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CCPR/C/109/D/1795/2008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国际公约

Distr.: General

2 December 2013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人权事务委员会

第1795/2008号来文

委员会在第一〇九届会议上通过的意见(2013年10月14日至11月1日)

提交人:

Oleg Anatolevich Zhirnov(无律师代理)

据称受害人:

提交人

所涉缔约国:

俄罗斯联邦

来文日期:

2004年9月3日(首次提交)

参考文件:

特别报告员根据议事规则第97条作出的决定,于2008年7月1日转交缔约国(未作为文件印发)

意见的通过日期:

2013年10月28日

事由:

不公平审判

程序性问题:

有充分的时间和便利准备辩护和与自己选择的律师联络的权利、在司法需要的情况下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

实质性问题:

《公约》条款:

第十四条第3款(乙)项和(丁)项

《任择议定书》条款:

附件

人权事务委员会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第五条第4款在第一〇九届会议上

通过的关于

第1795/2008号来文的意见*

提交人:

Oleg Anatolevich Zhirnov(无律师代理)

据称受害人:

提交人

所涉缔约国:

俄罗斯联邦

来文日期:

2004年9月3日(首次提交)

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十八条设立的人权事务委员会,

于2013年10月28日举行会议,

结束了Oleg Anatolevich Zhirnov先生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提交的第1795/2008号来文的审议工作,

考虑了来文提交人和缔约国提出的全部书面资料,

通过了如下:

根据《任择议定书》第五第4款

1. 来文提交人Oleg Anatolevich Zhirnov先生系俄罗斯公民,生于1972年,提交来文时在俄罗斯联邦监狱服刑。他声称因缔约国侵犯了他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四条第3款(乙)项和(丁)项下的权利而成为受害者。提交人无律师代理。

事实背景

2.1 提交人称,某天,他被捕并遭到谋杀、勒索和绑架指控。他声称,萨马拉地区雅罗斯拉夫尔检察院调查官员Vasyaev先生2000年7月正式向他陈述对他不利的证据时(所谓“熟悉刑事案件”的过程),他的第一名律师Gordeeva女士不在场。提交人指出,虽然他明确要求与律师一同熟悉刑事案卷,但还是与律师分开阅读案卷。提交人称,这违反了当时生效的《刑事诉讼法》第49条第五部分,其中规定,在被告遭到指控的罪行可能导致死刑的情况下,必须有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过程。提交人除其他外,被指控犯有《刑法》第102条所指罪行(蓄意谋杀且情节严重),在当时可处以死刑。

2.2 某天,提交人与另一名同案被告就上述情况向萨拉托夫地区法院刑事分庭提出申诉,要求将其刑事案件退回进一步调查。除其他外,提交人还要求与第二名律师Abramova女士一同熟悉所有案卷材料,因为他在2000年5月6日才聘请Abramova女士。2000年5月12日,萨拉托夫地区法院刑事分庭判定,调查机构严重违反了刑事诉讼法,案件应退回进一步调查,以纠正发现的程序错误。法院特别指出,除非被告或其律师要求分开熟悉案卷,否则在任何有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案件中,调查人员都应同时给被告及其律师看所有案件材料。

2.3 进一步调查于2000年6月20日完成。提交人指出,萨拉托夫地区法院刑事分庭2000年5月12日的裁决没有得到执行,他再次在律师不在场的情况阅读了部分卷宗。2000年7月的一天,提交人的第二名律师Abramova女士成功通过了地方法官资格考试,不能再担任他的辩护律师。虽然提交人多次口头要求给他指派一名新律师或推迟阅读案卷,主管调查官员仍在律师不在场的情况下正式让他阅读案件卷宗。7月18、19、20和21日,调查官员继续在律师不在场的情况下,给提交人看案卷第六和第七卷的部分内容以及第十二、十三和十四卷。2000年7月21日,提交人聘请了第三名律师Nekhoroshev先生。2000年7月24日,提交人与Nekhoroshev先生分别阅读案卷第十五卷,此外,调查官员没有给提交人看某个视频证据,尽管提交人多次口头要求与律师一同观看。因此,提交人在庭审期间才第一次看到上述视频证据。法院接受了该视频的文字稿作为证据。

2.4 在2000年8月29日的庭审中,提交人就上述情况向萨拉托夫地区法院刑事分庭提出申诉。提交人的第三名律师Nekhoroshev先生补充道,之前的律师在诉讼程序的不同阶段代表提交人,他本人已熟悉了所有案卷材料,但是提交人只阅读了部分案卷,而且当时他不在场。提交人向法院解释,他的案件卷宗应当包含一份日期为2000年8月13日的证明,确认他之前的律师Abramova女士成功通过了地方法官资格考试,他继而聘请了Nekhoroshev先生作为新的辩护律师。检察官就提交人的干预作出评论,称没有资料显示Abramova女士已被任命为地方法官。法院决定,在核实手头掌握的关于Abramova女士的信息之前,暂不处理提交人关于与Nekhoroshev先生一同阅读案件卷宗的动议。最终,萨拉托夫地区法院刑事分庭再也没有就此做出裁决。

2.5 2000年11月1日,萨拉托夫地区法院刑事分庭判处提交人犯有蓄意杀人罪且情节严重(《刑法》第102条),且根据第146条(第2和第3款)、第126条(第2款)和第148条(第2款)指控的其他三项罪名成立,处以11年监禁。最高法院刑事分庭于2001年4月25日驳回了提交人关于撤销原判的申请。提交人请求最高法院复审的上诉也于2003年7月17日被驳回。最高法院称,未发现任何违反诉讼法以致于需要改变一审法庭判决之处。2003年11月12日,最高法院副庭长驳回了提交人就最高法院2003年7月17日裁决提出的上诉。

申诉

3.1 提交人声称缔约国侵犯了他在第十四条第3款(乙)项和(丁)项下的权利:有相当时间和便利准备他的辩护并与自己选择的律师联络,以及在司法利益有此需要的案件中,为他指定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总共十九卷,许多卷都超过200页。调查官员根据当时生效的《刑事诉讼法》第201条第六部分,规定了较紧的时间,每卷分配的时间只有一天(每天4-5个小时)。在第二名律师退出该案后,提交人不得不在2000年7月18、19、20、21和24日独自阅读案件卷宗的某些卷。提交人聘请了另一名辩护律师后,要求与新律师一道重新阅读之前独自阅读的材料,但是该请求被驳回。

3.2 提交人强调,在律师不在场的情况下,他无法在阅读案件卷宗材料后立即就材料的内容获得专业的法律意见。此外,由于不让提交人复印案件卷宗,他只得手写做笔记,因此无法在调查官员规定的较紧时间内读完,2000年8月2日,他不得不签署一份“阅毕声明”,而实际上他并没有充分熟悉所有控方证据。提交人在声明里看到了他与律师一同阅读过的卷号,也看到了他从未读过的卷号。提交人声称,他被剥夺了在审判前就某些案卷材料的内容获得专业法律意见的权利,也被剥夺了与律师一道及时就对其辩护以及案件判决至关重要的问题提出动议的机会(例如,请求传唤其他证人,指定其他法医专家)。提交人断言,对其辩护权的侵犯削弱了审判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因为他被剥夺了采取一切合法手段和方式进行辩护的可能性。

缔约国关于案情的意见

4.1 2008年10月29日,缔约国指出,总检察院多次审议了提交人关于辩护权遭到侵犯的申诉,没有发现任何侵权之处。缔约国还指出,各级法院,包括宪法法院都对其案件进行了复审,均未发现存在侵权之处。缔约国进一步指出,提交人声称他不得不在律师不在场的情况下独自熟悉案件卷宗,这不属实。根据2000年6月21日的一项记录,提交人被告知初步调查已经结束,他有权单独以及在有律师Abramova女士解释的情况下阅读案件卷宗。提交人及其律师自2000年6月22日起开始阅读案件卷宗。2000年6月30日,提交人收到调查官员的书面警告,称拖延阅读过程不可接受。调查官员认为提交人故意拖延,于2000年7月6日签发了一项指令,要求提交人在2000年7月28日之前完成阅读。2000年7月18日,提交人要求由另一名律师Nekhoroshev先生代理,于是在这名律师的参与下继续阅读卷宗。

4.2提交人进一步指出,2000年8月29日,法院驳回了提交人以熟悉案件卷宗的权利遭到侵犯为由要求将案件退回进一步调查的动议。相应地,缔约国主张,并没有侵犯提交人在《公约》第十四条第3款(丁)项下的权利。

提交人对缔约国意见的评论

52008年11月28日,提交人指出,他与律师Abramova女士自2000年6月22日起开始阅读案件卷宗并为辩护做准备。准备包括做笔记以及抄写控方证人的地址和审讯记录。2000年6月30日,调查官员警告提交人拖延阅读卷宗不可接受。提交人解释,他患有近视,医生建议他每读一个小时休息15分钟,而抄写记录很耗时,他无意拖延。2000年7月6日,调查官员不顾他的解释,硬是提出2000年7月28日为截止日期。提交人重申,他平均每天要看200页,无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做充分的准备。他还重申,2000年8月29日庭审期间,他提交了一份动议,声称在律师陪同下阅读案件卷宗的权利遭到侵犯,但是法院从未就该动议作出裁决。

缔约国关于案情的进一步意见

6.1 2009年6月9日,缔约国指出,提交人2008年11月28日的陈述没有任何新的信息。缔约国进一步指出,法院审理提交人的刑事案件并两次退回进一步调查,使提交人有两次机会熟悉案件卷宗,一次是1999年2月1日至4月12日之间,另一次是2000年1月6日至4月7日之间。提交人在2000年6月22日至2000年7月28日之间再次有机会阅读案件卷宗。在那期间换了一名律师,因为提交人拒绝Abramova女士的服务。缔约国指出,提交人称2000年7月13、20、21和24日在律师不在场的情况下阅读案件卷宗不符合阅卷日程所载信息。

6.2关于提交人称他没有充分的时间熟悉案件卷宗,缔约国指出,根据当时生效的《刑事诉讼法》第201条,如被告及其律师明显拖延阅读卷宗过程,调查官员经检察官批准,有权发布命令,规定阅读案件卷宗的最后期限。缔约国主张,被告明显拖延阅读案件卷宗的过程,而且与被告2000年8月29日提交的材料所说的相反,法院审查并驳回了他关于阅读案卷权遭到侵犯的动议。

提交人的进一步陈述

7 2009年12月6日,提交人向委员会提交了阅毕声明最后一页、调查官员规定的部分阅卷日程以及调查官员下达的最后期限指令的部分内容的复印件。提交人提交的证明的复印件中有他的一份说明,大意是说他还没有完全熟悉案件卷宗,2000年7月13、20和21日,他的辩护律师不在场,以及他希望与律师一起看视频证据。律师Nekhoroshev先生的一份说明称,他已读完全部卷宗。

缔约国关于案情的进一步意见

8.2010年8月13日,缔约国重申之前的意见,并指出,阅读案件卷宗的日程中有提交人及其律师的签名,提交人在阅毕声明最后所附的说明与上述日程不符。

委员会需处理的问题和议事情况

审议可否受理

9.1在审议来文所载的任何申诉之前,人权事务委员会必须根据其议事规则第93条,决定来文是否符合《公约任择议定书》规定的受理条件。

9.2委员会注意到,正如《任择议定书》第五条第2款(子)项所要求的,同一事件不在另一国际调查或解决程序审查之中。

9.3委员会注意到,缔约国未就本来文的可受理性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委员会宣布,来文根据《公约》第十四条第3款(乙)项和(丁)项提出问题的部分可以受理,并着手审议案情。

审议案情

10.1人权事务委员会根据《任择议定书》第五条第1款的规定,参照各当事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审议了本来文。

10.2委员会注意到,提交人声称没有充分的时间和便利准备他的辩护并与他自己选择的律师联络,因为他被要求在37天之内看完全部案件卷宗,共19卷(4,000多页),他声称无法看完所有案件材料,而且未能与律师一同熟悉某些卷宗。委员会还注意到,缔约国认为提交人关于被迫在律师不在场的情况下阅读部分卷宗的指控与提交人及其律师在阅卷日程上的签名矛盾。不过,委员会注意到提交人在阅卷日程的最后注明他没有看完所有卷宗。委员会还注意到,萨拉托夫地区法院2000年8月29日的庭讯记录显示,提交人的律师证实了提交人关于没有充分的时间看完所有材料的指称。

10.3委员会忆及,第十四条第3款(乙)项规定,被告必须有相当时间和便利准备他的辩护并与他自己选择的律师联络。这项条款是保障公平审判和适用权利平等原则的重要因素。委员会进一步注意到,缔约国萨拉托夫地区法院2000年5月12日的裁决认定提交人在律师不在场的情况下阅读某些案件材料违反了国内刑事程序,并因此将案件退回进一步调查。委员会还注意到,从后来的庭审记录可以看出,上述法院未就同样的动议做出裁决,并且宣判提交人有罪。委员会进一步指出,缔约国称法院驳回了上述动议,但是没有提交任何文件证明这种说法。

10.4委员会注意到,提交人不可以复印案件材料,给他的阅卷时间来不及手写作记录,此外,部分案件卷宗他根本没看过,包括在庭审中才第一次看到的视频证据。委员会还注意到,2000年7月13、20和21日,提交人未能在律师在场的情况下阅读某些卷宗,而根据国内程序法他有权这么做。考虑到提交人遭到的指控的严重性,其中一项指控在当时可判处死刑,委员会认为提交人没有获得充足的时间和便利准备他的辩护,因此他在《公约》第十四条第3款(乙)项下的权利遭到侵犯。

10.5鉴于以上结论,委员会决定不审查提交人关于缔约国违反《公约》第十四条3款(丁)项的指称。

11 人权事务委员会依《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第五条第4款规定行事,认为现有事实显示缔约国违反了提交人在《公约》第十四条第3款(乙)项下的权利。

12根据《公约》第二条第3款(甲)项,缔约国有义务给予提交人有效的补救,包括充分和适当的赔偿。缔约国还有义务采取措施,防止今后再发生类似的违约情况。

13缔约国必须铭记,加入《任择议定书》即已承认委员会有权确定是否存在违反《公约》的情况,而且根据《公约》第二条规定,缔约国也已承诺确保其境内所有受其管辖的个人均享有《公约》承认的权利,并承诺如违约行为经确定成立即予以有效且可强制执行的补救,鉴此,委员会希望缔约国在180天内提供资料,说明采取措施落实委员会《意见》的情况。此外,还请缔约国以缔约国官方语文公布并广泛宣传本《意见》。

[提出时有英文、法文和西班牙文本,其中英文本为原文。随后还将印发阿拉伯文、中文和俄文本作为委员会提交大会的年度报告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