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A/HRC/RES/42/35

大 会

Distr.: General

3 October 2019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人权理事会

第四十二届会议

2019年9月9日至27日

议程项目10

人权理事会2019年9月27日通过的决议

42/35.开展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以进一步改善苏丹人权状况

人权理事会,

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

回顾《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其他有关国际人权文书,

又回顾大会2006年3月15日第60/251号决议和人权理事会2007年6月18日第5/1号和第5/2号决议,

还回顾人权理事会2018年9月28日第39/22号决议,

强调各国负有促进和保护所有人权的主要责任,

欣见苏丹人民非暴力起义,此举堪称典范,鼓舞人心,特别是妇女和青年广泛参与,要求自由、和平与正义,这导致苏丹政治局势发生根本变化,

又欣见宪法文件于2019年8月17日签署,体现了苏丹人民的愿望,要求建立一个善政、法治、民主、尊重人权国家,并将立法委员会中不少于40%的席位分配给妇女,

还欣见苏丹主权委员会和文职人员领导的过渡政府成立,

赞扬非洲联盟、政府间发展管理局、埃塞俄比亚政府、其他区域伙伴和国际伙伴在促进过渡军事委员会与自由和变革力量的调解进程中发挥作用,

注意到苏丹人权状况有可能大大改善,但仍需要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

1.赞赏地注意到苏丹人权状况独立专家的工作;

2.注意到独立专家的报告和苏丹政府对报告的评论;

3.鼓励苏丹政府与独立专家进一步合作,使他能够完成任务,并欢迎政府表示承诺继续这种合作;

4.请独立专家与所有相关伙伴一起,向苏丹政府有关实体、国家机关和其他利益攸关方提供技术援助,并协助开展能力建设;

5.欣见非洲联盟和平与安全理事会在2019年9月6日第875次会议上通过公报,理事会在公报中决定解除关于暂停苏丹参与非洲联盟活动的决定;

6.又欣见《原则宣言》于2019年9月11日在朱巴签署,并鼓励其他尚未签署该宣言的运动签署该宣言;

7.再次赞赏苏丹继续收容来自邻国和区域其他国家的100多万难民,并开放人道主义走廊,为受冲突影响的人采取挽救生命的干预措施;

8.赞赏地注意到苏丹政府继续努力执行其已接受的普遍定期审议建议,特别是关于批准《取缔教育歧视公约》和修订2010年《国家安全法》的建议,并鼓励政府继续与审议进程合作,包括进一步执行已接受的建议;

9.又赞赏地注意到,如宪法文件所述,苏丹政府确定了优先事项,包括承诺实现公正全面和平,结束武装冲突,废除限制自由或存在个人之间歧视的立法,改组国家情报和安全局,并处理经济危机的根源问题;

10.敦促苏丹政府根据宪法文件,创造和维持安全、有利的环境,使民间社会、人权维护者、媒体和其他独立行为者能够自由运作;

11.鼓励苏丹政府根据宪法文件,落实安全理事会2000年10月31日第1325(2000)号决议和非洲联盟大会关于妇女在各级参与和平进程的有关决定;

12.又鼓励苏丹政府根据宪法文件进行法律改革,保障妇女权利;

13.赞赏地注意到宪法文件规定设立国家独立委员会,如有必要,在非洲联盟的支持下设立这一委员会,以透明、确切和独立的方式调查2019年6月3日实施的侵权行为,并调查包括平民和军人在内的有关人士的权利和尊严受到侵犯的其他事件;

14.注意到独立专家在其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并鼓励苏丹政府根据宪法文件处理与全国人权状况有关的其余问题;

15.鼓励苏丹政府:

(a)依照《关于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国家机构的地位的原则》(《巴黎原则》)设立一个国家人权机构;

(b)在法律和实践中保障媒体自由、集会和结社自由、表达自由和宗教或信仰自由;

16.欣见苏丹政府努力调查关于所有各方践踏和侵犯人权的指控,鼓励政府努力将追究犯罪者责任作为第一要务,同时注意到有人认为,使所有政府机关和机构均遵守苏丹的国际人权义务和承诺,能够进一步改善苏丹的人权环境;

17.又欣见苏丹冲突地区安全状况已有改善,并注意到宪法文件的规定强调在全国实现公平持久和平的重要性,包括在达尔富尔、青尼罗河和南科尔多凡实现公平持久和平;

18.敦促会员国、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联合国有关机构以及其他利益攸关方根据本决议支持苏丹政府的努力,响应苏丹政府关于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的请求,进一步改善该国的人权状况;

19.赞赏地注意到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技术小组最近于2019年9月9日至12日访问苏丹的结果;

20.请高级专员办事处考虑独立专家的建议及其他意见,就如何进一步改善该国人权状况问题向其提供技术援助,帮助开展能力建设,以支持该国履行其人权义务和承诺;

21.决定将苏丹人权状况独立专家的任务期限延长一年,承认意图按照人权理事会第39/22号决议,逐步终止独立专家的任务;

22.请独立专家向人权理事会提交一份报告,介绍其任务执行情况,包括关于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的建议,供人权理事会第四十五届会议在强化互动对话期间审议;

23.请高级专员办事处提供一切必要的财政资源和人力资源,支持独立专家履行任务;

24.欣见苏丹政府承诺设立一个具有充分授权的高级专员办事处国家办事处,并在外地派驻人员;

25.请秘书长为国家办事处包括外地派驻机构的设立和运作提供一切所需资源;

26.又请秘书长向高级专员办事处提供执行本决议所需的一切资源;

27.请苏丹政府和高级专员办事处在人权理事会第四十四届会议强化互动对话期间,就开设国家办事处的进展情况提出口头报告;

28.决定在议程项目10下继续审议这一议题。

2019年9月27日第42次会议

[未经表决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