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届会议

第364次会议简要记录

1998年1月21日星期三下午3时在纽约总部举行

主席: 汗 女士

目录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克罗地亚共和国的初次报告(续)

本记录可以更正。

各项更正应以一种工作语文提出。各项更正应在一份备忘录内列明 , 并填写在一份记录上。各项更正 应在本文件印发日期后一个星期内 送交会议和支助事务厅正式记录编辑科科长 ( 联合国广场 2 号 DC2-750 室 ) 。

对本届会议各次会议记录的任何更正将并入一份更正汇编 , 于本届会议结束后不久印发。

下午3时05分宣布开会。

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8条提交的报告(续)

克罗地亚共和国的初次报告(续)(CEDAW/C/CRO/1)

1.Babic女士(克罗地亚)应主席的邀请在委员会议席就座。

第5条

2.FERRER女士就第14段要求克罗地亚代表说明为消除性别成见和教育社会了解两性平等原则而采取的措施。在这方面,她问说,教育部是否为儿童和青年制定了具体方案,是否已经作出具体的工作提高教师和保健人员的性别认识。她希望知道,克罗地亚地位崇高的媒体女专业人员是否对性别问题敏感,并争取推进《公约》的目标。关于第66段,保护和帮助虐待受害者方案是否也包括家庭暴力,是否已经得到执行,其中某些结果是否可以得到评价?克罗地亚的代表应当指出,对于强奸致孕的妇女规定了什么法律,提供了什么保护。是否有方案帮助和支助强奸受害者?最后,该国政府与那些援助被强奸的女受害者的非政府妇女组织之间是否进行了任何合作?

3.主席以委员会的成员的名义发言,提请注意由于种族清洗,克罗地亚境内大约有50万难民。她问说,尽管克罗地亚政府屡次保证会让女性难民安全返回,但是,那些试图返回家园的女性难民仍然会受到身体虐待,尤其是遭到武装部队和公共当局之害。克罗地亚政府如果提供了援助,是哪种援助帮助他们康复?制订中的新刑法不再要求国家检察官起诉家庭内严重身体伤害案件,也不要求警察或医疗专业人员报告这些案件,她问已经向妇女提供了什么其它办法以补救家庭暴力情况,尤其是当肇事者是家庭成员时,新刑法试图减少惩罚对妇女施以暴力的行为。

4.ESTRADA CASTILLO女士说,性别成见的持久存在阻碍了妇女充分参与社会。她想知道克罗地亚妇女作为母亲和养育者的形象以及提供特权给生育4名以上子女的妇女,是否是克罗地亚社会想要鼓励的?这一政策对克罗地亚的年龄结构有什么影响?家庭暴力的持久存在源自社会整体中的暴力;不幸的是,妇女和儿童是主要的受害者。为了有效对付这种态度,意味着需要尽早教育儿童。在这方面,克罗地亚政府是否已有关于消除性别成见的具体政策和教育儿童了解两性平等及和平文化的具体计划。

5.JAVATE DE DIOS女士要求克罗地亚代表证实,某些雇主目前是否强迫妇女签订合同,承诺上班之后五年内不怀孕,并指出如有这种情况存在克罗地亚政府在这方面采取了什么措施。她特别关心的是,妇女受到暴力的案件、尤其是未得到报告的案件增加了。为什么妇女不报告性骚扰和遭到暴力罪行,是否有帮助这些罪行的受害者的任何支助方案、庇护所或咨询中心及保护其身份的秘密程序?在这方面,警察人员和法官对性别问题的敏感性是任何帮助暴力受害者的方案取得成功的关键。她关心的是,把强奸和性暴力归类为同性别无关;这方面把妇女等同男子并未切中要害。这种暴力绝大多数是同性别有关的。

第6条

6.BUSTELO GARCIA DEL REAL女士想全面了解与《公约》第6条有关的立法如何得到实施。在这方面,该报告的第22和23段的某些方面并不明确。她问说,旨在阻止贩卖妇女和女孩的立法实际上如何实施,实行了什么惩罚。报告提供了关于卖淫问题立法的执行情况的某些数据,但是没有贩卖妇女的数据。报告也没有指出,这些行为的被告后来是否被判。

7.克罗地亚代表应当证实拉皮条目前是否一种罪行、而非轻罪;她应当指出,这方面采用了什么惩罚;也应当指出,有关的法律修正案是否已实际上遏阻了卖淫剥削问题。有关妇女遭受暴力、特别是强奸的法律是否同样适用于妇女卖淫者?为了阻止贩卖妇女从事卖淫,是否采取了监测人口移动的行动?

8.JAVATE DE DIOS女士问说,是否有任何方案帮助那些希望放弃卖淫的妇女,是否有任何关于国际卖淫和贩卖妇女的数据。克罗地亚政府是否打算同曾经发生贩卖克罗地亚妇女案件的其它国家缔结协定,以其阻止这种贩卖行动?

第7条

9.Yung Chunq KIM女士说,她对司法部门有大量妇女印象深刻。不过,在高级决策司法机构如宪法法庭和律师理事会,没有妇女担任职位,或者任职不足;在律师理事会的31名成员中,只有1名是妇女。她想知道,在各政党中妇女是否发挥领导作用,女党员的百分比是什么,议会和地方政府选举中妇女候选人的百分比是什么。她也想知道克罗地亚政府和非政府组织是否有任何方案来训练妇女担任决策职位,是否有任何因素阻止妇女参加工会,是否已经采取措施来鼓励这种参加。克罗地亚代表应当指出妇女组织在什么程度上参与决策工作,是否有任何机制来确保这种参与。

10.主席问说,自从克罗地亚独立以来,妇女为什么急剧减少参与地方和国家政治,是否对妇女参与政治规定了配额制度,是否有民众教育或新闻方案来促进妇女更多地参与决策和政治活动。妇女不行使这方面的权利与高度优先重视妇女作为母亲作用之间是否相关?

第10条

11.FERRER女士问说,是否已经采取具体措施来解决女性文盲问题。

12.Yung Chung KIM女士问说,已经采取什么措施去达到小学和中学内男女校长人数的平衡。克罗地亚的代表应当说明教育顾问的资格和背景是什么,同时应当指出,这些顾问是否被指定或被选出,以及被谁决定。这些顾问是否参与制订国家政策?是否能够改变那些继续强调妇女传统作用的学校教科书,什么机构有权作出这样的改变?她很想知道非政府组织和妇女组织对这个问题的观点。她也想知道进修研究院学位的妇女人数和大学女教职员人数以及各自的领域。

13.JAVATE DE DIOS女士说,虽然第46段指出,教科书中已经取消那些暗示传统的妇女作用的材料,但是,口头的说明则让人产生十分强调妇女作为母亲的作用的印象。妇女应当在社会中发挥各种作用。她问说,学校和大学目前如何争取介绍妇女问题研究课程,如何强调人权教育、尤其是在经历了一段战争和侵犯人权期间之后。

第11条

14.FERRER女士说,报告没有明确说明职业妇女的现况,因为统计数字已经过时。她问说,有多少百分比的妇女是经济上活跃的工作人员,包括半职工作或家务工作者在内?她想了解职业类别以及失业妇女的训练和再训练及工作安排机会:帮助家计的妇女是否属于优先考虑类别?

15.她问说,国家和私营部门如何在落实同工同酬原则,她想得到克罗地亚经济结构内担任管理职位的妇女百分比数字。

16.SHALEV女士提到第58段说,报告和口头说明曾经提到限制妇女的就业权利一事,例如,限制加班和夜班,作为保护职业妇女免受歧视的例子。不过,根本的动机似乎偏袒父亲,因为这些规定会限制妇女的经济自主和地位,也会歧视妇女。子女不满两岁的妇女如果不可以加班或上夜班,就无法得到额外的薪水;没有理由男子不应当在夜晚照顾小孩。其中指出,限制辛苦的体力劳动是为了保护妇女的生殖作用,但是这些限制并未适用于保健工作人员,尽管她们经常必须从事艰苦的体力劳动。这种情况仅仅强化了一种成见,就是妇女的工作是要照顾未成年人。不知道为什么如此关心妇女的健康、而非男子的健康,为什么男子、而非妇女可以上夜班。克罗地亚政府应当从妇女的就业自主观点审查其政策。

第12条

17.SHALEV女士说,报告提供了数量惊人的保健制度数据,但是这些数据已经过时,因此不是很有用,特别是因为克罗地亚境内已经发生了政治变化。最好能够分析这些数字,并且说明根据这些资料所制订的妇女保健政策。她想知道分配给健康保险制度的财政资源有多少;同前几年相比目前这方面的预算拨款的百分比是什么?

18.非政府组织提供的资料显示,保健服务已经有所削减,主要是避孕和合法的堕胎方面;由于这些服务是妇女所需要的,因此,这种削减可能构成《公约》所说的歧视。受到削减的其它服务有哪些?

19.关于第61段,她问说,男女的保险种类是否不同,只在家庭内工作的妇女是否可以得到保险。他想得到未投保的男女人数比较统计数字。

20.报告提到了照顾配偶或子女病假;对于妇女照顾老年人和残疾家属的工作报酬有何规定?由于老年人口有所增加(第64段),是否有政策来改善社区护理服务?

21.第63段指出,难民和流离失所的人有资格免费获得初级保健和紧急照顾;他们的权利如何异于完全投保的人?她们在什么程度上可以得到公共保健服务(尤其是那些性暴力的受害者),以及避孕和堕胎?

22.她要求得到男女分列的死亡率和发病率数据,尤其是艾滋病毒/艾滋病所造成的死亡和发病数据;妇女的艾滋病毒/艾滋病病例是否有所有增加?目前拨出多少资源给医学研究,有关男女健康的相对研究工作比重是什么?

23.关于避孕,她想知道提供了哪些避孕方法。克罗地亚各地的妇女是否可以得到?不同方法的使用率是什么?避孕服务经费裁减之后堕胎次数是否增加了?同平均收入相较,避孕和堕胎费用有多少?国家经费取消之后的结果是什么?提供了什么避孕资料和咨询服务?是否有针对年轻人的教育方案,尤其是关于性传染疾病、艾滋病毒/艾滋病和男子的生殖责任?

24.关于少女怀孕,统计数字提到年度不清楚。她要求得到每个年龄组的怀孕统计数字。如果未成年人未经过父母同意不能堕胎(第67段),这就侵犯了她的稳私权,她可能不敢寻求保健照顾。她要求得到有关堕胎的新立法资料。一个非政府组织曾经报告说,克罗地亚的几家医院由于道德考虑而拒绝进行堕胎,该报告指出,卫生部已经判定萨格勒布“慈悲之家”诊所有关不终止怀孕的决定是无效的(第69段);在其它地方是否也采取了类似的步骤?在某些情况下,医院可能是某个地理区域仅有的保健设施,如果这家医院拒绝进行堕胎,妇女的堕胎权利就可能受到严重的限制。

25.关于第72段,她问说,克罗地亚政府是否已经处理了药物滥用和酗酒方面的性别差异。

26.ABAKA女士说,值得赞扬的是,克罗地亚政府已经把《公约》列入国家法律;她问说,是否有人向法院面前援引《公约》去挑战对妇女权利的侵犯行为。

27.报告高度强调了妇女作为母亲作用;她问说,这是否因为社会主要视妇女为母亲、而不是单独的个人。值得赞扬的是,妇产科保健已经成为初级保健服务的一部分;并非所有的国家都是如此,甚至某些富国也非如此。是否所有种族的妇女已都获得了免费的妇产科照顾?她想知道拨给怀孕、堕胎和绝育经费同不孕治疗经费的比例。医疗和准医疗人员是否受过妇女权利教育?这种教育是重要的,因为某些医生似乎拒绝进行堕胎。

第14条

28.OUEDRAOGO女士说,就第14条提供的资料不够充分,因为这条的范围很广。她问说是否已经或将执行帮助提高农村妇女地位的方案和项目,同城市妇女比较起来农村妇女经常处于不利的地位。

第16条

29.Yung Chung KIM女士提到第90段说,将婚姻中的分工问题列入法律是很不寻常的。不过,第92段指出,申请离婚的克罗地亚妇女要比男子多得多,因为有时她们要负担家计和照顾子女;这是否意味着,实际上存在婚姻中的分工问题?正在采取什么措施去缩小法律与执法之间的差距?除了离婚之外,妇女是否有其它补救办法?男子是否察觉到这条法律?是否有任何服务可供改善家庭关系或提供法律援助?

下午4时30分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