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届会议

第709次会议简要记录

2006年1月24日,星期二,上午10时在纽约总部举行

主席:马纳洛女士

目录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厄立特里亚的初次、第二和第三次合并定期报告

上午10时10分宣布开会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厄立特里亚的初次、第二和第三次合并定期报告(CEDAW/C/ERI/1-3和Corr.1、CEDAW/C/ERI/Q/ 1-3、CEDAW/C/ERI/Q/1-3/Add.1)

1.应主席邀请,厄立特里亚代表团成员在委员会议席就座。

2.Gebreab女士(厄立特里亚)说,妇女解放是厄立特里亚在1960年代初开始的摆脱殖民统治的民族解放斗争的一个重要部分。在三十年的民族解放斗争中,妇女平等地参加了经济、教育和保健活动,参加了政策制定、治理和军事行动,并且在作战部队中占三分之一。厄立特里亚政府努力实现男女完全平等,等于是重申了作为长期解放斗争核心的政策。

3.独立后,在1994年通过的国家宏观政策再次强调了厄立特里亚政府致力于提高妇女地位的政治意愿,这种政治意愿在2005年通过国家性别政策时得到了进一步发展。独立的厄立特里亚于1997年批准的第一部《宪法》将妇女担任领导职务、参加选举投票和参加国家、区域和村级议会任何政治职位竞选的权利以及妇女平等地追求所有经济、商业和贸易好处的权利编纂成法。因此,厄立特里亚的发展努力都以承认两性平等是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为基础。

4.自2004年提交报告以来,厄立特里亚为了促进妇女事业采取了进一步措施。内阁根据《国家性别行动计划》,通过了若干项决议以确保将性别观点纳入其各部委和各部门的工作主流,批准具有时间限制的、执行国家计划的行动计划,并且致力于同厄立特里亚全国妇女联盟(全国妇女联盟)紧密合作。已经任命一名妇女担任全国六个区之一的行政长官,并任命一名妇女担任全国第二大城市马萨瓦市市长。

5.按照在2015年前普及初等教育的千年发展目标,2005年4月颁布的《国家教育性别政策和战略》确保男女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并且应对当前存在的男孩和女孩在受教育和学业成绩方面的不平等现象。此项政策和战略还有意在2020年前缩小中等教育方面的两性差距。认识到妇女的家务劳动及其经济责任阻碍了她们利用教育机会的能力,厄立特里亚政府同全国妇女联盟和世界粮食计划署(粮食计划署)合作,发起了“食物为教育”方案,该方案旨在提供免费的基本食品(面、油、糖、盐),使妇女能够腾出时间用于接受教育,从而提高妇女接受教育的程度。初步结果表明,年轻妇女参与教育活动的程度得到提高,家庭男性成员给予的鼓励和支持也有所增强。厄立特里亚还推出了一年期文化补习课程,以更好地培养年轻人,特别是年轻妇女,让他们学习中学后职业和专业课程;该补习课程使得年轻妇女注册学习这些课程的比率有所提高。

6.经济贫穷是老百姓,特别是儿童和育龄妇女营养不良和健康状况差的根源。在过去五年里,持续不断的干旱和同邻国埃塞俄比亚的边境冲突使得贫穷状况恶化。厄立特里亚政府向育龄妇女分发了免费的基本的维生素、碘和蚊帐。此外,政府还通过了五年期方案,以培训更多的卫生专业人员,该方案将助产培训作为护理方案的一项要求,并且在学校里提供性知识教育。此外,内阁决定起草禁止女性割礼的立法并确保提供合法而安全的堕胎服务。最后,为了控制艾滋病毒/艾滋病的蔓延,政府扩大了其防治这种疾病的运动,发起了HAMSET II,即政府、全国妇女联盟和当地非政府组织共同管理的一个方案的第二阶段,旨在预防艾滋病毒/艾滋病、疟疾、性传播疾病和结核病。

7.有关赋予妇女经济权力,内阁在为妇女创造就业机会和妇女赚取收入领域采取了措施,包括促进妇女拥有所有权的小型农业和商业活动、培训妇女学习建筑和运输等非传统技术、提供低息贷款、更新在市场中可用的技能、减轻家务劳动负担及确保妇女获得土地所有权的平等权利。部长们还同意定期与全国妇女联盟举行会议,以监督其决定的执行情况。

8.提高妇女地位的种种努力遇到的一个主要障碍就是持续的干旱和贫穷,妇女为此付出的代价比男子更加沉重。营养不良使得育龄妇女受到伤害,破坏了实现平等机会的努力。为了减轻厄立特里亚对雨水农业的依赖程度,政府领导发动了一场全国运动,建造水坝、灌溉系统和公路支线,但是需要的资源和时间相当多。

9.如果要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起消极作用的社会文化、宗教和习惯做法就必须得到改变。厄立特里亚政府可能全心全意地致力于执行符合国际标准的法律,但由来已久的信仰和习俗可能会暗中限制这一目标的实现。

10.作为一个面积小、新独立的发展中国家,厄立特里亚缺少规划和执行各项方案所必需的全面而可靠的数据。按性别分列的数据不充分,限制了其促进妇女事业的努力。政府最近起草了《全国统计法》,要求政府机构和私营部门定期提供统计信息。

11.最后的但不是最不重要的,地区和平与稳定是可持续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的先决条件,不仅对于妇女如此,对于全体人民都是如此。相当一大部分人民在流离失所,埃塞俄比亚拒绝遵守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边界委员会的最后决定带来了苦难,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令人遗憾地未能执行划界决定,这一切实实在在地妨碍了厄立特里亚促进妇女事业的努力。

第1和第2条

12.Flinterman先生说,一旦2007年国内法律与国际文书合并工作完成之后,《公约》能否成为厄立特里亚国家法律系统的一部分,这一点还不明朗。如果不能,厄立特里亚便没有遵守其国际义务。他想知道司法部门对《公约》条款的了解程度,并且想知道《公约》和其他人权文书是否涵盖在司法培训方案和法律学校课程中。厄立特里亚代表团没有说明厄立特里亚是否打算批准《公约任择议定书》。

13.Gaspard女士说,尽管报告没有完全遵循报告准则,但委员会希望通过建设性对话对这个年轻国家有所帮助。令她关切的是问题清单的书面答复中的陈述,即厄立特里亚没有计划通过禁止切割女性生殖器官的法律,她还想更多地了解介绍性发言中提到的取缔女性割礼的议案内容以及什么时候将审议该议案。她询问厄立特里亚是否批准了《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宪章关于非洲妇女权利的议定书》。

14.Khan女士询问司法部下属的法律改革委员会是否得到了审查习惯法的授权。她指出,目的不应该是通过“性别公正”的法律,而是要通过对性别问题有敏感认识的法律。她想知道习惯法同《民法典》相比的地位,想知道《宏观政策》是否将改革有关婚姻的法律。

15.最后,她询问在编写报告时是否有任何政府机构同全国妇女联盟进行了合作。

16.Gabr女士说,她想更多地了解厄立特里亚全国妇女联盟的地位、任务、经费和资源获得方面的情况。还想了解以下情况:鉴于儿童权益与妇女权益通常是紧密地交织在一起的,全国妇女联盟是否有与全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合作的计划。

17.Shin女士说,尽管《宪法》第7.2条载有歧视妇女的定义,但没有界定按照《公约》术语来理解的歧视定义。她想更多地了解人们对歧视妇女和两性平等的理解情况,并且想知道是否有计划将在具体立法中载入歧视和两性平等定义。

18.Saiga女士说,她想更多地了解司法部法律改革委员会的现状,委员会是否将按计划在2007年完成工作,是否就修正和协调的时限提出了任何具体建议。

19.Gnacadja女士要求厄立特里亚代表团澄清一项法律在通过后是否会马上适用,或者是否需要实施立法,以及法律改革委员会是否有权废除法律。

20.Morvai女士想知道妇女,包括埃塞俄比亚妇女是否在厄立特里亚残酷的战争岁月里在建设和平和维持和平中发挥了作用,联合国在这一领域的工作是否有用。她还询问哪些西方国家在妇女权利和发展领域提供了合作,厄立特里亚对未来,例如对财政援助有什么期盼。

21.Gebreab女士(厄立特里亚)在回答《公约》是如何执行的这一问题时说,厄立特里亚政府和人民都致力于实现两性平等,这是国家发展和安全的前提条件。违背这一政策的任何立法都被视为违反宪法。但是,不可能在一夜之间执行《公约》的所有条款。尽管厄立特里亚还没有批准《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宪章关于非洲妇女权利的议定书》,但它对于该文书没有异议。

22.有关在法律系统内就两性平等开展培训,她指出,厄立特里亚与任何其他国家没有区别,它也试图确保其人民的人权,尽管厄立特里亚可能没有这方面的具体立法,在所有领域实现两性平等是其国家政策的一项基本原则。

23.她指出,尽管她同意切割女性生殖器官侵犯了女孩的人权,但将这种根深蒂固的习俗定罪,只会使其转到地下进行。会给患上并发症的女孩带来严重后果。所做努力应该重点放在教育和宣传上,提高人们对这种习俗带来的伤害的认识,以便人们能够就需要制定立法达成一致意见;她估计,大概再需要两年,才能通过关于该主题的法律。

24.至于传统法律与民法之间的关系以及性别公正,她提请委员会注意婚姻的例子,人们可以按照任何一种法律结婚。社会环境通常为传统法律占据上风创造了条件;例如,穆斯林妇女将按照伊斯兰教法或传统法律结婚,但也能按照民法登记其婚姻。

25.有关童婚,她指出,尽管宪法规定结婚年龄为18岁,但村里的情况却有所不同,村里不登记出生情况,证人相互作证来证明儿童的年龄。这再次说明,要改变各种习俗需要进行教育,通过厄立特里亚的扫盲方案提高识字率,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26.Giorgio女士(厄立特里亚)说,在厄立特里亚于1993年正式独立以后,殖民地法典和所有歧视性立法都已废除,厄立特里亚起草了民事立法和刑事立法,同时充分考虑到传统法律。2007年之前肯定还会继续进行厄立特里亚法律系统方面的工作。

27.Gebreab女士(厄立特里亚)说,全国妇女联盟是在1979年建立起来的一家非政府组织。由于许多厄立特里亚妇女和儿童在散居地流离失所,全国妇女联盟出席了在国外举行的讨论妇女权利问题的若干会议。该联盟还参加了争取独立和社会平等的战斗。在独立之后,联盟情愿继续作为非政府组织,但是,政府后来要求它成为提高妇女地位的国家机制。

28.该组织10%的经费来源于国家预算。其余90%来源于双边和多边捐助方、其他国家和非政府组织。但是,全国妇女联盟是一个自治实体,拥有本组织的纲领,其中包括就妇女问题进行游说活动。例如,该组织试图确保性别关切问题纳入国际减贫和粮食战略中,并且在土地保有领域起到重要的宣传作用,尽管男女都可以平等地获得土地使用权,但分配土地一般都按照家庭分配而不分配给具体的个人。

29.全国妇女联盟参与了从基层一级到国家政府的所有涉及到妇女的政策部门,并且在厄立特里亚和散居地开展工作;如果散居地的妇女遇到麻烦,它将编写报告并将报告提交政府。

30.她指出,儿童事务已经纳入妇女问题中。全国妇女联盟参与了社会事务部的工作,并且制订了支助职业母亲的方案,例如设立幼儿园。联盟还着重于确保最易受伤害的妇女得到福利,正在拟订一个面向老年妇女的项目。尽管这些项目是由全国妇女联盟制订的,但还得由有关社区来落实。

31.尽管厄立特里亚的立法只是在理论上与《公约》接轨,但每个条款都代表了政府的承诺。司法部设立了一个委员会来起草必要的立法,例如有关贸易法的立法,立法草案将提交政府讨论和批准。该委员会也能够就如何颁布立法以解决厄立特里亚法律与《公约》之间的冲突提供指导。

32.有关妇女与维持和平问题,她解释说,在1960至1991年的战争岁月里,只有非政府组织和散居地的男男女女为了和平而工作。厄立特里亚人民付出了昂贵的代价,成千上万的人牺牲了,厄立特里亚人民目前希望放眼于未来并且在和平环境中工作。尽管厄立特里亚和埃塞俄比亚妇女在战时举行了共同讨论,但这一努力并没有带来任何解决办法。

第3条

33. Zou女士询问厄立特里亚的哪个政府机构负责在国内执行《北京行动纲要》。

34.Tavares da Silva女士注意到厄立特里亚代表团中没有任何部委的代表,她表示希望所有部委都参与解决妇女问题。她询问,除了宣传作用外,全国妇女联盟是否还在将性别观点纳入主流方面起到监督作用。她还提出了男子是否参与性别关切问题的确定和宣传。她从议题和问题清单的答复(CEDAW/C/ERI/Q/1-3/Add.1,第4页)中注意到,应对性别问题的机构机制正得到加强,要求确定这些机制。她还要求厄立特里亚代表团就《2004-2008年国家性别行动计划》与政府的性别政策文件之间的关系做出澄清。

35.Schöpp-Schilling女士强调政府问责制的重要性。报告显示将性别观点纳入主流与平等权利行动之间有些概念上的混淆。将性别观点纳入主流是一个涉及到分析工作的程序。但是,此项工作必须要有统计资料。她询问为了收集统计资料,厄立特里亚正在采取哪些措施,厄立特里亚在这方面是否需要国际援助。最后,她想知道为什么在村委会选举中没有适用配额制度,选举产生了什么结果。

36.Gaspard女士询问,除全国妇女联盟以外,是否有任何其他非政府组织也参与解决厄立特里亚的性别问题。

37.Saiga女士想知道,全国妇女联盟既是一个国家机制,又是一家非政府组织,其在性别政策方面的主要关切是什么。她要求了解全国妇女联盟的结构,特别是其分会、地方上为其工作的人数以及它所涉及的不同部门的情况。

38.Shin女士注意到,该报告没有包含对妇女暴力方面的情况,她询问哪些机制将用于收集相关的数据。她强调委员会第19号一般性建议在这方面非常贴切。她想知道为了确保未来的数据收集涵盖对妇女的一切形式暴力,包括强奸、军人施暴和家庭暴力,厄立特里亚将做些什么;全国妇女联盟应该利用其广泛的网络来收集这种资料。她要求代表团就全国妇女联盟打算如何履行其研究职能做出澄清。

39.主席以委员会成员的身份发言,她询问全国妇女联盟同议会的牢固关系。她想知道所做的安排是什么,这种安排是如何让政府承担责任的。她询问是否有可能为性别关切问题编制可观的预算,以便帮助全国妇女联盟运作。

40.Gebreab女士(厄立特里亚)说,全国妇女联盟起到了推动作用;它从性别角度审查政府政策,必要时参与游说活动,向政府报告它注意到的任何缺点并且提出指导意见。它还酌情将业务分包给顾问。政府政策的许多方面都与其协商,包括减贫、粮食战略、千年发展目标和教育行动的性别影响。尽管厄立特里亚代表团本应该列入教育部和卫生部的代表,但由于技术原因,这一点无法实现;不过,全国妇女联盟同各部委举行了会议,着重于讨论政府政策所有领域的妇女问题。全国妇女联盟的观点反映在几个领域里,例如,反映在国家的生殖保健政策中。已经建议成立国家性别研究和资料中心,并且正计划采取措施举办性别分析方面的培训。全国妇女联盟在各部委以及一些组织里设立了分会,而且通过各个行业和行业机构积极参与了妇女网络的发展。《性别行动计划》最初在2003年停止,但后来又延续到2008年。全国妇女联盟内部已经讨论了性别政策文件草稿,然后将提交给相关的部长,由他们通过这一文件。统计资料真的很需要;国家统计局正在为此而努力,特别是通过收集按性别分列的数据。计划在2007年进行家庭暴力的基线调查。

41.国民议会(她就是议员)在年内特定时期举行了会议。担任议员与她担任全国妇女联盟主席的工作没有任何利益冲突,她是在2003年经过选举担任这一职务的。政府最近同意增加该机构的预算。

42.Habtemariam女士(厄立特里亚)说,厄立特里亚的独立斗争不仅是为了国家的解放,也是为了人民的解放,包括摆脱邪恶的性别歧视。她们这一代全力以赴实现这一目标,这个问题将从每一种可能的方向应对。

第5条

43.Simms女士说,在妇女问题上决不能妥协。她的问题是厄立特里亚社会是否决心对抗和挑战男子。正是他们从切割女性生殖器官和早婚中得到了好处。要摧毁重男轻女思想,不仅要对妇女进行宣传教育,而且必须对男子进行宣传教育。还应该对宗教机构的作用给予关注。她想知道全国妇女联盟遇到的最大挑战是否并不是总在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的不断变化的紧张关系。

44.Dairiam先生注意到女孩基于结婚理由能够免除要求所有厄立特里亚公民完成的国民兵役,但是,她们也因此不再有资格得到某些福利,她询问是否就免服兵役对妇女的经济和社会地位的影响进行了研究。她想知道有多少妇女准许免服兵役,免服兵役对她们有何影响。她听说在服兵役期间有的妇女遭受了暴力,她询问厄立特里亚是否计划采取任何行动来应对这一问题。最后,她询问最近通过《国家统计法》是否将便利数据收集。

45.Coker-Appiah女士称赞厄立特里亚政府和全国妇女联盟为提高妇女地位所做的承诺,但是,对歧视性做法继续存在表示关切。她也赞同前面有人提出的需要挑战陈规定型观念的意见,她说,她对厄立特里亚代表团早些时候的发言深感焦虑,即某些陈规定型观念根深蒂固,使得政府难以禁止切割女性生殖器官和婚姻制度等习俗。她说,尽管她理解厄立特里亚将重点放在改变态度上而不是实际上禁止这些做法,但是,要消除歧视,有时候也需要立法。尽管让切割女性生殖器官的执业者入狱可能有些困难,但是,有时候正是有了法律,才使人们的态度发生改变。

46.第二,她想知道这些方案在消除对妇女歧视方面的效力如何,是否进行了影响评估。

47.Šimonović女士说,委员会很想知道厄立特里亚的报告是否曾经提交过政府和议会。

48.有关第5条,报告指出,要改变陈规定型观念的确很难。她感到特别震惊的是这一谚语:“驴子无角,女子无脑”(报告,第10页)。她想知道为了改变这些消极的陈规定型观念,厄立特里亚正在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49.Tavares da Silva女士说,尽管在国家解放斗争中妇女表现出了奉献精神和勇气,但是,厄立特里亚国内的性别歧视观点似乎相当猖獗。至于为了改变这些观点,厄立特里亚正在采取什么措施,报告提供的信息非常少。根据该报告(第10页),解放斗争使得妇女得到了表现自己、不满现状的机会。情况通常就是这样。但是,一旦恢复了稳定,妇女地位往往再度恶化。她非常想知道厄立特里亚是否也发生了这种情况。她还很想知道为了对付有害的观点和做法,宣传运动或战略是否已经到位。

50.根据厄立特里亚对事项和问题清单的答复(CEDAW/C/ERI/Q/1-3/Add.1,第6页),国家性别行动计划的一项战略目标是制订一项方案,以应对和消除影响妇女福祉和两性平等的文化和传统限制。但是,这主要是指教育;答复丝毫没有谈到改变有害的做法。但是,强调“耐心地进行宣传”(同上,第13段)作为打击切割女性生殖器官习俗的手段,这非常令人不安。关系到严重侵犯根本权利时,不容许人们以耐心相待。因此,在解释第5条时不应该在对付性别歧视偏见和侵犯基本人权的有害做法方面更加先发制人吗?

51.Gebreab女士(厄立特里亚)说,尽管现在担任行政职务的妇女人数仍然相当少,但是,即使在边远的村庄,妇女也开始自由发表意见;因此,陈规定型观念在逐步消失。在教育方面,妇女在参加政府的全国扫盲运动的人中占90%。厄立特里亚正在采取措施使妇女团结起来,以便她们能够拥有土地,从而使她们更加独立且更有信心。政府现在认为,将切割女性生殖器官的习俗定罪将有所帮助,这个问题已经到了几乎就要制定立法的地步了。政府还邀请老年人、宗教领袖和妇女讨论这一问题。

52.她承认,已婚妇女如果不去服兵役,她们会失去某些好处,如分配土地的资格。住在边远村庄的穆斯林妇女也不是非服兵役不可。所有公民都有义务服兵役,如果国家要向前发展,妇女必须同等地参与发展。有关为了应对在服兵役期间对妇女暴力所采取的行动,她说,这方面的法律非常严厉;遭受骚扰侵害的妇女可以向其雇主、全国妇女联盟或任何其他行政机构报告,后者将采取适当的行动。

53.最后,她说,报告向政府提交过;还同女议员们讨论过,但是没有提交过议会。全国妇女联盟将考虑把这一程序列入议程。

第6条

54.Morvai女士说,厄立特里亚在处理对妇女的性剥削方面可以为发达国家提供很多经验。她称赞厄立特里亚的做法,即未将卖淫视为一种职业,而是由于重重压力妇女们不得已而为之,因此应该帮助她们跳出火坑,并且敦促厄立特里亚同其他国家,特别是那些试图教育它的国家交流经验。她想知道厄立特里亚代表团是否能提供其方案成果方面的情况,是否有任何方案针对男子。最后,她想知道厄立特里亚境内是否有贩卖妇女活动。

55.Michel女士(厄立特里亚)说,没有人向法庭提出过贩卖妇女的证据。但是,许多厄立特里亚妇女出国找工作,在国外,她们面临着移民工人遇到的问题。

56.Gebreab女士(厄立特里亚)说,目前卖淫现象并不普遍,旅游部努力确保维持现状,强调旅游对于经济和社会都有好处。厄立特里亚政府正在竭尽全力地帮助妇女弃暗投明,全国妇女联盟认为预防重于矫正,正在推动其他部门提供帮助,例如,鼓励妇女们开展小型商业活动,为她们提供信贷、培训和销售建议,以便40%由妇女担任户主的厄立特里亚家庭不再为了养家糊口而不得不求助于卖淫。尽管在厄立特里亚卖淫算不上一个问题,但许多厄立特里亚妇女都在国外充当帮佣。她的组织通过在世界各地建立分会,由各分会组织会议和提供指导意见,努力防止妇女从事卖淫活动。

第7和第8条

57.Zou女士赞扬厄立特里亚政府为了促进妇女参与公共生活采取了积极措施,但她关切地注意到,担任政府职务、行政职务和国际职务的妇女所占百分比仍然非常低。她非常想知道厄立特里亚政府是否采取任何具体措施来改变这种情况,例如暂行特别措施、配额、能力建设、培训或提高认识领域。

58.最后,有关报告中的陈述(第15页),即村委会选举第一次在没有为妇女保留席位或适用配额制度的情况下举行,她想知道为什么厄立特里亚政府决定不采用配额制度。

下午1时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