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C EDAW/C/CMR/4-5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 公约

Distr.: General

2 November 2012

Chinese

Original: French

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十八条提交的报告

2011年第四和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

喀麦隆 *

[2011年12月2日]

目录

段次 页次

简写和缩写表3

一.引言.......1-58

二.第一部分78

《公约》执行概况6-198

规范类措施78

国际法律承诺88

已签署的法律文书9-118

国际性文书98

区域性文书109

次区域性文书119

已批准的法律文书12-169

国际性文书129

地区性文书139

国内法律法规1410

制度建设1510

行政措施16-1910

三.第二部分11

答复委员会的关切、意见和建议20-24411

四.第三部分42

制约因素、挑战与展望245-25742

制约因素24642

社会文化的负面影响247-25042

资源不足251-25242

挑战与展望253-25743

简写和缩写表

ACAFEJ喀麦隆妇女法律工作者协会

ACAFEM喀麦隆女医生协会

AD阿达马瓦

CE中部

ES东部

EN极北

LT滨海

N北部

NO西北

OU西部

SO西南

ACDI加拿大国际开发署

ACEFA《提高家庭生产竞争力计划》

ALVF打击对妇女暴力行为协会

ADPAM《支持渔业、手工业和航海业发展计划》

AEP饮用水引入

AGR创收活动

ANIF国家财政研究所

APE学生家长协会

APENOC《支持非传统畜牧业发展计划》

BAD非洲开发银行

ARV抗逆病毒

ATER教育与研究干事

C2D免除债务与发展合约

CAPP药品供应中心

CA上诉法院

CS最高法院

CARMMA加速降低非洲孕产妇死亡率运动

CDMT中期支出框架

CDV村庄发展委员会

CEDEAO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

CEDEF《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CEEAC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

CFCE企业成立手续中心

CIPD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

CIPCRE国际促进创造中心

CIRCB尚塔尔比亚国际研究中心

CMA区医疗中心

CRA地区农业学院

CNDHL国家人权和自由委员会

CNLS国家防治艾滋病委员会

COGE供水点管理委员会

CONAC国家反腐败委员会

CADHP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委员会

CPF妇女促进中心

CRTV喀麦隆广播电视台

CMPJ促进青年发展多功能中心

CNDHDAC联合国中部非洲人权与民主中心

CFPP公立职业培训中心

CSI综合性卫生中心

CT喀麦隆论坛报

CTA适用技术中心

DSCE增长与就业战略文件

DSRP减贫战略文件

$E.-U.美元

ECAM喀麦隆家庭调查

EFSC合作专家培训学校

EFSDC社区发展专家培训学校

EFSEAR农业和农村设施专家培训学校

ELECAM喀麦隆选举

ENIEG普通教育教师师范学校

ENIET技术教育教师师范学校

ENS高等师范学校

ENAM国立行政与法官学校

ENAP国立监狱管理高等学校

ENSPY国立雅温得警察高等学校

ENSP国立综合工科高等学校

ETA农业技术学校

EVF/EMP家庭生活教育/生育知识教育

EVS艾滋病儿童

FNE国家就业基金

FESADE妇女――卫生――发展

FER农村能源基金

FIPOT国际碳氢化合物污染补偿基金

FGI工业工程学院

FCFA非洲金融共同体法郎

GTZ德国合作发展组织

GIE经济利益集团

HR地区医院

HC中部医院

HG综合医院

HA区医院

IADM多边减债倡议

IPES私立高等教育学院

IRIC喀麦隆国际关系学院

INT国立工艺学院

IAI非洲信息学院

MGF切割女性生殖器

MINADER农业和农村发展部

MINAS社会事务部

MINATD领土管理和权力下放部

MINEDUB基础教育部

MINEFOP就业和职业培训部

MINEPIA畜牧业、渔业和畜产工业部

MINESEC中等教育部

MINESUP高等教育部

MINJUSTICE司法部

MINRESI科研与革新部

MINSANTE公共卫生部

MINREX对外关系部

MINPROFF妇女与家庭事业促进部

MINPMEESA中小企业、社会经济和手工业部

MIPREDA非洲第一夫人特派团

MIPROMALO推广当地材料特派团

OMD千年发展目标

OMS世界卫生组织

ONG非政府组织

OP农民组织

OPJ刑事调查官

OM虐待未成年人

ONU-FEMMES联合国妇女署

OPSM猥亵未成年人

OSC民间组织

PACD/PME《支持中小型企业创业与发展计划》

PADAV《支持农村养禽业发展计划》

PADFA《支持养蜂业发展计划》

PAPENOC《支持渔业、手工业和航海业发展计划》

PADPR《支持小型反刍动物养殖业发展计划》

PAJER-U《支持农村和城市青年方案》

PNA《国家扫盲方案》

PARETFOP《支持技术教育与职业培训改革计划》

PARFAR《改善农村家庭收入计划》

PCIME儿童疾病综合治疗

PEPFAR《艾滋病紧急救援总统计划》

PNDRT《国家根茎作物发展计划》

PP初级预防

PIFMAS《生产运动器材微型企业与青年社会经济融入计划》

PPTE重债穷国

PDFP《支持养猪业发展计划》

PDFL《支持乳业发展计划》

PME中小型企业

PTA教师家长会

PTME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

PVVIH艾滋病感染者

REFAMP/CAM非洲女部长和女议员网络喀麦隆分部

RENATA叔母组织国家网络

REPAGE促进性别平等议员网络

SAO消耗臭氧层物质

SAR-SM手工业、农村与家庭中心

SASNIM母婴健康与营养行动周

SONEU产妇与新生儿紧急护理

TGI大审法院

TPI初审法院

TIC信息和通信技术

TBS社会计分板

UNESCO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UNFPA联合国人口基金

UNICEF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UPT多功能变革部门

UNIFEM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

UPEC护理治疗点

VIH/SIDA人体免疫缺陷病毒/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

ZEP优先教育地区

一.导言

1. 本文件是根据《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十八条提交的第四和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包含了从2009年2月到2011年9月,喀麦隆为落实《公约》条款所通过的法律、司法、行政和其他措施。

2. 根据2008年6月人权条约机构委员会间会议确立的一般指导方针,即人权促进与监督指标的使用问题,对以前报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补充。

3. 2009年1月28日,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第四十三届会议第876和第877次会议时,对喀麦隆提交的第二和第三次合并定期报告(CEDAW/C/CMR/3号文件)进行了审议,并给出了《结论性意见书》,本文件答复了委员会的关切、意见与建议。

4. 委员会要求缔约国在两年内对意见书里的第15和第27段的建议进行书面回应,提供采取相应措施的信息,并在下一份定期报告中答复委员会的关切。

5. 在本文件中,喀麦隆首先会更新补充上述信息,阐述在促进和保护妇女权利方面取得的进展(第一部分),其次会答复委员会的主要关切、意见和建议(第二部分),最后会列举在执行《公约》条款时遭遇的限制因素、困难以及挑战,并对未来进行展望(第三部分)。附录里包含了促进和保护妇女相关的法律文件、数据表格、判决和裁决。

二.第一部分

《公约》执行概况

6. 喀麦隆为了有效落实《公约》,制定了新的规范、制度和行政措施。

规范类措施

7. 喀麦隆在2009年提交上一份定期报告后,又签署和批准了一些国际公约,通过了促进和保护人权的系列法规,以促进和保护妇女权利,并加强《公约》的执行力度。

国际法律承诺

8. 已签署和批准的法律文书包括国际性文书、区域性文书和次区域性文书。

已签署的法律文书

国际性文书

9. 以下是喀麦隆2009年12月15日在纽约签署的法律文书,

2008年5月30日在都柏林通过的《集束弹药公约》;

1990年12月8日通过的《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

2002年12月18日通过的1984年12月10日《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任择议定书》,2010年11月19日喀麦隆共和国总统颁布第2010/347号法令批准了该议定书。

区域性文书

10. 其中重要的文书有:

2006年7月2日在冈比亚班珠尔通过的《发展青年宪章》,喀麦隆于2009年12月15日在亚的斯亚贝巴签署了该文件;

2004年7月6日至8日在亚的斯亚贝巴举行的第三届非盟首脑会议上通过的《非洲联盟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关于非洲男女平等的宣言》。

次区域性文书

11. 2006年7月6日在尼日利亚阿布贾举行的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与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部长级会议上通过了两份法律文书,2009年11月11日喀麦隆在加蓬利伯维尔签署了这两份文书:

《西非和中部非洲国家合作打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多边协定》;

《打击贩运人口决议》。

已批准的法律文书

国际性文书

12. 1997年9月17日在蒙特利尔以及1999年12月3日在北京通过的《对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SAO)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的修正案,2009年5月18日喀麦隆第2009/141号法令批准了该修正案。

地区性文书

13. 2003年7月11日,在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委员会的推动下,非洲联盟在莫桑比克马普托通过了《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宪章关于非洲妇女权利的议定书》(又名《马普托议定书》),该议定书于2005年11月25日生效,2009年5月28日喀麦隆第2009/143号总统法令批准了该议定书。批准这份法律文书是完善促进和保护妇女权利相关法律制度的重要一步。

国内法律法规

14. 国内促进和保护人权的重要法律法规包括:

2009年4月14日关于提供法律援助的第2009/004号法律 (见附件);

2009年7月10日关于期房销售的第2009/009号法律以及2009年9月4日关于其实施细则的第2009/1726/PM号法令;

2009年7月10日关于租赁渐进式购房的第2009/010号法律以及2009年9月4日关于其实施细则的第2009/1727/PM号法令;

2010年4月13日关于促进和保护残疾人权利的第2010/002号法律(见附件);

2010年12月21日关于喀麦隆推行租赁信贷的第2010/020号法律;

2010年12月21日关于公共利益集团法令的第2010/023号法律;

2010年2月26日关于国家移交地方政府援助贫苦人口职能的执行细则的第2010/0243/PM号法令。

制度建设

15. 2009年以后成立或革新的一些机构进一步完善了人权促进和保护的制度建设。其中,

为了确保儿童权利,根据2009年2月13日第2009/301/PM号法令,成立了杜阿拉Bépanda未成年人改造中心;

为了确保残疾人权利,根据2009年3月16日第2009/096号法令,成立了保罗·埃米尔·勒热尔全国残疾病人康复中心;

为了确保安全环境权,根据2009年12月10日第2009/410号法令,成立了国家气候变化观察所,根据2009年4月30日第131/PM号法令,成立了国际碳氢化合物污染补偿基金(FIPOL)文件执行监察常委会;

为了确保能源权,根据2009年12月10日第2009/409号法令,成立了农村能源基金(FER)。

行政措施

16. 行政措施包括,2009年通过的《2035年发展远景》和《增长与就业战略文件》(DSCE)。

17. 《远景》中提出“把喀麦隆发展成为一个新兴、民主和统一的多样化国家”。这份文件中包含了增强妇女社会作用和经济独立的内容。

18. 战略文件为政府实现《远景》2010-2020年的十年目标提供了参考框架,主要内容包括加速经济增长、创造正式岗位和减少贫困。

19. 此外还起草并通过了一份技术性文件,即《国家性别政策文件》,分析了喀麦隆的性别问题,确立了政策基础、展望、价值观与原则、目标和战略方针。

三.第二部分

答复委员会关于喀麦隆第二和第三次合并报告结论性意见中的关切、意见和建议

答复委员会结论性意见(CEDAW/C/CMR/CO/3)第8段中的建议

20. 提高妇女地位和家庭部在第三次定期报告答辩结束后,组织所有部委代表、妇女组织代表和人权组织代表召开会议。

21. 此次工作会议由提高妇女地位和家庭部部长主持,会议期间,喀麦隆负责向委员会提交报告的代表团成员介绍了委员会结论性意见的内容,特别强调了委员会的主要关切和建议。会议制定了一份表格,指出了各领域的参与者应当采取的行动,并发放给与会者。此后,十个(10)提高妇女地位和家庭地方委员会召开了说明会议,以便将会议精神传达给地方上的社会参与者。

22. 本文件中的信息反映了各领域对委员会期待的响应。

答复委员会结论性意见第9段中的建议

23. 为了响应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喀麦隆国民议会采取了以下行动:

24. 2009年,成立了议员促进性别平等网络,促使在议会辩论中考虑性别问题。在过去两年里,该网络主要采取了以下行动以便增强执行力:

在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妇发基金)的支持下,组织了《公约》和性别平等学习会;

2011年6月,在各国议会联盟和民间组织(打击对妇女施暴协会、喀麦隆妇女法律工作者协会和无国界律师)的支持下,组织了打击对妇女施暴措施改进会。此外,议员促进性别平等网络还在2011年1月组织了专门会议,提醒议员在审议人与家庭法案时注意性别平等问题。

25. 2010年,非洲女部长和女议员网络喀麦隆分部通过了工作章程,设立了执行办公室,通过了《2010-2012三年期行动计划》,正式展开工作。该机构负责执行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的决议,而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本身就是《公约》的执行机构之一。

26. 上述两个网络通过组织各类研讨会和讲习班加强能力建设,其内容包括:

将性别平等纳入政策、方案和部门计划预算;

通过法律时考虑性别平等问题;

让妇女尽可能多地参与选举;

妇女在管理中的作用,以及加强立法打击性骚扰、制止女性外阴残割和早婚现象。

答复委员会结论性意见第11段中的建议

27. 在上一次报告答辩时提到的立法改革框架下,对《人与家庭法》、《民法》、《民事与商业诉讼法》和《刑法》进行修订,以便把《公约》内容纳入立法。相关法案废除了现行法律中的歧视性条款,制定了确保实现妇女《公约》权利的新条款,以促进性别平等。

答复委员会结论性意见第13段中的建议

关于培训法学家和法官

28. 从2008-2009学年开始,喀麦隆在全国各级教育系统,下至幼儿园,上至大学,展开了人权教育。所有培育法学家的国立大学的法学专业都纳入了人权相关国际公约的学习,其中包括《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29. 培训官员和公职人员的学校也纳入了人权课程,尤其针对法律执行者展开人权教育,其中包括国立行政与法官学校、国立雅温得警察高等学校、国立宪兵学校和国立监狱管理高等学校。

30. 国立行政与法官学校负责对法官的首次培训。培训课程中包含人权内容,着重普及人权相关的国际法律文件。

31. 法官的继续培训通过研讨会和讲习班的形式进行,其中一部分由司法部进行年度规划和预算,另一部分根据部门需要不定期组织,由发展伙伴在能力建设框架下提供资金。

32. 为落实《公约》,司法部一共组织了三次研讨会,2009年12月9日至11日第一次研讨会由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资助,2009年12月21日至23日第二次研讨会以及2010年1月18日至20日第三次研讨会由司法部自行出资组织。

33. 10个上诉法院共选出90名法官参加了上述研讨会,其中大部分是女法官,每次研讨会培训30名法官,经过学习,这些法官掌握了被视为妇女权利宪章的《公约》内容。他们认识到了《公约》的合理性与优越性,因为《公约》既可以加强国内法制建设,又可以填补国内法律的空白。参加会议的法官表示会把学习到的知识传达给其他未能参加研讨会的同事,把这些知识普及给所有司法工作人员。

34. 上述研讨会传达了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以便与会者能提出实施意见的措施。

35. 与会者为更好普及《公约》提出了以下意见:

通过研讨会、讲习班、小组会议和圆桌会议,增加对法官、律师和刑事调查官关于落实《公约》的首次培训和继续培训,通过上诉法庭的圆桌会议掌握全国各省多次出现的问题;

通过起草、通过和颁布确保妇女权利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的国内法规,尽快将《公约》纳入国内法律范畴;

落实《公约》的同时不妨碍传统法庭的组织与运作,培训传统法庭的负责人执行《公约》;

培训民事官员执行《公约》;

培养议员的《公约》意识,促使其在通过法律时注意性别平等问题。

36. 此外,2010年5月31日至6月4日还组织了国际公约作为国内法律实施的培训会,共有五十多名法官参加。

37. 上述培训的目的是增强法官对国际法律文件条款的认识,以便在工作中有效执行这些条款,且根据《宪法》第45条,上述条款是否已纳入国内法律不影响其执行。经过此次首批培训后,国内已有根据《公约》进行判决的案例记录在案。

关于诉讼权的男女平等

38. 喀麦隆在CEDAW/C/CMR/Q/3/Add.1号文件里对该问题进行了回答。正如在上次报告中提到的那样,喀麦隆《宪法》保证所有公民,不分性别,都有诉诸法律的权利。为了更好地实现诉讼权利,出台了2009年4月14日关于提供法律援助的第2009/004号法律,该法令于2009年实施,有利于妇女进行诉讼,因为妇女是需要法律援助的主要人群。许多妇女饱受贫困,缴税困难,离异、孩子未成年且无收入来源。2010年,大部分申请法律援助的贫困妇女都获得了相应援助,详细情况见表1。

39. 根据法律援助委员会的记录和审查结果,2010年共有141名女性和113名男性在各级法院各类案件中享受到了法律援助。

关于妇女信息和社区领导

40. 采取了以下行动:

提高妇女地位和家庭部宣传科每周通过喀麦隆广播电视台用两种官方语言(法语和英语)播放15分钟的节目。该部的地方机构通过喀麦隆广播电视台地方台和社区广播用当地方言播放两小时的节目。上述节目主要宣传的是早婚、对妇女施暴、女性外阴残割、“烫胸”和性骚扰的危害。

《公约》在第一时间里被翻译成了四种民族语言(Fufulde、Bulu、Pidgin、Ghom’ala),并交到社区负责人和社会传播者手里,以便在低学历人群中间进行宣传。此外自2008年起,每年还发放10,000份宣传册子。每年还会举行为期16天的反对暴力侵害妇女行动,其主要活动就是普及《公约》内容。期间会组织相关的圆桌会议、座谈会、小组会议和电视电台节目。为了增大宣传力度,官方和民间出版物会刊发相关文章,政府工作人员会收到《公约》影印本。

2010年,用法语和英语起草了简明版《公约》,方便大众理解。共有2,000份简明版《公约》发放到社会点,以加大宣传力度。

提高妇女地位和家庭部还在妇女与家庭相关纪念日期间,与合作伙伴一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与《公约》相关的圆桌会议和座谈会。比如,在2011年国际妇女节期间,在联合国系统的支持下,在雅温得第一大学和布埃亚大学组织的专题座谈会。

2010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支持下,制作了名为“平等护照”的小册子,并在全国十个省的妇女协会网络发放。小册子对《公约》的条款进行了注释。

答复委员会结论性意见第15段中的建议

41. 《刑法》修正草案即将完成,在所有利益攸关方都批准后,会提交国民议会审议。

42. 人与家庭法草案并入《民法》草案中。人与家庭权属于民事权利的一种,所以有必要将这两份法律草案合并为一,避免破坏法律文本的连贯性。其实从法律传统上来看,应该是民法上卷涵盖人与家庭相关的问题,而民法下卷涵盖财产和所有权变动的相关问题。但目前,所有《民法》中已经涵盖的问题又再次在人与家庭法草案中出现。

43. 但是鉴于《民法》上卷的起草已经耗时不少,整体通过《民法》法案还需要很长时间,所以决定以《人与家庭法》的形式批准通过《民法》上卷,以便节约时间。2011年4月成立了总理府多学科审读委员会,将《人与家庭法》的批准程序推入进程。2011年6月,审读委员会提交了经过部委之间协商的法案文本,并预计在下次议会会议期间交予国民议会审议。

44. 在民事登记记录方面,2011年5月6日第2011/011号法律对1981年6月29日第81/02号法令中关于民事登记与自然人登记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正和补充。

45. 预计将在2011年底通过《刑法》与《人与家庭法》法案,这将进一步促进和保护性别平等与妇女的基本权利。

答复委员会结论性意见第17段中的建议

46. 亟待通过的《人与家庭法》规定公民不论性别如何,最低结婚年龄都为18岁,“男女未满十八岁的不能结婚”。其他问题,可以在对第5个建议的答复中找到答案。

答复委员会结论性意见第19段中的建议

47. 为了确保国家人权和自由委员会的独立性,国民议会通过并由共和国总统颁布了2010年4月13日第2010/004号法律,对2004年7月22日关于国家人权和自由委员会组织与运作的第2004/016号法律进行了修正与补充。该法律根据巴黎原则,取消了政府代表的表决权。国家促进和保护人权机构国际协调委员会也再次认可喀麦隆国家人权机构的地位为A级。

48. 关于在国家人权和自由委员会中设立促进妇女权利的性别平等监察干事一职,需要指出的是,委员会中提高妇女地位部的一位代表,其委员会职能之一就是监察。另外,委员会30名成员中共有9名女性成员(约为30%),符合《增长与就业战略文件》中关于妇女代表性的规定。

答复委员会结论性意见第21段中的建议

49. 《增长与就业战略文件》(DSCE)主张将促进性别平等纳入预算,减少性别不公问题,关注每一个社会成员。在这一文件的指导下,政府采取了许多具体措施:

在2010年12月13日关于2011年国家财政预算的第001/CAB/PR 号通知中,总统指出要将促进性别平等和减少性别不公纳入到国家发展进程中去;

提高妇女地位和家庭部倡导各部委总秘书长在制定发展政策、计划和方案时,加入促进性别平等的内容。

50. 根据《2012-2013年中期支出框架》,24.5%的国家预算将用于提高妇女权利的方案,并优先支持农业、手工业和非正规经济部门的活动。

51. 划拨给提高妇女地位和家庭部的财政预算在2007年为43亿非洲法郎,2009年增至59亿非洲法郎,2010年又降至47.8亿非洲法郎,2011年为36.1亿非洲法郎。预算的减少是因为受到国际金融和经济危机的影响,国家整体预算降低的结果。利用这些预算,2009年和2010年分别建设了10座妇女发展中心,提供的服务工作也相应增加了24%。在提高妇女地位和家庭部的人员设置方面,从2008年起,该部共招收196名工作人员,大大提高了工作能力。

52. 2010年1月,通过权力下放,该国家部门的服务对象有机会更接近决策机关,明确他们的特殊需求。

答复委员会结论性意见第23段中的建议

53. 喀麦隆签署了《千年发展目标》,其中第三个目标就是“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独立”。喀麦隆政府与发展合作伙伴、民间组织合作,采取了一系列横向措施。例如,政府通过了《支持技术教育与职业训练改革计划》,其目标是向高等学校的女生发放奖学金,鼓励她们参与科学研究事业。此外,高等教育部还向女生提供奖学金去国外深造。青年部分别在2010年2月11日和2010年8月12日组织了青年人就业宣讲会,并着重介绍了女生的未来职业规划。

答复委员会结论性意见第25段中的建议

54. 根据对性别平等现状进行的调查研究,政府在发展合作伙伴的支持下,从2008年起开始制定《国家性别政策文件》。经过磋商,该文件草案已在2010年获得各部和合作伙伴的肯定,该文件提倡将促进性别平等纳入发展政策、计划和方案的起草、实施、监督与评估中去。在该文件获得通过之前,已有15名高等技术学校负责人、40名电台节目负责人、40名媒体联络人和40名权力下放负责人接受培训,学习如何将性别平等问题纳入教学。

55. 除此之外,政府还展开了关于宣传打击暴力侵害妇女的研究。包括:

喀麦隆女性外阴残割现状分析;

喀麦隆妇女和女童权利相关法律分析;

喀麦隆性别暴力现状;

喀麦隆政策、方案和计划的性别意识现状;

妇女参与公共领域的情况;

国家人权和自由委员会组织了性别平等培训讲习班,共培训了:

50名政党或协会代表;

50名媒体人(记者和资料员);

50名公共或私立机构、国际合作伙伴代表(性别平等委员会协调人或成员)。

56. 委员会还在2011年6月14日至16日之间,组织了关于公民参与选举的能力建设讲习班,对50个政党和民间组织进行了培训。

答复委员会结论性意见第27段中的建议

57. 喀麦隆将预防和打击暴力侵害妇女和性别歧视法案并入正在修订的刑法法案中,以避免刑法条款的不连贯性。

58. 上次报告中提到的强奸妇女和女童行为在喀麦隆被视为对受害者身心的严重损害,因此政府支持发展合作伙伴和民间社会组织所开展的打击上述行为的行动。例如德国国际合作署资助的为期两(2)年的全国性宣传活动,其主要目标是:

鼓励受害者揭发性暴力犯罪;

改善对受害者的照顾护理和创伤后社会心理建设;

推动严惩犯下这些恶劣罪行的犯罪分子。

59. 2009年5月28日,司法部、卫生部、青年部、提高妇女地位和家庭部和基础教育部成员以及外交人员、国际组织和民间组织代表参加了宣传活动的启动仪式。截止至2011年5月,宣传活动的第一阶段结束。

60. 司法方面,2009年10月举行的上诉法院院长年度会议对强奸和乱伦问题进行了讨论。

61. 法律系统负责人表示,社会工作者、卫生工作者和司法工作者需要合作合力打击性犯罪,其中法律系统应当起到核心作用。而司法部门遇到的主要障碍是,民法与刑法条款的不一致性,国内法律与国际法律的不一致性,以及执行困难。

62. 会议结束后,向法官们发出了通知,要求他们高效执行法律条款,处理上述种类案件时做到事实尽量清楚。

63. 此外还需指出的是,2009年国家还制定了打击性别暴力国家战略,目前,该战略正在实施普及中。2009年至2010年,对许多民间参与者进行了执行《公约》培训,其中包括178名法官、62名执达员、26名律师、若干名法学家、记者和刑事调查官。

64. 正在修订的刑法会对侵害妇女的家庭暴力、婚内强奸和其他所有形式的性暴力做出更加详细规定。目前刑法是根据验伤的情况对上述行为进行惩罚。对婚内强奸的惩罚可以参照《刑法》第296条,“使用身体或精神暴力强迫妇女发生性关系的处以5至10年监禁”。丈夫使用暴力强迫妻子发生性关系的,会因殴打罪遭到起诉,根据伤害程度定罪,法官会根据受害人的起诉,对既定事实进行判决。

65. 从制度上来看,遍布全国的妇女发展中心作为技术机构,还可以增加收容贫困妇女的职能。为此,2010年雅温得一家妇女发展中心设立了这样的试点。

66. 目前已经开通了十三(13)条“绿色专线”作为电话求救专线,总统在提高妇女地位和家庭部路线图中提出,专线应当每年减少至少10%的家庭暴力案例。

67. 得益于求救专线的开通和合作伙伴的联合行动,开始有人敢于站出来在媒体上揭露这些罪行。

68. 为了让相关工作人员更好地处理暴力侵害妇女的案例,2009年编写并发放了10,000份名为“咨询指南”的文件。超过2,000名妇女暴力受害者通过咨询与指导获得了帮助。

69. 关于增强权能,共有86,000名年轻女性在57个妇女发展中心接受了培训,并获得了小额贷款,以实现创收活动,其盈利又资助了2,488个职业训练计划,帮助无业年轻女性获得更满意的工作。

70. 与此同时,2010年还起草通过了妇女与家庭法律支援文件,文件的普及版本正在起草中。

答复委员会结论性意见第29段中的建议

71. 正在修订的刑法法案认定女性外阴残割和其他伤害行为是违法行为。上述行为的实施人不受豁免权的保护。医生在对女性外阴残割案件验伤后,认定此类伤害属于严重伤害。根据现行《刑法》第277条的规定,“造成他人器官或感官全部或部分失去功能的,处以10年以上20年以下监禁”,因此女性外阴残割的违法者会受到刑事惩罚。

72. 另外,根据现行《刑法》第275-281条,损害身体完整性的行为会依据行为人和受害者的双方证词进行处罚,因此,所有形式暴力侵害妇女身体的行为,一旦被发现或举报,都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73. 在妇女和家庭纪念日以及为其16天的反对暴力侵害妇女行动期间,向妇女、家庭、社区和有影响力的人宣传女性外阴残割、早婚或强迫婚姻以及其他形式的家庭或公共暴力的危害。

74. 在联合国人口基金的支持下,为落实“性别、文化和人权”方案采取了一系列活动,共培训了分别来自东部和北部省十五(15)个电台的二十(20)名社区电台或市镇电台主持人,教授了预防和管理性别暴力、促进生育健康和生育急救的相关知识。

75. 在当地政府、传统领导人和民间社会的参与下,上述合作的电台一共制作了200个当地方言和法语的节目(现场直播、微型节目和杂志),这些节目推动了治安人员、卫生工作者和其他参与者的合作。

76. 此外,缔约国在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的支持下,针对四(4)个女性外阴残割活动泛滥的村庄,展开了宣传活动,得到了良好的效果,传统从事割礼的从业者象征性地收起了刀具,放弃了这项职业。

77. 2009年,政府向已从事其他创收活动的4名前割礼从业者赠送了一些农耕设备,包括2台拖拉机。2010年10月,通过了打击女性外阴残割五年行动计划。

78. 该行动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调查研究;

能力建设;

预防;

保护和治疗护理;

合作关系;

协调、监督和评估。

79. 政府从2008年起,在联合国人口基金的支持下,制定了《打击性别暴力计划》。该计划主要针对社区领导、宗教领袖和妇女协会,以期在全国形成打击暴力侵害妇女的合力,特别打击女性外阴残割的行为。在该计划框架下,2010年共起草和发放了关于性别暴力的海报和小册子各2,000份。

80. 每年2月6日,喀麦隆都会与国际社会一起庆祝女性外阴残割零容忍国际日,2009年至2011年以来,一直坚持在这一天向行政机关、政治组织、传统势力和宗教势力进行相关宣传。此外,还在女性外阴残割活动泛滥的地区成立了14个地方委员会,进行打击工作,向当地人宣传这一行为的危害性。同时,国家向割礼从业者和上述委员会提供物质和财政支持。

81. 从今年开始,制定了治安管理人员、民间社会和各部委合力打击暴力的平台计划。在此之前,2011年6月曾讨论过在东部省试推行《打击性别暴力战略》。会议聚集了来自生产部门、治安部门、民间社会、技术和财政合作伙伴的负责人,经过商议制定了战略实施步骤。此外,2011年7月还实施了打击暴力侵害妇女方案,得到了法国的合作支持,包括打击对妇女暴力行为协会、喀麦隆妇女法律工作者协会、国际促进创造中心在内的民间组织合作伙伴也参与其中。

答复委员会结论性意见第31段中的建议

打击贩卖妇女和卖淫的措施

82. 刑法法案认定贩卖人口包括贩卖妇女为违法行为。根据2005年12月29日关于打击贩卖儿童的第2005/015号法律,处罚贩卖未成年女童的行为。

83. 2009年,共有八(8)起贩卖男女儿童的案件正在审理。

84. 现行《刑法》认定以下两种形式的卖淫为犯罪行为:

利用妇女卖淫盈利按《刑法》第294条以淫媒罪处罚。根据该条款,法官可以裁决关闭卖淫场所。此外,未成年女童还会受到特别保护,以防受到道德危险或卖淫的侵害,让18岁以下儿童居住或工作在卖淫场所的,按《刑法》第345条予以处罚;

妇女利用性行为买卖盈利的,按《刑法》第343条的规定,“经常性利用与他人发生性行为获得报酬”以及以卖淫为目的拉客的,同罪处理。

85. 为了预防卖淫和维持公共秩序,行政机关经常关闭各类卖淫场所,并在风化纠察队的协助下,展开打击站街女的扫黄行动。

86. 此外,政府还向年轻女孩宣传杀害婴儿、流产、酗酒、吸毒、着装不当和卖淫等不道德行为的危害。通过创收活动培训、帮助妓女和无业妇女完成社会经济转型,并帮助她们组织创业小组。

87. 2011年4月成立了打击贩卖人口部际委员会,由各部的秘书长组成,其中总理府秘书长作为总负责人,监督委员会的研究、宣传以及评估活动。

88.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2008-2012年合作方案为以下活动的组织提供了参考:

在喀麦隆大北部地区组织两次宣传活动,宣传预防对儿童的暴力侵害、剥削、虐待和歧视;

在全国10个省组织了10次培训会,培训如何通过宣传打击贩卖儿童和性剥削儿童,一共培训了250名相关社会工作者。

照顾护理

89. 为了妥善照顾人口贩卖与卖淫受害者,采取了以下行动:

改建了三个公共儿童辅导机构;

2009年12月通过普及支持脆弱儿童指导手册,建立脆弱儿童支持体制。

2010年为社会工作者起草了两份指导手册,指导如何为困难儿童和处于紧急状况的儿童提供心理社会辅导;

2011年2月在全国展开打击贩卖和性剥削儿童活动;

在极北省、北部省、阿达马瓦省、东部省和南部省分别组织了地区性的打击贩卖和性剥削儿童活动,一共动员了2,500名学生、200名学校校长、150名护校学员、500名摩托车出租司机、200个地方机关人员、50名教师、100名地方领袖和500名年轻人;

增加了青年培训中心的数量,通过扫盲、教育和培训,保护和促进年轻女孩和妇女的权利。

重返社会

90. 在重返社会问题上,《提高基础社会服务效率计划》在重债穷国基金的支持下,向脆弱人口提供支持与物质帮助(设备支持、社会经济帮助、教育帮助、医疗帮助、流浪儿童帮助),共有119名儿童在该计划的帮助下重新进入传统教育系统。

91. 2003年至2008年,在与德国合作的成功经验基础上,制定了未成年妈妈和无业女孩社会经济融入计划,又名“叔母计划”。该计划从2009年开始实施,一共对58名未成年妈妈进行了性健康、生育健康、打击性虐待和性暴力的培训。该计划将持续5年,目标是完成400名未成年妈妈和无业女孩的社会经济融入。

92. 与此同时,提高妇女地位和家庭部还帮助无业女孩进行职业转型,对她们进行职业培训,为她们组织创收小组,并帮助她们获得创业投资。

93. 另外,上述机构还坚持向妇女、女孩和家庭宣传网络婚姻的危险性,这种行为被视为一种新的贩卖妇女形式。

94. 一些宗教组织也为无业女孩提供了培训,教她们如何进行创收活动、如何加工和贮藏食品的。

答复委员会结论性意见第33段中的建议

95. 关于妇女参与政治生活的数据方面,上次报告中提及的选举性职位的数据在下次选举前依然有效。与此同时,政府成员中妇女的比例从2009年前的11.8%上升到现在的13.5%。

96. 妇女参与公共生活和获得决策性职位的比例在许多领域都有所提升。

97. 在司法领域,女法官的数量有所增加,从2008年10月15日的925人中占214人,增加到了2010年7月8日的994人中占242人。截止本文件提交时,在司法决策机关如检察院系统和司法部关键部门领导中,共有2名女检察官,而在上次报告接受评估时,全国70个检察院、一审法院和大审法院中,没有一位女性领导。另外需要特别指出的进步是,在10个总检察院中,第一次有女性担任上诉法院的总检察长一职。

98. 一直以来由男性主导的外交领域也提高了妇女的参与程度。最近四年来,培养外交官的喀麦隆国际关系学院的女学员数量有所上升,2011级学生中,71名学员中有35名为女性,占总数的47.88%,而在2004年,只占33.33%(见表4)。近些年来,外交部核心部门的女性成员数量也有了大幅度的提升(见表5)。

99. 2006年,第一次有两名女性被任命为司长。2008年,又有一位女性升为司长。目前,外交部一共有十个司,其中三位司长都是女性。

100. 如此一来,妇女至少占据30%决策性职位的目标就达到了。此外,还有一名女性担任部长办公厅的监察主任。

101. 最引人瞩目的进步还是在2010年12月,第一次任命一位女性作为共和国总统外交事务技术顾问这一重要战略职位。

102. 在地方行政领导方面,2008年至2010年,共有四名女性担任专区区长。

103. 在国际事务层面,2009年7月,喀麦隆推荐了一名女性担任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委员会成员。另外,还有一名女法官曾被选为这一区域性机构的委员。

104. 提高妇女地位和家庭部认识到,虽然在提高妇女决策性职位占有率和公共生活参与率方面已经取得显著进展,但是结果依然不能令人满意,为此2007年至2008年展开了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并据此于2010年制定了妇女政治培训教材,以迎接下次选举。教材的目的是提高妇女对公民权利和选举资格的认识。表6到表10系统地反映了喀麦隆妇女参与公共事务的情况。

答复委员会结论性意见第35段中的建议

105. 为了响应委员会的建议,根据不同的工作重点,采取了以下行动:

在农村地区实施促进女童入学的总体措施

106. 上述措施分别针对非正规教育和正规教育。 

非正规教育

107. 正如对建议19答复的那样,非正规教育已经取得了发展,此外,妇女发展中心还聘请了71名各类专业技能的培训师。

108. 非正规教育主要通过隶属各部的培训机构展开,其中包括:

根据2010年5月7日第2010/1099号法令成立的促进青年发展多功能中心,其职能是为青年提供就近的校外培训。全国共有200个多功能中心,遍布城市与农村,共培训5,852人,其中女童占61%;

农业技术类培训学校,2009年期间,3个地区农业学院一共培训了252名学员,其中包括146名男性,106名女性;

9个农业技术学校一共培训了312名学员,其中包括210名男性,102名女性;

2个合作专家培训学校一共培训了28名学员,其中包括10名男性,18名女性;

3个社区发展专家培训学校一共培训了74名学员,其中包括35名男性,39名女性;

1个农业和农村设施专家培训学校一共培训了19名男性学员。该学校自成立以来,一共培训685人,其中包括428名男性,257名女性,分别占62%和48%;

畜牧和水产养殖站,其主要任务是推广养殖技术,为生产者提供低廉价格的生产资料(亲本、小鸡等)。根据畜牧业和渔业职业培训改革与发展支持方案,2010年共有六个站点得到了培训支持,以提高生产者的能力,使其更加专业,并培养年轻人进入生产行业。共培训145名学员,其中女性31名,占21.37%;

国家畜牧学与兽医学培训中心,其职能是在马鲁阿和Jakiri培训、深造畜牧业和兽医学人才,在丰班培训、深造水产技术人才。共培训7,488人,其中3,491名女性,占46.62%;

同时设立在城市和农村的妇女发展中心,其职能是提供智力培训、道德培训、公民培训和职业培训。2007年至2010年,中心数量从45个增加到了84个,增幅达到46.4%。期间,所有中心每年培训大约86,000名妇女(其中70%在农村),而2005年时培训人数只有13,000名,增幅达到84.88%。

手工业、农村与家庭中心是进行技术性工作、社会经济和家庭培训的中心,全国共有189家,同时接收男女青年学员,2009年至2010年,共培训24,269人,其中包括8,984名女孩,15,285名男孩;

公立职业训练中心(6个)和私立职业训练中心(300个)的主要任务是提高男女学员的职业能力,以便他们能够顺利就业。2008年至2010年,手工业、农村与家庭中心以及公立职业训练中心一共培训了24,269名学员,其中包括8,984名女性,占总人数的37%。一些学员还获得了奖学金。2009年共发放413份奖学金,其中有196名女孩获得奖学金,占获奖人数的47.45%。2010年共发放640份奖学金,其中有302名女孩获得奖学金,占获奖人数的47.18%。2009年,上述机构一共聘请了1,219名合格培训人员。

109. 此外,2006年以来,青年部开始实施《支持农村城市青年方案》(PAJER-U)。方案制定时针对的是15岁至35岁未接受过教育或辍学的青年,有无文凭皆可,估计该人群人数为1,515,216,占喀麦隆总人口的9.8%,其中47.2%的人生活在城市,52.8%生活在农村,53.3%为女性,46.7%为男性。方案成果如下:

十个省的7,000名青年得到了认证、培训或资金支持;

2,282个小型项目得到了资金支持;

116个青年企划案得到了资金支持并立案;

十个省的412个项目得到资金支持;

282个青年获得就业岗位。

110. 该方案为了特别扶持妇女,规定了每个省必须资助的妇女项目的最低数量,不遵守这一规定的省份不能获得资金支持。

111. 青年部从2006年起开始实施《运动器材生产微型企业与青年社会经济融入计划》,并向全国十个省推行。该计划针对的目标与《支持农村城市青年方案》相同,目前正在阿达马瓦省、极北省、北部省和西北省进行试点。

112. 方案成果如下:

方案一共动员了421名青年;

一共成立和资助了35家运动器材生产合作社;

一共给35家合作社投资了8,000万非洲法郎;

喀麦隆生产的足球、手球和排球及球网已经进入市场销售;

每月可以生产494个足球、13个手球、6个排球、32对足球球网和2对手球球网。

113. 此外,上述两个方案(《运动器材生产微型企业与青年社会经济融入计划》和《支持农村城市青年方案》)还向企业和岗位的创造提供了一些支持,比如,

支持创业理念;

监督;

组织职业实习;

就业投资。

114. 在妇女和女童的扫盲方面,《国家扫盲方案》一共培训了35,854人,其中23,857人为女性,占接受培训总人数的62%。

115. 畜牧业、渔业与肉类加工业部下属有畜牧业、兽医学和渔业三个培训中心(马鲁阿、丰班和Jakiri),分别负责培训和深造畜牧业和兽医学人才(马鲁阿和Jakiri)以及水产技术人才(丰班)。并为发展畜牧业和卫生保护类职业提供支持。

116. 在社会职业培训方面,2010年社会事务部通过雅温得社会中心和残疾人康复中心培训了500个青年女孩,通过杜阿拉的家庭式讲习班培训了240个女孩。

正规教育

117. 正规教育包括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和高等教育。

小学教育方面

118. 政府采取了如下措施:

鉴于农村人口数量众多,收入较低,优先对农村人口实施免费小学教育;

确定优先教育地区,鼓励女童入学,防止女童辍学,对适龄入学女童予以特别关注;

2009年至2010年,修建了12,161座男女分开的厕所;

利用食物补偿的形式动员父母防止女童辍学,关注女童入学率,提供学习用品;

通过“学校教材改革政策”,旨在消除教材和教案里关于性别的陈旧观念;

实行这一政策既可以更新正在使用的教材内容,又可以提高教学质量。在这种教育理念下,女童的留级率在2002年至2010年间从30%降低到了15%(见表10)。

中学教育方面

119. 根据1998年4月14日关于喀麦隆教育方向的第98/004号法律制定的总教育方针里也包含促进女童教育的内容。该法律第7条规定:“国家保证平等的受教育权,不因性别、政治观点、哲学观点、宗教信仰、社会阶层、文化、语言或出生地区的差异加以区别对待”。

120. 此外还采取了一些特别措施:

给优秀女生发放奖学金,鼓励年轻女孩学习技术。在《支持技术教育与职业训练改革计划》的支持下,2007-2008学年以来,每年平均有100名女生获得奖学金;

2009年9月2日颁布第187/09/MINESEC/IGE/IPTI/DETN号部长级决定,决定在中学技术教育中增加美容美发专业。

121. 2006-2007学年至2009-2010学年,女孩参加技术教育的人数百分比增加了4.32%。从以前的75,252名女生和109,182名男生,增加到现在的109,698名女生和171,298名男生。

122. 目前政府提高中学教育质量的政策重点是在农村地区兴建学校,对城市地区已有的学校进行改革,以容纳更多继续学习的学生。

高等教育方面

123. 截止至2011年7月,共新建八(8)所国立大学,99所私立高等教育机构。除了巴门达大学是2011年新成立的以外,其他七所国立大学,即布埃亚大学(6座建筑)、杜阿拉大学(9座建筑)、德尚大学(6座建筑)、马鲁阿大学(1座建筑)、恩冈代雷大学(7座建筑)、雅温得第一大学(5座建筑)和雅温得第二大学(5座建筑),都是在2009年投入使用的。

124. 此外还需要指出的是,布埃亚大学内部组建了一个性别学院。另外,从2011-2012学年开始,雅温得第一大学的艺术、文学与人文学院设立了性别与发展职业型硕士学位。

125. 农村地区的高等教育机构很少,但随着大学数量的增多,农村地区也会得到更多覆盖。

126. 为了促进妇女和女童的教育,采取了以下鼓励性措施:

高等教育部与中等教育部一起实施了“优秀女性”方案,旨在提高妇女(女童)参与技术和科学培训的比例;

除此之外,还越来越注意提高女大学生的能力。评定优秀采取的是男女大学生通用的标准,既包括国内和国外奖学金(Work Study Program),也包括假期实习和创业行为(国立雅温得警察高等学校技术开发区)。在这些项目上,女生所占比例并不稳定,且低于男生所占比例:

与友好国家的合作奖学金:2008年共发放93份奖学金,其中30份由女生获得,占32.25%,2009年共发放85份奖学金,其中34份由女生获得,占40%,2010年共发放87份奖学金,其中31份由女生获得,占35.63%;

Work Study Program:406名大学生参加,其中女生147名,占36.20%;

2008年和2009年假期实习:2,070名大学生参加,其中女生710名,占34.29%;

国立雅温得警察高等学校技术开发区创业活动:100名学生参与,其中女生10名,占10%。

在培训与聘请合格教师方面的发展

小学和中学教育

127. 在小学和中学教育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2007年至2011年,根据管理标准,一共聘请了37,200名临时小学教师;

培养培训者:普通教育教师师范学校和技术教育教师师范学校按照性别平等理念培养了15,426名毕业生;

兴建新学校。

高等教育

128. 2008年,共有2,762名教师接受过国家高等师范学校的培训。马鲁阿高等师范学校第一届学生毕业后,2009年受培训教师数量增加到3,150人,2010年增加到4,532人。国立大学教职人员(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研究助理)人数从2005年的2,011人,增加到2009年的2,980人。这都得益于总统签署的1,000名教师聘用计划。虽然专职教师的数量在2005年至2009年之间增加了将近50%,但是教学质量并没有得到提升。2005年平均1名教师教授46名学生,而2009年平均一名教师教授52名学生,呈下降趋势。

129. 男女教员数量上还需更多努力才能达到平衡,2009年女教师只占总教师人数的19%。不同类型学校里不平衡的差异也很大,以司法和卫生类学校最有代表性,其中司法类学校女教师比例达到30%,而卫生类学校女教师比例达到29%。2006年女教师比例只有16.2%(见表12:2006年以来高等院校女教师比例变化情况),说明女教师数量呈现上升趋势。

130. 教师级别越高,女教师的数量越少。助教中有21%为女性,讲师中略少,有20%为女性,副教授中有10%为女性,而教授中只有8%为女性。

131. 在某些学校,如农业、农产品加工、中学教师培训和技术类学院中,根本没有女教授(见表13:按照学校种类和级别划分的女教师比例)。

为购买教材提供补贴

132. 在小学采取了如下措施,

提供基本教材;

传授经验,改进权力下放地区的公立学校管理方法。

133. 在中学,从学生入学注册费中扣除由财政拨款支付的教材费用:

普通教育:

初中:7,500非洲法郎里扣除1,400非洲法郎的教材费;

高中:10,000非洲法郎里扣除2,500非洲法郎的教材费。

技术教育:

中专:10,000非洲法郎扣除1,700非洲法郎的教材费;

大专:15,000非洲法郎扣除2,200非洲法郎的教材费。

提高父母对女童教育重要性的重视

134. 为此采取了以下行动:

通过与喀麦隆计划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合作,为2,500名适龄入学儿童建立出生证明;

为小学女生提供了2,600份奖学金;

发展促进女童入学战略,实施“学校是儿童和女童之友”计划,在北部的学校修建男女分开的厕所,通过“母亲-学生”协会监督北部小学的女童入学情况;

发展教育联盟,通过学生、教师与家长的合作,在学生家长协会和教师家长会的协助下,监督男童和女童的入学情况。

提高大学生奖学金拨款金额。

135. 大学生奖学金政策对性别平等问题没有足够重视。但是总统优等奖学金号召大学优先考虑女生,因此2010年58,000名获得优等奖学金的学生中有23,400名女生,占获奖总人数的40%。每个获奖学生都能得到50,000非洲法郎的奖学金,由此可以算出,发放给女生的奖学金共计11.6亿非洲法郎。

确定高等教育体系学生的数量、性别、年龄和专业

按性别区分的数据的变化情况

136. 在公立高等教育学校中,女生人数从2008年的56,509人上升到2009年的68,669人,增长了21.51%。2005年至2009年,女生人数增加了1.9倍。女生比例从2005年的38.4%,增长到2008年的43.2%,再到2009年的43.57%,四年间增长了5.17个百分点。但是可以注意到,2008年至2009年之间,女生比例的上升并不明显,这是因为在新成立的马鲁阿高等师范学校里,其女生比例与其他培养中学教师的师范类学校相比较低(马鲁阿高等师范学校女生比例为29%,杜阿拉技术教学国立高等学校女生比例为37%,雅温得高等师范学校女生比例为41%)。

137. 2005年时艺术、文学和人文科学专业的女生比例已经很高,而且有继续增高的趋势,女生比例从2005年的53.9%增加到了2009年的56%。

138. 法律和经济类专业的女生比例也有所上升。法律专业女生比例从2005年的42.5%增加到了2009年的48.4%,经济专业女生比例从2005年的35.3%增加到了2009年的48.42%。

139. 理工科专业的女生比例最低。2009年,理科学院的女生比例为35.1%。工科(不包括农学和食品加工)的情况更差,五年制本科的工程类院校的女生比例只有13%(国立综合工科高等学校和杜阿拉的工业工程学院)。工艺学院的女生比例为19%,兽医学专业女生比例为20%,农学专业女生比例为23%,食品加工专业女生比例为26.4%(食品加工学院)(见表14、15、16、17和18)。

教育领域女性负责人的发展情况

140. 喀麦隆政府从2009年开始推动增加教育领域的女性负责人。表19和表20分别是各中学女性负责人的比例和高等教育部核心部门工作人员性别分布情况。

141. 中等教育部中,有30.19%的女性担任核心部门的负责人,159个职位中48个由女性占据。2008-2009学年,1930个学校负责人中有111名为女性,女性负责人比例为5.75%。这也与女性不愿意去某些地区工作有关。

答复委员会结论性意见第37段中的建议

男女机会平等

142. 除1992年8月17日关于《劳动法》的第92/007号法律第1条第2款和第2条第1款外,集体合同和公务员法中无任何就业性别歧视条款。《劳动法》的整个第3章都是关于妇女的专门规定。另外还通过与民间组织的合作,向传统势力领袖、舆论领袖和社区领导宣传男女机会平等。

143. 与此同时,制定了“传统男性职业”课程,提高妇女能力,以增加她们参与传统男性职业如工业和证券业的几率。

144. 此外,各教育部、国家就业基金和民间组织还定期组织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活动。其中国家就业基金是根据1990年4月27日总统法令成立的,旨在帮助青年进入就业市场,取得了以下成绩:

2009年受雇佣人数:男性15,319名,女性8,732名,男性占63.69%,女性占36.31%。受资助创业人数:男性4,070名,女性1,803名,男性占69.30%,女性占30.70%。自由职业者人数:男性6,322名,女性2,801名,男性占69.30%,女性占30.70%。总共实际就业人数:男性21,641名,女性11,533名,男性占65.23%,女性占34.77%。

2010年受雇佣人数:男性12,835名,女性7,265名,男性占63.90%,女性占36.14%。受资助创业人数:男性791名,女性551名,男性占58.94%,女性占41.06%。自由职业者人数:男性1,346名,女性897名,男性占60.01%,女性占39.99%。总共实际就业人数:男性14,181名,女性8,162名,男性占59.02%,女性占40.98%。

145. 男女就业人数的差异源自男女受教育程度和职业培训程度的差异。因为受教育水平不一,喀麦隆妇女失业率更高,她们普遍受教育程度低,职业技能少。解决平等就业问题应当成为消除贫困和不稳定的战略之一,最终实现人人都能就业。

社会保护并支持在非正规经济部门内就业的妇女

146. 喀麦隆非正规经济部门就业人口中四分之三为女性。如何将这部分妇女纳入社保体系是2008年社保改革以来的工作重点之一。此次社保改革的目标是让社保覆盖所有人,包括非正规经济部门就业人口。相关的改革法案已经制定完成。

147. 此外,2010年10月11日关于国家劳动监察中心的成立、组织与运作的第159/CAB/PM 号政令,规定监察站赋有改善劳动条件、社会保险、社会环境、劳动者健康的责任,对非正规经济部门的社会保护也产生了影响。

148. 中小企业、社会经济和手工业部实施了《支持中小型企业创业与发展计划》,以推动大众消费的地方产品的加工和贮藏产业,其主要目标有:

支持大众消费的地方产品加工与贮藏中小型企业的创业和发展;

创造适于企业创业和发展的环境;

提高创收活动产品的生产力和竞争力;

建立机制,支持妇女创办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

鼓励企业家之间互相交流;

提高从事创收活动的妇女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149. 该计划初步确定并资助了150个可行项目,其中妇女制定的项目有34个,集中在农村或者城郊,占总项目数的31.7%。一共成立了150个加工点,并培训了70名男女技师和销售人员。

废除或者修订歧视性条款

150. 正在等待通过的《人与家庭法》和正在修订的《刑法》将会废除和修订歧视性条款。

151. 针对工作场所性骚扰问题,正着手成立劳动法修订部际委员会,其工作重点之一就是保护妇女的心理和身体的完整性。

答复委员会结论性意见第39中的建议

152. 为了发展国家的卫生基础设施,向有关部门进行财政拨款,2008年拨款38.5亿非洲法郎,2009年增加了492万非洲法郎,2010年又降至48.1亿非洲法郎。

153. 2011年拨款高达10,506,571,070非洲法郎。虽然拨款金额起伏不定,但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数量一直呈上升趋势。2007年各种卫生医疗机构的数量为2,846个,2009年底,共有3,328个卫生医疗机构可以接收病人。2007年至2009年聘用的3,000名医护人员,以及各级卫生医疗机构的设备,大大提高了卫生服务质量。

154. 直到2011年才有了针对母亲和儿童健康的专项拨款,国家为此一共拨款10亿非洲法郎(将近5亿美元)。此外,免除债务与发展合约(7亿非洲法郎)和重债穷国基金(3亿非洲法郎)也提供了资金支持。这样一来,2011年合计共有20亿非洲法郎用于母亲与儿童的健康,并加强艾滋病母婴传播的预防。

155. 《总统艾滋病紧急救援计划》是美国总统倡议的一个计划,该计划向喀麦隆政府提供了400万美元的资助,用以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纳入各级卫生机构的母婴健康服务中。美国政府还额外资助了1,000万美元用以加强艾滋病母婴传播的预防。克林顿基金会也应允协助发展喀麦隆西南和西北的母婴健康事业。

156. 在抗击艾滋病框架下,还有936,6031欧元的资助用于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4,515,274欧元的资助用于支持孤儿和脆弱儿童。这些资金将用于预防艾滋病,治疗照顾感染艾滋病的儿童,培训计划生育人员,防止疾病的母婴传播。

157. 得益于重债穷国基金的帮助,政府有能力在降低婴儿死亡率、减少艾滋病的流行率和儿童影响不良等方面投入更多的资金。

158. 在抗击艾滋病方面,主要有以下成果:

目前共有140个抗击艾滋病的机构,包括23个适用技术中心,117个护理治疗点),负责照顾艾滋病感染者;

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价格从2001年的600,000非洲法郎到2007年变为免费,2007年5月1日开始,可以在地区供应中心免费接受抗逆转录病毒治疗。2007年12月31日共有45,605名艾滋病感染者接受了抗逆转录病毒治疗,而在2006年只有28,403人接受治疗。2009年底,共有76,228名病人正在接受抗逆转录病毒治疗;

为艾滋病检查提供补助。从2007年2月起,检查费用降低到了3,000非洲法郎(大约5美元)。目前,孕妇以及0至5岁儿童享受免费检查。

159. 在食品和营养不良方面,采取了以下行动:

监控日常消费类产品的质量,尤其是面包的质量;

向2,737,560名6至59个月大的儿童提供额外的维生素;

根据政府决定,生产和发放额外食品;

提高370名母乳喂养医护人员的业务能力,以控制营养不良情况(见表20、21和22)。

160.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服务得到极大改善,提供此类服务的机构不断增加,从2006年的1,159个增加到了2010年的2,069个,地理覆盖率达到99.4%(见表23)。

161. 2009年,共有228,812名孕妇受益于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政策接受了检查,其中6.9%的孕妇确定为艾滋病阳性。2009年接受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76,228名艾滋病感染者中超过57%都是女性。9,092名感染艾滋病的孕妇接受了抗逆转录病毒治疗,以预防母婴传播,占全国需要治疗的孕妇人数的12.9%(表24:2009年各省男女艾滋病感染者抗逆转录病毒治疗分布情况)。

162. 抗击艾滋病的工作也逐渐推广到地方。全国共有140个艾滋病治疗护理机构,覆盖了178个卫生区中的100个。全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覆盖率从2004年的22%上升到了2010年的34%。

163. 2009年,扩大对妇女、家庭、社区和舆论领袖的关于抗击艾滋病、早婚和强迫婚姻、女性外阴残割和其他形式家庭暴力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在非政府组织的倡议下,实施感染艾滋病孕妇陪护计划。

164. 除了民间组织的这些活动外,提高妇女地位和家庭部与国家防治艾滋病委员会流动站点还合作组织了艾滋病检查运动,在国际妇女节、国际家庭节、非洲妇女节和世界农村妇女日期间,共检测出2,462名艾滋病阳性病人。在这些节日期间还组织了培训讨论会,发放了50,000个女用避孕套,并演示了用法。其他类似活动还有:

在世界艾滋病日和国际妇女节等节日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向妇女发放小礼物(别针、T恤和鸭舌帽等);

从2005年起,在国际艾滋病日期间组织游行,每次都动员了超过1,000名妇女参加;

制定并推广性别平等、社区发展和艾滋病妇女组织负责人培训教材;

培训了超过2,000名农村人口社区联络员。

165. 上述活动中,政府一直都有民间社会的助力。比如喀麦隆第一夫人尚塔尔·比亚就通过非洲抗击艾滋病协同组织贡献了自己的力量。该非洲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抗击艾滋病的活动,治疗和照顾感染人群和家庭,尤其是母亲和儿童。

166. 至今为止,该组织已经取得如下成果,

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培训了400名服务提供者;

成立了55个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点;

进行了25,000次艾滋病快速检测;

为艾滋病孤儿和其他困难儿童提供教育和营养支持;

每年针对学生组织“无艾滋病假期”和“无艾滋病校园”宣传活动。该组织还成立了尚塔尔比亚国际研究中心,主要进行以下研究:

抗逆转录病毒治疗的研究和临床试验;

抗逆转录病毒抗性基因研究;

免疫系统研究;

不同治疗方法的研究;

治疗与预防偶然感染和交叉感染的研究;

艾滋病感染者的营养与饮食研究。

167. 此外,喀麦隆第一夫人还成立了尚塔尔比亚基金会,用以帮助脆弱人口,特别是妇女,她还是喀麦隆友好人士社团的创始人主席。

答复委员会结论性意见第41中的建议

168. 虽然政府通过与技术、资金合作伙伴的合作做出了许多努力,但是孕产妇死亡率依然还是居高不下,平均每100,000个新生儿就有600名孕妇死亡。引起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有:流产并发症引起的出血(13%),失血过多(33%)和妊娠风痉(4.5%)。为了遏制当前的这种局势,针对孕妇医疗健康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从2006年起,为了提高医护人员的能力,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计划生育培训和产妇与新生儿紧急护理培训。新生儿专业人员助产率从2006年的58.9%上升到了2010年的63%(世卫组织、儿基会、人口基金、世界银行2010年度死亡率报告)。

169. 2010年,政府正式开始进行加速降低非洲孕产妇死亡率运动,2011年4月通过了该运动的国家战略计划,目前正在全国范围内展开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宣传活动。2011年6月1日起,开始在国家北部地区推行试点方案,拨款达到7.5亿非洲法郎,为北部的不同卫生医疗机构提供助产药盒(6,000非洲法郎)、剖腹产药盒(40,000非洲法郎)和急救药盒,未来将在全国推行该方案。另外,目前一些卫生区正在试点卫生支票方案。

170. 加速降低非洲孕产妇死亡率运动的另一个工作重点是提高医疗服务人员素质,为此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培训产妇与新生儿紧急护理服务提供者和产妇外科医生,对他们进行能力建设。

171. 产后并发症中以产后瘘管造成的孕产妇死亡率最高。根据抗击产后瘘管国家战略目标,卫生部在人口基金和其他非政府组织的支持下,从2009年起开始推行免费修复产后瘘管运动,共有300名妇女接受了免费手术,今年还会继续推行该运动。此外,还起草了瘘管患病和术后妇女社会心理辅导报告,2010年极北省和北部省的术后妇女已经被纳入社会心理辅导方案,获得了创收活动援助。今年年底将会对这些支持妇女的方案进行调查评估。

172. 为了改善妇女和儿童的健康状况,政府从2008年起每年组织两次“母婴健康与营养行动周”,通过接种疫苗、补充维生素A、发放蚊帐或对蚊帐进行驱虫处理、儿童疾病综合治疗计划、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为12个月至5岁年龄儿童驱虫、产前产后咨询这一系列活动,来改善母亲和儿童的健康状况。为此还在2009年制定了妇女与女童健康教育手册。为了抗击疟疾,政府在2011年8月开始向个人、家庭、团体和社区派发驱虫蚊帐。

173. 通过在小学教育中引入家庭生活教育、生育知识教育和艾滋病知识教育,加强对男童女童的性教育。

174. 喀麦隆女医生协会通过青少年之友医院计划,在Nkolndongo卫生区培训了一百多名青少年,教授生育健康、艾滋病毒、性病和艾滋病相关知识。该协会制作和发放了成千上万本宣传册子(海报、折叠册和装订册)。还对Nkolndongo卫生区的医疗服务人员进行了能力建设,提高了他们的助产服务能力,并能承担起“青少年之友”计划的培训工作。

175. 2009年至2011年,非政府组织妇女–卫生–发展共培训了10,796名青年,其中包括6,267名女孩和4,529名男孩;68名青年同侪教员,其中28名女孩,40名男孩;69位家长,其中47名女性,22名男性;46名成年同侪教员,其中35名女性,11名男性;40名就业指导顾问,其中6名男性,34名女性;188名中学教师(生命科学和地理),其中106名男性,82名女性;73个社区协会和非政府组织。为52个机构的图书馆增加了性教育模型(21个零件外加一本使用手册),向中学、部司和技术资金合作伙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人口基金和世界卫生组织)提供了643套模型。2007年至2010年,104名来自52个妇女协会网络的女代表接受了青少年性教育指导培训。

176. 针对不安全非法流产造成孕产妇死亡的问题,卫生非政府组织向大众宣传有关的法律规定和执行条件。

177. 根据喀麦隆政府与儿基会合作方案(2008-2012年),在中等教育部的协助下,在青年部、卫生部、提高妇女地位和家庭部、社会事务部的合作下,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支持下,实施了初级预防方案。青年组织、青年培训非政府组织以及其他发展合作伙伴也参与了方案。该方案是艾滋病儿童政策的一部分。艾滋病儿童政策共有5,768,304名受益者,其年龄在10至24岁之间,包括2,929,019名女孩,2,839,285名男孩,占喀麦隆总人口的32%。

178. 青年部制定的国家青年政策中也包含预防和治疗青年感染艾滋病的内容,还包括青少年生育健康战略的一些指导方针。

179. 培训上千名同侪教员,让他们学习绘制所在地区弱势群体分布图,学习如何通过交流改变行为,学习如何提高青年的表达能力。正如答复建议17里提到的那样,5年多以来,“无艾滋病假期”每年都会动员成千上百个青年向他们的辅导对象进行宣传。

答复委员会结论性意见第43中的建议

为增加妇女对地方发展计划起草和实施的参与所采取的措施

180. 农村妇女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地方发展计划的起草和实施中。而根据权力下放的原则,地方发展计划一般由社区在政府、技术资金合作伙伴和民间组织的帮助下制定。

181. 妇女参与决策进程。妇女成为管理机构成员,特别是执行办公室和管理委员会成员。在食品安全类的某些特殊项目里,妇女决策者占到了70%,比如《国家根茎作物发展计划》和《改善农村家庭收入计划》中就是如此。

182. 附件中的表格清楚地罗列了为提高妇女能力和其农业独立性所采取的措施(见表25)。

183. 关于妇女参与决策以及农村妇女获得卫生、教育和清洁服务以及饮用水的情况,需要指出的是:

在健康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方面

184. 需要指出的是,大部分综合卫生中心和区医疗中心都设立在农村地区(见上文关于建议17的答复和表21)。

185. 为了改善农村妇女的健康状况,政府尽量增加妇女卫生机构的密集程度。2005年开始了农村地区千个卫生中心修建计划,目前已建成3,067个综合卫生中心和区医疗中心。此外,政府还采取了其他效果显著的措施,如:

配备艾滋病基本检测设备和试剂;

免费治疗感染艾滋病的孕妇,将治疗费用和生物检测费用从27,000非洲法郎降到3,000非洲法郎;

改善母亲与儿童健康、生育健康,包含计划生育;

免费治疗五岁以下疟疾患病儿;

为预防疟疾,向孕妇免费发放驱虫蚊帐,向家庭发放长效驱虫蚊帐,并让妇女更多参与到发放活动中;

宣传产前咨询和产后瘘管修复的重要性,其中罹患产后瘘管以农村妇女居多;

对瘘管修复后的妇女进行社会心理辅导,其中75%为农村妇女。

186. 2010年以来,极北省和北部省25%的术后妇女得到了资金或实物支持,以实现社会经济再融入。

187. 为了遏制危害农村妇女健康的行为,政府在技术资金合作伙伴以及民间组织的支持下,严厉打击女性外阴残割的行为。详细内容参照上文关于建议12的答复。

在农村教育、培训和就业方面

188. 采取相应措施,方便农村女孩和妇女获得教育和培训,并增加小学、普通教育和技术教育中学数量。针对公立学校不足的情况,在基础教育部监督下成立运作了408个社区学校,由社区自行组建和管理,由政府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

在非正规教育方面

189. 参见上文关于建议15的答复。还需要指出的是,最近妇女开始对非正规教育培训机构产生兴趣,妇女学员数量有了显著提高。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妇女成为农村地区发展机构和就业市场的主力军。《国家根茎作物发展计划》下属的256个农民组织中,107个都是由妇女领导的(43%)。83个联络员里6个是女性(7.22%)(见表26:《国家根茎作物发展计划》村级委员会和协调委员会中妇女成员状况,表27到表31分别是关于执行办公室、计划和方案中妇女参与情况以及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畜牧业、渔业与肉类加工业部女性负责人情况)。

190. 畜牧业、渔业与肉类加工业部中,妇女占据了10.61%的负责人职位,剩下的89.39%都由男性占据,而在2006年以前,还没有妇女担任负责人,所以已经算有所改善。

191. 实用扫盲中心在农村组织的培训时,大部分学员都是妇女。具体信息参见上文关于建议15的答复。

192. 推广当地材料特派团发起“妇女与就业”计划,培训妇女利用加工当地材料,进行创收活动。

农业和经济发展信贷方面

193. 近些年来,信贷业务发展迅速。在发展计划和方案的支持下,根据喀麦隆法律,社区主导成立了信贷机构426个,其中224个小额贷款机构联网运作,其余202个机构独自运作。

194. 上述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客户主要是农村妇女,她们在推广贷款和使用贷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小额贷款在近几年来发展迅猛。根据喀麦隆法律成立的信贷机构共有426个,其中224个机构联网运作,其余202个机构独自运作。上述机构的客户主要是妇女,她们既是工作人员,也是客户,是重要的贷款推广者。

发展互助小组和合作社方面

195. 为了减轻农村妇女家务和农务负担,政府、民间组织、民选代表和精英们采取的专门措施有:

推广适用技术(农牧产品的生产、储存、加工和销售改进技术);

组织省级和地区级的小型农牧产品贸易会;

提供农牧设备(手推车、磨机、农作物杀菌设备、发电机组、农用物资、肥料、缝纫机、针织机等)。

信息和通信技术方面

196. “2012年10万妇女行动计划”已经在全国对87,500名妇女进行了信息和通信技术培训)。

197. 2011年6月23日喀麦隆首次庆祝国际寡妇日,次日非洲计算机学院就展开了对2,000名寡妇的信息和通信技术培训(提高妇女地位和家庭部与非洲计算机学院的合作项目)。另外还在农村地区设立了社区多功能电视中心,以减小城乡的数码技术差距。到目前为止,全国共有102个这样的多功能中心。

供水供电、住宅、清洁、交通和通信方面

198. 在清洁和供水方面,阿达马瓦省水与社区健康计划优先选择妇女作为供水点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该计划得到了加拿大国际开发署的支持。

199. 2004年至2008年,政府在发展合作伙伴的资金支持下,在农村地区开展水利工程。政府利用重债穷国基金,修建了1,301处配有设备的水井,实现了79个饮用水引入方案,在多边减债动议的资金支持下,修建了126处配有设备的水井,并为18个饮用水供应点安装了设备。

200. 日本项目进入第四期,在中部省、南部省、滨海省和阿达马瓦省共修建了184处配有设备的水井。该项目第五期从2010年开始启动,要为北部省和极北省250个村庄修建250个配有设备的水井。上述水利工程让农村地区20,000多户家庭受益。

201. 为了鼓励个人创业,支持可持续发展,中小企业、社会经济和手工业部制定了专门计划,面向全国从事加工和贮藏当地大众消费产品的企业主,为其提供个性化帮助(详见表32)。

土地所有权以及妇女的土地权和遗产权

202. 虽然法律规定妇女跟男性一样拥有同等遗产权,但是实际实行时却极大受到社会文化环境的影响。不过妇女权利正逐渐得到改善,越来越多的妇女担当一家之主和传统首领,从而获得了土地问题和家产问题的决定权。传统首领中,78名一级首领中有1名女性,867名二级首领中有2名女性。

203. 为了普及法律,在妇女节日和妇女相关法律宣传活动期间,组织当地方言的培训讨论会、圆桌会议和辩论会,并通过社区电台播送。

204. 提高妇女地位和家庭部与民间组织合作,定期组织研讨会,宣传《公约》第十四条关于农村妇女的内容。

在土地权和遗产权方面

205. 本文将从妇女作为子女、个人和配偶几种情况来讨论其土地权和遗产权问题。

206. 根据喀麦隆现行法律,个人可通过继承、生者或遗嘱赠与、债务权利、不动产添附权和取得时效获得财产所有权(《民法》第711条和第712条)。

207. 土地证书是土地所有权的证明。土地归国家所有,个人不能拥有土地,根据1974年7月6日公法,不属于公共或私有部门或任何法人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208. 传统社区及其成员(男女成员)或喀麦隆国籍的其他个人,在1974年8月5日前(1974年7月6日关于土地制度的第74/1号法令颁布日期),曾占有或使用归国家所有的土地,“用来建造住宅、耕种作物、放牧或畜牧,明显长期占有或使用土地”的,可以继续占有或使用土地,并申请土地证书(1974年7月6日的土地制度法令和1976年4月27日关于土地证书获取条件的第76/166号法令)。

209. 未被有效占有的土地归国家管理,国家有权将此类土地让与、租赁或划拨给自然人或法人使用,具体实施办法参见1976年4月27日的第76/166号法令。妇女作为子女可以通过继承或赠与获得土地。

210. 关于继承权,《民法》规定继承权不以财产性质和来源区分对待。儿女及其后代有权继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直系尊亲属的财产,不因性别、长子身份或不同婚姻后代而区别对待。

211. 第一顺序继承人(死者的儿子和女儿)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民法》第745条)。

212. 子女包括合法子女、再婚继子女和得到确认的非婚生子女。继承人的年龄或婚姻状况不影响其对父母的继承权。

213. 其他法律条款、传统或习惯不得违反上述规定。

214. 喀麦隆最高法院一直以来都不断重申在审判中坚持执行这些规定。

215. 关于赠与(《民法》第913条),父母有权利处置、赠与所有或部分可自由处分财产给一名或多名子女,但需要生者赠与文书(受赠人在其父母在世时获得父母的动产或不动产)或遗嘱(子女只能在父母过世后才能获得赠与的财产)来实施。上述赠与的情况不以性别区分,符合法律规定(《民法》第1048条)。

216. 根据喀麦隆法律法规和法院审判规程,不管单身或是已婚,妇女作为子女享有与其兄弟同等的土地继承权。

217. 如果遗产没有按照正常程序分配,女性继承人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诉,通过土地登记入册的方式确保其权利。

218. 妇女作为独立个体可以根据民法规定的条款获得土地所有权,自由使用和处置拥有所有权的土地。

219. 妇女通过继承或赠与获得已登记在册的土地后,需要把土地证明更改到自己名下,以保证其所有权。涉及共有不动产的,女性继承人可以要求分割所有权,以便在财产分配后摆脱共有状态。如果继承的是一群人同时占有或使用的土地,女性继承人可以作为群体成员继续使用土地,或者根据上文的规定申请土地证书。妇女可以向土地所有者购买土地,并将土地登记到自己名下。妇女还可以申请国家所有的可支配、未开发土地的经营权或租赁权,进行发展活动。

220. 在农村地区,妇女结婚后会根据当地传统去男方家定居,住在男方继承的土地上,也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同时放弃自己的土地继承权给其兄弟或其他血缘亲属。

221. 在这种情况下,妻子因为不回出生地,所以没有上述土地的所有权,而丈夫可以任意处置土地。但是作为妻子,妇女拥有家庭财产的使用权,所以可以使用属于丈夫的土地进行农业活动。

婚姻方式对家庭财产管理的影响

222. 法国法律禁止一夫多妻,因此《民法》没有相关规定,只有关于一夫一妻的规定。喀麦隆独立后,立法允许一夫一妻和一夫多妻,但需要夫妻双方商议决定婚姻形式,否则视为无效婚姻(1981年6月29日法令废除的1968年6月11日法律)。

223. 国内法并没有关于婚姻方式的具体规定,更没有夫妻财产管理方面的规定。虽然一夫多妻是法律允许的婚姻形式,但是由此带来的财产问题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1981年6月29日法令也没有明确指出公法认可的是一夫一妻还是一夫多妻制。法院判决时默认一夫多妻制。从法理来看,丈夫与每位妻子都分别构成一个独立的家庭,其中每个家庭都适用于婚姻相关法律条款,但是实际管理起来远非如此简单。

224. 从法律和司法角度来说,妇女与男性一样享有土地所有权,可以继承土地,获得土地,管理土地,把土地作为个人财产留给子女。

225. 妇女对土地没有所有权的情况下,比如没有个人财产的已婚妇女或跟一群人共同拥有土地的妇女,可以利用土地的使用权和用益权在土地上进行农业活动。

226. 所有这些问题似乎都可以归结于教育问题、男女公民法律意识淡薄以及没有权利保护意识。为此,2010年10月15日第15次世界农村妇女日庆祝活动时,“农村妇女和土地权”成为议题之一。

答复委员会结论性意见第45段中的建议

227. 2005年7月27日关于喀麦隆难民地位的第2005/006号法律的执行法案正在等待签署。该法律对难民登记、难民地位以及向寻求庇护者或难民发放身份证明做出了具体规定。为了制定该法,事先进行了许多调查研究。2010年4月,一个专家组专门赶赴贝宁,学习贝宁关于确定难民地位的经验。

答复委员会结论性意见第47段中的建议

228. 关于建议47,喀麦隆曾在CEDAW/C/CMR/Q/3/Add.1号文件中的做出过回答,该回答依然具有时效性。上文关于建议5、11和19的答复可以作为该回答的补充。

答复委员会结论性意见第49段中的建议

229. 喀麦隆关于性别平等方面的数据很少,一方面是因为此类调查费用高,超出了喀麦隆的能力范围,另一方面是因为北京科技促进国家发展战略方向国际会议之前制定的发展政策缺少这个方向的内容。

230. 不过目前正努力逐渐解决这个问题,并在制定发展规划时考虑到男女需要的差异性。

231. 除了提高妇女地位和家庭部定期制作的全国各领域妇女状况统计年报,以及考虑性别区分的喀麦隆家庭调查外(ECAM II和III),国家统计中心(INS)最近也开始着手实施国家性别数据能力建设项目。

232. 2010年11月以来,该项目的成果之一是制定了喀麦隆两性评估指数表,涉及以下领域:

国家机构(司法、立法、权力下放、外交);

普通行政机关和金融机构(地方管理、金融);

教育、培训、就业和研究(高等教育、职业培训、就业与工作、科学研究);

宣传、文化、青年、体育和娱乐(宣传、体育与娱乐、文化、传统习俗);

卫生健康;

社会发展(社会事务、歧视或边缘化、女童、家庭、暴力、贫困);

基础设施(环境与森林、居住、运输、矿产、水与能源);

生产与贸易(农业、农村妇女、旅游业、畜牧业和渔业、贸易与工业);

社团活动(民间组织、宗教)。

233. 按领域区分的指数表为目前正在进行的国家妇女与家庭统计年报的调查工作提供了参考和数据收集方法。该调查还会为国家妇女能力和各级妇女负责人职位统计提供数据支持,并且利于统计各领域妇女地位变化状况的数据。

234. 前文刚提到的项目已经得到了非洲开发银行(BAD)的资助,但是仍需要更多资金支持,为了不断更新信息,掌握社会发展政策特别是妇女政策的动向,项目所需费用也会不断变化。政府希望得到发展合作伙伴的支持来解决经费问题。

答复委员会结论性意见第51段中的建议

235. 关于《公约》执行情况的第四和第五次合并定期报告的起草由多方参与完成,提高妇女地位和家庭部为此负责组建了部际委员会,成员包括该部人员、公共行政部门代表、国际组织和民间组织代表(总理府、司法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外交部、中等教育部、就业与职业培训部、基础教育部、科研与创新部、公共卫生部、中小企业、社会经济和手工业部、联合国妇女署、联合国人口基金、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中部非洲次区域人权与民主中心、加拿大国际开发署、喀麦隆女医生协会、喀麦隆妇女法律工作者协会、妇女――卫生――发展等)。

236. 委员会参与了报告起草的所有阶段。报告的批准除委员会成员参与外,还得到了其他相关部委代表、民间组织和发展合作伙伴的肯定(见附录的出席人员表)。

答复委员会结论性意见第52段中的建议

237. 喀麦隆发展战略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主要建立在北京会议上提出的十二个关键问题上。

238. 最近制定的《国家性别政策文件》,完全符合北京会议的精神。政府制定该文件的目的是,促进社会男女平等,确保可持续发展,其中消除男女之间各种不平等现象的倡议,符合北京会议精神以及缔约国的承诺。为了达到这一目标,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促进女童与男童、妇女与男性公平获得教育、培训和信息的权利;

改善妇女医疗服务特别是生育健康服务;

促进两性经济领域和就业领域机会平等;

改善社会文化环境,尊重妇女权利;

提高妇女公共生活和决策的参与率和代表率;

加强妇女机构建设。

239. 通过落实上述措施,喀麦隆政府肯定可以兑现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以及达喀尔行动计划相关的承诺。

240.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喀麦隆制定的妇女相关的国家战略指导框架完全符合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其中《增长与就业战略文件》与《2035年发展远景》最符合北京会议精神。

答复委员会结论性意见第53段中的建议

241. 喀麦隆通过《2035年发展远景》来实现千年发展目标,《远景》的第一个十年目标(2010-2020年)主要依靠《增长与就业战略文件》来实现。该文件是《减贫战略文件》的修订版,强调在实现千年发展目标时注意性别平等,为此专门制定和实施了许多促进性别平等方案计划。针对千年发展目标第2项和第3项,除了上次报告提到的免费小学教育外,还在儿基会的支持下,在全国特别是教育优先区展开宣传活动,提高传统势力、家庭和社区领导对女童入学的重视,其中包括:

发表教育新政策声明,遏制女童失学状况;

成立专门委员会审查教材,清除其中的性别陈旧观点;

成立女童科学特别基金,给正规考试优秀的女生颁发奖学金。

242. 截止2011年6月,“2012年10万妇女行动计划”已经在全国对87,500(八万七千五百)名妇女进行了信息和通信技术培训。此外还有培养女企业、妇女自主创业、妇女教育和妇女权利的项目。

答复委员会结论性意见第55段中的建议

243. 关于发行传播委员会结论性意见的问题,可以参见上文关于建议1的答复。

244. 关于发行传播《公约》的问题,可以参见上文关于建议4的答复。

四.第三部分

制约因素、挑战与展望

245. 喀麦隆政府重申参加《公约》的所有条款,并尽力在国家事务的各个领域全面落实《公约》。为了能够让相关战略富有成效,必须找到合适方法来解决面对的主要困难,政府应当在合作伙伴的支持下采取补充性措施,明确挑战,展望未来。

制约因素

246. 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政策实施特别是《公约》落实方面,喀麦隆遇到一些现实问题,使得既定政策不能达到预计效果,其中最主要的是社会文化影响和资源不足问题。

社会文化的负面影响

247. 妇女充分享有权利主要有两个障碍,一是社会赋予妇女的传统角色,而是妇女对自身社会地位的认识。

248. 关于社会赋予妇女的传统角色,喀麦隆的习俗文化虽因地区而异,但都把妇女作为取悦男性(父亲、兄弟、丈夫)的附属品,妇女很难获得与男性同等的权利。这种社会角色是各种歧视的根源,导致妇女被剥夺食物、早婚或强迫婚姻、滥收嫁妆、剥夺继承权、限制受教育权,还让妇女遭受到各种形式的暴力,如切割生殖器官、棒打(丈夫教训妻子)、寡居习俗、婚前检查是否处女、生育义务等。

249. 改变立法本身还不足以改变人们的心态。必须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制定不同的宣传战略。但是战略的制定与实施需要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

250. 关于妇女对自身社会地位的认知,可以观察到的是,虽然一些地区已经存在性别平等的立法或规定,但是当地妇女因为长期处于男尊女卑的状态,认为这些法律条款不符合社会习俗,为了社会稳定和谐,她们会放弃权利,也不要求尊重她们的权利。

资源不足

251. 国家预算有限,不可能实现优化发展的所有目标。拨给提高与保护妇女权利的拨款预算本来已经不足,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反而更少了。

252. 比如,提高妇女地位和家庭部的预算从2007年的43亿非洲法郎,升到2009年的50.9亿非洲法郎,再降到2010年的40.78亿非洲法郎,又降到2011年的30.61亿非洲法郎,预算减少了10.17亿,降幅达到24.48%。与此同时,司法部下属的人权问题和人权国际公约执行情况监督机构的预算从2010年的263.29亿非洲法郎,降到了2011年的155.7亿非洲法郎,预算减少了107.59亿非洲法郎,降幅达到40.86%。喀麦隆政府希望借助发展合作伙伴的力量应对挑战。

挑战与展望

253. 2008年起,除了人权宣传活动外,喀麦隆政府还在中部非洲次区域人权与民主中心的支持下,在学校、大学和职业培训机构推广人权教育方案,目的是培养喀麦隆青年的人权意识。

254. 2009年对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有:物力财力不足,培训人员本身培训不足,宣传力度不足,妇女权利学习者积极性不高。需要应对的挑战有:

让利益攸关方接受和执行《公约》;

让机构和社会接受性别平等理念;

把提高妇女权利资源合理分配到相应政策中。

255. 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向社会各个阶层妇女宣传妇女权利,让妇女了解自己的权利,学会要求享有权利,让妇女从小就给子女灌输性别平等的观念。

256.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需要,

继续进行立法改革,将《公约》纳入国内法律;

通过《国家性别政策文件》和落实该文件的多部门行动计划,对各机构的进行能力建设;

落实性别平等预算,加快性别平等体制化;

继续宣传《公约》,说服实施《公约》;

通过培训,加强各级参与者的能力建设,提高他们说服社区负责人、国家机构和民间组织的能力。

257. 喀麦隆政府意识到虽有良好的政治意愿,但是要全面落实《公约》条款还面临许多局限,呼吁国际合作以达到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