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缔约国报告组成部分的共同核心文件
南苏丹 *
[收到日期:2020年1月30日]
导言
1.本共同核心文件根据人权事务委员会关于缔约国提交定期报告的形式和内容的统一准则编写。
2.本文件介绍了旨在保护和促进该国人权的法律框架,以及为消除在享有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方面的任何形式歧视而采取的措施。
3.根据编制共同核心文件的标准指南,本文件分为三个部分:南苏丹概况;保护和促进人权的体制框架;以及为消除在享有公民、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权利方面的一切形式歧视而采取的措施。
A.南苏丹共和国概况
地理信息
4.南苏丹位于北纬3°至13°,东经24°至36°之间,面积为239,285平方英里。南苏丹北邻苏丹,东接埃塞俄比亚,南邻乌干达,东南接肯尼亚,西南邻刚果民主共和国,西接中非共和国。南苏丹位于赤道附近,地貌以热带雨林、沼泽和草原为主。
5.该国属热带气候,4月至10月为雨季,湿度高,降雨量大,年均降雨量约为953毫米。南苏丹是白尼罗河流经的11个国家之一。其热带雨林是许多野生动物的家园,融合了中非和东非的森林和大草原动物物种。该国也会受极端天气条件的影响,在某些年份该国不同地区经历过洪水和干旱。
南苏丹及其邻国地图
国家简史
6.1820年,奥斯曼帝国时期的埃及总督穆罕默德·阿里·帕夏入侵苏丹(当时南苏丹是苏丹的一部分),目的是贩卖奴隶。到19世纪末,苏丹已处于英国-埃及的共同统治之下,而英国殖民当局作为保护国继续统治苏丹南部,直到1956年。
7.1956年,苏丹从英国-埃及统治下获得独立,但是,苏丹独立后,苏丹北部和南部之间发生冲突,原因是资源分配不平,苏丹当时的统治者对南方实行歧视政策,最终于1972年在亚的斯亚贝巴签署了一项协议,苏丹南部依据该协议建立了自治政府。遗憾的是,这一协议持续到1983年时,苏丹宣布颁布《伊斯兰教法》(Sharia law),导致苏丹南部对北方发动第二次叛乱。不过,这场内战在2005年签署《全面和平协议》后结束,南苏丹于2011年1月举行全民公决,为2011年7月9日的独立铺平了道路。
B.南苏丹的人口、经济、社会和文化特点
人口
8.根据2008年最近一次在南苏丹(作为苏丹的一部分)进行的人口普查,该国人口据称为826万(男性429万,女性397万)。人口增长率为3.83%。但是,联合国机构最近的预测显示,该国人口为13,026,129万,其中妇女占49.6%以上。
9.南苏丹拥有大量年轻人,51%的人口年龄在18岁以下,30岁以下的人口占72%。65岁及以上的人口比例只有2.1%。其总抚养比率估计为83.7, 其中青年占77.3, 老年人占6.4。
年龄段(岁) |
占总人口的百分比 |
男性 |
男性占比 |
女性 |
女性占比 |
0-14岁 |
44.37 |
2,947,277 |
51.00 |
2,831,822 |
49.00 |
15-24岁 |
20.56 |
1,402,746 |
52.38 |
1,275,276 |
47.62 |
25-54岁 |
29.58 |
1,869,480 |
48.52 |
1,983,504 |
51.48 |
55-64岁 |
3.39 |
2,35,546 |
53.31 |
206,304 |
46.69 |
65岁及以上 |
2.1 |
151,166 |
55.14 |
123,008 |
44.86 |
其他人口统计数据
序列号 |
指标 |
% |
1 |
出生率 |
35.5每千人(2017年估计值) |
2 |
死亡率 |
7.7每千人(2017年估计值) |
3 |
预期寿命 |
42岁 |
语言
10.南苏丹有若干语言群体,包括尼罗特人、尼罗哈米特人和苏丹人。尼罗特人讲尼罗-撒哈拉语系东苏丹语支的各种语言,其他群体讲尼日尔-刚果语系阿达马瓦-乌班吉语支的各种语言。根据2011年《过渡期宪法》(修订版),英语是该国的官方工作语言,但人们也用阿拉伯语和其他当地语言沟通。
经济
11.该国的主要收入来源是石油,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近90%。其他收入来源包括农业、贸易、渔业、林业、旅游业、水力发电和采矿业。但是,这些资源大部分没有得到充分开发。
12.南苏丹是世界上最不发达的国家之一。人口主要依靠农业维持生计,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和林业。
13.农民主要依靠降雨维持耕种,但一些地区越来越多地使用机械化耕作技术,例如该国北部的伦克镇。主要农作物包括高粱、玉米、咖啡、豌豆、芝麻、花生、小米、大米、木薯、红薯、水果和蔬菜。该国饲养了大量牲畜和家禽,包括山羊、绵羊、牛和鸡。该国的森林可生长软木树和硬木树,用作木材和药物,以及生产水果和阿拉伯树胶。鱼类主要来自尼罗河,但主要供当地消费。
C.宪法和政治结构
国家治理
14.朱巴是南苏丹的首都。该国实行分权治理体系,行政部门由总统领导。该国的基本规范是2011年《过渡期宪法》(修订版),该宪法承认该国的族裔和文化多样性(第1条第4款)。南苏丹政府系统分为三级治理,即国家、州和地方政府。出于行政目的,除阿卜耶伊行政区外,南苏丹目前分为32个州和180个县。
15.政府的立法部门是两院制议会,由国家立法议会和州委员会组成。州委员会由来自50个选区的50名成员组成,而国家立法议会目前由450名成员组成。除了立法之外,立法机构还有监督国家政府运作的职能。它批准行政政策和预算,批准国际条约和协议,还可以通过对副总统和任何内阁部长的不信任投票。
法律制度
16.南苏丹法律制度基于普通法传统,司法机构由首席大法官领导。司法机构预算由国家综合基金直接支付。最高法院是该国最高司法机构。该国所有其他法院都有民事和刑事管辖权。上诉法院和高等法院被视为二级法院。首席法官可以通过授权设立特别法庭,特别法庭根据需要审理具体案件。
法律渊源
17.南苏丹有一个多元化的法律体系,有五个法律渊源:《过渡期宪法》、成文法、民风民俗、人民的意愿以及任何其他相关的来源。根据《过渡期宪法》,习惯法庭系统被确认为法律渊源,与法定司法系统一起运作。虽然该国许多族裔群体的习惯法往往具有共性,但每个习惯法庭都适用各自独立的习惯。
选举制度
18.2012年《国家选举法》规定了选举制度。尽管南苏丹自独立以来没有举行过选举,但设立了一个由八名成员组成的全国选举委员会,其中只有一名女性。登记在册的政党有28个,其中只有2个政党由妇女领导。
非政府组织
19.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受2016年《非政府组织法》监管。该法案是对《过渡期宪法》第52条的直接实施。它为非政府组织的注册、协调和运作监督提供了一个监管框架。
D.国家执行人权条款的义务
20.政府批准或加入了各种区域和国际人权文书,旨在促进和保护所有公民的人权。根据《宪法》,政府已接受普遍公认的国际法原则的优先地位,并确保其立法符合这些原则。
21.2011年《过渡期宪法》(修订版)第二部分载有《权利法案》和源于该国批准或加入的国际和区域人权文书的基本自由。
国家人权机构
22.南苏丹人权委员会是根据《过渡期宪法》第145条设立的,旨在通过教育和研究、监测和调查来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2009年《南苏丹人权委员会法》规定了该机构的任务并指导其运作。
23.以下是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其他机构
序列号 |
机构名称 |
任务 |
组成 |
财政资源 |
活动 |
现状 |
1 |
司法和宪法事务部 |
提供法律服务,包括法律援助 |
国家和州一级的每个部都由一名部长领导 |
政府预算,包括500万南苏丹镑种子基金用于法律援助 |
起诉犯罪。 提供法律援助。 |
已确立 |
2 |
国家和州性别、儿童和社会福利部 |
促进和保护妇女、儿童和其他弱势群体的权利 |
国家和州一级的每个部都由一名部长领导 |
政府预算以及发展伙伴的巨大支持 |
促进性别平等 保护弱势者 提高公众对有害习俗的认识。 |
已确立 |
E.该国批准或加入的公约和其他人权文书
南苏丹加入了下列国际人权文书
编号 |
条约 / 公约 |
《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ICCPR) |
|
《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 (ICCPROP-1) |
|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ICESCR) |
|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CEDAW) |
|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任择议定书 (CEDAW-OP) 《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和议定书》 |
|
《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和议定书》, 1951 年 |
|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CAT) 及其《任择议定书》 (OPCAT) |
|
《儿童权利公约》 (CRC) |
|
《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 (CRC-OP-SC) |
|
《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 (CRC-OP-AC) |
|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
|
《残疾人权利公约》 (CRPD) |
|
《保护文化遗产公约》 |
|
《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 |
|
《关于非洲难民问题某些特定方面的公约》 |
|
《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宪章》 (ACHPR) |
|
《非洲儿童权利与福利宪章》 |
|
《非洲保护和援助境内流离失所残疾人公约》 |
|
《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宪章关于非洲妇女权利的议定书》 |
|
日内瓦四公约及其议定书 |
|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1987 年。 |
F.提高政府官员和其他专业人员的人权意识
公众意识
24.南苏丹警察局、监狱管理局和南苏丹人民国防军(SSPDF)的一些委任和非委任官员接受了关于处理性暴力和性别暴力案件(SGBV)以及一般人权案件的培训。作为培训和提高认识的一部分,还向这些官员分发了《妇女和儿童权利准则》的副本。在不同合作伙伴的支持下,其他培训正在进行中。
25.仅在马里迪州,2017年12月就有40名南苏丹人民国防军人员接受了人权培训。
26.2014年至2015年,开发署在该国不同地区为警务人员和社会工作者提供了培训。下表按性别和地点分列了此类培训的数量。
2014-2015年关于处理性暴力和性别暴力案件(SGBV)的培训
2014年 |
2015年 |
|||||
地点 |
男性 |
女性 |
共计 |
男性 |
女性 |
共计 |
朱巴 |
19 |
7 |
26 |
13 |
12 |
25 |
延比奥 |
14 |
16 |
30 |
19 |
13 |
32 |
托里特 |
28 |
15 |
43 |
16 |
14 |
30 |
瓦乌 |
15 |
15 |
30 |
13 |
17 |
30 |
阿维尔 |
25 |
5 |
30 |
21 |
9 |
30 |
明卡曼 |
15 |
19 |
34 |
- |
- |
- |
共计 |
116 |
77 |
193 |
82 |
65 |
147 |
通过教育方案和政府赞助的公共信息促进人权意识
27.教育部通过《2017-2027年教育战略计划》和《国家课程》在该国的教育机构中引入了人权方案。南苏丹特派团通过为学校教师举办关于“基本人权教育”、“权利法案”以及“性别和公民义务”的培训讲习班,支持这一计划的成功实施。
通过大众媒体提高人权意识
28.通过电子和印刷媒体(包括政府媒体)不断提高对人权问题的认识;南苏丹广播合作组织(广播和电视),联合国米拉亚调频电台,以及私人电台:Eye Radio、Bakhita Radio和Radio One广播电台等。印刷媒体包括《朱巴观察报》(Juba Monitor)、《黎明报》(Dawn)和其他报纸,所有这些报纸都在促进该国人权意识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包括非政府组织在内的民间社会的作用
29.民间社会组织(CSOs)在积极促进该国人权。由部际委员会代表的政府与得到国际伙伴支持的民间社会组织合作,这些国际伙伴包括南苏丹特派团人权司、开发署、儿基会、人口基金、妇女署和世界路德会联合会等,一直在共同努力促进该国的人权保护。
发展合作和援助
30.该国在促进和保护基本人权方面得到国际伙伴的支持。在该国工作的大多数联合国机构在全国范围内提供了各种关于性别战略和行动计划的培训,以指导应对活动。
G.影响或阻碍执行国际人权文书的一般性挑战
不安全
31.不安全是阻碍该国促进和保护人权的主要挑战之一。旷日持久的冲突阻碍了该国许多愿景的有效实现,也阻碍了南苏丹加入的人权文书的执行,这些文书载于若干法律框架和政策文件中。
H.报告流程
32.根据报告的重点领域,指定负责报告的政府部门。该国还成立了一个政府部委/部门,即国际机制部际联合委员会,以协调各自的牵头部委起草相关国家报告。这份共同核心文件由部际联合委员会起草,相关政府部委、部门和合作伙伴提供了意见。
33.在各种挑战中,政府在不同国际和国家伙伴的支持下,通过提交关于执行不同国际文书情况的国家报告,得以履行其条约义务,其中包括:
(a)普遍定期审议;
(b)关于《儿童权利公约》(UNCRC)执行情况的初次国家报告;
(c)关于《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执行情况的初次报告;
(d)《北京行动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