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A/HRC/33/L.16

大 会

Distr.: Limited

28 September2016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人权理事会

第三十三届会议

议程项目10

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

比利时、法国、意大利*、卢森堡*、荷兰、罗马尼亚*、南非*、西班牙*、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决议草案

33/…向中非共和国提供人权领域的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

人权理事会,

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原则和宗旨,

重申《世界人权宣言》,

回顾《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宪章》及其他有关国际人权文书和非洲人权文书,

又回顾大会2006年3月15日第60/251号决议、人权理事会2007年6月18日第5/1号和第5/2号决议、2013年6月13日第23/18号决议、2013年9月27日第24/34号决议、2014年1月20日S-20/1号决议、2014年9月26日第27/28号决议和2015年10月2日第30/19号决议,

还回顾安全理事会2013年1月24日第2088(2013)号决议、2013年10月10日第2121(2013)号决议、2013年12月5日第2127(2013)号决议、2014年1月28日第2134(2014)号决议、2014年4月10日第2149(2014)号决议、2015年4月28日第2217(2015)号决议、2016年4月26日第2281(2016)号决议和2016年7月26日第2301(2016)号决议,

重申所有国家对促进和保护《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国际人权两公约及其加入为缔约国的其他有关国际人权文书和非洲人权文书规定的各项人权和基本自由负有主要责任,

回顾中非共和国当局负有让该国所有居民免受灭绝种族、战争罪、族裔清洗和危害人类罪侵害的主要责任,

欢迎举行全民协商和班吉民族和解论坛,此后又通过了由中非共和国境内冲突主要行为方的代表签署的一项共和契约和一项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协定,

又欢迎2015年12月13日和平举行立宪公民投票,2015年12月和2016年2月和3月和平举行立法选举和总统选举,并欢迎福斯坦-阿尔尚热·图瓦德拉总统于2016年3月30日就职,

重申其对中非共和国的主权、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的承诺,

感到关切的是,由于仍然存在武装团体,中非共和国当前的安全局势脆弱;特别谴责最近在班吉发生的暴力和犯罪行为以及在该国境内发生的事件,这些行为和事件导致发生被迫流离失所现象,

严重关切仍然普遍存在的严峻的人道主义局势,特别是流离失所者和难民面临的困境;关切地注意到难民流动及其对邻国和该地区其他国家局势的影响;还对派别暴力的风险表示关切,

还严重关切侵犯平民人权的行为,包括即决处决、法外处决、任意逮捕和拘留、强迫失踪、招募和利用儿童、强奸和其他形式的性暴力、酷刑、掠夺、非法破坏财产和其他严重违反和践踏国际人权法的行为,

强调有必根据一项有关安全部门改革的综合战略制定真正的解除武装、复员、重返社会和遣返方案;欢迎在这一领域成功举办的初步活动,这些活动有助于促进减少武装团体成员人数,

注意到通过2014年2月1日在亚的斯亚贝巴举行的捐助方会议、2015年5月26日举行的布鲁塞尔会议以及关于中非共和国境内人道主义行动的数次高级别会议,国际社会已动员起来,向受危机影响的中非共和国人民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注意到即将于2016年11月17日在布鲁塞尔举行的捐助方和投资者会议,

回顾国家当局、国际社会和人道主义行为者有必要支持境内流离失所者和难民自愿回返,并确保此种回返可以持续,

欢迎由非洲领导的中非共和国国际支助团、非洲联盟、法国开展的“红蝴蝶行动”、欧洲联盟在中非共和国的军事行动、欧洲联盟中非共和国部队的非作战和作战军事培训团及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作出的努力,

回顾驻中非共和国的国际部队在采取行动履行职责时必须充分尊重适用的国际人道主义法、国际人权法和国际难民法的各项规定;对有关驻中非共和国国际部队人员犯下性虐待和其他侵犯人权行为的指控表示关切;回顾必须深入调查这些指控,并且必须将这些行为的责任人绳之以法;欢迎秘书长承诺严格执行联合国对剥削和性虐待的零容忍政策,

强调迫切需要并必须结束中非共和国的有罪不罚现象,并将侵犯和践踏人权及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犯罪者绳之以法;需要加强国家机制,确保追究犯罪者的责任,包括有效和迅速设立特别刑事法院,

强调国家当局对创造必要条件以有效独立地开展调查、起诉和作出判决负有主要责任,

欢迎中非共和国当局承诺恢复法治、结束有罪不罚现象、并根据中非共和国加入的《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将罪犯绳之以法;注意到该法院检察官于2014年2月7日决定对中非共和国的局势进行初步审查,并于2014年9月24日决定应过渡当局的要求开始进行调查,

还欢迎中非当局决定在2016年12月之前让特别刑事法院生效,

回顾对中非共和国境内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和国际人权法以及侵犯人权行为的指控进行调查的国际调查委员会认为,自2013年1月以来,冲突主要当事方都犯下了可能构成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的侵犯和践踏人权行为,

1.强烈谴责所有利益攸关方继续侵犯和践踏人权的行为;强调必须追究应对这些侵犯人权行为负责者的责任,并将其绳之以法;

2.再次呼吁所有各方立即停止一切践踏和侵犯人权的行为和非法暴力行为,要求严格遵守各项人权和基本自由,在该国重建法治;

3.赞赏地注意到中非共和国人权状况独立专家的报告和其中所载的建议;

4.促请中非共和国所有各方保护所有平民、尤其是保护妇女和儿童免遭性暴力和基于性别的暴力;

5.欢迎延长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的任务,并鼓励稳定团根据其任务,在保护平民方面坚决采取积极主动方式;

6.鼓励中非共和国当局在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的支持下,根据安全部门改革的综合战略,快速落实制定的合作架构,提出有关解除武装、复原、重新融入社会和遣返的建议,从而坚决履行解除武装、复原、重新融入社会和遣返外国士兵的任务;请会员国和国际组织为解除武装、复原、重新融入社会和遣返进程提供必要的资金,该进程可为人民安全和国家稳定作出重要贡献;

7.促请中非共和国当局在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和欧洲联盟中非共和国军事培训团的支持下,为安全部门改革制定并实施一项国家安全政策和一项综合战略,包括国防和安全部队提前进行人权核查程序;

8.欢迎一些武装团体于2015年5月5日承诺从其队伍中释放儿童并停止和防止招募和使用儿童;为此呼吁它们履行承诺;

9.促请所有各方保护武装部队和武装团体释放的儿童以及以其他方式离开武装部队和武装团体的儿童,并将其视为受害者;强调必须特别注意与武装部队和武装团体有关联的所有儿童的保护、释放和重返社会工作;

10.呼吁中非共和国当局确保尊重全体人民的人权和基本自由,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通过加强司法系统和确保问责的国家机制,终止对暴力行为和其他侵犯和践踏人权行为的犯罪者有罪不罚的现象;

11.注意到中非当局决定请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对中非共和国境内据称犯下的可能属于该法院管辖范围的罪行展开调查;

12.欢迎中非当局作出努力,包括通过和颁布相关法律,以便在国家司法系统内设立对严重侵犯人权和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具有管辖权的特别刑事法院;促请国家当局采取一切适当措施,落实这项关于设立法院的法律,包括保持其有效的执行和运行能力;

13.请中非共和国当局立即采取具体的优先措施,加强司法机构,打击有罪不罚,以便促进稳定与和解,包括在全国范围内恢复司法机构、刑事司法系统和监狱系统,确保每个人都能诉诸公平和公正的司法制度,并尽快使特别刑事法院投入运行;

14.还请中非共和国当局继续努力,恢复政府对整个国家的有效权威,包括在各省重新部署国家管理机构,以确保稳定、负责任、包容各方和透明的治理;

15.请会员国和国际组织及区域组织为中非共和国当局开展上述改革和恢复政府对全国的权威提供紧急支持;并注意到将于2016年11月17日在布鲁塞尔举行的认捐会议将为提供这一支持创造机会;

16.促请中非共和国当局执行在班吉民族和解论坛上提出的建议,包括通过采取可能实现真正和持久和解的包容性方式,设立一个真相、正义、赔偿与和解委员会;

17.仍然深为关切流离失所者和难民的处境;鼓励国际社会支持国家当局和收容国确保向暴力行为受害者,尤其是向妇女、儿童和残疾人提供适当的保护和支助;

18.吁请过渡当局不加区别地继续努力保护和促进所有人、包括流离失所者的迁徙自由权,并尊重其选择居住地、返回家园或在其他地方寻求保护的权利;

19.请所有利益攸关方和国际社会继续动员起来,应对中非共和国确定的紧急情况和优先事项,包括提供财政和技术支助,并支付受危机影响者的心理创伤治疗费用;

20.请所有各方通过加强道路安全,为受害者获得人道主义援助以及人道主义工作者进入全国领土提供便利;

21.鼓励联合国会员国在国际合作框架内,并鼓励联合国有关机构、国际金融机构和其他有关国际组织和捐助方向中非共和国提供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以促进尊重人权,对司法和安全部门进行改革;

22.鼓励联合国中非共和国多层面综合稳定团按照其任务规定,公布中非共和国人权状况报告,以便国际社会对局势进行监督;

23.决定将评估、监测和报告中非共和国人权状况独立专家的任期延长一年,以便提出有关人权领域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的建议;

24.请所有各方在独立专家履行任务时与其充分合作;

25.请独立专家与所有联合国机构、非洲联盟、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包括在与这些机构进行两次磋商时)以及其他相关国际组织、民间社会和所有相关人权机制密切合作;

26.又请独立专家在人权理事会第三十四届会议上口头汇报中非共和国人权领域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的最新情况,并向理事会第三十六届会议提交一份书面报告;

27.请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继续向独立专家提供充分履行任务所需的一切财政和人力资源;

28.决定继续审查这一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