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
审议缔约国根据《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
缔约国的第八次定期报告
挪威 *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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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导言1–23
二、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2007年的结论性意见提出的问题3–393
三、关于《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一、二、三和四部分各条款的情况40–13412
附件清单34
一、 导言
1. 这是挪威 向联合国提交的关于挪威执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情况的 第八次国家报告。儿童 、 平等和社会包容部协调 了 报告 工作 , 相 关部委 参与其中 。 本报告载有 Sámediggi (萨米议会)的评论 意见 。民间社会利益 攸 关者的咨询 工作分 几个阶段进行。儿童 、 平等和社会包容部开始通过召开会议通报进程,并 请求对 挪威 的 报告 提出意见和 建议。报告 的一些草案 已分发 ,以征求 意见。此外,儿童 、 平等和社会包容 部 的 主页上已建立一个网站,其中 包含 介绍这项工作的信息 ,以及 有关 背景文件的链接 。
2. 根据 联合国 的 新准则 ,本报告 是对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 对 挪威的 报告 ( CEDAW/C/NOR/CO/7 ) 进行最后审查后提出的评论意见 的 答复 , 报告涵盖 挪威 2007-2010 年 这一 期间 对第一至第四部分各条的执行情况 。平等与反歧视监察署 2009 年年度报告 SaLDO 载有资料说明过去一年挪威 妇女的实际 状 况 以及有无应对措施,并载有资料说明 监察署 认为 在这一领域 还存在哪些挑战 。见 SaLDO 附件 20 —— 挪威 的 平等和歧视 概述。
二、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 会 2007 年的结论性意见提出的问题
3. 本报告参考了委员会对挪威第七次定期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CEDAW/C/NOR/CO/7 )第 12-41 段,该 定期报告 是 2006 年提交 的。
第 12 段
4. 继 2007 年 审查后 ,儿童 、 平等和社会包容部已 向 所有 相 关部委和政府机构分发委员会的 评论 意见,以确保 对这些意见采取 后续 行动 。议会(挪威议会) 通过提交给议会的年度预算提案和若干法案随时了解政府对《 公约 》 的执行情况 。
第 13 至 14 段
5. 关于 《 人权法案 》的修订案 ,我们 参阅了 挪威的共同核心文件( HRI/CORE/NOR/2009 ) 第 105 段 。 2009 年 6 月以来,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 被纳入挪威人权法案 ,如果与国内法相抵触,则 优先 于国内法。
第 15 至 16 段
6. 内阁最近( 2010 年春季) 开始制定 《 两性平等行动计划 》 。内阁将 以《 公约 》 的规范框架 为基础制定 行动计划 ,并 打算强调 关于两性平等的各种政治目标, 以及 实现这些目标的 政策 和确定衡量成果的指标的政策 。平等与反歧视监察署成立于 2006 年,负责监测和执行 《 两性平等法 》、《 反歧视法 》、《 反歧视和 无障碍环境法》以及《 工作环境法 》 (第 13 章)。内阁认为,这 将加强 监察署 在 促进两性平等和提高妇女地位 方面 的任务。由于 继修改《反歧视法》后 执法责任 增大 , 以及新的《 反歧视 和无障碍环境 法 》的执行, 监察署的资源 2009 年 约增加 1 770 万挪威克朗。 2008 年评价 了 执法的作用和监察署 的 促进作用,监察署 将根据评价结果采取后续行动 。另见 下文 第 2 条( c ) 项。
第 17 至 18 段
7. 传统的教育和职业性别选择是 妇女和 男 子 在工作场所 和社会上存在 系统差异的主要原因。 2008 年,教育和研究部提出了一 项 《 2008-2010 年在幼儿园和基础教育 领域实现两性平等的 行动计划 》 。该行动计划旨在确保学前和 中 小学教育有利于 创建 一个公平的社会, 并确保 平等地位和平等成为日托设施和学校所有学习和教学活动的基础。教育和研究部将 编写为 学生 、 家长和监护人 提供 有关自觉教育选择 的资料的指南 。 有关 挪威学校和日托设施的平等状况 的 情况报告 于 2010 年 公布 。 这些报告 相对而言几乎没有 提供 什么证据表明在 学校和日托设施的 教学工作中开展了有关两性平等的工作 。教育和研究部已经开始 进行 统计记录,以确定 学 理科 的女孩人数 。 为增强平等 在教育机构 采取的措施有: 导师方案 、 网络建设 、一揽子 启动 计划、 职业生涯规划 、研究 奖学金和管理发展 方案 。 欲详细了解为 防止 在 教育机构 实行 性别隔离 而采取的 措施 另见下文第 10 条 。
8. 挪威媒体是独立的,享有充分的编辑自由。当局 不断与 媒体 及其组织就它们的作用以及挪威 某些社会群体 被贴上标签和遭到丑化 进行对话。媒体行 为 者自 行制定了道德守则,规定媒体可以报道的范围 ( Vær Varsom Plakat )。 另外还禁止广告中出现 性别歧视的 内容。
第 19 至 20 段
9. 挪威政府高度重视 制止 对妇女暴力 这项工作 。 2007 年 12 月,政府提交了 2008-2011 年 第三次 《 反对 家庭暴力行动计划 》 。警 方在 家庭暴力 问题上的 工作将在 2010 年 进行评价 。为了加强有关对妇女暴力行为 严重 程度 的知识基础 , 挪威 暴力和创伤压力研究中心被指 定负责 进行 全国范围的 家庭暴力和性虐待调查。这项调查将在 2010 年开始, 调查 结果将 于 2012 年 尽早公布 。 关于对妇女暴力的统计数字,见附件 2 指标 20-25 。
10. 关于家庭暴力的 一项单独 刑罚条款 2006 年 1 月 1 日 生效 。 《 刑法 典》 的这一规定包括 各种形式的 家庭暴力 ,其中包括 精神上的虐待。 2010 年 6 月 8 日 ,议会通过 了这项条款规定的量刑框架 的修正案,以确保 能够立即 提高这类案件 中的 正常 处罚力度 。对于家庭暴力,最高刑罚已 从三年监禁 提高 至 四年,而对 严重家庭虐待的 最高刑罚是监禁长达六年。 在该 量刑框架内 还确定大幅增大对各种形式家庭虐待的处罚力度 。在 尚未生效的 新的 《 刑法典 》中 , 对家庭虐待的处罚力度 将进一步提高 至最高 六年 ,严重 家庭虐待 则提高至 15 年 。
11. 政府还 严格并 加强了 《 刑法典 》 第 139 条 规定的 预防责任。这一规定涉及 的一项责任是 与警方 进行 联络 , 或 在认为极有可能实施严重犯罪行为时 以其他方式 努力 防止 这类 行为。 目前,协从违反预防责任也是 刑事罪行。此外,预防的责任已扩大到包括 许多 严重罪行,如家庭暴力以及 若干类型的 对儿童性犯罪。从 2000 年至 2009 年, 挪威有 86 名 妇女被现任或前任 伴侣杀害 。 过去十年, 这 一 数字一直保持稳定。 这一期间,凶手是伴侣或前伴侣的 杀害妇女 案件占每年凶杀案的 20% 至 30% 。另见 附件 2 中关于受害者人数的指标 20 、关于 举报案件数 量的指标 21 以及关于处罚数量的指标 22 。
12. 2009 年,司法部和警 方 实施了一个研究项目,研究 凶手是 受害人现任或前任伴侣 的部分杀人案 。该项目的目的是帮助确定风险因素,并制定预防措施。此外,多项措施将 付诸 实施,以加强对遭受暴力 者 的 保护 ,包括一个 对凶手实施 电子控制 的项目 。警方 将试用 安全工具 SARA , 这是一种用来 调查和 评估 未来伴侣暴力风险 的 工具。便携式安全报警 器的 数量已从 2005 年的 681 个增至 2009 年的 1 803 个 。 关于制止 暴力 工作的详情 ,见下文第 6 条 。
第 21 段至第 22 段
13. 政府 旨在 帮助打击 挪威国内外的一切形式 贩卖人口 现象 。在挪威政府的政策 纲领中 ,政府强调 必须 加强 警方 打击人口贩运和使受害者更容易在挪威 获得住所的工作 。 2006 年,政府提出 《 2006-2009 年制止 人口贩运行动计划 》 ,见附件 18 。司法部正 在根据 挪威 在 人口贩运问题 上的 进一步工作 采取后续行动 。另见关于 下文第 6 条 努力打击人口贩运的 详情,以及挪威第五次报告的问题 12 ( a ) -(b) 中关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执行情况。
14. 挪威 做出 了积极努力,以打击贩卖妇女和未成年人卖淫 营利的行为 。 贩卖人口从事 强迫劳动可能 在看似合法的 法律框架内 进行 ,如招聘机构 及 合同工作或私人家庭。 近年来, 挪威 有组织 的乞讨 现象 增加 ,这就使我们有理由怀疑这些乞讨者遭到剥削 。当局会考虑采取措施减少这种活动,提高 人们对这种 现象 的认识 。挪威警方 依赖举报 和 揭发头领的受害者 。确保受害人 安全地 作证要求警方 同 其他机构和组织 进行 密切合作 。
15. 2010 年 1 月 1 日 生效的 一部新法案规定 地方当局 负有为暴力受害者 提供 庇护 服务 以及 协调为 其 提供援助的法定义务。庇护 可提供给 遭受家庭暴力 的所有人 , 以及 遭受强迫婚姻和 被贩卖 的年轻人。这 就要求 地方当局有责任确保妇女 、 男 子 和儿童 获得 全面的援助 以及以 为用户 提供协调的 危机 中心 服务 这种 形式 采取的后续行动 。该 法案 考虑到两个不同的性别观点:一个观点 涉及 促进 对妇女的 特别保护, 具体手段是 确保 为 最容易 遭受 家庭暴力的 群体提供特殊保护 。第二个角度 涉及 促进两性之间的普遍平等 ,具体手段是一视同仁地为 遭受家庭暴力 的男子和 妇女提供紧急援助。该法 案 规定, 为 妇女 和 男子 安排住宿时应采取男女分开单独居住的做法。
16. 挪威警察总局负责管理人口贩运 受害者协调股 ( KOM 项目), 这 个项目 为警方提供 帮助 ,并支持 协调和动员支持和保护措施的 支助 服务。根据这一项目的数字,支 助 服务 2009 年 跟踪了约 300 名推定为 人口贩运 受害者的 人 员 。为了 确保给予被贩卖妇女以 支持和 保护, 司法部 在庇护运动秘书处的支持下,每年为 ROSA 项目 提供约 200 万 挪威克朗 的 支 助 。 KOM 项目将继续 致力于 为人口贩运 的各类 受害者 提供 支持和保护。 KOM 项目负责 编制针对推定受害者和已确定的受害者的 信息材料 。
17. 从 2009 年 1 月 1 日 起 , 成年人花钱从事 性活动或性行为 的做法系 刑事 犯罪 , 参见《 刑法典 》 第 202a 条 。 欲详细了解 这项规定,见 下文 第 6 条 。 欲了解有关贩卖人口的可能受害者和危机中心的设施的统计资料和数据, 另见 附件 2 的指标 24 和 25 。 禁 令 生效 前 ,对卖淫 市场 进行了 一项 调查。这项调查 采取的方式 是一 段时间后还 可以 重复进程调查 ,以评估该法 案 的 效力 。卖淫市场调查 特别重视活动的组织 与妓女 自身的经历, 不仅 仅具有 作为后续评估 的依据的 重要性 ; 它 对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以限制刑事定罪的任 何有害影响 也是重要的 。该法 案 的准备工作 材料 强调,将认真监督禁令 的执行情况 , 不仅监督法案的 执行 情况 , 而且监督 它如何影响 对 妓女 采取 社会措施的可能性。 欲详细了解 挪威打击暴力 的努力 ,另见 下文 第 6 条 。
第 23 和 24 段
18. 关于妇女担任私营部门职位和公职情况,见第 7 条;附件 2 的指标 59-65 提供了关于 妇女和男子在 不同 政治 部门任职的人数 / 比例 的统计数字 。另见附件 6 ,其中包含一 份 由挪威统计局 提供的 关于 2008-2010 年期间挪威移民 人数的 统计出版物概述。地方政府和区域发展部已经启动了 2007-2010 年名 为 “ Utstillingsvindu for kvinner i lokalpolitikken ” (鼓励妇女参与地方政治) 的项目 ,其目的是增加妇女 在当地政界的任职人数 。该部 为采取措施 增加妇女参 与市政委员会事务人数的各种市级举措提供了 2 000 万挪威克朗 。妇女网络 、 导师计划 以及在 当地媒体 对本地女政治家的大力宣传,是 旨在鼓励更多妇女 在 地方政治中发挥主导作用的一些措施。鼓励政党团体 吸收 更多妇女 党员 ,并 在政党名单上 把更多妇女 列为最重要的人员 , 这些做法都是为了 确保 本地政坛今后能够更好地 平衡 男女比例 的重要措施 。
19. 通过 其 《 2009-2013 年 两 性平等行动计划 》 , Sámediggi (萨米议会) 发出 信号 称 ,关于 两 性平等和平等地位的工作 非常重要 。 Sámediggi (萨米议会)积极鼓励政党名单提交者确保两性平等,并决定每个性别应占每 份名单上拟定 候选人 的 至少 40 % 。在过去的两个时期, 当 选代表 的 性别分布 是 均衡的。
20. 关于女法官的比例, 见附件 2 的指标 61 。法庭 制定了一项 战略 以征聘 更多妇女担任法官和法院行政人员职位。 检察长 正在努力 征聘 更多的妇女到检察机关 任职 。此外,司法任命委员会已 拟定了法院 性别分配 准则 。 实行适度 性别配额 制 是用来实现 法院 性别 更加 平衡的措施。 另外还采取了 一系列措施 ,目的是 增加妇女在学术界的 比例 。 关 于这些措施的 详情, 见 下文 第 十条 。 另 见附件 2 的指标 3 。
21. 政府实 行 配额 制的办法是规定下述企业和公司的男女平衡比例应达到 40% : 全资 所 有的公营企业( 自 2004 年)和私人 所 有的公共 有 限公司( 自 2006 年) 以及 市 、郡 当局共同拥有至少三分之二股份 的有限公司 ( 自 2010 年)。 2009 年的数字表明,多数公司 符合有 关性别平衡 的规定 。另见 下文关于董事会中妇女任 职情况的 第 4 条第 1 款。
22. 2008 年,政府提交了一份 增加妇女创业人数的 行动计划 。 其目的是 提高 妇女 在产业界 的地位 并加强其参与 。贸易和工业部还支持挪威青年企业家组织, 该组织致力于 促进教育创业,并 为女孩制定 了 单 独的管理发展 方案,方案的名称是 Jenter og ledelse [ 女孩和管理 ] 。这一倡议 产生 了积极成果,报告表明,在挪威青年企业家 新办 企业 的 管理 机构 和董事会 , 女 性的 比例大约 为 50 % 。
23. 需要改善少数 族裔 妇女 进入和参与 劳动力市场的 权利 。少数 族裔 妇女 在 经济 上更加 平等是政府的优先目标。 移民到 挪威 的 妇女 迅速和 成功 地融入社会对于 实现移民妇女真正平等具有重大意义。 经济 独立 、对 挪威社会 的了解、 语言能力 以及进入 社会网络 的机会 是移民妇女参与社会 事务 的重要要求。另见附件 14 , 《 促进平等和防止种族歧视 的行动计划 》 ( 2009-2011 年) 。
第 25 和 26 段
24. 消除 男女工资差距是政府收入政策的重要目标。政府计划提交一项 同酬问题 白皮书, 并制定一项长期战略,实现 同酬目标。 在 白皮书中,政府将以 同 酬委员会 的报告、 挪威官方报告 2008:6 “ Kjønn og lønn. Fakta, analyser og virkemidler for likelønn ” (性别和 薪酬 。事实 、 分析和同酬措施)和 报告公布后的 公众咨询 意见为入手点 。 妇女从事非全时工作的时间 比男 子多 。 在 2007-2009 年期间, 从事非全时工作的 妇女比例略有下降。政府的 职责是提供 协助 ,使家长 能够 兼顾 家庭 责任 和工作。 想要从事全时工作还是非全时工作, 由个人来决定。 抚养 12 岁 以下子女 的父母 ,其非全时工作 的 权利 也有助于 提高 挪威的劳动力参与 率 。许多妇女 在上班生涯的大部分期间 选择 的工作时间占全时职位的 80-90 % 。选择 从事非全时工作 也使更多的人 能够在晚年加入劳动力队伍。
25. 近年来,并 非自愿 非全时工作的人员 ( 未充分 就业)的比例有所下降。 2009 年,有 60 000 人未充分 就业。 就 妇女而言,这 相当 于就业人口 的 3.9 % , 就男子而言,则相当于 1.1 % 。在清 洁 工作 、 卫生和社会服务 以及 零售行业 ,未充分 就业 人口 的比例最大。 2006 年 修订了《 工作环境法 》 , 目前 在第 14-3 条 列入一项条款,给予非全时雇员延长工作时间的 优先权,而不是 雇主应 做出 新的任用保证的权利 。这种优先权利的目的是 为希望增加工作时间的非全时雇员提供帮助。 2009 年, 《 工作环境法 》 修订 案 使 以 女性为主的部门 的轮班 安排 在工作时间方面能够更 像 产业部门的倒班 工作安排。 这些修订案的详情另 见第 11 条第 1 款 ( c ) 项 。 除 此 之外 ,挪威政府通过 其 政策平台( Soria Moria II )宣布,它 旨 在加强 减少未充分 就业人数的措施。另见附件 2 的指标 37-38 和 指标 44-45 。
26. 挪威的劳动力市场 在一定程度是有性别区分的 。所有妇女 中将近有 60 % 加入劳动力队伍 , 在 卫生和社会服务 、 零售行业或教育 领域 工作。从 2008 年到 2009 年,在 卫生 和社会服务 及 零售行业工作的妇女比例有所减少。男 子在各个行业的分布 更加均匀。另见 关于 防止教育和工作生活 领域 中性别隔离的各项措施 的上文 “ 第 17 和 18 段 ” 和 下文 第 10 条 提供的信息 。
27. 一般来说,移民妇女的就业比例低 于社会 其他妇女 的比例 。 2009 年,移民妇女中 有 57 % 就业,其余 女性人口的 这一比例为 68 % 。 许多来源国的 妇女就业率特别低。索马里 、 巴基斯坦 、 阿富汗和伊拉克 尤其如此 , 那里的就业妇女仅有 22 % 到 33 % 。有必要 改善少数族裔妇女进入 劳动力市场的 机会,并提高其参与率 。 加强 少数族 裔 妇女的经济平等是政府的优先目标。 挪威提交给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 的 第 十九 次 和二十 次报告 ( CERD/C/NOR/19-20 ) 第 153-165 段提及提高移民就业率的措施 。
第 27 和 28 段
28. 我们 参阅了 共同核心文件 第 42 段 ,其中包含艾滋病毒 / 艾滋病发病率 的统计数字 ,并 参阅了 附件 2 的指标 18 和 19 ,了解 有关 男女艾滋病毒 / 艾滋病发病率 、 中位年龄 、 感染 地点 和感染 方式的最新数字 。 2009 年 6 月,政府提出了 《 国家艾滋病毒 战略 》 “ Aksept og Mestring ” ( 接受和应对 )( 2009-2014 年 ),其中涉及在目标和措施方面 对妇女的观点 。 2009 年,挪威教育和培训局 为 教师 编写了新 的 参考资料,用于 小学和初中 的性教育 ,其中 也 涉及妇女 在性别上的 自 力 和能力 。
第 29 和 30 段
29. 政府的政策 纲领申明 , 将继续努力制止 强迫婚姻和 切割 女性生殖器官 的行径,并要加强这项工作的力度 。通过 《制止 强迫婚姻 的 行动计划 》 ( 2008-2011 年)(见附件 16 )和 《打击切割 女性生殖器官的行动计划 》 ( 2008-2011 年)(见附件 15 ),已开始 进行一项 研究 , 以调查系统 地 登记强迫婚姻和 切割 女性生殖器 官案件的可能程序 。 保护 隐私将 是 这项研究工作的主要考虑因素。其目标之一是确定 登记 如何 才能成为 国家一级统计 数字的依据 。任务包括传播现有知识,进一步 编写情况 材料,发展能力 以及 进行研究和开发。目前正在 为切割 女性生殖器 官 问题的 研究 人员 进行一项能力需要调查 。 预计这项 调查将在 2011 年完成。
第 31 和 32 段
30. 在同居 方面 ,妇女 与男子一样对 同居 配偶 共同获得 的财产享有同等权利 。关于财产分割 的所有规则均不分 性别。 《 共同所有权法 》 和 1991 年 7 月 4 日 关于在家庭解体后对共有居所 和家庭 物 品 的所有权的 第 45 号 法案 , 在结束 同居 后至关重 。因此, 根据关于在家庭解体后对共有居所 和家庭 物 品 的所有权的法案第 3 部分 , 如果有 充分 的 理由,一方 可获得共有居所和财产,尽管该等财产或权利属于另一方 。如果一方当事人照顾孩子 和家庭 的责任 更大 ,而 另一 方 能够 自由地 从事 ( 更多的 )有酬就业, 依照判例法,一方 在这种情况下 应有权根据致富和归还原则获得补偿 。在挪威 正式 报告 2007:16 “ Ny skiftelovgivning ” ( 《 新 的 遗 嘱立 法 》 ) 中,提出了 修订建议 ,目的是 确保各方 在分割 同居者财产 方面获得 充分的指导和 协 助。司法部目前正在 审议 报告的建议。
31. 根据现行 立 法, 一男子若同 孩子的母亲同居, 则可 以他 单方面承认 这一事实为依据确定亲子权 。没有统计 有多少以 这种方式确定的 亲子权案例 , 但 经验表明,这适用于极少数的个案。挪威政府 2008 年任命 的 一个委员会 于 2009 年 提交了一份报告,建议 取消以这种方式确定亲子权的做法 。 委员会 指出, 当父母同意这种亲子权时,应尽最大限度保障孩子的 稳定和安全。委员会建议,当不能达 成 协议,由法院 的一名法官裁决此 事项 。该报告已经分发 以 征求意见, 目前 正 在 由儿童 、 平等和社会包容部 进行 审议。
第 33 和 34 段
32. 根据挪威法律,对缔结婚 姻 年龄 规定的 下限为 18 岁。当局可 依照 例外条款 允许 16 至 18 岁 申请人在 有 “充分理由” 时 缔结婚姻 。这一规定是 在 2007 年 限定的,作为 防止童婚和强迫婚姻的 若干 措施之一。 每年给予该等许可的次数很少 , 2007-2009 年 每年平均 五 次 。
第 35 和 36 段
33. 挪威的一般统计数据见共同核心文件附件 1 —— 挪威, 2009 年。为了确保 向 委员会提交 更好的统计 报告,政府编写了 附件 2 的单独附录,其中主要是 2007-2009 年期间 的统计数据和数字 , 对于衡量《公约》涵盖的权利的执行情况以及北京纲领的执行情况至关重要 。我们也 附上了 挪威统计局的最新统计出版物:附件 3 ,男 子 和 妇 女, 2010 年 ;以及 附件 4 ,性别平等 动态 (市级), 2010 年 。至于残疾人 , 平等和反歧视监察署 2009 年 的报告 , 即 SaLDO , 载有资料说明残疾 妇女和 男子在 教育 、 劳动力市场 、 政治生活 、 管理和住房 市场的情况 。见附件 20 , SaLDO —— 挪威的 平等和歧视 概述 。另见附件 2 指标 31 和 42 ,了解关于残疾 妇女和男子 在 劳动力市场 的 情况的统计数据。 另外 还有两 份介绍 残疾人社会发展 状况的最新情况报告 ( 2007 年和 2008 年)。 报告 介绍了这一群体在社会 某些领域的境况,但这些报告中的数字并不 带 性别 色彩 。至于有关萨米人 和 全国少数民族 的 统计数据,我们 参阅了 附件 5 , 《 萨米 人 统计 数字》 , 2010 年 ;以及 共同核心文件( 2009 年 ) 第 254 段、 挪威 提交给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 的第十七 次 和第十八次报告 第 48-50 段和 挪威 提交给同一委员会 的 第 十九 次和第 二十 次报告第 6 段 。 Sámediggi (萨米议会)指出, 总的来说, 萨米妇女和两性平等的资料缺乏。 目前已有按 移民背景 和移民来源国分列 的统计数据。另见挪威 提交给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 的 第 十九 次和第 二十 次 报告 及 附件 6 ,其中 载有 挪威统计局 就 挪威移民( 2008-2010 年) 提供 的 一份统计 出版物清单。在某些领域,个人层面上的统计数据 出于保护 隐私 的原因可能并不公开 。在其他领域, 已有的 数字不符合统计要求。 在有些领域, 挪威 对情况 缺乏必要的 了解 ,政府正在 这些领域 做出 努力 ,以便在其中的一些领域为 挪威 提交给委员会的 第九次报告 获取新的统计资料和知识库 。 例如, 这适用于 与残疾人等 边缘群体 的社会发展以及与 性别有关的暴力 等 领域的 事态发展和结果 相关 的知识和 统计资料。挪威正在继续努力, 采用 新的统计和研究 手段,并通过评估现行措施,编制《 公约 》 所 涉 领域的知识 库 。
第 37 段
34. 见 关于 2007-2009 年期间 统计数字的附件 2 ,关于挪威有关 《北京纲要》 国家后续行动的报告( 2009 年 3 月 30 日 提交欧洲经委会)的 附件 7 ,以及 附件 8 —— 挪威 关于 挪威发展合作 的北京会议十五周年后续行动 ( 2010 年)。另见附件 10 —— 挪威 对 安全理事会 第 1325 ( 2000 ) 号决议的后续行动,以及关于挪威 2010 年 5 月提交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年度部长级审查会议的关于两性平等和赋予妇女权利的国家报告 的 附件 11 。
第 38 段
35. 挪威 本国对 千年目标的 执行情况见下文关于《公约》各条款的报告。欲详细了解 挪威 在国际一级就 千年目标 采取的后续行动 ,见附件 9 。
第 39 段
36. 挪威 2002 年 曾 审议 是否 批准 《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 但 当时 决定不 予批准 。造成这种情况的 原因 是, 《 公约 》在许多问题上 的措辞 既 含糊 又不准确 , 如果挪威批准《公约》,将难以 澄清可能产生的后果。挪威还关 切 的是, 《 公约 》 可能会破坏 《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规定的 现有 义务 。现有权利重 复以及某种程度上的变化 可能 令人遗憾, 因为这可能 造成含糊不清 。 2006 年,挪威重新 审议了 批准 《 公约 》这一 问题,并委托 就此编写一份 报告, 用 作澄清挪威立场的 依据 。 2007 年完成报告后不久, 挪威决定不批准 《公约》 。挪威已经批准了所有 重要 人权文书和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组织)关于工人权利的核心公约。这些也适用于在挪威 定居的外国公民 。挪威积极参 加将移民权利提上议程的 联合国和各种国际论坛,例如 全球移民与发展论坛 。挪威高度重视提高劳工标准 的努力 ,这也是移民权利方面 的关键 。
第 40 段
37. 2007 年秋, 就《 公约 》、根据《 公约 》进行的 最后一次 审查以及 《关于地方生活中男女平等问题的欧洲宪章》 举行了三次区域会议 。共有 37 个市 郡当局 签署了 《宪 章 》 。 采取 这种方式,市 政委员会 主席 使各自的市镇 做出 承诺 , 在 促进 两 性平等 方面与 当地社区 的 各方 进行 合作。 举行了一次 北欧萨米 人平等 会议 ,会议的名称是 “ Makt og avmakt i et kjønnsperspektiv ” ( 以 性别 观点看待权力和丧失权力 )。会议 从 性别 角度强调 与北欧国家土著社区 有关的各种问题 。
38. 每年,中央 政府当局和 在联合国和性别平等 及 妇女问题 上代表 民间社会 的各组织举行一次联络会议 。 联络 会议是 国家关于 挪威 参与妇女地位委员会的筹备工作的一部分 。代表民间社会的组织也参与了 关于 妇女 问题 的其他国际会议的 筹备工作 ,如挪威 参与 2010 年经济 及 社会理事会 以及 大会第三委员会的年度会议。政府 还规定 社会伙伴和代表 民间社会的组织为 挪威 提交 委员会 的 第八次报告 的 编写 工作提供协助 。此外,政府 还支持为政府提交委员会的第八次报告编写一份非正式报告 。为了确保 增加 透明度, 开设了一个 官方网站 ,发布与政府编写提交给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报告有关的一切相关背景文件。 2010 年秋季,儿童 、 平等和社会包容部计划 就北京会议十五周年和 国际妇女节一百周年 举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单独纪念活动 。外交部将 于 2010 年就 安全理事会第 1325 ( 2000 )号决议 10 周年 举行单独纪念活动 。
第 41 段
39. 挪威兹提交关于《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执行情况的第八次定期报告。
三、 关于《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一、二、三和四部分各条款的 情况
第 2 条 (a) 项 基本立法
40. 我们参阅了挪威提交委员会的第七次报告 ( CEDAW/C/NOR/7 ) 的第 1.1.1 部分。 议会人权事务委员会的详情,见共同核心文件第 104 - 105 段。我们还参阅了挪威对上文关于《公约》在挪威法律中的法律地位的评论意见 13 和 14 的答复。
第 2 条 (b) 项 禁止歧视的立法
41. 我们 参阅了 挪威 提交 委员会 的 第七次报告 的第 1.1.2 部分 。 挪威与 歧视作斗争的重要里程碑 是制定了《禁止 歧视法 》 ,以及 于 2006 年设立了 平等和反歧视监察署。 欲了解详情 , 请参阅 挪威的共同核心文件 关于 监察署和法庭 的 第 140-146 段 和第 217-227 段,以及关于国家从法律上禁止歧视的 第 184-216 段 。
42. 2007 年, 政府 任命 了一个 法律委员会 ,负责 研究如何进一步加强 关于歧视问题 的法律框架。该委员会 在 挪威 的正式 报告 2009 : 14 “ Et helhetlig diskrimineringsvern ” ( 从法律上 全面禁止歧视)(见附件 21 ) 中向内阁提交了建议 。报告中的建议包括一个视野 广阔的 法案,禁止 以 性别 、 种族 、 宗教 、 残疾 、 性取向和年龄 等各种原因为由在 社会 各 领域 实施 歧视。该报告 于 2009 年分发 ,以征求评论 意见。报告目前正在 由 儿童 、 平等和社会包容部 进行审议 。奥斯陆大学公共法律研究所 2008 年 12 月提交 了 其关于 《两性平等法》 第 21 部分评估的报告 。第 21 部分颁布了公共机构指定或选择的 委员会 、 董事会 、 理事会等 的两性 平衡原则。报告中的建议包括 在指定到国外访问的代表团时实行 性别平衡原则, 严格 给予 豁免的条例,更加有效地制裁不遵守 性别平衡要求 的行为 。该报告 于 2009 年 散发,以征求 意见 ,这些 建议目前正 在 由儿童 、 平等和社会包容部 进行 审议。
43. 禁止 歧视的 另一个 重要里程碑是 通过《禁止 歧视和无障碍法 》实现的 , 该法于 2009 年 1 月 1 日 生效。该法的目的是促进平等 , 保证 包括残疾人在内的 所有人 的平等 机会和社会参与权 ,防止以残疾为由实施歧视 。该法适用于 社会所有领域,但 家庭生活和个人性质的关系 除外 。
44. 自 2009 年 1 月 1 日 以来 , 政府 当局 、 雇主和雇员 组织 在法律上有责任 做出 积极努力,并报告 各自 努力促进性别 、 残疾 、 种族和宗教 方面平等的情况 。 2003 年以来, 性别方面的 相应义务 适用于 同 类团体 。作为中央政府的雇主,政府管理 、 改革与宗教事务部负责确保政府机构履行其义务, 做出 积极 、 有针对性和系统的努力 ,在其各项活动中 促进平等和防止歧视。另见共同核心文件 附件 1 第 205 和 251 段 。
45. 2010 年 初修订了《 两性平等法 》和《 工作环境法 》 ,以限制 宗教团体以 性别或性 取 向为由 在 任用 方面实施歧视 。修正案于 2010 年 4 月生效。同时, 还修订了《 工作环境法 》、《两性 平等法 》、《禁止 歧视监察署法 》以及《禁止 歧视和无障碍 法》 。 目前, 法律禁止 在招聘过程询问 妇女 是否 怀孕。该修正案于 2010 年 4 月生效。
第 2 条 (c) 项 国家两性平等机制
46. 在部长一级,儿童 、 平等和社会包容部负责促进两性平等 , 防止 以 性别 、 宗教 、 身体机能 、 性 取 向和年龄 为由实施歧视 ,并 对 协调和 行动负有 特殊责任。 根据 部门 责任 原则, 设有附属 机构的所有部委 有责任 促进两性平等 ,并在各自的工作领域 防止歧视。 《两 性平等法 》 第 1 a 条规定,公共机构应 做出 积极 、 有针对性和系统的努力来促进社会 各 领域 的平等 ,包括 提交各自在工作中促进两性平等的年度报告 。 根据 官方研究和报告的 说明 , 在编写公共报告时,如果认为合适,应考虑 两性平等 提 案的 结 果。 根据 总预算文件 的规定 , 如果认为有关联并且合适, 各部委 应在本部预算提案中 纳入性别和性别平等观点。 2006-2009 年期间 各部委预算 工作 的 结果分析 已纳入报告“ På sporet av kjønnsperspektivet ” ( 采取 性别观点) 。 该报告的结论是,大多数部委的预算 提案在 性别观点 上的表述有更加明确的趋势 。 报告 进一步 得出结论 认为 ,各 部委 采取性别统计手段记录 和 提请 注意性别差异 ,在这方面取得了极大进展 。一些部委 仍然 缺乏具体的目标和性别平等措施。
47. 促进两性平等 的努力还 包括萨米男 子 和妇女的 境 况。在 2010 年的预算中, 将拨付 资金 在 萨米地区 开展促进两性平等和禁止 歧视 的工作 。这些资金将用于 Gáldu 的一个工作地点 (土著人民权利资源中心)。另见 挪威提交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的第十九次和第二十次报告第 248 段提及的针对萨米人开展的两性平等工作 。
48. 2009 年,为了加强两性平等工作, 设立一个两性平等问题高级官员高级别小组,其代表来自各个部委,由 儿童 、 平等和社会包容部负责 进行 协调。高级官员小组提出的议题包括管理 层的性别分布、 性别预算 编制 和 关爱 家庭 的 工作 生活 。儿童 、 平等和社会包容部还负责管理 在两性平等领域给予 非政府组织 的支持 。此外, 2007 年,儿童 、 平等和社会包容部 负责 平等和多样性区域中心的基本 筹资工作 。 2010 年 8 月, 对 多样性和平等 区域 中心 的试点项目进行了评估 。评估结果将由儿童 、 平等 和社会包容部审议 。平等和多样性区域中心的详情,见 挪威提交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的第十九次和第二十次报告的第 241 段 第 5 II A 6 条 。
49. 儿童 、 平等和社会包容部 负责 以下 两个局 , 这两个局对性别 政策管理 非常 重要: ( 1 ) 2004 年组建的 儿童 、 青年和家庭事务 局 , 以及 五个区域办事 和 Bufetat (儿童 、 青年和家庭事务机构) 负责为 儿童 、 青年和家庭 提供全面帮助和照料服务 ; ( 2 ) 2006 年 1 月 1 日 成立的 一体化和多样性 局 负责安置难民和支持 各市镇 执行 关于新到移民 情况介绍方案和挪威语培训 的法案(情况介绍法案) 。
50. 2006 年成立 的 平等 和 反歧视监察署是一个 独立的政府机构,负责 促进平等 和制止歧视,而无论 性别 、 种族 、 宗教 、 身体机能 、 性 取 向和年龄 如何 。监察署执行禁止歧视 的法令 ,提供指导 并 促进平等和多样性。挪威平等法庭 根据 平等和反歧视监察署 的书状审议上诉 。我们 还参阅了共同核心文件 关于平等和反歧视监察署和平等法庭 的第 217-227 段以及 挪威 提交本委员会 的第七次报告。另见 对上文评论意见 15 和 16 的答复中对 平等和反歧视监察署 的提及 。
51. 挪威国家残疾人理事会 为 公共机构 提供咨询 ,特别是部委和一般公 职部门 。理事会负责 向公共当局提出建议,说明如何 制订和执行 与 社会各领域 的残疾人有关的 政策。
52. 1984 年 首次指定的 移民和当局 联络委员会是一个咨询委员会 , 每隔四年由挪威政府指定。 该委员会 的职能有 两个:( 1 ) 就 影响移民 的事项向 政府 提出建议 ( 2 ) 促进 移民和当局 之间 的对话。
第 2 条 (d) 项 政府当局促进性别平等的工 作
53. 我们 参阅了共同核心文件关于政府 当局促进 两 性平等 工作的第 232-233 段 和挪威 提交委员会 的第七次报告 的第 1.1.4 部分 。 2010 年期间,政府 启动了不同的进程,所有进程的目的都是为今后的 现代 、全面 和知识 型两性 平等政策 奠定 基础。首先,在 2010 年 2 月,政府任命了一个妇女小组,该小组 负责提供协助 , 促进提高认 识 ,并确定与现行两性 平等政策挑战 有关的 议程。该小组预计将 于 2010 年 9 月 前提交其报告 。第二,在同一月 份 ,政府后来又 指定 了一个公共委员会, 负责 审查 挪威在 生命历程 、 种族和阶级 方面的平等政策 。 该 委员会 提交最后报告的规定时限为期 两年。第三, 2010 年 4 月,政府任命了一个社会包容委员会 ,负责 审查多元文化 的 挪威 所 固有的潜力和挑战,并提出 促进 社会包容和融合工作 的 原则和措施。除其他外,社会包容委员会将讨论 、 评估并提出 措施,这些措施与提高 某些群体 中有 移民背景的妇女 在 劳动力 队伍中的低参与率的 战略有关。此外,儿童 、 平等和社会包容部 2009 年 6 月任命了一个委员会, 负责 协调 2013 年挪威 纪念 普选 100 周年 的活动 。
54. 2008 年,平等和反歧视监察署 对总计 64 个市 镇进行了监察 。 根据这些监察, 64 个市 镇中仅 有 16 个 的平等 报告 在未提出意见的情况下获得 批准。
55. 见 挪威提交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的第十九次和第二十次报告第 5 II A 6 条 第 242-243 段提及的关于移民 家庭生活 和平等 的研究项目。另见 同一报告 第 5 II A 6 条第 240 段 关于移民群体中少女和妇女的 性别平等 内容 。 欲详细了解 《 促进 移民人口 的融合和包容的行动 计划 》 , 见 报告第 66-67 段 。报告第 62 段 提及财政预算中的十七项具体包容目标 。
第 2 条 (e) 项 防止个人、组织和企业实施歧视的措施
56. 我们参阅了挪威提交委员会的第七次报告第 1.1.5 部分。
第 2 条 (f) 项 废除歧视性法律和做法的措施,及 第 2 条 (g) 项 废止刑法中歧视性规定的措施
57. 我们参阅了第 3 至 16 条的资料。
第 3 条 两性平等和人权
58. 挪威 2008 年提交妇女权利委员会的第四次报告具体介绍了 包括女童 在内的儿童 的 境 况。 从世界范围来看,在挪威, 包括女童 在内的儿童生活 在低收入家庭 的 比例 居 低 , 但 生活 在收入持续低 下 家庭 的儿童 比例在 2000 年至 2007 年期间有所增加。 2000 年代期间, 低收入群体 中的儿童人数 增加 的一个原因是 经济 上困难 的 移民儿童增加 。 另 见附件 2 关于男女收入持续低下的指标 1 。研究表明,贫困家庭的儿童 更有可能 不与朋友 定期接触,与经济状况良好和稳定的家庭的儿童相比,也更可能不参加有组织 的 娱乐 活动。然而, 来源国与经济状况相比, 似乎是参 加 娱乐活动 各有不同的 更重要的背景。 政府希望使所有儿童和青年有可能参与社会 事务并取得 发展 ,而无论其 父母的经济和社会状况 如何 。政府 为 经济状况不佳 家长的子女提供 度假 和娱乐支助 。
59. 政府还 认为应该确保更多的 群体获 取 有关其权利 的信息 ,例如移民妇女 、 残疾人 、 儿童和老人。 为少数族裔妇女提供 有关其权利 的信息对于融合 和 两 性 平 等 都很重要 。儿童 、 平等和社会 包容 部正在进一步研究如何 加强 这些努力 , 如何 为获取 新的信息提供便利。在这方面 已经执行了许多 相关 的 措施。所有政府机构都必须进行用户调查,从而增 进对 用户信息需求 的了解 。司法部 正 在 为有关群体编写说明材料,目的是 改善他们 根据《刑法典》的歧视规定进行投诉 的真正潜力。 由于 雇主和雇员 组织扩大了在 歧视法和劳工权利 方面 的培训 ,产生了许多 活动和报告义务。平等与反歧视监察署也提供了 重要信息 , 介绍在 歧视的各个领域 防止歧视的措施 。
60. 2008 年,挪威 统计局 的 生活 状况调查 首次列入与 性取向和性别认同 有关 的 事项 。 调查结果 为数不多 ,其中一项结果 是,男女同性恋和双性恋者 与 异性恋者 相比,往往会有 心理 不太 健康 的 症状。 另 有迹象表明,男女同性恋和双性恋者在其他 领域 的 生活状况较差 ,但 在这方面的调查 结果是不确定的。 要了解 《 2009-2012 年 挪威政府 改善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者生活质量 的行动计划 》 ,见 附件 19 。
61. 我们 参阅了 挪威 提交 委员会 的 第七次报告 的第 1.2 部分 —— 妇女在接待中心 的安全 。 2009 年,移民局 划拨 3 000 万挪威克朗, 专门用于采取措施使接待中心满足 单身妇女和残疾人 的需要 。
62. 新 《 移民法 》 的 制定 工作重视难民法评估 中的 特定性别观点 需要 。新 《 移民法 》于 2010 年 1 月 1 日 生效,第 29 条明确 规定 ,迫害 的形式可能 是 “ 带有特定 性别 [ …… ] 性质的行为 ” 。这是 对 以前做法 的 编纂。 2008 年 10 月, 该部 颁布 了与难民 评估相关的难民 问题有关的准则 。这些准则还 涉及与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者有关 的问题。
第 4 条第 1 款 促进两性平等的特别措施
63. 我们 参阅了 挪威 提交委员会 的第七次报告 第 1.3.1 部分 。关于 董事会中的 妇女,有关 所有公有企业董事会中性别平衡 的规则 已于 2004 年 1 月 1 日 生效,过渡期 为两年 。 关于私有 公共有限公司 董事会性别平衡 的 规则于 2006 年 1 月 1 日 生效, 规定公共 有限公司董事会 的性别平衡比例为每个 性别至少占 40-60 % 。这些规则不适用于私有有限公司。 1993 年,公共有限公司董事会 的妇女比例占 3% 。 2003 年,这一比例上升到 7% , 2009 年增至 40 % 以上 。 因此, 所有公共有限公司 都符合 该法案的 规定 。如果 公司 董事会的组成不符合该法 案 的规定 ,可实施 处罚 ,强制解散公司 。新 的公共有限 公司 在 2008 年 1 月 1 日 后 注册的,若 不符合该法 案 的 规定,可 拒绝 其注册 。 关于 董事会 性别平衡比例为 40-60 % 这一规定 也适用于公共 所有 企业。 从 2010 年 1 月 1 日 起,规定 董事会 中 妇女 应 占 40% ,这一规定 适用于 市郡当局共同拥 有 至少三分之二股份的有 限公司。 对于 2010 年 1 月 1 日 前成立和在 工商 企业注册部门注册 的 公司 , 过渡期为期两年,直至 2012 年 1 月 1 日 。 另 见附件 2 指标 64 , 其中 说明妇女 按照性别平衡规定在董事会担任 主席 、 副主席和董事的比例。
第 4 条第 2 款 保护妇女的生殖作用
64. 我们 参阅了 挪威 提交委员会 的第七次报告 第 1.3.2 部分 。最近的数字显示,挪威 25 岁 至 66 岁 的妇女有 79% 几乎与男子 一样 平等 地参加了劳动力队伍 。与此同时,挪威的出生率 与 欧洲联盟( 1.53 )和其他工业化国家相比 居 高( 为 1.98 )。完善的福利 计划加上强有力的 反对歧视 措施 ,包括 防止歧视 孕妇 的 强有力 措施 ,使妇女能够兼顾家庭和工作生活。然而,研究 表明,挪威妇女 生育子女后在 薪酬和职业发展 方面落后于男子 。 见下文第 11 条第 1 款 ( d ) 项的同酬部分 。
第 5 条 (a) 项 性别角色
65. 我们 参阅了 挪威 提交委员会 的第七次报告 第 1.4.1 部分 。 另 见 对评论意见 17 和 18 的答复以及关于性别角色方面工作的第 10 条 。关于改变 定型 性别角色 的工作 ,包括确定 引起不平等的 传统角色和态度,是政府性别平等政策的优先领域。 2008 年,挪威政府 向议会 提交了一份单独的白皮书, 即 第 8 号 报告 ( 2008-2009 年) “ Om menn, mannsroller og likestilling ” ( 关于 男性 、 男性的角色和性别平等)。其目的是要鼓励男子在社会性别平等项目 中发挥 更积极的作用,使他们更多 地关注 家庭, 不要偏重于工作 ,通过与子女 的接触提高创造美好生活和减少婚姻破裂的潜力 。
第 5 条 (b) 项 妇女和男子对子女和家庭的共同责任
66. 我们 参阅了 挪威 提交 委员会 的 第七次报告 第 1.4.2 部分 。父母 双方的平等 是挪威性别平等政策 的 目标。因此,已 采取 措施加强 父亲在子女抚养过程中作为健全和 积极照护者的作用。父亲的配额适用于父母双方都 有权领取育儿津贴的情况 。从 2010 年 7 月 1 日 起 , 母亲在符合条件期间至少必须上 50% 的班 不再是父亲 有权享有 带薪育儿假的条件。 自 2009 年 7 月 1 日 起 ,父亲的 配 额已经 延长 到 10 周,全部假期为 46/56 周 ( 80 % 有收入 )。到目前为止, 因延长 父亲 配额对父亲 的补偿 已经 增加。 有权休 带薪育儿假的 父亲约有五分之一的人休假时间超过 父亲的配额。 2009 年秋季,儿童 、 平等和社会 包容 部 公布一份咨询文件以及对《工作环境法》的 可能修订, 所涉内容是照料 假期间 父亲享有 生育和收养孩子 薪酬的权利,以及 哺乳 母亲休假 期间 的薪酬权,由于这种假期,一大部分雇员将因哺乳母亲的法定假期和父亲的照料假获得薪酬 。 之所以提出这 两项建议 ,是因为希望在育儿方面更加平等 。根据现行规则, 在照料 假或哺乳 母亲的假期方面没有领取津贴的权利 。 有没有薪酬权,取决于 与雇主 达成 的协议。该建议仍在 审议当 中。
67. 2007 年,政府任命儿童法 委员会从父母对子女同样重要的 角度 审议《 儿童法 》 修 正 案。 2010 年 3 月,议会通过了 《 儿童 法》修正案 , 其中 包括父母 双方在挪威境内搬家时应互相 通知 的 义务, 以及扩大正常探视权的定义和法院行使勒令分居家长的子女分开居住的有限权利。 修正案于 2010 年 7 月 1 日 生效。截至 2010 年 9 月 1 日 , 对参加难民情况介绍课程的父亲实行为期十周的育儿假配额。
第 6 条 暴力、贩运妇女和卖淫
68. 我们 参阅了 挪威 提交 委员会 的 第七次报告 第 1.5 部分 。 关于 在地方 、 区域和国家层面上的合作, handlingsplanen mot vold i nære relasjoner ( 2008–2011 年 ) “ Vendepunkt ” ( 《 打击家庭暴力 的行动计划 》 ( 2008-2011 年) “转折点” ) 的一个重要领域 ,见附件 17 , 是为了 确保 为 遭受家庭暴力的人提供 援助奠定 坚实的基础。在国家一级, 挪威 暴力和创伤压力研究中心 研究并加强有关 暴力 、 家庭暴力和性虐待 、 难民健康和 强 迫迁移 、 压力管理和集体应变情况的能力。在与 消除暴力中心 合作 方面 ,该中心正在开展一个为期四年的研究项目,以进一步制订 在消除暴力中心进行治疗的 方法, 并 调查治疗 对 进一步的暴力 的影响 。在区域一级, 各卫生区域的 暴力 、 创伤性压力和 预防自杀区域资源中心为各市镇提供 指导, 并确定在支助服务方面的 合作(警察 、 “儿童之家” 、 儿童福利服务 部门、 强奸诊所 、 危机中心等)。市一级 须遵守与市 危机中心 援助 (危机中心法) 有关的法案 , 该法案于 2010 年 1 月 1 日 生效。该法案要求市政当局为妇女 、 男 子 和儿童 提供 危机中心的设施。 另 见 对 委员会 评论意见 21-22 的答复 。 对于到危机中心寻求帮助的残疾人,每年都收集其 统计数字 ,另外还 在 危机 中心登记残疾人 的 无障碍 状况 。另见 上文对 评论 意见 19 和 20 以及 21 和 22 的答复 。
69. 2007 年 至 2009 年 ,举报的 家庭暴力案 件 数大幅上升(参见 《 刑法典 》 第 219 条 )。 2007 年 举报的案件有 948 例 , 2008 年 1 457 例, 2009 年 2 144 例 , 2007 年 至 2009 年 增加 55% 。挪威当局认为 ,举报的案件数量之所以 增 多 , 是因为近年来 警方 加大了 打击家庭暴力的 力度 。在这方面 , 我们 注意到 挪威统计局的生活 状况调查有关暴力的数字和 危机中心的统计数据在最近几年相对稳定。
70. 关于性虐待, 2005 年 至 2009 年根据 《 刑法典 》 第 192 条第一款 和 第二款 举报 的强奸数量 增加 23 % 。 2009 年, 举报的案件有 945 起 。 举报案件数量 的增加可能 表明 强奸 案增多 ,但也 有 可能反映 出 举报罪案 的意愿增大 ,因此, 隐性 数字减少。警方近年 来对 家庭暴力 的日益重视、支助服务 和媒体 都有助于 使这 种形式的 犯罪 不再成为忌讳的问题 ,从而增加 了有需者获得 帮助 的信心 。 因此,也可以在这种背景下解释举报此类案件 的倾向 增大的原因 。 针对 家庭暴力特别协调员和警区家庭暴力 工作队的计划以及为 受害者提供法律代表 的 扩展计划 都有 可能 是举报频次增多的 进一步原因。
71. 关于保护 问题 , 在 危机中心 过夜时间为一个 或 一个 以上 晚上 的 妇女和 儿童人数 近年来 相对稳定。 2008 年, 3 250 名 妇女和儿童 在 危机中心 过夜时间超过一个晚上 。另见 上文的评论意见 21 和 22 。 将采取许多 措施加强 对 遭受暴力 者的保护 ,包括 2010 年 涉及对施暴者实施电子控制的一个项目 ,即 让施暴者佩带一个发射器 , 禁止他们在某些 地区 活动 。作为预防工作 和确定未来 暴力行为 风 险因素的 一个 阶段, 启动了 两个试点项目 ,以试用 风险评估工具 SARA-PV (配偶攻击 风险 评估指南 - 警察版)。试点项目的准备工作正在顺利 进行 ,我们的目标是在 2011 年启动 这些 项目。便携式安全报警 装置的 数量已从 2005 年的 681 个增至 2009 年 的 1,803 个 。 预计在 2010 年春季 将提供改进的 新 型报警装置,全球定位系统的 灵敏度 将更大 。
72. 政府正在全国范围内 为施暴者 建立 治疗 设施。 消除 暴力 中心的奠基在 这项工作中起着关键作用,政府计划设立四 个新的这类设施。
73. 为 防止对挪威 没有 居留证的 妇女的 暴力行为, 对某些群体采取了措施,关于这些措施,自 2006 年 起 , 《 移民法 》 允许 警方在处理 有关 组 建家庭或 申请 签证的 案件时,向移民当局 提供 被调查人行为的情况,但条件是 申请人或 申请人在以前婚姻中所生子女可能受到被调查人 虐待或 严重虐待 。其目的是防止虐待和剥削来自贫穷国家 但与 挪威 男性 居民结婚 的妇女 。修正案 于 2010 年 1 月 1 日 生效 。人口贩运的 推定 受害者可能 会获准有一段思考期或者获得 居留许可(保护)。妇女 将获得 必要的 生计 援助 、在 获 取法律援助和 与警 方建立联络方面的帮助以及 卫生和社会服务。许多人还 可 获得 活动援助和 职业资格援助。
74. 为了更好 地为 受到虐待的儿童提供援助,政府 在 挪威 各地建立了 “ 儿童之家 ” 。在这里,受到性虐待或暴力,或目睹暴力或 家庭 虐待 的儿童可 获得全面援助 、 护理和治疗。 《 儿童法 案》 第 43 条明确规定, 如果 不符合儿童的最 大 利益, 不得给予探视权, 法院可 勒令实施监督, 作为 探视的一个条件 。这特别适用于 出现与 暴力和虐待有关的问题 的情形 。
75. 见挪威 提交委员会 的第七次报告 第 1.5 部分,所涉内容是 Barn som lever med vold i familien 项目 ( 遭受 家庭暴力 的儿童 )( 2004-2006 年 )。该项目已延长 至 2009 年底。危机心理学中心已 做出 并试行一种 学校安排,以发现 和 举报 对儿童的暴力。除 此之外 , 为危机中心编写了适应儿童需要的 指导材料。 2009 年 6 月, 开设了国家 儿童 和青年报警电话 ,以 便 发现 遭受各种形式 暴力 、 虐待或 得不到照料的儿童 。 将加强就暴力和得不到照料等专题对 教师和幼儿教师 的 培训。 另外还编写了 日托设施和儿童福利服务 部门 的合作 指南 , 以 帮助日 托 中心的工作人员 掌握哪些儿童 可能会 遭受 暴力 、 虐待或 得不到照料 。
76. 另见挪威 提交委员会 的第七次报告 第 1.5 部分,内容是 Strategi mot seksuelle og fysiske overgrep mot barn ( 2005-2009 年)( 《 制止 对儿童性虐待和身体虐待 的战略计划 》 ( 2005-2009 年 ))。在 摘要中 提请注意协调 制止 性 虐待 和 身体虐待的 措施, 并对在家中目睹 暴力的儿童 采取措施 。 在 欧洲委员会 制定 预防 暴力侵害儿童 和虐待儿童 的 模式 方面 , 编写 了一份报告: “ 挪威 预防暴力侵害儿童的 国家和地方政策( Nova , 2008 年)。另见挪威 提交委员会 的第七次报告 第 1.5 部分,所涉内容是 Barn, unge og Internet 措施计划(儿童 、 青年和互联网) 以及 安全 、 意识 、 事实和工具, 在这些方面所做的 努力 是为了 确保儿童和青年更加安全地使用互联网。 与 遭受暴力和虐待 、 性虐待和 贩卖 人口 的 儿童 有关 的其他措施 见挪威提交儿童权利委员会的第四次报告 第八章 C , 3-4 。
77. 关于 提 升支 助 服务 方面的技能 ,包括警务 的 技能 , 自 2002 年以来,警方已聘请 了 家庭暴力协调员。从 2008 年起,所有警区( 27 个 )都必须至少有一名 全 职 协调员 。在最大的警区, 将成立 特别小组 处理 家庭暴力和性虐待。这些协调员和 工作小组 有责任确保家庭暴力受害者 在 与警 方会面时得到尊重、了解和理解 。
78. 关于 性交易 , 2007 年 至 2010 年 期间, 政府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宣传活动, 针对的对象是普通民众、性 购买者和潜在 的 性购买 者 。目标是帮助减少需求。关于 对 购买 性的行为进行刑事定 罪, 另 见 上文 结论 性 意见 21 和 22 中关于法定修正案 的 案文 。 自 2009 年 1 月 1 日 起 , 禁止成年人购买 性活动或性行为。这项规定适用于 花钱获取 性活动 , 或 经另一方 同意 出钱或确已出钱获取 性 活动或性 行为,或 者致使 妓女 从事相当于有偿性活动的行为 。 量 刑框架是 处以 罚款或不超过六个月的监禁 , 如果性行为 以 特别的攻 击 方式 进行 , 刑期较长,但不超过一年,并且不得 按照其他规定 进行处罚 。 根据 同一法案, 依照《刑法典》第 203 条对购买 未满 18 岁 者 的 性活动或 性行为 的人的最高量型从不超过两年的监禁增至不超过三年的监禁 。另见挪威第五次报告 对问题 12 ( a )和( b ) 的答复中关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执行情况 。
79. 关于全面提供住宿,挪威在紧急情况下 通过奥斯陆的特别采购和协调股在国家危机中心为贩卖人口的可能受害者 提供安全的居所。 2009 年, 与 儿童 、 平等和社会 包容 部 以及 其他部委和 局合作 , 做出 特别承诺,为 生活 境况 特别 艰 难的 妇女 ,如孕妇 和新做母亲的妇女提供处于全面和严密监视下的居所 。
80. 关于受害者的权利,已 使用 九种语言和盲文编写了一本小册子 ,内容涉及 遭受家庭暴力或 被贩卖 妇女的权利和 对她们的 援助。 2010 年, 司法部还为犯罪受害者 编写了一份 资料小册子。通过对 2008 年 7 月 1 日 生效 的《 刑事诉讼法 》 的修订,刑事诉讼中 受 害人的权利得到了加强,特别是性虐待的受害者。更多的受害者 得到 免费法律咨询, 以便在 警方调查和审判 期间为 他们 提供帮助 。强 制规定 警方和检察机关有义务定期 向受害者 报告 案件 的进展情况和 动态 也增强了 受害者 的知情权。在审判期间,受害者 获得了与被告相同的 一些程序性权利 – 如 检查出庭证 人的权利以及对在 法庭上 出具的证据 发表意见 的权利 。
81. 由司法部任命的 强奸问题 委员会 2008 年 1 月 24 日 提交了 报告。 由 国家 犯罪 调查局特别调查员 组成的一个股、对 警方和检察机关 采取更新技能的诸多措施以及 为 调查强奸案件编制的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 电子 挂 板,都是政府 对 委员会报告 采取的后续行动 。在至今尚未生效 的 新的 《 刑法典 》中 ,强奸罪的最低刑期已 从 两 年增至 三年。政府还希望 在量刑 框架内 大幅 增加 刑罚的严厉程度 。
82. 2009 年 6 月,劳动和社会包容部 散发了修正《情况介绍法案》的提案以及根据该法案制定的条例,以征求意见 。其中一项 提案赋予因婚姻中的虐待离婚后在挪威居住并且因此难以返回祖国的人员,以及因暴力裁定其婚姻无效的人员参加情况介绍方案的 权利和义务。该提案目前正在 审议当中 。
第 7 条 (a) 项 选举和选举机构
83. 内阁 的男女比例目前 ( 自 2005 年起) 分别为 50% 。在议会 , 40% 的议员 是妇女。在 Sámediggi (萨米议会),妇女 占 46% 。另见附件 12 , Sámediggi 的 《 促进 平等 行动 计划 》 ( 2009-2013 年)。 在郡一 级 选举产生的职位中,任职 妇女 的比例为 45 % 。市一级 的这一比例为 38% 。另见 附件 2 的指标 61 , 其中有 妇女参与政治机构 事务的统计数字,又见 挪威 提交委员会 的第七次报告 第 2.1.1 部分 。 关于有移民背景人口在 市议会 的任职情况, 挪威统计局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 在 2007 年 有资格参加挪威市政委员会选举 的 62 500 候选人 中,将 近 1 800 人有 移民背景,占 总人数的 2.8 % 。 在 这些候选人 当中 , 1 026 人拥有 非西方移民背景。其中将近一半是妇女, 与在一般 候选人 当中相比,妇女的比例较高 。 2007 年,共计 223 名有 移民背景的候选人最终当选 为市 议会 议员 ,包括 140 名 非西方背景 的候选人 。与 2003 年 的选举 相比 , 增加了 48 人 。妇女的比例较高( 46 % ), 高于 所有候选人中当选的妇女人数( 37 % )。
第 7 条 (b) 项 公共职务
84. 我们 参阅了 挪威 提交 委员会 的 第七次报告 第 2.1.2 部分 。关于 征 聘更多的妇女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 市镇 行政 主管 , 挪威 地方和区域当局 联合会实施 了一个项目,以增加 妇女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 市 行政 主管 的比例。 2002-2006 年期间,妇女的比例 从 12 % 增至 18 % ,而在 2003-2007 年期间 ,市镇 新聘女行政人员的比例从 23 % 增 至 36 % 。 挪威 地方和区域当局 联合会在市行政主管职位方面, 促进 到 2015 年实现男女平等分配这一目标 。 挪威 地方和区域当局 联合会近年来进行了两项调查,调查结果 显示 ,只有在 市 镇行政主管一职方面,男性 仍然过多 , 占主导地位。总之,市 镇最高 职位 有 45% 由妇女担任, 市镇行政主管以下的所有管理人员当中, 61% 是妇女 。
85. 挪威 地方和区域当局 联合会 与各政党合作, 实施一个 研究和发展项目 ,名为 “ 担任 政治职务的妇女 —— 理所当然 之事 ” (挪威 东部 研究基金会 , 2009 年 ),以 便通过 2011 年的 市镇选举, 至少 将在市政委员会中任职的妇女比例提高至 40 % 。 这个项目已经分发了 三 个 指 南 小册子。该项目的结果显示,从 2003 年 的 选举 至 2007 年 的选举期间,妇女在所有领域的比例都已增加 。另见 下文 第 11 条。一般来说,中央和地方政府 中的 男 女 移民 与全部人口中的男女移民相比, 就业率 较 低。 2009 年 ,在就业的 移民 当中,在市镇部门工作的妇女和男子分 别占 28 % 和 8% , 而在全部人口中的这一比例分别为 33 % 和 12% 。
86. 至于电影业,政府的目标是到 2010 年底,妇女在挪威电影界 的关键职位中 至少 占 40 % 。 在 纪录片 方面 , 这一目标已经实现;在 短片 方面,这一目标接近 实现。至于 完整版 电影, 妇女的比例 仍 然 过低,文化部和挪威电影学会将 研究 改变这 种状况的 措施。
第 7 条 (c) 项 非政府组织
87. 我们 参阅了 挪威 提交 委员会 的 第七次报告 第 2.1.3 部分 。年度赠款 用于 家庭和 促进 平等组织 的运作,并且用于 在这一 政策 领域 采取 的措施。给予特别 重视的项目专题 包括加强 针 对少数 族裔 妇女性别平等的努力 、 男子的作用 、男女在两性 平等 工作方面 的 互动、执行 联合国 妇女问题世界会议的行动计划以及 其他与国际计划 和 方案。
88. Kautokeino 的 男子 协会 Dievddut 致力于在 萨米 男子中间实施提高认识的 项目。萨米妇女 的两个 组织 Sáráhkká 和 Sámi NissonForum (萨米妇女网络)长期以来致力于促进 两 性平等 ,并推动解决与 萨米 社区妇女状况 有关 的 问题。
89. 2009 年, 融合 和多 样 化局 与 六个大型非政府组织 签署了具 有约束力的合作协议, 这些组织是 挪威的非政府组织 协会、 挪威人民援助 会、 挪威红十字会 、 挪威拯救儿童 组织、 挪威妇女公共 卫生 协会和挪威足球联合会 ,协议的内容是 发展和加强 针对地方社区少女 和妇女 的 活动, 以及征聘 更多成员和 具有 少数 族裔背景的当选官员到 非政府组织 工作 。
第 8 条 在国际一级的代表性
90. 我们 参阅了 挪威 提交 委员会 的 第七次报告 第 2.2 部分 。在 2009 年 通过征聘在 联合国各机构 担任职务 的 32 名挪威 初级专家 当中,妇女 多达 24 名。 《两性平等法》第 21 条规定,在 所有官方委员会、董事会、理事会 等 中,男女人数至少 各 占 40 % ,这一规则也适用于任命参加国际论坛的政府代表团。 《 两性平等战略 》 ( 2007-2011 年)提出的优先目标是促进男女在外交部门的性别平衡。该战略以年度行动计划为补充。征聘、发展技能和专门知识以及两性平衡等领域受到高度重视。该组织重点谋求在妇女任职人数不足的高级职位方面实现性别平衡。
第 9 条 第 (1) 至 (2) 款 取得国籍的平等权利
91. 我们 参阅了 挪威 提交 委员会 的 第七次报告 第 2.3 部分 。挪威 提交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 的 第 十九 次 和 第 二十 次 报告 第 137-138 段、挪威提交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第七次报告 第 9 条第 2.3 款 以及 挪威 接受普遍定期审议 的国家报告 第 107 段 。
第 10 条 (a)–(h) 项 教育方面的平等权利
92. 我们 参阅了 挪威 提交 委员会 的 第七次报告 第 2.4 部分 。另见 上文评论意见 17 和 18 下对 《 幼儿园 两性平等行动计划 》 和 《 2008-2010 年 基础教育 》 的 提及 ,以 及 附件 2 关于妇女受教育情况统计数字的 第 2-13 条 。
93. 关于在教育系统 区分 性别的选择,男生 在应用类的理工课程方面 占主导地位。女生 在设计和手工艺、 保健和社会护理学 以及 音乐 、 舞蹈和戏剧 课程方面 占主导地位。在高等教育 领域, 过去 30 年的明显趋势 是妇女 日益选择传统上以男性为主的课程,如医药 、 经济 和 管理, 以及在 一定程度上 选择 科学和技术 课程 。 男子选择 教育 的方式鲜有 变化。另见 上文的评论意见 25 和 26 。在 实现平等方面 ,传统的性别选择是教育政策的最大挑战之一。为了影响定型的 性别选择所采取的措施的一个 例子是 ENT3R ,其中 选修 科学课程的学生 起着充当青年学生的 导师和榜样 的 作用。该项目针对 男 女 生 ,但目的是招 收 更多的女 生 。 该计划 是教育和研究 部继续在挪威科技大学实施成功故事 SEIRE 以及在 奥斯陆大学 实施 TENK 项目的 延续。 关于女生 和科学 学 科 的 为期两年的项目也已 实施 。该项目的主 题 包括各种导师计划 的影响、各学科的 男性 / 女性 “ 形象 ” 以及合理措施的传播 。
94. 教育与研究部编写了 关于 日托设施 中 教学 工作方面两性平等的 小册子, 其中 提出了在日托设施日常工作 促进两性 平等的方法和策略 提案 。 制止 性骚扰和欺凌 行为的努力对于创造一种合理、 公平的学习环境 发挥着重要作用 。 挪威 教育和培训局编写了一份新的指南, 名 为 “ Undervisning om seksualitet. Et ressurshefte for lærere i grunnopplæringen ” (关于性的教学。 从事 中 小 学 教育的 教师 参考 手册)。 参考手 册旨在帮助改善小学和初中 的 性教育。 2010 年, 结合 教师 参考 手册 编写了 学生和家长 手册 。
95. 无论是在全体人口还是在移民和父母是移民的挪威人当中, 妇女在高等教育 领域的人数都较多 。 在 19-24 岁年龄组 中, 男女之间的差异最 大 。 2007 年, 19 - 24 岁 年龄组中仅 有 21% 的 移民妇女和 16% 的移民男子在受 教育。 19-24 岁年龄组的移民 2007 年 受 教育 的平均比例约为 18 % , 其余人口 将 近 为 30% 。 但在 2007 年 ,父母是移民并且在 挪威出生的 妇女在高等教育领域的比例最高,达到 40% 。 难民 情况介绍课程的数字显示,妇女和男子在课程结束后参加就业或受教育 的比例差异 很大 。 2009 年,为了让 移民 妇女有机会 达到参加 工作生活 的条件 , 为 11 个“新机遇”项目分拨了 1 260 万挪威克朗 ,这个项目针对的对象是居家妇女 。 2005-2007 年, 随后参加项目的 妇女 有 42 % 找到了工作或教育机会。 2008 年,这 一数字 下降到 41 % 。 为了详细了解 挪威语言培训和移民社会研究,我们 参阅了 挪威的共同核心文件第 266 段 ,挪威 提交 人权理事会 进行 普遍定期审议 的报告 ( 2009 年)第 98 段,以及挪威 提交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 的第十九次和第二十次报告。
96. 预防 辍学 和 退出 劳动力 队伍 的措施。劳工及福利局分别在 2008 年 和 2009/2010 年资助了两项 措施。其中之一是为了防止 青年人上完 高中 后辍学并对他们采取后续行动 ( NAV Ung 16–24 (NAV Young 16–24) )。 其他措施涉及与为 受过高等教育的移民 找工作的行业进行合作 ( Mangfoldsløft (增加劳动力的多样性))。
97. 在高等教育和研究部门, 2008 年, 61 % 的学生 是妇女。 尽管 妇女和男子 在选择 课程 方面有 明显的差异, 但 更多的妇女最近 显示出对 数学 、 科学和技术 课程 的兴趣。最新数字显示,这些课程的学生现在 有 31% 是妇女,自 2005 年以来增加 2.3 % 。博士班的 妇女 比例也增加, 2008 年 ,这一比例达到 45 % 。在医药和保健方案 以及 艺术 课程方面 ,妇女占大多数,而 学习技术课程的妇女 比例 仅为 21 % 。教育机构有责任确保 在文学课程和教学方面注意两性 平等的观点。
98. 关于萨米人 的 高等教育,传统 的 萨米产业 在 萨米社 群中仍然享有很高 地位,许多男孩 仍然在 第一产业 就业 。 在 芬马克 的腹地,与妇女相比,仅有一小部分 萨米 男子接受高等 教育。在 Karasjok 和 Kautokeino , 约 30% 的妇女受过 高等教育( 2006 年), 比例为 全国最高。
99. 《高校 法 》 规定,所有大学和学院 都 应 制定 《 两 性平等行动计划 》 , 并在一定程度上制定 具体目标 ,为落实有关措施 分配资源。白皮书 ,即提交议会的 第 30 号报告( 2008-2009 年) Klima for forskning (研究 氛围 )宣布 实施 奖励计划,以奖励 该年度 增加妇女在数学 、 科学 和技术学科领域担任高级 学术职 务 的比例 的大学和学院 。除 此之外 , 将考虑采取 培训措施, 以 维护和进一步发展 妇女 在男性为主的 领域的能力 ,使 她们 有资格 担任 更多的高级职务。
100. 在挪威,妇女在学术 岗 位的 任职 人数 仍然 不足,特别是在 较高级别的岗位上 。 2007 年, 18% 的教授是妇女。在科学 学 科,女教授的比例为 10% ,在技术 学科 仅为 6 % 。在研究机构 ,妇女担任 高级职位 的人数也寥寥无几 。另见 指标 3 , 其中说明 妇女和男子在 不同级别 学术界 担任 不同 职务 的比例。 采取措施 加强两性平等,特别是加强妇女学术生涯 的责任 在 于 高校。教育机构必须有 促进两 性平等的行动计划, 并在某种程度上制定 具体目标 ,为执行这类措施 分配资源。迄今为止,还没有 系统了解 这些措施的效果,但 许多 教育机构报告 称获得了 积极经验。各大学的 两 性平等顾问组成了一个网络( LUN-nettverket ),其目的是 加强 挪威 各 大学 的 性别平等。挪威研究理事会也参与促进 研究领域的两 性平等,并 做出 积极努力, 以 增加 英才 中心妇女的比例。这 样一来, 妇女 攻读 博士和博士后的比例大大增加。在教授 / 研究员 一 级, 增 幅较为 适度 。 2004 年组建了促进融合的 措施 – 研究领域的 妇女 委员会 。 2010 年春季任命 了 一个新的委员会,并更名为 促进研究领域 性别平衡委员会。该委员会 旨在 促进大学和学院部门 的两 性平等,并与教育机构 和 挪威研究理事会 开展 合作。它的任务最近已扩大到包括研究机构 的 部门。
第 11 条第 1 款 (a) 项 工作权
101. 我们 参阅了 挪威 提交委员会 的第七次报告 第 2.5.1 部分 。见附件 2 关于妇女加入劳动力队伍的 指标 31-45 和 指标 59-65 。 另 见第 5 II A 6 条第 234-235 、 237 和 240 段 , 所涉内容是 挪威 提交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 的 第 十九 次和第 二十 次 报告 中有 少数 族裔 背景的妇女。关于与社会伙伴 的 合作, 2008 年秋季 , 政府 开始与产业双方的 八 个主要联合会就 促进两性平等和防止工作 生活 中 种族 歧视的 目标和 措施 进行合作。 联合工作组 拟定了 2009-2012 年规划期内 的合作提案 , 2009 年 2 月 ,工作生活和养恤金政策委员会 批准了 该提案 。
第 11 条第 1 款 (b) 项 同等就业机会的权利
102. 我们 参阅了 挪威 提交委员会 的第七次报告 第 2.5.2 部分 。 另 见 上文关于 评论 意见 25 和 26 的 信息。 妇女非全时工作的时间 比男 子的多 。从 2007 年 至 2009 年,妇女 从事非全时 工作的比例从 42.5 % 下降至 41.3 % 。 而今, 妇女 从事全时工作的时间 比以前 多 。父母 是移民但在 挪威出生的 年轻 妇女 加入 劳动力 队伍的人数比她们的母亲 多,但 其 就业 率仍略低于 无移民背景的妇女。另见 上文对 委员会结论 性 意见 25 和 26 的答复 。 要详细了解奥斯陆 Groruddalen 和 Søndre Nordstrand 区的市区发展情况, 见挪威 提交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 的十九 次 和 第 二十 次 报告 第 186-189 段 。
第 11 条第 1 款 (c) 项 自由选择职 业和 就 业 的权利,晋升、 工作保障 和各种 福利 以及订立 服务条件 的权利, 接受职业培训和再培训的权利
103. 我们 参阅了 挪威 提交委员会 的第七次报告 第 2.5.3 部分 。另见 对 评论 意见 25 和 26 的 答复 。关于 在挪威的工作生活中实 行 “ 倒班 工作”和“ 轮班 工作” 制 度 , 2007 年秋季 政府任命了一个 倒 班 / 轮班 工作委员会,该委员会 2008 年 10 月 向 劳 工 和社会融合部部长 提交了报告 。 根据 委员会的建议,政府提出 一项提案,建议对倒班和 轮班 工作的 工人 实行新的工作时间规定 , 这项提案已在 议会 通过,并于 2010 年 1 月 1 日 生效。该提案涉及 逐渐减少与工人 不便 工作 时 间有关的工作时间 。据估计, 30 000 多名 雇员的 法定工作时间 将 减少。 这些雇员 大 多从事 女性 占主导地位 的职业,特别是护士和辅助 性的护理 工作。然而,这是 切实执行 法定修正案 的一个条件 。 而今,已对 受修 正案 影响的最大 雇员 群体 实行了这一规定 。
第 11 条第 1 款 (d) 项 平等薪酬的权利,包括福利,和同值工作同等报酬的权利
104. 我们 参阅了 挪威 提交委员会 的第七次报告 第 2.5.4 部分 。见 上文关于对 评论 意见 25 和 26 的答复的情况 , 以及 附件 2 关于妇女薪酬统计数字的指标 33-36 。 2008 年,一 项 新的规定 已纳 入 《 集体基本协议 》 , 规定雇员 休育儿假 和其他带 薪假 的,有机会 通过地 方谈判涨 工资。同一条款还规定, 必须制定 地 方薪酬 政策, 以便 在考虑薪酬和晋升 时,妇女和男子享有同等待遇 。必须通过 各 市 镇、郡 地方当局或 企业 的 地方薪酬 政策措施实现 这一 目标。 地方各方必须遵守《 集体 基本 协议 》 , 每年依照除其他方式外按性别分列的工资增长统计数字,讨论同酬问题 。挪威的地方和区域当局 联合会 协助 市镇 获得 各自雇员的这类 薪酬数据。对于政府雇员 担任《集体基本协议》涵盖的 职位 的 , 2008-2009 年任命 了 一个联合委员会, 以 审查 薪酬制度 ,包括同酬问题。在 订立 2008-2010 年 《 集体 基本 协定 》期间 ,中央公务员 制度各方 同意 在有关集体协议领域的地方工资结构中 给予 同酬问题 最 大重视。 这项协议是 根据 同酬委员会 的报告、 挪威 的正式 报告 2008:6 Kjønn og lønn (性别和 薪酬 ) 订立的 。此外, 休带 薪假 的雇员 将 参加 谈判,并 对薪酬 做出 评估 。 2008-2009 年 《集体基本 协 议》 的 另一个 新 规定 是, 企业自行负责 纠正与性别 有 关的薪资差 别 。 备案的 工资差别 若 不能 用除 性别 以外 的因素 加以 解释, 雇主 应当与 当 选官员协商, 纠正 工资 差别 。
105. 2010-2012 年 公务员制度的《 集体 基本 协议 》 反映了 男女薪酬的总体情况 。一 项 单独的集体协议 也反映了市镇部门的同一情况 。这就要求 除其他外增加 妇女 参与地方谈判的比例,而不是采用根据男女 全职员工数量分布 情况所示的 比例。 应 特别 重视根据资历、工作任务和责任评估男女职等 代码分配 之间的关系 。
106. 2010 年在工资集体在公共和私营部门解决,薪酬增加旨在效益低工资工人涉及的女性比男性较大的增长,已经商定。在竞争性行业和私营部门,其他地区由低和平等获得加薪将用于减薪之间的男性和女性的差异个别公司。协定还就一项关于性别平等的联合声明。在国家雇员的情况下,优先考虑的位置,即聘请了许多妇女,特别优先考虑的是女性为主的职业需要更高的教育。
第 11 条第 1 款 (e) 项 社会保障权
107. 我们 参阅了 挪威 提交委员会 的第七次报告 第 2.5.5 部分。另外,我们还 参考了共同核心文件 第 46-59 段,以详细了解《 国家保险法 》规定 的 各项计划 。 自 2007 年 1 月 1 日 起 ,怀孕 福利 应当 包括一项 与病假工资相同 的 假日薪酬权利。
第 11 条第 1 款 (f) 项 在工作条件方面享有健康和安全保障 的权利
108. 无论是 《 工作环境法 》还是《 两性平等法 》,都 有禁止性骚扰 的规定 。根据 《 两性平等法 》 ,雇主 有责任 防止性骚扰 ,也有责任尽力杜绝 工作场所发生性骚扰。任何 雇员,凡遭受 性骚扰 的, 可以要求赔偿和补救, 而 不论雇主是否 对 性骚扰 负有责任 。禁止性骚扰 的规定由 法院 强制执行 。到目前为止, 受害人指控的 性骚扰案件 寥寥无几 。在挪威统计局 2009 年进行的一项调查 中 ,所有 雇员中有 3% 的人声称 ,他们 遭到骚扰 的 形式是令人不快的 性关注 、言论等 。 在调查所涉年份, 这 一 比例保持相对稳定。 妇女受到骚扰的人数比男子 多,特别是年轻妇女,其中 有 12% 的人称 , 她们每个月遭到令人不快的性关注、言论或同类形式的骚扰次数为两次甚至更多 。这与 2006 年 的数字 持平。护士是特别 容易受到骚扰的群体 , 骚扰的形式是 威胁和暴力。 2009 年, 每十个护士中有两人声称她们在 过去十二个月 内遭遇过 暴力。销售和服务行业 的从业人员 也特别 容易受到骚扰;每 十人 中有一人声称她们 在过去十二个月内 遭遇过 暴力。
第 11 条第 2 款 (a) 项 禁止以怀孕或产假为由予以解雇,以及以婚姻状况为由予以解雇的歧视
109. 见挪威提交委员会的第七次报告第 2.5.6 部分和上文第 2 条 (b) 项 。
第 11 条第 2 款 (b) 项 带薪或具有同等社会福利的育儿假
110. 我们 参阅了 挪威 提交 委员会 的 第七次报告 第 2.5.7 部分 。 2005 年至 2009 年期间,人口出生率从 1.83 上升到 1.98 。 2009 年 , 根据劳动力调查 提供 的数字, 25 岁 至 66 岁的 妇女有 79% 就业 。育儿假计划是妇女 与男子一样平等地加入 劳动力 队伍 的条件。 自 2008 年 7 月 1 日 起 , 妇女有权按照 收入基数的 100% 领取育儿 津贴,仅限于国家保险计划 为 自 营职业者规定 的基本数额 的六倍 。 以 前, 育儿 津贴的权利仅限于 自营职业者 收入基数的 65% 。
111. 带薪育儿假和其他育儿 津贴 也有助于母亲和父亲 更加平等地分担 家务和家庭责任。 2009 年,政府 将全薪 育儿假从 44 周延长至 46 周, 将领取 80% 薪酬的育儿假 从 54 周延长 至 56 周。对于 领养子女的 家长 ,全 薪育儿假从 41 周 增至 43 周, 领取 80% 薪酬的育儿假从 51 周增 至 53 周。 这些周数包括 父亲 为期 10 周 的配额。 另 见 关于使父母身份更加平等的措施的 第 5 条 ( b ) 项 。 2008 年, 工作 研究所 公布 了一份报告(第 2 号, 2008 年) ,内容是 挪威劳动力市场 关于怀孕和使用育儿假的经验和后果 。该报告 探讨了 挪威母亲 不能全身心投入工作的原因 。
第 11 条第 2 款 (c) 项 提供社会服务,使父母能够兼顾家庭义务和 工作 责任
112. 我们 参阅了 挪威 提交 委员会 的 第七次报告 第 2.5.8 部分 。日托设施 对于 父母得以兼顾家庭 义务和参与工作生活起着 至关重要 的作用 。 2003 年, 就 学前机构的框架条件达成了广泛的政治协议, 近年来, 日托设施 取得 长足的发展。 2009 年 ,所有 1 至 5 岁儿童 都拥有上幼儿园的 法定权利。从 2007 年至 2009 年,幼儿园的儿童人数增加 20 359 名 , 2009 年底 的 覆盖 率 达 到 88.5 % 。对于 3-5 岁年龄组,覆盖率为 96.2 % 。 幼儿园讲 少数民族语言 的 1-5 岁 儿童的比例不断上升 , 2009 年 为 70.6 % 。 2004 年 ,挪威对 家长支付 的 幼 儿 园学费 实行 最高限额。 自 2010 年 1 月 1 日 起 ,最高收费为每月 2 330 挪威克朗。一个以上的 子女在 市幼儿园 上学的家庭将获得 兄弟 姐妹优惠退款 。 此外,对于缴费能力极低的家庭, 市政当局 必须 减 少收 费。各市政 当局都应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履行 提供这 类费用减免的义务 。 许多 市 镇 选择 执行与 收入有关的 缴费办法 。大多数市 镇提供 免费 入学或其他 类型的退 款 计划。另见 附件 2 指标 47-48 的 幼儿园儿童统计数字。
113. 在奥斯陆和德拉门 有 移民背景的人 员 比例 居 高 的城市地区,对幼儿园所有四岁至五岁的儿童试行自由核心时间,每周的自由时间为 17 至 20 小 时。 2009 年 9 月,共有 91 % 的四至五 岁 儿童 ( 4400 人 ) 参加了这项计划 。 2010 年,将 对 三岁 儿童试行自由核心 时间。另见 挪威提交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的第十九次和第二十次报告 第 66-67 段和 第 186-189 段 。
第 11 条第 2 款 (d) 项 怀孕期间的权利
114. 我们参阅了挪威提交给委员会的第七次报告第 2.5.9 部分。
第 11 条 第 (三)款 立法评价
115. 关于挪威对孕妇和哺乳母亲的保护 性 立法,国家职业卫生研究所 对 工作环境和 与 工作相关的健康问题 进行了 研究。 国家职业卫生研究所每年参与 大约 60 个研究项目,在包括医学 、 生理学 、 化学 、 生物学和心理学 在内的诸多 领域 拥有 专门知识。
第 12 条 保健
116. 我们 参阅了 挪威 提交给 委员会 的 第七次报告 的第 2.6 部分 。挪威保健服务的主要目标是用户和患者应 获得相同的服务 , 而 无论个 人 经济 状况、 社会地位 、 年龄 、 性别和种族背景 如何 。在挪威, 政府有责任为所有人 提供必要的 保健 和护理服务。 保健和护理 服务主要在当地社区范围内提供,使用户能够 过上 独立的生活,每个人都能够 根据个人能力大小 参 与社区事务 。虽然大多数人享有良好的健康和生活条件, 但仍然存在 与社会 保健 差距相关的挑战,即 与 人口的教育 、 职业和收入类别相关联的 保健 差距。挪威的预期寿命 在全 世界 最高 ,并且还在不断增加。男 子 的 预期 寿命 1970 年 为 71 岁 , 2007 年为 78.2 岁。 同一时期, 妇女的预期寿命 从 77 岁 以上增至 82.7 岁 。卫生和保健服务部优先 将 妇女 的保健 作为一个单独的重点 领域 。
117. 《 妇女 保健 战略 》 ( 2003-2013 年 ) 在保健 和护理部门 、 研究 、 政策的制定 、 疾病预防和服务 方面将性别观点列为核心观点 。 在 挪威研究理事会 的支持下,确定了研究 妇女健康的战略重点。 2010 年, 投入的资金超过 700 万挪威克朗。对 妇 女健康 的 研究涵盖的主题非常广泛,包括从心理健康 到 肌肉骨骼疾病 、 癌症 、 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和生殖健康 等一应事宜 。 研究理事会的新方案对 性别观点 做出 了 规定。性别观点和提高 对 临床研究 中性别差异的认识已纳入给 区域 保健 企业 的说明信中 。
118. 在最近的一份报告 中, 萨米 族 受访者 报告说 , 他们的 健康状况 不及挪威大多数居民 。 居住在划定的 萨米人 区以外(增进融合和同化)的 萨米 族 女性 报告的健康状况最不理想 ( p 0.05 )。女性 与男子相比,报告 健康状况 良好的人数 较 少 。 健康不平等因年龄而异, 55 岁及以上年龄的人更为明显 。 在不同 种族群体 中 , 学历和家庭收入最高的受访者 比其他人更健康。 促进健康饮食的 《 营养 食谱行动计划 》 ( 2007-2011 年) 于 2007 年 1 月 启动,这是 12 个 部委之间的 一项 合作。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是 根据 卫生当局的建议 改变饮食 ,减少 健康方面的 社会不平等现象。计划中的一些措施针对 的是 婴幼儿, 此外,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也都是重要的目标群体。 挪威 妇女的饮食一般比男 子的 好。然而, 在为更多的活动制定计划时也考虑到 性别观点 。
119. 要详细了解制止 切割女性生殖器官 的努力 和 《 2008-2011 年 制止切割 女性生殖器官的行动计划 》 ,见 挪威提交委员会的第七次报告 第 12 条第 2.6 段 、 挪威 提交给人权事务 委员会 的 第六次报告 第 52-60 段以及 挪威 提交给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的第 十九 次 和 第 二十 次 报告 的第 101-102 段 。 第 I-5/2009 号 通知 —— 预防切割 女性生殖器 官 —— 提供 资料说明市级卫生部门如何为来自世卫组织报告的切割女性生殖器官发生率在 30% 或以上的 国家的 少 女和妇女 提供 生殖 器 检查。 进行 面 谈 和生殖器检查 的对象有:来自这类来源国和 抵达挪威 不到一年的妇女、在 挪威出生 但 家长 来自这些国家并且入学年龄为 ( 5-6 岁)的小学 五年级 和初中 女生 。一些市镇 2009 年 曾尝试对在校生执行这一规定 。计划 在 2010 年底 在 所有 市镇 实施 这项规定 。
第 13 条 (a) 项 领取家属津贴的权利
120. 参阅 了挪威 提交给委员会 的第六次报告。我们 参阅了 挪威提交 给 委员会的 上次 报告。 《 国民保险法 》总体上赋予妇女与男子同等的权利 ,其中规定了在退休 、生 病 、 残疾 、 生育和收养 方面领取 国家保险 津贴 的权利。父母 生育后 有权 享有 46 周 的 全薪休假( 收养子女的父母为 43 周)。然而, 其中有九周是出于 健康原因 留给母亲的 (这并不适用于养父母) , 10 周 留给 父亲。其余时间 可根据 父母 的愿望由他们双方分享 。
第 13 条 (b) 项 银行贷款、抵押和其他形式的金融信贷的权利
121. 我们参阅了挪威提交给委员会的历次报告。
第 13 条 (c) 项 参加娱乐活动、体育和文化生活的权利
122. 我们 参阅了 挪威 提交给 委员会 的 第七次报告 的第 2.7.3 部分 。 2010 年 1 月, 女性在文化部门担任 主 席 的比例为 50% 。相比之下, 2005 年的 这一 比例为 38 % 。 2010 年伊始,总共 410 名 董事会成员 中,妇女占 55 % ,男子占 45 % 。
123. 艺术家 补助金 和收入保障方案 使有创造力的 表演艺术家 有机会 积极 投入 自己的艺术生涯, 并且 使艺术家 个人为建设 多 样 化和 有 创造 力 的艺术社区 做出 贡献 。 2006 至 2010 年 ,妇女获得补助金和收入有保障的比例比男子大 。 2010 年 的 暂 行 数字显示, 今年的新补助和保障性收入大约有 52% 付给妇女 。另见附件 2 指标 71 中 与妇女和媒体 有关的数字 。
124. 挪威提交给委员会的第七次报告介绍了针对 儿童和青年 志 愿组织 的补助 计划。得到支 助 的组织必须 是 国家级 的组织 ,并 且实行民主体制 。 2005-2006 年,一个公共委员会 审查了政府对 儿童和青年 志愿 组织 的支助 。在此基础上起草了新的规 章 , 并于 2007 年 11 月生效。该 规章旨在 确保 来自社会各团体的 儿童和青年 的 充分参与。
第 14 条 农村妇女
125. 我们 参阅了 挪威 提交给 委员会 的 第七次报告 的第 2.8 部分 。驯鹿饲养管理 局 的 宗旨 是保障 该局及其理事机构 在国家 、 区域和地方发展工作中的 两 性平等。每年 ,根据 《 驯鹿饲养协 议 》 给针对妇女的措施拨款 100 万挪威克朗。像其他 法案一样 , 《 驯鹿放牧 法案》是一部 不分性别的 法案 ,这使男女之间没有正式的区别。 Siidaandel (驯鹿放牧单位,通常一个家族或 拥有 驯鹿 的个人 ) 构成 驯鹿放牧业 大多数权利和义务的基础 。一 名妇 女 拥有 自 有 Siidaandel 的,享有与男子同等的 权利和义务。驯鹿饲养 业拥有自有 Siidaandels 的妇女为数甚少 。对 2008 年驯鹿放牧业的总 体介绍 显示, 总计 553 个 Siidaandels 中, 75 个( 13% ) 由妇女 所有 。 关于 Siidaandels 的数字显示, 多年来, Siidaandels 在男女之间的分配存在明显的性别差别 。
126. 以下是 消除对 农村地区妇女歧视的措施, 以便 使妇女可以参 与 区域发展 并从中受益 ,并参与 各个阶段发展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
127. 2008 年,政府提交 了“增强妇女创业能力 的行动计划 ” ,见附件 13 ,其中包含 一份 行动计划概要。该计划的主要目标是改善妇女作为企业家的框架条件, 为 妇女创业 营造更加浓厚 的 氛围 ,并确保新企业家 中 的妇女比例到 2013 年 至少达到 40% 。目标是 到 2013 年 , 40% 的产业经费筹措由妇女经办。 2008 年 的 报告 显示 , 妇女从“ 创新 挪威”获得的支助 比例有所增加。 创新挪威、挪威研究理事会以及 SIVA (挪威工业合作机构)实施行动计划,以增强妇女的创业能力作为她们创业的入手点。
128. 关于农业部门的发展,女农民的比例从 1979 年 的 7.3 % 增 至 2009 年 的 14.3 % 。有机农业 部门 的妇女比例 为 16 % 。 由于 政府对新农业产业 的重视 ,妇女 有了 新的就业机会。 在 800 个农场 的雇员中,妇女占 60% ,这些农场为 健康 、 教育和社会保健部门 提供绿色关爱服务 。三分之一的森林 财产 是与农业 合并经营的 。四分之一的森林所有者 是妇女 ,森林所有者 从林业中获取可观收入 的 ,约有 15-16 % 是 妇女。 目前,农业部门的 妇女 与男子相比,学历较高,从农场以外的就业中获取的 收入 更多 。 在 萨米 人的 农业 中 , 25 % 的股份 由 妇女 持有
129. 工业依靠创新和 对多种 资源 的利用 。这是农业政策的明确目标, 即 妇女和男子 在参与 农业及相关 产业的商业活动方面 享有平等的机会。 从 2007 年开始, 在 《 农业部门的 两性平等战略 》 中, 来自农业部门以及农业和食品部 的代表 共同制定了一项战略,以增加妇女在农业部门的参与 人数 。其目的是 使女性在 农业及相关 实 业 中的参与率达到 40% 。战略中所列 的 措施涉及 农业 部门的 若干 行为者,从 主管 机构 到 农民 个人 和农民工会 不等 。这一战略的重点领域如下: ( 1 ) 增加 女地主的人数和企业的 数目 , ( 2 ) 增加农业和相关 实业 的女性 参与 人数,以及 ( 3 ) 加强女性在农业部门 的影响及其 权力。 自 2008 年 7 月 1 日 起 , 《 合作社法 》 要求合作公司性别平衡 率达到 40% 。根据该法案,允许公司 有 五年的过渡期。然而, 2009 年的数字表明,许多公司已经达到有关性别平衡 的要求 。自 2009 年 7 月 1 日 起, 《 绝对私有权 法》实行新的规则,在绝对私有权方面给予 男女充分的平等。 目前对 同居者和配偶也一视同仁。
130. 2008 年,在“ 创新挪威 ”给农村发展 的拨款 中 ,约 40% 的赠款和 37% 的优惠利息 贷款 给了 妇女,而 2005 年 的相应数字 分别为 29 % 和 22 % 。
131. 渔业和水产养殖业是挪威最大的出口产业之一,预计 今后 将在挪威经济 中发挥甚至 更大的作用。渔业和水产养殖业 必须 有意识地 努力 增加 妇女在 该行业的比例, 以便 能够分享妇女的知识和专长。妇女在渔业和水产养殖业的比例差别很大,从 渔 品加工业的 约 40 % 到以渔业为 主要职业 的人员 的 2% 左右 。水产养殖业 的雇员约有 17 % 是妇女。渔业和海岸事务部资助了一个为期三年的项目 “ Sett Sjøbein ” (获取海 运段 ),以加强海 事 部门的 征 聘 工作 。 当局 与行 业协会合作, 编制 了一份行动计划,以增加妇女在海事部门的比例。该行动计划包括渔业和水产养殖部门的所有部分,并包含 采取 措施 提高妇女在整个 行业 、政府 理事会 、协会 和委员会 以及 挪威渔民销售组织 理 事会 的比例的提案。
第 15 条 在法律系统中的性别平等
132. 我们参阅了第一至十六条以及挪威提交委员会的历次报告。
第 16 条 消除在与婚姻和家庭事务有关的所有事项中对妇女的歧视
133. 我们 参阅了挪威提交给委员会的第七次报告的 第 2.10.1 和 2.10.2 部分 。 2008 年, 对《 婚姻法 》 进行了修 订 , 使男女 同性恋者 有权采取 与异性恋者相同的方式缔结婚姻。此外,该法 与医药 生物技术 有关的部分得以 修订, 规定女 同性恋同居者 和 配偶 有权与 异性 恋配偶一样在协助下生育 。根据 《 儿童法案 》 ,生母的女性同居 者 / 配偶 可获得共同 母亲的地位, 但条件是 她同意 生育,而且生育是在挪威或国外的核可 医疗机构 进行, 或 者知道 精子捐赠者的身份 。
134. 关于家庭 移民,家庭成员在挪威 居住的 ( 参照 人) , 必须有稳定的收入 ,数额起码 相当于政府薪级 的 8 级薪酬 ( 2009 年 5 月 1 日 为 217 600 挪威克朗)。根据新规则, 参照 人必须 提交 上一年和 来 年最低收入 证明文件 。 移民法关于稳定抚养方式的这一规定和其他规定 是为了防止强迫婚姻,同时促进 融合 。 欲详细了解 《 制止 强迫婚姻 的努力 和反对强迫婚姻的行动计划 》 ( 2008-2011 年),见 挪威提交委员会的第七次报告 第 16 条第 2.10.1 段、 挪威 提交给人权事务委员会 的第六次报告 第 227-233 段以及挪威提交给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的第十九次和第二十次报告 第 103 段和第 143-144 段 。另见 挪威提交本委员会的第七次报告 第 16 条 (b) 项 第 2.10.1 段的《家庭协议》,这是 挪威 和巴基斯坦自 2006 年起实施的一项双边协议 。该协 议 确 定了一个咨询机构 审议 与家庭有关的问题,包括强迫婚姻 在内 的框架。另见挪威 提交给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的 第十七 次 和第十八次报告第 196-199 段 和挪威 提交给同一委员会 的 第十九次和第二十次 报告 的第 143-144 段。
附件清单
1. 共同核心文件,挪威 ( HRI/CORE/NOR/2009 )
2. 挪威提交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的第八次报告的统计数字, ( 2010 年 )
3. 挪威的 妇女和男子,挪威统计局 , ( 2010 年 )
4. 两性平等动态(市级),挪威统计局 , ( 2009 年 )
5. 萨米统计 数字 ,挪威统计局 , ( 2010 年 )
6. 挪威统计局 关于 挪威移民 的统计出版物清单 ( 2008-2010 年)
7. 挪威 就北京会议十五周年的后续行动提交欧洲经委会 的报告 ( 2009 年 )
8. 挪威就本国的发展合作对北京会议十五周年采取的后续行动 ( 2010 年 )
9. 《北京行动纲要》 和千年发展目标之间的联系, ( 2010 年 )
10. 安全理事会第 1325 号决议 的执行情况 ( 2010 年 )
11. 挪威提交 联合国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年度部长级审查会议的关于两性平等和赋予妇女权利的国家报告 , ( 2010 年 )
12. Sámediggi ( 萨米议会 ) 的 《 促进平等行动计划 》( 2009–2013 年 )
13. 提高妇女创业 能力的行动计划概要 ( 2008–2013 年 )
14. 《 促进平等和防止种族歧视 的行动计划 》( 2009–2012 年 )
15. 《 制止切割女性生殖器官的行动计划 》( 2008–2011 年 )
16. 《 反对强迫婚姻的行动计划 》( 2008–2011 年 )
17. 转折点, 《 制止家庭暴力的行动计划 》( 2008–2011 年 )
18. 制止 人口贩运 , 《 制止 人口贩 运的行动计划 》( 2006–2009 年 )
19. 提高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者的生活质量 ( 2009–2010 年 )
20. SaLDO —— 挪威的平等和歧视概况
21. 《挪威正式报告》 2009: 14 —— 从法律上全面禁止歧视
《 禁止以种族、宗教等为由实施歧视的法案 》(《 反歧视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