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A/HRC/RES/42/22

大 会

Distr.: General

8 October 2019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人权理事会

第四十二届会议

2019年9月9日至27日

议程项目3

人权理事会2019年9月26日通过的决议

42/22.任意拘留

人权理事会,

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

重申《世界人权宣言》第三、第九、第十和第二十九条及其他有关规定,

回顾《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九至第十一条和第十四至第二十二条,

又回顾人权委员会1991年3月5日第1991/42号决议和1997年4月15日第1997/50号决议,以及人权理事会2007年9月28日第6/4号决议、2009年3月26日第10/9号决议、2010年9月30日第15/18号决议、2012年7月6日第20/16号决议、2013年9月26日第24/7号决议和2016年9月30日第33/30号决议,

还回顾大会2006年3月15日关于人权理事会的第60/251号决议,

回顾人权理事会2007年6月18日关于理事会体制建设的第5/1号决议和关于理事会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行为守则的第5/2号决议,强调任务负责人应根据这两项决议及其附件履行职责,

1.强调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工作的重要性;

2.感兴趣地注意到工作组最近的几篇报告,包括其中所载的问题和建议;

3.请相关国家考虑工作组的意见,必要时采取适当措施对被任意剥夺自由者的情况给予补救,并将采取的措施通知工作组;

4.注意到工作组为了制订任何因逮捕或拘留而被剥夺自由的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的相关补救措施和程序方面的基本原则和准则而付出的努力;

5.鼓励所有国家:

(a)对工作组的意见和呼吁给予适当考虑;

(b)采取适当措施,确保本国的法律、规章和惯例始终符合相关国际标准和适用的国际法律文书;

(c)尊重并促进任何因刑事指控而被逮捕或拘留的人被迅速带见法官或经法律授权行使司法权力的其他官员的权利,以及在合理时间内得到审判或被释放的权利;

(d)按照本国的国际义务,尊重并促进任何因逮捕或拘留而被剥夺自由的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以便法院及时判定拘留是否合法,如拘留不合法则命令将其释放;

(e)确保上文(d)分段所述权利在行政拘留案件中同样得到尊重,包括在涉及公共安全法律的行政拘留案件中同样得到尊重;

(f)确保任何因刑事指控而被逮捕或拘留的人均有充足时间和条件准备辩护,包括有机会聘请自己选定的律师并与之联系;

(g)确保审前拘留的条件不损害审判的公正性;

(h)提供保障措施,避免任何形式的拘留成为非法或任意剥夺自由;

(i)按照工作组的建议,考虑对可能导致任意拘留的法律和惯例进行审查;

6.确认被非法或任意剥夺自由者容易遭受法外处决、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及其他侵犯人权行为;

7.鼓励所有国家与工作组合作,并认真考虑同意工作组提出的访问要求,以便工作组能更有效地完成任务;

8.关切地注意到工作组的紧急呼吁中总有一大部分得不到答复,并促请相关国家对工作组纯粹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发出的、不影响工作组相关最后结论的紧急呼吁,以及按照常规申诉程序转交的有关同一案件的来文给予必要重视;

9.鼓励工作组按其工作方法继续向相关国家提供关于任意拘留指称的有关详细资料,以便利对这些来文作出及时和实质性的回应,同时不影响相关国家与工作组进行合作的必要性;

10.深为关切地注意到,工作组已收到越来越多关于紧急呼吁或意见的当事人或落实工作组建议的个人遭到报复的资料;吁请相关国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这种行为,将罪犯绳之以法并向受害者提供适当补救,从而打击有罪不罚现象;

11.深表感谢同工作组合作并应工作组请求提供资料的国家;请所有相关国家都表现出同样的合作精神;

12.满意地注意到,工作组获悉其所关注的一些人员已经获释,但也对大量案件尚未解决深感遗憾;

13.决定根据人权委员会第1991/42号和第1997/50号决议及人权理事会第6/4号决议,将工作组的任务再延长三年;

14.请工作组按照其提交人权理事会第三十届会议的报告的建议,与各会员国、民间社会、相关国际和区域组织、联合国各机构、基金和方案密切协商,特别是在充分尊重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的任务和工作组任务的前提下,与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密切协商,在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的支持下,就与禁毒政策有关的任意拘留问题编写一篇研究报告,以依照国际法确保将坚持禁止任意拘留纳入有效的涉毒犯罪刑事司法对策,并按照大会特别会议2016年4月19日通过的成果文件所载的关于此问题的建议,确保有关对策也包含法律保证和正当程序保障;请工作组就此问题向理事会第四十七届会议提交报告并提请联合国主要负责药物管制事务的政策制定机构麻醉药品委员会注意这篇报告;

15注意到工作组收到的关于任意拘留指称的提交材料不断增多;请工作组减少积压的提交材料,处理积压问题,并继续及时、高效地处理所有新案件,以避免今后发生积压;

16.关切地注意到,工作组称其尽管已采取精简审查程序,但仍没有充足的资源来切实履行任务,尤其是亟需的人力资源不足;请秘书长向工作组提供其切实持续履行任务所需的一切协助,尤其是使之具备充足、有保证和可预测的人力资源;

17.决定根据理事会工作方案继续审议任意拘留问题。

2019年9月26日第39次会议

[未经表决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