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A/HRC/RES/41/22

大 会

Distr.: General

23 July 2019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人权理事会

第四十一届会议

2019年6月24日至7月12日

议程项目4

人权理事会2019年7月12日通过的决议

41/22.白俄罗斯的人权状况

人权理事会,

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世界人权宣言》、国际人权两公约和其他适用的人权文书的规定,

回顾人权委员会、大会和人权理事会通过的所有关于白俄罗斯人权状况的决议,包括理事会2018年7月6日第38/14号决议;感到遗憾的是白俄罗斯政府对理事会在这些决议中提出的请求未作出适当回应和提供合作,包括在白俄罗斯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和其他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进入白俄罗斯的问题上;同时承认白俄罗斯在与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民主制度和人权办公室、欧洲委员会、欧洲联盟以及双边伙伴合作的问题上态度日益开放,

又回顾人权理事会2007年6月18日第5/1号和第5/2号决议,

1.欢迎白俄罗斯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的报告;

2.表示继续关注白俄罗斯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状况,特别是与行使和平集会、结社和言论自由有关的不当限制和令人望而却步的繁重程序,同时承认组织活动的自由有所改善,但需根据2019年1月生效的《群众活动法》修正案及时通知主管当局;

3.又表示继续关注的是,关于执法人员和监狱管理人员实施酷刑和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的指称不断,而当局未对此进行适当调查;人权维护者、工会和民间社会组织持续遭到骚扰,其中许多组织无法注册,其中一部分组织还时不时遭到当局的搜查;对从事新闻活动的记者进行逮捕和罚款,对言论自由包括媒体言论自由实施各种侵犯,对在线媒体实行进一步限制的立法修正案得到生效;并敦促政府充分尊重表达自由、和平集会自由和结社自由;

4.感到痛惜的是,白俄罗斯政府没有对政界和社会活动人士遭到任意逮捕和拘留的案件作出反应,检察官不愿调查酷刑及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案件,犯有侵犯和践踏人权罪的罪犯逍遥法外,辩护律师遭受压力,缺乏有效的法律补救办法;还感到痛惜的是,弱势群体和宗教少数群体成员尤其遭到歧视;

5.再次吁请白俄罗斯政府全面审查相关立法、政策、战略和做法,确保各项规定清晰明了,符合白俄罗斯的国际人权义务和承诺,且不被用来阻碍或不当地限制任何人权的行使,并为司法和执法机构的能力建设和适当培训投入力量;

6.注意到特别报告员对因涉及毒品的犯罪而被判刑的儿童表示的关切,并强调需要考虑到儿童的最大利益;

7.欢迎白俄罗斯政府于2016年10月24日通过一项2016-2019年机构间人权计划,以落实白俄罗斯政府在对白俄罗斯第二轮普遍定期审议过程中接受的建议以及一些条约机构提出的建议;鼓励白俄罗斯政府对该计划进行审查和修改,将各人权机制提出的建议纳入计划,并考虑到民间社会组织提出的建议;欢迎有一个独立工会在2019年1月得到注册,又欢迎白俄罗斯政府21年来首次与人权事务委员会接触以及禁止酷刑委员会于2018年4月对该国进行了审议;

8.注意到特别报告员继续关注白俄罗斯的死刑问题,尤其表示深为关切的是,使用死刑时没有正当程序保障,而且使用死刑方面的相关资料有限;同时,考虑到透明是公平、有效的刑事审判的一项要求,请特别报告员继续监测事态发展并提出建议;

9.敦促白俄罗斯政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司法机构的充分独立性和公正性,保障受到公正审判的权利和请求上级法庭对宣判和定罪作有效复审的权利,并让所有被告都有权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自由选择法律代理;

10.回顾指出,理事会曾对2015年8月释放政治犯表示欢迎,并曾呼吁全面恢复前政治犯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然而,这些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没有得到恢复,政治活动人士仍然遭受虐待,面临有争议和出于政治动机的指控,与此同时,在处理1999年和2000年发生的四起政治反对派强迫失踪案件方面没有取得任何进展;

11.大力鼓励白俄罗斯遵循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民主制度和人权办公室、通过法律实现民主欧洲委员会(威尼斯委员会)及特别报告员的建议,立即全面改革选举法律框架,并处理选举法律框架和实践方面长期存在的系统性缺陷,特别是鉴于2019年11月即将举行议会选举,2020年将举行总结选举;

12.再次大力鼓励白俄罗斯政府按照《关于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国家机构的地位的原则》(《巴黎原则》)建立国家人权机构,并继续积极开展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工作;

13.决定将白俄罗斯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的任期延长一年,并请特别报告员向人权理事会第四十四届会议和大会第七十五届会议提交一份白俄罗斯人权状况报告;

14.敦促白俄罗斯政府与特别报告员充分合作,包括允许特别报告员以官方身份访问白俄罗斯,自由会晤包括民间社会在内的有关利益攸关方,以协助政府履行其国际人权义务,并考虑落实特别报告员的建议;还敦促白俄罗斯政府与各专题特别程序充分合作;

15.请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向特别报告员提供履行任务所需的协助和资源,并请特别报告员继续监测事态发展并提出建议。

2019年7月12日第41次会议

[经记录表决,以20票对6票、21票弃权获得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

阿根廷、澳大利亚、奥地利、巴西、保加利亚、智利、克罗地亚、捷克、丹麦、斐济、匈牙利、冰岛、意大利、日本、墨西哥、秘鲁、斯洛伐克、西班牙、乌克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反对:

中国、古巴、埃及、厄立特里亚、印度、菲律宾

弃权:

阿富汗、安哥拉、巴哈马、巴林、孟加拉国、布基纳法索、喀麦隆、刚果民主共和国、伊拉克、尼泊尔、尼日利亚、巴基斯坦、卡塔尔、卢旺达、沙特阿拉伯、塞内加尔、索马里、南非、多哥、突尼斯、乌拉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