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同农业部和地方政府密切协调,促使妇女参加村庄/地区农业委员会。农业部制订的准则中规定,三到五人组成的委员会中应至少有一名妇女。一般做法是提名全国妇联的成员加入委员会,使妇女的代表性更加有效。经验显示,如果委员会中有妇女代表,则妇女农民更容易认识并受益于提供的服务(推广、拖拉机租用、农垦投入、微型信贷)。
这里值得一提的一个成功例子是厄立特里亚能源研究中心在厄立特里亚全国妇女联盟和农业部合作下改进的烹饪火炉。改进的火炉节省了50%的燃料(主要是木柴)改进了通风大有助于减低厄立特里亚危险的森林砍伐速度,减少了妇女拾取木柴所花的时间,并改善了农村妇女的工作条件。改进的火炉得到2003年Ashden海外粮食安全奖(Ashden可持续能源奖)。全国妇联是推动厄立特里亚农村改进火炉项目中的一个主要角色。
第15条
第28段. 法律咨询股,认识,政府供资?
法律咨询股同整个厄立特里亚全国妇女联盟一样,除了技术援助方案提供支助之外还享有一部分政府提供的经常财政资源。
法律咨询股的服务一直在设法达到农村妇女。这主要是通过各地方办事处中全国妇联成员的基本法律介绍方案实行的。受过这种训练的妇联成员就成为法律咨询股的地方工作者。但法律介绍方案不仅限于全国妇联的成员。接下去还要分阶段培训地方行政官,社区领导人以及新选出的社区治安官。经验显示这是一种更加有效的办法。
方案还在继续进行。如上所述,目前正在编制一份法律介绍手册,作为扩大和改进方案工作的一个办法。(另见上文对第4段的答复)。
第16条
第29段.法定婚姻年龄和惯例
关于未满婚龄的婚姻,强迫婚姻和订婚等方面没有统计数据。
第30段. 习惯法婚姻、离婚和法律保护
按照《过渡民法》第577条第⑵款的规定,以宗教形式或地方习俗缔订的婚姻都是有效的。第652条第⑴款规定,不论采取的形式为何,缔订的婚姻具有相同的法律效果。第⑵款更进一步,规定“不论是在文职官员前宣誓还是按照宗教或习俗缔订的婚姻都没有区别”。因此,所有各类形式的婚姻同等有效,不论采取的是宗教还是地方习俗的形式,婚姻的效果是相同的。唯一的例外是,结婚或订婚如果以穆斯林宗教的形式进行,则由伊斯兰法律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