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A/HRC/RES/18/28

大 会

Distr.: General

17 October 2011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人权理事会

第十八届会议

议程项目9

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德班宣言和行动纲领》的后续行动和执行情况

人权理事会通过的 决议*

18/28非洲人后裔问题专家工作组的任务

人权理事会,

回顾人权委员会2002年4月25日第2002/68号决议和2003年4月23日第2003/30号决议,

铭记大会2006年3月15日第60/251号决议第6段,

重申各国根据相关国际人权文书,尤其是大会1965年12月21日第2106 (XX)号决议通过的《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所承担的义务,

回顾大会、人权委员会和人权理事会以往所有关于消除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的不容忍现象的决议和决定,尤其是2008年9月18日理事会关于非洲人后裔问题专家工作组任务的第9/14号决议,

又回顾人权理事会2007年6月18日关于理事会体制建设的第5/1号决议和关于理事会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行为守则的第5/2号决议,强调任务负责人应根据这两项决议及其附件履行职责,

强调非洲人后裔问题专家工作组务必完成任务,包括根据《德班宣言和行动纲领》第5至第7段完成任务,

1. 决定根据人权理事会第9/14号决议中载列的职权范围,将非洲人后裔问题专家工作组的任务再延长三年;

2.又决定工作组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国别访问;

3.请各国政府与特别报告员充分合作以便其履行任务,包括迅速答复工作组的来函,并提供所要资料;

4. 请工作组向人权理事会提交一份年度报告,说明工作组开展的与其任务有关的所有活动;

5.请各国、各非政府组织、相关人权条约机构、人权理事会的特别程序及其他机制、国家人权机构、各种国际、金融和发展机构、以及联合国各专门机构、计(规)划署和基金与工作组合作,其中主要是向工作组提供必要资料,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提供报告,使工作组能够开展任务、包括外派任务;

6.请秘书长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向工作组提供切实完成任务所需的一切人力、技术和财政援助;

7.忆及主要为非洲人后裔、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的代表、非政府组织和专家参加工作组不限成员名额的会议提供额外资源而设立了一个自愿基金,并请各国向该基金捐款。

2011年9月30日第38次会议

[未经表决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