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建议 31 和 32 的 回 应:
对于妇女 施暴 的 现象并不单纯只在 阿尔及利亚一国 出现 。 全世界都有这一现象 的存在,因此, 很多国家都 应 致力于消除这一现象 。
这一 现象 无论是何种形式,均属于 对妇女进行的攻击、 暴力行为 ,甚至是 残害行为(大部分出自男性之手) 。需要说明,这一行为的受害女性并没有 表现出 一种 特别的特征 。 受害女性来自社会 各 阶层,包括劳动妇女和家庭妇女,包括城市女性和农村妇女, 暴力既可能来自公共领域,又可能来自私人方面。
阿尔及利亚法律无条件 禁止 家庭暴力 。
家庭暴力就是在 广义 家庭内部所实施的暴力行为, 广义家庭的成员包括亲属及配偶亲属 。家庭暴力包括身体侵害、性侵害、精神侵害。
家庭暴力受害者 受法律保护,包括刑法与民事赔偿 ; 家 庭暴力可以发生在夫妻之间,发生在 直系亲属 之间 ,发生在长辈与后代之间(尤其是父母对儿女),发生在 旁系亲属之间 (与父母的兄弟姐妹) , 或发生在与配偶亲属之间。
国家相关法律:
阿尔及利 亚 不断修订 法律法规 ,并通过其他条款加强其执行的内容都 针对对妇女 的 施暴 行为 与歧视, 包括家庭暴力 。
a / 宪法:
《 阿尔及利亚宪法 》 有许多 条款 都与 全面保护人 的完整性和人 权有关, 并且 如 下 条款 禁止 任何 原因及 形式的暴力 行为 :
- 第29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受出生、种族、性别、观点或者其他个人或社会环境歧视”。
- 第31条:“国家机构应该保证所有公民(男性和女性)的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消除一切影响个人发展、有效参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的阻碍”。
- 第32条:“宪法保障公民的公民权、人权及基本自由”。
- 第34条第2款:“国家保证个人不受侵犯。禁止任何形式的对身体、精神或尊严的侵犯”。
- 第35条:“法律将惩处对人权和自由的侵犯以及对人身体及精神的侵害”。
-第63条:“唯有尊重《宪法》赋予他人的权利,才可享受自由,尤其需要尊重他人的名誉权、隐私权、保护家庭的权利、青年人的权利以及儿童的权利”。
b/ 刑法:
与保护妇女和儿童(尤其是女童)的条款不同的是, 《 刑法 》 中有许多针对暴力的条款,但其中一部分条款并没有对受害者是男是女进行区分。
需要说明,该部刑法的第二章内容为“危害家庭和淫乱的罪行”,内容包括堕胎、侮辱、遗弃儿童或不健全人,阻挠儿童了解自己真实身份,杀死婴儿,绑架未成年人,拒绝归还未成年人,抛弃家庭,杀害父母,对长辈和后代实施暴力等。
针对以上罪行,有以下相关法律进行惩处:
* 故意伤害: 对于故意伤害,《刑法》第264条至276条均有针对有意伤人行为的相关惩处。第264条和265条规定实施暴力导致他人患病或无法工作达15日以上者将被判处入狱,并根据遇害者受伤害情况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第269条惩处对16岁以下未成年人实施暴力的罪行。第267条和第272条分别惩处对于长辈(在此指母亲)和后代(女儿)实施的暴力行为。
* 家庭遗弃:《刑法》第330条至第332条对此行为惩以2至3个月的监禁,并处罚金。
* 乱伦:《刑法》通过第333条和以下条款惩治乱伦行为:
1° 触犯妨害风化罪: 第 333 条 ,
2° 对乱伦行为的打击: 第 334 条 和 第 335 条 规定:
第 334 条: “任何对 16 岁以下未成年的淫乱即遂或未遂行为均可被判处 5 至 10 年的监禁。对长辈对 16 岁以下未被解除监护的未成年人的淫乱行为判处 5 至 10 年监禁”。
第 335 条: “对同性或异性实施强奸即遂或未遂,均被判入狱 5 至 10 年。若案件涉及 16 岁以下未成年人,罪犯的刑期为 10 年至 20 年”。
* 强奸:第336条规定对强奸者处以5至10年徒刑。如果对16岁以下未成年人实施强奸,则刑罚加倍(10至20年)。需要说明,根据1975年6月17日颁布的第75-47号法令,强奸被视为重罪。
* 性骚扰: 根据2004年11月10日颁布的第04-15号法律,《刑法》对于性骚扰判处2个月至1年监禁,并处罚金5万至10万阿尔及利亚第纳尔。《刑法》第34l.2条对这一行为处罚如下:“性骚扰行为被认定后,实施者将被判处2个月至1年的监禁,并处罚金5万至10万阿尔及利亚第纳尔,性骚扰包括行为人滥用自己的公职或职业地位,对他人采取命令、威胁,对他人设置阻碍,或者利用工作来实现性目的的行为。如果为累犯,则惩处翻倍”。
* 盗窃与抢劫:《刑法》第350.2条规定,若盗窃实施时带有暴力或威胁使用暴力行为,或者被盗窃对象处于弱势,比如年龄小、患病、残疾、身体或精神缺陷、或怀孕,盗窃者将被判处2至10年监禁,并处罚金20万阿尔及利亚第纳尔至100万阿尔及利亚第纳尔。
关于 家庭暴力 :
- 对肉体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刑法》惩罚,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并有附加刑罚(比如导致他人致残时)。具体如下:
* 蓄意人身伤害导致对方丧失劳动能力或永久伤残(截肢,肢体失去能力);
* 对长辈实施人身伤害;
* 长辈或监护人对儿童或16岁以下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实施人身伤害;
* 长辈对后代、后代对长辈、夫妻之间、继承人或监护抚养人对对方投放有害健康的物质;
* 因为失误、粗心、疏忽、失职而非本意地致人伤亡;
* 关押家人;
* 侮辱或遗弃儿童和不健全人。
- 精神层面的家庭暴力也被列入了《阿尔及利亚刑法》条款中,并且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其行为包括:伤害、威胁和家庭遗弃。
- 家庭性方面的暴力也被列入了《阿尔及利亚刑法》条款中,并且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其行为包括:淫乱、对同性或异性16岁以下未成年人淫乱、强奸、乱伦(直系亲属,兄弟姐妹之间……)、通奸、协助卖淫和拉皮条(如果拉皮条的身份为娼妓的丈夫、父母或监护人,则处罚加重)。
以上列举的违法行为并非全部。
c/ 家庭法:
2005 年 2 月 27 日颁布的第 05-02 号法令对 1984 年 6 月 9 日颁布的 《 家庭法 》 进行了 修改和完善 , 《 家庭法 》 中包含了 保护妇女权利的相关 条款 :
- 第3条:“家庭的生活方式应当是团结和睦,融洽相处,有健康的教育,良好的道德,消除社会弊病”。
- 第4条:“婚姻是男女之间按照法律形式缔结的共同约定。婚姻还有另一个目的,就是建立以相互恩爱、相敬如宾和互助为基础的家庭,在精神上保护夫妻双方,维护家庭关系”。
- 第8条:一夫多妻制需要征得妻子同意。
- 第13条:“各省禁止强迫未成年人结婚(无论是对其有监护权的父亲还是其他人),孩子结婚需要征得其同意”。
- 第36条规定了夫妻二人的权利与义务。
d/ 监狱法:
根据 2005 年 2 月 6 日颁布的 第 05-04 号有关 监狱 机构 以及在押犯人 重返社会 的法律,在押妇女可以受到特别对待,尤其是以下条款:
- 第16条(第7款):怀孕期妇女或有24个月以下孩子的妇女可暂缓服刑。
- 第17条:暂缓对怀孕或产期妇女执行刑事判决。
- 第28条:需要建立专门的监禁中心来分别接收在押妇女和16岁以下未成年人(临时收押或最终判决在押)。
- 第29条:为接收临时被收押或最终被判决在押的未成年人和妇女建立单独的监禁区域。
- 第50条:在押怀孕妇女享受适当监禁条件(饮食、照顾、探视……)。
- 第51条:在押妇女的婴孩将得到照顾。
- 第52条:在监狱出生儿童的出生证明中不会写任何有关其母亲在押的信息或监狱信息。
e/ 关于司法援助的法 令 :
1971 年 8 月 5 日颁布、修改并完善的关于司法救助 的 第 71-57 号法令第 二卷 标题为“刑事案件中的机构委托及司法援助”,其内容将享受司法援助的覆盖面扩大,尤其是对妻子在享受膳食费、抚养权、居住权以及 顺利获得司 法服务方面,以便保证其享受司法服务的权利并得到一个法治国家最基本的宪法保障。
第 25-1 条保证在未成年人出席未成年人法院、未成年人法庭或 其他 刑事审判时, 能 得到免费律师帮助。 该法令 第 2 8 条的第 1 、 4 和 5 款 规定 全权 享受法律协助的 包括 因为丈夫牺牲而守寡 且没有再婚 的妇女 ,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 任何一方均 可以申请膳食补贴, 作为孩子母亲,也可以申请孩子的抚养权。 这一法令也 对于法院作出裁决的执行负有责任。
打击 歧视妇女的国家 战略 :
为加强 打击歧视妇女各相关机构和民间社会的工作,以及为解决针对任何一类弱势群体的暴力行为 , 已经制定了 2007 - 2011 年的“ 打击 歧视妇女的国家 战略 ”。
打击性别暴力( VFG ):
这是一个由政府发起的多部门战略, 并得到了联合国人口基金 的协助,以便加强“两性”在社会和私人领域的公平与平等。 需要说明, 自 2004 年起, 为了在地区和国家范围内动员社会力量, 在与 各相关部门 进行协商后 , 最终制定了 《打击性别暴力( VFG )国家 战略 》 。
这一 战略 涉及各个不同领域 的 举措 及战略核心 内容 ,尤其是在健康、教育、媒体领域, 并得到了 民间社会 的合作, 他们 也有负责 倾听受暴力侵害 妇女 诉说的 中心。 一些 国际组织( 如 联合国开发署、欧盟……)也是 实施 该战略的合作伙伴。
* 国家 战略 参考 框架:
——伊斯兰教劝导法律公平,在两性信徒之间实现公正平等,并认为两性信徒之间应该有着同样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对阿尔及利亚的《宪法》和阿尔及利亚总统的政治主张的有益补充,阿尔及利亚总统致力于提高妇女地位,尊重妇女尊严,坚决履行阿尔及利亚在国际社会上,尤其是对于《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所作的承诺。
* 国家战略的目标:
这一战略的基本目标是 通过消除对妇女 的一切形式 歧视和暴力 行为 来 促进 人类的 可持续发展,实现人权,实现两性公民平等。战略包括:
制定一些 机制和方法在身体、精神、社会及法律方面 对 妇女一生中的各个阶段 予以保护,保护其不受 性别暴力 侵害 , 具体包括:
向社会以及 社会各 机构进行宣传,包括家庭、学校和媒体 ;
对 受到暴力 侵害 的妇女 提供 家庭 和 社区 帮助 , 帮助其融入或重返 社会经济 生活;
建立一个联盟 以支持做出必要的改变,从而消除 对妇女 的一切形式歧视和暴力行为,确保从 政策的理念、实施以及政府项目和法律上 (包括国际 公约 上) 实现权利平等 。
* 在性别暴力中对幼女和女青 少 年的保护:
通过采取“ 生命周期 ”这一概念, 国家战略提供了一种 框架 ,在这一 框架 中, 我们可以评估针对幼女和女性青年的性别暴力 程度, 确定何种情况必须 通过 保护幼童、儿童及青少年的措施而 进行紧急 干预 。
* 干预 领域:
干预 工作 从 三个方面进行:
第一方面: 人际接触以及各类相关服务:
- 制定一些机制和方法来在身体、精神、社会及法律方面对妇女一生中的各个阶段予以保护,保护其不受性别暴力(VFG)侵害,
- 保证被强奸妇女(FVVS)的安全与保护,
- 保证其得到卫生医疗人员的适当照顾,
- 保证并加强法律保护以及司法援助措施,尤其是对于遭受暴力的女孩以及女性青年。
第二方面: 社区动员:
- 对社区进行动员和宣传;
- 建立国家和社区等级的救助组织;
- 妇女和女孩行使其权利,重新融入经济社会生活;
- 保护幼女和女性青年不受性别暴力侵害;
- 对社会以及社会各机构进行宣传,包括家庭、学校和媒体;
- 开发能够保护妇女,实现妇女独立的项目。
第三方面: 政治机构行为:
- 制定司法、体制以及政策方面的措施、程序与改革;
- 为应对改变而建立相关联盟机构,并为这一变化提供论据;
- 进行必要的改变以消除对妇女的一切形式歧视和暴力行为,保证在政策的理念、实施以及政府项目和法律上(包括国际公约上)实现权利平等。
* 战略的执行方面:
阿尔及利亚政府 将要实施计划的第二阶段,这一阶段 计划 的目的是 在未来五年内 在国家和地区领域执行国家战略。 这一 《 2007 - 2011 五年行动计划 》 是阿尔及利亚政府与联合国人口基金 签署的, 该 计划 介绍了 从时间和空间方面制定的优先行动事项 , 目的是 加强 各合作伙伴 的技术和机构能力, 以确保预防对妇女的一切形式歧视与暴力行为,并向其提供适当的帮助。
待实现 目标:
制定并 实施 国家执行计划中的各部门计划 ,这一计划的主要方向如下:
建立和/或加强妇女暴力(VFG)数据信息采集分析系统(包括每个部门、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以便将所掌握的信息进行标准化/一体化,建立国家妇女暴力事件数据库。
建立各种适当的服务机构来确保被强奸的妇女得到照顾、安全和保护(保护/照顾标准,对服务者进行培训、心理辅导、法律援助、医疗服务和引导治疗);
制定一套引导并支持多部门工作的参考系统;
通过开发自身能力和技能让有困难的妇女和女性青年获得独立并重返社会经济生活,确保她们得到社会和法律的支持,通过了解她们对于工作培训的需要来开展培训,加强她们的能力,特别是帮助她们获得小额贷款。
制定并实施 一套 宣传 战略来进行预防、 宣传 和 社会动员 。
为了协助《国家打击针对妇女暴力战略》 ( SNLCVF ) 及其执行计划 , 2006 年 ,阿尔及利亚家庭与妇女状况部门 进行了一项国家普查, 对这一问题有了更好的认识。
这一调查显示 , 在阿尔及利亚针对妇女所实施的 暴力 行为与许多其他国家相比 是处在中等水平 。 比如 阿尔及利亚成婚女性(已婚 和 订婚) 遭受 暴力 的 情况 综合数据中, 2.5% 的 妇女 受到了心理暴力, 肢体暴力占 9.4% 。 家庭暴力 情况 中, 受到肢体暴力的占 5.2% ,性暴力的占 0.6% 。
为了加强对妇女实施暴力的打击, 阿尔及利亚也实施了新的刑法措施 , 援引内容 如下 :
若遭遇性骚扰,受害人可以采用法律手段来捍卫自己的权利,追究骚扰行为实施者的法律责任(第341.2条);
向怀孕期妇女实施偷窃行为将要严惩。
为了对 受到 暴力 侵害 的妇女和 / 或处在困境中的妇女 给予帮助 , 阿尔及利亚设立了接待中心与 救助热线 来对受害妇女 进行身心救助, 受害妇女也能享受到 物质援助,以便通过培训和小额贷款而 获得 自我独立。
针对 打击 对妇女 施暴 方面专业人员 的宣传 与培训:
妇女权利原本就是人权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须将这些人权知识教授给 未来公共自由的捍卫者 —— 检察官 , 教授给 高等司法学校、国家监狱行政学校 、 高等警察学校和宪兵军校的相关人员。
国家安全 总局 的 各个 培训 机构各自的学习计划中都 包括 有关一般性的暴力行为的内容, 以及妇女所 遭受 的 其他形式的暴力行为 , 如 性侵 犯 、虐待、强奸…… 。
授课 内容包括 教授 预防并打击夫妻或家庭的暴力行为 和对遭遇暴力 的 妇女 进行 照顾 的 方法 。 授课对象则是 未来将成为警官、 便衣 警察 以及公共安全人员的学生 ,也包括 参加培训待提拔 的 警方公务人员。
同样地 , 阿尔及利亚家庭与妇女状况部也在阿尔及利亚 制定 了一套 针对妇女暴力的信息机制 。 这一机制的推行, 也 成为 继 打击针对妇女暴力国家战略、 针对 妇女暴力全面调查 以及 针对 妇女暴力数据库 之后的又一重要成果。
项目总体目标:
项目的总体目标是 通过 与相关组织、机构 协商, 共同 建 立一个关于受到暴力伤害妇女的数据库:社会组织、政府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国家宪兵。
信息机制的内容:
其内容如下:
- 关于对妇女实施暴力行为的统计;
- 在某些学科,围绕对妇女实施暴力进行研究:犯罪学、社会学、心理学、法学、信息科学和传播学、法医学;
- 制作一些以反对对妇女实施暴力为题材的文学、影视和艺术作品;
- 制作反对对妇女实施暴力的新闻作品;
- 直接与对妇女实施暴力有关的法律法规;
- 负责照顾遭受暴力妇女的组织、网络和辅导中心的列表。
实施信息机制的总体方向 :
主要 分为两个方面:
- 社会学研究:尤其关于如何设计数据采集网;
- 信息研究包括:设计一种开放且可延展的技术架构,研发一种具备简单易操作以及生产经济型的应用方法。
对遭受暴力的妇女的照顾:
阿尔及利亚开放了专门照顾遭受各种暴力的妇女以及身处困境妇女的救助中心,尤其是 :
- 两家接待照顾遭受暴力以及身处困境的妇女和青年妇女的中心(Tipaza –Bous maîl省和Tlemcen省);
- 三家Diar Errahma(养老院)分别开设在阿尔及尔、君士坦丁和奥兰;
- 热线电话开通(热线号码:1527);
- 多学科的求助热线开通,包括心理学、法律、社会学以及就业指导;
- 在地方设立救助设施及热线,对妇女开展援助
奥兰市养老院 (Misserghine省) |
||||||||||
所照顾的身陷困境的妇女的状况 |
||||||||||
接纳妇女数量 |
暴力侵害类型 |
入院原因 |
再安置 妇女数量 |
安置类型 |
||||||
精神侵害 |
身体侵害 |
离婚 |
无家可归 |
安置困难 |
孤儿 |
工作安置 |
家庭安置 |
|||
2004年 |
171 |
25 |
57 |
20 |
90 |
54 |
07 |
88 |
27 |
61 |
2005年 |
181 |
45 |
62 |
17 |
105 |
56 |
03 |
106 |
39 |
67 |
2006年 |
136 |
13 |
41 |
31 |
71 |
26 |
08 |
78 |
21 |
57 |
2007年 |
144 |
32 |
48 |
17 |
103 |
20 |
04 |
91 |
28 |
63 |
2008年 |
123 |
36 |
47 |
13 |
76 |
30 |
04 |
81 |
27 |
54 |
总计 |
755 |
151 |
255 |
98 |
445 |
186 |
26 |
444 |
142 |
302 |
Bou Ismaîl 中心: 1999 年至 2008 年 10 月 接受了 1 511* 名妇女及青年 女性 ,其中 1 399 名 已经重返社会 。
1999 年至 2008 年 10 月 |
||||
家庭再安置 |
配偶再安置 |
入学 再 安置 |
社会再安置 (婚姻) |
职业再安置 工作或培训 |
571 |
400 |
22 |
26 |
380 |
755 名所接待的妇女中, 有 142 人得到了职业安置, 302 人回归了自己的家庭。
Tlemcen 省 的国家接待中心 的工作正 处于正常运行 阶段 。
君士坦丁 市 Djebel El Ouahc h 养老 院
2005 年至 2008 年期间所收留的遭受暴力和身处困境的妇女的数量:
君士坦丁 市 Djebel El Ouahch 养老 院
照顾身陷困境的妇女与青年女性
类型 |
收留动机 |
年份 |
数量 |
|
已婚妇女 |
夫妻冲突 |
2005/2006 |
0 |
|
2006/2007 |
10 |
|||
2007/2008 |
16 |
|||
遭受暴力 |
2005/2006 |
6 |
||
2006/2007 |
4 |
|||
2007/2008 |
4 |
|||
遭遇乱伦 |
2005/2006 |
0 |
||
2006/2007 |
0 |
|||
2007/2008 |
1 |
|||
健康看护 |
2005/2006 |
0 |
||
2006/2007 |
0 |
|||
2007/2008 |
0 |
|||
被遗弃老人 |
2005/2006 |
8 |
||
2006/2007 |
3 |
|||
2007/2008 |
4 |
|||
离婚 |
2005/2006 |
9 |
||
2006/2007 |
4 |
|||
2007/2008 |
4 |
|||
守寡 |
2005/2006 |
7 |
||
2006/2007 |
3 |
|||
2007/2008 |
3 |
|||
妇女 |
无固定居所 |
2005/2006 |
104 |
|
2006/2007 |
108 |
|||
2007/2008 |
69 |
|||
青年 女性 |
有男友 |
2005/2006 |
20 |
|
2006/2007 |
22 |
|||
2007/2008 |
12 |
|||
单身母亲 |
2005/2006 |
7 |
||
2006/2007 |
11 |
|||
2007/2008 |
25 |
|||
淫乱 |
2005/2006 |
7 |
||
2006/2007 |
5 |
|||
2007/2008 |
5 |
|||
遭受暴力 |
2005/2006 |
0 |
||
2006/2007 |
0 |
|||
2007/2008 |
3 |
|||
乱伦 |
2005/2006 |
1 |
||
2006/2007 |
0 |
|||
2007/2008 |
1 |
|||
被遗弃 |
2005/2006 |
5 |
||
2006/2007 |
4 |
|||
2007/2008 |
5 |
|||
合计 |
2005/2006 |
174 |
||
2006/2007 |
174 |
|||
2007/2008 |
152 |
|||
总计 |
2005/2008 |
500 |
热线 电话
为了照顾遭遇暴力和身处困境的妇女及青年 女性 , 2007 年 10 月 15 日开始, 阿尔及利亚开设了 15 - 27 热线 服务。
从那以后, 该热线便 通过与多学科小组 的密切合作 处理了 45% 的打来求助的暴力事件。 这一多学科小组包括心理医生、社会学家、法律专家、医生、社工、 48 个省份的 社会服务部门 , 社区帮助机构(地区和社区的 CDP 机构) 以及各种 专门机构 ( 指定部门 ) 。
热线的多学科小组 24 小时工作 ,对求助的人实施帮助。
阿尔及利亚的 社会救助站 ( SAMU ) :
对于陷入困境的人(家庭、妇女、儿童、青年人等)施以一系列的直接救助 工作 已经展开, 特别 是 自 2003 年 12 月阿尔及利亚实施了一项国家计划,这项计划 专门为以上几类 露宿街头或“无固定居所”的 人群 提供 帮助 。
在社会救助站 工作 中 对露宿街头的人群 开展的各种行动的 状况
年份 |
数据 |
支出 |
|
2003 年 |
工作开始状况 |
||
2004 年 |
照料无家可归人员 |
11 155 人,其中男性 8 338 人,女性 2 817 人 |
722 . 3 万阿尔及利亚第纳尔 |
2005 年 |
照料无家可归人员 |
7 232 人,其中男性 5 313 人,女性 1 919 人 |
546 . 44 万阿尔及利亚第纳尔 |
2006 年 |
照料无家可归人员 |
6 086 人,其中男性 4 177 人,女性 1 909 人 |
372 . 7367 万阿尔及利亚第纳尔 |
2007 年 第一季度 |
照料无家可归人员 |
3 189 人,其中男性 2 101 人,女性 1 088 人 |
195 . 1688 万阿尔及利亚第纳尔 |
总计 |
照料无家可归人员 |
27 662 人,其中男性 18 040 人,女性 6 745 人 |
1 836 . 6435 万阿尔及利亚第纳尔 |
2004 年至 2007 年, 为了照顾无家可归 人员 ,阿尔及利亚政府动用了 1 836 . 6435 万阿尔及利亚第纳尔的 政府预算 。
另外,阿尔及利亚的 76 家接待机构 每天 能够提供 2 377 个床位 。在这些接待机构中有 683 名社工。
在阿尔及利亚各省份的大城市享受 干预工作组 照顾的无家可归者数量 自建立接待机构以来, 上升至 21 647 人(截至 2006 年 6 月 30 日)。
另一方面, 社会团体的行动也为照顾遭受暴力的妇女提供了帮助。
因此,有多个 旨在帮助遭受暴力妇女的救助 热线 中心 都属于以下社会团体 :
- Rachda组织:君士坦丁市救助热线中心;
- 身陷困境妇女救助组织:阿尔及尔和巴特纳市投助热线中心,并在Tamanrasset和Djanet两地设有常驻机构;
- Wassila网络协会:阿尔及尔市救助热线中心;
- CIDDEF组织:阿尔及尔市法律与心理热线救助中心;
- Amusnaw组织,Tizi-Ouzou遭受暴力的妇女儿童救助热线;
- 阿尔及利亚劳工联盟(UGTA)女工国家委员会:在阿尔及尔市开办的遭受性骚扰女工热线救助中心。
身陷困境群体热线救助 中心:
- 在 安纳巴 开办的 Nour 组织;
- SARP 组织: 在 阿尔及尔 、 卜利达 和 布米尔达斯 开办的心理救助热线中心。
这些公立机构或协会 也对于遭受暴力的妇女和她们的孩子提供接待和临时的住 宿 服务。 临时 住宿 是免费的, 由国家 或赞助机构 向公共 住宿 中心出资 , 但大部分 情况 都是由国家出资。
对 建议 33 和 34 的 回 应:
关于 旨在 加快强化机会平等的 暂停 特别措施, 这里 需要引用阿尔及利亚总统在 2009 年 3 月 8 日作出的决定, 他的要求如下:
- 各部委为女性求职者在核心领导岗位以及企业主管的职位上保留一定合理比例;
- 司法部要设立一个委员会,委员会的任务是提出一个组织法草案以执行宪法原则,让妇女更广泛地参与到选举大会中。这一委员会已经在2009年4月16日建立,并已经开始工作。
阿尔及利亚总统也宣布他将会继续自己提名女省长、女大使、女大学校长、女法官以及女政府人员的做法。
国家机构方面, 阿尔及利亚国家安全总局 最近也 任命 一位女性 为 阿尔及尔 警察学校的校长, 并且 建立 了一套 在 国家 安全系统中 增进 女警察权利的机制。
卫生 部按照《公约》第 3/2 条 , 制定 了一个 孕妇 健康 计划,以保护妇女的权利 。 该 计划 旨在保证妇女在怀孕、 分娩 、生育后 得到照顾。
另外, 《促进和融合妇女(公正与平等)国家战略》 符合 阿尔及利亚政府对于性别平等的要求, 该战略 旨在 加强阿尔及利亚妇女 获得基本的 公民权 利 、政治权利、社会、经济和文化权利 。
这一战略 也加强 了 实施 地区和国际 建议方面 重视妇女 实际利益 的重要性 。
战略 的 目标是 坚持 实施长期的社会文化 进程 , 这一过程需要各个层面的共同努力 ,加强 整体 和 互补 行动 , 各部门 采取特别措施 来 终结 影响社会变化发展的社会文化 陈规陋习 。
在招聘与培训方面, 政府 鼓励 女性 积极 参与, 各类测验结果 也体现出男女参与的程度趋同 , 有时候女性的参与更为 积极活跃 。
对 建议 35 和 36 的 回 应:
推动男女积极且不刻板的形象反映出许多男性和女性都在积极参与着政府机构以及社团活动。这一工作仍需要持续的动员,特别是媒体的动员。
在这一背景下, 2007 年 3 月 17 日至 20 日, 阿尔及利亚在非洲联盟以及 非洲经济委员会的合作下 组织了一次 人权教育 次地区 研讨会, 研讨会得到了 政府代表、公共部门代表、 民间社会 代表以及北非国家 (突尼斯、利比亚、埃及、阿拉伯撒哈拉民主共和国) 代表的参与 ,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阿盟教科文组织、 非洲恐怖主义研究中心( CAERT )以及 其他 联合国机构的代表也参加了研讨会。
研讨会的中心工作和主题是“ 通过人权教育来实现妇女权利 ” 。主题 强调了 人权 , 尤其是妇女权利 纳入 教育体系 的重要性 , 在小孩子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教授其普遍 权利、宽容以及尊重的 美德 。
参与国在研讨会 上介绍的经验也表明, 这些国家 在他们的教学中 引入 了人权教育 , 但是对于其影响并没有做更多研究 。 研讨会 的讨论分为三场, 主要对于以下专题进行了 讨论 :
制定一项国际行动结合性别观念、人权和妇女权利观念,
通过教育与教学来实现安全与和平战略,
为通过教育来促进妇女权利,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与政府、国家机构、非政府组织)。
以下工作得到了批准:
1 – 一 项 针对以下目标的行动计划( 2007 年至 2009 年):
分析当前状况,将妇女权利纳入到初等与中等教育中;
通过宣传与动员战略,将促进和加强妇女权利纳入人权项目之中;
制定国家战略,将人权教育纳入到教学计划中;
在各个层面促进合作;
建立一套实施、跟踪和协调的机制。
2 – 提出如下方面的建议 :
在制定计划时考虑性别因素;
加强与各方合作,包括社团组织;
尊重每个社会在人权方面的文化特征以及特殊性;
在可持续发展中推进人权的落实;
各社会机构(家庭、学校、媒体、公共机构……)积极参与,为实现尊重和促进人权及妇女权利;
继续开展将国内关于人权,特别是妇女儿童权利方面的法律协调一致的工作;
加强对于家庭主妇以及农村妇女的宣传教育;
鼓励开展有关歧视行为的研究工作;
加强专业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能力(教育人员、行政人员……);
普及新型信息和通信技术(TIC),比如人权信息查询和解释支持技术;
建立跟踪与评估手段与机制。
另一方面,阿尔及利亚政府 对 教育系统进行了改革, 目的是 提高对教师的培训以及 加强 对学生 公民权的 教育, 这种教育 通过 各学科教授的知识 强调 民族 和 普遍的 价值观念。
在教育计划中融入了新的部分,比如: 人权教育(红十字会、国际人权等)、人口教育、 卫生 教育、 全球化教育、 环境教育。 教育的原则是和平、宽容、尊重他人、互助和团结等普 遍 价值观念。
如果说 过去的 教材中 有 歧视 性陈旧观念 , 那么现在教材 则教育孩子们两性平等 的内容。
阿尔及利亚通过教育活动以及宣传 , 尤其是教育儿童来继续努力改善 妇女 形象, 并在总统的推动下, 该国 在 2008 年 11 月 3 日至 10 日 组织了 第一届国际儿童沙龙 。
这一沙龙的口号是“教育、公民 权 和环境”,主要是让幼儿及青少年 在专业人员的 指引 下, 学会 平等 公正 的观念, 并且 教给 孩子 们公民权的知识 , 要 有公民责任感, 尊重他人差异,对他人宽容,帮助他人。
通过各合作方的努力, 阿尔及利亚家庭和社会中 对 男女 两性的角色和两性观念 的 认识都 有了 极大 改善和发展。 对于 妇女融入 社会经济 生活方面 的研究显示 , 大部分被调查男性认为 劳动妇女值得尊敬,也很有勇气, 54.5% 的女性 能 参与家庭重大事件的决策。
另外, 在反对对妇女实施暴力国家战略的操作中, 为了促进行为变化以及 保护并反对对妇女,尤其是幼女实施暴力, 政府 制定 了一 项 社 会沟通、宣传、 动员 和保护 计划 。
开展了 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 尤其是在许多 干预部门的努力下,其中包括 执行机构,以及各个组织( CIDDEF 组织、 RAFD 、 Rachda 、妇女交流组织、 Wassila 网络 、 Boucebci 基金会 等), 劳动妇女国家委员会, 国家公共健康机构 (反对暴力跨部门工作组),媒体( 广播、电视、报纸 ) ,作家,演员等。 这些活动以宣传活动、报纸文章、与受害者 以及专业 人员 直接交流 ( 有关 性骚扰、强奸)、会议、广告宣传及小册子 和主题为男女平等的儿童绘画比赛 的方式进行。
因此, 妇女 提升与融合战略 作为优先事项需 加倍 努力制定 宣传 计划 , 与机构、民间 社会 以及媒体进行合作, 改变社会上对于男女角色的 陈旧观念 , 以及男女在家庭 以及尤其是在社会中所 承担 责任 的固有偏见 。
加强 宪法 中的 平等原则, 使其 更有效 更明显的发挥作用,这是 阿尔及利亚 的优先工作事项之一。 因此, 阿尔及利亚政府正在 制定 一项 宣传沟通计划 ,该计划将 会对各项长期努力的工作予以支持,以 消除 人们 固有 的僵化态度, 尤其是通过改革教育系统, 召开 国家以及地方的研讨会, 播放视听节目, 近距离接触 以及各种宣传等方式进行。
对 建议 37 和 38 的 回 应:
阿尔及利亚总统曾多次向各政党强烈建议 采取 必要措施鼓励女性参政,促进女性更多地参与领导层工作,尤其是在 2008 年 3 月 8 日 国际妇女节 的时候。
为了巩固已有成果,阿尔及利亚总统 在 2009 年 3 月 8 日国际妇女节当天曾宣布他将继续 延续自己提名女 高级别 公务员的政策, 并要求各部委 保留一定合理比例的 官员以及企业主管职位给女性 候选人 。
已经 设立一个委员会, 其 任务是 提出 一个 组织法草案以 实施 让妇女更广泛地参与选举 大 会方面的 宪法原则。根据 2008 年 11 月 15 日颁布 的有关宪法修订 的第 08-19 号法律 , 修订了 阿尔及利亚 《 宪法 》 第 四 章第 31 条 “权利与自由”的内容 。 该 条款 被修订为 :“ 国家通过 增加 女性参与 选举大会 的机会来 增进 女性 的 政治权利 ”。
在增加 妇女 参与选举大会 的机会 的同时 , 《 宪法 》 的修订内容将 扩大 妇女 代表 的 数量, 消除 影响 妇女 晋升 、影响 妇女 有效参与政治、经济及社会生活 的阻碍 。
另外,妇女促进与融合战略 计划将优先工作放在 采取措施来加强 妇女 参与 选举 工作 ( 通过配额或名单机制, 修订目前已 有的关于 党派 的 法律内容 ) , 加强 妇女 谋得国家高级公务职位 的机会 ( 国家、 区域 、 当地 部门 ,尤其是教育、健康 以及 其他 妇女 占据重要地位的领域 ) , 并加强 宣传, 引导 人们的 观念 发生转变 。
关于妇女参政,请参考本报告中第7条的回应。
国家 公职 中的妇女比重:
1996 年的阿尔及利亚 《 宪法 》 第 51 条规定 :“ 保证 每位公民都 能平等参加 国内 公务员及工作岗位 招聘 , 不含任何法律规定之外的条件 ” 。
2006 年 7 月 15 日 (伊斯兰历 1427 年 6 月 19 日) 颁布 关于公务员总体情况 的 第 06-03 号法令提出 了进入 公职 的 无 性别歧视原则。 其中 第 7 4 条中规定:“ 公务员的招募 实施平等原则 ” 。
该法令 也在公共事务中 赋予了妇女一定权利:
- 第27条规定:“公务员之间不得以政见、性别、出身以及其他各种个人或社会条件为由而进行歧视”。
- 第129条规定了产假权利。
- 第146条规定女公务员有权休假来养育5岁以下的子女。
- 第214条规定:“产假到期后的一年时间中,前六个月,哺乳期的女性每天享受2小时带薪哺乳休假,后六个月每天享受1小时带薪哺乳休假。哺乳时间可以根据工作而进行调整”。
女性在公共部门的人数为 454 293 名, 占 公职 人员总数的 28.3% 。
1- 女性劳动力按照 劳动关系法律性质的 划分 情况
根据劳动关系的法律性质,女性劳动者的分类如下:
- 415 748 名公务人员,比例为 91.5% ;
- 6 713 名合同职工,比例为 1.5% ;
- 31 832 名临时员工,比例为 7% 。
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
2- 根据工作领域的划分情况
国家教育部门占第一位,招募了 206 890 名女性工作者 , 约 占女性工作者的一半( 45.5% )。
卫生 部门排在第二位,招募了 81 919 名女性工作者, 所占比例为 18.0% 。
其他 女性工作者总体状况如下:
- 地方政府和团体 : 51 363 人,所占比例为 11.3% ;
- 大学教师 : 30 636 人,所占比例为 6.7% ;
- 财经领域: 17 239 人,所占比例为 3.8% ;
- 职业 培训 教育领域: 12 166 人,所占比例为 2.7% ;
- 其他 领域: 54 080 人,所占比例为 11.9% 。
3- 女性工作者按照行政类型、 资历 等级以及劳动关系法律性质划分表
行政类型 |
劳动关系法律性质 |
合计 |
|||
资历 等级 |
正式 |
合同 |
临时 |
||
干部 |
8 066 |
0 |
0 |
8 066 |
|
国家 行政 |
管理层 |
10 051 |
0 |
0 |
10 051 |
执行层 |
9 986 |
182 |
1 681 |
11 849 |
|
合计 |
28 103 |
182 |
1 681 |
29 966 |
|
干部 |
66 950 |
1 048 |
186 |
68 184 |
|
各地方部门 |
管理层 |
139 228 |
701 |
848 |
140 777 |
执行层 |
33 950 |
1 012 |
7 063 |
42 025 |
|
合计 |
240 128 |
2 761 |
8 097 |
250 986 |
|
干部 |
27 384 |
39 |
2 |
27 425 |
|
公立机构 |
管理层 |
48 085 |
6 |
0 |
48 091 |
执行层 |
32 178 |
1 802 |
6 901 |
40 881 |
|
合计 |
107 647 |
1 903 |
6 903 |
116 453 |
|
科技 、文化、教育领域公立机构 |
干部 |
12 971 |
56 |
0 |
13 027 |
管理层 |
3 920 |
2 |
0 |
3 922 |
|
执行层 |
3 635 |
160 |
2 447 |
6 242 |
|
合计 |
20 526 |
218 |
2 447 |
23 191 |
|
干部 |
2 515 |
147 |
53 |
2 715 |
|
市镇 |
管理层 |
3 059 |
1 |
5 |
3 065 |
执行层 |
13 770 |
1 501 |
12 646 |
27 917 |
|
合计 |
19 344 |
1 649 |
12 704 |
33 697 |
|
总计 |
415 748 |
6 713 |
31 832 |
454 293 |
4- 国家 行政部门 女性工作者根据劳动关系属性划分 |
||||
国家 行政部门 |
劳动关系属性 |
合计 |
||
正式 |
合同 |
临时 |
||
总统府 |
1 086 |
1 |
212 |
1 299 |
总理府 |
227 |
1 |
91 |
319 |
外交部 |
496 |
0 |
41 |
541 |
内政与地方事务 部 |
38 146 |
1 888 |
11 329 |
51 363 |
司法部 |
9 332 |
0 |
879 |
10 211 |
财政部 |
15 002 |
52 |
2 185 |
17 239 |
能源与矿业部 |
673 |
5 |
102 |
780 |
国防部 |
850 |
11 |
185 |
1 046 |
通讯部 |
76 |
0 |
0 |
76 |
国民 教育部 |
204 592 |
1362 |
936 |
206 890 |
高等教育与科研部 |
25 542 |
720 |
4 374 |
30 636 |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 |
4 858 |
38 |
892 |
5 788 |
水资源部 |
1 906 |
97 |
348 |
2 351 |
住房与城市规划 部 |
2 765 |
1 069 |
589 |
4 423 |
健康、人口与医疗改革 部 |
78 461 |
1 096 |
2362 |
81 919 |
青年与体育部 |
5 826 |
31 |
613 |
6 470 |
职业教育培训部 |
10 122 |
86 |
1 958 |
12 166 |
文化部 |
1 422 |
30 |
466 |
1 918 |
宗教部 |
1 116 |
3 |
217 |
1 336 |
劳动与社会安全部 |
752 |
3 |
280 |
1 035 |
邮政与通信部 |
499 |
3 |
74 |
576 |
交通部 |
687 |
8 |
131 |
826 |
商务部 |
2 060 |
5 |
169 |
2 234 |
中小企业部 |
288 |
1 |
108 |
397 |
工业与投资促进部 |
432 |
2 |
52 |
486 |
民族团结、家庭与 海外联络 部 |
5 838 |
84 |
2 597 |
8 519 |
与议会关系部 |
37 |
4 |
4 |
45 |
渔业与渔业资源部 |
349 |
1 |
86 |
436 |
公共工程部 |
1 436 |
106 |
487 |
2 029 |
国土规划 、 环境与旅游部 |
948 |
6 |
65 |
1019 |
总计 |
415 748 |
6 713 |
31 832 |
454 293 |
外交服务 :
关于妇女在外交部门的工作情况,如下表格为该问题的调查结果; 应该指出的是,在外交部工作的妇女数量每年都在上涨, 是与阿尔及利亚妇女在阿尔及利亚社会中 所扮演的 角色和地位的发展相 符合 的:
在外交部门工作的妇女 人数
数字截止到 2009 年 2 月 1 日 |
||||||||||||||||||||||
总部 行政管理 |
工作 总 人数 |
1 052 |
||||||||||||||||||||
妇女人数 |
337 |
|||||||||||||||||||||
百分比 |
2.03 % |
|||||||||||||||||||||
外驻 机构 |
工作 总 人数 |
1 05 9 |
||||||||||||||||||||
妇女人数 |
204 |
|||||||||||||||||||||
百分比 |
19.26 % |
|||||||||||||||||||||
合计 |
工作 总 人数 |
2 111 |
||||||||||||||||||||
妇女人数 |
541 |
|||||||||||||||||||||
百分比 |
25.63 % |
|||||||||||||||||||||
外交部门中的 女性 干部
|
干部人数
2009 年 |
||
2009 年 2 月 1 日 |
||
总部 行政管理 |
总人数 |
1 052 |
干部人数 |
160 |
|
百分比 |
15.21% |
|
外驻 机构 |
总人数 |
1 059 |
干部人数 |
127 |
|
百分比 |
11.99 % |
|
合计 |
总人数 |
2 111 |
干部人数 |
287 |
|
百分比 |
13.60 % |
对 建议 39 和 40 的回应:
活跃在经济领域的妇女工作人数逐年呈上升趋势,如下表所示;
2008 年 |
2007 年 |
2001 年 |
1999 年 |
1992 年 |
1977 年 |
1966 年 |
16 . 09% |
15 . 07% |
% 14.18 |
09% |
% 11.6 |
7.7% |
% 3 - |
这些结果反映出阿尔及利亚政府 采取 禁止 法律 中含有 任何 对 女性劳动者的歧视 性条款的法律手段的意愿 。
政府也采取了 其他 手段来鼓励妇女活动, 特别是为此还建立了 一些机制,比如国家小额贷款管理部门 、 国家青年就业 支持 部门, 在国家安全总局内设立了一个 负责促进公安部门中的女警权利 的机构 , 并在各个领域设立了女性就业监察部门 ,尤其是在能源与矿业部, 这些部门是监督、分析、思索和促进妇女就业的机构。 这些部门的主要工作如下:
通过人力资源政策,在招聘、培训和晋升方面促进妇女就业;
建立部门计划统计表,将性别比例标准作为相关指标;
设立促进妇女就业管理人员的管理和评估机制。
结构上 看 ,根据 《 国家人类发展报告 》 ,妇女就业 体现 出如下特征:
男性与女性均有人在从事非正规工作;
性别差异在一些自由职业中依旧存在;
在从事自由职业的妇女中:93%的妇女没有得到社会保障,没有得到社会保障的男性占69%(比2004年略高);
私营企业在2006年成为了妇女就业的第一方向,占总人数的57.3%,公共部门则为42.7%。2005年则与之相反,公共部门的就业妇女占据的比例超过了一半;
2006年的高学历妇女就业比男性更好:差不多一半的就业女性(47.5%)拥有中高等学历。
在高学历工作中,男性则比女性更 受欢迎 。然而,阿尔及利亚妇女和 其他 地区的女性一样,失业率 比 男性更高( 占 22% )。
为了研究妇女就业中的障碍, 2006 年 CRASG 机构在阿尔及利亚进行了一项妇女 融入 社会经济 生活状况的 调查,调查针对 4 436 个家庭展开: 2 842 户城市家庭; 1 594 户农村家庭。
调查对象家庭包括 13 755 名妇女: 8 699 名城市妇女,占 63.2% , 5 056 名农村妇女,占 36.8% 。
调查的主要状况如下:
调查对象的年龄普遍偏小:62%的妇女不超过35岁,77%的妇女不超过45岁。接受调查对象的平均年龄大约为33岁;
妇女就业最多的是在城市工作(70.35%);
受教育程度是妇女获得信息的最重要途径。妇女受教育的程度越高,她获得信息也就越方便,便有更多的机会就业;
在经济不景气和失业率上升的情况下,被调查的女性中,63%的人希望两性在求职方面能获得平等的机会,
参与家庭重大决策的妇女占54.5%;
大部分妇女亲自行使自己的选举权(59.7%)。根据这一调查,34.8%的人没有亲自到选举站去投票;
被调查的工作妇女中,60%在公共领域工作,40%在私营领域工作;
从事私营领域工作的妇女中,非正规工作要比正规工作多,分别占21.5%和18.5%;
受教育的程度是妇女获得正规工作的主要因素之一。没有受过教育的妇女从事非正规工作的比例为60%,而在正规私营领域和公立领域工作的比例分别为6.4%和33.5%;
拥有高等职位的女性中,在公共部门工作的比例为78%,从事正规私营领域工作的比例为20.8%,非正规领域工作的比例为1.1%;
从事非正规工作是获得工作的一块重要敲门砖(其中86.4%的人以前从未从事过任何工作,50%的人准备离开非正规工作而寻找正规工作);
如果说有四分之一的妇女通过从事非正规工作来补贴家用,那么其中一半人(45.34%)是为了满足个人需要。她们的目的是为了有收入而获得独立。
调查 工作 对从事非正规工作的妇女 提出了如下 建议:
通过大众媒体(电视、广播)获取关于就业扶持和支持创业的机构信息(社会发展部门[ADS],国家青年就业帮助部门[ANSEJ],国家小额信贷管理部门[ANGEM]),着重宣传已经通过这些渠道获得帮扶的女性事迹;
通过社会组织和相关公共部门开展的活动来帮助妇女,尤其农村地区妇女;
提供与现有知识技能相关的技能培训。
为了让妇女能够协调家庭与工作,方便其 融入 社会经济 生活 ,阿尔及利亚政府 开发了各种 社会关怀 援助服务 ,尤其加强了低龄儿童 接收机构的工作,增加了 学校学生食堂。
为此 ,阿尔及利亚政府实施 了修建接收 儿童附属设施 计划 ,在全境内 修建 了 1 000 多所幼儿园 和托儿所 。地方发展政策方面, 2007 年, 除了向人口超过 15 000 人的城镇拨款建立幼儿园之外,还制定了 一项新的 总额 745 亿阿尔及利亚第纳尔的乡镇 援助 计划。 该计划 涉及大约 500 个城镇,资金预计需要 53 亿阿尔及利亚第纳尔。
农村妇女 享有 一些旨在方便并加强其 融入社会生活 的措施。 2002 年至 2003 年学年,阿尔及利亚政府在农村地区设立了 172 个 特定专业 ,之前已有 391 个 专业 ,并 采取了一些措施 对弱势女性开展培训, 开展 远程培训、专业分类培训,对家庭妇女也展开了专门的培训。
对 建议 41 和 42 的回应:
对《公约》第 14 条进行了详细的回应。
为了 开展 好针对农村妇女的工作,根据 1998 年 6 月 8 日的 部长令 ,国家农业 局 ( CNA )在每个省的分支机构都设立了农村妇女工作部门。
这一部门由女性工程师或农业技术人员领导,主要工作如下:
明确妇女在农业生产以及农村发展中的作用;
与农村妇女组织协商一致,确定培训和农业建议方面的需求,为其提供农业设备与技术支持;
促进妇女组织在农村开展活动。
阿尔及利亚的每个省份基本都有农村妇女组织,有的乡镇也有。但是省份与省份之间,农村妇女组织的工作大不相同,比如:
帮助建立小型农业或手工家庭企业,如小型养殖、毛毯编织、农产品加工……
开展讲习班活动 (各省或地区政府向乡镇 APC 提供资金), 开展 包括缝纫、编织、制陶 等方面的职业培训 ;
帮助获得小额信贷来购买物资(比如原料、家畜、蜂箱)。
其目的是帮助农村妇女 进入工作领域,通过获得小额收入以 满足她们 自身 以及她们家庭的需要。在某些省份,农村妇女在一些 特定 计划 中 享受物质帮助,比如由粮农组织资助的农村妇女学习项目( Tizi ouzou 省、 Jijel 省……)。
其他 省份也得到了欧盟的基金援助, 也制定了 类似的小型项目(小型畜牧业) 。
截至 2008 年 8 月 31 日,阿尔及利亚 农业种植者的男女状况 如下:
农业种植者 总 人 数 |
女性 农业种植者人数 |
百分比 |
802 077 人 |
35 920 人 |
4 . 4 % |
非政府组织是“农村革新与发展项目”以及“ 落实 农村妇女与家庭妇女 援助国家会议提出的 建议 的 国家委员会”的重要 合作伙伴 。
在庆祝 2008 年 10 月 15 日农村妇女 国际 日 之际 ,阿尔及利亚政府宣布与农村革新项目成员各协会以及 其他 相关组织(比如阿拉伯国家农业发展组织以及世界农业组织)共同合作建立一 个 农村妇女 网络 。
2009 年 3 月 7 日至 9 日在 阿尔及尔 召开第二届农村妇女与家庭妇女培训 援助 国家 大会 时,阿尔及利亚政府宣布建立一所农村妇女学校,为制乳业妇女提供教育培训课程。这家学校将会开设 13 个分校,也会教授制乳业之外的课程,比如蔬菜和水果种植。
对 建议 43 和 44 的回应:
阿尔及利亚政府认为社会团体活动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政府目前为社团活动提供 6 亿阿尔及利亚第纳尔作为预算经费,并且为社会团体在 获得 办公和场所方面提供便利。
所有非政府组织都能享受到这些便利措施,包括从事提高妇女 地位工作 的组织。
阿尔及利亚政府 2006 年资助了 200 多个社团项目,其中 50% 的项目是旨在促进妇女 参与 各个领域 的活动 。
为了鼓励社团组织参与对于社会问题的思考与处理,阿尔及利亚政府将各社团组织纳入到了咨询 委员会 中。政府也 制定了修建 48 个组织之家 的计划 ,其中 10 所已经设立并投入运营, 4 家处于设施配备阶段。
国家机构也与各相关非政府组织进行着密切合作,共同研究、制定并实施战略和行动计划,尤其是关于妇女儿童生活条件方面。 此外 ,非政府组织在“打击针对妇女暴力国家战略”、“国家儿童行动计划”和“国家扫盲战略” 中也发挥重要作用 。
非政府组织也 开展了 性别、战略规划、投诉技巧、性别暴力以及人际交流方面的培训工作。非政府组织通过自身努力, 体现出了 这一 卓 有成果的合作。
另外,也需要说明促进与保护人权国家 咨询委员会 在本报告的制定过程中起到 了 重要作用。
最后, 其他 一些 在 阿尔及利亚 从事 促进与保护妇女权利方面 工作 的组织团体也参与并帮助完成本报告。 他们共同 努力 想办法解决 阿尔及利亚在 执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中 遇到的障碍。
对 建议 47 的回应:
阿尔及利亚政府清楚对妇女实施暴力会 对 儿童精神状态以及对儿童情感、智力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2005 年 6 月 27 日至 29 日在开罗召开的“中东—北非” 地区协商 会议上提出了“打击 对 儿童 施暴 国家战略”。
根据阿尔及利亚总统在 2002 年国际儿童节时的声明, 已经制定好并开始实施 2008 - 2015 年 的 一份 国家 儿童行动计划。 该 计划根据 2002 年 5 月 召开的 联合国儿童问题特别会议的提议、 千年 发展目标、阿尔及利亚总统 2001 年围绕经济复兴 扶持 计划( PSRE , 2001 年至 2004 年) 而制定 的由 S.E.M. 发起的国家发展战略、支持经济增长补充计划( PCSC , 2005 年至 2009 年) 而制定。
2005 年开始,阿尔及利亚进入针对儿童的国家行动计划制定过程,以便更好地理解并分析相关问题,并更有效率地进行解决。
国家行动计划打算改善儿童信息 状况 ,并加深对儿童的了解,加强与相关介入部门的合作。为此,家庭与妇女 地位部的 相关部门 与 相关政府部门、 民间社会 、儿童以及青少年 积极协商 ,开始 制定 国家行动计划。 各方之间 的协调工作由国家儿童委员会 负责 。
国家行动计划的介入领域主要如下:
- 儿童权利;
- 实现更好的生活环境及更健康的生活;
- 高质量的教育;
- 保护儿童。
为确保 对 国家行动计划的跟踪及评估,阿尔及利亚将组建 一个由家庭与妇女 地位 部所 领导 的 指导委员会 , 该委员会将对 参与制定国家行动计划的 各合作机构 进行重组。
阿尔及利亚对于老年人也特别 关注。 该国 起草了一份关于 促进保护老年人的法案, 该法案的目标是 加强对于老年人的保护, 改善 老年人的生活 、健康以及 福利 条件 , 并坚持老年人 的 互助和帮助 工作 。
在 执行 根据《消除对妇女一切 形式 歧视公约》条款而 制定 的法律 文本 的 其他 行动中 , 需要说明 的是, 阿尔及利亚 国家经济与社会 委员会 每年都 撰写关于 该国人类发展状况 的 国家报告。
对 建议 48 的回应:
根据阿尔及利亚 2005 年 1 月 5 日 公布 的 第 02 期《官方公报》 , 阿尔及利亚 通过 2004 年 12 月 29 日颁布的第 04-441 号总统令 批准 了 《 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 》 。 该国 已于 2008 年 5 月向公约委员会秘书处 递交了 初次 报告。
第二部分
公约条款
第 2 条 : 消除对妇女歧视 的政策:
阿尔及利亚 《 宪法 》 第 28 条规定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出身、种族、性别、见解或 其他 任何个人或社会状况 的 原因而对他人进行歧视。
阿尔及利亚 《 宪法 》 第 132 条 制定了一项 原则 ,即所有批准的国际公约的效力高于 国内法律。
任何 国际公约 一经批准,并在《官方公报》上公布后,就将写入 阿尔及利亚国内法律,根据 《 宪法 》 第 132 条 的 规定,其效力高于国内法律,阿尔及利亚公民可以在 司法机构援引公约的内容 。
有必要 强调的是 , 阿尔及利亚国家司法改革委员会已经建议 将 国内 法律 与阿尔及利亚所 批准 的国际公约 协调 一致。
2001 年开始进行的对于各类法律的修订工作( 如 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 国籍法 、家庭法、商业法等)也是为了这个目的,就是将阿尔及利亚的国内法律与该国 批准 的各种国际公约 相 协调一致。
阿尔及利亚法官认为 《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的 部分条款与 阿尔及利亚法律 内容有所不同 , 但 阿尔及利亚 在批准该公约时同意接受这些参考条款 ,也就是说, 该公约的条款在阿尔及利亚适用,并可以被阿尔及利亚的诉讼当事人在司法机构前援引,但 阿尔及利亚采 提出 保留 意见 的条款 除 外。因此,阿尔及利亚每个公民如果认为有不遵守这一国际公约的 情况 发生,便可以向法院 提起诉讼 。
另外,阿尔及利亚 1996 年 1 月 24 日第 06 期《官方公报》公布了 《公约》全文,政府部门和机构团体也通过支持 活动 对《公约》 进行长期的宣传和推广 , 具体 措施如下:
- 将《公约》内容写入法学院有关公众自由的教学计划以及高等法官学校的法官培训课程中;
- 组织有关人权的学习会、研讨会,在会上对人权进行解读,尤其是进行宣传;
- 与教科文组织合作,在奥兰大学建立了人权讲堂,促进对于人权问题的全面系统的研究、培训和资料收集。
必须 强调的是 , 阿尔及利亚 国内法律执行了 《公约》条款 的规定 , 将 男女平等原则 写入法律 。事实上,阿尔及利亚的法律法规条款并没有阻碍或限制该国妇女权利,该国妇女可以:
- 通过一切方式自由表达见解;
- 创建政党或团体;
- 举行集会示威;
- 进入所有公职单位,特别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参加各类选举,包括总统选举在内;
- 成为法官,从事各种司法工作;
- 接受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
- 享受各领域职业培训,包括被认为仅是男性工作的领域;
- 享受各种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障;
- 享受各种康复治疗或疾病预防服务;
- 独立签订各类合同,从事商业活动;
- 选定居所,在国内国外自由迁徙;
- 获得贷款,或其他法律规定的类似信贷服务;
- 从事工作,并获得职业发展和晋升保障;
- 像男性公民一样获得银行贷款和抵押贷款;
- 享受同等工资,合法休假,同男性一样退休,并享有女性特有的照顾;
- 自由置个人财产。
第 3 条: 为实现男女事实上的平等的措施 :
参见 对 建议 33 和 34 的回应。
阿尔及利亚 《 宪法 》中 包括男女平等 、 保护妇女 不受 任何形式歧视 等原则 , 《 宪法 》 也 将 《世界人权宣言》中所 述及 的权利与自由 写入其中 。
阿尔及利亚 《 宪法 》 第 29 条明确规定男女平等,该条规定: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出身、种族、 性别 、见解或 其他 任何个人或社会状况 的 原因而对他人进行歧视” 。
《 宪法 》 第 31 条规定国家机构有 义务 保证每 位 公民 的权利 与义务平等,消除阻碍公民参与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生活的障碍。另外, 《 宪法 》 第 50 条明确了妇女 的 政治权利 , “所有具备合法条件的公民都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 51 条规定每 位 公民都有 平等权利担任公职 。
目前,由于妇女本身对于自己的 权利 情况 了解 不佳,传统的想法和 偏见 也阻碍了平等原则的实现。
19 90 年代开始,在全球范围内,为了促进妇女权利,人们开始了新的尝试,其目标是加强妇女参与政治生活,尤其是获得 高级职务或进入 决策 岗位 。但是与男性相比,妇女参政的比例依旧很小,阿尔及利亚也下决心 加强 妇女 的 参政 能力 。
创业项目中的妇女安置工作:
劳动方面的立法以及公务员模式均强调非歧视、同工同酬以及录取待遇平等原则。
为了应对失业和不景气状况,国家相关部门开始了新的促进就业工作,这一工作建立并实施了一系列完整的措施来 开展创收 活动。这一国家制定和实施的支持就业措施在对劳动力市场的管理中,起到了不可忽略的辅助作用。
职业安置项目中没有任何歧视,对青年人也没有区分对待。对青年女性的 安置与 青年男性一样。即:
a) 地方提供带薪工作( ESIL ) , 包括对最困难地区的青年求职者提供社会与工作安置。在 2005 年,这项措施中 得到 安置 的 妇女占总人数的 比例为 48.9% 。
b) 微型 企业措施 , 包括通过无息贷款、贷款优惠以及 其他 财政措施 帮助青年人创建他们 的企业。
c) 小额贷款措施 , 这 是一项安置措施, 1999 年开始实施,旨在防止失业和贫困。该措施的扶助对象是有能力 创建 工作 岗位 、但因为年龄或者缺乏资金而无法享受 微型 企业措施政策的失业者。
这是一种小额优惠利率贷款,并且得到了失业保险管理机构 担保金 的偿还保障。 2008 年 12 月末,妇女对这项政策的参与率达 61% 。
应当指出,阿尔及利亚最近建立了一个 新型小额贷款管理机构 。这一金融机构 于 2004 年设立, 专门从事小型金融服务,以便为妇女、失业者以及 35 岁至 50 岁的无收入者提供更为有效的 机制 管理和更佳的 申请认定 。这一机构负责发放:
- 银行贷款;
- 无息贷款方式发放的国家补助;
- 采购原材料的无息贷款,但是原材料的价值不能超过银行贷款有关减免税的规定。
女性就业 行业观测点 :
为了衡量女性社会就业安置工作的效果,政府设立项目建立了一个妇女状况 信息 研究中心。另外,各个部门也设立了妇女就业观测点,尤其是在能源领域。 SONATRACH 企业的妇女就业观察点是 经 2002 年 2 月 11 日 的部长令 决定建立的,这类机构也随后被推广到了 其他 工作领域。这一观测机构的工作目的是:
- 在Sonatrach集团内部加强各个工作岗位的妇女就业比例;
- Sonatrach集团女性职工的职业发展是以“同等能力,机会同等”为准则;
- 为女性干部提供领导岗位,包括操作岗。
在这一方面,观测点的工作是:
- 提供改善妇女职业规划方面的措施,尤其是招聘、提拔、培训方面;
- 找出妇女职业道路上的障碍,提供改进措施来促进妇女职业发展;
- 通过组织活动尤其是会议以及谈话的形式,向管理者就妇女职业发展方面进行信息宣传;
- 建立国内及国际妇女就业市场趋势数据库。
因此 ,阿尔及利亚 修正 了多项法律法规。阿尔及利亚所设立的机构以及社会经济项目,尤其是发展和经济增长项目,也突出了该国愿意促进 个人 发展,缩小分化,改善家庭与 居民生活 条件,所 拨发 的预算资金超过了 1500 亿美元( 2005 年至 2009 年)。
设立家庭与妇女国家 委员会 :
在体制 方面,为了加强男女平等,阿尔及利亚 2006 年 11 月 22 日通过了第 06-421 号行政法令, 决定建立 家庭与妇女国家 委员会 。 委员会 由以下 人员 组成:政府部门代表、组织社团代表、相关专业人士、研究中心 人员 以及专家。
这一 委员会于 2007 年 3 月 7 日正式建立。 其 主要工作是参与制定项目、开展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 并与国际和地区 致力于促进改善 家庭与妇女状况 的类似 机构 和 组织进行 经验和看法 交流。
阿尔及利亚妇女 参与政治生活的情况 :
关于妇女参与政治生活的内容 ,请 参见对 第 7 条 的 回应。
妇女参与经济以及妇女进行投资都与妇女参政 密切 相关, 因此需要加强关注这 两方面 的情况 。
妇女参与经济以及促进妇女投资:
主题为“阿尔及利亚妇女创业:机遇、障碍与前景”的 国际 研讨会 于 2008 年 3 月 31 日至 4 月 1 日召开。
会议期间,来自阿尔及利亚、突尼斯、摩洛哥以及比利时技术公司的女企业家介绍的经验表明 , 无论国家发展状况如何,妇女创业中的某些趋势是一致的——也就是 说, 女性 在 开始创业后遇到 了类似的 困难、限制 或 障碍, 她们 也会利用一切 现有 的机会来促进 和 发展自己的事业。
为了改善这一状况,与会者要求普及 有关创收活动的 法规信息,通过适当地宣传方法让妇女以及青年女性了解 相关信息 。会议同时强调 了 进行以下工作的必要性:
- 鼓励对创造财富的妇女的宣传;
- 加强与有职业培训机制的机构之间的职业培训联系;
- 在大学高校开展创业准备培训;
- 在城市与乡村倡导并组织妇女技能交流会;
- 提升组织机构工作能力(对培训者进行培训);
- 在现有机构中根据性别设立金融机制;
- 加强与改进妇女工作的机构的协调配合;
- 加强组织机构构建网络的能力;
- 在政府部门、议会、协会团体、企业家和银行之间建立协同机制;
- 设立跟踪和评估机制,衡量其对女性创业的作用;
- 最后,在企业与各研究部门之间开展的活动方面建立协同机制。
妇女促进与融合国家战略:
2008 年 7 月 29 日, 这一战略提交给 政府议会。这一战略旨在巩固在阿尔及利亚妇女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和文化权利方面取得的基本成就。
1 – 战略制定的各阶段:
为了制定这一国家战略,阿尔及利亚政府在一个部委级别的妇女委员会 内部 向 与 这一问题 相关 的各合作伙伴 征求了意见 。
这一委员会包括国家部委以及政府部门代表以及 民间社会 和媒体的代表,其主要任务是分析妇女在社会中的状况条件,确定哪些工作没有做到位,确立工作前景,以便 制定 实现更为 公正 平等的措施。
在召开的各项研究以及 组织和 召开 专题会议 的基础上 , 同时兼顾各个部委提交的所有 报告, 现已制定 国家战略的 总体参考 框架。战略 文件已于 2008 年 5 月 20 日和 21 日 提交给 家庭与妇女国家 委员会 进行讨论和 完善 。
2 – 国家战略:想法与目的
A/ 想法:
阿尔及利亚妇女 的 地位 已经 有 了 明显的改善,这一方面 归功于政府 政策的支持,另一方面妇女权利也有了明显的提升,因此,阿尔及利亚打算继续推进其在妇女教育培训、健康、就业、政治方面的努力,并 谋求 更大的进步。阿尔及利亚政府 需要 持续努力,旨在将男女平等变为以给妇女赋予 权利为 原则基础的现实。
B/ 目标 :
本战略发展的主要目标如下:
- 从现在到战略计划实施后,使男女两性在生活中能享受到建立在对相互需要差异的认可基础之上的政策和发展项目,并认识到赋予妇女权力的重要性;
- 至战略计划完成时,努力提升对以男女之间建立有效伙伴关系为基础的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让男女两性可以共同做出与其相关的决定。
3 – 优先采取的 干预 措施:
在优先采取的 干预 措施中,战略 计划中提到 :
继续推进立法改革;
组织宣传活动来普及法律知识;
加强在实施项目中进行有关男女平等价值观念和原则的教育;
继续跟踪并评估扫盲工作;
将两性问题纳入健康与人口政策中,在国家卫生系统中加强保护孕妇项目的实施;
扩大健康、生育、不育治疗、宫颈癌、乳腺癌、反对对妇女施暴等项目的工作;
建立一个适宜妇女协调工作与生活的环境(建立幼儿园,尤其是在办公地点附近);
向妇女宣传其权利,告知妇女关于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机制,建立帮助青年女性获得小额信贷的援助机制;
发展创业文化,尤其是通过支持和鼓励女性进入这一领域;
为农村妇女以及家庭妇女生产产品的买卖提供空间和销售途径,扩大和保险有关的法律法规范畴,以便让妇女能够获得社会保险;
继续加强对弱势妇女及青年女性的能力培养,保证她们能够重返经济和社会生活,为其获得小额信贷提供便利;
与社会、职业领域以及社会机构合作伙伴建立联盟,宣传暴力的严重性及其对于个人、家庭和社会的负面影响;
与政府机构、民间社会以及媒体进行合作,加倍努力来实施宣传项目,改变社会上对于男女形象及其家庭、社会责任的传统偏颇认识;
鼓励制作电影、话剧和用其他形式的艺术,通过其重要影响力来改变人们的传统观念,让人们更多关注妇女问题;
鼓励女性青年更多地进入信息与传播领域专业学习,进入专门的科研机构和高校;
让女性成为项目管理、软件开发、网络工程以及其他与信息传播技术领域相关工作的决策参与者;
改善媒体对于妇女问题的关注度,制作内容丰富的特别节目,在电视和广播中保持定期的播出数量,在报纸中保持固定的版面;
通过使用各种信息传播工具,宣传互联网手段来辅助Ousratic 计划的实施,加强地方广播在扫盲领域的作用,并在媒体中提升妇女的地位。
4 – 实施 的 措施:
准备国家行动计划;
根据干预 领域 制定领域 计划;
设立一套跟踪评估机制: 包括建立机制和制定 数据指标。
第 4 条: 为加快 建立 男女事实上的平等而采取的暂行特别措施
关于为加快 建立 男女 事实上的 平等而采取的 暂行 特别措施,请 参见 对 建议 33 和 34 的回应。
第 5 条: 与传统男尊女卑观点的斗争
a) 参见 对 建议 35 和 36 的回应。
b) 2005 年 2 月 27 日 对 1984 年 6 月 9 日颁布 的第 84-11 号 家庭法 做出了重大 修正 , 在 家庭关系以及父母 责任方面加入了更多 平等 与 平衡 的内容 。
就此 方面,该法律规定:
- 第3条:“家庭的生活方式应该是团结互助、友好相处、健康教育、道德高尚,并消除社会之弊端”。
- 第36条:夫妻二人的义务如下:
- 第3款:“共同维护家庭利益,保护子女,保证对其进行良好的教育”。
- 第4款:“互相协商处理家庭事务以及生育计划”。
在 这 一方面,为了促进 对 妇女 的 保护, 稳固家庭,尤其是 优先 确保 孩子的利益 , 2008 年 2 月 25 日颁布的 《 民事与行政诉讼法 》 要求 设立家庭事务部 ,其主要工作如下:
- 第432条:“家庭事务部对如下诉讼进行裁决:
按照《家庭法》的规定,裁决有关订婚、结婚、夫妻住所再调整、婚姻解除以及这些事情造成的后果等方面的诉讼;
有关赡养义务、抚养权以及探视权的诉讼;
有关婚姻以及亲子关系取证的诉讼;
有关收养的诉讼;
有关监护权及监护权到期、法律禁止、家人消失、失踪以及财产托管的诉讼”。
——第 424 条: “ 受理家庭诉讼的 法官专门负责监督保护未成年人 的 利益 ” 。
国家家庭战略:
2008 年 9 月开始, 阿尔及利亚政府在 其他 国 外合作伙伴的 共同 参与下, 为 制定国家家庭战略征求 了各方 意见 。该战略 的 目的如下:
- 支持组建家庭,加强社会凝聚力;
- 将家庭融入到发展计划中,让家庭参与制定计划与决策;
- 制定有利于家庭发展的政策,更新有关家庭方面的法律法规。
这一计划的 核心内容 是:
1- 对家庭 结构及要素 进行分析 ;
2- 家庭的 主要职能;
3- 支持 家庭 发展 的方式 ;
4- 在现代化时期 ,家庭在保护个人身份以及文化 价值观 方面的文化角色 ;
5- 家庭的地位 以及依据 国内法律法规 组建家庭;
6- 家庭政策以及 其 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互补 性 ;
7- 家庭的基本需要和 权利 以及家庭 对政治生活的参与 ( 公民权 ) ,
8- 移民家庭 及其 与来源国关系,
9- 社会、健康、环境及安全对于家庭的挑战。
第 6 条: 消除一切形式贩卖妇女和强迫妇女卖淫的措施
阿尔及利亚法律 及其《 刑法 》 打击 贩卖人口 及其 相关 违法 行为, 相关行为包括卖淫和组织卖淫 (第 342 至 349 条), 以及 非法 监禁 (第 291 、 293 和 293 .2 条) 。
《刑法》第 342 至 349 条 对于 挑唆 诱奸 1 9 岁以下未成年人 、 帮助他人卖淫或 介绍 、 组织卖淫 均 被 判处 监禁,并处以 罚金 ( 受害人为 19 岁以下未成年人时刑罚加重 ) 。
仅对于贩卖人口这一项 , 需要说明 的是, 阿尔及利亚 政府已经 批准了 与 贩卖人口 相关的 一些主要的国际法律 文书 ,其中最近 批准 的 有 :
-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阿尔及利亚政府2002年2月5日通过第02-55 1422号总统令有保留地批准了该公约;
-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附加议定书》,该文书旨在预防、消除并惩罚贩卖人口,尤其是贩卖妇女儿童,阿尔及利亚政府2003年11月9日通过第03-417号总统令有保留地批准了该文书。
对于 将上述已批准的法律文书纳入 国家立法方面, 2009 年 2 月 25 日颁布的第 09-01 号法律 修订 并 完善 了 《 刑法 》, 在 第 5.2 部分 “贩卖人口” 中 增加了 12 项条款 (第 303 .2. 4 至 303 .2. 15 条)。 该 项 法律 在 2009 年第 15 期《官方公报》上公布 。
“第 303 .2. 4 条: 以下行为将被视为贩卖人口: 通过要挟或暴力或 其他 形式胁迫 (比如 关押、蒙骗、 滥用权力 或 利用 他人弱势 ,或者 给予或 许诺 金钱或好处 来 夺得 索要人的同意, 强迫劳动或服务, 或者 进行与奴役、劳役或切除器官类似的行为 )来招聘、运送、转卖、留宿或收留一人或多人 ” 。
“ 对犯案人实施 3 至 10 年监禁, 处以 30 万至 100 万阿尔及利亚第纳尔 的 罚金 。 如果犯案人的作案实施对象处于弱势,比如年龄、疾病、或 明显的或为人所知的 身心残疾 , 则 犯案人被判处 5 年至 15 年监禁, 处以 50 万至 150 万阿尔及利亚第纳尔的 罚金 ” 。
“第 303 .2. 5 条: 若犯案人 的违法行为符合下面其中一项,则其 有期徒刑升至 10 年至 20 年,并处 100 万至 200 万阿尔及利亚第纳尔 :
- 犯案人是受害者的配偶、长辈、后代或监护人或上司,或者可利用职务之便违法的公务人员;
- 多人犯案;
- 案件涉嫌使用凶器或威胁使用凶器;
- 有组织犯罪团伙涉案,或跨国案件”。
“ 第 303 .2. 6 条: 因为本方面被 判刑 的人不再享受 本法律第 53 条规定的 减轻情节措施 ” 。
“第 303 .2. 7 条: 涉及本方面案件的人员 根据本法律第 9 条, 可被判处一项或多项加刑 ”。
“第 303 .2. 8 条: 外国人 涉及本方面案件者 将被司法机构判处终身禁止入境或最多 10 年禁止入境 ” 。
“第 303 .2. 9 条: 贩卖人口未实施 或 有作案企图可被免刑, 但 需告知法律或行政机构 ” 。
“第 303 .2. 10 条: 无论何人,哪怕是保守工作秘密, 若对于贩卖人口知情不报, 则被判处 1 至 5 年监禁,并处罚金 10 万至 50 万阿尔及利亚第纳尔 ” 。
除对 13 岁以下未成年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 上述条款 若不足四条,则 不适用于父母、 亲属 以及 亲家。
“第 303 .2. 11 条: 根据本法律第 51 .2 条, 本方面案件的涉案 法人负有刑事责任 。 根据 本法律第 18 .2 条 对法人 实施处罚 ” 。
“第 303 .2. 12 条: 犯案者 利用本法律第 303 .2. 4 条第 1 段中的方法得到的 受害人的同意是无效的 ” 。
“第 303 .2. 13 条: 本方面 案件 即使作案未遂,依旧按照作案即遂做出量刑 ” 。
“第 303 .2. 14 条: 在 判处 本方面的案件 时 ,法律机构 可以 保留诚实的 第三方 的 权利, 没收涉案 工具以及非法所得 ” 。
也需要说明, 2009 年 2 月 25 日颁布的第 09-02 号法律 (修订 并 完善了 1971 年 8 月 5 日颁布的关于法律援助的 第 71-57 号法令 ) 的第 28 条 ( 2009 年第 15 期《 官方公报 》 公布) 规定 给予贩卖人口案件受害人 全部 法律援助。
另外,《 刑法 》也做出了修改, 以便处理阿尔及利亚加入 上述 公约 和议定书之后就有义务解决 有 关贩卖 人口 的 问题 。
修订工作围绕 《刑法》 的三个条款进行 (第 349 .2 , 349 .2.1 和 349 .2. 2 条), 这一修改也涉及到了 与贩卖人口相关的各种犯罪 , 比如 《附加议定书》 第 3 条规定的 预防、消除和惩罚贩卖人口,尤其是贩卖妇女和儿童。
这一修改 工作专门对于 《附加议定书》 所采用的 贩卖人口行为进行了定义 , 认为这一犯罪 可判处 5 至 10 年监禁, 并处以 200 万以下阿尔及利亚第纳尔的罚金。 如果受害者是未成年人, 刑期则升至 15 年, 罚款加倍。
第 7 条: 消除 在本国政治和公共事务中对妇女的歧视
相关措施已经在对 建议 33 和 34 的回应中体现了出来。
A) 行使 政治权利和工会权利
阿尔及利亚的 任何一项 法律法规 都没有禁止或限制妇女参与该国政治生活。 《 宪法 》 第 50 条保证了妇女 的 选举 权 与被选举权 , “符合法律条件的所有公民均可参加选举和被选举” 。
1997 年 3 月 6 日颁布的第 97-07 号 有关选举制 度 组织法的 法令 规定了进行选举的条件, 男女之间没有任何区别。 199 1 年 10 月 14 日颁布的第 91-17 号组织法 修改 并 完善了 1989 年 8 月 7 日颁布的 关于选举条例的 第 89-13 号法律, 废除了 代理 投票的 条款 。
根据一项全国调查, 将近 60% 的 阿尔及利亚妇女 亲自进行 投票。 2004 年 4 月的总统大选计票 审查 也显示 , 46.49% 的投票者为妇女。 在这一选举中, 阿尔及利亚 50.68% 的妇女参加了选举, 其中 18 岁至 20 岁的 女性 投票者占 女性投票人数的 73.33%
修订 代理 投票权
以前 阿尔及利亚 《 选举 法 》 规定 , 男性公民 携带 户口本 便可以代替 妻子 进行投票 ,这 一 条款已被修改。 而且 之后 其执行严格。 事实上, 1997 年 3 月 6 日颁布的第 97-07 号 有关选举制度组织法的 法令 仅仅允许在以下情况下才可以 代替他人进行投票:
对方住院或在家里进行调养治疗;
对方严重伤残或体弱;
在所居住的省份以外工作,和/或在出差中,在选举日在工作所在地回不来;
临时在国外的公民。
妇女也可以在丈夫遇到这些情况的时候,代 替丈夫进行投票。
妇女参政:
尽管政治上的开放并没有让大量妇女进入政界, 但政治的开放 还是让一小部分妇女政治精英进入了政坛。
多党制实施以来, 公共部门设立了 必要的司法机构 和机制 ,来保证并 具体实施 《宪法》 中的基本原则, 如建立平等原则, 具体方法如下 :
- 1997 年 3 月 6 日 颁布的经完善的 第 97-07 号 有关选举制度组织法的 法令 , 该法令 规定在各种议会选举 中 进行按比例投票的模式 , 使得 的 妇女 能够 更为平等地参与 竞选,担任选举产生的政治领导岗位 。
- 1997 年 3 月 6 日 颁布的经完善的 第 97 -08 号 有关政党组织法的 法令 , 该法令 巩固并加强了民主成果。
妇女参政、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均 由《 宪法 》 以及 上面 1997 年 3 月 6 日颁布的第 97-07 号法令 保障 (第 5 、 第 6 和 第 8 条)。
选举机制方面, 阿尔及利亚所采用的各种议会选举模式是 按比例选举。 这一方式能够保证 女性 的 代表 性 , 其意义是让更多的妇女 竞选 选举 产生的 职位 。 在这一系统中, 政党名单也是 能够 加大妇女 代表 人数 , 减少妇女在政治中弱势地位的重要方式。
然而,研究显示 选举模式也取决于政治文化,而政治文化的影响则是决定性的。
按比例选举机制 保证了 代表的多元化 ,并且对于男女参与选举或被选举没有进行区别对待。
因此,阿尔及利亚妇女 1962 年就已经独立出现在了第一届制宪大会上, 当时有 10 名妇女代表 获选 。 后来,在议会方面妇女的代表席位又有所增加, 尤其是 过去 三届议会以来, 1997 年时,妇女代表在国民议会中占 2.90% ,而 2007 年则为 7.75% 。
另外, 行使投票权 后,妇女 参与选举的程度极大地加强 , 从 2004 年 4 月的总统大选结果中 就可见一斑 , 女性占投票 总 人数的 46.49% 。
还应当 指出 ,有两名妇女成为了政党主席。 其中一人还参加了两次总统大选 , 2004 年得到了较高的支持率,而 2009 年则排在六名候选人中的第二位。 当选总统 Abdelaziz Bouteflika 也对于她辉煌的竞选历程给予了鼓励和祝贺。
阿尔及利亚政府清楚只靠政治意愿来 试图改变 阻碍妇女从政的社会文化桎梏是行不通的, 为加快改变节奏,阿尔及利亚政府也采取了 其他 行动。 因此, 2008 年 11 月 12 日的 《 宪法 》 复审工作 更加 强调了 妇女的政治权利(参 见 对 建议 37 和 38 的回应)。
同样, 在鼓励妇女从政的工作中, 各 政党 加强 宣传、培训以及参与 讨论妇女对政治领域的贡献 都是主要的战略着眼点。 这也是 2006 年 6 月阿尔及利亚议会举行的 “妇女议员国际论坛”的 中心 主题 。 这一论坛为阿尔及利亚女议员与外国女议员建立了一个对话、思考、交流经验的空间。
2007 年 3 月, 阿尔及利亚议会也组织了一个妇女参政论坛, 论坛得到了外交部的支持, 并与 联合国 开发署、欧盟 进行了合作, 卢旺达妇女议会论坛主席也参与其中。
论坛中,各政党的代表一致认为有必要 提升妇女在选举议会中的代表数量 。 他们也明确了一些 他们实施的鼓励措施,来保证 在政党的前五 位 或前三 位 要员中保留妇女党员的位置 , 比如 工党 ,该党派 有 16 名妇女身居要职,其中有 13 人是 国民议会 议员。
还应提到 其他 政党 也致力于 提升妇女的政治角色, 他们通过其条例规定 在国家或地方 的领导机构 都保留 了 一定的妇女代表 席位 。
尽管采取了这些努力, 妇女在各种选举议会的代表 性还与 预期目标 相差甚远 。
2007 年 5 月 17 日举行的立法选举 有 12 225 名候选人: 11 207 名男性,占 91.67% , 1 018 名女性,占 8.33% 。 而 在投票中当选 的妇女比例占 7.46% ( 1997 年为 3.34% )。
2007 年, 在地方选举中 获选 的妇女比例 为 , 省国民议会( APW ) 占 13.44% ( 1997 年为 6.98% ), 乡镇国民议会 占 0.74% ( 1997 年为 0.58% )。
以下为 1997 年 至 2007 年妇女参与立法与地方选举的统计情况:
选举类型 |
年份 |
获 选妇女数量 |
百分比 ( % ) |
国民议会 |
1997 |
13 |
3.34 |
2002 |
25 |
6.43 |
|
2007 |
29 |
7.46 |
|
省国民议会 |
1997 |
67 |
6.98 |
2002 |
115 |
11.98 |
|
2007 |
129 |
13.44 |
|
乡镇国民议会 |
1997 |
80 |
0.58 |
2002 |
149 |
1.07 |
|
2007 |
103 |
0.74 |
参选省人民议会的女性 候选人 占总人数的 7.81% ,而参选乡镇议会的 女性候选人 则占 2.61% 。
选民状况如下:
- 2007年立法选举:18760400选民,10083579男性选民,8676821女性选民。
- 2007年地方选举:18446627选民,9880121男性选民,8566506女性选民。
造成女性选民比例稀少的原因 , 一方面主要是 在 这些选举中,妇女代表 人数 不多,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建立候选人名单时党派的 做法 。政党的责任是做决定来平衡各 个群体 在名单中的比例,所以应当改正妇女人数稀少的问题。然而,现实状况是妇女只是为了凑齐名单或者作为候补代表 而列入名单 。
为了促进妇女在政治生活中 发挥作用 ,女权主义 运动 要求采取选举配额制度。
女权主义者称这一想法是现代理念,这一想法目前也成为了各方面争论的中心(政党、 民间社会 ……)。一些政党对这一方法有些抵制,认为目前的选举制度已经能够充分保证各级议会中妇女代表数量以及派别多样性。他们坚称选择候选人应当依据个人能力与政治承诺 进行 。
然而,应当指出 ,各机构在开展有关妇女 问题 的辩论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各政党的讲话对于这一方面 工作也 有着良好的意愿。
另外,女孩入学方面 取得的 进步也为妇女的能力奠定了基础,加上经济开放以及全球化原因,或许能够令妇女大量进入各个领域。
B) 参与制订政府政策及其执行:
在全面提升妇女权利 、 推广平等原则的工作中,阿尔及利亚政府又有了新的倾向:加强妇女参与决策, 让 妇女 担任国家高等职务 。
实际上,近十年来,阿尔及利亚政府实行了一项新措施, 即 在操作环节上让妇女 担任 领导职位。
阿尔及利亚妇女在国家各部门 也担任了重要职位 , 担任 了部长、大使、法院院长。
如此以来,在 政府担任 高级 领导职务的 有 3 位女性、 4 位 女大使,其中 2 位 在国外 工作、 1 名 女 省 长、 3 位特级省长、 2 位省长级代表、 1 位 部委秘书长 、 5 位部长办公室主任、 3 位省政府 秘书长 、 3 位省政府监察 员 、 11 位女县级领导人 。
一些自然科学、文学研究机构, 科技 大学也是 由女性领导管理 。
在担任法官 方面,妇女 担任的职位 如下: 3 582 名法官中,最高行政法院 主席 1 人;法院院长 2 人,副院长 7 人,法庭庭长 33 人, 预审 法官 65 人, 妇女所占比例为 36.82% 。司法 部机构中, 15 653 名工作人员中,妇女占 54.82 % 。
同样, 内务与地方政府部的中央行政 机构中,妇女占 所有工作人员的 36% ,其中 担任高级职务的 占 31% 。
妇女参与 国家 各 机构 工作 :
可以明显感觉到妇女存在于国家 各 机构,尤其是阿尔及利亚 国家人民军、 国家安全 总 局 、 民防 总局和 国家运输局。
国家安全总局:
国家安全 总 局进行了深入的改革,以便尽可能多地招募妇女。
在国家安全 总 局各部门工作的妇女越来越多,其中分区专员 3 人,高级专员 14 人,专员 65 人, 军官 539 人, 便衣警察 940 人, 29 名公安下士长, 103 名警方高级调查员, 72 名公安下士, 115 名警方调查员, 4 638 名公安人员, 4 058 名协警。
安全系统中, 2007 年妇女占据的比例为 12.34% 。需要说明 的是, 23.98% 的女警从事行政工作, 76.02% 的女警从事实际警务工作。
按照 阿尔及利亚所支持 和 鼓励的政治 方针所采取的行动中 ,国家安全 总 局对于在该机构中招募妇女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并坚守两性机会平等的原则,尤其是在录用、培训和晋升方面。
职位申请人的 筛选 条件和入职条件是相同的。他们在警校里的培训课程也是一样的。
培训结束后,会以同样标准毫无差异地 在警察机构的各个特定部门挑选 学员 担任领导职务,并对其进行职业规划 。
国家安全 总 局各单位 2008 年共有 10 596 名 女性 工作人员,其中 156 名 女性 身居高位。 1989 年,该单位的 女性工作人员总 数为 933 人。
在国家安全系统中,妇女 担任着 各类管理 职务 ,比如:调研主任,副主任,地方安全 负责人 ,城市安全 负责人 ,警队及部门 负责人 等。妇女也担任 其他 专门职务,比如拆弹员 、 摩托骑警 、 雷达操作员等。
目前,新招募的 1 171 名妇女正在各警校进行培训,其中包括 50 名警官, 148 名 便衣警察 以及 973 名公安人员。
民防总局:
民防方面 ,妇女工作人员在行政和业务部门也得到了入职和晋升的保证。该系统在 2008 年 共有 923 名工作人员,其中:
- 20名妇女身居高职;
- 174名女军官;
- 53名女士官;
- 239名妇女民防人员。
尽管这一机构存在特殊性,但还是 开 展行动来克服妇女干预部门及 其他 部门在招聘中的心理障碍,尤其是 根据各省份的要求 让女性 担任 医疗 军官 和 士官 。 女性与其 男 性 同事遵守同样的纪律 条例和工作条例 。
事实上,民防部门所实施的条例,尤其是 1992 年 8 月 10 日颁布的第 91-274 号执行令允许自 1996 年开始,妇女逐渐进入该系统某些部门工作。
在这一背景下, 女性大量 进入该系统,一开始的增幅并不 明显 。几年来,经过统计,招募女医生的数量 大幅增加 。
1996 年,妇女工程师官员第一次被系统录用。妇女工程师被安排在 指挥系统 中的管理岗位,等级森严,须服从严格的纪律 条例 。
在该部门, 2 名 女性被任命为总局的副领导人 , 13 名 女性担任 服务处或办公室的 负责人 。
国家运输局:
对于妇女进入该 极其 敏感领域,政府也进行了干预工作,尽管该领域具有自己的技术和 专业 特点。
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层面,在该 机构 的开发和维修 领域 中,男女在 规划和培训方面的 机会平等得到了保证:
- 身居要职的妇女比例:26%;
- 普通部门女性公务员比例:70%;
- 负责程序设计、维护、网络管理与执行的女计算机编程员比例:54%;
- 女性执行公务员比例:11%;
- 16%的妇女在技术部门工作。
这些数字明显反映出 了 国家所实施的基于男女 无 歧视原则的 招聘 政策。
C) 女性 参与负责 本国 政策 和政治生活 工作 的非政府组织机构 的工作 :
关于政党和社团活动的法律允许建立政党及各领域的非政府组织,尤其是保护妇女权利、妇幼健康、保护困难妇女的组织。
第 8 条: 妇女参与国际与地区事务
在 妇女参与 国际与地区事务 方面不存在任何性别 歧视 。妇女经常被指派 参加各种国际会议,或者是 成为 官方代表团 成员 。
第 9 条: 消除在取得、更改或保留国籍方面对妇女的歧视
在对 建议 24 和 25 所做的 回应中, 已经 提到了这方面的进展。 主要有以下方面 :
修订 家庭法与国籍法:
2005 年 2 月 21 日颁布的第 05-02 号法令 对 1984 年 6 月 9 日 颁布的第 84-11 号 家庭法 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 其中所做的 修订 旨在 消除某些针对妇女的歧视 性 条款 ,尤其是 对 有关 结婚、离婚 及其 影响 的条文进行 了 修订 ( 如 抚养权、配偶住所、赡养费、监护条款)。
1970 年 12 月 15 日颁布的 有关 阿尔及利亚国籍法 的第 70-86 号法令 后经 2005 年 2 月 21 日所颁布的第 05-01 号法令 修改和完善 , 现在 允许母亲为阿尔及利亚人的人士得到阿尔及利亚国籍(第 6 条)。
解除对第 9 条第 2 款 的保留:
随着《 国籍法 》 允许通过母亲 获得 阿尔及利亚国籍这一重大变更后, 阿尔及利亚对于第 9 条第 2 款 的保留也便失效。 对于此 ,阿尔及利亚总统 在 2008 年 3 月 8 日妇女节当天 宣布取消这一 保留意见 。
第 10 条: 消除在教育方面对妇女的歧视
阿尔及利亚政府保证所有孩子受教育的权利,不以种族、肤色、性别或 其他因素 进行 区分 。
国家的基本法律也都保证这项权利的 实施 , 尤其是 《 宪法 》 以及 2008 年 2 月 23 日颁布的第 08-04 号 国民 教育 指导 法 , 该法律第 10 至 13 条提到了 平等受教育 ,所有 6 至 16 岁 女孩 和男孩 接受教育的义务, 享有 平等受教育 条件 以及免费教育 的权利 。
因此,阿尔及利亚教育系统着力 消除对妇女的歧视, 并采取了 以下行动:
- 几乎所有教学机构为男女混合校;
- 学校生活各个方面以及进入学校、获得学位证、专业选择、取得奖学金和其他助学金、参加体育锻炼等方面在男女之间都没有任何歧视,还包括进入各种长期教育项目,包括成人扫盲计划。
需要说明 的是, 国家努力实施这些条款 ,若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没有遵守规定, 都 将会 按照上述法律 受到 惩处。
另外, 不同的学科内容,特别 是公民教育和宗教教育中, 都传达着 宽容、差异权利、接受他人、非暴力等观念。
为了支持阿尔及利亚上述法律条款中的原则与价值观念 以及阿尔及利亚教育系统 传达的价值观 , 以下是阿尔及利亚教育系统中的一些数据, 都反映出了阿尔及利亚教学机构中的现实情况。
一、 学生人数方面
为了说明 问题 ,以下是教育机构中学生人数按照性别划分的情况:
学年 |
学生 总数 |
女学生数 |
比例( % ) |
2000/ 20 01 |
7 712 182 |
3 726 603 |
48 . 31 |
2006/ 20 07 |
7 669 590 |
3 794 482 |
49 . 47 |
2007/ 20 08 |
7 636 531 |
3 777 233 |
49 . 46 |
2008/ 20 09 |
8 053 390 |
3 917 238 |
48 . 64 |
学生 总数 从 2000 至 2001 学年到 2008 至 2009 学年 增加 了 341 208 人,其中 190 635 人是女孩 。
1 – 学前教育 方面
学前教育方面, 也就是针对 5 至 6 岁儿童的入学教育,学生 总数 也有所上升, 其中女孩 占大约一半人数 , 数据如下:
学年 |
学生人数 |
女学生数 |
比例( % ) |
2006/ 20 07 |
111 596 |
55 550 |
49 . 78 |
2007/ 20 08 |
134 161 |
65 660 |
48 . 94 |
2008/ 20 09 |
433 110 |
201 612 |
46 . 54 |
阿尔及利亚致力于学前教育的发展, 并且通过 各机构 、公共管理系统、协会组织以及私营领域 的资助推广这一教育 。
2 – 初等 教育 方面 :
学年 |
学生 总数 |
女学生数 |
比例( % ) |
2006/ 20 07 |
4 078 954 |
1 926 560 |
47 . 23 |
2007/ 20 08 |
3 931 874 |
1 860 190 |
47 . 31 |
2008/ 20 09 |
3 249 000 |
1 537 883 |
47 . 33 |
6 岁左右的儿童入学率为 98% 。
小学学生 数 每年增长 40 285 人,其中包括 24 914 名女生。
– 中等教育 方面
女孩的 入学率 在入学总 人 数中占一半左右的比例,情况如下:
学年 |
学生总数 |
女学生数 |
比例( % ) |
2006/ 20 07 |
2 443 177 |
1 216 025 |
49 . 77 |
2007/ 20 08 |
2 595 748 |
1 280 541 |
49 . 33 |
2008/ 20 09 |
3 365 000 |
1 538 096 |
45 . 70 |
3 – 高中教育 方面
2000 至 2001 学年,高中教育中的学生人数 占 教育系统的 学生 总人数 的比例为 12 . 65% 。
学年 |
学生总数 |
女学生数 |
比例( % ) |
2000/ 20 01 |
975 862 |
547 945 |
56 . 14 |
2006/ 20 07 |
1 035 863 |
596 347 |
57 . 57 |
2007/ 20 08 |
974 748 |
570 842 |
58 . 56 |
2008/ 20 09 |
1 006 281 |
562 704 |
55 . 91 |
根据上述数字统计, 阿尔及利亚的教学系统 包括基础教育在内 , 中学与高中的教学男女比例都是 适宜的。
基础教育中,女孩的人数 实际和男孩的人数是持平的。 高中教育中,女生数量多于男生。
学生人数的显著增长也 要求加大 对教育 领域的大量 投入,包括教育设施, 大量招募和培训教学人员。
二、 教学方面
学年 |
教师人数 |
女教师数 |
比例( % ) |
2000/ 20 01 |
327 284 |
154 507 |
47 . 20 |
2006/ 20 07 |
349 821 |
185 354 |
52 . 99 |
2007/ 20 08 |
314 958 |
190 674 |
60 . 54 |
2008/ 20 09 |
362 782 |
267 917 |
73 . 85 |
为了应对 学生人数 逐年上升的 需求 ,教师的数量也在不断上升 。女教师数量在 2000 至 2001 学年 为 154 507 人, 而到 2008 至 2009 学年则增加 到 267 917 人,增加 了 113 410 人。
三、 教学设施方面
阿尔及利亚政府在扩大教学网络,尤其是扩大农村教学网络上付出了大量心血 ,以便最大限度地让学校与家庭靠近 ,并以此鼓励 女孩上学。 下表 反映 了 2006 年至 2009 年教学机构的 增长情况:
学年 |
小学数量 |
中学数量 |
高中数量 |
总体数量 |
2000/ 20 01 |
16 086 |
3 414 |
1 259 |
20 759 |
2006/ 20 07 |
17 163 |
3 947 |
1 473 |
22 583 |
2007/ 20 08 |
17 429 |
4 272 |
1 591 |
23 292 |
2008/ 20 09 |
17 636 |
4 633 |
1 671 |
23 940 |
四、 预算方面
阿尔及利亚一直将教育放在优先位置 , 自 19 60 年代初, 对教育拨款数额 就 达政府预算的 20% 。 对于教育的拨款额度近些年来 有所变化 ,但都在 20% 至 30% 的范围内。
2001 年, 拨发 给教育领域的预算为 1 919 . 86773 亿 阿尔及利亚第纳尔。 2009 年则达到 3 742 .76936 亿 阿尔及利亚第纳尔 ,是 2001 年预算的将近三倍 。
五、 教育 成效 方面
5 . 1- 毕业考试成绩
a) 小学 ( 五 年级和 六 年级)
学年 |
六 年级毕业考试通过率 |
男生 |
女生 |
|
2006/ 20 07 |
79 . 40 % |
|||
2007/ 20 08 |
小学 五 年级 |
小学 六 年级 |
||
83 . 47 % |
80 . 39 % |
b) 中学 \ 中考( BEM )
学年 |
中考通过率 |
男生 |
女生 |
2006/ 20 07 |
44 % |
39 . 30 % |
60 . 70 % |
2007/ 20 08 |
47 % |
40 . 30 % |
59 . 70 % |
c) 高中(毕业会考)
我们 通过对比三个教学阶段(小学、中学和高中) 通过 毕业考试女生的数量 ,发现 其高于男生。
5 . 2- 留级与辍学
2008 年阿尔及利亚教育部的最后一次调查 显示 , 女生留级率 在各阶段均 低于男生 ,如下表所示:
学年 |
通过高中毕业会考率 |
男生 |
女生 |
2006/ 20 07 |
53 . 29 % |
48 % |
62 % |
2007/ 20 08 |
55 . 04 % |
49 . 89 % |
57 . 94 % |
5 . 3- 留级率
a) 小学:
学年 |
留级 率( % ) |
男生 |
女生 |
2006/ 20 07 |
10 . 76 |
13 . 16 |
8 . 05 |
2007/ 20 08 |
7 . 52 |
9 . 16 |
5 . 66 |
b) 中学:
学年 |
留级率( % ) |
男生 |
女生 |
2006/ 20 07 |
9 . 50 |
13 . 39 |
5 . 45 |
2007/ 20 08 |
22 . 72 |
28 . 11 |
17 . 28 |
c) 高中:
学年 |
留级率( % ) |
男生 |
女生 |
2006/ 20 0 7 |
20 . 83 |
23 . 69 |
18 . 79 |
2007/ 20 08 |
28 . 69 |
30 . 56 |
27 . 30 |
5 . 4- 辍学:
a) 小学
学年 |
辍学率( % ) |
男生 |
女生 |
2006/ 20 07 |
2 . 33 |
2 . 77 |
1 . 84 |
2007/ 20 08 |
1 . 78 |
1 . 92 |
1 . 62 |
b) 中学
学年 |
辍学率( % ) |
男生 |
女生 |
2006/ 20 07 |
8 . 78 |
11 . 07 |
6 . 39 |
2007/ 20 08 |
10 . 55 |
12 . 78 |
8 . 29 |
c) 高中
学年 |
辍学率( % ) |
男生 |
女生 |
2006/ 20 07 |
11 . 30 |
13 . 92 |
9 . 44 |
2007/ 20 08 |
11 . 02 |
13 . 09 |
9 . 49 |
从这些数据中可以看出, 阿尔及利亚的留级率和辍学率还是相对较高的 。 其原因很多,包括多方面:经济、社会、儿童心理学等。
国民 教育部 意识到 这一问题的重要性, 通过发文来遏制辍学事件。 2000 至 2001 学年, 教育部实施旨在减少留级的紧急措施,以便缓解这一问题。
* 教学方面:
- 设立每周教学辅导,以便让困难学生克服自身缺点,弥补弱项,跟住进度;
- 教学项目减负;
- 组织教学支援会议,尤其是针对要参加考试的学生,以便让他们提高成绩;
* 教师培训方面:
- 制定国家进修计划,根据开展方式的不同以及提升潜力的可能对教师进行分级培训(远程培训、新技术培训、封闭培训、交替培训)。
- 充电计划中,优先培养能力最低的小学教师。
- 提高督学监督教师工作的能力。
5 . 5- 入学支援行动
入学对于 男女是没有区别的, 对于来自困难家庭的学生也有鼓励入学的措施,比如:
- 设立奖学金,帮助父母交纳学生的半住宿费和全寄宿费。
- 增加小学学校食堂,现在已有超过12000个学生食堂。
学年 |
理论 学生 数 |
比例( % ) |
2006/ 20 07 |
2 505 450 |
61% |
2007/ 20 08 |
2 719 727 |
67 . 75% |
-教学互助保证了3384207多名学生免费入学,并为一批处境困难的学生直接提供学习用品。例如,2008至2009学年,233.3万名学生得到了免费的书包。
-为每个上小学儿童提供2000至3000阿尔及利亚第纳尔的补助(孤儿、残疾儿童、恐怖主义受害家庭、需要帮助的其他儿童)。
-校车,目前有校车3829辆,可以运载超过70万名学生。
5 . 6- 半住宿 与 寄宿
半住宿 或 寄 宿的学生人数如下:
* 中学
半住宿
学年 |
学生人数 |
女学生数 |
2006/ 20 07 |
246 823 |
128 182 |
2007/ 20 08 |
406 295 |
210 211 |
寄宿 :
学年 |
学生人数 |
女学生数 |
2006/ 20 07 |
25 472 |
11 977 |
2007/ 20 08 |
34 905 |
17 002 |
* 高中 :
半住宿 :
学年 |
学生人数 |
女学生数 |
2006/ 20 07 |
135 169 |
82 010 |
2007/ 20 08 |
219 106 |
132 094 |
寄 宿:
学年 |
学生人数 |
女学生数 |
2006/ 20 07 |
33 050 |
18 594 |
2007/ 20 08 |
38 125 |
22 407 |
六、 和平 文化 、公民 权 、宽容教育方面
阿尔及利亚的教育系统 旨在培养未来的公民, 因此 保证公民 接受公民权 教育, 从小学开始就 通过各种学科教育 让每个孩子学会 民族和普遍 价值观 ,比如历史、阿拉伯语和外语、健康教育、环境教育、人口教育 以及公民和宗教教育, 为了 这一目的而让孩子们学会健康的行为、积极的态度, 也就是让孩子 学会如何“做人” 。
七、 学校 卫生方面
阿尔及利亚 国民 教育部 和 健康与人口部都在关注孩子们在各领域中的健康 , 这两个部门 在国内所有的学校以及医疗检查跟踪机构 设立了 学校 医疗队 (全国范围内一共有 1 114 家 医疗检查跟踪机构( UDS ) ) 。这些医疗检查跟踪机构 的人员构成包括校医 、牙医 和心理医生, 他们直接 在 学校 开展 工作。
八、 扫盲
国家扫盲战略在 2007 年至 2016 年 由政府部门与非政府组织合作实施, 旨在减少 50% 的在 2005 年所评估的 620 万 文盲 人数 。 这一目标也符合国际社会 制定的 千年发展目标。
扫盲行动针对所有人群,但 15 岁至 49 岁年龄段是重点。 其中 特别 关注的是 妇女以及农村人 口 。
以下是文盲率 的变化 情况( 10 岁以上的文盲):
性别 / 年份 |
1998 年 |
2008 年 |
男 |
23 . 6 % |
15 . 5 % |
女 |
40 . 2 % |
28 . 9 % |
总计 |
31 . 9 % |
22 . 1 % |
明显可以看出 , 文盲率 大大降低 。
第 11 条: 消除在就业方面对妇女的歧视
阿尔及利亚 《 宪法 》 倡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没有 性别歧视。 《宪法》第 29 条规定 ,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出身、种族、性别、见解或 其他 任何个人或社会状况 因素 而对他人进行歧视 ” 。这一宪法原则 赋予了妇女完全的公民身份。
阿尔及利亚政府致力于改善 对 公民的教化, 促进并跟踪家庭状况及妇女状况, 采用国际公约和 相关 法律来促进妇女的社会经济融合。
政府机构 在 提升 妇女社会地位 方面做出了更多的努力, 包括 女性担任公职或领导职位 ,或者是 通过 其 参与经济投资来 实现 。
1 . 劳动法中 对 女性 的规定 :
根据宪法 条款 规定, 劳动方面的立法 禁止任何形式的性别歧视。
劳动立法保证 不同年龄和性别的劳动者 的劳动权利和平等 , 尤其规定劳动者“ 同工同酬, 同等 资历, 报酬 相同 ” 。法律也 纳入 了对妇女的特别保护措施, 尤其是关于产假以及 妇女的家庭角色。 这些针对妇女的特别 条款 包括:
禁止在夜里工作;
禁止在法定休息日工作;
禁止从事危险、不卫生、有害健康的工作;
生育前后暂时停止劳动关系,享受常规的哺乳时间。
另外,女性工作者 如果因为丈夫工作地点发生改变,可以休假陪伴丈夫,若 养育 5 岁以下儿童或者 养育因为残疾而需要照顾的儿童 可以享受休假。
1990 年 4 月 21 日修订完善的第 90-11 号 关于劳动关系的 法律 重申了 男女在劳动领域 的 平等。 该法律规定 男女工资平等,要求同等工作资历享受同等待遇 ,男女待遇相同; 法律中的各种权利 男女劳动者可以无差别地行使。
法律第 6 条 强调 保护 就业 领域中的各种 基于能力和业绩的 受歧视者 。 这一公约类型的 法律是以遵守 宪法条款和国际 准则为基础 。 该项法律 尤其强调 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比如 集体谈判权 、 社会保障 、 退休 、 卫生 、 安全以及 劳动医疗 、 休息 、 罢工 权等 。 另外还包括:
- 第 17 条规定 , “ 各类协议 或 集体 合同 或有关劳动中的任何歧视性约定 中 基于年龄、性别、社会或婚姻状况、家庭关系、参与政党、是否加入工会 的歧视 性 条款 均无效…… ” 。
- 第 28 条规定 , “ 年龄在 19 岁以下的劳动者,无论男女,都不能从事夜班工作 ” 。
- 第 29 条规定 , “ 禁止雇主 让女性员工 从事夜班工作;如果 这一工作的性质和 岗位特点都有 正当 理由 , 有管辖权的 地区劳动监察员可以破例 允许这种行为 ” 。
- 第 55 条 , “ 生产期前后, 妇女劳动者根据 现行法律享受产假 ” 。
第 142 和 143 条规定了对于 歧视 性 行为的惩罚措施: “ 任何违反 本 法律规定的 关于每周工作 时间长度、每天工作长度 、加班时间超长 以及让年轻人或妇女从事夜班工作 的行为 将会受到 500 至 1000 阿尔及利亚第纳尔的处罚, 处罚根据人数加倍 ” 。
1998 年 1 月 28 日颁布的关于劳动卫生、安全与医疗的第 88-07 号法律第 11 条规定: “ 除了现行 法律 条款 规定 , 用人单位应当 保证 妇女、未成年以及 残疾员工 的工作力所能及 ” 。
最后,需要说明 的是, 非全职工作和在家里工作在法律上也有规定, 1997 年 12 月 8 日颁布的第 97-473 号行政法令 规定了非全职工作的相关条款 , 1997 年 12 月 8 日颁布的第 97-474 号法令 规定了 在家庭工作的劳动关系的相关措施。
2 . 妇女与社会保障体系 :
社会保障体系 在总体上还是保护妇女的: 妇女劳动者或具有劳动权利的妇女均享受社会保障 。 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没有对于性别的任何歧视。 除了疾病保险与劳动事故保障外, 体系还 给予了妇女特别保护措施,尤其是在 生育 及退休方面。
因此,妇女享受 14 周的育儿假,并且工资 在扣除社会保险和税费后 100% 发放 ( 根据 1983 年 7 月 2 日 修订和完善 的关于社会 保险 的 第 83-11 号法律 ) , 并享受各类福利。
妇女另外还享有实物补助 ,包括全部医疗药物 以及生育住院 费用实报实销 。
没有工作的妇女只要 丈夫 上了社会保险,也以生育保险的方式享受同样的 实物补助。
若 妇女 因伤残无法工作,其 在伤残保险上也与男性享有同样权利 , 死亡保险也是同样。
疾病保险方面:
在 1983 年 7 月 2 日 修订和完善 的关于 社会 保险的 第 83-11 号法律中 , 有关生育保险的 部 分有八项条款 与 生育保险补助 有关。 条款 中 规定 妇女劳动者享受的福利如下:
1 . 实物补贴 ;
2 . 现金补贴。
退休保险方面 :
在 1983 年 7 月 2 日 修订和完善 的关于退休的第 83-12 号法律中, 第 6 和 6 .2 条 规定了退休 金 福利。 享受退休金 的劳动者应当符合以下方面条件:
- 至少60岁。但是女性可在55周岁之后申请退休。第6.2条第2款规定,50岁之后,已经工作一定工作时间,也就是缴纳至少20年(退休保险)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一定比例的退休金。根据该法律条款,妇女劳动者的年龄及劳动长度可以减少5年。
1997 年起生效的法律规定 保证妇女劳动者 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时候享受部分退休金:
- 年龄超过45岁;
- 至少缴纳15年退休保险。
妇女在 缴纳 32 年退休保险后,也可立即 享受 退休。
权利所有者 (家属子女) 补贴方面 :
第 30 和 31 条认定 的 权利所有者为: “ 丈夫 ,所照顾子女, 按照 1983 年 7 月 2 日颁布的关于 社会保险 的 第 83-11 号法律 第 67 条认定的权利所有者为 所照顾的子女, 三 代 以内的 旁系亲属 (女性、无收入、年龄不限) ” 。
第 15 条规定: “ 除了退休金, 退休人员如需照料配偶,养老金有权增加 , 若配偶退休金相同,则不予增加 ” 。
退役军人特别条款:
对于退役军人和 牺牲军人家属采取特别措施 , 1983 年 7 月 2 日颁布的 关于 社会保险 的 第 83-12 号法律(第 20 至 29 条)和 1991 年 1 月颁布的关于 牺牲军人家属补贴的 第 91-01 号法律均有相关措施。
家庭补助与 其他 补助:
如果妇女离异或处于离婚官司、单身照料孩子的状态, 无论其是否工作,她都会得到家庭补助与孩子的助学金。
受社会保障照顾的丧偶妇女 无论年龄多大都享受配偶的 养老金 。 已故缴纳社会保险人员的女儿若无收入且未婚,无论年龄多大,也可享受 父母的 养老金 。
这些措施均考虑了阿尔及利亚社会的特殊性,保证 女性无工作时得到收入。
家庭补助方面, 有未成年子女的劳动者享受家庭补助,最近补助额有所提升。
退休劳动者 为照料配偶,也可享受退休金增加 福利( 1999 年 12 月 12 日颁布的法令 修改并完善 了 1983 年 7 月 2 日颁布的 第 83-12 号法律 ) 。
促进 就业与 遏制失业 行动计划:
促进 就业与 遏制失业 的问题 也是阿尔及利亚总统 推行的 主要策略之一 , 阿尔及利亚总统 制定了 计划到 2009 年 创造 200 万 个 工作岗位的目标, 其中有 100 万 个 工作岗位为长期工作。
职业安置帮助措施 : DAIP
这一措施在 2008 年 6 月启用。 新的 促进 就业与 遏制失业 战略 分为几个目标,其中包括:
- 实施经济手段来遏制失业,发展创业思想,以便促进投资生产,创造财富和就业机会;
- 让培训适应市场需要,提升劳动力素质,通过职业培训,令求职者准备好进入劳动领域,另一方面,为失业者再就业组织技能培训;
- 改善并加强劳动力市场中介服务;
- 将提升就业战略中的规划、跟踪、管理和评估的机制现代化;
- 具体落实总统计划中创建200万个就业岗位的目标。
根据经济 研究 , 新 措施 中 对 男女之间没有 任何 歧视 。 其中包括三类劳动合同:
1/ 毕业生安置合同( CID ),合同目的是 优先注重青年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2/ 职业安置合同( CIP ) ,合同旨在帮助 从 中学毕业 和职业培训中心毕业 的青年求职者 ;
3/ 培训——安置合同, 帮助没有培训经历或职业资格的求职者。
第 12 条: 消除在保健方面对妇女的歧视 :
1 . 人口发展与主要数据
1 . 1 根据年龄与性别划分的结构
阿尔及利亚人口发展的特点是人口结构转型加速, 主要表现为 19 90 年代生育大幅降低,其中决定性因素主要是避孕措施的应用以及婚龄的推迟。这种状况也反映出阿尔及利亚社会以及夫妻对于生育态度的深刻变化,其国内调查也反映出了这些问题。人口结构转型对于人口年龄结构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如同第四次人口普查所示( 1998 年)。这次普查显示出 5 岁以及 20 岁以下年龄段人口降低,相应地劳动力人口有所增加( 20 岁至 59 岁),人口老龄化倾向明显, 60 岁左右的人口上升巨大,随之而来这个年龄段的人口比例以及数量也有所上升。阿尔及利亚女性寿命比男性更高(多出 2 年),所以老年人口中,女性的人数比男性更多。
1 . 2 人口预期寿命
人口预期寿命是一种健康指数,阿尔及利亚的人口预期寿命已经超过了 75 岁, 2005 年为 75 . 3 岁 , 2006 年为 75 . 7 岁 (男性 74 . 6 岁,女性 76 . 7 岁)。 1970 年至 2006 年,人口预期寿命上升平均已经超过了 23 岁,女性则超过了 24 岁。
根据性别划分的人口预期寿命( 1970 年至 2006 年)
年份 |
人口预期寿命 (单位:岁) |
||
男性预期寿命 |
女性预期寿命 |
人口预期寿命 |
|
1970 |
52 . 6 |
52 . 8 |
52 . 6 |
1980 |
55 . 9 |
58 . 8 |
57 . 4 |
1985 |
62 . 7 |
64 . 2 |
63 . 6 |
1996 |
66 . 8 |
68 . 4 |
67 . 7 |
2000 |
71 . 5 |
73 . 4 |
72 . 5 |
2006 |
74 . 6 |
76 . 7 |
75 . 7 |
2007 |
74 . 7 |
76 . 8 |
75 . 7 |
1 . 3 婚姻
婚姻状况近些年来 发生 了深刻的变化。尽管直到 19 80 年代,阿尔及利亚的婚姻特点还是早婚并且结婚数量密集,之后阿尔及利亚的平均初婚年龄则有了非常大的 推后 。
尽管城市的初婚年龄更迟, 即 女性 为 30 岁,男性 为 34 . 2 岁,农村地区的婚姻年龄 推 后也成为了明显问题( 2006 年数据为女性 29 . 9 岁,男性 33 . 5 岁)。学历对于文盲、小学和中学毕业的妇女的结婚年龄没有影响,三者之间的结婚比例相当。而受过高等教育的妇女初婚年龄则达到了 33 岁( 2002 年数据,比起中小学教育程度的妇女高出 3 岁,小学的为 29 . 3 岁,中学的为 29 . 2 岁)。
根据性别划分的初婚平均年龄变化表
性别 |
1948 年 |
1954 年 |
1966 年 |
1970 年 |
1977 年 |
1987 年 |
1998 年 |
2002 年 |
2006 年 |
女 |
20 . 0 |
19 . 6 |
18 . 3 |
19 . 3 |
20 . 9 |
23 . 7 |
27 . 6 |
29 . 6 |
29 . 9 |
男 |
25 . 8 |
25 . 2 |
23 . 8 |
24 . 4 |
25 . 3 |
27 . 7 |
31 . 3 |
33 . 0 |
33 . 5 |
1 . 4 社会人口数据:
1 . 4 . 1 文盲率
( 2002 年泛阿拉伯家庭健康调查 [PAP FAM] 数据以及 2006 年阿尔及利亚第三次 多指标类集 调查 [ MICS3 ] 数据 )
性别 |
2002 年 |
总计 |
2006 年 |
总计 |
||
居住地 |
居住地 |
|||||
城市 |
农村 |
城市 |
农村 |
|||
男( % ) |
13 . 5 |
24 . 6 |
18 . 2 |
12 . 4 |
21 . 8 |
16 . 5 |
女( % ) |
26 . 6 |
47 . 0 |
35 . 0 |
24 . 1 |
41 . 3 |
31 . 6 |
总计 |
20 . 1 |
35 . 7 |
26 . 5 |
18 . 2 |
31 . 5 |
24 . 0 |
2008 年的文盲率预计为 22 . 1% (根据 2008 年人口普查数据,男性文盲率为 15 . 5% ,女性为 28 . 9% )。
2 . 数据差异分析
2 . 1 生育 率
每名妇女的生育数量从 1970 年的 7 . 8 下降到了 2006 年的 2 . 27 。 1970 年至 1986 年,妇女生育率下降了大约 30% 。 1992 年至 2006 年下降速度则更快,大约为 50% 。这一下降在城乡两地都有表现;在这一时期,农村的 生育 下降率更为显著,为 54% 。
根据年龄划分的生育率情况( 1992 年至 2006 年)
年龄 |
每 千人生育率(调查前子女为 0 至 4 岁) |
||
1992 年阿尔及利亚母婴健康调查( EASME ) |
2002 年 EASF 调查 |
2006 年阿尔及利亚第三次综合指数调查( MICSIII-06 ) |
|
15-19 岁 |
21 . 0 |
6 . 0 |
4 . 4 |
20-24 岁 |
143 . 0 |
59 . 0 |
51 . 3 |
25-29 岁 |
243 . 0 |
119 . 0 |
111 . 1 |
30-34 岁 |
214 . 0 |
134 . 0 |
129 . 2 |
35-39 岁 |
220 . 0 |
105 . 0 |
108 . 9 |
40-44 岁 |
164 . 0 |
43 . 0 |
44 . 7 |
45-49 岁 |
92 . 0 |
9 . 0 |
2 . 3 |
ISF 数据(每个妇女生育子女数) |
4 . 4 |
2 . 4 |
2 . 27 |
根据教育状况划分的生育情况调查表明 , 教育状况对于生育的影响越来越小。这一方面,各类妇女生育子女数字( ISF )曲线变化表现的很明显。以前受过中等级以上教育的妇女和文盲妇女生育数字差距为超过 3 名子女,而 2002 年则只相差 1 . 4 名子女。
另外,相对 1992 年,文盲妇女拥有孩子的数量为 2 . 7 个 ,也下降明显。高中及以上学历妇女每人有 1 个孩子, 受过 中学 教育 的则为 1 . 3 个孩子, 受到 小学 教育 的为 1 . 1 个。
这一方面,需要强调信息、教育以及宣传行动( IEC )的作用, 以及计划生育 服务的改善 有了成效 。
2 . 2 结婚 率
2 . 2 . 1 受教育状况 与 居住地
2002 年 EASF 数据 |
2006 年阿尔及利亚第三次综合指数调查( MICSIII-06 ) |
|||
男( % ) |
女( % ) |
男( % ) |
女( % ) |
|
按教育层次 划 分的结婚年龄 |
||||
未接受教育者 |
31 . 0 |
28 . 3 |
30 . 4 |
28 . 7 |
小学文化 |
33 . 4 |
29 . 3 |
33 . 0 |
29 . 6 |
中学文化 |
33 . 2 |
30 . 7 |
33 . 9 |
29 . 0 |
高中文化 |
35 . 5 |
33 . 2 |
33 . 8 |
29 . 6 |
大学文化 |
34 . 8 |
33 . 1 |
||
按居住地区 划 分的结婚年龄 |
||||
城市 |
33 . 7 |
30 . 0 |
34 . 2 |
30 . 0 |
乡村 |
31 . 9 |
29 . 1 |
32 . 6 |
29 . 7 |
平均 |
33 . 0 |
29 . 6 |
33 . 5 |
29 . 9 |
2 . 2 . 2 近亲问题
近亲问题会导致遗传风险,并且反映出阿尔及利亚对于传统婚姻行为的坚持,是该国长期存在的现象,因为这个问题涉及到 22% 的生育适龄妇女。这一问题在年龄上没有什么显著的差异,老年妇女和年轻妇女都会有近亲结婚的问题,城乡之间的近亲结婚比例差别也 不 大。不过,教育程度可能对于近亲结婚问题起到了十分积极的改善作用 :女性文盲的近亲结婚比例更高( 26 . 4% ),而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的妇女则最低( 9 . 4% )。
15岁至49岁妇女与丈夫亲属关系分类( EASF 2002 调查数据)
年龄 |
与丈夫亲属关系 |
||
有亲属关系 |
无亲属关系( % ) |
||
表 / 堂兄弟( % ) |
其他 关系( % ) |
||
15-19 岁 20-24 岁 25-29 岁 30-34 岁 35-39 岁 40-44 岁 45-49 岁 |
24 . 1 22 . 1 21 . 8 24 . 2 21 . 4 20 . 4 21 . 8 |
15 . 0 10 . 2 12 . 0 10 . 5 11 . 8 10 . 9 11 . 8 |
61 . 0 67 . 7 65 . 7 65 . 3 66 . 8 68 . 6 66 . 3 |
城市妇女 农村妇女 |
20 . 2 24 . 4 |
10 . 6 12 . 3 |
69 . 0 63 . 3 |
文盲妇女 只会读写的妇女 小学文化妇女 初中文化妇女 高中及更高文化妇女 |
26 . 4 22 . 0 17 . 8 15 . 7 9 . 4 |
12 . 8 10 . 1 11 . 0 10 . 0 3 . 4 |
60 . 8 67 . 9 71 . 0 74 . 1 87 . 1 |
平均 |
22 . 0 |
11 . 3 |
66 . 6 |
2 . 2 . 3 早婚与一夫多妻
阿尔及利亚 15 至 49 岁的妇女中 (调查时的实际年龄) ,在 15 岁以下结婚的占 0 . 8% , 18 岁之前结婚的妇女则占 7 . 8% (法定结婚年龄) 。
早婚状况在早一辈人中更为显著 ( 45 岁至 49 岁妇女早婚人数 占 21 . 1% ) , 然而在青年女性中其比例也相对 不低 , 这 也反映出这个问题的 持续存在 。 早婚现象在 20 岁以上的各妇女年龄层中均有所表现, 20 岁至 24 岁的妇女占 1 . 8% , 30 岁至 34 岁的妇女占 5 . 9% 。
另外,在 15 岁至 49 岁的妇女中, 4 . 4% 的人的婚姻为一夫多妻。 这一比例随与妇女年龄成正比 : 20 岁至 24 岁的年轻妇女中,这一比例为 1 . 9% , 45 岁至 49 岁的妇女中,这一比例为 6 . 1% 。
3 . 获得 照料
为了贯彻 2007 年 5 月 19 日颁布的第 07-140 号执行令, 阿尔及利亚采用了一种 新的医疗卡 , 根据 执行 令, 此卡整合了 各个等级的公立 医院以及 建立在 社区 公立医疗 机构 中的 综合诊所 的 医疗 服务 。 为 此, 阿尔及利亚建立了 257 个 社区 公共医疗 机构 。
其目的是通过这样 让基本的治疗 服务 得到质的提升 ,优化 社区 公共医疗 机构的技术水平 , 为其 招募各基本科室专家 , 并 为设立 一套分层次的医疗 系统 创造 条件。
这一执行令也允许这些机构在经济上获得自主,以确保 更为平等地分配财政资源来支持 社区 医疗体系。 执行令 特别重视改善 对于母亲和儿童的 医疗服务 。
医 务人员 及医疗设施 覆盖情况表( 2007 年)
工作人员 |
从业人数 |
每位医生照顾多少 18 岁以下的人 |
每位医生照顾多少普通人群 |
专科医生 |
16 285 |
1/1 011 |
1/2 081 |
全科医生 |
24 572 |
1/606 |
1/1 373 |
妇产科医生 |
1 178 |
||
儿科医生 |
1 000 |
1/11 664 |
1/32 728 |
药剂师 |
7 417 |
1/ 4 571 |
|
专科 与 全科医生 |
44 365 |
1/ 830 |
|
牙医 |
10 621 |
1/ 3 191 |
|
外科医生 |
62 403 |
1/599 |
|
辅助医生 助产师 |
99 354 9 000 |
1/130 |
1/ 341 1/1 033* |
* 助产师的比例是对于育龄妇女而言 |
机构 |
2007 年 |
病床数 |
综合医院 |
240 |
35 157 |
妇产医院 |
511 |
3 450 |
大学医疗机构( EHU ) |
01 |
740 |
大学医疗中心( CHU ) |
13 |
12 697 |
专科医疗机构( EHS ) 其中的妇幼保健院 |
54 18 |
9 585 |
总床位数 |
61 629 |
4 . 健康项目
4 . 1 妇幼健康:
阿尔及利亚 健康领域中,妇幼健康是位列首位的 。 关于促进与保护健康的 第 85-05 号法律规定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该法律在 1990 年也得到了 修改和完善 , 法律 明确 规定:
- 妇幼保护措施(第67至75条);
- 教育领域健康保护措施(第77至82条);
- 困难人群保护措施(第89至95条);
- 精神疾病治疗(第103条至149条);
- 计划生育,旨在确保家庭和睦和谐,保护母亲与子女的平安健康。
为实现这些量化目标, 阿尔及利亚在健康领域改革进程方面 强化了针对母亲与子女的项目。
对于加强助产照料的预期改善 主要 如下:
- 提供额外财政补助,将生育技术标准化,让其在治疗以及入院服务上更具操作性;
- 计划设立妇幼专科医疗机构,并根据人力资源管理计划调配产科医生;
- 为加强在不发达地区的医疗卫生服务,为全科医生设立专门的妇产科培训证书。
对于儿童, 阿尔及利亚 已经制定了 在 2015 年实现 最低发展目标的 战略和计划 ,并且符合《国际儿童权利公约》 条款的规定 。 其重点放到了 产妇及其产前产后 健康上, 以便加强生育前的照顾 , 例如 分娩 照料条件,高危妊娠照料条件, 其中 包括 内源性风险。
4 . 1 . 1 产前产后 健康
2005 年阿尔及利亚实施了国家 围产 计划, 该 计划也得到了 国家最高领导人的政治意愿的保障 , 阿尔及利亚 颁布执行令 规范了生产前期以及产 后 期 服务 的组织工作 ( 2005 年 11 月 10 日颁布的第 05-435 号执行令)。
该执行令 是一项三年计划( 2006 年至 2009 年),旨在保证对母亲及子女两方面的照顾,减少生育前的风险 。 其目标是 将出生死亡率降低 30% , 产妇死亡率降低 50% ,尤其通过以下措施:
- 预防、检出并有效照顾在怀孕期间发生的糖尿病、高血压以及其他流行疾病。这些工作通过多学科医疗团队的专门会诊以及一套基本的健康检查系统实施。
- 产科检查标准化,以减少30%因产后出血并发症而导致的产妇死亡案例,该症状是产妇死亡的第一致命因素。
- 根据执行令,规范产室标准以及设立照顾新生儿的等级服务(基本照顾、新生儿重症监护、集中治疗)。
4 . 1 . 2- 幼儿
在阿尔及利亚的 24 个 预防 项目中, 有 9 项是特别针对幼儿设立的,其中包括女童: 免疫扩大项目( PEV )、 预防急性呼吸道感染项目( IRA )、 预防腹泻项目 、 预防风湿热项目( RAA )、 营养项目 、 家庭 意外 项目 、 预防沙眼项目 、 预防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项目 。
其主要目的是 减少这些疾病的严重 后果 、并发症,尤其是致死率。 免疫扩大项目( PEV )的主要目标是 根除脊髓灰质炎,消灭麻疹、白喉和新生儿破伤风。 实现这些目标的基础是 实施 针对各疾病的战略。 各种疫苗的接种 覆盖率 已经在 2006 年达到了 88% (第三次多指标调查) 。卡介苗( BCG )接种率为 98% ,白喉、破伤风、百日咳和小儿麻痹症疫苗接种率为 96% 。
婴儿死亡率变化情况(每千名新生儿)
2007 年 |
2006 年 |
1998 年 |
1987 年 |
1977 年 |
1970 年 |
年份 |
27 . 9 |
28 . 3 |
38 . 7 |
66 . 8 |
127 . 7 |
141 . 9 |
男孩 |
24 . 4 |
25 . 3 |
36 . 0 |
62 . 0 |
126 . 3 |
141 . 1 |
女孩 |
26 . 2 |
26 . 9 |
37 . 4 |
64 . 4 |
127 . 0 |
141 . 4 |
平均合计 |
2007 年的婴儿死亡率中,女婴死亡率比男婴死亡率明显低了 3 . 5 ‰ 。
4 . 1 . 3- 产妇健康:
2007 年,产妇死亡率( TMM )为 10 万人中死亡 88 . 9 人, 1989 年为 10 万人中死亡 230 人, 1999 年为 10 万人中死亡 117 人。 尽管如此, 考虑到阿尔及利亚的潜 在能 力, 这一数据还是 不能令人满意 , 而且各省份地区之间的死亡率相差也很大, 这反映出落后地区医疗覆盖率不均的问题长期存在。
对女性的 产前 健康照顾 有了明显的 改善, 尤其是 在 产前就诊率 提高 , 注射 破伤风疫苗人数 以及 去医院 接受助产 的 比例都 有所 上升 。
产前妇女医疗 服务 覆盖情况
比例( % ) |
1992 年 |
2002 年 |
2006 年 |
产前跟踪 |
58 |
81 |
90 . 4 |
破伤风疫苗接种 |
11 |
44 |
56 . 8 |
接受助产 |
76 |
91 . 2 |
95 . 3 |
产妇死亡率
年份 |
1992 年 |
1999 年 |
2004 年 |
2007 年 |
产妇死亡率(每 10 万) |
215 . 0 |
117 . 4 |
99 . 5 ( 估算 ) |
88 . 9 |
1992 年和 1999 年为调查数据, 2004 年和 2007 年为 估算 数据。 |
4 . 2- 青少年健康
4 . 2 . 1 学校与大学健康 工作
对于青少年的健康工作通过 多部门以及社团参与活动展开, 这些服务有一项包括 1 483 家检查跟踪机构( UDS )以及 100 家 大学预防医疗机构( UMP ) 的特别机制 。 近来, 这项旨在促进青少年健康行为的 机制 通过 在首都 设立 的一个 青年 之友 中心而得到了加强。
健康工作通过对多学科 医疗 团队的培训 以及对培训人员进行 生育 健康的培训 而得到了增强 ,团队目前包括:医生 1 718 人, 牙医 1 503 人,心理医生 415 人 ,辅助医生 2 091 人。
4 . 2 . 2 精神健康
精神疾病在导致残疾的因素中占 6% 。 阿尔及利亚人口中精神病患病率为 0 . 5% , 其中女性 0 . 4% ,男性 0 . 6% ( 2002 年 EASF 调查数据) 。 阿尔及利亚的人口中,残疾人占 2 . 5% , 其中女性 占 1 . 1% ,男性 占 3 . 9% ( 2006 年第三次 对指标类 集 调查) 。 根据 EASF 调查数据, 阿尔及利亚人口两项总患病率为 2 . 34% , 其中女性为 1 . 09% , 男性为 3 . 67% 。 EASF 数据显示, 6% 的残疾人患有精神疾病 。
年龄划分方面,需要着重强调 , 阿尔及利亚 60 岁及更 老 的妇女中残疾比例 最为突出 (为 6 . 2% , 而 20 岁至 59 岁女性为 1 . 1% )。 而 60 岁及以上 的男性比同年龄段的妇女的残疾比例高出 2 倍( 男性 为 19 . 8% ,女性为 6 . 2% )。
阿尔及利亚 响应 了世界卫生组织向世界各国发出的提议, 于 2001 年制订了精神健康国家项 目 , 该项目的特点是突出 预防与实施康复机制 ,沟通与健康教育 。 2002 年,这一项目得到了加强, 阿尔及利亚在基础医疗设施内建立了 精神卫生中心 ,以便 普及 精神卫生治疗 并保证更好的药品管理。 项目推出以来, 各 学校和大学都实施了推进精神卫生预防以及 对“临界人群”的照顾机制 , 此外各协会和 其他政府机构 也 开展了一些补充工作 。 对于将来三年所要实施 的 旨在 加强治疗与预防方面的照顾措施 的行动 , 考虑到 私立精神诊所数目 较多 ( 160 多个咨询诊所) , 政府 也计划将这些私立诊所融入行动中 ; 加强宣传教育; 与各相关合作部门加强合作伙伴关系。 其目的也是以有效方式来 扩大这一治疗机制, 通过与 戒毒部门 及 其他 部门的密切合作来 治疗 有毒瘾者。 53 家戒毒中心以及 15 家地区治疗中心正在建立中。
阿尔及利亚艾滋病率低,艾滋病毒 血清呈 阳性者为 0 . 1% 。
自 1985 年查出第一例艾滋病后, 该国 2007 年 12 月 31 日 由国家监控实验室确认 的艾滋病患者人数为 837 人, 2 910 人艾滋病病毒阳性 。按照性别划分, 感染 艾滋 病毒的妇女人数为 1 081 人,患有艾滋病的妇女人数为 273 人( 男女 性 患者 比例为 3/2 )。
病毒传播方式以异性传播为主( 45 . 29% ), 其中 育龄妇女受感染 越来越 严重(占其中 1/3 ) , 主要是年轻人传播,尤其是 弱势人群。 因此 , 行动 主要是 针对 分娩 时的母婴传播( 1 . 82% ) ,并 与社团合作, 通过学校和大学里的生理健康课及健康 计划 来 预防 青年人传播 的风险 。
阿尔及利亚各省共开办了 54 家免费匿名检查中心。
19 90 年代, 通过建立负责防范传播安全的国家血液局, 设立 对于献血 以及 国内的 血液流通的强制检查, 照料 机制 也得到大大加强; 建立 6 座艾滋病 毒 / 艾滋病 感染治疗中心; 向各中心免费提供 抗逆转录病毒药物。 2007 年至 2011 年期间各部门的计划主要围绕四个介入方面: a ) 对于弱势人群的预防工作 ; b ) 照顾 艾滋 病毒感染者以及艾滋病患者 ; c ) 社团 和社区 动员; d ) 通过 血清调查和行为调查 加强对于流行病发展的了解。
4 . 3 生殖健康
1994 年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 CIPD )之后 , 在全球 实施 生殖 健康战略项目的背景中, 阿尔及利亚政府也在 计划生育 中 着重凸显了对生殖健康的照顾 ,除此之外,还加强了 相关的法律法规措施。 1995 年,生殖健康与 计划生育国家 委员会开始运转 , 在 妇产医院 里 设立计划生育 中心, 这也 使得 生殖健康与 计划生育 方面的服务得到了 大大 的 延展。
生殖健康目前也成为了健康政策的一部分 , 而且也是人口政策的一个基本方面 ,因为它 的发展 会影响到 人口年龄结构金字塔的结构 , 这是 也是人口 加快转型的结果。 国家人口委员会的制度化( 1998 年, 1996 年委员会设立) 促进了多部门的共同发展 ,包括 各政府部门以及协会团体, 让它们共同对于健康、人口及发展问题进行思考。
4 . 3 . 1 计划 生育
避孕方法
2006 年阿尔及利亚第三次 多指标类 调查
城市乡村阴道隔膜女性避孕套男性节育植入节育环避孕药膏注射避孕输卵管结扎避孕套月经期避孕哺乳期避孕子宫节育器避孕药
以上避孕知识在 阿尔及利亚育龄妇女 中相当普及 , 99 . 2% 的妇女使用避孕药, 99% 的妇女使用子宫节育器, 这两个方面在 城乡之间没有多大的差距。 阿尔及利亚妇女对于传统和 / 或自然的方式也很了解 (哺乳期避孕、月经期避孕……)。 然而新的措施,阿尔及利亚妇女了解的则很少 (植入节育环 、 女性避孕套 ) , 有些方法在阿尔及利亚用的很少或是不用(输精管 结扎 、 阴道隔膜 、女性避孕套 ) 。
避孕措施的使用率达到 61 . 4% ,还是很高的比例,其中 52% 是利用现代方法, 不同社会文化背景的夫妇无论来自城乡, 在 使用方式 上都 是相同的。 19 80 年代末所记录的城乡之间超过 11 个百分点 的差距 也完全下降 (至 0 . 1 个百分 点) , 文盲妇女 和高中以上文化妇女在 19 90 年代相差 10 个百分 点, 如今 不到 2 个百分 点 ( 49 . 8 % 对 51 . 2 % ) 。
夫妻之间的避孕措施也成为选择生育与否的方法。 另外,一些因素,比如居住地、学历,也不再起决定性 作用。 这些事实都是阿尔及利亚 人口 发展进步无可争议的见证 , 尤其是 在 妇女发展以及 改善人口生活状况方面。
避孕措施的变化情况( % )(国家调查数据)
方法 |
年份 |
||||
1992 |
1995 |
2000 |
2002 |
2006 |
|
各种方法 |
50 . 9 |
56 . 9 |
64 . 0 |
57 . 0 |
61 . 4 |
现代方法 |
43 . 1 |
49 . 0 |
50 . 1 |
51 . 8 |
52 . 0 |
4 . 3 . 2 宫颈癌检查:
阿尔及利亚实施国家战略后, 2000 年 国家宫颈癌早期发现项目 开始进行 , 在 基层的 生殖健康与 计划生育机构 开展检查 工作, 对相关 检查 人员进行培训, 将 “细胞病理学机构” 纳入到 计划生育咨询之 中。 检查 工作在全国各省份进行, 共建立细胞病理 学机构 175 所, 培训 检查 医生 295 人。
4 . 3 . 3 不育症
为了 保证 夫妻生育权, 预防夫妻不育也是阿尔及利亚生殖健康以及宏观健康政策的目标 (预防夫妻不育症包括 检查与照顾 不育 病症及诱发症, 以及 辅助生育技术 ) 。
阿尔及利亚育龄不育夫妇占 7% , 目前大约有 30 万对夫妇不育。 各基本医疗点以及专门医院 都在致力于 帮助他们进行治疗和 / 或引导 。 私人医疗领域的辅助生育治疗( AMP )已有大大提升 , 阿尔及利亚共有七家 尖端生育技术研究治疗中心, 另有四家正在办理批准手续。 公立医疗方面, 政府正在建立三家医院级别的辅助生育治疗中心 。
4 . 3 . 4 暴力
暴力,尤其是针对妇女和儿童的 暴力行为 ,也是健康领域所关注的范畴。
针对不同目标人群的 生殖健康 部门也 在 开展 预防与治疗 由 暴力引发的生殖健康和精神健康 问题方面的工作 。这一工作由多个部门通力合作, 包括教育部门、青年部门以及社会团体。
主要 工作包括:
- 开展 对于遭受暴力儿童及妇女的 心理帮助工作, 培训专业健康人员 ( 培训 检查与跟踪 部门 [UDS] 多学 科 教育 团队 ) ,培养 全国各地 青年活动信息中心( CIAJ )工作人员 。
- 对 在 计划生育 中心 从业的 全 科医生和助产师等人员的培训中统一国家课程 。 该课程 的 教学目的是 在生殖健康项目中 考虑两性问题, 培训 从业人员 的 检查技术 和照顾受暴力侵害妇女的能力 。 同时, 该 培训也希望在中期内, 设立一个 经过医学法律 与 法律救助 机制培训的 的 开业医生 网, 以 保障 对于 需要 进行刑事 诉讼 的 女性受害者 提供服务 。
- 通过全国调研以及常规信息系统 改进暴力行为数据库 ,以便 对问题有更好的了解, 从而加强 战略 措施 。 需要说明 的是 , 针对母亲与儿童全球行动计划进行的 国家 健康 调查 ( EDG-2000 年 ) 就 纳入 了 妇女儿童 受 暴力 伤害 的 内容 (意外 或 故意) 。 最近的第三次综合指数调查 也有 一个关于妇女在婚姻中对 暴力 “感知度” 的调查。 这一方面 调查 显示, 67 . 9% 的妇女认为 由于 调查中列出 的 一些 关于妇女在“生儿育女中的角色” 方面的原因 而被丈夫 殴打 是正常的 , 尤其是无法管理好家务和子女教育。
2002 年的一项泛阿拉伯计划中的 EASF 调查显示 , 心理和生理方面的虐待 是 7 . 4% 的 残疾 妇女和 5 . 9% 的 残疾 男性致残 的原因 。
一项针对暴力 的国家调查 1 在 国家公共健康局( INSP ) “ 针对妇女暴力 ” 研究 小组的 支持 下进行。 通过 与司法部、国家安全部和内政部 等部门 共同 努力进行 调查 所得的 结果 使得 预防与打击暴力方面的国家战略 的基础得以 形成 。
第 13 条: 消除在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对妇女的歧视 :
- a) 获得 家庭补助 的 权利,参 见 对《公约》第 11 条的回应。
- b) 获得 银行借贷、抵押贷款或 其他 信贷方式 的 权利, 参见对 《公约》第 3 条的回应。
第 14 条: 消除对农村地区对妇女的歧视 :
阿尔及利亚政府启动了农业与农村 振兴政 策,其主要目的是通过 振兴 农业以及农业产业的 经济 增长,推动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 的活力 ,在制度和经济方面对农村与农业 发展注入推动力 , 从而 提高可持续性的食品安全,这也是阿尔及利亚加强社会凝聚力并增强国家主权的因素。
这一政策通过 2009 年至 2014 年计划项目实施。
该政策 2006 年启动,主要目的是振兴农村,政策名为“重建农村政策”( PRR ), 主要 内容为善政、地方民主和可持续发展 问题 。该政策通过以下手段实施:
四个主题:
农村现代化:改善农村的生活质量和条件;
农村地区经济活动多样化: 提高收入水平 ;
保护与重视自然资源;
保护与重视农村物质与非物质遗产。
这些主题均根据“省农业发展综合方案”( PDRIW )制定,其中所涉及的 48 个省份又制定了“全国农业综合发展方案”( PNDRI )。
“支持农村重建方案”( PSRR )包括三个阶段:
2007 年的第一阶段为试验阶段; 是 进行广泛政策宣传的过程,包括宣传政策的目的及措施, 推出 对所有 地方 参与者,特别是 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农村妇女 的宣传动员的 方案;
2008 年的第二阶段为巩固阶段;该阶段巩固了第一阶段所获得的成果,加大进行第一阶段的活动,通过各 方参与者来开展措施 ,尤其是通过妇女,妇女通过在“农村综合发展项目”中进行的个人活动热情支持“支持农村重建方案” 的具体实施 ;
2009 年的第三阶段为普及推广阶段;该阶段继续进行宣传、普及和 开展 工作,基本巩固确立了相关 相关参与者 的责任与承诺,以调动各种手段来 实现 “农村经济与农村重建”( REA – RR )目标。这一阶段也通过为实施“农村经济与农村重建”方案而签署的 2009 年至 2014 年绩效协议而实现。
需要强调 的是 ,“农村经济与农村重建”方案旨在通过其所设立的目标改善农村家庭的社会经济条件。
妇女作为这一社会组织的支柱,以及根据其在家庭和农业社会中占据的突出位置,农村妇女的 重要作用 已经被得到认可,因为这些重建方案为妇女提供了相同的机会 进入各个不同领域,从而开辟 就业与改善收入 的新 前景。
1- 农村地区的妇女角色
阿尔及利亚的农业人口预计有 1 380 万人,其中 70% 在 30 岁以下, 妇女 比例为 50% 。妇女被看作是真正的经济实体,她们为家庭经济做出贡献,保证家庭的饮食安全,甚至会为家庭挣来收入,比如在当地做小买卖,补贴家用。
“全国农业综合发展方案”是“重建农村政策”的 优先实施方案 ,该方案尤其旨在通过其所鼓励的 各个参与者 和机构间 的 协同互助来促进农村人口的个人与整体 发展 ,改善农村家庭的生活环境,农村妇女则是这一过程的 重要参与者 。
2- 妇女对于农村发展的参与及其优势:
“重建农村政策” 对男女没有任何歧视, 该项 政策 的 原则 是重在参与 。这一政策通过 “农村综合发展项目” ( PPDRI )来实施,该项目 集合了所有为了集体利益的行动 ,以自下而上的参与方式为基础,项目的想法在“ 农村发展项目 ” ( PPDR ) 中有所表现, 通过 各相关方参与接近、倾听、引导、商谈、交流想法,在阿尔及利亚 的 1 541 个乡镇 设立 “ 农村社区办公室 ”( CARC ),各方人员 都可以 参与其中(地方 获选人员 、由政府任命的调解人、计划实施者任命的活动组织人员、地区发展领导人、 民间社会 、地方政府、社团以及执行计划的妇女), 为鼓励和实施 “农村综合发展项目” ( PPDRI ) 建立协商空间 ,让妇女参与 执行计划 。
因此, 2009 年 4 月 1 日, “农村综合发展项目” ( PPDRI ) 数量 分布如下:
- 推行 的农村综合发展项目数量: 7 042
- 所 涉及 地区数量: 471
- 所 涉及 乡镇数量: 1 189
- 所 涉及村庄 数量: 4 694
- 家庭数量: 3 190 246
以 执行“农村综合发展项目”( PPDRI )的妇女 在如下领域 所 开展的 个人行动 用于说明 :
- 小型养殖业 (养蜂、养禽、养兔……) ;
- 家庭农业( 家庭 生产) ;
- 手工艺品制作(编织、陶器、编篮…… );
- 牲畜养殖( 养殖户 );
- 水果蔬菜包装 ;
- 为保障 家庭营养 对农产品进行加工 。
在实施“重建农村政策”( PRR )中,请 注意 “ 家庭 生产”的出现, 这类生产 由农村妇女来经营,以劳动换取收入, 用以补贴家用 。
在 这一方面, 2009 年因个人 利益 而投资的养殖户为 10 000 户,大部分都是由农村妇女经营,养殖蜜蜂、兔子和羊。
a ) 参与制定 和 执行各 层面 的发展计划:
“农村综合发展项目”( PPDRI )是一个自下而上的参与过程, 主要呼吁 妇女的参与,在其所实施的各个层面均鼓励女性参与其中;计划的想法就 源自 农村妇女 自己 ,女性 是 活动组织者、推广人员 和 调解人 , 社会机构 和民间社会 在整个“农村综合发展项目”( PPDRI ) 从计划提出到 实现,以及跟踪、评估和结束的过程 中帮助女性计划执行人传达项目的理念 。
农村妇女将 根据自己所执行项目的主题 接受相关培训,以加强自身在该领域的能力。
b) 获得卫生领域的适当服务 ,包括信息、咨询以及 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 :
阿尔及利亚政府为了让农村人口、尤其是农村妇女能够在农村地区 获得医疗服务,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努力 , 主要通过建立社区 医 疗 中心 实现 。 团体组织和民间社会通过 与各相关 部委开展合作与协商 , 制订了 以生殖健康、 计划 生育和保护环境为主题的宣传教育 计划 。
在 这方面,主题大篷车走遍了全国各地,特别是最为偏远 和 贫困的地区,其目的是 宣传、解释并普及推广 社会保障项目 ,并将生殖健康 以及性健康与 计划生育纳入农村和农业发展项目 。
c) 社会保障项目的益处:
阿尔及利亚的 社会 保障 体系 是 一个 统一的 系统 , 其保障条款对 男女 没有任何 区别,因此,它保 障人们的 社会 保障 覆盖 面(参保者与 相关 权利者)。 参见 对《公约》第 11 条的回应。
对于 农业种植者 (包括男女在内),其社会保障由无工资者国家基金( CASNOS )负担。
d) 来自学校或 其他 方面的各类教育与培训 ,包括功能性扫盲, 以及所有社区服务设施和推广工作的益处, 特别是 增长技能 的活动 :
通过增加学校 的数量 ,阿尔及利亚的入学率也有了显著增高,尤其是在农村地区, 这使得 学生们、尤其是女生就能够就近上学。
2007 年起阿尔及利亚开始针对农村文盲推行国家扫盲战略,当时的文盲率在农村地区为 42% ,是城市文盲率 21% 的两倍。
阿尔及利亚通过举办培训班和提高班,针对农村妇女实施了大量的扫盲项目;负责 农业种植者 与农村人口工作的活动推广者举行了许多知识 技能 交流活动。
社团组织也依靠国家设施(学校、青少年之家、文化中心、清真寺)以及由民间 社会 组织机构提供的方 法 参与了对农村妇女的扫盲行动。
团体组织的动员活动对 阿尔及利亚官方组织的扫盲和成人教育项目( 隶属于国民 教育部 负责 实施扫盲战略的 机构 ) 起到了 支持与 协助作用 ,使得项目对需要扫盲的弱势人群更具针对性,尤其是妇女。
需要说明 的是 ,在 农业经营者 的 教育程度方面 ,统计得出 , 85% 的女性农业经营者没有接受过教育。 这一 文盲率集中在 60 岁至 70 岁的年龄段 人群 。
相反,统计得出 , 385 名 女性农业经营者接受过高等教育和 / 或接受过技师或副技师教育,比例分别为 0 . 92% 和 1 . 66% 。
普及推广方面:
特别说明,为了做好对农村妇女的教育工作,超过 1 500 名 宣传推广干事参加了特别的培训项目,以 使 他们更好地了解农村地区的特点,更好地接近并教育农村人口,尤其是农村妇女及女孩。
普及推广工作经过发展,也变得十分多样,其所处理的问题已经超出了农业发展的范畴(以农村为基础的经济活动),比如:
- 计划 生育 ;
- 生殖健康 ;
- 环境保护 ;
- 卫生与营养 ;
- 地区与发展 ;
- 善政。
除了以上主题,普及推广工作也与以下问题产生了关联:
- 考察农村的方法 ;
- 农村重建的方法与政策,尤其是“农村综合发展项目”步骤 ;
- 小额信贷 机制;
- 农村宣传活动 ;
- 可持续发展参数与指标 ;
- 区域战略与地方发展 ;
- 项目周期管理( GCP );
- 参与式研究快速方法( MARP );
- 妇女自强 ;
- 组织团体的技术。
关于“ 农村妇女办公室 ”在 国家 农业普及 研究院 ( INVA ) 层面 所 开 展的活动,自其 创建以来至今, 办公室的主要活动 集中在 对于各地 农业服务( DSA )、省农业部门( CAW )、 草原发展高级委员会( HCDS )和森林保护 部门 ( CF ) 的 女性干部的培训与 进修方面 。
培训 进修 范围包括兽医、 国家农业工程师、林业工程师 以及农业技师 和 高级技师。
另外, 林业局 通过 其各地区部门, 也 计划 通过 重点组建的 负责农村妇女 就近工作的 “ 农村妇女办公室 ” 来实施 “重建农村政策”( PRR )。
这一项目 中有关上述领域的 女性 专业培训人员有 750 名 ( 分布在 48 个省份 ) , 由相关部门管理 , 自 2001 年开始,每年举行 3 次培训 研讨 会。
培训方面:
阿尔及利亚政府在各农村地区开办了 负责促进青年女性与妇女社会经济发展的培训机构 , 对于农村妇女的培训工作也借此进行。
这些 机构 在各地开放, 由 当地政府 培训与职业教育部门 和组织机构 管理 开办, 有临时机构,也有长期机构。
1998 年至 2006 年在各地开设这些机构 以来, 农村地区的 54 219 名女性青年 接受了 教育培训, 其中 2006 年的 女孩 人数为 10 934 人 。
另外,在培训农村妇女方面, 政府也与各 从事 提升农村妇女 地位的 协会组织 签署了 协议,比如: 阿尔及利亚红十字会、 IQRAA 协会、 国家农村妇女与农村发展协 会、 阿尔及利亚妇女与发展协会。
e) 组建 帮助实现经济方面 机会 平等的 互助 与合作 小组 (包括就业平等与创业平等):
阿尔及利亚农业领域 2006 年至 2007 年 所进行的根据 性别划分 农业劳动者的调查结果 显示 , 阿尔及利亚的农业劳动者共有 2 220 116 人 , 1 106 631 块农业开垦地 , 其中 93 143 块为 土地 外 经营 , 可利用的农业耕种面积为 8 434 786 公顷 。
2 220 116 名 农业劳动者的划分状况如下:
- 976 012 农业经营者, 占总人数 44% ,其中女性经营者人数为 46 043 人 ,占其中 4 . 7% ;
- 466 156 名合作经营者,占总人数 21% ,其中女性人数为 32 585 人 ,占其中 7% ;
- 363 586 名长期农业工人,占总人数 16 . 4% ,其中 女性人数为 19 058 人 , 占其中 5 . 24% 。
也就是说长期从事农业工作的人数为 1 805 754 人 (占总人数 81 . 34% ) ,其中 妇女人数为 97 686 人 , 占其中 5 . 41% 。
女性因素方面,统计 突出提到 , 51% 的女性农业经营者年过 60 岁, 在这些人中 48% 的人超过 70 岁 ; 统计也显示 , 30 岁以下的女性农业经营者 比例为 2 . 1% 。
另外, 公共农业 部门 方面, 根据性别所做的统计显示 , 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农业生产 管理部门 与机构 一共招募了 61 675 名正式员工,其中女性人数为 10 517 人 ,占总人数 17% 。
部门类型划分如下:
- 管理部门: 20 726 人,其中 5 120 人为女性( 占 2 4 . 7% )
- 经济管理部门: 9 678 人,其中 1 391 人为女性( 占 14 . 3% )
- 技术管理部门: 6 312 人,其中 1 626 人为女性( 占 25 . 7% )
- 投资管理公司( SGP ): 24 959 人,其中 2 380 人为 女 性( 占 9 . 5% )
- 总人数: 61 675 人 ,其中 10 517 人 为女性( 占 17% )
f) 参与各类 社区 活动:
阿尔及利亚农村妇女人口占妇女 总 人数 40% 以上, 是巨大的生产力 , 妇女 通过以下活动对于 社区 发展做出了贡献:
- 小型养殖业(家禽、火鸡、兔子、蜜蜂 );
- 乳制品生产 ;
- 蔬菜种植 ;
- 蔬菜与水果采集包装 ;
- 橄榄油采集、压榨、储存和流通 ;
- 种花。
也包括农产品再加工方面:
- 家庭营养项目 ;
- 食物储存 ;
- 手工艺品生产( 地毯、毛毯、篮子、陶器制作 )。
除了这些女性农业劳动者 外 ,也需要说明 , 妇女已经开始 建立并管理小型的农业企业, 开办养殖业, 生产牛肉和乳制品。
在农村地区,妇女所经营的农业项目都是中小型的, 她们也从事 手工艺生产, 不过 很少从 所销售的 产品中获利, 但是她们 积极参与 所生产的产品的 管理和商业运作。
另外,草原发展高级委员会( HCDS ) 也会在 每年的 计划中 , 写入一定的 针对 草原地区农村妇女 活动 的 促进方案 ,计划包括:
- 蔬菜种子项目: 1 848 名受益人, 遍及 181 个乡镇, 赠送量达 3 786 . 88 公斤;
- 植树项目: 353 名受益人, 遍及 69 个乡镇, 赠送量达 20 614 份;
- 养蜂项目: 469 名受益人,遍及 70 个乡镇 , 赠送量大 1 000 份;
- 养兔项目: 229 名受益人, 遍及 55 个乡镇,赠送量达 229 份。
这一项目的受益妇女总人数达 2 899 人 。
协会团体的角色:
农业部门 对农村妇女职业协会团体涌现的关注,是 通过 制定 机制和 措施 设立宣传项目(农村妇女办公室、重点小组、邻里小组) 来具体实施 , 方便了妇女 组织和实施活动。
重建农村政策( PRR )的实施也需要 协会团体的动员工作,以支持 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 ( MAA 战略 ) , 该动员战略 针对农村进行工作,特别是 由 针对促进农村妇女与青少年 地位的协会 来进行 。 有大概 4 000 家 地方协会目前 参与到了 行动中。
这些协会团体中, 有 13 家为国家级协会团体, 这 13 家机构 参加了由阿尔及利亚国内及国际专家进行的 农村 重建政策 工具运用 培训 。 培训目的在于 培养培训员 ,让其 负责 对地方协会进行这 类 培训。
这些培训是 2008 年至 2010 年 加强个人能力与 技术援助方案( PRCHAT ) 的一个组成部分。
g) 获得 信贷与农业贷款 、 商业化服务 、 技术服务 、 平等土地改革待遇 和农村发展项目:
自 2000 年 设立 国家农业与农村发展计划 ( PNDAR ) 以来 ,女性农业经营者 以与男性同样的理由 获得 了 金融与信贷服务 。
这些支持体现在农业 活动 的各个领域, 通过进行投资 , 促进了 农产品的改善, 也 使得 农村家庭 的 生活水平得到提高。
至 2009 年 2 月 28 日 , 通过得到 农场经营者 证 的农业从业妇女人数为 35 920 人 , 共统计的农场经营者 总数为 802 077 人 , 其中 766 157 人为男性 。 这一证件 可以让持证者 得到各类金融支持, 尤其是国家补贴和贷款 方面 。
国家补贴如下:
1 – 国家农业发展投资基金 ( FNDIA ) 由 2005 年 10 月 25 日颁布的 第 05-413 号 执行令 设立, 该法令 规定了 第 302-067 号 名为“ 国家农业发展投资基金” 特别 拨款 账户的 运行方式 。 到 2008 年 9 月 30 日 ,从事 总共 353 331 个项目 的 264 000 名农业经营者 获得 了基金的支持, 支持额度为 3 690 863 946 阿尔及利亚第纳尔 ,受益者 中包括 6 112 名女性 农业经营者, 基金支持的 项目如下: 养蜂、植树 、 饲料加工、 家禽饲养、 灌溉(浇灌设备)、 种植橄榄 ……
2 – 农村发展与土地 特许 增值 基金( FDRMVTC ) 由 2003 年 3 月 29 日颁布的 第 03-145 号 执行令 设立, 该法令规定了 第 302-111 号名为“农村发展与土地特许增值基金” 特别 拨款 账户的运行方式。
在土地特许增值项目上 所设立的农业 功能性 开发项目数量为 22 640 个 ( 占全国农业开发项目的 2 . 04% ) , 794 名妇女 通过这一项目在全国三十多个省份中实施的 152 个具体项目中获得了 土地分配。
同样,基金方面, 2008 年至 2009 年行动 期间 建立了 10 000 个家庭养殖 项目 , 项目主要针对参与计划的农村妇女所设立, 养殖项目类型包括: 牛、山羊、绵羊、 养蜂、养兔 。
3 – 反对荒漠化、发展畜牧业和草原基金( FLDDPS ) 由 2002 年 7 月 23 日颁布的第 02-248 号 执行令 设立, 该法令 规定了 第 302-109 号名为 “反对荒漠化、发展畜牧业和草原基金” 特别 拨款 账户的运行方式。 在 24 个省份 及 440 个 草原、牧区和准荒漠化 地区村镇中, 反对荒漠化、发展畜牧业 项目 一共超过 800 个, 项目涉及 147 919 个 进行相关活动的 家庭, 比如小型养殖业、 养兔、养蜂、饲养家禽, 妇女 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
4 – 2006 年 8 月 ,农业与农村发展 部门 设立 了 名为“ RFIG ” 的 无息 贷款 , 农村妇女和男性均可申请一年期贷款, 并可延长六个月。
这是一个农村信贷项目,信贷期限为一年半, 旨在 支持农村家庭进行农业和农村活动。
在通过获得农村土地产权“ APFA ” 土地 增值项目中, 2008 年第一季度在 姆西拉 省、 赫利赞 省、 廷杜夫 省、 塔曼盖塞特 省、 纳阿玛 省、 贝沙尔 省、 罕西拉 省、 麦迪亚 省、 拉格瓦特 省、 杰勒法 省、 特贝萨 省和 乌姆布瓦吉 省 获得土地分配的受益妇女的人数为 3 550 人 , 获得 土地总面积为 14 698 . 87 公顷, 受益人总数为 101 838 人。
土地改革:
阿尔及利亚所进行的全部土地改革 对男女并无 任何区别对待 ,并 对 获得 土地及 其他 相关福利 实施两性平等的原则。
这些原则也在现行法律法规中写明,包括:
- 1983 年 8 月 13 日颁布的关于获得农业用地产权的第 83-18 号法律;
- 1987 年 12 月 8 日 颁布的 决定 国内农业用地开发方式 并 确定 农业生产者权利与义务的第 87-19 号法律 ;
- 1990 年 11 月 18 日 修改并完善 的 关于分配 土地的第 90-25 号法律;
最近 一次的土地改革 是于 2008 年 8 月 3 日颁布 了 关于实施 农业 土地分配法的 第 08-16 号法律 , 该法律 对于 男女 在 获得土地方面 没有任何差别, 法律也 设立 了 有利于农村 繁荣 的条件 , 目的是 改善 农村人口 的 生活环境和 生活 水平 。
h) 获得 适宜 的 生活条件, 比如住房、卫生、供电、供水、 交通 和 通讯方面:
“农村综合发展项目”( PPDRI )作为一项基本的整合方式, 纳入了所有 保证农村家庭 享有 舒适 生活 条件以及改善农村社会经济环境的 机制 措施。
国家负责 “农村综合发展项目” 中的 集体用途 投资 ( 建设农村 公路 、住房, 供水设施、 卫生 中心、学校、 青年 旅馆 、 农村电力设施…… ) 。
这一工作主要如下:
- 农村住房: 在农村 就近 综合发展计划中实施 农村住房 支持 措施 。 这一措施目的是 加大对 农村 家庭的支援 , 根据 特别 程序 和资格 标准 由 国家住房基金( FONAL )提供 资金援助 。 2005 年至 2009 年期间, 在计划修建的 296 801 套住房中, 有 15 903 套 已 竣工交付 , 163 894 套住房 目前正在 施工中 , 117 004 套住房还 未修建 。
- 农村供电: 电力在农村地区的覆盖面已经达到 97% 。
- 供水设施: 通过 扩大饮用水 网络 及大力投资 (水坝,水网建设……) , 改善 了 农村地区 饮用水供水 情况 。
- 打破闭塞状态 : 政府 在打破闭塞状态 方面也 制定了一项 大方案,尤其是 打破 农村地区 的闭塞 。 通过 农村重建政策( PRR ) , 政府 修建 并修缮了公路。
通讯 方面: 阿尔及利亚全国 各地都有 地方广播并能够使用互联网, 这也方便了 除以 前文提到的方式之外 接收 信息。
全国各 个 最偏远地区 都设立了电视中心来 ,以此 作为 通讯和 交流 信息的工具。
另外, 全国各省份都建立了一个 通过 互联网 操作的“支持重建农村项目信息系统”( SI-PSRR ) , 这也成为了目前能够保证 对 农村综合发展项目( PPDRI ) 从建立阶段至实施完成 进行即时 跟踪评估 的工具。
农村妇女遇到的障碍:
尽管阿尔及利亚做出了很多努力, 有改善农村生活条件的政治意愿, 农村妇女在工作领域中还是 遇到了一些 障碍 , 其主要表现如下:
1 - 农村妇女遇到了 与 农村男性 经营者遇到的 同样问题,也就是:
- 投入和生产资料的成本非常高 ;
- 宣传 与 培训工作不到位 。
2 - 农村妇女自身也遇到了一些 特别的 问题 ,比如:
- 每天工作时间太长 ,农活与家务 活 加起来每天要 工作 12 个小时;
- 获得 治疗 服务 以及 改善 卫生覆盖面问题 : 医疗设施与团队 不足 在 向 妇女 提供医疗 方面 是一个 共同存在的 问题, 比如 在村庄里开设妇产科 , 为 游牧村落配备救护车以备急救 ;
- 信贷融资困难: 这方面的困难 与银行对妇女申请资格设卡有关 , 因为妇女 不符合担保 条件。
- 妇女 因无知而忽视 自身 权利 : 40 岁以上的 妇女 的文盲率很高 ,相反, 30 岁以下的妇女最低 学历则 有时要好得多, 也就是 高中或者大专, 但是 辍学问题一直存在 。
- 消除封闭的困难: 通往村庄的公路要么没有,要么无法使用, 不方便 女生上学, 这致使女孩 不得不在 12 岁之后辍学。
- 妇女生产商品 销售 困难 : 妇女缺少商业运营和市场知识,或者是知识程度不高 。 通常她们的产品的销售 工作 都是由 中介机构负责 进行。
- 饮用水问题: 有些村庄无法接通饮用水 , 农村妇女 不得不 使用自然水源 , 这些自然水源地有的距离 妇女住所较远。
- 无法获得信息,无法 获得最新 信息技术 : 尽管阿尔及利亚的各个部门都有 相关项目, 但惟独在农村 的 项目要少一些 ,这些项目并没有 惠及所有民众,尤其是 偏远封闭地区的民众, 因为那里 无法获取信息, 因此也无法 了解 发展契机 以及自身的社会经济权利 ,比如 国家补助 、社会保障 、家庭劳动法。
第 15 条: 消除在诉诸法律方面对妇女的歧视
参 见对建议 27 和 28 的回应。
本条 第四段 是 有关 个人 自由迁徙 和自由选择居所 权利 的内容 ,请参 见对建议 23 和 24 的回应。
在这一方面,需要指出的是 , 对于 大龄单身妇女 , 没有任何法律法规 阻碍她们自由选择 居所 ; 这也是宪法所 规定 的权利 ( 在国内自由迁徙的原则 ) 。 对于 已婚妇女 ,其原则是以与丈夫共同生活为主。 当然 也可以根据夫妻二人的意愿而调整。
因为社会经济的演变 , 许多对已婚夫妇 由于 客观原因而无法在一起居住, 比如夫妻工作地点 相距甚远 , 但是这完全不会影响到夫妻的和睦生活。
第 16 条: 消除在有关婚姻和家庭关系的一切事项中对妇女的歧视 :
参 见对建议 25 和 26 的回应。
关于 本条 e 款 提到的 有关 生育数量和间隔 的相关 信息 , 请参 见对 《公约》第 12 条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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