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A/HRC/RES/61/15

大会

Distr.: General

31March2026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人权理事会

第六十一届会议

2026年2月23日至3月31日

议程项目3

促进和保护所有人权――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包括发展权

人权理事会2026年3月30日通过的决议

61/15.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少数群体问题特别报告员的任务

人权理事会

回顾《世界人权宣言》、《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儿童权利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以及大会在1992年12月18日第47/135号决议中协商一致通过的《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宣言》,

铭记《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十七条和《儿童权利公约》第三十条,

回顾大会、人权委员会和人权理事会以往通过的所有有关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的决议,

又回顾人权理事会2007年6月18日关于理事会体制建设的第5/1号决议和关于理事会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行为守则的第5/2号决议,强调任务负责人应按照这两项决议及其附件履行职责,

还回顾《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和《德班宣言和行动纲领》有关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的段落和其他相关国际标准,

重申《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其中《第三次发展筹资问题国际会议亚的斯亚贝巴行动议程》和《第四次发展筹资问题国际会议塞维利亚承诺》是其有机组成部分,回顾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具体目标力求实现人人享有人权,并强调指出各国需要将《2030年议程》酌情纳入本国政策和发展框架,通过高质量、易获取、及时和可靠的分类数据监测进展,以促进《2030年议程》的有效执行、后续落实和评估,确保不让任何人掉队,包括不让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掉队,

回顾大会2021年11月15日第76/6号决议,大会在该决议中欢迎秘书长提交题为“我们的共同议程”的报告 作为会员国进一步审议的基础,报告中呼吁采取新的办法,加强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对公共事务的参与,

强调需要加强努力,实现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包括改善他们的经济及社会条件、防止其边缘化,并杜绝对他们任何形式的歧视,

又强调必须认识到并处理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遭受的多重、加重和交叉形式的歧视,以及对他们享有权利的复合负面影响,

注意到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题为《保护少数群体权利:制定全面反歧视立法实用指南》的出版物, 并认识到普遍定期审议过程中对反歧视措施的日益关注,

强调指出,促进和保护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有利于政治和社会稳定与凝聚力,

关切地注意到 ,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者的身份被漠视和遭到歧视、在政治和社会经济上的边缘化、仇恨言论和剥夺享有其人权的机会,往往是暴力行为的前奏,因此应作为严重犯罪和冲突风险的预警信号,

表示关切虚假信息和错误信息不断增加,这可能导致仇恨言论的传播,特别是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可能被放大和大规模复制,并且除其他外,通过人工智能的使用进行传播,人工智能的设计、开发、训练、实施和使用方式可能对系统和过程造成影响并传播歧视,包括传播种族主义、厌女症、仇外心理、负面成见和污名化,特别影响到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

回顾人权理事会2011年6月16日第17/4号决议核可的《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并鼓励作为主要义务承担者的各国和包括社交媒体公司在内的工商企业落实《指导原则》,以便在线上和线下,包括在处理仇恨言论时,培养对人权的尊重,

表示 关切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可能面临的新挑战,包括基于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理由的迫害增多,此类群体在面临人道主义紧急情况、武装冲突和占领局势等各种危机时尤为脆弱,无国籍状态普遍存在,执法和司法部门据报存在侵犯人权行为,以及针对他们的线上和线下仇恨犯罪和仇恨言论日益增多,

又表示关切的是,涉及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争端和冲突十分频繁而严重,而且此类群体受其影响往往过重,因而人权遭到侵犯,还特别容易因人口迁移、原有身份证件被撤销、难民流动和强迫搬迁等因素而被迫流离失所,

回顾各国应采取措施,创造有利条件,使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能够表达自己的特点,发展自己的文化、语言、宗教、传统和习俗,并在这方面强调政府必须酌情以他们自己的语言,包括口语和手语,提供包括教育在内的服务,

认识到绝大多数无国籍人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并在这方面强调,必须根据《2030年议程》,特别是旨在为所有人提供合法身份的具体目标16.9, 提供出生登记、民事登记和国民身份证件,不得以任何理由,特别是以种族、族裔、宗教或语言为由进行歧视,在这方面注意到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发起的消除无国籍现象全球联盟,

强调指出,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包括妇女、青年和残疾人及其代表,必须充分、平等和有意义地参与各级政策制定和决策工作,参与预防和解决冲突、调解、冲突后重建、维持和平、缔造和平和建设和平,并强调必须消除妨碍充分执行安全理事会2000年10月31日第1325(2000)号决议的长期障碍,

强调至关重要的是,要开展人权教育、培训和学习,进行对话,包括不同文化和不同信仰间的对话,还要在所有相关利益攸关方和社会成员之间进行互动,以商讨如何促进和保护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将之作为社会整体发展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包括为此交流特别是以下方面的最佳做法:在少数群体问题上促进相互理解,通过承认多元身份妥善处理多样性问题,以及促进构建包容、公正和稳定的社会,增强社会内部的凝聚力,

又强调必须充分且切实有效地落实《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宣言》,包括借助国家行动计划、法律和政策予以落实,

1.注意到少数群体问题特别报告员的报告、 该报告员关于少数群体问题论坛第十八届会议所提建议的报告 和提交大会第八十届会议的报告;

2.注意到少数群体问题论坛主题为“少数群体对多元、有韧性的和平社会的贡献”的第十八届会议于2025年11月结束,在利益攸关方的广泛参与下,会议为促进关于该专题的对话提供了一个重要平台;鼓励各国考虑论坛的相关建议;

3.欢迎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开展的工作,并注意到其关于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的报告;

4.欢迎少数群体问题特别报告员开展的工作、他在提高人们对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的认识和重视方面发挥的作用,以及他在少数群体问题论坛的筹备和工作中给予的指导,这有助于加强所有联合国机制有关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方面的合作;鼓励特别报告员继续加强其在指导论坛工作方面的努力,以促进有建设性和相互尊重的对话;

5.吁请各国采取措施,确保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了解并能够行使《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宣言》以及其他国际人权承诺和义务所载的少数群体的权利;建议在制定、设计、实施和审查为落实《宣言》而采取的各项措施时,尽最大可能得到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充分、有效和平等的参与;

6.敦促各国铭记少数群体问题论坛第十八届会议的主题,为加强《宣言》的落实工作及确保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充分享有权利而采取适当措施,包括为此:

(a)考虑批准、加入和遵守保护和促进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的各项相关国际和区域人权文书;

(b)促进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融入和有意义的参与,以此作为在建设和平、有韧性和包容性社会过程中承认和重视多样性的一种手段,并通过公共话语、教育和文化举措促进社会凝聚力;

(c)加倍努力,包括通过促进国籍权,防止和消除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无国籍状态,使他们不受歧视;

(d)确保根据《儿童权利公约》保护和促进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儿童的权利,包括他们享有自己的文化、信奉和践行自己的宗教或使用自己的语言和维护自己的身份的权利;

(e)通过投资于全民教育计划和少数群体语言教育,包括支持由少数群体牵头开展的文化活动,鼓励创造条件,促进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身份认同;

(f)发展包括职业培训在内的全纳教育系统,通过确保人人都有平等机会获得技能,从而不受歧视、有意义地参与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宗教和文化生活的所有方面以及国家的经济进步和发展,并在开展这些工作时采用性别平等视角,促进社会凝聚力,以此应对错误信息和边缘化问题;

(g)鼓励通过制定包容性政策,解决贫困、不平等和歧视等根源问题,并加强基础设施,确保所有人都能不受歧视地享有基本服务,从而促进社会凝聚力;

(h)通过立法、政策和方案,以解决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妇女和女童遭受歧视和排斥的问题,支持增强她们的权能,促进性别平等并加强社区,以及为此推动执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和联合国机构的相关决议;

(i)认识到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在经济上的融入对于社会稳定非常重要,对他们不受歧视地充分实现受教育权、工作权、享有能达到的最高标准身心健康权、适当生活水准权和参与公共生活权也非常重要,务必促进这种融入,同时尊重他们的文化多样性;

(j)确保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包括妇女、青年、老年人和残疾人,充分、平等和有意义地参与各级决策工作以及预防和解决冲突、调解、冲突后重建、维持和平、缔造和平、建设和平以及过渡期正义工作;

(k)为从事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人权工作,包括在武装冲突中从事这方面工作的民间社会代表、律师、记者和媒体工作者、人道工作者和人权维护者创造安全和有利的环境;

(l)推动通过和实施全面的反歧视法律,制定和实施有效的反歧视措施和政策,以有效消除对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一切形式歧视,并加强反歧视宣传;

(m)强烈谴责任何宣扬民族、种族或宗教仇恨,构成煽动歧视、敌对或暴力的行为,并采取和落实措施,将线上和线下煽动基于民族、种族、宗教或信仰的直接暴力行为定为刑事犯罪,同时尊重所有国际公认的人权和基本自由;

(n)促成开放且有建设性的文化间和信仰间对话,以承认、促进和尊重多样性,包括以此作为在冲突后社会中促进相互谅解、建立信任、推动和平、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平共处、预防冲突以及开展和解进程的一项重要工具;

(o)对侵犯和践踏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人权的责任人,确保追究其责任,调查和解决根源问题,并确保受害者能够获得适当的补救和援助;

7.鼓励高级专员办事处在现有任务和可用资源范围内,继续应各国请求,就落实《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宣言》向相关利益攸关方提供专业知识和技术支持,以确保属于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充分享有权利;

8.国际和区域组织在各自任务范围内加大努力,促进和帮助保护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确保在区域和国家层面的规划中系统地纳入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观点,并在这方面考虑到少数群体问题论坛的相关建议;

9.欢迎第十八届少数群体问题论坛全场提供手语翻译,并强调指出论坛的讨论必须对残疾人保持完全包容和无障碍;

10.欢迎联合国各机构、基金和方案在高级专员办事处主导下就少数群体问题开展机构间合作;敦促它们进一步加强协调与合作,为此制定促进和保护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的政策,同时借鉴少数群体问题论坛的相关成果并考虑到相关区域组织的工作;

11.特别注意到在这方面,由高级专员办事处和联合国人口基金在2025年和2026年共同牵头、通过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和保护少数群体网络实施的举措和开展的活动,目的是推动联合国相关机构、基金和方案之间的对话与合作;请该网络继续与少数群体问题特别报告员、宗教或信仰自由特别报告员和当代形式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和相关不容忍现象特别报告员以及其他相关特别程序和条约机构合作,并与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以及民间社会协商和接触;

12.又注意到高级专员办事处少数群体研究金方案,鼓励特别报告员与该多语种方案的历任学员加强合作,寻求少数群体问题的具体解决办法;

13.鼓励各国、联合国相关实体、民间社会组织和其他利益攸关方促进和支持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参与联合国人权机制的相关会议和进程,以推动打击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不容忍行为的工作,并在整个联合国系统的方案编制工作中加强对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保护;

14.决定按照2014年3月27日人权理事会第25/5号决议所规定的同样条件,将少数群体问题特别报告员的任务延长三年;

15.吁请所有国家配合并协助特别报告员履行规定的任务和职责,提供其索要的一切必要信息,并认真考虑迅速而积极地回应特别报告员提出的访问本国的请求,以便其切实履行职责;

16.鼓励各专门机构、区域组织、国家人权机构和非政府组织与任务负责人建立和保持定期对话与合作,并继续协助促进和保护在民族或族裔、宗教和语言上属于少数群体的人的权利;

17.秘书长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为特别报告员切实履行任务提供一切必要的人力、技术和资金协助;

18.决定根据理事会工作方案继续审议这一议题。

2026年3月30日第52次会议

[未经表决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