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缔约国提名的人选名单
4.根据《公约》第17条第4款规定的程序,秘书长在2015年3月16日的普通照会中,请缔约国在2015年6月16日以前,提交参选委员会五名委员的提名。在2015年6月16日以前收到的简历都被列入本报告附件。
5.提名的委员会候选人姓名(按字母顺序排列)以及提名的缔约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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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 |
提名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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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卜杜拉·阿其拉佛·阿布巴卡先生 |
莫桑比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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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立德·奥斯曼·奥美尔先生 |
沙特阿拉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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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巴里昆格里女士 |
卢旺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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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扎特·萨阿德·赛义德·波拉以先生 |
埃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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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利斯·盖尔女士 |
美利坚合众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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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劳德·海勒·罗阿山特先生 |
墨西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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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林尚利恩先生 |
毛里求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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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娜·克劳迪亚·奥伯林女士 |
阿根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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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维亚·普册女士 |
拉脱维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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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娜·拉库女士 |
摩尔多瓦共和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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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提伊·萨尔先生 |
毛里塔尼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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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拉基米尔·托奇洛夫斯基先生 |
乌克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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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巴斯蒂安·土泽先生 |
法国 |
三.将于2017年12月31日任期届满的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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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 |
国籍 |
自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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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迪亚·贝尔米女士 |
摩洛哥 |
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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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莱西奥·布鲁尼先生 |
意大利 |
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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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斯·莫德维格先生 |
丹麦 |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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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帕娜·普拉丹-马拉女士 |
尼泊尔 |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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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克宁先生 |
中国 |
2014 |
附件*
阿卜杜拉·阿其拉佛·阿布巴卡先生(Abdula Achirafo Abubacar)(莫桑比克)
出生日期和地点出生日期和地点:1952年7月12日,马普托,莫桑比克
工作语言:葡萄牙语、英语
现任职务
马普托-刑事部分或区域的高等上诉法院法官
主要专业活动
作为一个上诉法院,我们在事实和法律方面,按照资源评估初审(省法院)的决定,并采取决定。决定是由会审的三名法官作出。每名法官为分配给他处理的案件准备决定草案。
学历
1999年,爱德华多蒙德拉纳大学法律学位
会计学院1987年。
马普托商务学院,也是在这个问题上的老师。
仍在爱德华多蒙德拉纳大学教授刑事法律课。
在禁止酷刑委员会职权领域内的其他主要活动
参加在莫桑比克的各种研讨会和会议,因为我们是法官,不能参加公开的游行,以避免导致政治利用或一些对抗。
在该领域的最新著作
无
哈立德·奥斯曼·奥美尔先生(Khalid Othman AlOmeir)(沙特阿拉伯)
出生日期和地点出生日期和地点:1963年11月17日,Ushaiger, 沙特阿拉伯
工作语言:阿拉伯语,法语
现任职务
沙特国王大学,法律和政治学院刑法教授
主要专业活动
在刑法和刑事科学领域里的研究人员(1997年起)。
阿拉伯东部学院法学研究生导师(硕士和博士)(2011年以来)。
阿拉伯国家联盟在儿童权利方面的法律专家(2012年以来)。
刑法改革国际的法律专家(2012年以来)。
阿拉伯国际人道主义法协会会员(2005年以来)。
学历
1997年,普瓦提埃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论文的题目是“沙特阿拉伯王国的刑事政策”。2003年11月由法国里尔Atelier National de Reproduction des Theses出版和经销。
1992年获得普瓦提埃大学等同法律硕士学位。
1987年,沙特国王大学法律学士学位。
在禁止酷刑委员会职权领域内的其他主要活动
参加了若干会议,并讲授有关被告人权利的课程,重点在于对被告的人道主义待遇。
在该领域的最新著作
“从刑法角度探讨政府基本制度中的人权”,2003年。
“人权在惩教机构的教育和文化中的合法性”2003年。
“根据沙特阿拉伯刑事诉讼法的演变探讨正式程序中对人权的保护,2004年。
“欧洲人权公约和死刑”,2007年。
“根据沙特阿拉伯刑事诉讼法的演变探讨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2012年。
玛丽·巴里昆格里女士(Mary Balikungeri)(卢旺达)
出生日期和地点:1953年12月26日,卢旺达Nyanza
工作语言:英语、法语、Kiswahili 和Kinyarwanda语
现任职务
卢旺达妇女网络创始人兼执行董事,充当该组织性别与发展专家。
主要专业活动
监督卢旺达妇女网络的方案,即性暴力和基于性别暴力的受害者的心理和健康需求;人权和法律权利;1994年大屠杀幸存妇女的社会经济权利,以及发展这方面的宣传和建立政策制定者和社区行为者之间的联系。
在冲突后国家支持当地和区域性的和平与发展。
作为区域和国际网络在本地的联络点,在国际和区域理事会中任职,如艾滋病规划署的方案协调委员会和贸发会议理事会,妇女庇护所全球网络和妇女和平建设者全球网络。
国内、区域和国际网络及资金筹集。
在区域和国际一级开展演讲活动。
监督和加强52个基层合作伙伴协会网络,和监督/管理33名当地工作人员以及一群社区辅助人员。
学历
肯尼亚基督教工业培训行政学院(CITC)、法国Vichy的CAVILAM管理学院和日内瓦的非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发展计划颁发的各种管理和企业管理文凭。在性别,建设和平和冲突转化方面的其他资格,以及东门诺大学,联合国大学和波士顿大学在人权和法律权利方面的证书。
在禁止酷刑委员会职权领域内的其他主要活动
经营希望综合医院,该院采用了全面服务的方法,为妇女暴力幸存者的法律,经济,医疗和社会心理方面的需求提供服务。
作为妇女庇护所的非洲网络现任主席,在区域和国际上普遍结网,该所是妇女庇护所全球网络(GNWS)的附属机构。妇女庇护所全球网络成立于2009年,以团结和加强妇女庇护所运动在全球范围内做出改变以终止对妇女和儿童的暴力行为。
与一些全球倡议,如怀柔委员会和非洲妇发通信网积极合作,影响有关妇女的住房,土地和生殖健康权利的政策。
在该领域的最新著作
安理会第1325号决议:卢旺达民间社会监测报告,妇女和平建设者全球网络,2010年。
为非洲联盟和平安全理事会和ACCORD出版物编写题为“第1325号决议在2020年—向前看,向后看”的团队之一。
一些关于妇女土地权和继承权,女性领导力,和希望综合医院可复制模式、通过参与战略赋权妇女,家庭和社区实现可持续和平与对基于性别暴力的零容忍等组织培训模块/宣传册。
伊扎特·萨阿德·赛义德·波拉以先生(Ezzat Saad El Sayed Borai)(埃及)
[原文:法文]
出生日期:1950年9月28日
语言:阿拉伯语(母语)、英语、法语
学历
1985:国际法博士,专攻人权国际法,开罗艾因夏姆斯大学。
1975:国际法硕士(国际法高等学科文凭),开罗艾因夏姆斯大学。
1973:国际法硕士(公法高等学科文凭),开罗艾因夏姆斯大学。
1972:法律学士,开罗艾因夏姆斯大学。
专业履历
2010年3月-2010年9月:外交部美洲事务副部长。
2006年3月-2010年3月:阿拉伯埃及共和国驻俄罗斯、土库曼斯坦、塔吉克斯坦和白俄罗斯特命全权大使。
2004年9月-2006年2月:外交部亚洲事务副部长。
2000年9月-2004年8月:阿拉伯埃及共和国驻印度尼西亚特命全权大使。
1997年8月-2000年9月:外交部负责法律事务和国际条约的副助理部长。
1993年8月至1997年9月:代表团副团长,阿拉伯埃及共和国驻荷兰海牙大使馆。
1988年5月至1992年9月:阿拉伯埃及共和国驻波兰华沙大使馆。
1982年6月-1986年6月:阿拉伯埃及共和国驻莫桑比克马普托大使馆。
1981年3月-12月:阿拉伯埃及共和国驻沙特阿拉伯吉达的关注科。
其他经验
埃及外交事务委员会的成员。
2011年8月24日-2013年6月:卢克索的州长。
2004年12月-2006年3月,埃及外交俱乐部的董事会主席。
埃及代表团成员/团长,出席一些国际和地区会议,如联合国及其各机构和专门机构举行的会议;各区域组织(非洲统一非统组织组织/非洲联盟,阿拉伯联盟,巴塞罗那欧洲地中海伙伴进程)举行的会议,处理广泛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法律问题,包括经济一体化,人权,知识产权,移民和庇护以及海洋法等。
2006年1月31日至2月1日,埃及出席在伦敦举行的第一届阿富汗问题部长级会议的代表团团长。
2004年10月-2005年9月:埃及参加亚洲中东对话(AMED)指导委员会的代表团团长,新加坡,开罗,安曼。
2005年8月1日至28日:出席北京的中国中非合作论坛高级官员会议的埃及代表团团长。
2000年4月-6月:修订和起草关于建立非洲联盟的公约以及建立非洲议会的议定书专家会议的埃及代表团团长,这两份文件都在亚的斯亚贝巴,的黎波里,洛美的非统组织首脑会议(2000年7月6-12日)上获得批准。
2000年7月6-12日:埃及出席非洲统一组织第36届首脑会议和部长理事会(洛美)的代表团成员。
2000年5月14-21日:埃及出席批准专利法条约的外交会议(日内瓦)代表团团长。
1999年4月1-17日埃及出席非洲统一组织关于人权问题的第一次部长级会议(毛里求斯)的代表团团长。
学历
1986年以来,在一些埃及大学(开罗大学,艾因夏姆斯大学,爱资哈尔大学)担任国际法和国际组织课程教授。
学术研究和出版
“区域组织框架下的国际人权保护”,开罗,1985年(法律博士论文)(阿拉伯文)。
“条约法和保护人权的国际公约”,埃及国际法杂志,1983年,第39卷,第256-310页(阿拉伯语)。
“在当前国际体系内保护少数人”,埃及国际法杂志,1986年,第42卷,第15-72页(阿拉伯语)。
“非洲和国际争端的司法解决”,Al-Siyasah Al-Duwaliyah, Al-Ahram战略研究中心,第93卷。1988年7月,p.91-103(阿拉伯文)。
“从中东视角看恐怖主义和与西方关系”,VAN ZORGE印尼报告,第六卷,第1号,2004年1月12日,第22-24页。(英文)。
“俄罗斯在全球战略中面对的挑战”Al-Siyasah Al-Duwaliyah, Al-Ahram战略研究中心第195卷,2014年1、3月,p.88-91(阿拉伯文)。
费利斯·盖尔女士(美利坚合众国)
出生日期和地点:1946年6月16日,美国新泽西州Englewood
工作语言:英语、俄语
现任职务
禁止酷刑委员会成员,(副主席,2004-2006年,2009年至今)。
美国犹太人委员会,雅各布·布劳斯坦促进人权学院院长,(1993年至今)。
美国联合国协会,利奥内瓦斯人权工作队主席(2011年至今)。
主要专业活动
作为成员,副主席,参加禁止酷刑委员会一年两次的会议;代表禁止酷刑委员会出席2012年主席会议(亚的斯亚贝巴会议的副主席),2014年会议(日内瓦),以及跨委员会会议,其中包括三个后续会议;两个关于条约机构改革的马尔本次会议。
作为雅各布·布劳斯坦学院院长,进行旨在加强国际人权保护和机构的研究和写作;学术和政策会议的演讲者,其中包括内布拉斯加大学(汤普森论坛,2013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关于国家机构的研讨会(2014年);关于预防酷刑(2015年),和条约机构改革(2015年)的威尔顿公园会议。
作为美国联合国协会,利奥内瓦斯人权工作队主席,由在美国的人促进对联合国人权进展的认识,并提供改进建议。
美国促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的自由委员(2012年至今)。
学历
韦尔斯利学院,学士(荣誉),1968年。
哥伦比亚大学文学硕士,1971年。
哥伦比亚大学,哲学硕士,1973年。
在禁止酷刑委员会职权领域内的其他主要活动
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Regents教授,(2010年)。
美国国际宗教自由联邦委员会委员(2001-2012年:2002-2003年,2006-2007年,2008-2009年主席;2003-2006年副主席)。
世界人权宣言50周年全国联盟指导委员会,主席(1997-1999年)。
出席世界人权会议(维也纳,1993年);世界妇女大会(北京,1995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1994-1999)的美国代表团的公众成员。
第一自由中心董事会,(2012-2015年);安德烈·萨哈罗夫基金会(1993年至今)。
人权观察社,欧洲和中亚地区咨询委员会,(1996年至今)。
富兰克林和埃莉诺·罗斯福学院董事会(2001-2004年);理事会(2004年至今)。
卡特中心,埃默里大学,国际人权理事会(1994-2003年)。
在该领域的最新著作
《联合国高级人权专员》,(ed. with C.L. Broecker),Martinus Nijhoff, 2014年。
“联合国人权保护机制的效能:人权高级专员”,年会记录(美国国际法学会)2014年4月。
“实施条约机构的建议:建立更好的后续程序,”收录在谢里夫·巴西乌尼(主编)的,《联合国人权机制面临的新挑战》,Intersentia, 2011年。
“妇女,国际法和国际机构”妇女研究国际论坛,2009年。
克劳德·海勒·罗阿山特先生(墨西哥)
[原文:西班牙文]
出生日期和地点:墨西哥城,1949年5月2日
工作语文:西班牙语、英语、法语、葡萄牙语
目前职位
墨西哥杰出大使
墨西哥学院副研究员
主要专业活动
墨西哥驻联合国常驻代表(2007-2011年)。
驻美洲国家组织常驻代表(1998-2001年)。
多边事务司司长(1988年1月-12月)。
他参加了孔塔多拉集团在中美洲的和平进程(1983-1988年)。
驻奥地利维也纳国际组织常驻代表(1992-1995年)。
墨西哥驻瑞士大使(1989-1991年)。
墨西哥驻古巴共和国大使(1995-1998年)。
驻经合发组织常驻代表(2002-2003年)。
墨西哥驻法国大使(2001-2007年)。
墨西哥驻日本大使(2011-2014年)。
学历
墨西哥学院国际研究中心,国际关系学士,(1968-1972年)。
1974年,在瑞士日内瓦国际高等研究学院获得历史和国际关系硕士学位(1972-1974年)。
在禁止酷刑委员会职权领域内的其他主要活动
克劳德·海勒大使率领的墨西哥代表团出席联合国系统的许多国际会议,如人权委员会会议(1988年至1992年),和维也纳人权大会(1993年)。
向禁止酷刑委员会提交墨西哥的报告,1993-1994年。
美洲人权委员会保护少数群体小组委员成员1990至1993年。
美洲国家组织司法和政治事务委员会主席,完成对美洲人权体系进行的审查。
主持若干多边组织的机构和工作组的会议,例如导致联合国大会于1990年通过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的会议。
在该领域的最新著作
“美洲国家组织的人权”。世界人权宣言50周年。墨西哥,IMRED, 1998年。
“墨西哥在安理会的参与”,若干作家;载于“墨西哥和联合国:40年的合作”。墨西哥,SRE, 1986年;第245-261页。
“墨西哥和对农民工及其家人权利的保护”墨西哥外交政策杂志,76-77号,墨西哥,IMRED, 2006年,第9-25页。
“墨西哥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若干作者。墨西哥面对的大问题。国际关系。墨西哥学院。墨西哥,2010年第十二期,第63-88页。
保罗·林尚利恩先生(毛里求斯)
出生日期和地点:1948年7月4日,路易港,毛里求斯
工作语言:英语和法语
现任职务
毛里求斯最高法院法官,过去16年来。
法律教育委员会主席。
执行以电子形式提交案件和管理诉讼案件的电子司法机关指导委员会主席。
禁止酷刑小组委员会成员(2011-2012年,2013-2016年)。
禁止酷刑小组委员会主席团成员(副主席)2015-2016年。
主要专业活动
目前为最高法院商事庭主审法官,处理公司诉讼,债务清偿和破产。
建筑纠纷仲裁员。
学历
1968年高中毕业证书,剑桥。
1970-1973年专业律师考试-法律教育委员会,伦敦。
1974年法律教育委员会研究生文凭,伦敦。
1976-1979年Aix-Marseilles大学法律学士。
1980年巴黎国立法官学院文凭(国际组)。
在禁止酷刑委员会职权领域内的其他主要活动
监狱委员会主席。
缓刑委员会主席。
最高法院为了与监狱建立视频链接而计算机化的指导委员会主席。
1976年至1992年间主审许多刑事案件。
从1984年到2007年,作为刑事上诉法院法官,主持了不论是有或无陪审团的严重刑事案件的审判。
2008年,作为最高法院新创建的刑事审判庭主审法官处理大量的高调刑事案件。
探讨司法改革小组成员。
在该领域的最新著作
无。但留下来若干关于被告方获得公正审理权利,保释和警察的暴行的判例。
过去9年来,为都柏林三一学院法律系举办的年度研讨会提交讨论文件,主题包括人权、公平听证会、歧视、死刑。量刑、司法机构的独立、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安娜·克劳迪亚·奥伯林女士(阿根廷)
[原文:西班牙文]
出生日期和地点:阿根廷圣达菲省圣达菲市。1976年8月7日年。
工作语文:西班牙语和英语
现任职位
在人权领域的国家法律事务主任。
司法和人权部,国家人权秘书处。
我的职务包括,在国家法律部门负责促进对体制暴力和危害人类罪案件的诉讼。另外,在我的职权下,也包括登记、系统化和跟进酷刑行为,强迫失踪或者其他严重违反人权事件单位。
主要专业活动
国家人权秘书处的办公室主任。
国家人权秘书处高级顾问;圣尼古拉联邦检察院特别检察官。
HIJOS法律小组成员(负责危害人类罪和民主制度下的体制暴力案件的投诉和评论)。
五月广场祖母的法律团队成员。
律师,从2000年3月至2007年1月在刑事案件中,特别是在人权、体制暴力和对妇女的暴力方面,以特定的方式实践专业。
国家科学技术部研究员。PICT网络项目2002年。“暴力,警察和法治。广泛使用武力作为犯罪控制策略的问题。布宜诺斯艾利斯和圣达菲省,布宜诺斯艾利斯市”,2002-2007年。
实习生,在1号监狱组(科龙达)实习刑事执行,罗萨里奥律师协会。
学历
拉普拉塔国立大学人权硕士
滨海国立大学律师
在禁止酷刑委员会职权领域内的其他主要活动
研究助理,人权研究和调查中心(CEIDH)阿根廷支部关于在2003-2007年间使用警力的监管框架和理由的国际比较项目,和关于这个问题的几个项目。
罗萨里奥团队成员,研究项目为“美丽和安全社区”,为芒克国际研究中心,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和人权研究和调查中心(罗萨里奥国立大学)开发。
调研小组成员,项目:面对国家罪行,当代阿根廷在真理和正义方面的权力,反抗和斗争,罗萨里奥国立大学法律系。
调研小组成员,项目:从现实角度分析警察暴力。
1995年12月至1999年12月期间在罗萨里奥市发生的、由于警察暴力导致的平民死亡案件的定性研究,人权研究和调查中心,罗萨里奥国立大学,法学院。
零镇压网络成员,体制暴力综合应对方法工作组。
2001年12月19、20和21日发生的体制暴力行为非政府调查委员会成员。
在该领域的最新著作
文章:“从一个代表受害者律师和H.I.J.O.S活动分子视角看司法程序”,载于“审判阿根廷的危害人类罪”一书,“Cara o Ceca出版社,布宜诺斯艾利斯,2011年。
联合撰写的文章:“秘密拘留所里的性别暴力和性虐待”,载于“司法正义:关于在阿根廷审判危害人类罪的新讨论”一书,二十一世纪出版社,布宜诺斯艾利斯,2011年。
伊维亚·普册女士(Ilvija Pūce)(拉脱维亚)
出生日期和地点:1971年10月28日,里加,拉脱维亚
工作语言:拉脱维亚语(母语)、英语(优秀)、俄语(良好)、法语(阅读)
在国际人权方面具有15年经验的律师,特别是在预防酷刑和虐待方面。
具有强大的分析能力和在国家和国际层面扎实的工作经验,对国际人权法(尤其是公民和政治权利)以及国际和区域人权系统(特别是联合国系统和欧洲系统)有深入了解。
参与对很多欧洲国家,包括希腊、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乌克兰、马耳他以及对摩洛哥、约旦和坦桑尼亚的访问任务,和起草有关在拘留地点打击酷刑和虐待的报告。
现任职务
丹麦禁止酷刑学院(DIGNITY)法律顾问(自2014年)。
提供法律咨询和国际人权法关于禁止,赔偿和防止酷刑,有组织的暴力和相关领域的实践培训;从事法律研究,与国家和国际伙伴组织合作(特别是在中东和北非地区和东部非洲),对政府,议会和政府间组织倡导国家和国际人权,以促进废除酷刑的全球努力。
主要专业活动
在拉脱维亚人权中心-拉脱维亚最大的非政府人权组织,担任有十三年经验(2001年至2014年)的资深律师,重点是禁止酷刑问题和不歧视。法律分析、研究和写作,举办讲座和培训,宣传,诉讼,现场监测监狱。游说拉脱维亚批准禁止酷刑任择议定书。
2012年以来为刑罚执行法典常设委员会成员(拉脱维亚司法部)。
在2005至2007年为欧盟关于基本权利的独立专家网络成员,并在该网络重新组织后,为拉脱维亚在欧盟基本权利机构法律专家网络(FRALEX)的资深专家(2007至2009年)。撰写很多报告,和范围广泛的基本权利问题的专题研究。
学历
国际和欧洲法法学硕士,论文:“在拉脱维亚批准禁止酷刑任择议定书的和设立反酷刑国家预防机制(NPM)”。
法理学学士学位,论文:“已废止或取消犯罪记录的人的就职限制”。
参加过无数的国际培训,包括在芬兰图尔库,埃博学术大学人权研究所,和德国特里尔,欧洲法学院的课程。
在禁止酷刑委员会职权领域内的其他主要活动
欧洲委员会防止酷刑委员会担任8年关于拉脱维亚的成员(2007年以来):参观和报道欧洲委员会成员国的监禁机构;修订少年监禁机构防止酷刑标准工作组的组长(发表在防止酷刑委员会活动第24号总报告上(2013-2014年))。
在预防酷刑的无数论坛上发表演讲,如在少年司法世界大会上-2015年,日内瓦,以及在第一次让-雅克·戈蒂埃国家预防机制研讨会上,“解决被拘留儿童的易受害程度”,由防止酷刑协会举办。主办和主持国际会议“防止酷刑和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的全球,区域和国家机制:彼此学习。2014年在拉脱维亚庆祝欧洲防止酷刑委员会25周年。为拉脱维亚无数监狱工作人员,拉脱维亚监狱行政,人权监察专员办公室,宣誓的律师,法官,非政府组织,法律系学生,议会议员介绍禁止酷刑委员会及其标准,以及《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
在该领域的最新著作
2012年(为拉脱维亚人权监察专员办事处),“部分欧盟成员国关于非法滞留第三国国民强行驱逐的监控机制”。
FRALEX 2008年国情快报。
FRALEX 2008年关于贩运儿童的国家专题研究。
拉脱维亚监狱、“Olaine”非法移民拘留所和“Mucenieki”寻求庇护者和难民接待中心里的情况;载于拉脱维亚监禁机构监测报告。拉脱维亚人权中心,国际标准书号978-99849920-06。
2005年拉脱维亚基本权利情况报告,欧盟基本权利独立专家网络。
安娜·拉库女士(Ana Racu)(摩尔多瓦共和国)
出生日期和地点:1979年6月17日,摩尔多瓦共和国
工作语言:英语、俄语、法语、罗马尼亚语(母语)
现任职务
人权专家,顾问,地球社,摩尔多瓦
主要专业活动
禁止酷刑委员会(CPT)的前委员,代表摩尔多瓦共和国,欧洲委员会,2011-2013年:监测拘留场所和起草具体报告;监狱改革方案的协调(非政府组织,刑法改革研究所,2001-2006年);支持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执行,协调有关人权监测和报告(UNDP, 2006-2008)的元素;在人权和防止酷刑方面,培训国家预防机制(NPM)成员,警察和监狱员工,医生和法医专家,检察官和法官(开发计划署,摩尔多瓦监狱部,2006-2012年);作为摩尔多瓦监狱系统内不同的人权评估和监测任务联络人,包括对监狱和刑事司法改革的国际项目(欧洲联盟、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欧安组织,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蓬皮杜小组、司法部,2008-2011年)。
学历
摩尔多瓦国立大学法律本科学历(2001年);公法,专攻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毕业论文:“对犯罪的社会反响”。
专业培训:“向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提报告(开发计划署,基希讷乌,2006年);改善关押条件和防止虐待(欧洲委员会,安塔利亚,2011年)。
在人权,刑事司法和监狱改革领域里,参与超过40个国家和国际的培训,研讨会和会议。
在禁止酷刑委员会职权领域内的其他主要活动
协调禁止酷刑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实施情况年度报告和定期报告工作组的活动(开发署和外交部,2006-2007年);起草防止酷刑一节,UPR摩尔多瓦(2011),起草摩尔多瓦共和国人权遵守情况报告(人权监察员机构,2000-2001年)。
在该领域的最新著作
有关监狱改革、替代拘留办法,少年司法的文章和新闻(非政府组织刑法改革研究所,摩尔多瓦,2002-2005年);
“从羁押场所被释放的人员的重新融入社会”,评估报告(SIDA, 索罗斯基金会,摩尔多瓦,2009年);“犯人之间的暴力行为”,研究报告,索罗斯基金会和刑法改革研究所,2011年;知识,态度和行为(KAP)研究:警察与儿童的互动,地球社,摩尔多瓦,2014年;刑事处罚个性化研究,欧洲委员会和欧盟代表团,摩尔多瓦,2015年。
德提伊·萨尔先生(Déthié Sall)(毛里塔尼亚)
[原文:法文]
出生日期和地点:1955年12月31日,达尔巴尔卡,毛里塔尼亚
工作语文:法语、英语
现任职务
2013年以来毛里塔尼亚全国人权委员会(国家人权委员会)秘书长。
自2012年起,代表非洲地区,担任国家人权机构资格鉴定小组委员会成员。
主要专业活动
负责该机构的行政和人事职能。
全国人权委员会主席的直接合作者。
负责讲习班和研讨会笔记。
分析任务报告的规律和概要。
全国人权委员会的辩护词,意见,报告,新闻发布。
该委员会的年度预算设计。
国家人权委员会的三年行动计划的设计和修订。
学历
1984年在蒙彼利埃第一大学念了一年DESS消费法律课程。
1983年在蒙彼利埃第一大学(法国)获得一般私法硕士。
1982年在佩皮尼昂大学(法国)获得私法学士。
1981年在佩皮尼昂获得DEUG(普通大学学业文凭)。
1977年在国立努瓦克肖特中学获得高中毕业文凭(RIM)。
在禁止酷刑委员会职权领域内的其他关于人权的主要活动
倡导国家预防机制的实施。
国家预防机制法律草案的构思人。
根据国家人权委员会的授权所进行的监狱探访的后续行动和报告摘要。
在该领域的最新著作
国家预防酷刑机制法律草案,其目的是,继毛里塔尼亚于2012年批准了任择议定书后,设立一个预防酷刑、不人道和有辱人格待遇的机制。
弗拉基米尔·托奇洛夫斯基先生Vladimir Tochilovsky(乌克兰)
出生日期和地点:1946年9月24日,乌克兰,敖德萨
工作语言:英语(流利)、俄语(流利)、法语(初级)、乌克兰语(母语)
现任职务
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成员(2010年至今;2013-2015年担任副主席)。任务包括:
国家访问,包括参观拘留设施和与被拘留者面谈;
与高级别政府代表和民间社会成员对话;
审议指控自由和安全权利受到侵犯的个人来文。
主要专业活动
在刑事司法方面有超过30年的经验,其中16年在国际一级。
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检察员[起诉方]1996-2010年)和调查组组长(1994-1996年)。
乌克兰敖德萨地区负责司法事务的区域副检察长(1987-1994年)。
乌克兰敖德萨地区区域检察长(1976-1987年)。
乌克兰敖德萨,梅奇尼科夫国立大学法学客座教授(1991-1994年)。
学历
乌克兰基辅,塔拉斯舍甫琴科国立大学法律博士,1985年。
乌克兰敖德萨,梅奇尼科夫国立大学法律文凭,1975年。
在禁止酷刑委员会职权领域内的其他主要活动
在相关领域里国际公认的专业知识。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独立专家(2010年-至今)。
代表联合国国际刑事法庭参与建立国际刑事法院的联合国谈判的正式代表,(1997-2001年)。
为国际刑事法院编制建议的特选专家小组成员(2002-2003年)。
为国际刑事法庭(1999-2005)和国际刑事法院(2003年)的检察官办公室制定准则。
负责国际刑事程序编纂的国际专家结构的成员(自2008年)。
在该领域的最新著作
国际刑事法庭和法院的法律和判例:程序和人权问题(剑桥:Intersentia出版社,2014年)。
国际刑事法院和欧洲人权法院的判例(Martinus Nijhoff出版社,2008年)。
程序和证据规则的性质和演变(载于“国际刑事司法证据原理”,牛津大学出版社,2010年)。
国际刑事司法:某些缺陷和误解,刑法论坛,卷22,2011年。
刑事司法全球化:国际刑事法院的挑战,全球治理,第9卷,2003年。
被害人在审判程序上的权利(载于“关爱犯罪受害者”,刑事司法出版社,1999年)。
塞巴斯蒂安·土泽先生Sébastien Touzé(法国)
[原文:法文]
出生日期和地点:1976年3月24日,Morlaix(法国)
工作语文:法语、英语
目前职位
Panthéon-Assas大学(Paris II)教授
主要专业活动
Panthéon-Assas大学(巴黎II)人权和人道主义法硕士指导:教授人权国际法和欧洲法特别课程;国际公法课程。
国际人权研究所秘书长。
法国国际法学会秘书长。
学历
公法教师资格(2008年)。
法学博士学位(论文关于外交保护)-Panthéon-Assas大学(Paris II)。
国际法和欧洲法DEA文凭(洛桑大学-瑞士)。
在禁止酷刑委员会职权领域内的其他关于人权的主要活动
若干大学和许多国际人权法专业培训班客座教授(塞内加尔,科特迪瓦,马里,海地,黎巴嫩,罗马尼亚,俄罗斯)。
国际人权协会丛书负责人(Pedone et Hart出版社)。
若干法律专业刊物的专栏负责人。
Diritti umani e diritto internazionale杂志科学委员会成员。
欧洲人权杂志编辑委员会成员。
国际公法杂志的编辑委员会成员。
人权季刊的科学委员会成员。
巴西人权学会杂志编辑委员会成员。
在该领域的最新著作
(与E. DECAUX合作),防止侵犯人权,Pedone, 巴黎,2015年,230页。
(编辑),欧洲人权法院和学说,国际人权学院出版物,Pedone, 巴黎,2013年,180页。
(与J-F Flauss(+)合作),欧洲理事会部长委员会,在监督欧洲人权法院的判决执行方面的活动的演变,Anthemis, 布鲁塞尔,196页。
(与JF Flauss(+)合作),人权的国际诉讼和论坛选择:国际监测机构面临的论坛选择问题,Anthemis, 布鲁塞尔,2012年,140页。
(与E. DUBOUT合作)基本权利:法律体系和制度之间的铰链,佩多,巴黎(2010年),3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