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挪威统计局2000年税务统计资料。
163. 2002年7月,制定了有关在私人家庭中从事的工作的新规则。关于在家中或私人雇主家庭中的家务、监督管理和照顾工作的规则载有对应于《工作环境法》的规定的管辖18岁以下人的工作时间等的特别规定,参见上文。这些规定包括要求有一项管制某一雇用关系的主要领域的雇用协议,并且,考虑到工作地点是一个私人家庭,规定必须尽量妥善地保护工作环境。
164. 关于处境不利的群体的资料,请参阅挪威落实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第三次定期报告第三A章:关于不歧视、第五H章:关于被剥夺家庭环境的儿童,以及第六A章:关于身体和智力障碍儿童。
165. 还请参阅挪威落实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第一次定期报告(CRC/C/8/Add.7)关于无生身父母的儿童的第70段。又请参阅挪威落实本《公约》的第三次定期报告第257段至第259段。
166. 关于国家是否应该要求各市使得儿童福利服务部门承担起以难民或寻求庇护者的身份的无陪同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工作的责任问题,长期以来存在着争论。政府将继续让各市自行处理有关它们希望让哪一部分机构来负责整个无陪同未成年群体的工作。虽然如此,身为难民或寻求庇护者的无陪同未成年人如果有特别的援助需求,是有权按照《儿童福利服务法》获得各项服务和措施的。无陪同未成年人也有权按照管辖教育和卫生的立法获得各项服务和措施。
167. 中央政府的目标在于增强一般公众对于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所确定的各项权利的认识。在这方面,请参阅挪威落实上述公约的第三次定期报告第一B章。关于将《公约》纳入挪威法律的问题,政府对影响到儿童权利的立法进行了一次审议。2003年春季,政府提议对《儿童法》、《收养法》和《儿童福利服务法》进行修订,要求在就影响到满7岁或7岁以上的儿童以及能够形成他们自己的意见的更年幼儿童的事项作出决定之前,要告知他们,并且给他们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该年龄限制原先是12岁。这项立法修正案于2003年10月1日生效。
准则第7段(自上次报告以来的变化)
168. 除了上面几段所提供的资料以外,可以指出下列几点:
169. 为了防止从儿童福利服务部门获得援助的儿童受到性虐待,在1999年对《儿童福利法》进行了修订,其内容是有关若干在儿童福利服务范围内或为了儿童福利服务的任命和任务分配,必须或可能要求出示一份警方证明书。这份证明书表明申请该岗位或任务的人是否曾经犯过对于儿童或青少年的某些性虐待行为。如有这种情况,有关人员将没有资格获得该岗位或任务分配。
170. 从2002年1月起,在一个经登记的合伙关系中一名合伙人可以收养对方合伙人的子女。这样做的条件是该合伙人必须单独承担该子女的家长责任,并且该经登记的合伙关系是该子女的照顾者和社会家长。这个新规定的目的是给予这些孩子与同其家长之一及此人的配偶住在一起的孩子相同的获得法律保障和保护的可能性。
第十一条享有相当的生活水准的权利
171. 请参阅挪威的第三次定期报告第268至390段。
挪威生活水准的主要趋势
172. 关于挪威的收入分配和生活水准的最近的官方报告(提交给议会的第50号白皮书(1998年至1999年):公平的再分配)表明,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大多数人民享有良好的生活水准,大部分人民最重要的生活条件有了改善。个人财富增加了,物质生活水准有了显著的提高。这份报告的一份概要附于本文件,作为附录27。
173. 在此期间,收入差距扩大了,低收入者的人数保持稳定,或略有增加。某些人口群体有走向边缘化的趋势,在这些群体中,经济状况的薄弱大致上与教育程度低、与劳工市场的联系弱、健康状况差,以及住房条件差等相对应。
174. 收入差距扩大的最重要的原因,是最高收入群体的资本收入增加了。此外,某些群体的降低了参与劳动力的程度,更多的人变得依赖公共援助作为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家庭结构和赡养模式有了改变;尤其是一个人生活和单亲的人数大为增加了。
准则第1段(关于目前生活水准的情况)
175. 挪威在2002年和2003年的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指数中位居第一。关于挪威的生活水准的情况,请参阅2003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报告,该报告作为附录28附于本文件。
贫困线
176. 在《消除贫困行动纲领》(参见下段)中,将低收入用来作为贫困的一个主要指标。在三年期间的收入相当于或低于50%的中位收入立即视为低收入。对于单身人士而言,50%的中位收入在2000年是77,000挪威克朗。根据挪威统计局提供的数字,对1997年至1999年三年期的测定,大约有2.3%的挪威人口三年的税后总收入低于中位收入的一半。这个数字相当于9万人。“穷人”的估计人数根据所用的测定方法而有所不同。在2002年,一名单身人士的最低养老金是97,140挪威克朗。
177. 2002年,政府向议会提出了一项《消除贫困行动纲领》(第6号报告[2002年至2003年])。该报告的一份概要作为附录29附于本文件。这项纲领载有针对性的措施,来防止人们最终陷入一种长期低收入状况及因此产生的生活水准问题,以及帮助他们脱离这种状况和问题。其目标是使得尽可能多的工作年龄的人能够通过他们自己的工作维持生计,并且确保那些无工作能力的人能依靠社会福利津贴获得生活保障。这些措施针对下列各种优先群体:移民和难民、长期社会福利的领取者、残疾赡养金的领取者、单亲和其他有年幼子女的处境不利的家庭、儿童和青少年、滥用物质者、有精神健康问题的人以及无家可归者。
178. 在过去数年内,有一些处境不利的群体在社会处境、生活水准和生活质量方面有了改善。这一点适用于有复杂问题的酒精和药物滥用者、残疾人员以及需要照顾的老年人。挪威已经为这些群体确立了行动纲领并采取各种措施,希望能在一段特定的时间内达到可以实现的改善目标。
政府的《2003年至2005年消除药物和酒精滥用行动纲领》
179. 2002年,挪威政府提出了一项消除药物和酒精滥用行动纲领。这项纲领加强把重点放在预防措施、改进了的治疗和康复服务,以及减少损害上面。关于药物和酒精滥用的政策是福利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些重要的重点领域,诸如《消除贫困行动纲领》、一份对一个可能建立的工作、社会保险和社会服务的共同机构进行评估的报告、《国家精神健康方案》,以及儿童福利服务等,也应该被视为与关于药物和酒精滥用的政策有关。
180. 已经任命了两个有关酒精和药物政策的专家委员会,将重点放在预防和治疗,包括控制损害上面。
《关于残疾人的行动纲领》
181. 从1990年以来,挪威有三项关于残疾人的行动纲领。这些纲领的目的是让这个群体充分参与和平等,符合联合国关于使残疾人机会均等的标准规则。1998年至2002年的行动纲领包含161项措施,涉及了社会的大部分领域。
182. 这项行动纲领推动了广泛的研究工作、立法的改进及其实际应用,以及改进和建立了若干面向残疾人新的公共服务机构。建立了一些新的设施,包括为聋人或听力严重受损的人建立的一个特别的资源网络、挪威痴呆症研究中心的一个担负全国性有关残疾和老龄化的职责的特别分部、为牙科专业人士开展的罕见医疗状况领域的研究生培训、为残疾儿童家长设立的一个全国性的家庭咨询课程系统、一个提供基于信息技术的援助的特别中心、一个关于ADHD、图雷特综合症和嗜眠病的全国资源中心,以及一个促进残疾人参与和获取的特别资源中心。一项评价表明,这项纲领提高了对这样一种事实的认识和同意,即在各级公共行政管理的规划和决策过程中,必须考虑到残疾人的需求。
183. 政府在向议会提出的关于消除造成无能力的障碍的第40号报告(2002年至2004年)中,提出了有关它在残疾人方面的政策的目标、战略和措施的建议。政府建议采取若干具体的措施来改善残疾人的处境,例如设立一个文件中心,负责每年就有关政府所确定的各项目标的社会发展情况提出报告。报告还宣布,将在今后的几年里拨出大约8,000万挪威克朗,用于增加对于残疾人以及社会所造成的障碍的研究。
184. 政府还任命了一个特别委员会来研究和报告有关加强保护,反对对于残疾人的歧视的各种措施。该委员会将在2004年底提出其报告。
为精神残疾人所进行的改革
185. 为精神残疾人所进行的改革是在1991年开始的。根据这项改革,授予各市向所有有发育(精神)残疾的人提供住房和服务的基本职责,而各中央机构则予以关闭。这项改革包括使得残疾人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状况得到改善和正常化的各种综合性的努力。
186. 这项改革的实施一直是广泛的研究的对象,这些研究表明,生活状况正常化了,居住条件得到了改善。结果表明,大多数有精神残疾的人居住在他们自己家里,有良好的生活水准,去他们当地社区的普通日托中心和学校,得到市服务系统提供的服务,具有有报酬的职业或参加日间活动,以及参加各种娱乐活动。评价表明,回顾起来,大约有75%的亲人认为,残疾人的状况在改革之后有了改善。
187. 在精神残疾人的问题上仍然有难题需要解决。仍然有许多与亲属一起居住在家里的成年残疾人希望有他们自己的家。尽管现在更多的残疾人有了一个比较大的社会网络,但是他们中的许多人的支助网络仍然很差。娱乐活动有所减少,这一点因日间活动的增加而部分地得到补偿。精神残疾人很少参加普通的工作和休闲活动。
老人需要照顾
188. 1998年至2002年期间,《老年人行动纲领》的基本目标是改善城市保健和社会服务部门满足由于老年人人数的增加而产生的日益增长的看护和照顾服务需求的能力。《老年人行动纲领》产生了良好的成果,目前这个部门所雇用的人数增加了。正在建造更多的疗养所,以跟上80岁以上的人数的增加,正在进行一场旨在确保居住在疗养所和养老院里的人有一间个人的房间的改革,同时对各疗养所进行了装修和现代化。大量的养老院为隐蔽的住房所取代。尽管这项《行动纲领》在短期解决难题方面发挥了积极的影响,但是挪威老年人人数还将增加,而且由于预计寿命的增加,老年人将活到很大年纪。这种增加无论在养老金支出还是在所需要的服务方面都将对社会提出挑战。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看来正在改善之中。新的治疗方法将能够做到推迟或防止诸如导致痴呆症之类的老年病的侵袭。
189. 更多的老年人还将有良好的生活水准:50岁至60岁的年龄组,也就是明天80岁至90岁的年龄组,部分地由于应计补充养老金的缘故,将会有颇高的收入。他们还有更多的金融资产,而且比前面几代老年人的教育程度更高。
190. 为了确保照顾服务的质量,编制了一份特别的2003年至2006年期间保健和社会人员招聘计划。现在已经向议会提出了一份关于保健和社会服务质量的员报告,从中可以清楚看出,得到照顾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准也有了改善。
准则第2段(获得适当粮食的权利)
191. 挪威的粮食供应是稳定和良好的,到达了全民。过去几年里的自给率约为50%至55%(2001年是52%)。有通过消费者调查和全国个人饮食调查所收集的有关批发一级和家庭一级的粮食供应的统计数字。对各个年龄组的儿童及成年人/老年人进行了饮食调查。挪威的饮食习惯在过去二十年里有了改善,调查表明,非常多的人有良好的饮食。但是,还有改进的潜力,特别是在目前水果和蔬菜的低消费水平和过多的脂肪消费方面。
192. 挪威的粮食和营养政策的总的目标仍然保持不变。人口的饮食组成必须是:
减少人口中与饮食有关的疾病
从健康角度来看是安全的
满足消费者的需要
是以可持续的、在环境方面良好的方式生产的
193. 挪威人的饮食改善了。在20世纪70年代中到90年代初这段时间里,饮食中脂肪的成分从大约40降低到35能百分比,从那以后又降低到34能百分比。饮食中的脂肪酸组成也向好的方面发生了变化。此外,在过去25年里,蔬菜的消费量有了显著的增加。随着这些饮食方面的改善,70岁以下的人因心肌梗死而造成的死亡率降低了一半多。
194. 从保健的观点来看,挪威人的饮食仍然包含太多的脂肪,尤其是饱和脂肪,太多的糖和盐,以及太少富含淀粉、纤维和抗氧化物的食品,如粗粮面包和蔬菜等。这些饮食方面的不足促进了心血管疾病、癌症、身体超重、便秘、胆道疾病、龋齿、铁质不足、骨质疏松以及二型糖尿病的发展。如果遵循营养和体育活动全国理事会提出的关于饮食的建议,这些疾病的发病率就可以降低。将来营养政策所面临的最大的难题是要将水果和蔬菜的消费量增加一倍,并且减少脂肪,尤其是饱和脂肪的消费量。缺乏体育活动也是今天的生活方式的另一个重要的缺点,加剧了上面所述的各种健康问题。
195. 下面的资料来自由保健和社会福利理事会在2003年1月发布的一份关于挪威人的饮食趋势的报告(食品供应统计和消费者调查),以及向议会提出的第16号报告(2002年至2003年)题为“为更加健康的挪威开出的处方:一项广泛的公共保健政策”。
饥饿与营养不良
196. 在挪威的社会中,饥饿与营养不良仅在非常少数的情况下发生,通常是由实际缺乏粮食以外的问题,如疾病或社会问题等引起的。没有关于这类情况的总合统计资料。据认为,不平衡的饮食组成(例如过量的脂肪和/或糖)以及诸如心血管疾病等待与饮食有关的疾病和糖尿病是主要的问题。肥胖症的发病率正在上升。
197. 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饮食,有些人的饮食从保健的角度来看有明显的不足之处。除其他之外,在成年人中间进行的调查表明,受过多年教育和社会经济地位较高的人,比起没有受过什么教育,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人来,其饮食要来得健康。
男女之间的饮食差异
198. 根据1993年至1994年和1997年进行的一项全国饮食调查,妇女的蔬菜、水果、浆果、脱脂牛奶、茶和葡萄酒的消费量明显高于男子。
过去25年的变化
199. 在过去25年里,就脂肪的消费而言,饮食发生了好的变化,脂肪的消费量从40降低到34能百分比。1990年以来,这个百分比保持了相对稳定。另一个重要的指标是水果和蔬菜,在这方面,蔬菜的消费量逐渐增加,而水果和浆果的消费量长期以来保持稳定。必须使水果和蔬菜的消费量增加一倍,才能达到所建议的消费水平。
消极的变化
200. 挪威当局没有发现对于获取适当粮食有消极影响的任何立法或其他措施。
确保实施适当粮食权利的措施
201. 根据粮食消费的趋势,挪威当局力求促进:
母乳喂养婴儿
增加蔬菜、水果、浆果和土豆的消费量
增加粮食产品,尤其是粗粮产品的消费量
增加鱼的消费量
继续降低食用油,尤其是硬植物黄油和黄油的消费量
增加消费低脂牛奶和肉制品而不是有高脂肪含量的替代品
减少糖的消费量
减少盐的消费量
202. 为了跟踪饮食趋势及评价营养政策措施,中央卫生部门将力求更加密切地监测营养状况和人口的活动模式。
203. 在题为“为更加健康的挪威开出的处方:一项广泛的公共保健政策”的第16号报告(2002年至2003年)中,提请参阅世界卫生组织2002年关于世界保健情况的报告,这项报告把重点放在增加不良健康状况风险的各种因素上面。特别强调了改变生活方式的重要性。这份报告说,十种风险因素是世界上所有的早逝中的三分之一的原因。在工业化程度最高的国家里,至少三分之一的疾病负担是五个这类风险因素的结果:烟草、酒精、高血压、高胆固醇和肥胖病。肥胖病、高血压和高胆固醇与身体不运动和含有太多脂肪、糖和盐的饮食有直接的联系。挪威也面临着有关生活方式和保健的挑。
204. 向议会提出的报告将注意力集中在有必要改善儿童和青少年的饮食的方面,并且提出了若干有引起关注的理由的问题,诸如婴儿和幼儿营养、佝偻病和维生素D缺乏,以及学校饭餐等。
技术和科学知识的运用
205. 在挪威社会的所有方面,都能够良好接触及广泛应用现代技术和新知识,在食品生产部门也是如此。这使得可能制造各种新的食物产品,但是这些产品的营养质量各不相同。长期以来,挪威就有种类繁多的食物产品,因此很难说在实现适当粮食的权利方面技术进步起了什么重要作用。然而,更好地了解有关安全食品和良好营养的知识增加了改善人民的饮食组成的潜力。另一个目标是增加挪威的有机农产品生产和消费。
传播有关营养原则的知识
206. 多年以来,有关营养原则的知识的介绍和传播是挪威保健部门的一项优先任务。所采取的措施包括编写向消费者提供情况的资料,供媒体使用的资料,以及为保健、教育和食品生产部门的关键人员开展的培训方案。资料的对象群体因主题而异,但是一般性的资料是以广大群众为对象的。在校学生被视为了一个重要的对象群体。
土地改革
207. 管辖食品生产的许多现行规则的设计,是为了确保食品对于健康是安全的,以及生产在环境方面是良好的。使用植物保护产品对于食品安全和可持续生产都具有重大的影响。管辖批准、质量、使用方法等的规则将是一项基于峡湾/田地到餐桌原则的食品法规的重要因素。例如,规定了对于销售植物保护产品征收环境税,以及制定了规则来使用这类产品,以确保生产在环境方面是良好的,以及食品在植物保护产品的残渣方面是安全的。
208. 关于防治牲畜疾病的法令的意图是保护动物健康,从而确保良好、可行的食品生产。良好的食品生产意味着确保动物源的食品对于公众健康是安全的。象疯牛病和绵羊痒病这样的问题,表明动物健康对于食品安全的影响比以前所认为的要大得多。根据预防性的考虑,可以说今天的动物健康问题就是明天的公众健康问题。因此,这项法令中所包括的各项措施从确保食品对健康的安全和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角度来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09. 2003年6月13日,政府向议会提出了一项关于食品生产和食品安全的法令(《食品法》)的提案。这项食品法案草案,部分地是对于食品领域中的公共管理进行更加综合性的重组。新的《食品法》是政府加强把重点放在食品上的努力的一个步骤。这项法令旨在为一套统一的有关食品的规则打下基础,这套规则将确保人民能够获取安全的食品,并且促进其他有关考虑,例如消费者利益和环境方面良好的生产。
210. 除了气候和水以外,土地是最重要和最基本的农业生产要素。获取具有良好的生物生产能力的土地对于满足最重要的人类需求之一—食物需求,是至关紧要的。有生产力的土地受到挪威法律的保护。《挪威宪法》确定,必须维护有生产力的土地。此外,挪威有一项《土地法》,也强调必须以环境方面良好的方式来管理土地资源,要将保护土壤作为一个生产要素来考虑。这项法令管制农地,并且旨在以对于社会有用,对于农业有利的方式来促进土地资源的使用。这项法令要求考虑到这样一个事实,即农地是人类、动物和植物的生命、健康和福利的基础。法令的规定主要着重于确保可耕地能够提供有利可图的操作的基础,可以实施确保可耕地得到维护的各项措施。法令还作出了有关以环境方面良好的方式使用农地的规定。
准则第3段(适当住房权)
统计资料
211. 在挪威,大多数人的住房状况良好。根据挪威统计局的资料,截至2001年11月3日,挪威有1,961,548入住住宅,相比之下,1980年是1,523,508所。从1990年以来,入住住宅的数量增加了12%。
212. 57%的住宅是独立式房屋,18%是街区或公寓大楼中的公寓房屋。在前几年,这个百分比大致相同。大部分公寓房屋位于奥斯陆,在那里,差不多70%的住宅是在街区或公寓大楼中。
213. 76.7%的住宅是私有或通过住房合作社所拥有的,同时有23%的家庭所居住的住宅是租来的。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这个百分比在大部分县中上升了。在奥斯陆,现在有将近30%的家庭租用他们所居住的住宅。在1990年,相应的数字是24%。租用住宅中的居民主要是比较年轻的人(45岁以下)、单亲或独身者。
214. 在整个战后时期,住宅渐渐变得更加宽敞了。1950年,每所住宅有3.4人,相比之下,在1990年是2.4人,2003年是2.3人。每所住宅的平均房间数目从1980年的3.6间增加到2001年的4.1间。因此,在2001年,每所住宅的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少,而每所住宅的平均房间数目更多了。2001年,每个房间平均有0.6人,相比之下,在1980年是0.7人。13%的人口的居住条件仍然拥挤(单身者住在一室的公寓房屋或人的数目超过了除厨房和盥洗室以外的房间的数目)。48%的人口的居住条件十分宽敞(单身者有3个或3个以上的房间,或除厨房和盥洗室以外每人有2个或2个以上的房间)。
住房市场上处境不利的群体
215. 对于挪威住房市场的研究和调查表明,移民出身的人找到一个住处要比挪威本土民族的人困难得多。这种情况被归结于几个因素,包括个人经济地位薄弱和住房市场上的歧视。
216. 根据挪威统计局1996年的生活状况调查,五名非西方移民中就有一人由于他们的民族出身而在购房或租房时遭到拒绝。
217. 消除民族歧视中心所获得的资料显示,这个部门的一些行动者采用歧视性的做法。歧视的例子包括通过一些法规,以大会及执行委员会因民族出身的原因拒绝批准有关人士购房或租房的方式限制外国人获取住房。
218. 移民调查《1999年至2000年期间挪威的种族主义和歧视的类型和程度》的理事会提到,29个城市中有20个曾经提及歧视的案例。该报告指出,当移民看了住房广告打电话的时候,总是遭到不理不睬。出租房屋的有无取决于市场力量,只有当没有其他申请人时,移民才能租到住宅。该报告还提到如果移民出身的人终于设法租到一个住处时所遭受到的侮辱性态度和骚扰。报告认为,住房市场上的歧视的主要原因是挪威房主们对于非西方移民的“家庭文化”抱怀疑的态度。议会现在已经通过规定,禁止这种类型的歧视。
219. 如上所述,政府正在准备有关一项与民族歧视作斗争的新法令的提案。编写这项新法令的立法委员会所提出的报告建议一种适用于包括住房市场在内的社会一切领域的对民族歧视普遍禁止。根据该委员会的提议,对于违反这条禁令的法律制裁将是非罚款性的损失补偿(赔偿)。其他可能的制裁将包括指令纠正或停止违反该法律的状况。该委员会建议了一条在民族歧视案件中分担证据的一般规则。它还建议设立一个特别机构来落实与民族歧视作斗争的法令,该机构将获得授权。在民族歧视案件中作出决定及实施制裁。这样,对于那些认为自己受到歧视的人来说,采取法律行动要比只能向法院提出这类案件来得容易。委员会还建议通过《人权法》将《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纳入挪威法律。委员会的报告在2002年秋季被广泛散发以供磋商,政府打算在2004年提出关于一项新法令的提案。
220. 在原则上,在挪威的寻求庇护者无权拥有他们自己的家屋。但是,国家提议给予所有的寻求庇护者住处。这类提议是根据每年通过的政府年度预算提案所作的。寻求庇护者可以选择他们是否接受该提议。
221. 因提出庇护申请而获准在挪威居住,但他们自己无法找到住处的外国国民,被提议在城市里定居下来。城市当局与国家合作决定他们愿意安置多少难民。就这类安置进行的谈判可能是很费时间和困难的。因此,在挪威的不少寻求庇护者在获准他们的居留许可之后在接待中心居住一段时间。
无家可归的人
222. 关于无家可归的人的人数没有经常性的统计数字。1988年,据估计有1,600到3,000名无家可归的人(居住在招待所的人和流浪者)。关于无家可归的人的定义各不相同,没有一个商定的国际定义。
223. 在1996年的一项对与福利服务部门有接触的无家可归的人的调查中,估计在挪威有6,200名无家可归的人。相当于每千名居民中有1.5名无家可归的人。在这项调查中,对无家可归的人的定义是,没有自己的家,必须借助于偶尔或临时的替代性住房的人,以及没有地方度过今夜的人。暂时与家人或朋友住在一起,以及住在社会事业机构里,而被遣散出去后没有永久性的家可回的人也被定义为无家可归的人。无家可归的人中间的三分之一基本上是有住房问题,一旦他们有了自己的家是能够自理的。剩下的三分之二需要有后续行动,在某些情况下,还需要获得有关物质滥用的问题和/或精神病的治疗才能设法住在自己的家里。最近没有关于这个问题的调查。
住房不足
224. 住房的某些方面,例如居住密度等,在上面已经描述过了。根据2001年收集的资料,只有0.9%的家庭既没有浴室也没有厕所,97%的家庭两者都有,而99%的家庭有他们自己的厨房/炊事实施。
225. 大部分住宅有适当的取暖系统;93%使用电来取暖,其余的则使用其他来源的暖气。大部分住宅有不止一个暖气来源。2001年的人口和住房普查还表明,所有的家庭都能适当获取清洁的水并与废物处理系统相连接。所有的家庭还受到邮政系统的覆盖。
非法定居
226. 没有关于居住在非法定居地点(非法贫民窟地区)的人的统计数字或资料。没有关于存在这种定居的资料。如果有任何非法定居的话,人数一定是非常少的。
驱逐房客
227. 挪威立法保护人们不遭到任意、无理由的驱逐,并且规定了房主和房客的权利和职责。请参阅关于住房立法的段落。适用于所有在挪威合法居住的人的法律,也规定了合法驱逐的程序。
228. 没有经常性地收集有关合法驱逐的资料。1999年对挪威11个最大的城市的法院所进行的调查表明,1995年至1999年每年合法驱逐的总人数是1,200人。驱逐的主要原因是未付租金。
229. 正在进行若干个涉及几个部和城市的共同项目,来减少合法驱逐的人数,向有各种问题的人提供合适的住房以及防止无家可归的现象。请参阅下文关于住房立法的段落。
住房福利
230. 属于低收入、高住房费用的特定限额内的家庭,有资格领取国家住房福利。这种福利可以根据一项生活状况调查发给有子女的家庭、养恤金领取者和残疾人。收入数额低于社会事务部规定的收入限额的人也有权领取社会福利补贴。两种类型的福利都根据收入和有关家庭人数的多少而有所不同。
231. 2002年,大约有25万个家庭领取援助—不是国家住房福利就是社会福利补贴—来支付他们的部分生活费用。有些城市还提供了城市住房补贴。没有关于这项补贴适用多少人的资料。
等候名单
232. 市政当局负责向处境不利的人提供住房。不同的城市在履行这项职责时应用了不同的战略。有些城市有住房分配的等候名单。没有关于等候名单的总计人数的数据。
233. 国家通过挪威国家住房银行帮助向处境不利的人提供住房,该银行向个人以及为低收入群体提供住房的市政当局、单位和机构提供贷款和补助金。国家住房银行与国家住房福利/社会福利补贴结合起来,使得低收入群体能够获取及保有合适的住房。
家屋所有权
234. 挪威住房政策的目标之一是确保人人能够或以个人业主的身份,或以一名某一住房合作社成员的身份拥有他或她自己的家屋。住房政策文书的设计就是要使得这一地点能够办到。因此,只有23%的人口居住在租来的住房里。5%的住房是城市租借住房、2.5%为住房公司该所拥有和出租,13%属于私人所有的,2.8%是由其他业主出租的。
235. 大部分居住在租来的住房里的人都相当年轻(45岁以下)。这个趋势在20世纪90年代加剧了。在租借住房的人中间,单亲或独身者的比例超过他们在人口中的比例。这些人大部分是向私人租借的,而住在租借住房里比较年长的人则常常租借城市福利住房。
影响实现住房权的法律
236. 根据挪威的现行法律,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写明了住房权,但是,再一次请参考这样一个事实,即《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如同挪威法律适用。在原则上,是假设我国的所有成年人都能够为了他们自己及其家庭获取一所合适的住宅的。父母有职责在他们的子女未成年期间向他们提供一个住处。除此之外,根据《社会服务法》,市政当局有职责帮助没有能力的人获取一个自己的住处。
其他立法
237. 近年来,做了很多工作来改进有关住房和房地产的立法。首先,在1999年通过了一项新的《房租法》(1999年3月26日第17号法令)。这项法令管制为住房目的和其他目的的房屋租借合同。根据这项新的法令,房客的权利得到了加强,而双方的利益以一种良好的方式受到了保障。
238. 其次,在1997年通过了一项有关房东—房客部分的新的法令(1997年5月23日第31号法令)。房东—房客部分是对一所附有占据该房产一个住处或其他空间的唯一权利的共有房产的分摊。以前一项法令的大部分规定都予以保留,但是新的法令更加详细,而且在某些点上为个人房东—房客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239. 第三,议会通过了两项有关合作住房协会(boligbyggelag)和住房合作社(borettslag)新的法令(2003年6月6日第38号和第39号法令),预期这两项法令于2004年生效。这两项法令合称《住房合作法》(Borettslover)。该现行法来自1960年(1960年2月4日第1号和第2号法令),其基础是根据战争中期瑞典的模式发展的,二次大战之后在挪威证明对于住房建设是极为重要的一个合作住房建设和住房产权的模式。
240. 合作组织的一个与众不同的特点是,它的目的是通过合作社与其成员之间的互动来促进其成员的利益。新的法令大致上维持了原先合作住房协会和住房合作社的法律框架,但是就某几点建议了若干改进和调整,主要是因为经济和社会状况改变了。除其他之外,建议在住房合作社里的全部股份都在同一个地方登记。在目前,股份不是在一个单一、综合的地方登记的。
241. 第四,有计划提出一项有关市府在购置公寓房屋时的优先购买权的新法令的提案。1977年,曾经给予市府与大型出租房产出售有关的优先购买权(1977年4月29日第34号法令)。这项法令是基于一个明确表示的政治目的,即确保人们能够拥有他们所居住的住房。当这项法令进行修订时,主要的要素将予以保留,但是将改进某些方面的规定,以便使得这项法令更有效力。这一点除其他之外,将适用于有关确定房产要大到什么程度才适用优先购买权的规定。
242. 第五,分别通过了有关建设住房的法令(1977年6月13日第43号法令)和有关住房买卖的法令(1992年7月3日第93号法令)。还有有关代理机构,即通过中介人出售和有关土地租借的新法令。租借即租用土地建造一所属于承租人所有的住房。大家知道租借的办法已经有许多年了,但是这种类型合同的第一项综合规则是与1975年的《土地租借法》同时出台的。1996年通过了一项新的《土地租借法》,这项法令除其他之外,规定了调整地租的不同方式。
243. 市政当局负责帮助那些没有能力自己购置住房的处境不利的人。一个方法是提供出租住房。过去,市政当局为了这个目的拥有整栋整栋的出租房产。但是,渐渐变得更加普遍的做法是市政当局拥有各种综合大楼里的住房部分以及住房合作社里的份额,将之出租给处境不利的人们。这些法令中有关于房东—房客部分和住房合作社的特别规则,授权市政当局购买最多到10%的部分或份额。使得地方当局能够以这种方式购置住房的办法,证明是有利于住房和社会政策的。
有关土地使用等的立法
244. 有关于在挪威必须和可以使用土地的目的的综合性规章。有关特许和公共当局在购置房地产时的优先购买权的法令(1974年5月31日第19号法令)的目的,是管理和控制房地产的出售,以便达到有效保护农地,以及这种所有权和使用最能符合社会的利益,除其他之外,保障农业的利益及满足将土地用于发展的需要;并且确保房地产的价格趋势能为社会所接受。除了某些例外,没有许可(特许)就不能购置房地产。
245. 关于房地产征用的法令(1959年10月23日第3号法令)管理当房地产、大楼或永久性附于此种房地产的其他装置被征用时,或当房地产的使用权、通行权或其他权利被以禁止以某种方式使用该房地产的方法所取消、改变或废除时所进行的干预。在支付补偿的条件下,当公共建筑、城市设施、住房建设等必需的时候,可以征用房地产。
246. 《规划和建筑法》(1985年6月14日第77号法令)也载有关于授权征用的规定。根据这项法令,当为了实施一项区域开发计划或建筑开发计划所必需的时候,如果土地所有人需要通道时,为了下水道系统或共同区域,为了工业工地的停车地带或为了工地调整,允许征用房地产。
247. 根据有关征用房地产的补偿的法令(1984年4月6日第17号法令),必须就被征用房地产以及就其余房地产的损失和不利向房地产的所有人支付补偿。必须在出售价值、使用价值或重新购买的费用的基础上进行一次估价。《挪威宪法》规定,其房产被征用的任何人必须获得充分的补偿。
248. 《规划和建筑法》的主要目的是确保规划便于国家、县和市的活动之间的协调,并且为了利用和保护资源、开发和保障美学的考虑提供一个补偿的基础。这项法令通过规划以及通过对各个别建筑项目提出具体要求,目的在于确保土地的使用和建筑开发对于个人和社会最为有利。在规划的过程中,必须实施特别的措施,以确保儿童能在良好的环境里成长。
249. 市政当局负责管理市政规划以及有关区域发展计划的工作。其他有关机构必须参加规划的过程,计划必须提交给公众审查。所谓有关机构是城市内部从事资源开发、保护、建筑开发或社会、文化发展等工作的机构。
250. 市政当局就建筑申请作出最终决定。市政当局还可以通过与承包人和其他开发商签订协议,更加详细地确定某一栋大楼怎样建造,为谁建造。就这样,市政当局通过立法和协议,良好地控制了城市里的新建筑。通过这些手段—或经济手段—市政当局能够做到鼓励某种类型的住房开发,包括为处境不利的人和无家可归的人建造的住房。
关于房客保障租期权利的立法
251. 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由1999年的《房租法》所管制。租房合同只能基于特定、合理的理由才能终止。如果房客对这种终止提出抗议,房东必须将合同的终止交付法院审理。即使法院认为终止有理,也可以在对于双方的利益进行考量之后认为终止不合理而予以驳回。如果双方签订了一项有时间限制的租赁合同,则作为一条普遍规则,该合同必须适用最少的三年期。因此,房客得到了很好的保护,不使他的租期被房东所终止。
252. 如果法院认为双方约定的租金不合理,可予以减少。房东可以每年提高租金,但只能与消费者指数同步。每隔三年,任何一方可以要求将租金调节到“现行租金”。现行租金是有关地点通过以类似的条件出租类似的住房所已经确定的有代表性的平均租金水平。因此,现行租金比起市场租金来,受到经济周期的影响要小得多。
253. 除了根据《房租法》保护租金价格之外,在奥斯陆和特隆赫姆市有不到12,000所住房是调节租金的。这些住房的租金从1941年起冻结,现在每年可以提高15%或20%,直到新的《房租法》于2000年1月1日生效之后十年停止调节为止。
有关住房部门的歧视的立法
254. 在现行法律中,没有关于禁止住房部门的歧视的规定。但是,联系到有关合作住房协会和住房合作社的新法令(2003年6月6日第38号和第39号法令)的辩论,通过了特别规定来禁止歧视。还将把反对歧视的特别规定纳入《房租法》和有关房东—房客部分的法令中去。当这些修订案生效(很可能在2004年生效),特别的群体将受到住房立法很好的保护,不受歧视。例如,《房租法》的新规定禁止在出租住房时考虑宗教信仰、肤色、语言技能、国家或民族出身或性偏好、生活方式或取向等,而这些特点不能视为拒绝接受家庭或根据一项分租合同改变房客的合理理由,在终止一项租赁合同时也不能作为考虑的因素。
有关驱逐的立法
255. 在挪威法律中,没有直接禁止驱逐。但是,根据有关驱逐的规定,只有根据这些规定本身所载明的程序,才能进行驱逐。
256. 有关驱逐的法律规定,可以在《执行法》(1992年6月26日第26号法令)中找到。只有当符合某些实质性条件时,亦即必须有执行的理由时,才能进行驱逐。驱逐的理由的一个例子是不付租金。一般说来,房东必须先获取一项关于房客不付租金的裁定,才能要求驱逐。但是如果在签订合同时,房东同意如果他不付租金,可以不经法院裁定而受到驱逐,则房东可以直接申请执行部门驱逐房客。如果批准驱逐,执行部门必须遵循一项特定程序。除其他之外,该部门必须通知在该住所居住的人,以便给他机会对驱逐的申请提出抗议,而且还要告知他驱逐的影响。
257. 中央政府现在已经开始一项旨在减少根据现行的规章驱逐的人数的方案。它正在与各市合作,作出努力,改善为那些需要服务的人的服务。其中包括帮助有关的人遵守各种法规、规则等,及帮助他们迁入—以及支付租金。强调的是要在执行部门和社会服务部门之间建立良好的交流。要求各市制订社会住房行动纲领、提供各种良好的住房及建立基础广泛的机构间合作。
减损实现住房权的立法
258. 挪威当局没有意识到新的立法有任何此种影响。
有关住房投机等的立法
259. 根据有关公共当局在购置公寓房屋时的优先购买权的法令,如果该城的一栋公寓房屋转让给该房产所坐落的国家或县以外的人,则该市可以行使本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一栋公寓房屋是指其中一半以上的使用面积装修成起居设施,而至少含有五套公寓的一处出租房产。优先购买权可以代表该房产的房客行使、代表该城市本身行使,也可以代表由国家或该市所管理和控制的一家公司行使。这条法令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尽可能多的人能够拥有他们自己的住房,从而也可以防止投机。
260. 许多人或是直接,或是通过分摊产权间接拥有他们自己的住房这个事实,也减少了住房投机的风险。由于对价廉的二手住房的需求可能大于供应,人口密集地区的价格水平将会上升。在这种情况下,城市和国家必须通过提供合适的房址和合理的资金来确保适当的住房供应。适当的住房供应也将减少住房市场上不幸的投机的风险。
有关“非法的”住房部门的立法
261. 在挪威,很少人参与“非法的”住房部门。因此,没有有关这个部门的特别规则。
有关环境规划和健康
262. 在原则上,建筑立法涉及所有类型的建筑和设置,它是达到诸如住房质量、进出便利、室内气候和能源消费等从属目标,以及达到妥善的住房覆盖以及运行良好的住房和建设市场的一个重要手段。法律载明了有关技术标准、建筑的美学设计和建筑环境的要求。
263. 《规划和建筑法》的建筑部分与规划部分密切相联系。建筑部分规定有关必须怎样执行已规划的建筑项目的规则。这项法令还就建筑规则的授权作出了规定,其目的反过来又是为了确保良好的技术建筑标准,包括对于健康和环境的适当考虑。这些规则基本上是关于个人安全的。建筑和设置的设计和建造的方式必须是不论在施工期间还是在使用时都不对人产生危险或重大的不利。在这方面,旨在改善室内气候的关于亮光和新鲜空气的技术规格尤其重要。这些规则还包括对于热绝缘的要求,这项要求反过来又影响建筑部门的能源消费。同样的规则载明了关于残疾人进出房屋的具体要求。
264. 一方面,建筑规则规定了最低的要求,另一方面,其他的文书可以用来促进更高的标准。在挪威,金融方面的文书传统上是以比建筑规则所规定的最低标准更加严格的要求为条件的。因此,挪威国家住房银行对于分配住房补助金和贷款的要求可能比建筑规则的要求更加严格。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有关城镇和城市地区可持续发展的总的计划。这些计划的目的是改善全体公民,特别是弱势群体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条件。
265. 挪威一直奉行一项积极的环境政策,这项政策近几十年来造成了实体环境的一些具体的改善。通过官方努力和民间参与,自然美、文化景观和水道等重要方面得到了维护。此外,建立了国家公园和岩礁园,以及在市区附近建立了特别适宜室外娱乐的区域。通过一项积极的抗污染政策,诸如尘埃、臭气、盐酸和二氧化硫等工业排出物已经将近根绝。处理工厂的建造显著减少了废水向海洋和水道的排放。正在大力采取促进在环境方面良好的废料管理和源头分拣。
实现适当住房权利的其他措施
266. 私营部门在住房的生产、维修和管理,以及基础设施的生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一点特别适用于合作住房协会和住房合作社。个人私人、营造公司、基金等也参与住房的建造。它们的活动通过立法予以管理。不向私营部门提供直接的资助。
267. 挪威住房合作协会联合会作为市政当局的一个合伙人,处于一种独特的地位。它是最大的住房开发商之一,完全主宰了有组织的住房管理。它有57万名成员。
268. 目前,一共有大约100个合作住房协会,在200多个城市里运作。它们活跃在几乎所有的主要城镇和城市地区。
269. 住房合作社、城市和国家之间的密切合作使得大多数人能够以可以接受的价格购置了自己所拥有的住房。各种金融支助方案也使得经济状况薄弱的群体购置他们自己的住房。请参阅上文有关处境不利的群体的第214段及其后段落。
270. 挪威的住房建设和管理模式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建立起来的,它基于国家、市政当局和私营部门(包括住房合作社)之间的角色和职责的分工。
271. 国家制定目标并制定住房政策的主要准则,规定立法和规则,以优惠条件提供补助金和贷款,并且鼓励研究、获取知识和传播信息。
272. 城市提供适当的建筑地址,负责规划,通过发展必要的基础设施等来方便住房建设,确保住房(和其他建筑)根据现行的计划和规章建造,并且负责提供低收入住房。
273. 私营部门,包括住房合作社,承担承包人的责任和风险,负责住房的设计和建造,管理、维修和装修大部分住房,选择供资机制,并且贡献资本和劳力。
274. 这种职责的分工仍然是挪威的住房政策的框架。挪威的高住房标准是在公共当局并不提供什么资助的情况下达到的。居住者对他们的家屋承担经济责任和实际责任,因此对于保持他们的家屋整齐不紊有个人和经济的利益。这就是为什么挪威很少贫民窟问题的原因之一。
为促进住房建设所采取的官方措施
275. 住房政策方面的职责分工如上所述。挪威的各城市享受有高度自主治理,市政当局有职责评价当地的住房需求,并且除其他之外,通过向需要的群体提供出租住宅等办法来实施必要的措施。
276. 国家向建造出租给处境不利群体的住房的城市、机构和基金会发放补助金。请参阅有关处境不利群体的段落。
土地的使用
277. 挪威的大部分土地是私有的,但是有一些土地为城市、基金会、国家及其他人所拥有。城市负责为建造商业建筑和住房提供必要的房址。城市还负责规划土地的使用并且确定将可获的房址用于建造住房。城市也负责发展基础设施。
278. 各城市在使用土地的政策方面的做法各不相同。有些城市购买土地进行开发,出售给开发商。其他一些城市出租房址用于建造住房等。在某些城市里,缺乏可用的土地可能是一个问题,尤其是在人口密集的地区。
279. 国家的作用是通过必要的有关使用土地的立法,并且按照某些规则向城市提供补助金,以便使得它们能够购买和开发房址等。这类补助金是通过挪威地方政府筹资机构来提供的。
国家所采取的金融措施
280. 挪威国家住房银行是执行住房政策的中心机构。该银行对住房部门所有的直接金融机构实施行政管理。挪威议会每年拨给挪威国家住房银行款项。
281. 挪威国家住房银行向新住房的建造、改善和城市改建、住宅及初次购买住宅提供贷款和补助金,以及再次供款。
282. 2003年,挪威国家住房银行有145亿挪威克朗的贷款预算。这项预算是从1997年的85亿挪威克朗的基础上增加的。贷款是根据住房标准的某些质量要求,以一般住房贷款的形式所提供的。贷款和补助金是向个人提供的,而且必须进行生活状况调查。
283. 2003年,挪威国家住房银行有大约60亿挪威克朗的补助金贷款预算。补助金的提供目的是城市改建和住房质量、初次购买住宅、住宅改善和出租住房、居住环境、建造不受竞争影响的住房及疗养院地点,以及利息补偿。
284. 此外,2003年将通过挪威国家住房银行以国家住房福利的形式支付19亿挪威克朗,相比之下,1997年是13亿挪威克朗。
为农村地区所采取的措施
285. 挪威有一项旨在维持在边缘地区定居的积极的区域政策。采取了许多直接和间接的手段来促进发展和维持具有平衡的人口分布、平等的有偿就业和其他福利的机会的可行的中小中心。
在城市改建方案期间所采取的措施
286. 立法定义了何为非法动迁,何时可以合法动迁,有关的程序,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当局必须提供替代的住房。
287. 当地方当局因城市改建、道路扩展或为了其他的开发目的而征用土地或住房时,当局必须为受到影响的方面另外提供住房或以其他方式补偿。
自上次定期报告以来的变化
288. 自上次定期报告以来所发生的变化如上所述。
准则第4段(落实适当住房权所遭遇到的缺陷)
289. 某些群体和个人在获取适当住房方面仍然遇到问题。其中包括无家可归的人,这些人常常有复杂的问题,必须以个别的、全方位的办法予以解决。人口密集地区的住房价格可能使得低收入群体,尤其是单一收入的家庭,难以维持他们的生活费用。难民和其他特殊群体在私人住房市场上可能遭到歧视等。
290. 目前正在编写一本白皮书,它将更加详细地审议各种住房政策的工具并提出改进的建议,以便促进达到住房政策的各项目标。将不会就挪威住房政策的主要原则或法律工具提出什么重大的改变。已经根据这样一种观点,即市场以尽可能最低的成本为个人和广大社会提供了最好的解决办法,大幅度取消了对于住房和信贷市场的管制。尽管如此,没有公共当局的重大参与,可能仍然难于解决住房政策的各种难题。这一点也适用于确保挪威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的问题。
第十二条能达到的最高健康标准
准则第1段(健康状况等)
291. 挪威人口的健康状况总体说来良好,趋势是积极的。然而,目前这种积极趋势比起挪威自然而然与之对比的国家来放慢了。1970年,挪威在经合发组织中,在男子的预期寿命方面位居第三,在妇女预期寿命方面位居第一。1999年,挪威的男子预期寿命占第八位,妇女预期寿命占第九位。
292. 我们对于某些疾病的发病率和分布的资料是太少了。这一点除其他之外,适用于诸如老年痴呆症、帕金森氏症以及多发性硬化症等神经科疾病。对于癌症,在挪威癌症登记处下面建立了一个全国监测和研究系统。从2003年7月1日起生效,传染病报告系统和肺结核登记员引进了新的规章。这些登记员为包括肺结核在内的各种传染病的监测作出了贡献,并且参与对于这些疾病的发病率和原因的研究。作为加强对传染病监测的努力的一个要素,新的规章包括扩大了的报告这些疾病的职责。《个人健康数据汇存系统和个人健康数据处理法》以及有关的规则可以以其他的方式帮助增进有关许多疾病的了解。
疾病和伤害
293. 在过去30年里,挪威因心血管疾病死亡的人数下降了,但是心血管疾病仍然是最常见的死亡原因。人数的下降包括心脏病发作和中风。心脏病发作入院的病人人数从1991年到2000年减少了18%。没有关于心血管疾病的全国登记记录,因此不可能确定这些疾病的死亡率的下降是什么原因,即有多大程度是因为这些疾病的发病率的实际下降,又有多大程度是因为治疗的改进和生存率的上升。2001年,心血管疾病药物的销售额达到25亿挪威克朗。心血管疾病的死亡率因地理和社会经济因素而差别很大。挪威因心脏病发作造成的死亡率因地区而异。Finnmark(在挪威北部)的男子最高,Akershus(挪威东南部)的男女都是最低。另一方面,Finnmark妇女的死亡率却低于全国的平均数。奥斯陆各地区的差异也非常显著。1994年到1998年,奥斯陆内城东侧的心血管疾病死亡率比外城西侧要高出50%。
294. 每年挪威有21,000名男女罹患癌症。1955年,这个数字是7,500名。如今,患癌症存活的人要比1955年多得多。增加的癌症病例人数,大部分是由于人口中老年人比例的增多。有些类型的癌症在减少,而另一些类型的癌症则增加了。最重要的预防措施是戒烟、增加身体活动和更健康的饮食。
295. 新的癌症病例的数字部分关系到人口的规模和年龄。癌症的发病率会与平均预期寿命同步提高。与各种风险因素的接触的增加也可能造成癌症发病率的上升。最重要的风险因素是:烟草、成人饮食、身体活动少、感染、内分泌复制因素、电离化和紫外线辐射、酒精、遗传、环境污染及各种职业因素。
296. 癌症的发病率的上升还由于新的早期诊断方式和检查程序,诸如乳房X光照相术和子宫颈癌检查等。
297. 过去几十年内,胃癌的发病率显著下降。人们注意到在整个西方世界有着类似的下降。男子肺癌的发病率一直保持稳定,而在同期,妇女的发病率却强劲上升。结肠癌一向是男女两性五种最常见的癌症类型之一。近年来,它在挪威的上升要高于北欧其余地区,对此现象无法作出解释。近年来,黑瘤的发病率也大为增加。这种疾病是所有癌症中增加最快的,男女的增加率大致相同,增幅最快的是在挪威南部。前列腺癌的发病率在上升。乳癌也在增加,而子宫颈癌的发病率则降低了。
298. 在挪威,估计大约有14万人患糖尿病,但是这个估计并不确切。若干最大的移民群体的发病率远远高于在挪威出生的人。例如,在印度次大陆出生的人中间,40至59岁年龄段的人,有21%的男子和36%的妇女患糖尿病。二型糖尿病可以通过减少过多的体重和增加身体活动来有效预防。
299. 肌肉和骨骼方面的病痛是许多就诊的原因,占据病假和残疾养恤金很大的一个比例。1970年,这类病痛占全部领取残疾福利的人的17%,而到1997年,这个比例上升到了33%。根据由挪威大队(Cohorts of Norway)主办的一项对20万名成人的数据进行的分析,大约40%的男子和60%的妇女至少已经连续三个月患有肌肉和关节疼痛/僵硬。
300. 在挪威,每年大约有7,500人死于与烟草有关的疾病,估计还有500人因被动吸烟而丧生。所有的癌症中有三分之一的病因是吸烟。吸烟对于妇女的危险比男子要大。2001年,差不多30%的挪威成人人口每天吸烟,男子是30%,妇女是29%。除了每天吸烟的人以外,11%的人偶尔吸烟。吸烟最多的人是35至54岁年龄段的人,比之年轻和年老的年龄段的人则略少。最老的年龄段的妇女中吸烟的比例最低;在其他年龄段中,性别之间的差别则微不足道。
301. 在过去30年里,每天吸烟的男子的百分比显著减少,而每天吸烟的妇女的百分比则保持相对稳定。
302. 政府在向议会提出的第16号报告(2002至2003年)中申明,它将落实若干措施,通过预防被动吸烟,减少招募新的烟民、减少每天吸烟的人数以及通过各项国际协议和战略的工作,来创造一个无烟环境。作为有关烟草的有害影响的法令修正案的结果,从2004年6月1日起,挪威的餐馆、酒吧和咖啡馆都将禁烟。这项修正案的主要原因是为了改善旅馆餐饮部门雇员的工作环境。2002年的数字表明,29%的挪威成人人口每天吸烟。
准则第2段(国家保健政策)
303. 政府的价值基础和追求一项一贯的保健政策的目标,是基于对于人类生命和人类尊严的尊重、关心弱者、将重点放在预防上以及个人对自己的健康的责任。目标是提供平等的医疗服务而不论个人的居住地点、经济状况及生命阶段。
304. 政府的优先项目是:
将那些最需要优先的项目放在优先地位:将落实全国精神保健方案(见下文)和癌症护理,要将儿童和青少年放在特殊的优先地位。要把重点放在预防性保健及加强城市保健服务上。要加强对于物质滥用者的服务。通过确立第二项自费的最高限额来保护残疾人和慢性疾病患者不支付目前的免费卡片系统不予理付的支出。将确保对于严重疾病患者和垂死病人的生命支持。要通过全国精神保健方案加强对于囚犯的保健服务。
对于生物技术和基因技术的预防性做法。
落实医院改革。
把重点放在预防上面。
经常性普通医生方案
305. 2001年6月1日,挪威实行给予全体人口一名经常性普通医生的做法。经常性定普通医生方案的目的是通过确保希望这样做的每一个人有一名长期的普通医生的关系,来改进普通医生服务的质量。
306. 经常性普通医生方案的原则之一是,必须在合理的一段时间内给予病人与他们的医生一次约会,而且病人必须能够通过电话找到外科医院听取咨询和问讯。病人还有权一年更改两次他们的经常性普通医生,并且从与经常性普通医生方案有联系的另一名医生处获取第二种意见。为了确保公民权利的落实,各城市必须确保该市或合作城市中的其他经常性普通医生的名单中有空额。
专门保健服务的职责
307. 2002年1月1日,专门保健服务的职责从县当局转移给了国家。现在所有的公营医院都组建为保健企业,由五家区域保健企业所拥有。区域保健企业则归国家所有。
1999年至2006年全国精神保健方案
308. 在下面一些主要原则的基础上实行了一项扩大和重组精神保健服务的特别计划:
只要可能就要预防,以及在任何情况下力求影响精神疾患的过程、严重程度及后果。
服务的职责必须根据保健和社会服务部门其他的职责分工。
病人第一――病人的需求和参与将确定在人性的全方位观点的基础上提供些什么服务。
尽量多的自愿治疗――治疗必须以尽量公开、正常化和自愿的形式提供。
尽量过正常的生活――通过独立、自力更生以及处理自己生活的能力获得福利、改善了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参与。
309. 改进服务的获取是一个总的目标。达到这个目标的先决条件是按照使用人的条件提供适当能力的、等候时间短和质量良好的服务。卫生部将澄清这些主要原则,以及期望保健服务和有关服务部门的各部分做些什么,以便它们能够在它们各自的职责领域内作出贡献。这里所使用的主要手段将是对专用拨款的使用进行监测、指导、提供信息,以及为人力资源发展方案提供方便。
310. 全国精神保健方案确定了下面几组主要的措施:
加强使用人的权利和信息。
加强以预防为重点的市政服务,在早期和康复阶段给予帮助。
重组和发展成人的精神保健服务—把重点放在与市政当局密切合作的区精神病中心上面。
发展儿童和青少年的精神保健服务。
鼓励教育和研究。
工作及就业措施。
311. 对于儿童和青少年的措施强调不够。没有为儿童和青少年制定一项目标在于澄清全方位思维的需要以及提供加强儿童和青少年精神保健的准则的战略精神保健计划。该计划的目标在于所有级别的各种儿童和青少年服务工作的资深工作人员。
312. 关于这个部门现有的唯一英文官方文件是所附的小册子《挪威的精神保健服务工作、预防、治疗、照顾》(附录34)。
环境保健
313. 环境保健是通过《城市保健服务法》分配给各城市的一项任务。环境保健涉及各种环境因素,包括可能影响健康的生物、化学、物理和社会环境因素。
314. 2003年4月25日有关保健环境的规则于2003年7月1日生效。这项新的规则替代了八项不同的,比较老的国家规则和除了一个例外的所有地方保健规则。这项规则的目的在于促进公共卫生及保护人口不受可能对健康有消极影响的因素之害。该规则申明,企业和房产必须以在保健方面令人满意的方式进行规划、建造、装修、经营和关闭,以便它们不导致健康公害或卫生问题。企业和房产的负责人必须确保建立和实行内部检查,以便确保遵守规则所规定的各项要求。
315. 各城市必须努力促进保健工作,除其他之外,通过在规划和决策的过程中考虑到保健和福利等办法,保护人口不受可能对健康有消极影响的因素之害,各城市还必须进行检查,以确保遵守规则。
物质和酒精滥用
316. 政府提出了一项2003至2005年期间与物质和酒精滥用作斗争的行动纲领。这项计划包括了酒精和物质政策方面的战略和政策。这项计划的主要对象群体包括那些最严重的滥用物质和酒精的人。政府希望确保将获得帮助的起点设得很低,同时失去帮助的起点设得非常高。除其他之外,这意味着将作出特别的努力来增加低起点服务(现场照顾、延伸的保健服务工作等),以及进一步提高有医药援助的康复领域的能力。
317. 为滥用物质者提供的其他方面的服务工作正在继续广泛地重组,许多职责正在由县保健部门转移给新设立的国家保健企业,即为滥用物质者开设的医院和专门机构。目标之一是让这个易受害群体能够更好地获取高质量的身体和精神保健服务。
保健部门的立法
318. 1999年7月2日通过了四项新的保健法令:关于专门保健服务的等的法令(第61号)、关于建立和提供精神保健服务的法令(第62号)、关于病人的权利和职责的法令(第63号)和关于保健人员的权利和职责的法令(第64号)。这些新的法令的目的是要确保将保健服务组织得能够更好地协调资源的利用,更加以病人为重心。
319. 关于专门保健服务的法令取代了原先有关精神保健的法令中的关于医院和组织的规定。根据后一项法令,将专门保健服务的职责分配给县当局。2001年6月15日,关于专门保健服务的法令联系到有关保健企业的法令的通过进行了修订。《保健企业法》将专门保健服务的职责授予国家。《专门保健服务法》于2002年1月1日生效。
320. 关于精神保健的法令涉及这个部门需要特别规定的事项。除其他之外,这项法令载有有关建立强迫性的精神保健服务的程序规则和条件。法令还载有有关对于精神保健服务部门所作出的行政决定进行检查和重新考虑的规则。将于2003年开始对《精神保健法》进行修订。这个过程将在迄今为止所取得的经验的基础上与专业人员和使用者组织密切合作来进行。
321. 1999年7月2日关于病人的权利和职责的第63号法令是挪威的第一项关于病人权利的法令。这项法令的目的是通过给予病人在保健服务方面的权利,确保人口能够平等获取高质量的保健服务。这项法令的规定旨在促进病人与保健服务部门之间的信任关系,并确保尊重各个别病人的生命、完善和人类尊严。
322. 2003年4月11日,政府向议会提出了一项关于修订《病人权利法》的提案。该提案除其他之外,建议将自由选择医院的权利延伸到包括就自由选择医院的问题与地区保健企业签订过一项协议的私营医院;同时,根据《病人权利法》有权获得必要保健服务的病人在何时必须行使该权利方面将有权得到一个特定的、个别确定的最高时限。这项提案还旨在确保告知病人已经确定的时限。如果最高时限已经过去,但病人的权利尚未行使,则建议该病人有权在一家私营医院或外国医院里获得必要的保健服务。
323. 1999年7月2日关于保健人员等的权利和职责的第64号法令取代了以前的九项保健法令。除了先前由他们的具体专业分别制定的法规所涵盖的保健人员群体之外,这项新的《保健人员法》管理有权得到有条件授权的十一个新的群体,及提供与他们所受的医药培训有关的保健服务的保健服务人员或药房人员,以及学员/学生。这项新法令的目的是促进病人安全和保健服务的质量,以及促进对于医药人员和保健服务的信心。
324. 关于个人健康数据汇存系统和个人健康数据处理的法令于2002年1月1日生效。这项法令的目的之一,是确保医药数据的处理按照有关保护个人的各种基本考虑,包括个人完善和隐私的需要以及质量良好的保健数据的需要。
325. 2003年2月21日关于生物银行的第12号法令于2003年7月1日生效。这项法令的目的是确保以在伦理上正当的方式来收集、储存、处理及销毁生物银行所保存的物质,并且利用生物银行为个人和社会谋福利。
326. 2001年6月15日关于赔偿病人伤害等的第53号法令(《病人伤害法》)于2003年1月1日对于公共保健服务部门生效。预期这项法令将在2004年1月1日全部生效。
327. 2003年6月27日通过了关于替代治疗的法令。这项法令的目的是促进希望获得替代治疗的病人的安全,以及管制从事这种治疗方法的权利。预期这项法令将在2004年1月1日生效。
准则第3段(保健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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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1990年 |
1995年 |
200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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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公共保健的国民生产总值百分比 |
5.0% |
5.0% |
5.0% |
|
初级保健占专门保健的消费百分比 |
41.7% |
50% |
49.2% |
准则第4段(各种统计数字)
328. 在下列资料方面,城市地区和农村地区没有差别。
婴儿死亡率
329. 挪威的死产风险和出生第一周的死亡率属于世界上最低的国家之列。2000年,在挪威每千名婴儿中有3.9名死亡。婴儿猝死症的病例在父母们停止让婴儿趴着睡之后,从1988年的每千名中2.6名降低到2000年的每千名中0.5名。母亲教育程度低以及母亲吸烟的婴儿在胚胎时期或在出生后一周内死亡的风险比较大。早产婴儿存活的可能性比起以前来显著增加。
330. 目前(0至5岁)的婴儿死亡率约为每千名婴儿中4名,属于世界上最低的国家之列。在童年—直至15岁—的最初年份里,儿童死亡率也是整个生命周期中最低的(1至6岁年龄组每十万人中25.2名,7至14岁年龄组每十万人中11.4名)。
饮水
331. 普遍认为挪威的饮水质量良好。近年来,正在进行一项改进挪威自来水厂供水质量的特别方案。2001年,执行了一项关于饮水的新规章。
排泄物处理设施
332. 根据2001年的统计,只有0.9%的家庭既没有浴室也没有厕所。保健部门估计,100%的人口能够利用排泄物处理设施。
免疫接种
333. 于2003年7月1日生效的有关市政当局在保健诊所和学校保健服务部门的促进健康和预防活动的2003年4月3日第450号规则载有关于儿童接种疫苗方案和报告职责的规定。各城市有职责按照儿童接种疫苗方案进行免疫接种。
334. 这项方案必须向所有的学龄前儿童及小学和初中年龄的儿童施行。保健诊所和学校保健服务部门必须提供有关的资料,并且按照方案进行免疫接种。进行这类接种的人员必须将有关接种的情况向疫苗接种管理系统报告。这样做的方法受到有关在疫苗接种管理系统下面收集和处理个人健康数据的2003年6月20日第739号规则的管辖。目前,儿童接种疫苗方案涉及白喉、百日咳、破伤风、hib感染、脊髓灰质炎、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风疹和肺结核的免疫接种。
335. 截至2002年12月31日,对下列百分比的两岁儿童(2000年出生)进行了下列免疫接种:
百日咳:92%
白喉:93%
破伤风:93%
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风疹:86%
脊髓灰质炎:93%
Hib感染:94%
336. 在此同时,对下列百分比的六岁儿童(1996年出生)进行了下列免疫接种:
百日咳:91%
白喉:93%
破伤风:93%
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风疹:93%
脊髓灰质炎:91%
337. 截至2002年12月31日,对16岁的少年(1986年出生)的覆盖面的统计数字是:
白喉:91%
破伤风:91%
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风疹:90%
脊髓灰质炎:88%
卡介苗:91%
338. 将16岁少年的统计数字与2岁和6岁儿童的统计数字进行比较,可以看出在挪威,除了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风疹之外的所有疫苗接种的覆盖面都增加了。卡介苗通常是对于十几岁的青少年接种的。
339. 主要城镇的免疫接种的覆盖面普遍良好,但在麻疹、流行性腮腺炎、风疹免疫接种的覆盖面方面,各城市有显著的差别。
340. 从1992年起,向所有的儿童接种抗能够引起脑膜炎的B型流感嗜血杆菌的疫苗。从那时起,这种疾病在儿童中间已经多少消灭了,2001年没有报告任何病例,而与此相比,在20世纪80年代是每年100起病例。
341. 向所有的儿童接种抗百日咳的疫苗的意图是保护2岁以下的儿童。尽管接种的覆盖面很大,1997年以来,这个疾病变得更加流行了,目前每年影响50多名婴儿。
预期寿命
342. 挪威的人口是4,525,000人,比1960年增加27%。在过去20年里,移民的比例从2.3%增加到6.3%。就业人口有65%,人口的教育程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高。大约200万个家庭中,40%只有一个人。2002年人口的年龄要高于1960年。在此期间,男子平均年龄增加了3.1岁,妇女平均年龄增加了4.0岁。
343. 妇女(81.4岁)和男子(76岁)的预期寿命都增加了。在所有的县份、城镇或地区,预期寿命并不相同。挪威的调查表明,从死亡率和预期寿命的角度来测定的奥斯陆最贫困和最富裕地区在1971至1980年期间和1881至1890年期间的区域健康差别大小相同。奥斯陆最富裕地区的男子预期寿命比全国平均数高出达5至6年,妇女预期寿命则高出将近3年。奥斯陆最贫困地区的男子预期寿命比全国平均数低5至6年,妇女预期寿命则低大约4年。奥斯陆死亡率的地理差别与联合王国和美国的富裕和贫困地区的差别相仿。心血管疾病是男女最常见的死因,但是这类疾病的风险在不断下降。癌症是男女第二位最常见的死因。癌症的风险正在增加,但是非常缓慢。关于其他情况,请参阅下文关于婚姻状况及保健和死亡率的差别的资料以及关于保健方面更大的社会经济差别的资料。
求助医疗人员
344. 100%的人口能够求助医疗人员。
求助医疗人员等的怀孕妇女的比例
345. 100%的怀孕妇女能够求助医疗人员。根据2001年的统计数字,产妇死亡率是每10万次分娩中0.1次。生育孩子时死亡病例的数字通常是全国每年0至2起。
求助医疗人员的婴儿的比例
346. 100%的婴儿能够求助医疗人员。
准则第5段(各种人口群体)
各种人口群体的健康状况
347. 许多研究表明,教育和死亡率之间存在着联系。同理适用于职业和死亡率以及收入和死亡率。一般说来,社会地位较高的群体比社会地位较低的群体死亡率低。受过良好教育,社会地位高和收入优厚的妇女可以期望活得最长。单体的人比已婚的人和同居者的长寿前景要来到黯淡。在这方面正在做一定数量的研究,除其他之外,这类研究是由挪威公共卫生研究所做的。
348. 2001年1月1日,在特罗姆瑟大学社会医学院建立了一个新的萨姆人健康研究中心。该中心的建立,是为了获取挪威的萨姆人的健康和生活条件的科学数据。一条重要的原则是土著居民必须自己提出有关他们本身的健康和社会状况的数据。迄今为止,我们很少具体了解萨姆人的健康、生活质量和社会状况。卫生部正在资助一项对于挪威的萨姆人定居地区的健康和生活条件的调查,这项调查于2003年进行。
349. 总的来说,对于移民健康问题的研究表明,各种移民群体之间的差别比各个别移民群体与挪威本民族人口之间的差别要大。因此,讨论整个移民群体的健康状况比挪威民族人口好或者差的程度如何,是会引起误解的。
350. 关于移民健康问题的研究很少,但是新出版的《奥斯陆保健简况》提供了在奥斯陆地区和区域进行的一次保健状况调查的第一批成果。数据的另一个来源是目前正在奥斯陆进行的一次移民调查。迄今为止,我们知道:
各种移民群体之间的差别比各个别移民群体与挪威本民族人口之间的差别要大。
死产和出生第一周死亡的情况,来自越南的母亲所生的子女要少于(每千次分娩中8.2名),而来自巴基斯坦的母亲所生的子女则多于(每千次分娩中14.9名)挪威本民族人口的母亲所生的子女(每千次分娩中9.5名)和来自北非的母亲所生的子女(每千次分娩中9.6名)。非西方国家移民中认为他们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或非常良好的人的比例要显著低于挪威本民族的人。
来自非西方国家的59至60岁的人,更多地报告糖尿病、心脏病发作以及肌肉和骨骼疼痛。
来自非西方国家的59至60岁的妇女中,只有7%每天吸烟,相比之下,同一年龄段的挪威本民族妇女中吸烟的有24%。
351. 《挪威医学协会》的杂志最近发表的一篇文章得出结论认为,单身人士死亡率过高看来是45至59岁年龄段的人中间正在发展的一个公共保健问题。从20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这个年龄段的人中单身人士的比例增加了。这些单身人士处于相对薄弱的经济状况中,因此过高死亡率上升了。但是60至69岁年龄段的人的情况并非如此。单身人士之间死亡率的社会差别远远高于“非单身人士”之间的差别。
保健方面更大的社会经济差别
352. 一项关于1970至1977年、1980至1987年和1990至1997年期间收入、教育和家庭大小怎样影响死亡率的分析清楚地指出,由于诸如收入和教育等社会-经济因素的关系,死亡率的差别增加了。这份研究表明,一段时间来,挪威人的健康状况改善了,但是社会—经济的差别扩大了。研究结果如下:
各收入群体之间死亡率差别的增加大于各教育群体之间差别的增加。
各收入群体之间的死亡率的差别最大的上升发生在从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这段时间内。在20世纪90年代,各收入群体之间的死亡率的差别大于各教育群体之间的差别。
在这段时间内,收入/受教育程度最低的群体的死亡率略有下降。另一方面,从20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人口中其余部分的死亡率显著下降。
单身人士的死亡率显著高于人口中其余部分。各收入群体单身人士之间的死亡率差别远远大于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住在一起的人之间的差别。
对健康状况有消极影响的变化
353. 在编写官方报告、规则、建议及向议会提出的报告中,对于后果的分析是必须要求做的事。在向议会提出的第16号报告(2002至2003年):“为更健康的挪威开出的处方”中,政府宣布将采取措施,以确保在地方和中央各级都将有关健康状况的后果分析作为一个重要手段。除其他之外,将在中央一级设立一个专家小组,以及公布落实《规划和建造法》和《城市保健服务法》的准则。挪威当局没有有关对健康状况有消极影响的任何变化的情况。
治疗和控制流行病等的措施
354. 保健部门的应急准备包括初级保健服务、专门保健服务、交流、预防感染、食物和饮水、核事故、精神病援助、供应服务和人员。
355. 由各市政当局和各专门保健服务部门编制的防止传染病蔓延的计划提供了对付传染病的基础。
356. 在国家一级,挪威公共保健研究所建立了一个全国性机动的现场流行病小组,为各城市对付疾病的暴发提供专业咨询和支持。同时设立了预防传染病蔓延的24小时紧急电话服务。
357. 在预防传染病的蔓延方面,时间因素极为重要。因此,购置了分析化学、生物和病毒学制剂的设备,并且正在进行一项有关发展一个传染病电子报告系统的工作,以便发现流行病和疾病暴发可以比现在迅速得多。同时,通过扩大报告的职责,加强了有关防治传染病的规章。除其他之外,怀疑或查明可能由有意传播的传染物引起的传染病病例的医生,有责任报告此种病例。
358. 2001年,卫生部发布了第一项关于流行性感冒的全国应急计划,并且任命了一个国家流行病委员会。2003年7月,公布了一项更新的应急计划。国家流行病委员会参与有关非典型性肺炎流行病的工作,并且运用了流行病应急计划中适合这方面的部分。在这项工作中所取得的经验,对于中央卫生部门和应急服务部门改进应急工作,防止传染病蔓延的努力提供了有用的投入。国家流行病委员会由卫生和社会事务理事会的总干事担任领导,其秘书处设于挪威公共保健研究所,该研究所与世界卫生组织驻挪威流行性感冒中心也有联系。
359. 已经制定了一项关于预防天花的全国应急计划,正在做有关这项计划的进一步的工作。
360. 传染病和生物事件是全球性的难题,必须用国家措施和良好的区域合作和全球性合作来应对。挪威与其他北欧国家、欧洲联盟/欧洲经济协会以及卫生组织一起积极参加预防感染的国际工作。
361. 在挪威,发生传染病流行的情况要比大多数其他国家少。但是,由于国际贸易和旅行的增加、传染物特性的改变,以及危险传染物国际传播的威胁,这种局面可能很快改变。挪威的某些群体特别容易感染严重的传染病。这些群体包括使用注射药物的人、移民、老年人,以及保健机构中的病人:
在任何时候,挪威各医院有5-6%的病人患有从医院里受到的感染。最常见的感染是泌尿道感染和肺炎。老年人和体弱的病人尤其容易受感染。据推测,这类感染了至少有三分之一可以通过改进在医院预防感染的措施的执行而避免。在城市的保健机构,如疗养所等,发病率比较高一点。2002年,随着一项有两个要素――一个是为养老院和疗养所设置的,一个是为医院设置的—的全国性系统的建立,对于医院感染流行情况的调查的落实有了改进。在2003年期间,挪威公共保健研究所将发展和向各医院提出一项有关测定某些类型的外科干预之后的感染情况的共同制度。我国的各所医院将使用一项新开发的关于医院感染的电子报告系统。2003年,卫生部任命了一个项目小组,负责制定预防医院感染的措施。这个项目已经提交了一份有关预防医院感染的行动计划的提案。
流行性感冒是一种流行性极强的传染病,每年都要流行。2001年,挪威制定了它的第一项关于流行性感冒的应急计划,这项计划目前正在修订。
在挪威,肺结核的发病率是每10万人中7例,属于欧洲最低的国家之列。三分之一的病人是移民,平均年龄为30岁。而挪威病人的平均年龄是70多岁,而且是在他们年轻时肺结核是挪威的一种常见病的时候感染的。2001年,有2%的病人――全部是移民――患有抗药性细菌引起的肺结核。
在2001年末,有2,351人被诊断受到艾滋病毒的感染。近年来新诊断病例中最大的群体是最近来到我国的寻求庇护者和来自艾滋病毒高发病率国家的其他人。在其他受感染群体中,情况处于稳定或下降。2002年的数字表明,新诊断的病人人数为205人,对2003年的预测表明人数要超过2002年。
大约有15,000个患有乙型肝炎的人生活在挪威,大部分是移民。在挪威国民中,乙型肝炎主要影响使用注射药物的人。在挪威,差不多四分之三使用注射药物的人患有丙型肝炎,在这个群体以外的人则很少感染。据估计,受感染的人数约为2万人。
其他性传播的感染包括衣原体病、梅毒和淋病。2001年,诊断了15,000起衣原体病病例,大多数是25岁以下的青少年。2002年迄今为止报告了226起淋病病例,比2001年显著减少了。2002年报告了60起梅毒病例,其中58人男性,2人女性。
362. 除了全国流行性感冒应急计划之外,挪威的卫生部门有一项新的关于预防艾滋病毒和性传播疾病的战略计划(2002年)和与抗菌素抗药性作斗争的行动计划(2000-2004年)。
准则第6段(老年人)
363. 无意见。
准则第7段(社区参与)
364. 从2002年1月1日开始,国家拥有专门保健服务的所有权。成立了五个区域保健企业,负责确保该区域的人口获得必要的保健服务。这些企业还拥有和经营该区域的专门保健服务,它们被规定为地方企业。
365. 卫生部建立了一个社区联络委员会,根据主要的使用者协会的意见组成。各区域保健企业也在区域一级建立了它们各自的社区联络委员会。这些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提供关于具体病例的资料。那些被认为对于它们所代表的群体具有特别兴趣的病例也必须征求委员会的意见。目标是到2003年,所有的企业都有本地的社区联络委员会。
366. 在精神保健领域中,有许多不同的利益群体和使用者组织,其中最大的是挪威精神健康和精神病学关系人全国协会。卫生部门与这些机构进行着密切的对话。
367. 在通过《病人权利法》时引进的一项法定的病人巡视官方案于2001年1月1日生效。病人巡视官的任务是保障病人对于保健服务的需求、利益和法定权利,以及改进保健服务的质量。
368. 向议会提交的全部立法、规章、改革、措施、提议和报告都必须向所有有关的公众及私营机构和组织散发咨询。回音的截止日期通常是三个月,不得少于六个星期。
准则第8段(有关现有健康问题的教育)
369. 挪威将通过研究和将公共保健的观点纳入教育来加强其知识基础。政府将要求大专院校在它们的学科课程中加强公共保健的观点;修改现有的公共保健教育的框架计划,包括护士教育的框架计划;编制一项普遍的、跨学科的公共保健继续教育的框架计划,把主要的重点放在儿童和青少年的保健上;以及发展一项使得毕业生有资格攻读博士学位课程的公共保健学的硕士学位课程。
第十三条受教育的权利
370. 《1991-2000年教育的发展》这份报告(附录30)对20世纪90年代挪威的教育政策作了一个总的描述。这份报告是为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会议第46届会议而编写的。2001至2003年期间教育政策的主要重点包括更加强调地方的行动自由以及教育服务的质量。还请参阅《挪威的教育》这本小册子(附录31),它提供了挪威的教育制度的一个概览。
371. 受教育的权利是通过立法和通过国家对各级学生的教育拨款来确保的,其意图是确保每一个人,无论其社会和经济背景、年龄、性别或居住地点,都享受有同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原则上,各公共教育机构的教育,即小学、初中、高中和高等教育,都是免费的。
372. 根据一项有关对教育的财政资助的特别法令向各级学生提供补助金和贷款。在2001至2002学年,有388,000名各级学生有权享受财政资助。其中有223,000名学生获得了国家教育贷款基金以贷款和补助金的综合方式提供的资助。从2002年1月1日起,补助金的成分从30%增加到了40%。对资助方案也已经作了改进,变得更加灵活,以便使之适合不同的各级学生群体并方便终身学习。
373. 议会在1998年7月17日通过了一项涵盖小学、初中和高中教育的新的《教育法》,这项新法令于1999年8月1日生效。这项法令综合及替代了以前的三项分别有关小学、初中、高中和职业教育的法令。《成人教育法》的某些部分也纳入了这项新的法令。这项法令涵盖了一个孩子从六岁开始上学直到完成高中教育为止的整个教育期。
准则第1段(确保受教育――小学、初中和高中教育――的权利的措施)
延长的义务教育和一项新的《教育法》
374. 在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对挪威的小学和初中教育进行了一场广泛的改革,称为97改革。根据这项改革,从1997-1998学年开始,义务教育从9年延长到10年。在此同时,儿童开始上学的年龄从7岁降低到6岁。
学童的日托设施
375. 1999年1月1日开始,法律要求所有的城市为一至四年级的儿童在上课时间前后提供日托设施。目前,几乎挪威所有的城市都为学童提供日托设施。这项方案的目的是提供适合儿童年龄、功能能力和兴趣的游戏和文化娱乐活动的机会。根据这项日托方案,必须向残疾儿童提供良好的发展机会。
具有特殊教育需要的中小学生
376. 目前,具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都在普通的班级上课,有在个别决定和个别计划的基础上制定的各种类型的特殊教育。总共有大约6%的小学生和初中生和4-5%的高中生根据个别决定获得特殊教育。需要特殊教育的中小学生有权读5年高中。换言之,他们有权获得最多为2年的额外的全日制高中教育。
377. 1996年。不到0.5%,即总数约为3,100名的小学、初中和高中生就读于特殊的学校或普通学校以外特别组织的课程。这个数字包括所有类型的残疾学生(包括在儿童福利机构、精神病机构和药物康复中心就读的学生)。另外有600名就读监狱教育课程的学生。
378. 国家向一个特殊教育的特别支助系统提供资金,其主要目的是向各市、县进行指导和支持,以便保证对于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儿童、青少年和成人的教育服务的质量。这个支助系统目前有17个资源中心,涵盖视力、听力、复杂学习困难、行为问题以及语言和说话困难等领域的特殊需求。这个支助系统还包括县一级为盲人和有部分视力的人设立的国家教育服务,以及向较小的残疾人群体提供服务的较小的单位。
语言少数群体/寻求庇护者
379. 根据《教育法》,当一名儿童可能将在挪威居留3个月以上时,获得小学和中学教育的权利即行生效。当儿童已在挪威居留3个月时,上学的义务即行生效。这是《教育法》的一项新规定,也涵盖可能获准发给居留许可证,或处理他们的庇护申请需要3个月以上的寻求庇护者的子女。根据这项法令,儿童上小学和初中的权利和义务不取决于该儿童是否一名合法居民。
380. 通常向语言少数群体的儿童以他们的母语作为学习挪威语的一种工具来授予教育。儿童可以得到他们的母语的早期读写教育,以及学习以挪威语和母语教学的其他学科。在2002至2003年期间,小学和初中的全部儿童中有3.1%是以挪威语以外的母语教学的。根据特殊挪威语教育方案,母语不是挪威语和萨姆语的小学生有权获得挪威语的特殊教育,直到他们有足够的挪威语技能,能够跟得上以挪威语教学的普通教育为止。小学生或者可以以挪威语为第二语言,或者根据需要获得以挪威语教学的其他特殊教育。
381. 在2002至2003学年,5.5%的小学和初中生(33,999名学生)受到了特殊挪威语教学。3.1%的学生(18,727名学生)受到母语教学和/或双语教学。截至2000年10月1日,有超过10,400名移民在高中就读,相当于学生总人数的6.4%。
以萨姆语进行的教育
382. 1999年《教育法》强调了学生以萨姆语学习及听课的权利。该法令所确定为萨姆人地区内的小学和初中的全体学生都有权以萨姆语学习及听课。萨姆族学生拥有在全国各地学习萨姆语的个人权利。在萨姆人地区以外,无论是什么出身的任何10名学生的群体,只要提出要求,都有权以萨姆语学习及听课。只要这个群体里至少还有6个人,他们就可以把这项权利保持下去。根据《教育法》,高中里的萨姆族学生有权学习萨姆语。
383. 在2001至2002学年,一共有2,627名小学和初中生在提供这类教育的三个级别学习萨姆语。在5所学校里,1,024名萨姆族学生获得以萨姆语进行的教育,以挪威语为他们的第二语言。
更加强调教育质量
384. 2000年以来,教育政策的一个主要目标始终是改进教育质量。
385. 联系2000年关于国家预算的辩论,挪威议会通过了一项决议,提供9亿挪威克朗来支持学校在2000至2003年期间改进教育质量的努力。这笔投资的意图是促进创新、发展、多样化和灵活性,使得教育内容及工作和评价方法更好地适应工作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发展,更多地把重点从中央转移到地方,以及加强学校、工作生活及广大社会之间的合作。
386. 这些努力一直集中于在教育、人力资源发展、发展方案和试点项目中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并且把重点大多放在小学和初中上。改进小学和初中的教育质量的资金通常分配给学校的所有权人,即主要是市政当局,按照中央政府的优先项目和地方的需要来使用。
387. 在高中教育中,用于改进质量的资源大体上花费在落实一项加强教育的划分和适应性的规划上。所有的高中都参加了这项规划。
388. 目前,正在进行一项对改进教育质量的努力的评价,最后报告将在2004年4月提交。
389. 改进质量的目标也通过在2002年开始的一项挪威基础教育,即小学、初中和高中的综合现代化规划表现出来了。除其他之外,规划小组在2002年提出了一项关于当前形势的状况报告,报告指出,在就所投放的资金提高学生的学习利益方面,挪威的学校具有显著的改进潜力。
高中教育的改革
390. 根据从1994年起推行的,称为94改革的高中教育的改革,全体16至19岁的青少年都享有由此取得高等教育资格、职业资格或较低水平资格的3年高中教育的法定权利。青少年有权在他们申请的三个基础课程之一中得到一个位置。选择职业教育的学生要取得进入大专院校的资格变得比以前容易了。
391. 国家当局有法律责任对所有不上学或就业的16至19岁的青少年进行跟踪。拥有特殊教育权利的学生除了法律规定的3年以外,另外可以接受最多达2年的教育。
392. 在全国各地扩大了高中教育,以便确保向所有青少年提供平等的教育服务。在高中的第一年,有15个不同的基础课程。专业的确定是在高级课程一和二,以及在工作地点的学徒培训时。职业教育是高中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通常包括2年在学校学习,1年在工作地点接受学徒培训。当学徒培训与工作地点的价值创造相结合时,则可以延长2年多时间。
393. 在2001至2002学年,全部16岁的青少年中有95%在接受高中教育;全部18岁的青少年中则有82%。1995年的相应人数则是94.1%和83.6%。跟踪服务(见下文)负责那些在初中学习之后不申请高中教育,或没有完成教育就辍学的学生。
394. 较小比例的少数语言学生完成他们的高中教育。1999年,第一代少数语言学生中,只有39%完成了课程并通过高中考试,而相应的多数语言学生的人数则是76%。
395. 在2001至2002年期间,29,680名学生有学徒合同。571名学生在学校接受实用职业培训,因为没有足够的学徒地点。
396. 联系94改革,建立了一种法定服务部门性质的跟踪服务,这是由县当局为那些有权接受高中教育但是既在学校里没有位置也没有长期职业的青少年经办的。该跟踪服务必须确保目的群体中的所有青少年都收到关于教育、工作或某种其他职业的机会的提议。这种提议的基本意图是由此取得高等教育资格、职业资格或较低水平的资格。对94改革的一项评价表明,这种跟踪服务通常发挥良好的职能。这项服务推动了人们将注意力集中于辍学问题,并且确保学校作出最大的努力防止学生辍学。政府通过《消除贫困行动纲领》,推出了一个三年规划来进一步发展跟踪服务,以防止青少年从高中教育辍学。
高等教育
397. 高等教育包括大专院校的教育。通常是基于3年高中教育之后的一场考试,但是从2001年秋季开始,25岁以上的人可以基于全部资格(正式的和非正式的)来申请高等教育,亦即基于他们通过教育、有偿工作和志愿工作等所获得的全部知识、技能和经验。每一个院校自行决定如何对全部资格进行评估,以及所申请的学习课程需要那些资格。在2002年秋季,根据全部资格向大约2,700名学生发出了录取通知。
398. 大部分高等院校都是国家经办的,但是它们享有高度的专业和行政管理独立性。38家国立高等院校满足了88%的学生的需要。另有22家私立院校,是根据《私立高等教育法》获得批准的。
质量改革――挪威的高等教育改革
399. 2001年6月,挪威议会通过了一项关于全面改革挪威的高等教育的决议(质量改革)。各教育机构至迟必须在2003至2004学年初落实这项改革。请参阅小册子《质量改革》(附录32)。
400. 质量改革的目标是改进教育和研究质量,提高教育密度,以及加强国际化的程度。
401. 学生们将有权更好利用学年、有约束力的学习计划和改进了的指导。在此同时,高等教育的供资将有改善,进展将予奖励。各院校将有大得多的自由组织它们自己的活动,但是也将对它们取得的结果承担更多的责任。
402. 采用新的学位结构是质量改革的一个重要部分。3年制的学士学位(较低学位)和2年制的硕士学位将取代大部分从前的学位和专业资格。某些学科,如医学、心理学、兽医学、神学以及普通教师培训(小学和初中任教资格)不受新的学位结构管辖。
403. 虽然不要求私立院校与国立院校一样采用这项改革,但是它们大部分都选择了这样做。
404. 为了方便跨国境流动,使得教育更加平等,正在对欧洲的全部高等教育进行协调(波洛尼亚进程),正在进行工作,增加学生交流人数,并且发展受到国际承认的质量保证制度。挪威的质量改革使得它成了这一进程中的首要国家之一。
国际化
405. 挪威的大专院校通过确保学生们充分参与国际知识交流,正在保证和发展挪威高等教育的质量。教育的国际方面提高和扩展了文化、社会和语言的理解,并且向学生个人提供了独特的经验。
406. 质量改革的意图是帮助确保大专院校给予学生一段在国外学习的时间,作为他们学位课程的一部分,增加他们参与国际方案、增加他们利用诸如苏格拉底/伊莱斯谟、Nordplus等协议以及挪威与外国教育机构的双边协议,促进更多的与第三世界国家的学生交流,让更多的外国学生到挪威来,增加用英语的教学,以便在大专院校发展国际学生环境,以及签发文凭附录,以方便转学到国外教育机构。
质量保证与外国资格的承认
407. 2003年1月1日,建立了一个独立的政府机构,称为挪威教育质量保证署,用以确保各个别院校学习课程的高质量,以及各院校有良好的内部制度来保证它们课程的质量。还授权挪威教育质量保证署审议有关普遍承认外国资格的个人申请。挪威教育质量保证署的承认将在直接承认资格相当于各院校的学位方面,以及在将外国资格纳入其学习方案方面为大专院校提供准则。
408. 国家承认外国高等教育数据库从2002年春季起开始运作。这个数据库是称为《里斯本公约》的《关于承认欧洲地区高等教育资格的公约》的一项后继行动,挪威于1999年批准了这项公约。这个数据库的目的是使得评估外国高等教育的程序合理化(更大程度的平等待遇、改进供给申请人和执行官员的资料等)。
学生的学习环境
409. 关于大专院校的法令的新的第44节确定和引进了更加严格的有关大专院校对于它们学生的学习环境的职责的规则。该法令阐明,大专院校对身体和心理的工作环境负有责任。法令从机能要求的角度对身体环境的要求作了具体规定。法令强调了具有特殊需要的学生获得适应他们的学习状况的权利。其目标之一是使所有的学生都得到院校更加密切的后续关心。目前,所有学生都有获得一项个别学习计划的法定权利。这项学习计划必须载有院校对学生的职责和义务,以及学生对院校和同学的义务。教育和研究部强调,继续做好院校的工作,促进为学生,特别是残疾学生,建立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是十分重要的。
410. 2002年春季,对关于大专院校的法令和《私立高等教育法》进行了全面修订,以方便在高等教育方面落实质量改革。
411. 虽然关于大专院校的法令和《私立高等教育法》有许多共同的因素,但是规则的订立是很不相同的。设立了一个委员会来研究当前的局势及提出有关高等教育共同立法的提议。该委员会将进行一次有关应该怎样制定高教机构共同立法的原则性审议。关于公私高等教育共同立法的一个重要的目标,是促进公私教育服务机构之间更大程度的平等。此外,共同立法将更加容易能为使用者所采用,并且明确国家将使用一些什么手段来管理高教机构。
高等教育的学生人数
412. 在20世纪90年代,高等教育的学生人数一直稳步增加到1997年,该年的注册学生人数约为180,000人。1998年,学生人数下降到约175,000人,1999年下降到约174,000人。2000年,学生人数上升到约177,000人,2001年上升到约180,000人。
413. 1998年,私立院校有12,111名注册学生,相当于高等教育学生总人数的大约7%。2001年,这个数字上升到21,393人,相当于学生总人数的12%。
414. 2002年,提出了一份加强萨姆族高等教育的特别报告。责成若干所院校向萨姆族提供高等教育,并从事有关萨姆族人口的研究。目前,这个领域中最广泛的活动是在特罗姆瑟大学开展的,同时萨姆学院被授予培训萨姆语教师的国家责任。Bodo、Nord-Trondelag和Finnmark的院校也开设了专门为萨姆族学生设计的学习课程。
415. 特罗姆瑟大学的主要目标是方便萨姆族人口的教育及研究。从下到上建立了萨姆语言和文学学科,即:grunnfag(一项20学分的大学或大学学院的课程,为期2个学期,有助于获得Cand.mag学位),mellomfag(一项30学分的大学或大学学院的课程,为期3个学期,有助于获得Cand.mag学位),hovedfag(除Cand. mag学位之外,经过1.5年到2年研究生课程的学习后所参加的一次考试。考试合格的研究生获授硕士学位),以及doktorgrad(一个博士级的学位)。1990年,建立了萨姆研究中心,其主要目标是促进大学里对于萨姆族事务的教育和研究。2001年,建立了萨姆族健康研究中心,从事萨姆族定居地区的公共保健和生活状况的研究。该大学还承担有关土著人口的研究、教育和资料的国家责任。
416. 萨姆学院是在1989年建立的。目标学生人数是165名,该学院有大约60名员工。自从建立之日起,该学院承担着满足萨姆族教育需要的特别职责。这是挪威唯一萨姆语被用于学院行政人员的日常活动中、教育和研究中的高教机构。这所学院的主要职责是培训萨姆语教师。但是,学科种类正在逐渐扩大,除其他之外,开设了萨姆语的新闻教育课程。
417. 2002年,挪威议会就政府提交给议会的有关萨姆族高等教育和研究的一项特别报告进行了辩论,政府在这项报告中建议加强该学院,以便从长远来看,它将能够授予萨姆语和Duodji语的博士学位。
418. 在2003年期间,将制定一个关于培训萨姆语教师的特别框架课程,以方便在组织教育方面有更大的灵活性。萨姆族议会在确定这个框架课程一事上有重要的作用要发挥。在地方学科课程中,萨姆学院必须考虑如何能够在这个课程里概述诸如萨姆族社会研究及有关萨姆文化和萨姆传统的课程等有关领域。
对于没有完成小学和初中教育的人的教育
419. 获得小学和初中的教育的法定权利以及成人获得高中教育的法定权利分别于2002年8月1日和2000年8月1日生效。截至2002年10月1日,有3,686名成人(1,592名男性和2,094名女性)在上小学和初中教育的课程。当然,这些人中间2,137人是来自语少数群体的。另有6,855个人在小学和初中的课堂里接受特别教育。
420. 在2001至2002学年,有1,500名成人接受小学和初中教育。另有1,869名16至20岁的移民利用专门拨出的补助金接受小学和初中教育。
421. 2001年,3,000名学生申请参加一门或几门学科的期终考试。有些成人没有参加有组织的教育,但是申请以外部考生的身份参加考试。
422. 至2002年8月1日为止,国家向没有在本国完成小学和初中教育的16至20岁的移民提供接受这些教育的专拨补助金。移民获得小学和初中的教育的法定权利也覆盖16岁以上的移民。但是,这种安排不适用于寻求庇护者。未成年(即16至18岁)的寻求庇护者可以基于与向属于义务教育年龄的寻求庇护者提供的教育补助金相当的国家补助金来获得小学和初中的教育。
423. 截至2002年10月1日,有30,431名移民(包括难民和寻求庇护者)上挪威语和社会研究的课程。其中14,571名为男性,15,860名为女性。总共有13,723名移民在本国家所受过的教育低于相当于挪威的小学和初中教育的水平。
424. 移民、难民和因人道主义原因获发居留许可证的人得到免费的挪威语和社会研究的教育。但是,从2003年1月1日开始,不向18岁以上的寻求庇护者提供这种教育的专拨补助金。
为新来移民开设的介绍性课程
425. 2002年12月,政府提出了一项有关为新来移民开设一个介绍性课程的提案。根据该法案草案,将在法律上把新来移民的城市基本生活津贴与积极参加一个资格课程挂起钩来。其目的是将津贴的方向重新定位,从消极的福利利益转向积极的资格措施,这种措施将能方便适当、有效地向工作和/或教育过渡。
426. 这项法案草案的目标群体包括需要基本资格的新来移民。主要的群体是新来的难民以及提出庇护申请而因人道主义原因获发居留许可证的人,以及这些人的家庭成员。
427. 根据这项法案草案,需要基本资格的个人将有参加一个个别设计的介绍性课程的法定权利和责任。一般规定,这种介绍性课程最长将达到2年。该介绍性课程的目的是提供基本的挪威语技能以及对挪威社会生活的基本了解,并且为移民参加工作生活和/或教育作准备。凡是参加这个课程的人有权获发一笔规定的基本生活津贴,称为“介绍津贴”。所提议的介绍津贴的数额是每年2G, 在2002年5月1月,这笔数额相当于每年108,340挪威克朗。参加介绍性课程的人还有权获得住房津贴。如果无故缺席,则津贴将根据缺席的长短按比例扣除。根据这项法案草案,凡是拒绝参加所提议的介绍性课程的应参加对象,都不能期望根据《社会服务法》领取社会福利利益。
能力改革
428. 1998年,政府发起了一项称为“能力改革”的在职培训和进修改革,其目的是建立一个统一的终身学习的框架,以及提高人口的普遍能力水平。这项改革的基础是社会对能力的需求,以及工作生活和个人在这方面的需求。这项改革适用于所有成人,基于对于知识的广义解释,以及具有长期的观点。其意图是使得所有成人有更好的发展和终身学习的机会,并且给予挪威工商业额外的称职能力,以确保它们在私营和公营部门创造价值、提供服务所需要的能力。这些措施的设计思想是要求普遍适用,因此,它们在尽可能大的程度上适用于各种不同能力的人,用不其后予以专门的适应。
429. 能力改革的主要要素――除了上面所述的成人获得小学、初中和高中教育的权利以外――如下:
确立一项从2002年8月1日起对所有的(正式和非正式的)资格进行文件记录和评估的制度。
在职业人员的学习假权利。该人员必须受雇至少3年,并且在过去的2年为同一位雇主工作。
改善学习资助。除其他之外,学员可以每年赚取达100,000挪威克朗而不扣除他们的资助福利。该资助福利(补助金和贷款)已经提高到每年80,000挪威克朗。
对由雇主资助的学习减税。
采用特别的人力资源发展方案。
公共教育制度的多项更改,以便更好地适应终身学习。
430. 能力改革是要求许多不同的机构和利益进行互动的一个过程。主要的职责在于教育和研究部,但是不少其他的部,以及社会合伙人以及进行成人教育的机构和单位也都涉及到了。
431. 2002年,15,000多人就一个由县当局开展的项目中的高中教育问题,由当局对他们所有的(正式和非正式的)资格进行了评估。一项评价表明,各社会合伙人、教育部门和志愿部门对于全部资格的评估有高得多的接受程度。各院校报告说,在全部资格的基础上被接受的学员是工作态度积极的,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432. 大约有500个项目根据能力改革方案获得了国家的支持。创始成人教育项目的单位包括各企业、城市、教育提供者、公司网络、部门单位和社会合伙人。2002年,将方便积极利用工作场所作为学习地点的那些项目置于优先地位。对该方案的一项评价表明,这些项目大致上反映了工作生活的需要。确立了新的、更加专门设计的教育方案,在此同时,使得现有的课程和教育方案更加能够达到地方一级和工作场所。
在受教育权利方面的国际合作
433. 根据2000年4月的《关于全民教育的达喀尔宣言》,国际社会承诺作出努力,到2015年使每一个人能够获得基本教育,以及到2005年使得男女儿童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及真正平等地参与教育。责成教科文组织主要负责《达喀尔宣言》的后续工作和协调工作,这一点除其他之外,要求所有成员国编制国家的全民教育行动计划。根据这个要求,挪威的国家全民教育计划将于2003年春季完成及提交给教科文组织。挪威积极参与教科文组织内部的合作,并且向教育领域与教科文组织有关的各项目和机构捐赠大量的预算外资金。
434. 在整个发展合作中,注意力正在越来越集中于教育方面。教育对于民主的发展、保健、环境、生产力、贸易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挪威政府打算到2005年,将发展预算中分配给教育目的的部分从10%增加到15%。
435. 挪威的大专院校几十年来一直与发展中国家在教育和研究方面进行合作,除其他之外,这种合作是通过一项有关发展的研究和教育的特别方案进行的。
436. 2000年,教育和研究部与挪威发展合作机构签订了一项框架协议。根据这项协议,该部将充当挪威发展合作机构的一个能力中心,尤其是在发展公共教育制度和教育改革方面。
437. 从2001年到2002年,该部与挪威发展合作机构签订的协议的预算从170万挪威克朗增加到200万挪威克朗。除了根据与挪威发展合作机构签订的协议所做的工作以外,该部还与尼泊尔和赞比亚的教育部建立了直接合作关系。用于尼泊尔和赞比亚的发展项目的预算分别是300万挪威克朗和260万挪威克朗。
准则第2段(落实受教育权利中所遇到的困难)
438. 请参阅《1990-2000年教育的发展》报告第1.4项。
准则第3段(识字率等)
439. 在2000年至2002年期间,小学生的阅读技能一直是若干调查的重点,其中包括经合发组织发起的PISA调查的框架内所做的调查。
440. 这些调查的结果表明,小学生的阅读技能低于所希望的标准,在这方面,挪威与经合发组织各国的平均水平相仿。挪威小学生的阅读量少于其他北欧国家。在阅读小说方面,挪威小学生低于经合发组织各国的平均水平,属于最少从图书馆借阅图书的小学生之列。男孩的阅读习惯和阅读兴趣尤其令人关切。制定了一项2003年至2007年期间鼓励热爱阅读和阅读技能的战略。
准则第4段(教育开支)
441. 1999年,挪威每一名中小学生的总开支比经合发组织的平均数字高出43%(以购买力测定),在初中比平均数字高出42%。
442. 每一学年,学生是38周,教师是39周。在2000-2001学年,有3,260所小学和初中,约有590,500名学生,大约为51,200教师人力-年,以及每一教师人力-年10.8名学生。
443. 关于小学和初中所教的学科和课时的情况,请参阅《1991-2000年教育的发展》报告第38页及其后页数。
444. 市政和县当局分别负责提供和维修小学及初中和高中级别的校舍。挪威全国各地的学校覆盖率良好。差不多一半的挪威小学和初中只有不到100名学生。在一些城市,有的学校甚至只有不到10名学生。
445. 由于许多学校很小,不同年龄的儿童必须在同一个教室里上课。在1999-2000学年,挪威39%的小学和初中有混合年龄的班级。不少小学和初中是综合学校,即这些学校涵盖小学和初中级别。
446. 根据上面第442段所提到的报告,在挪威435个城市里,一共有3,260所小学和初中。
447. 根据《教育法》,居住在离开学校4公里以上的二至十年级的学生,有权获得学校的交通工具。对于一年级和学龄前的学生,限度是2公里。去学校的路途特别危险或困难的学生,无论远近,都有权享受免费交通。
准则第5段(公平的教育机会)
448. 请参阅上面所提供的资料。
准则第6段(教职员工的工作条件)
教师的薪资水平
449. 总的说来,以购买力量来测定,挪威教师的薪资水平相对来说不很高,小学和初中教师的起始薪金多少高于经合发组织各国的平均水平,高中教师的起始薪金则大致相仿。另一方面,15年教龄以上的教师的薪金以及最高薪金分别显著低于(10-25%)经合发组织各国的平均水平。
450. 但是,在2000年至2002年期间,由于政府的特别综合薪金福利和普遍加薪,薪金有了显著的增加。2001年的平均薪金比1999年的水平高出14.4%,而在2002年的薪资协议之后,教师的薪金又进一步增加了7.7%。因此,目前教师的平均薪金大大高于一名工业劳动者的平均薪金。
准则第7段(私立学校等)
私立学校或独立学校
451. 传统上,挪威的私立学校一直很少。但是,私立学校的数量预期将会增加,这部分是由于提出了一个有关通过一项独立学校的法令的新提案,该提案于2003年春季在挪威议会进行辩论。新的法令替代以前的一项有关从1985年起向私立学校发放津贴的法令。希望根据这项新的法令获得批准的独立学校必须符合某些内容和质量的要求。原先关于目的的要求扩大了,不再要求私立学校只是构成由地方当局所经办的小学和初中的一种宗教、伦理或教育的替代物。政府将独立学校提供的服务视为对于公立学校的一种重要的补充和替代物,并且希望增加这类学校的数量,从而提高教育部门的多样化程度,除其他之外,这一点是通过允许依据质量的理由来批准独立学校而实现的。还将允许批准国际学校。
452. 在2001-2002学年,在挪威有218所私立小学和初中在运作,入学的学生人数大约为22,000名。国外还有23所私立的挪威小学、初中和高中,入学的学生人数大约为1,000名。在2001-2002学年,1.8%的小学生和初中生在私立学校上学。在私立学校上学的学生人数一直在稳步增加。与此相比,在1990-1991学年,这个数字是1.3%,这意味着人数在10年内增加了0.5个百分点。
453. 在2001年,有20所根据《私立高等教育法》获得批准的私立学院。这些学院有21,393名注册学生,相当于全体学生的12%。
准则第8段(消极影响受教育权利的变化)
454. 无意见
第十四条免费义务教育
455. 不适用。
第十五条文化与科学
456. 请参阅挪威的第三次定期报告第463至517段。
准则第1段(实现人人参加文化生活权利的措施)
457. 文化生活方面民主和下放权利是挪威文化政策的关键内容。这涉及到地方和区域当局广泛参与决策过程。还有一个强调点是确保全体人民有机会参与文化活动。
458. 挪威的文化政策有三个主要的目标:
使得尽可能多的人有机会接触高质量的艺术和文化。
为支持艺术家的方案提供方便,以便促进创造性的文化生活。
收集、保护和使人们有机会得到我国文化遗产的相关和直观资料。
459. 由于挪威人口分散,极为强调促进全国所有地区参与文化生活。因此,向每个区域固定的文化机构提供有关巡回活动的资助。特别的机构领取国家补助金,将戏剧、音乐、歌剧、舞蹈和绘画艺术送往固定的文化机构有限的各个地方。此外,于1964年建立的挪威文化事务理事会通过确保有更好的机会根据地方的需要和优先事项来支持文化生活,来下放对于文化措施的支持。挪威文化事务理事会领取政府的资助。正在利用新的资料和通信技术。1997年设立了文化网络“挪威文化网”(KulturnettNorge),它拥有分别的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和艺术网络。
460. 有12项法令在文化政策管理方面发挥着中心作用。下面两项法令的目的是确保所有人的文化参与:
1949年12月13日关于国家巡回剧院的第5号法令。
1985年12月20日关于公共图书馆的第108号法令。
下面7项法令载有关于保护挪威文化的规则:
1978年6月9日关于国家巡回剧院的第50号法令。
1971年6月18日关于挪威语言理事会的第79号法令。
1980年4月11日关于在公共行政中使用语言的第5号法令。
1990年5月18日关于地方名称的第11号法令。
1992年12月4日关于档案的第126号法令。
1989年6月9日关于一般可查阅的文件的法定保护的第32号法令。
1987年6月12日关于萨姆族国会及其他萨姆族法律事务的第56号法令。第3章载有关于语言权利的各项规则。
461. 下面3项法令是在文化政策的基础上制定的,以便提供一种集体性安排,据此可以通过国家预算向由各种版权组织管理的基金支付报酬:
1987年5月29日关于图书馆费用第23号法令。
1948年11月4日关于出售绘画艺术的税款的第1号法令。
1993年5月28日关于展出绘画艺术和实用艺术等的报酬的第52号法令。
基金和支助方案
462. 文化和教会事务部在实施其文化政策的目标中,以补助金的形式在地方和区域各级向艺术和其他各种文化活动提供了大量的资助。还向在城市地区和地方社区安排文化活动的国家机构提供了资助。另有全国各地申请人都可以申请的专门拨给文化活动的特别国家基金。这些基金的管理人将促进新的、创造性的思想和活动置于优先地位。还有发给艺术家们的定期津贴和补助金,例如工作补助金、差旅补助金、编制补助金等。大约有500名艺术家从国家那里领取一笔有保证的收入。专拨基金还分配给对于萨姆族艺术家的定期津贴。
463. 补助金每年通过国家预算分配。2002年,文化和教会事务部的总预算达到41亿挪威克朗,而该部的文化预算达到32亿挪威克朗。2003年,向个别艺术家们发放的定期津贴、有保证的收入和报酬资金的分类如下:
国家定期津贴:1,200万挪威克朗
根据完成教育发放的定期津贴:1,100万挪威克朗
艺术家定期津贴:8,800万挪威克朗
有保证的收入:8,300万挪威克朗
报酬方案:9,300万挪威克朗
制度基础设施
464. 正如挪威的第三次定期报告第474段中所描述的,挪威的文化政策是通过一个遍布全国的国家、区域和地方文化机构的网络来贯彻的。2002年的一项创新是成立了一个巡回的信号语言剧院。还向在永久性剧院的一些选定表演的信号语言解释发放了补助金。
促进文化认同
465. 挪威文化政策的一个目标是在一个多文化的国家里促进文化认同。在挪威的学校里教学挪威文化、历史和传统。
少数群体和人民
466. 对于萨姆族文化有特别的重视。根据《萨姆族法》,萨姆人有权用他们的母语与地方和区域当局进行交流。
467. 挪威是第一个批准《欧洲区域或少数语言宪章》的国家。请参阅挪威于2002年3月提交的关于落实该《宪章》的第二次定期报告(附录33)。
468. 为了促进萨姆族在特别涉及萨姆人口的事务方面有更强大的影响和更大的决策权限,授予萨姆议会向以萨姆族文化和语言为目的的组织分配补助金的职责,以及对于萨姆族文化特别重要的许多中央政府的任务的职责。尽管如此,中央政府承担萨姆族政策的全面职责。向萨姆议会的划拨款项从前萨姆议会开始运作的第一年1990年的3,170万挪威克朗增加到了2004年的2.25亿挪威克朗。
469. 挪威向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提交的第16次定期报告(CERD/C/430/Add.2)第66段讨论了建立萨姆人基金的问题。2002年5月,萨姆议会接受了这笔基金,条件是政府设法解决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失学的萨姆人提出的赔偿主张。目前,政府正在进行一项关于如何处理这些主张以及其他类似主张的全面评价。对于如何处理失学萨姆人提出的赔偿主张的进一步审议必须等到这项全面评价出来之后。由于这些原因,萨姆人基金迄今为止尚未动用。
470. 政府本身也管理向萨姆人和少数民族发放补助金的方案。为萨姆族设立的补助金方案的意图是保护、发展和促进萨姆族的特性、文化和社会生活。在未来的年月中,政府的主要优先领域之一,将是萨姆语言和有关萨姆人事务的资料。2004年,为了这个目的拨出了370万挪威克朗。
471. 为了开展《欧洲理事会保护少数民族框架公约》的后续行动,为挪威的各少数民族(犹太人、Kven人、罗姆人/吉普赛人、Romani人/迁徙者以及Skogfinn人)设立了一个特别补助金方案。向促进积极参与社会的活动、反对歧视的措施、自我组织以及保护特性和文化提供支助,该支助也可以由各志愿组织或区域当局提出申请。2004年,为了这个目的拨出了290万挪威克朗。
472. 在为某些少数群体设立文化方案方面的一个困难是,常常产生有关谁是该群体的代表,因而有资格参加磋商小组之类的辩论。
大众媒体
473. 在挪威,报纸的覆盖率特别高。除了全国性的报纸之外,还有大量的地方和区域性的报纸。地方报纸和地方广播电台促进参与地方的文化活动。为了确保国家媒体的多样化,许多挪威报社领取官方的报刊津贴。2002年,报刊津贴达到2.35亿挪威克朗。
文化遗产
474. 挪威的第三次定期报告第481至482段中讨论的《文化遗产法》提供了保护文化遗产的法律基础。保护文化遗产是文化和教会事务部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除其他之外,是通过向档案馆、图书馆和博物馆提供补助金来做到的。建立了一个特别行政管理机构挪威档案馆、图书馆和博物馆署,来负责这个部门的全面的行政管理工作。
475. 还正在进行工作,以便批准1970年教科文组织《关于禁止和预防非法进口、出口和转让文化产权的方式的公约》。
艺术自由
476. 如同挪威的第三次定期报告中所描述的,艺术自由根据《宪法》第100条受到保护。在文化政策方面,适用“保持距离”原则。其意思是,对于个别艺术家的定期津贴和资助,是由大体上由有关的艺术家团体的代表们组成的理事会和委员会来管理的。根据他们的专业判断来进行分配,不得向文化和教会事务部提出上诉。这条“保持距离”原则通过各种艺术家定期津贴方案的规章和准则得到了保障。
准则第2段(享受科学进展及其应用的福利的权利)
应用和促进传播有关科学进步的信息
477. 传播有关研究的信息以及应用研究的成果是十分重要的。20世纪90年代的研究政策特别强调了这一点,请参阅向挪威议会提出的第36号报告(1992-1993年):社区的研究工作(英文概要附于定期报告之后)和向挪威议会提出的第39号报告(1998-1999年):新纪元初的研究工作。后一份报告强调了研究工作在知识社会中的基本作用,它是社会辩论的一个起点,也是对我国的文化发展和经济增长的一个促进因素。必须通过建立与各公共机构和组织的良好联络网络,加强与工商业的合作,以及确保信息的传播成为研究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来建立研究和社区之间的良好接触。这份报告还强调了研究伦理的重要性。
478. 技术理事会是在1999年成立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研究的透明度和公共辩论。这个理事会的任务是发起社会所有领域的技术评估,并且传播有关新技术的优点和不利之处的信息。
479. 挪威研究合理组织将帮助确保对研究进行良好的利用。1992年,好几个研究理事会合并成挪威研究理事会有助于做到这一点。1993年的报告阐述了一项信息战略的各项原则,特别将重点置于儿童和青少年上。授予挪威研究理事会在这方面发挥一种关键作用,并且创办了《研究日》年刊。每年有一个星期,在全国各地组织活动,通过展览会、研究项目的演示、讲习会等向广大公众介绍研究工作,并且颁发一种特别信息奖。
480. 政府也为一种新的国际数学奖阿贝尔奖金(AbelPrize)设立了一笔资金,这种奖金与在其他领域里的诺贝尔奖金处于同一地位,用以纪念挪威数学家尼尔斯·亨利克·阿贝尔。该奖金将有助于提高数学在整个社会中的地位,并且激发青少年对科学研究的兴趣。
481. 授予了挪威研究理事会在发展鼓励学校和学生对研究的兴趣的措施方面的关键作用。作为其工作的一部分,研究理事会负责一个名为“好奇的乔治“的方案。学校班级一旦成为其成员,就收到一本杂志,其中提出各种各样的研究题目以及所描述的各种问题,作为努力找到解决办法的一个基础。每年颁发一次好奇的乔治奖。参加的班级正在稳步增加,“好奇的乔治”被认为是为青少年设立的一个极为成功的举措。还发起了在校学生的一种数学竞赛,称为“KappAbel”。2003年,政府还发起了一项“科学学科行动计划”,其中包括在教育和研究方面促进对数学和科学学科的更大兴趣的各种措施。
482. 其他的全国性青少年竞赛有“少年研究家”竞赛,每年在国家一级颁发奖金。这项竞赛与欧盟的少年研究家竞赛有联系,欧盟的少年研究家竞赛则在全欧一级颁发奖金。竞赛包括为青少年举办的夏令营和地方研究俱乐部。
483. 通过媒体传播信息是鼓励研究兴趣的另一种重要手段。挪威广播公司有一段时间播送一个以青少年为对象的,名为“牛顿”的有关研究的定期节目。
484. 政府政策的一个重要目标,是鼓励研究工作与工商业进一步密切合作。重点在于创新,正在进行制定一项国家创新行动纲领。2002年,通过了一项立法修正案,以便确保大专院校接管其科学工作人员的专利权和利用发明权—如果这些人希望这样做的话。其目标是增加向商业公司和其他单位传播有关研究成果的信息。
环境研究
485. 环境研究在挪威仍然享有高度优先地位。对于能源和环境的界面的研究和强调环境的海洋研究,以及一般性基础研究,是挪威研究工作的优先领域,极地研究也在环境研究工作中发挥着中心作用。
研究伦理
486. 1987年,在挪威的每一个保健区域建立了关于医学研究伦理的区域委员会。这些委员会对涉及人类的所有生物—医学研究项目进行评估,并且建议执行或不执行此类项目。医学研究伦理全国委员会是各区域委员会的协调和咨询机构。医学研究伦理全国委员会还从事有关新的医学研究成果的伦理问题的信息活动。
487. 还建立了科技研究伦理及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研究伦理的全国委员会。这些委员会与医学研究伦理全国委员会一样,提供有关它们专业领域研究中的伦理问题的信息和咨询。
488. 生物技术大致上受到两项不同的法令的管制:1993年通过的关于基因技术的法令和1994年通过的关于生物技术的医学应用的法令。后一项法令目前正在修订。任命了一个生物技术委员会来向广大公众、政府和议会提供有关生物技术的咨询和信息。
准则第3段(版权)
489. 作者、科学家和艺术家以及相邻权利执有人(表演艺术家、电影和音响制作人)的经济和精神权利受到1961年5月12日通过的有关知识产权的第2号法令(《版权法》)的保护。电脑程序受到与知识产权同样方式的保护。数据库或是作为科学、文学和艺术作品,或是作为特别的自成一类的数据库受到保护。《版权法》最近的修订,是2000年有关在音响录制的公共演出时相邻权利执有人的报酬权的修订。迄今为止,在落实《版权法》所规定的权利方面没有出现什么重大问题。
准则第4段(保护、发展和传播科学和文化)
490. 请参阅上面各段落。2001年,挪威将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1.65%的245亿挪威克朗花费在研究上。虽然与前几年相比,这个数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比略有下降,但是从1999年以来,对于研究工作的投资显著增加了。除其他之外,设立了一项特别研究基金,将有助于确保对长期研究的资助。近年来,由工商业支付的研究资金的比例一直在增长,2001年占研究工作投资总额的52%。政府的目标是到2005年达到经合发组织研究工作投资额的平均数(国内生产总值的2.2%)。
准则第5段(研究和创造活动自由)
491. 请参阅挪威的第三次定期报告第502至504段。
准则第6段(科学和文化领域里的国际联系和合作)
492. 文化和教会事务部负责北欧和多边文化合作工作。其中包括在北欧部长理事会、教科文组织、欧洲理事会、国际文化政策网络内部的合作,以及根据欧洲经济区协议参加各项欧盟文化和媒体方案。
493. 在北欧一级开展的官方文化合作是北欧政府间合作的一个因素。这种合作在北欧部长理事会的框架内进行,并且包括广义上的一般文化活动。其重点放在艺术活动、儿童和青少年文化、媒体问题、与北欧邻国有关的合作、在国外开展的联合北欧文化活动等上面。这种合作由北欧部长理事会的预算资助。北欧文化基金向联合北欧文化项目提供资助。
494. 挪威通过与教科文组织的合作,为落实促进文化多样化、了解文化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以及国际文化合作作出了贡献。
495. 挪威是国际文化政策网络的成员,该网络是53个国家的文化部长的一个非正式论坛。网络的主要目标是帮助确保将文化问题提到国际政治的议程上来,并且促进文化政策方面的国际合作。有关文化多样化和全球化的问题是国际文化政策网络的一个重点所在。
496. 挪威通过欧洲经济区协议,参加欧盟的媒体二和文化2000(2000至2004年)方案。文化2000给予挪威文化生活的活动者与成员国活动者相同的申请项目资金的机会。媒体方案的目标在于在教育、发展和发行等领域内促进欧盟和欧洲经济区的视听小产业的发展。欧洲经济区协议对于新媒体技术方面的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
497. 在与欧洲理事会的文化和媒体合作中,新的信息技术及言论自由和信息自由是优先领域。文化合作中的其他重要的重点领域包括关于做民主公民的教育、保护文化遗产,以及有关各成员国发展文化政策的分析等。在媒体部门,优先领域是版权、媒体多样化、数字化,以及国际电视广播。
498. 传播关于研究的信息是挪威所参加的各种组织的一个中心工作要素。主要的重点在于经合发组织科学委员会和欧盟的工作,这两个机构都有有关公众了解科学的活动。挪威参加欧洲经济区协议项下的欧盟研究框架方案。传播关于研究的信息以及科学与社会的对话,在第六次研究和技术发展框架方案(2002—2006年)中占据中心地位,并且是行动纲领的一部分。这个纲领包括促进青少年对教育的兴趣的措施,以及招收妇女及促进研究伦理的措施。挪威积极参加这个纲领的后续行动。
499. 挪威的政策包括确保广泛参与国际研究合作。在过去十年里,除了通过专业网络、会议、出版著作以及个人学术访问等所进行的个人之间的合作之外,挪威对有组织的国际研究合作的官方参与有了强劲的增长。从1992年到2002年,对于这类合作所投放的资金几乎翻了一倍(从8.8亿挪威克朗到16.7亿挪威克朗)。这个增长主要是由于挪威参加欧盟的研究和技术发展框架方案。挪威目前参加第六次研究和技术发展框架方案(2002—2006年)。这项框架方案允许包括发展中国家在内的非欧洲国家参加,已经成为挪威研究人员进行项目合作的最重要的国际场合。这项框架方案之所以重要,还因为它提高了研究人员的流动性。挪威还参加发展一个欧洲研究区,这个研究区比框架方案更加广泛,并且涉及总的加强欧洲研究工作的各种措施,除其他之外,包括通过欧洲增加在基础设施、创新、发展研究质量等方面工作的协调,以及逐渐开放国家方案等办法来做到。
500. 挪威还通过北欧部长理事会、经合发组织,以及诸如欧洲核研究组织、欧洲分子生物学实验所、欧洲同步加速器放射机构,以及国际癌症研究机构等国际基础研究机构来参与研究合作。
501. 由北欧部长理事会创始的北欧研究合作具有区域性质,这一点对于挪威非常重要。在过去十年里,以各种方式吸收了波罗的海各国参与合作。其重点放在有关提高北欧地区的研究人员的流动性,以及在学术和商业生活做招收研究人员的工作上,并且强调发展一个与欧洲研究区平行的北欧研究区。
502. 除了多国合作之外,强调双边合作。挪威政府已经制定了与某些主要国家(包括俄罗斯、美国、德国和法国)之间的总的合作战略,其中研究是一个重要的因素。这方面的双边合作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是鼓励各研究机构之间的直接接触和协议。在20世纪90年代,机构间的协议的数量翻了一倍。这些协议主要涉及与发展中各国、中欧和东欧、美国和加拿大的机构之间的合作。
503. 挪威将大量发展合作资金分配给发展研究以及与发展中各国的研究合作。向挪威的发展合作以及挪威机构与发展中各国机构之间的研究合作提供了资金。还资助发展中各国学生的进修、研究和高教部门的人力资源开发和机构建设,以及发展中各国的区域研究网络。
504. 挪威的研究工作的意图是促进合伙国家的民主化和社会发展,并在此同时加强各国本身的研究工作。普遍把教育和研究视为一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关键因素。
505. 人权、民主发展和善治是这种类型的发展合作的优先领域。挪威向研究和高等教育全面提供发展援助。2002年,为此目的特别拨出的预算项目达到2.525亿挪威克朗。除此之外,还在别的预算项目下资助各种项目和方案,这些预算项目包括国别方案和对国际机构研究工作的援助等,其中研究和高等教育是主要因素之一。2002年,挪威对研究和高等教育的援助达到4亿多挪威克朗。
506. 2002年,在对研究和高等教育的支持预算项目下最大的个别拨款给了20世纪90年代初确立的挪威大学和南方研究所研究合作方案,这项方案被视为是一个发展教育和研究机构的极为成功的手段。目前,这项方案正处于第三个五年期(2001-2006年)中,在此期间,每年将从外交部的预算中收到6,000万挪威克朗。
507. 在20世纪90年代,挪威也有过一项为中欧和东欧设立的特别合作方案。现在,这项方案已经分割成适用于2000-2004年期间的分别与俄罗斯、欧盟候选国、东南欧进行项目合作的方案。其主要目标是促进合伙国家可持续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并且强调机构合作。
508. 除此之外,挪威还通过诸如国际农业研究协商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等联合国机构向与发展中各国的研究合作作出了贡献,尤其是在农业和保健方面。
509. 2002年,与南非签订了一项关于研究合作的协议。在这项协议的框架内,确立了一个初步将运作到2004年的,有关两国研究机构之间在选定的领域进行项目合作的特别方案。与日本签订一项关于研究和技术合作的协议的工作正在进行中。
附录清单
1. 《人权法》,1999年
2. 《人权行动纲领》,1999年
3. 《到2015年扫除南方贫困现象的行动计划》,2002年
4. 《人权评估手册》,2001年
5. 落实国际劳工组织第122号公约的报告,2002年
6. 就业和失业表格――主要指标,2002年
7. 关于就业地区差异的表格,2002年
8. 劳工市场人员措施及职业障碍表格
9. 关于国际劳工组织第169号的建议的报告,2002年
10. 落实国际劳工组织第132号公约的报告,2000年
11. 落实国际劳工组织第81号公约的报告,2001年
12. 落实国际劳工组织第129号公约的报告,2002年
13. 落实国际劳工组织第155号公约的报告,1999年
14. 落实国际劳工组织第100号公约的报告,2002年
15. 落实国际劳工组织第14号公约的报告,2000年
16. 落实国际劳工组织第87号公约的报告,2002年
17. 落实国际劳工组织第98号公约的报告,2001年
18. 工会成员表格,2002年
19. 挪威最高法院判决,OFS案,1997年
20. 欧洲人权法院的决定,OFS案,2002年
21. 落实国际劳工组织第102号公约的报告,2001年
22. 落实国际劳工组织第128号公约的报告,2001年
23. 落实国际劳工组织第130号公约的报告,1998年
24. 落实国际劳工组织第168号公约的报告,1999年
25. 小册子:《挪威社会保险方案》,2003年
26. 落实国际劳工组织第138号公约的报告,2002年
27. 《公平的再分配概要白皮书》,1999年
28. 《人类发展报告》,关于挪威的统计附录,2003年
29. 《消除贫困行动纲领》概要,2002年
30. 《1991-2000年教育的发展》报告,2001年
31. 小册子:《挪威的教育》,2003年
32. 小册子:《质量改革》,2003年
33. 落实《欧洲区域或少数语言宪章》的报告,2002年
34. 小册子:《挪威的精神保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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