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CAT/C/66/D/624/2014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

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Distr.: General

27 June 2019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禁止酷刑委员会

委员会根据《公约》第22条通过的关于第624/2014号来文的决定*, **

来文提交人:

M.Z. (无律师代理)

据称受害人:

申诉人

所涉缔约国:

澳大利亚

申诉日期:

2014年8月21日(首次提交)

实质性问题:

被驱逐至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酷刑和虐待风险

委员会在2019年5月3日的会议上,收到缔约国希望中止审议的请求,并注意到申诉人于2018年4月13日获得了安全庇护(子类790)签证,决定中止对第624/2014号来文的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