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A/HRC/RES/27/29

大 会

Distr.: General

7 October 2014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人权理事会

第二十七届会议

议程项目10

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

人权理事会通过的决议

27/29开展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以改善苏丹的人权状况

人权理事会,

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

回顾《世界人权宣言》、国际人权两公约和其他有关国际人权文书,

又回顾大会2006年3月15日第60/251号决议和人权理事会2007年6月18日第5/1号和第5/2号决议,

强调各国负有增进和保护所有人权的主要责任,

欢迎苏丹政府致力于在本国保护和增进人权,

注意到苏丹境内的事态发展,以及苏丹政府在增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记录 ,

欢迎苏丹政府执行《儿童法》(2010年),该法向儿童提供保护,包括禁止征募儿童,

鼓励苏丹政府努力落实已经接受的普遍定期审议建议,

注意到苏丹境内受冲突影响地区仍面临挑战,尤其是在达尔富尔州、南科尔多凡州和青尼罗州,

1.注意到苏丹人权状况独立专家提交人权理事会第二十七届会议的报告及其中所载建议;

2.赞赏地注意到独立专家的工作;

3.注意到苏丹政府继续与独立专家合作,使之能够履行任务,并且政府作出了继续合作的承诺;

4.欣见为实现可持续和平在苏丹举行广泛的全国对话的倡议,以及苏丹各利益攸关方在非洲联盟高级别执行小组的支持下为筹备这一进程取得的进展;

5.注意到独立专家在其报告第46段作出的评估;鼓励苏丹政府履行有关释放政治犯的承诺;还鼓励苏丹所有利益攸关方确保为包容各方的、透明、可信的对话建立有利的环境;

6.称赞苏丹教育部在执行《2013-2023保护和增进人权国家计划》的过程中采取步骤,加强基础教育和中等教育阶段的人权教育;鼓励苏丹政府继续这些努力;

7.欢迎苏丹政府在打击贩运人口方面作出努力,包括颁布《打击贩运人口法》等国家立法,建立和巩固国家机制,并继续在这一问题上与区域和国际利益攸关方合作;

8.鼓励苏丹政府进一步增进和保护宗教和信仰自由权,在这方面遵守其宪法义务和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负义务;

9.表示严重关切的是,2013年9月和2014年3月对示威者过度使用武力,包括枪击致死;吁请苏丹政府开展独立、公开的调查,并将调查结果转交其法律系统内的司法机关,以确保为这些事件伸张正义、追究责任;

10.表示关切的是,有报告称,媒体受到限制,出版前后须经审查,报刊被查封,某些记者遭封杀,言论自由权、结社自由权、和平集会自由权受到侵犯;

11.促请苏丹政府进一步努力增进和保护人权,尤其是确保人们免遭任意逮捕和拘留,尊重所有人的人权,包括人权维护者和民间社会组织成员的人权;

12.谴责据报所有各方在达尔富尔州、南科尔多凡州和青尼罗州违反和触犯国际人权和人道主义法的行为,包括性暴力和基于性别的暴力,对人道主义设施的不加区别的空中轰炸,如据报对由无国界医生组织经营的一所医院的轰炸,以及将平民和人道主义救援人员作为攻击目标的行为;敦促所有各方诉诸和平;

13.促请苏丹政府考虑到独立专家的建议,调查在国内流离失所者营地侵犯人权的指控,以便制止侵犯人权行为;

14.鼓励苏丹采取全面改革国家法律的举措,以进一步保障本国充分遵守其宪法义务和国际人权义务;并鼓励苏丹政府批准其在普遍定期审议进程中接受的国际文书;

15.鼓励所有各方允许在受冲突影响地区接种疫苗,为需要救援的民众获得人道主义援助提供便利;鼓励苏丹政府加强努力,应对受冲突影响地区的人道主义需求;

16.促请会员国、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联合国有关机构及其他利益攸关方根据本决议,通过对苏丹政府的技术援助请求作出答复,支持苏丹政府的努力,以进一步改善苏丹国内的人权状况;

17.决定在议程项目10下将苏丹人权状况独立专家的任务延长一年,让独立专家继续与苏丹政府接触,评估、核实并报告人权状况,以便为处理该国人权问题所需的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提出建议,同时考虑到各方面的信息,包括该国政府提供的信息和民间社会及协助专家执行任务的其他有关利益攸关方的观点;

18.请独立专家向人权理事会提交一份报告,供理事会第三十届会议审议;

19.吁请苏丹政府继续与独立专家的充分合作,继续切实准许他访问全国所有地区并与有关各方见面;

20.请高级专员办事处提供一切必要的财政和人力资源,支助独立专家执行任务;

21.吁请苏丹政府继续与高级专员办事处合作执行本决议;

22.决定在议程项目10下审议这一议题。

2014年9月26日第40次会议

[未经表决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