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次会议

2015 年 10 月 8 日,日内瓦

临时议程项目 5

根据《公约》第 17 条第 1 至第 5 款选举 5 名禁止酷刑 委员会成员,接替将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任期届满的成员

选举5名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委员会成员,接替将于2015年12月31日任期届满的成员

秘书长的说明

增编

1. 根据《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第17条,将于2015年10月8日在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举行第十五次公约缔约国会议,从缔约国提名的人员名单中选举五名禁止酷刑委员会成员,接替将于2015年12月31日任期届满的成员(见CAT/SP/15/2)。

2. 截至2015年6月16日收到的13名候选人的履历载于CAT/SP/15/2号文件附件。

3. 本文件附件载列巴基斯坦在2015年6月16日之后提名的另一名候选人的履历。

附件*

Muhammad Zafarullah Khan(巴基斯坦)

出生日期和地点:1961年3月11日,巴基斯坦哈内瓦尔

工作语文:英语和乌尔都语

目前职务

内阁总理/国务部长特别助理。协助联邦政府处理法律/政治问题。在内阁的行政管理下处理与各主管机构和附属部门有关的事项,并为改善这些机构和部门的业绩以实现总理的整个愿景提供指导。

主要专业活动

为能力建设和宣传举措提供咨询,确保保护和增进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经济权利。

理解和解释法律。

为联邦政府提供支持,将人权原则和立足权利的方针纳入现有以及设想中的法律和发展进步中。

将人权原则纳入公法。

审查人权诉讼文件。

审查法律、政策、计划、做法和程序中遵守人权的情况,以确保联邦政府尊重和落实人权。

撰写评论,向律师和其他专业人员提供人权和法律咨询。

向联邦政府提供法律援助和监督内阁的工作/职能。

学历

联合王国林肯律师学院律师资格。

联合王国伦敦城市大学法学学士。

伊斯兰堡古艾德-阿赞姆大学理科硕士(国际关系)。

与禁止酷刑委员会职权相关的人权领域内的其他主要活动

根据劳工组织第100号和第111号公约评价国内劳动法。

为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债务劳役司法补救”的研究项目工作。

为妇发基金起草《防止家庭暴力法》:2008年。

为妇发基金审查人口贩运相关法律:2008年。

为劳工组织起草《防止工作场所骚扰法》:2008年。

起草信德省儿童保护法律。儿童基金会和信德省政府

代表巴基斯坦出席联合国儿童委员会2003年和2009年的会议。

向巴基斯坦最高法院2006年举办的国际司法大会提交关于国际儿童拐骗问题的论文。

代表巴基斯坦出席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2014年的会议。

代表巴基斯坦出席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2015年的会议。

该领域最近出版物清单

“人权:理论与实践”。

“巴基斯坦土地和财产权指南”,为联合国人居署编写。

“废除债务劳役手册”,为劳工组织巴基斯坦办事处编写。

“巴基斯坦渎神法分析”,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编写:2011年。

“Betreen Insan”(最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