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A/HRC/RES/44/19

大 会

Distr.: General

23 July 2020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人权理事会

第四十四届会议

2020年6月30日至7月17日

议程项目4

需要理事会注意的人权状况

人权理事会2020年7月17日通过的决议

44/19.白俄罗斯的人权状况

人权理事会,

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世界人权宣言》、国际人权两公约和其他适用的人权文书的规定,

回顾人权委员会、大会和人权理事会通过的所有关于白俄罗斯人权状况的决议,包括理事会2019年7月12日第41/22号决议;感到遗憾的是白俄罗斯政府对理事会在这些决议中提出的请求未作出适当回应和提供合作,包括在白俄罗斯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和其他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进入白俄罗斯的问题上;同时承认白俄罗斯在与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民主制度和人权办公室、欧洲委员会、欧洲联盟以及双边伙伴合作的问题上态度日益开放,

又回顾人权理事会2007年6月18日第5/1号和第5/2号决议,

1.欢迎白俄罗斯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的报告;

2.表示继续关注白俄罗斯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状况,特别是与行使和平集会、结社和表达自由有关的不当限制和令人望而却步的繁重程序,导致民间社会组织和工会受到骚扰,人权维护者、反对派成员、记者和媒体工作者以及民间社会其他成员遭到拘留;

3.表示严重关切记者和其他媒体工作者(因从事专业活动)、人权维护者、博客作者和民间社会其他成员被任意拘留、逮捕和罚款,意见和表达自由受到过度和歧视性的限制,例如对在线媒体实行进一步限制的立法修正案得到生效;呼吁白俄罗斯政府和所有当局根据国际人权法,充分尊重、保护和履行其义务,特别是在任何形式的媒体上的表达自由以及和平集会和结社自由,这一点在定于2020年举行的总统竞选中尤为重要;

4.敦促白俄罗斯有关部门根据该国的国际义务和承诺,包括《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十五条(丑)项下的义务和承诺,保证于2020年8月9日举行自由、公正和透明的总统选举,并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促进选举和平举行;

5.表示继续关注关于监狱和拘留中心条件恶劣的报道,以及关于执法人员和监狱管理人员实施酷刑和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的指控,尽管该国在第二轮普遍定期审议期间接受了相关建议,但主管当局没有对这些指控进行适当调查;感到遗憾的是,白俄罗斯虽然是《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的缔约国,但尚未执行该公约;

6.感到痛惜的是,白俄罗斯政府没有对政治和社会活动人士遭到任意逮捕和拘留的案件作出反应,检察官不愿调查酷刑及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案件,犯有侵犯和践踏人权罪的罪犯逍遥法外,辩护律师遭受压力,缺乏有效的法律补救办法;还感到痛惜的是,讲白俄罗斯语的人、弱势群体和宗教少数群体成员尤其遭到歧视;

7.再次吁请白俄罗斯政府全面审查相关立法、政策、战略和做法,确保各项规定清晰明了,符合白俄罗斯的国际人权义务和承诺,且不被用来阻碍或不当地限制任何人权的行使,并为司法和执法机构的能力建设和适当培训投入力量;

8.注意到特别报告员对因涉及毒品犯罪而被判刑的儿童表示的关切,并强调需要考虑到儿童的最大利益;同时欢迎将2020年5月18日签署成为法律的《大赦法》也适用于未成年公民、孕妇、单亲父母、残疾人和其他弱势群体,并欢迎将其适用范围扩大到根据《刑法》第328条第4和第5款被判刑的未成年人;

9.又注意到2016-2019年第一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是促进政府间合作和与民间社会对话的有益框架,推动国家略微增加了与民间社会的沟通;欢迎按照该国在普遍定期审议中接受的关于与民间社会合作的建议,让民间社会代表更多地参与有关人权立法和法律实践的讨论和工作论坛;呼吁白俄罗斯政府借鉴执行第一个计划所吸取的经验教训并考虑到条约机构、人权机制和民间社会提出的建议,毫不拖延地制定和执行新的人权计划;

10.还注意到特别报告员继续关注白俄罗斯的死刑问题,尤其表示深为关切的是,使用死刑时没有正当程序保障,而且使用死刑方面的相关资料有限;同时,考虑到透明是公平、有效的刑事司法的一项要求,请特别报告员继续监测事态发展并提出建议;欢迎2020年1月设立工作组研究废除死刑问题,并鼓励该国采取切实步骤;

11.敦促白俄罗斯政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司法机构的充分独立性和公正性,保障受到公正审判的权利和请求上级法庭对宣判和定罪作有效复审的权利,并让所有被告都有权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自由选择法律代理;

12.回顾指出,人权理事会曾对2015年8月释放政治犯表示欢迎,并曾呼吁全面恢复前政治犯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然而,这些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没有得到恢复,政治活动人士仍然遭受虐待,面临有争议和出于政治动机的指控,与此同时,在处理1999年和2000年发生的四起政治反对派强迫失踪案件方面没有取得任何进展;

13.大力鼓励白俄罗斯遵循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民主制度和人权办公室、通过法律实现民主欧洲委员会(威尼斯委员会)及特别报告员的建议,全面改革选举法律框架,并处理选举法律框架和实践方面长期存在的系统性缺陷,特别是鉴于总统选举定于2020年8月9日举行;

14.再次大力鼓励白俄罗斯政府按照《关于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国家机构的地位的原则》(《巴黎原则》)建立国家人权机构,并继续积极开展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工作;

15.决定将白俄罗斯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的任期延长一年,并请特别报告员向人权理事会第四十七届会议和大会第七十六届会议提交一份白俄罗斯人权状况报告;

16.敦促白俄罗斯政府与特别报告员充分合作,包括允许特别报告员以官方身份访问白俄罗斯,自由会晤包括民间社会在内的有关利益攸关方,以协助政府履行其国际人权义务,考虑落实特别报告员的建议;还敦促白俄罗斯政府与各专题特别程序充分合作;

17.请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向特别报告员提供履行任务所需的协助和资源,并请特别报告员继续监测事态发展并提出建议。

2020年7月17日第28次会议

[经记录表决,以22票赞成、5票反对、20票弃权获得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赞成:

阿根廷、澳大利亚、奥地利、巴西、保加利亚、智利、捷克、丹麦、斐济、德国、意大利、日本、利比亚、马绍尔群岛、墨西哥、荷兰、秘鲁、波兰、大韩民国、斯洛伐克、西班牙和乌克兰

反对:

亚美尼亚、厄立特里亚、印度、菲律宾和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

弃权:

阿富汗、安哥拉、巴哈马、巴林、孟加拉国、布基纳法索、喀麦隆、刚果民主共和国、印度尼西亚、毛里塔尼亚、纳米比亚、尼泊尔、尼日利亚、巴基斯坦、卡塔尔、塞内加尔、索马里、苏丹、多哥和乌拉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