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人:

S.S.Z.

据称受害人:

提交人

所涉缔约国:

丹麦

来文日期:

2014年3月17日

实质性问题:

遣返回阿富汗

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十八条设立的人权事务委员会,

于2015年7月23日举行会议,

决定停止对第2363/2014号来文的审议,因为提交人和缔约国已就来文中提出的实质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提交人不再面临被遣返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