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理事会
第四十六届会议
2021年2月22日至3月19日
议程项目6
普遍定期审议
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的报告 *
洪都拉斯
导言
1.根据人权理事会第5/1号决议设立的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于2020年11月2日至13日举行了第三十六届会议。2020年11月5日举行的第8次会议对洪都拉斯进行了审议。洪都拉斯代表团由洪都拉斯副总统兼经济发展部长MaríaAntoniaRivera任团长。工作组在2020年11月10日举行的第14次会议上通过了这份关于洪都拉斯的报告。
2.为便于开展对洪都拉斯的审议工作,人权理事会于2020年1月14日选举保加利亚、巴西和印度组成报告员小组(三国小组)。
3.根据人权理事会第5/1号决议附件第15段和理事会第16/21号决议附件第5段印发了下列文件,用于对洪都拉斯的审议工作:
(a)根据第15(a)段提交的国家报告/准备的书面陈述(A/HRC/WG.6/36/HND/1);
(b)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人权高专办)根据第15(b)段汇编的资料(A/HRC/WG.6/36/HND/2);
(c)人权高专办根据第15(c)段编写的材料概述(A/HRC/WG.6/36/HND/3)。
4.比利时、德国、列支敦士登、葡萄牙(代表国家执行、报告和后续行动机制之友小组)、斯洛文尼亚、瑞典、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美利坚合众国和乌拉圭预先准备的问题清单已由三国小组转交洪都拉斯。这些问题可在普遍定期审议网站上查阅。
一.审议情况纪要
A.受审议国的陈述
5.洪都拉斯代表团荣幸地提交了第三次普遍定期审议国家报告。代表团认为,普遍定期审议为改善该国的人权状况提供了机会,因为可以透明地展示取得的进展和面临的挑战,还可以交流经验。尽管冠状病毒病(COVID-19)大流行和飓风埃塔导致困难重重,洪都拉斯还是派出了高级别代表团参加普遍定期审议,可见洪都拉斯非常重视这一机制。代表团呼吁国际社会团结一致,支持该国在困难时期为保障人权所做的努力。
6.自上一轮普遍定期审议以来,洪都拉斯批准了多项国际条约,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武器贸易条约》。它根据收到的建议加强了国家人权体系。2018年,洪都拉斯设立了人权部,领导《公共政策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实施。它还建立了一些监测执行进展的机制,包括洪都拉斯建议跟进系统(SIMOREH)、将公共政策与可持续发展目标相关联的系统以及人权观察站。此外,洪都拉斯还向所有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发出了长期有效的邀请,并向条约机构提交了所有逾期报告。
7.2016年,人权高专办应政府要求,在洪都拉斯设立了国家办事处。此后,人权高专办发布了四份关于人权状况的年度报告和几份特别报告。人权高专办和人权部商定在各领域开展合作,包括保护人权维护者和因暴力和社会冲突而流离失所的人。自2018年以来,洪都拉斯实施了参与式进程,以制定一项关于工商企业与人权的国家行动计划。
8.洪都拉斯充分尊重司法独立。该国根据《宪法》,通过透明和参与式的进程遴选最高法院法官,并正在实施一系列行动,以改善诉诸司法的途径和提高司法质量,并将新技术纳入司法程序,正如司法部门《2017-2021年机构战略计划》中提出的那样。为了使司法更贴近公民,洪都拉斯设立了关于腐败、勒索和有组织犯罪事务的“巡回法院”。此外,司法部门为弱势群体,包括被剥夺自由者开展了工作,其中2,650人在近几个月获释。
9.国民议会批准了几项重要法律,包括纳入社区警务做法的警察法、规范警察职业的法律以及关于设立全国选举委员会和选举法院的宪法改革。代表团强调,新《刑法》加强了打击系统侵犯人权行为的能力,因为它包含更广泛的犯罪行为,并更好地界定了现有罪行。
10.实施《保护人权维护者、记者、社会沟通者和司法人员法》被作为优先事项。2016年至2020年期间,人权维护者、记者、社会沟通者和司法人员保护机制的预算增加了355%,迄今已向约1,000人提供了保护。为了加强对人权维护者的保护,洪都拉斯还设立了保护人权维护者、记者、社会沟通者和司法人员特别检察官办公室,并在人权高专办的技术支持下,一直致力于制定保护人权维护者的综合政策。
11.关于保护流动人口,洪都拉斯设立了失踪移民查寻局,并设立了三个返乡移民支助中心、两个洪都拉斯移民保护中心(一个在墨西哥,一个在美利坚合众国)和四个非正规移民支助中心。为应对COVID-19大流行,洪都拉斯实施了一项返乡移民规程,并建立了九个临时隔离中心。
12.已采取措施解决暴力侵害妇女问题,这是洪都拉斯面临的一个巨大挑战。这些措施包括在解释《刑法》时采用对性别敏感的标准,改革《家庭法》以消除童婚,以及批准《性别纳入卫生工作国家政策》。全国妇女研究所的预算增加了105%。此外,洪都拉斯在城市妇女方案下建立了各种中心,向妇女提供法律、心理和社会服务。
13.代表团强调该国暴力指标大幅下降。2012年,洪都拉斯的凶杀率为每10万居民86.5起,2020年预计将降至每10万居民35起。安全部推动了一系列改善公共安全的措施,包括实施《预防暴力政策》与《和谐社会关系和公共安全综合政策》,批准《枪支、弹药、爆炸物和相关物品管制法》,以及设立国家警察净化和改革进程特别委员会。到2022年实施新《警察法》和《国家警察队伍强化和专业化计划》,预计将使警察人数增加,从而减少武装部队对公共安全职能的参与。
14.为减少贫穷、不平等和排斥,洪都拉斯设立了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家委员会,将2030年议程与国家计划体系联系起来,并编写了两份自愿国家报告,分析取得的进展和面临的挑战。社会支出有所增加,社会保障方案覆盖近300万人。2015年至2019年期间,极端贫困家庭比例从40.0%降至36.7%,贫困家庭比例从63.8%降至59.3%。
15.教育领域的一些指标,包括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和中等教育的净覆盖率显著改善。2016年至2020年间,教育部预算增加了15%,投资了10亿伦皮拉用于改善教育基础设施。2019年,教育部批准了针对土著人民和非裔洪都拉斯人的跨文化双语教育模式。
16.2016年至2019年间,卫生部门预算增加了27%,重点用于改善药品和医疗设备的供应以及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扩大了向土著人民和非裔洪都拉斯人提供的卫生服务,重要政策已得到执行,例如《性别纳入卫生工作国家政策》、《消除疟疾区域倡议》以及《艾滋病毒和艾滋病国家战略应对计划》。洪都拉斯已投资超过336.7万伦皮拉,以便卫生部门更好地应对COVID-19大流行。
B.互动对话与受审议国的回应
17.85个代表团在互动对话中发言。对话期间提出的建议见本报告第二节。
18.爱沙尼亚欢迎洪都拉斯采用SIMOREH数据库,以及采取其他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制度措施。它对人权维护者和记者的处境恶化表示关切。
19.埃塞尔比亚欢迎洪都拉斯采取措施将人权纳入政策框架。建议特别关注儿童和青少年的权利。
20.斐济欢迎洪都拉斯设立人权部,称赞该国自上次审议以来在人权方面实施的立法改革。
21.法国欢迎在洪都拉斯设立了人权高专办办事处以及设立了人权部。对该国的暴力和贫困问题仍然感到关切。
22.格鲁吉亚欢迎司法部门《2017-2021年机构战略计划》,以及洪都拉斯为确保性别平等和消除性别暴力采取的措施。
23.德国欢迎洪都拉斯创建人权部,但是对普遍的有罪不罚现象仍然感到关切。鼓励洪都拉斯调查2017年选举后发生的侵犯人权行为。
24.希腊欢迎洪都拉斯在加强人权机构方面取得的进展,特别是保护记者和人权维护者的机构。
25.圭亚那欢迎洪都拉斯采取措施加强立法,以及加强对妇女、移民、人权维护者和其他弱势群体的保护。
26.海地欢迎洪都拉斯设立人权部,肯定了洪都拉斯在COVID-19和飓风埃塔背景下为推动人权所做的努力。
27.冰岛欢迎洪都拉斯提交的国家报告和其中概述的措施,希望这些措施继续得到执行。
28.印度欢迎洪都拉斯采取措施保护儿童和青少年权利,鼓励洪都拉斯确保有效实施《反对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公共政策》,促进土著人民和非裔洪都拉斯人的全面发展。
29.印度尼西亚欢迎洪都拉斯设立人权部,希望该部进一步巩固洪都拉斯为遵守其人权义务所做的努力。
30.伊朗注意到洪都拉斯采取措施改革司法系统,并通过实施《打击人口贩运法》打击人口贩运。
31.伊拉克称赞洪都拉斯在社会保障、经济增长和保护人权领域采取的措施,并欢迎人权高专办在该国开设办事处。
32.爱尔兰强调支持特别检察官办公室,鼓励洪都拉斯确保为其配备有效资源。爱尔兰称赞洪都拉斯在警务改革方面取得的进展。
33.以色列欢迎洪都拉斯创建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家委员会,制定全纳教育公共政策以及设立国家创业和小企业服务局。
34.意大利欢迎洪都拉斯批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和设立人权部。
35.日本欢迎洪都拉斯与人权高专办合作,对该国致力于制定一项工商企业与人权国家行动计划表示赞赏。
36.约旦称赞洪都拉斯落实了上一轮审议期间收到的许多建议并继续致力于保护人权。
37.吉尔吉斯斯坦赞赏地注意到洪都拉斯为加强人权立法和政策所采取的举措,以及为保障儿童权利所采取的措施。
38.马来西亚感谢洪都拉斯提交国家报告。
39.马尔代夫称赞洪都拉斯设立人权部,通过了加强人权方案的法律,以及与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合作。
40.马绍尔群岛称赞洪都拉斯为加强司法机构所做的努力,敦促洪都拉斯加强对人权和环境维护者的保护。
41.毛里求斯称赞洪都拉斯根据可持续发展目标4采取改善教育的措施,以及减少国家法院的案件积压。
42.墨西哥欢迎洪都拉斯与人权高专办合作,以及为返回洪都拉斯的儿童制定保护和重新融入规程及机制。
43.黑山注意到洪都拉斯与人权高专办合作,在发展政策中纳入人权视角。欢迎该国建立保护人权维护者的机制。
44.摩洛哥赞赏洪都拉斯采取的社会措施、设立人权高专办国家办事处以及人权部与人权高专办的合作。
45.缅甸欢迎洪都拉斯通过了关于工资平等、教育和卫生的法案和政策。赞赏地注意到划拨给教育的预算有所增加。
46.纳米比亚鼓励洪都拉斯继续采取措施发展经济以及促进和保护人权。
47.尼泊尔欢迎洪都拉斯设立了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家委员会,以及通过了《打击商业性剥削和人口贩运战略计划》。
48.荷兰欢迎洪都拉斯通过了保护人权维护者和记者的法律和政策,以及加强了人权机构。
49.尼日利亚欢迎洪都拉斯与人权机制的合作,以及该国为保护移民和弱势群体、促进经济增长和确保社会保障所做的努力。
50.挪威对人权维护者和弱势群体的处境、军队在执法中的作用以及表达自由与和平集会自由受到限制表示关切。
51.阿曼赞赏洪都拉斯为编写国家报告和通过国家人权计划所做的努力。
52.巴基斯坦赞赏洪都拉斯努力赋予国家人权专员权力,鼓励洪都拉斯考虑条约机构提出的意见,向国家专员提供充足的资源。
53.巴拿马欢迎洪都拉斯通过了《促进土著人民和非裔洪都拉斯人全面发展的反对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公共政策》。
54.巴拉圭欢迎洪都拉斯批准了一项保护法、设立了人权部以及洪都拉斯与人权高专办协调开展的工作。鼓励洪都拉斯继续加强SIMOREH机制,并表示愿意提供进一步技术支持。
55.秘鲁承认洪都拉斯取得的进展,包括加强了危害生命罪特别检察官办公室调查杀害妇女案件的能力。希望第三轮普遍定期审议有助于改善该国的人权状况。
56.菲律宾欢迎洪都拉斯努力促进可持续发展、金融普惠和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
57.波兰注意到洪都拉斯为保护弱势群体而采取的措施。还欢迎为改善被剥夺自由者的状况所做的努力。
58.葡萄牙注意到洪都拉斯批准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以及为保护人权维护者所做的努力。
59.卡塔尔强调洪都拉斯致力于履行其国际义务,注意到该国在人权政策和法律方面的最佳做法。
60.大韩民国欢迎洪都拉斯设立人权部,以及在该国开设人权高专办办事处。
61.俄罗斯联邦注意到洪都拉斯在人权领域取得的进展,但指出人权状况仍然复杂。
62.塞内加尔祝贺洪都拉斯取得的进展,特别是在实施《促进土著人民和非裔洪都拉斯人全面发展的反对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公共政策》方面。
63.新加坡称赞洪都拉斯不断努力促进和保护人民的权利,注意到该国为打击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和改善国家卫生系统所采取的措施。
64.斯洛伐克肯定了洪都拉斯为解决人权相关问题所做的努力,但注意到与联合国人权系统合作者遭到恐吓和报复的案件。
65.斯洛文尼亚欢迎洪都拉斯的积极努力,包括禁止对儿童一切形式的体罚,敦促洪都拉斯加强措施,解决暴力侵害妇女问题。
66.西班牙注意到洪都拉斯仍然存在针对人权维护者、记者和沟通者的犯罪,并注意到尽管在打击性别暴力方面取得了进展,但仍有大量的杀害妇女案件。
67.斯里兰卡欢迎洪都拉斯批准了所有核心人权文书,设立了人权部,以及采取行动普及教育。
68.瑞典肯定了洪都拉斯为打击司法系统内的有罪不罚和腐败现象所采取的措施,但强调需要进一步加强司法独立。
69.瑞士欢迎洪都拉斯在2020年设立了反腐败网络专门财政股。
70.泰国称赞洪都拉斯通过了支持微型和小型企业的法律,以及引入其他经济激励措施,以进一步促进经济增长和福利。
71.东帝汶强调洪都拉斯设立了人权部,通过了《促进土著人民和非裔洪都拉斯人全面发展的反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公共政策》,并加强了危害生命罪特别检察官办公室调查杀害妇女案件的能力。
72.多哥鼓励洪都拉斯继续在促进人权和加强保护社会最弱势群体方面取得进展。
73.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祝贺洪都拉斯批准了《武器贸易条约》,并采取措施打击人口贩运和对土著人民和非裔洪都拉斯人的歧视。
74.突尼斯欢迎人权高专办在洪都拉斯设立办事处,欢迎洪都拉斯批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以及努力保护少数群体。
75.土耳其称赞洪都拉斯努力加强人权法律框架。然而,它关切地注意到,获得公共服务的机会有限,暴力和帮派活动猖獗。
76.乌克兰欢迎洪都拉斯建立了保护人权维护者的机制和人权部,欢迎该国采取措施打击暴力侵害妇女行为。
77.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欢迎洪都拉斯的积极政策和机构发展,敦促政府确保保护记者,使他们能够在不担心受到骚扰的情况下进行报道。
78.美利坚合众国表示关切的是,与2017年抗议有关的事件没有追究责任,国家机构间安全部队缺乏控制和指挥基础设施。
79.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强调了已惠及480万人的“改善生活平台”的积极影响,以及缓解了儿童营养不良的相关现金转移。
80.越南称赞洪都拉斯落实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决心,欢迎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儿童及其他弱势群体权利的举措。
81.阿尔及利亚欢迎洪都拉斯实施城市妇女方案,该方案有助于防止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帮助和促进受害者实现经济独立,改善生活条件。
82.阿根廷庆祝洪都拉斯成立人权部以及人权高专办在洪都拉斯开设办事处。很高兴看到凶杀率下降,但注意到暴力和不安全程度仍然很高。
83.澳大利亚欢迎洪都拉斯努力建立国家保护机制,敦促洪都拉斯完成选举、政治和司法制度的必要改革。
84.奥地利赞扬洪都拉斯批准了《禁止核武器条约》,但仍对记者遇袭事件不断增加、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和双性者以及土著人民受到普遍歧视感到关切。
85.阿塞拜疆赞扬洪都拉斯采取措施确保切实落实特定群体的权利,并批准了国际人权文书。
86.巴哈马称赞洪都拉斯设立人权部,并通过为国家登记处增设五个新分支机构来加强出生登记。
87.巴林对包括杀害妇女在内的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增加以及洪都拉斯普遍存在有罪不罚现象表示关切。
88.白俄罗斯欢迎洪都拉斯采取措施打击人口贩运,包括通过了《打击商业性剥削和人口贩运战略计划》。
89.比利时欢迎洪都拉斯禁止童婚,希望该国在协助打击腐败和有罪不罚特派团的任务结束后,继续打击腐败和有罪不罚现象。
90.巴西欢迎洪都拉斯加强国家防范酷刑机制并采取行动解决境内流离失所问题,敦促洪都拉斯继续促进公共安全。
91.加拿大称赞洪都拉斯设立了人权部,对该国的总体人权状况表示关切。
92.智利肯定了洪都拉斯为消除对妇女的歧视采取的行动,询问了保障表达自由和司法独立的措施。
93.中国欢迎洪都拉斯为促进人权采取的措施,对暴力、监狱过度拥挤、酷刑、社会不平等和卫生系统的状况表示关切。
94.哥伦比亚强调了洪都拉斯为落实2015年上次审议期间收到的建议所做的努力。
95.哥斯达黎加欢迎人权高专办在洪都拉斯开设办事处。
96.古巴注意到洪都拉斯批准了多项人权法律和政策,包括与触犯法律的未成年人有关的法律和政策,以及提供了校餐和工人债务减免。
97.捷克赞赏洪都拉斯设立了保护人权维护者、记者、社会沟通者和司法人员特别检察官办公室,指出这些人面临重大挑战。
98.丹麦对洪都拉斯没有充分保护土著人民对其领地的权利和参与决策的权利表示关切。
99.吉布提称赞洪都拉斯致力于使其法律框架符合国际人权标准,并与国际人权机制合作。
100.多米尼加共和国欢迎洪都拉斯为保护妇女权利所采取的行动,特别是旨在减少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包括杀害妇女――的措施。
101.厄瓜多尔注意到洪都拉斯加强了危害生命罪特别检察官办公室调查杀害妇女案件的能力,批准了《打击商业性剥削和人口贩运战略计划》,并实施了《国家粮食和营养安全行动计划》。
102.埃及称赞洪都拉斯在保护和促进人权方面取得的进展,特别是2016年在该国设立了人权高专办办事处。
103.洪都拉斯代表团在总结发言中感谢所有积极参与对洪都拉斯审议的国家,并感谢秘书处努力克服COVID-19大流行造成的困难,使会议得以举行。洪都拉斯努力落实前两轮普遍定期审议期间提出的建议,已将这些建议纳入SIMOREH, 并与公共政策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系起来。洪都拉斯将加大努力,应对迫在眉睫的挑战,并深入分析第三轮审议期间收到的建议。为了推动这些变化,与私营部门、学术界和民间社会(包括人权维护者)的部门间合作将具有决定意义。
二.结论和/或建议
104.洪都拉斯将审查下列建议,并在适当时候但不迟于人权理事会第四十六届会议作出答复:
104.1批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任择议定书》(马绍尔群岛);
104.2批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任择议定书》(法国);
104.3批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任择议定书》(丹麦)(智利)(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葡萄牙)(阿根廷)(斯洛伐克);根据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具体目标1.4、4.3、4.6和目标5,批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任择议定书》(巴拉圭);加入《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任择议定书》(爱尔兰);
104.4考虑批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任择议定书》(希腊);
104.5批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任择议定书》,以确保保护妇女和女童的权利(奥地利);
104.6采取体制措施和财政措施,减少杀害妇女行为,改善妇女和女童的状况,加入《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任择议定书》(西班牙);
104.7批准《儿童权利公约关于设定来文程序的任择议定书》(智利)(葡萄牙)(斯洛伐克);
104.8批准国际劳工组织2011年《家庭工人公约》(第189号)(马绍尔群岛);
104.9批准国际劳工组织2011年《家庭工人公约》(第189号)(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批准国际劳工组织2011年《家庭工人公约》(第189号),以推进可持续发展目标5.4、8和16(巴拉圭);
104.10批准《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关于在环境问题上获得信息、公众参与和诉诸法律的区域协定》(《埃斯卡苏协定》)(巴拿马)(哥斯达黎加);签署并批准《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关于在环境问题上获得信息、公众参与和诉诸法律的区域协定》(《埃斯卡苏协定》)(爱尔兰);
104.11批准《美洲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和相关不容忍行为公约》(哥斯达黎加);
104.12进一步加强与人权机制的合作(阿塞拜疆);
104.13采用公开择优程序,选拔国家候选人参加联合国条约机构选举(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104.14继续努力与国际社会接触,以减轻迄今为止面临的挑战(埃塞俄比亚);
104.15推动国家机构与民间社会组织的对话,以实施其综合人权行动计划(伊拉克);
104.16为人权部划拨充足的财力和人力资源,以便其履行职责(斯洛伐克);
104.17继续努力加强国家人权机构和机制的运作(尼泊尔);
104.18继续向国家人权专员提供充足的资源(巴基斯坦);
104.19加强选举和任命国家人权专员的进程,从而加强该实体根据《关于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国家机构的地位的原则》(《巴黎原则》)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机构能力(哥伦比亚);
104.20建立一个落实建议的国家后续机制(卡塔尔);
104.21加强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措施,为此寻求必要支持(尼日利亚);
104.22根据法治原则修订《刑法》中模棱两可的措辞(挪威);
104.23采纳在联合国支持的对话期间谈判并初步商定的拟议改革,特别是那些加强法治和该国选举、政治、司法制度的改革(澳大利亚);
104.24继续努力,包括加强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家委员会,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巴基斯坦);
104.25制定并通过立法,以打击对弱势群体的歧视(马绍尔群岛);
104.26采取有效措施,打击一切形式的歧视,特别是针对土著人民和非裔洪都拉斯人的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吉布提);
104.27继续努力打击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支持土著人民和非洲人后裔,并保障他们的权利(突尼斯);努力打击一切形式的歧视,包括对土著人民和非洲人后裔、残疾人和儿童的歧视(埃及);停止对土著人民和非裔洪都拉斯人的成见和偏见(约旦);制定一个全面的框架,打击对土著人民和非裔洪都拉斯人的歧视(阿根廷);
104.28通过全面的反歧视立法,立法应涉及直接和间接歧视,并涵盖所有禁止的歧视理由,包括性取向和性别认同(冰岛);
104.29在刑事立法中纳入"仇恨罪"的全面定义(以色列);
104.30采取进一步措施保护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和双性者(意大利);
104.31采取具体措施,消除基于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的歧视(黑山);采取进一步措施,消除基于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的歧视(东帝汶);
104.32收集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和双性者遭受暴力和歧视的数据,以实现政策变革、保护和诉诸司法(荷兰);
104.33努力通过一项有效落实《宪法》第60条的法律,并使洪都拉斯立法符合美洲人权法院的理论和判例,以便同性可以不受歧视地结婚(西班牙);
104.34加强人权体制框架,消除基于性取向、性别认同和性别表达的一切形式的暴力和歧视(智利);
104.35确保及时、有效地调查杀害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的案件及其他相关罪行,并起诉责任人(捷克);
104.36为应对气候变化的包容性政策划拨技术资源,这些政策应包括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的参与(印度尼西亚);
104.37加大努力发展和加强必要的立法框架,包括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的框架,以应对跨部门的环境挑战(斐济);
104.38确保妇女、儿童、残疾人以及土著族群和当地社区有意义地参与制定和实施关于气候变化和减少灾害风险的政策(斐济);
104.39设立一个专门负责处理气候变化相关问题的部委或部门(巴哈马);
104.40为受采矿和商业项目影响的社区建立方便、透明和有效的协商和投诉机制(马来西亚);
104.41通过一项国家行动计划,以落实《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马绍尔群岛);
104.42在民间社会各部门、私营公司和国家政府的参与下,继续就工商企业与人权国家行动计划进行广泛讨论(哥伦比亚);继续促进《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的实施,并拟订一项工商企业与人权国家行动计划(泰国);
104.43确保执法工作完全由民警开展(挪威);
104.44迅速调查所有关于安全部队侵犯和践踏人权的指控,包括酷刑和法外处决行为,以确保受害者得到补救,并充分追究犯罪人的责任(意大利);
104.45继续实施方案,就保护和促进人权的国际标准提高认识,特别是在执法机构中(阿尔及利亚);
104.46通过关于使用武力的立法,并在通过符合国际标准的执法人员行为规程方面取得进展(墨西哥);
104.47加强国家警察部队,以更加高效和有效的方式解决全国安全问题,同时适当考虑人权,避免建立新的执法机构来解决这一问题,并将武装部队的任务限制在传统范围内(土耳其);
104.48通过并实施拟议的使用武力立法,以指导安全部队与平民的互动,培养军事行动法方面的能力并开展相关培训,以促进就人权问题向指挥官提供咨询意见(美利坚合众国);
104.49继续采取一切必要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措施,改善公共安全和该国公民的生活质量(海地);
104.50使国内立法和法律符合国际标准,打击酷刑、虐待和不人道及有辱人格的待遇案件中的有罪不罚现象,并改善拘留条件(埃及);
104.51就2017年选举以及卫生和教育改革后发生的大规模示威中犯下的严重罪行,包括杀人、任意拘留和酷刑,对责任人进行调查、起诉并予以惩处(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104.52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打击暴力行为,特别是针对记者的暴力行为(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104.53采取行动,确保减少有组织犯罪,包括卡特尔和帮派犯罪(波兰);
104.54继续努力预防和打击犯罪,解决有罪不罚问题,以确保公民的生命权和安全权(大韩民国);
104.55采取适当措施改善监狱系统的状况,包括解决监狱和青少年拘留中心的过度拥挤和暴力问题(大韩民国);加紧努力改善囚犯的拘留条件,并从总体上改革监狱系统(俄罗斯联邦);采取有效措施,使拘留条件符合国际标准,特别是减少过度拥挤现象和囚犯间暴力(德国);
104.56避免滥用预防性拘留,消除严重的监狱过度拥挤现象,改善恶劣的监狱条件(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104.57通过关于私营安保公司的立法(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104.58通过立法,以规范私营安保公司的活动(纳米比亚);
104.59大力保障司法独立和促进权力分立(伊拉克);
104.60通过司法职业方面的明确规则和客观标准,包括涉及法官的任免、晋升、纪律处分,以确保司法独立(墨西哥);
104.61继续努力保障司法独立,包括为司法职业制定明确规则和客观标准(秘鲁);通过为司法部门制定明确规则和客观标准,包括涉及法官的任免、晋升、纪律处分,以确保司法独立(捷克);通过以透明的方式选举治安法官,解决腐败和司法机构缺乏独立性的问题(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104.62采取措施保护政府司法部门的独立和廉正(纳米比亚);
104.63通过审查最高法院法官、总检察长及其副手的遴选和任命程序,加强司法系统的独立性(瑞典);
104.64确保司法独立,特别是通过确保不得违背法官的意愿将其调任(德国);
104.65颁布一项保障和加强司法独立的法律,并更新最高法院法官、总检察长及其副手的遴选和任命程序(美利坚合众国);
104.66继续努力促进诉诸司法和减少有罪不罚现象(摩洛哥);
104.67加强支持打击腐败和有罪不罚现象特派团的任务,并落实真相与和解委员会的建议(马尔代夫);延长支持打击腐败和有罪不罚现象特派团的任务期限(东帝汶);
104.68在支持打击腐败和有罪不罚现象特派团的任务结束后,巩固已取得的进展,加强打击腐败的机构能力,包括向特别检察官办公室划拨专门的财政和人力资源(德国);
104.69继续加强法律和司法机构能力,这将包括为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官员加强人权培训(印度尼西亚);
104.70考虑可否延长支持打击腐败和有罪不罚现象特派团在洪都拉斯的任务期限(巴拿马);
104.71将袭击和杀害人权维护者的犯罪人,例如最近杀害Guapinol村环保人士的犯罪人绳之以法,并施以有效处罚(法国);
104.72采取有效措施打击腐败、腐败的政治网络和有罪不罚现象,包括采取具体措施恢复公民对洪都拉斯民主机构的信任(波兰);
104.73根据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具体目标16.5和16.6,通过排除对反腐败机制的政治干预和确保司法独立,加强打击有罪不罚和腐败(瑞士);
104.74继续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腐败,打击有罪不罚现象,保护国家机构不受有组织犯罪集团的影响(土耳其);
104.75通过增加对反腐败网络专门财政股的供资和消除法律和政治障碍,以便该股雇用更多人员,加强打击腐败的承诺(美利坚合众国);
104.76继续努力改善诉诸司法的途径(巴哈马);
104.77大力打击犯罪和有罪不罚现象(巴林);
104.78大力确保司法系统的独立性,加强对腐败和侵犯人权行为的调查和起诉,防止对人权维护者以及社区和土著活动家定罪,确保他们能够在安全的环境中开展工作(加拿大);
104.79调查涉及军队的侵犯人权案件并将犯罪人绳之以法,制定明确的计划,完成警察改革,解除军队的民事安全职责(加拿大);
104.80继续加强司法系统的能力,以便坚决打击贩毒、人口贩运和腐败(哥伦比亚);
104.81确保调查和起诉2009年政变期间涉嫌侵犯人权的犯罪人以及雇凶杀害人权维护者Berta Cáceres的策划者(哥斯达黎加);毫不拖延地解决对攻击人权维护者和记者的行为有罪不罚的问题(日本);采取具体措施,保证尊重和保护人权维护者和记者的工作,并确保调查他们遭遇的犯罪行为,有效和公正地惩处责任人(厄瓜多尔);
104.82在下一次普遍定期审议之前,为国家保护系统和特别检察官办公室提供必要的资金和业务能力(捷克共和国);
104.83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特别是在青少年中防止犯罪和打击贩毒,包括实施方案和激励措施,培养一种鼓励儿童和青少年充分发挥潜力的环境(印度尼西亚);
104.84确保充分尊重和保护表达自由――这一自由在洪都拉斯仍然受到限制,制止针对记者和人权维护者的一切形式的暴力行为(爱沙尼亚);
104.85尊重和保护意见和表达自由权以及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权(澳大利亚);
104.86停止滥用刑法起诉人权维护者、使其工作瘫痪和非法化(爱沙尼亚);
104.87有效实施保护人权维护者的法律,并加大努力为他们创造安全和有利的环境(意大利);
104.88确保根据国际标准尊重和平抗议权,保护表达和集会自由(日本);
104.89采取鼓励宗教间和谐、促进对宗教少数群体的保护和容忍的政策(约旦);
104.90通过划拨充足的资金和全面评估其绩效,确保人权维护者、记者、社会沟通者和司法人员保护机制的有效性(荷兰);确保向最近创建的保护人权维护者的机制提供技术和财政资源(葡萄牙);更加有效和全面地实施2016年国家保护机制,以确保对人权维护者的保护(爱尔兰);
104.91避免对人权维护者定罪,并确保为他们提供保护(挪威);
104.92确保适当调查对人权维护者、记者、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和双性者、土著人民和非裔洪都拉斯活动家实施的犯罪,并对责任人追究责任(挪威);
104.93保护记者和人权维护者,包括向人权维护者保护机制划拨足够的资源,并让民间社会参与进来(法国);
104.94审查国内法,以保护表达自由权、结社自由权和参与和平抗议的权利(葡萄牙);
104.95继续改进关于尊重人权和自由的国内法(俄罗斯联邦);
104.96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为人权维护者、记者和媒体工作者维持一个自由、安全和有利的环境,确保他们能够在不受恐吓或骚扰的情况下开展工作(斯洛伐克);
104.97确保对所有针对人权维护者和记者的袭击、威胁和攻击进行彻底、及时、公正和独立的调查,并将涉嫌对此类罪行负有刑事责任者绳之以法(斯洛文尼亚);
104.98通过财政手段等方式,加强国家系统和人权维护者、记者、社会沟通者和司法人员保护机制以及保护人权维护者、记者、社会沟通者和司法人员特别检察官办公室,以便有效地处理这些人遭受的暴力和骚扰(西班牙);
104.99提供资金并实施一项有效的政策,防止针对媒体、人权维护者和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和双性者的暴力和恐吓,同时纳入性别视角(瑞士);
104.100大力加强努力,有效保护记者、人权维护者和环保人士,以及弱势群体,如妇女、青年、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和双性者以及土著人民,包括有效打击有罪不罚现象(德国);
104.101让民间社会组织参与国家保护机制的决策过程(德国);
104.102加强对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和双性者、记者和人权维护者,包括环境人权维护者的保护,使其免受威胁和攻击,并依法全面调查、起诉和惩处所有暴力行为(澳大利亚);
104.103加强努力,及时、有效和公正地调查对记者、人权维护者、土地权维护者以及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和双性者的任何暴力或报复指控,并确保追究犯罪人的责任(奥地利);
104.104采取进一步措施,提高人权维护者、记者、社会沟通者和司法人员保护机制的有效性(希腊);
104.105迅速、公正地调查所有未决的攻击记者案件,并考虑利用《联合国关于记者安全和有罪不罚问题的行动计划》(希腊);
104.106确保对所有针对人权维护者的攻击、威胁和袭击进行彻底、及时、公正和独立的调查,并将涉嫌此类犯罪的人绳之以法(比利时);
104.107确保调查针对记者和人权维护者的攻击、报复和暴力行为并追究责任(巴西);
104.108保护表达自由,包括及时调查对记者、人权维护者以及土著、非洲裔和社区活动家的恐吓、骚扰和攻击行为,并起诉责任人(加拿大);
104.109根据《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加紧努力澄清人权维护者据报失踪的案件(智利);
104.110继续加强关于公共信息的获取及有效应用的政策(多米尼加共和国);
104.111大力打击人口贩运,特别是以性剥削为目的的人口贩运(以色列);
104.112继续实施打击人口贩运和毒品贩运的措施(俄罗斯联邦);
104.113推进《打击人口贩运法》相关条例的生效(巴哈马);
104.114协调对涉嫌贩运人口罪的调查,并提供充足的人力和财政资源,追究犯罪人的责任,避免有罪不罚现象(约旦);
104.115加紧努力打击以劳动和性剥削为目的的人口贩运,包括改善执法做法,以期将犯罪人绳之以法并予以处罚,并向贩运受害者提供全面保护和康复(白俄罗斯);
104.116持续关注对任何未决的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案件的处理(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104.117继续努力解决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问题,包括以性剥削为目的的人口贩运(圭亚那);
104.118大力打击性剥削和人口贩运,特别是贩运儿童,为受害者提供保护(突尼斯);
104.119加紧采取措施,减少失业,为妇女,特别是土著妇女和非洲裔妇女创造有利的工作条件(缅甸);
104.120鉴于通过了《工资平等法》,在劳动力市场上为男女提供平等机会,并加强缩小男女薪酬差距的措施(斯里兰卡);
104.121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改善妇女的工作条件(圭亚那);
104.122采取措施打击劳动力市场上侵犯妇女权利的行为,并缩小男女薪酬差距(多哥);
104.123建立防止和消除童工现象的政策和机制,包括针对低收入家庭的支持方案(马来西亚);
104.124通过关于性工作的立法,限制或防止对性工作者的虐待和歧视(马绍尔群岛);
104.125努力加强在消除贫困和性别平等方面取得的成就(摩洛哥);
104.126通过解决不平等问题,大力减少贫困和极端贫困,特别在农村人口中(缅甸);
104.127开展减贫工作,有效减少贫困人口,解决社会不平等问题(中国);
104.128继续在最弱势地区和群体中实施减少贫困的措施(多米尼加共和国);
104.129继续通过和实施各项方案,在最弱势群体中减少贫困,改善他们的社会和生活条件(俄罗斯联邦);制定一项从人权角度出发的国家减贫行动计划,重点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1和10(巴拉圭);
104.130继续努力落实可持续发展目标,使人民更好地享有人权(越南);
104.131加强举措,有效应对粮食不安全和儿童营养不良的状况,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印度);按照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的建议,加强有效应对粮食不安全和儿童营养不良的举措(斯里兰卡);
104.132推动实施《2017-2021年机构战略计划》,以提供透明、高效和公正的服务(阿曼);
104.133继续实施和加强关于通过创业和优先考虑弱势群体的有条件转移发展人力资本的方案(菲律宾);
104.134确保向每个人,包括弱势群体和农村地区提供安全和可获得的饮用水(波兰);
104.135继续努力进一步加强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特别是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这些权利(阿尔及利亚);
104.136继续实施社会保障领域的计划和方案(阿塞拜疆);
104.137将应对COVID-19大流行当前和未来影响的对策纳入政府2018-2022年战略计划和其他国家发展计划,特别关注最弱势的社会部门和领域(古巴);
104.138优先投资于国家卫生系统,以保证向所有人提供免费和普遍的公共卫生保健(马来西亚);
104.139加紧努力,满足最弱势群体的健康需求,并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卫生服务,包括为此划拨充足的资金(印度);
104.140继续努力加强国家卫生保健系统和基本卫生服务的可获得性,特别是在COVID-19大流行期间(新加坡);
104.141继续努力减少最弱势群体的健康需求和获得医疗保健方面的差异,包括为此划拨充足的资金(斯里兰卡);
104.142改善卫生系统,有效保护妇女和女童的健康权(中国);
104.143改善平等获得卫生服务,包括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服务的途径(德国);
104.144取消对使用紧急避孕药的禁止,目前甚至在强奸情况下也禁止使用(冰岛);
104.145确保所有妇女和女童了解并能获得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服务,包括获得避孕药具和安全合法的堕胎,特别是在强奸、乱伦和妇女健康和生命面临危险的情况下(墨西哥);
104.146保障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权,包括提供紧急避孕药具,使堕胎合法化(法国);
104.147将任何情况下的堕胎非刑罪化,为获得安全合法的堕胎服务消除法律、行政和实际障碍(冰岛);将堕胎非刑罪化,确保安全合法的堕胎,特别是在妇女生命或健康面临危险、胎儿遭受致命或严重损伤或怀孕是强奸或乱伦所致的情况下(斯洛文尼亚);
104.148扩大教育覆盖面,特别是中等和高等教育的覆盖面,投资基础设施并制定明确战略,以改善教育对贫困儿童的包容性(印度);扩大教育系统的覆盖面,特别是中等和高等教育的覆盖面,以促进贫困儿童进入教育系统(塞内加尔);考虑进一步扩大教育覆盖面,特别是中等和高等教育的覆盖面(斯里兰卡);加紧努力扩大教育覆盖面,特别是中等教育的覆盖面,并提高教育对贫困儿童、非裔洪都拉斯人和残疾人的包容性(泰国);
104.149继续努力促进和确保对残疾儿童的包容性教育,包括通过培训、建立机构和开展宣传活动(以色列);
104.150加强防止儿童辍学的政策(马来西亚);
104.151为教师培训和基础设施划拨额外的预算资源,以确保所有儿童都能获得优质教育(马尔代夫);
104.152继续采取措施,通过确保获得教育来消除文盲率和降低辍学率(缅甸);
104.153继续政府在教育领域的努力,确保免费提供初等教育(阿曼);
104.154为所有儿童,包括土著儿童、非洲裔儿童和残疾儿童提供有效和无障碍的教育,特别是通过确保充足的预算拨款(波兰);
104.155加大对执法人员的人权教育和培训力度(葡萄牙);
104.156确保所有儿童都有受教育的机会,并采取措施提供优质教育,包括划拨更多的预算资源(马来西亚);
104.157确保所有儿童能够不受歧视地平等获得优质教育(卡塔尔);
104.158采取进一步措施,确保充分享有受教育权(阿塞拜疆);
104.159大力加强所有人的受教育权,确保所有人,特别是土著人民和非裔洪都拉斯人能够不受歧视地获得优质教育(吉布提);
104.160采取措施,确保有效实施《跨文化双语教育基本法》(秘鲁);
104.161采取必要措施,有效执行《跨文化双语教育基本法》和《促进土著人民和非裔洪都拉斯人全面发展的反种族主义和种族歧视公共政策》(厄瓜多尔);
104.162立即采取行动,结束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包括家庭暴力、性暴力、性别暴力和杀害妇女行为,并确保对此类行为充分追究责任(爱沙尼亚);
104.163为跟进调查妇女暴力死亡和杀害妇女案件机构间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支持(爱尔兰);
104.164继续努力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和家庭暴力(伊拉克);
104.165确保全面执行关于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法律,包括保障受暴力侵害的妇女能够有效诉诸司法(意大利);
104.166采取进一步措施,促进和保护妇女的权利,包括防止家庭暴力和性暴力(日本);
104.167在让更多妇女担任决策职位方面取得更大成就(埃塞俄比亚);
104.168进一步加强国家一级防止和保护所有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机制(吉尔吉斯斯坦);
104.169通过并实施全面的立法,确立国家有效保护妇女和女童免受家庭暴力和性暴力的义务,以改善现有立法框架(冰岛);针对侵害妇女的性暴力犯罪,实施与所犯罪行相称的更严格的执法和惩罚性法律(马来西亚);建立必要的法律和行政框架,打击性别暴力(毛里求斯);加紧努力,通过关于预防和打击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国内法(俄罗斯联邦);继续颁布防止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法律(巴林);
104.170通过一项调查规程,并采取预防行动,消除杀害妇女问题的根源(黑山);
104.171大力解决暴力侵害妇女和儿童问题,包括采取措施防止暴力和为幸存者提供支持,并消除阻碍诉诸司法的障碍(斐济);
104.172继续采取措施防止和打击家庭暴力和性暴力,并向受害者提供援助和保护(尼泊尔);
104.173实施旨在有效保护性别暴力受害者的方案(秘鲁);
104.174加倍努力防止和应对暴力侵害妇女行为,惩处责任人,并向受害者提供援助和保护(菲律宾);
104.175采取立法和预算措施,终止暴力侵害妇女和女童行为,促进男女平等(法国);
104.176保护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和双性者,打击对这些人的歧视(法国);
104.177继续实施城市妇女方案,并扩大到该国其他城市(以色列);为城市妇女倡议下设立的方案――旨在保障为妇女、特别是遭受性别暴力的妇女提供全面护理――划拨充足的资源,并确保该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可获得(塞内加尔);为城市妇女倡议下的方案划拨充足的资源,并确保在全国范围内提供这些方案(捷克共和国);
104.178继续酌情与相关国际伙伴合作,通过改善诉诸司法的途径、加强社区教育和增加对受害者的支持,大力消除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包括在大流行病期间这样做(新加坡);
104.179采取进一步措施打击对妇女和女童的歧视(格鲁吉亚);
104.180根据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具体目标5.2,采取行动消除一切形式的暴力侵害妇女和女童行为,特别是建立方便、有效的保护机制,包括保障获得紧急避孕药的权利,特别是在强奸或性虐待的情况下(瑞士);
104.181继续加强性别平等,打击对妇女的歧视,保护遭受家庭暴力和性暴力的妇女(突尼斯);
104.182继续努力消除对妇女的歧视,防止对妇女的暴力和谋杀,打击人口贩运(乌克兰);
104.183防止和打击一切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将犯罪人绳之以法,并向受害者提供援助和保护(乌克兰);
104.184优先采取措施,打击普遍存在的帮派对妇女和女童的强奸和性剥削。通过加强主动识别受害者并将其转介至适当支助服务的措施,发展保护受害者的机构能力(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104.185通过法律援助遏制性别暴力的增加,确保妇女能够诉诸司法,并减少此类案件中的有罪不罚现象(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104.186继续努力实现性别平等,进一步促进妇女、儿童和其他弱势群体的权利(越南);
104.187采取必要措施,减少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包括家庭暴力、性暴力和杀害妇女行为,确保这类暴力行为的受害者能够诉诸司法(阿根廷);
104.188加紧努力防止和打击一切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确保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向性别暴力的受害者提供援助和保护(希腊);
104.189在《性暴力受害者护理国家规程草案》中纳入关于强奸的管理和处理的国际标准,包括紧急避孕药具的获取(比利时);
104.190大力防止和打击一切暴力侵害妇女行为,惩处责任人,并向受害者提供援助和保护,包括通过一项关于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全面法律(比利时);
104.191大力防止和打击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包括建立一个综合系统,收集关于这一问题的统计数据(巴西);
104.192根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确保男女平等,并结束对妇女的结构性暴力,包括性暴力和杀害妇女行为(埃及);
104.193加强措施,预防、调查和惩处所有性暴力和性别暴力行为,尤其是家庭暴力和针对男女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者和双性者的暴力行为(加拿大);
104.194严厉打击暴力侵害妇女行为,调查并惩处所有杀害妇女的案件(中国);
104.195继续采取防止暴力侵害妇女和女童行为所需的体制和监管措施,保障诉诸司法的机会,并为调查这些罪行提供所需资源(哥伦比亚);
104.196采取协调且有充分资助的措施,应对并消除关于男女家庭和社会角色的歧视性成见(圭亚那);
104.197大力保障弱势群体,包括妇女、儿童和族裔少数群体的权利,特别是加强各项举措和方案,防止性别暴力、童工和其他犯罪(大韩民国);
104.198加强预防和打击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的机制,以保护受害者,并为他们提供正义、康复和其他形式的援助(吉布提);
104.199采用协调且有适当资助的针对青年男子和男童的提高认识活动和方案,旨在改变态度和促进正面的男性形象,包括通过社交媒体这样做(海地);
104.200继续努力确保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出生登记(吉尔吉斯斯坦);
104.201继续努力推进保障儿童和青少年权利的政策(格鲁吉亚);
104.20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青少年黑帮和犯罪团伙招募儿童,并保护儿童免遭武装暴力(巴拿马);
104.203加强防止儿童被帮派招募和遭受帮派暴力的方案,包括青少年黑帮和其他犯罪团伙(秘鲁);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招募儿童劳动,并将强迫招募儿童加入犯罪团伙定为刑事犯罪(乌克兰);
104.204以社区行动为重点,扩大预防青少年暴力的行动。为此,继续加强地方议会和“更安全的城镇”方案(古巴);
104.205在土著人民领地上实施各种经济项目期间,将促进和保护土著人民的权利作为优先事项(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104.206大力防止对土著人民和非裔洪都拉斯人任何形式的歧视(意大利);
104.207推行土著人民融合政策,打击种族主义(阿曼);
104.208确保土著人民有意义地参与政治并能获得社会服务(菲律宾);
104.209根据《土著人民权利宣言》和《农民权利宣言》,尊重土著人民和农民的权利,特别是事先咨商权(瑞士);
104.210进一步保护土著人民和非裔洪都拉斯人免遭种族歧视(多哥);
104.211坚持努力消除对土著人民和非裔洪都拉斯人的顽固成见和偏见(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104.212采取一切必要步骤,确保洪都拉斯最近的《刑法》改革符合国际人权义务(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104.213大力消除法律和实践中对土著人民和非裔洪都拉斯人的歧视(奥地利);
104.214履行在内罗毕首脑会议上作出的承诺,在2021年底前通过目前正在审查的旨在确保保护土著妇女和非裔洪都拉斯妇女权利的公共政策,并确保在受影响人口的积极参与下适当执行该政策(哥斯达黎加);
104.215为族裔群体和文化遗产特别检察官办公室以及土著人民和非裔洪都拉斯人事务局提供充足的资源,以确保土著人民的权利(丹麦);
104.216大力确保残疾人获得卫生、教育和社会服务,并确保他们充分融入社会(斐济);
104.217采取行动,确保残疾人充分、平等和有意义地参与公共生活所有领域的协商、决策和政策制定(波兰);
104.218促进加大社会对残疾人包容性的措施(多米尼加共和国);
104.219继续努力保护移民和弱势群体的权利(尼日利亚);
104.220为洪都拉斯人实施一项重返社会计划,遣返因暴力流离失所而返回该国的移民儿童(塞内加尔);
104.221使移民和外国人法及相关文本符合国际标准(多哥);
104.222通过一项全面的移民公共政策,重点保障移民及其家人的人权,特别关注洪都拉斯移民的状况,以及与其他国家合作确保移民身心健全的必要性(阿根廷);
104.223继续努力执行应对流离失所的计划(巴哈马)。
105.本报告所载所有结论和/或建议反映提交国和/或受审议国的立场。这些结论和/或建议不应理解为得到整个工作组的赞同。
Annex
Composition of the delegation
The delegation of Honduras was headed by the Vice-president of the Republic of Honduras and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conomic Development, H.E. Mrs. María Antonia Rivera, and composed of the following members:
•Mr. Rolando Edgardo Argueta, President, Supreme Court Justice;
•Mr. Carlos Madero, Secretary of State, General Coordinator of Government;
•Mrs. Zoila Cruz, Secretary of State for Development and Social Inclusion;
•Mrs. Alba Consuelo Flores, Secretary of State for Health;
•Mr. Arnaldo Bueso, Secretary of State for Education;
•Mr. Olvin Villalobos, Secretary of State for Work and Social Security;
•Mr. Elvis Rodas, Secretary of State for National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Mrs. Karla Eugenia Cueva Aguilar, Secretary of State for Human Rights;
•María Andrea Matamoros, Secretary of State for Communications and Presidential Strategy;
•Mrs. Ana Aminta Madrid, Secretary of State and Director of the National Institute for Women;
•Mr. Marcos Velasquez, Deputy and President of the Committee for Human Rights of the National Congress;
•Mrs. Johana Bermúdez, Deputy, National Congress;
•Mrs. Sara Medina, Deputy, National Congress;
•Mrs. Estela Cardona, Attorney General;
•Mrs. Alejandra Hernández Quan, Deputy Secretary for Prevention; State Secretariat of Public Security;
•Mrs. Nelly Jerez, Deputy Secretary for Consular and Migration Affairs, State Secretariat of Foreign Affairs and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Mrs. Jackeline Anchecta, Deputy Secretary for Promotion of Human Rights, State Secretariat of Human Rights;
•Mrs. Rosa Seaman, Deputy Secretary for Protection, State Secretariat of Human Rights;
•Mrs. Doris Mayrell Mendoza, Deputy Secretary for Public Policy and Social Inclusion, State Secretariat of Development and Social Inclusion;
•H.E. Mr. Ambassador Giampaolo Rizzo Alvarado, Permanent Representative of Honduras to the United Nations Office and other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in Geneva;
•Mrs. Loany Alvarado, Deputy Director of Prosecutors, Public Ministry;
•Mrs. Carolina Menjivar, Executive Director, National Institute for Migration;
•Mr. Rony Javier Portillo, National Director, National Penitentiary Institute;
•Mrs. Lolis Salas, Executive Director, Directorate for Children, Adolescents and Family;
•Mr. Tulio Mariano Gonzáles, Director General, Directorate for Indigenous Peoples and Afro-Hondurans;
•Mrs. Nolvia Amador, Director on Investigation and Compliance to International Obligations, State Secretariat of Human Rights;
•Mr. Pablo Kuri, Director for Public Policy and National Action Plan for Human Rights, State Secretariat of Human Rights;
•Mrs. Mariel Lezama, Counsellor, Permanent Mission of Honduras to the United Nations Office and other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in Geneva;
•Mr. Ángel Claros Córdova, First Secretary, Permanent Mission of Honduras to the United Nations Office and other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in Geneva;
•Mrs. Karen Motiño, Legislative Manager, National Congress;
•Mrs. Claudia Patricia Galindo, Assistant to the Prosecutor’s Office, Public Ministry;
•Mrs. Daniela Palacios, Sectoral Assistant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General Secretariat of Government Coordination;
•Mrs. Sagrario Prudott, Human Rights Advisor, State Secretariat of Security;
•Mr. Wilmer Torres Saavedra, National Police Commissioner, State Secretariat of Security;
•Mr. Cesar Jauregui, Human Rights Advisor, State Secretariat of Human Rights;
•Mr. Gustavo Betancourt, Human Rights Conventions Officer, State Secretariat of Human Righ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