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理事会
第二十六届会议
议程项目4
需要理事会注意的人权状况
人权理事会通过的决议
26/25白俄罗斯的人权状况
人权理事会,
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世界人权宣言》、国际人权两公约和其他适用的人权文书的规定,
回顾人权委员会、大会和人权理事会通过的所有有关白俄罗斯人权状况的决议,包括理事会2012年7月5日第20/13号决议和2013年6月13日第23/15号决议,痛惜白俄罗斯政府对理事会在这些决议中提出的请求未作出适当回应和提供合作,包括拒绝白俄罗斯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和其他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进入本国,
又回顾人权理事会2007年6月18日第5/1号和第5/2号决议,
1.欢迎白俄罗斯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的报告;
2.深表关切的是,白俄罗斯存在系统性的、有计划有步骤的持续侵犯人权的情况,被拘留者遭受酷刑和虐待,白俄罗斯政府对政治反对派被强迫失踪的案件不作反应,侵犯人权行为的肇事人逍遥法外,存在相当于强迫劳动的侵犯劳工权利的情况,反歧视立法存在相当大的空白,辩护律师受到压力,议会缺少反对党的参与;促请该国政府按照特别报告员的建议进行选举改革,以便确保白俄罗斯各级的选举符合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的规范和标准;吁请白俄罗斯主管机构为此与联合国有关机制和欧安组织民主制度和人权办公室充分合作;
3.吁请白俄罗斯政府全面审查相关立法、政策、战略和做法,以确保各项规定清晰明了,符合国际人权法以及白俄罗斯的人权义务和承诺,且不被用来妨碍或不适当地限制行使任何人权,包括见解和言论自由权、和平集会权和结社自由权(包括建立和加入工会的权利)以及媒体自由;
4.注意到特别报告员仍然关注白俄罗斯的死刑问题;鼓励死刑问题议会工作组加快工作;
5.促请白俄罗斯政府全面改革司法部门和律师协会,以保障司法机关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无罪推定、受到公平审判的权利、由依法建立的高级法庭对判刑和定罪进行有效复审的权利、以及在整个诉讼程序中自由选择法律代理的权利,并确保提供有关所有判决执行情况的资料,同时注意到最近为改革司法机构而作出的努力;
6.强烈促请白俄罗斯政府立即无条件释放所有政治犯并恢复其名誉,同时欢迎最近释放了一名重要的人权维护者;强烈促请该国政府确保已经获释的人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立即得到充分恢复,通过全面、透明和可信的调查,处理有关执法人员实施酷刑和虐待的报道,起诉被指控的罪犯,惩治被裁定有罪的人,立即停止任意逮捕、拘留和骚扰人权维护者、政治反对派及记者的做法,立即停止任意发布旅行禁令的做法,并立即停止旨在恫吓政治反对派和媒体代表以及人权维护者和民间组织的其他政策;
7.大力鼓励白俄罗斯政府根据《巴黎原则》建立国家人权机构,并在达到“千年发展目标”方面取得更大进展;
8.决定将白俄罗斯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的任期延长一年;请特别报告员向人权理事会第二十九届会议和大会第七十届会议提交一份关于白俄罗斯人权状况的报告;
9.促请白俄罗斯政府与特别报告员充分合作,包括允许特别报告员访问本国,并提供履行任务所需的资料;
10. 请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向特别报告员提供履行任务所需的协助和资源。
2014年6月27 日
第39次会议
[ 经记录表决,以 24 票对 7 票 、 16 票弃权获得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赞成:
阿根廷 、 奥地利 、 贝宁 、 博茨瓦纳 、 巴西 、 智利 、 哥斯达黎加 、 捷克共和国 、 爱沙尼亚 、 法国 、 加蓬 、 德国 、 爱尔兰 、 意大利 、 日本 、 马尔代夫 、 黑山 、 秘鲁 、 大韩民国 、 罗马尼亚 、 塞拉利昂 、 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 、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 美利坚合众国
反对:
中国 、 古巴 、 印度 、 哈萨克斯坦 、 俄罗斯联邦 、 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 越南
弃权:
阿尔及利亚 、 布基纳法索 、 刚果 、 科特迪瓦 、 埃塞俄比亚 、 印度尼西亚 、 肯尼亚 、 科威特 、 墨西哥 、 摩洛哥 、 纳米比亚 、 巴基斯坦 、 菲律宾 、 沙特阿拉伯 、 南非 、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