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A/HRC/RES/26/7

大 会

Distr.: General

10 July 2014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人权理事会

第二十六届会议

议程项目3

增进和保护所有人权――公民权利、政治权利、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包括发展权

人权理事会通过的 决议

26/7法官和律师独立性问题特别报告员的任务

人权理事会,

回顾 人权理事会以及人权委员会和大会 以往 所有 有 关司法机关 的 独立性以及司法制度 的 廉正性的决议 和 决定,

深信 独立公正的司法机关、独立的法律专业 人员 、依据自身职业操守行事的客观公正的检察部门以及司法制度的廉 正 诚实是保护人权 和基本自由、 实行法治的 基本 先决条件,也是确保审判公 平、 司法无歧视的先决条件,

谴责 对法官、律师、检察官和法庭官员的独立性越来越频繁 地进行 攻击,特别 是 在他们履行 专业 职责时进行威胁、恫吓 和 干预,

回顾 人权理事会 2007 年 6 月 18 日关于理事会体制建设的第 5/1 号决议和关于理事会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行为守则的第 5/2 号决议,强调任务负责人应根据这两项决议及其附件履行职责 ,

1. 称赞 法官和律师独立性问题特别报告员 为 履 行 任务 所 开展 的 重要工作 ;

2. 决定 将特别报告员的任期延长三年 , 职权范围与人权理事会 2011 年 6 月 16 日 第 1 7 / 2 号决议规定的相同;

3. 促请 各国政府在特别报告员执行任务时给予合作和协助,向特别报告员提供 其 要求的 所有 必要资料,对特别报告员向它们转交的来文作出回应,不无故拖延 , 考虑答 应特别报告员的访问请求 , 并 考虑落实 特别报告员 的 建议;

4. 鼓励 联合国 ( 包括 各 专门机构 )、 以及 各 区域组织、国家人权机构、独立专家、律师协会、法官和检察官专业协会、非政府组织和其他相关利益攸关 方 在 特别报告员履行任务时尽可能给予充分合作;

5. 请 秘书长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为特别报告员有效履行任务提供一切必要的人力和财 政 资源;

6. 决定 根据 理事会年度 工作方案 继续审议这一 议 题 。

2014 年 6 月 26 日

第 37 次会议

[ 未经表决获得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