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权利委员会
就比利时初次报告提出的问题清单 *
A.目的、定义、一般原则和一般义务(第一至第四条)
1.缔约国的报告(CRPD/C/BEL/1)提到了承认残疾存在的标准,但没有对此作出详细说明。委员会希望了解比利时承认残疾存在采用的标准。
2.报告讨论了合理便利的问题,但并没有详细介绍在这方面采取的措施。委员会希望了解比利时是否承认合理便利的概念。
3.请缔约国提供分析性和比较数据,说明为打击对残疾人的歧视采取的具体措施的效力,以及在确保行使《公约》所提出的所有权利方面取得的进展。
4.委员会希望了解残疾人参与决策进程,尤其是在没有设立区域理事会的弗拉芒地区参与决策进程的详细情况。
B.具体权利
平等和不歧视(第五条)
5.外国残疾儿童的处境如何,采取了哪些行动为他们提供协助?
残疾妇女(第六条)
6.据报道,残疾的年轻女孩和妇女成为性暴力和性虐待受害者的机率是无残疾妇女的两倍。委员会请缔约国说明为解决这一问题采取了哪些战略。
残疾儿童(第七条)
7.残疾儿童在何种程度上能自由表达对涉及他们自身利益的所有问题的看法,并且为行使这一权利在何种程度上能够获得适合他们残疾处境和年龄的、充足的援助?
提高认识(第八条)
8.委员会希望获得信息,了解有待实施的战略,这些战略旨在提高对残疾人处境的认识以及促进对残疾人权利和尊严的尊重。
无障碍(第九条)
9.比利时在无障碍方面取得了哪些积极的成果,尤其是在2008-2012年战略计划框架内取得了哪些积极成果?
10.采取了哪些措施使残疾人能以合理费用方便地获得新信息和使用通信技术和系统,包括互联网?
在法律面前获得平等承认(第十二条)
11. 2014年9月1日对无法律行为能力制度进行改革并设立符合人的尊严的新的受保护地位的新的法律将生效,这一新法律是否符合《公约》?
获得司法保护(第十三条)
12.针对《公约》的内容为所有司法和监狱工作人员提供了哪些培训?
13.委员会希望了解就法院建筑存在障碍的任何申诉是否已经提交建筑管理局。
自由和人身安全(第十四条)
14.制定了哪些保障措施,确保被指称犯有犯罪行为的残疾人在被拘留之前能够受到法律保护?
免于剥削、暴力和凌虐(第十六条)
15.就禁止酷刑委员会提出的针对残疾人,尤其是妇女和女孩所受残忍待遇和虐待的建议采取了哪些行动?
16.缔约国打算何时在法律上禁止精神病院使用化学、机械和物理方法限制自由的做法?
保护人身完整性(第十七条)
17.请通报委员会在哪些案例和在哪些情况下允许尽管遭到当事人本人拒绝仍可进行治疗或强行进行机构安置,同时说明是否提供了任何补救措施。
18.委员会希望了解缔约国什么时候将禁止在没有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对残疾妇女和年轻女孩进行强行节育。
独立生活和融入社区(第十九条)
19.在弗兰德斯地区紧急要求提供个人协助的数量在过去5年里翻了一倍,而且轮候名单上的人越来越多。委员会希望了解为解决这一问题可能采取的办法。
20.委员会希望了解为实施非机构化政策采取哪些步骤。
教育(第二十四条)
21.采取了哪些措施实施全纳教育并实施了哪些合理便利方面的规章制度?
22.委员会希望获得按居住地点(农村或城市)和按性别分列的数据,了解在特殊学校上学的残疾儿童和青少年的比例,在提供合理便利的主流学校上学的儿童和青少年的比例,以及那些由于残疾而无法上学的儿童比例。
23.委员会希望获得信息,了解在拒绝残疾儿童进入主流学校入学时必须遵守的规定和要求,以及是否提供了补救措施及程序的情况。
工作和就业(第二十七条)
24.委员会希望了解比利时的公私营部门公司是否必须遵守配额制的雇用要求,而且公共部门在多大程度上实施了配额制。
25.由于最近对失业补贴政策的改革,从2015年开始似乎将使残疾人处于不利处境。委员会希望获得关于这一问题的信息。
26.委员会希望了解在比利时劳工法中是否采取了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的合理便利并禁止就业中以残疾为由的歧视。
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第二十九条)
27.委员会希望了解比利时计划何时让残疾人行使所有的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