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缔约国根据《公约》第16和17条提交的报告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的结论性意见

葡萄牙

1.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在2000年11月14日和15日举行的第58、59和60次会议上审议了葡萄牙提交的关于《公约》第1至15条的定期报告(E/1994/104/Add.20),并在2000年11月24日举行的第74次会议上通过了下述结论性意见。

A. 导言

2. 委员会对缔约国提交的全面和详细报告以及在委员会成员与葡萄牙代表团进行的建设性对话过程中以口头和书面形式提供的补充资料表示赞赏。

B. 积极方面

3. 委员会赞扬了缔约国为执行针对其第二次定期报告提出的建议所作努力,特别是通过1997年9月13日颁布的第105/97号法律实行的促进男女平等的立法措施。

4. 委员会感到满意的是,缔约国表示强烈支持为《公约》拟订一项任择议定书,并批准了关于集体申诉制度的《欧洲社会宪章附加议定书》。

5. 委员会表示欢迎缔约国决定批准《第118号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平等待遇(社会保障))。

6. 委员会称赞了缔约国为促进东帝汶的独立正在作出的努力及其对联合国代管的这一地区提供的大量援助。

C. 妨碍执行《公约》的因素和困难

7. 根据缔约国提供的资料,委员会没有发现有任何因素或具体困难妨碍《公约》的全面执行。

D. 关注的主要问题

8. 委员会表示关注,缔约国约五分之一的人口仍生活在贫困线之下,而且,缔约国没有对贫困问题进行全面研究。

9. 委员会表示关注,缔约国没有根据1993年《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第71段中所载建议制订的全国人权计划。

10. 委员会表示关注,在缔约国境内存在着童工现象,这违反了缔约国的国际义务,特别是根据《公约》它应承担的义务。

11. 委员会表示关注,不容忍和歧视吉普赛人、难民和移民的事件时有发生。委员会还关切地注意到,外国工人不能得到葡萄牙工人可享有的职业指导和培训。

12. 委员会表示关注,妇女在就业、工资和机会等方面仍然受到歧视。另一个令人关切的问题是对妇女施加暴力的现象,包括婚姻暴力。

13. 委员会还表示关注,与有组织犯罪相联系的贩卖妇女事件在增加。

14. 委员会关切地注意到,恋童癖和儿童色情现象在增加。与这些现象相联系的是,贩毒和吸毒以及危害缔约国民众安全和健康的其它犯罪活动的增加。

15. 委员会关切地注意到,缔约国的辍学率和文盲率相对较高。

E. 建议

16. 委员会促请缔约国审查其消灭贫穷总战略,并加紧行动与之作斗争。

17. 委员会呼吁缔约国按照1993年《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第71段通过一项全国人权计划。

18. 委员会促请缔约国加紧努力建立容忍文化,消除影响妇女、吉普赛人、寻求庇护者和移民的一切形式的歧视。

19. 委员会促请缔约国允许外国工人和葡萄牙工人一样享有职业指导和培训。

20. 委员会建议缔约国更严格执行保证男女同工同酬的法律规定。

21. 委员会建议缔约国严格执行现有监督措施,对使用童工的个人或公司给予适当惩罚。

22. 委员会建议缔约国加紧努力防止年青人吸毒成瘾,对犯有恋童癖、儿童色情和贩卖妇女等罪行的人给予适当惩罚。委员会还建议缔约国对批准《第138号劳工组织公约》(最低年龄)给予应有考虑。

23. 委员会促请缔约国加紧进行扫育运动。

24. 委员会请缔约国向社会各阶层广泛宣传本结论性意见,并在下一次定期报告中报告其执行情况。

25. 委员会决定,缔约国的第四次定期报告在2005年6月30日之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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