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合 国

CAT/OP/BEN/1/Add.1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

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Distr.: General

28 March 2011

Chinese

Original: French

禁止酷刑委员会 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

贝宁共和国对防范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小组委员会在对贝宁的第一次定期查访报告(CAT/OP/BEN/1)中所提建议和问题的答复* ** ***

目录

段次 页次

一.建议2-53

A.防范酷刑的国家机制23

B.法律和体制框架3-43

C.小组委员会有关警察和宪兵剥夺自由的建议以及所有其他建议53

二.对要求提供资料的答复6-804

A.国家防范机制6-124

B.法律和体制框架13-534

C.宪兵队和警察局54-609

D.监狱61-7310

E.合作74-8012

1. 贝宁共和国政府欢迎小组委员会自其于2008年5月17日至26日查访以来通过提出建议和索要资料建立的对话。这种合作将有助于改善被剥夺自由者的拘留条件,并加强法律和体制框架。

一.建议

A.防范酷刑的国家机制

2. 贝宁当局充分注意到小组委员会的所有相关建议,尤其是:

国家机制的组成,也包括从事法律或医疗专业的人;

成员素质与行使各种职能不相称,可能影响其独立性和公正性;

自我管理预算和向最高法院审计庭送交其财务报告;

在文本中进一步确定国家机制的工作方法;

通过机制向当局提出有关被剥夺自由者的待遇、拘留条件的建议;

维持与小组委员会的直接联系,以便于数据交换,从而能够遵循所提出的建议。

B.法律和体制框架

3. 缔约国接受小组委员会提出的三项建议,非政府组织、学术专家和司法人员于2009年10月参加了《刑事诉讼法》的修订,使其符合贝宁已加入的《禁止酷刑公约》和其他国际人权文书的规定;拟对《刑法》开展同样的工作。

4. 还计划开展收入不足者获得法律援助的工作。

C.小组委员会有关警察和宪兵剥夺自由的建议以及所有其他建议

5. 关于小组委员会有关警察和宪兵剥夺自由的建议以及所有其他建议,这些建议受到欢迎。然而,计划与有关机构举行一次工作会议,以研究在何种范围执行这些建议。

二.对要求提供资料的答复

A.国家防范机制

1.为在此后期促进公开辩论通过国家防范机制的立法文本和建立该机制的问题所作的安排

6. 为继续其他程序阶段(最高法院、议会)由国家立法和法典编纂委员会批准、转交政府总秘书处的文本草案进展不大。

7. 为了克服困难,法律委员会主席在与赴贝宁进行宣传访问的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委员会防止酷刑委员会磋商后建议:

《刑事诉讼法》的修订考虑到对独立机构查访剥夺自由场所的关切。

8. 2009年10月,议会法律委员会连同司法人员(法官、律师、司法部干部、议员和其他对象)举办的一次研讨会审查了《刑事诉讼法》草案,并纳入了条约机构的大部分建议。

9. 关于预防机制,《刑事诉讼法》规定由贝宁加入的国际公约授权的机构查访拘留场所。

10. 据指出,一项实施令将确定这些机构的职权和运作方式。

11. 在这种情况下,一旦通过关于《刑事诉讼法》的法律,一项法令将重新采用以前的文本,同时考虑到小组委员会的建议。在制定法令草案前将再次进行广泛协商。

12 . 对文本的任何修改将通知小组委员会

B.法律和体制框

1.《刑法》第114条(及以下)、119条和186条规定的罪行

13. 根据这些条款进行的投诉和处罚的统计数据不详。

2.涵盖2006-2008年期间关于警察总监察署、技术监察署、安全部队总监察署和警察局的任务,以及每年收到的投诉和显示涉及犯罪的投诉数量的更多资料

14. 这些资料不详。

15. 要求警察提供的资料尚未提交。

16. 一旦可能将尽快转交资料。

3.关于负责接收对警方滥用拘留虐待投诉的司法部民事和刑事案件司过去三年活动的统计数据以及这些投诉结果的详细情况

17. 有关时期在民事和刑事案件司无投诉登记。统计资料不详。

4.除其他外,负责监测监狱的机构进行查访后编写的任何报告的副本

18. 本文件附有一些报告。

5.过去三年关于民事和刑事案件司为改善被剥夺自由者待遇,包括其拘留条件而进行查访及所提建议的更多资料

19. 这些资料不详。

6.监狱监测委员会的查访报告副本和关于这些查访任何后续行动的资料

20. 监狱监测委员会定期进行查访。

21. 查访报告不详。

7.关于2007年和2008年为司法部人权司防范行动配置资源的资料以及2006年以来所有查访报告的副本

22. 为人权司配置的资源:

2007年

全国人权咨询委员会的运作:3000万(30,000,000)非洲法郎;

国际人权文书执行情况国家监测委员会的运作:4950万(49,500,000)非洲法郎;

2008年

人权司的运作:1396.8万(13.968.000)非洲法郎;

改进促进人权次级方案:8060万(80.600.000)非洲法郎;

国家人权咨询委员会:2072.7万(20.727.000)非洲法郎;

国际文书全国监测委员会:3300万(33,000,000)非洲法郎。

23. 当局欢迎旨在赋予人权司进行暗访任务的建议(查访报告附后)。

8.司法事务总监察署编写的查访报告副本、提出的建议和在这些查访后采取的措施的资料

24. 根据2006年12月4日关于贝宁共和国公共管理控制和检查机构改组的第2006-627号法令(第28条)各部总监察署/司法、立法及人权部的视察报告送交掌玺、司法部长。根据2006年12月11日第2006-699号法令(第36条)各部总监察署的报告副本送交相关最高首长。

25. 司法事务总监察署(根据2006年12月11日确定各部总监察署职责、组织和运作总体框架的第2006-699号法令,今后称为各部总监察署)从2005年至今在视察贝宁民事监狱后提出的建议基本可以纠正所发现的以下问题:

监狱管理失当;

工作人员不足;

囚犯运输工具缺乏;

由于诉讼案卷处理缓慢等原因,监狱人满为患;

囚犯羁押条件恶劣(场所破旧或狭窄、通风不良、不卫生);

膳食不足或膳食质量差;

缺乏护理;

缺乏护士和其他医务人员;

缺乏药品和医疗设备供应;

囚犯缺乏卫生保健;

难以获得饮用水或供水点不足;

缺乏有效监管囚犯的瞭望台;

杂物箱缺乏或状态差。

26. 各部总监察署提出的与上述问题有关的建议已根据掌玺部长的指示由司法、立法及人权部中央局、处逐步落实。

27. 然而,必须指出,监狱过度拥挤是一个反复出现的问题。

28. 在视察民事监狱方面,应该强调指出,落实这些建议属于司法、立法及人权部监狱管理司和社会援助司管理的“改善囚犯羁押条件”公共投资项目的活动。

9.经确认可查访拘留场所的司法部其他司,例如儿童与青少年司法保护司的查访报告副本。过去三(03)年在这些查访后提出的建议和采取的措施

29. (见所附文件)。

10.关于《刑法》第120条规定的罪行内容的资料,以及这些资料是否包括这种可能性,即监狱当局不能迅速收到犯人要求带见法官的请求

30. 第120条涉及侵犯自由,拒绝听取旨在揭露非法拘留或无正常拘留证、无逮捕令或审判而任意接收囚犯的请求,拒绝代表被拘留者,拒绝出示监狱记录。

11.关于人权司调查有关人权申诉的职责的更多资料,关于所调查的申诉的详情,关于这些申诉的结果,尤其是在查访拘留场所后提出的各种申诉结果的统计数据

31. 人权司在行使其保障人权的职责时,确保负责下令采取拘留措施的当局和拘留场所当局尊重人权。

32. 因此,人权司调查有关滥用拘留、拘留条件恶劣的申诉。还向当局提出制止违法行为的建议。

33. 预计将在Mono-Couffo省安装绿色电话,让公民举报各种违反人权的情况。

12.此外关于司法事务总监察署在投诉方面的职责、2005年以来它所调查的申诉类型的资料以及关于这些申诉的结果或处理的统计资料

34. 当事人向各部总监察署(前司法事务总监察署)提出的申诉是一些请求,其目的是要求干预、检举法官或书记员的行为、卷宗丢失,等等。

35. 这些申诉导致调查,如有充分理由则变更程序,或告知有关当事人享有的权利。

36. 2005年以来处理的申诉或请求统计数据是根据“统计资料产生、分析与管理综合系统”设计的指标编制的。

13.更一般而言,关于如何利用所述各种申诉审查机制和关于当局如何确保被剥夺自由者按照不同的申诉机制了解其权利的资料

37. 各部总监察署接收和处理来自当事人的申诉或请求或司法、立法及人权部向其转来的送交掌玺部长的投诉或请求。

38. 来自囚犯的申诉和请求由民事监狱专员转交掌玺部长或和直接送交各部总监察署。各部总监察署传唤当事人出席听证会。传唤囚犯通过电话短信方式向共和国检察官提出。共和国检察官安排编写电话摘录,将其送交各部总监察署。

39. 申诉和请求审查机制首先听取申诉人和当事人陈述,然后听取嫌疑人或涉案人陈述。

40. 结果往往是疏通申诉和请求中的司法程序进展(司法人员)障碍;根据需要进行个别补充调查。

41. 腐败和违反职业道德和伦理的案件须向掌玺部长报告,掌玺部长酌情采取程序对有关人员进行纪律处分。

42. 各部总监察署接收和处理揭露阻碍正常司法的申诉或请求。

43. 申诉审查机制旨在解决发现的困难,并促进完成司法程序。

44. 注:侵犯人权的案件主要由司法、立法及人权部人权司审理。

14.更广泛的资料,说明检察官采取何种做法核实监禁和接收申诉是否正常

45. 通过妥善保管各种记录和拘留证核实监禁和接收申诉是否正常。

46. 统计数据不详。

15.关于过去三(03)年每年向宪法法院投诉被剥夺自由者待遇的次数以及这些投诉的结果和处理情况的资料

47. 这些资料将在以后提交。

16.2005年以来起诉庭庭长对监狱进行季度查访的报告

48. 由于经济拮据,在此期间起诉庭未进行查访。

17.关于2005年至2008年期间进行调查的更多资料,包括有关政府官员犯罪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3.200和201条起诉庭对他们进行处罚的具体例子

49. 关于对法警活动的检查,已在起诉庭启动程序,并已导致处罚。这通常是警告或不登记备案。

50. 提出的诉讼案在以下听证会上进行了审理:

(a)2009年10月19日听证会

对一名法警的第071/PG/09 c/un OPJ号诉讼案:警告登记备案。

(b)2009年10月26日

对两名法警决定的第091/PG/09号诉讼案:有关人员已经退休。起诉不适用。

(c)2009年12月7日

对两名法警的第099/PG/09号诉讼案:被定为犯非法拘禁罪。

(d)2009年12月14日

对三名法警的第075/PG/04号诉讼案:一名已经退休,另两名被定为犯非法拘留罪,警告不登记备案。

对两名法警的第146/PG/05号诉讼案:对非法拘留罪不予起诉。

(e)2009年12月21日

对一名法警的第070/PG/04号诉讼案:被定为犯非法拘留罪――警告不登记备案。

(f)2010年1月11 日

对一名法警的第004/PG/02号诉讼案:被定为犯非法拘留罪――警告不登记备案。

对一名法警的第079/PG/03号诉讼案:被定为犯非法拘留罪。

对两名法警的第007/PG/04号诉讼案:一名被定为犯非法拘留罪,另一名与案无关。

对三名法警的第029/PG/04号诉讼案:被定为犯殴打、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罪。

对一名法警的第110/PG/04号诉讼案:被控的主要罪行是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

对一名法警的第023/PG/05号诉讼案:被控犯有非法监禁罪-警告。

对四名法警的第148/PG/05号诉讼案:其中一名已经退休,诉讼不适用,另一名被定为犯有非法监禁罪-警告不登记备案。

对两名法警的第083/PG/03号诉讼案:一名已经退休,另一名被定为犯非法监禁罪-警告不登记备案。

对两名法警的第073/PG/04号诉讼案:被定为犯非法监禁罪。

对四名法警的第028/PG/05号诉讼案:两名在刚果,一名已经退休,第四名已经去世。

对四名法警的第075/PG/04号诉讼案:被定为犯非法监禁罪。

18.关于2005年至2008年期间进行调查的更多资料,包括关于官员犯罪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51条对他们进行处罚的具体例子

51. 资料和统计数据不详。

19.关于贝宁打算如何确保所有被剥夺自由的人得到律师援助的更多资料,包括那些无力根据《刑事诉讼法》聘用律师的人,《刑事诉讼法》规定从调查一开始就由一名律师协助

52. 修订《刑事诉讼法》已考虑到这一关切。

20.证实预审法官在第一次与被告见面时确实通知所有被告他们有权选择律师

53. 得到预审法官证实。

C.宪兵队和警察局

54. 小组委员会要求:

1.关于当局打算如何增加合格律师的数量和根据《刑事诉讼法》草案(规定从初步调查开始就提供律师援助)向律师提供有关警察和宪兵工作特殊性培训的资料

55. 定期举办律师专业资格证书考试;律师也同其他司法人员一样受益于材料和具体程序方面的能力建设。

2.随时了解关于其以下建议的任何新动态,即收集和永久保存有关调查、起诉和纪律处分的统计资料并将其整理,以便准确监测对警察或宪兵虐待指控案件的诉讼及其结果

56. 无新情况。

57. 贝宁当局欢迎该议。

3.关于当局建议为监禁场所提供零星开支资金,用于支付在押人员食品费用的更多资料

58. 无新情况。

4.关于对Dantokpa警察局和Bohicon宪兵队的虐待指控进行调查的机构的详细情况并确认这些机构独立于被调查的警察局和宪兵队

59. 已通知人权司将调查任务交给Bohicon宪兵大队,并汇报了为确保该单位的被拘留者获得水而提出的建议。

5.关于为审查贝宁更体面对待被剥夺自由者所面临的困难并提出适当紧急补救办法而成立的委员会工作结果的资料

60. 资料内容尚未公布。

D.监狱

61. 小组委员会要求:

1.关于在确定应支付的保证金数额是否考虑到个人财务状况和接收保证金计算方式的信息,2007年获得保释的人数,以及本来可以交保获释但因无力支付要求支付的数额而未获释的人数的资料

62. 确定保证金不考虑个人的财务状况。

63. 保证金保障:

(a)代理被告采取所有诉讼行动和判决执行;

(b)付款顺序如下 :

要求损害赔偿的原告付费;

检察机关付费;

罚款;

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

2.确认被安置在Abomey民事监狱进行预防性拘留的某些人描述的程序(不是将他们带上法庭,让法庭延长其拘留,而是让他们签署一份文件,要求被释放)不符合法律

64. 不存在这种程序。

3.关于每个犯人膳食预算拨款和上调复查规定的详细情况

65. 每个犯人拨款为每天250非洲法郎;

66. 目前犯人每天有两顿热饭;

67. 年度预算已从五亿(500,000,000)非洲法郎增加到8亿(800.000.000)非洲法郎。

4.关于每个犯人的膳食预算拨款是否包括支付供应商的费用,如果是,他们的拨款占多大比例的更多资料。小组委员会还希望获得有关授予外部服务供应商合同的资料,特别是关于检查所提供的膳食质量和司法部对这些供应商进行视察的资料

68. 每个犯人的膳食拨款用于支付供应商的费用。

69. 检查膳食质量在上游进行,是竞争的条件之一。

70. 在下游,监狱监测委员会成员检查膳食质量。

71. 司法事务监察署、人权司也通过在查访监狱时品尝膳食进行相同的核查。

5.过去三年依照第73-293号法令第62条进行的查访报告的副本及所含相关建议

72. 文件不详。

6.关于在死亡登记簿中记录的因虐待造成羁押期间死亡的更多资料,尤其是关于任何调查、刑事或纪律诉讼以及采取任何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的详细情况

73. 没有因虐待造成羁押期间死亡的案件。

74. 没有对宪兵虐待指控的案件。

E.合作

75. 拘留场所管理当局充分了解任何人不得承受与查访有关的后果。

76. 根据小组委员会的建议,死刑犯已从 Cotonou 民事监狱转移到监禁条件较好并符合标准的 Akpro-missérété 民事监狱。

77. 贝宁当局欢迎与小组委员会保持合作。这种建设性对话可以改善监狱条件,并确保更好地保护被剥夺自由的人。

78. 然而,贝宁当局对缺乏一个能使预防行动更具能见度的数据库表示遗憾。

79. 因此,贝宁当局请求小组委员会在这方面提供支持。

80 . 贝宁当局不反对公布小组委员会的报告。

81. 为了方便小组委员会今后的查访,贝宁当局正在考虑进一步宣传《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并使有关对象了解该文书规定的机制,以更好地理解该文本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