 350

资料来源:卫生和福利部/残疾人士司。

244. 这项每月117.39欧元的医疗补助也发放给那些正在进行血液透析以及已经接受肾移植手术的肾病病人(8,000人)。这项补助由省卫生厅发放。

245. 希腊的社会保障制度实行强制缴款。根据所提供的福利,社会福利机构分为主要保险、辅助保险以及医疗保险等几个部门。依据法律成立了公共社会保障基金。每项基金有自己的组织机构以及自己的行政部门。有些基金是私人设立的,有些是通过私法建立的(职业共同基金)。希腊的社会保障体制确保投保人士免受任何社会保障风险(老龄、丧失活动能力、死亡、疾病、生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失业以及家庭福利)。

246. 希腊社会保障体制的主要特点是:为白领职工、自营职业者以及其他类型的雇员提供大量的基金(大约170种,分为主要保险、辅助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几大类)。根据职业活动划分基金。目前计划在社会保障局门开展的变革将大大减少社会保障基金的数目。

247. 在私营部门工作的多数雇员附属于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是希腊最大的保险组织,为希腊一半以上的人口提供保险。社会保障局的服务对象是总部设在希腊的公司或企业在希腊国内外的雇员以及其他类型的临时雇用人员,例如:装卸工、私人护士、报纸销售员,等等。这个社会保障基金的主要目的是要保护投保人士,向他们提供具体资助和现金资助:

具体资助:医疗护理(医疗检查等)、医药护理(药物)、医院护理(住院费用)、病人交通费(每日车费报销)、牙医护理(包括儿童正牙治疗)、特殊医疗护理(修复术和主要设备的费用)、温泉治疗(温泉浴、交通费、生活费)、治疗旅游(为低收入的退休职工提供特别住房补贴)、预防性药物(细胞学、计划生育、献血、为残疾儿童提供医疗和教育服务、为残疾人士提供社会福利和特别服务、疫苗接种)、产妇补助(发放给投保妇女以及投保男士的妻子);

现金资助:怀孕和分娩津贴(发放期限为17周);疾病和意外事故津贴、丧葬费以及退休金。具体资助如下:

养老金(一般条件是:已经投保4,500天,男子年满65岁,妇女年满60岁):

向子女未满18岁的母亲发放的全额养老金:必要条件是必须年满55岁,而且已经投保5,500天;

截瘫/四肢瘫痪津贴(第1140/81号法令):受益者包括投保人士以及退休职工及其家属,但是有关病人的临床残废率必须达到67%以上。由于截瘫或者四肢瘫痪而申请残疾养老金的病人没有年龄限制,但是必须已经投保4,050天;

(b)普通疾病的患者(必须已经投保若干天数)以及工伤和职业病受害者(起码已经工作一天)可领取各种退休金:残疾80%以上者领取全额退休金;残疾67%以上者领取全额退休金的四分之三;残疾50%者领取全额退休金的50%。

248. 遗属恤金的受益人包括:在世的配偶;死者的未婚子女,但是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没有工作或者没有领取退休金;高校学生不得超过18岁;父母均已去世;本来由死者扶养;18岁以前已经残疾的儿童以及不适合就业的儿童;父母双亡由死者的抚养的孙子或者孙女以及由死者供养的父母。领取遗属恤金的条件:必须已经投保一定天数。

249. 广义的公共部门(电信、电力和其他)的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障由特别的基金提供。报纸老板和雇员以及银行、电力、铁路和电信等公开挂牌公司的工作人员都有专门的保险基金。希腊的公开挂牌公司在国家的监督下营业。每家公司都为其职工在相关的保险公司投保。

250. 自营职业者在专门为自由职业者和专业人员设立的保险基金投保。这种保险基金的主要特点是提供职业性保险(商人、专业人员、手工艺人、公用车辆的车主、工程师、医务人员以及司法人员)。

251. 除了上述保险基金之外,希腊社会保障制度还制定了公务员特别保险计划。国家为公务员和军事人员及其家属提供退休金和医疗保险。海员享有专门的保险。

252. 一般来说,社会保险基金由雇主和雇员共同供款。自由职业者和专业人员则自行购买保险。为了弥补保险收入之不足,国家向某些保险基金提供补助。

253. 绝大多数保险基金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管,但是海员的保险计划由远洋航运部监管,另外还有一些公务员和军事人员的保险基金由国家经济和财政部以及国防部监管。

1990年代的情况

254. 为在1993年1月1日之后踏上工作岗位的职工规定了新的规章制度。已经就退休条件和年龄要求(男女均在65岁退休)以及相对于保险期限的缴款百分比为所有投保人士(农民和海员除外)规定了统一原则。雇员的保险供款(主要保险和医疗保险)分为三个部分:雇员九分之二、雇主九分之四以及国家九分之三);自营职业者的保险供款分为两个部分:自营职业者九分之六以及国家九分之三。辅助保险的供款分为两个部分。

255. 从1997年以来为农民实施了以供款为基础的新的退休计划,由政府提供三分之二的供款。这种新的制度为增加农民的退休金提供了机会。

从1999年以来的情况

256. 目前以同等条件向男子或者妇女发放遗属恤金,而在以前男子需要申请遗属恤金的必须符合特别条件。希腊的社会保障机构规定了强制性的预防医疗。

257. 从1999年1月1日开始,低收入退休职工的自缴药费比例从25%下降到10%。艾滋病人和器官移植病人的药费完全由保险提供。

258. 从1999年1月1日开始,凡是符合保险要求的18岁至29岁的失业年轻人均可享受免费医疗;从2000年1月1日开始,凡是符合保险要求的29岁至55岁的失业人士也可享受免费医疗。(从1996年9月1日开始,凡是符合保险要求的55岁以上的失业人士已经享有免费医疗。)

259. 希腊法律规定,保险是强制性的。凡是在希腊工作的人士,如属合法居留,但未在任何社会保障组织购买保险者,则无论其国籍、种族、性别、肤色、语言以及种族或者政治信仰如何,必须从工作的第一日起在社会保障局购买保险。

社会保障局门的不歧视规定

260. 第358/1997号总统令和第359/1997号总统令规定,凡是在希腊合法工作的外国人,均享有同希腊国民同等的社会保障权利。有关移民问题的第2910/2001号法令规定了非欧洲联盟成员国国民的外国人在希腊合法居留和工作的条件和程序。

261. 在希腊合法居留的外国人受到有关社会保障组织的保护并且享有与希腊国民同等的社会保障权利,而有关社会保护的条款也同样适用于外国人。

262. 这项一般性规定是有例外情况的:根据规定,公共服务部门一般不得向没有护照或其他合法旅行文件或者入境签证或者居留证的外国人提供服务。这些外国人一般来说无法证明他们在希腊是合法居留的。这项规定并不适用于那些急需在医院、治疗中心或者诊所中治疗的外国人及其家属。

263. 为了保护在外国工作的希腊侨民,希腊已经签订了一些有关社会保障问题的双边协定(已经同美国、加拿大、阿根廷、巴西、委内瑞拉、乌拉圭、新西兰等国签订了协定)。作为欧盟的成员国,希腊执行欧洲委员会第1408/71号条例和第572/72号条例。

264. 从1996年开始,为65岁以上的低收入退休职工发放经过家庭经济情况调查的社会团结津贴。从1998年1月1日开始,这项津贴发放给60岁以上的退休职工(他们还可领取养老金和遗属恤金),同时发放给没有年龄限制的某些人士(例如,丧失活动能力的退休职工和领取遗属恤金的儿童)。这项津贴的数额随着收入调整。这项津贴完全由国家预算拨款。

265. 在过去几年中,在社会保障领域实施了一项综合方针,通过原则、标准、对象、计划以及干预措施促进变革。在这一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

第一项措施涉及解决紧迫问题,例如:让农民也享有主要保险、制止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减少这个部门的非理性开支、经济移民的保险以及通过发放社会团结津贴帮助有紧迫需要的人士。

第二项措施涉及社会保障体系的组织和业务现代化(合并社会保障基金、提高服务质量、在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方面加强机构灵活性以便提高效率、设立基础设施以及推动电脑化档案等以电脑为基础的方法、统一有关健康问题的规定以及创造条件建立业务上可靠的体系)。根据第2676/2001号法令的规定,目前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管的社会保障基金的数目已经从215个减少到150个。

第三项措施涉及更加深入地改革社会保障体系及其筹资办法和发放津贴的办法,以便这种体系长期有效。

266. P13的增长是由于薪水临时开支和缴款的增长。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是由于普遍的经济增长以及投资的增加,同时也是由于最后消费,特别是进出口的增长。

267. 在下表中,1990年至1994年的数据来自国民帐户/欧洲综合帐户体系(ESA) 79的综合体系,而从1995年以来的数据来自经过修改的ESA 95体系。

表 11

社会保险组织

其他非商业产品

国民生产总值

( 所占百分比 )

1990

28 755

3 248 124

.97

1991

45 200

6 426 999

.88

1992

58 243

9 015 914

.83

1993

00 881

1 273 517

.94

1994

17 018

4 195 732

.90

1995

48 653

8 096 950

.88

1996

73 241

0 770 299

.89

1997

14 860

4 061 020

.92

1998

41 197

7 018 821

.92

1999*

62 366

9 148 348

.93

2000**

86 983

2 051 014

.92

* 开支 ( 中期开支、薪水、雇主实际供款、雇主假定供款、合并后基金的摊还减去公司、企业和一般设施的开支 ) 。

** 临时数据。

268. 希腊的公共社会保障计划不接受私营保险公司的补充。

269. 根据希腊的法律,凡是无权从社会保障组织领取退休金的人士可申请需要调查家庭经济情况的退休金,其金额相当于农民的基本退休金。如果申请人的收入低于农民的基本退休金,则可领取这种津贴。如果申请人是夫妇,这种退休金的金额加倍。

第 10 条

270. 希腊是下列公约的缔约国: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第2462/97号法律批准(第25/97号《政府公报》,A卷);

《儿童权利公约》,经第2101/92号法律批准(第192/92号《政府公报》,A卷);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经第1342/83号法律批准(第39/83号《政府公报》,A卷);

劳工组织关于保护生育的《第103号公约》(1952年),经第1302/82号法律批准(第133/82号《政府公报》,A卷);

劳工组织关于最低年龄的《第138号公约》(1973年),经第1182/81号法律批准(第193/81号《政府公报》,A卷)。

271. 根据《希腊民法》,家庭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通过婚姻的结合(已婚的人)。在希腊,儿童18岁时达到成年。

272. 在父母认可的情况下允许结婚,即便未达到成年年龄。

273. 在建立、维持、加强和保护家庭的方案中,首先包括了保护儿童的下列行动和服务。卫生和福利部设立了1,036个由国家预算拨款的国家儿童中心,其中收容了78,000名幼儿(从2岁半到上小学年龄),还设立了另外132个国家幼儿中心,其中收容了10,000名婴儿(从8个月到上小学年龄)。

274. 优先照顾工作父母和贫困家庭,重点是由于社会问题需要特别保护的儿童(如失去父亲或母亲或双亲的儿童、未婚妇女的子女、父母离婚或分居的儿童、多子女家庭的儿童、父母为身体残疾或精神残疾人的儿童等)。

275. 为提高儿童生活水平和改善服务,家长根据家庭收入情况支付一定费用。根据第2880/01号法律第12条(第9/A/2001号《政府公报》),国家儿童中心和国家幼儿中心都属于市政范围,作为市或社区法律实体运营(第410/95号《总统令》第12条)。

276. 根据第三欧洲抚养体制,作出了关于在现有国家儿童中心和国家幼儿中心,以至一些新的中心(区域行动方案)中制定新的福利方案和建立新部门的规定,还作出了扩大现有中心的决定(欧洲就业和职业培训方案)。上面提到的中心迄今一直由欧洲社会基金(第二欧洲抚养体制)提供资金。

277. 各市政当局都建立了创造性娱乐中心,由欧洲社会基金(第三欧洲抚养体制)提供部分资金,每天在一定时间内接待6至12岁儿童。这种中心把儿童安排在各种小组、手工室等地点进行课外活动(卫生和福利部决定PIB/GP OIK14951/ 2001, 第1397/2001号《政府公报》,A卷)。

278. 儿童夏令营-一项向国家方案,接纳儿童、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共有32个儿童夏令营(其中10个由国家社会福利组织监督下的机构管理,22个由地区政府管理)。

279. 根据地区政府的决定,私人机构和教会也向夏令营提供设施。另外,国家社会福利组织为保护有社会经济问题的儿童和家庭还采取了一系列社会和福利措施。

280. 卫生和福利部根据题为“发展国家福利系统”的2646/98号法律准备进行福利改革,目的是根据目前要求和需要建立一个全面而有效的社会保护网。

281. 卫生和福利部准备逐渐减少照顾失去家庭儿童的日照料中心,以便克服机构照料和抚养的缺陷。为此,目前正在实行一项大规模计划,把对缺乏保护儿童的机构照料办法改为一些替代性社会保护办法,如收养、家庭寄养、促进半自主生活的小住宅试验方案,帮助儿童与其他公民一起平等参与社会和经济生活。

282. 根据下列立法在分娩前6周和分娩后6周向不能受益于保险基金的工作母亲或没有保险的母亲提供生育补贴,以确保她们享有令人满意的生活水平:第1302/82号法律第4条第5款,根据这项法律批准了劳工组织关于保护生育的《第103 (1952)号公约》(第133号《政府公报》,A卷);卫生和福利部决定Γ2β/10195/12.12.83(第769号《政府公报》,B卷)、Γ2β/oικ.133/84 (第40号《政府公报》,B卷)和П2β/oικ.2331/96(第467号《政府公报》,B卷)。

283. 补贴是根据卫生和福利部的决定提供的,目前的数额是220.10欧元(分娩前110.5欧元,分娩后110.5欧元)。根据这一方案,受益者人数如下:2000年797名母亲,2001年712名母亲(资料来源:卫生和福利部/家庭保护司)。

284. 各种机构照料方案向缺乏保护的儿童提供帮助,包括通过下列办法向缺乏保护的儿童或失去家庭的儿童提供机构保护:

儿童照料中心(第2851/22号法律,第114号《政府公报》,A卷;第273/73号总统令,第81号《政府报告》,A卷;第1431/84号法律,第46号《政府报告》,A卷;卫生和福利部决定F2B/OIK 8291/84, 第860号《政府报告》,B卷)。这类中心接纳6至16岁儿童,可将住留期限延长至初中毕业。这种中心有13个,由国家预算拨款,向600名儿童提供保护;

教会机构和各种其他私人机构:在运营的这种机构有47个,向1,500名儿童提供保护。它们作为机构或协会运营(第111/72号法律,第23号《政府报告》,A卷;第2039/39号法律,第455号《政府报告》,A卷)。其中一些得到国家预算的补贴。

国家社会服务组织儿童村:儿童村有7个,由国家预算拨款,接纳264名儿童。还有一些保护被遗弃或受摧残儿童的专门方案,由国家社会服务组织监督下的机构(例如PIKPA)执行,也是由国家预算拨款。另外,还有一项向家庭中缺乏保护的16岁以下儿童提供经济支援的方案。

“Mitera”婴儿中心:这个中心向80名婴儿提供保护。

285. 根据卫生和福利部委托国家社会服务组织执行的一项方案,流浪儿童在雅典的“Agia barbara”和塞萨洛尼基的“Philoxenia”等适当组织中得到短期收容、照料和保护。这些组织由国家预算拨款,利用专门人员向流浪儿童提供住所、衣服、咨询服务和帮助。卫生和福利部准备推行一些新方案,按照这些方案,将改善向被遗弃儿童提供的机构照料和服务质量。

286. 中央和地方服务机构(如地区服务部)都利用任何可得到的关于被遗弃儿童的信息,将他们列入现有福利服务的范围,使他们得到心理医生、社会工作者和医生的帮助、咨询、住房、食物和衣服。

287. 与欧洲联盟的第二和第三欧洲抚养体制以及Interreg II和III方案合作改善所提供服务。下面是以这些为基础的行动计划的简要介绍:

(a)1994至1999年第二欧洲抚养体制“卫生和福利”行动方案

分项2“福利”

24个残疾人社会支援和职业培训中心的基础设施和设备;

残疾人服务机构(身体和社会康复中心)和孤寡老人中心的基础设施和设备;

解决社会排斥问题的基础设施(心理和社会支援以及临时收容)。支援遭受社会排斥人员和家庭的国家社会支援中心负责提供这些服务。

分项3“人力资源”

福利服务人员不间断职业培训方案。

(b)1994至1999年第三欧洲抚养体制“卫生和福利”执行方案:

分项3“福利”

当地社会服务网向可能被劳动市场排斥的人员提供支援(帮助解决贫困问题和受劳动市场排斥的问题);

使残疾人逐渐融入社会经济生活并实现自主生活(通过建立招待所、寄宿处、小公寓等使残疾人脱离收容所);

分项4“福利领域的人力资源开发”;

分项5“技术支援”。

第 11 条

288. 2000年12月,希腊向欧洲联盟提交了其2000至2004年稳定和增长方案,这种方案可根据需要定期修订。2000年11月,希腊向欧洲联盟提交了其结构改革进展情况报告。

289. 上述方案和报告的背景几乎属于同一范围,但后者的特别主题每次都是由欧洲联盟确定。

290. 在2000至2004年稳定和增长方案中,希腊政府的主要目标是不断提高经济绩效和改善公民的生活水平。实现这些目标的经济政策战略采取了两方面的办法:一方面,保持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另一方面,确保市场的适当运作,解决市场失灵问题。

291. 希腊2000至2004年稳定和增长方案是按照欧洲理事会1998年5月1日宣言所载纲要制定的第一个这种方案,规定了直至2004年的国家政策和目标。方案是结合2001年年度预算提案编写的,2000年11月初提交国民议会审议,与2000年经济政策总指导原则是一致的。

292. 希腊政府为争取实现各项目标将一些重要的结构改革列入了2000至2004年稳定和增长方案。政府的主要政策优先事项是:切实实现市场自由化、保证竞争、建立产品和金融市场顺利运作所必要的体制基础和利用新技术。

293. 希腊结构改革进展情况报告是“加的夫进程”的一部分,是按照欧洲联盟经济政策委员会建议的结构编写的。报告介绍了在产品和资本市场方面已经和准备进行的改革。如报告所表明,在2000年经济政策总指导原则中提出的建议基本上已被纳入更广阔的经济政策范围。

充足食物权利

294. 劳动和社会保险部向欧洲联盟提交的研究报告(www.europa.eu.int/comm/ employment_social/news/2001)介绍了国家反社会排斥行动计划。根据这一报告,不论是根据收入还是根据开支审查的希腊贫困问题已经和饥饿或营养不良没有关系。研究报告特别强调了下述情况:

与其他欧洲国家公民相比,希腊人已经克服了某些常见不稳定因素,因为他们居住在自己拥有的房屋中,并且大部分在主要经济部门工作或通过开办中小企业自谋职业;这里没有考虑依靠各种国家支援办法的弱势群体(例如,特别养恤金、房租补贴、家庭补贴等);

老年人的情况是贫穷问题的一个因素,但在逐渐减少;

儿童遭受贫困的危险已经减少,因为多子女家庭可得到援助网络(较大的家庭、教会、政府组织)提供的社会支援,因而减少了贫困危险;

男女平等问题仍然是造成贫困的一个因素,但男女之间的差别在逐渐缩小。

295. 这是一个基本上与希腊没有关系的问题,因为希腊是一个发达国家,而且是欧洲联盟成员国,有很高的国民收入,没有可能和特定群体和不同地区有关的慢性营养不良或食物供应无保障的问题。

296. 在希腊和在其他地中海国家一样,地中海型食谱在决定对营养的态度方面起着主导作用。这种食谱脂肪含量低,加上不断增加食用水果和蔬菜,是贫血性心脏病以及某些类癌症发病率低的主要原因。

297. 在过去30年中,希腊人对营养的态度发生了很大变化。人们发现,肉类含糖产品的消费有了增加,但蔬菜和谷物的消费减少了。这种态度可能是造成贫血性心脏病、乳腺癌和糖尿病等一些疾病发病率上升的主要原因之一。

298. 另外还发现,成人高胆固醇以及儿童体重、血压和高脂肪的发病率也有上升趋势。另一方面,增加食用蔬菜以及日常食物的卡路里含量似乎对健康有好处。

299. 根据国家营养中心最近进行的涉及许多欧洲国家的一项研究,希腊在鱼类和海产品、油脂和水果的人均消费方面居第一位,同时,在黄油和其他动物产品的人均消费方面居末位。

300.关于希腊在国际上为落实充足食物权利所提供援助的作用,应当强调下列几点:

作为欧洲联盟成员国,希腊也是1999年《粮食援助公约》的签字国。这使希腊作出必须履行的年度承诺,即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一定数量的粮食或相应产品;

这种多边公约义务和在双边基础上进行的粮食援助和粮食保障项目是并行的。

双边援助主要包括针对自然或人为灾害以及经济不景气造成的严重粮食危机实行的救济和恢复方案。

301. 根据收到的请求,粮食援助可包括用于农业生产,从而可逐步减少对进口粮食的依赖的中间产品,也可以包括食物援助。粮食援助和运输都是由国家免费提供的。

302. 粮食保障项目包括以下列形式提供的技术援助:生产多样化、加工、销售、机构培训和能力建设。目标群体是男女小土地所有者或基层协会,年轻农民仍然是优先群体。

适足住房权

303. 根据上次十年人口普查(2001年),希腊人口为10,940,000人,比1991年增加了6.6%。住房平均人口约2.9人,住房总数超过3,700,000个,其中三分之二以上居住在城市地区(10,000人和以上的定居点),最大城市为雅典,有350多万居民,其余居住在乡村社区和“半城市”中心(2,000到10,000人)。

304. 1991至2001年人口的增加主要是因为1990年后来自前东欧集团的外国经济移民和返回的希腊人的流入。由于1980年代以来生育率的下降,当地人口增长率几乎是零;这一情况加上城市地区人口增长率有限,使整个1990年代希腊城市地区的住房供求关系相对平衡,而且,使人均居住面积和住房拥有数量稳定增加,尽管收入增长不大。

305. 1990年代中期(1994年),住房条件大致情况如下:

全国每户平均有住房3.66间,面积82.7平方米,每户平均2.94人。因此,人均房间拥有率是1.24间,人均居住面积是28.1平方米。

在城市地区,平均2.87人的住户人均房间拥有率是1.22间,人均居住面积是28.4平方米;

在住房设施方面,战后头几十年中,缺少基本设施(自来水、供电、污水排放)的住房所占比例相当高但目前这种问题已微不足道。关于浴室、室内卫生间和充足供暖等设施,这类问题的发生目前只限于很小一部分(约10%)城市贫民和不太发达的乡村住区;

关于占有类型,76%的住户是房产主,21%是私人租户,约30%免费住户。希腊没有社会出租房屋。当然,在城市地区,出租房屋所占比例较高(雅典31%),但仍相对有限,而且,在过去20年中一直在逐渐减少;据估计,出租房屋在雅典所占比例2001年已减少到约27%;

住房供应总量和住户数目之比乍看起来是供应过剩:1991年是1.45,2001年处于同样水平。这种现象的小部分原因是希腊住房市场所特有的城市地区住房供应过剩的趋势;正常市场空缺超过7%相当常见。但是,全国的这种住房供应过剩现象大部分是由于三个因素:(一) 村庄中,特别是在山区被遗弃的住房;(二) 广泛建设出租给渡假者和旅游者的住房;(三) 希腊住户对第二和度假住房的较高需求――全国有10%以上,城市住户14%以上(雅典有17%以上);

在新住房建设方面,在战后头几十年中,希腊的住房建设以及城市化都高速增长,住户储蓄积极性也很高。然而,在1980年代和1990年代,这些高涨趋势显著衰落。1990年代后半阶段,年均住房建设未超过85,000所,而1996年后户储蓄下降到12%以下。考虑到旅游和度假住房所占比例,按希腊标准,这一住房投资水平不算高,造成这种情况的至少部分原因是,1990年代住房租金和价格增长较快。

306. 希腊1990年代的这些住房总情况表明,至少总的来说,绝大多数希腊人口没有严重的住房问题,住房条件呈稳定改善的上升趋势(约每年1%),住房拥有率也在增加。在欧洲联盟成员国中,希腊从人均收入方面来说属于较不发达国家,其住房统计反映了这一情况:根据1990年代初的资料,在欧盟国家中,希腊与奥地利和葡萄牙在人均拥有房间数方面都是最少的国家之一。考虑到这一比较情况,从全世界努力争取更好落实适足住房权利的角度来看,可公正地说,希腊在住房方面没有大问题。

307. 另一方面,每个社会都根据自己的愿望和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自己的标准。根据适合希腊社会的这类标准,主管机关承认,还有一些群体,特别是城市和乡村穷人以及外国经济移民,他们之中大部分人居住条件不是令人满意,或在获得适足住房方面面临着很大经济负担。事实上,根据为具体大小住户和需要种类制定的现代欧洲合理住房标准,可以说,四分之一以上的希腊住户尚缺少一间或更多必要房间。从联合国多数欠发达国家的角度来看,这种空间标准可能太高或浪费。然而,这些标准却是希腊社会据以看待由住房权利概念引起的问题的实用标准,而且,这些标准构成了下面更详细讨论的背景。

无家可归者

308. 在希腊,对“无家可归”的概念可有两种理解:第一种适合现代城市,无家可归者即“随便睡在”公共场所或各种机构提供的临时住所中的人;第二种是“传统”概念,无家可归者或家庭被定义为住在“不适当”住所的人,这是相对于官方定义的最低标准适当住房而言。

309. 除国家统计局使用的定义以外,在希腊没有其它官方定义;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定义,“适当”住所即至少有一个四平方米以上并带有通光和通气开口的房间,而且不是为其它用途(例如工业、农业)建设的结构。按照这一定义,1991年有5,744个住户,即所有住户的不到0.2%居住在“不适当”住所中。其中多数可能是居住在帐篷里的吉普赛家庭。

310. 在战后头几十年中,众多住户分享同一住所的情况被官方看作明显的无家可归问题。然而,到1991年,只有不到2%的住户与其它住户分享住所,而其中相当部分并没有紧迫需要的问题(例如学生、扩大的家庭)。

311. 从更广义来说,无家可归情况还可根据下列标准定义:过分拥挤,缺乏必要设施或严重结构问题,通气和采光问题,或房屋潮湿。但是,在希腊没有这种官方定义,因此,这个问题最好作为更广泛的住房条件问题的一部分看待,下面一节中将论述这个问题。

312. 关于“无家可归”的现代定义,没有关于“随便睡在”公共场所或临时住所的人们的系统官方或其它资料。然而,根据各种印象性估计,这种问题在希腊相当有限:在希腊城市中没有任何突出或集中的无家可归问题,就全国来说,所涉及人数不过几千人,虽然过去十年中外国经济移民和政治难民的流入使问题暂时变得比较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居住在由各种机构管理的临时营地的非法移民或政治难民构成一种特殊无家可归问题。但是,这种人数目相当有限,他们的具体问题远远超出这里讨论的住房问题。

313. 然而,在过去几年中,这些情况是最明显和紧迫的无家可归问题;希腊的几个积极向无家可归者提供援助的自愿组织将其有限的人力和财力资源几乎全部用于照料非法移民和政治难民,这就足以说明问题。

314. 近几年来,在农村的非法农业工人中可能也存在着一个类似问题,虽然“流动性”较强。由于这类农业工人成百上千,无家可归或完全没有适当住所的问题可能相当广泛。另一方面,经济移民在农村的安置,以及更普遍的与希腊社会的融合问题目前正在迅速变化,因此,目前还难以准确说明情况。而且,迄今没有正式登记,也没有关于这种问题严重程度的其它资料来源。

不适当住房和缺少设施

315. 根据衡量住房需要的一个简单公式,每个住户的已婚夫妇至少需要一个卧室、每个成人需要一个卧室,两个孩子根据年龄和性别的不同需要一个或两个卧室。另外,一个住户需要一间客厅和起码的基本设施和公用设施。

316. 根据这一公式,1999年雅典的住户中有27%缺少基本房间。如果只计算卧室,37%没有卧室。如前面指出,用于衡量适足住房空间的标准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尽管如此,这些数字仍然表明,从表面看,相当部分居民有轻微或更严重的居住空间不足问题。考虑到希腊社会的相对均质性,雅典的数据应当认为对其他城市具有或多或多的代表性。在居住空间方面,乡村和“半城市”地区的情况可能稍好,这是因为较年轻的人口向大城市中心的流动,年岁较大者在这些地方比较集中。

317. 当然,在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住户和穷人中间,居住空间不足问题更为突出。按照欧盟标准做法定义的收入低于成人平均收入一半的贫困住户所占比例,1990年代后期约为全国住户总数的21%,在雅典和类似城市中心约为13%至14%。在穷人中,一个基本房间也没有的住户所占比例为60%,在多数为穷人的外国经济移民中,这个比例是70%。

318. 在基本设施(与公用设施网的联接、浴室、卫生间、供暖)方面,1999年在雅典的住户中只有4%有一种或更多问题。即便是在这些住户中,问题也往往只是供暖不足。因此,对整个城市和其它城市地区来说,设施问题不是特别突出。但是,在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山区和乡村,这种问题非常可能仍然严重。根据1991年的人口普查,缺少基本设施的住户所占比例如下:

表 11

缺少基本设施的住户(百分比)

全 国

城市地区

乡村地区

室内卫生间

12.5%

.4%

32.0%

自来水

3.5%

.0%

9.3%

浴 室

14.5%

.6%

35.0%

319. 过去10年中农村地区的住户问题肯定已经缓解,但1991年的较高数字显示,设施严重不足的问题仍然存在,据粗略估计,约15%的住户缺少设施。

“非法”住区

320. 过去,即1950年代和1960年代,低收入住房非法住区的形成在希腊城市中相当普遍,但自1970年代中期以来,建设这种主要住宅的活动实际上已经停止。但第二住房的建设活动仍然相当普遍,特别是在较受欢迎的海滨度假区。

321. 应当指出,在希腊,“非法”建筑是指在所拥有土地上的无法律许可建筑。这种土地大都不在土地较昂贵的城市的正式规划中,而是“非正式”规划和再分配的周围土地。

322. 虽然主要住宅非法建造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已基本停止,但遗留下来的一些任意发展的居住区面临着严重的规划和提供基础结构的问题以及占有保障问题和进一步建造或改善的法律障碍。为解决遗留下来的这些问题,1983年以来,在环境、城镇规划和公共工程部的监督下,根据第1337/83号《住房法》,在希腊全国广泛实行了一项城市重新安排方案。实行这项方案的目的是将有关地区纳入正式城市规划,提供基础结构和解决建造新房或改善旧房所涉法律问题。在主要住房区,方案的实行已基本处于最后阶段,但在渡假区仍然相当重要并在积极实行,在这些地方,仍然存在着非法城市发展问题。

323. 为提供非法建筑的临时“证明”和在晚些时候将其纳入新的正式城市规划制定了法律框架和一些方案,其最终目的是将对居住在非法房屋的居民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因此,由于不可解决的规划问题造成的部分或全部房屋拆毁或征收的实际案例一直保持在最少程度。另外,在规划法律中还规定了特别豁免,目的是为属于非法财产的住房的扩大、改善或进一步发展提供便利,加速“合法化”进程。不用说,从良好规划和建筑环境质量来看,这往往带来不利影响,但考虑到老非法住宅区的特殊社会组成,这也被认为是必要的。总之,从住房和获得财产角度来看,非法住房的“纳入”和“合法化”制度,可合理地认为对过去的非法定居者相当有利。

强制搬迁和缺少对房客的保护

324. 如前面指出,希腊的出租业属于私人。出租房产的所有者几乎都是只有少量房产的住户。在这一行业,没有明显的财富集中情况,除少数房产为机构所有以外,没有商业性的出租房产投资。因此,这一行业存在着激烈竞争,房主和房客的关系也具有很大灵活性和非正式性。这种情况有许多好处,但也经济造成争端、黑色经济行为和租约双方的任意行为。

325. 在1985年后的10年中,出租业在房租和搬迁方面受到相对严格的管制。然而,自1990年代初至1996年期间,这一行业的管制逐渐完全放开。因此,除《希腊民法》所提供的保护和管制以外,房客在房租过度增加方面几乎不受任何法律保护,在强迫搬迁方面所受保护也相当有限。有关租约的现行法律框架只规定,如果房客没有违反有关房产使用以及按时交纳租金和建筑管理费用的义务,至少在三年内不得强迫他们搬迁。房客在至少居住两年之后可在不附加任何义务的情况下搬出。在有违反支付房租义务的情况下,房主可驱逐房客。在至少三年的期限之后,房主可要求房客离开或同意谈判新租约,而对租金数额不加限制。房主普遍避免正式续约和事实上的“无限期”续约。这就允许经常重新谈判租金,也可随时要求搬迁。

326. 收到法院的简单搬迁通知的房客必须在几个月的合理时间内搬出。如果他们拒绝或拖延搬迁,房主必须提出起诉以求法院发布命令,这也需要几个月。法院在听取双方意见之后决定搬迁时间。房客可上诉,但法院命令必须立即执行。

327. 按希腊现行制度,把“强制”搬迁或其高发生率看作对基本权利的一种侵犯,肯定有问题,但经验表明,房客确实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居住保障。例如,根据最近(1999年)在雅典进行的一次调查,按希腊标准,房客的流动性相当高。只有18%的房客在其目前住所中居住了两年以上,十年内房客的平均搬家次数为2.47次,而目前作为住房主人的住户的相应数字是1.38次。但造成这种差异的一个原因是:房客一般比房主住户年轻,因此,他们的流动性一般比较高。

328. 关于驱赶的压力,或更通俗的说,搬家的压力,雅典的证据表明了一种相当复杂和矛盾的情况。一方面,在过去两年中,只有27%的房客被房主直接要求搬出住所。另一方面,13%的房客则宣布他们准备在短期内(两年)搬家,因为房主“自己需要使用他们居住的房屋”。另外有5%准备离开是因为“房租高或过多要求提高房租”。因此,接近五分之一的房客面临某种搬家压力,虽然这种压力往往是非正式和长期性的。

329. 这些情况与关于房客住所实际变动的动机的资料是一致的。因此,在1995-1999年期间改变住所的房客说,搬家的一个根本原因是,房主自己需要住房(14%),或房租太高,或要求增加的房租过高(7%)。

社会住房出租

330. 如前面所提到,在希腊,既无公有或市政所有和管理这种直接意义上的社会住房出租业,也无私有加上政府控制和补贴的这种间接意义上的社会住房出租业。过去曾提出创立这一个行业的相当多政治要求,但绝大多数决策者和住房专家认为,除了公众明显不喜欢这种住房形式以外,鉴于在集体住房管理方面完全没有公共经验,从零开始建立这样一个部门的资本费用和行政费用将非常高昂。

331. 另一方面,更以市场为基础的形式,如向房主提供补贴以实现房租、供应和社会分配方面的改善,仍然在议事日程中,但直到目前没有引起多少兴趣。

住房费用问题

332. 住房费用是一个复杂问题,需要考虑每个地方住房系统往往特有的各种因素和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然而,特别是为便于进行国际比较,住房研究者通常采取一种相当简单的办法,这种办法所依据的是住户平均收入和住宅平均市场价值的关系,或者,对房客来说,房租和收入的平均比率。在象希腊这样不具备详细和可靠的住户收入数据的情况下,就只能使用消费开支数据。关于可承受费用标准,一般认为,住房费用和年收入之比为2.5是相当可接受的,而房租占收入的25%也同样也可以接受。调整为消费数据,相应数字约为2.8和27%。

333. 在已具备希腊住户可靠经济数据的1990年代中期,住户平均住房费用和年平均消费之比约为2.52, 因而在“正常”可承受能力预期范围之内。作为费用最高的城市市场代表的雅典,其相应数字是2.96, 稍微高于“可接受的”水平。

334. 这些数字没有考虑到平均住房费用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适当住房条件。另外,这些数字中也可能隐藏着可承受参数的广泛差异和不均衡。为研究这些方面,可以按下述方法计算的每个住户最低住房空间要求为适足住房费用标准:上面提到的住房空间标准乘以市场条件下总住房面积每平方米平均价值。1994年,全国21.5%住户的这种费用与年消费开支之比高于4.0(即对收入来说高于3.5)。在雅典,其费用与收入之比为这种明显不可接受的比例的相应群体占30%。

335. 当然,这些数字不一定说明存在着相应的实际可承受能力问题。例如,这些住户中的很大一部分可能已经拥有自己的住房。因此,他们的问题很可能只是一个改善问题,而不是从无到有的购置问题。而且,他们还可能有其他财产可满足其住房需要。事实上,在希腊,父母的援助和遗产作为这种财产的一个重要来源是非常普遍的。最后,人数有限但也相当多的住户可得到国家以工人住房的形式提供的援助(见下面第336段)。因此,可以说,相当部分人口(在较大城市约三分之一)有一个收入和住房费用差距太大的问题,因此,可能存在严重的可承受能力问题。鉴于1990年代市场价格逐步上升,远超过通货膨胀率和收入的增长,目前这种问题很可能更突出。

336. 关于租户,应当考虑到,在战后的大部分时间中,平均房租收入比一般低于15%。另外,租房住户必须为住房省出大量的钱,因为抵押贷款作用有限。因此,按希腊的标准,房租收入比超过20%就肯定意味着有承受能力问题。房租消费比超过25%时,尤其如此。

337. 1994年,全国房租和消费开支平均比率为19%。然而,23.4%的房客至少将其消费资源总额的25%用于支付房租。雅典房客的相应比率为27.3%,而房租和消费开支平均比率为20.2%。按住房需要而不是目前实际居住情况衡量的在支付能力和租金之间有这种巨大差距的住户所占比例,在所有房客中约为20%,在大城市的房客中约为25%。在这种情况下,和上面提到的也包括自有房产的住户在内的一般数据相比,存在着实际而不是可能的承受能力问题。

参与住房方案――等候名单

338. 希腊的住房政策提供以减少购房费用(限于第一次购房)为目标的援助,办法是通过一系列转移减税、利息免税和普遍利率补贴。然而,这些普遍形式的援助由于本身的性质给中等和高收入住户,而不是给有严重支付问题的住户带来更多好处。因此,承担社会住房援助的主要是工人住房组织(住房组织)推行的面对国家社会保险基金(社保基金)所承保的私营部门雇员的方案。这些方案以低价、高额补贴贷款和房租补贴的方式向住房组织受益者,包括受私营部门雇用和由社保基金承保合法外籍工人提供新的住房。

339. 社保基金1991年开始实行的中等和低收入者房租补贴方案目前向约30,000多住户,即全国住户及全国住户的约5%,也就是其潜在目标群体的约20%提供援助。

340. 包括住房组织所建造出售住房在内的社会住房方案只占住房总量的很小一部分。住房组织建造的新住房每年占住房建造总量的1%到2%(1994年至1998年年均1,500所)。如前面指出,这一方案的受益者是国家社会保险承保的无财产的工薪阶层。然而,从数目上来说,更重要的是建造或购买住房和现有住房改善高额补贴贷款方案。

341. 总之,这些住房组织方案在很大程度上是希腊社会住房政策的最重要工具。自然灾害受害者(主要是在希腊经常发生的地震)或难民(最近从前苏联各国返回的希腊人)紧急住房或资金援助方案在希腊也具有重要社会意义。但是,这类方案通常只涉及少数人的短期困难,国家在这一领域的主要作用是在紧急情况下支持必要的准备机制。

342. 住房组织通过新的住宅方案以非常优惠的条件提供有限的住房,但需求很大;除此之外,在参加国家住房方案方面看来没有严重障碍,也没有列入过长的等候名单的问题。必竟参加这些方案要受针对某些社会群体和情况的具体规则的限制,并且要根据现有资源量力而行。因此,真正的问题实际上是对广大低收入人口的有限照顾范围。

占用群体

343. 在希腊的住户中主要有两类占用群体:所有者住房户和私有房屋的租用住户。没有社会房屋出租业或半公共机构(协会、合作组织等)提供的出租住房。

344. 1994年,所有住户中有76%是所有者住户,其中多数是没有抵押债务的直接所有者。此外,还有3%的住户的住房是免费的,一般是通过家庭援助得到的。所以,只有21%的住户住在租赁的住房中。2001年,这个比例进一步降低到约19%。在较大城市中,租房的比例一直比较高:1994年,在雅典是31%,高于2001年的27%。

345. 如前面所提到,希腊的住房政策明显有利于所有者住户和争取变成这种住户的努力。在这方面,租户可被看作处于相对不利地位的群体。然而,和多数欧洲国家相比,从历史上来说,租户地位与具体社会阶级从来没有什么联系,而大多数是和住户的存在周期的阶段相联系的。鉴于整个战后时期抵押贷款所起的作用相对有限,没有父母大量支援的很多年轻住户在拥有自己的住房之前要经历一个很长的积攒阶段。

346. 然而,在信贷扩大和利率较低的过去十年中,自有住房的住户在中等和高收入家庭中所占比例迅速上升,因而在占用结构中增加了一个社会阶层概念。经济移民几乎都住在租赁的住房中,他们的流入进一步加强了占用格局中的社会不平衡以及租房地位与社会经济问题的联系。因此,未来的争取落实适足住房权利的政策要更多注意租房者的需要和问题。

希腊法律中的适足住房权利

347. 《希腊宪法》第21条第4款规定:无住房或住房不足者购置住房是国家特别关注的问题。

348. 显然,这种笼统说法按严格的法律意义来讲不能说是规定了充分的适足住房权利。另一方面,也可以说,它为需要住房的人提出合法要求提供了一个依据,虽然这种要求在国家有义务提供的“特殊照顾”的形式方面可能引起争议。遗憾的是,没有具体法律或机构从严格的法律角度进一步具体阐明和执行宪法的这条规定。

349. 而且,这一条在政府对住房问题的关照的性质方面也引起了一些有争议的问题。第一,“购置”一词预先决定了有利于自己拥有住房的政策,因此,可能会对支持其他占用形式产生不利影响。第二,第21条的其余款项涉及政府对家庭、母亲、儿童和年轻人的关照,普遍健康和对残疾人、老年人和穷人的关照。因此,有关住房的这一款属于侧重点在社会福利和最困难者的规定。事实上,从1950年代开始推行直至1980年代初的卫生和社会福利部“大众住房”方案正是本着这一精神实施的:它针对的是非常贫困者、无家可归者、难民和自然灾害受害者。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一种法律先例,方案的法律和行政框架明确说明了谁是受益者,因而确立了一项权利,但它也说明了,提供的援助取决于中期计划和财政限制所决定的现有资源。这种原则普遍体现在希腊的住房政策中,住房组织的各项方案就是一例。

350. 这样,《希腊宪法》和法律/政治传统就共同构成了一种相当灵活的原则,这种原则一方面要求国家帮助住户获得象样的住房,另一方面则为有特别住房需要的人提供了一种政策依据。这并不构成可行的明确住房权利。因此,即便是对急需住房或无家可归的个别情况来说,希腊的住房制度在这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体制差距:没有在限定时间内要求获得某种住所的法律渠道或在无力支付房租的情况下免受驱逐的保护(虽然在紧迫需要的情况下,法官往往变通社会政策,作出较宽容的裁决)。

希腊法律对财产的保护

351. 《希腊宪法》第17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财产受国家保护,除为必须有适当证明的公共利益和给予主人充分赔偿之外,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财产。充分赔偿一直按照被征用财产的价值给予赔偿,允许购置同等价值的不动产。关于财产价值的确定,第17条规定由民事法院决定。赔偿通常采取金钱赔偿。

352. 这一条是保护财产的主要法律规定,在对第2款和第4款进行修订之后,鉴于为共同或公共利益对计划的批准或修订,为保护财产不被长期占用,对财产的强制征收作出了新的规定。

353. 因此,所实行的第一个重要规定就是,行政当局在采取征收行动时必须明确说明可支付费用/赔偿。

354. 第二个新规定涉及计算赔偿的关键时间。例如,如果关于临时确定赔偿的讨论进行一年以上,确定财产价值时要考虑到的是讨论最后决定的时间。

355. 实行的第三个规定是,在征得受益者同意的条件下,可以出让另一项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出让对另一项不动产的权利(例如,转让建筑物比例)作为实物赔偿。

356. 经修订的第4款包括主要涉及确定主管法院的新程序,同时也是基本规定。决定赔偿的主管法院是民事法院。而且,法律还规定,只有在涉及对国家经济具有普遍重要意义的工程,而且,只有在根据法院以合理百分比的赔偿为条件作出的裁决的情况下,才能在赔偿之前开始占用有关财产。

357. 所有上述规定都已经编纂列入取代以前的第797/1971号总统令、题为“强制征用财产法”的第2882/2001号法律。在这项法律中,详细规定了宣布征用的标准程序、赔偿的预期和确定、执行征用的方式以及取消未执行征用的程序。

358. 在将某些地区纳入正式城市规划的情况下,建设新区社会和技术基础结构所必要的资金和土地是通过所有者提供的土地和资金来保证的。贡献根据土地面积按比例确定。土地和资金的提供是按照经题为“可持续城市发展”的第2508/1997号法律修订的第1337/1983号“住房法”进行的。

359. 在将某些地区纳入正式城市规划、进行重大运输项目――如连接西Attika与东Attika新机场叫作“Attiki Odos”的环形公路、Attiko地铁的建设等情况以及在建设奥林匹克运动会设施的情况下,特别注意尽量减少对住房和财产权利的不利影响。

360. 在必要情况下,执行上面提到的第2882/2001号法律以及关于重新安排住房的特别政策框架。这一特殊政策框架几乎是专门针对希腊吉普赛人的“非正式”住房实行的。将其住房重新安排在适当地点这一工作被纳入下面说明的“吉普赛人社会融合综合行动方案”的范围。

增加获得更好住房机会的政策

361. 希腊的住房政策主要是以下述方式执行的:

通过征税减免和利率补贴为第一次购置住房提供财政援助;

向工人直接提供低价自有新住房,通过工人住房组织向租户提供资金补贴;

通过城镇和地区规划机制、建筑管制和有选择的环境升级项目改善新老居住区;

向自然灾害 (地震) 受害者和有特别需要者(如返回的希腊人、难民、移民、希腊吉普赛人等)提供公共住房援助。

362. 住房政策在各种情况下的大目标都是促进改善住房供应和提供自有住房。如前面提到,出租住房虽然在减少,但数量仍然相当大,这种住房为尚未有足够资金购置住房的年轻单身和住户提供了基本生活条件。然而,希腊的住房政策,如前面所述,除鼓励一般住房供应和为保护租户不被不正当驱逐或因违反合同而受害提供法律办法以外,很少有针对他们的资源使用方案或手段,这是因为考虑到,租户的主要愿望是搬入自有住房。更重要的是,租房业都属于私人,希腊没有关于提供社会出租住房的体制规定。这些情况的一个例外是,上面提到的工人住房组织向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提供租金补贴的方案。

363. 到目前为止,本文从住房权利角度已谈到希腊住房政策的一系列较重要方面:保护租户不被驱逐和不受歧视,援助和改善以前的非法住区政策,通过住房组织方案直接援助低收入群体的公共政策。然而,从更广阔的角度来看,希腊住房政策,更广泛而言,旨在增加得到住房的机会和改善居住条件的城市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帮助改善居住条件和获得自有住房的信贷和征税补贴,以及与城市土地开发、改善建筑和城市环境有关的一系列建筑法规和规划文书与政策。补充这些综合政策的是少量针对有特殊紧急住房需要的具体社会群体的方案。

增加得到更好自有住房的机会

364. 增加得到更好自有住房的征税和信贷政策主要是按照有限的选择性标准实行的,但这方面注入了相当大量的资源。希腊租赁住房的住户在城市地区占28%,在非城市地区占5%稍多。因此,自有住房的住户占绝大多数,有3,000,000多户。根据粗略估计,可以得出结论说,从住房政策角度来看,目前接受较大量征税和利率补贴的自有住房住户相对较少。第一,不到10%的自有住房住户在最近的过去接受了住房贷款,因此受益于利率补贴。而且,通过应征税收入利息减免主要使那些有相当个人边际税率者受益(可高达40%)。第二,从每年的情况来看,第一次购置住房而没有其他重要不动产的住户大约不超过25,000个。这些住户可受益于财产转让税的削减,这种税在希腊相当高,为官方定价的11%至13%,即不动产价格的8%。如果加上每年由继承和父母援助形成的10,000次转让,即可达到约30,000-35,000个住户,即每年所有住户的约1%,而这种继承和父母援助也可享受转让税削减。然而,这在任何一年的购置房屋的住户中占三分之一以上,因此,从长远来看,在所有自有住房的住户中占相当大比例。

365. 另外,所有自有住房住户都受益于住宅收入征税减免。这些所得税减免也不同程度的有利于拥有大型、高价值和边际税率较高住所的住户。然而,这被看作鼓励整个住房业增长和改善的鼓励措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希望这能给各种社会群体间接带来显著利益。

366. 除上面所说以外,这些年来,由于根据总经济政策改善了信贷条件,获得自有住房和更好住房也更加容易。货币稳定政策和与其他欧洲经济体的结合,以及改善银行系统竞争的政策,使国内贷款利率大幅度下降,贷款条件全面改善。

提高住房、城市环境和提供服务的质量

367. 1997年,关于可持续城市发展的新的第2508/97号法律为城市和小住区的均衡和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改善城市规划的指导原则、条件、形式和程序。除规划程序和体制的普遍改善以外,新立法还第一次提出了一个相对全面的各种城市更新,特别是社会性城市更新项目的组织框架。它还作出了关于城市郊区以及第二和渡假住所区有组织住房建设的新规定。但是,希腊特有的财产所有制格局的一些内在问题使有组织发展或更新既困难又费钱,而且,严格的财政制度造成的公共资金普遍短缺使这些新机制以及本可以为解决社会和住房问题作出贡献的公共、半公共和地方机构的参与至今不能发挥作用。

368. 环境、城市规划和公共工程部与地方当局密切合作,对希腊全国的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的建筑改造工作进行指导,目的是改善城市环境,使城市地区更具活力和发扬文化传统。这一活动是根据1983年开始执行的城市重新安排方案进行的。

369. 另外,将根据欧洲委员会的城市规划倡议采取一些具体措施,对全国的高速去工业化、高失业率、生活水平下降和环境退化的城市中心的基础结构、设施和环境进行改善。对Keratsini-Drapetsona、Peristeri、Nea Ionia of Volos、Ermoupolis of Syros、Taras西南部和西the Ssaloniki的改造包括在希腊行动方案URBAN I方案(1995-2001年)中。在希腊行动方案URBAN II方案(2001-2006年)中提出了对Perama、Komotini以及Agios Minas、Agia Triada 和 Kaminia of Iraklion 地区的改造,但这一方案尚未得到批准。

370. 环境部认识到要求地方当局在执行一项生境议程方面发挥作用的极大重要性,在其行动计划中列入了一项试验方案,目的是为全国一些选定城市制定和执行“执行生境议程的地方城市可持续发展综合项目”。这一方案的基本目标是:(a)为解决当代城市和住区的复杂问题了解采取综合战略计划政策的必要性;(b)鼓励实行参与和伙伴关系的原则,作为成功进行地方改造的最民主和有效的办法。

371. 为提高建筑质量和安全水平,对《普通建筑法》作了广泛修订,通过了新的《地震设计法》(EAK‑2000),并根据1999年雅典地震的经验对《加强混凝土结构法》(EKOS‑2000)作了修订。另外,还制订了新的合理使用和节省能源管理条例,这一条例将取代现行的建筑物隔热管理条例。新管理条例提倡实行建筑物能源节约和可更新能源制度和措施。

372. 另外,现行立法通过增加一些新规定也得到改进,这些新规定旨在增加有特殊需要人员的行动便利,规定或鼓励在建筑或公共场所建造辅助部件,以便于这些人进入、居住、工作和娱乐。1999年,环境、城市规划和公共工程部发布了一套特别“规划指示”,其中共包括关于开放公共场所、大型公共和私人建筑和私人住宅设计的十项指示。这些指示构成了一个新的综合规划纲要,包括了有关行人活动区、建筑物通道、电梯、楼梯、标志等的详细具体规定。根据这一新纲要,在第2831/2000号法律(GOC)中作出了一些特别规定,包括有关任何用途的公共和私人建筑(教育建筑、各种保健设施、福利事务处和社会服务设施、办公室、商业建筑等)的横向和纵向通道的具体规定。

373. 还对下列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进出方便和位置适当的洗浴设施、残疾人车辆的停放地点和所有行人使用的道路(坡道、专用行人小路、盲从引导系统)、街道设施(标志、电话亭、公共汽车站等)的适当设计和布局以及帮助盲人和聋人的视听设备的安装。这些规定适用于新的城市基础结构,也尽可能适用于已经存在的基础结构。为三层以上私人建筑物的横向和纵向通道也作出了类似规定。许多目前正在进行改善建筑物方案的部和公共组织都采用了这一新的规划纲要。

374. 总之,将不受管制或非法开发地区迅速纳入正式土地规划方案的目的是,对这类地区的土地使用进行适当管理,改善其基础结构。

375. 雅典将主办2004年的奥林匹克运动会。成功安排这一重要活动是对现代希腊的最大挑战之一。另外,还有同样一个重大挑战将是,适当利用奥林匹克基础设施的准备改善雅典集合城市和周围地区的生活质量。奥林匹克运动会不仅为解决城市安排和功能的结构问题,而且为使其成为国际性大城市中心提供了一个历史机遇。从这一角度来看,必要的奥林匹克项目的计划和实施要实现下列目标:

改善现有城市基础设施并增加可提高城市功能和生活质量的基础设施;

确保运动会之后城市结构中基础设施不会过多而超过需要,可转移这类基础设施或为其找到新用途;

尽量减少新奥林匹克设施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改善城市环境;

改善城市形象及其历史和文化面貌。

鼓励地区平衡发展、行政重组和地区规划

376. 住区网络组成的特点是:两个占压倒优势的大型集合城市雅典和塞萨洛尼基,为数较少的一些中等城市和一个广泛分布的乡村小住区网。根据1991年的普查,共有12,817个住区,行政上分为5,921个地方基层单位。全国住区网包括128个城市中心,人口占57%;352个半城市和5,441个乡村基层行政单位,人口分别占14.3%和28.7%。应当指出,65%的的乡村基层单位的人口都在500人以下。在地理分布方面,由于希腊的地形特点(岛屿和山区众多),半城市,特别是乡村基层单位分布相当分散,而且,人口老龄化、增长停滞,甚至在不断减少,经济和生产能力有限。在1996年至2000年期间,采取了一些措施和政策,对住区结构平衡产生了直接和间接积极影响。

377. “Kapodistrias”国家方案的实施是行政改组的最突出努力,其目的是解决由于地方政府分散造成的各种问题。其主要目标是,按照地区规划、发展以及其他经济和人口标准,把现有地方基层行政单位合并为较大的地理和行政实体。根据这项方案,将在全国建立1,033个新的地方基层行政单位(900个市和133个区)。这一设想已通过第2539/1997号法律颁布,并得到各地方社区的同意,反对意见较少。新的立法规定在1997年至2001年期间实行一项特别资助方案(EPTA, 见第5章),为结构结束提供资源。EPTA包括建立和发展新地方政府的行政和运行基础结构(物质和技术基础结构、人力资源、技术援助)以及为必要的技术和社会基础结构提供资金的两项分方案和政策措施。

378. 第2508/1997号法律规定仍以主要计划作为规划的基本依据,其实施范围现已扩大到城市(已建)和非城市(待建),对由一些小居住区组成的非城市地方小行政区(特别是在实施“Kapodistrias”方案之后,乡村社区一般都如此),提出了“开放城市”的概念。根据这一概念,地方行政区划内的已建和待建地区都包括在一项统一的地区安排计划中。

379. 在地区规划立法纲要方面有了显著改进,纲要包括了国土和居住网络可持续与平衡发展的原则。1999年10月,关于“地区规划和可持续发展”的新纲要(第2742号法律)开始生效,根据这一纲要,住区网络发展规划目前已按现代形式与更大的地区规划结合起来。地区规划的核心是总纲要,其中规定了空间安排和调整的基本原则。在有关希腊生产活动的具体地区或部门、基础结构网络和有问题地区以及全国12个地区(Attica除外)的地区规划纲要中,更具体的体现了这些原则。总纲要的研究已经完成,并已提交待通过和批准。

380. 为促进薄弱住区网络,特别是有问题的乡村、岛屿和山区的安排与调整,已委托有关机构进行研究,从而确定执行作为《欧洲空地发展计划》主轴之一的多中心发展政策的执行。研究的重点将是住区分类、大城市中心作用的确定和根据第2742/1999号法律制定具体的规划纲要。迄今,下列具体纲要已经完成并提交批准:

希腊全国的住区结构;

乡村地区;

岛屿地区

381. 对山区的研究已接近完成,目前正在制定全国12个区(Attica除外)的地区规划纲要,其中将确定关键地区空地安排指导原则。

非政府住房业

382. 希腊最重要的非政府住房组织代表各自利益的房产主联合会和租户联合会。它们的行动包括向政府施加压力以采取实现下列目的的住房政策措施:

加强住房信贷和补贴制度的效果;

对租户更有利的征税制度;

通过直接和间接社会赠款和补贴加强租户的地位;

发展社会住房业。

383. 地方政府最近参与了解决弱势群体的食物、衣服、住房等问题的方案。1997年以来,雅典市已开始执行一项住房方案,目前受益者是雅典无家可归者的一半,预计将很快满足全市的需要。

384. 最近,一些为上述群体提供住房的小组织遇到了问题。这些组织的活动非常有限,特别是在提供住所方面,因为这种活动需要大量资金和正式组织结构,这是国家立法机关不能解决的问题。

针对有紧急住房问题的群体的住房方案

385. 满足特别住房需要的公共支援涉及三个主要方案:

吉普赛人住房正常化方案;

返回希腊人住房正常化方案;

希腊最近地震受害者住所方案。

吉普赛人住房正常化方案

386. 1996年以来,针对希腊吉普赛人在卫生、教育、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住房等方面面临的严重问题,执行了一项政策纲要。在根据这项纲要采取措施的过程中,中央和地方政府提供了大量各种服务。在住房方面,根据纲要采取了旨在改善生活条件、使居民脱离帐篷区和在空旷地点建立临时住所的各种行动。

387. 国家认识到,为解决吉普赛人所面临的问题,还需要采取很多具体行动,因此,于2001年4月制定了促进吉普赛人与社会融合的综合行动方案(行动方案)。行动方案的目的是执行国家政策,采取预防措施,改变希腊的社会现实,缩小社会差异,加强社会正义和实现吉普赛人与社会的融合。

388. 行动方案有两个优先方面:第一是住房(新住区、住宅改善、住区改善、城市和物质规划等),第二是服务(就业、教育、培训、福利、文化和成人教育)。

389. 行动方案认识到,保证适当住房和居住环境对消除对吉普赛公民的社会排斥具有重大意义。方案的优先事项是,解决住在营地中的吉普赛人的住房和安置问题;在居住地点适当的情况下,改善现有营地,或按照现代科学原则和社会可接受的住房和安置标准建设新住区。

390. 第一个优先方面的目标是,通过一系列涉及不同住房正常化需要和住区的措施与行动解决吉普赛人的住房问题。第一个优先方面的主要目标如下:

落实城市和小住区可持续发展的国家政策,从而履行希腊在欧洲委员会和国际上作出的有关承诺;

消除边缘化中的某些事实考虑;

提供起码标准的住房和居住卫生条件;

为改善目标人口和周围社会的生活条件改善人文和自然环境;

建立新的和现有住区与城市的社会和空间联系,确保满足紧迫的生活需要。

391. 第一优先方面的目标正在通过下列措施实现:

措施1:发展新住区;

分措施1.1:土地购置;

分措施1.2:城市和空间规划;

分措施1.3:基础结构网――风景工程;

分措施1.4:辅助服务基础结构建设;

分措施1.5:住宅建设;

措施2:改善现有住宅;

措施3:改善现有住区;

分措施3.1:土地购置/供应;

分措施3.2:城市和空间规划;

分措施3.3:基础结构网――风景工程;

分措施3.4:住房社会辅助服务基础结构建设;

分措施3.5:补充住宅建设;

措施4:移动人口临时住房基础结构安排;

分措施4.1:土地购置/供应;

分措施4.2:基础结构网――风景工程;

分措施4.3:社区服务基础结构建设。

返回希腊人住房正常化方案

392. 自1980年代后期以来,希腊面临着一个更严重的问题,即来自前苏联各国的希腊返回者大移民潮。在仍在继续的这次移民潮中,约有148,000希腊人返回希腊永久定居。

393. 为解决这一问题,1990年设立了希腊返回者接待和恢复正常生活基金会(返回者基金会)。返回者基金会的任务是接待、收容和支援返回的希腊人,帮助他们顺利适应和融入希腊社会、劳动市场和经济生活。融合方案分三个阶段:接待、临时收容和眼前福利(第一阶段),准备和社会融合(第二阶段)和长久定居(第三阶段)。

394. 在第一个过渡时期之后,2000年2月颁布了名为“从前苏联返回的希腊人恢复正常生活”的第2790/2000号法律。这项法律规定了获得希腊国籍的条件和程序,并为这些人的教育、恢复就业和长久住房问题作出了规定。

395. 最近,根据按第2790/2000号法律成立的返回者社会融合协调和监督行动特别委员会的决定,为使从前苏联返回的希腊人恢复正常生活,国家制定了综合行动方案,其中一部分涉及他们的住房正常化问题。具体而言,上述法律C章规定了住房正常化政策:免费提供土地、免费发放建设许可、提供贷款和补贴,提供住房设计。

396. 行动方案草案规定了2002-2008六年的政策质量和数量目标,确定了落实这些目标的战略,其中和住房一起考虑到所有其他参数,以确保为返回者的社会融合提供必要条件。

397. 行动方案有两个优先方面。第一个优先方面涉及住房,第二个优先方面涉及服务(就业、教育、文化和体育)。

398. 第一个优先方面的目的是解决返回者的住房问题,包括一系列考虑到不同住房需要和住区的措施与行动。第一个优先方面的主要目标如下:

落实城市和小住区可持续发展的国家政策,从而履行希腊在欧洲委员会和国际上所作有关承诺;

使目标群体顺利融入目前的社会和城市结构,避免被排斥和边缘化;

提供起码标准的住房和生活卫生条件;

为改善目标人口和周围社会的生活条件,改善人文和自然环境;

确保新的和现有住区与城市的社会和空间联系,保证满足紧迫生活需要。

399. 计划通过下列措施实现第一个优先方面的目标:

措施1:改善现有住区;

分措施1.1:对目前情况进行研究,确定需要的工程;

分措施1.2:改善现有住宅;

分措施1.3:改善/完成现有社区基础结构(污水处理和供水网,道路基础设施);

分措施1.4:城市和空间规划安排;

措施2:支援住房供应;

措施2.1:城市和物质规划;

措施2.2:发展新住区;

措施2.3:在现有住区中购买住宅;

措施3:支援行动;

措施3.1:成立土地银行;

措施3.2:专门知识。

为1999年雅典地震受害者提供住所的方案

400. 1999年9月7日雅典地区发生的地震给接近震中的许多市区造成严重后果,也给Attica的一些地区和Viotia的边远地区造成严重损害。在被宣布为地震灾区的100个市区和社区中使90,000人无家可归。

401. 各地的住房广泛受到严重破坏。倒塌的建筑多达32座,其中有不少大工厂的建筑,死亡事件多数发生在那里(143人死亡)。4,682座建筑受到不可修复的严重破坏,被宣布为居住不安全和待命拆毁。另有38,165座建筑遭受但可修复的破坏,被宣布为暂时不安全(在修复之前)。后面提到的大量建筑属于这一地区的生产和社会基础结构。还有大量建筑受到轻微破坏,不影响居住,但显著增加了恢复费用总额。

402. 从经济角度来看,雅典地震是最严重的灾难。估计恢复总费用为29亿欧元,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的2.4%。

403. 地震之后在住房方面立即采取的最重要措施如下:

将无家可归者立即收容到灾民营地,分发必需品,提供食物和卫生设施;

向无家可归者提供紧急经济援助;

立即对建筑物进行居住安全检查,张贴特别标志,向居民提供指导;

暂时封闭严重损坏的建筑物。

404. 在头几天采取紧急措施之后,实行了一系列中期措施和安排:

以下列方式临时收容无家可归者:临时安置在预制的住房或私人出租住房,或主动表示接纳地震受害者的家庭,给予特别房租补贴;

对建筑物进行第二次检查和损失评估,将其分为三类:严重损坏/危险;严重但可修复的损坏;轻度损坏或拆毁不可修复的危险建筑。

405. 为最终修复遭地震破坏的房屋采取了下列措施:

为无家可归者修复或重建住房提供特别赠款;

根据特别地理和地理技术研究重新规划受影响地区的土地使用;

使建筑业现代化,进一步改进1995年的《地震设计法》。

406. 为进行重建,环境部震后恢复工程司在受影响市区建立了一个由33个震后恢复工程科和震后恢复办事处组成的工作网。这些机构负责对需要财政援助的住户进行登记,批准修复和重建研究,批准修复建筑预算,批准贷款和监督建设工程。

407. 到2002年4月初,已在下列方面取得进展:

建筑修复:批准了11,250项修复研究,另外还有1,533项待批准。一些受影响建筑已被所有者修复,他们没有申请补贴。工人住房组织正在对其以前受益者的住房实行一项修复方案;

建筑重建:已批准3,554项重建研究,并有803项待批准。

第 12 条

希腊人的身体和精神健康状况――流行病状况*

人口状况

408. 1999年,希腊人口为10,521,669人,其中男性49.5%,女性50.5%。从1981年的人口普查到1991年的人口普查期间,希腊人口增加了5.42%,而从1960年至1990年增加了21.1%。尽管人口在增加,但在过去几十年里,总的出生率却呈下降趋势。每对夫妇的子女人数从1970年的2.93人,下降到1997年的1.32人。出生率和死亡率同时下降,造成了希腊人口的老龄化。预计在今后一些年里这种现象还将继续。65岁以上人口的比例从1970年的11.1%上升到1997年的16.8%,预计到2021年将达到19.3%。另一方面,0-14岁儿童的比例则从1970年的24.9%下降到1997年的16.1%。希腊人口的老龄化与欧洲联盟成员国的普遍趋势相同,在欧洲联盟中,希腊在爱尔兰、葡萄牙和西班牙之后居第四位。

409. 出生时的预期寿命1960-1997年期间,男人从67.5岁增加到75.3岁,妇女从70.7岁增加到80.6岁。这一增加主要是由于在这段时间里婴儿死亡率大幅度下降。65岁以上的人,预期寿命在1960-1997年期间也有增加,男人从13.5年增加到16.2年,妇女从15.1年增加到18.7年,原因是相应的具体年龄的死亡率下降。

410. 1997年的婴儿死亡率,是每一千名活产婴儿6.4人死亡。这个指标自1970年以来明显改善,当时是29.6%。产前死亡率从1970年的26.8下降到1997年的9.5。晚期婴儿死亡率也呈下降趋势(从1960年的20.6下降到1997年的1.6),新生儿死亡率也是如此(从1960年的19下降到1997年4.8)。

411. 婴儿晚期死亡率下降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各种社会和经济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在过去30年里得到很大改善,而新生儿的死亡则主要取决于提供的医疗服务。

412. 1995年希腊婴儿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出生前期的并发症(50%)、亲属的异常病变(37%)和事故(3%)。

413. 各地区之间可发现明显的区别。与人均收入较高的地区相比,人均收入较低的地区婴儿死亡率较高。色雷斯地区的婴儿死亡率最高。无论如何,希腊人口总的死亡率(从1970年到1996年)在时间上呈明显的下降趋势。

414. 1990年代希腊人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循环系统疾病、恶性肿瘤和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和中风是造成死亡的主要原因,1996年占死亡的51.2%。接下来是癌症22.2%,呼吸系统疾病5.7%,和事故4.5%。这种死亡情况与目前发达国家的致死结构相符,只是除事故外,在希腊上述疾病的相应指数较低。

415. 其他造成死亡的原因明显下降。在绝对数字上,由于脑血管疾病造成的死亡从1970年代每100,000人120.28死亡下降到1996年的11.37;呼吸系统疾病造成的死亡从1970年的90下降到1996年的36;内分泌和新陈代谢疾病,以及营养和免疫紊乱造成的死亡从1970年的24人下降到1996年的9人;传染和寄生虫疾病造成的死亡从1970年的22人下降到1996年的5人;消化系统疾病造成的死亡从1970年的40人下降1996年的17人;只有事故造成的死亡从1970年的11.63人上升到1996年的2.3,妇女自杀/他杀造成的死亡,情况较为稳定(1970年1.79人,1990年1.32人,1996年0.95人)。

416. 人口群体的死亡情况,健康情况显示,城市、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的人口存在较大的差异。城乡结合部的人口与城市和农村人口相比死亡率较低,尽管在城市和农村人口之间这方面的差异在缩小(1981至1991年期间)。

417. 在地区上,死亡率最高的是色雷斯(每年每100,000人894.79人死亡),和马斯顿(798.91人),死亡率最低的是克里特(645.12人)。在1981-1991年这段时间里,各地区的死亡率都呈现下降趋势。社会经济差异较低的地区,如色雷斯(-4.7%)和马其顿(-7.9%),下降的程度较低。婴儿死亡率的情况也有类似现象。

早亡

418. 在希腊,1-69岁期间早死的三个主要原因,男女均包括在内,是事故、循环系统疾病和恶性肿瘤。事故,特别是对男人而言,是在生命最后几年里造成早死的主要原因(31%),主要是交通事故(19%)。其他原因依次是循环系统疾病(21%)、心肌梗死(12%)、脑血管疾病(4%)和恶性肿瘤(20%),肺癌(7%)。女性,造成总寿命损失的主要原因是恶性肿瘤(28%),且主要乳腺癌(7%),其次是事故(17.5%)、交通事故(11%)、循环系统疾病(心肌梗死(5%))和脑血管疾病(4.5%)。男女之间预期寿命(损失寿命)上的差异,妇女较低,因此妇女的预期寿命较高。

发病率

419. 希腊没有充分的统计数字的证据,准确地估计发病率指数。唯一可依赖的数字,是在医院接受治疗的病人的记录。这些数字说明了接受医疗的情况,而不是人口的实际需要。

420. 1995年希腊人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主要病因,是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肿瘤、事故和中毒。与1985年医院治疗的病因相比,差别在于循环系统疾病大大增加(从139,507次治疗增加到213,725 次),占据第一位。明显增加的疾病还有肿瘤(从75,958增加到140,505),神经和感官疾病(从56,083增加到92,217),和泌尿系统疾病(从96,212增加到125,469),而血液和造血功能疾病则例外的有所下降(从43,203下降到26,111)。

421. 预期寿命增加、现代生活方式和人口老龄化,使慢性病、糖尿病和感观疾病的比例增加。在很大程度上,上述疾病不需要医院治疗,正因如此,很难将之记录在案。与欧洲联盟成员国中慢性病的发病率相比,希腊在其他成员国中排名第七位,处于中上位置,每100人中有7人患慢性病。

422. 至于现代黑死病――艾滋病,希腊直接确诊的病历为1,964人,其中男性1,707人(86.9%),女性257人(13%)。在总病历中,儿童31人(1.6%),其中男童18人(58%),女童13人(41.9%)。

精神健康

423. 在希腊,有关希腊人精神健康的流行病学研究甚少。其中最重要的两个研究项目是国家社会研究中心在1970-1980年期间、和雅典国立大学精神病院在1984年进行的。

424. 根据第一项研究的结果,在检查的4,083名成人中确定24%接受检查的妇女和11%的男人可被认为患有严重的精神失常。对居住地进行的比较表明,雅典人患精神病的比例较高。

425. 至于第二项研究的结论,对象有4,292人,该项研究发现,18-64岁之间的男子18.7%患有严重的精神失常,而有同样症状的妇女达34%。

426. 与第一项研究相比,第二项研究记录的患有精神失常的人比例很高,可归因于在过去五年里发生的重大社会经济变化(如收入减少、失业增加、高通货膨胀)。上述比例并不指临床病案,而是指较高危险的对象群体。至于医院治疗的精神病患者,到一级卫生保健机构就诊的人25%患有精神失常,而且男性多于女性(每100,000居民中男性106人,女性75.7人)。

427. 接受治疗的人,他们的地理分布表明,以下几个省的精神病发病率最高:Grevena、Rethymno、Florina、Kastoria和Karditsa。需要到医院治疗的病历,主要是神经分裂症、情绪型精神病、酗酒和气质性精神病综合症。

428. 大学心理卫生研究所在1998年进行了一项研究,在全希腊12至64岁的人中间调查了3,752人。这项研究采用了一套特别的方法(CES-D climacx-over 16)。根据调查结果,12至64岁的人中间属于这一类的人(at CES-D climacx-over 16)百分比是16.8%。在这一类中患有抑郁症的妇女,与男性相比超出一倍以上。

吸烟

429. 在欧洲,希腊抽烟的人比例最高(1998年有45%的男人和32%的妇女)。对一些特定年龄群体,上述比例还要高出很多。与近些年来进行的流行病学研究相一致,所得出的结论是,在25至35岁期间,10名男人中的6人和10名妇女中的几乎4人有抽烟的习惯。

430. 17和18岁的学生中,有三分之一的人长期吸烟。此外,烟草的人均消费量希腊也是最高的。1990年代中期,希腊年人均吸烟2,920支,排在后面的西班牙是2,100支。

431. 在时间上,特别是在过去30年里,吸烟一直呈上升趋势,只有1979至1981年期间例外,当时由于戒烟运动的成功开展曾一度降为零。

432. 肺癌是男性最常见的癌症,在女性中占第三位。对于这类癌症,与其他欧洲国家相比,希腊的排名较低。这些年来肺癌的明显增加与吸烟的增长趋势一脉相承。据估计,1990年代,男性平均年龄的死亡有20%、妇女的死亡有3%与吸烟有关。25岁以上的成年人,男女都包括在内,因吸烟导致过早死亡的比例,估计占死亡总人数的18%。在因吸烟导致过早死亡方面,希腊和荷兰并列第二,排在丹麦之后。

433.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

公共场所、人多的地方,如机场,飞机航班上、地铁等,以及医院禁止吸烟;

在烟草产品上写明吸烟对健康的危害;

鼓励戒烟产品的措施;

禁止在电视上作香烟广告;

规定烟草中焦油含量的最高百分比;和

对烟草和酒精产品征税。

434. 另外,希腊还积极参加了欧洲联盟主管机构内的谈判,旨在通过一项全面禁止烟草产品广告的指令,同时还积极参加了世界卫生组织有关制定一项烟草管制国际公约的大会(在初级卫生政策中收入健康保护措施、公共和环境卫生、预防和治疗方案,在卫生、经济指数等基础上建立国家烟草产品流行病学监督系统)。

酒精饮料

435. 根据国家精神卫生研究所进行的一项流行病学研究,12至64岁之间的男子有三分之一几乎每天都要饮酒。18至24岁之间的男子有一半、35岁以上的男子一半以上经常饮酒。16%的学生每月饮酒大约10次,另有8.6%的女孩子承认这种情况。

436. 1975-1980年期间,希腊出现突然的酒精饮料消费增加(从每人5.3升增加到10.2升)。1997年,这方面的消费下降到8.7升。啤酒的消费增加到每人40升,即在1961-1990年期间增加了700%,1990年代仍然保持了同一上升趋势。

437. 在高度数的酒精饮料方面,希腊的消费量最大。进口高度数酒精饮料的消费呈上升趋势,主要是在年轻人中间,他们与西欧的年轻人想法接近。

438. 这种变化很可能会在今后导致与饮酒有关的疾病增加,如肝硬化、某些类型的恶性肿瘤、酗酒、酒精引起的精神病,以及交通事故。

毒品

439. 根据禁毒组织(OKANA)掌握的资料,1999年使用非法毒品成瘾的人,实际数字在50,000至70,000人之间,麻醉品和毒品成瘾问题国家研究中心在它的年度报告中讲到,1984年及以后,特别是在过去五年里,使用非法精神药物的问题明显增加。在希腊,最常见的非法麻醉药物是大麻。1993至1998年期间,吸食大麻的学生增加了一倍。尽管如此,希腊、芬兰、瑞典、卢森堡和葡萄牙仍是使用大麻的人比例最低的。

440. 还发现年轻人中使用合成药物的趋势上升,如摇头丸、致幻剂和安非他明等,当然希腊还赶不上其他欧洲国家。而在可卡因的使用上希腊已接近大多数欧洲国家的情况,海洛因的使用率较低。

441. 感染乙型肝炎的希腊吸毒者,人数排列第一,德国次之,而感染丙型肝炎的人,希腊排名第10。吸毒者中患有艾滋病的比例也是较低的,一般而言,在希腊毒品造成的死亡人数在下降。在欧洲国家中,毒品造成的死亡呈上升趋势,希腊列居第二位(在总人口中的死亡人数增加,从1985年的10人上升到1990年的66人,1995年达到176人,1998年239人)。据认为上述数字低估了实际问题,因为有些这类死亡并没有记录,而且因使用非法毒品引起肝炎、艾滋病等造成的死亡,也没有作最后计算。

442. 在绝对数字上,1998年的239例死亡中,大多数是男性(88.3%),其中45%在21-30岁之间,42%在30岁以上,还有13%不足21岁。1995年时,不足21岁的人相应的比例4%。1998年使用最多的造成死亡的精神药物是海洛因(99.6%),而1995年的相应比例是89.2%。

希腊的国家卫生政策/卫生服务

443. 希腊的国家卫生政策基于以下原则:

健康是一种社会资源,不受市场定律的支配;

所有公民,不论他/她的社会经济状况如何,都有权得到高质量的医疗和社会保健;和

卫生政策由国家负责,通过统一的、非集中的和民主的国家卫生系统实施。

444. 在希腊,国家卫生系统提供一级、二级和三级卫生服务。

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的提供

445. 有各种公立和私立的建制,提供初级卫生保健。由国家卫生系统提供的初级卫生保健,这里面包括农村地区的各种卫生中心和地区诊所,以及公立医院门诊部。这类服务主要由国家预算提供资金,一小部分由保险基金提供。

446. 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有201个地区卫生中心,向所有居民提供免费的初级的医疗保健。由于这些中心的主要对象是一般公民,所以使所有公民受益。在农村建立这些卫生中心的目的,是在这些中心所负责的地区(平均人口14,000-15,000人),提供预防、治疗和康复服务。它们还作为卫生保健系统的守门人。卫生中心的工作人员有医生(全科医生、病理学医生、儿科医生和牙医)、护士、护理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所有这些人都是全职的国家带薪工作人员。平均每个中心有7张病床,主要用于日间护理。每个卫生中心的医生人数取决于该中心所负责地区的大小。

447. 卫生中心基本上达到了增加农村地区获得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的目的,有一套出色的组织结构,可在这套组织结构上建立有效的初级卫生保健服务。但由于某些个人的、财政的和组织上的问题,它们的实际表现未能达到期望(例如,卫生中心的资金仍通过医院预算提供,在行政管理上仍附属于地区医院)。

448. 因此,卫生中心必须与医院的门诊部争夺资源,而由于它们缺乏财政上的自主,它们又不能制定自己的优先事项。

449. 附属于卫生中心的,还有大约1,500个地方诊所,它们与卫生中心相连(地区诊所),工作人员是国家聘用的农村医生和医学院毕业生(全科医生),这些毕业生必须在毕业后至少在农村地区工作一年。由于他们缺乏临床经验,引起了人们对他们所提供服务质量的关注,正因如此,他们与卫生中心和地方医院的卫生服务网相联系,并在其中活动。

450. 医院的门诊部也属国家卫生系统提供的初级卫生保健范畴。这类医院门诊部是为城市人口提供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的重要提供人,但也向农村人提供这类服务。它们根据预约门诊,但没有任何机制加以限制。所有人不论有无保险,均有权获得这种服务。

通过社会保险基金提供的初级卫生保健:这类卫生保健包括具体的保险基金(在城市地区主要是IKA)拥有和经营的综合诊所,或根据合同向它们的成员提供初级卫生保健的医生,它们在收费服务的基础上得到保险基金的补偿;

通过地方当局的服务提供的初级卫生保健:这类卫生保健包括少数诊所和福利机构。这些服务机构的资金来自国家预算,由内政、公共管理和权力下放部提供;和

私营部门提供的初级卫生保健:这里面包括私人开业的医生,它们与一家或几家保险基金签订合同(由相应的保险基金提供资金),以及没有与任何保险基金签订合同的私人开业医生(由病人自己掏钱或自愿健康保险出资),和私营医院门诊部(主要是自己掏钱或自愿健康保险)。

451. 卫生和福利部计划近期内改革初级卫生系统:

将其他保险基金的卫生方案和基础结构纳入国家卫生系统,以便统一提供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保健的质量;

建立城市卫生中心,在统一的卫生系统内改善就诊条件;

建立家庭医生制度;和

合理地利用人力和财力资源。

提供医疗服务

452. 医院治疗在国家卫生系统中起着主要作用。希腊的卫生保健支出正在不断增加。

453. 有保险的病人可自由选择所有公立医院,及大多数与每个保险基金有合同关系的私立医院。各保险金签有合同的私立医院数量不同,主要取决于担保的人数和它们在国内的分布情况。有些基金,如IKA, 在它们自己的医院里提供部分医院治疗,但大多数人依赖公立医院系统的服务。

454. 没有保险和贫困的病人在紧急情况下可免费进入公立医院治疗。也向移民(在希腊合法或非法定居的)提供这种治疗。

455. 医院主要有三类:国家卫生系统的公立医院;国防部负责经营的公立医院、IKA网的医院、国民教育部和司法部的医院(如军队医院和囚犯医院等);和私立医院,其中绝大多数是私人、赢利性机构。

456. 国家卫生系统拥有医院总数的几乎34%,私立医院占总数的大约60%,剩下的大约6%是不属国家卫生系统的公立医院。但上述比例在医院病床数方面容易产生误导,因为私人所有的医院往往很小。在病床数量上,国家卫生系统的医院占病床总数的几乎三分之二(70%),而私营部门的病床占总数的不到三分之一(26.3%),其他公立医院占3.5%。

457. 在病床总数上,希腊的病床与人口比例在欧盟各国中较低(每一千名居民8.1张)。1994-1999年期间,每一千名居民有5张病床。每千名居民的病床数,在第三个欧洲共同体支助框架资助的投资完成后将达到令人满意的水平。

国家卫生系统医院发展的情况和前景

458. 多年来一直不断对国家卫生系统医院的经营情况和发展进行评价和评估,评估的问题包括利用情况、病床的地区分布和三级发展,病人的跨边界流动,医院管理和质量保证。

459. 下表显示的是1990-1996年期间病人就诊和服务情况的数据。接诊数显示从1990-1996年不断上升的趋势,反映了在这段时间里病人得到医院服务情况的改善。另一方面,平均住院时间则呈持续下降趋势。这反映了更多的强化治疗,有更多的病人在区医院接受短期治疗后转往大型的地区医院(这种情况可能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接诊数量的增加),精神病治疗上的改革,和在较低的程度上其他的治疗办法,如一天治疗和当天手术。占用率有一些浮动,但在这段时间里基本上是稳定的。

表 12

医院接诊和治疗情况,1990-1996年

住院病人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每年接诊数

12.8

13.1

13.4

13.9

1-1,2

1-1,5

14,7

平均住院天数

9.9

9.9

9.8

9.4

9.1

8.6

8.4

占用率 (%)

68.0

71.0

70.0

71.0

70.0

71.0

69.0

来源:世界卫生组织欧洲区域办事处(人人享有健康数据库),和卫生和福利部。

460. 二级医院病床的地区分布有些不均衡,雅典和塞萨洛基尼城市地区较好。科里特、伊庇鲁斯和希腊西部的情况也是如此,1990年增加了几家大规模的大学医院。近年来,在离主要大城市较远的地区建设了一些新的医院和对公立医院的翻修,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461. 在三级医疗保健方面,17个地区中有7个至少拥有一家全国卫生系统的大型高水平专门医院,其余地区则由邻近的雅典和塞萨洛基尼等地的医院负责。各地区的大学医院已成为各地区提供高级专门医疗保健的中心。这里面包括设在希腊西部(Patras)、科里特(Heraklion)、伊庇鲁斯(Loannina)、色雷斯(Alexandroupolis) 和塞萨利亚 (Larisa)的医院。

462. 在病人跨地区就医方面,各地区之间存在较大差异。科里特、伊庇鲁斯和西部希腊都有一些新增加的专门服务,本身即可大体上满足当地居民的需要,还可吸引一些周围地区的病人。相反,靠近雅典和塞萨洛基尼等主要城市的地区,则有大批病人前往上述城市中心医院就医。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一些地区的普通医院不能随时满足专门需要。此外,缺少转院制度和病人可自由选择几乎任何国家卫生系统医院,也把病人吸引到主要城市医院,那里的医院较为集中,并有较高的水准。

463. 各医院的生物医学基础设施十分先进,特别是最新一代的技术。国家卫生系统的医院每百万居民占有的核磁共振成像和CT设备数量,接近欧洲联盟国家的相应平均值。

464. 但区域分布不均,城市地区设备较好。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卫生和福利部正在制定一套医疗设备作价和评估系统,该套系统将有助于作到更有效的生物医学技术管理。此外,采用了远距离医学为农村地区特别是设在岛屿上的卫生中心医务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和专科指导。目前希腊各岛屿上有14个卫生中心已通过远距离医学网,与雅典地区的一家国家卫生系统医院联系起来,卫生和福利部计划将另外50个岛屿和偏远地区与该系统联接。

465. 国家卫生系统医院的行政管理由一个7人组成的董事会负责,4名成员由政府任命(卫生和福利部长任命院长和副院长,另两名成员由卫生和福利部长和该区市长任命),3名成员由选举产生(一位医生和一名护士或医院工作人员中的管理人员,及一位市政当局的代表),任期两年。护理和管理人员有他们各自的管理主任,医疗服务由一个5人组成的科学委员会管理。人们普遍认为,医院在管理结构和效能上存在差距,因此提出了一项计划,进行组织和管理上的改革,包括设立行政经理,以便增加制度的灵活性,并尽可能限制僵化的官僚主义,周转不灵和低效。

466. 第2889/2001号法将医院的法律实体改为隶属于区域卫生系统的权力下放的单位,引进了职能和行政改革,在医院中任命管理人员担任院长,以求解决上述问题,提高整个系统的效率。

467. 根据新的立法和1995至1999年期间的五年计划――该计划是在欧盟的支持方案内进行的――在国家卫生系统内增加了4所新的区域医院和12所新的区级医院,以求改进房舍设施和更新技术设备。与此同时还废掉了一些旧的病床。此外,正在计划医院服务的电脑化、教育工作人员、改进急救服务,和建立国家的诊所审计和质量保证制度。

468. 已列入日程的其他问题,包括改进转院制度,以便管理跨区域病员流动,医院手续的电脑化,发展员工的管理作用,和建立质量保证制度。计划填补的医院管理人员的职位,这些人将自动成为董事会的主席或成员,这项计划将有助于克服原先管理职位的政治化。与此同时,新的医务主任职位将使各项医疗服务的管理更加有效。最后,一套新的针对医院的财务会计制度将改善现金流动的管理,为监测财务业绩和评估资源分配管理的效益提供经济效益指数。

469. 1999年颁布了两项法,旨在改革医院的精神健康治疗(第2716/99号法),和医院中作组织和器官移植的部门(第2737/99号法)。此外,第2889/2001号法提出了一些新的制度,如午后医疗服务,扩大国家紧急卫生保健中心,卫生服务和重病特别护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提升特别卫生服务特别是特护服务,和一套医生考评制度。

精神卫生

A. 政策和立法

1. 精神卫生政策

470. 1983年制定的精神卫生政策,目标是支持、发展、预防、治疗和康复,该项政策在1997年后被收入一个10年计划(“Psychargos”),每五年修订一次。这项计划的第一部分费用为3500万欧元,在2000至2001年期间实施,建立了55个接待和寄宿收容所,以求将精神病人从机构中摆脱出来。该计划的第二部分已得到批准,将在2002至2006年期间执行,费用2.17亿欧元。

471. 这项计划的主要特点是:

摆脱机构治疗和受人歧视的状况(据估计目前在神经病医院住院的病人,60%可转移到市和社区修建的住宅);

将神经病治疗服务分散到全国各地;

建立初级精神卫生机构(精神卫生中心、儿童医疗中心和日间护理医院),和在医院中建立神经病科、儿童神经病科和老年心理科;

建立新的康复机构和病人合作社,以便推动神经病病人在社会、经济和专业上与社会的结合;和

加强保护病人权利的工作。

472. 下表说明了2000至2006年的计划:

表 13

摆脱机构治疗

2002

2003

2004 -2006

招待所

35

4

1

寄宿之家

55

39

公 寓

75

14

总 计

165

57

1

表 14

社区精神卫生机构

2002

2003

2004-2006

普通医院神经病科

9

24

8

普通医院儿童神经病科

1

3

2

精神卫生中心

16

7

15

医疗和教育中心

7

10

6

日间照料中心

2

6

短期治疗招待所

10

13

20

孤独症患者中心

5

11

吸毒者中心

6

14

酗酒者中心

6

1

痴呆者中心

4

1

流动医疗机构

4

17

总 计

54

73

101

2. 精神卫生的立法

473. 第2716/1999号法讲到发展精神卫生服务和使之现代化,是前面讲到的国家计划作为依据的体制行动。该法的内容包括分散精神卫生服务和社区的神经病治疗,保护患有精神病病人的权利,门诊治疗,摆脱机构治疗,心理――社会康复和社会融合,加强精神照料工作,以及了解和自愿社区帮助改进精神卫生工作。

B. 资金来源

474. 准确的精神卫生预算无法得知,因为其中相当大的一部分是算在中心医院开支内的(综合医院的精神病科、精神卫生中心、儿童/年青人医疗中心等),因此很难将相关支出按部门或单位分列。精神卫生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国家投资方案、共同出资的欧洲方案、社会保险、病人和他们家庭的个人收入,和私人保险。

C. 精神卫生服务

475. 对残疾人,特别是患有精神失常的人,有一笔津贴,另外还有特别年金,免税措施,免费治疗等。精神卫生是初级卫生保健的一部分。严重的精神失常可得到治疗,但尚未在全国普及。在社区一级,有一些专门的服务项目,为患有精神失常的人提供帮助,服务通过精神卫生照料中心、接待站、神经病诊所和其他服务等。即便如此,在1981至2001年期间整个情况还是有很大变化。1981年,当时只有一家综合医院有一个神经病科(16张病床),另有6个精神卫生中心。而到2001年,各综合医院已有20个科(365张病床),还有28个精神卫生中心。此外,综合医院中还有10个门诊和提供咨询的精神病科。这些措施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提供精神卫生服务的方式。每年精神病就诊总数的三分之一是在综合性医院,门诊的精神健康病例,大多数是在门诊精神卫生中心和普通医院的精神病科治疗的。并有15个精神卫生中心正在建设,将在2000-2002年期间开展工作。

表 15

精神病病床和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的分布

精神病病床/每1万名居民(总数)

8.7

精神病医院中的精神病病床/每1万名居民

4.3

综合医院中的精神病病床/每1万名居民

0.3

其他安排的精神病病床/每1万名居民

4.1

精神病医师/每10万名居民

6

神经科医师/每10万名居民

5

精神病医师/每10万名居民

2

神经外科医生/每10万名居民

2

神经病护理人员/每10万名居民

3

神经科医师/精神病医师/每10万名居民

4

心理医生/每10万名居民

14

社会工作者/每10万名居民

56

476. 卫生和福利部和内政、公共管理和权力下放部在任命新的人员――对卫生部门一般而言,特别是对精神卫生部门,在新人的任命上密切合作。2002年,已批准了700名专门从事精神卫生工作的人员。还作出了大量努力,加强在地方上精神卫生部门与州当局的合作。

对世界卫生组织初级卫生保健方针的承诺

477. 对世界卫生组织有关初级卫生保健的原则,希腊的态度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跟踪和预防疾病、死亡和健康威胁,如疟疾、艾滋病、癌症、心血管疾病、精神卫生等;

促进一切有关健康生活的必要信息和教育;

建立和改善卫生系统,保证全体人民均可平等地获得卫生保健;

有系统地发展卫生保健部门,健全环境卫生政策。

478. 履行上述承诺的方法,是在有关卫生教育和公众意识的问题上开展宣传运动,以及培训卫生部门的专业人员,即将进行的初级卫生保健系统的改革,和实施试验卫生计划。1990年代,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一些具体要求成立了:

国家卫生城市网;

国家卫生信息和教育学校网;和

国家卫生信息和教育医院网。

国民生产总值用于卫生和初级卫生保健的百分比和国家预算在这方面的开支

表 16

1996至2000年社会保健支出(欧元)(国家经常预算支出和社会保险机构的支出)

卫生和福利

年金

总计

卫生和福利

年金

总计

总支出

1996

4 522 247

7 993 860

12 516 108

2 386 987

2 010 271

4 397 258

16 913 367

1997

5 021 305

9 023 536

14 044 842

2 527 883

477 549

4 652 607

18 697 449

1998

5 407 553

9 747 351

15 154 905

2 898 117

2 259 721

3 157 898

20 312 804

1999

6 040 745

10 558 033

16 592 909

2 815 883

2 538 517

5 354 400

21 953 179

2000

6 503 818

11 759 788

18 263 606

3 100 986

2 743 947

5 844 933

24 108 593

来 源 : 1. 社会预算,劳工和社会安全部。

2. “希腊的卫生”,卫生和福利部。

3. 国家统计局。

479. 国家的卫生预算支出分为以下三类:

64%用于公共卫生;

22%用于药物治疗;和

14%涉及初级卫生保健。

卫生支出包括:

公共卫生服务的消费;

家庭对私人卫生服务的消费;

保险基金的卫生津贴;和

在公共和私人卫生方面的投资。

480. 在头5年里(1988-1992年),用于卫生的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百分比在6.24%至7.31%之间浮动,之后的5年(1993-1997年)上升到8.17%至8.99%,增加2%。

481. 希腊的婴儿死亡率近年来大幅度下降。根据经合组织的数字,从1990年的9.7%逐渐下降到1997年的6.4%。这个数字在不同地区有上有下:色雷斯的婴儿死亡率在希腊是最高的(10.76%),高于平均数,接下来是塞萨利亚(8.8%)和克里特(8.36%)。

482. 在马其顿和伯罗奔尼撒,婴儿死亡率分别是7.59%和7.22%,而雅典是6.91%,中希腊和Evia 6.87%,爱琴岛和伊奥尼亚群岛最低,为4.21%和3.8%。这种差异可归因于上述地区的社会经济差异。

483. 对上述地区的国民生产总值和就业率进行比较,无法得出这两个指数与婴儿死亡率无关的结论。因此,还必须找出其他原因,说明婴儿死亡率百分比的理由。有些地区还有其他参数,如教育水平、得到卫生服务的条件、人口的地域分布等(城市、城乡结合和农村地区)。

484. 仔细分析婴儿死亡率按人口群体和地理区域的差异,可以得出结论,所有农村地区的婴儿死亡率(8.54%)与城市人口(6.97%)和城乡结合地区的人口(6.75%)相比都是最低的,塞萨利亚和爱琴岛除外。结果,估计希腊的婴儿死亡率为7.3%,出生前死亡率9.6%。

485. 1990年代,婴儿死亡率的降低要好于出生前死亡率。这可归因于婴儿死亡率与希腊人社会经济水准的提高有密切关系,而出生前死亡率的降低不仅与社会经济进步有关,而且还涉及到建立更加专门化的出生前保健机构和预防性控制高危怀孕,以及临产产妇和新生婴儿转院制度的改进。

486. 应当指出,从1981至1992年,婴儿死亡率大幅度下降50%以上。这个下降幅度是在这段时间里所有欧洲国家降幅最高的。

487. 关于上一次人口普查,希腊人口为10,500,000(城市6,000,000, 农村2,910,466, 其余为城乡结合地区人口)。在获得安全用水方面,100%的城市人口和62%的其余人口可得到管道系统供水,其余的也可得到其它类似方式的供水,如引水道等。

表 17

享有适当排泄物处理设施的情况

厕所

住宅总数

拥有的正常住宅

拥有的正常住宅

总计

自己拥有住宅者

无自己住宅的人

有供水装置的住宅

2 773 085

2 042 815

730 270

8 425 396

6 394 806

2 030 590

房中没有但附近有供水装置的住宅

193 536

172 340

21 196

547 532

487 488

60 044

房中无供水装置的住宅

22 863

20 008

2 855

59 986

52 603

7 383

房外无供水装置的住宅

177 688

162 108

15 560

474 312

431 192

43 120

来 源 : 儿童卫生研究所。

488. 在希腊,预防医学的应用是作为监测卫生状况发展的手段。根据现有的资料,做过免疫接种儿童的比例如下:

表 18

做过全面免疫接种儿童的百分比

1岁时

6岁

15岁

白喉

84

81

76.8

破伤风

84

81

76.8

百日咳

82

82.4

72.1

小儿麻痹症

81

80

72.1

麻疹

71

93

76.6

乙型肝炎

58

45.5

(卡介苗)

39

67.9

489. 在免疫方面,根据儿童卫生研究所的报告,采取了以下措施:

题为“希腊国家免疫方案”(1997)的资料,发给所有儿科医生和卫生中心;

决定儿童在4-6岁时,而不是11-12岁时做第二次麻疹的免疫接种;

国家免疫计划规定对新生儿和11-12岁的儿童做预防乙型肝炎的免疫接种(APY1/OIK 5844号法,1997年11月19日)。

490. 出生时的预期寿命在1960-1997年期间,男人从67.5岁增加到75.3岁,妇女从70.7岁增加到80.6岁。这一增加主要是由于在这段时间里婴儿死亡率大幅度下降。65岁以上的人,预期寿命在1960-1997年期间也有增加,男人从13.5年增加到16.2年,妇女从15.1年增加到18.7年,原因是相应年龄死亡率的降低。希腊人口的总死亡率(从1970-1996年),也在时间上表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

491. 整个人口均可在短时间内(乘车半小时到1小时)找到经过培训的人员治疗常见病和受伤。不应忘记,国家卫生系统尽管有其问题,但已在全国建立并分布在各地,特别是各卫生中心和公立医院中的初级卫生保健服务。

492. 此外,国家急救中心正在逐渐完成在全国各地的发展,该中心拥有一大批急救车,并有迅速运输病人的适当设备,同时中心还有自己的直升飞机,可将严重事故的伤员从偏远和交通不便地区空运出来。2000年,有27个早产婴儿、155个新生婴儿、138个3-10岁的儿童,和278个11-20岁的儿童和成年人经空运送往医院。

493. 怀孕妇女可得到受过培训的人员检查治疗的比例达到99%,分娩过程中可得到受过培训的人员咨询帮助的比例,达到99.8%。1983年,99%的妇女在分娩期间可得到护理,1988年达到99.8%。1990年产妇死亡率为0.98%,1998年降到0.697%。

494. 99.8%的分娩是在有组织的接生和产科诊所(公立和私立)进行的,并得到儿科医生的协助,由儿科医生对新生儿做检查已成为普遍做法。所有婴儿均可得到经过培训的人员护理(门诊儿科医生的帮助、医院、卫生中心、妇产中心、社会保险基金(IKA)和福利组织(PIKPA)的医疗单位、私人医生等)。

495. 在希腊,有些群体的人健康状况较整个人口差。这些群体包括来自前苏联、前南斯拉夫、阿尔巴尼亚、东亚和中亚的难民和移民。一般而言,这些人群的健康情况与原籍国较差的健康情况有关。希腊作出了很多努力,采取了各种办法,改善这些群体的健康情况。

496. 生活困难的外国人可以免费到希腊的医院看病,无任何条件,急诊可得到免费治疗,不论他们的居住身份如何(合法还是不合法)。在一般情况下,他们得到与希腊公民同样的待遇。

497. 希腊的卫生专业人员一直在有计划地作出努力。使免疫接种计划(1996-1997)和一项新的执行中的计划,以及在计划生育方案上包括进流动人口。

498. 卫生专业人员查访难民营,向那里的人告知和使他们了解利用医疗服务的必要,不仅是作为治疗手段,而且主要是为了预防和卫生教育。尽管已经作出了努力,但由于记录方面的困难,仍没有掌握上述群体死亡率的准确数据。

499. 希腊还参加了对希腊北部边境地区脆弱移民群体的各种欧洲防治艾滋病和其它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方案(如“欧洲防治艾滋病”、“艾滋病和死亡”、“Umbrella - SPI Berlin”、“Eurobdn”、“Eurodouble de Neige”、“学校预防艾滋病的评估方法”、“护照”、“Youthstart Istos”等)。

500. 卫生和福利部除负责医疗外,还向部分人提供经济和社会帮助,这些人或者是希腊当局正式承认的难民,或者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允许在希腊临时定居的人,以便解决他们的紧急需要。该部管理和维持一些难民营,提供食物和医疗。该部还参加了一些欧洲方案(如“Compass”、“难民信息和援助电话”等),目的是帮助他们融入希腊社会,提供儿童日托、住房和职业培训(来源:卫生和福利部,公共卫生司,卫生机构发展司,社会援助司,和控制特别感染中心等)。

501. 希腊努力解决死产和婴儿死亡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

改善组织工作,提高产前护理服务的质量;

为卫生中心配备工作人员,在医院和其他机构建立儿科和助产士的专门医疗项目;

执行儿童健康研究所制定的专门计划,支持母乳喂养计划;和

散发《儿童健康》的小册子,使父母能够普遍了解有关儿童成长和健康的信息。

502. 在公共卫生领域,采取了必要的保护措施,促进控制污染,特别是在大城市,在那里光化学污染被认为是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由汽车和工业气体造成的。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使用无铅汽油;

限制车流量;

大力控制汽车废气,特别是在雅典;

改善公共交通;和

在气象情况恶化时,限制使用中央空调。

503. 这些措施中一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健康(保护弱势群体)。在因臭氧影响大气污染增加的情况,卫生和福利部即根据92/72号欧洲指令,实施有效的保护措施。

504. 对饮用水采用相应的第80/778号欧洲指令,对水源加以适当控制,并在供水系统的每一个环节均经过有系统的氯化处理。为了保护饮用水的质量,包括瓶装餐桌和矿泉水,已将第98/83号欧洲指令收入本国的立法。

505. 在游泳(海)水的质量上,希腊排在欧洲最清洁的游泳水国家前三名之列:98%的希腊海域适宜游泳。禁止废水入海,即使在一套生物过程中。

506. 在游泳期前后,对水的样品要进行认真测试(微生物、物理化学质量控制),然后发给相应的官方证明,还要通过报纸/电视等开展宣传活动。城市和工业液体废物,特别是近海地区的,在排入海中之前要根据第91/271号欧洲指令经过认真处理。

507. 卫生和福利部的环境卫生司报告采取的其他措施还有:

新的CTS(计算机操作的断层摄影扫描)仪的使用,除医院外必须得到部长决定的许可,根据特定的要求(如可行性研究),以保护健康免受致电离辐射的威胁;

州主管卫生的视察员负责保护公共健康不受音乐噪音的影响,夜间娱乐场所得到有效的管制;

对有益健康的住房条件进行认真检查,控制住房环境,采取预防污染的措施。固体垃圾的管理根据欧共体的指令;特别是有传染性的医院垃圾,对医院规定了准则,并由州卫生厅监督。还为医院的行政、护理和技术员工举办了信息讲习会;

放射性物质的控制十分谨慎,并与希腊原子能委员会合作,根据现有的防放射性规定管理。在从事各种放射性活动的地方,对放射性物质的内容和使用,以及设备和场地等也有固定的要求;

在接触石棉对健康造成危险的情况下,适用第82/217号欧洲指令;和

对环境卫生的保护还包括将各项欧洲联盟的指令纳入本国的立法。

508. 在疟疾方面,在过去十年里(1987-1997),所有报告病例都外来的,没有本地发病的报告。脑膜炎的情况与其他欧洲国家相似,1990年以来已变得较为常见。这种增加的原因可解释为来自其他国家的移民增加造成这种疾病的扩散,另外报告制度也变得更加敏感。

509. 至于小儿麻麻痹症、白喉和破伤风,呈逐渐下降趋势(1981-1998年),主要是由于实行了积极的免疫计划。由于希腊的社会经济发展,1984年以来甲型肝炎的发病大幅度下降。乙型肝炎的情况也是如此,在希腊北部靠近边界的地区发病率较高。

510. 为了在控制传染病方面加强监督和采取干预行动(如对发病情况的调查),卫生和福利部在1998年成立了国家监督和干预中心。

511. 至于现代黑死病艾滋病,希腊确诊的第一次发病人数达到1,964人,其中男性1,707人(86.9%),女性257人(13%)。在发病总数中,儿童31人(1.6%)。其中男童18人(58%),女童13人(41.9%)。截至1999年6月底止,已宣布死亡的有1,134人,占病人总数的57.7%。

512. 根据国际情况对血清阳性反应者与艾滋病毒携带者所作的比较,估计希腊的艾滋病毒携带者已达到15,000人。其中10%是由于异性性传播。这种疾病在希腊的传播低于其他欧洲的情况,但这种传染病似乎在逐渐发展。

513. 特别传染控制中心采取了以下措施解决这个问题:

控制输血;

对血清反应阳性者给予免费治疗;

对希腊北部靠近边界地区的流动人口进行流行病学监督;

建立对弱势群体的流行病情况记录和监督网;

在一些特定科室观察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情况(2,500位病人);

社会和心理上的支持;

开展公共宣传运动;

培训医疗和护理人员;和

促进临床和试验研究。

514. 进一步情况,请见第12条第47和48段,“希腊的健康情况和国家卫生政策”,和第12条e-h段,有希腊流行病情况的全面分析,采取的措施和对其效果的评估。

515. 国家卫生系统向所有有需要的群体提供卫生保健,包括老年人。为穷人提供医疗的费用在1999和2000年分别为7,300万和8,800万欧元。

516. 老年人开放照料中心也提供对老年人的帮助,这是一个得到普遍接受的成功的机构,帮助老年人活跃生活,开发他们的兴趣。如今各种城市开办的老年人开放照料中心已有360个。

517. 对老年人的照料机构是由一些非营利性组织建立和开办的。这些机构收容失去家庭或在与家庭的共同生活上有困难的老年人。这些机构的经营得到各州当局的赞助(福利司)。卫生和福利部资助有各种组织、市和教会开办和管理的类似机构,免费为穷人提供治疗。

518. 医院为患有慢性疾病的老年人提供门诊和住院治疗。

519. 卫生和福利部从6月到10月举办夏令营和社会旅游,在全国的各地的夏季疗养所接待老年人十天。优先接受(a)低收入的人,(b)鳏寡孤独者,和(c)无力承担夏季休假的人。

520. 为养老金少又没有住房的单身老年人或夫妇提供住房津贴,供每月支付房租。

521. 对年龄在65岁和65岁以上没有任何社会保险的个人,对这类人的保护和财政支持,是由OGA(农村人口社会保险基金)发给一笔统一津贴,与参加OGA基金保险的人得到的年金相同,同时他们还可得到国家卫生系统服务机构的免费医疗。

522. 提出和制定“在家中帮助老年人”计划,表现出主管当局对解决当今老年人的需要作出的积极反应。这项计划的目的,是在家中为老年人――主要是衰弱和孤单的老年人――提供照料,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保持他们的自主和独立性,以及在家庭和社会环境中的活动,减少机构/医院照看。这项计划由卫生和福利部(家庭保护司)监督,并由该部和内政、公共管理和权利下放司提供资金。

523. 该计划由一个监督委员会协调和评估,计划的实施由老年人开放照料中心(“KAPI”)负责,该中心必须招聘新的专业人员,即至少有一位社会工作者、一位护士和一位家庭帮手定期到家中看望老年人。通过非政府组织、非营利性志愿机构和当地社区的参加和积极参与,志愿工作也可发挥重要作用。

524. 目前这项方案已在96个市实施。还将在“第三欧洲援助框架”下建立和资助另外190个老年人开放照料中心(“KAPI”)。政府的政策是加强和扩大家庭帮助计划,鼓励更多的市参与,以逐渐使所有单身老年人都能在家中得到适当照料,同时正在准备将这项计划与初级卫生保健服务联系起来。

525. “家中电话服务”――卫生和福利部在一些市开展的试验方案,帮助单身老年人在紧急情况下与他们的家庭成员和亲属保持联系。

526. 老年人白日照看中心,是为行动不便、痴呆等问题的老年人提供日常照料的中心。这项计划的目的是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帮助他们的家庭成员集中精力于本职工作。

527. 这些中心是由州当局批准成立和经营的,整个方案由市和非营利组织监督。该方案将得到欧洲社会基金的资助(第三欧洲支持框架)。

528. 一般而言各市都一些福利项目。此外,一些较大的市还提供预防医疗服务,对患有慢性疾病的老年人提供帮助。这些服务都是免费的,也很方便,尽管由于没有足够的资料还无法对其重要性作出估计。根据现有的资料,雅典市有五个卫生咨询中心,配有167名医生,并有102名护理人员,还有五个微生物实验室。

529. 各种保险基金与当地的医疗服务机构合作。它们与各市下辖的农村医生签订合同。卫生中心和区医院的门诊部也为农村人口提供医疗帮助。远程医学服务也逐渐被用来改善初级卫生保健服务,满足偏远地区的治病需要。

530. 卫生和福利部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和欧洲联盟的方针制定的卫生教育和信息政策如下:

(a)卫生教育和信息

卫生和福利部:

向中央和地区的服务机构提供信息(州、医院、卫生中心和其他监督机构);

向这类方案和会议提供资金;

制作并向各主管服务部门和机构散发书面和视听材料(书、小册子、传单、粘贴标签、广告、广播和电视资料,涉及的主题包括艾滋病、吸烟、酗酒、口腔卫生、癌症和地中海贫血症的预防、计划生育、献血、感觉障碍问题、精神健康、老年人问题等);

开展以大众为对象的类似宣传方案(在世界卫生组织开展的各种国际日期间与其他机构合作);

对官员卫生教育和信息培训,使他们能够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和欧洲联盟的准则,改变公共卫生习惯的主要潮流;

(在第三个欧洲支助框架内)有系统地计划资助新的培训方案,培训更多的人员;

在公共服务部门有关对残疾人必要的职业安排问题上,组织研讨会,发表具体的书面和视听出版物(这项活动已列入欧洲行动方案――克服劳动力市场上的社会排斥现象);

监督公共和私人组织开展的卫生教育和信息方案。在卫生部,建立了“卫生教育规划委员会”,作为在有关问题上的一个咨询机构。各州也有类似的委员会;

安排展览(照片、招贴画、征文、颁奖),积累开展公共宣传的有用的信息资料;和

参加集会和展览;

(b)初级卫生保健

卫生和福利部连续开展有关计划生育、孕期心理预防、母乳喂养、糖尿病等问题的教育宣传计划;

(c)研究和教育

在“健康与福利”行动计划(第三欧洲支助框架)方面,卫生和福利部计划在部分医院(在32座开展职业培训的中心医院)开展人员的培训活动,特别是:

对行政管理人员:卫生服务的管理;

对医务人员:在必需的特殊领域/急需的医疗专科、高度优先的问题、病人权利等方面的培训;

对护理人员:有关提高医院服务问题的培训;

对失业的卫生专业人员:开设跨专科的培训计划;

对国家急救中心的人员:住院前急救的专门训练;和

所有各类人员均须熟悉使用电脑;

(d)精神卫生

卫生和福利部在各医疗单位开展培训计划(如精神卫生中心)。除这些计划外,该部还为教师、儿科医生、护理人员和助产士提高实际诊断和治疗。

531. 通过欧洲联盟的支持与合作(第二和第三个欧洲支持框架和Interreg II和III计划),提供的服务得到了提高,并推动了对这些服务的改革。世界卫生组织的作用也十分重要,卫生组织提供了解决卫生问题的技术知识和指南。

532. 在上述方案的基础上制定的行动计划简要介绍如下,从1994-1999年第二个欧洲支助框架的“卫生与福利”行动方案开始:

分项目1“卫生”:

医院和其他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和医疗设备;

改善公共卫生的研究基础设施;

急救医学和国家急救中心的基础设施;

分项目3“人力资源”:

国家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的终身培训计划;

分项目4“技术支持”:

开发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医院、医学问题的信息、远程医学);

国家血液中心的基础设施。

533. 1994-1999年第三个欧洲支助框架的“健康与福利”业务方案包括:

分项目1“健康”:

发展初级卫生保健;

医院职能的现代化;

发展和完成入院前的急救服务;和

发展公共卫生;

分项目2“精神卫生”:

对患有精神失常的人,摆脱机构收治和实现社会经济的融合;

发展/完成/扩大社区提供的服务,促进全面实施精神卫生的改革;

预防精神卫生问题,加强社会纽带,实现社会经济融合;和

对精神病患者摆脱机构收治、社会经济融合和无间断帮助,开展人员培训;

分项目4“卫生领域人力资源的开发”:

分项目5“技术支持”(Interreg方案II)

按照这个计划建立和开设跨边界的公共卫生中心,是在希腊边界地区(希腊-阿尔巴尼亚和希腊-保加利亚边境)采取的一项有系统的、多方面的外围行动,目的是:

改善边境地区人民的健康状况;和

预防疾病,开展教育和提供信息(对流动人口的卫生控制)。

已在下列地区建立了这类中心:Ioannina (Klapaki, Konitsa),Florina (Palea Nomarchia, Niki, Kristallopigi),Serres(Sidirocastro, Provatas, Promachonas),Evros(Dikea)。

第 13 条

534. 教育一向被认为是一件“正事”,教育的范围很广,遍及希腊生活的各个方面。早在几千年前,年轻人和老年人就曾在学校、在自己的家中、在体育场、在艺术和体育性质的文化集会上等等场所接受教育。希腊的先哲们就曾在古代市场上(agora)就道德问题展开过公开的辩论,从他们到今天的“青年议会”,教育始终是社会兴趣的中心。如今主要关注的问题,是保证所有人都得到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535. 在希腊,教育是免费的,并确实可使人人受到教育。不仅仅是授课,而且连书本和教材也是国家免费提供的。初级教育分六个年级,中学教育也是如此。义务教育九年,其中六年小学教育,三年中学教育。中学教育的头三年为初中(Gymnasio),之后的三年为高中(Lykeio)。父母或监护人或选择将他们孩子送进私立学校。私立学校的课程、教学方法和教材,以及工作人员胜任与否受国家监督。为了保证受到教育,国家作出了一系列规定,满足不同群体的需要。这些规定在下文第567至592段有详细介绍。

536. 中学教育,包括技术和职业教育,也是面向所有人免费提供的。2001至2002年,国家开办的中级教育技术和职业培训班2,068个,每个班的学生2至14人。选择接收国家还是私立教育的权利,适用于小学也适用于中学教育,强化受教育条件的政策也是如此。

537. 高等教育是公立的,免费提供。高等教育学生的比例占所有学生的18.4%。几所大学分布在全国各地。为了增加入学机会,希腊开放大学提供本科和研究生的远距离教育。其他大学也提供远距离教学课程。

538. 所谓“第二次入学机会”,(免费)向年龄超过18岁但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人提供教育。除这些学校外,成人教育秘书处还免费向成人提供基本技术和重要技能的课程和讲习会。

539. 受教育不存在困难。但一些与部分人口群体的社会文化特征有关的因素造成了中途退学和/或无兴趣接受高等教育。国家采取了下文第567至592段中讲到的措施和政策,增加这些群体对教育的参与。

540. 2001至2002学年,小学教育的辍学率是0.66%。收集在中学教育这方面的资料有些困难。但确有数据清楚的表明入学增加和退学减少:希腊各类中等教育学生的人数保持稳定。在过去十年里(1991/2000),初中学生的变化情况如下:1991-1992年,学生人数是438,762人,而2000-2001年,这个数字是361,112人。这相当于学生人数在以每年平均2.1%的比例减少。同样,1991-1992年高中学生的人数是398,307人,到2000-2001年,学生人数是381,198人,也就是说在这段时间里平均每年减少0.5%。这表明,在九年义务教育之后,继续他们学业的学生人数明显增加。

541. 此外,对这十年里年龄分组的观察还可得出结论,入学率在逐渐增加。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人数在1991-1992年为160,809人;其中123,530名学生上到高中三年级(即全部完成学业),这表明平均每年学生人数在这段时间里减少4.9%。这个比例对紧接下来的四个学年分别为4.8%、4.5%、9.1%和6.2%。这些数字在欧洲范围内是不同寻常的。根据经合组织的资料(经合组织2000, Education at a Glance, 经合组织指数,第135页),5至14岁年龄组的学生,招生和入学情况都非常好。希腊的相应比例是97.8%,而经合组织国家的平均比例是97.2%。年龄较大的学生,15至19岁年龄组上中学的学生,情况也类似。他们的入学率是77.6%,而经合组织国家的相应平均数字是76.3%。甚至学前教育的数字也令人鼓舞:5岁儿童的学前入学率达到82%以上(OECD 2000, 第125页)。

542. 经合组织的报告表明,希腊人的教育水平普遍提高:25至64岁的希腊人11.3%持有大学文凭,而这个比例在其他国家则要低的多。应当指出,25至34岁的希腊人获得高等教育文凭的人数几乎是55至64岁年龄组相应人数的三倍(分别为22%对8%)(经合组织2000, 第33、36页)。欧洲联盟所作的研究也表明了类似情况,在1976-1977至1996-1997年期间,希腊持有高等教育文凭的人数翻了一番。希腊人教育水平的提高被认为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与国家快速的经济发展有着积极的联系。在25至59岁年龄组的人中,受过中学以上教育的人较没有受过义务教育以上资格的人(分别为6%对13.5%)(欧洲委员会,2000, 欧洲教育基本统计资料,第14页),在工作上有较大的安全系数。

543. 有关18岁以下和18岁以上的人识字率的更多的资料,可查阅希腊提交的关于执行《儿童权利公约》的文件(为审议初步报告提交的补充和更新资料:CRC/C/28/Add.17(第28页))。有关采取措施和政策,提高识字率、入学率、出勤率等的情况,见下文第567-592段。

544. 希腊将人均收入的3.5%用于教育。但实际上这个数字还要更大。经合组织计算这个数字的方法,没有考虑进各地区的预算(如用于交通的拨款等),和国民教育部以外的其他各部的补充预算。

545. 在过去几年里大力强调了提高现有的学校和建设新的学校。由于在大都市地区在很多情况下学校建筑的数量较少,有时两所学校共用同一座建筑,上课时间每个星期上下午调换。这种办法无法有效安排教学工作,正在通过建设新的学校逐渐废除这种做法。主管当局面临的一个困难,是在城市地区没有建校用地。但这是国家要解决的一个优先问题,到目前为止已取得了惊人的成绩。为了保证公立学校的教学只在上午进行,对教室的需求也因建设校舍的活动发生了变化,见下表19。

表 19

所需教室

1994

8,956

1998

5,697

2001

3,529

2004

0

总的修建校舍的工作虽然在大力进行,但却没有作出计算。虽然如此,仍有一些有关在15个主要城市学校建筑计划发展情况的数字:

表 20

教室:总数

国有

租赁

班组

学生

每班学生人数

1994

4,181

706

7,437

183,158

25

1998

4,997

721

7,274

166,707

23

2001

6,160

371

6,940

151,850

22

2004

7,206

30

6,940

142,274

20

表 21

教室的建设

1998-2001

2001-2004

小学

585

381

中学

578

665

总计

1,163

1,046

546. 学年从九月份的第二个星期开始到六月中旬结束。学生有三个月的暑假,和两个星期的圣诞节和复活节假。除这些假期外,学生不再有其他学校放假,而只有周末、法定假日、国家或当地的假日。

547. 每年教学的天数和小时,以及每个科目的教学时间,由主管当局确定。小学的教学时间安排按年级如下:一、二年级每星期25小时;三年级28小时;四五六年级每星期30小时。中学的教学时间安排按年级如下:初中一、二和三年级,每星期35小时;高中一年级(中学第四年),每星期32小时;高中二年级,33小时;高中三年级,每星期30小时。在夜校,高中的学习(中学的最后三年)安排在四年时间里,以适应有工作的年轻人紧张的时间安排。夜校的安排如下:一二年级,每星期22小时;三年级,每星期24小时;四年级,每星期23小时。技术和职业学校所有三个年级的时间安排,都是每星期34个小时的教学。在所有学校中,每堂课的时间都是45分钟。对每周和每天的上课时间安排,学校有自主权。

548. 教书是一项以女性为主的职业,可能是由于教书需要与孩子有较多的接触,当然也由于这项可以有较多在家的时间。

549. 小学和中学教师和学生性别分布的资料,载于希腊提交的《儿童权利公约》执行情况的文件(为审议初步报告提交的补充和更新资料CRC/C/28/Add.17(第29至30页))。在各级教育水平上男女的比例,没有完整的资料。

550. 但国家确实采取了行动,增加妇女在教育和劳动力市场上的参与,国家开展的试验方案包括实施新的教育计划,提供咨询、针对个人的职业培训、加强教师的意识和培训计划,在消除性别上的消极影响方面评估和重新考虑或修改教材,以及促进妇女的平等参与。此外,还在大学中重点安排了本科和研究生的妇女研究计划,促进相关的研究。

551. 弱势群体的儿童享有教育权的情况,并非都能以数字来表达。希腊提交的《儿童权利公约》执行情况的文件已收入大量数据(为审议初次报告提交的补充和更新资料CRC/C/28/Add.17(第30至31页))。为了提高入学率和克服辍学现象,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做法,说明如下:

全日制学校和加时小学

552. 目前全国共有1,226所全日制幼儿园。孩子们从早晨8点到下午4点参加各种有助于获得技能和知识以及促进他们社会交往的活动。下表说明了在过去三年里全日制幼儿园的发展情况:

表 22

全日制幼儿园

学年

幼儿园数

班级数

1999-2000

647

692

2000-2001

965

992

2001-2002

1,226

1,323

553. 全日制小学是一项试验计划,正在国内部分需要进一步发展教育的地区28所学校实施,所有在校学生(6,000名儿童)参加。这项计划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措施改进教育工作:

创造一个适当的教育氛围;

重新组织学校所在的地点;和

通过增加新课和活动,丰富课程安排和延长时间,以加强学校的教育、文化和社会作用。

554. 国民教育部计划到2003年新增127所学校,到2006年再增加128所(总共328所)。

555. 加时小学既解决教育上的需要,又解决社会方面的需要,因为它的学生是父母都工作的儿童,让学生们参加创造性活动至到下午4时。孩子们可以作他们的家庭作业,也可接触艺术、音乐、戏剧、体育、环境教育等课程领域。2000至2001年期间,有1,841所加时小学,2,521个班组。下表说明了过去三年里加时小学的发展情况:

表 23

加 时 小 学

学年

学校数目

班组数目

1999-2000

969

1,521

2000-2001

1,417

2,021

2001-2002

1,841

2,521

附加课和辅导课

556. 附加课是在高中和职业技术学校就地利用额外的时间安排的。附加课的目的是提供讲授、心理和教学方面的支持,从而减少学校的留级。每个学生根据他/她的需要,可每星期上14个小时的附加课。这些附加课安排在星期一到星期六。班级较小(5至10名学生),以便能够利用其他的教学方法。附加课的工作由教师、学生和家长组成的以学校为单位的委员会监督。附加课的教师至少30%是失业教师。今年(2001-02)有99,748名学生参加了33,012个附加课班。自附加课计划1998年第一次实施以来,已取得了很大成功,参加的学生几乎翻了一番。下图显示了参加学生增加的情况:

图 1

参加附加课的学生总人数55795451667798399748020 00040 00060 00080 000100 000120 000高中一、二和三年级1998-99学年1999-00学年2000-01学年2001-02学年

557. 辅导课的对象是初中生。辅导课是就地放在课外时间安排的,重点主要是教授语文、数学、科学和外语,以提高学生的成绩。辅导课计划所依据的思想与附加课相同。

监督出勤

558. 监督学校出勤情况有一套程序,通过这套程序较长时间中断学校出勤或缺课的学生,要寻找其下落,必要时依靠警方的协助。

健康教育

559. “健康教育”的目的是提高自尊心和自信心,加强责任感,培养采用积极生活方式的人格。换句话说,也就是从预防的角度保护学生的精神和身体健康。“健康教育”不是作为一种课程提供的,因它不可能作为一种课程取得成功。“健康教育”是以亲手实践的形式开展的。

560. 为了更好地计划和执行健康教育计划,建立了一个全国健康教育网,其中包括在学校中实施计划的教师,卫生教育官员(在地区一级),青年咨询站(全国共有16个),教育研究所(国民教育部的咨询机构)和管理中心(国民教育部)。

561. “健康教育”计划包括一些专题领域,如:预防吸毒/吸烟/酗酒、饮食习惯、人际间的关系、性教育、艾滋病、乙型肝炎、汽车驾驶教育和防止交通事故、防止儿童事故、控制精神压力、接触毒品、过度日晒、家庭和工作条件、环境与健康、自愿献血和器官、暴力问题、仇外情绪、种族主义、社会排斥、心血管疾病、锻炼,和其他与健康生活方式有关的问题。

咨询和职业指导

562. 过去四年里,国民教育部在地区一级建立了68个咨询和职业指导中心,范围涵盖了全国,并在学校一级建立了200个咨询和职业指导办公室。后者在学校现场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地区中心规划和支持实施在校的职业培训计划。2001-2002学年期间,各学校开办了750个这类方案。

早期和系统地检查和诊断有学习障碍的学生

563. 在学校中学习不极格或辍学的学生中,往往主要是一些不能及早诊断出有学习障碍并因之对他们作出适当安排的儿童。早期诊断和采取行动,在孩子的教育上起着重要作用。国民教育部现在特别重视建立机制,便利早期检查和评估,并计划从2002年6月开始连续举行多次教师培训研讨会。

564. 此外,还有22个中心负责诊断、评估和支持残疾儿童和他们的家庭,这22个中心分布在全国各地,中心还负责帮助教师发现并以适当方法为残疾儿童授课。

环境教育

565. 环境教育的目的是创造条件,使学生能够为保护生态平衡和高质量的生活水准养成积极的态度和参与行为。

566. 在地区一级工作的环境教育官员计划和支持落实学校中的环境教育计划。2001-2002学年共有800个这类计划。除此之外,学生们还在18个环境教育中心参加1至4天的讨论会,这18个中心分布在希腊的不同地区。到2006年,国民教育部计划再建设16个环境教育中心,以满足全国范围的需要。

567. 国家采取了实质性行动,确保所有儿童都能平等地获得教育。相关的政策和教育措施不尽相同,因此按对象群体说明如下:

归国或外国学生(移民/难民)

568. 外国和归国学生享有免费教育的权利,与本国学生完全一样。所有住在希腊的儿童都有权受到教育,无论他/她的父母或监护人在希腊的法律地位如何。由于特殊的移徙条件等原因,已在管理上作出调整,帮助在注册时不具备应有的官方证件的外国学生注册。如果在学年结束时仍未提出这些文件,则发给该学生一份就学证明,而不是毕业文凭。这份证书可使该名儿童升入下一年级。

569. 为了解决外国和归国学生的具体教育需要,法律确定了一套授课办法,允许有一定的灵活性。这套办法包括:

引导班(外国学生班,在正常学校时间上课,重点是作为第二种语言讲授希腊语,逐渐引入学校课程);

辅导班(外国学生班,在校内学校上课之前或之后进行,在学生课程加深的领域提供帮助);

配合授课,在课堂上安排另一位双语教师;

采用专门教材(包括双语);

专门的评估办法;和

对学生和学生家庭的心理支持计划。

570. 教师集体决定,如何根据当地的条件和学生的需要,结合和实施上述教育措施。

571. 这些措施适用于所有招收外国学生较多的公立学校,除这些措施外,目前(2002年)全国各地还分布着26所多种文化教育的学校,这些学校的学生采用的教学计划内容更加丰富,侧重他们的文化背景和以他们的母语授课。

572. 多种文化教育已列入学校课程。已经并仍在继续对小学和中学教育的课本作出修订,加强谅解和尊重差异,提高对其他人民的信仰、宗教、生活方式和思想等方面的兴趣。

573. 此外,成人教育秘书长也开办一些班和课程,向外国成年人教授希腊文,作为第二种语言,或用于特定的工作环境。

574. 2000年成立的希腊犹太人教育和文化间教育学院与国民教育部合作,计划、实施、评估和监督有关的教育活动。

罗姆人

575. 国家面临的一个重要挑战,是解决罗姆人辍学率高的问题。为了成功地解决这个问题,正在采取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学生转学卡”,该卡的建立是为了解决跟随家庭不断迁徙的学生的需要。该卡可使主管当局在一年里的任何时间为学生入学注册,并跟踪他/她的档案和记录;更重要的是,该卡可鼓励学生在他/她的新的定居地继续上学;

引导班(在学校上课时间开设的课程,在这种班级的罗姆人学生如果能够正常上课,为他们全天或半天授课)。在这里,教育的目标与外国学生的情况相似,是使这些学生融入主流教育。2001-2002年期间,小学教育阶段共有110个这种班级,1,972人上课。2001-2002年进入小学教育的罗姆人学生总数为6,304人,而1997年时是5,060人;

社会心理支持方案和强化学生的文化特征(这套办法强调音乐和舞蹈、个人卫生计划、健康教育计划、家庭咨询等);

专门教材(在语言、阅读、书写、数学、新技术、地理、历史、自然、环境等方面);和

对地方当局的咨询(关于如何帮助罗姆人社会、如何帮助他们融合等)。

由于执行了上述政策,1996-2000年期间罗姆学生的入学人数增加了40%!

色雷斯的穆斯林少数群体

576. 色雷斯的大多数希腊穆斯林进入为少数群体开设的学校,这些学校的管理根据《洛桑条约》和有关的双边议定书的规定。在过去几年里,希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规定,支持和提高色雷斯的穆斯林少数群体的教育,如:

增加少数民族学校教师和辅助员工的人数;

仍在进行的对少数民族学校教师的培训:2001-2002学年,在231所少数民族学校中有397名基督教和412名穆斯林教师为6,873名穆斯林学生授课;

为穆斯林宗教学校升级并予立案(1998年前,那些学校提供五年教育,因此不能与普通中学对等)。现在学生学习六年后毕业,有权参加国家考试,进入大学;

实施一项宠大的建设计划(20亿德拉克马),其中包括建设新的学校和翻修/改善现有校舍;

为所有少数民族学校配备电脑和其他多媒体设备;

采取积极歧视政策,为穆斯林少数群体确定0.5%有保证的进入高等教育的比例;

使用新编土耳其语课本(从2000年3月起);

学校课程(语文、地理、环境、历史、社会和政治学)使用新的专用课本(适合于学生的特点);

为中学的穆斯林学生开设辅导班,在他们最需要的课程领域为学生提供帮助(如数学、历史等);

小学程度的辅导班,这种辅导班使用两种语文授课:希腊语和部分术语用希腊语授课,其余的使用土耳其语授课;

2001至2002年,制订了三个新的穆斯林教育的幼儿园计划;

科莫蒂尼的穆斯林宗教学校建有学生宿舍,免费为学生提供食宿。同样,Ehinos的少数民族学校也向学生和其他在公立学校上学的穆斯林学生免费供餐;

穆斯林学生可免费参加夏令营,而基督教学生则要付费;

对学生和他们家庭的心理社会支持计划(加强文化特征、家庭咨询等);

对在穆斯林少数民族学校工作的教师给予经济上的鼓励;和

在如何满足穆斯林少数民族学生的教学需要方面对教师进行培训。目前国家正在考虑将培训少数民族学校穆斯林教师的塞萨洛尼基特殊教育学院升级(学习时间将从三年增加到四年,学院也将成为大学的一部分)。

577. 实施上述政策的结果,是进入公立中学的穆斯林学生人数增加,1996-2000年期间增加了89%。1996-1997年期间,学生人数为1,397人,而到2000年则上升到2,511人。

残疾儿童

578. 根据最近的立法(P.D. No. 2817/2000),大多数残疾儿童均应进入主流教育。教育应在限制最少的环境下进行。由于教育的需要是多方面的,即使患有同样残疾的学生也是如此,因此对残疾儿童的教育需要灵活性,当然也需要每个学生个性化的教育计划。

579. 为执行这项立法,国民教育部在各级教育上都制定了综合计划。这些计划包括以下类型:(a)完全进入正规课堂计划,由专家提供支持,和(b)普通学校中的综合资源班,配备一名特殊教育方面的教师。

580. 但有些学生是无法融合的,根据他们的年龄和失残程度,他们可作以下选择:专门的幼儿园,专门的小学,专门的初高中技术学校,或在家上课。

581. 2001-2002学年,希腊特殊教育的情况如下:

96所特殊幼儿园;

146所特殊小学;

13所特殊初中、高中和技术职业学校;

10所用于技术和职业培训的特别实验室;

723个特别班(在普通学校中);

在普通学校中执行的155个因人施教方案,其中包括开办融合班和/或合作教育办法(在普通班级中增加一名教师协助);和

50个家庭教育方案,对象是由于健康原因无法离家的学生。

582. 诊断、评估和支持残疾儿童和他们的家庭中心(上文第563至564段在“早期和系统地检查和诊断有学习障碍的学生”中讲到),负责协调和支持残疾儿童的教育问题。这里面包括诊断、为教师提供专门教材、教师培训/支持、监督和评估学生的进步、向家长提供咨询等。全国各地共有22个这种中心。中心的工作人员有幼儿园、小学和中学教师,心理学家、社会工作者、语言临床医学家、理疗师、精神病医生等。国民教育部计划在2004年前再建立36个这样的中心,从地理上覆盖全国。

农村儿童和低收入家庭儿童

583. 前面讲到,学校分布在全国各地,以保证所有人都能受到教育。但由于部分偏远地区年轻人很少,学校可能不会象应该的那样在孩子的住家附近。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为学生上学和回家提供交通。采取的形式,可能是用公交车送学生上学,或由国家支付出租车,也可能是把钱付给家长,由他们自己送孩子上学,如果他们选择那样做的话。作为提供交通的安排,小学生到学校的距离必须至少1,200米,初中学生的住地距离必须至少2,500米,高中学生的距离必须至少4,000米。

584. 住在偏远地区离学校较远的学生,以及低收入家庭的学生可在周日期间免费住国家开办的宿舍。国家拥有32所小学和中学学生的宿舍,设在全国的不同地区。住宿学生的选择根据社会经济标准。2001-2002学年期间,住宿的学生有1,246人,而且不收饭费。

585. 同样情况,还有16所大学学生的宿舍,选择的标准也一样,2001-2002年,这些宿舍为7,940名学生提供了免费食宿。除住宿生,还根据社会经济标准,为各级教育水平的另外4,772名学生提供免费用餐。此外,还有其他一些大学宿舍是在大学预算内经营的,因此不掌握有关资料。

586. 当兄弟姐妹被不同城市的高等教育机构录取时,会将他们转到与本人家庭住址较近的同一所机构。这项政策的目的是节省家庭开支。国家奖学金协会每年都为本科生和研究生提供奖学金。对申请人的选择是根据他们的学业成绩(参加考试或考虑他们的成绩)。

587. 希腊远距离教育计划和教育技术的迅速发展,已使教育实际上普及到国家的所有地区。

588. 在多种文化教育的学校,对在校生中比例较大的群体(在数量上)开设母语教育。在普通学校,前面介绍过的合作教育计划,包括双语教师使用母语教学。此外,还有为外国学生开设的私立学校,那些学校主要使用外语教学,所用的语言由学校的性质决定。

589. 各级教师的工作条件一般而言均符合教科文组织有关教师地位的建议。教师均经过大学培训。取得公共教育机构中的职位,教师必须参加考试,随后择优录取。教师还要接受引导培训,以及不断的在职培训。教师为获得研究生学位,可享受离职假。近年来教师的工资有所增加。1999-2000年教师对学生的比例,小学公立学校是1:18, 私立学校1:22。中学(公立学校)的比例是1:12。

590. 学校――公立和私立(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技术和职业学校、夜校)――的总数是15,811所,其中715所是私立学校(2000-2001年数字)。这表明,私立学校占所有学校总数的4.52%。在成立或进入私立学校方面,不存在任何问题或困难。希腊提交的《儿童权利公约》执行情况的文件(为审议初次报告CRC/C/28/Add.17(第29至30段)提交的补充和最新资料),载有私立学校数量和入学学生人数的更多的资料。

591. 没有任何变化对13条所载的权利产生不利影响。过去几年里作出的一切变动均使情况得到改善。

592. 希腊从欧洲联盟得到较多的财政支持;第二个和目前仍在实施的第三个“欧洲共同体支助框架”,都对执行教育政策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第 14 条

593. 本条与希腊不相关。但应当指出,根据第2909/2001号法令(第4条),成立了一个儿童权利国家观察所(NORC),作为青年事务秘书长/国民教育部和宗教事务局下属的一个公共机构。NORC是在2002年3月成立的,任务是帮助国家克服社会排斥现象,促进所有儿童的平等机会和高质量的生活。NORC的目的是监测和执行《儿童权利国际公约》。将通过以下措施完成这项工作:(a)建立一个文献中心;(b)与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合作;(c)开展公共宣传;(d)介入教育课程编制;(e)出版一本公务员指南;和(f)编写一份有关《公约》执行情况的年度报告和相应的行动计划。

第 15 条

594. 希腊通过了一系列立法和其它措施,以实现人人参加其认为与自己有关的文化生活以及表现其自身文化的权利。具体而言,这些措施包括:

提供资金

595. 1998年至2001年期间,为发展文化事业和公民参加文化生活提供的资金,包括向私营部门提供的援助,涉及文化部的下列活动:

在希腊和在国外发展、支持和介绍现代文化和艺术创作活动;

保护和支持文化和艺术专业人员、创作者和艺术家;

鼓励与其它文化之间进行合作和对话;

支持所有公民积极参加本国的文化生活;以及

保护、保存、维护、宣传和管理希腊的有形和无形遗产,这些遗产确定了希腊人的文化特性,丰富着希腊文化的“永恒性”,并作为历史文献反映希腊公民的文化多样性。

596. 以下各表(24至27)开列了文化部用于发展和支持上述各领域的活动的开支,这些开支来自1998年、1999年、2000年和2001年各年的年度经常预算、同年公共投资方案中的有关信贷、文化部的彩票收入、欧洲联盟,以及考古资源和征用基金。

表 24

文化领域政府总支出1998年

按活动领域

经常公共预算

公共投资预算

公共彩票

欧洲联盟基金

考古资源基金

共计

百分比

一、当代文化

32,497

15,423

25,607

73,527

28.24

美术

98

176

2,130

2,404

戏剧和舞蹈

6,202

3,537

9,286

19,025

音乐

16,436

1,203

1,030

18,669

文学和图书

67

675

2,352

3,094

民间艺术

672

733

1,665

3,070

节日等

922

58

1,275

2,255

电影

7,107

4,418

11,525

其他

993

9,041

3,451

13,485

二、支付服务费(工资和薪水等)

86,573

86,573

33.25

三、文化遗产

9,275

22,350

61,325

7,330

100,280

38.51

开掘

724

724

博物馆

3,864

3,864

遗迹

877

877

其他考古项目

3,810

3,810

总计

119,070

24,698

47,957

61,325

7,330

260,380

100

表 25

文化领域政府总支出1999年

按活动领域

经常公共预算

公共投资预算

公共彩票

欧洲联盟基金

考古资源基金

共计

百分比

一、当代文化

43,030

13,030

30,303

86,363

21.7

美术

1,606

651

1,333

3,590

戏剧和舞蹈

6,667

2,480

6,060

15,207

音乐

22,728

2,060

3,030

27,818

文学和图书

151

364

1,970

2,485

民间艺术

606

952

1,425

2,983

节日等

666

6,242

1,637

8,545

电影

7,576

36

788

8,400

其他

3,030

245

14,060

17,335

二、支付服务费(工资和薪水等)

93,334

93,334

23.5

三、文化遗产

18,182

12,121

157,576

30,303

218,182

54.8

开掘

2,122

博物馆

3,636

遗迹

2,000

其他考古项目

2,303

总计

136,364

31,212

42,424

157,576

30,303

397,879

100

表 26

文化领域政府总支出2000年

按活动领域

经常公共预算

公共投资预算

公共彩票

欧洲联盟基金

考古资源基金

共计

百分比

一、当代文化

56,795

18,474

31,342

96,611

29.09

美术

1,658

1,741

3,399

戏剧和舞蹈

13,364

895

7,574

21,833

音乐

27,654

1,555

7,467

36,676

文学和图书

382

733

2,898

4,013

民间艺术

38

110

1,754

1,902

节日等

1,640

1,640

电影

7,366

5,205

12,571

其他

4,693

5,181

4,703

14,577

二、支付服务费(工资和薪水等)

91,178

91,178

27.45

三、文化遗产

17,363

37,346

83,407

5,312

143,428

43.18

开掘

2,726

博物馆

2,840

遗迹

2,617

其他考古项目

9,180

当代纪念碑及阿克罗波利斯

909

909

0.2

总计

147,973

35,837

68,688

84,316

5,312

342,126

100

表 27

文化领域政府总支出

2001年

按活动领域

经常公共预算

公共投资预算

公共彩票

欧洲联盟基金

考古资源基金

共计

百分比

一、当代文化

66,898

3,355

48,886

119,139

28.93

美术

2,824

2,550

5,374

戏剧和舞蹈

17,077

117

4,395

21,589

音乐

31,859

294

2,891

35,044

文学和图书

3,776

2,618

6,394

民间艺术

874

294

1,506

2,674

节日等

2,385

7,589

11,392

电影

3,803

7,589

11,392

其他

4,300

2,650

23,514

30,464

二、支付服务费(工资和薪水等)

94,700

94,700

22.99

三、文化遗产

30,375

36,683

119,500

11,460

198,018

48.08

开掘

2,093

博物馆

3,105

遗迹

3,320

111,019

其他考古项目

21,027

当代纪念碑及阿克罗波利斯

8,481

8,481

总计

161,598

33,730

85,569

119,500

11,460

411,857

100

图 2

文化领域政府总支出

1998年-2001年

0100 000200 000300 0001998199920002001支付服务费文化遗产Heritage当代文化

体制基础结构

597. 国家图书中心是由文化部于1994年设立的,至今仍作为公益性法人实体开展活动,通过系统地更新关于图书生产因素的科技信息,表达现代化图书观念,始终着眼于读者、读者的需要以及增加读者的数量。国家图书中心由文化部提供补贴,其政策是能动地、多方面地反映图书作为承载思想和对话的载体,发挥满足公民的认知教育和交流需要的文化核心的作用。

598. 石器中心是文化部于1997年设立的,其宗旨是调查历史遗迹受损的原因,发现保存和保护遗迹结构材料的方法。该中心的调查结果送往各种国际保存中心,以及国际性科学杂志和出版物,如英国的《国际保存研究所学报》。石器中心与法国、英国、德国、瑞典、西班牙、保加利亚、意大利、美国及其他国家的对等中心开展合作,交流和传播所发现的专门知识和技术,利用新技术和业内工作人员的最新知识,以及公众和项目融资机构的意识来完善遗迹保存方法。

599. Methoni海洋考古中心及考古公园,是一个开展继续教育与交流活动的研究中心,旨在培训专家和促进希腊水下考古活动及展示海洋古物。

600. 德尔斐欧洲中心,是于1977年在欧洲理事会的主持下设立的,旨在促进希腊和欧洲文化。

博物馆

601. 在过去五年中,文化部在Thira、Astypalea、Lefkada和Megara等地新建造了13个考古博物馆。自2000年4月起,开始在建造中采用ELOT EN ISO 9001质量体系。

602. 1995至2000年期间,组织了20次博物馆和考古收藏的复展(比雷埃夫斯博物馆、Potamia、Kymi、EAM考古收藏品等),并在国内博物馆中举办了11次考古展览,在国外举办了6次,还参加了30次国外展览。

603. 考古场址统一规划机构:根据第414/93号总统令,文化部成立了雅典考古场址统一规划项目办公室,负责协调和监督以下考古场址的总体展示项目:奥林匹亚、南北阿克罗波利斯、Philopappou、罗马市场和Andrianos Alexandria图书馆、古市场和Keramikos。

604. 该项目的宗旨是通过建立贯穿雅典历史中心的历史和跨文化通道,展现各遗迹并将其加以统一规划,在各遗迹之间修建人行道,改造和保护考古场址,以方便游客参观,使这些场址与城市日常生活融入一体,以及改造雅典市容。

605. 成立了Melina Merkouri基金会,以促成阿克罗波利斯博物馆的建立和帕台农神庙大理石的收回。该基金会以此目的组织了大量活动。

606. 通过“文化领土”项目,文化部建立了一套被称为文化领土网络的核心机构,旨在建立中心与周围的通信和与对话网,促进开展地区性文化和艺术创作活动,以及建立地区遗迹,建筑和房舍的基础设施:

戏剧网:主体为国家戏院、希腊国际戏剧研究中心、古希腊“Desmi”剧研究与实践中心、Interbalkan学生戏剧节、大学戏剧学系、戏剧学院、北部希腊国家戏院、国家歌剧院、市区剧院、接收补贴的戏剧公司、戏剧博物馆、希腊儿童戏剧中心、国家戏院研究所希腊中心、萨洛尼卡歌剧院等 ;

音乐网:主要组成单位有雅典国家管弦乐队、萨洛尼卡国家管弦乐队、希腊音乐宫组织、萨洛尼卡音乐宫组织、国家希腊音乐管弦乐队、Colours管弦乐队、“Kamerata”管弦乐队、Kefallonia合唱中心、Volos音乐戏剧中心、Patra独唱家、Athenaeum、希腊作曲家协会、萨洛尼卡歌剧院、Lamia地中海音乐中心、音乐声学研究所等;

艺术网:主要组成单位有国家美术馆、雅典国家现化艺术博物馆、萨洛尼卡国家现代艺术博物馆、市造型艺术讲习班、造型艺术会、马其顿现代艺术博物馆、Didymoticho艺术家国际会议中心、Larissa现代艺术中心、Kefallonia合唱中心、Rethymno现代艺术创作中心等;

舞蹈网:主要组成单位有国家管弦艺术学院、Kalamata国际舞蹈中心、国际芭蕾舞剧院、北部希腊国家戏院舞蹈戏院、接收补贴的舞蹈团体、国际舞蹈理事会希腊分会等;

电影网:主要组成单位有希腊电影中心、萨洛尼卡电影节、萨洛尼卡电影博物馆、舞台短电影节、希腊电影馆、市电影院网、电影院俱乐部联合会等 ;

摄影网:主要组成单位有萨洛尼卡摄影博物馆、Skopelos摄影中心、雅典摄影中心、希腊摄影中心、萨洛尼卡摄影中心、Mytilene摄影协会、摄影界、“ELIA”、Benakis博物馆(摄影部)等;

民间文学艺术网:主要组成单位有希腊民间艺术博物馆、希腊民间音乐乐器博物馆、Thrace-Alexandroupolis音乐传统研究中心、Ioanniana的Hepinrus-Balkans音乐传统研究中心、Komotini民间活动中心、色雷斯民间文学艺术博物馆、接受指导的民间文学艺术博物馆等;

图书网:主要组成单位有国家图书中心、Kozani图书和阅读学院、萨洛尼卡文学档案馆、希腊语言中心、“ELIA”等 ;

文化组织和管理网:主要组成单位有德尔斐欧洲文化中心、Veria跨文化倡议与交流中心、地中海和巴尔干艺术技艺节、Tripoli艺术活动中心、Chania地中海建筑中心、希腊节日S.A.等 ;

建筑网:除文化部主管司局外,还有Chania地中海建筑中心和建筑师协会,希腊建筑研究所也属于该网络的成员。但其目标是调动和吸收全希腊的机构,并与其它国家的国际性和国家机构合作。

文化部的所有部门和机构、由该部提供补贴或与该部签约的所有受其监督的组织、各地政府的一级和二级文化机构、文化学会以及所有文化志愿者、业余创作和民间文化机构,均属于“文化领土”的成员。

607. 为了提高希腊公民的文化特征,文化部支持各机构和基金会开展活动,促进希腊国内外使用希腊语和推介希腊文化遗产。该部尤其:

在希腊国内外举办展览会,展示希腊历代无形和有形文化遗产;

为所有专业文化团体和艺术家协会提供支持,鼓励艺术创作、支持社会中的所有群体创造性地表现形式,以旨在实现公民的融合,加强其文化特征的联系性;并

每年为开设现代希腊研究本科或研究生课程的外国学府或大学院系提供补助,经常性地资助在不同大学设立新的学府,并与国家教育和宗教事务部及巴尔干问题研究所合作,为外国学生学习希腊语提供奖学金,巴尔干问题研究所在萨洛尼卡为学者举办为期15天的暑期研讨会。

608. 该部还采取了为希腊侨民提供支持的政策,该项政策包括:

支持希腊侨民,尤其是年轻的一代的文化特性和与本国的文化联系;

支持希腊人在其居住和工作所在社会表达自己的文化、经济和政治观点;

推介侨居国外的希腊艺术家和知识分子的新作品,并在本国其它国家实体中宣传其作品;以及

通过开展高质量的文化活动凝聚希腊各界侨民,并支持其相互之间开展合作。

为实现支持希腊侨民文化核心这一目标而执行的项目

609. 希腊侨民总秘书处(希侨总)支持侨居国外的希腊艺术家和希腊艺术团体从事创作工作,派遣舞蹈教员及其他专业人员帮助侨民表现其作品,并在希腊进行舞蹈教员的培训。它还支持希腊国外的组织开展文化活动和项目,如希腊儿童合唱团、画展、传统舞蹈节、以历史和文化为主题的专题讨论会、组建戏剧团体等。

文化月

610. 1997年,希侨总首次确立了“文化月”活动,与希腊主管部门和机构、东道国的希腊人联合会和驻地使领馆合作开展。第一个文化月活动是于1997年4月在俄罗斯南部、黑海和高加索七个城市(Novorosisk、Anapa、Crasnodar、Sochi、Stavroupoli、Eseduki、Vladikavcaz)举办的。1998年和1999年,在格鲁吉亚、乌克兰、俄罗斯南部、南非和澳大利亚举办了希腊文化月活动。文化月活动的目标是:

能动的多文化的现状:这些活动力求为尽可能多的希腊侨民搭起沟通的桥梁,让那些甚至与希腊领事馆或驻外组织没有密切联系的侨民走到一起来。通过文化交流及其他活动,争取展现不同文化的共同特征,支持人们建立同胞情谊,从而有利于他们的共同福祉与和睦共处;

充满希望的未来:这些活动吸引年轻一代希腊人的注意力,支持其与祖国之间的联系,从而使保存和推广希腊语言文化以及实现希腊在世界上的新的生机勃勃的发展有更加牢靠的基础;

亲希腊的力量:为了推广永恒的价值,这些活动旨在支持和发展希腊侨居所在的所有东道国以及世界上所有地区的亲希腊的力量。

611. 希腊还通过修订的2000年《宪法》,规定所有希腊公民享有同等的(社会、经济和文化)权利并履行同等的义务。然而,希腊通过特别措施和行动,争取提高民间社会的意识,帮助各社会少数群体融入希腊社会,展现其文化,认识到其文化遗产,表现其创造技能。这些措施和行动包括:

关于保护希腊罗姆人的问题(第Y20号总理决定,第24号官方公报/2000年1月18日)

612. 希腊罗姆人协会希腊联合会以其地方组织和协会一再表示,希腊罗姆人首先是希腊公民,不同于那些不拥有其居住国国籍的欧洲罗姆人(参见因特网相关网站和希腊罗姆人代表的公开声明)。这一区别显然是源于上述群体与欧洲各国的其他群体所发展的不同的历史关系,而且主要源于它们在十五世纪至二十世纪几乎在整个欧洲所受到的空前的迫害。在希腊,尽管并非一帆风顺,但由于上述群体中的许多人逐渐掌握了音乐、手工艺和贸易方面的技能,因此这种关系发展平稳,而且常常使该群体能与其他群体开展合作和建立兄弟友谊。

613. 为了制定一项使希腊罗姆人全面融入现代希腊社会的国家行动计划,认为有必要正式成立一个包括文化部参加的特别部际委员会。民间文化总局参加了中央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该委员会是为协调希腊罗姆人国家项目的行动而成立的。《第三社区支持框架》的基础设施融资中已包括全面实现希腊罗姆人融入社会的行动项目,项目的执行机构是地方政府、罗姆人网络、希腊罗姆人协会希腊联合会、大学等。这一方案的主要特点是,采取整体的协调行动,争取全面实现希腊罗姆人融入社会、增进与范围更广泛的群体之间的相互了解、展示其文化和表现其创造才能。文化部的建议中包括了与地方政府合作采取全国性行动,这些行动可分为三类:教育讲习班、职业培训讲习班和研究项目。

614. 为了保护和展现地方文化和文化多样性,文化部自1999年以来一直执行和协调为希腊罗姆人社会群体而制定的研究和教育项目。这些项目旨在研究和展现罗姆人丰富的文化遗产,并让罗姆人了解和接触更广泛的社会。总结起来,1999年至2001年开展了下列活动:

与希腊民间艺术博物馆合作,在Attica的Ilion举办了在校学生课余创作讲习班;

与希腊民间音乐乐器博物馆――“Fivos Anogianakis”合作,在Attica的Ilion举办了儿童和青少年音乐讲习班;

与文化部美术总局合作,在Attica的Aghia Varvara举办了青年摄影讲习班。这些讲习班(为期六个月)的宗旨是培养和训练罗姆人学会一门有用的手艺。从参加讲习班的(男、女)青年越来越多以及文化部每年举办参加讲习班的学员的作品展览来看,可以证明这一活动是成功的。文化部还为最佳作品颁发非正式奖品;

与一位该专业的科学家合作开展研究项目,重点对罗姆人的艺术传统和民间文化艺术的形成进行研究;以及

与雅典技术教育学院摄影系合作开展题为“罗姆人――1840年至今的图片纪录”的研究项目。

615. 另外,文化部还计划开展下列活动:

将为罗姆人开展的上述项目推广到Attica以外的其它地区 ;

开展新活动,丰富现有项目的内容,例如在Attica的Aspropyrgos建立音乐图书馆 ;以及

制定罗姆人文化教育方案等。

为生活在雅典、Keramikos和Gazi等历史中心落后地区穆斯林家庭的子女循环举办跨文化教育活动(1994年至1998年)

616. 每年有六十至八十名6-13岁的儿童按年龄和母语情况分组参加。这些活动均在历史中心附近和周围的博物馆、考古场址和遗址举行。安排了具有跨文化特点的主要内容,如皮影戏剧场、音乐、舞蹈、服装、装饰、宗教、时间的感受和组织、写作、陶瓷。通过开展这些活动,儿童们参加舞台游戏、创作讲习班和体验游戏。这一方案意在通过培养团队精神、提高读写技能、加强对其自身的认识和接受自身文化上的特殊性,帮助这些儿童更好地融入社会。这一方案取决了很大的成功,因此成为下一阶段的跨文化方面教育方案的示范项目。需要指出的是,文化部为这些教育方案印发了希腊文和英文材料。

为(在视、听和行动方面)有特殊需要的年轻人组织特殊教育计划

617. 文化部教育计划司按公众的特别需要调整现有计划或制度新的计划。制定了特别教育计划来开展考古――教育展览(“文字的发展历程”、“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从神话到现实”、“致酒神狄俄尼索斯”和“从Mesogaia港到地中海港”)。

618. 文化部在保护作为人民文化特性组成部分的文化遗产和文化多样性这一框架下,负责在中央一级保护和展现全希腊所有历史时期的遗迹(史前――古典古物总局、拜占庭和后拜占庭遗址总局),以及从1830年至今的近代遗迹,在地区一级也有相应的修复和现代遗迹总局(与上述历史时期相对应的当地组织)。各种地方组织也与当地政府开展合作。

619. 需要指出的是,一些市同文化部订立了为期十年的政策合同,执行“国家文化城市网”项目,该项目后改为“文化领土”的形式。通过利用这些合同及其他机构提供的资金,这些市得以研究、规划和开展对各个时期的遗迹进行修复和其它方面的工作,已将这些遗迹融入到城市的文化构造中,保证公众参观这些遗迹更加容易,并确保尽可能以最佳方式对这些遗迹进行文化利用和开发,以促进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

620. 此外,文化部最近颁布了2002年7月28日第3028号法(第153号《官方公报》),保护希腊的古物和所有文化遗产,该法体现了国际法中有关处理文化财产问题的原则和规则,以及有关公民对文化遗产的意识、方便使用和公众在这一方面的沟通等现代观念。

621. 对从古至今在希腊领土上留下过足迹的所有人民的各种形式的创作均予以保护。

622. 同时,还确保公民享有使用文化资产的同等权利,并为其与构成其文化遗产的各项内容之间联系提供便利。这种体制框架为尊重文化遗产和为从整体上使文化遗产得到保护、展现和发扬光大奠定了基础,这也证明了希腊文明的永恒特征。

623. 总的说来,文化部关于遗迹的政策和具体行动均反应在其年度行动计划中,其中包括上述旨在让公民了解其文化遗产的教育方案。

OIKOS II项目――文化和少数民族社区

624. 这一项目是在1998年欧洲文化方案RAPHAEL的框架中执行和完成的。希腊通过文化部拜占庭和后拜占庭遗迹总局、希腊希伯莱博物馆和Prisma研究公司,作为合作伙伴参与执行了这一方案。Cetubal市博物馆(葡萄牙)和牛津郡博物馆(英国)也参加了该项目。这一项目的重点是关于十六世纪至二十世纪少数群体在日常生活、食品、服饰和家庭用具等领域的文化贡献。该项目的目标是:

帮助加强公众对传统和文化遗产的理解和认识;

尽量减少社会排斥现象;以及

通过利用参与合作机构的博物馆收藏品和现代知识,让少数群体与所在国社会建立良好的关系。

625. 预计最终将制作一个使用三种语言的CD-ROM, 将研究成果收入其中,并将在因特网上制作网页,以及举办该三个地区的相关图片展览。CD/ROM的制作将于2002年年底完成,届时将可在网上查询。该CD-ROM将最多涉及十个不同的群体,其所要传达的主要信息,套用纳尔逊·曼德拉的话,即“文化疗法”,这一说法也被用在博物馆自身的宣传当中,并被用于教育目的。

文化部为保护难民展开的活动

626. 文化部参加难民问题高级理事会的工作。2001年,该部经与雅典市合作,负责举办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定为每年6月20日的国际难民日的庆祝活动。该部与希腊民间艺术博物馆、Syntagma博物馆和希腊儿童艺术博物馆合作,在博物馆中组织执行了教育方案。

627. 文化部还与希腊民间艺术博物馆合作在Syntagma广场组织了两次活动 :一次塑像讲习班和一次皮影戏表演。

让儿童了解文化和艺术――“Melina”项目(剧院、音乐、舞蹈、电影、艺术表现形式和音像表现形式)

628. 该项目的研究与规划始于1994年1月,当时希腊正担任欧洲联盟的轮值主席。该项目由于深受国家教育和宗教事务部以及文化部的政治领导的喜爱和支持,并有跨学科中央项目协调委员会的支持,因此一直延续至今。该项目的试验阶段是从1995年9月在全国46所小学的一年级开始的。今天,全国已有90个小学、塞浦路斯2所小学参与了该项目。该项目作出了十年计划安排,其中包括:为教育者举办培训研讨会、编写制作教材、有选择地参观具有文化相关性的场所,以及艺术家团体参观学校。

629. 该项目使用原创性方法将艺术引入学校,并让学生从小学教育的开始即接触文化。除以学生为对象外,它还旨在让教育者对艺术和文化建立积极的态度,并认识到艺术和文化的重要教育意义。

关怀和保护有特别需要的人和残疾人

630. 文化部制定了详细的方针和项目计划,确保有特殊需要的人和残疾人也有机会使用文化场所和博物馆。

国家图书中心(国图中心)向社会敏感群体和少数群体的图书宣传的活动

631. 在Kassavetia青少年监狱创办图书馆的项目:从1994年至1998年,国图中心在Volos的Kassavetia青少年监狱执行了一项开展文化活动的项目,该项目的基础是,在监狱专门确定的场所建造一个图书馆,并配备一名图书管理员。该项目中还包括绘画和计算机课,向青年囚犯讲授他们感兴趣的法律知识,希腊语课(大多数青年囚犯都是移民的子女),组织活动等。该项目由司法部负责,现仍在继续执行。

632. 1997年至2006年在Evros省鼓励阅读和进行图书馆现代化建设的政策合同:1996年至1998年间,国图中心执行了“在Evros省鼓励阅读和进行图书馆建设”的试办项目。该项目在全省包括少数民族地区在内的14个受欢迎的图书馆中执行,其目的在于说明图书馆在培养人们对图书和阅读的兴趣中的作用,以及作为信息管理和提高公共意识的手段的作用。该项目包括一系列活动,如阅读行为研究、图书馆状况研究、支持图书馆基础建设的措施、图书馆员研讨会,以及鼓励阅读的活动,如教育方案、成立阅读小组、大众传播方案、各类活动和运动(“图书让我展翅飞翔”等)。

633. 1997年,文化部与Evros省政府签订了一个十年期的政策合作, Evros省政府保证在2006年前一直为该项目提供资金。1996年至1998年的试办阶段完成后,该项目现正由Evros省的地方政府执行,国图中心仅起咨询――监督作用。

634. 阅读拉力赛:国图中心是与国家教育部和文化部联合执行该项目的。在1997至1998学年期间在Evros省开始执行试办项目,目前正在全国1,000多所学校顺利进行,其中包括少数群体的许多学校和部。该项目是为了鼓励小学学生(四至六年级)进行阅读,旨在加强学生与图书和阅读的联系。

635. 在执行该项目当中,为参与项目的教师和学校顾问安排了中央和地方性研讨会,以更新他们的知识。参加的教师人数很多,因为这种讲习班形式的研讨会令他们很感兴趣。为了使阅读拉力赛获得成功,一批专家编写了附助教材,发挥了关键作用。

636. 发给参加项目的学校的材料如下:

一份关于项目执行说明的介绍性小册子;

为学生编写的文学指南,其中包括向所有阅读水平的学生推荐的100本文学书籍;

教师用书;

关于学生阅读的每一本书的简介;

向参加项目的学生颁发的奖状;

为集体参加的学生颁发的奖状;以及

关于阅读拉力赛的宣传海报。

637. 该竞赛项目在整个学年中进行,成绩突出的学生在特别举办的游戏形式的活动(有作者本人在场等)中,被誉为优秀读者。国家图书中心的目标是,将该项目向全国所有学校推广。

大众媒体和传播媒体在推动人们参与文化生活方面所起的作用

638. 由新闻和大众媒体部提出的一系列立法和行政措施正在实施之中,以支持大众传播媒体在推动人们参与社会和文化生活方面的作用。尤其是以下立法和行政措施:

第1866/1989号法第7条第3款和第2121/1995号总统令规定,为希腊盲人设立国家信息和培训方案,将私营电视台年总收入的0.3%用于资助为上述方案建立必要的基础设施,并对该方案的手段、程序和执行机构作出了规定。根据第2644/1998号法第9条第10款的规定,付费广播和电视服务许可证的持有者也可参加该方案并作相应捐款;

根据有关设立马其顿新闻社相关的第149/1994号总统令(特别是第3条第1款(b)项),该公司的宗旨还包括向居住在希腊或海外的外国人提供最新消息,以及播送希腊(主要是马其顿和色雷斯)发生的主要政治、经济、文化和体育活动的消息;

根据有关设立雅典新闻社的第150/1994号总统令(特别是第3条第1款(b)项),该公司的宗旨象马其顿新闻社一样,也包括向外国人提供最新消息和播送有关在希腊发生的各种事件的消息;

第2328/95号法(特别是第3、第4和第8条)专门规定了电视广告应遵守的准则,要求电视广告应确保尊重人的尊严,并规定电视和广播节目必须存档,而且必须按需提交录制品,以便行使反应权或司法保护的权利。该项法律还规定将观众转变为消费者,从而给予立法为消费者规定的所有权利,规定对聋人给予特别关照,每日或每两周一次播送新闻、娱乐或教育节目,最后还规定,必须免费播送规定时间长度的关于卫生、福利和关怀有特殊需求的人们等社会内容的信息。第24/I/1997号KYA就是为免费播送社会内容信息而专门颁布的。根据第2644/1998号法第9条第1款,付费广播和电视服务许可证持有者同样有此义务。关于付费服务的第2644/1998号法在第9条第12款中作出了与第2328/95号法律关于聋人问题相应的规定;

第100/2000号总统令使广播――电视方面的立法与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97/36/EC号指令的各项规定(特别是第4、5、8和9条)统一起来,其中规定可以通过特别程序,禁止播送带有助长人们因种族、宗教、公民身份或性别的不同而加以仇恨情绪内容的节目。另外,电视广告不得践踏对人的尊严的尊重、不得因种族、性别、宗教或公民身份而引起歧视,也不得冒犯宗教或政治信仰。各电视台不得播送助长公民因不同种族、宗教、公民身份或性别而加以仇恨情绪的节目。最后,每一个人无论其公民身份如何,如果其人格、荣誉或自尊心、个人和家庭生活或职业、社会、科学、艺术、政治或相关活动受到侵犯,其本人、配偶及四亲等以内者,均有权要求电视台在规定期限内并根据特别程序进行补偿;

关于对电视节目进行分类和作出标记的第6138/E/2000号部长决定的主要宗旨是,保护未成年人不观看那些内容上会对其人格、心理和道德的顺利发展产生负面影响的电视节目;

广播和电视局(广电局)关于“广播和电视新闻工作道德准则”的第1/1991号条例以及关于“广播和电视节目”的第2/1991号条例中规定必须对人格、个人和家庭生活、职业活动进行保护,以及必须维护人们的荣誉和自尊心。个人生活应受到尊重,对于个人信息,只得在用于公益目的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审查或予以播送。

639. 行政做法:除自由的一般原则外,对人权和人格的尊重对希腊的大众媒体也有着制约作用。尤其表现在以下各个方面:

ERA1台播送以下节目:

每周播送一小时题为“我行使我的权利”的节目,涉及对行使个人权利(包括社会和文化权利)方面的介绍、分析和行使程序;以及

每周播送一次题为“本周记事本”的节目,该节目内容丰富,对象是希腊的阿尔巴尼亚移民由居住在希腊的阿尔巴尼亚侨民论坛主席编辑并播出。

(b)东马其顿和色雷斯ERA, 尤其是Komotini地区广播电台,播送以下节目:

每周以土耳其语播送一小时信息报道节目,题为“Helicon”,由一名少数民族记者编辑并播出;

每周以土耳其语播送半小时新闻节目,由一名少数民族记者编辑;以及

每周音乐和文化信息报道节目,题为“我们这些其他人”,由一名基督教记者和一名穆斯林记者编辑。

(c)ERA 5,尤其是其“希腊之声”节目还播送以下节目:

每周以12种外语播送新闻、报道和评论,使希腊国内外听众及时了解情况。该节目涉及财政部、公共管理与权力下放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卫生与福利部、文化部、以及社会保障基金会、劳动人员就业组织、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机构的与政治难民和经济移民有关的方案和活动。该节目每天为外国听众提供关于反种族主义非政府组织的活动的最新信息,并与希腊的移民社区进行合作,同时与外国听众保持公开的交流;以及

周末播送音乐节目,并有文化评论和报道,特别介绍侨居希腊的移民群体的民族音乐。

640. 到2001年为止,“希腊盲人国家信息和教育方案”从电台和电视台1995年至1999年的债务中获得1,275,000,000德拉克马。其中,4.95亿德拉克马的款项已拨给盲人培训和恢复就业中心以及希腊盲人协会,另外7.8亿德拉克马将通过分期付款的办法于2002年第一季度付清。

641. 文化部这一方面,由于认识到大众传播媒体对鼓励公民参与本国文化生活的特殊作用,经与Patra大学不断合作,建立了一个叫“尤利西斯”的希腊文和英文的国际文化最新信息链接(www.culture.gr),并对其加以更新。每天访问该链接的点击数为10,000至15,000次,其中80%来自国外。通过这一链接,文化部为向公民进行大众传播提供了保障和便利,使其能参与到文化生活中去。该链接中包括以下方面的详细信息和数据:

文化部的性质和工作:介绍政治领导人、文化部的机构、其工作与活动(项目)、关于文化遗产和文化发展的立法;

希腊的博物馆、遗迹和考古场址:通过图文宣传和介绍希腊文化宝库中的大部分作品。介绍文化部管理的博物馆的考古活动、介绍在博物馆、遗迹和考古场址执行的教育方案。介绍本国不同博物馆现在和过去所举办的考古展览;

现代和最近的文化创作:促进本国现代和最近的文化生活。介绍各单位和组织在不同部门的政策、活动及有关类型主题的大事;

文化组织:介绍与文化部有直接联系(通过政策合同接受补贴、监督或管理)的科学――文化基金会、研究所、机构和组织;

文化活动:介绍和促进与文化部有关希腊的各项文化活动。通过多项(主题)检索,游览活动网页;

精选文化活动:介绍和宣传本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文化活动(文化活动、展览、方案等);

盛赞:介绍和宣传重大文化主题活动(奥林匹克运动会、巴台民神庙大理石雕像等);

通知、新闻稿和宣言:向本链接的访问者介绍新闻稿、通知(有关文化部所公布的立场)和通告;

因特网指南:介绍因特网上的其他文化链接(希腊的和国外的)以及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文化部、国际文化组织等的链接。

642. 文化部还为以下各链接提供支持:“Alexandros”链接(提供关于马其顿的文化活动的信息)、国家图书中心(国图中心)链接和希腊电影中心链接。

643. “尤利西斯”这一文化部的链接,是希腊通向世界的因特网文化门户,1995年底开通。文化部(负责管理希腊几乎所有的文化遗产)让全世界的因特网用户能直接得到关于希腊文化的文献资料。

644. 现正在更新该链接,并考虑采用新的形式。更新该链接是必要的,也是文化部的工作重点,因为通过信息社会,希腊文化可以成为吸引因特网大量用户的一大内容。由于技术的发展,现已可以直接、有效地介绍和宣传希腊文化,并使其对全世界产生更大的影响。

645. 文化部通过其新闻办公室向所有大众媒体发布特别信息,并在其园形剧院中定期采访部领导,从而让公众和大众媒体了解其关于文化问题的政策和战略、有关文化遗产领域中的项目的进展或问题、以及关于文化部重大项目的一般信息,如“文化领土”、雅典考古场址的统一规划、阿克罗波利斯遗迹的保护、“Melina”项目和国外的现代希腊研究中心。

保存和介绍人类的文化遗产

646. 文化部出于其对保护人类文化遗产的关心,争取让希腊古迹被教科文组织宣布为世界性遗迹,并使其列为教科文组织的世界遗产。遗迹档案总局自希腊建国以来即对这些遗产进行文字记录。这些档案可用现代标准并使用新技术和媒体来运作:德尔斐(考古场址)、Epidavros (考古场址)、Aghion Oros、雅典的阿克罗波利斯、Meteora、奥林匹亚、Mystras、Delos、Daphni庙、Osios Loukas庙、New Chios庙、Vasses、Epikourios Apollo神殿、萨洛尼卡、Paleochristian和拜占庭遗迹、Podos的中世纪城市、Samos的Pythagorio和Ireo、Chora、Vergina的考古场址和圣约翰庙、Patmos和约翰的Apocalypse窑。

647. 为上述遗迹成立了跨学科委员会,负责保护、保存和介绍这些遗迹。这些委员会的资金来自信贷管理基金。考古和征用基金也通过出版物和博物馆门票的收入为维护和介绍希腊文化遗产中的所有遗迹的工作提供资金。

648. 此外,从1997年至今,每年均对关于保护、管理和介绍上述作为世界遗产的遗迹,以及整个希腊的国家文化遗产的立法及其他措施进行评价。文化部年度方案中的各项活动,也由主管机构对其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关于文化遗产领域的上述工作,1997年、1998年和1999年的评价报告已由考古资源基金出资印成三本精美的出版物,详细介绍了以下方面的情况:

每个领域的年度目标、行动、工程,和每个总局分别制定的重点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并记录了中央和地区各级文化遗产机构的活动情况;

文化部跨学科的独立委员会在维护和修复特别重要的历史遗迹和遗址方面,所做工作的成果,特别是被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遗产历史遗迹和遗址;

石器中心的调查和研究成果,石器中心是由文化部于1997年为历史遗迹和遗址而成立的,目的是为了了解遗迹受损的原因,发现保存和保护遗迹结构材料的方法。这些成果均通报并转送国际保护中心以及国际性科学杂志和刊物,如英格兰的《国际保存研究所学报》。石器中心同法国、联合王国、德国、瑞典、西班牙、保加利亚、意大利、美利坚合众国及其他国家的对等中心开展合作,即交换和传播其所发现和使用的诀窍和技术,又通过采用新技术来完善遗迹保存手段,让该行业中的专业人员及时了解最新知识,并提高公众和融资机构对这些问题的认识;

由教科文组织主持开展业务的萨洛尼卡欧洲拜占庭和后拜占庭文化中心与有拜占庭文化遗迹的国家,如意大利、巴尔干各国、高加索各国、约旦和叙利亚,开展合作的成果。

649. 这些评价由文化部各总局安排进行,对各总局和管理者的行为和活动进行仔细审查、评估吸收所提供信贷的能力和百分比,而且最重要的是,审查这些工作对社会和社会利益的影响。

650. 随后针对未来采取的措施或改进现有措施以及为明年采取新行动作出决定等问题展开了富有成效的对话。

651. 在地区一级,每年举行两次会议,参加的有文化部部长及各级官员、地区政府官员(地区管理者、长官、市长、社区主席)以及各省文化机构的主任,审查本地区为发展现代文化所采取的措施和行动,尤其是涉及那些与文化部签订的政策协议并作为国家文化城市网络(文化城市网)及现在的“文化领土”成员的各机构的情况。

652. 市级地区剧院、艺术讲习班、电影网络、文化领域的专业人员以及地方和地区专业协会的主席,均有权评判和评价国家和文化部为介绍和保护多样的文化遗产、保护民间艺术和传统、促进现代艺术创作以及全体公民创造性地参加国家文化生活所采取的措施。

保护艺术创作和表演自由的立法

653. 为了保护艺术创作和表演自由,即推广这些活动的成果的自由,文化部:

根据第2557/97号法采取了各种措施和行动,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言论自由,艺术、知识、电影、戏剧和音乐创作,并保护作品以及创作者的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文化部每年为创作者和艺术家颁奖,管理这一领域的战略和政策问题以及艺术家教育的问题,并管理促进和开发希腊国内外创作者的艺术和文化创作。

为希腊造型艺术会提供精神上和财政上的支持,该会成立于1944年,是一个艺术家集体机构,也是教科文组织国家造型艺术协会的国家委员会(第1218/1981号法)。该会现约有3,300名会员(2,250名画家、400名雕塑家、150名雕刻家、以及肖像画家、舞台设计家、镶嵌艺术家、书画刻印艺术家、装饰家、陶瓷艺术家等500名不同专业的艺术家)。该会的目标是:

促进希腊国内外的艺术创作;

保护艺术家的利益;

组织艺术活动;

与希腊国内外的艺术组织和协会合作;以及

组织艺术教育和文化宣传。

654. 在1995至2000年期间,为促进其会员的利益,该会着手:

公开发布表示兴趣的通知;

与各市合作举办展览;

参加每两年举办一次的国际性活动并与外国机构合作;

举办艺术家交流专题讨论会;

通过该会报纸发布信息;

举办为期一天的会议,召开大会;

公布活动;以及

建立造型艺术作品及其应用的集体管理组织。

655. 文化部为国际戏剧协会/教科文组织国际戏剧协会国家委员会提供精神上和财政上的支持,该协会的宗旨是保护戏剧表现和戏剧创作的自由,以及在希腊推广戏剧。文化部还为教科文组织国际舞蹈学会提供精神上和财政上的支持,该学会旨在促进艺术表现的自由,以及推广舞蹈。最后,文化部还为作家协会、剧作家协会和诗人协会提供支持,这些协会均旨在保护创作者的相关权利。

文化和艺术领域的专业教育

656. 为了开展文化和艺术领域的专业培训,第787/1991号总统令对希腊关于艺术培训的立法作了调整,以符合欧洲共同体的立法规定。根据这些规定,凡设立和开办艺术培训学校(音乐、戏剧和舞蹈学校)者,须领取许可证,从事这些职业者也要分别领取许可证。

657. 今天,由国家、市以及主要由私立的音乐机构(音乐学院和音乐学校)提供的音乐培训均由文化部负责。这些机构共有约600所,学生总人数几乎达80,000人。

658. 所有音乐教育机构均受文化部的监督和控制,既提供乐器领域的专业教育,又提供理论研究领域的专业教育。

659. 教育部新的第2557/97号法试图对教育制度进行深层区分:音乐教育被分为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基础音乐教育的目的是,提供基础音乐知识,为升入高等音乐教育作准备;高等音乐教育的目的是,传播更广泛的音乐知识,而且可能转入职业音乐生涯。

戏剧教育

660. 第1158/81号法对高等戏剧学院作出了规定,这些学院可设表演、古希腊戏剧和诗歌、导演、戏剧学等系。

保护、发展和传播文化的其他措施

661. 为了进一步维护、发展和传播文化,文化部支持由各文化中心和科学协会开展的活动在希腊产生的知识和艺术运动,这些中心和协会与地方当局合作,组织印发文化作品,举办展览会等。同时,文化部还用该部经常预算中的信用款项以及彩票收入,为具有极高科学意义的大会提供补贴。

662. 文化部为了传播文化,在有关弱势群体(老年人、戒毒者、被遣返者群体),以及小学生、中学生和大学生、希腊侨民等问题上的社会政策范围内,总是积极处理申请考古遗迹和博物馆免费通行证的请求。下列人员可免门票:

不足18岁的所有青年人;

欧洲联盟的大学或理工学院的学生以及同等院校的学生;

欧盟以外国家的古典研究或艺术学院的学生。这些国家的其他学生可购买减价门票;

服兵役者;

文化部和TAP的雇员;

持ICOM+ICOMOS特别会员证者;

持EOT身份证的导游;

持ESYEA身份证的记者;以及

持免费通行证者。

663. 下列人员有权获得以三年为期的免费通行证,期满后可再续:学术界人士;小学、中学和大学教师;欧盟国家哲学学院的考古和历史系毕业生;希腊外国考古学院的院长和成员;近代遗迹委员会和地方遗迹委员会的KAS成员;TAP董事会成员;考古学会董事会成员;艺术家和艺术会会员;古物管理人员和古物管理学院毕业生;以及育有三名以上子女的父母。

664. 对于希望为教育目的访问遗址和遗迹,或能证明需要得到国家财政援助的公民团体,可限定人数和日期,发给减价卡。

665. 国家为现实人人可享有科学进步和科学应用的利益的权利所采取的措施如下:

“开门”项目,由欧盟和希腊共同资助,旨在通过以下途径宣传和推广由发展部研究和技术总秘书处(研技总秘书处)监督的各研究中心的研究成果:

大众媒体、因特网(广播和电视节目、出版物、研技总秘书处网页等);

每年举办两次“科技周”活动,其间各综合大学、理工大学、研究中心和企业合作,介绍在重点领域执行的联合项目的成果;

(b)国家文献中心(文献中心),该中心是国家科技领域的电子信息提供单位;它亦传播和推广科技信息。

666. 文化部与环境、城市规划和公共工程部合作,对遗迹和考古场址所在的环境进行保护。文化部通过特别立法,对自然环境加以保护,并禁止在考古场址和遗迹附近进行挖掘及其他活动。该部还在周围建立保护区,并经中央考古理事会(KAS――文化部关于古代遗迹问题的跨学科咨询机构)同意,征用有关地带。

667. 1997年,研技总秘书处成立了生物伦理咨询委员会。该委员会的目标是,为公众/民间社会提供信息,为国家提供咨询意见,促进在希腊开展相关研究与调查,并监测因生物学和生物技术的迅速发展而产生的生物伦理学领域的伦理、法律和社会经济问题的国际发展。

668. 工业产权组织成立于1987年,旨在保护科技发现所产生的权利。其主要职责是:

通过颁发专利证书、实用示范证书及其他保护证书,在希腊实施专利保护;以及

通过颁发相关证书,实施对工业设计和模型保护。

669. 工业产权组织还受理要求获得在慕尼黑《欧洲专利公约》的19个成员国的任何一个国家中保护发明的《欧洲专利证书》的申请。

670. 为保护创作者的版权及相关权利,根据第2121/93号法第69条以及第311/94号总统令成立了版权组织。其职责是:

保护版权及相关权利;

管理电视盗版问题;以及

保护软件和确保向创作者支付合理费用。

671. 版权组织随时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教育、科学和文化组织、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以及欧洲联盟等国际组织保持联系。版权组织在这些组织中代表希腊,并为创作者提供版权及相关权利问题的信息。希腊的立法反映了主要欧洲国家的国家立法所体现的所有现代趋势,并符合构成欧共体版权领域的成果的欧洲共同体指令。

672. 希腊几乎批准了所有国际公约,尤其是为国际保护提供保障的三项主要公约:

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创作者和广播组织国际罗马公约;以及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事实上,已颁布的立法极大地促进了建立一个保护创作者及其他受益人的现代化有效的框架。

673. 在某些问题上,采用了根据早已存在的法律按科学和判例法所确立的基本的制定原则。这些原则主要是一些关于版权结构的规定,例如作品的构思、真理原则等,根据这一结构,权利的主体是作为创作者的自然人;以及关于产权可转让而精神权不可转让等特点的规定。应当指出,希腊法律始终承认精神权这一对创作者个人与其作品之间的个人联系的权利。第2121/1993号法第5条也确定对表演者或表演艺术家的精神权利加以保护,该条为其作者身份及其所做贡献的完整性得到承认提供了保证。坚持对创作者和表演者或表演艺术家的精神权利加以保护,在信息社会中具有至为重要的意义,因为在信息社会中,修改和改编作品可能会导致篡改创作作品。

674. 在大多数问题上,均作出了安排,对创作者和受益人的相关权利给予强有力的保护,其中包括(仅列举其中若干例子)租凭权,加强复制权,书面形式的制定,保护百分位费用的原则(其参照的模式是法国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可能签定涉及一切未来作品或涉及未来利用手段的合同,以契约方式分配权力,关于利用的期限、目的、程度和手段的解释原则,承认对私人复制的合理收费,很长的保护期(达创作者死后70年),民事制裁网络(除其他外,这是为了方便计算和对于损害部分进行修复)以及旨在防止侵权行为的严格的刑事制裁。

675. 要特别提及的是,第2121/1993号法第68条第3款要求自1994年4月3日起按新法的规定来调整老合同。这一安排对在电视上播放老电影影片起到了极大的实际作用,这样一来,导演和剧作家,无论是通过法院还是不通过法院,均得以对音像媒体的电视利用方式收取费用。

676. 还应指出的是,为表演者和表演艺术家、音像制品和音像作品制作者以及广播组织确定了相关权利,范围更宽于《保护艺术家或表演者、音像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国际公约》(《罗马公约》);而且首次为编辑人员规定了一项涉及排字和排版的相关权利。对相关权利的保护也适用于过去,即在第2121/1993号法 (第68条第3款)生效之前发生的行为。这一安排使演员能通过法院提出对电视上转播老希腊电影影片合理收费的要求 (第49条)。

677. 此外,一些混合形式的创作,例如计算机程序和数据库,也可以算是作品;对此类作品的保护,基本上通过调整希腊的版权法,使其适用信息社会的方式进行的。

678. 法律上还对自营式集体管理组织的机构框架给予承认,同意可以建立合作组织(第2121/1993号法第54-56条)。文化部向各种集体管理组织发放了营业执照,这些组织几乎代表所有各类创作者、表演者或表演艺术家、录音制品制作者和音像制品制作者。

679. 最后,应该指出的是,希腊版权保护学会在适用上述立法中代表着约1,500,000名(即占总人数的99.9%以上)希腊国内外音像制作者知识分子,通过收取知识使用费并将其分配给知识创作者,并依法采取一切措施制止侵犯版权的行为,确保其权利得到保护。该学会通过相互代表合同与其他国家的对等版权学会(约160个)建立了关系,它在希腊代表所有这些学会。

为确保科学和文化得到保护、发展和传播采取的步骤和措施

680. 为了发展和传播希腊文化,文化部根据第2557/97号法成立了希腊文化遗产促进和推广学会,该学会资助的活动范围很广,以在希腊国内外推介希腊文化、关于和平与和解的信息以及关于创作者或新科学家之间进行高尚竞争的讯息。

681. 2001-2004年期间(直到2004年雅典奥运会为止)开展的文化奥林匹克的主要活动有:

国际会议和大会、重大艺术展览;

重大戏剧、舞蹈、音乐和唱歌活动;

电影节、音像创作和数码艺术节;

代表“其他文化方面”、另类艺术、“初艺术”活动、“受约束的创作者”展览和艺术活动等;

代表民间文化各个方面及其丰富性的活动;以及

设立文化奥林匹克“Kotinos”(橄榄枝)奖项,由国际基金会委员会在古代奥林匹亚上颁发。

682. 以下方面也将在外国推介希腊文化;

希腊文化基金会及其分支机构(伦敦、柏林、美国、埃及等);

在外国大学加强约250个现代希腊学的教授职位;

希腊艺术家参加并支持国际展览、每两年举行一次的活动、图书交易会(法兰克福图书交易会);

与希腊大使馆的教育处合作在国外举办“希腊月”活动;

加强国外希腊人组织;

戏剧团体、乐队和歌舞团参加节日庆典及其他活动;

在国际组织(欧盟、欧洲理事会、教科文组织)的项目中,或根据文化部同约80个国家签定的双边协议,举办展览;

参加在其他国家的文化首府举办的活动;

参加大型国际图书交易会(法兰克福、莱比锡、巴黎、波伦亚等);以及

举办考古发现、拜占庭宝藏和民间文化的大型展览会。

683. 在国外促进和传播文化,是通过支持艺术家参加所在国的文化生活、参加国际文化遗产、音乐、图书、诗歌、舞蹈等节日、举办电影节(萨洛尼卡电视节、戏剧短电影节、非政府组织“广阔地平线”的人权节、新技术与艺术日(MEDI@TERRA)、颁奖、和一般地为作家、艺术家和创作者的专业团体提供支助等方式现实的。

684. 尤其是,自1994年起,文化部及开始详细制定和执行促进图书、造型艺术、戏剧、舞蹈、音乐及其他表现艺术、摄影和电影的国家政策。该政策由第2557/1997号法颁布,就采取哪些办法和措施,设立支持开展文化发展活动团体的措施问题作出的规定。

685. 然后是近年来各领域为适用上述立法和执行这些政策正在开展的活动;

(a)通过促进图书和文学,促进希腊文学事业和希腊文学作品的发展,推广希腊语:

颁发国家文学奖,旨在从整体上展希腊文学作品;

发给作家、文学翻译家、随笔作家、历史作家等荣誉津贴,表彰他们在发展文学事业上提供的杰出服务;

为专业团体在希腊举办图书交易会提供资助,推广图书和提高阅读能力;

安排参加国外的大型图书交易会;

施实对出版社的资助计划,将现代希腊文学作品翻译成外文;

为开展旨在推广图书和提高阅读能力的活动,执行资助文学协会和杂志的方案;

执行一项购买国家文学奖获奖图书的计划,将购买的图书分赠给国外大学的现代希腊研究学府及其他国内外文化机构;

执行一项给报酬的希腊作家访问计划,访问希腊的一些大学和外国大学中的希腊研究所,就他们本人的作品和希腊文学的总体情况举办讲座;

执行一项安排省级和首都作家互访、讲演并与广大公众接触的方案;

执行一项发展省级书店文化特性的方案;以及

执行其他几项有助于推广图书和提高读书能力的方案;

为资助上述方案,每年划拨约10亿德拉克马,其中包括国家图书中心支出的资金;

(b)通过设在雅典的国家现代艺术博物馆和萨洛尼卡的国家现代艺术博物馆,宣传希腊的艺术创作作品。这些博物馆均由文化部指导,其目标是:

抢救和介绍希腊和国外艺术家的现代艺术史作品,以及希腊和国外具有原创性和实验性的、代表不同潮流的现代艺术作品;

促进美学文化的发展和对公众的文化教育;

对现代艺术和现代艺术创作的历史和理论展开科学研究;以及

为艺术史学家和理论家从事博物馆学专业化研究提供便利;

(c)国家现代艺术博物馆组建并负责开办一个特别机构萨洛尼卡摄影博物馆,该博物馆除收集和研究具有艺术价值的摄影作品以外,还负责:

有组织地创建档案;

制定科学和教育方案,促进对摄影艺术和历史的科学研究,并教育公众;

举办希腊和国外创作者的展览会;

制作展品;以及

出版宣传摄影艺术的出版物;

(d)通过以下方式宣传戏剧、舞蹈及其他表现艺术:

负责管理有关国家管弦乐艺术学院的事务;

成立作者以及从事造型艺术、音乐、戏剧、电影和舞蹈的艺术家委员会;

为儿童剧作者设立奖项;

为支持新知识和艺术创作者的工作,设立一年一度的“Melina Merkouri 国家奖”;

设立一年一度的古典芭蕾和现代芭蕾领域的国家舞蹈奖,以奖励(a)制作,(b)舞蹈编排,(c) 男性表演以及(d)女性表演;

每年分配五名著名剧作家编写剧本,以支持现代希腊戏剧创作;以及

成立“萨洛尼卡小型歌剧院”,作为北部希腊国家剧院的一个自主性分支机构;

(e)电影艺术政策尤其包括以下方面:

在萨洛尼卡成立一个叫“萨洛尼卡电影节”的根据私法组建的非营利性法律实体,由文化部监督;

设立萨洛尼卡电影博物馆,作为萨洛尼卡电影节的自主性分支机构,从事收集和抢救工作,并推动国家电影艺术生活。为实现这些目标,该博物馆与其他有关机构合作开展研究和教育方案,并确保对任何与电影艺术有关的材料进行研究和考证;

每年为获准在萨洛尼卡希腊电影节或在同年举办的“德拉马短电影节”上放影的希腊影片颁发奖金;

安排在希腊的大学中设立电影理论系,或设立自主的高等电影艺术实践学院;

筹备制定希腊电影中心的章程,将其作为上市公司运作;

支持电影发行机构发行希腊制作的电影;

(f)通过以下方式为管弦乐和音乐教育提供支持;

在雅典设立“雅典国家管弦乐队举办音乐会的特别基金”――一个根据私法组建的法律实体;以及

在萨洛尼卡设立“萨洛尼卡国家管弦乐队举办音乐会的特别基金”――一个根据私法组建的法律实体。

这两项基金均由文化部监管。其宗旨是,分别管理雅典和萨洛尼卡国家管弦乐队的信用款项、资源、收入和财产,并划拨这些资金用于举办音乐会、创办音乐合唱团、与包括国外艺术团体在内的其他公共和私营艺术团体合作、在希腊国内外举办巡回演出、布置和复制管弦乐队活动的声音和图像。对国家和私营高等音乐学院的成立、组织和运作事项,也作了规定。萨洛尼卡国家音乐学院开设了一所高等音乐教育学院和一所基础音乐教育学院;

(g)博物馆政策主要包括:

成立博物馆政策咨询委员会,为支持和明确博物馆政策提出政策建议,并就博物馆政策事项提出意见;

根据私法组织“上市公司”形式的法律实体,宏扬希腊的遗产;

组建欧洲拜占庭和后拜占庭遗址中心,由文化部监督,宗旨是促进博物馆学领域的科学研究,以及对拜占庭和后拜占庭遗址、遗迹和工程进行修复、维护、介绍和研究工作;以及

对所有的基督教和教会博物馆,对其组建、运作、宗旨、管理和权限等事项作出规定。

采取的其他具体措施

686. 建立萨洛尼卡技术博物馆,是希腊为发展和推广科学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该博物馆建于1978年,是一个非营利性科学、教育和文化组织,旨在让广大公众、中小学、大学和技校学生及时了解尤其关于技术和应用科学方面的知识,并对他们进行这些方面的培训。

687. 同样,前文第66段(b)项和(f)项讲到,文化部于1997年成立了石器中心,以了解历史遗迹和遗址受损的原因,找到保存和保护其结构材料的方法。该中心的调查结果交送国际性保存中心以及国际性科学杂志和出版物;该中心还与其他国家的各种对等中心合作,交流和推广所找到的诀窍和技术,以及通过新技术完善遗址保存方法,提高从事这一行业的专业人员的相关知识以及公众和项目融资机构的意识。

688. 希腊《宪法》规定,尊重和保护从事科学研究和创造活动的自由。

689. 正在研究创办一个艺术和技术中心的可能性,以使主要是年青艺术家能通过新技术进行试验和表现自己的创作才能。

690. 根据第941/77号和第37/73号总统令,文化部通过文化协会司和该部文化活动总局基金会,为全希腊创办知识中心和科学协会提供支助。该司与地方政府合作,为在本地区开展重要活动的文化中心提供财政支持。

691. 提供支助的目的在于,举办关于开展专业对话和研究的大会和讲演、发行杂志及其他科学刊物,以及举办展览会,传播和推广艺术创作和促进社会融合。

692. 每年均发表希腊文和英文的公告,公布和介绍拟在人文、理论科学、定证科学、技术科学、医学、美术等领域举办的由文化部提供支持的大会的情况。

693. 研究与技术总秘书处(研技总)/发展部促进和支持在科学领域开展双边和国际合作,在这方面不同国家的技能和专长可产生增值效应。根据全面经验所得出的结论是,双边和国际合作是促使希腊研究结构采用和建立新技术的有效手段。为此,希腊签署并批准了各种科技合作的框架协定或协定,其中包括与大约20个国家开展联合研究,如欧盟成员国,以及中欧和东欧的一些国家。

694. 希腊利用各种国际组织的便利,这些组织负有科技任务或在其任务中鼓励科技发展,如北约、欧洲核研究中心、欧洲分子生物实验室、欧洲分子生物会议、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国际原子能机构。

695. 文化部本身也同约80个国家签定了双边文化协定和方案,用以执行文化方案,包括在所有文化领域开展双边合作。

696. 作为各国际组织(欧洲联盟、教科文组织、欧洲理事会、国际文物保存和修复研究中心、国际博物馆理事会、国际名胜古迹理事会)以及各区域合作组织(地中海论坛、欧洲-地中海巴塞罗纳进程、亚德里亚和爱奥尼亚倡议)的成员,文化部参与了多边文化方案,并开展了国际和区域合作和对话,加强了在每一个文化领域的交流。这些合作起到了鼓励各文化机构和公民个人参与国际文化生活的作用。

697. 在该框架中,文化部于1998年与教科文组织签定了建立文化奥林匹亚基金会的合作协定。文化奥林匹亚旨在动员所有国家的文化力量,其目前的协调中心设在希腊,因为希腊将于2004年举办奥运会。文化奥林匹亚是一个设在古代奥林匹亚的常设机构。通过与国际奥委会和雅典2004年奥运会组委会开展密切合作,文化奥林匹亚与联合国及全世界所有国家均有联系。

698. 在双边和国际合作的框架中,技研总举办一些联合活动,诸如会议、讲习班、研讨会、一日会议以及科技性展览会。在上述领域开展国际合作没有任何困难。

699. 文化部正在与各种专业组织、工会以及本部雇员的各种科学协会合作,并与文化专业人士合作,详细制定一项新的文化部组织法,取代相关的第941/77号总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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