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CCPR/SP/89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国际公约

Distr.: General

7 May 2018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缔约国会议

第三十六次会议

2018年6月14日,纽约

临时议程项目5

按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十八至第三十四条选举人权事务委员会的九名委员,接替任期将于2018年12月31日届满的委员

选举人权事务委员会的九名委员,接替任期将于2018年12月31日届满的委员

秘书长的说明

1. 依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十八至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次公约缔约国会议将于2018年6月14日在联合国总部召开,目的是从各缔约国提名人员的名单(第二部分)中选出人权事务委员会的九名委员,接替任期将于2018年12月31日届满的委员(第一部分)。

一.任期将于2018年12月31日届满的委员会委员

委员姓名

国籍

亚赫·本·阿舒尔先生

突尼斯

萨拉·克利夫兰女士

美利坚合众国

奥利维尔·德·弗鲁维尔先生

法国

岩泽雄司先生

日本

伊万娜·耶利奇女士

黑山

邓肯·穆尤穆扎·拉基先生

乌干达

费蒂尼·帕扎齐斯女士

希腊

毛罗 · 波利蒂先生

意大利

马戈·瓦特瓦尔女士

苏里南

二.缔约国提名的人选

2. 根据《公约》第三十条第2款,秘书长在2017年12月15日的一份普通照会中请缔约国于2018年4月9日之前,根据《公约》第二十九条为选举委员会九名委员提出提名人选。本文件(见附件)收入了2018年4月9日之前收到的所有履历。在这一日期之后收到的提名将作为本文件增编印发。

3. 按照《公约》第三十条第3款,下面按字母顺序列出了委员会选举提名人选,以及提名这些人选的缔约国。

候选人

提名国

阿列克谢 ·阿夫托诺莫夫先生

俄罗斯联邦

亚赫 · 本 · 阿舒尔先生

突尼斯

克里斯托弗 · 布尔 坎 先生

圭亚那

古谷 修一先生

日本

阿尔维纳 · 居鲁米延女士

亚美尼亚

科库 · 蒂子法·克克勒克 先生

多哥

邓肯 · 穆尤穆扎 · 拉基 先生

乌干达

弗蒂尼 · 帕扎齐斯女士

希腊

伦佐 · M · 波米 先生

乌拉圭

皮埃尔-理查德 · 普罗斯珀先生

美利坚合众国

埃尔南 · 克萨达 · 卡夫雷拉 先生

智利

米兰 · 拉多维奇先生

黑山

瓦西尔卡· 桑钦女士

斯洛文尼亚

尼古拉斯· 斯赫雷弗先生

荷兰

埃莱娜 · 提格乎德加 女士

法国

伊梅鲁 · 塔姆拉特 · 伊盖祖先生

埃塞俄比亚

哈维尔扎·瓦拉· 埃加斯 先生

厄瓜多尔

根提安· 齐伯利先生

阿尔巴尼亚

附件

履历*

阿列克谢·阿夫托诺莫夫(Alexei Avtonomov)(俄罗斯联邦)

出生日期和地点: 1959 年 3 月 9 日

工作语文: 英文、法文、俄文、西班牙文、葡萄牙文、波兰文、意大利文、保加利亚文、德文、塞尔维亚文、芬兰文

现任职位/职务

2001年至今:国立人文科学大学教授。

1994年至今:国家与法律研究所(俄罗斯科学院)高级研究员兼科长。

主要专业活动

1985年至今:俄罗斯政治学协会会员。

1993年至今:志愿工作中心理事会理事。

1997年至今:在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主席主持下的宪法法律专家理事会成员,2002年担任过理事会共同主席。

1999年至今:俄罗斯专家委员会委员。监察员。

1999年至今:选举制度发展研究院委员会主席。

2000年至今:国际选举制度基金会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

2002年至今:俄罗斯――白俄罗斯联盟国家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俄罗斯专家小组主席。

2003年至今: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委员(在《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内)。

教育背景

1981年:毕业于莫斯科国立国际关系学院(国际法系)。

1984年:莫斯科国立国际关系学院法律博士。

1986年:毕业于莫斯科国立国际关系学院专业技能提高系社会经济专业。

1995年:毕业于加拿大人权基金会组织的第十六届人权暑期学校。

1999年:俄罗斯科学院国家与法研究所法学博士。

在人权领域内的其他主要活动

参与为外交部编写分析性资料,在最高苏维埃工作组范围内起草了关于以下方面的法律:“政党”、“慈善机构和非营利组织”;在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工作组范围内起草了关于以下方面的法律:“公共组织”、“志愿活动”、“反对派活动的法律保障”、“非商业性基金”和“俄罗斯联邦少年法院”。

最近在该领域发表的著作清单

编写了在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保加利亚、联合王国出版的大量著作(总页数:9,500多页)。

期刊《代表性权力》编辑委员会编委(1995年至今,莫斯科);

国际研究小组“东欧论坛”成员。

期刊《东欧宪法评论》俄文版的编辑委员会编委(1999年至今,莫斯科)。

期刊《欧洲政治展望:欧洲内部对话期刊》编辑委员会编委(2000年至今,荷兰莱顿)。

《少年司法问题》文选主编。

[ 原文:法文 ]

亚赫··阿舒尔(Yadh Ben Achour)(突尼斯)

出生日期和地点:1945年6月1日,拉马尔萨――突尼斯

工作语文:法文、阿拉伯文

现任职位/职务

突尼斯法律科学学院教授;突尼斯实现革命目标、政治改革和民主过渡高级委员会主席。

主要专业活动

宪法学、行政法学和国际关系学课程。在这些专业领域内开展研究,著有12本书籍和逾86篇论文。负责招聘教授及助理的多个评审委员会成员以及多篇博士论文导师。参与多次学术访问和多项学术活动,并在大量学术研讨会和专题会议上发言。突尼斯司法、政治和社会科学学院前院长。

教育背景

巴黎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随后取得教师资格和公法教授职位。加拿大劳伦森大学荣誉博士学位。巴黎法学院公法和政治学学位。

最近在该领域发表的著作清单

《行政诉讼》,经济和社会研究中心出版社,突尼斯,1995年,阿拉伯语著,第2版:1998年,第3版:2006年。

《欧洲人权法院与宗教自由》,贝多内出版社,巴黎,2005年。

《逊尼派教义基础》,巴黎,法兰西大学出版社,2008年。突尼斯,经济和社会研究中心出版社版本,2009年。

“伊斯兰教与欧洲人权法院”,《国际公法综述》,2007年4月至6月刊,第2期,第147至第397页。

《伊斯兰教与人权》,J. Ferrand和H. Petit (编辑),《人权的漫长征途》,第1卷,《人权的基础和诞生》,L’Harmattan 出版社,《人文图书馆》合集,2003年,第113至第129页。

“人权及其对立面”,《Aspects杂志》,增刊,2008年,第113至第114页。

克里斯托弗·布尔坎(Christopher Bulkan)(圭亚那)

出生日期和地点 : 1967 年 3 月 25 日,圭亚那乔治敦

工作语文 : 英文

现任职位/职务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西印度大学圣奥古斯丁分校法学院高级讲师。

教学领域:国际人权法、加勒比人权法、宪法、刑法。

其他职务:研究生导师、其他院系(包括国际关系学院)独立考官、副院长(2013年至2016年)。

主要专业活动

2009年至今,西印度大学权利宣传项目的联合发起人和联合协调人(与特雷西·罗宾森一道)。权利宣传项目旨在促进加勒比地区的人权和社会正义,并为此与加勒比律师、学者、民间社会组织和学生合作,开展和参与战略诉讼、社会法律研究和法律教育。2010年,权利宣传项目针对伯利兹和圭亚那的歧视性殖民法律两次提出具有突破性意义的质疑。我在圭亚那案件中担任首席律师。2015年,权利宣传项目与加勒比地区弱势群体联盟在多项活动上开展合作,旨在加强区域人权框架以增加边缘化人群诉诸法律的机会,并减少污名化和歧视,以此作为解决区域艾滋病毒/艾滋病流行问题的战略。

教育背景

2008年,法学博士(加拿大多伦多约克大学奥斯古德·霍尔法学院);论文:圭亚那土著人民的土地权利。

1997年,法学硕士(伦敦大学学院),优等生。

1988年,法学学士(西印度大学)(荣誉学位)。

1990年,法律教育证书(休·伍迪法学院)。

在人权领域的其他主要活动

在圭亚那和整个加勒比区域长期倡导土著人民权利(就土地和资源权利问题为国家和土著社区提供付费和志愿法律工作;开展研究和写作;通过会议开展公共教育工作)。

倡导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者的权利(在圭亚那就与艾滋病毒问题有关的法律框架起草了一项国家评估;代表个人开展公共区域宣传;2017年9月被授予加共体/泛加勒比防治艾滋病毒/艾滋病伙伴关系变革卫士的称号)。

参与关于一系列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问题的诉讼、宣传和公共教育,其中涉及性取向和性别认同权利及死刑问题。

利用圭亚那透明度问题研究所会员身份(2011-2015年)和公众评论,就治理、宪政和民主问题积极开展活动和发表评论。

最近在该领域发表的著作清单

“英联邦加勒比的死刑:公正难以企及?”(联合国人权高专办,2014年)。

“英联邦加勒比(重新)制定宪法的局限:迈向理想国家”(2013年);“英联邦加勒比缺乏平等判例”(2013年),《10项平等权利综述》第11-32页;《圭亚那残存的土著权利》(圭亚那大学发展研究学院,2014年)。

《加勒比宪法性法律的基础》(斯威特和麦克斯维尔出版社,2015年)(与罗宾逊和桑德斯合著)。

古谷修一(Shuichi Furuya)(日本 )

出生日期和地点: 1958 年 9 月 30 日;日本神奈川

工作语文: 英文、日文、知晓法文和中文

现任职位/职务

日本早稻田大学早稻田法学院国际法教授(2003年至今),学术事务部部长(2014年至今)。

国际人道主义实况调查委员会委员(2012年至今);副主席(2015-2017年)。

国际法协会日本分会执行委员会成员(2016年至今),国际刑法互补性委员会成员(2014年至今)。

《荷兰人权季刊》编辑委员会编委(2003年至今)。

主要专业活动

古谷修一教授在国际法领域(特别是国际人权法、国际人道主义法和国际刑法)已从事三十多年的教学和研究。

他拥有丰富的国际职业生涯,包括担任国际人道主义实况调查委员会委员(2012年至今)和副主席(2015-2017年)、国际法协会对武装冲突受害人的赔偿问题委员会联合报告员(2003-2014年)、成立亚洲国际法学会规划委员会委员(2005-2007年),联合王国剑桥大学劳特派特国际法研究中心访问学者(1999-2000年)以及荷兰乌得勒支大学荷兰人权研究所访问教授(1998-1999年)。

他经常受邀在欧洲、美国和亚洲学术界和民间社会组织的国际会议和讲习班上做报告或演讲。

教育背景

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律研究生院法学硕士(1983年)。

日本中央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1981年)。

在相关条约机构任务领域的其他主要活动

关于“通过国际实况调查委员会在亚洲促进对国际人道主义法的尊重”的专题介绍,红十字委员会和拉惹勒南国际问题研究院,国际人道主义法在亚洲:关于促进尊重法律的区域会议(2017年,新加坡)。

关于“在分歧下合作还是抱守基本价值不合作?:日本和欧盟刑事事项司法互助协议中的死刑问题”的专题介绍,“欧盟――日本刑事事项战略伙伴关系”圆桌会议,2016年欧盟――日本论坛(2016年,布鲁塞尔)。

关于“加强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冲突预防法律框架”的专题介绍,美国――日本研究所,关于“在亚太区域寻求有效的国际法律秩序框架”的会议(2015年,华盛顿特区)。

最近在该领域发表的著作清单

“受害者参与、赔偿和重返社会是国际刑法的历史性基石”,见莫滕·伯格斯默、谢薇伶、宋天英和易平编辑的《国际刑法的历史渊源:第4卷》(Torkel Opsahl学术出版社,2015年11月),第837-863页(英文)。

“赔偿机制程序原则草案”,见《在华盛顿特区举行的国际法协会第七十六届会议报告》(2014年),第782-813页(英文)。

“作为‘领袖犯罪’的侵略罪:最好的留到最后?”《中国国际法研究》,第9卷(2013年),第135-146页(中文)。

“国际人权法在‘反恐战争’中的作用”,《国际人权》(2006年),第2-7页(日文)。

“通过国家法律制度实施国际难民法:日本的做法”,《日本国际法年刊》,第47卷(2004年),第1-33页(英文)。

阿尔维纳·居鲁米延(Alvina Gyulumyan)(亚美尼亚)

出生日期和地点: 1956 年 1 月 20 日,阿塞拜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

工作语文: 亚美尼亚文、英文、俄文、法文

现任职位/职务

2014年至今――亚美尼亚宪法法院法官。

2015年至今――俄罗斯――亚美尼亚斯拉夫大学人权课程讲师,埃里温。

2017年至今――欧洲大学欧洲法律和国际人权保护课程讲师,埃里温。

主要专业活动

2012-2014年――欧洲人权法院第三分部副主席。

2003-2014年――欧洲人权法院亚美尼亚当选法官。

1996-2003年――亚美尼亚宪法法院法官。

1998-2001年――国家宪法修正案委员会成员。

1997-1999年――亚美尼亚国家司法改革委员会成员。

1985-1996年――亚美尼亚最高法院法官。

1978-1985年――律师,亚美尼亚律师协会成员。

1998年――亚美尼亚总统令授予法官高级司法资历。

教育背景

1972-1978年――埃里温国立大学法律系。

1997年――华盛顿特区乔治敦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培训班结业证书。

在相关条约机构任务领域的其他主要活动

2014年9月,中国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欧洲人权法院判例课程讲师。

2001-2003年,埃里温国立语言大学人权课程讲师。

1997-2003年,亚美尼亚共和国法官协会主席。

1998年至今,亚美尼亚国际法协会成员。

1996年至今,亚美尼亚共和国宪法法律中心成员。

参加亚美尼亚国际法协会针对关于45部国际人权条约和国家法律的科学比较分析开展的研究。

最近在该领域发表的著作清单

《欧洲人权公约》的至高地位:亚美尼亚之路(《欧洲人权公约》对中东欧民主变革的影响:司法视角),剑桥大学出版社,2016年。

亚美尼亚宪法法院的法律地位及其执行情况(埃里温,2016年)。

“《欧洲人权公约》缔约方的积极义务”,(埃里温,2013年),“新千年的宪法正义”,《年鉴》。

“国家当局的判断余地”(埃里温,2012年),“新千年的宪法正义”,《年鉴》。

“欧洲人权法院判例法中的法治原则”(埃里温,2004年),“新千年的宪法正义”,《年鉴》。

[ 原文:法文 ]

科库·蒂子法·克克勒克(Koku Dzifa Kokoroko)(多哥)

出生日期和地点 : 1974 年 3 月 2 8 日于沃姆 ( 克罗托省 )

工作语文 : 法文、英文、埃维文

现任职位/职务

阿内霍二级初审法院院长(湖群省)(多哥)。该法院裁判长,负责民事、商业和轻罪案卷仲裁。在多哥两所公立大学――洛美大学法学院和卡拉大学政治及法学学院以及位于多哥洛美的两所私立大学――口译及法学高等学院和国际关系及策略高等学院客座讲师。民间社会组织及其他机构的人权和公民自由问题顾问。

主要专业活动

在多哥(湖群省)阿内霍初审法院,裁判长负责行政任务和履行裁判职能。关于行政任务,行政机关负责组织运作、行使管辖权以及管理司法和行政工作人员。

关于裁判职能,该法院的民事、商业和轻罪第一法庭庭长负责民事、商业和轻罪案卷仲裁。

作为多哥公立和私立大学的客座讲师,负责教授与公司的民事和刑事程序、刑事权利、商业和企业中的刑事权利以及司法实践和审判室实践有关的课程。作为人权和公民自由问题顾问,为妇女民主和发展思想和行动小组、大赦国际、多哥反对有罪不罚协会联盟、美国大使馆、多哥公共事务中心、多哥公权中心以及一些其他组织提供服务。

教育背景

法学硕士,方向:司法职业和商业――专硕/学硕,商法第三阶段,洛美大学,多哥。

国家行政学院文凭,方向:法官,(第三阶段),多哥国家行政学院。

大学联合培养文凭:基本权利――国际法和欧洲人权法,(第三阶段),南特大学,法国

学院及预备学院英语培训证书,尤金,俄勒冈州,美国;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学位):人权与国际法,选举法证书,美国大学,华盛顿法学院,美国。

候选人申请的条约机构任务领域的其他主要活动

2015-2017年:国际助残组织国家顾问,负责推广和实施在警方拘留场所及监狱采用适当束缚方法的项目,并为监狱工作人员和警察培训中心起草关于心理和精神病学问题以及在拘留中心、监狱和短期拘留所中采用适当束缚方法的培训单元。

2014-2017年:美国驻克托努大使馆和美国司法部的多哥国家顾问,起草《多哥打击贩毒行为程序手册》。

2014-2017年:Konrad Adenauer 基金会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建设法治和司法独立问题国家顾问。

2014-2016年:媒体上权利传播项目顾问兼协调员,“项目:权利与义务阐述”,由多哥全球校友会在美国驻多哥大使馆的财政援助下执行,公共事务。

2012-2016年:妇女民主团体――妇女民主和发展思想和行动小组的暴力侵害妇女和女童、妇女权利和性别问题国家顾问。

2009-2011年:由美国驻多哥大使馆资助、多哥全国法官协会实施的“你好,正义”普法项目的实施顾问。

最近在该领域发表的著作清单

《国家和宗教:非洲法语国家的政教分离经验》,2013年1月,莱贡阿克拉,加纳。

《多哥反对有罪不罚协会联盟和多哥大赦国际关于多哥“暴民正义”和私刑问题的活动》,2015-2016年,未发表,洛美,多哥。

《新刑法和打击性别相关犯罪》,2016年3月8日,未发表,洛美,多哥。

《性犯罪的起诉、公诉和民事行动》,2018年3月9日,未发表,洛美,多哥。

[ 原文:法文 ]

邓肯 · 穆尤穆扎 · 拉基 ( Duncan Laki Muhumuza ) ( 乌干达 )

出生日期和地点:1962年11月9日,乌干达

国籍: 乌干达

学历

金融服务法硕士(法学硕士),美国芝加哥伊利诺伊理工学院。

司法实务研究生文凭,乌干达坎帕拉法律发展中心。

法学学士,乌干达坎帕拉麦克雷雷大学。

职业经历

乌干达常驻联合国代表团法律顾问,2005年至今。

联合国大会第七十二届会议第六委员会副主席。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成员/专家,2015年至今。

报复问题报告员。

国际海底管理局财务委员会副主席,2011年至今。

国际海底管理局大会第16届会议副主席,2010年。

主要合作伙伴:Muhumuza-Laki、Twesigire和Co. Advocates,乌干达,1997年至2005年。

乌干达尼罗河银行秘书长,1998年。

乌干达财政部宏观经济政策司法律顾问,1996年至1998年。

土地和调查部职称,1986年至1996年。

乌干达布卡拉萨合作学院兼职讲师,1987年至1990年。

乌干达公共管理研究所兼职讲师,1986年。

主要国际成就

目前任非洲某国(保密)民族和解调解人。

曾促进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选举审查进程。

曾在特派团中任国际刑法、国际人道主义法和国际法顾问。

曾成功协助主办单位举办2010年国际刑事法院审查会议。

曾在2009年至2010年期间为安全理事会提供咨询服务,确保特派团章程在乌干达授权期间得到遵守。

曾任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缔约国大会多届乌干达代表团的主要成员。

曾是《罗马规约》补充性原则的主要支持者。

曾积极参与工作组和大会的审议工作,促成重要的里程碑事件,例如最近通过的《证据规则》。

曾任工作组组长,负责建立资本市场监管机构(乌干达资本市场管理局的前身)。

曾任乌干达邮政银行(乌干达领先的银行机构)工作组组长。

曾任工作组组长,负责改组乌干达回收不良资产信托基金(NPART),通过设立信托基金以收回银行重组前拥有的所有不良资产。

出版物

《发展中经济体的私有化挑战――以乌干达证券交易所为例》,1992年。

《东亚经济体的金融危机――经济强国已然变成纸老虎?》,1997年。

《一项正当的主权行为――乌干达是否因伊迪·阿明强制没收亚洲人的财产而犯下国际罪行?》,麦克雷雷大学,坎帕拉,1984年。

所属的专业协会

乌干达法律协会。

乌干达最高法院及其下属的所有法院,律师。

获得律师资格,1991年,乌干达。

相关技能

出色的谈判能力。

对国际人权法、国际人道主义法、国际刑法,尤其是《罗马规约》有充分了解。

团队建设者,善于平衡成员国和其他利益攸关方的利益。

善于在多元文化环境中工作,并最大限度地尊重多样性。

弗蒂尼 · 帕扎齐斯 ( Photini Pazartzis )( 希腊 )

出生日期和地点:1959年6月28日,希腊雅典

工作语文:希腊文、英文(流利)、法文(流利)、意大利文(工作)

现任职位/职务

雅典国立卡波季斯特里安大学法学院雅典国际公法中心主任,国际法教授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人权事务委员会委员(2015-2018年):《意见》后续行动问题特别报告员、议事规则工作组主席。

主要专业活动

剑桥大学劳特派特国际法研究中心访问学者(2017-2018年);海牙国际法学院研究部主任(2003年);多所大学的客座教授和讲师,包括波尔多大学、维也纳大学、巴黎(邦岱翁―索邦)第一大学、巴黎(邦岱翁―阿萨斯)第二大学、牛津大学、厦门大学国际法高等研究院、美洲人权法院。联合国大会第六委员会希腊代表团成员(1999-2007年);希腊外交部科学委员会报告员(2005-2006年,2017年至今),欧安组织调解与仲裁法院成员(2013年至今);欧洲国际法协会副主席(2017年至今)。

教育背景

巴黎(邦岱翁-阿萨斯)第二大学法律博士学位,1990年。

巴黎(邦岱翁-阿萨斯)第二大学国际公法硕士学位,1983年。

雅典大学学士学位(1981年)。

在该领域内的其他主要活动

希腊实施和传播国际人道主义法国家委员会委员(自2000年起)、希腊民族委员会委员(2009-2010年、2013-2016年)、希腊司法部筹备实施《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立法起草委员会成员(2009-2010年),促进国际法和人权法卡利奥皮·库法基金董事会成员(2012年至今),国际法协会对武装冲突受害人的赔偿问题委员会(2008-2014年)。

最近在该领域发表的著作清单

《国际罪行的刑事惩治》,巴黎,贝多内出版社,2007年;《国际法院判例》,巴黎,贝多内出版社,2008年(与P.-M. Eisemann合著,2008年查尔斯奥伯特法学奖,法兰西学院,道德和政治科学院);《国际法的司法职能》,雅典,法律图书馆出版,2014年,Nicolas Politis;《国际司法:历史导论》,(P. Pazartzis序言),巴黎,先贤祠―阿萨斯大学出版社,2017年;“国际化刑事法庭:一种新型(国际)国内刑事司法方式?”,《法国国际法年鉴》,2003年,第395-495页;《国家分裂问题:欧洲维度》,M. Kohen (编辑);《国家分裂:国际法视角》,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355–373页;《习惯法的重新解读:关于红十字委员会对国际人道主义法所做研究的一些评注》,S. Perrakis和D. Marouda (编辑);《武装冲突与国际人道主义法》,雅典/布鲁塞尔,Ant. N. Sakkoulas/Bruylant,2009年,第183-198页,《国家对灭绝种族的国际责任:诉诸国际法院的灭绝种族罪案》,A. Yotopoulos和P. Pazartzis (指导);《灭绝种族罪案的重新解读》,雅典/布鲁塞尔,Ant. N. Sakkoulas/Bruylant,2010年,第65-82页;《国际法院劝告职责的范围和局限》,E. Rieter和H. De Waele (编辑);《不断演变的国际法原则:用以致敬卡雷尔·C.威伦斯的研究》,莱顿/波士顿,Martinus Nijhoff出版社,2012年,第265-280页;《司法行为主义与司法自律》,C. Tams和M. Fitzmaurice (编辑),《常设国际法院的遗产》,莱顿/波士顿,Martinus Nijhoff出版社,2013年,第319-335页。

[原文:西班牙文]

伦佐·M.波米(Renzo M. Pomi)(乌拉圭)

出生日期和地点:1960年12月15日,乌拉圭蒙得维的亚

工作语文:西班牙文、英文

现任职位/职务

大赦国际驻联合国代表,美国纽约。

主要专业活动

大赦国际在纽约联合国系统和外交使团的代表。

规划和开发与人权、国际法和司法有关的宣传战略,如生命权、使用死刑、绝对禁止酷刑、打击有罪不罚现象、实现司法公正以及其他相关问责措施。

参与对非洲国家和拉丁美洲国家的调查和宣传工作。

领导有关民间组织参与联合国事务的问题。

担任安全理事会非政府组织工作组主席。

就人权及和平与安全问题开展宣传并提供咨询。

教育背景

共和国大学法学和社会学博士,乌拉圭蒙得维的亚,1985年。

哈佛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和人权法硕士(法律硕士),美国马萨诸塞州剑桥市,1998年。

阿蒂加斯外交学院(乌拉圭外交部外交学院)毕业生。

在相关机构任务领域的其他主要活动

法律和人权研究教授,纽约大学,美国纽约州。

参与妇女、和平与安全问题工作组(非政府组织妇女、和平与安全问题工作组)以及中非和平与安全问题工作组(中非政策论坛指导委员会成员)。

就人权和过渡司法的若干问题积极开展活动。

最近在该领域发表的著作

《乌拉圭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非常任理事国成员第一年的反思》,联合编著并撰稿,弗里德里希·艾伯特基金会出版,2017年。

多篇关于美洲人权制度的文章,已发表。

皮埃尔-理查德 · 普罗斯珀 ( Pierre-Richard Prosper )( 美利坚合众国 )

出生日期和地点 : 1963 年 9 月 19 日 ; 美利坚合众国科罗拉多州丹佛

工作语文 : 英文和法文 ; 具备 以 意大利文和西班牙 文开展 工作 的能力

现任职位/职务

总部位于美国华盛顿特区的艾伦特 · 福克斯法律事务所合伙人;华盛顿特区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仲裁员;在他的客户中,他在一系列问题上代表、建议和协助外国政府,包括发展中国家构建和加强国内体制能力和基础 设施发展。

主要专业活动

2001 年 7 月至 2005 年 10 月担任美国战争罪问题无任所大使,普罗斯珀大使制定并协调了美国对世界各地冲突中暴行和攻击平民行为的政策应对措施;担任负责与各国就战斗中被俘国民问题进行接触的首席谈判员;与世界各地 60 多个国家的国家首脑、部长和政府高级官员进行外交谈判和磋商。他与外国议会及多边和国际组织进行接触。他定期出访冲突区,以努力寻求和平、稳定和尊重法治。 1999-2001 年,他担任美国司法部 ( 刑事司 ) 的职业代理人,就制定国际司法倡议提出建议;受国务院指派,前往冲突地区建立同盟,以应对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

教育背景

加利福尼亚州 马利布佩珀代因大学 法学院。

法学博士, 1989 年 5 月。

马萨诸塞州切斯纳特 希尔波士顿学院。

文学和科学学院文学士, 1985 年 5 月 ( 专业:罗曼语 ) 。

担任波士顿学院理事会理事。

在相关条约机构任务领域的其他主要活动

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委员, 2007 年 2 月2012 年 12 月,在最后两年任期内担任副主席。

国际共和学会驻尼日利亚选举观察团团长, 2006 年 11 月2007 年 4 月。

联合国卢旺达 问题国际刑事法庭战争罪检察官 (1996 - 1998 年 ) ;以首席检察官身份根据《灭绝种族罪公约》成功地起诉了检察官诉让 · 保罗 · 阿卡耶苏案;成功地说服联合国法庭将强奸确认为灭绝种族行为和危害人类罪。

美国政府驻卢旺达代表团特别 法律顾问,卢旺达基加利, 1995 年,与卢旺达、联合国及捐助国磋商和协调,评估战后卢旺达司法制度并协助制定美国行动计划。

最近在该领域获得的认可

在电影《未受判决》中被着重刻画,这部电影 @Eleven 讲述了联合国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检察官在阿卡耶苏案中遇到的障碍。

[原文:西班牙文]

埃尔南·克萨达·卡夫雷拉(Hernán Quezada Cabrera)(智利)

出生日期和地点:1951年12月15日,智利圣地亚哥

工作语文:西班牙文、法文

现任职位/职务

外交部人权事务主任,级别为大使(2014年3月11日至2018年3月10日)。

主要专业活动

外交部法律事务司律师(1998-2007年、2011-2014年)。国际法部主任(2002-2003年)。智利常驻联合国代表团法律顾问(2008-2010年)。内政部人权项目律师(1996-1998年)和国家赔偿与和解机构律师(1995-1996年)。联合国难民署智利办事处顾问(1992-1995年)。基督教教会社会援助基金会律师,代表独裁统治下受害者的亲属出庭(1993-2007年)。教区团结流放――回归计划负责人(1992年)。教区团结计划律师,在军事独裁期负责为政治犯以及遭处决者和失踪被拘留者的亲属出席军事法庭和民事法庭,为其辩护(1978-1985年)。

教育背景

法国斯特拉斯堡第三大学法学博士(公法)(1993年)。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汉堡大学法学博士(1990年)。

智利教皇天主教大学国际关系专业学位(1978年)。

智利大学法学和社会学学士(1978年)。

在有关机构任务领域的其他主要活动

艺术和社会科学大学人权教授(智利,2012-2013年)。基督教人文主义研究大学国际公法教授(智利,1998-2007年、2010-2013年)、艺术和社会学大学国际公法教授(智利,1993-2005年)和安德烈斯·贝约大学国际公法教授(智利,1996-1999年)。第二十九届南共市人权事务高层会议智利代表团主席(布宜诺斯艾利斯,2017年)。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第55届会议智利第四次定期报告审查的代表团成员(2015年)。第二十六届南共市人权事务高层会议智利代表团主席(巴西利亚,2015年)。第二十五届南共市人权事务高层会议智利代表团主席(布宜诺斯艾利斯,2014年)。人权事务委员会第111届会议智利第六次定期报告审查的代表团成员(2014年)。

最近在该领域发表的著作

“最高法院对普拉兹案的判决”。《2011年人权年鉴》。智利大学。圣地亚哥。2011年。

“记忆:宗旨与原由”。见:区域研讨会。“我们不远的过去:记忆、真理与正义”。南共市。蒙得维的亚,2006年。

“智利与国际难民法”。国际研究。智利大学。1993年。

“智利和国际层面人权保护”。哈佛大学商学院。杜塞尔多夫。1990年。

米兰·拉多维奇(Milan Radović)(黑山)

出生日期和地点:1979年5月2日,黑山莫伊科瓦茨

工作语文: 黑山文 ( 克罗地亚文 / 塞尔维亚文 ) 、英文

现任职位/职务

1. 自 2007 年起, 担任非政府组织 “ 公民联盟 ” 的人权项目协调员 。

2. 自 2014 年起, 代表 人权 非政府组织担任黑山广播和电视理事会成员 ( 任期至 2019 年 6 月 18 日 ) 。

3. 符合 《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的国家防范机制工作机构成员 ( 自 2015 年起 ) 。

主要专业活动

针对黑山以下领域的侵犯人权行为从事研究和资料整理工作:有政治动机的暴力行为、攻击记者、警察和监狱官员实施的酷刑、少数族裔权利状况、罗姆人权利、宗教群体权利和仇恨言论。监测议会人权理事会的工作,监测少数族裔基金会的工作,监测人权领域内法律和公共政策的落实情况,与人权受害者合作并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媒体和其他项目活动。与青年政治领袖、记者、非政府组织活动人士在人权教育方面合作。参与制定人权领域相关法律的工作组。

教育背景

1. 正式教育:1999年至2005年,哲学系――黑山――社会学家资格。

2. 非正式教育:欧洲委员会政治研究学院民主主义暑期大学,2010年,欧洲委员会;种族间关系、反腐败和挪威政治制度,2009年,南森人文学院。

在有关条约机构任务领域的其他主要活动

参与普遍定期审议进程,担任与罗姆人问题和残疾人有关的项目协调员、欧洲委员会“增强黑山被拘留和被判刑者的人权保护”项目国家顾问、民主领导力学院人权相关专题研讨会讲师,从事“公民监测区域住房方案,特别重视关怀罗姆人和其他流离失所者”区域项目,担任欧洲委员会“促进东南欧人权和少数群体保护”项目顾问,“在西巴尔干建立没有酷刑和有罪不罚的社会”区域项目协调员。

最近在该领域发表的著作清单

1. 黑山被剥夺自由者的人权,2017年。

2. 黑山就业歧视,2016年。

3. 黑山监狱系统和其他封闭式监所内被剥夺自由者的人权,2016年。

4. 西巴尔干次区域预防酷刑机制报告:阿尔巴尼亚、黑山和塞尔维亚,2016年。

瓦西尔卡 · 桑钦 ( Vasilka Sancin )( 斯洛文尼亚 )

出生日期和地点: 1979 年 3 月 22 日,斯洛文尼亚卢布尔雅那

工作语文: 英文、法文和其他若干熟练程度较低的外文

现任职位/职务

卢布尔雅那大学法学院负责质量保证的副院长 、 国际法副教授 、 国际法系主任 、 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研究所负责人 、 比较法研究所研究员 ( 斯洛文尼亚 ) ;国际法协会斯洛文尼亚分会主席。

主要专业活动

质量保证负责人和国际公法讲师,教学范围包括人权,在卢布尔雅那法学院和其他斯洛文尼亚和外国大学以斯洛文尼亚文和英文面向本科生和研究生授课。多个模拟法庭竞赛学生团队的导师 ( 例如菲利普· C . 杰塞普国际法模拟法庭竞赛、世界人权模拟法庭竞赛 ) 。在红十字委员会和难民署支助下每年在卢布尔雅那大学法学院举办的全欧国际人道主义和难民法模拟法庭竞赛创始人。国家部际人权委员会、国际人道主义法委员会和教科文组织斯洛文尼亚国家委员会委员。著有或编辑了许多关于人权问题的书籍和文章。多份法律期刊编辑委员会编委。

教育背景

卢布尔雅那大学法学院,斯洛文尼亚卢布尔雅那,博士(国际 公法 ) , 2007 年;法学 学士,优等生, 2002 年;斯洛文尼亚行政学院,公务员资格 考试, 2003 年; 面向 大学讲师的国际人道主义法高级研讨会, 2015 年,日内瓦;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国际法研讨会, 2007 年,日内瓦;海牙国际法学院, 2004 年, 荷兰海牙。

在相关条约机构任务领域的其他主要活动

国际人权法讲师;关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涉事项的书籍和文章作者;卢布尔雅那大学法学院一年两次的国际科学会议的会议主席 ( 保护责任理论和实践――www.R2Pconference.com ) ,会上讨论属于人权事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许多问题;卢布尔雅那大学法学院国际环境法律诊所的联合发起人和联合顾问,依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分析具体案例并提出解决办法;硕士和博士论文导师,涉及需要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有深入了解和深刻认识的问题;斯特拉尼亚克民主和人权研究院讲师和审查员;欧安组织莫斯科机制专家。

最近在该领域发表的著作清单

SANCIN , V. ( 编辑 ) :《我们的保护责任是否 “ 明显失败 ” ?》第 1 版――卢布尔雅那 :法学院, 2017 年, ISBN 978-961-6447-66-9 ; SANCIN , Vasilka. , 联合国在维护保护责任方面的挑战,理论和实践, ISSN 0040-3598 , 2016 年 1 月2 月, 第 53 卷第 1 期,第 118-134 页,第 261 页; SANCIN , Vasilka ,保护 责任及其全球、区域和国家实施情况,卢布尔雅那 : FDV , MZZ , 2016 年,第 373 - 397 页 [COBISS.SI-ID 15395153] 。

尼古拉斯 · 斯赫雷弗 ( Nicolaas Schrijver ) ( 荷兰 )

出生日期和地点: 1954 年 5 月 21 日,荷兰瓦门赫伊曾

工作语文: 荷兰文 ( 母语 ) 、英文 ( 流利 ) 、法文 ( 较好 ) 、西班牙文 ( 阅读 ) 、中文 ( 略知 )

现任职位/职务

荷兰国务委员会国务委员、荷兰政府和议会 独立和主要法律咨询机构 及最高行政法院成员。

莱顿大学国际公法教授 ( 兼职 ) ,莱顿大学格劳修斯中心。

国际法研究所主席,日内瓦 ( 自 2007 年起成为会员 ) 。

布鲁塞尔自由大学 欧洲联盟和与 发展中国家合作 项目 荣誉教授。

主要专业活动

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委员(2009-2016年),包括担任副主席

在国际法院、国际海洋法法庭、海洋法特设法庭担任法律顾问,在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诉讼中担任法律专家 。

荷兰政府成立的伊拉克战争调查委员会成员 ( 2009-201 0 年 ) 。

具有在联合国系统工作的经验,包括担任联合国法律顾问办公室法律干事。

莱顿大学国际公法教席和莱顿大学格劳修斯国际法律研究中心学术主任 ( 2005 - 2017 年 ) 。

海牙国际法学院理事会成员,海牙和平宫 ( 自 2016 年起 ) 。

荷兰参议院议员 ( 2011-2017 年,兼职 ) 及外交、国防和发展合作常设委员会主席。

欧安组织议会 大会 和欧洲委员会议会成员,包括法律事务和人权委员会委员及荷兰驻议会代表团负责人。

常设仲裁法院成员 。

伦敦国际法协会主席, 2010-2012 年;荷兰皇家国际法学会主席, 2003-2011 年;纽约 / 纽黑文联合国系统学术委员会主席, 2000-2004 年;欧洲国际法学会共同创始人。

教育背景

格罗宁根大学法学院博士学位,博士论文: 自然资源主权:在相互依赖的世界中平衡权利与义务, 第 481 页, 1995 年 3 月 2 日。

法学硕士, 1978 年 8 月 18 日。

格罗宁根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 1974 年 6 月 30 日。

塞萨洛尼基亚里斯多德大学文凭,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研究生文凭,优等生, 1980 年 8 月。

海牙国际法学院, 1980-1981 年。

在相关条约机构任务领域的其他主要活动

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委员(2009-2016年),包括担任副主席。

联合国发展权利高级别五人工作队成员(2007-2010年)。

荷兰皇家艺术和科学院追求科学自由委员会主席。

从职业生涯早期至今担任荷兰政府关于人权、和平及安全和发展问题的多个咨询委员会专家成员、主席和副主席。

欧洲委员会议会法律事务委员会及其人权问题小组委员会委员。

开发署和其他联合国机关关于特定国家人权状况的多个顾问特派团成员。

通过学术教育、咨询委员会、非政府组织工作、国际顾问工作、与荷兰议会,特别是联合国、欧洲委员会和欧洲联盟等国际组织有关的工作,对全球人权保护制度有深入认识。

大量关于人权、发展和国际合作的出版物作者。

最近在该领域发表的五份著作清单

《国际公约五十年:通过在两项公约之间架起桥梁改进全球人权保护》,《荷兰人权期刊》,第41卷(2016年),第4期(2016年12月),第457-464页。

《在四分五裂的国际法律秩序中打击恐怖主义战略:迎接挑战》(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2013年),与L.J. van den Herik合编,第760页。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新的“社会承诺”还是新瓶装旧酒?》,《莱顿国际法学报》,第20卷(2007年),第4期,第809-823页。

《自然资源主权:在相互依赖的世界中平衡权利与义务》,剑桥大学出版社:剑桥,1997年,第456页(平装本再版,2008年)。

《国际法可持续发展的演变:起始、意义和地位》,布瑞尔―马丁内斯•尼哈夫出版社:莱顿,2008年,第276页(2018年即将出版第2版)。

[ 原文 : 法文 ]

埃莱娜·提格乎德加(Hélène Tigroudja)(法国)

出生日期和地点 : 1975 年 7 月 1 9 日 , 里尔 ( 法国 )

工作语文 : 法文 ( 母语 ) 、 英 文 ( 流利 ) 、 西班牙文 ( 流利 )

现任职位/职务

艾克斯马赛大学国际公法与国际人权法副教授 ( 法国 )

人权实践暑期学校主任 ( 艾克斯马赛,法国 )

列入国际刑事法院专家名单 ( 赔偿领域 )

主要专业活动

纽约大学 主任 研究员,艾克斯马赛大学国际公法副教授,人权实践暑期学校科学主任。

《国际人权法条约》,与 L udovic Hennebel 教授合著 , 2 016 年 由贝多内 出版社 出版。自 2 002 年以来,参与 联合国、 欧洲委员会和欧洲联盟的专家特派团和外地特派团,特别是在人权领域。

主要专业、教育和研究领域 涵盖 了广泛的人权问题:国际和区域人权法、大规模 侵犯人权 行为、妇女权利、移民、赔偿、国家和国际组织豁免、武装冲突法、在国内履行国际义务、打击恐怖主义等。

教育背景

公法教师资格 (2004 年 )

公法博士论文 (2001 年,里尔第二大学,主题: “ 促进对受害者在国际人权法中地位的研究 ” ) 。

国家宪法理论和公法硕士 (1999 年 , 里尔第二大学 ) 。

欧洲及国际法硕士 (1997 年 , 里尔第二大学 ) 。

政治研究学院毕业生 (1996 年 , 里尔 ) 。

哲学硕士 (1996 年 , 里尔第三大学 ) 。

候选人申请的条约机构任务领域的其他主要活动

在几大洲开展培训,旨在加强权利和公共政策的实施 , 涵盖与人权 / 人道主义法有关的各个 专题 ( 遭行政拘留的移民、流离失所者的权利、司法保障、法律援助、言论 / 媒体自由、武装冲突中的人权、打击恐怖主义 过程中 的司法权、针对严重 / 大规模侵犯人权行为提供赔偿、强迫失踪、武装冲突中的性 暴力 、打击家庭暴力、打击一切形式的歧视和陈规定型观念、少数群体和宗教团体的法律地位 …… ) 。

作为人权实践暑期学校 ( 艾克斯普罗旺斯 ) 的主任,为非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律师、青年学者、各国公务员提供关于人权领域 “ 良好做法 ” 的培训。

最近在该领域发表的著作

《国际人权法条约》,巴黎,贝多内出版社, 2016 年 (1706 页 )( 合著 ) ; 《联合国条约机构 在保护人权方面开展的 活动 (2013-2016 年 ) 的国际法问题》, AFDI 出版社, 2016 年 ( 合著 ) 。

《受〈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保护的权利和自由 面临全球恐怖主义的考验 》, S . G rosbon 出版社 , 1966-2016 年 ; 《后现代社会考验下人权 两公约 的抵御力和抗冲击力》 ( 即将 出版 ) 。

伊梅鲁·塔姆拉特·伊盖祖(Imeru Tamerat Yigezu)(埃塞俄比亚)

出生日期和地点 : 1958 年 11 月 15 日 , 埃塞俄比亚亚的斯亚贝巴

工作语文 : 英文

现任职位/职务

多元人才咨询公营有限公司总经理,自 2006 年起。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咨询委员会委员 ( 2012 年至今 ) 。

人权理事会申诉程序来文工作组主席 / 报告员, 2015 年 8 月至今。

主要专业活动

环境治理、土地权利、气候变化、儿童权利、国 际 法、水权和治理、谈判技巧领域顾问。

亚的斯亚贝巴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人权法、国际环境法副教授 ( 兼职 )( 2006-2017 年 ) 。

国际计划组织国际委员会委员 ( 2016 年至今 ) 。

教育背景

东方和非洲研究学院国际法专业法律硕士 ( 优等生 )( 1991/ 19 92 年 ) 。

亚的斯亚贝巴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 ( 校监奖章 )( 1983-1987 年 ) 。

在相关条约机构任务领域的其他主要活动

作为人权理事会申诉程序来文工作组成员和主席,他负责对提交给该机构的申诉进行初步筛查并处理 据指控 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的申诉。

最近在该领域发表的著作清单

作为人权理事会 咨询委员会 报告员编写了两份报告,即:

《消除对麻风病患者及其家人歧视的原则和准则执行情况研究报告》 , A/HRC/35/38 ,人权高专办, 2017 年 5 月 4 日。

《人权理事会咨询委员会就评估单方面强制性措施对享有人权的不利影响以及促进问责的机制提供建议的研究进展报告》, A/HRC/28/74 ,人权高专办, 2015 年 2 月 10 日。

[原文:西班牙文]

哈维尔扎·瓦拉·埃加斯(Xavier Zavala Egas)(厄瓜多尔)

出生日期和地点:1955年7月31日,厄瓜多尔瓜亚基尔

工作语文:西班牙文

现任职位/职务

“透明度和反腐败阵线”成员,2017年6月5日经厄瓜多尔共和国总统莱宁·莫雷诺·加尔塞斯第21号行政令任命。

主要专业活动

透明度和反腐败阵线成员,2017年6月。

国会临时特别来文委员会顾问,2010年。

全国大学评定和认证委员会主要成员,2007-2020年。

反腐败委员会成员,厄瓜多尔共和国总统第107-A号行政令,1997年3月4日。

瓜亚斯和加拉帕戈斯高级法院院长,1991年。

瓜亚基尔高等法院第一庭审判员,1990年。

教育背景

格拉纳达大学国际刑法硕士,西班牙,2015年。

瓜亚基尔圣地亚哥天主教大学法学博士,厄瓜多尔,1989年9月1日。

共和国法院律师,瓜亚基尔圣地亚哥天主教大学,厄瓜多尔,1979年10月5日。

社会学和政治学学士,1976年5月4日。

在相关机构任务领域的其他主要活动

美洲人权法院诉讼和判决司法共同发起人(第12091号案:Chaparro Alvarez 和Lapo Iñiguez诉厄瓜多尔,2007年11月21日)。

厄瓜多尔环境与生态委员会法律顾问,2008年。

Mochica Sumpa工作与援助公司法律顾问,2013年。

有关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研究、讲座和出版物。

全国法律协会副会长,2000年。

瓜亚基尔天主教大学法学院院长,1997-2004年。

瓜亚基尔天主教大学法学院法律学报主任,1995年。

瓜亚基尔天主教大学法学院主任。

瓜亚基尔天主教大学法学院首席教授。

瓜亚基尔天主教大学首席刑法教授,1986年。

最近在该领域发表的著作

《厄瓜多尔宪法法院院报》,第9-IV号,2006年:“审前拘留的违宪声明”。

《天主教大学法律学报》:“大赦与豁免”、“强奸罪”、“反腐败法”和“司法职能”。

《证券市场惩罚性制度》,1994年版。

《堕胎罪:法律社会现实》,1990年版。

根提安·齐伯利(Gentian Zyberi)(阿尔巴尼亚)

出生日期和地点: 1977 年 8 月 1 日 / 阿尔巴尼亚莱什州达吉克

工作语文: 英文 ( 较好 ) 、法文

现任职位/职务

奥斯陆大学法学院挪威人权研究中心国际法和人权专业教授。

荷兰海牙常设仲裁法院成员。

主要专业活动

过去15年来,我在荷兰、挪威、美国、中国和阿尔巴尼亚的一些大学围绕国际人权法、国际人道主义法、国际刑法和国际公法领域开展研究、出版和教学工作。我目前的一些主要专业活动包括:

在国际人权法、法律写作和口头辩护领域进行教学、研究和培训。

挪威奥斯陆大学法学院挪威人权研究中心人权理论与实践硕士生课程负责人。

挪威奥斯陆大学法学院人权、武装冲突及和平与安全法教研组负责人。

教育背景

法学士学位(法学士),阿尔巴尼亚地拉那大学法学院(1996-2000年)。

法学硕士学位(法学硕士),荷兰乌得勒支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系(2001-2002年)。

国际法博士学位(博士),荷兰乌得勒支大学法学院(2003-2008年)。

在相关条约机构任务领域的其他主要活动

除学术工作外,我自2004年至2012年间在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前南问题国际法庭)审理的两起案件中担任法律助理兼口译员。2009年,我在国际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担任阿尔巴尼亚法律小组的法律顾问和协调员。我目前的研究重点是国际法院和准司法性机构对于解释和发展国际人权法规则和原则的贡献;国际法下社区利益的保护;关于落实理论保护责任的问题;以及过渡时期司法问题。我是国际法协会执行委员会成员和“紧急状况下人权”委员会成员。

最近在该领域发表的著作清单(完整清单请见本人网页)

1. G. Zyberi和Q. Qerimi,《国际人权法》(阿尔巴尼亚文大学课本),第二版(普里什蒂纳:2015年2月)。

2. G. Zyberi (编辑),《落实保护责任的体制方法》(剑桥大学出版社,2013年)。

3. G. Zyberi,“国家和个人对大规模暴行罪负有的责任”,出自André Nollkaemper和Ilias Plakokefalos编辑的《国际法中共担责任的做法》(剑桥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236-2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