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届会议

第368次会议简要记录

1998年1月23日,星期五,下午3时,在纽约总部举行

主席: 汗女士

目 录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克罗地亚的初次报告(续)

本记录可以更正。

各项更正应以一种工作语文提出。各项更正应在一份备忘录内列明 , 并填写在一份记录上。各项更正应 在本文件印发日期后一个星期内 送交会议和支助事务厅正式记录编辑科科长 ( 联合国广场 2 号 ) 。

对本届会议各次会议记录的任何更正将并入一份更正汇编 , 于本届会议结束后不久印发。

下午3时宣布开会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克罗地亚的初次报告(续)(CEDAW/C/CRO/1)

1.BabiD女士、Bortek-Kne›aurek女士、HrabriD女士、KarajkoviD女士、Musulin女士和šimonoviD女士应主席邀请,在委员会议席就座。

2.BABIC女士(克罗地亚)在答复有关妇女参加政治生活的问题时说,初次报告可能给人以错误的印象,即在公共和政治活动中,克罗地亚的妇女代表人数有所不足。目前没有进一步的资料,但是,根据《国家促进平等政策》,将会与非政府组织合作研究这个问题。关于传媒在促进两性平等方面的作用和在《公约》范围内监测这种作用的活动,她说自初次报告出版以来,情况已经有所改善。克罗地亚国家电台和许多私营电台目前通过青少年教育方案,结合人权和民主发展,利用同其他欧洲国家进行比较,正在处理这个问题。政府虽然无法控制编辑政策,但它通过国家机制,支持这些倡议。她同意仍然有许多事要做。

3.关于消除保护产妇方面的陈规定型看法,她说,初次报告的内容可能会被人误解。由于超过44%的克罗地亚妇女已经就业,保护产妇方面的法律是非常强大的––––这方面的法律是同妇女会员占很大比例的工会联合制定的。不过,目前的法律也向负有家庭责任的其他男女提供保护。无论如何,克罗地亚政府会根据委员会编制的问题,倡议这方面的对话。此外,《国家政策》也规定了向妇女提供教育和成人教育,以期实际上消除陈规定型看法。

4.政府在社会保障、保健和福利方面没有按民族分列的数据,因为是根据就业而非族裔或国籍提供保险的。政府目前在国际社会的坚持下,设法编纂这些数据;不过,鉴于克罗地亚目前的特殊情况,政府采取谨慎态度。

5.关于妇女参加政党和一般选举制度、包括最近的选举,没有数据。自从独立以来,克罗地亚的选举制度一直是以比例代表制为基础。所有最近的选举均产生了稳定的议会大多数,并有相当规模的少数反对党,这种平衡是维护像克罗地亚这样的国家的稳定的关键。虽然克罗地亚很有理由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暂时停止选举和某些权利的享受,但是它并没有这样做。资助竞选和批准请假去投票的目的,是鼓励男子和妇女去投票。政府愿意就如何鼓励妇女参加选举制度进行对话。按照《国家政策》,将采取许多措施,编纂这方面的统计数字,她希望当克罗地亚提交第二次定期报告时,能提供这些数字。

6.克罗地亚采用了配额制度,以保护少数人权利,但是基本上不成功。虽然一般群众并不支持配额制度,但是,政府愿意接受这方面的提议。

7.šIMONOVIC女士(克罗地亚)在答复要求得到更多有关难民和流离失所妇女资料的问题时说,《公约》适用于流离失所者,《关于难民地位的日内瓦公约》适用于难民。按照《宪法》,这两项文书的地位均高于国家法律。克罗地亚也颁布了旨在保护难民和流离失所者权利的特别法律,并成立了监测其人数和地位的办公室。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在有系统地监测这些数据,并有年度报告提交联合国。目前克罗地亚有28.7万流离失所者、难民和返回者;大多数难民来自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大多数流离失所者来自东斯洛文尼亚。她在答复要求得到有关组织向这些人提供膳宿情况的数据时说,他们目前主要住在私人住所,尽管某些人仍然住在国家提供的度假村和公寓。

8.难民和流离失所者每月领取房租津贴150库纳,没有收入的家庭每人领取100库纳。此外,流离失所者、难民和返回者中属于有特殊需要的单独种类人士(例如老年人和病人),已经安置在特别的社会救济机构。难民和流离失所者的数据尚未搜集;不过,1994年,为筹备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所编纂的按性别开列的数据表明,在流离失所者中,47%是男子,53%是妇女。而在难民中,41%是男子,59%是妇女。鉴于这种情况,政府目前邀请在克罗地亚境内十分活跃的非政府组织申请小规模项目经费,以援助难民和返回者,同时重建部已经起动了一个使流离失所者重新融入克罗地亚社会的项目。

9.关于克罗地亚境内的妇女组织,她说,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之后,克罗地亚政府已经设法改善同非政府组织的联系。自从独立以来,克罗地亚境内妇女组织多如雨后春笋。促进平等委员会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计划署)合作,已经与30多个非政府组织建立联系并编制了登记册。政府为了配合《北京行动纲要》,正在设法使民间社会的所有部门参与实施《国家促进平等政策》,该政策在制订时,每个阶段都有非政府组织的投入。克罗地亚代表团欢迎委员会决定使非政府组织参与其工作,尤其是克罗地亚非政府组织出席本次会议。

10.BABIC女士(克罗地亚)说,关于贫穷问题,没有可靠的按性别分列的数据。按照《国家政策》,将建立编纂这些数据的基础结构。1993年,政府已经推动并实施特别的福利方案,以利社会最贫穷的群体,其中包括提供救济金,甚至支付房租和水电费。到1997年10月底,大约219 970人(等于人口的4.6%)已经受益于该方案。有工作能力的失业者占这些受益者的31%;退休者占25%;农民占5.3%,失去工作能力者占23%。1998年预算中该方案的经费增加了30%。此外,按照1998年初生效的社会福利法,全部地方预算的5%必须用于援助特殊的群体,尤其是老年人。到目前为止,4.5亿库纳已经用于这些对象人群;总共10亿库纳已经拨给该方案。目前还正在通过多瑙河地区的和平重返社会,完成扶贫工作。1997年,2 000多在克罗地亚控制该地区之前处境危险的人,已经重新进入社会福利制度,而且老人养恤金领取者的权利立即得到承认。

11.妇女重新参与社会生活是就业办公室主要关心的问题,1993年至1996年期间,该办公室已经援助了23 986名妇女。目前正在国家就业政策的框架内采取措施,改善经济发展,以期消灭贫穷。最近完成的劳动力和家庭收入调查所提供的数据将构成进一步制订国家就业政策的基础。最后,许多由自雇和从商妇女组成的非政府组织目前正在同克罗地亚政府进行合作。

12.关于答复促进平等委员会是否是在提高妇女地位方面唯一的国家机制这个问题,她强调说该委员会的成员级别很高。虽然其预算比较少(大约5万美元),但是,已经足以资助非政府组织的小规模项目。所有政府部门均同该委员会合作,并且拨出一部分预算用于旨在改善妇女地位的项目。劳工和社会福利部目前正在支助同非政府组织的联合项目,以便保护家庭暴力的女性受害者,给她们建造庇护所。

13.MUSULIN女士(克罗地亚)在答复强调保护产妇的克罗地亚法律是否足以涵盖非母亲这个问题时强调说,保护产妇仅仅是全面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方面,在这个制度下,所有妇女平等行使一切权利,并具有选择自由。要说有什么区别的话,在克罗地亚由《劳工法》管制的强有力的产妇法保证妇女不必一定要在工作与家庭之间作出选择。

14.她在答复Ryel女士时说,《宪章》规定3岁以下儿童的母亲、青年和残疾者有受到特别保护的权利。不过,有关的措施并没有约束力,并不要求母亲对其加以利用。

15.BABIC女士(克罗地亚)说,监察员办公室是直接向议会负责的特殊单位。该职位目前由一名妇女担任。政府主张加强监察员的作用,但是没有计划委任特别的妇女问题监察员,不过已经任命了一名负责妇女和儿童权利的副监察员。

16.šIMONOVIC女士(克罗地亚)说,在许多情况下,国家人权机构已经将性别观点纳入其活动,即使这些活动主要面向更广的人权范围。《宪法》的确将妇女列入“公民”一词,事实上,在1997年12月的一项修正案中,第114条的“公民”一词已由“人人和公民”所代替,以方便克罗地亚批准《欧洲人权公约》,并使《宪法》符合欧洲委员会使用的措辞。

17.她在答复Abaka女士时说,国家法院没有直接援引《公约》,因为其中的条款已经纳入克罗地亚法律。不过,宪法法院已经援引其他的国际协定。

18.BORTEK-KNEšAUREK女士(克罗地亚)说,监测人口流动情况的非政府组织是许多接受政府资助的非政府组织之一。

19.关于《公约》第3条,已经特别注意使有特殊需要的妇女融入全面的教育、卫生和社会服务制度。在社会公共机构和非机构范围内向残疾者提供教育、培训和保健。大量有特殊需要的学生上了国立大学。主管保护家庭、母亲和青年的国家机构同关心残疾者需要的非政府组织密切合作。方便的建筑设计和取消建筑障碍是政府认为需要有所改善的一个领域。最后,面向有特殊需要者的政府委员会已于1997年4月成立。

20.BABIC女士(克罗地亚)在答复关于国家机制促进妇女权利和民间社会发展的若干问题时说,促进平等委员会已经设立了一个非政府组织咨询机构,并同该机构联手开展许多项目,以便发展民间社会。政府已经察觉到可以从这些组织汲取许多东西,克罗地亚社会的前途必须依靠共识与合作。

21.关于第7条,最近的选举期间,促进平等委员会正在成立的过程中,因此没有发挥选举作用。来自国家资料来源和联合国的最新数据表明,在妇女参加选举和担任决策职位方面稍有进展,但是还可以做更多的事情。

22.šIMONOVIC女士(克罗地亚)针对第5条说,促进平等委员会已经制订了一个旨在废除性别陈规定型看法的方案,其中包括具体指标和时间表。已经连同教育和体育部,提出了6项新的措施,制订了诸如人权教育、家庭内部平等和公民教育等方案。

23.KARAJKOVIC女士(克罗地亚)说,1995年,政府提议向有4名以上子女的家庭提供特别援助。按照该提议,父母一方可以决定留在家里照顾子女,同时领取政府收入津贴。不过,这是个人选择问题,法定产后假只有42天。然而,提议的措施正在等待最后通过,还没有开始付诸实施。

24.她在答复家庭暴力问题时说,《刑法》认为配偶强奸属于犯罪。在这种诉讼中受害者由检察官代理,但是,按照《刑法》最近的修改,可根据受害一方的请求提起诉讼。不过,这方面的陈规定型看法仍然很强大,难以通过法律解决家庭暴力问题。被迫离家的妇女保留一切财产权,但她可能面临紧急的经济需要。在某些情况下,非政府组织向处于危急状况中的妇女提供援助,在其他情况下,妇女通过最近成立的社会福利中心(经费来自国家)获得援助。她在答复Acar女士时说,受害者还不可能使法院对虐待者发出限制令。

25.MUSULIN女士(克罗地亚)在答复有关第5条的问题时说,促进平等委员会内没有专门的工作小组处理妇女在大众传媒中的形象。政府的政策设法影响有关平等的全面气氛,这反过来又会影响到传媒。该委员会已经利用传媒宣传其活动,谴责对妇女的暴力。

26.非政府组织的活动特别重要,因为这些组织直接接触暴力受害者。正在建立一种机制,以便这些组织可以通过这种机制同社会工作者分享这方面的专门知识。此外,传媒已经广泛报道举办全国日以便提高觉悟,更加认识针对妇女的暴力问题。

27.最后,妇女权利已经成为目前正在学校内开始进行的人权教育课程的一部分。

28.KARAJKAVIC女士(克罗地亚)说,按照公正原则,克罗地亚法律并不区分受害者的性别。司法部门是独立自主的,每名法官根据对男女受害者的加重处罚情节做出判决。假定会考虑到一切造成妇女的社会地位比男子的社会地位更加困难的因素。她同意委员会几名成员的看法,即重点应当放在预防暴力上,惩罚只是解决办法的一部分。

29.民事案件中唯一可以起诉的犯罪行为是未成年人身体伤害罪。在这种案件中,妇女通常有资格免费得到政府或非政府组织提供的法律援助。“滥用权力的性交”可判3个月至3年徒刑;如果情节严重,即受害者是儿童或14岁至18岁的未成年人,可判5年徒刑。特别的刑法条款涵盖乱伦罪,可判罚款或监禁。

30.BORTEK-KNEšAUREK女士(克罗地亚)说,父母可以选择全职照顾子女,这是个人选择问题。家庭暴力和强奸受害者可由检察官代表向法院提出起诉。按照新的《刑法》,妇女可以选择得到法律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如果被迫离家,不会丧失财产权或子女监护权。非政府组织已向这些妇女提供财力、物力援助。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也获得社会福利机构的协助。法律没有规定限制令。不过,司法部正在研究是否可能提出这样的措施。

31.MUSULIN女士(克罗地亚)证实说,促进平等委员会内没有专门的工作小组具体处理传媒问题。该委员会的长期目标是,利用传媒作为工具,宣传其活动,尤其是有关消除和谴责对妇女的暴力以及促进两性平等的活动。该委员会的成员经常出现在传媒上,以便推动反对性别歧视的斗争。许多妇女专业人员担任最高级别职务也在这方面提供了大量帮助。

32.由于那些与暴力行为的妇女受害者有直接联系的非政府组织所展开的活动特别重要,已在《国家促进平等政策》中列入促进平等委员会的一项承诺,即支持妇女团体和非政府组织旨在消除对妇女的暴力和传播援助资料的一切主动行动。为此目的,已经同意非政府组织同社会福利事务处分享其专门知识,并最迟于1998年6月同这些事务处联合编制援助暴力行为女受害者的方案。

33.包括妇女人权教育在内的人权教育目前正在列入克罗地亚全国各地的学校课程。教育和体育部、科学部以及促进平等委员会和国家人权教育委员会正在编制两性平等教育方案,作为人权教育的一部分。

34.KARAJKOVIC女士(克罗地亚)说,法官根据加重处罚情节,对针对妇女的暴力案件做出判决。她同意重点应当放在预防上,惩罚和处罚仅仅是一个方面。检察官根据受害一方的要求提出配偶强奸诉讼。对于当权人物所犯性虐待和教师和家长所犯的情节严重性虐待,可判三月至三年徒刑,如果受害者是未成年人,可判多达五年徒刑。乱伦受《刑法》第198条管制,可判一年徒刑。如果受害者是未成年人,可判六月至五年徒刑;如果受害者是儿童,可判多达八年徒刑。

35.BORTEK-KNEšAUREK女士(克罗地亚)说,由于战争和最近几年克罗地亚面临的特殊情况,不可能为被殴打妇女建立特别的庇护所网络。不过,在这方面,许多非政府组织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政府尽可能提供了财政援助。由于到目前为止,政府做的还不够,因此《国家促进平等政策》目前强调必须改善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合作。

36.MUSULIN女士(克罗地亚)针对第10条说,在教育制度中,对于两性平等没有限制。两性使用同样课程表,考试也一样。在各级教育部门均已更换强调妇女传统角色的教科书。教育和体育部将向中小学男女教员提供有关性别意识和性别歧视问题方面的培训。

37.šIMONOVIC女士(克罗地亚)说,《保护和帮助虐待受害者方案》已经获得通过,以便协调各种形式的援助,尤其是向那些作为强奸和暴力受害者的女难民提供心理和法律咨询以及保健。战争期间普遍发生强奸之后,已经提出国际领养问题。不过,由于这种情况下生产的妇女人数很少,因此,克罗地亚政府与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政府已经限制国际领养,优先照顾那些希望领养的克罗地亚或波斯尼亚国民。女难民可以选择让人领养自己的子女。在国际领养情况下,已经采用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法律。1992年数据表明,由于强奸而怀孕的29名妇女已经在萨格勒布的医院堕胎。《国家促进平等政策》规定由非政府组织收集关于战争期间暴力行为女受害者的数据。

38.BORTEK-KNEšAUREK女士(克罗地亚)说,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合作应当扩大,以便更加能够按照《国家促进平等政策》的设想,帮助强奸和暴力行为的受害者。

39.šIMONOVIC女士(克罗地亚)承认,武装冲突期间,大量女难民和国内流离失所者遭受到武装部队各种的形式虐待。不过,自冲突结束之后,没有关于有系统地虐待妇女的案件的报道。克罗地亚目前正在负责照顾28.7万名返回者、流离失所者和难民,难民主要来自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克罗地亚境内人权情况目前受到联合国有系统的监测。一些针对返回难民的暴力事件已经列入记录,但是,它们属于孤立的事件,克罗地亚当局已经立刻作出反应,逮捕并惩罚肇事者。克罗地亚境内大量的失踪人员仍然是个大问题。到目前为止,旨在确定失踪家属命运的努力没有成功。

40.KARAJKOVIC女士(克罗地亚)说,按照新《刑法》,严重的身体伤害案件由检察官根据受害一方的要求提出起诉。按照第99条第1款,犯案者的徒刑已经从六个月修改到三个月至三年之间。这是因为应欧洲委员会的提议而对《刑法》进行了修改。如果是应受伤一方要求提起诉讼的未成年人人身伤害案件,受害一方可由非政府组织作为代表,或者可以按照所谓的“贫穷法”,要求免费的法律援助。

41.BORTEK-KNEšAUREK女士(克罗地亚)说,自1986年以来,克罗地亚首次出现正出生率。可以理解,政府已经采取措施以提高出生率,但是,妇女可以自由接受或拒绝这些措施。父母有参与子女养育的平等权利。

42.BABIC女士(克罗地亚)说,该报告、口头说明和出席本委员会会议的克罗地亚代表团的成员组成显示了克罗地亚政府要消除性别陈规定型的观念政治意愿。政府将调查有关女工被迫签署合同,其中保证受雇之后五年内不怀孕的指控。按照《劳工法》,这种合同是无效的。政府将与工会合作,设法建立机制以保护这些妇女。如果这种案件提交法院,非政府组织和工会均可代表有关的妇女。

43.KARAJKOVIC女士(克罗地亚)说,妇女可能没有报告所有性犯罪,因为会带来社会污名。这是需要解决的问题,但是,由于越来越多的妇女报告这些犯罪,污名的问题正在逐渐消失。性犯罪的分类没有性别区别是根据欧洲委员会的模式。

44.关于第六条,贩卖妇女按照新《刑法》第177和178条应受到惩罚。对于跨境非法贩卖一名以上的人,可判罚款或一年徒刑。如果情节更加严重,可判六个月至五年徒刑。对于国际卖淫,可判三个月至一年徒刑,如果涉及未成年人,即使肇事者没有前科,也可判一年至10年徒刑。对于引诱卖淫,按照《刑法》第195条,可判罚款或一年徒刑。如果有胁迫或强迫情节,判罚可以增加到三年徒刑,如果涉及未成年人或儿童,可判10年徒刑。

45.强奸妓女没有列入刑事强奸条款。内政部国际在刑警组织的援助下,监测了贩卖妇女情况。非政府组织在这方面也很积极。想放弃卖淫的妓女可以要求警方提供援助,免费获得非政府组织和有关当局提供的咨询服务。政府目前正在帮助资助在这一领域工作的非政府组织。促进平等委员会将继续发展这种合作,建立机制以协助这些妇女抵抗歧视。关于贩卖妇女,没有可靠的统计数字,但是,从1998年开始将收集并保留这些数据。

46.在最高法院的25名法官中,10名是妇女。1997年,妇女占了全部律师的39%(全部2 133名中的627名),在律师理事会管理主席团的30名成员中,妇女占了5名。1997年,检察官所占百分比如下:在县一级为52%;在县一级为35.5%;在国家一级为42%。

47.MUSULIN女士(克罗地亚)第7条说,没有具体的方案教育妇女如何在一般政治活动、尤其是基层一级发挥领导作用。不过,学校内的公民教育就这一领域存在的权利、责任和机会,提供了良好的基础知识。政府将考虑委员会在这方面提出的建议和是否可能编制这种方案。

48.妇女已经大量参与一切工会活动,因为妇女在劳动力中所占比例很高(40%)。克罗地亚也签署了有关的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组织)公约。妇女在工会运动的所有级别中,担任了很高的领导职位。妇女也参与所有级别的三方劳工机构。妇女在克罗地亚境内整个劳工领域占支配地位,劳工和社会部副部长就是妇女。工会也同关心提高妇女地位的非政府组织合作。由于所有这些理由,她认为,没有必要实施任何特别的措施鼓励去参加工会运动。

49.BABIC女士(克罗地亚)说,由于没有认真的研究,克罗地亚代表团只能够猜测。妇女为什么显然没有充分利用已有的机会。法律提供特权给生育几名子女的妇女,的确是为了帮助家庭责任的承担者。在这方面,克罗地亚不是独特的。克罗地亚政府目前通过欧洲委员会,正在设法了解参加公共生活的妇女为什么减少。

50.MUSULIN女士针对第10条说,旨在增加女校长人数的措施已经列入《国家促进平等政策》。教育和体育部与学校校长、协会和工会合作,已经在两年内提出措施,以期达到适当比例的女校长,并使促进平等委员会定期了解男女校长的任命情况。教育顾问必须有大学学位和教学经验,由教育和体育部任命。教育和体育部长是政府内唯一的女部长。报告中漏掉了列出大学男女讲师人数的表格。在6 073名大学讲师中,2 138名是妇女;虽然没有这些讲师所教课程的资料,但是,这些讲师在所有科系内工作。

51.促进平等委员会认为,为取消陈规定型观念而对教科书所进行的修改(第46段)是不够的。已经要求教育和体育部编制新的课程和教科书,以便促进两性平等,同时鼓励在出版商、教师和家长的合作下加以使用。

52.妇女问题研究本身尚未列入学校课程,但是,政府可能考虑将之作为选修课程。妇女问题研究所是独立的机构,目前正在同促进平等委员会进行合作。

53.BABIC女士(克罗地亚)说,从儿童书本中取消陈规定型观念,并不属于教育和体育部的直接管辖范围。不过,政府可以利用奖励和津贴,影响编辑政策。文化部已经为此目的拨出经费。

54.BORTEK-KNEšAUREK女士(克罗地亚)说,克罗地亚没有文盲,因为人人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整个国家都是识字的,包括住在边远农村地区的人。

55.MUSULIN女士(克罗地亚)针对第11条说,妇女大约占了现有全部劳动力的44%。没有关于非全时就业的数据。不过,对于非全时职工,法律有所规定,他们与全职工有同样的权利。男女同样有非全时工作的权利,但是,这种权利源自保护某向类工人(如残疾人)的权利。这些人的工时为正常工时的一半,按工时计酬,其余工时得到补偿。《劳工法》不允许没有合同的工作,因此,没有妇女在家进行的工作的数据;有关女自营职业者的数据没有区分在家做与在外做的工作。

56.关于失业妇女援助方案问题,克罗地亚是劳工组织《第122号公约》的缔约国,目前正在采取积极的措施以促进就业。按照就业局提供的数据,1996年,受益者中大约有30%(23 986人)是妇女。

57.按照1995年新的《劳工法》第82条,雇主必须遵守同工同酬。促进平等委员会联同工会,已经开始调查今后三年的就业制度,同时规定同工的意义。

58.按照旧的法律,禁止有两岁以下子女的女工加班和上夜班,这主要涉及重工业。正如口头报告已经提到的,按照目前新的《工作场所保护法》,重工业以外的所有部门、包括保健业不必遵守这项禁令。新的《保护法》是在工会和其他社会伙伴的同意下制订的,如要作出修正,必须征求它们的意见。该《保护法》的目的是要保护有家庭责任的妇女,她们因为无法上夜班而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上夜班的妇女必须得到适当的报偿,也必须得到适当的保护。禁止所有工人(不仅仅是妇女)每天加班超过10小时。怀孕的妇女、有两岁以下子女的妇女和有三岁以下子女的单身母亲如果提出明确要求,可以不必加班和上夜班;因此,她们可以自己决定是否加班和上夜班。所有上夜班的工人获得集体劳工协定的保护,结果是男女获得平等保护,不涉及父权机制。

59.HRABRIC女士(克罗地亚)针对第12条说,自从该报告编写以来,已在克罗地亚全境实施保健经费平等原则。预防性保健制度由于成立公共卫生研究所已经有所改善,环境保护、卫生和营养已经有所加强。针对特殊疾病(例如艾滋病毒/艾滋病、糖尿病和肺结核病)的中心已经成立。“2000年前人人健康”方案已经制定;其目标将有助于全面提高和改善保健。

60.保健制度属于社会福利制度的一部分,经费来自被保险人的保险费,年龄65岁以上者,还有来自县预算的额外经费。强制性健康保险制度几乎向全体居民开放,不论就业者、退休者、失业者、投保人的家属或有风险的人。所有被保险者有资格接受初级的、专门的和医院的护理,以及牙齿和药剂服务。经过批准的药品可以免费供应。由于战争和财政问题,经费已经裁减一半,从大约20亿美元减到10亿美元。当然,这导致了保健制度的合理化;免费供应的药品已经减少,尽管重病所需的药品仍然免费供应。口服避孕药用于荷尔蒙治疗时可免费提供,如有医学理由堕胎可获资助。

61.男女没有分开的保险类别,因为强制性健康保险制度几乎包括全体克罗地亚居民。因此,对于没有保险的妇女人数,不可能提供统计数字。就如何取得被保险人地位而言,男女之间没有差别;夫妻均可通过对方取得地位。一切保健权利适用于所有被保险人;标准完全一样。

62.不幸的是,《健康保险法》没有规定可以请假照顾老人。其中的确规定有权照顾同一家庭内的子女或配偶;关于子女,请假期限由子女的年龄来决定。如是7岁和7岁以下子女,可以请假12至30个工作日,取决于医务人员的鉴定。如是配偶或7岁以上子女,可以请假6至14个工作日。《健康保险法》最近修改之后,可以请假14天以上照顾18岁以下子女。还存在其他保护老年人的机制。

63.BABIC女士说,按照1991年人口调查,大约13.1%的人口超过65岁;妇女的估计寿命是75.8岁,男子为68.2岁。在65岁以上的人口中,男子占34.3%,女子占65.7%。老年妇女由于估计人数会增加,因此需要特别的支助和援助。有非常多的老年人在养老院内或养老院外得到护理。退休院内妇女大约占了80%;社会福利部已经向这些机构提供补贴。由于战争,许多老年人丧失了家属的支持,因为这些家属或者被杀或者残废。政府目前特别注意对老年人的照顾问题,也将主办这方面的国际会议。虽然对那些请假照顾老年家属的人没有提供补偿,但是,有一些福利,包括护理服务津贴。政府会认真考虑提供特别福利给那些照顾老年人的家属或第三者;这种护理服务也提供了就业机会。

64.HRABRIC女士(克罗地亚)说,流离失所者和难民已经得到充分的保险。难民获得了急救服务,其中包括广泛的医疗服务。

65.按照公共卫生研究所提供的资料,男女的主要死因是循环系统疾病和恶性肿瘤。对于妇女来说,循环系统疾病占死因的50%,恶性肿瘤占17.3%。

66.1986年至1996年期间,登记在案的艾滋病病例只有108宗,牵涉17名妇女和91名男子,其中66名已经死亡,但是,这个数字没有按性别分列。

67.在克罗地亚全国各地都有对妇女的保健服务。这些服务安排在基层一级,按照最近的数据,那里有171支全职和32支非全职医疗队,由妇产科和护理方面的专家组成。它们提供治疗和预防服务,尤其是在怀孕和计划生育方面。1996年,76 760人次使用了这些服务,52 896次处方开了口服避孕药。堕胎费用大约为170美元。如果用于荷尔蒙治疗,口服避孕药是免费的;宫内装置费用大约为20美元,子宫帽大约为25美元。按照公共卫生研究所提供的数据,1996年有19 643次堕胎,其中12 339次是合法的人工流产;这个数字是记录中最低的。关于堕胎法的修变,1976年的法律仍然有效;目前正在制订新的法律,它将根据同样的原则,也将包括在终止怀孕之前必须按受强制性咨询的规定。医生出于道德原因而拒绝堕胎的情况很少见;最近的情况发生在一年以前,在斯普利特。卫生部已经立刻采取行动,警告有关的医院,必须提供一切形式的妇产科服务,包括堕胎,否则可能被吊销执照。

68.所有的妇女均可获得妇产科护理,因为人人可以得到医疗保险。医生进行的人工流产和不孕症治疗费用由健康保险制度支付,但是,关于支付数目,没有可靠的数据。妇女有资格接受三次不孕症治疗疗程;每年大约有2 000名妇女接受这种治疗。

69.BORTEK-KNEšAUREK女士说,关于医学研究问题,她可以提到目前进行的两个项目:一个关于保护女学生的生殖健康,目前正在所有大学中进行;一个关于自己检查以便早期发现乳癌,目前正在联合传媒共同进行。政府已经同非政府组织多次合作实施卫生研究方案,地方政府和行政机构目前也拨款协助实施这些方案。

70.关于少女怀孕,没有可靠的数据,但有关于少女堕胎的数据:1996年,13-14岁年龄组有7次堕胎,15-16岁年龄组有83次堕胎(怀孕的0.42%),17-19岁年龄组有892次堕胎(怀孕的4.52%)。关于保密问题,由于堕胎属小手术,医生必须征求病人的知情同意,如果是未成年人,必须征求家长或监护人的同意。

71.关于药物滥用,按照1994年数据,那一年,男女吸毒者的比例是5比1;吸毒者总数6 000人,包括3 500名“娱乐性”吸毒者和大约300名可卡因吸毒者。1997年数据表明,吸毒者已经增加到大约8 000人;不过,登记为吸毒者的人就是那些曾经要求帮助或由于犯罪行为而被拘捕的人。防止和消灭吸毒委员会属于政府机构,其中成员大约60%是妇女。关于酗酒和抽烟,没有可靠的数据,但是涉及这方面问题的妇女远远少于男子;不过,过去10年期间,酗酒的妇女人数已经大量增加。在这方面,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已经开展了十分良好的合作。

72.BABIC女士针对第14条说,没有关于农村妇女的具体数据;但促进平等委员会对促进农村妇女争取经济独立的活动范围,感到并不满意。最近已经实施某些很好的方案,例如通过农业部加以实施的方案,但是,没有充分纳入性别观点。在社会福利和卫生方面,农村妇女同其他妇女是一样的。

73.BORTEK-KNEšAUREK女士针对第16条说,在社会福利中心,免费提供家庭关系领域的咨询服务。许多非政府组织和宗教团体已向男女提供咨询服务。也举办讲习班和讨论会,在处理这些问题方面,非政府组织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这方面,省市当局已经积极展开自愿活动。不过,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以便改善家庭关系领域目前所做的工作并提高妇女的地位。

74.BABIC女士说,委员会的问题将鼓励克罗地亚政府进一步注意妇女的权利问题。克罗地亚政府永远不会满足,将永远设法作得更好;它和公众热望对民间社会的全面发展作出贡献,尤其是在人权和妇女权利方面。

下午5时55分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