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12个月内受到暴力侵害的经历——最近发生的暴力事件的类型(1996年与 2005年的比较)

1996 年

2005 年

妇女受到身体暴力侵害的经历( ‘000 )

404.4 ( 5.9% )

363.0 ( 4.7% )

男子受到身体暴力侵害的经历( ‘000 )

不适用

779.8 ( 10.4% )

妇女受到性暴力侵害的经历( ‘000 )

133.1 ( 1.9% )

126.1 ( 1.6% )

男子受到性暴力侵害的经历( ‘000 )

不适用

46.7 ( 0.6% )

资料来源: 源自统计局个人安全调查数据(统计局目录第 4906.0 号表 5.1996 )是对妇女安全进行调查得出的数据,因此不适用于男子。

最近12个月内男性犯罪行为人实施的身体伤害(2005年)

妇女

男子

陌生人( ‘000 )

35.5 ( 18.2% )

316.7 ( 73.7% )

现任伴侣( ‘000 )

30.7 ( 15.7% )

– (a)

前任伴侣( ‘000 )

43.3 ( 22.2% )

– (a)

家人或朋友

67.1 ( 34.4% )

48.4 ( 11.2% )

其他认识的人 (d)

29.3 ( 15.0% )

93.7 ( 21.8% )

最近12个月内女性犯罪行为人实施的身体伤害(截至2005年)

妇女

男子

陌生人( ‘000 )

21.9 ( 32.9% )

13.0 ( 16.3% ) (b)

现任伴侣( ‘000 )

– (a)

5.0 ( 6.3% ) (c)

前任伴侣( ‘000 )

– (a)

16.2 ( 20.4% ) (c)

家人或朋友( ‘000 )

21.9 ( 33.0% )

36.0 ( 45.3% ) (b)

其他认识的人( ‘000 ) (d)

25.0 ( 37.5% )

9.3+ ( 11.7% ) (b)

资料来源: 源自统计局个人安全调查数据(统计局目录第 4906.0 号表 16 )。

( a )零或近似于零(包括零位)。

( b )由于预测数字的相对标准误差为 25% 到 50% ,因此应当慎重使用。

( c )由于预测数字的相对标准误差大于 50% ,因此不太可靠,不宜普遍使用。

( d )包括熟人或邻居、律师或心理学家或精神病学家、前任男友或前任女友、医生、教师、政府官员或牧师或神职人员、监狱官员和其他认识的人。

家庭暴力和无家可归

14.69 家庭暴力是导致一些澳大利亚人(尤其是妇女)无家可归的主要因素。摆脱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是“澳大利亚政府资助的安置支助”计划所要支助的主要目标群体之一。关于“安置支助”计划的更多信息见第 11. 33 段。

14.70 澳大利亚健康与福利研究所 2003 -20 04 年的分析表明,澳大利亚政府资助的安置支助计划已帮助 32 700 名妇女摆脱家庭暴力。 2005 -20 06 年, 17.1 % 的委托人是土著人。目前,本计划已资助 17 000 名土著委托人。尽管有 1 300 家代理机构参与,而且这些委托人可得到其中任何一家机构的服务,但只有 167 家专门为土著委托人服务。澳大利亚政府将继续资助本计划,准备从 2005-2010 年拨款 9.32 亿澳元用于本计划,其中 8.92 亿澳元将直接拨给州政府和地方政府。

妇女、家庭暴力和无家可归问题研究项目

14.71 2008 年,澳大利亚政府委托相关机构研究旨在预防因家庭暴力导致的无家可归问题、确保幸免于家庭暴力的妇女及其相伴的子女得到及时妥善的安置和细致周到的救助服务。

14.72 相关的研究报告《妇女、家庭暴力与无家可归:综合报告》已于 2008 年 9 月 30 日 公布。报告成果将在制定澳大利亚政府关于无家可归问题的白皮书以及《减少对妇女及其子女的暴力行为国家计划》的过程中予以考虑。

14.73 研究表明,对于与家庭暴力相关的无家可归问题,目前仍然没有找到一种普遍适用而且易于实施的解决办法。研究还发现,妇女所需的支助类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妇女的个人情况,比如健康状况、社会、文化和地域背景等。另外一项因素是妇女可利用的经济来源,尤其是她们在经济上实现独立的能力。

保护土著妇女和儿童

14.74 家庭暴力对土著社会结构的破坏日益严重。在土著人口密度较大的北部地区,妇女作为暴力犯罪受害人所占的比例非常大。 2007 年的统计数据表明,在所有对妇女的暴力侵害行为中,估计 80% 是对土著妇女实施的, 土著妇女受到侵害的可能性至少是非土著妇女的八倍。而且这些侵害行为中, 72% 与家庭暴力有关, 66% 与酗酒有关。近年来,各级政府已认识到与许多重要的质询以及旨在帮助处理相关影响的行动相关的问题意义重大。

澳大利亚北部地区应急方案

14.75 澳大利亚政府于 2007 年启动了《北部地区应急方案》,确保土著儿童不受虐待,同时为土著人建设更加美好的未来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于应急方案及其审议的更多信息见第 2.43 - 2.45 段。

14.76 应急方案中包括旨在保护儿童、确保社会安全、为北部地区土著居民创造美好未来的各种措施,具体包括:

在偏远地区设置更多的警力;

在规定地区禁止酗酒、禁止任何色情活动;

加强夜间巡逻;

为受到暴力侵害的家庭提供更多新的安全庇护所;

设置更多的儿童保护工作人员、土著家庭和社会工作人员;

改变青少年行为计划。

预防土著家庭暴力行动计划

14.77 许多计划是专为打破土著家庭中的家庭暴力恶性循环、减少妇女受到身体伤害危险而制定的。澳大利亚政府正在实施的预防家庭暴力合作计划每年的项目融资额达 1 030 万澳元。全面的项目工作旨在开展预防家庭暴力的教育,从而提高人们反对家庭暴力的意识,同时为受害人和犯罪人提供相关的服务,其中包括建立安全庇护所、加强夜间巡逻和咨询服务、实施犯罪人教育计划、聘请更多的支助人员。

14.78 正在实施的“反对家庭暴力地区活动”计划将为土著社区确定的、在当地优先解决家庭暴力、性攻击和虐待儿童问题的草根项目提供实际而又灵活的资助。本计划采用一种全面分析的方法,以一种符合文化传统的方式,确保土著社区妇女、儿童的安全。

14.79 “早期干预”计划资助的机构所实施的计划旨在降低或消除土著社区家庭暴力发生率。澳大利亚政府已将许多特定地区作为早期干预的优先区域,其中包括建立自尊、建立社会角色模型、解决长辈虐待儿童的问题。

14.80 “土著社区法律教育”计划将向偏远地区和农村社区的土著澳大利亚人提供关于他们法定权利和人权的信息(包括如何获得一系列支助服务),从而赋予他们举报和对抗暴力和虐待儿童的权利和能力。本计划旨在采用下列方式减少土著社区的家庭暴力:

开展适合于当地社区情况的法制教育;

帮助土著澳大利亚人提高对澳大利亚法律的认识;

与土著社区合作,处理习惯法与人权之间关系;

教育和指导土著未成年人和妇女;

鼓励社区成员(尤其是未成年人、妇女和长辈)大胆谈论家庭暴力问题。

14.81 各州和各地区在参与上述行动的同时,大力实施旨在满足本州或本地区土著妇女需求的计划,例如: 2008 到 20 09 年,维多利亚州政府将依照本州预防土著家庭暴力战略,在四年内拨款 840 万澳元用于制定社区预防、减少和应对土著家庭暴力框架。依照“南澳大利亚州妇女安全”战略成立的工作组负责制定应对土著家庭暴力方案。

移民妇女

14.82 澳大利亚政府正在努力实施各项移民安置归化教育计划,帮助预防对移民妇女的暴力行为。关于移民安置归化教育计划的更多信息见第 7.13 - 7.18 段。

残疾妇女

14.83 减少对妇女及其子女暴力行为国家委员会将就暴力问题与代表澳大利亚残疾妇女的最高级非政府机构——澳大利亚残疾妇女联合会具体协商。澳大利亚政府资助的相关机构将帮助政府制定《对残疾妇女的暴力行为信息手册》。该手册已于 2007 年发表。

澳大利亚在预防暴力侵害妇女方面参与的国际活动

14.84 澳大利亚政府一直积极参与讨论暴力侵害妇女问题的国际论坛,其中包括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和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的活动。澳大利亚与其他国家共同提交了多项关于消除对妇女暴力行为问题的决议,并分别于 2002 年和 2008 年向联合国暴力侵害妇女行为问题特别报告员提供了有关资料,介绍澳大利亚为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所开展的各种活动。

14.85 澳大利亚政府海外援助机构目前正在对本地区五个国家——斐济、瓦努阿图、所罗门群岛、巴布亚新几内亚以及东帝汶为解决暴力侵害妇女问题所采取的干预措施进行评价,其目的是寻求“建立相关的实证基础,为解决暴力侵害妇女问题以及促进性别平等的努力提供指导”,说明在减少美拉尼西亚和东帝汶暴力侵害妇女的行为方面哪些方案有效,哪些方案无效。在评价中还将总结本地区这方面的经验教训,同时就如何加大力度帮助解决对妇女的暴力问题提出建议。相关报告预计将在 2008 年完成。

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