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前工作组

第三十六届会议

2006年8月7日至25日

与审议定期报告有关的事项和问题清单

菲律宾

会前工作组审查了菲律宾第五和第六次合并定期报告(CEDAW/C/PHI/5-6)。

宪法、立法以及《公约》状况

1.报告称,法律中还没有与《公约》第一条中的定义相符的关于对妇女歧视的法律定义(第119段)。请澄清《公约》在国家立法方面有何法律地位。本国政府是否打算通过立法,界定并明确禁止《公约》第一条所定义的歧视妇女?也请澄清《公约》在国内法律系统中的地位,在法院案例中是否可以援引《公约》。

2.报告提及,《家庭法典》、《民法典》、《穆斯林属人法典》、《修订的刑法典》以及《习惯法》中都有歧视妇女或不符合新法律的条款,例如,在对妇女和男子的不忠实性行为的界定问题上(第559段)。请说明是否已经确定时间表,审查和修改这些法律,以便它们与《公约》规定一致。

3.据报告所述,政府计划完成其性别与统计方案的执行工作,以便监测妇女状况和落实妇女人权情况方面的变化(第25段)。请提供资料,说明报告第20段所提及的一套共32项反映妇女状况和妇女享有其权利情况的指标,并评估在所有相关领域的政策制定中系统地运用性别和发展指标的进展情况。

对妇女的暴力行为

4.报告指出,《1997年家事法庭法》规定在全国各大城市建立家事法庭,采取更加主动积极的办法,保护妇女儿童免受家庭暴力和乱伦伤害的权利(第210段)。请提供资料,说明是否已对这些法庭的有效性进行过评估以及相关调查结果,并介绍是否有任何计划要在尚没有家事法庭的城市建立此类法庭。

5.报告说,1995至2001年6月间,菲律宾人权委员会调查了377起侵犯妇女人权案件,查明肇事者包括警官、地方官员或雇员、平民和军人(第131段)。请提供资料,说明对这些人提起的诉讼的数目及被判刑情况。正在采取哪些措施预防妇女人权遭到滥用权力的警察和其他公职人员的侵犯?

6.人权委员会土著人民人权和基本自由情况特别报告员说,军事化造成对妇女和儿童的人权的侵犯(E/CN.4/2003/90/Add.3,第50段)。这些践踏人权的大多数行为是强奸、性骚扰以及强迫女孩在军营中充当“慰安妇”以及强迫卖淫等案例。请解释政府为解决对土著妇女的暴力行为问题采取了哪些措施。

7.报告称,2004年《惩治对妇女及其子女施暴法》旨在遏制频繁发生的对妇女暴力事件以及将作恶者定罪(第207段)。该法还规定颁布“保护令”,以阻止暴力行为并防止日后再次发生暴力事件。请提供资料,说明采取了哪些措施来在社会,特别是在妇女和社区的其他人中间宣传该法,自从2004年以来已经颁布多少个“保护令”。也请提供资料,介绍对在法官、警官和其他执法人员进行有关该法的条款培训方面采取了哪些行动。

贩卖人口和利用妇女卖淫营利

8.报告中说,《2003年惩治贩卖人口法》规定了对与贩卖人口有关的各类罪行的惩罚措施(第188 (c)段)。请提供有关根据该法进行逮捕和定罪的比例的资料。

9.委员会在其以往的结论意见中评论了在适用法律方面的差别待遇问题,对妓女执法,但却不对充当人口贩子、皮条客和嫖客的男子执法,它还提议处理卖淫问题的措施应侧重惩处人口贩子。 请提供资料,介绍已采取哪些措施制止在适用法律方面的差别待遇以及侧重惩处人口贩子。

10.报告称,1999年1月成立了菲律宾跨国犯罪问题中心,其任务是建立一个中央数据库,由各政府机构共享与包括贩卖人口在内的各种跨国犯罪有关的罪犯、拘捕和判罪等信息(第198段)。请评估在系统运用该中心方面的进展,并评估它在打击贩卖人口方面的影响。

11.据报告所述,报告的贩卖人口数据比没有报告的实际受害者低得多。报告将这种情况归咎于缺少对菲律宾移民流动情况进行系统监测的机制(第180段)。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来建立对菲律宾移民流动情况进行系统监测的机制。

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

12.委员会在其以往的结论意见中建议采取暂行特别措施,使更多妇女担任公共部门高层决策职务。 请提供最新资料,说明报告第43段所介绍的规定采取临时特别措施增加妇女参与的议案的现状以及正在考虑或已经采取哪些替代性措施来增加担任公职的妇女人数。

13.报告承认有必要采取暂行特别措施来增加妇女的参与,尤其是在司法、警察和军事学校方面(第258段)。政府是否已根据《公约》的第4条第1款以及委员会的一般性建议第25条采取暂行特别措施来增加妇女在司法、警察和军事学校方面的参与?如果是,请详细阐述这些措施。

陈规定型观念和教育

14.报告第168段列出了一些致力于提高公众对妇女问题的意识和了解的举措,以便纠正媒体中对妇女和女孩的陈规定型观念和丑化。请提供资料,说明这些举措的影响以及有关采取其他措施来促进媒体对妇女和男子进行更为平衡和非陈规定型观念的报道的情况。

15.请介绍在将社会性别主流化问题纳入教育课程表方面的改革所带来的进展情况,并说明正在采取哪些措施将性别观点纳入所有各级教育的课程表中。

16.报告表示,虽然全国的就学率比较高,但是在边远地区,在流落街头儿童和赤贫儿童中,在土著人民当中,以及在有武装冲突地区,就学率却比较低(第288段)。请提供资料,说明为确保这些群体中的女童和妇女的教育权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或行动。

就业

17.据报告所述,2001年,提出了一份关于制订《公务员法》的议案,即把有关公务员的现行法律和有关未婚妇女产假、陪产假、单身父母的育儿假和弹性工作时间以及对性骚扰行为的纪律处分等规定编成法典(第383段)。请提供资料,说明该项待表决的提案是否已通过,如果是,请评估在实践中遵守这一立法的情况和妇女是否有任何补救措施来确保充分执行这一立法以及她们使用这些补救措施的情况。

18.报告说,1990年代末,菲律宾开始执行《反对性骚扰法》(第379段),并称,在哪个部门负责监测此项法律在私人部门的遵守情况问题上,该法没有明确规定》(第422段)。请提供资料,说明现已采取哪些措施在私营部门有效执行该法和监测其执行情况。还请提供资料,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妇女在应聘和晋升中遭到的许多形式的微妙和公开歧视以及性骚扰问题。

19.委员会在其以往的结论意见中促请该缔约国采取一项高度优先政策,为妇女创造安全可靠的工作,使妇女在目前的失业、充当分包工和参与非正规部门、在自由贸易区当工人或从事卖淫、或充当海外合同移徙工人之外,在经济上另有可行的谋生之道。 请说明已经采取哪些立法或其他措施来执行这一建议,促进妇女在正式部门和非正式部门同等的就业机会。

20.报告称,《劳工法典》还禁止让女工上夜班,除非在具体规定的情况下。报告承认,这项规定或许意在保护妇女,但实际上是歧视妇女,因为它并没有解决上夜班妇女的实际安全问题(第351段)。政府是否打算改变这一歧视妇女的立法条款?

保健

21.报告称,正待国会通过两项议案,其目的是制定一项国家生殖健康综合政策和方案,承认妇女的生殖权利、两性平等,并确保人们普遍享有生殖健康、服务、信息和教育(第450(g)段)。请说明这两个待通过的议案是否已经通过并生效。如果是,已经看到些什么作用?

22.据报告所述,卫生部的生殖健康方案提供一系列避孕措施(自然计划生育的现代方法、药物、避孕套、注射、绝育)(第455 (b)段)。但是,报告还表示,卫生部采取了现政府反对人工避孕的立场。报告指出,有些地方政府,已经禁止传播有关应急避孕及人工避孕的信息并禁止销售有关药物和器具(第481段)。请解释并介绍采取了哪些措施,按照委员会在其以往的结论性意见中所提出的建议和关于第12条的一般性建议第24条,确保可了解到有关避孕药具的信息并易获得这些药具,以避免意外怀孕。

23.请说明非法堕胎在多大程度上导致了报告所称的仍然较高的产妇死亡率(第445段)。此外《生殖保健议案》“指出需要排除堕胎的法律障碍”(第481段),请详细介绍其内容以及有关通过该法案方面的最新进展情况。

妇女弱势群体

24.请提供资料,说明有关为菲律宾妇女提供出国前信息和支助服务措施的作用,这类措施包括移民咨询和信息网以及为海外菲律宾工人所设的因国家而异的出国前技能培训和指导方案(第16段)。请列入资料,说明这些方案的受益妇女人数以及她们所前往的国家。

25.报告承认,尽管政府在努力减缓农村穷人的困境,但是贫穷依旧是农村妇女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第524段)。请提供生活贫困的农村妇女的数据,并说明《地方政府法典》以及政府的其他减缓贫穷项目对农村妇女的影响。

26.报告提到,有一项议案待众议院通过,该议案力求通过承认农村妇女对国民经济发展和确保粮食安全的作用和贡献来保护和增进农村妇女的权利,并提出了旨在提升和开发农村妇女技能、提供就业机会、以及使她们能够尽其最大能力为社区做出贡献的各项措施(第511(d)段)。请提供资料,说明这一议案的现状以及已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来执行这一议案。

27.报告提到,《土著人民权利法》规定了土著男女在各个生活领域的权利和机会平等,以及土著妇女参与各级决策过程。由于对祖传土地存在争议,该法令的执行遇到很大阻力(第511(c)段)。请提供资料,介绍为消除这些障碍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在执行该法方面所取得的进展的情况。

28.请报告农村和土著妇女获得农业信贷和贷款、销售渠道、培训和教育以及参与村一级决策的情况。

29.请提供资料,介绍有关老年妇女,包括移徙对她们的影响的情况,并说明现有那些具体措施来解决老年妇女,特别是农村老年妇女的境况问题。

任择议定书

30.请提供资料,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来宣传菲律宾于2003年批准的任择议定书,使它更加广为人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